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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好多公司都有幫職工繳納五險一金,其中就包含有住房公積金。這對于好多購房者來說都會申請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相比利息要劃算很多,并且還款方式也比較靈活。那么,3萬公積金余額能貸款多少呢?一起去科普一下。
公積金貸款利息 據了解,3萬的公積金額度可貸金額最多為30萬,因為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要低于公積金余額的十倍,以夫妻名義申請,且二人都有按要求繳納公積金,一般貸款額度不會超過50萬。但具體申請貸款的額度,還需要根據申貸人的還款能力決定。
此外,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根據還貸能力、房價位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的。也就是說,貸款人的的還款能力越強,可貸的額度就會越高,同時申貸人所在城市的相關政策也是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因素,大家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詢問。
(來源:文章屋網 )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四大問題
業界專家向記者分析,首先,大部分的購房者都沒有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資格。據北京市各大中介公司統計,目前市場上有公積金帳戶的購房者只占到所有二手房購房者的10%左右。如果沒有公積金帳戶,或是由于沒有連續6個月繳存或累計12個月繳存公積金而失去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客戶,一旦沒有足夠的現金用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只能選擇用商業貸款來買房。
其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程序復雜。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買房人首先要了解自己繳納公積金的所在單位由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哪個分支機構管理,然后由該機構咨詢辦理申請者資格初審的相關事宜,并審查申請者是否符合6個月連續繳存或累計12個月繳存公積金的硬性條件,并填寫申請表。之后,辦理人將自己的有效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首付款發票、購房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等證明交到相應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者做貸款資質審核,并由評估機構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并交納相關費用。此后相關文件再交由住房擔保中心進行審核,經同意批準后才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而且放貸必須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拿到房產證并在住房擔保中心辦理完抵押登記后才能最終發放貸款。辦理這一整套繁瑣復雜的申請流程,令很多購房者望而卻步。
另外,申請貸款時間較長。由于公積金貸款不僅申請程序復雜,而且還要求房屋過戶、拿到房產證明,并做完抵押登記后才能發放貸款;而發放商業貸款的銀行則只需要見到過戶證明,證明該房屋已經完成過戶就能夠發放貸款了。因此公積金貸款比普通商業貸款辦理的時間要長許多,并由此導致了業主拿錢難的問題。
最后,沒有市場競爭機制。在公積金貸款辦理過程中涉及的單位都處于壟斷地位。(1)作為唯一的公積金貸款放貸主體,其貸款產品無法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2)公積金貸款的評估單位只有一家。由于處于壟斷地位,評估事務所的服務水平、與客戶溝通的能力方面都有所欠缺。而且評估事務所收取評估價的5‰做為評估費用,遠高于商業貸款評估費用的3‰。(3)公積金貸款的擔保單位也只有一家,而且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是一家有著北京市政府背景的事業單位,既沒有市場化運作,也沒有其他單位與其競爭,因此在服務態度、服務費用等方面都令二手房購買者不甚滿意。如費用方面住房擔保中心每年收取1‰的擔保服務費;在放貸時間方面,其兩個月的放貸時間遠高于普通商業銀行的十五天甚至是當天放貸。
利率低是公積金貸款唯一優勢
既便公積金貸款存在很多問題,但大部分想買房的消費者卻都希望能夠進行公積金貸款。針對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的區別,房地產著名經紀專家康勝介紹說,這兩種貸款方式有以下幾個不同點:
第一,放貸主體、擔保單位與擔保方式的不同。商業貸款的放貸主體是各商業銀行,而公積金貸款的放貸主體則是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商業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單位一般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即中介公司;而公積金貸款的擔保單位則是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中介公司給申請商業貸款的個人做階段性擔保,而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個人所做的是全程擔保。
第二,貸款申請的條件不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個人除需滿足申請商業貸款所需滿足的條件外,還必須滿足貸款前6個月曾連續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而在申請商業貸款時則沒有此項硬性規定。
第三,抵押權人不同。普通商業貸款,申請人是將房產抵押給銀行,即抵押給放貸方;而公積金貸款則是由申請人將房產抵押給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即抵押給擔保方。
第一條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管理,應遵循本辦法。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貸款。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二手房、集資建造住房、房改房。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存貸結合、先存后貸、貸款擔保和自愿的原則。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地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
第五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按有關規定指定、并由公積金中心委托的商業銀行辦理。
公積金中心承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受托銀行違規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除追究責任外,其風險由受托銀行承擔。
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并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本省職工,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三)購買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
