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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上全球氣候變化研究權威性評估報告(IPCC)新的結論,全球氣候變化導致地球溫度升高、造成對地球環境的嚴重影響已是不爭的事實,其中,水資源短缺和與水相關的生態退化是一個重要方面。一般認為氣候變暖將引起極端氣候事件頻率和強度的增加,這為河流水循環以及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敲響了警鐘。同時也必須看到,人類活動通過修建水利工程,正在改造自然狀態的河流,因此,影響河流水文變化的環境因素還有人類活動這個重要因子的疊加效應。
筆者就近年生態與環境影響評價方面的有關工作,結合對環境變化和河流變化相互聯系的研究,也思考了受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影響的河流健康問題。
第一,河流健康的重要性。水是生命的源泉,河流是維系陸地系統生命的“血脈”。在全球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的影響下,我國河流以及生態與環境正在發生明顯的變化,水資源的脆弱性不斷增加。我國北方干旱地區正在面臨干旱化加劇的威脅,在未來10多年中將繼續惡化。華北華南雨量豐沛地區的干旱與洪澇災害的水文極端事件問題也在突顯。河流水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時有發生。因此,維系河流健康已經十分迫切。成為每個中華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何謂河流健康?這是相對于人類對河流的索取而言的。河流的水的可持續利用應該是河流健康的標志,既有索取又不要完全損壞河流的再生性。河流的健康應該建立在健康的水循環這個基礎上。主要有三個標志:其一。維持一定的水資源可更新能力(可再生性)。如斷流、地下水超采等,就會出現不可再生等問題。其二,維系一定水平的生態可持續性,主要包括河道的基流、生物等。其三,從河流的特性出發,強調維持一定水與生態系統的動態平衡關系。例如,黃河的水沙平衡、河口地區水鹽平衡等。
第三,如何評價河流的健康?這涉及河流功能與生態多樣性評價。河流功能通常從河流的水文功能、生態功能,以及河流的社會經濟服務功能多個方面加以衡量。因此,在科學領域,需要強調以河流系統為對象的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影響的生態水文學基礎研究,尤其是要加強環境變化對河流水文過程的影響、對河流水質即水環境的影響、對河流生態系統的影響,為認識和評價河流健康、為維系河流健康提供科學的依據。
摘 要:我國在歷史發展的階段中,在國際會上已經采取恰當的方式應對氣候變化下對推動成像規劃理念的轉變工作,是當前相關部門值得思考的一個話題。隨著成像規劃理念的不斷深入,一定要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路線,從而采取節約資源以及調節能源兩個方面來探討此話題。
關鍵詞:氣候變化;城鄉規劃;理念轉變;分析
由于氣候變化作為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的一個難題,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還是對人民群眾的利益都有著重要的意義。而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也是推動城鄉規劃理念轉變的關鍵所在。基于此,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從而提出合理化建議,提供給相關人士,供以借鑒。
1 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
從應對氣候變化的本質上看,應當堅持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同舉并重。應對氣候變化同各國發展階段、生活方式、人口規模、資源稟賦以及國際產業分工等因素密切相關。應對氣候變化絕不能僅僅就環境v環境,就能源講能源,而應該且只能在發展過程中推進,也只能靠共同發展來解決。
需要強調的是,應對氣候變化應當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堅持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可持續發展。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對于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環境、減排溫室氣體、應對氣候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當前,國際能源供需不均衡的區域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甚至于產生國際社會的沖突。各國經濟發展都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能源市場格局變化與價格波動的影響,因此發展可再生能源也是各國共同面臨的挑戰,是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領域、促進經濟轉型、擴大就業的重要選擇。
城鄉規劃工作者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轉變城鄉規劃理念、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性,應當統籌協調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
2 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的理念研究城鄉規劃理念的轉變
2.1 新的發展模式下城鄉規劃應當遵循的原則
從以往的角度來講,相關部門在生產的時候大部分都會傾向于怎樣控制排放情況的角度進行考慮的,當前在面對氣候變化的形勢下,筆者建議相關人員要依賴于消費的角度去對新型產業進行不斷研究,研制出可以滿足未來發展的行業,這樣就不能僅僅只對消耗情況引起重視,還需要從消費理念做好深入分析,從而對資源環境問題做好詳細的分析。從這個角度來看,對于城市規劃的理念來說,應當遵循系統原則的方向發展,并且始終堅持科學的態度,對城市規劃的發展做好認真的分析,不管是在編制方面還是在管理工作中,都需要盡可能將消費形式以及政策手段不斷優化。
無論是對城鄉編制還是在實際施工的時候,僅僅呈現出單一的概念以及原則的認識是不科學的。應當始終堅持科學態度,并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倘若只是傾向于某一單一目標,那么不但不能處理好問題,而且還會存在炒作的嫌疑。在這里筆者建議,系統原則作為城市規劃理念的原則,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手段一定也是系統的。
2.2 清潔生產、綠色經濟、概念辨析
綠色經濟是在生態經濟學的基礎上,強調人類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資源的相互依賴以及人類經濟活動對氣候變化的相互影響。在全球經濟危機時,聯合國環境署呼吁制定全球綠色協議,鼓勵各國政府支持本國經濟向“更綠“的經濟轉型(UNEP,2008年10月22日)。一般認為綠色經濟是指人們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通過正確地處理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高效地、文明地實現對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從而使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和生活質量持續提高的一種生產方式或經濟發展形態。
清潔生產是推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建設的最基礎的工作,是長期以來世界共同關注的問題。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本質上是在不同角度討論地球容量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在經濟活動中注重防治生態過度惡化帶來人類和自然界生物生存環境惡化的過程。無論是清潔生產、綠色經濟、低碳經濟還是循環經濟,都是把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協調起來,通過污染防治、發展可再生能源、節能減排來實現人與自然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實現生態文明。
3 能源結構調整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將主導城鄉規劃的理念轉變
3.1 促進城鄉規劃的理念轉變的具體行動
第一,對經濟結構及其能源供應方式加以優化,從而促使其得到低碳生產的效果,利用產業結構調節以及發展形勢的轉變,能夠維持經濟增長以及就業機會之間的聯系。相關部門應當加大處理好新型產業發展中具有的限制,積極促使新型產業可以在技術上不斷創新,最大程度發揮出自身的價值,將低碳能源在總體結構中的比例不斷提升,促使城鎮化發展中可以使能源效率得以優化。
第二,從建筑發展的角度來看,應當始終堅持以綠色建筑為主的理念。盡可能起到節約資源的作用,靈活使用太陽能等可以再生的資源。相關人員需要對經濟政策及其市場體制進行深入探討,并把新型能源朝著有發展前景的方向發展,最大程度使用區域可再生能源具備的優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設計方案,無論是在設計方面還是在材料的使用方面都應當使用可再生資源加以充分利用。
3.2 科學規劃、因地制宜、探索和實踐我們的理念
隨著當前城鎮化腳步的日益加快,不管是對城市也好還是對鎮也罷,所消耗的能源數量一直上升。處理好城市、鎮發展中所產生的能源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并依據城、鎮的實際性質以及功能進行確定,對其評估手段以及指標系統加以明確,充分了解城鎮生產以及消費的具體情況,從而找到問題原因,給出科學的評價方法,減少資源過度的消耗。積極促使使用新能源的試點工作。不斷開發新能源產業,從而建立一個清潔的能源系統,最大程度發揮出城鄉規劃的價值,有效落實新能源推廣理念,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從而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結束語
通過以上內容的論述,可以得知:即使得到主題研究的結果在實際落實中會使一個非常艱難的任務,然而從當前的發展形勢來看,需要處理好城鄉發展中的一些問題,并鼓舞規劃人員行動起來,不斷的努力,做好反思,進行深入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夠妥善面對氣候變化下所形成的新挑戰,確保城鄉規劃工作可以達到前瞻的效果,為城鄉規劃工作的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參考文獻
[1]劉長松.應對氣候變化與低碳發展規劃編制研究[J].宏觀經濟管理,2016(01).
[2]沈發興,王偉峰,楊揚.國內低碳風景園林發展述評[J].南方林業科學,2015(04).
[3]王睿,陳筠婷,滿寧生,邱一桓.廣西農村沼氣發展規劃途徑探求[J].中華民居(下旬刊),2014(09).
關鍵詞:氣候變化;森林災害;法律防治
中圖分類號:F840.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4)02-0051-02
在研究如何應對氣候變暖的過程中,森林生態系統起到了不可或缺甚至是中流砥柱的作用,尤其是利用森林碳匯應對氣候變暖是一個關鍵措施。然而,由于森林是一個極易遭受氣候變化等自然災害侵襲和意外事故影響的生態系統,氣候變化必將對森林災害以及森林生態系統的穩定帶來嚴重的影響。
森林災害是世界七大自然災害之一。森林災害主要是指由于自然變異或者人為因素引發的,并對森林資源的正常發育或者森林生態系統的平衡造成破壞或者損失,進而給林業產業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自然現象及人類行為。[1]研究已經表明全球氣候變化特別是CO2濃度增加和溫度升高的情況下,森林生態系統將受到嚴重的破壞,系統結構、空間格局、組織成分、分布范圍以及系統生產力等都將發生變化。此外,氣候變化還會使得部分物種的適生面積擴大,種群迅速擴張,一些生態系統出現干旱的頻率加大,荒漠化加重,脆弱性增加等等。[2]森林是對氣候變化比較敏感的一類物種,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氣候變化將導致森林災害風險的增加。
一、氣候變化現狀
氣候變化已經成為當今全球普遍關注的國際化問題。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以氣候變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問題就引起了國際各界政府、社會組織和科學機構的高度重視。眾所周知,導致氣候變暖的關鍵因素就是大氣中CO2濃度的增加。相關研究成果顯示,全球大氣CO2的濃度已從19世紀60年代以來的280μmol/L增長到了現在的387μmol/L。并且,近十年大氣中CO2的濃度仍以4%的速度增長,到2050年以后,大氣中CO2的濃度將會是現在的兩倍。[3]因此,隨著氣溫升高,溫室效應的加劇,氣候變暖和極端氣候事件頻發的趨勢將會長期存在。
二、氣候變化對森林災害的影響
(一)氣候變化對森林生物災害的影響
森林生物災害主要可以從兩方面進行表述,即森林病蟲害和森林鼠害。據普查,我國森林年均病蟲害發生面積為934萬hm2,超過年人工造林面積,直接導致經濟損失和生態價值損失達880(億元/a)。全國森林鼠害的年均面積約為150萬hm2,其中以西部地區最為嚴重。[4]我國已經成為了世界上森林災害發生面積最大,損失最為嚴重的國家。在新的氣候背景下,氣候變暖將進一步加劇森林生物災害的嚴峻性。
1.氣候變化使有害生物的繁殖速率增加,種群快速增長
溫度對生物的繁殖發育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氣候變暖,森林有效積溫增加,許多森林害蟲的生理過程、發育周期將大大提前,繁殖速率、適應能力和存活率也大大提高,從而導致世代數和群密度增大,種群快速增長。
2.氣候變化使病蟲害的適生區域擴大,危害程度加重
全球氣候變化對森林病蟲害的分布區系和危害范圍有著重要的影響。氣候變暖使森林害蟲的越冬代北移,越冬基地增加,遷徙范圍擴大,從而大大的拓寬森林有害生物的適生區域,主要呈現出向高海拔和兩極方向擴展,區系分布由南向北變遷的整體趨勢。[5]
3.氣候變化縮短病蟲害的發生周期,增大發生頻率
