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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
(一)我國證券市場管理模式和方法發展現狀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背景下,我國證券市場經過20年的發展已逐漸發展成為一個管理完善的全新市場組成之一。具體來看,國家各種證券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先后制定了《證券法》、《證券公司管理條例》、《上市公司管理條例》等多項制度,同時與股票發行和上市公司收購等相關配套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斷研究中。在我國不斷完善的證券交易法規制度的規范下,我國證券交易市場發展迅速而規范,并逐漸成為企業獲取發展資金的主要渠道,成為投資者獲取投資收益的主要手段。另外,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證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國家為保證證券市場的穩定性,在組成成立證監會等證券管理部門的同時,陸續推出了一系列證券市場管理辦法,并在證券市場日益變化的基礎上,不斷補充和落實著全新管理辦法,使我國現階段證券市場的發展呈現出一種全新的面貌。
(二)我國證券市場發展規?,F狀
在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現狀之下,市場中,由于資金來源渠道不斷豐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穩定,這就使得企業能夠通過對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方式來實現自身的更好發展。中國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國后,金融領域進一步開放,許多外資金融機構開始進人到我國證券市場當中.這固然使我國的證券市場開始面臨更多的競爭壓力,但同時由于外資證券市場的運作模式和管理機制都比較先進,因此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從長遠來看這對于我國證券市場的成熟是非常有益的。同時外國銀行的不斷增多,也使得我國成為世界國際金融中心的條件不斷成熟,這對于證券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保障。
在上述背景及大環境下,我國現階段證券市場已逐步發展成為了一個上市公司數量多、資金流量大且參與投資人數龐大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經濟組成,成為我國市場經濟中企業獲取投資、投資者獲取經濟效益的主要渠道。
二、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機制的基本構成
建立完善的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機制是證券市場實現風險控制、降低市場風險的方法之一。就目前我國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機制構建來看,為保障有效控制市場風險,我國市場風險補償機制采用的是一種基于市場經濟發展特點及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特點建立的風險補償機制,該機制從證券收益補償最低收益角度出發,建立必要的補償機制標準,將補償資金及補償主體納入其中,結合法律法規政策,搭建必要的風險補充機制基本構成。
從證券收益補償最低收益補償“保障線”角度來看,我國證券市場收益補償機制中最低收益補償保障主要以以下兩種方式存在,一種是相對值形式,該形式將證券市場中的投資平均收益作為基本指標,并以此確定最低收益補償的保障;另一種形式是相對值形式,該方式以證券市場投資收益率達到一定數額后進行補償。兩種方式是針對證券市場中收益不穩定狀況而制定的,但是由于證券市場易受經濟發展狀況影響,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補償最低保障線以相對值為主。
從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標準角度來看,由于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性較高的投資市場,其風險來源常存在有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也直接影響了證券市場收益。就目前來看,我國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標準,主要以證券市場中通貨膨脹率對證券收益的影響作為控制證券市場風險,進行證券市場補償的標準之一。另一種方式是在證券風險控制過程中采用平均收益率作為補償標準,這一標準主要來源于市場中證券產品在市場運作過程中證券產品的平均收益率。
從證券市場補償金及補償主體角度來看,證券市場中實現證券市場風險補償的重要組成中補償金來源及補償主體定位是保障證券市場風險補償的主要構成。證券市場補償主體的定位主要以證券市場中進行證券交易的相關交易人,而補償金的來源,主要以各上市企業在證券上市過程中預留的準備金,這也是國際證券市場進項風險補償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現階段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商業擔保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對準備金作為補償金的缺陷進行了補充,也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補償金來源的多元化。
從證券市場風險補償法律法規政策角度,及在現階段證券市場風險補償過程角度來看,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較快,證券市場交易規模也逐步變大,所以建立完善的風險補償法律法規政策在保障證券市場風險補償合理性的同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證券市場能夠規范化發展,對證券市場而言風險補償機制的建立,是實現證券交易健康長遠發展的必要措施之一。 三、我國證券市場風險補償中的問題及對策
(一)配套法規與證券市場發展狀況的不契合,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證券市場風險補償難度
自我國加入WTO以后,我國證券市場正以一種全新的面貌迅速發展,我國證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激增,證券市場交易額不斷增加,但是,在國際經濟環境及經濟危機的影響下,我國證券市場也極易受外部環境的影響而風險集中。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國家相關證券交易管理部門為加強市場監管,不斷的推行相關的政策法規以維護證券市場管理,但是由于證券市場的發展較快,證券企業在證券市場中的影響不斷增大,使得我國證券市場管理相關配套法規與日益發展的證券市場間的矛盾也在日益凸顯,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證券市場風險補償難度,針對這一情況,與時俱進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具有十分必要的作用,我國證券管理部門要從我國證券市場發展角度入手,前瞻性的預測證券市場發展方向,并依此構建證券配套法規,以實現風險補償方式的作用最大化。
(二)上市公司質量層次不齊,各企業準備金差異大,使風險補償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關鍵詞:證券市場證券監管衍生監管體系
證券監管是指證券市場管理機構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對證券的發行、交易以及證券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規范性的監督管理活動。多年來,證券市場發展的經驗教訓表明,市場與市場主體的成熟與否與證券監管的成熟與否是相輔相成的。系統完善的證券監管體系是證券市場基本功能得以充分發揮的保障,是證券市場基本功能正常運轉的外在條件。伴隨金融對外開放,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必將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而有效的市場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如何建立適應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己成為一項十分急迫的任務。
一、我國目前證券監管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我國證券市場有明確的監管原則和目標,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我國特殊的經濟環境和發展階段,使證券監管并不能充分而有效的運行,還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乏統一的監管體系。
我國目前采用的是集中統一型監管模型,也稱政府主導型模型,其特點:一是強調立法管理,具有完備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二是設立統一的全國性的證券管理機構承擔監管職務,與自律性監管模型相比,這種監管模式更具有權威性,更加嚴格、公平、有效地履行監管職能。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和市場發育程度,目前選擇集中統一型監管模式無疑是明智的,但僅僅依靠監管會及其派出機構,顯然是無法搞好證券監管的,需要建立一個功能完善的,包括自律組織在內的監管體系。同時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失靈,又使監管環節中斷,無法預警和防范市場風險,整個監管體系出現機構殘缺、功能缺損的現象。
(二)證券市場自律功能尚未充分發揮作用
首先是自律組織不健全,據統計在目前近千家證券商、中介機構中,加人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團體僅為121個;其次是自律組織管理混亂,現階段的自律組織,形式上由兩個證券交易所及其證券公司、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地方證券業協會組成,但實際運行中,各方彼此獨立,地方證券業協會隸屬關系各異,難以協調工作,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地方證券業協會大多屬于官辦機構,機構負責人多是由政府機構負責人兼任,與《證券法》規定的自律組織是通過對自身會員的自身約束、相互監督起到對政府監管的補充作用的精神相矛盾。另外,作為證券市場的組織者,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由于管理機制不同,對證券監管力度也存在差異,致使各證券交易所在執行仲裁和行使懲戒職能時會出現不一致,所以,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作用不強。
(三)現行證券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我國現有的法律框架還不完善。其一,缺乏相應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如《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所法》、《投資公司法》等有關法律尚未出臺,這不僅使國內現有的交易行為缺乏必要的管理依據,而且證券法規體系不完善,不可避免的帶來可操作性差等問題。其二,在具體的交易規則等方面,影響公平、公正交易的因素尚未得到有效禁止,如《公司法》缺乏有效保護少數股東權益的條款,這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其三,在法律體系的協調方面存在不足,最突出的是地方法規和全國性法規的矛盾;其四,對證券市場證券商的規范化管理和監督執法存在局限性,尤其表現在對一些特殊主體監管不力,如對少數證券公司在從事證券及非證券自營業務時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處理缺乏力度。
(四)政府監管職能錯位
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對資本市場的監管相比,我國政府的監管存在明顯的職能錯位,這也是我國目前證券市場中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并由此造成了政府管理效率下降和行業自律作用削弱。目前證券監管部門疲于應付證券市場中不斷出現的經常性問題,缺乏中長期的證券市場戰略規劃研究;同時在監管手段上,仍注重計劃與審批手續,將指令性管理手段照搬于證券市場,這種違反證券市場操作的強制性管理方法成為證券市場秩序混亂的誘因,也是幾年來證交所自律作用微弱,證券協會形同虛設,發揮不了應有的自律功能的主要原因。
(五)監管人員素質不高。
證券監管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操作性都很強的專業工作,要求從事此項工作的監管人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專業水平和道德水平。而且,在國際化的條件下,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操作手段也會應運而生,這就需要市場從業人員的素質與之相適應。但從目前來看,我國各級監管人員在數量、知識結構、業務素質等方面難以適應監管工作的客觀需要,因而監督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是提高監管水平的關鍵。
二、改善證券監管的幾點措施
(一)順應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組建一體化的衍生監管體系
