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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增長實質上變形為“以GDP為中心”,單純的GDP指標存在著無法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因此,經濟增長方式的偏差將會對建設利益共享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首先,我國GDP高速增長的背后出現的經濟發展過度不平衡的問題將影響實現利益共享。傾斜政策將城市與農村、東中西部置于發展機會不均等的地位,導致我國地區發展差距的過度擴大和城鄉發展差距的全面拉大。
其次,我國GDP的高速增長是以高能耗和嚴重的環境破壞為代價的。高能耗和環境破壞加劇一方面表明,在涉及環境和社會福利時,雖然有了高GDP,但是沒有相應的高GNH(國民幸福總值);另一方面也表明,當前的經濟增長是以透支甚至犧牲未來人的利益來滿足當代人的要求。
二、制度不健全是實現利益貢獻的絆腳石
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由于壟斷和腐敗等而形成的利益分配不公,會嚴重阻滯我們實現利益共享的進程。
首先,制度不健全將會產生因壟斷而形成的利益分配不公。“福利腐敗”及壟斷企業高收入使得該類企業的員工與社會上其它行業同類勞動者之間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這極易引起普通民眾的心理失衡。
其次,制度不健全會產生由于腐敗而形成的利益分配不公。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各種“尋租”機會是現階段中國社會利益差距不斷擴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公和利益差距過大,會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
三、利益分配差距過大使得實現利益共享的任務更加艱巨
利益分配差距的持續增加,會出現貧窮的代際繼承問題,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相伴而生的一個更應引起重視的問題是社會階層的固化。社會階層的固化將嚴重挫傷社會別是中下階層的成員通過奮斗改變命運的信心,也會使他們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失去信心。
四、幾個較為突出的民生問題給實現利益共享蒙上陰影
住房、教育、醫療、就業和社會保障是關乎每一個人的民生問題。而從當前情況來看,這幾個問題都比較突出。
首先,住房、教育和醫療價格不斷上漲。從微觀層面看,“三貴”是國內居民提高物質與文化生活水平遭遇的巨大壓力;從宏觀層面看,“三貴”因對其他消費品的“擠出效應”、強化了居民的“流動偏好”效應等,已經成為導致國內需求缺乏動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缺陷威脅社會穩定。社會保障面窄、國家和企業負擔重、征繳困難、立法滯后,缺乏統一管理,基金管理不善等等。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齡化的到來,上述問題將更加突出。
再次,失業問題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切膚之痛。由于城市就業機會日漸狹小,使農村想進入城市尋找就業機會的過剩勞動力,也失去了轉移就業的機會,這會進一步威脅到解決“三農”問題。
五、“三農問題”是實現利益共享必須克服的“頑癥”
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就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轉變為現代結構。
為什么作這樣的理解呢?
第一,城鄉關系上最現實的問題是“三農”,這個問題相當突出而且根子很深;第二,我們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難點和重點在農村,也就是說,必須解決統籌城鄉發展、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才能實現現代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這樣一個實質,也可以說是我們解決三農問題所要達到的目標是統籌城鄉發展、改變二元結構,換句話說,統籌城鄉發展最后要落腳到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問題。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們統籌城鄉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難度加大?就是因為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具有世界上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深刻背景和深刻程度。
這有三個理由:第一,歷史的原因。各國普遍存在的歷史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各國的具體情況雖有所不同,但二元結構是普遍的。第二,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有其特殊之處,這就是中國上世紀50年代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這個背景特別重要。當時我們提出優先發展重工業,在當時的國際國內條件下,這是一個唯一正確的選擇。但這個選擇帶來兩大問題。第一,錢從哪里來,重工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發展重工業需要的投資從哪里來,在當時的條件下只能靠內部積累,這有兩個來源,一個是讓農民做貢獻,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通過壓低農產品價格為工業化積累資金;二是讓工人做貢獻,實行低工資政策。第二,人到哪里去,優先發展重工業投資大,提供的就業崗位少,大量的勞動力沒地方去,這就是限制農民進城就業和組織城市知識青年下鄉的背景。在資金和就業難題的面前,走向了一套城鄉分割的體制,形成了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生活福利制度,從供給制度到社會事業形成了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第三個原因,在近幾年進入城市化加速過程以后,繼續存在“城市傾向”。在指導思想上,在政策的設計上,忽視了統籌城鄉發展,在有些方面擴大了城鄉差距,甚至有損農民利益。
由這三個原因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使我國三農問題相當突出,統籌城鄉發展任重道遠。
第二點:統籌城鄉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的關系
推進城鄉一體化是浙江黨政領導的一項重要決策。正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戰略部署,所以有必要討論城鄉一體化和統籌城鄉發展是什么關系。現在,有許多市、縣編制了城鄉一體化規劃,在這些規劃當中,對城鄉一體化的含義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表述。已經看到的一個比較好的表述是“城鄉一體化是在工業化、城市化的條件下,城鄉經濟社會融合、協調的現代社會結構”。這樣一個表述,它的基本含義是什么,我認為至少要講清三句話:第一,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的“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第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逐步轉變為現代結構;第三,目的是使城鄉居民共享現代文明,或者說城鄉居民有相同的共享現代文明的基本權利。
按照這樣的理解,在統籌城鄉發展與城鄉一體化關系的理解上,有以下三點值得關注。第一,在二者的基本關系上,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是手段,統籌城鄉發展是一個過程,實現城鄉一體化是目標,其核心是解決城鄉居民多方面存在的“兩種身份”,解決城鄉居民的國民待遇問題。第二,公平和效率的權衡。在統籌城鄉發展最后達到城鄉一體化的過程當中,應該說是充滿著公平的理念。但這個公平的理念不能離開效率,不能過度地損失效率來達到公平。第三,要研究和防止可能出現的一些傾向。可能會產生兩種傾向。第一種傾向是簡單化,例如編制城鄉一體化規劃,就把產業、生態等等都戴一個一體化的帽子。這個一體化到底是什么含義,如何來實現,并不是十分清晰。就產業來說,在一個縣的城鄉一體化中,一個縣的產業能否一體化,如果一個縣的產業是一體化的話,那區域的產業分工會怎么樣?生態一體化,一個縣是否是一個生態系統,還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里的一個部分?第二種可能產生的傾向是理想化。比如社會保障體系的城鄉一體化,要有一個過程,從城鄉不同水平、不同方式的社會保障做起,要考慮到國情,考慮到過程,考慮到條件。要有一個推進的時序。如果沒有一個時序,在實踐中,可能會帶來一定的困難,或者是要求過急,或者是做不到,或者是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
第三點:統籌城鄉發展的切入點
當前統籌城鄉發展的切入點是增加農民收入。陳錫文主任講的錢、糧、地、人、權五個字,錢是放在第一位的,也就是增加農民收入是第一位的。雖然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在于“發展”,發展的一個集中表現,就是增加農民的收入。從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看,從公平的角度看,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非常不容易的。我大致算了一下,目前浙江省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大致是2.4:1,按2003年的基數,2004年到2010年,假如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每年增加8%,農民收入年均增幅提高到9%,比城鎮居民收入增幅高1個百分點,到2010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2.3:1。如果農民收入增長速度達到12%,比城鎮居民收入增幅高4個百分點,到2010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1.9:1,接近1990年差距的水平。要達到全面小康和現代化的水平,比如全面小康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1.5:1,現代化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1:1,距離尚遠,談何容易。因此,這是一個可供選擇的切入點。抓住了這個切入點,就抓住了重點和難點,抓住了統籌城鄉發展的中心環節。
增加農民收入,至少要解決四個問題,具備四個方面的條件。第一,減少農民,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第二,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包括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第三,提高農民的素質,農民各方面的素質——文化、科技、勞動技能等素質的提高,使得農民具有生存和發展最重要的資本;第四,改善農村的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既要改善農業的生產條件,農村的基礎設施、公用設施,更要重視為提高農民素質服務的教育、文化、科技設施。
第四點: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在于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