隨著氣候變暖,森林植被的物候期也在發生著相應的改變。由于有效積溫增加,許多昆蟲的物候期提前,從而導致世代數目增加,病蟲害的發生周期縮短。例如天幕毛蟲的發生周期一般為14或15年,但近些年曾于1971年、1985年、1995年在牡丹江,1965年、1974年、1984年、2002年在吉林白城相繼爆發;安徽的潛山馬尾松毛蟲1973年以前爆發周期為10年,1973年以后則為3-5年。[6]由此可見,氣候變化使得許多森林病蟲害的發生周期縮短,發生頻率加大,進而導致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水平嚴重下降,抗災能力大幅降低。
4.氣候變化使森林鼠害面積明顯增加,危害程度嚴重加劇
我國森林鼠害主要發生在生態脆弱區,以內蒙古林區以及西部干旱地區最為嚴重,每年發生約66萬hm2以上。[7]隨著氣候變暖,新的環境對老鼠的存活和繁殖提供了更為適宜的條件,活躍期延長,加之當前人們對綜合治理鼠害的疏忽,使得老鼠大量繁衍和種群密度急速增加,鼠害的危害程度將遠遠勝于過去。
(二)氣候變化對森林非生物災害的影響
1.對森林火災的影響
森林火災的發生是火源、可燃物、氣象等環境因子交互作用的結果,其中氣象因素是導致森林火災發生的關鍵因子之一。氣候變化對自然林火影響的范圍、 程度和頻率取決于森林經營歷史、干旱頻率及程度、病蟲害爆發以及其他因素等。氣候變化對森林火災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氣溫升高,降水減少,蒸發加大,地被植物干燥,高溫、干旱、大風等極端氣候的頻率和發生強度加大,從而森林火險等級和森林火災發生的頻率將明顯提高;[7]其次,森林植被的種群組成和分布區域改變,使森林火災的發生與蔓延呈現出一定的時空規律性;再次,氣候變化導致病蟲害的頻發,促進了可燃物條件的形成,加劇了極端高溫干旱區火災頻率及特大火災的可能性;并且,由于火源分布、氣象條件和可燃物的分布改變,林火的發生的準周期也將發生明顯的波動,并逐漸呈現出縮短的變化。[8]
2.對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的影響
氣候變化導致的森林氣象災害主要有凍災、雪災、風災、旱災、洪澇、雹災、高溫等。其中冰雪、洪澇等災害又會進一步的引發水土流失、流泥石、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或者火災的發生。例如2008年,我國南方發生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導致林木大批折斷受損,并且地表可燃物大量增加,平均地表可燃物載量超過50(t/hm2),嚴重超過高強度大火的標準30(t/hm2)。[9]1987年的大興安嶺森林大火也是由于長期干旱引發的。目前,氣候變暖導致的旱災是我國影響面最廣的氣象災害,并且還常出現多種災害復合疊加的現象。
三、關于森林災害的法律防治
(一)加快完善森林災害法律防治體系的必要性
在氣候變化凸顯的今天,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環境方針為指導,從生態、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加快建立切實可行的森林災害法律保障制度,完善森林災害法律防治體系,不僅有利于推動和實現森林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對于防止氣候變暖也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就環境保護而言,在應對氣候變化歷程中,森林對減緩氣候變化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森林碳匯功能,是減緩氣候變暖的關鍵措施。應對氣候變化,森林資源是主力;其次,就推進經濟發展而言,氣候變化將增加林業災害的易發性和頻發性,從而增大林業產業的風險,保護森林是林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再次,就森林生態系統的自身特點而言,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森林破壞在規模和程度上都會有一定的擴展,然而森林生態系統一旦遭到破壞,其恢復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控制森林災害的發生是維護森林生態系統平衡的重要方面;最后,就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體制而言,我國的森林災害防治法律機制嚴重滯后,不夠完善,在與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客觀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加快完善森林災害法律保障機制的步伐,是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二)關于森林災害法律防治的幾點建議
1.將森林災害法律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有機結合
森林災害的頻發與氣候變化有著必然的內在聯系,森林災害法律防治體系應該把災害防治與氣候變化結合起來。一方面,把防治森林災害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制定森林災害防治的政策規劃和開展的法律活動中,把氣候變化因素考慮進去,跳出為防治而防治的定勢;另一方面,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防治森林災害的戰略行動,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動性和緊迫性。其中,減緩和適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個主要方面,減緩氣候變化與森林災害防治的結合就是:制定并完善相應的森林保護法律法規,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充分利用森林資源的碳匯功能來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與森林災害防治的結合就是:在更好的掌握氣候變化形勢的情況下,制定切實可行的森林災害防治政策,完善森林災害防治機構的建設,加強森林災害應急系統的構建,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的森林資源培訓和宣傳工作。
2.完善森林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
氣候變化背景下,森林災害的發生往往出現新型災害、復合型災害、次生災害或者衍生災害跨區域發生或一起并發的現象,針對常規森林災害制定的的單行法現和政策制度已嚴重滯后。亟需制定綜合性的防災治災法或以森林保護法為統帥,再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森林災害制定更加具體、實施性強的單行法規,從災害的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風險管理、恢復重建、救濟救助等各層面都做出具體規范,并在防災治災的各個環節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體化要求。
3.健全森林災害地方管理體制,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
氣候變化背景下,我國森林災害管理體制層次比較廣泛化,不夠具體細致,以致無法應對新的森林災害防治局面。因此,在各級政府設立由政府統一領導,綜合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的專門機構,根據災害發生的等級和特征,形成同一災害區域多個地方政府參與的聯合防控機制,協調建立森林災害跨區域防治的檢測預警系統,實施資源和信息共享、應急響應聯動等措施。
4.加強森林災害的防治能力建設和法律救助機制
以法律手段為保障,高效運行救助機制是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新的森林災害風險的重要環節。由于森林災害后果嚴重,需要建立森林災害風險分擔和轉移機制,通過金融、保險等多元化機制實現森林災害的經濟補償和損失轉移分擔,如生態補償政策,森林保險制度和建立專門的森林災害保障基金等。風險分擔機制應與森林救濟、產業恢復等減災和適應手段相結合。此外,還可以進一步探索社會化的捐贈救助基金體制,充分的發揮公益慈善機構在森林災害保障中的作用,拓寬救助資金的來源和渠道,充分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聯合防御、救助發揮的作用,彌補政府救助的不足。
參考文獻:
[1] 魏書精,孫 龍,魏書威,胡海請.氣候變化對森林災害的影響及防控策略[J].災害學,2013(4):37-38.
[2] 張文勤,紀成儉,王文爛,等.福建省森林災害的發生情況與主要成因分析[J].林業經濟問題,2001(3):175-178.
[3] 李艷麗.全球氣候變化研究初探[J].災害學,2004,19(2):87-91.
[4] 李劍泉,李智勇,易浩若.森林與全球氣候變化的關系[J].西北林學院學報,2010(4):35-38.
[5] 趙鐵良,耿海東,張旭東,等.氣溫變化對我國森林病蟲害的影響[J].中國森林病蟲,2003(3):29-32.
[6] 謝 晨,趙 萱,王 賽,袁 梅.氣候變化對森林和林業的影響及適應性政策選擇——基于全球和我國的相關研究進展[J].林業經濟,2010(6)96-102.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支撐地球社會經濟系統發展不可替代的資源。但是,由于全球變化、人類活動的負面影響,地球上水的循環在發生變化,許多地區正在發生嚴重的水的問題與危機,如洪水、干旱和江河水體污染,而成為限制國家河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因子,水科學問題也成為國際地球科學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2001年7月在世界知名海岸水利工程建設的荷蘭王國連續舉辦了兩個直接與水科學有關的大型國際科學大會。一個是7月10-13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Amsterdam)由國際地圈生物圈計劃(IGBP)、國際人文計劃(IHDP)和世界氣候研究計劃(WCRP)聯合舉辦的“全球變化科學大會(GlobalChangeOpenScienceConference)”。國際地圈生物圈計劃(IGBP)是國際著名的全球變化科學研究計劃,受到國際地球科學屆廣泛的關注和參與。在跨入2000后的IGBP首次重要國際學術活動-“全球變化科學大會”云集來自國際的100多個國家的全球變化研究的專家學者、管理者約1600多人。大會主題是:一個變化的地球的挑戰(ChallengesofaChangingEarth)。中國派出以科學院為主體的約60多人的代表團,進行學術交流和討論,其中除了碳循環和土地覆被變化是大會主要議題外,水循環及水資源是大會重要內容之一。
另一個是7月18-27日在荷蘭的馬絲特里特(Masstricht)舉行的第6屆國際水文科學大會。(The6thScientificAssemblyofth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HydrologicalScience)。這是一次專門針對國際水文科學進展的回顧和研討大會,來自國際60多個國家的500名代表出席了大會。第6屆國際水文科學大會的主題是:一個干旱地球新的水文學(ANewHydrologyforaThirstyPlanet)。
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的部分資助,筆者應邀參加這兩個大會,并擔任第6屆國際水文科學大會第二學術研討會的分會主席。本文是對這兩個國際會議中關于水科學研究進展的綜述,希望介紹水科學方面一些新的進展,提出我國對國際水科學的貢獻和存在的問題與挑戰。
二.全球變化與水文科學問題
全球環境變化(簡稱全球變化)是目前和未來人類和社會發展面臨的共同問題。全球變化既包涵全球氣候變化又包括了人類活動造成環境變化的影響。了解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的影響是國際地球科學發展最為關系的問題。
7月10-13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辦的“全球變化科學大會”,內容十分豐富。但都圍繞有兩大主專題,即:(1)一個不斷變化的地球的挑戰:對全球變化的科學理解。(2)展望未來:地球系統科學與全球可持續性。大會邀請若干專家學者做報告,在大會研討中設立一系列專題研討會和招貼展示論文。
大會專題報告內容有:
·一個不斷變化的地球的挑戰:對全球變化的科學理解(BerrienMoore)
·土地變化的集中性與復雜性:虛構與現實(B.L.Turner)
·氣候變化與海洋生態系統動力學:可持續資源利用的內涵(MichaelJ.Fogarty)
·21世紀中的糧食:全球氣候的差異性(MachendraShah)
·人類時期的大氣化學(PaulJ.Crutzen)
·火與薄霧:東南亞空氣質量的社會與政治因素上的不均性(SimonS.C.)
·海洋和陸地碳動力學(IanR.Noble)
·碳與科學政策的聯系:京都的挑戰(RobertT.Watson)
·對CO2挑戰的工業響應(CharlesNicholson)
2.水與全球變化的關聯:世紀資源的挑戰?(LeenaSrivaatava)。
·我們會有足夠的高質量的水嗎?(HartmutGrassl)
·水會滿足人們的需要嗎?(PeterD.Tyson)
·大壩對漁業的影響:三峽大壩實例研究。Chen-TungArthurChen教授,臺灣,國家SunYat-Sen大學,海洋地理和化學學院。
·澳大利亞大陸上的水,碳和氮:氣候和土地利用變化的影響(MichaelRaupach)
3.全球生物地球化學:星球新陳代謝系統的理解(PamelaMatson)
·海洋生物地球化學:變化的海洋(DavidM.Karl)
·陸地上碳的過去、現在和未來(RobertJ)
·大氣酸雨、臭氧損耗和氣候變化的案例分析(OranR.Young)
4.陸地—海洋的交互作用:區域與全球的聯系。(RogerHarris)
·生物地球化學的交互作用與反饋(TimJickells)
·沿海地區的全球變化:東南亞的實例研究(LianaTalaue-McManus)
5.氣候系統:預報、變化和可變性
·以前和以后的氣候變化:我們究竟去何處(ThomasF.Pedersen)
·氣候變化的1000年(RaymondS.Bradley)
·正在變化的寒區:高緯區全球變暖的影響(OlegAnisimov)
·耦合氣候系統:可變性和可預測性(AntonioJ.Busalacchi)
6.土地利用變化的熱點地區和地球系統:區域和全球的聯系
·陸地表面與氣候有聯系嗎?北非:撒哈拉沙漠;
·東南亞1:理解變化的亞洲季風系統:大規模植被和土地利用在水循環和氣候中的作用
·東南亞2:人類引導的陸地覆蓋的變化能對亞洲季風有多大的改變?
·亞馬遜河流域和土地利用的變化:未來能平衡嗎?
