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財會監督和審計監督的區別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魏長生,查勇.淺談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9,(5).
[2]徐佳.論轉型經濟時期公共財政監督體制的問題和解決途徑[J].山東社會科學,2008,(12).
[關鍵詞] 會計監督 弱化
會計監督弱化具體表現在社會風氣不太理想, 對某些違法行為, 會計人員很難識別其合法性與真實性; 會計人員的監督得不到領導的支持和群眾的理解與積極配合, 面對“合理與不合法、回扣暗付與明列、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等矛盾, 在承辦經濟業務時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會計工作辛苦繁雜, 待遇、地位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過分強調審計監督, 以致于淡化會計監督的事前監督職能。上述問題導致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機制乏力, 內部控制
體系失調, 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會計監督弱化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六點:
一、國家會計管理部門以法規制度進行會計的宏觀控制失靈
會計監督是通過法規制度的制訂、執行和監察三個環節進行的。在法規的制訂環節,由于我國改革步伐較快,新舊制度的交替比較頻繁,形成了新舊法規制度的“真空地帶”,有的法規已經滯后,而有些法規并不完善有疏漏,從而導致法規制度對會計行為約束不力,會計監督職能弱化。例如:很多企業將審計監督等同于會計監督,但事實上審計監督是對會計監督的再監督,它側重于事后監督,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對同一經濟事項的監督有著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隨著我國經濟多元化的發展,就需要有健全的有針對性的會計制度和核算體系。在法規制度的執行環節,法規制度靠基層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來執行。但由于會計人員具有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監督又代表企業行使經營管理權的監督雙重責任,在國家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會計人員很可能首先考慮自己所在企業的利益,利用法規制度中的漏洞,甚至采用各種違規手段來維護企業利益,這也使會計監督職能弱化。在法規制度的檢查環節,多年來的財務大檢查大都只重查違紀金額而忽視對企業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即規章制度的檢查,并且對違紀者打擊力度不夠,起不到威懾作用。
二、微觀會計機構難以發揮監督職能
企事業單位是會計監督的基層機構,也是會計的執行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與企業的矛盾并不劇烈。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企事業單位獨立性越來越強,這時雖然有的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健全,但在這一監督體系的運行中,一些企業的經營者、領導者獨斷專行,進行甚至違法亂紀坑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在一些經濟案件中,必然有些企業會計人員知曉或參與,但由于會計人員的雙重身份使其向集體利益傾斜,單位領導的打擊報復使其不能依法辦事,從而放棄會計監督。
三、社會監督不力
新《會計法》構建了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及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模式。當前不僅國家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弱化,而且社會監督不力。根據國際慣例,管理企業的財務活動要交給社會監督,即交給那些具有“經濟警察”作用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監督。但當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體制原因、執業標準、人員素質、執業環境等問題,使社會監督作用無法正常發揮。
四、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委托經營者對企業財產進行監督,為維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很必要的。但有些企事業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種監督制度,連起碼的內部審計機構或人員也不設置,有時連簡單的內部牽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較健全,但卻不落實、不執行、不考核,形同虛設。隨著計算機在會計領域的廣泛運用,作業人員技術要求較高,操作單一化,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難以落實,違紀違規行為呈現出智能化特征,會計監督難上加難。首先,由于會計是企業負責人任用的,會計人員的任免、升遷、獎懲都是由企業負責人決定,其利益關系往往依附于本企業和本企業負責人。一方面會計人員作為單位“內部人”與單位利益具有一致性,對單位所有會計業務進行全面監督,不可避免地要觸及到自己個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會計人員堅持原則制止企業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可能會遭到領導的刁難,甚至打擊報復。其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未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不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更不能將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貫穿于單位經濟活動的始終。
五、法制觀念淡薄,法制環境不健全
法制觀念淡薄是我國公民的普遍現象,在多數人的意識中只有《刑法》才是法,而對違反了《會計法》卻并不以為然。這樣的意識必然造成財會人員有意或無意的違法。并且由于監督機制不健全,一些企業經營者、領導者無視法律屢有越權行為,企業會計人員雖有監督職能,卻無力監督。執法不嚴也是造成會計監督弱化的原因。個人行為取決于其行為給個人帶來的收益與可能受到的懲罰及懲罰概率的大小。目前管理上不足及財務監督的缺陷對違法亂紀的誘惑力較大。當前對違犯財經法紀給國家、他人帶來嚴重損失的行為,存在著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多以罰代法,這樣不但達不到預期的監督目標,而且縱容了違法行為,導致惡性循環。
六、會計人員自身素質低下,職業道德滑坡
會計監督問題根本是人的問題。人們的行為既要受法的規范,也要受道德的規范。會計信息失真,其實質是:一部分人受益是以大部分人利益受損,尤其以國家利益受損為代價。盡管會計信息失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個無法否定的事實是:所有會計數據都由會計人員流向社會,沒有會計人員的參與,不可能有假數據產生,可以說會計人員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滑坡表現在對違法亂紀行為的軟弱無力,致使會計工作混亂,會計監督弱化。
參考文獻:
[1]王成:《加強會計監督的思考》.集團經濟研究, 2007年第4期
[2]何明霞:《淺析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經濟問題, 2007年第3期
1、企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本質
從審計產生和發展的過程來看,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活動,必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不受其他方面干擾或干涉,這是審計區別于其他管理活動的一個根本區別。內部審計的本質是一項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的本質具有兩方面含義:其一是指內部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經濟監督是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能;其二是指內部審計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監督的最本質特征,是區別于其他經濟監督的關鍵所在。
2、企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顯著特征
(1)獨立性特征
獨立性是企業單位內部審計的本質特征,也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僅僅要體現在組織上的獨立與人員上的獨立,同事還要做到在工作上的獨立與經濟上的獨立。
(2)權威性特征
一方面,審計組織是根據憲法規定依法建立的,憲法賦予審計組織具有依法行使審計監督的權力;另一方面,審計組織在按照委托人的授權依法行使職權時,其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同時,審計組織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具有法律效力,受國家法律保護。