統籌城鄉發展的內容大致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個是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包括產業的分工、產業相互之間的聯系、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要素配置、經濟發展水平等;第二是統籌城鄉社會發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第三是人的發展,包括人口素質、生活水平、生活質量等。核心問題是以人為本,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圍繞這三個方面,要做好八項制度創新。第一,土地制度;第二,財產權,特別是村級集體財產權的改革,這兩項加起來是產權改革,就是十六屆三中全會講的“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第三,戶籍制度,這不是簡單的戶口問題,而是與人口流動、遷移相關的許多社會體制政策方面的問題,解決了這些問題,戶籍本身的問題就好解決了;第四,就業制度,特別是進城民工的有關體制政策的改革創新;第五,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制度;第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體制;第七,財政和稅收制度。主要是公共財政建設中的城鄉統籌,農村稅費改革等;第八,價格制度,糧食價格問題,一些壟斷部門的價格問題,在統籌城鄉發展中也還是值得研究的。
【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對策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概念及現狀分析
一般來講,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們。但是在國內對留守兒童的概念還沒有定論,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只要年滿六歲以上的適齡兒童,都應該在監護人的保護下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根據規定我們不難發現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多聚集在六歲到十六歲之間。因而本文的所說的留守兒童是指在六歲至十六歲之間的農村戶籍的被留置在農村的未成年的孩子。根據《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2011》的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約為5800萬人,其中父母一方在外務工的留守兒童占比為57.2%,父母同時外出務工的人數占比為42.8%;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的占比達到79.7%。由此可見在我國留守兒童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二、農村留守兒童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因素
我國留守兒童問題存在的首要原因是“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制約,在這種戶籍制度的限制下,農民工的孩子不能夠進入城市學校就讀,如果離開原戶籍讀書將受到不公平的教育。雖然我國政府規定公立學校不能夠拒絕接收農民工孩子上學,但是一些變相的條款仍然阻礙農村孩子的流動。由戶籍制度引發的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政策都形成了留守兒童融入城市的制度阻礙。
(二)經濟因素
伴隨改革開放進程的加深,我國經濟進入了發展快車道,我國生產力水平大幅度提升,城市與農村貧富差距迅速擴大,同時城市就業崗位增加,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涌入城市,希望能夠提升落后的生活水平。然而,如果他們在消費水平較高的城市帶上子女,那么將很難負擔其生活費用,另外勞動力素質普遍不高,所從事的工作都是工作時間較長、勞動強度較大,因而缺乏空余的時間來管理、照顧孩子,這樣他們不得不選擇將孩子留置原籍。
(三)家庭因素
我國留守兒童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來自于家庭的,由于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思想逐漸發生改變,很多家庭出現角色錯位的現象,從而形成了許多單親家庭、寄養家庭、隔代家庭等。家庭是兒童生活的第一場所,他們的思想將會受家庭的影響,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家庭存在問題,從而給孩子身心、情感等方面帶來消極的影響,他們長期缺乏與父母的交流,情感得不到滿足,從而導致不良習慣的產生。
三、農村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教育資源使用少
從我國經濟的發展來看,城市經濟明顯高于城市,而且這一差距正在逐漸擴大,收入的差距在政府財政中仍然存在,在經濟不發達的農村,地方財政收入較少,而微薄的財政收入還必須用于維護地方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對于教育投入較少,因而不管是教師配備,還是日常教學設施的配備都存在嚴重不足,從而不能夠使留守兒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心理問題較強
農村留守兒童大多與父母的溝通較少,這會嚴重地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根據一項研究表明如果孩子不能夠得到父母的有效引導,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會引起孩子任性的性格。如果在遇到大問題時不能夠得到父母的支持,那么他們就容易產生自卑心理,從而對他們心理造成嚴重影響。這些孩子會因為得不到父母的照顧而產生較強的逆反心理,甚至誤入歧途,或者父母回家的時候表現出厭惡的思想,與父母之間的距離較大。
(三)醫療救助缺失
社會醫療救助缺失是農村留守兒童的另一大問題,醫療救助體系不健全,很容易在留守兒童遇到困難的時候得到有效的救助,從而讓他們的傷害加重或這種傷害會影響他們一生。目前,我國專門的社會醫療救助機構較少,如博愛救助金項目的實施為解決衢州籍留守兒童問題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根據該協會的規定,對于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或患重大疾病當年住院醫療費累計5萬元以上,且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留守兒童進行救助。但是絕大部分地區缺乏相應的救助體系,因而不能夠有效保障留守兒童的利益。
(四)安全保障措施缺乏
安全問題是全社會關心的問題,由于留守兒童的父母雙方或一方不能夠與其在一起,從而導致監護不到位,而兒童本身辨別是非、分清善惡、自護自救的能力較弱,因而很容易遭受外部傷害,據相關統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遭受摔傷、拐騙的事故比一般違法事故發生的概率要高很多。
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對策分析
(一)以解決“三農”問題為核心
鑒于我國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我們如何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呢?首先三農問題的解決是關鍵,那么我們必須突破現有的城鄉二元體系,促進城市與農村的經濟同步發展,增加農民的收入,將二元經濟轉為一元經濟,成功實現制度上的完善。同時,政府應該大力引導農業向高端發展,根據外部市場引導農業向增收、增效的方向進步,以此增加農業人口的收入,以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
(二)發揮家庭及學校的作用
家庭與學校是留守兒童生活實踐最長的兩個區域,那么我們必須充分發揮家庭與學校的引導作用。從家庭來講,家長應該時常關心孩子,不僅僅是每月按時給予他們生活費,還應該通過通訊工具與他們談心,進行生活、思想,甚至情感上的溝通,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從學校來講,教師是學生的第二父母,他們應該承擔學生在思想、生活上的責任,讓留守兒童體會到父母就在身邊,同時通過舉辦形式多樣的集體活動,促進留守兒童與其他兒童的交流。
參考文獻:
[1]劉祖強、譚淼,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研究:現狀與前瞻[J].教育導刊.2006(6).
[2]劉霞、范興華、申繼亮,初中留守兒童社會支持與問題行為的關系[J].心理發展與教育. 2007(3).
[關鍵詞] 中小農戶 農產品 品牌 困境 對策
一、前言
過去,農產品商品化程度低,農產品同品牌、商標基本無緣。上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很多地方的名牌戰略的實施及大中城市現代超市的發展,農產品開始進入超市,農產品生產、中介組織的品牌意識也越來越強。在加入WTO后,農產品面臨著國內外市場激烈競爭的嚴峻形勢,創建品牌、培育名牌已成為增加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的主要手段。隨著品牌策略在農業領域的逐步運用,農產品市場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一方面,農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了,品牌化的農產品越來越多;另一方面,由于農產品零售貿易方式由集市銷售向超市銷售方式的過度,有品牌的農產品提供了擴大市場份額的機會,無品牌農產品也被排除在眾多市場之外。不僅如此,農產品企業品牌也逐漸發展起來。由于區域品牌是多年來通過基奠、政府宣傳、顧客口碑等因素形成的品牌,它沒有知識產權,中小農戶、大型企業都是可以使用的,如山東蘋果、東北大米、天津鴨梨等等。而農產品企業品牌一般是大型龍頭農業企業自己創建的企業品牌,如河北的“露露”、海南的“椰風”、“恒泰芒果”等。這些通過知識產權保護所培育出來的農產品品牌可以使企業品牌從眾多的區域品牌中脫穎而出,使農產品企業的形象更加突出,使產品更能滿足消費者需求,從而最終把無品牌農產品及一般僅僅使用區域品牌的農產品排除在自己的目標市場之外。
因此,隨著企業資本不斷投入到農業產業,品牌化農產品競爭力的逐步提高,無品牌農產品及某些農戶生產的區域品牌農產品便面臨著失去市場的威脅,這進而引發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三農問題”。由于“三農問題”基本集中反映在中小農戶身上,無品牌農產品和眾多區域品牌農產品也基本上是由中小農戶所生產。如果把中小農戶排除城鎮主要的農產品市場,這不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當然,本文所指的中小農戶是不包括農產品加工、銷售等領域的組織,主要是指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農產品生產組織的農戶及農戶組成的小型生產聯合體,它們也才是社會的關注點。因此,在大力實施農產品品牌化戰略來提升整個農業競爭力的背景下,為了維護中小農戶的利益,政府、大型企業、中小農戶都是有責任和義務來探索中小農戶應如何來創建農產品品牌的路子。
二、中小農戶在農產品品牌運營中的困境
1.單個中小農戶創建農產品品牌積極性較差
從無品牌的農產品很難進入城鎮的主要零售渠道及有的農產品根本無人問津的實事中,部分中小農戶也逐漸意識到農產品品牌的作用。但是,即使它們具有品牌的意識,由于單個中小農戶的生產方式也使它們沒有足夠的積極性去創建自己的品牌。其原因大致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有區域品牌的情況下,中小農戶都是可以“搭便車”的,從而獲得額外的品牌收益。二是在沒有以政府、大型企業為主體創建區域品牌的情況下,中小農戶是沒有這個動力去為初級農產品創建品牌,因為它們大多期望別人進行此項投資而自己“搭便車”,其投資積極性并不大。三是某些農產品本身的自然屬性使其很難品牌化。如自身價值相當低,無突出的賣點;或者保鮮問題難以解決;或者因外觀不規則,很難做到整齊劃一,不容易包裝,不易用先進的條形碼技術進行物流管理等等。四是農產品市場競爭行為不規范。受自身眼前利益的驅使,中小農戶之間的競爭往往是無秩序和缺乏管理,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在市場行情好時,互相抬價;市場行情低迷時,互相壓價。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甚至不惜假冒別人的品牌,為他人做“嫁衣裳”。因此,面對當前不太規范的市場競爭行為,即使有創建品牌愿望的農戶也會打消這個念頭。