由于混業經營將是我國人世后金融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在我國目前的保護性過渡期內應該改變以往的分業監管體系和方法,逐步建立起與混業經營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加強整個金融監管的協調和合作,定期不定期的就監管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協調、交流監管信息,解決好分業監管中的一些重大問題,研究對策,有目的、有計劃地聯合建立金融監管方面的公共制度,如通報制度、質詢制度,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為全面混業監管做好準備;另外,還要提高素質,明確職責,改進手段,強化聯合監管力度,不斷提高綜合監管的水平和效率,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二)加強自律管理,完善市場機制
證券市場的復雜性,法律的滯后性兼之證券管理機構超脫于證券市場之外,使得證券管理機構不能及時明察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很難實現既要保持市場穩定有序,又要促進市場高效運作的管理目標,所以,我國在對證券市場實行全面監管的同時,應借鑒英國式的自律性監管體制的做法,加強自律組織的建設,以法律形式確認自律機構的法律地位,賦予其制定運作規范、規劃,監管市場,執行市場規則的權利;應明確規定自律組織承擔日常業務管理,有權制定、執行日常業務管理規則,并行使懲戒職能;建立我國證券業自律組織體系,這種體系由證券業協會和交易所組成的證券交易所協會組成,但自律組織并不是完全脫離證券組織機構,而應接受其指導、監督和管理,具體可以通過自律組織資格授予工作考核以及自律自治管理規則審批、授權、仲裁等方式進行,政府監管機構應采取措施,促使各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建立市場監察部,加強內部管理,政府應扶持證券業協會的發展,使其在對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市場交易活動的監視,市場參與者的管理、信息披露及專業技能培訓等方面發揮作用;應改變目前證券業協會大多屬于官辦機構和機構負責人多是由政府機關負責人兼任的做法;同時應明確各地方證券業協會的隸屬關系,建立統一的自律組織體系,統一證券交易所的管理體制,以便更好的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
(三)加強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健全和完善法律體系
我國證券市場立法滯后,法規不完備,沒有形成完善的證券法規體系,在證券市場發展的過程中,國家沒有及時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政策,相當長時間沒有出臺證券基本法,其間雖然制定法規法章250項,但大多屬于臨時應急性質,缺乏穩定性。1998年《證券法》雖然出臺了,但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如《基金法》、《投資信托法》等遲遲未出臺,這在法律手段上,表現為可操作性差,執法力度弱,因此應盡快出臺《證券法》的實施細則,以便細化法律條款,增強可操作性,盡快制定《基金法》、《期貨法》,處理好《證券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避免出現不一致問題。證券監管機構應根據市場出現的新問題,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市場變化保持靈敏反應。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
包括為批準一項許可申請所必要的初步信息,為進行持續監管所要求的定期信息,在視察或危急情況下的非常信息,為實行有效監管,需要獲取整個市場組織的質量信息、市場交易信息、市場數據信息、公司運行信息,相應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如向主要上市公司派駐監管員制度,定期報送風險報告和監管報告,隨時報告重大風險事項,實行市場監管督辦制度,限期整改、分級上報;實行監管質詢制度,要求被監管方對資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出解釋;實行監管公告制度,隨時向公眾公布監管結果,公布舉報電話,建立投資者、中介機構、新聞媒體參與、證券會實行的“四位一體”社會化監管。超級秘書網
(五)積極參與國際證券監管立法,努力推進證券監管的國際合作與協調
【摘要】本文分析了監管機制中他律監管與自律監管的均衡模型,構建了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對上市公司績效的影響機理,最后提出基于上市公司績效提高在我國完善監管機制應解決的關鍵問題。
上市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必須在科學的監管機制下才能取得。證券市場是由上市公司、投資者、金融中介機構、自律機構和政府的行政監管部門等共同構成的開放的金融市場,是極其復雜的多方博弈的世界。因此,證券市場的高效運行離不開有效的證券市場監管。
企業經營績效的好壞不僅關系到企業能否生存,而且直接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作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要通過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達到整個市場企業績效的不斷提高,最終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戰后發展起來的國家和地區,如日本、韓國與中國香港地區在證券市場監管的表述中更多地突出了“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政府理念。因此,完善的證券市場監管機制應該能夠促進上市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
“機制”一詞最早是物理學和機械工程研究領域中的概念,后來這一概念被廣泛應用到生理學、心理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門社會學科中,其內涵也演變為一個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從系統論的角度看,機制的主要特征有兩個方面:一是具有自動實現系統均衡的功能;二是通過子系統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來實現系統均衡功能。筆者采納系統論的觀點,即證券市場監管機制應該是證券市場監管結構中各組成部分通過制度安排相互影響、相互協調,共同發揮作用。
一、證券市場監管結構均衡分析
(一)證券市場監管結構
“結構”一詞的英文為Structure,具有兩層含義:一是表示某種關系的組合。其中,各部分之間的相互依賴以其同整體的聯系為基礎;二是指各個組成部分在整體中的地位。前者是指結構是由相互聯系的各部分組合的整體,而后者是指組成結構的各部分間組合量的比例和質的聯系。
對證券市場監管的研究有必要深入到監管結構內部對構成監管的各個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系進行周密的研究,以期更好地發現證券市場監管的內在規律。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有法律監管、行政監管(又稱政府監管)和自律性質的監管。各種監管形式各自存在優、缺點,因此存在著適用的條件、時機。為了方便分析,筆者將法律監管與行政監管作為外部監管,將行業自律協會的監管劃分為自律監管。
(二)他律監管與自律監管的有機結合――基于最優資源組合理論
筆者假定存在圖1中的等監管程度線,該線上的每一點都表示自律與他律的結合程度。由于他律監管和自律監管的邊際效率都是遞減的,所以等監管程度線必然凸向原點。離原點越遠,監管程度越高,圖1中監管程度R(a)<R(b)。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自律監管和他律監管均是有限度的,所以圖1中超出Et和Es的部分都是沒有意義的。
如圖2所示,Et和Es分別是他律監管和自律監管的監管限度。在這個市場中,可以達到的最高監管程度可以用通過K點的曲線L3來表示??梢约俣?,按照證券市場的本質邏輯,存在著對市場監管的最低程度要求,設為L1,并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由于市場參與者數量增加,交易種類擴大、市場結構日趨復雜,跨市場交易日益增多,金融衍生工具層出不窮,所以對監管的最低程度要求也將上升,如圖2中從L1到L2的變化。市場發育程度低時,對市場監管的最低要求也低,即處在圖2中L1的水平。顯然,此時僅依靠自律監管或他律監管就可達到L1的要求,所以L1與S軸和T軸都有交點。這就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許多國家唯一依賴他律監管而許多發達國家更多依賴自律監管的原因。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市場對最低監管程度的要求也在不斷上升,L1逐漸向遠離原點的方向運動,達到L2的水平。從圖2中可以看到,單靠他律或自律已經不能對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必須有機地結合他律和自律兩種監管方式。由于他律監管與自律監管都要耗費成本,在同等成本下,需要尋求監管程度的結合點。圖2中當等成本曲線與等監管程度曲線相切時,即點K(Es,Et)是最佳結合點,也就是他律監管與自律監管的有機結合點。現實中可以看到,隨著市場的發展,在建立之初單純地依賴自律或他律的證券市場,最后都不約而同地選擇了他律和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體系。至于他律和自律在監管體系中各占多大的比重則要視各國的具體情況而定,同一國家也會隨著市場發育程度的變化而變化。
二、證券市場監管機制與上市公司整體績效的關系
證券市場監管結構中他律監管與自律監管必須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才能發揮其自身優勢,發揮最大的效率,達到效益最大化。證券市場的監管結構、監管機制是共同發揮作用的。
(一)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促進上市公司企業制度創新
實現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是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特殊功能。證券市場監管者嚴格強調的透明度、普遍實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是良好的企業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企業控制權的轉移也能改善治理結構。因此,現代證券市場還作為一個控制權市場而存在。對我國的證券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對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發揮改善企業治理結構的功能、防止經濟結構惡化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對公司治理結構改善的促進功能,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才能從根本上使國有企業擺脫困境,提高國有企業的整體質量。
(二)信息披露機制與上市公司績效的關系
彼得?F?德魯克在《公司績效測評》中認為:根據美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經驗,“一旦金融市場對上市公司使用別的價值評估標準,指標體系的改革進程自然會加快,……正是政府的規定才使財務標準變得如此至高無上,并驅使人們花費大量時間使之完善”。投資者“不相信公司愿意公布比證券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內容更多的信息,……最后只有證券管理委員會之類的政府機構出面,才可以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比如說,建議(甚至要求)上市公司在報告中公布非財務信息”。
通過對圖3的分析可以看出,對于投資者來說,只有通過良好的信息披露監管機制,信息披露監管部門通過對信息披露的一些實質性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將一些質量低劣的公司拒之門外,從而降低投資者決策失誤的概率,加上市場中介機構為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方面的服務,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能夠使投資者迅速、及時地了解資本市場上的價格變化,才能充分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正確評估投資項目的風險和收益,作出理性決策,將資金投向資產優良的企業,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其結果是上市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而對于上市公司尤其是優質的上市公司來說,為了防止“二手車市場”效應,會承擔信息披露義務,規范信息披露行為,杜絕證券欺詐發生,只有將經營者的行為置于公眾監督之下,才能保證公司管理層盡心盡責地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促進公司自身經營績效的改善;對于證券市場來說,只有通過信息的充分披露并保證高度透明,將企業的狀況展現在投資者面前,讓廣大投資者綜合各種信息自主決策,才能使有限的資本流向效益高、前景好的企業,從而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績效。從這個層面上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是影響上市公司績效的核心機制。
1.公司聲譽價值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質量