(五)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繳存不在本市公積金中心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除應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
第八條借款人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應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購建住房價格、借款人還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余額等情況綜合確定,但不得高于所購建房價格的70%。
第十條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的剩余工齡,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但對臨近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內有貸款償還能力的,其貸款期限可延長1-5年。
第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期內如遇國家利率調整則按規定作相應調整。
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于次年*月*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貸款程序
第十二條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合法的身份證明;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三)借款人婚姻證明;
(四)家庭經濟收入狀況證明;
(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證明或自籌資金證明;
(六)購買住房合同及相關資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資料;
(七)他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借款人應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和前款規定的資料交公積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銀行,受托銀行在收到申請及符合要求的各種資料后及時轉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應當對借款人有關情況進行貸前審查,并在受托銀行收到貸款材料后的15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15日內未辦完手續的,經公積金中心負責人批準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四條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并準予貸款的,由借款人與受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協議。
第十五條用房屋作抵押或有價證券質押的,還需簽訂抵押合同,辦理房產抵押或有價證券凍結手續。
抵押房產的《他項權證》及有價證券的有效憑據由受托貸款銀行收押保管。
第十六條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后,公積金中心根據受托銀行出具的證明,開具貸款劃撥通知書。受托銀行憑貸款劃撥通知并按照借款合同的時間、金額和帳戶,發放貸款。
第五章貸款擔保
第十七條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須向公積金中心提供住房抵押或質押擔保。
第十八條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產進行抵押,也可用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質押。
(一)用現房抵押的,借款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交貸款銀行收押;
(二)用期房抵押的,借款人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期房抵押證明》和經注冊的房屋預售許可證確認書交受托銀行保管。
(三)抵押房產的現值,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并經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確認,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現值的70%;
(四)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產抵押的,須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同意,并簽訂抵押合同;
(五)在房產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但無權出租、拆毀、轉讓、變賣、饋贈、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管、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
(六)借款人用有價證券質押的,有價證券的金額不得低于借款金額本息。有價證券交由受托銀行保管,并辦理質押凍結手續,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或提前支取。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還清本息后,貸款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解凍,退還給借款人;
(七)借款人以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的,抵押、質押期間,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作為抵押物、質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九條借款人以家庭其他成員、親屬的住房公積金進行擔保質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擔保人自愿提供屬于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擔保,并簽訂擔保書;
(二)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應按規定連續繳納,擔保人未辦理住房公積金借款,也未向他人提供擔保;
(三)擔保人只能為一名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人帳戶內的公積金在借款人未償清借款之前,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支取或再擔保;
(四)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時,公積金中心有權從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依法劃扣。
第二十條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保險,由借款人自主決定是否辦理。