2.單個中小農戶創建品牌的實力較弱
農產品品牌化運營往往需要付出巨額費用,因此,單個中小農戶很難成為創建品牌的主體,尤其是創建地域型的品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生產與組織規模小,經濟實力有限。受土地資源總量稀缺約束,單個中小農戶生產經營規模十分有限;農戶自身的知識與技能比較欠缺,素質與能力較低;自有資金積累得少而慢,融資的渠道也非常有限,資金已成為它們實施品牌化運作的重要瓶頸。第二,品種優化的能力與實力有限。品牌經營是一種差異化競爭策略。總體上看,農產品品質差異主要表現在地區差異和品種差異上,單個生產者通過獨特的生產經營方式創造產品差異的空間較為有限。因為現實中單個生產者往往是采用農業科學家所選育的具有優良遺傳特性的新品種,具有優良性能的新品種往往是公開推廣的,這樣單個生產者很難獨享這種差異。第三,生產與質量管理能力有限。農產品品牌是通過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來獲得時常競爭力的。要提高農產品品質就必須通過制定和實施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和各個環節的工藝流程和衡量標準,使生產過程標準化和系統化。受經濟實力的制約,單個中小農戶很難做到。第四,缺乏系統的品牌營銷。由于規模小,中小農戶難以獨立建立各自的市場營銷渠道,它們大多選擇批發市場,通過批發市場賣掉所生產的產品。這樣,它們很難對目標市場的消費需求信息進行了解,很多農戶甚至沒有這種營銷理念。在品牌推廣方面,既沒有足夠的資金,也沒有系統的品牌推廣能力。因此,中小農戶在品牌營銷上面臨著營銷意識、資金、能力等諸多方面的問題。
三、中小農戶創建農產品品牌的對策
1.發揮政府的主導與推動作用,創建合作經濟組織
中小農戶單個生產方式不能有效創建農產品品牌,不能成為品牌建設的主體。它們只有通過聯合,成立合作組織,使其組織化程度提高,以企業化經營組織的方式來進行品牌化運營。縱觀國內農產品品牌經營實踐,近年來,經濟發達地區一些新興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農產品品牌化運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為了維護中小農戶的利益,有效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業發展,政府應首先推動、指導和扶持中小農戶成立合作經濟組織。一方面,要加大對合作經濟組織的宣傳,讓中小農戶明確合作經濟組織的功能,讓它們充分認識到被組織起來的意義和作用,進而追求中小農戶組織化的成功率和規范性。另一方面,還要對中小農戶組織活動提供財政、信息、稅收、科技及其他公共服務方面的政策優惠和支持。
2.結合地域特點及經濟條件,靈活運用品牌策略
農產品的特色是農產品品牌的物質基礎,這種特色或者來源于該地區特殊的自然環境,或者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傳統,或者來源于先進的經營理念及組織重新,因此,品牌創建應結合當地地域特點、文化、歷史及經濟發展實際。合作組織首先應在搞好市場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市場進行細分,確定適宜品牌化的產品,然后有計劃、有目的地引進品種先進的、適宜當地生長的、有較好市場前景的、各質量指標均優的新品種,培育自己的品牌產品。由于農產品是人人都要消費的生活必須品,消費的層次也千差萬別,因而也有些不適宜品牌化的農產品,可以暫不采用品牌化策略。其次,如果區域品牌可以借用,合作組織可以采用“區域品牌+企業品牌”的模式,或者直接借用共用的區域品牌,以降低品牌營運成本。第三,如果資源條件許可,有技術含量高,產品賣點獨特,被模仿的可能性小等特點的優質農產品,則可以實施商標注冊保護,采用企業化的品牌策略。第四,如果有較強的加工技術與條件,可以對初級農產品進行揀選加工,創立農產品加工(流通)品牌,并確保質量統一。第五,如果有條件同農業龍頭企業合作,則可以開展合作創建品牌,或者借用他人品牌,降低品牌運營成本。
3.加強學習與培訓,實現農產品生產和管理的標準化
農產品品牌化戰略不僅僅是合作經濟組織的經濟行為,更是農戶、合作組織和政府的聯合經濟行動。政府與合作組織的管理者要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進行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合作意識等方面的培訓,創建一個學習型的合作經濟組織。同時,加強對中小農戶的管理,完善合作組織內部的各項生產管理制度,實現農產品生產和管理的標準化。合作組織要在政府、農戶、合作組織共同努力下逐步建立符合顧客要求需求和品牌定位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標準體系,形成符合組織基地實際的質量和生產管理體系,建設符合合作組織資源條件和保證農產品質量的物流配送體系。
4.再造農產品供應鏈,優化產品流通渠道
由中小農戶、批發商、零售商販等所組成的供應鏈是當前中小農戶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絕大多數的農產品在以批發為主的渠道中經過多次的轉手買賣、多次的裝卸、搬運、運輸等物流活動,最后才到達消費者手中,產品的破損率和浪費極高。如果品牌化的農產品也經過如此折騰,就很難保證產品到達目標市場時的完整性,如質量、品質等屬性都沒有改變。因此,品牌化的農產品流通渠道必須優化,要改變原來定位于農村分散的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游離于城市超市或專業化的市場的局面,以顧客需求為基礎,建立以規范的城鎮市場和城市超市為目標市場,優化農產品供應鏈合作伙伴。在此基礎上,建立直銷專賣店、定制營銷、網絡營銷、農產品會展、觀光與旅游等多種渠道組合的模式,優化產品流通渠道。
5.優化營銷方式,重視品牌推廣
營銷方式是農產品品牌形成的重要方面,包括從識別目標市場的需求到讓消費者感到滿意的所有活動,如市場調研、市場細分、市場定位、市場促銷、市場服務和品牌保護等。品牌推廣在傳遞信息,激發需求、突出特點、穩定市場占有率和打入目標市場等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合作組織要提高農產品在市場上的地位和份額,首先要改變的就是營銷的理念和方法,以此優化傳統銷售方式來提高農產品營銷能力,以重視品牌推廣來擴大農產品品牌的影響。
總之,中小農戶要在農產品市場中生存立足,有效的路徑選擇就是通過聯合,創辦合作經濟組織,以增強規模與實力。合作經濟組織在遵循品牌經營一般規律基礎上,采取多種措施,克服農產品品牌經營所遇到的困難,實現農產品品牌化。
參考文獻:
“三農”問題就是對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的總稱。具體的講,就是農業的增長與發展;農民現實的收入及其增長、未來的生活、職業等變化及由此帶來的問題;農村發展,包括農村經濟及社會的發展。農業、農村與農民三者之間的聯系是緊密相連而難以分隔的。其中,農民從事生產活動,創造價值,增加收入,改善居住地的生存環境條件,建設新型的農村;農民將所得收入用于增加農業投入,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可見,在這三者關系中,農民是具有主動性的一方,而農業是農民獲取收入的源泉和進行勞動創造收入的對象之一,農村則是在農民通過勞動創造收入后進行改造、改變的對象。因此,三農問題的實質是農民問題。近年來,隨著農副產品價格的普遍下降,農民負擔日益加重,中國農民、農村和農業的困境越來越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話題。
一、“三農”問題的癥結
“三農”問題的癥結在于農業人口過剩,農民就業不足。據李子奈(2002年)對農業就業結構偏離度的測算,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中大約有1.4億人為農村剩余勞動力。隨著我國農業生產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比重的進一步下降,隨著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需要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還將增加。龐大的農業人口與有限的農業資源的尖銳矛盾,成為我國“三農”問題的癥結所在。
1.農業人口過多至使農業低效率。威廉·阿瑟·劉易斯(W·A·Lewis)認為,由于傳統農業部門剩余勞動力比較多,勞動力供給是無限的,勞動生產率很低,其邊際勞動生產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負數,農民的報酬極低。按照他的邏輯,在剩余勞動力未輸送完畢之前,農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很難提高,農民的收入將始終處于停滯狀態。
2.農業人口過多導致農民貧困。農業人口過多從兩方面直接影響農民的收入:一是有限的農業收入由龐大的農業人口分攤,導致人均收入水平低下;二是有限的農業資源由龐大的農業人口分攤,造成農民就業不足。農民收入水平低,又會通過兩個途徑形成農民貧困的惡性循環:收入水平低人力資本投資不足農民謀生能力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低擴大再生產投資不足收入水平低。
3.農業人口過多影響農村穩定。農業人口過多通過兩個方面因素影響農村穩定:一是農民是農村不穩的經濟根源。當前農村77.5%的農民收入處于負增長,這是農村出現不穩定因素的經濟原因。二是農民組織化程度低,自我保護能力弱,農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農業人口過多,且經營分散,使農民通過適當的形式組織起來形成利益集團的成本過高,至使農民組織化程度低,造成農民自我保護能力弱。
總之,農業人口過多形成農業、農民與農村問題的惡性循環。農業人口過多既直接作用于農業、農民和農村,又通過三者間的相互影響和制約形成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的惡性循環。因此,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只能是減少農業人口的數量,轉移農村過剩的勞動力,降低農村自然資源的負載率,使農村勞動力和自然資源的配比逐步趨于合理,增加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人均資源空間。
二、“就地轉移”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基礎
小城鎮戰略是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方法之一,即“離土不離鄉”的轉移策略。20多年來農村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已使1億多農民從土地上轉移出來,另外,城市和沿海工業加工區也吸納了1億多農村剩余勞動力。這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村中勞動力與土地、農民增產與增收之間的矛盾。但也要看到,這種通常不伴隨身份轉變的轉移方式有很大局限性,它使許多已從土地中轉移出來的農民不能專營工商業和服務業,許多人仍是游歷在農業與非農產業之間的兩棲職業者。已轉移的農民仍然把農村視為自己的家,保留在農村中占有的資源,就成為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理性選擇。這既使農業日益成為“業余產業”、“副業”,也不利于土地資源的規模利用。因此,現在實施城鎮化戰略必須著眼于農業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以農業為基礎大力發展農村的非農產業,通過農村的工業化來形成和培育城鎮化的基礎,這才是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的特色所在。
