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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X8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3-11-1
0 引言
土地整理生態評價是土地整理理論及實踐的重要部分。在往年的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整理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和土地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比較重視經濟效益,而對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分析相差懸殊。這與我國開始制定的三方面兼顧達到和諧統一的方針路線是有所偏差。我國在這一領域的研究還是有缺陷的,與列強相比還是有很大差距。這需要我國這領域的科研工作者的關注重視。但是,對這一方面的評價不能太悲觀。很多學者開始關注這一領域的缺口,越來越關注這一方面問題的探究是樂見的。
1 生態效益定性評價法
我國目前大部分研究都是通過對指標的定性論證生態效益的變化。可以將這種方式歸類為生態效益定性評價法,這種方法主要從以下方面收集數據:水資源節約利用狀況;自然資源的綜合利用情況;生物多樣性;環保措施是否合適;研究區域的環境污染狀況;土地資源的規模以及集約利用。但是這種評價方式雖然利用廣泛,但是可惜精準度不高,有較大的誤差空間,在研究過程中,缺乏量度制約,使其評價量度難以把握。
2 生態效益定量評價法
2.1 模糊綜合評價法
扎德教授在本世紀60年代創立模糊綜合評價法。其以模糊推理為主,定性定量相結合,精準、非精準統一的測量方法。
2.2 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法
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法最具代表性的就是COSTANZ等人對全球生態系統服務及價值的研究,研究對象有氣候調節、水分調節、水土流失、物質循環、娛樂及文化價值等17重功能,還提出了個中國評價量度的價值系數。[1]可以看出,這種評價模式主要是以生態系統與生態過程結合的維持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條件以及其效用為標準的評判系統。這是有自然資本的能留、物流、信息流構成的生態系統服務和非自然資本結合的人類福利。在評價是,可以通過各類的面積變化與各種生態的服務價值系數求和。評價的價值系數是動態的,其大小的確定與各種因素有關。
2.3 能值分析法
能值分析法主要依據是美國生態學家H.T.Odum在20世紀80年代創立的能值理論。現在的研究往往直接利用H.T.Odum計算的數據轉換評價。主要是通過能值/貨幣比率進行不同類別、不同等級能量的比較。[2]
2.4 多因素綜合評價法
多因素綜合評價就是以評價單元為樣本,選擇評價單元發生的因素和因子座位目標,通過合適的模式予以量化、計算,歸并得以實現評價目標。這種方法在目前來看顯得比較全面易操作,在實踐中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3 土地整理生態評價在實際案例中的應用
黃河三角洲地區是土地整理重點地區。礦產豐富,地下水埋藏淺,土壤鹽漬化,生態環境脆弱, 土地資源廣闊,一直是中國重要的后備資源儲備區。本文詳細分析地處于黃河最末端的山東墾利縣。
3.1 收集數據源
山東墾利縣位于北緯37°21′— 38°9′,東經118°24′— 119°10′。[3]結合收集的資料了解土地利用現狀、土壤含氮量、土壤有機質、土壤鹽分、潛水埋深分布的數據并比較。
3.2 選取評價單元
評價單元是最基本的進行鑒定、評估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可以更好完成土地整理生態評價。土地整理就是對現有土地利用結構進行調整,根據情況,開發未利用的土地。
3.3 構建評價指標體系
土地整理生態評價必須是科學的、可操作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要選取影響且變化大的因素,造成黃河三角洲脆弱生態環境主要問題是水、鹽。土地整理科技人員調查時,應以土壤有機質、全氮含量、含鹽量、地下水礦化度、地下水埋深標準作為評價指標。
3.4 評價指標的量化分級
為了評價工作規范化和數據處理的簡便,要遵循以下原則:
(1) 評價指標作用分值采用封閉區間體系,相對最惡劣的條件取0分,生態穩定性增加,則分值增加,最優取100 分。
(2)評價時關注關鍵分值的評價。山東墾利縣在評分時就會以淺埋藏和高礦化度的地下水為主。
3.5 確定評價指標權重
確定各評價指標對評價單元綜合分值高低貢獻就是確定評價指標權重。例如層次分析法 ( AHP)。這是一種結合定量與定性的多目標決策分析方法,在近年來得到廣泛應用。
3.6 構建評價模型
多因素綜合作用土地整理生態環境,在評價中使用綜合指數法比較適合。
根據確定的各評價指標分值( S) 和權重(W),可建立評價模型:
C = Σ n i=1 ( Si × Wi) i=1, 2, 3……(式1)
在式1中,C 是生態權重值,n 為評價指標的個數。
3.7 評價制圖
(1)評價資料數字化。操作時可以通過Map GIS 對圖件進行矢量化。
(2) 轉換圖形文件。由于Map GIS 空間分析功能較差,可以把Map GIS 的圖件轉化為Arc View格式,需要操作者經歷一些過渡。將Map GIS 中點、線、面文件轉化成eoo格式的文件,再轉化成shap格式的文件最后轉化到grid格式的文件。
(3)形成生態評價分布圖。
4 結束語
我國土地整理生態評價還不是很完善,需要學者,科研者不斷努力,豐富這領域的知識。在目前來看,研究趨向于定性評價,定量評價應用較少,利用率低。在這一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在這方面,我國要加強管理,鼓勵學者在這方面投入更多的努力關注,在進行生態評價時,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區,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案。但是評價仍然沒有統一的評價系統,沒有統一的度量值。所以在今后的實踐中,要建立適當統一的評價指標體系,得出更可靠的評價結果。
參考文獻