第二十一條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經公積金中心、受托銀行、借款人及有關各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的,由財產繼承人或代管人應當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六章貸款償還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按月等額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可在按月還貸的基礎上,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提前還貸時,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逾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照中國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五條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受托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退還借款人或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抵押手續。
第七章貸款監督
第二十六條售房人出具虛假購房合同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有權提前收回住房公積金貸款,并追究售房人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有權解除借款合同,追回發放的貸款,并追究借款人相關法律責任。
子女可以用父母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有自己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所以,想知道能不能父母的公積金。而小編了解到,只要父母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地都在當地,以及目前你未婚且和父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就可以申請提取父母公積金貸款。
雖然是可以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但也是有前提條件的!條件就是你的父母名下沒有兩套房貸或兩套房,如果首套公貸已結清,也要滿兩年后二套房才可以再次申請公貸。
張女士是北京一家國企職員,她在2012年換了一套大房子時,二套房不得不接受上浮10%的利率貸款。她和老公一直繳存公積金,買第一套房子沒用公積金貸款,而且貸款早已還清,但是依然只能按二套房的標準用高利息貸款,讓她頗為無奈。
最近,銀行大聲嚷嚷要降低利率,放寬二套房貸款條件,但是“雷聲大雨點小”,各家銀行基本維持基準利潤,能打9折的都很少,相反,公積金貸款確實放寬了條件。張女士看到其他地方能把商業貸款轉成公積金貸款,想了解一下北京是不是也有這個政策。
答案讓張女士失望,雖然全國很多城市開通了“商轉公”,但是北京、上海等城市都還不能辦理“商轉公”。她跟深圳的表妹訴苦,結果表妹發現深圳從去年9月開始可以“商轉公”了。表妹算了一筆帳,如果“商轉公”,自己的60多萬元貸款可以少付10多萬利息。
那么,以深圳為例,辦理“商轉公”有什么條件呢?
《投資與理財》記者了解到,深圳商轉公業務從2013年9月16日開始上線試運行。《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明確,申請商轉公純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先向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申請,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再向深圳公積金中心提出商轉公申請;而申請商轉公組合貸款的,需在向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申請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后,去受托銀行確認能夠發放商轉公組合貸款,之后再向公積金中心申請。
據介紹,深圳單套住房最高可貸90萬元。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計算標準為,以申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為基礎計算,同時對申請人在還貸能力、可貸額度不超過國家政策規定可貸款比例、單套住房商轉公貸款最高額度,個人50萬元、共同申請90萬元等方面進行了要求。每月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積金繳存基數底50%。
目前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為6.55%,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5%。為了方便讀者,我們不妨以貸款100萬元為例,算算“商轉公”能省多少錢,結果還真嚇人一跳。
通過網上的貸款計算器可以算出,等額本息貸款法,100萬元商業貸款按基準利率6.55%計算,20年需要支付利息79.64萬元;如果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利率只有4.5%,20年利息只有51.824萬元,兩者相差27.816萬元。
【關鍵詞】公積金貸款 銀行貸款 庫存
一、住房公積金向銀行貸款的規模日益擴大
在房地產去庫存措施影響下,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一系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有效刺激了該市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需求增加。隨之而來的是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問題也開始突顯出來,特別是2015年下半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急劇增長,資金利用率逐年增加,至2015年末住房公積金利用率達到76.94%,較同期增加了11.75個百分點,資金缺口從0.47億元上升到6.15億元,流動性出現嚴重不足。為確保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和提取的正常支付,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向銀行貸款的方式來解決流動性不足問題。其貸款方式主要有:
(一)存單質押形式
截至2015年底,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11.63億元,其中1年以內定期(含)1.31億元,1年以上定期8.84億元,因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急劇增長,為避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給住房公積金帶來的大額利息損失,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定期存單分別向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湘潭分行申請質押貸款1.96億元和1.9億元。至2016年4月末,已合計償還1.72億元,定期存單質押貸款余額2.14億元。
(二)信用貸款模式