1.大力發展農村工業化
當前,我國鄉鎮企業已全面進入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在城市工業之外構建了“第二工業體系”,是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重要途徑之一。截止2001年低,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到1.33億人,占全國農村勞動力的26.8%,大大緩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鄉鎮企業支付職工的工資總額已達8200億元,農民人均從鄉鎮企業獲得的工資性收入為850元,占全國農民人均收入的34.4%;同時,鄉鎮企業的集聚會帶動農民集聚,進而勞動服務業和市場的興起,既促進了小城鎮的建設,又培植了小城鎮的產業基礎,并成為鄉鎮企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城鎮化建設的經濟支撐。
2.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
具有官方方面估計,農業的充分發展,農業結構的優化,可吸納近一半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農業產業鏈短,附加值低。目前,發達國家對農產品的加工約占總量的80%,我國只占10-20%。發達國家食品工業產值相當于農業產值的2-3倍,我國還不到1/3。發達國家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產值比例為2:1:7,我國正好相反,是7:1:2。可以看出我國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的空間很廣闊,潛力很大。只要認真抓好農產品的加工與轉化增值,農業效益的增長大有希望。
3.鼓勵民工回鄉創業
大中城市作為一個開放系統,更容易給農民帶來現代觀念。美國著名經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阿瑟·劉易斯指出:“市民素質的提高既有利于其自身的轉移,成為與時俱進的現代工人和現代商人,又能為農業實現現代化培養一代現代農民。”農民外出打工,不僅增加了現金收入,提高了農民的勞動生產率,更重要的是不少農民轉變了觀念,學到了本事。對這些經受幾年鍛煉,積累了一定資金,學到了一些管理知識,掌握了一定技術的農民工,要動員他們回鄉創業,擴大就業,把他們看作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表彰他們的創業事跡和先富幫后的奉獻精神,激勵更多的外出農民工回鄉為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條件做出貢獻。
4.積極引進城市資源
解決“三農”問題,不能僅靠農村內部的資源,而是要統籌城鄉資源,跳出長期以來就“三農”解決“三農”問題的傳統思維局限,沖破歷史形成的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格局,引導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下鄉,跨產業、跨區域重組資源,合理配置生產要素,從而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強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快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步伐。例如,目前大部分的城市工業生產能力過剩,許多企業開工率不到60%。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資本所有者急于尋求新的投資方向,這就為將城市資本連同企業家、生產技術、管理經驗等一起引入農村提供了前提條件。
在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鼓勵農民就地走向現代化,并不是將農民堵回農村,而是應更加關注農村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有效地擴大農村內部的就業容量。
三、“異地轉移”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關鍵
異地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特別是將這部分勞動力轉移到大中城市,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出路之一,也是實現我國現代化及我國城市化道路的另一種思路。他的最大好處在于可以減輕農村人口對有限自然資源的依賴與壓力,提高農業勞動力的邊際生產效率;同時,他還能通過勞動力的城市遷移形成勞動力市場,在流動中確立勞動力價值,消除勞動力工資扭曲的現象,使全部勞動力在城鄉之間都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
1.促進大中城市的工業產業結構升級和優化
限于我國尚有1.5-2億的農業剩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和總體勞動力素質偏低的條件,我國工業結構優化戰略應以發展勞動密集型工業為基礎主體,應以農村勞動密集型工業為加速工業化的推力,較快走完勞動密集型為主體的工業化階段,進入成熟階段。工業過程中,制造業勞動力占總勞動力的最大比重,美國為26.1%(1926年),日本為27.4%(1973年),臺灣為33.5%(1985年),而我國目前只有15%左右。借鑒工業化較為成功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只要形成勞動密集型主導產業,抓住入世機遇,我國制造業勞動力份額可以再上升0-15個百分點,所吸納的農業勞動力絕對量相當于1990年農村新增的7500萬勞動力。
2.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目前,我國第三產業發展還很落后,統計數字顯示,我國第三產業的就業比重只有30%左右,而發達國家就業比重高達60-80%,發達國家第三產業的種類有150個,而我國只有50左右。發達國家的社區服務就業份額為20-30%,而我國目前僅有4%左右。據推算,全國32個人口在百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43個人口在50-100萬的大城市中,社區服務業可提供的就業機至少應在1500萬個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業機會,就可以大大緩解我國巨大的就業壓力。因此,解決就業問題在第三產業還能找到巨大空間。
3.鼓勵農民進城創業
大量農民進入城鎮需要大量的相應的就業崗位。在當前城鎮就業壓力加大的情況下,農民進城就業的難度更大。這就需要大力鼓勵農民進城創業,尤其是鼓勵農民在第三產業創業,因為目前我國的第三產業發展滯后,而該產業又是進入門檻較低、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產業。政府應當制訂鼓勵農民進城創業的政策,要完善農村的土地流轉制度和貸款制度,比如可以允許農民以土地經營權為抵押取得銀行貸款等,從而增強農民進城創業的信心和能力。
4.擴大農村對外開放
擴大農村對外開放,開拓國際市場,有利于彌補我國農業資源的不足,拓寬我國農業發展空間和農業勞動力的就業空間,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具有深遠意義。要積極吸引國外的資金和技術,改善農業生產要素的配置格局;采取有力措施擴大農產品出口,包括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突破食品安全等技術檢測壁壘,先行取消對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所征收的農業特產稅,適當加大農產品退稅的力度,增加農產品需求;在國外創辦農業企業,利用國外資源;促進勞動力輸出,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的比較優勢。
在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異地轉移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要統籌城鄉發展,一方面要大力發展城市產業,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另一方面,鼓勵農民進城創業,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以推動就業。
上世紀90年代,三農問題成為了國家和人們關注的焦點,三農問題是指農業、農村、農民三大問題,經過二十多年的經濟發展和政府支持,我國農業得到了很大發展,農村發生了很大變化,農民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隨著農民更加邊緣化,農民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岌岌可危。為了更好的保護農民利益,憲法問題是關鍵,是解決好農民問題的最根本的方式,憲法是法制的核心,法律手段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公平高效的手段,農民問題需要通過經濟法、刑法等諸多法制保障來共同解決。
二、農民權益與經濟法的交點
農民權益是人類社會其他主體存在的前提條件,包括政治權益和經濟權益,前者對后者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是其得以實現的保障,而后者又是決定農民權益的基礎因素。農民生產的農產品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保障和影響了人類的其他經濟活動的發展,是人類最基本的經濟活動。三農問題的重要性體現在,農民在農業生產中產生的農業剩余是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原動力,沒有農民利益就談不上提高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造成農業發展的停滯不前,甚至衰退,從而影響社會和國家的穩定和發展。農民權益的這些特征,不僅決定了農民權益的重要性,也使得農民權益與經濟法之間存在了天然的交點與基點,這就是經濟利益。
隨著經濟發展,各市場主體紛紛為各自的利益展開了爭奪,處于弱勢的農民群體需要得到國家的利益保護,這就要求政府進行各方面的利益協調,通過重新定位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并且重新確定和限制人們利益行為范圍。經濟法以特定經濟關系為調整對象,其調整的著眼點就是經濟利益。經濟法以社會整體利益為首位,實現經濟自由與秩序、經濟效率與公平等方面的整體協調統一,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來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經濟法消除了極端個人權利和自由放任的消極影響,保證經濟主體在市場競爭中的權益,促進社會和經濟的良性運行。
三、經濟法保護農民權益的邏輯基礎
在對農民權益進行經濟法保護時,有必要加強對經濟法的研究。人類的活動是以欲望和利益為基礎的,將利益主體、客體和中介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在我國社會帶來的深刻變化,在經歷了社會結構、分配方式和經濟體制等方面的改變后,如何保護最)-大人民群眾的根木利益,通過經濟法律規范確立利益機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經濟法通過經濟權利和義務來規范農民經濟利益,權利是以利益導向機制和激勵機制作用于人的行為,而義務則是強制性的對人們的行為進行約束,通過制定有效的管理機制,將權利和義務結合起來,共同作用,從而引導人們的行為。
四、保護農民權益的利益機制與經濟法
利益關系是隨著社會變革和經濟的發展而逐步形成的,利益關系不但對社會進一步發展有著很深的影響,而且也是社會矛盾、危機、沖突的根源。從最初的平衡狀態,到現如今的不平衡狀態,利益關系經歷了由暗到明,由隱性到顯性的階段性變化,使得利益沖突口益突出。人們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這就要求人們能夠自覺的形成社會認同感,以人為木的讓大多數人分享發展成果,使人們對利益關系、社會價值觀等形成強烈的認同感。對農民權益的保護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和突破。