·陸地表面與氣候有聯系嗎?一種綜合。
7.模擬和觀測地球系統(DavidCarson)
·處理地球系統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H.J.Schellnhuber)
·監視地球系統的短期不穩定性和長期的趨勢:一個空間的挑戰(JoseAchache)
·虛擬現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JohnMitchell)
8.地球系統需要生物多樣性嗎?(AnneLarigauderie)
·為什么地球系統科學需要海洋生物多樣性?(KatherineRichardson)
·生物多樣性是如何影響陸地生態系統的過程與功能(SandraDiaz)
9.科技能夠補償星球嗎?(MikeBrklacich)
·自然的回歸:為什么和怎樣進行(JesseH.Ausubel)
·工業變革:生產與消費中的探測系統變化(PierVellinga)
10.面向全球可持續性(HansOpschoor)
·區域和全球可持續性的挑戰和障礙(JuliaCarabias)
·轉向可持續性的研究系統(WilliamC.Clark)
·可持續性科學起源討論:什么是可持續性科學?為什么要可持續性科學?(JaneLubcheno)
·可持續科學和氣候變化(BertBolin)
·重新概念化自然-社會的交互作用:將環境和發展結合起來理解(RobertW.Kates)
·雅基盆地資源的可利用性、脆弱性和持續性:環境與社會交互作用中不可持續的發展趨勢(P.A.Matson)
·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脆弱性:尤卡坦南部事例(B.L.Turner)
·各學科間的可持續性科學(RobertW.Corell)
大會專題討論內容十分豐富,有:A1-全球碳循環;A2-大城市與全球變化;A3-南厄爾尼諾的擺動同過去、未來氣候變化的聯系;A4-地球系統的演化;A5-生物多樣性的全球變化;A6-全球變化與火;A7-海岸區人類活動;B1-食品生產和環境間的平衡;B2-理解土地利用的變化,以致重建、描述或預測土壤覆蓋度;B3-冰雪層和全球變化:制度和指標;B4-地球系統分析;B5-陸地生物圈與全球變化;B6-社會轉化過程;B7-海洋與氣候變化;C1-水資源對環境變化的脆弱性:一種系統方法;C2-把人放入地球系統中:受害者或是破壞者,擾亂者或是解決者?C3-大氣和全球變化;C4-全球變化非線性變化和驚訝;C5-生態系統管理可持續發展的展望;C6-科學和政策過程:IPCC;C7-全球變化與山地區。
大會報告集中在水科學問題的主題有:全球變化中的水問題-21世紀資源的挑戰,尤其值得提到的是7月12日下午,大會專門針對水循環水資源問題,舉行了“環境變化的水資源脆弱性系統分析”學術研討會。WCRP/GEWEX北美主席、美國地理學會水文專業委員會主席、亞利桑那大學水文水資源系的SorooshSorooshian教授介紹“WCRP/GEWEX和SAHRA計劃中水問題的研究:半干旱區流域水文循環與可持續性”。德國的CharlesVorosmarty教授報告了“地球系統科學對全球水評估的貢獻”。WolframMauser教授研討歐洲GLOWA項目的核心“完整的流域管理”經驗。JosephAlcamo教授指出全球“水危機區與脆弱性”。JimWallace教授強調“防洪安全與水資源問題”。ClaudiaPahl-Wostl教授研討“面向社會經濟可持續性:水管理部門職能的轉變過程挑戰”。
三.水文科學與水資源安全
7月18-27日第6屆國際水文科學大會在荷蘭的馬絲特里特(Masstricht)舉行。大會對過去水文水資源研究進行總結,對未來水文科學的發展進行展望。會議由4個專題學術大會(Symposium,簡寫為S)和6個學術研討會(Workshop,簡寫為W)組成。會議主要集中在水文科學基礎研究和社會經濟發展與水資源研究兩個方面:
1.水文學基礎研究
S4.土壤-植被-大氣轉化方式和大尺度水文模擬
WS4.高山地區水文過程與冰圈作用
WS2.水文長期變化與氣候影響
S3.人類活動對地下水動態的影響
WS6.海岸濕地水文的演化
2.社會經濟發展與水資源研究
S1.社會經濟發展與水危機
S2.區域水資源管理
WS1.全球變化與洪水預報
WS3.信息技術在可持續水管理的作用
WS5.GIS&RS在土壤侵蝕和水質變化的應用
特別需要指出,由于全球變化、社會經濟發展,水資源問題愈來愈突出,給水文科學研究提出新的課題,即變化環境下的水資源形成與演化規律問題。IAHS會議的S1-S2,主要研討這些國際國家和區域尺度急迫的問題。關于S1和S2的研討內容題目摘錄如下:
S1:水脅迫下的社會經濟發展(E.Servat)
水源豐富,資金缺乏,水工業能否繼續生存尚未可知。
·健康部門希望從水文學家那兒得到什么?
·河流生態系統的研究和管理中對水文數據的需求。
·多學科綜合研究—對水危機的響應。
·食物保障中的水資源及管理。
·洪水控制與城市排水系統管理。
·全球水協作計劃
S2區域水資源管理
S2-1過去水管理的經驗與教訓(A.SchumannM.C.Acreman,M.Marino):
·可持續發展的度量及其在實際水管理計劃中的實現。
·可持續水庫發展—津巴布韋實例研究。
·Yamuna河流域的可持續區域水管理:Delhi區域的實例研究。
·Limpopo河:逐步走向可持續發展和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
·中國新疆博斯騰湖流域的水資源可持續性發展管理經驗的啟示。
·印度干旱地區過去管理實踐經驗總結。
·水壩功能新探——一個不應忽略的問題。
·Dehli區域水資源管理的一體化進程:問題與展望。
·北尼日利亞半干旱區域的Hadejia河上建壩的影響:對未來管理的建議。
·可持續發展的特征及供水管理模型。
·澳大利亞富營養化進程的現階段研究。
·城市水計劃書——印度班加羅爾的實例研究。
·水資源系統中相對可持續發展實現的框架。
S2-2可持續發展與水資源管理(夏軍,D.Rosbjerg,G.Schultz)
·為保護水生態系統的整合水質與水量的數學生態模型的發展。
·歐洲地下水可持續發展管理的指導方針。
·清除河岸異生植被是否為一種有效的水資源管理策略。
·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聯合管理。
·河流管理可視化中的變換系統邊界。
·改善環境中被忽視的因子——監控。
·加入風險基金平衡流域經濟、社會、環境壓力之間的沖突。
·使用風險分析提高水資源系統模型的效率和精度。
·整合水資源管理中的角色分配。
·Volta流域的水資源競爭。
·復雜水環境管理中的空間適應方法。
S2-3水資源管理的方法(R.Davis,S.Walker)
·流域水平上的水資源管理整合模型。
·提高以決策支持系統為基礎的模型的精度——水管理中的一種好的建模實踐。
·持續性水系統的水力學標準。
·人工神經網絡系統實現的河流洪水預報。
·氣候變化影響評估中的不確定因子的概率特征。
·研究城市化對區域水資源影響的一種流域水文模型。
·水、氮循環的一種大尺度評估模型——在Elbe河流域的基礎研究。
·基于地形學和土壤水文學的濕地重建計劃方法的發展。
·英格蘭西南部Dartmour地區放牧對水文的影響。
四.21世紀水文科學的發展機遇與展望
傳統的水文學研究只考慮水量的自然變化,現代水文循環需要考慮地球生物圈、全球變化以及人類活動等方面的影響。國際地圈生物圈計劃(IGBP)代表國際地球學科發展前沿,水文循環的生物圈方面(BiosphereAspectsofHydrologicalCycle,簡稱BAHC)是IGBP的核心之一。它注重陸面生態-水文過程與空間格局的變化規律和受人類活動影響的關鍵問題,以科學地解釋:植被是如何與水文循環的物理過程相互作用的?改變陸面生態過程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是大尺度人類活動改變了陸面覆蓋?還是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增加的緣故?這些影響變化的水文后果如何?通過這些研究,為認識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影響下的土地利用/土地覆被變化與陸地表層生命物質過程,評估人類對生物圈的影響,保護環境和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科學的基礎依據。
通過7月在荷蘭舉行的IGBP和IAHS國際學術大會可以清楚看出,變化環境(即全球變化與人類活動影響)下的水文循環研究成為21世紀水科學研究的熱點。根據二十一世紀IGBP發展方向,國際上的BAHC研究重點也相應地進行了調整,主要有以下8個方面:
·小尺度水、熱、碳通量研究;
·地下過程作用的評價;
·陸地-大氣相互作用的參數化;
·區域尺度土地利用與氣候的相互作用;
·全球尺度植被與氣候的相互作用;
·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對流域系統穩定與傳輸的影響;
·山區水文學與生態學;
·開發全球數據集;
此外,還有兩個交叉研究問題:
·設計、優選和實施綜合的陸地系統實驗;
·情景發展與風險/脆弱性分析。
變化環境下的水文循環及其時空演化規律研究,是國際國內地學領域積極鼓勵的創新研究課題。結合土地利用/土地覆被變化與陸地碳循環過程的水循環研究,是一個新的交叉方向。研究的熱點問題有:
問題1:全球變化與水文循環問題
它需要研究回答:全球變化對區域水循環規律?過去對氣圈-水圈-生物圈的相互聯系/作用是如何認識?現在又是如何認識水資源的演變?其規律是什么?
值得指出的是,過去在氣候系統與陸地水文循環之間存在一個誤區,即長期以來,水文學者把氣候看作是靜態:一個地區的氣候是指某種統計的平衡,WMO規定系列30年的平均作為準平均,用極差/標準差描述氣候變異。對陸地水文過程研究方面,認為長序列水文均值是穩定不變的,年徑流出現的豐、枯現象,被看作圍繞均值的周期變化。水利(水資源)工程設計:要求的水文計算都是以幾十年-幾百年時間尺度的水文過程穩定不變為前提。未來被看作是過去的重復或外延。例如,水資源的保證率有W75%,W50%等;設計洪水有千年設計和萬年校核等。另一方面,在氣候/天氣過程研究中,長期以來氣候學者把陸地水文看作是靜態,氣候/天氣過程研究僅僅到降水為止,較少研究流域水文循環動力機制與反饋作用。例如,天氣模式研究中僅設置若干參數代替水文過程變化和空間分布,認為陸面水文-生態的作用也是穩定不變的。例如,許多GCMs對水文循環作用過程考慮相當粗糙,平面無徑流聯系與循環過程。但是,現在人們業已認識:一個地區的氣候/水文循環過程并不處在統計的平衡狀態,而是以不同尺度變化(年際、十年際、百年際-千/萬年際變化)。決定氣候變化因子不僅僅是大氣內部的過程,還有大氣上邊界(太陽行星系統)和下邊界(陸地水文-生態、海洋系統)的各種物理化學過程。20世紀科學研究與進展顯示:陸面生態系統對大尺度水文循環有十分重要的反饋作用。因此,全球變化對水文水資源的影響是21世紀水文科學研究的前沿問題之一。因此,特別需要大力加強水文學家與大氣物理學家的聯系與合作,積極開展“全球-陸地-區域-流域尺度水文循環”科學基礎的研究。
問題2人類活動對水循環水資源的影響
人類活動對水循環及水資源有那些主要影響?人類活動如何對水的變化規律產生影響?有什么地區、區域特征規律?如何量化人類活動對水循環水資源的變化及影響?這是近代水科學面臨的主要科學問題。在IGBP科學大會上,特別強調土地利用/覆被變化與水循環、碳循環的關系。需要研究從“點”-“典型流域“的水循環機理、水文循環與生態系統的相互作用、地表水與地下水交換的相互作用,“大氣-土壤-植被”界面過程中的物質與能量轉化規律;開拓流域水文循環過程中的非線性機制研究;創新“分布式流域水文循環模型”,量化區域水文循環演化與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影響關系,為認識陸地表層生命物質過程的提供重要的基礎科學支撐。
結合中國的實際背景,人類活動影響是驚人的。例如,在中國南方的長江流域,建國后洞庭湖圍墾1700余平方公里;鄱陽湖圍墾1400余平方公里;荊北所有通江湖泊被堵閉,減少調蓄長江洪水面積約5700余平方公里。建國后,長江中下游地區約有1/3以上湖泊面積被墾殖;損失湖泊面積13000余平方公里,相當于五大淡水湖泊面積總和的1.3倍;損失湖泊容積500億立方米左右,相當于三峽水庫調蓄庫容的5.8倍,淮河年徑流1.1倍。建國后,中游長江干流河道內的江洲河灘幾乎全部被圍墾。據不完全統計,圍墾面積約1213平方公里;城陵磯至螺山江段河床變遷劇烈,泥沙淤積問題嚴重。98洪水后,國家提出治理長江32字方針:“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移民建鎮、以工代賑、退田還湖、平垸行洪、加固干堤、疏浚河道”。但是,如何退田還湖?如何平垸行洪?認識人類活動(湖區開發、三峽工程)對水循環關系影響水科學基礎問題,都是十分重要又十分現實的問題。
在中國北方,人類活動劇烈。例如,在華北地區,水文循環機理比較復雜,它不僅與陸地表層系統中各種自然地理要素時空分布密切相關,而且與農業開發、都市化等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直接相聯。由于社會經濟發展,人類活動改變了水循環自然變化的空間格局和過程,加劇了水資源形成與變化的復雜性。過去有關部門在華北水資源方面做了相當的工作。但是,在華北地區究竟缺多少水等基礎方面仍分歧較大。有人認為在華北通過自身的節水和提高用水效率可以解決水資源的需求問題;有人認為即使南水北調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北方缺水問題。爭論問題的科學問題焦點是:在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的綜合影響下華北地區水循環演化規律是什么?如何科學測算華北地區可供水資源量?華北地區節水的潛力究竟有多大?如何保障華北地區的水資源安全?爭論的原因是: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加劇情況下的華北地區水循環演變格局與過程機理,有待重新認識;受人類活動影響等變化環境下的華北地區水資源可利用量的測算科學依據不很充分;水資源安全與生態需水、節水潛力、國民經濟發展之間的量化關系需要研究。因此,開展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影響下的水循環及水資源安全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研究價值。
總之,21世紀水科學的挑戰問題是:迫切需要回答的科學問題是陸地水循環演化格局、過程與機理,即:
·如何對水、碳和能量在土壤~植被~大氣界面交換中的變化進行認識?