(3)公正性特征
與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密切相關的就是公正性。內部審計的公正性是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沒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權威性了。審計人員應該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在檢查中要做到實事求是,在做出判斷時要符合客觀實際,不能夾雜任何的偏見,評價和處理都要公正客觀,以確定或解除被審計企業單位的經濟責任。
二、當前我國企業單位審計工作主要存在的問題
1、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不合理
當前我國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沒有一個統一的合理的標準,許多中小企業單位忽視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建設,即使是大型企業單位也沒有一個較為合理的公認的可操作模式。這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1993 年修訂的《內部審計實務具體標準》中的機構設置有很大的差距,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當前的實際狀況,內部審計人員管理體制是內部審計人員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企業單位控制,對內審人員的人事調派權、工資管理權、獎懲權等由所在企業單位掌握。由于被審部門是內審人員所在企業單位的組成部分,客觀上造成內部審計為本企業單位利益服務的依附性,使得內審人員執紀執法的程度直接受企業單位領導的影響,工作質量直接受企業單位領導的制約。
2、企業內部審計技術仍比較落后
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目前,企業單位內部審計所使用的技術與所采用的方法仍然較為為落伍,與現在財務人員相比較,我們的審計人員在處理各種審計數據上尚未使用運用電算化技術,而且在對企業單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處理上仍然還是沿用以前較為傳統的審計方法。另一方面,審計人員清算和盤點的過程中也過于簡單化、考慮不夠周全,僅僅一味地采用抽樣調查的審計方法,而往往沒有對抽樣以外的庫存是否存在問題進行考慮,這就使得在很多情況下真實誤差遠超過了抽樣誤差,導致審核數據不夠真實,進而不能為企業單位的領導層的決策提供真實有效的數據依據。
3、企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缺乏
獨立性是《審計法》規定行企業單位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必須堅持的原則,是內部審計最為本質的特征。但目前,企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設置與獨立性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內部審計機構大多與財務部門兼設,這種財審合一的狀況不符合審計獨立性的要求。在審計過程中,內審機構在本企業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企業單位內部管理服務,不可避免地受本企業單位的利益限制,很難客觀、公正的對審計事項發表準確、公正的審計意見。即使少數企業單位的內審機構與紀檢監察室合署辦公,也只能監督審計結論和決定的落實,難以執行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大多情況下,企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充當著“裁判員”與“運動員”兼而有之的角色,不利于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4、企業單位內審人員業務素質偏低
內部審計人員是企業單位實施內部審計的主體,對內部審計的質量承擔著最終的決定作用。從實際情況看,當前企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偏低主要體現在:1)內部審計人員不注意及時更新自身的知識儲備與提高知識結構,進而缺乏當前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所應要求具有的綜合審計能力與技巧;2)企業單位未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必要的專業培訓和后續教育,很多審計人員已經不能再適應日益復雜的審計業務,保證不了內部審計的效率與質量;3)內審人員大多都是些年齡較大的財務從業人員,突顯出年齡結構的不合理;4)目前不少行企業單位存在由缺乏一定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的紀檢監察人員兼任內部審計人員的狀況。這些因素都將成為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隱患。
三、加強我國企業單位審計工作的策略與建議
1、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規范程序,保證質量
堅持依法審計是提高企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因此,企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必須依據國家的審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的財經法規建立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結合企業單位實際,制定內部審計制度,明確規定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內部審計的工作報告制度、內部審計人員具備的條件、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與權限、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內部審計工作的管理與考評及各項審計業務的具體程序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嚴格執行法定的工作程序,規范操作,按照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審計工作,才能有效地避免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
2、進一步提升企業單位內部審計的工作技術與方法
一方面,我們企業單位需要從傳統的手工審計向計算機輔助審計轉變,應該逐漸利用電算化方式進行審計工作,提高掌握運用計算機等輔助手段進行審計的知識和能力,減輕審計人員的工作負擔,減少工作量,這樣既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準確度;另一方面,改善審計所采用的技術,提高審計所使用的方法;同時也可以鼓勵審計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及綜合能力。
3、強化企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保障內審工作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內部審計,必須嚴格按照獨立性的要求,科學地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組織、設置專業、獨立的內審機構,配備獨立、專業的審計人員,使之環環相扣形成體系,只有這樣才可以發揮出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具體來講需要做到兩方面工作:一方面,審計機構與財務部門分開設置,杜絕同一人員同時既在審計機構又在財務部門任職,且兩部門不能受同一上級機構的領導;另一方面,明確劃分清楚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并將兩部門分開設置,以此讓其各自發揮不同方面的監督職能。
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確保內審工作質量
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內部審計的領域也得到了不斷的拓寬,這自然對審計人員的知識儲備、知識結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扎實的財會、審計等專業知識,同時還要熟練掌握計算機及各自審計財會軟件的使用。因此,加強內部審計人才隊伍的建設工作,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是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重要保證。為此,應由國家審計機關牽頭,各行業協會參與,著手建立專業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企業單位內審人員的各種認證、培訓,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與道德素質。
一、財務與審計的區別
(一)審計活動與財務活動的角色沖突
1. 監督內容不同。審計監督不僅僅對財務資金運營情況進行檢查,而且依據審計證據,通過綜合分析形成審計結論,提出審計報告,用以評價企業的經濟活動。再者,財務監督主要是日常的業務監督,是較低層次的監督控制。審計除審核會計資料外,更多的是與財務有關的經濟活動,是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活動。財務監督則是指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進行的控制和調節,它與財務部門的其他業務連為一體,受其制約,不具有獨立性。