利益機制的建設首先要從制度安排著手,只有在確立的利益機制科學、系統、有效的情況下,經濟法才能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工作中發揮最大作用。建立健全的利益機制體系要從法律制度的源頭做起,發揮其特殊的調節器和控制器作用,引導人們合理選擇利益目標,科學處理利益關系。解決了制度安排的問題,接下來就要對市場經濟體制和生產力水平進行研究,特殊的市場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獲取利益,使得人們不可能同時同步獲得相同的利益,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就要大力發展生產力,包括對教育、科學、文化的擴大供應,增加利益的供應量。同時合理安排相對利益的獲取差距,使得人們在分享利益時能夠保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五、經濟法視野下保護農民權益的利益機制體系
1.利益代表機制與利益表達機制
利益機制是對利益帶有原動性的有機系統,包括個人、群體和社會的利益,好的利益機制是實現和保護利益的前提。個人是最基本的利益主體,多個個人利益構成了群體利益,進而構成了社會利益。隨著生產水平不斷提高,兼顧整個社會的公平,實現大多數個體的利益越來越重要。
農民利益代表主體的缺失是農民利益喪失和被腐蝕的主要原因,由于力量薄弱,農民無法通過個人力量來維護自身權益,需要一個集體組織、協會或機制來代表農民。在我國,就連私營企業都有自己的協會,雖然西方國家農民數量大幅度下降,農業生產產值份額也相對較少,但其建立的利益集團數量之多、覆蓋面之廣,以及利益集團在社會事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是我國應該借鑒學習的。而我國農民人ii占總人}}比例約為70%,但除了政府和人大為數不多的代表之外,沒有一個能夠為農民爭取和維護自身權益的集團。因此,從立法源頭上確定中國農會的法律地位是非常必要的。
2.利益產生機制與利益分配機制
要想突破農民權益問題這一困難,我們還需認識到所面臨的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農民權益受侵害問題突出。農民沒有利益代表團體,社會其他利益主體對農民的侵害程度不斷增加;其次,農民權益的缺失問題。與其他社會階層相比,農民在勞動就業權、政治人權等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失現象;再次,農民權益的流失問題。為了提高農民收入,國家近幾年推出了提高糧食收購價格的政策,但是在農業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環節的商人和廠家卻利用了這一政策,進而占有了農民利益;最后,農民權益的匱乏問題。
回顧歷史,我國的農民權益爭奪之戰在朝著勝利不斷邁進,農民權益是中國最大階層的權益,把農民權益保護納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才能夠解決農民權益問題,才能夠更好的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沒有利益增量就沒有農民的動力,利益增量需要通過機制和制度的建立來獲得。制度剝奪和市場剝奪構成了剝奪農民權益的兩種力量,前者是主要原因,后者是農民競爭力低等自身原因。長久以來各種制度的實施,己經對農民公平競爭造成了沖擊,在經濟法制度安排中,市場規制法、宏觀調控法均能在發展中真正解決農民問題,在新增利益的過程中提供制度安排,用特殊的法律制度安排來改變現狀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案。
3.利益協調機制與利益保障機制
農民和其他社會階層懸殊的利益分配帶來了不和諧的沖突現象,然而財富分配的木質就是經濟利益的分配,只有將沖突轉化為和諧,才能整合調整懸殊的利益分配,我國應該通過法律制度安排重組利益關系,正確反映和兼顧農民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利益,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糾正各種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平的統一。通過利益協調環節社會各階層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保持不同社會階層、區域和全體間利益的系統平衡,對利益關系進行重新合理定位,做到鞏固一個基礎、實現兩個平衡,最終實現全社會整體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經濟法能夠通過建立良好的利益協調機制,對社會公共性經濟關系進行調整,平衡各利益主體的利益關系,以社會整體發展目標引導個體行為,達到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同時還要注重協調國家與農民之間的利益關系一方而國家通過政治力量,以多種方式取得農民創造的價值;另一方面,國家利用分配職能給予農民產品、貨幣或優惠政策。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應該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立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
六、經濟法保護農民權益的原則與制度構想
1.經濟法保護農民權益的原則
在探究農民權益的保護機制時,我們應該首先考慮經濟法保護農民權益的原則。第一,最小限制與最大促進原則。前者是指在限制農民權益時,無論何種政策和法律都要采取最小范圍、程度和代價的手段。后者是指最大限度的把農民利益增加起來,使利益范圍、程度、效應最大;第二,公平優先兼顧效率原則。公平和效率是一對對立統一的社會價值,在一定的條件下,二者能夠呈現異向變化,也能夠呈現同向變化。公平原則要求建立一套更公正、更合理、更完善的利益協調制度,經濟法的公平觀是建立在社會整體公平的高層次的水平上的,注重社會整體利益的公平、強調機會平等、實現實質公平是經濟法的工具性價值之一。在對社會增量利益的分割中,公平先兼顧效率原則能夠更好的利用制度的作用保護農民權益,符合我國的發展現狀,也符合我國農業的具體情況;第三,兼顧農民利益與平衡協調原則。農民利益的高低,直接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社會進步和文明程度,因為個人利益、群體利益、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是一致的。有原則性的進行利益協調,處理好農民的目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逐步縮小利益差距。
種田少了接班人
江西九江,干渴的大地終于迎來了一場大雨。在德安縣豐林鎮大畈村,當地農民們正忙著灌溉和補種棉苗。由于持續的干旱天氣,不少栽種的棉苗已經枯萎,新一輪的補種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這讓一些村民感到力不從心。60多歲的村民張金說,兩個在外打工的孩子在農忙時不能給他任何幫助,之前他請人栽棉花每天需要60元,再請人的話成本又增高,更何況他擔心今年棉花的價錢不及往年。
“本來還想種點水稻,但是干不動,種棉花又遇旱災,能干多少干多少。”張金無奈地說。已是滿頭白發的張金只是村上衰邁老農中的一員,因為缺少青年人,村莊顯得冷冷清清,與綠意盎然的田野形成鮮明的反差。
這個豐林鎮第一大村,人口1500多人,絕大部分青年像張金家的孩子那樣在外打工,剩下一支“386199”部隊——38代指婦女,61代指兒童,99代指老人,這是在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大量男性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后,在中國農村自然形成的最龐大的隊伍。
城市化像個黑洞,吸走了農村的年輕人。隨著青年棄鄉投城,留在村里的農民日漸衰老,種田面臨沒人接班的境況。
“兒女們不愿意回來種田,說不定我們成了‘末代農民’。”2011年,在農業部組織開展的“百鄉萬戶調查”活動中,就有農民發出這樣的擔憂。
在這種情況下,將來誰來種田?農業部發展計劃司副巡視員張輝坦言,這個問題確實越來越突出。
“好在現在種田不需要長時間守在田邊,七八十歲農民也可種田。”湖南衡陽三農問題研究者、前水利水電局局長劉放生認為,農業已成為產前產后“兩頭在外”的產業,種子、肥料、農藥、農田翻耕、收割、灌溉(小型以上灌區)等環節依靠花錢購買,產品大部分外銷。“除了育苗、移栽、日常管護等由農戶自理外,其余的產前、產后環節,一手拿電話、一手拿錢,就有人上門服務。”
但是,用資本替代勞力,用機械替代人力畜力,卻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農資上漲,尤其是糧價長時間停滯不前進一步削弱了農民種田的意愿。盡管國家早已取消農業稅,并且每年給農田實現一定的糧食補貼政策,但是農資價格上漲的速度和幅度遠大于惠農補貼,種糧無利可圖甚至存有風險時,導致拋荒成為不少農民的選擇。
“現在種田屬于沒什么事的人才去做”,大畈村村民金林一句話很平實地道出了農民的心態:由于種糧收入低、種田風險高,一些過去視土地如命根的老農,如今視土地為雞肋。
“能進城的都進了城”
張金有一門木匠手藝,如果在縣城建筑工地找份工作,最高一天可賺到150元。他算了一筆賬:“就算是在一個縣城的工廠里打工,一個月也能拿到一千來塊錢,一年隨便也能賺萬把多塊錢。但是,像我們種棉花這類的經濟作物,夫妻兩個人種10畝田才能賺到一萬七八千塊錢,吃的苦完全不一樣,而且還要趕上好年景。”
在大畈張村,真正從事農業生產大多都是50歲以上的農民,“40多歲的農民即使呆在家里種田的也少,大多還是在外有些副業的。”老村長張友筆介紹。
“能進城的都進了城里。”劉放生感慨到,從2004年開始,他對衡陽縣石市鄉53個村進行調查,當時全鄉52784人,其中15—45歲年齡段的青壯勞力26000余人,身體正常的(不包括在校、當兵和在本鄉的公職人員)、仍在農村居住和間隙進行農業生產的,不足2000人,其中從事全職種養的勞力幾乎沒有,多是在附近集鎮經商、運輸、技藝為主,農忙季節兼營農業。
目前,全鄉青壯勞力還有所減少,該鄉雙河村560多人,已進城就業和居住的達430余人,從事農業田間勞作的僅50人左右,全是50歲以上的,平均年齡64歲,年齡大的80多歲,其中平均65歲以上的占50%以上。
劉放生介紹,這些50歲以上的種田人,分為以下幾種情形:一是在本地城鄉就業者,農忙時回鄉兼營耕作,占20%。二是留在鄉下帶有孫子女的“蹣跚老人”,占60%。三是少數外出無門的準老年人,約占10%。四是一些回鄉建房或短期照顧病痛的在村老年人,順便耕種,占5%。五是一些在城鎮公共部門就業的“半邊戶”,退休后回到生養之地,經營田園,養老歸山,占5%。“近年回流的農民工中,45歲以下的,在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幾乎沒有。”
現在在北京某房地產公司做中介的曹興,自從中專畢業后就到大城市里謀職,發過小廣告、在餐廳做過雜工,即便生活境遇再怎么窘迫,他也不愿回到鄉下幫父母種地,“種糧食既辛苦收入又不高,誰愿意回去?當然,如果年收入有兩萬的話,倒是可以考慮。”
一種內在精神的脫離
“年輕人極少搞農業了,這是一個大問題。這不僅會影響糧食安全,還會加速農村社會的凋敝。”三農問題專家李昌平不無擔憂地說。
2011年,大畈村里召開了一次村民大會準備選村長,大禮堂滿座的村民,不見幾張年輕的面孔,村長一職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人選。“現在村里就剩下我們這些老頭老太太了。”當一個個青年奔向打工的城市時,村民在聊天時發出這樣的慨嘆。
江西大畈村只是當下中國農村的一個縮影。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員蔣高明前不久回了一趟山東平邑老家,類似的“空心村”現象讓他感到心寒。“許多家的大門都是‘鐵將軍’把門,偌大的一個村子,大白天的,冷冷清清,除了偶爾見到幾個老人,聽不到孩子的游戲的笑聲,聽不到婦女的歌聲。”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梁鴻在其描繪村莊蕭條景象的著作《中國在梁莊》中寫道,處于頹敗狀態的鄉村,其內在精神和倫理道德一樣面臨著深刻的危機。在梁鴻看來,這一代農村青年與鄉村、土地是隔離的,這是一種內在精神的脫離。“他們對土地對鄉村對自身的文化都沒有興趣,沒有完整感知生活方式和文化的存在,即使出生在農村,這些孩子長大后還是不愿意當農民。”梁鴻說。