·變化環境下的水文循環時空演化有哪些特征規律?如何識別和量化?
關鍵詞: 氣候變化 人體健康 疾病控制
氣候變化與人體健康是人類永恒的主題。氣候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不同的方式影響人類活動和人體健康。如今,以全球變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變化已成為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關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曾預測,2100年全球平均氣溫將上升2°C。全球氣候變暖將可能干擾地區的天氣形式和生態平衡,影響地區的自然、生物系統,造成對人體健康多方面的嚴重影響。我國的氣候變化趨勢與全球氣候變化的總趨勢基本一致。有關研究表明[1],近百年來,我國氣溫已經上升了0.4~0.5°C,以冬季和西北、華北、東北最明顯。20世紀末我國已經連續經歷了14個暖冬。進入21世紀,我國又連續4年出現暖冬。自20世紀50年代起,我國降水逐漸減少,華北地區出現了暖干化趨勢。
氣候變化引起的生態環境變化從各方面對人類健康造成了正面或負面的影響,正面影響包括低溫可降低某些疾病的發病率、紫外線對一些皮膚病有幫助等,負面影響包括氣候變化可以影響安全的飲用水、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和良好的社會環境等一系列公眾健康所必需的條件,以及高溫熱浪、空氣污染、低溫寒潮、地震等極端氣候事件直接導致的人體生理、心理疾病甚至死亡。周啟星提出[2]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起初,人們主要關注氣候變化與極端氣象事件(如熱浪、寒潮等)。自1995年以來,此方面研究轉到與傳染病有關特別是與流行性疾病年際變化相關的自然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上,以及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市日天氣變化和死亡率之間的關系方面,并在氣候變化對流行性疾病的傳染影響模擬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
本文通過近幾年揚州市已有的PM2.5指數及揚州市某醫院典型科室就診人數分析揚州地區在氣候變化背景下人體健康特征,探討揚州地區人體健康對氣候變化的響應。
1.PM2.5指數與人體健康關系
近年來,我國多地發生了嚴重的霧霾事件。霧霾天氣導致道路管制、企業停工、機場關閉、港口停運,并使得市民的工作生活受到了很大影響。霧霾天氣期間,患上呼吸道疾病的病人在短期內會大幅增加。PM2.5指數是對空氣質量有較好指示作用的一個監測指標。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發絲粗細的1/20。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雖然自然過程會產生PM2.5,但其主要來源還是人為排放。包含來自燃燒過程的直接排放,如化石燃料、生物質(秸稈、木柴)的燃燒、垃圾焚燒等。其他來源還包括:道路揚塵、建筑施工揚塵、工業粉塵、廚房煙氣。自然來源有:風揚塵土、火山灰、森林火災、漂浮的海洋、花粉、真菌孢子、細菌等。
細顆粒物的標準是由美國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為了更有效地監測隨著工業化日益發達而出現的、在舊標準中被忽略的對人體有害的細小顆粒物。細顆粒物指數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測控空氣污染程度的指數。表1為PM2.5的空氣質量新標準,24小時平均值標準值分布如下:
(單位:微克/立方米)
由于揚州市PM2.5監測起步較晚,這里僅給出揚州市2013年1-3月份的日PM2.5檢測數據,其變化特征如圖1所示,結果顯示揚州市這3個月中空氣質量處于優良的一共有30天,僅占33%,輕度污染的一共有29天(32.2%),中度污染11天(12.2%),重度污染10天(11.1%),并且1、2月份PM2.5指數明顯高于3月份,這可能跟冬季氣溫低,人們出行多以汽車代替,因而汽車尾氣排放增加,同時空調使用率較高等因素有關。
圖1 揚州市PM2.5指數變化特征
2.揚州市不適度指數與就診人數關系
不適度指數是綜合考慮溫度和濕度以評估天氣炎熱程度的一種指標。原為美國氣象局介紹用于測定人類在夏季某種天氣條件下感到不舒適的一種簡易方法,又稱“不適指數”。溫濕指數(THI)可由干球溫度(Td,°C)、濕球溫度(Tω,°C)、露點(Tdp,°C)和相對濕度(RH,%)中的任意兩個值,選用下列各式之一計算:
根據不適度指數大小可分為以下等級,
86—88,4級 感覺很熱,極不適應,注意防暑和降溫,以防中暑;
80—85,3級 感覺炎熱,很不舒適,注意防暑和降溫;
76—79,2級 感覺偏熱,不舒適,可適當降溫;
71—75,1級 感覺偏暖,較為舒適;
59—70,0級 感覺最舒適,最可接受;
51—58,-1級 感覺略偏涼,較為舒適;
39—50,-2級 感覺較冷(清涼),不舒適,注意保暖;
26—38,-3級 感覺很冷,很不舒適,注意保暖和防寒;
本文選取揚州氣象局提供的揚州市2011—2012年24個月的月平均干球指數和月平均相對濕度,查表得對應的濕球指數,根據式(3)可計算得出相應不適度指數。同時選取了同期揚州市某醫院與氣候變化比較密切相關的呼吸科、消化科、神經內科和腫瘤科月就診人數。圖2給出了揚州市考察時間內不適度指數的統計結果,其變化趨勢表明兩年中,人體感到舒適的月份均為4月份和10月份,即一年中的春季和秋季。7、8月份不適度指數均超過75,這可能與這兩個月份氣溫太高有關。同樣道理,12、1、2這三個月不適度指數在45以下,可能受到氣溫低的影響,這表明不適度指數的季節特征明顯,年際變化規律顯著。相應時間內的醫院就診人數統計結果(表2)顯示消化科人數占就診人數的比例最大,達到50%,腫瘤科最少,在10%以下,呼吸科和神經內科基本持平。呼吸科中每年2、3月份就診人數達到高峰,此時不適度指數較低,這與王祖承和陳洪正[3]的研究結果:呼吸道疾病春夏多發相一致。消化科就診人數在夏季明顯高于其他季節,其相對應的不適度指數也很高,與文獻[4]所描述的各型胃炎的復發率四季中以盛夏炎熱氣候的發病率最高結果一致。神經內科冬季發病率較低,其他3個季節基本相當。此時段氣溫低,不適度指數也低。通常所說的高山地區對治療神經系統疾病有幫助,就是利用了氣溫低的關系。腫瘤科就診人數全年相對于其他科室都較低,冬季時段處于全年最低,可能由于冬季氣溫和不適度指數低,而氣壓達到了全年最高,有研究結果表示各種癌癥死亡人數均與氣壓呈反相關。
3.結語
通過探討揚州地區PM2.5指數和人體舒適度指數與就診人數的關系,可以初步對特定的氣候環境作用于人體的現象做出客觀評定。揚州地區的PM2.5指數冬季偏高,有明顯的季節特征,這可能與人們的活動相關。而人體舒適度指數則呈現較明顯的季節和年際變化特征。
參考文獻:
[1]秦大河.進入21世紀的氣候變化科學——氣候變化的事實、影響與對策[J].科技導報,2004,(7):4-7.
[2]周啟星.氣候變化對環境與健康影響研究進展[J].氣象與環境學報,2006,(22):38-44.