2016年湖南省住房公積金監管辦要求湘潭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貸率要提高到83%以上,至2016年3月末,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已達到了81.99%,較年初上升了5.05個百分點,在滿足公積金住房貸款的同時,流動性不足問題越發突出,為此,該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向銀行申請了信用貸款以滿足短期的流動性需求。2016年初,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湘潭分行分別向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用授信2.5億元和2億元,目前,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向交通銀行湘潭分行實現了授信提款570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資金缺口原因分析
(一)監管要求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迅速提高
近年來,房地產面臨較大去庫存壓力,為發揮公積金在去庫存的積極作用,《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文件要求,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綜合考慮當地房價水平、貸款需求和借款人還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個貸實際額度。在一系列住房公積金政策刺激下,各地住房公積金使用率明顯提高,同時湖南省住房公積金監管辦要求湘潭市住房公積金2016年個貸率目標均提高到85%以上,后期可能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資金缺口。
(二)住房公積金運用與籌集的穩定性不匹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和150號文規定,住房公積金運用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提取、委托貸款發放、購買債券、上繳廉租房補充資金及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籌集渠道則限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由于運用方面受上述監管政策影響迅速增長,而公積金歸集面有限、資產證券化尚未成熟推廣,導致資金運用與籌集的穩定性不匹配,影響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流動性。
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向銀行貸款存在的潛在風險
(一)政策未許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籌資行為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規定,在拓寬貸款資金籌集渠道上,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推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以上法規文件都未明確許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銀行貸款進行籌資。
(二)還貸來源指向職工個人財產存在明顯法律瑕疵
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質押的4.06億元定期存單,來自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的4.5億元授信,還款來源也指向公積金歸集資金,上述兩種貸款方式均侵犯了職工個人的財產權。
(三)利率倒掛導致收益損失違背住房公積金增值原則
根據人總行最新利率政策,從2015年8月26日起,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從2015年10月起,一年期以內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為4.35%。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獲得的銀行貸款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高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利率1.1個百分點,意味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銀行貸款進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將帶來1.1個百分點的損失,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管理的保值增值原則。同時目前“公轉商”、信貸資產證券化等籌資方式也會因利率倒掛的原因導致收益損失,只能成為暫時緩解流動性問題的短期融資手段。
四、政策建議
(一)盡快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籌資行為
建議總行聯合相關監管部門,盡早針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籌資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在規定出臺前,建議暫停該行為以規避風險。
(二)控制住房公積金使用上限
在資產證券化融資渠道尚未全面推廣的前提下,建議總行與相關監管部門在鼓勵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的同時,控制住房公積金使用上限,以防發生流動性風險。
(三)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資金調劑機制
建議總行聯合相關監管部門建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調劑機制,資金拆借利率可參照銀行同業利率管理。
關鍵詞: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規避方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體,已成為職工個人購房貸款首選的貸款方式。很多城鎮居民通過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自住住房,改善了長期困擾人們的居住條件。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繁榮,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規模不斷擴大,貸款時間的推移,貸款逾期率也不斷上升,貸款風險不斷增強。對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不斷地加強,管理風險與規避方式顯得格外重要。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形成
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住房貸款既擁有共性的經濟風險和管理風險,同時又有其自身獨特的經濟風險和管理風險,而管理風險是目前各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較為突出的風險。
(一)運行體制帶來的管理風險
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房改資金中心不能直接辦理金融業務,應當委托住房委員會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金融業務,個人住房貸款只能以委托方式委托商業銀行辦理,并由房改資金中心承擔風險。也就是同一貸款業務的委托方與受托方是兩個不同的利益主體,受委托銀行是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經營目標的經濟實體,雖有手續齊備的合同要求和約定,但仍無法回避自身利益的驅動,和在運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及利害沖突之間的矛盾。