2.工作重點不同。審計側重于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評價,不只限于對經濟活動的合規性與合法性監督,而是從人事、內部控制、環境、資源等方方面面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審計重點在于鑒證和評價企業的有效性。財務管理是指企業組織資金運營,處理財務關系的管理工作,側重于如何理財,主要以資金管理為龍頭,全方位推行以量化考核為主的財務約束機制,為管理當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二) 審計人員與會計人員的角色沖突
在經濟活動中,審計人員與會計人員都是經濟活動的參與者,其目的都是為服務經濟活動良好有序開展,但二者之間又有著相互沖突的一面,當然這種沖突是由其本身的性質或者說是立場決定的。審計人員對會計人員的工作開展監督和評價,但又必須依賴與會計人員的工作,離不開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要為審計人員的工作提供基礎,但自身的工作又受到審計人員的監督和評價。用運動場上的一個形象的比喻來說,會計人員就像是運動員,審計人員就像是裁判員。要保證運動會的成功開展,二者缺一不可。
二、審計與財務的聯系
(一)內容都是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
財務不僅要反映企業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還要監督這些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偏離了企業的經營目標和運作軌道,是否符合企業各項內控制度。審計則同樣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企業的各項內控制度,以會計資料為前提和基礎,檢查企業的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及效益性。因此,審計實質上是對財務監督的內容進行再監督,對財務認定的內容進行再認定。
(二)目的都是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財務人員在其管理過程中,對于發現的各種問題,需要及時向管理當局反映并提出改進意見以改善經營管理。審計人員在其審計過程中,也會發現企業的管理弱點,通過向管理當局出具有權威性的審計報告,從而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轉貼于
(三)范圍都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企業財務在其日常管理過程中,一般都需要預先制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財務活動的有效運行,保證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和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貪污等違紀違法行為,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金的安全與完整。而審計人員在其審計過程中,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效果,同樣要涉及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要對其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符合性測試。
作為經濟管理的工具,財務與審計都是企業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誠然二者的內在聯系和區別,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必然要理順并正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第一,在思想認識上提高對財務與審計工作重要性的再認識。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審計工作的范圍日益擴大,其在經濟工作中的防護性、論證性、促進性作用越來越來充分地顯示出來。而在現代國際國內經濟的大環境下,尤其要明確審計的獨立性,廣泛宣傳審計的重要性,提高審計機構及人員的地位。
第二,在部門劃分上要單獨設置,職責分明。當前,大多數的單位已經將審計部門單獨設置,但仍有為數不少的單位將審計納入財務部門的管轄范圍,在財務部門設立審計崗位或下設審計處室,使得財務與審計之間界限不明,職責不分,大大限制了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使審計的獨立性受到損害,審計機構或人員形同虛設,審計工作缺乏實質性意義。
第三,在協作關系上緊密配合,互相支持。財務管理是審計工作的前提,是審計工作的基礎,搞好財務管理有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審計工作搞好了,又會促進財務工作。然而,有的人卻認為“審計是在找財務的岔”。因此,財務人員不愿主動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甚至鬧情緒。這樣就容易造成財務與審計部門關系緊張,不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管理當局應盡量提供有利的條件,以使二者和睦相處、密切配合,把審計工作自始至終地貫穿于財務管理工作中。
第四,在人力資源上加強對財務及審計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的培養。財務監督和內審人員要有“位”,首先要有“為”。打鐵要靠功夫硬。財務及審計人員要加強政治理論和法律的學習,在自身業務素質上狠下功夫。同時加強對審計人員的配備,實現在崗位分工專職化、業務技術專業化、知識結構多元化,使內部審計成為企業管理機構中必不可少的機構,把審計的“謀士”和“衛士”的作用發揮在事前或事中,防患于未然。
三、結束語
理順并處理好財務與審計的關系,對我們今后更好地開展財務與審計工作,保障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更好地實現“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1]于海云.注冊會計師同時提供非審計服務并不影響審計質量[J],財會月刊,2006年,第7期:56.
[2]楊萬貴.會計師事務所非審計服務的思考[J].甘肅社會科學,2005年,第2期:190-193.
[3]畢玉輝.奧克斯法案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重要影響[J].商場現代化2006年,第1期.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農村審計;韓國農村審計
我國是一個農村人口占60%左右的國家,農村是國家經濟、政治及文化建設的基石,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和深入,農村審計工作也成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因此研究同屬東亞的韓國農村審計,挖掘其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啟示,對于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實踐和理論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韓國農村審計監查
韓國農村審計體系主要由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構成。目前主要主要負責對農、林、牧、副、漁產品等流通市場以及農產品進出口等的監查工作。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檢查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及投資的效益。其農村審計的內容包括經濟效益、投資效益、審計財務收支情況等等,審計的方法主要通過查賬和社會調查實現,監查效益審計的范圍主要是根據監查政府投入農業資金數額的使用情況,是否用于政府規定的必須投入的項目上;另外,還負責監查農產品價格、農村法律法規實施情況、農村生產者和購買者之間的關系利益情況等多個方面。農村審計監查根據作用不同可以分為一般監查和特殊監查。一般監查主要是針對各個部門行業財政預算情況及政府投入資金數額的使用狀況進行審計監查,年限一般為每年一次;而特殊監查主要是針對比較復雜的重點部門展開審計監查。如對于農林、副產品、漁業等流通市場政府資金使用狀況進行全面的監查時。在監查工作中,被監查單位和相關部門的經濟活動及其責任人的行為同樣也受到監查人員的監查。
在監查工作中,監查人員還到被監查部門或單位進行會計查賬或者暗訪等其他活動,一旦發現被監查的責任人有問題,視情況可以對被監查的責任人實行24小時以內的拘留、詢問等。
二、我國農村審計情況分析
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狀況目前比較嚴峻,20世紀90年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制度在國家農業部等相關部門的推動下得以確立和實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起步晚,大規模的農村審計是從近幾年才開始的,且全國三十多個省區的農村狀況不均衡,國家相關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法律法規缺位,部分條件較好的地區也只有一些地方性的規章制度,因此法制建設很不健全,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滯后的重要原因。此外,審計操作不規范,各地區農村經濟審計業務各行其是,與農業有關的部門對農村集體經濟的審計不夠重視,專家學者在這一領域的研究也不多。
三、中韓兩國農村審計對照參鑒