[3]王祖承,陳正洪.冷空氣對武漢市人群呼吸道和心腦血管疾病的影響[J].湖北預防醫學雜志,2001,12:15-16.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 100871
【摘要】本文基于歷史和環境視角分析了全球環境與衛生之間關聯性的科學認知的變化。環境問題對人類健康的影響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重視,現有科學研究已充分證明,環境問題與人類健康風險之間存在明顯的因果關系,環境問題是導致人類各種疾病的重大因素之一;從全球層面對環境問題的健康影響進行量化研究是當前相關研究的重點、亮點和難點,目前國際上在研究方法和具體結論上都存在許多分歧,但定量研究方興未艾;如何將現有的科學認知與全球層面的政策制定與實施有機結合起來是擺在全球環境與衛生治理面前的一大課題。
關鍵詞 全球衛生; 環境; 關聯性; 科學認知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4-2982.2015.07.001
基金項目:中英全球衛生支持項目三——“中國全球衛生戰略研究”子課題“全球環境與衛生的關聯性研究”
作者簡介:王志芳,女(1975年—),北京大學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為全球及區域環境治理
E-mail:francewang2008@126.com
通訊作者:張海濱。E-mail: zhanghb@pku.edu.cn陳婧嫣張海濱
環境問題與人類健康息息相關。自近代工業革命以來,環境問題全球化的趨勢愈演愈烈,對公共衛生和人類健康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如果在全球衛生治理中不能很好地理解環境與衛生之間的關聯性,只是就衛生談衛生,將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復雜的全球衛生治理挑戰。本文基于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環境署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相關報告,從歷史角度分析環境問題如何在全球層面影響人類健康,旨在促進全球環境與衛生領域的互動決策。
1 環境問題對衛生的影響:科學認知的歷史變遷
從歷史層面看,環境問題對人類健康的影響呈現逐漸增大的趨勢,而人類的相關科學認知也在不斷發展與深化。
環境與衛生的關聯集中體現在人類的多種疾病上,特別是在歷史上對人類社會生活造成深遠影響的傳染病、地方病,往往是人與環境互動的結果。這些疾病的出現和傳播大多源于人類對自然環境的開發、一些地方特定的自然條件、氣候的異常變化以及人類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等。面對這些衛生災難,探求疾病與環境的關系,應該具有歷史的視野。[1]
工業革命之前,環境污染規模小、程度較低,對健康的威脅有限。工業革命之后,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并不斷加劇,早期主要以煤煙塵、二氧化碳等大氣污染和采礦冶煉、無機化學工業的廢水污染等工業污染物為主。
環境歷史學家約翰·麥克尼爾(John R. McNeil)對20世紀的世界環境變化及其社會影響進行了分析,認為其環境污染的程度和類型與之前的任何一個時期都有所區別,這一時期人類在未曾做出任何打算的情況下,在地球上進行了龐大而無抑制的試驗,產生了嚴重的衛生后果。[2]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一時期環境對衛生的影響大體可以分成區域性環境健康公害與全球性環境健康危害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20世紀30—60年代,即區域性環境健康公害階段。這一時期的環境問題為公害型的環境問題。具體包括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振動、地盤沉降以及臭氧層空洞等,從而危害人類健康。其特點是外在的突發性和內在的累積性疊加,后果通常無法彌補和挽回。1930—1968年發生的重要環境事件包括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美國洛杉磯光酵煙霧事件、美國多諾拉煙霧事件、英國倫敦煙霧事件、日本水俁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愛知縣米糠油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表1)。[3]這一時期,人們對環境公害的認識也不斷加深,很多國家建立了環境保護部門以應對此類事件的發生。
第二階段為20世紀60年代開始至今,即全球性環境健康危害階段。這一時期,伴隨環境污染和大范圍生態破壞,出現了全球性的健康危害。1962年美國環境科普作家蕾切爾·卡遜《寂靜的春天》一書出版。書中關于大量使用農藥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其引起的人類健康損害的描述,激發了全球范圍內的環境保護意識。隨著環境問題愈加嚴重,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逐漸顯現。這一時期的環境問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全球性的大氣問題,如氣候變化、臭氧層破壞等。二是大面積生態破壞,如大面積森林被毀、草場退化、土壤侵蝕和沙漠化。三是突發性的嚴重污染事件,如農藥泄漏事件、核電站泄漏事故、油船泄漏事故等。這些全球性、大范圍的環境問題從根本上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1972—1992年發生的重要環境事件包括:北美死湖事件、卡迪茲號油輪事件、墨西哥灣石油井噴事件、庫巴唐“死亡谷”事件、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印度博帕爾公害事件、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件、萊茵河污染事件、雅典“緊急狀態事件”、海灣戰爭油污染事件等。
這兩個階段的區別十分明顯,表現為環境問題從區域向全球的一種認知擴散。對環境問題健康危害的擔憂開始深入人心,導致全球范圍內的環境運動。第二階段較第一階段具有更大的復雜性,時空上不斷延伸。[4]人類自身的活動打破了人與自然的平衡,因而也破壞了人類賴以生存的“生命支持系統”。[5]
2 全球重大環境問題對衛生的影響:主要科學結論
目前,國際社會在環境問題對健康的影響方面開展了大量研究工作,獲得了豐富的科學認知,這成為開展全球環境與衛生治理的重要科學支撐。
2.1 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是當今世界面臨的最嚴峻的環境挑戰。關于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的危害已有長期的跟蹤研究。1990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m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第一次評估報告認為,全球變暖使得地球表面的UV-B輻射強度增加,導致眼睛和皮膚損傷的風險增加,甚至可能破壞海洋食物鏈。[6]1995年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從直接和間接影響兩個層面分析了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的影響,并認為間接影響是較為主要的形式。[7]2001年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證實了一些經細菌、食物、水傳播的傳染性瘧疾受氣候變化的影響,此外,氣候變化還會引起糧食產量下降。[8]2007年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擴大了關于健康問題的研究范圍,將食品安全和水感染納入其中,具體分析了人類面臨氣候變化的脆弱性。[9]2014年IPCC第五次報告更加系統和詳實,指出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的影響體現在直接和間接影響兩個方面。直接影響方面,由于溫度和降水的變化,導致來自熱浪、洪水、干旱和火災的威脅不斷增加。2003年法國有15 000人死于當年的極端高溫天氣。[10]1980—2009年約28億人受到洪水影響。[10]間接影響是指由氣候變化帶來的生態破壞(農作物歉收,疾病轉移擴散)、環境污染(環境疾病)或在長期干旱氣候下的社會反應(如人口的遷移)等對人類健康產生的危害。[10] 1979年至今的氣象及疾病數據表明,氣候變暖助推了瘧疾的擴散傳播 ,僅2010年全球123.8萬人死于瘧疾。[10]而2010年被《2010年全球氣候變化》報告稱為“人類自1850年以來‘最熱的三年之一’”。[11] 此外,IPCC第五次報告繪制了更加清晰的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影響的路徑圖(圖1)。該報告預計,由于氣候變化的影響,21世紀中期人類現有的健康問題將更加嚴重。特別是目前已經存在糧食安全問題的地區,氣候變化導致的營養不良現象將更加嚴重。
溫度上升正在強化與高溫相關的疾病和死亡的危險性。當然,不同的地區其呈現方式不同。如有的地區通過泛濫的洪水傳播疾病,有的地區表現為糧食減產引起營養不良等。按照“具有代表性的濃度排放途徑”(Representative Concentration Pathway,RCP)模型評估,人類健康面臨的主要威脅有:密集的熱浪和火災導致更大的受傷、疾病和死亡;貧窮地區糧食減產而導致的營養不良;敏感人群因為高溫而失去工作能力并降低勞動效率;食物和水傳播的疾病和蟲媒傳染病。
當然,在氣候變化背景下,還有一些地區存在健康情況好轉的現象。一些地區由于嚴寒引起的疾病和死亡率因極寒天氣的減少而降低;一些地區因氣溫上升、農作物生長期變長而收獲更多的糧食,降低了營養不良的發生率。因此關于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的有利影響對不良影響的抵消程度,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近年來,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加大了對氣候變化對健康影響問題的研究。2009年WHO的評估報告認為,1970年—2004年氣候變暖導致每年14萬人的額外死亡。[12]2014年的相關報告中,世界衛生組織對氣候變化造成的健康影響進行了遠期預測。認為即使在樂觀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氣候應對的前提下,氣候變化對未來死亡率的影響依然顯著。同時,報告也強調,目前難以確定人類健康對氣候變化響應的敏感性。[13]
2.2 臭氧層損耗
臭氧層被大量損耗后,吸收紫外輻射的能力大大減弱,導致到達地球表面的紫外線UV-B明顯增加,從而對人類健康產生直接和間接影響。直接影響包括:(1)破壞免疫系統,包括降低免疫細胞反應、減少免疫細胞數量功能、改變免疫性白細胞外形;(2)眼睛損傷,包括光照性結膜炎(雪盲和焊工)、角膜和晶狀體損傷,視網膜退化,視力下降、白內障眼疾;(3)皮膚損傷,使得皮膚變厚、失去彈性進而導致皮膚癌。大氣臭氧每減少1%,紫外輻射增加1.2%~1.4%,皮膚癌發病率增加4%。間接影響包括:(1)低空大氣層中UV-B輻射增加,會催化氮氧化合物和碳氫化合物產生高濃度的大氣污染物,對人類的呼吸系統產生不良影響;(2)UV輻射對糧食作物和海洋浮游植物產生不利影響,破壞食物鏈進而影響人類健康。[14]
因此,臭氧層的保護逐漸受到全球重視,1985年簽署的《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以及1987年簽署的《關于臭氧層保護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明確指出,大氣臭氧層損耗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呼吁各國政府采取合作行動,保護臭氧層。其后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努力下,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球至少有幾百萬人免于致命皮膚癌和上千萬人免于非致命皮膚癌。[15]
2.3 重金屬及化學品污染
重金屬以及包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內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中直接與人體接觸,或廢棄后進入大氣、水和土壤中,通過食物鏈和水體等進入人體,從而威脅人類健康。
汞、鎘、鉛等是比較典型的重金屬污染。汞通過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膚進入人體,血液吸收后擴散全身與蛋白質巰基結合,抑制巰基酶活性,從而引發震顫、易興奮、運動失調、發音困難等問題。此外,由于汞也能以氣態形式存在,從而對人體產生多種形式的損害,治理也更加困難。[16]2013年《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的簽署,標志著全球開始加強汞的治理。
化學品污染中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由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特性,加之使用廣泛,短期內難以降解,對環境和人群健康產生長期的不良影響。如DDT等有機氯農藥,在全球的使用長達半個世紀,對人群和環境的影響可想而知。20世紀60—70年代,多氯聯苯使得日本發生“米糠油事件”,二惡英等化學物質使得我國臺灣地區發生“臺灣油癥事件”。近年來國內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人體損害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2011年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暴露與胎兒神經管畸形關系的研究發現:胎盤中部分有機氯農藥水平與神經管畸形的發生風險存在相關性,并呈現顯著的劑量—反應關系。[17]
由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環境中廣泛存在,其控制和消除需要全球共同行動。2001年全球范圍內簽署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呼吁各國采取減少或消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釋放的措施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此外,其他有關化學品管理的公約還包括《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等。
2.4 生物多樣性退化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存的基礎,與人類健康密切相關。生物多樣性能夠保障食物安全,并提供藥物資源。生物多樣性為人類提供了多樣的食物選擇,保障人體所需各類微量元素的供應。在防治疾病方面,即使目前醫藥業比較發達,但當傳統糧食品種遭受無法防治的病蟲害威脅時,相應的野生植物可以提供抵御該蟲害的遺傳物質。1970年美國玉米患葉菌病使作物枯萎,造成巨大損失。墨西哥中南部山林中一個原始玉米品種為其提供了抗菌遺傳物。此外,研究發現,生物多樣性豐富的地區疾病發生率和嚴重性較生物多樣性缺乏的地方低很多。[18]生物多樣性良好,可減少4.3%的全球疾病。[19]
生物多樣性退化會引發多種健康問題。如森林退化會影響多種流行病(蟲媒疾病、瘧疾、黑熱病、絲蟲病、血吸蟲病等)的傳播和分布規律,威脅人類健康。從長遠來看,生物多樣性的喪失使得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受到威脅,生態系統退化,失去大量對人類健康有益的生物藥源性化學物質和基因,導致大量未被利用的物種失去潛在利用價值。目前為止,發展中國家近1/3的人口依賴自然系統提供的醫藥資源來保障自身的健康。[19]因此,2015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與WHO合作開展的評估報告強調,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對人類健康有促進作用。[20]
2.5 空氣污染
近年來,空氣污染給人類健康造成的威脅日益嚴重,城市空氣問題引發了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據世界衛生組織“城市空氣質量數據庫”顯示,全球只有12%的人口生活在空氣質量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健康標準的城市。相比之下,生活在空氣污染指標至少超過該標準2.5倍的人口數量約占全球總人口的一半。[21]全世界大多數城市的室外空氣質量不僅沒有達到該組織制定的安全標準,其污染的狀況還在不斷加劇,城市空氣污染已經成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公共衛生挑戰之一。
空氣污染導致全球每年約700萬人口死亡,是國際社會必須立即采取行動應對的首要環境問題。減少空氣污染不僅拯救數百萬人的生命,同時還會有益于氣候、生態系統服務、生物多樣性和糧食安全。[22]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也指出,所有影響到氣候變化的空氣污染物(CO2除外)已對人類健康產生影響:2010年超過7%的全球性疾病與這些污染物的吸入有關。[10]快速的經濟增長,尤其是一些發展中國家能源需求的不斷增長,使得空氣質量日益惡化。過去二十年,很多大城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已降至危險水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估計,每年約有430萬人因吸入室內和室外空氣污染中的細小微粒而死亡。PM2.5微粒能夠滲入到肺部并可能進入血液循環,引起心臟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3 對環境問題引發的健康結果進行綜合定量評估
近年來,學術界對環境問題引發的健康結果在全球范圍內進行了定量分析。《2004年世界衛生報告》指出,全球102類主要疾病、疾病組別和殘疾中,環境風險因素會導致85類產生疾病負擔。[23]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對環境引發的健康問題進行了全球范圍的評估,認為全球范圍內24%的疾病負擔(健康壽命年損失)和23%的所有死亡(早逝)可歸因于環境因素,0~14歲的兒童中,可歸因于環境的死亡比例高達36%,而且環境所引發的健康問題在發展中國家更為嚴重。 [24]此外,還有學者繪制了全球環境變化引發的疾病負擔關系圖(圖2)。
當前對環境引發的健康問題的研究不斷深入。2009年世界衛生組織針對全球疾病風險的評估報告認為,影響人類健康的5個環境因素(氣候變化、室外空氣污染、固體燃料引發的室內空氣污染、鉛爆露、不衛生的水和生活環境等)導致了全球10%的疾病。其中,約有1/4的疾病與五歲以下兒童有關。 [25]2015年全球健康統計報告中,對不衛生的水和生活環境引起的健康問題也做了較為詳細的數據分析。[26]
2014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年鑒《日益緊迫的全球環境問題》認為,環境惡化與多種健康問題有關,包括部分癌癥、病媒傳播的疾病、營養不良、呼吸系統疾病等。該研究認為全球近1/4的疾病與死亡是由不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環境造成的,全球每年有370萬死亡病例與戶外空氣污染有關。因此,聯合國環境署表示將通過能力建設、數據平臺建設和定期跟蹤評估報告,加大對各國政府的支持,以應對全球環境與衛生挑戰。
應該說明的是,迄今有關環境問題與各種疾病之間因果關系的量化研究還非常有限,現有的成果在全球層面還存在爭論,尚未達成共識。《2013年世界衛生報告》明確指出,當前對環境和健康之間的聯系以及怎樣減少對健康的風險認識還遠遠不夠,需要進一步開展更廣范圍的研究。 [27]
4 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1)環境問題對健康的影響已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重視。(2)現有科學研究證明,環境問題與人類健康風險之間存在明顯的因果關系。環境問題是導致人類各種疾病的重大因素之一。(3)從全球層面對環境的健康影響進行量化研究是當前相關研究的重點、亮點和難點。目前國際上在研究方法和具體結論方面還存在諸多分歧,未來研究方興未艾。(4)如何將現有的科學認知與全球層面的政策制定與實施有機結合是擺在全球環境與衛生治理面前的一大課題。
參考文獻
[1] 余新忠.衛生史與環境史——以中國近世歷史為中心的思考[J].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9(2): 16-20.