Grossman & Hart(1980)認為,逆向選擇不利于標的資產估值,理性潛在買者會對資產進行打折,如果沒有相應的修正機制,就會形成檸檬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好的資產擁有者為了使自己的資產區別于劣質資產,就會采取相應措施向外部投資者傳遞相應信息,而該過程也就是增加信息披露的過程。Fombrun(1996)等的實證表明,公司聲譽價值的提高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關系,將對公司價值產生積極的正向效應。Wesley(2004)通過構建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標,對拉美三國信息披露增量和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表明,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公司價值越高。
通過分析發現,上市公司聲譽價值是外部投資者基于信號傳遞的未來預期基礎上形成的。(張宗新,2005)不同類型的公司采取不同的信息披露策略,好公司選擇高水平聲譽投資以避免次品車市場的價值折價;差公司只能選擇消極性信息披露策略以防止公司真實類型報漏。針對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次品車問題,不同類型的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信息披露策略,從而產生信號傳遞機制的聲譽投資效應。信息披露信號傳遞公司的價值信息,積極信息披露多而信息供給水平相對高的上市公司的市場價值相應較高,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聲譽價值;而信息披露程度低的上市公司的市場價值相應較低。
2.有效市場條件下接管機制對企業家行為的影響
在信號傳遞機制下,由于那些為出資者和公司利益而工作的企業家會利用股票價格的信號機制改進自己的工作,對具有機會主義行為的企業家,股票定價機制本身仍是缺乏約束能力的。因此,接管機制就是用于監控企業家行為的約束機制。
從目前來看,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上針對公司的接管主要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敵意接管;另一種為積極股東行動,此種接管較為溫和。敵意接管時,無需取得目標公司企業家的同意,或者繞開他們,直接向公司股東發起收購要約。敵意接管的存在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它能夠對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發揮作用,不斷促進企業制度創新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也是保證市場經濟順利運轉的重要經濟機制。敵意接管這一機制作為出資者約束企業家的一個控制工具,是市場為公司外部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制度安排。
(三)行政監管――股價――企業績效的影響機理
行政監管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影響股價波動來發揮作用的。在證券市場上,投資者對股票內在價值的預期和對股票短期投機收益的預期共同決定著對股票投資價值的預期,進而通過證券市場資金的供求關系決定著股票的供求關系和股票價格。
1.股市政策引起股價波動
世界各國股票市場發展的實踐表明:股市政策的實施會對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產生直接的影響。只是不同的市場對政策的敏感性和反應程度不同,這實際上就是所謂股票市場的“政策效應”。股市政策可以使用制定法律法規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干預的形式。往往直接干預會對股市產生更大的沖擊。
2.股價機制促進企業家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績效
所謂股價機制,是指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股票價格的高低及其波動情況來反映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變動情況,并以此引導或影響投資者(股東)對企業的篩選和監控(李承友,2001)。相應地,股票價格能否正確反映公司的運營狀況就成為股價機制發生作用的前提條件。股票定價機制之所以能有效發揮對企業的監督促進作用,主要與股票價格所具有的相關性和客觀性的密切程度有關。因為股票價格相關性反映的是市場對公司潛力后勁的動態評估,是證券市場對公司未來收益能力的評價,它所包含的信息著眼于未來,不同于提供對過去業務總結的會計信息。因此,通過股價定價機制可以抑制企業家損害出資者的經營行為。李承友(2001)認為,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對企業經營或制度變革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用股票價格反映公司企業家的經營能力,并決定其去留;二是將公司企業家的報酬與股價相聯系。筆者贊同這種觀點。
3.行政監管――股價――企業績效的關系
由此,可以構建證券市場行政監管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因為政府行政監管導致股票市場的“政策效應”,“政策效應”對股票價格產生沖擊,股價信號傳遞機制一方面影響股東對經理人的經營業績的考評;另一方面影響投資者對未來盈余的預期,從而產生對股票未來股利的預期,進而影響投資者的決策,影響企業的資金流。兩個方面共同影響企業的績效變動。當績效變動又會影響投資者對未來盈余的預期,形成行政監管――股價――企業績效的影響關系。
三、基于上市公司整體績效提高,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機制的途徑
張新(2003)的實證研究表明,同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上市公司業績大幅度高于非上市公司。這充分體現了證券市場對企業績效改善的巨大促進作用,但是根據思騰思特(Stem Stewart)管理咨詢公司(中國)對中國、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1996――2000)、印度(1998――2001)、巴西(1997――2000)的比較分析,以經濟增加值(EVA)指標衡量,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的水平處于中上等水平。因此,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對公司經營績效的促進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證券市場監管結構與監管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和優化。
(一)合理確定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象和內容
1.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對象應包括
證券發行人,發行市場的證券商,證券交易市場上的證券商,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
2.監管內容主要有
(1)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2)投資者行為是否合法,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與結算過程;(3)證券交易所的業務和自律管理情況;(4)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情況;(5)證券商的經營范圍。
(二)規范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
規范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推進獨立董事制度,強化董事會的約束機制
要給予獨立董事行使職權的條件,建立適當的獨立董事任職標準,強化監管,使獨立董事名副其實。
2.調整董事會功能,推行職務不兼容制度
減少董事會與高層管理人員的交叉任職,提倡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分設,增加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的比例。建立董事會的內部專職委員會,包括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與提名委員會等,并在各種專職委員會內部合理配置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與獨立董事的比例,以強化董事會的執行功能。在薪酬、提名和審計等關鍵的委員會中,降低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的人數,增加獨立董事的比例。
(三)把信息披露監管作為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核心問題
針對我國信息披露監管不力的局面,應進一步明確信息披露監管的目標、完善信息披露的監管體系。參照國外成功的經驗,繼續采用政府行政監管和自律監管相結合的方式。逐步由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共同構成功能互補的具有明確責任和權限的監管體系。
1.在責任和權限的設置上
證監會主要監管首次信息披露、制定相關的信息披露規則。
2.證交所監管持續性信息披露
證交所在負責上市公司持續性信息披露工作中,除了具有發現違規案件的權利外,還應具有查處違規案件和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權利;要進一步加強對信息披露違規者的處罰力度。在必要的時候,證交所可以證監會的名義進行強制處罰。
3.政府部門仍然負責首次信息披露的監管
監管包括上市公司配股、增股時再融資條件的審核。
4.證券業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監管作用,制定內部自律性管理規則,對違規成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規范的中介機構可以協助監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特別是替上市公司出具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
(四)努力在我國上市公司中推行信用評級制
對上市公司進行信用評估是優化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機制的根本問題。目前對上市的信用評估還沒有得到觀念上的重視,企業的信用狀況還沒有得到普遍的評估和披露。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應將我國的信用評估工作作出規劃,考慮首先在上市公司推行。大力建設我國的專業信用評估機構也是迫不容緩的問題。在不遠的將來要形成企業以良好的信用為發展要務,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根據企業的信用狀況決定監管的力度和方式,投資者把專業的信用評估機構對企業的信用評級作為投資的重要參考依據。要把對公司的信用評級作為建立對上市公司長期約束機制的立足點。
(五)對證券市場中介組織加強管理,提高其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功能
匯市動蕩方興未艾,樓市去庫存再起波瀾。二者看似是市場供求的階段變化,實則是中國跨境資本流動和人口結構的長期逆轉。3月14日,野村證券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趙揚接受了《證券市場周刊》記者的專訪,講述了他對房地產去庫存的展望以及對人民幣匯率政策的解讀。
在趙揚看來,僅當前的存量商品房庫存就需要6年多時間消化,房地產投資在年初的回升難以持久,對全年GDP增長拖累約0.7-0.8個百分點。不當的去庫存措施還會導致樓市泡沫和收入分配惡化的風險。在趙揚看來,匯率貶值難以刺激中國工業品出口。他同時指出,超過2萬億美元的跨境資產重配過程引起的人民幣貶值應當平穩可控。
房地產去庫存
《證券市場周刊》:你對中國房地產的庫存水平和2016年房地產投資有怎樣的估計?
趙揚:如果不僅僅用房地產建成待售面積7億多平方米,而是用房地產施工面積來衡量包括半成品在內的房地產庫存,則2015年底中國有超過70億平方米的在建庫存,按照目前的銷售速度,需要6年多時間消化。這對2016年的房地產投資增速可能造成進一步抑制,預計2016年房地產投資將下滑5%。
《證券市場周刊》:按照你對2016年房地產投資增速將降至-5%的估算,這一項以及其乘數效應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會有多大幅度的拖累?去庫存手段何時才能傳導到房地產投資回升?
趙揚:房地產投資直接占比固定資產投資約20%,制造業投資中也有相當部分與房地產投資相關。如果增速從2015年的1%降至-5%,則直接拖累固定資產投資1個多百分點,考慮到部分制造業投資也會受拖累下滑,整體固定資產投資可能被拖累約兩個百分點。房地產投資以及相關投資在GDP中占比至少15%,增速降至-5%,對GDP增長拖累約0.7-0.8個百分點。
房地產投資增速在1-2月已經開始反彈,主要受一線和部分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銷售回暖帶動,未來一線城市房價和銷售上漲是否可持續則不確定。三四線城市地產投資增速回升的可能性小。我們仍預計2016年房地產全年投資負增長。
《證券市場周刊》:有分析用上世紀90年代初日本東京房地產市場見頂后長期下跌,來和京滬深等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進行對比,這種分析是否合理?
趙揚:這種比較不完全合理。樓價的支撐是未來的收入和對應的租金增長。當時日本的人均GDP、人均資本存量以及城市化率等指標均達到世界前列,其高速經濟增長階段已經結束。而中國目前仍存在GDP長期5%左右中高速增長潛力,城市化進程也未結束,因此,一線城市樓市仍存在支撐。但是,一旦收入增長止步,則高樓價將失去支撐。如果受制于僵化的體制,城市化和經濟增長潛力難以發揮,則樓市泡沫面臨危局。
《證券市場周刊》:一線城市以經歷暴漲后的深圳房產為例,目前不少地區租金回報率不到1.5%,如果短期內房價只是平臺整理后市區間小幅震蕩,那么是否意味著房租價格將會顯著上升?