第一,農業資金審計。在農業投入方面中國的農業資金審計和韓國有些區別,中國審計和韓國相似處是以農業貸款為主,但是中國除了農業貸款為主外還包括對農業財政撥款、農業專項資金貸款、撥款進行審計,而韓國僅僅通過農業專項貸款資金數額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第二,農村審計的范圍。從審計的范圍來看,韓國主要是通過對使用國家投入貸款的部門和單位進行相關的審計。而中國的審計主要是在農村國有企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農業貸款、撥款等進行審計,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農、林、牧、副、漁等行業。
第三,審計結果的處理方式。韓國審計部門監查結果的處分方式有:身份處分、財政處分和行政處分。其中身份處分是指告發、警告、懲戒、職位解除、人事措施。財政處分指變相、退賠、回收、附加征收、追加支付、減額等等,行政處分指施政、通報、改選等。韓國農村審計監查不但對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查,而且還有包括罰款、查封、決定移送、收繳違規違法資金、決定暫緩撥款、停止撥款等在內的行政處理處罰權,同時在審計執法過程中,還包括將處理問題與追究個人責任相結合,對其當事人進行處罰的同時還對與當事人相關的機關和上級主管負責人等追究其相應責任。一般在監查中對查出問題的責任人查處力度較大。往往將其送交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法律機關加以查處。韓國農村監查審計的這種行政執法性使韓國的國家審計權也具有行政執法和經濟監督的特性。
第四,農村審計監督。目前,韓國農村審計已經具備良好的管理基礎,如韓國政府為了新村運動的實效,制定出了村民監督制度、獎罰分明的新村建設考核制度、明確各級政府職責、審計人員公務員管理等一系列科學的農村建設管理理制度,并以年為期限,監查院對審計人員的工作從以上的方面進行嚴格的實績考核評定,并對評定的實績結果進行獎勵、懲罰,或是晉升轉任的主要依據,韓國目前這種規范化的農村審計監查管理極大的督促、監查公務員,以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工作。自1992年以來,韓國審計監查院對監察對象的各種統計資料、基本現狀資料、研究報告書等進行了系統地收集和分析,并派出機動監察小組進行工作,之后對其工作量進行評價,實行制度化、等次化管理,通過這下方法使韓國監查的有效性和工作的效率得到提高。以于農村審計監督,應根據國情,參考借鑒韓國的監督制度與措施。
四、結束語
通過借鑒韓國農村審計的經驗與我國農村審計展開全面的比較分析,并從職能、主體、范圍、現有的基礎、處理形式等方面提出了韓國農村審計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啟示。韓國農村歷史文化、經濟起點與我國較為相似,適當借鑒韓國農村農村審計的制度、法規和操作機制,應用于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可使我國農村經濟的審計工作、審計事業少走彎路,加快提高。并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的和諧進步。
參考文獻:
1、陽新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研究[D].湖南農業大學,2003.
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和探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為國家投資建設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與此同時也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的理論體系和理論指導下的審計實踐方法。但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肩負著更為艱巨的任務,結合多年來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實踐,筆者就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談幾點個人的體會和認識,僅供參考,以期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現狀問題
對設計、監理和質監等單位執行有關規范、規定和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情況的監督難度大。從設計方面來講,有的建設項目設計水平不高、深度不夠,有的設計資料漏洞百出,設計變更也存在較大的隨意性,有的工程甚至于一直處于邊修改邊施工的狀態之中,設計人員也很少派人進駐施工現場進行指導,不僅延誤了工期,還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少數建設項目設計超標準、超規模。從監理和質監單位情況來看,有的質監單位對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控制不力,存在質量隱患。少數監理人員素質不高,責任心和事業心不強,沒有認真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我們在審計中發現,部分質監單位實際就起到了一個收費的作用,收了費就萬事大吉,甚至于亂收費;部分監理人員在工程的“三控制兩管理”方面不負責任,在簽發聯系單時,有的只寫金額沒有詳細內容,有的又只寫工程量,沒有圖示尺寸,有些聯第單的造價已經包括在原合同價內而不屬于變更內容等,這些都給工程的質量和造價結算方面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建設管理部門在辦證、檢測等管理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標準,有的變換花樣亂收費。這些問題由于種種原因在審計監督上還遠未到位。同時這單位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頭緒多,致使審計監督難度大。
前期準備工作深度不夠,沒有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有的工程項目,特別是少數公路、橋梁、涵渠等建設項目,連地質勘察工作都未進行,便委托設計和進行施工,結果是設計與實際脫節,導致設計變更是一變再變,工期是一拖再拖,投資是大大突破,同時也影響到訂立和執行合同的嚴肅性問題,有的項目為此終止了合同的履行,還得一切從頭再來。有的建設項目以時間緊、或是專項資金的特殊性為由,搞先上車,后買票,在工程完工后,甚至到審計時都還在補辦手續,有的干脆能辦多少就辦多少,沒有補辦完善有關的基本建設審批手續。
招投標文書和合同條款內容不嚴密,合同價款不合理,工程結算糾紛時有發生。在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中,我們經常發現有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文書和合同內容條款不嚴密或者前后矛盾,合同、協議對權利、義務規定較詳細,結算辦法和調整造價的條款卻是漏洞較多,有些合同內容與招標文書等資料內容相互矛盾,有的甚至以口頭許諾來代替一些合同協議條款,客觀上給工程竣工結算留下了隱患。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按經濟規律辦事,片面強調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對施工圖預算大幅度下浮,導致一些工程建設項目(特別是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合同價款連直接費都不夠。這既不利于各方直轄市配合搞好工程建設管理,也不利于公平、合理、合法進行工程結算,時常引起竣工結算糾紛的發生,也增大了審計的工作量和審計監督的難度。
工程竣工結算中的高估冒算屢禁不絕。工程竣工結算的準確程度直接影響著建設投資項目完成額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加強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工作,是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重點,是保證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質量的關鍵。也是深化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重要環節。從審計的情況來看,高估冒算,虛報冒領并非個別現象,而且花樣不斷翻新,手段也越來越多。一是施工單位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時通過虛列項目、或無中生有、或重復計算、或高套定額單價或者提高取費標準等不法手段來多報工程結算價款。二是利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不熟悉專業或管理上的疏忽的漏洞,偷工減料或粗制濫造,或者虛列價差從中漁利。特別是裝飾工程、安裝工程,由于材料品種繁多,產地來源渠道不一,價格差別很大,是最容易發生高估冒算的行業和環節。三是利用工程項目建設周期較長,地下隱蔽項目多和工程現場簽證、隱蔽記錄、現場施工記錄不規范、不完整的情況作弊謀利。
審計決定執行難度大。在審計的實際工作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后下達的審計決定,由于種種原因,也和其它行業審計工作一樣,有的也不能按規定在三個月內落實完畢,嚴重影響和損害了有關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給予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嚴重阻礙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審計機關自身建設方面也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一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法規還需要不斷健全和進一步加以完善;二是審計機關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專業技術人才缺乏,人才培養周期長,審計潛在的風險大;三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手段和方法有待改進和提高。