[2] J.唐納德·休斯.什么是環境史[M].梅雪芹, 譯.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
[3] 生態學網[EB/OL].[2015-01-21].http:// shengtaixue.com/eco/exp/1010.html
[4] 張宏武, 時臨云.從日本環境問題對策的變遷看我國的環境政策[J].改革與戰略, 2008, 24(10): 203-207.
[5] McNeill J R.Something New Under the Sun: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the Twentieth-Century World (The Global Century Series)[M].WW Norton & Company, 2000.
[6] IPCC Group II.Climate Change The IPCC Impacts Assessment[R].Australian Government Publishing Service Canberra, 1990.
[7] IPCC Group II.Climate Change 1995: Impacts, Adaptations and 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 : scientific-technical analyses[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8]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第二工作組.氣候變化2001:影響、適應性和脆弱性(決策者摘要)[R]. 2001.
[9] IPCC Group II.Climate Change 2007 - Impacts, Adaptation and Vulnerability [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10] IPCC Group II.Climate Change 2014 - Impacts, Adaptation, and Vulnerability[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11] 中國科學院網.世界氣象組織《2010年全球氣候變化》報告[EB/OL].[2015-01-21].http://ceode. cas.cn/qysm/qydt/201103/t20110325_3093706.html
[12 ] Global health risks: mortality and burden of disease attributable to selected major risks [R].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9.
[1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 of the effects of climate change on selected causes of death,2030s and 2050s[R].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4.
[14] How the Montreal Protocol Protects Health [EB/OL].[2015-01-21].http://unep.org/ozonaction/Portals/105/documents/events/MOP26/Fact%20Sheet%20How%20the%20MP%20protects%20Health%20Nov%2020.pdf
[15] Montreal protocol-achievements to date and challenges ahead[EB/OL].[2015-01-21].http://ozone.unep.org/en/MP achievements challenges.php
[16] 中國限汞行動網.汞的毒性[EB/OL].[2015-01-21].
http://mercury.org.cn/gzs/201102/t20110225_17523.html
[17] 中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履約行動網.胎兒神經管畸形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暴露相[EB/OL].[2015-01-21].http://china-pops.org/guide/popsyj/201110/ t20111031_15121.htm
[18] 曾宗永.生物多樣性、人類健康與疾病[J].綠葉, 2011(9): 95-100.
[19] Connecting Global Priorities: Biodiversity and Human Health Summary of the State of Knowledge Review[R].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and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5.
[20] Report on health and biodiversity demonstrates human health benefits from protecting biodiversity[EB/OL].[2015-01-21].http://cbd.int/doc/press/2015/pr-2014-02-13-biod-health-en.pdf
[21] 聯合國網.空氣污染[EB/OL].[2015-01-21].http://un.org/zh/sustainability/airpollution/maps.shtml
[22] UNEP.歷史性的聯合國環境大會共通過16項決議應對空氣污染等環境問題[EB/OL].[2015-01-21]. http://unep.org/newscentre/Default.aspx?DocumentID=2791&ArticleID=10931&l=zh
[2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4: change history[R].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4.
[24] 世界衛生組織.通過健康環境預防疾病-對疾病的環境負擔的估計執行摘要[R]. 2006.
[2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Global health risks, mortality and burden of disease attributable to selected major risks[R].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9.
[26]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orld health statistics 2015[R].2015.
[27] 世界衛生組織. 2013年世界衛生報告:全民健康覆蓋研究[R]. 2013.
隨著全球性變暖,地球環境的許多要素也發生了變化,這在艾比湖流域地區反映明顯,如湖泊萎縮、河道斷流、沙漠化加劇、生物多樣性受損等,導致水資源短缺,旱災、洪災、雪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增加。因此,維護艾比湖流域自然生態系統的相對穩定,對維護綠洲的生態平衡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1資料與方法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工作組最新完成的一份報告草案稱[1],從l860年到現在,北半球的氣溫已經平均升高了0.4℃~0.8℃,其中的20世紀是l000年來北半球氣溫升高幅度最大的一個世紀,而l990年~1999年是l000年來北半球平均氣溫最高的l0年。20世紀的全球氣候變暖己成為大氣科學研究的熱點。王紹武[2]利用中國氣溫等級資料研究了近l00年中國氣溫變化規律,表明中國的氣溫變化與全球有相同的時候,卻并不總是一致。近百年來中國氣溫上升了0.4℃~0.5℃,略低于全球平均的0.6℃[3,4],中國與全球氣溫的相關系數在0.3~0.4之間。中國東北、華北及新疆的變暖可能與北半球一致,新疆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氣溫變化與全國、全球氣候增暖趨勢是一致的,也存在明顯的季節差別和地區差別,冬季最為明顯,北疆增暖幅度大于南疆。這里將利用艾比湖流域溫泉、精河、博樂、阿拉山口、烏蘇5個氣象站在近40年的氣溫、降水逐年月資料,用相關分析及線性趨勢分析等統計方法,分析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艾比湖流域氣候與生態環境演變的趨勢。
2結果與討論
2.1艾比湖流域氣候的年際變化艾比湖流域屬中溫大陸干旱氣候,水資源缺乏但較為穩定,生態環境極脆弱,是經濟開發的主要制約因素,由于獨特的地理環境,形成立體型的多態氣候,自西向東,年平均氣溫從-3.8℃上升到8.6℃,年平均降水量從228mm下降到104mm,從而形成了山區、平原和荒漠等多種氣候態,有利于合理開發多種產業。全球性氣候變暖在艾比湖流域反映明顯,呈明顯變暖和變濕趨勢,同時,春季低溫冷害、夏季暴雨洪水等災害性天氣氣候增多,洪旱頻率增大,突發性天氣氣候事件增多,寒潮冷空氣明顯減少,沙塵暴減少。90年代平均氣溫與前30年平均氣溫相比,平均偏高0.6℃;20世紀90年代年降水量與前30年平均值相比,平均增長了9.4%。這將會對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但干旱總體特征不會改變,原因是升溫導致蒸發增加,可抵消甚至超過降水增加的作用,助于解決干旱缺水的程度。艾比湖流域的年平均氣溫具有緩慢上升的趨勢,各區域振幅變化具有較好的同步性。表1中列出了艾比湖流域三大代表性區域年平均氣溫與降水量趨勢方程及相關系數,在0.05的信度下,區域內的年平均氣溫趨勢方程的相關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t檢驗),說明了在艾比湖流域的增溫趨勢明顯;山區、平原和荒漠地帶年平均氣溫趨勢方程的相關系數分別為0.39、0.63和0.52;而它們的信度分別通過0.01、0.05的顯著性檢驗。隨著氣溫的上升,艾比湖流域年降水量也有所增加,且各區域振幅變化具有較好的同步性,年平均降水量的變化除了平原區外沒有明顯變化趨勢,其年平均降水量趨勢方程的相關系數很低,不能通過0.05的顯著性檢驗,山區和荒漠區年平均降水量趨勢方程的相關系數通過了0.01、0.05的顯著性檢驗。通過艾比湖流域氣溫與降水量變化趨勢方程可預測未來50年氣溫與降水量的估計值。未來50年艾比湖流域降水量的增加比例要大于其氣溫增加的比例,這表明未來氣候變化趨勢對平原荒漠植被的恢復有利。但隨著氣溫的增加地面蒸發量也會增加,因此干濕變化總趨勢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艾比湖流域是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區,水資源是生態環境系統的核心。水資源的補給主要是山區自然降水和冰川融水。由于氣候變暖,艾比湖流域高山冰川融化量增加,水資源的增加將暫時有利于經濟發展,但冰川如長期萎縮,將會嚴重影響冰川固體水庫調節功能,并誘發災害。90年代以后,艾比湖流域突發性大降水增加,造成洪水頻發,1994年、1995年、1998年、1999年、2001年、2002年都出現了“暴雨、融雪型”洪水,這可能是地球氣候變暖在艾比湖流域的反映。
2.2艾比湖流域生態環境演變的總體趨勢氣候變暖是一個全球性問題,它帶來了一系列的環境演變,這必然對艾比湖流域的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艾比湖流域生態用水遠遠低于國際慣例要求,水資源處于生態環境系統的核心地位。受全球氣候變化和干濕周期性變化的雙重影響,艾比湖流域的降水量普遍有所增加,十分有利于生態保護和工程建設,并促進了自然生態系統的修復過程。但由于該地帶降水分布極不均勻,造成地表徑流空間分布極不均勻,是形成山地、平原和荒漠三大生態環境系統和不宜于人類活動及生物生長的沙漠、戈壁的主要原因。生態環境系統的原初相對平衡狀態極易遭到破壞而惡化,又極難恢復或建立新的更加優化的相對平衡狀態。特別是最近20年中艾比湖流域氣候增暖、增濕,總體上說,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但人類活動對生態環境有正、負兩方面的效應。正效應是:由于開荒造田、興修水利、營造防護林帶、建設人工草地、控制排污量以及立法、執法檢查等,擴大和穩定了綠洲;改善了小氣候條件;提高了土地的生產性能;發揮了水資源的利用效益;增加了環境的人口承載能力。負效應是:由于盲目毀林開荒、毀草開荒、過度放牧、大水漫灌“、三廢”增加以及沒有樹立可持續發展觀、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等,造成水量失衡、水鹽失衡、水土失衡、自然生態失衡。具體表現為:河流斷流,湖泊、水庫干涸,地下水位下降;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壤鹽漬化和鹽堿化;林地破壞;草地沙化、退化;水質咸化、礦化度提高;野生物種減少;大氣污染指數上升。總體上說,綠洲化和沙漠化并存。既有人進沙退現象,也有沙進人退現象,在綠洲擴大的同時沙漠也在不斷擴大。綠洲與沙漠之間的緩沖帶在不斷縮小。綠洲生態環境得到了改善,但潛伏著鹽漬化、沙漠化和污染的威脅,綠洲以外的山地生態環境和平原荒漠生態環境總體上還是平衡失調甚至有惡化趨勢。全球變暖對艾比湖水量的增加有密切的關系。未來氣候與環境變化對西部經濟有重要影響,艾比湖流域生態環境脆弱,未來降水量增加也不可能徹底改變這種狀態,原因是雖然降水量有所增加,但由于隨著氣溫的增加,地面蒸發量與植被蒸騰量也會增加,即該地區總的趨勢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將來受環境變化最大的是農業與農村,農業問題面廣量大。傳統農業生產的資源消耗量大,過度開墾、過牧超載等生產方式不利于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迅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經濟水平,傳統農業的抗災能力很弱,對未來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較差,草原畜牧業尤為突出。必須充分估計未來氣候變暖和自然災害增加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關鍵詞:氣候變化;森林;生態系統