[1]鄧勝華,梅昀,胡偉艷,基于模糊模型識別的石碑坪鎮土地整理社會生態效益評價[J],中國土地科學,2009.3.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盤活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整頓土地市場秩序,規范發展土地市場;本著“應收盡收”的原則,加大土地出讓金、稅費清繳力度,依規依法規范使用;完善土地管理利用長效機制,提高對土地的調控能力,進一步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二)基本原則
一是立足盤活原則。整治活動以盤活閑置低效利用土地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對能夠落實項目開發利用的,盡量落實項目進行開發建設。
二是屬地管理原則。堅持以村為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轄區土地利用突出問題臺帳,對土地管理利用實行網格化管理;根據整治活動的階段要求開展工作,確保整治到位。
三是依法推進原則。整治活動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做到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事實清楚,程序合法。
四是分類處理原則。對歷史遺留土地問題,要實事求是、合法合情,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成熟一批、處置一批;對受宏觀政策及城市規劃調整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土地問題,處置時充分考慮原土地權利人的利益;對無正當原因造成的土地問題,從嚴處置,應該處罰的堅決處罰,應該取消用地合同、協議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
二、內容和范圍
(一)依法處置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對符合國土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號)規定的閑置和低效利用國有土地,以及在歷次違法用地專項清理工作中清查出的尚未處理完畢的各類閑置土地,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置。
(二)加強土地出讓金收繳及規范使用。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的規定執行。
(三)依法清理欠繳土地稅費。嚴格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稅費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確保足額征收到位。對欠繳土地稅費的,要限期責令清繳,逾期不繳納的,依法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堅決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違法違規用地查處的處村聯動、即查即糾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案件,特別是對2007年以來新發生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要依法嚴厲查處。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2年2月15日至3月31日)。各村對照供地臺賬,對轄區內已批未建土地或已開工但投資不足25%,或建筑面積不足1/3的土地,對欠繳土地出讓金、稅費以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清查,根據清查結果逐宗造冊登記,建立土地利用情況臺賬,為土地管理利用網格化管理系統提供依據。
(二)集中處置階段(2012年4月1日至5月15日)。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分類研究整治意見,逐宗提出認定結果和處置方案,做到清理到位、整治到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5月15日至31日)。辦事處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不力、未通過檢查驗收的村在全處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檢查驗收結果與年度考核掛鉤。認真做好“百日整治活動”總結,完善長效機制,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有序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土地利用突出問題整治活動,是繼“衛片”土地執法檢查和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專項行動”之后,市委、市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土地集約利用的又一關鍵性措施,各村、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土地利用突出問題“百日整治活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百日整治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工委、辦事處專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土地突出問題“百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村也要成立專門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土地利用突出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責任。各村要強化守土有責意識,自覺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切實做好盤活閑置土地和清繳土地出讓金、稅費工作。國土資源所主要負責調查土地使用權單位(人)的名稱、占地面積、供地文號、批準用途、使用權年限、用地方式、投資強度等,并會同財政所對土地出讓金的交納情況進行核查。財政所主要負責調查各用地單位(包括集體企業)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契稅等稅費及土地出讓金的交納情況。經貿服務中心和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主要對轄區內的所有企業進行實地測量,并對各個企業投資額度及生產經營情況摸底調查。各管區和各村要對以上調查積極配合。