趙揚:高房價可能會拉升租金,但租金的上漲恐怕不足以將住房的租金回報率抬升到合理區間。相對于具有一定投資的房價而言,房租受租房市場的供求決定,更多取決于經濟基本面,炒作成分較房價要小很多。
《證券市場周刊》:以中國的人口結構變化和城鎮化進程,以及目前的信貸和稅收條件,你對未來房地產去庫存的路徑和前景有怎樣的估計?如何看待“農民工將成為房地產去庫存的下一輪主力”的觀點?
趙揚:中國房地產市場供求存在地區結構不平衡。一線城市和部分條件優越的二線城市,長期供給不足,需求旺盛,呈現供不應求。但是廣大三四線城市過去十幾年累計供給巨大,然而需求增長潛力很小,因此需要若干年來去庫存。
一線城市和部分條件優越的二線城市樓價暴漲之后會逐步趨穩抑或一定程度回調,但價格總體上將停留在新的臺階上,三四線城市樓價則沒有上漲空間。
當前房價仍位于中長期的高位,如果農民工成為接盤主力,則嚴重惡化中國收入分配。當前庫存壓力主要存在于三四線城市,一線城市和條件優越的二線城市庫存壓力較小。從房價的承受能力來看,三四線城市房價收入比相對較低,一二線房價收入比高。但農民工的工作機會卻主要集中于沿海一二線城市。整體來看,農民工難以成為去庫存主力。
匯率政策與金融市場
《證券市場周刊》:中國制造業整體上在全球比較優勢下降,國內工業增長也在放緩,企業利潤在2015年出現多年來的首次同比下降。工業領域出現這一問題背后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趙揚:外需和內需同時放緩,造成中國工業產品需求大幅放緩。外需方面,全球經濟復蘇乏力,中國面臨的外需仍然疲弱。而且,中國的出口在全球出口中占比已經高達13%,市場份額難以進一步擴大。
內需方面,房地產市場接近飽和,由此導致以房地產為代表的固定資產投資放緩,對相關的原材料、機械以至于上游的煤炭電力等工業品需求大幅放緩。投資增速持續下降,是過去幾年中國宏觀經濟的一個主要特征,這也是為什么工業品價格持續幾年通縮。房地產去庫存,以及部分行業去產能將導致未來兩年投資增速進一步放緩,工業增長仍然面臨較大壓力。
《證券市場周刊》:在你看來,人民幣的實際有效匯率是否存在高估?人民幣匯率貶值是否能夠避免工業增長萎縮和經濟加快下行的危險?
趙揚:實際有效匯率主要針對貿易而言,以對各國貿易量為權重。中國當前仍然存在較大貿易順差,因此很難說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過高。但是,中國資本賬目下面臨較大逆差,因此討論匯率高估與否不應只看實際有效匯率。
同時,實際有效匯率的測算也存在技術性問題。2011年以來,中國工業品價格累計通縮要超過其他主要工業國家,因此用CPI測算實際有效匯率未必真實反映中國情況。降價和匯率貶值對出口的作用相同,如果用工業品價格來測算,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在過去幾年可能并沒有升值那么多。
另外,當前中國出口占全球出口比重較大,人民幣匯率已經成為新興市場匯率的風向標,人民幣匯率貶值容易誘發其他新興市場國家貨幣大幅貶值。因此,匯率貶值難以刺激中國工業品出口。
《證券市場周刊》:美國財長雅各布?盧在G20會議上表示,中國須承諾人民幣不會大幅度貶值。中國是否正面臨如日本簽署“廣場協議”時的處境?
趙揚:中國央行以及其他經濟決策部門多次表態人民幣不存在大幅貶值基礎。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勢取決于人民銀行和美聯儲的貨幣政策。目前人民銀行并沒有面臨日本當年被迫升值的局面。
《證券市場周刊》:你如何理解人民銀行所說的“均衡匯率水平”目標和“參考一籃子貨幣,美元占主導”匯率政策表述?
趙揚: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仍然是人民幣最重要的匯率,一籃子貨幣僅作為參考而已。均衡匯率理論上是能夠平衡國際收支的匯率,但是現實中存在各種不同的估算方法。中國當前面臨經常項目順差較大,但資本項目下逆差較大的局面。這給測算均衡匯率帶來較大困難。
《證券市場周刊》:目前民間購匯需求還較為強烈,央行也支持“藏匯于民”。數萬億美元的外匯資產從人民銀行外匯儲備重新配置到中國居民和企業部門,達到一個什么樣的狀態才會比較穩定?這個重新配置的過程對境內的證券市場投資會產生哪些影響?
趙揚:藏匯于民,從國際收支角度來看等同于資本外流,很難說什么狀況是平衡的。從中國居民高儲蓄的特征來看,居民和企業部門應該持有對外凈資產,但是目前仍然是對外凈負債接近兩萬億美元。同時,價格即匯率也是一個重要的調整配置平衡與否的變量。在人民幣升值過程中,居民對藏匯于民不感興趣。如果一定程度的人民幣貶值消除進一步貶值預期,則外儲的重新配置平衡可能就不需要很多的資本流出。
如果匯率大幅貶值,則容易誘發金融混亂,帶來證券市場大幅波動。如果平穩可控貶值,則金融市場受沖擊小。
關鍵詞:證券市場 操縱行為 法律規制
在我國,由于證券市場不夠成熟,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監管機制的滯后,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更容易縱。我國證券市場自建立之初就一直充斥著操縱市場行為,愈演愈烈的證券市場操縱行為破壞了我國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人為地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擾亂了證券交易秩序,嚴重損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因此,規制證券市場操縱行為是十分必要的。
一、我國證券操縱行為法律規制的缺陷
操縱行為的實質是一種欺騙行為,它旨在通過人為地影響證券市場的價格,欺騙廣大投資者使自己從中得利,這種人為地扭曲證券市場價格的行為,給證券市場的秩序造成極大的危害,也是我國及其他國家證券立法所禁止的。然目前我國法律對規范證券操縱行為存在許多問題。
(一)證券操縱行為的民事賠償責任制度不完善
作為規范證券市場的根本大法,《證券法》偏重于運用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制裁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而相應的民事救濟制度卻十分薄弱,甚至沒有規定操縱市場的民事責任?!豆善卑l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77條雖籠統規定了操縱市場的民事賠償責任,但對于責任的構成要件、賠償原則、賠償標準等均未作出可操作的規定?,F行證券法律規范在證券侵權民事賠償舉證責任規定方面也存在漏洞,沒有在操縱行為的規則及舉證責任方面作出有利于受害人私權救濟的制度設計,使受害人在正常情況下幾乎不可能獲得民事賠償。現行有關操縱證券市場的民事責任規范難以形成完備具體和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
(二)現有法律、法規之間銜接性差
證券法規定了較為完善的法律責任,但目前尚未對《刑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作出相應補充規定,使之協調一致。同時,由同一監管機構不同時期頒發的法規也存在相互矛盾的現象,如關于是否應把故意作為操縱市場的主管構成要件,1993年的《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第7條使用的詞語是誘導或者致使,據以似乎并未要求故意是操縱市場行為的一般構成要件,而1996年的《關于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中使用的詞又為誘導,似乎又將故意作為操縱市場行為的構成要件,而在監管實踐中,要對操縱意圖進行準確認定是十分困難的。
(三)相關概念的定義不明確
我國證券法對生產操縱定義的可操作性較差,如對于什么是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信息優勢等并沒有相關法律條文進行明確,這給實際執法工作帶來了困難,一些案例對操縱行為的認定中出現的炒作、對敲等用語,而這些用語并沒有反映在我國的反操縱市場行為的法律法規中,最為典型的是我國市場和監管實踐中大量使用莊家或莊股的提法,但監管機構一直未對所謂的莊家或莊股做出界定,沒有對莊家概念進行澄清,沒有對莊家行為的合法與違規進行劃分。
(四)證券監管法律制度不完備
目前我國《證券法》雖已修改,但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如《證券交易法》、《證券信譽評級法》等還未規定,因此在法律手段運用上表現為可操作性差,執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另外,就是無法突破監管者的瓶頸。如證監會或交易所及一些掌握龐大上市公司的國家部委的有關人士,他們既是監管者,手中掌握重要權力和信息資源,在某些程度上也是須法律規范的對象,對于這些人應該應該如何監管是一難題。
二、我國證券市場操縱行為法律規制完善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應從完善法律法規、民事責任制度、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來規范我國的證券市場操縱行為,以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維護市場秩序的穩定。
(一)建立完善的反操縱法規體系
我國反操縱的法律制度體系在很大成都市還處于缺位狀態,建立和完善反操縱法規體系是當務之急。要修改并消除我國反操縱市場行為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協調的規定,明確規定各種操縱市場行為的構成要件,不斷細化、補充、增強反操縱條款的可操作性。為適應新型操縱行為的監管,可按照《證券法》的相關規定,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并授予證券監管機構比較充分的權力,賦予監管部門的規則制定權,由監管者制定完善的操縱行為監管規則。
(二)構建操縱市場行為的民事責任制度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要盡快制定相關司法解釋,為因證券操縱行為而受損害的廣大受害者提供法律救濟途徑。其次,我國的證券立法應將操縱行為視為特殊的侵權行為,適應過錯規定責任,也即采取舉證責任倒置,將過錯的舉證責任轉移給操縱人,以減輕受害人的舉證責任。再次,要按照《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所確定的“當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偏離真實供求條件下投資人自主買賣所應形成的正常水平時,可以認定交易價或交易量收到了影響”為認定標準,合理界定“損害”的數額。
(三)強化管理
首先要調整監管思路,改革監管手段。要改變目前以事后處罰為主的監管模式,注重事前預防和主動監管。其次要加強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能,通過制定上市和退市規則、交易規則、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標準,對其會員和上市公司進行管理,并實時監控交易活動,防止異常交易行為的發生。最后加強對證券投資賬戶的管理。實行交易實名制,加強對客戶資金賬戶的管理,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減少市場操縱行為的有效手段。
(四)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國證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則,是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監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徑。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須必須準確、真實,不得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欺詐。為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在完善信息披露立法的前提下,必須建立較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合法性、透明度監管,減少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可能性,最終達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目的。
結論