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思路對策
針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現狀,要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就必須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開闊視野,創新思路。一是要強化對建設項目前期相關工作事項的審計,包括可行性研究、項目資金來源和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的情況等,特別是建設項目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問題(如建設項目法人制、建設管理制、招標投標制、市場準入制、監理制等規定),它是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與工程質量和效益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保證建設項目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礎。二是對國家重點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議審計機關以派駐審計機構的方式從項目籌建開始進駐建設項目法人單位,實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審計監督。三是進一步規范審計程序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評價體系。首先建議在審計署第2號令《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制定建設項目審計實施簡易程序準則,主要用于基層審計機關和基層審計機關的派出審計機構對政府交辦的小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的某些特定事項的審計,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其次建議在準則中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時被審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的時間作出一個時限規定,超過規定期限的資料將不予采信,以提高審計效率;建議在準則中應將房地產行業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范圍,以保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完整性。最后建議盡快完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使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更加規范化。
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要全面領會和貫徹執行“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堅持全面審計,即凡是法律授予審計機關審計的對象,審計機關都要作為自己的審計范圍,項目資金拔付使用到哪里、項目建設涉及到哪里,審計機關就要監督到哪里。突出重點是指我們具體實施中,要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量力而行確定審計目標。作為國家建設項目要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招標投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各個階段的內容進行全方們審計監督,要把握三大重點:首先是質量,要認真監督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特別隱蔽工程、關鍵部位的質量,要認真審查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各個環節,監促檢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其次是投資,審計監督要嚴把投資關,重點對甲乙雙方工程結算和項目法人單位的竣工決算進行審計,要全面審核驗算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定額運用,材料品種和價格等情況,審核預算執行情況及其產生偏差的的原因,審核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特別是要把設計變更作為重中之重來審核,及時發現和糾正工程結算中存在的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依法處理。第三是工期,要認真分析和總結工期提前和延誤的原因,認真分析和總結施工組織設計產生偏差的原因,監督建設項目按期建成并發揮預期效益。
強化審計決定執行機制。審計決定執行難不是一個新出現的問題,而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反復出現的問題確實需要從規律性上找原因,而普遍出現的問題就需要從制度上找原因。這么多年的審計執行難都難以消除,筆者認為,正是沒有從審計體制上找原因,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致。要解決審計執行難的問題,就應當從審計體制入手,如果一時難以一步到位,先解決到省、自治區、直轄市這一級,然后盡快逐步到位。只有解決了審計執行難的問題,審計工作才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其次盡快建立審計決定執行追究制,除有關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的外(如稅款和滯納金等),要盡快建立健全審計決定執行追究制,對拒絕執行已生效的審計決定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地勘單位財務管理目前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
(一)地勘單位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不健全,缺少制約和監督
一些地勘單位的不重視內部控制系統的建設,內部控制系統并不完善。內部審計是組成內部控制的一部分,但有些單位雖然設置了內部審計的崗位,但卻安排一些不懂財務和審計的人員來擔任這方面的工作,有一些單位甚至沒有設置內部審計崗位,這使得內部審計監督無法得以保證。
(二)預算編制不完善,預算管理不健全
有些單位預算執行不夠規范、經費使用缺乏計劃性,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特別是對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中,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簡單地采用增量預算法編制預算不準確。部分部門未將應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統一納入單位預算,隱瞞、截留財政資金和其他收入,私設小金庫;預算支出隨意性大,且審批制度不嚴格,超發津貼、獎金,超支業務費的現象普遍, “專款不專用”的現象也經常發生。財務部門的考核也只停留在表面,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三)資產管理混亂,賬實不符
有些地勘單位財產清查制度不健全、管理權責不清,尤其體現在固定資產上。有的單位長期以來未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和清理,資產使用效率低,流失嚴重;監督機制不健全;固定資產出租管理不到位且混亂,取得的收益不上繳財政專戶;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導致腐敗發生,虛增資產價值。
(四)銀行賬戶開立混亂,票據管理不規范
近年來,有些地勘單位多頭開戶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資金分散,不易管理,給審計稽核和財務監督工作帶來困難。同時有些單位的票據管理存在許多違紀問題。比如領購手續不健全,核?N上存在監督漏洞;票據存根與入賬金額不符等。有些單位支出中白條較多,假發票大量存在,容易助長“小金庫”問題的滋生。
(五)財務人員素質較差,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
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參差不齊,有相當一部分未經過系統的財會知識培訓,理財觀念陳舊,知識欠缺,方法落后。同時有些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較薄弱,如原始憑證各項內容不全、以假充真,收付款憑證概念不清、審核不嚴等。
二、加強地勘單位財務管理的幾點對策
(一)需要政府的相關政策支持
應區別建立有組織收入條件的地勘事業單位的核算方法和政策,如對地勘單位進行工商、稅務注冊,充分利用地勘事業單位原有的主業資質,把新注冊的公司或企業納入其中,做成企業集團,理順財務關系,加強財務管理。這樣便于上級部門對其經濟效益進行考核,從而能更科學地反映地勘單位的運營情況。
(二)完善單位內部控制監督機制
單位領導應充分重視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以及相關財務人員的配備,使地勘單位內部潛在的風險得以消除。單位內部要按不相容職責相分離的原則,設立財務管理的相關崗位,明確職責,保證各種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形成一種互相牽制的內部控制機制,保證預算執行的合規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強化預算管理