1、受委托銀行自身的風險及利益。在受委托銀行在自營業務與委托業務之間,存在將風險較小、利潤較高的貸款項目留下,而將風險相對較大的項目以委托貸款方式留給房改資金中心,大力推薦商業貸款,甚至出現對只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開發商不給予按揭簽約的現象,這樣,房改資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資質較好的開發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資信較好的客戶,無形加大了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
2、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程序繁瑣。面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的沖擊,加之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相比為業務受委托銀行所帶來的利益不均衡,購房者選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其利息全歸受委托銀行所有,若購房者選擇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只能收取5%作為手續費,且失去了許多貸款客戶。正是由于受委托銀行自身利益的驅使,往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客戶采取一些消極拖辦和誤導的手段,抵制或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高效、快速發展。而其自運營的商業貸款比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要快的多,并且程序簡捷。當然無論是對開發商還是借款戶來說,都希望資金快速及時到位,懼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遙遙無期。有些開發商甚至還打出實行商業貸款給予優惠,或用先貸商業貸款以后再轉公積金貸款等等方式。使許多客戶由公積金貸款轉為商業住房貸款,繼而使房改資金中心失去了許多優質客戶,無形加大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3、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貸款數據統計信息化建設滯后。由于我國許多地方房改資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沒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許多職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個人信息。而受委托銀行力爭主導地位和強調自己的網絡優勢,往往會采用其通暢、便捷的程序,進行貸款人員信息登陸和計息扣款,而房改資金管理中心統計信息滯后,貸款程序無法正常運行,雙方數據無法統一。而且房改資金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客戶群體,業務發展趨勢以及經營狀況等重要商業秘密都無法對外保密,既不利于市場的競爭,還加大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4、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在貸款資金的回收方面處于被動地位。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受委托銀行不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受委托銀行基于節約成本考慮,對貸款的回收力度不夠,貸款發放到位后,銀行既不能及時通知客戶還款,也不實行跟蹤服務,導致客戶逾期還款比比皆是,甚至對逾期戶不及時還款視而不見。而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因貸款業務審核后就不再直接面對借款人,受委托銀行又與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夠,致使有些貸款逾期戶根本不知貸款已逾期,還有原準備一次性預還多月貸款本息的客戶,因受委托銀行以計算機程序不便、不暢等多種推托為由拒絕,由此也形成了逾期還款。由于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是由政府或住房委員會指定的,即使受委托銀行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收貸職責,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也無力對銀行進行制約和追究,處于承辦銀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之間的被動局面,沒有保護廣大職工的利益。
(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場形成的管理風險
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決定了個人住房貸款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廣大的中低收入城鎮職工、居民,同時也決定金融管理風險。
1、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下降的風險。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當一部分職工收入不穩定,償債能力有限,甚至有的單位瀕臨破產,職工隨時會面臨著下崗或買斷工齡,嚴重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直接關系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風險性,如遇央行利率上調,職工的還款負擔還會加重,逾期率就會上升。
2、存貸不掛鉤導致資金缺口的風險。我國許多城市在住房公積金配貸時,只注重借款人的還款經濟能力以及是否滿足貸款的其他條件,卻很少評估借款人對住房公積金的貢獻率,住房公積金配貸既無最低儲蓄年限(僅一年)要求,也無最低存款額限制。從現在現階段看,這種信貸方法似乎有利于解決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刺激居民的有效消費需求,擴大住房公積金信貸規模。但從長遠看,今后可能會導致資金缺口,而且加大住房公積金儲蓄長期融資的風險。
3、國民經濟狀況和金融市場變化而帶來的風險。城鎮職工、居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貸款期限長,在長期的貸款期限內,社會經濟狀況和金融市場必然會不斷發生變化。如發生通貨膨脹等,由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相對固定利率,這就會使住房公積金蒙受貶值的風險。同樣數額的個人住房貸款,如果貸款期限延長一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最長可達20年,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容易產生市場風險,并其風險將增加一倍以上。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單一性使它缺乏銀行通過多項業務組合分散風險和規避風險的機制,更加劇了其風險性。 4、地方政府行政干預行為帶來的風險。地方政府為拉動住房消費,許多地方對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任務目標,過分強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數量增長,往往忽視住房公積金貸款質量,加大了產生不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規避措施