市場操縱行為危害了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歷來為各國證券監管機構所禁止。證券市場的科學性就在于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力,禁止各種壟斷、操縱行為,使單一或集團投資者難以在較大幅度內隨意操縱價格。這就必須依靠法律機制限制與扼阻各種操縱市場的行為,必須提高市場競爭力,保證市場價格反映信息的可靠性與真實性。因此,各國、各地區的立法、司法都嚴厲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我國關于證券方面的立法尚不健全,中國的證券市場如果想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就必須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證券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制度從而真正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實現我國經濟秩序的良性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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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日,滬市開盤1249點,高于前日收盤2個點;深市開盤3209點,高于前日收盤19個點:依舊沿著11月17日滬市1300點,深市3421點轉折而來的下降通道延續。至12月18日,滬深股市雙雙下探當月新低1150點和2955點之后,不見絲毫生氣。成交量金額一般在四、五十億元,指數窄幅波動,除了接二連三的“跳水”莊股引起人們驚愕外,市道沉寂得仿佛不存在一般。
降息也不行
1998年12月7日起存貸款利率平均下調0.5個百分點,而且影響最大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從4.77%降至3.78%,降幅超過20%。據復旦大學金融學教授謝百三先生計算,3.78%的年息意味著全國股市的平均市盈率為26.45倍。理論上講,中國股市中一切有配股權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有投資價值了,而且收益高出一年期存款1.6455倍!可當日股市短暫上揚后陡然回落,最終以陰線報收,無法突破沉重的下降通道。
1998年12月9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一改持續4年之久的“雙緊”政策,鄭重提出“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并輔之以適當的貨幣政策,對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睆摹斑m度從緊”到“積極”和“適當”,宏觀經濟政策有了質的變化,目的也很直接:“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如此利好政策支持下的股市,上漲只是時間問題。然而現在呢?只有“沉寂”依舊。
《證券法》“利好”也不行
1998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證券法》,建立8年之久的中國證券市場終于有了一部法律。滄桑看云,可喜可賀的確是由衷的。當日滬市下跌15點,深市下跌41點。
盡管10月下旬《證券法》出臺之聲乍起時,周正慶主席立即表態,《證券法》中對股市是“長期利好”,可這“利好”之聲被市場的持續下跌淹沒了,人們更多關注的是新法與現行政策接軌的問題,更放心不下的是接軌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市場震蕩。法制環境健康無疑更利于贏得市場的長治久安,更利于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但這畢竟是將來的和間接的事情。人們手里套牢的股票,卻更是嚴峻的真實。
《證券法》表決通過的頭天晚上,該法主要起草小組組長厲以寧教授在中央電視臺言辭懇切地重申:《證券法》出臺對證券市場是“最大的利好”。究竟怎么“利好”呢?無人喝彩。您可以痛心疾首地陳詞:“重要的是要教育農(股)民”,可這“教育”的過程卻絕不是說說而已。
年線收陰,說不行行也不行
1998年1月5日,滬綜指開盤1200.94點,深成指開盤4199.51點,1998年12月31日滬綜指收在1146.7點,深成指收于2949.31點。滬市51點之差,深市1250點之差,讓與這數字榮辱與共的3000
多萬投資人心冷如冰,還是收了陰線。盡管滬市1998年6月4日曾漲到過1422點,深市1998年4月10日曾上摸過4250點,“俱往矣”――理論上講,參與今年股市投資的絕大多數人都被虎年的虎口吞吃得顆粒無收,而且不同程度地蝕進本錢。這是中國股市8年來惟一一個沒有行情的年份。
以指數升幅論,今年滬深股市的最高升幅為18%;而1991年是190%、1992年是380%,1993年是100%;最不濟的熊市年份1994年還有23%,1995年還有45%;更不用提波瀾壯闊的1996年的320%和1997年的65%。
慣于大起大落中悲欣交集的中國投資者該反思的當然不僅僅是盈虧的數字變幻,揉揉酸澀的雙眼,想想一年中的曲折,回望8年風雨兼程的來路,中國證券市場從1990年創立時中國改革放開不可逆轉的“象征意義”,到1992年南巡春風中果敢確定的“試點”;從1994年7月張惶失措時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到1997年11月黨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有多種實現形式”……
中國股市就是這樣在多少人的悲歡離合中發展起來了,它的巨大風險和巨大功用都是顯著的。既要讓它發揮推動國企改制解困的功用,又要讓它規避疾風暴雨式的風險,“平衡市”
關鍵詞:會計準則 盈余管理 上市公司
我國自1990年設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截至2007年6月底,中國境內上市公司數(ab股)1477家,市價總值166232.79億元,流通市值55572.81億元,總股本達到16892.43億股,投資者開戶數10705.65萬戶。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已經成為資源配置的重要渠道之一,能否高效率的配置資源,提高宏觀經濟效率,已經成為證券市場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然而,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行為嚴重影響了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關問題的研究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投資者、債權人、證券監管部門、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等所關注的焦點之一。
我國證券市場與發育完善的其他國家的證券市場在很多方面有很大不同,其中許多因素是制度制約因素,在短時間內是“剛性”的,是不可改變的。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嚴重依賴會計盈余數據,這就要求會計信息具有更強的相關性與可靠性,會計準則是保證會計信息相關性與可靠性的會計規范,因此,它必然成為制約盈余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會計準則雖然一方面有力地制約了盈余管理的發生,但另一方面由于種種原因也可能成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準則的實施效果甚至完全違背了準則制定的初衷。比如2000年底我國財政部的《企業會計制度》給予資產以新的科學定義,并專列一節來規范有關資產減值的相關處理問題,強調了資產減值會計政策的執行。但是,資產減值會計在我國發展的六年里,在實務中并不完善,幾乎成為有些上市公司操縱盈余的工具,因此06新準則對資產減值部分進行了較大的修訂。
一、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的制約作用
一些因素制約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發生,這些因素主要包括:會計準則、外部審計、公司治理結構等。由于會計信息的提供是由會計準則規范的,因此會計準則的質量直接關系到會計信息的質量。雖然有了高質量的會計準則不一定能確保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但是反過來卻可以說,沒有高質量的會計準則,會計信息質量必然得不到保證。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起,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現象日益嚴重,雖然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管齊下,但會計準則作為報表編制及審計的客觀依據,在防范和抑制盈余管理方面責任重大。為了不使弄虛作假者有所借口,為了從源頭上堵塞漏洞,提高會計準則的質量是問題的實質與要害。因此,會計準則是防范和制約盈余管理的關鍵因素。首先,會計準則約束企業在會計信息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過程中,必須遵守gaap(公認會計原則),這可以從較大程度上避免企業的隨意性,使會計信息有了橫向與縱向的可比性。其次,會計準則不僅是會計信息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規范,也是審計師執業的重要依據。第三,也是政府監管部門事后懲戒的重要依據。因此,從技術性角度來看,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起到了關鍵的制約作用。但同時,會計準則的不完善又是產生盈余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盈余管理對會計準則制定的影響
我國具體會計準則的建設與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密切相關,一系列具體會計準則的,幾乎都有資本市場案例為其背景。財政部會計司于1988年10月成立了會計準則課題組,著手會計準則的研究與制定。盡管會計司到1996年已經了6批共29項具體準則的討論稿,并召開了多次小型討論會,對已立項會計準則進行了必要的論證與修正,但是這些征求意見稿并沒有成為真正有約束力的會計準則。實際上,從1996年初財政部會計司完成了準則征求意見工作后,相當長一段時間會計準則制定上并沒有進展,直至1997年,財政部才頒布了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而關聯方交易準則之所以能公布,與證券市場危機不無關聯。1996年初,瓊民源利用關聯交易虛增收入5.66億,虛增利潤5.4億,虛增資本公積6.57億,并以此作為利好消息,自我炒作。當時證監會在進行查處時,并沒有相關的準則禁止關聯交易。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關聯交易準則才得以出臺。
其他各項準則的出臺,幾乎有著相同的背景。由于中國證監會1996年1月修改了配股條件,要求“最近兩年凈資產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方可取得配股資格。這使得從1996年起,很多上市公司為了取得配股資格,進行各種類型的關聯交易(如關聯方之間的資產置換等)以虛增利潤,實現凈資產收益率高于10%的“配股資格線”要求。由于上述各種關聯交易在虛增利潤的同時,通常不會增加現金,因此,在中國證監會的促成下,“現金流量表”準則于1998年初首次。與之相聯系,主要用于充分披露上市公司“粉飾”利潤的各種手段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等準則先后出臺。至于“收入”、“建造合同”、“投資”、“租賃”、“無形資產”準則,是因上市公司進行各種虛增利潤的交易(如委托投資、售后回租與回購等)手段而的。
上述這些都顯示出會計準則與證券市場的緊密關系。2006年前的具體準則被認為是救火式的,證券市場出了問題,會計準則就出來救火,幾乎每個具體準則背后都有一段上市公司的故事。一旦上市公司利用制度真空去進行數字游戲,粉飾報表,會計準則就出來彌補不足、堵塞漏洞。