針對預算編制,應該充分認識預算在地勘單位的重要性。地勘單位應將收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編制部門預算時應廣泛聽取意見,收集各部門的資料,匯總后交領導和群眾討論,反復協調與平衡,實行預算內外綜合統籌,進一步細化收支。要嚴格執行部門預算,按項目、時間、進度支出,不準隨意變更預算項目。要堅持以收定支,確保年度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禁止出現赤字。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或追加支出的,應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四)加強資產管理
加強實物資產管理,應該加強資產清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以確保設備的完好無損;確立以“錢物分離、互相牽制、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合理分工,明確職責。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雙人保管,相互制約,并規范單位大宗物品管理。采用公開招標形式采購,增加物品采購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制度和政府采購監督體系,逐步形成以財政部門為主,紀檢監察、審計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的監督機制。最后建立一套規范的倉儲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
(五)規范銀行賬戶,加強票據管理
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辦理銀行開戶和收支事宜,不出借出租賬戶,不公款私存。票據由會計人員負責領取或購買、保管,不使用不合規票據,收據不跨年,剩余部分蓋章作廢;同時,要加強票據繳銷管理工作,做到票面收入與入賬金額相等。經費支出要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據,否則,單位財務部門應拒絕報銷。
(六)提高財務人員素質,完善會計核算制度
加強對財務人員培訓,建立健全機構。單位應配備合格的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加強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素質,全面掌握政策法規和專業知識。各單位財務主管領導也應參加,通過培訓增強財務管理意識,提高綜合素質,強化經濟效益觀念,在資金運營上講究投入產出比,利用有限的資金實現效益最大化。同時,要加強財務人員后期教育,利用績效考評制度,提高財務人員的積極性,使其更好地適應單位發展的要求。
(七)加強會計集中核算制度
在國庫集中支付模式的技術支撐下,加強現代網絡建設,實行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核算中心與核算單位聯網辦公,這樣能有效避免出現業務處理不恰當、科目使用不正確的問題,規范了會計核算,加強了國有資產管理,提高了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自覺性,可進一步強化財務收支審核,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同時,國庫集中支付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資金集中起來,便于對下屬各部門的預算資金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控制預算的實施,保障單位整體預算目標的實現,杜絕預算部門私設“小金庫”,截留預算外資金等違規行為。
關鍵詞:產業園區;財務風險;管控
一、產業園區開發建設模式的基本類型和特點
所謂開發建設模式,可以理解為在建設產業園區的過程中,關于解決園區由誰來開發、怎樣開發以及多重開發主體之間權利職能等一些列問題的統稱,包括園區建設資金的來源、前期園區規劃、基礎設施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等。總結國內外關于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經驗,依照開發主體的不同,一般可以將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模式分為三種:市場體制型、政府體制型、綜合體制型。
(一)市場型
市場體制型是指在園區的開發建設中,市場的機制起主導作用的模式。根據企業的性質不同,又可以將這一開發模式劃分為產業鏈型和房地產型模式。從本質上說,這類開發模式與傳統的房地產開發模式沒有太大區別,房地產商在參與開發建設工業園過程中可以大大解決園區開發和建設中融資、土地運作、三舊改造等前期籌備資金問題。同時,因為對開發商的產業經營能力要求非常低,而且回收資金相對較快,在樓市調控的背景下眾多房地產開發商選擇以這種運作模式進入產業地產領域。
(二)政府型
政府體制型要是以政府為主導,由園區管委會或管委會負責管理下的全資開發公司承擔開發建設的主體并進行開發建設的模式。應用該模式要在稅收返還、土地出讓方式等方面爭取相關政策,并且要求管委會或開發公司具備較強的園區開發能力。對于這種方式是政府根據產業的特征進行的相應的規劃和開發,同時提供最有效的優化政策,因此,對于這種產業園區方式具有很多優點,包括權威性和規劃性都特別強調,同時周期也短,但是其也有不足,比較古板,沒有創造力。
(三)綜合型
綜合體制模式是指市場型、政府型模式混合運用的開發模式,主要是政府提供一系列的優化政策。對于該種方法具有全面性的特點,因此需要一些大型企業發揮一定的號召力,共同發展。對于該種方式具有很多優點,非常靈活,因此也被廣泛的應用于一些大型的綜合性項目。但是其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因此需要合理使用,否則很容易造成產業園區的發展停滯。
二、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過程財務風險管控概述
關于財務類風險管控工作的概念廣泛體現在各類財務管理、金融管理、企業管理的教科書中。這類理念經常限于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某一領域、某一類事件的描述和闡述為多。比如:金融財務類風險管控工作、物流風險管控工作等等。本文主要分析了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過程財務風險管控。
三、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過程財務風險管控中存在問題
(一)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
財務風險的外部環境包括自然環境、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市場環境等,這些因素存在于企業之外,卻對企業財務管理產生重大的影響。一是自然環境。企業的經營實體總是處在一定的地域范圍,一旦這個區域發生臺風、地震、洪澇等不可控的自然災害,將會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造成不可估量的損耗。二是經濟環境。在市場化條件下,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主要來源于國民經濟整體的形勢、行業景氣度、國家信貸以及外匯等政策的調整、利率及匯率的波動、通貨膨脹的程度等。三是政治環境。當國家對某一行業的政策做出調整時,牽一發而動全身,對相關行業企業的經營活動及財務目標的實現都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四是市場環境。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現有企業間的競爭,還是潛在的替代品及新的企業的介入,以及供應商和購買者的議價能力等都會對企業的財務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
(二)缺乏一整套完整的投資風險管理體系
在項目前期研究中,由于定位不清晰,沒有鎖定投資目標;建設過程中往往由于設計變更等各種因素突破原有投資目標;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忙于下個項目的開發建設,沒有及時對項目進行后評價總結經驗教訓,以致一個項目的管理失誤仍就在另一項目中繼續體現等等,這些都表明建設過程中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投資風險管理體系。
(三)缺乏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由于財務是內部金融機構,大多數老員工來自財會部門、經濟研究部門和業務部門,在風險管理方面知識有待豐富和提高。加之財務吸引力略遜與其他大型金融機構,很難從社會上招聘到優秀風險管理專業人才。因此,風險管理專業人才較為缺乏。
四、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過程財務風險管控的方法
(一)要強化財務類風險防控意識
要想強化企業決策層及財務人員在財務類風險防范方面的思想意識,必須強化學習和培訓,掌握和運用相關專業化的基礎理論及國內外資金管理方面先進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增強思想認識及風險預測與判斷的能力,不斷提升財務類風險問題發現、管控及預防工作的水平,有效增強財務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從而更好地查找和評判財務管理中隱藏的風險問題。同時要加強各級各類人員的財務類風險防范觀念,加強企業風險管控意識的內部全員教育和培訓,嚴格落實風險管控的崗位責任制,促進企業員工全面掌握財務相關系統在企業管理中的突出作用,營造企業內部各級各類管理人員和員工風險共擔的良好氛圍,增強企業內部預防風險工作的整體合力。
(二)完善財務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及內控制度