中圖分類號:S718.5 文獻標識碼:A
0 引言
氣候變化的趨勢為全球氣溫的升高,降水分配格局的變化,以及災害性天氣的增加,在20世紀,全球平均氣溫升高約0.74℃,21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預計將升高1.1~6.4℃ (IPCC,2007)。大興安嶺地區氣溫也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唐國利等,2005),大興安嶺是我國地帶性多年凍土的主要分布區,且位于歐亞大陸地帶性多年凍土的南緣,多年凍土對氣候變化的響應也十分敏感,已出現退化現象(金會軍等,2006),這些變化必將對大興安嶺北部森林生態系統帶來影響。
森林生態系統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對氣候變化的響應對于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氣候變化與森林生態系統之間關系密切,氣候變化將不可避免的對森林生態系統產生一定的影響(劉國華和傅伯杰,2001)。大興安嶺地區是我國典型的寒溫帶針葉林區,樹種組成以興安落葉松(Larix gmelini)和樟子松(pinus sylvestris var.mongolica)為主,闊葉樹種有白樺(betula platyphlla)和山楊(populus davidiana),其山地地貌和植被共同影響大興安嶺的氣候特征。
1 大興安嶺北部林區氣候變化特征
大興安嶺地區氣候變化特征與全球和我國的趨勢一致,具有變暖的特征,氣溫增加幅度是我國最大的地區(唐國利等,2005)。近30a來,大興安嶺冬季增溫更明顯,降水總體變化不大,而多年凍土融深具有增加的趨勢(呂淼等,2005)。對于大興安嶺北部漠河地區,近30a來氣溫增加了大約3℃,而年降水變化趨勢不明顯,但冬季降水具有增加的趨勢(趙玉柱等,2012)。總之,大興安嶺北部氣候趨于變暖,冬季降水有所增加。但由于大興安嶺為山區,氣候具有垂直地帶性特點,氣候變化也具有山地氣候的特征。
2 氣候變化對大興安嶺北部森林生態系統帶來的影響
2.1 溫度和降水對大興安嶺北部森林生態系統的影響
氣溫升高可直接影響森林的生理過程(Prenticeet等,1992),在冬季和早春溫度升高下,一些植被物種會提早開花或放葉,這會改變森林生態系統的結構和物種組成。當溫度增加1℃,大興安嶺北部落葉松及針葉松林面積將縮小,當溫度繼續升高約3℃,闊葉林可完全代替落葉針葉林(鐘秀麗和林而達,2000),有的研究也認為氣候變暖會使北方森林帶北移,大興安嶺會出現蒙古櫟和椴樹等闊葉樹種(程肖俠和延曉冬,2007)。另外,溫度增加也會影響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使土壤有機碳的礦化能力增加,從而對氣候變化產生反饋效應(Pastor和 Post,1988)。由于降水的年季變化較大,降水變化對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還相對有限,如果降水增加,則大興安嶺北部的森林中將出現紅松樹種(程肖俠和延曉冬,2007)。當平均氣溫增加4℃和降水量增10%時,大興安嶺的針葉林甚至可能會完全北移出我國,取而代之的是針闊混交林或中溫性的草原(譚俊和李秀華,1995)。
2.2 多年凍土退化對大興安嶺北部森林生態系統的影響
在氣候變化下,大興安嶺多年凍土退化顯著(金會軍等,2006),這也會對森林生態系統帶來影響。在大興安嶺根河地區,多年凍土退化導致落葉松林傾倒,并且造成大面積的興安落葉松死亡,傾倒林木蓄積量約為6 000 m3。而在漠河的育英林場,氣候變暖下緩坡多年凍土濕地退化出現白樺入侵現象,白樺可作為入侵的先鋒樹種,隨著白樺林的增長發育,興安落葉松也會相繼入侵,逐漸代替白樺。
2.3 氣候變化對大興安嶺北部森林火災的影響
林火是森林生態系統演替的一個重要環境因子,而大興安嶺地區森林火災比較頻繁。氣候變化對森林生態系統帶來的變化也會影響森林火災的發生。大興安嶺北部是我國增溫幅度最大的地區之一,氣候變化可加快可燃物的失水,加強其燃燒性。另外,遭受過火災及其它強烈干擾的森林對干早更加敏感,進而會導致林火有增加的趨勢。
3 結語
大興安嶺北部已出現氣候變暖和多年凍土退化的現象,這些變化會對森林生態系統產生多方面的影響,其可以改變森林生態系統的物種組成,群落結構、影響森林演替方向及對森林的物質循環帶來影響,森林生態系統的這些變化也會對氣候變化產生反饋效應。
參考文獻
[1]程肖俠,延曉冬.氣候變化對中國大興安嶺森林演替動態的影響[J].生態學雜志,2007,26(8):1277-1284.
[2]金會軍,于少鵬,呂蘭芝等.大小興安嶺多年凍土退化及其趨勢初步評估[J].冰川凍土,2006,28(4):467-476.
[3]劉國華,傅伯杰.全球氣候變化對森林生態系統的影響[J].自然資源學報,2001,16(1):71-78.
[4]呂淼,張昉,馮世珍.大興安嶺地區近30年氣候變化及其對農業的影響[J].內蒙古氣象,2005(3):35-37.
[5]譚俊,李秀華.氣候變暖影響大興安嶺凍土退化和興發落葉松北移的探討[J].內蒙古林業調查設計,1995(1):25-31.
[6]唐國利,任國玉.近百年中國地表氣溫變化趨勢的再分析[J].氣候與環境研究,2005,10(4):791-798.
[7]趙鳳君.氣候變化對內蒙古大興安嶺林區森林火災的影響研究[J].中國林業科學院優秀博士論文.
[8]趙玉柱,高振嶺,趙猛等.氣候變化對漠河地區森林和濕地生態系統的影響[J].科技信息,(3):449-450.
[9]鐘秀麗,林而達.氣候變化對我國自然生態系統影響的研究綜述[J].生態學雜志,2000,19(5):62-66.
[10]周梅,余新曉,馮林等.大興安嶺林區凍土及濕地對生態環境的作用[J].北京林業大學學報,2003,25(6):91-93.
[11]IPCCWGI.ClimateChange:ThePhysicalScienceBasis[EB/OL].http://ipcc-wg1·ucar·edu/wg1/wg1-report·html.
[12]Prentice I C,Gramer W,Harrison S P et al,.A global biome-model based on plant physiology and dominance,soil properties and climate[J].Journal of Biogeography,1992(19):117-134.
技術轉讓通常發生在私人領域,由民商法律調整,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等部門法對其規范和保護,側重對技術轉讓方私權的保護,強調轉讓方與受轉讓方之間的意思自治和私權神圣。
﹙一﹚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依據從國際立法的成果看,目前并無統一的國”際法規范技術轉讓,已有的是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系列條約、聯合國體系中的國際條約或國際法文件及世界貿易組織體系下的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協議等為主的國際法體系。從《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2001年編撰的有關國際技術轉讓的文集看到,多邊條約性質的國際法文件總共28個,涉及環境或環境保護約15個,超過總數一半[1]。氣候變化國際法是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技術轉讓的主要國際法律依據。總體而言,《框架公約》只是對無害環境技術轉讓作原則性規定,《京都議定書》也僅是在《框架公約》基礎上稍作細微的具體化,涉及技術轉讓的內容主要還是見于歷次氣候大會的相關會議決定之中。《框架公約》在第4條第5款就作出規定,“發達國家應采取一切實際可行的步驟,酌情促進、便利和資助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或使它們有機會得到無害的環境技術和技術訣竅”,這一條款是技術轉讓最重要的國際法來源。《京都議定書》是迄今為止具有法律效力的氣候變化國際法規范,對技術轉讓的條款規定較《框架公約》具體。比如,第2條第1款規定,為履行排放量限制和削減指標的承諾以促進可持續發展,締約方均應促進、研究、發展和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二氧化碳減排技術和對環境無害的先進新技術;第3條第14款規定,發達國家應當履行將對發展中國家締約方不利的社會、環境和經濟影響降到最低程度,考慮包括資金籌措、保險和技術轉讓等措施來減少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第10條﹙c﹚項進一步規定,發達國家應該制訂政策和方案,以便有效轉讓公有或公共支配的有益于環境的技術,并為私有部門創造有利的環境以促進和增進轉讓和獲得有益于環境的技術”。《京都議定書》較《框架公約》進步之處在于,不再局限于宣示口號,而是提出了一些技術轉讓的具體措施,包括敦促發達國家制定政策與方案,為私人部門創造有利于技術轉讓的良好氛圍。世界氣候大會所形成的會議決定也是氣候技術轉讓的主要法律依據,幾乎在歷屆會議決定之中都有涉及。自COP3以來,為落實減緩承諾,幾次比較重要的氣候大會通過了一些決定突出技術開發與轉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表1可以看出,每次氣候大會都在之前取得的成果上有所突破,歷次大會的重要決定除不吝對技術轉讓的重要性加以表述外,更重要的是在解決技術轉讓的具體辦法方面,氣候大會循序漸進地提出一些切實方案。1998年布宜諾斯艾利斯大會決定建立協商進程,2001年馬拉喀什會議決定設立技術轉讓專家小組和技術轉讓行動框架,2007年巴厘島會議將技術確定為應對氣候變化的四個決定性措施,2010年坎昆會議決定創建技術執行委員會、氣候技術中心和網絡兩個技術機構,2011年和2013年的兩次會議是對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的職權、工作范圍、作用、模式和程序等內容作更進一步的規定,但2012年多哈氣候大會幾乎沒有對技術開發與轉讓有任何表述,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表明,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開發與轉讓議題開始被邊緣化或忽略。
﹙二﹚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沖突及其根源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沖突主要是在氣候變化國際法與專利國際法之間產生,國際法沖突的實質又是氣候技術受專利法的私權保護與基于氣候環境的公共利益之間的對立。1.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沖突從現有的可操作及權利義務明晰程度上看,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依據還包括知識產權法,甚至主要適用該法律制度。氣候技術在內涵方面與專利法調整的傳統專利并無二致,權利客體的重疊,使得氣候技術及其轉讓同時適用氣候變化法和專利法,氣候技術轉讓因此與知識產權之間發生密切關系。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對發達國家將氣候技術轉讓到發展中國家是否造成了阻礙?就此問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觀點和立場截然相反,發達國家主張應該加強知識產權對氣候技術的保護,不應該為氣候變化而專門設置知識產權制度,現有的知識產權不會成為氣候變化的障礙①,甚至有些國家建議取消氣候談判的知識產權議題②;發展中國家則認為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提高了技術轉讓的成本,應當對氣候變化技術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進行調整,以促進氣候變化技術的有效轉讓[2]。事實上到底如何?如前述發展中國家所言,知識產權在很大程度上的確阻礙了氣候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制度對私權的嚴格保護使得氣候技術轉讓變得極為困難,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獲取技術的經濟成本極大,實踐中也難以發生實質性的技術轉移,特別是核心技術轉讓,這對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及其帶來的負面影響變得極為艱難,進一步加劇了發展中國家氣候生態的脆弱性,盡管上述氣候變化法律及其系列決定文件一再強調發達國家有義務對發展中國家轉讓氣候技術,但事與愿違,在剛剛閉幕的2014年聯合國氣候峰會上,發展中國家依然在強烈呼吁發達國家應盡快落實其之前的一系列有關技術轉讓承諾③。面對這一窘境,《框架公約》下的國際氣候會議試圖通過書面文件形式厘清氣候技術轉讓與知識產權之間的模糊關系,2001年馬拉喀什氣候大會最后達成的《馬拉喀什協議》在相關的決定中專門述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要求各方在知識產權政策的應用上避免阻礙技術轉讓④。另外,《公約》下長期合作行動問題特設工作組第七屆會議2009年會議報告附件案文匯編作為非正式文件首次提及技術轉讓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強調需要確保關于知識產權的國際權利和義務與《公約》目標相互支持而非背道而馳⑤。