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理應正視和竭力規避,避免出現大的風險損失,根據上述風險的分析,規避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貸款;城鎮居民;住房需求;影響
中圖分類號:F299.23;F8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6-000-01
前言
房子是人們日常生活的基礎需求,在我國社會經濟快速建設中,人均經濟收入水平差距在不斷擴大,我國人口數量眾多,造成房子的價位在不斷上漲,嚴重影響了我國社會的穩定建設。我國各地區政府部門相繼退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解決收入水平較低的家庭居住問題,保證我國經濟建設可以穩定開展。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概念及性質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內涵
我國城鎮企業中的員工在購房中主要的資金來源就是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這就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同地區的銀行單位作為住房公積金的委托方向企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這種貸款業務需要城鎮企業員工繳納足夠的公積金,并且貸款業務的利息較低,政策性較強。本文研究所分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指的就是企業單位員工在購房中所繳納的公積金后的貸款業務[1]。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性質
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制定中就是希望幫助房地產行業及城鎮單位員工解決買房住房難的問題。住房公積金資金是由專業的性的管理機構將員工繳納的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保持資金擁有穩定的來源,對于城鎮企業員工購房時發放公積金,并適當放寬貸款政策,這樣可以將是城鎮企業員工在購房時的經濟成本,提升城鎮企業員工購房水平。
目前,從購房公積金政策總體角度分析,整體呈現開展水平差距加大的情況,這是由于我國各區域經濟整體發展水平不同。大城市的購房公積金政策較為完善,但是二線、三線城市的購房公積金政策存在政策制度不規范、資金使用率較低的情況。現階段我國的購房公積金政策還是受到了相關制度的影響,僅僅有一小部分人可以真正享受到實際的利益,也在無形中加大人們的生活水平[2]。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我國城鎮居民住房需求的影響
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主要的針對人士還是公司企業單元員工購買經濟適用房與普通商品房兩種購房公積金,房地產企業在住房設計時設計多種住宅類型,主要可以分為三類,分別為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檔住宅。本文就將對城鎮企業員工在購房時不同的需求進行全面分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經濟適用房市場的影響
我國經濟建設水平較快,但是整體而言我國依然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也受到一定的約束,主要的購房還是以自主需要作為主導。我國現有的經濟適用房針對的人群主要為城鎮中收入水平較低或者是群體消費住房人群,可以保證該類人群能夠承擔起購房的經濟壓力,對于這類人群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審核政策也較為嚴格,最為明顯的就是二手房市場,對于該類人群在購房的制定的嚴格的條件約束。城鎮收入水平較低人群在申請住房公積金后,經濟適用房的經濟成本在國家政策的影響下將會下降,明顯提升了該類人群在購房方面的積極性,如果價位相同的情況下,更容易購買面積較大的經濟適用房,也能承受價位較高的經濟適用房。房地產行業想要保證自身的經濟利益,因此有時不能根據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行情設計住房,房地產行業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經濟利潤較低,對于經濟適用房的積極性較低。經濟適用房的主要購買人群為城鎮中經濟收入水平較低的人群,經常容易受到收入水平或者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影響,造成對于經濟適用房的需求性受到限制,發展水平有限[3]。
經濟適用房主要針對的人群為收入水平較低,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購房主要為自主性,通常不會選擇房地產市場中的商品房及高檔住宅,這種情況將增加我國的住房供給需求,提升我國城鎮收入水平較低人員的住房條件,但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于經濟適用房市場的影響水平較低,并沒有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真正效果進行發揮。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普通商品房市場的影響
普通商品房是房地產市場中的主要產品,也是主要的消費群體。購買商品房的人群具有較高水平的購房能力,對于住房的需求也不再單單限制為自主,還有可能包含經濟投資的可能。我國的普通商品房市場制度較為完善,對于某些價位較高的住房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來解決,因此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通常都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將購房中的經濟水平提升。商品房在購買時具有一定的保證,消費者已經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額度也較高,提升消費者的購房需求。普通商品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求量遠遠超過經濟適用房的商品需求量。現階段由于我國政府的調控及市場體制的雙重影響下,普通商品房市場普遍呈現疲軟情況,想要保證區域經濟的穩定發展,不同區域的政府及房地產行業也紛紛推出了一系列的經濟政策,最為明顯的就是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進行提升。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高檔住宅市場的影響
我國收入水平較高的人群在購買房子時通常都會選擇高檔的住宅,該類人群具有較高水平的購房能力。高檔住宅并不適用與我國的大多數人群,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于高檔住宅市場的并沒有直接性影響[4]。
三、結論
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于我國城鎮居民住房需求的影響因素較多,在實際制定是還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房地產市場結構及發展情況等,只有不斷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完善,才能真正將我國住房需求問題進行解決。
參考文獻:
[1]陳艷.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我國城鎮居民住房需求的影響分析[J].財經界(學術版),2015,No.37916:355-356.