我國2006年頒布的新會計準則起源于“瓊南洋”事件。2002年5月29日,“瓊南洋”因四年連續虧損退市(經處理后股票簡稱為“pt南洋”),在其退市前后所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說明在當時的會計制度中存在很多漏洞,關聯交易所產生的問題不能及時暴露,自此之后,財政部就開始緊鑼密鼓地制訂、修訂相關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產生的主要背景是經濟全球化的需要,也是適應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但同時,2001年,美國安然事件的發生也向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國資本市場泛濫成災的盈余管理問題若不及時得到遏制,后果不堪設想。因此,需要通過制訂新會計準則體系來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的發展。2006年頒布的新會計準則,在充分考慮我國特殊的經濟環境和會計環境后,大大縮小了企業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的選擇項目,限定了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范圍,進一步強調了對上市公司泛濫成災的盈余管理行為的遏制作用,進而規范和抑制了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對盈余管理的濫用行為,這將有力地規范會計工作秩序和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外部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從會計準則出臺的順序來看,從單項具體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到2006年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健全完善,我們可以看到會計準則的重點是規范上市公司的盈余確定,進而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從而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這既體現了監管層對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質量的重視,也與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緊迫性密切相關。
三、會計準則制定的兩難選擇
會計準則在制定的過程中,首先,要考慮我國當前證券市場發育不完善、對投資者法律保護不完善、證券監管部門監管措施嚴重依賴會計盈余數字的現實情況,保證與當前的經濟發展相適應;其次,也要保證一定的前瞻性。因為會計準則的變更,無論從企業還是社會角度來看,都是有成本的。比如2006年2月頒布新的會計準則后,各大高校相關專業老師參加各類培訓、各類企業也必須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同時企業還要改變會計核算程序,更新相關的軟硬件,等等。從全社會的角度來講,在會計準則修訂的過程中,如果不考慮成本效益原則,頻繁變更會計準則就會造成巨大浪費;第三,要適應經濟全球化的需要,逐漸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接軌。隨著我國加入wto,與其他國家的經濟交流日漸增多,我國企業逐漸步入全球大市場,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在制定會計準則的過程中,必然要考慮我國的會計準則要逐漸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接軌。這樣,在準則制定的過程中,就不能僅僅考慮當前情況,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情況,使會計準則保證一定的前瞻性,并保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但是,只要會計準則存在彈性空間,會計人員可以對會計政策進行選擇,并做出職業判斷,必然也就會為機會主義者留下盈余管理的空間。那么,對于準則制定者來說,一個關鍵的問題是當會計準則存在一定的彈性空間時,如何確定彈性空間的大小,也就是所謂的適度性問題,從而最有利于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
比如,在資產減值轉回方面,我國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允許資產減值轉回。本身如果已經確認為減值的事實或會計估計發生變化了,原確認的減值又恢復了,從資產的定義來看,當資產“未來的經濟利益”增加時,確認減值恢復是符合經濟真實的。從國際上來看,ias36規定:企業在前次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以后,只有在計算資產可收回價值中所使用的會計估計發生變化時,才能轉回以前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此時,資產的賬面價值必須增加至其可收回價值,這里的增加即是資產減值的轉回。同時也規定:由于資產減值的轉回而增加的資產賬面價值,不能高于資產以前年度沒有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時的賬面價值(減去攤銷或折舊)??梢?,我國現行會計制度中有關資產減值的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是相符的,與世界大多數國家的規定也是相符的(除美國)。但是,就是這樣一項符合現象自身規律性的制度,卻導致資產減值會計在實施的六年里,資產減值的轉回成為管理當局進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隨著各項準則的出臺,又會帶來新型的盈余管理行為,這是會計準則在制定過程中留有彈性空間所產生的經濟后果之一。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如何即保持一定的前瞻性,又符合國際慣例的要求,同時還要盡量減少機會主義者可以利用的空間,這將是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主要權衡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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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允許市場存在適度的泡沫,寬容市場適中的投機行為,因為中度的投機有利于市場的活躍,這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必由之路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只有資金擴容步伐適當超前,新股擴容才不致嚴重沖擊市場平衡。資金有余地去選擇投資對象,才能使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體系更加合理化。
必須及時對《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制定和創新,以保證市場高效運作和穩定發展
今年以來滬深股市呈現出歷史少見的低迷走勢,除了6月出現一次由政策面引導的短暫反彈外,全年基本上處于一種逐級盤跌、市況蕭條、人氣悲觀、市場重心不斷下移的格局之中。更為嚴重的是,盡管在下探過程中時有反彈發生,仍然沒有跡象表明下行過程已經結束。
對此現象,眾多專家、學者和市場各方人士紛紛剖析跌市原因,各見仁智,但筆者認為,我國股市自去年中期牛熊交替以來的弱市格局雖然符合股市運行的一般規律,而過長過深的下跌及所謂的與宏觀面背離現象,其深層次的原因應是緣于中國股市在新的轉型并與國際接軌過程中市場投機與投資價值標準的徹底迷失,即各類投資者都對股票價格和大盤指數什么價位合適、何時見底心中無底。
在沒有判斷標準的紊亂情況下,大資金的機構投資者只有相繼離場才能躲避無謂的系統性風險,這也是造成今年股市象征性反彈與消耗性下跌交替的根本原因。因此,要讓股市回到一個相對正常的運行軌道上來,前提是市場各方找回一個大致的價值判斷標準。
造成價值標準迷失的原因是綜合性多層面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與國際市場接軌帶來的迷茫,二是股票全流通問題的不確定性造成的恐慌,三是部分上市公司誠信缺失導致個股股價高頻震蕩的畏懼。
在此筆者不想展開來談,以下僅就如何找回判斷市場的價值標準,促進股市的重新活躍和穩定發展而應采取的一些必要改革措施提供一些粗淺的見解。
一、發展是硬道理,證券市場要以發展為先導,以規范促發展
黨的十六大報告中頻率最高的詞匯莫過于“發展”與“創新”了。就我國整體經濟而言,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當前最大的任務。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必須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斷開創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p>
發展是解決一切問題的前提。我們今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將圍繞“發展”這個主題來制訂。同樣道理,就我國資本市場現實情況而言,也必須要強調:發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發展的過程中,才能逐步解決原先改革過程中遺留下來的若干弊端,規范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
筆者認為,目前市場各方人士首先要認清的第一大事,是發展與規范的關系問題。這個問題長期以來一直都是市場投資者判斷管理層意圖的一個重要風向指標。當監管層面的規范聲音強于發展時,市場大多數時候就理解為政策上有看空的傾向,反之則理解為政策上有做多的傾向。因此,當前緊要之計就是在理論上、政策方向上明確宣示發展與規范的關系,給廣大投資者以明確的政策預期。應明確以發展為先導,在發展的基礎上不斷規范,并最終形成證券市場的良性向上發展局面。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證券市場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這一根本目的。
二、監管必須創新,監管制度上要適當放松政府監管,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在不同的監管體制下,行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的關系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按照目前世界較通行的劃分方式,主要有三種監管模式,即以美國為代表的集中型管理體制(政府監管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行業自律處于次要的輔助地位)、以英國為代表的自律型管理體制(行業自律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政府監管處于次要的從屬地位)和以德國為代表的中間型管理體制(盡管有不同的部門實施,但兩者處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在處于發展中國家的新興市場,往往是先強調政府監管的重要性,然后隨著市場成熟度的提高自律組織獲得一個較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市場成熟度的提高與自律組織作用的發展呈現出明顯的正相關關系。韓國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證明。
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證券自律組織日益承擔著越來越多的市場一線監管的職能。不過,在這一過程中有一個明顯的前提,只有當自律組織把保護投資人利益放在首位的時候,政府才會賦予自律組織更多的權力。