城市的理念已成為一種意識形態滲透到農村的每個角落。每逢春節,返鄉的人們都在談論著在哪打工、賺多少錢,這會給滯留在村里的年輕人以心理壓力,“呆在家里是沒有出息的,出去打工吧”,鄰里鄉親的議論給年輕人外出提供著心理支持。過完年,新增和已經外出打工青年一起離開家鄉,隨波逐流。從一個城市漂流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工廠轉移到另一個工廠。即使是不外出打工,他們也會就近選擇縣城,“縣城是否有房也成了農村女孩找對象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青年逃離農村,成了一種發自內心的逃離。
梁鴻認為,新一代的農村青年包括80后、90后農民可能真正是農民的終結,他們更像是末代農民。“這是幾千年來農村不曾有的景象,不僅是社會生活逼他們,而是內在成長或情感與農村都沒有聯系。”
文化學者摩羅對自己的家鄉江西都昌萬家灣作了長期的跟蹤調查,他有同樣的看法:“青年人完全拒絕當農民。”摩羅認為,年輕人已經不再認可農民這個身份,即使不出去打工,他們也不愿作農活,他們認為自己還是有機會出去打工,“青年認為自己與農民這個職業無關,不再認可這個職業和身份。”究其原因,摩羅認為,自古以來,農民地位就低,而打工是一個逃避農民身份的出路,“只要工業化城市化道路不逆轉,年輕人是不會回來當農民的。”
【摘要】湖北省在全國經濟發展水平上形成區域性滯后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經濟區位上的不利地位,而是落后的經濟發展方式。只有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才是湖北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由之路。
【關鍵詞】湖北省發展方式全要素生產率產業升級
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推動湖北經濟實現跨躍式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近30年來,湖北省的經濟特別是制造業保持了較快速度的增長。GDP年均增長10.4%,2007年達9230.8億元,人均GDP已達2279美元;工業主導經濟增長,經過多年發展和結構調整,湖北省已建設了以大型企業為骨干,以汽車、鋼鐵、石化、紡織、食品、電力、機械、化工部門為主體的制造業體系。高科技產業發展迅速,光纖光纜、光通信、激光加工、3C和3S軟件、生物醫藥、電動汽車領域在全國領先,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工業的三分之一,“中國光谷”產值有望趕超千億元。然而,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湖北省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僅與沿海發達地區差距沒有縮小,而且在中部周邊幾省橫向比較亦不占領先位置。2005年湖北GDP總值全國排位13位,人均GDP排19位。2006年,全省GDP增長率為12.4%,是近十年來最高增速,但在全國只居16位,中部六省排第3位。與經濟增長、發展、經濟效益有關大部分指標,湖北省也落后于周邊各省。建國前30多年,湖北省的農業、制造業,在全國處于較領先地位,然而現在湖北經濟發展水平只居中間,甚至中等偏下的地位。如果這種情況任其發展下去,湖北省要實現中部率先崛起的戰略目標就會越來越困難。
根據經濟增長、發展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一個較長時期高速增長的經濟體,必然形成經濟發展水平的區域不平衡。湖北經濟發展的這種相對滯后,是由經濟發展(增長)區域不平衡規律所決定的。只有客觀、深入分析湖北省與沿海發達地區、周邊各省經濟不平衡發展各種因素,才能形成一套使湖北經濟走出區域發展滯后的困境實現跨越發展的正確的思路與對策。有一種主流的看法認為,決定經濟發展區域不均衡基本因素在于是否存在區位優勢。當前,中國經濟高速增長已成為全球市場體系的重要力量,中國內地形成了三個具有全球影響經濟增長中心區域:即以上海為龍頭的長三角經濟圈,以廣州、深圳為主的珠三角經濟圈,京津唐為軸心的環勃海經濟帶。湖北省地理位置使其置身于這些世界經濟增長的中心區域的外部。政策上看,湖北既沒有享受東部沿海地區經濟優惠政策,也沒有被納入中央西部大開發政策體系之中。應當承認,湖北省的這種地理位置是造成其經濟發展地域上相對滯后的不可忽視的原因。然而,決定經濟增長地域差距根本因素是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模式。近十年來,國內一些學者運用西方新古典經濟增長公式及全要素生產率理論分析決定國內各省份之間經濟增長差距的因素。一個地區的經濟增長速度,尤其是人均GDP增長率取決于要素投入增長、全要素生產率增長及產業結構合理化程度。因此,導致湖北經濟發展水平區域性差距主要原因是生產率方面的差距。具體來說,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相比,湖北經濟發展水平的相對落后,是由以下具體原因引起的。
一是效率或生產率的差別。據統計,2005年湖北經濟發展總指標為109分,其中經濟發展效率由全國第10位降至第14位,效率得分由46分減至38分;從單位能耗GDP看,其指標排在全國第18位;單位GDP用水消耗指標由2004年17位跌至27位;固定資產投資彈性系數從2004年0.62降至2005年0.58,排名由10位跌至15位。而最重要的全要素生產率(TFP)增長率的統計,湖北省在全國幾乎是最差的。1996年—2003年,除中部湖北、安徽、西部、貴州、青海、外,其他省區域TFP均在提高,而湖北下降了1.3%。2005年湖北工業經濟綜合效益為166.66,比全國平均值低10.5個百分點,大部分指標落后于周邊省份。
二是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換代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湖北產業結構特點是:第一產業比重過重,高出全國平均比重4.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比重低10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比重也低10個百分點。第二產業內部重工業比重高達73%;第三產業內部金融、保險業發展較慢。湖北是農業大省,但不是強省,農業的現代水平、產業化水平低、生產方式落后、農業的投入產出率難以提高,制造業是湖北經濟的骨干、中心,但也是老工業基地,面臨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換代的繁重任務。
三是湖北作為農業大省,其城鄉分割、二元化結構所帶來的三農問題,比沿海地區嚴重得多。2003年湖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雖然達到2567元,但比全國平均水平少55元,不到浙江的50%,并只相當于江蘇的61%、廣東的63%。據測算,在做若干扣除后,湖北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差距為7倍,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大。2006年以前,農村每年新增勞動力44萬人,富余勞動力規模達600萬,農民就業形勢極為嚴峻,農村產業化水平、市場化水平、龍頭企業,農副產品加工、轉換、增殖能力與沿海發達地區有較大差距。縣市財政實力嚴重不足、農村債務問題嚴重,村莊衰落、農村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生產條件、社會保障欠債較多。
四是潛在的比較優勢在發展中沒有得到應有的、充分的利用或發揮。湖北省高等院校林立、科研院所實力雄厚,但湖北省的科技進步水平卻不高。雖然與2004—2005年相比,湖北科技進步指數有所提高,但各項指標均低于全國,位列全國中等水平;科研院所的成果轉換率較低;各類人力資源的利用率遠低于沿海地區;制造業,尤其是重工業是湖北產業發展主體,相比西部地區以自然資源豐裕優勢,以及沿海相當區域的制造業以加工貿易、帖牌生產為模式為主,它是具有一定優勢的;但這一產業上優勢,由于仍推行粗放的增長方式或發展方式,也沒有得到很好發揮。
可以看出,正是粗放、外延型、經濟增長方式以及不合理發展方式等導致了湖北省與沿海發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擴大。因此,只有盡一切努力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才能真正促進湖北經濟實現跨越性發展,實現在中部率先崛起的目標。
二、促進經濟增長模式由要素投入為主轉變為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為主是湖北省經濟實現跨躍式發展的基本途徑
雖然經濟發展方式內容上只是包含增長方式,但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無疑是實現發展方式轉變的核心任務。通過分析我們發現,全要素生產水平的差距是造成湖北省經濟發展區域性滯后的主要原因。要盡一切努力提高工業企業TFP,轉變增長方式,即逐漸放棄要素投入為主的增長模式改變為全要素生產增長為主的增長模式。有學者對比研究了湖北和廣東在大中型工業增長方式的差異。1995—2004年廣東省大中型工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年平均增長7.2%,勞動力年平均增長18.6%,工業增加值平均增長19.8%,其中TFP的貢獻為13.6%,要素投入增長僅為6.2%。在TFP增長的貢獻中,技術進步的效應為11.6%,技術效率的貢獻為2%。投入的要素6.2%貢獻中,資本的貢獻為1.6%,勞動的貢獻為4.7%。而湖北省,10年的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平均為14.3%,勞動力平均增長率為-5.7%,工業增加值平均增長率為11.5%。其中TFP增長的貢獻僅為1.3%,要素投入增長的貢獻為10.2%。可以看出,廣東工業增長的源泉主要是生產率,特別是技術進步的提高,而湖北工業增長高度依賴于資本的投入。那么導致湖北省與沿海發達地區TFP增長差異的具體因素是技術進步、人力資本投資、制度化、市場化水平。在技術進步方面,2001年上海的企業研發費用、專利人數、引進技術個數分別22625萬元、212777個、1126884萬美元;湖北省為105236萬元、4322個、141431萬元美元。除了企業研發投資費用外,后兩項指標上海一個市就比湖北省高近百倍、十倍;人力資本方面,2001—2002年,上海人均教育經費1244元,湖北為285.59元,每10萬人中受高等教育人數上海為6534個,湖北為1566個,盡管湖北省無論在中等普通教育還是高等教育水平在全國應居于前位,但比起上海市仍相差很遠。從市場水平的全國排序上,1999年上海排第8,而湖北排16位;從非公有制所占比重看,上海也遠高于湖北省。這就決定了上海的TFP增長率遠高于湖北(1996—2003年間,上海TFP增長9.05%,對經濟增長貢獻率為80%;湖北TFP增長率僅為3.81%,貢獻率為40%左右)。
通過分析可以明確,湖北省與上海、廣東在經濟發展上的差距實質是經濟增長模式的差異。湖北經濟是典型的高投入、低產出模式,其固定資本投資增長率比廣東高一倍,其產業增長率則低了80%左右。為了推動湖北省經濟增長方式,尤其是工業企業的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應當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湖北武漢市是“兩型社會改革試驗區”的機遇,大力推動工業企業,尤其是骨干龍頭企業、重點行業的節能、降耗、節水、減排,提高資源的循環利用率的工作。湖北是能源、資源生產短缺的省,重點部門如鋼鐵、汽車、石油、化工等行業又都是資源消耗高、對環保要求和資源循環利用要求極高的行業。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要對湖北的節能降耗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的現狀進行深入清查,制定相應目標、規劃;在投資項目、招商引資、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工作上,對項目、企業設置相應門坎,制定相應標準。各企業要注意從設計、工藝、設備更新、管理各個環節著眼于節能、降耗、減排及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每個重點行業都要樹立這樣觀念,節能、降耗、減排、資源循環利用是市場競爭的關鍵。汽車部門就要按全球先進標準大力開發低能耗、低排放、混合動力的產品;石化部門要將治污、治廢當作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基本工作。政府有關部門要為各企業推廣一些成熟、先進的節能技術為節水工藝、降耗、循環利用、減排新技術創造條件,為企業搞好服務;并將此項工作作為企業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之一。當前,湖北工業企業當務之急是淘汰各種落后、過剩的生產能力,加大固定資本更新、技術改造的力度,爭取在不太長時間內淘汰省內各工業企業一切落后生產力成份。要建立新建項目的技術標準和準入制;同時政府要采取財政、金融措施,消除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工藝更新的所有顧慮。