[2]賈康,劉軍民.我國住房改革與住房保障問題研究[J].財政研究,2007,No.29307:8-23.
《長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公積金貸款)管理,規范貸款操作,有效防范貸款風險,保證貸款資產安全,根據《長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是指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須滿一年以上;
(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三)自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起向前推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須滿十二個月以上。
借款人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造成斷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并恢復逐月繳存的,該斷繳期間可視同連續繳存。
對申請貸款時所在單位連續欠繳超過三個月的借款人,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稱中心)不予貸款。
第三條 《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住房主要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自建住房。
第四條 《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內容是指:1、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自籌資金比例按以下情況區分確定:(1)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于購房款總額的30%;(2)購買存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交易價格與估價值較低值的60%,但所購住房房齡在10年(含)以內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到所購住房交易價格與估價值較低值的70%;(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概(預)算的30%。2、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自籌資金比例按以下情況區分確定:(1)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購房款總額的60%;(2)購買存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交易價格與估價值較低值的40%。3、借款人家庭購買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借款人購買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該商品住房開發單位應當已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以下稱《合作協議》),且借款人購買的成套商品住房應在《合作協議》范圍內。
第六條 借款人購買存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該存量住房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售房人已就該交易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二)房齡不超過29年;
(三)售房人對該交易房屋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
(四)該交易房屋的其他共有人同意轉讓。
第七條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提供擔保。購買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一般采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或抵押的擔保方式。
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的,應以本次貸款所購住房為抵押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用中心認可的其他房產作為抵押物。抵押物需要評估的,為保證評估價值的真實性,由借款人到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辦理,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辦法》第八條第二款所稱“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資總收入”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確定。
第九條 《辦法》第九條所稱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5周歲;如果借款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符合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的,貸款期限可相應延長,但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借款人購買存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加上所購住房房齡不得超過29年。
第十條 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套公積金款利率的1.1倍。
第十一條 《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所稱身份證明,是指借款人(配偶)的戶口簿、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借款人未婚的,需提供單身證明或聲明;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如果戶口簿上注明已婚而事實單身,還需提供離婚證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第十二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合同中已確定的還款方式不再變更,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還款賬戶發生變化時,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新的還款卡(折)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新的還款賬戶自辦完變更手續時生效。
借款人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申請變更,以便中心及貸款銀行與借款人聯系。
第十三條 還款期內,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應繼續履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 公積金貸款償還一年后方可辦理提前還款;公積金貸款償還不足一年如遇特殊情況,須經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還款。
《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所稱規定數額是指人民幣五萬元。借款人辦理部分還款后,可以選擇月還款額不變、還款期限縮短,也可以選擇還款期限不變,月還款額減少。
第十五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銀行有權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全部貸款本息,或要求擔保人履行相應的擔保責任。借款人或擔保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在還款期內,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超過借款合同最后期限一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的;
(三)借款人在申請借款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四)借款人擅自將抵押房屋出售、出租、轉讓、改建、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五)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六)還款期內,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財產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七)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貸款銀行根據中心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將抵(質)押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