有人認為,新興的證券市場的問題較多,應該偏重于政府監管。實際上,如果我們對新興市場出現的問題加以分析,不難發現這些問題大多恰恰是由于自律不夠而造成的。而且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作為一種強制性的行為,必須有一定的法律、法規作為監管的依據。
但在新興的證券市場上,市場發展速度很快,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跟不上市場的步伐,從而導致監管體系不可避免地出現漏洞;另外,新興市場的主要特征是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的創新速度較快,這就使以法律為主導的監管體制不能滿足各種創新的要求,從而制約了新興市場的快速發展。因此,行業的自律性管理——由于行業內會員一直處于市場發展的前沿,最熟悉市場發展的趨勢、最了解行業發展的動態——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
行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的相互協調與配合是完善證券監管的內在要求。一方面,政府監管較強的國家逐步引入了自律監管的機制,單純地依賴政府監管已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另一方面,自律監管占主導地位的國家也正在加強政府監管的作用。
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第一,監管行動必須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果完全依賴政府監管,監管的成本可能相當之高。第二,過于嚴厲的監管可能全束縛市場參與者的手腳,從而阻礙了市場創新的步伐。第三,監管者對市場的了解可能不及市場的直接參與者,因而往往無法在事前對可能的危機進行必要的防范而只是進行事后的處罰。
從自律的角度看,由于證券行業的高風險與高收益特征,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律者而言,如果沒有政府監管以及相應的法律制裁的存在,市場無法保證自律者不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也正因為如此,在充分發揮自律組織作用的同時,應加強政府監管部門對自律組織的監管與指導,確保自律組織在行使自律監管職責的同時,公平地對待組織內的所有會員。
10多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一直是采用政府監管主導的集中型管理模式。這種監管模式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但隨著新的發展階段的來臨,適當放松政府的監管,切實加強自律組織在監管中的作用,兩者相互協調與配合,良性互動,共同促進證券市場穩定、有序的發展。這是新時期證券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證券監管與國際接軌的必由之路。
三、證券法律、法規體系的改革和完善必須與時俱進
證券市場發展至今,市場規模較開創初期已經有了飛速的發展,但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方面的進度卻差強人意?!蹲C券法》這一證券市場根本大法,直到1999年7月才正式實施,而該法有關條款亟待修正。近期,相關法律法規制訂、修訂的節奏有所加快,但其發展與創新的速度仍然滯后于市場的發展。
在加入WTO后,我國證券市場也將面臨與國際接軌的問題。這一方面是指市場的發展要與國際逐步接軌,與國民經濟發展的規模相符;另一方面,也要求我國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建設速度上必須和國際接軌。只有協調好法律法規的更新速度與市場的發展速度,才能真正實現全方位的和國際市場成功對接的目標。
在當前形勢下,我們必須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及時對《證券法》、《公司法》等涉及證券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制定和創新,從制度上保證證券市場的高效運作和穩定發展。
四、立足國情,實事求是,承認中國新興證券市場階段特點,允許市場“中度投機”
正如黨的十六大報告中闡述的那樣:“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在達到的小康還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應該承認:我國的證券市場也還處于新興階段,期間還存在相當的問題,要正確地評價證券市場取得的偉大成績,客觀冷靜地面對存在的不足。發展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是很正常的。
我國國民經濟近幾年持續保持了8%左右的增長幅度,可見與之相匹配的虛擬經濟的大發展已刻不容緩。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虛擬經濟的新興發展需要適度的泡沫,所以證券市場“適中的投機行為”不但應允許,而且是必要的。
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在2002年IOSCO年會上的講話曾指出:上市公司質量問題、市場規模有限、法律與會計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行業管理不健全、對投資者缺乏有效的保護手段、機構投資者參與規模小以及價格扭曲等,是絕大多數新興證券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投資者應改變其對新興市場機遇和障礙的認識。
他同時還希望大家應當用長期的、全面的和動態的觀點,而非靜止的、一成不變的觀點來看問題。我以為,各方面承認中國新興市場階段的特點,是進一步穩定發展證券市場的重要政治基礎。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后,必然意味著社會發展建設資金的匱乏,因此“少分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更好地為將來發展考慮。
而大家常說的市盈率問題,主要是投資者對市場認知上存在偏差的體現。從財務指標看,市盈率應該是個動態指標,一旦公司經營業績發生波動,其市盈率也將顯著改變,而在新興市場中行業周期一般都較短,因此,我國證券市場個股的市盈率波動性較大也應合情合理。
實際上,按照西方常見的平均市盈率計算方法:選取樣本股計算樣本股的總市值與總利潤,以總市值除以總利潤得出平均市盈率。采取這種方法計算的5月21日的深市A股平均市盈率為45.21倍,滬市為40.53倍。而當時的滬市點位在1588點,到11月25日滬市指數收盤在1398點,此時對應的市場市盈率則在35倍左右。
若其中考慮的三季度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業績上漲的因素,市場目前的市盈率應該在30倍附近,按照一般的新興市場國家橫向比較此數據也決不過分。應該提醒的是,如果考慮我國股市2/3非流通股以凈資產價計算市值代入上述計算公式,得出的平均市盈率將下降接近一半的水平。
世界上有沒有完美的股市,如果有,納斯達克何至于飚升到5000點又跌回1300點,這個泡沫比起中國股市而言是大,還是小?中國股市有銀廣夏,有藍田,有東方電子,有中天勤;美國股市不也有安然、施樂、世界通信和安達信么?所以,一些市場人士不應老是用成熟市場的觀點和全盤西化的眼光來評判滬深股市的合理性,同時,也不應該一貫強調過于理性的價值投資理念。
如在美國證券市場上,最近一個典型案例就是在美國上市的中國網絡股網易,股價從一年前低谷的不足1美元升到了如今的9美元以上,年升幅達十幾倍,不算投機嗎?折合成人民幣將達80元左右,而這按照國內的觀點又何以體現出投資價值呢?
因此說:“水至清則無魚”,在承認我國證券市場的新興市場特征和初級發展階段的同時,應允許市場存在適度的泡沫,寬容市場適中的投機行為,因為中度的投機有利于市場的活躍,這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必由之路。否則,市場將很有可能陷入停滯發展的泥潭,這是所有關心中國證券市墻發展的人士不愿看到的結果。
五、正視歷史、面向未來,在股票的全流通問題上做到“兩個明確”
明確已發行上市股票的非流通股永遠不再通過二級市場上市流通,明確新發行上市股票全流通發行的時間表,提高全流通發行新股中的社會公眾股比例,社會公眾股的發行實行全額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政策。
股票全流通問題懸而未決,已成為中國股市的一個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并且影響和制約著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筆者以為,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本著正視歷史、實事求是,面向未來、解放思想的原則而進行,做到兩個明確:
首先是明確規定已發行上市股票的非流通股永遠不再通過二級市場上市流通。過去12年來,我國股市一直保持總體上只有1/3流通股上市流通的特色,這種特色引領了中國證券市場12年的發展,應該說,這是中國走向市場經濟、發展股票市場的必然產物??梢哉J為,沒有這種特色就沒有中國股市的產生。
股票發行制度上的非流通股與流通股并存的游戲規則,在過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政府是這個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對于已按此規則發行上市的所有股票,投資者的購買行為和定價預期都是基于這一根本點。因此,任何形式的老股票全流通辦法都是對游戲規則的根本改變,由此給持股者帶來不確定性的風險和損失,應該由規則的制定者承擔全部責任,而不是讓投資者承擔??陀^地面對歷史,實事求是,保持政府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必須明確已發行上市股票的非流通股永遠不再通過二級市場上市流通。
第二,為了能夠真正地與國際股市接軌,修正股票發行制度缺陷,真正改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必須明確新發行上市股票全流通發行的時間表,提高全流通發行新股中的社會公眾股比例,社會公眾股的發行實行全額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政策。
新股全流通發行問題的明確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應該本著面向未來、解放思想的原則去進行。
面向未來看,10到20年后我國上市公司總數將會超過五六千家,如果長期不解決發行制度缺陷問題,20年后的后果不難想象。如果近期明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雖然存在短暫的痛苦,但未來的美好可以憧憬。
在解決這一問題時,市場各方包括投資者在內必須解放思想,走出認識的誤區,平靜地面對改革。以下提供兩個思路:
一是過渡型安排方式,即對今后發行股票的國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問題安排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如在今后5年內,使在此期間發行上市企業的流通股本占其總股本的比率下限能依次達到60%、70%、80%、90%和100%,5年后實現全流通發行;
二是一次性解決方式,即直接確定今后發行新股全部實行全流通發行的制度,上市企業所有股份都賦予上市流通的權利。
不管是采用何種方式,都要提高發行可流通新股中的社會公眾股比例,社會公眾股的發行實行全額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政策。在對發行的部分或全部國有股和法人股賦予其流通權利的同時,按照類似現階段發行超級大盤股的方式,將上述賦予流通權的國有股和法人股進行一定的分類和流通限制,實行延期分階段上市流通,這有利于緩解國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給市場帶來的壓力。
從市場承受能力和可能性來看,第一,市場對全流通的恐慌過于敏感,這種心態應該糾正。
投資者實際擔心的是當部分流通型的老股票和全流通新股票共處于一個市場時的比價效應會導致股市下跌,我們來舉兩個極端的例子:假如把老股票中的600699遼源得亨(總股本17979萬股,流通A股9144萬股,每股凈資產2.4元,2002年每股收益0.15元左右,現股價6元左右)重新按全流通模式發行,試想,定價4元一定發得出去,上市后至少定位在6元以上,那么,老的遼源得亨股票(流通盤9144萬股)比價后還會下跌嗎?