二是充分利用湖北省科技資源、人才資源豐富的優勢,大力鼓勵工業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更新創新組織,大型企業都要設專門技術、新產品研發機構,建立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聯合的股份合作方式的企業研發機構;鼓勵科技人員創辦科技企業,為中高端技術、研發人才的自主創業提供方便,建立并完善對科技創新成果轉換的激勵機制,對企業的技術尖子、對技術進步發揮重大作用的人要考慮比照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相同甚至更高的報酬,對技術成果可以予以價值評估,并轉作企業的股份;高度重視人力資本投資、重視企業基層技術人才及中高級技師的培養,采取措施鼓勵員工學技術,搞好企業技術培訓。要大幅提高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培訓方面的投入。
三是努力提高湖北省的市場化水平及民營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化程度、民營經濟發展水平是制約TFP增長率的制度性原因。在這兩個方面要下大功夫: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的一體化、競爭性程度建設,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另一方面要更進一步重視非公有制經濟成份的發展。當前,湖北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可以有以下具體路徑:結合中小企業成長推動非公有經濟;縣域經濟要以民營企業的發展為主;鼓勵全員自主創業;擴大民營資本能夠進入的產業領域范圍;利用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機會,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政府要完善對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服務體系,解決中小企業、非公企業融資難問題;在稅收、勞動法執行等諸方面加強對民營企業監督管理,提高民營企業的綜合素質。
四是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在穩定投資率、投資成長率情形下,要千方百計地提高投資本身的效率。通過強化增強投資成本及其約束機制,規范投資主體、行為,抑制投資沖動;改善、加強對全省基建項目的管理,對項目市場前景、投資預算、建設周期、施工質量,要予以關注;根據產業需要、產業結構調整要求,調整投資結構,提高投資質量;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項目決策評估制度改革。各政府、黨政部門要從投資主體、主導者角色中退出,不要關注“招商引資”這類事情,努力提升政府的服務力、執行力。
三、從三個方面推動湖北的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為了促進湖北經濟跨越式發展,達成中部率先崛起之目標,在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前提條件下,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1、調整工業經濟結構,實現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貫徹省委、省政府“產業第一”、“工業興省”戰略,抓住機遇,實現產業結構升級換代。工業企業發展是制約全國經濟發展區域差距的主要因素。近幾年來,湖北在工業經濟結構調整方式上,取得了很大成績。主要表現在:中小企業成長迅速,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單位2008年突破1萬家,達10660家,比2007年新增1600家;規模經濟水平提升迅速,全省千億元行業已達6個,汽車、鋼鐵、石化、電力、食品,形成還包括光電子信息產業、紡織幾大重點產業部門。經過2008—2009年的世界金融危機,受沖擊較大的廣東省、浙江省開始下決心實行產業升級,而湖北省許多地方、部門的官員,似乎沒有意識到現在又到了決定湖北經濟發展命運的關鍵時期。我們應當牢牢抓住機遇,下決心將湖北工業經濟發展中心工作轉到產業升級上來,否則我們不僅無法縮小與上海、廣東、浙江的差距,而且相比周邊各省也會越來落后。要樹立這樣觀念:實現“彎道超越”或跨越式發展,并不取決于要素投入有多高、項目上馬有多快,靠繼續維持目前這種粗放的、外延型發展方式支撐湖北經濟的發展,要實現跨越是不可能的。要素投入增長會抑制TFP的增長;投資增長是有界限,且不可長久、持續的,要素投入的下降是一個必然趨勢。進行產業升級主要圍繞六大重點行業,鋼鐵、汽車、石化、食品、紡織、光電子信息產業,實行以下產業升級換代的戰略舉措:上規模,即擴大重點行業規模、骨干龍頭企業的規模;促配套、興集群,圍繞骨干企業、項目采取措施推動關聯企業的發展;重點行業、企業要圍繞產業鏈,盡最大力量拓寬產業鏈,力爭更多部門發展空間;同時,要以提升核心競爭力(包括核心技術、核心人力資源、差異性競爭能力)為手段,進一步開發高附加值產品,力爭占據各行業部門全球產業鏈的高端位置;重點行業,企業要高度重視品牌經營,爭取有更多全國知名品牌產生,爭取產生世界知名品牌。推動產業升級要逐漸放棄低成本擴張戰略。改革工資制度,企業要建立合理工資分配政策,建立企業員工正常加薪制度;改進企業管理,逐步形成以人為本、以員工為本、以客戶為中心的民主化、合理化的企業管理和經營體系。
2、實施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消除城鄉二元化分割帶來的日趨嚴重三農問題
近幾年來,湖北省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機遇,為解決湖北三農問題,推出一系列重要舉措,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據湖北省“三農”的實際情況,為了推動湖北經濟發展方式徹底轉變,可以實行以下舉措。
(1)實行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2008年以來,根據四川成都、重慶市的有關經驗,湖北的鄂州市,武漢的漢南區及襄樊、荊門等地區紛紛開始了“城鄉一體化發展和改革”的試點,取得了一些有益經驗。現在,應當在全省各地逐步推開這些經驗,要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真正實現城鄉互動,以城市化、工業化帶動農村發展,就要將農村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文化教育發展、政治發展,納入到城市發展的統一架構之中。加速城鄉之間資本、人力資源及其他生產要素互相流動;構建統一城鎮發展體系,努力發展小城鎮,并形成一大批強村、中心村。
(2)進行制度創新,從土地、金融、財政、人力資源四個方面,消除或緩解“三農”問題。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制度改革是當前農村體制改革的重心。土地股份合作制應當是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這項改革要確保土地集體所有權屬不變,保護村集體(農民)土地上的權益,首先是土地的收益權即集體土地出租、入股收益。應允許集體土地有權以股份方式參與任何土地非農業開發,大幅提高土地征用費,減少直止土地征購,使農民有權享有土地市場化交易形成的增值收入的相當部分;同時要使村集體對土地流轉使用真正具有支配、控制權,對土地使用有自主決策權,使農民有能力保護自己利益;鼓勵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村鎮銀行小額信貸公司及一些民間專項投資(基金)、保險機構的發展,恢復并重建鎮村金融體系。為了重建村級自主公共財政,需要創造條件鼓勵集體經濟、合作經濟大力發展,這是解決村集體收入或自主公共財政空殼村現象,重建村鎮公共服務體系、社會保障及農村文化事業發展唯一可行的辦法。農業經濟要有較大的發展。圍繞地域資源狀況,大力發展板塊農業、基地農業、規模農業、品牌農業,發展扶持農副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使農民能夠據有農業產業鏈各個鏈條上獲得增殖的空間;從根本上消除用農副產品剪刀差、土地交易、農村金融資源、人力資源流失所產生的農村整體貧困化趨勢的漫延。推進小城鎮建設,深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快“農村社區建設”,“百鎮千村工程”及區域一體化試驗區步伐,探索解決新農村建設各種具體問題。
【關鍵詞】二元結構;民營經濟;制度創新
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九大目標和任務,其中就提出了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應該逐步得到扭轉。這使得我們對目前我國的二元社會和經濟結構的原因分析和政策建議有其實際意義。
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有其獨特的特點,其特點是我國存在“雙重二元結構”,即不僅存在以現代工業為代表的現代部門與以農業為代表的傳統部門之間的經濟二元結構,同時也存在著以城市社會為一元與以農村社會為一元的社會二元結構。鑒于我國二元經濟結構的獨特特征以及其對我國經濟的重大影響,本文著力分析二元經濟結構的原因并對其提出一些政策建議。
一、我國二元經濟結構特征的原因分析
(一)產業結構調整緩慢,第三產業發展嚴重不足
主導我國的工業化是資本密集型的重工業,其就業彈性較低(重工業的就業彈性一般只及輕工業的1/3),滿足的勞動吸收較少。同時根據錢納里等人的多國模型,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結構轉換過程中,工業就業的增加,遠遠低于農業就業的減少。因此,實現我國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必須要加快服務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而眾所周知我國第三產業發展嚴重不足:2005年我國人均1703美元,2004年第三產業產值比重僅為29%,從業人員比重也只有30.6%,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7%和35%。以上兩種因素同時發生作用,極大地影響了我國工業化過程中對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使得大量的農業剩余勞動力只能滯留在農業部門,延緩了農業剩余勞動力向非農業部門轉移的進程。
(二)我國缺乏統一有形的市場體系,城鄉市場差距大,生產要素流動性差
我國城市和農村市場體系和市場載體差異較大,全國統一的有形的市場體系沒有完全形成。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城鄉割裂,現有的消費品市場、農用生產資料市場規模小,基礎設施落后,資金、技術、勞動力、信息等要素市場發育嚴重滯后。
從硬件設施來看,農村市場存在著的多種問題:(1)交通不便。在農村,大部分地區沒有通公路,而“要致富,先修路”也只落實在口號。(2)基本生活設施缺乏。除了少數特別發達地區外,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沒有自來水。主要靠接雨水和打井取水維持日常生活。電力的供應不足也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農村供電普遍不正常,且電價過高,使許多農民家庭對于家用電器處于買得起而又用不起的尷尬境地。