想要有效的防范財務風險,必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完善財務風險管理組織結構需要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落實決策權、經營權與監督權的三權分立,做到決策合理、經營有效、監督有力。同時,構建嚴密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包括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以“防”為主的監控防線,在企業“銷”全過程中建立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制度;第二個層面是以“堵”為主的監控防線,即設立事后監督,在會計部門常規性的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對企業各個崗位各項業務進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第三個層面是以稽核、審計部門為基礎,成立一個直接歸監事會管理并獨立于被審計部門的審計委員會。
(三)合理設置財務工作崗位,提高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財務內控管理的過程中,必須合理設置相應的財務工作崗位,確保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責任與權限,對于部分不相容職務,應堅持分離原則,避免出現權利濫用的現象。對于企業而言,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構建相應的財務管理權力制約制度,確保批準和執行工作分離、執行和審計監督工作分離,實現各個崗位的相互牽制、相互監督,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的科學性。此外,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信息技術逐漸被廣泛應用到了企業財務管理中,對此企業必須重視財務管理數字化平臺的構建,其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效率,還有利于實現部分信息資源的有效共享,確保財務信息的準確、有效。
(四)做好預算管理,有效落實預算目標
在財務內部控制中,預算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首先,管理人員必須重視預算工作,合理確定財務預算目標,并從現金流量、利潤等多個方面出發,做好各個方面預算工作,提高企業預算可行性。其次,對于管理結構而言,其必須明確自身的職責所在,明確預算目標以及管理權限,遵循“上下結合、逐級匯總、全員參與、分級編制”的原則,開展預算管理的編制工作,確保其能夠有效落實到各個部門中。
(五)加強風險量化管理,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現代風險管理技術趨于計量化和模型化,因此應借鑒先進的計算機管理系統提高量化風險能力,在最大范圍上為決策提供全面準確的參考信息,有利于明確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并較為準確客觀的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全面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六)強化審計監督工作,確保資產活動合法性
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審計監督的主要作用在于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當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已經由財務審計逐漸轉變為了經營審計,其不僅要求檢查企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還要確保企業資產活動的合法性。從目前的實際經驗看來,在企業生產經營的一系列活動中,審計監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也得到了越加廣泛的重視。總之,在產業園區建設過程中我們要有現代財務的風險觀,面對生產經營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盡早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提高風險管控水平,才能有效地防范企業的財務風險,才能預防和避免不應有的損失,使企業在競爭中不斷發展和壯大。
參考文獻:
[1]柴瑩.我國物流園區物流地產投融資研究[D].華東理工大學,2015
[2]朱乃平.企業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研究[D].江蘇大學,2009
從世界范圍來看,我國的環境審計起步較晚,涉及的領域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合規性審計,即鑒證活動是否違反了現有的環境保護法規;二是對環保資金的審計評價,如對國家環境保護資金的形成與使用、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財務收支審計。這與當今國際環境審計的發展狀況相比,已遠遠落后了。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成為當今人類所面臨的全球性戰略問題,環境審計作為綜合性的經濟監督手段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開展注冊會計師環境審計則必然會成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重要內容。
一、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的理論基礎
(一)監督鑒證評價論
“監督鑒證評價論”觀點認為:各審計主體應通過履行各自的審計職能來實現環境審計的目標。這一觀點把環境審計定義為:“環境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系統以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督、評價或鑒證,使之達到管理有效、控制得當,并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審計活動。” 該定義代表了我國傳統的審計理論觀點,符合我國憲法對建立審計監督制度的規定。此觀點討論的環境審計包括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內部審計機構的評價監督以及社會審計的鑒證監督活動,由于審計主體地位的不同,審計目的和效能顯然也有區別,但它們構成了環境審計監督、評價、鑒證的有機整體。該定義涵蓋了社會中介組織開展環境審計的內涵,因此,注冊會計師必然要參與到環境審計中。
(二)審計環境起點論
“審計環境起點論”觀點認為:審計環境是對審計有影響的一切因素的總和。審計理論密切依存于審計實踐,從審計實踐中產生。因此,審計理論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社會、政治、經濟和法律等外在環境及其內部環境的影響。陳建明指出,構建審計理論結構應以審計環境為起點,審計環境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包含了審計實踐的全部內容,孕育著審計理論要素的全部“胚胎”;從審計環境出發構建審計理論結構,可以揭示審計發展過程的全部因素和發展規律,從而具有全面性和完整性,是比較科學的審計理論結構。(陳建明,1999)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審計的環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環境審計作為審計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也要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二、當前客觀環境是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的現實依據
(一)證券市場的發展呼喚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
證券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程度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證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的重要條件。但是企業出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往往會將某些重要的信息不予公開或做出虛假披露以誤導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因此,任何經濟活動或與經濟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只有當事者的管理和監督是不夠的,必須要有獨立的第三者的再監督,而注冊會計師是獨立性最強的組織。因此,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二)開展跨國環境審計需要注冊會計師參與
為維護世界經濟秩序,協調世界經濟關系,將開展跨國審計;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保障世界經濟、國家經濟與企業經濟的持續發展,環境審計將被提到議事日程。有關專家曾預言,21世紀審計發展的趨勢將是:1.強化企業各層的內部審計,管理審計將成為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大支柱;2.注冊會計師審計將緊跟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步伐,繼續朝著國際化方向發展;3.開展跨國環境審計,推進社會責任審計與環境經濟效益審計繼續朝著國際化方向發展。由此可見,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已勢在必行。