另一個例子是,若將超級大盤股中國聯通重新按全流通模式發行一次,初步分析其上市后仍能定位在2.5元以上,否則,QFII在二級市場通掃了,況且聯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雖有流通權,怎么也不會在這個價位以下出手,若按照中國股市40倍合理市盈率區域,聯通還可炒至4元以上。
由此可見,大盤、小盤股的全流通發行對老股股價影響不會很大。因此,在當前階段,對全流通發行股票的過度消極反映是沒有足夠的理由的。
第二,新股全流通發行不等于新股全流通。即使實施新股全流通發行,還是會有相當一部分比例股票在很長時期內不會上市拋售。
第三,股指在1800點左右和股指在1300點附近兩個不同的點位推出全流通方案無疑存在顯著的差別。在目前指數所處點位較低的情況下推出上述方案,給滬深股市二級市場帶來的不利影響將會小得多。甚至在全流通方案推出之后,現階段市場很有可能將其由利空轉為利多消息來消化,有可能形成最后一跌快速探出中長期底部,這對我國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顯然是非常有利的。
第四,由于我國推出QFII制度之后,將進入QFII實施的實質性階段,市場國際化步伐日益加快。在國外資本真正大規模介入我國證券市場之前解決全流通問題是非常有必要的。否則,等到外資大規模介入我國證券市場之后,再在股指低位推出全流通方案,無疑將會使外資大占抄底便宜,從而導致國內投資者的更大受損。
綜合考慮,目前應是推出全流通方案非常成熟而恰當的時機。
六、加強上市公司誠信建設,重擊造假,把好發行的質量關
從現階段來看,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約,目前滬深兩市上市企業在誠信方面確實存在不足,上市公司造假、濫增發圈錢、大股東無償占用資金等不良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投資者對滬深股市的投資信心遭到了嚴重的挫傷。
可以設想一下,如果一家上市企業本身公布的業績就已經很低,但若其中還存在較大水分的話,那么這樣的上市企業還能夠得到投資者的信任嗎?在一個造假現象時有發生的證券市場里,任何判斷投資價值的標準,如市盈率、市凈率等都將會被大打折扣。
在此,筆者要特別強調的是,盡管我國的證券市場目前仍然處于新興的發展階段,但為了市場的長久繁榮,為了鼓舞弱市當中投資人的信心,應該在加強上市公司誠信建設中盡快推出一些實質性的措施來。
具體建議是:首先,應把好發行的質量關,從源頭抓起,從各個環節嚴格把好發行質量關,對虛假發行上市要嚴懲不怠。
第二,要嚴厲處罰一些已上市公司中的造假行為。輕者令
七、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企業的重組購并
毋庸質疑,重組并購有利于發揮我國證券市場資源合理配置的功能,對促進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以及滬深股市本身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尤其是在我國加入WTO后,上市公司以前以保“殼”、保“牌”為主的單個的、自發的、救火式的重組,讓位于以重組為契機全面深化體制改革,推動產權主體多元化,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實現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的新重組。
十六大的精神已為民營經濟參與國有經濟的購并重組指明了方向,民資購并將大興其道。10月份連續出臺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引入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等政策密集出臺,從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流通股三個層面全面開啟了引進外資進行國有資本戰略重組的大門。
事實上,國內部分省市地區在支持上市公司重組并購方面也已經采取了實質性的步驟。如深圳市、上海市,已經采取了積極的步驟,效果十分明顯。兩地的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在近一兩年內已明顯上了一個新的臺階,而兩市本地股在近年的行情中走勢也明顯異常活躍。
可以預期,只要各級政府都對各地上市公司的重組購并給以全方位支持,上市公司的質量將會有全面的提高,這將從根本上改善股市的基本面,而滬深股市的資產重組熱點也會長期活躍。
八、資金面的擴容要廣開渠道、先行一步
資金面擴容與新股擴容對證券市場的發展無疑都非常重要,兩者缺一不可。
如果僅僅只顧股票擴容,而不增加資金供給,那將會使得市場嚴重缺血,導致整個證券市場無法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反過來,如果市場資金面非常充裕,場外資金不斷流入市場,而股票擴容速度卻停滯不前,這將會導致整個證券市場發展成為畸形,市場充滿泡沫,股票價格嚴重背離其真正的價值。
十六大報告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使根植中國經濟的證券市場直接受益,市場規模的擴大、上市公司家數的增加是大勢所趨。有測算表明,如果我國股票市場總市值占GDP的比例上升至100%,則意味著我國股票市場規模到2020年將有可能增長8倍,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證券市場廣闊的發展空間。
但是,筆者此處要特別提醒的是新股和資金面擴容的次序安排問題,歷史證明,資金面的擴容應適當先于新股的擴容更有利于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資金面的擴容要廣開渠道、先行一步。
兵家有云:“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可以想象,只有市場資金擴容的步伐適當超前,新股大規模擴容緊隨其后才不會對投資者心理造成大的沖擊。資金有余地去選擇投資對象,才能使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體系更加合理化。
同時,只有資金擴容在原有的政策框架基礎上有大手筆的突破,才會堵塞一些銀行資本的尋租行為,切實降低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近期,為了給滬深股市資金面進一步輸血,在具體措施上,可推出個人股票質押貸款,以及放寬社保資金、三類企業資金和外資入市條件等一些相應措施,更加超常規地發展培育機構者。
長期考慮,可開放合理的渠道讓銀行資金合法進入股市,只有這樣才能從制度上解決一直干擾市場各方的資金供給問題,使證券市場在全國人民奔小康的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經濟功能,起到經濟起飛的助推器的作用。
九、政府和市場各方共同努力,迎接股市的美好未來
要使中國股市走向美好的未來,必須依靠政府和市場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體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體制還不完善,股市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不可避免。需要更進一步地、更加清醒地堅定這樣的信念:只有在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發展思路的前提下,證券市場的問題才能解決,也一定能夠得到解決。
政府監管層的監管理念要更新,監管技術要不斷改進,維護證券市場的透明、公正和效率。市場規模擴大了,作為決定市場走勢的政策面因素應越來越讓位于市場因素。即使出臺行政調控政策,之前也要研究市場,要與市場溝通,尊重一線市場人士的意見,增加透明度和民主度,注重政策調控的因勢利導,水到渠成。
行業自律組織要在監管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為充分地保護投資者與市場競爭和創新的結合提供最大的可能,對市場違規行為迅速作出反應,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市場的有效運轉。
中介機構,無論是券商、會計事務所;還是法律事務所、相關評級機構,都要從市場的下跌中吸取教訓,加強執業過程中的誠信,提高在公眾中的信譽,并且在業務上抓緊對國外市場先進做法的學習,抓住機會,積極進行業務調整和創新。
作為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石,上市公司要真正提高自身的素質,為股市的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最重要的,廣大投資者要理性地面對股市的投資與風險,堅定信心,積極而平衡地看待市場的改革和創新。只要各方共同努力,就一定會迎來中國股市的美好未來。
結論
綜上,如果上述舉措能夠有效實施,我們就不難從對整體脈絡的把握中尋找出判斷中國股市的大致的標準。以下筆者結合自己的分析給出一個粗略的市場評判標準,僅供大家討論。
對于老股非流通股永不上市流通和新股全流通發行上市并存的市場,其可參照的標準(僅以市盈率指標分析)可設為:老股票市盈率在45倍左右是適中的,35倍左右具有較好的投資投機價值;全流通發行的新股,它的市盈率40倍左右為適中,30倍左右具有較好的投資投機價值;未來實現新股全流通發行后的大盤指數其綜合平均市盈率水平44倍左右為適中,33倍左右具有較好的投資投機價值(考察1995年以來股市若干個頂底部位置平均市盈率水平可知,最低為32倍,最高為56倍左右,高低平衡點也在44倍,這還未扣除非流通股因素)。
之所以這樣定位,一方面是考慮了兩種不同發行制度下股票的內在特點,二是結合中國股市初級階段新興特色,三是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位于世界前列,這將為股市的適度泡沫及其市盈余標準的提高提供了基本面的保證。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和上市公司業績水平的逐步提高,股市綜合指數的合理水平位置也將穩步攀升。
若上述問題得到很好解決,各方能夠形成較為共識的股市投機投資價值判斷標準,明年的市場表現將肯定好于今年。
投資者應對改革抱有堅定的信心,以平靜和積極的心態看待股市的創新,用耐心和信心等待中國股市的再度輝煌。其傾家蕩產,重者讓其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最終達到不斷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目的。
1課程特色
傳統的投資學教學模式由于教學方式單一、手段落后,長期停留在靜態板書、口頭講解、課堂灌輸上,缺乏模擬實踐手段和實際操作流程的展示,學生無法獲得感性認識,教學效果也大打折扣。為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培養更多創新型、實用型人才,目前,大多院校都已建立起以多媒體和網絡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現代教學環境。(1)本課程主要面向本科生教學,在理論內容上力求全面、完整,理論體系嚴密,使學生系統接受本課程的理論教育。(2)本課程注重理論分析的力度和深度,重點講授金融投資的基礎理論、運行理論、決策理論和調控理論,涉及金融投資技術、技巧分析時,在理論上也側重于理論方法的闡釋,以期在理論層次上體現出“金融投資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特點和要求。(3)本課程注意與金融相關學科如金融經濟學、金融工程學、風險管理等理論知識以及數理統計方法的交叉融合,使學生形成較合理的知識結構。(4)理論課程注意吸收學科最新成果,特別是關注國內外證券市場的發展動態及最新知識,及時補充到課程教學中,盡可能地將傳統理論與現論進展有機結合起來。(5)精心設計與理論教學的配套案例,運用到教學中。
2.基于行業標準《金融投資學》教學
隨著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接軌以及發展,金融行業對人才能力的要求向多元化發展,非常注重金融從業人員的應用能力,注重其對金融市場變化進行決斷的膽識、氣魄和把握機會的能力。金融市場的需求是高校培養人才的導向和目標,因此,作為金融學專業的核心課程《金融投資學》,應該在研究金融行業對人才的真正需求后,增加對多教授理論內容的針對性和實際應用型,培養學生領悟、理解金融市場的能力,從而達到社會需求的目的。
2.1師生互動式教學模式
以往傳統的教學模式為填鴨式教學,即老師在課堂上講授,學生聽,這種講課模式對于《金融投資學》這樣的應用型課程而言,不能達到增強學生應用能力的目的,而應該提倡能夠調動學生積極參與的師生互動式教學,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方法是對于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作為老師,應該能夠做到對金融市場動態有深刻的關注和了解,試試關注社會經濟新聞熱點,在課堂中經常穿插與理論知識相關的市場動態,形成問題與學生進行探討,引導學生思考事件發生的背景、原因,以及如何避免以及改進。對于《金融投資學》的教學案例,將學生進行分組,每組去尋找金融市場自己最為關注的熱點話題,形成PPT,在課堂的最后二十分鐘,上臺進行分析。這樣不但鍛煉了學生查閱資料,而且培養了學生運用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和分析方法,進行當前事件進行分析的能力,而且學生積極參與教學,調動了學生上課的積極性,活躍了課堂氣氛,培養了學生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
2.2進行案例教學
《金融投資學》理論體系比較復雜,且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實踐性和應用性強,運用案例教學可以幫助學生深入體會和掌握金融工具的基本知識和投資的基本原理,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金融問題的能力。進行案例教學,首先要對實際可得的金融案例進行精心選擇,選擇最有代表性、典型的教學案例,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加工和整理。在學生對所選案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獲得關于案例的問題及討論對問題的見解后,便可進入案例的分析討論環節。可采用的方式有小組討論,班級討論等方式。討論中,授課教師不僅要引導和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和發表獨到見解,還要把學生的各種想法進行聯系,實現教學目標,進行及時的案例總結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