從軟件方面看,農村市場缺乏多渠道、少環節、開放式、高效率的流通網絡。商業網點規模小,商品品種少,農民選擇商品余地不大,商品售后服務不完善,市場管理人員素質低,管理水平落后。缺乏規范的市場運行規則以及權威的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市場法制觀念淡薄,市場法規不健全,市場流通秩序較混亂。
(三)就業結構調整嚴重滯后
費景漢(johnc.h.fei)、古斯塔夫·拉尼斯(gustavranis)的二元結構理論認為,勞動吸收速度必須大于人口增長速度。在我國,雖然人口增長速度得到控制,但人口基數大,勞動吸收不能滿足人口的增長。同時,我國的戶籍制度和城市農民工的管理制度等其他限制制度使得農民束縛在土地之上。
以第二次產業的比重近似地表示制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可以看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我國的工業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同國際標準模式是很接近的,當第二次產業的比重為20%時,我們的城市化水平為12%以上;當第二次產業上升到40%以上時,城市化水平尚停留在不足20%,而此時國際標準模式的城市化水平已超過60%。差距就是這樣拉開的。如果按制造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來代表工業化水平,那么1952年的工業化初期,城市化落后于工業化5.1個百分點;其后隨著工業化水平的提高,兩者的差距不斷擴大,至1978年城市化落后于工業化26.4個百分點。而按國際標準模式城市化水平要高于工業化水平,具體表現為在工業化初期和中期,城市化隨工業化而加速推進,且城市化的速度會超過工業化的速度。與此比較,我們看到中國的城市化速度要慢于工業化速度。這種情形一直到最近20年來才有所改變。改革以來城市化推進的速度明顯加快,1998年城市化比工業化落后11.8個百分點,差距比1978年減少了14.6個百分點。然而直到1999年我們尚有接近70%的人口滯留在農村,而按此時的工業化水平衡量城鄉人口的比重應該顛倒過來才能達到國際水平。
(四)市場機制和經濟體制作用弱化,行政干預嚴重
在我國,由于改革開放的時間較短,市場機制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農村,初步形成的市場與家庭經營之間難以有效地聯系起來,從而制約了農村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市場化進程,影響了農村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而影響經濟市場化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存在著兩種經濟制度——計劃經濟制度和市場經濟制度。在經濟的轉軌過程中,由于我國經濟自身的特點,在一些領域,計劃經濟由于其的先占優勢和我國行政管制的強制性而在經濟中仍然發揮著作用,這就削弱了市場機制的作用。在農村的市鎮建設上,采用的是計劃方式和政府主導,任何設施的建設都需要政府的批準,因此,可以說在小城鎮建設和城市化發展上,市場機制幾乎不起任何作用。正因為如此,農村城市化才裹步不前,被市場機制作用下的農村工業化遠遠拋在了后邊。
(五)相關配套制度供給嚴重失衡
我國的二元經濟不僅是歷史造成的,而且是在其特定的政治文化等制度下形成的。城鄉制度的具體差異概括為14個方面:戶籍制度、糧食供給制度、副食品與燃料供給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醫療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勞動保護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就城鄉的制度失衡來說,其核心制度失衡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傳統的戶籍制度造成了城鄉對立的格局,嚴重阻礙著農村人口向城市的非農化轉移,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勞動力資源因此不能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合理流動,實現優化組合。
2.農業制度供給跌入陷阱。農業的核心制度缺失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以小農為本位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阻礙了農業的規模經營和效益的進一步提高;隨著以市場經濟為目標模式改革的深入,家庭分散經營表現出制度上的滯后性,一系列困擾農業經濟的問題(如規模經營,農民增收,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化、一體化等問題)難以在封閉、凝固、分散的小生產經營體制框架內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農村的進一步繁榮,農業的進一步增收和農民的進一步致富遇到了障礙;以解決溫飽問題為主要目標的農村地權制度不能適應農業現代化的需要;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與傳統土地制度緊密相連的龐大機構——鄉鎮行政體制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悖。
二、政策建議
要加快城市化進程步伐,促進中國經濟的全面平衡發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消除二元結構,而要徹底消除二元結構,我們認為:
(一)放手發展民營中小企業,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是解決二元經濟結構問題的中心環節
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實現就業結構的調整是解決二元經濟結構問題的中心環節。農民只有獲得能夠提供穩定收入的就業崗位才能在城市穩定下來。從目前我國城市的就業結構和農民自身的素質來看,他們進入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會很少;而國有企業現在自身正面臨著解決大量的下崗人員的就業問題,絕沒有能力為數量巨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創造新的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的辦法是促進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發展,吸收剩余的勞動力。中小型民營企業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在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上有其優勢:(1)大多數中小型民營企業尤其是服務業中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能夠吸收較多的勞動力;(2)技術含量少,就業門檻較低,有利于吸收低文化技術水平的勞動力;(3)技術起點較低,投資需要較少,易于創辦;(4)能夠創造大量的投資和消費需求,反過來又為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服務業的發展創造廣闊的空間,達到良性循環的目的。
(二)建立和完善與二元經濟結構相關的配套制度,實現制度創新
(1)逐步取消現有的一切導致二元社會結構產生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戶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分割的教育體系醫療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從而清除了這些導致二元社會結構存在的人為因素的障礙,這就為城鄉結構的一體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2)實現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的改革。(3)改革現有的,創建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土地流轉制度,為農村的規模經營和產業化經營提供相應的制度平臺。(4)改變人為的為工農產品定價的“剪刀差”思維傾向,加大財政支農、金融支農的力度,提高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農村的發展建設提供硬件設施。同時,也要加強對農村的軟件設施投資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強資金投入,提供技術培訓,加強教育,培養人才。實現要素的整合,使其更好地為農村發展服務,以盡快將農村的要素和產品市場納入國家統一的大市場之中。
(三)著力解決“三農”問題,增加農民收入,彌補城鄉市場差異,增強農民的購買力
吳敬璉指出,解決二元結構關鍵是農民貧困、農業停滯和農村偏枯的“三農”問題。而“三農”問題的核心在于農民的收入問題。目前,農民增收問題受到農業結構的影響,始終增長緩慢。因此,要切實促進農民增收,必須要進行農業結構的調整。(1)調整農村產品的結構,一方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實現農產品由低質多量到高質適量的轉化;另一方面要提高加工產品的比例,改變農業初級產品占多數的局面,適度地調整初級產品和加工產品比例。(2)調整農產品市場結構,逐步改變農產品市場中政府行政干預占主導的局面,實現農產品市場的市場化。增強農民自己主導并參與市場流通的積極性。加強創建新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中介組織,構建連接農村小生產與全國大市場之間的橋梁和中介,減少市場風險,保護
農民的利益。(3)調整農村第一產業與第
二、三產業比例結構以及第二產業內部比例結構,改變農產品加工、運銷等落后的局面,通過內涵和外延性的結構擴張,使農業形成結構層次多樣,具有一定規模特點的現代農業結構。進而,通過產業擴張,也帶動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民從有限的土地上,從單純的生產環節中分離出去。
(四)加強農民的教育問題,提高農民的勞動素質
“教育是一個人獲得現代性的最重要的決定因素。”通過教育灌輸社會要求,提高個人認知水平,使農民認識、理解和掌握社會的規范,并內化為個人意識,這是培育農民現代意識的最直接的途徑。要消除意識形態的二元結構,教育重點應放在下面幾方面:(1)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培育求知意識。(2)加強wto知識教育,培育開放意識、競爭意識和規則意識。(3)加強市場經濟知識的教育,培育市場意識。
(五)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化進程,是我國消除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基本途徑
我國承受著數量越來越多而素質較低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巨大壓力,而城市吸納能力有限,因此,必須重新審定我國城市化的發展方針與發展道路。我們認為,我國城市化模式應采取城鄉結合、上下結合、大中小結合的多途徑綜合模式。所謂“城鄉結合”,即我國農村人口城市化過程,既不能僅僅是職業非農化的鄉村就地轉移,也不可能是全部依賴城市來吸收的異地轉移,而應從城鄉兩方面共同努力,把“離土不離鄉”與“離土又離鄉”結合起來,在條件成熟時,將“離土不離鄉”的人口轉化為“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上下結合”是城市建設投資和發展動力上,把自上而下的國家投資與自下而上的地方投資、集體投資、外資和個人投資等結合起來。“大中小結合”是指在城市規模等級上,要發揮各級城市對產業和人口的集聚作用,不能把發展大中城市和發展小城鎮對立起來。城市化的基本動力和作用機制是市場化機制,既通過市場的引導,通過產業的積聚和擴散功能來實現。在上述各項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各級政府要進行科學規劃和加強引導,把城市化的立足點在于國民經濟結構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