(三)新審計準則的頒布已初步賦予了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的權利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我國于2006年制定并頒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1號――財務
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審計準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本準則共分五章四十條,其總則的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被審計單位環境事項的考慮,制定本準則。”這標志著我國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業務的開始。
(四)政府環境審計存在缺陷
目前,我國政府環境審計在審計內容上主要是對環境保護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的審計,而對環境保護制度的合理、有效性的審計也是以環境保護資金為載體展開的,環境效益審計工作還處于探索嘗試階段。
政府環境審計監督存在的缺陷有:1.在立法方面國家審計權力和法律責任不對稱。《審計法》賦予了審計機關很大的權力,由其代表國家行使審計監督權,行政性較強,但卻沒有賦予其足夠的法律責任。2.環境審計報告的質量容易受到影響;《審計法》第39條規定:“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此規定使審計報告容易受到來自被審計單位施加的影響。3.國家環境審計的范圍過窄,且對環境審計沒有很好地開展。我國目前進行的與環境相關的審計主要是合規性審計。4.現有體制難以保證其獨立性。如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問題還很嚴重,這對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影響較大,審計查出的一些問題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和審計機關的權威。這些缺點足以說明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的必要性。
(五)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是審計業務發展的需要
審計從傳統審計發展到現代審計,其范圍、目的以及手段都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這一切都說明審計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飛速發展。這種發展可以從兩個層面去認識,1.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推動審計的發展來滿足社會的需要,審計人員必須對企業管理狀況的信息提供全面的評價,以此來滿足公眾的需求,降低審計風險;2.審計工作者要審時度勢,把握社會發展的脈搏,不失時機地發展審計事業。當前環境問題已成為全世界關注的一個重大課題,注冊會計師作為現代審計的競爭者之一,要想站穩腳跟,理應把握機會,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廣泛地開展環境審計,拓寬審計領域,完善審計職能,豐富審計手段和增強審計技能,促進現代審計向更廣泛的領域、更高的層次發展。
三、目前影響我國開展注冊會計師環境審計的障礙性因素分析
由于我國環境審計工作開展得較晚,目前實施環境審計還存在很多制約因素,主要有:
(一)受舊觀念的束縛,環境意識薄弱
主要體現為:1.可持續發展觀念尚未在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真正樹立,對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不能全面、和諧地處理;2.社會公眾環境意識淡薄,尚缺乏強烈的環境管理、環境審計需求,難以推動環境審計的廣泛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環境審計往往因受到來自各方面的阻撓而難以實施。
(二)環境審計的依據不足
環境審計依據既是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審計組織開展環境審計的前提。雖已實施新審計準則即《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但其僅僅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所進行的規范,而且其完善程度和適用性還有待驗證。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制定出一套被大家所共同認可的環境審計準則。這樣,注冊會計師進行環境審計因缺乏具體的實施辦法和評估標準而缺少程序上的依據,環境審計責任就會存在不確定性,審計風險就會加大。因此,注冊會計師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就會較少開展環境審計業務。
(三)環境會計制度尚未建立
通常情況下,環境會計的產生要先于環境審計。然而,我國環境會計制度尚在研究探討階段,沒有建立一套統一的環境會計準則和基本核算體系,造成環境信息的確認、計量、披露因缺乏統一的標準而使環境信息的披露產生隨意性。
(四)缺乏專業的環境審計團隊
環境問題是一個多學科的問題,審計人員除了要有所需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外,還要求具備社會學、工程學、環境學、環境經濟學和發展經濟學等方面的知識。這樣,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挑戰。目前,會計師事務所中現有的審計人員絕大部分是財會、審計專業或經濟類專業畢業的人員,也未全面涉及過環境審計,而環境審計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不同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因此,缺乏專業環境審計人員是當前環境審計亟需解決的問題。
(五)環境法規尚不夠完善
盡管我國現已頒布了多部環境保護法律和與環境相關的資源保護法律以及環境標準,環境保護的法律監督體系也基本形成,但環境法所規定的各項基本法律制度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出現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狀況。而且,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還可能發生無法可依的盲點。
(六)獨立審計市場混亂,造成投資者對環境審計信息的需求不足
我國目前的獨立審計市場比較混亂,資本市場尚不完善,很多投資者由于缺乏進行投資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而造成其對獨立審計基本作用的需求不足,從而導致投資者對環境審計信息的要求也不高。
四、我國注冊會計師開展環境審計的對策建議
(一)全社會樹立環保意識,增強對環境審計的認識
宣傳環境保護對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使各方面都認識到治理環境、保護環境、開展環境審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使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逐漸使企業在政府倡導、公眾參與和市場壓力的氛圍中,意識到建立良好的環境管理體制、自覺開展環境會計和環境審計對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從而帶來巨大利潤的重要性。
(二)加快我國環境會計制度的建立進程
盡快建立相應機構,制定專門的環境會計準則和基本核算體系以及更為具體、更具可操作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實施細則,使環境會計和環境審計的開展獲得充分的依據。
(三)加強立法工作,完善其他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
國家立法機關和政府職能部門應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環境審計的先進理論和操作技術,1.在現有環境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健全的相互配套的法律法規,以防止“法律空隙”現象的發生;2.應加強執法力度,確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3.要盡快制定環境審計指南,建立可操作的環境審計工作細則,避免環境審計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四)成立專門的環境審計機構,培養和引進專業環境審計人員
建立專門的環境審計專職機構時,應考慮未來審計發展方向的要求來選配審計人才,面向全社會招聘進行環境審計所涉及的多個學科和專業的來自多個行業的技術人員,每位審計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定時間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審計人員的宏觀意識和綜合分析的能力。同時,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及時總結環境審計的經驗,逐步建立起環境審計的理論框架、作業規則與報告標準,使環境審計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為環境審計打好理論基礎。
(五)完善獨立審計市場,增強投資者對開展注冊會計師環境審計信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