從法律關系的客體來看,氣候變化國際法是規范氣候技術及其轉讓的特別法,知識產權法是一般法,依照“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法理,氣候技術及其轉讓應該優先適用氣候變化國際法,但現實情況是,氣候技術轉讓實際上還主要由包括TRIPs協議在內的國際貿易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來調整和規范。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氣候變化國際法對技術轉讓的規定缺乏操作性和強制力,“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在氣候技術轉讓方面無法適用,另外,知識產權制度過度強調私權保護,公共利益的靈活性條款適用極為困難。2.氣候技術轉讓法律沖突的根源分析首先,國際環境法具有的“軟法”﹙softLaws﹚性質決定了《京都議定書》雖有法律效力卻無強制力,雖對發達國家減排義務有具體規定卻無法對相關國家違約行為作出相應懲罰,雖有嚴厲措辭被頻繁使用卻因過于原則性和任意性給法律適用留下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諸如“適當、鼓勵、盡力”等概念表述幾乎充斥整個條約文本,同時也缺乏足夠的激勵措施吸引相關國家遵守條約。《京都議定書》的現狀使得氣候技術轉讓也無法得到很好地履約,首先是對其概念沒有作明晰界定,正如上文所述,概念是法的要素之一,沒有清晰的概念界定,就無法確定權利客體,自然也構不成法律關系,更徨論權利和義務內容;其次,對技術轉讓的具體操作、權利享有和義務承擔及不遵約的法律后果等方面沒有作明確規定,使得氣候技術轉讓的預期落空。上述氣候大會決定是有助于推進氣候技術轉讓,比如,2001年《馬拉喀什協議》決定成立技術轉讓專家小組,2010年《坎昆協議》決定建立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技術機制,包括成立技術執行委員會和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但從性質和實施效果上看,這些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更像是政治宣言。以清潔能源技術轉讓為例,《京都議定書》第12條規定了清潔發展機制﹙CDM﹚條款,據此規定,發達國家可以通過CDM項目在2000年至2012年間的減排量計入其總的減排量之中[3],發展中國家因此也可獲得必要技術,理論上有助于激勵發達國家積極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氣候技術,但實踐并不理想,發達國家在利益驅動下,并沒有轉讓核心技術,發展中國家仍為氣候技術轉讓支付高額的專利許可使用費,應對氣候變化的現狀不進反退。其次,國際層面保護各國技術專利的國際法規范主要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下稱“TRIPs”﹚。根據TRIPs協議第27.1條規定,專利一般可授予所有技術領域的任何發明①,該協定強調對知識產權進行確權和保護私權,對技術轉讓從而實現社會價值不太關注,從TRIPs協議對技術轉讓僅有零星的原則性規定可見一斑,第7條和第8條規定了協議的目標和原則,第66.2條特別要求“發達國家成員應鼓勵其域內的企業和機構,促進對最不發達國家成員的技術轉讓,以使它們創造合理的和獨立發展的技術基礎”,但實踐中難以適用。在協議中有關強制許可條款中,未提及“應對氣候變化”是需要特殊考慮的公共利益。目前只有涉及公共健康領域的藥品專利技術可以強制許可實施,但適用條件卻極為嚴格,必須是發展中國家受到公共健康緊急情勢困擾,2005年WTO總理事會通過了《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在第31條之下增加第31條之二條款,允許利用強制許可所生產的藥品出口至在醫藥領域缺乏生產能力的國家,這被認為是在公共健康、藥品的獲取與專利保護問題上,國際社會形成一種新的人道主義價值取向[4],有學者認為這是迄今為止TRIPS協議框架最新的、也是最重大的發展[5]。
二、氣候技術轉讓國際法的調適進路
如何打破知識產權對氣候技術轉讓已構成的實質障礙?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既存的現實條件下,能否考慮通過國際法律制度的調適或重置來解決或緩和上述沖突關系?從本質上來講,知識產權法為氣候技術轉讓這一動態過程的順利發生提供了靜態的制度保障,明確和保護了氣候技術的產權歸屬及權利人正當的無形財產,理論上應該可以充當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氣候技術轉讓過程中利益平衡的“調節器”[6]。
﹙一﹚法律生態化作為調適的指導原則法律生態化是指從環境保護的理念出發,對現有各部門法從觀念到法律制度進行更新、改造,使法律朝著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實現法律理論以及法律制度的生態化[7]。美國法社會學家諾內特和塞爾茲尼克也提出“回應型”法律是未來法律改革的方向,相對于關注形式理性的自治型法律而言,回應型法律是現代法制的一種實質理性追求,它把社會的壓力理解為認識的來源和自我矯正的機會[8],氣候變暖的嚴峻現實,迫使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作出回應。知識產權制度的生態化指向演化為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和發展趨勢。2008年6月WIPO舉辦的一個專題研討會就專門討論了多邊環境協定下知識產權在技術開發和轉讓中的作用,同年9月第41屆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年會將環境技術與知識產權保護列入大會議題,2009年世界知識產權日宣揚的“提倡綠色創新”主題強調知識產權對推進研發綠色技術和環保產品的重要作用[9],表明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必須朝生態化方向發展和改革,如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副主席HEAkikoDomoto所言,“20世紀的法律以經濟增長和發展為基礎,但21世紀要求從環境角度,尤其是從全球變暖、生物多樣性退化以及污染等重大環境問題的角度重新評判所有的法律”[10]。因此,為更好地轉移氣候技術,使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特別是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更好地適應氣候變化,當以生態化為指導原則對既存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加以調適,以利于氣候技術由發達國家轉向發展中國家。
﹙二﹚利益平衡作為調適的法理依據氣候技術轉讓的國際法沖突根源在于利益沖突,共同的氣候利益和知識產權之間的沖突。共同的氣候利益不僅受國際氣候法調整規范,也應該在知識產權制度內得到體現。從本質上來講,知識產權制度就是一個利益平衡的制度,指制度內的每一方都同時達到最大目標而趨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知識可以看成是一定的信息,知識產權就是信息產權,在一個特定時期內,信息是有限的,信息的專有和公有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專有成分太多會影響公眾對信息的獲取及信息的自由流通,公有成分太多,則會形成知識產權的弱保護,不利于知識產創新,造成原動力不足[11],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在信息的專有和公有之間達成適當的平衡。就氣候技術而言,其本身具有公共利益特性,就是說對其發明創造最終的目的是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這里,為了激勵人們更多限度的自由創造,以專利制度對其進行私權保護,無可厚非,但如果一味強調對專利權利人的私權保護,勢必造成對專利信息的壟斷,不利于社會對信息的獲取,不利于技術的傳播和擴散,發展中國家或支付巨額專利許可費來獲取技術,或因無力承受巨大經濟代價,陷于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極度茫然,這與共同的氣候環境利益保護及專利制度“促進公眾充分獲取專利信息”的初衷背道而馳。因此,以利益平衡為法理依據調適知識產權制度,衡平氣候公共利益和私有知識產權,針對現有知識產權制度對涉及公共利益條款稀少、多為原則性規定和難以適用、操作等困境現狀進行調適,增加公共利益適用的范圍、內容和具體化程度。
﹙三﹚基于環境利益的強制許可作為調適路徑基于利益平衡的法理,實施以保護環境利益為目的的強制許可是氣候技術轉讓國際法調適的具體路徑,具言之,就是在TRIPs協議中增加對氣候技術轉讓的強制許可適用條款。專利權是一種獨占的壟斷權,未經權利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該專利,但為了平衡專利權人財產私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專利制度對利權人的權能進行限制,強制許可是最典型的限制形式之一,也是知識產權制度利益平衡理念的具體表現。氣候技術能否適用強制許可?強制許可的發生基于以下三個原因:為了公共利益目的強制許可、普通強制許可和交叉強制許可[12]。其中,為了公共利益的許可可以作為氣候技術強制許可的原因,因為氣候技術轉讓本身就是為了實現公共的氣候環境利益,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對氣候利益的獲得尤為迫切,這直接關乎其生存問題。但目前TRIPs協議和各國的專利制度并未將環境作為公共利益加以考量適用強制許可。TRIPs協議第31條雖然規定了專利的強制許可,允許在國家處于緊急狀態或有其他極端緊急情況或有公共的非商業使用情況時,各成員國可以在未經專利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但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因為沒有對這些情況加以細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直以來對強制許可的適用存在明顯分歧。直到2001年多哈WTO部長級會議通過《關于TRIPs協議與公共健康的宣言》﹙多哈健康宣言﹚第一次列將公共健康危機明確列為上述強制許可事由,《多哈健康宣言》的意義是積極的,因為它確認了公共健康應優先于私人財產權,并且明確WTO成員充分利用TRIPs協議中的彈性條款的權利[13],2005年WTO理事會通過《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以法律形式將基于公共健康作為強制許可事由確定下來并在內容作了適當擴充。調適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對氣候技術轉讓的規定從TRIPs協議對強制許可的規定條款入手。前述分析可知,知識產權制度終極目標是實現知識信息的社會傳播和公共利益,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過度保護知識財產權而輕視公眾利益,是工業革命以來崇尚經濟利益至上的理念使然,氣候變化應對刻不容緩,涉及廣泛的環境利益,如上文所述,現代法律制度改革應朝生態化方向發展,經濟利益和環境利益之間達到平衡狀態是其內在要求,只有利益平衡才能維持機制的長久存在。因此,氣候技術作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重要途徑,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傳播和擴散氣候技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氣候技術轉讓作為公共利益被明確列入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之中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據。2013年3月,由厄瓜多爾向TRIPs理事會提交的一份題為《知識產權、氣候變化與發展》議案作為“其他事項”被提上會議議程,并引起會議各方長時間討論,在今年2月和6月的TRIPs理事會上更是被作為主要議題討論。議案認為當前包括TRIPs協議在內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阻礙了環境友好技術﹙EnvironmentalSoundTechnology﹚的使用與發展,必須對TRIPs協議進行修正,參照2001年《關于TRIPs與公共健康的多哈部長宣言》,縮短綠色技術的專利保護期限、放款TRIPs協議的靈活性條款適用及參照特殊藥品專利增加對氣候技術強制許可適用①。厄瓜多爾同時表示將在今年10底召開的TRIPs理事會上提出進一步的修改意見,該議案得到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包括中國、巴西和印度在內的新興發展中大國家,當然,由于觸犯了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利益,受到包括美國、歐盟在內的強烈反對①。可以想象,氣候技術轉讓與知識產權的問題必將成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未來WTO及TRIPs理事會內爭論的重要議題。強制許可的具體操作包括,首先要對氣候技術的概念作清晰界定,將涉及氣候變化的技術類型化,將涉及重要公共利益的氣候技術抽離出來,與其他的一般技術或主要是商業用途技術相區別,于那些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的基礎技術允許在TRIPs協議下適用靈活性條款強制許可,放寬對最不發達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相關技術的專利保護條款適用條件制約。其次,在TRIPs協議有關強制許可的條款中將氣候技術及其轉讓明確為基于公共利益的強制許可事由,將氣候環境與公共健康一起,規定為人類的公共利益,適用強制許可實施。
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