(三)嚴格程序。整頓活動辦公室負責提出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初步認定意見,經市法律咨詢組進行合法性認定,并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國土資源所通知土地使用者,擬訂宗地處理方案。閑置土地依法設立抵押權的,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參與處理方案的擬訂工作。處理方案經批準后,由國土資源所組織實施。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國土資源所報經辦事處批準后向社會予以公告,下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終止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撤銷建設用地批準書,注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
法定人:尹桂晶(系原告之母),女,1937年2月生,漢族,大連市人,農民,住址同上。
被告:大連市金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金州區三十里堡鎮。
法定代表人:汪縝春,鎮長。
第三人:雷才軍,男,1939年12月生,滿族,大連市人,農民,住金州區三十里堡鎮老虎村。
第三人:雷才民,男,1962年11月生,滿族,大連市人,農民,住營口市老邊區。
第三人:雷淑珍,女,1944年8月生,滿族,大連市人,農民,住營口市老邊區。
第三人:雷淑英,女,1944年6月生,滿族,大連市人,農民,住金州區三十里堡鎮老虎村。
第三人:雷淑萍,女,1953年5月生,大連市人,農民,住址同上。
第三人:孫美娣(系第三人雷才民之妻),女,1962年12月生,漢族,大連市人,農民,住址同上。
以上五位第三認得委托人為雷才軍,雷才民。
第三人:雷雪(系第三人類才民及孫美娣之女),女,1987年11月生,滿族,大連市人,學生,住錦州區三十里堡鎮老虎村。
法定人:雷才民(系本案第三人)。
第三人:張權,男,1949年12月生,漢族,黑龍江省方正縣人,工人,住錦州區三十里堡鎮老虎村。
本案爭訴的房屋坐落于金州區三十里堡鎮老虎村,該房建成于1981年。1982年3月雷光的父母雷才杰與尹桂晶登記結婚。1985年金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發了房照,所有權人為雷光父親雷才杰,共同共有人為雷才杰一家三口,土地使用證亦同時發給。1990年政府換發房照,由村將老房照收回,由政府換發新房照。1990年12月11日雷才杰與尹桂晶離婚,尹桂晶與雷光住于尹桂晶母親家。雷才杰外出打工。1990年12月30日,金州區三十里堡鎮政府為該房發放了大房執金農字第0508360號房產執照,新房拙的所有權人變更為雷英林(雷才杰父親),共同共有人為雷英林及其妻子(已死亡),第三人雷才民、孫美娣、雷雪五人。該鎮政府同時亦為雷英林填發了金集建(90)字第0508360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1992年11月14日雷英林與第三人張權訂立房屋契約將房屋賣掉,已付款并占居該房,未辦法過戶手續。1992年12月末,雷才杰打工歸來得知該房照已更名且房屋被賣,雷才杰于1993年2月向金州區人民政府三十里堡法庭起訴要求雷英雄鄰國返還房屋,1993點4月4日,雷才接在訴訟期間非正常死亡,雷才杰繼承人雷光的法定人尹桂晶撤訴。撤訴后,雷光的母親尹桂晶為取得該房所有權不斷上訪,始終未得到解決。金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在訴訟中未能提供發放房照、土地使用證與原房照及土地使用證名稱不符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屬沒有法律依據。
雷光法定人尹桂晶對被告的換發房屋執照及土地使用證不服,向大連市錦州區人民政府提起訴訟訴稱:三十里堡鎮政府發給雷英林房照的房屋原系原告雷光的父親雷才杰(已于1993年4月去世)所有,該政府已于1985年為雷才杰頒發了房屋執照及土地使用證,后來換發房照時,政府未經雷才杰同意將房照及土地使用證發給雷英林,政府的這種行政行為是錯誤的,要求法院撤銷該鎮政府所發的上述房產執照及土地使用證。
被告大連市錦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辯稱:本鎮政府只是房照機關,且1990年將房照換發給雷英雄鄰國(系原告之祖父已于1996年11月去世)的原因是根據村委會的證實雷才杰不承擔贍養老人義務而由其父雷英林將房屋所有權收回。
第三人雷才軍,雷才民、雷淑珍、雷淑英、雷淑波、雷淑萍、孫美娣、雷雪均無答辯意見。
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政府經審理認為:被告大連市金州區三十地保鎮人民政府對其發放房照及填發土地使用證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被告未能提供必要且合法的證據及規范性文件,應視其行政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撤銷。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該院于1998年8月10日作出判決如下:
一、撤銷被告大連市金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1990年12月30日發放大房執金農字第0508360號房產執照及填發金集建(90)字第0508360號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被告大連市金州區三十里堡鎮人民政府應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為該房所有權人發放房產執照及土地使用證。
[關鍵詞]土地復墾,投資估算,湖北省
中圖分類號:TD8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30-0338-01
1.樣本的選取與數據處理
本研究在樣本選取上,遵循以下原則:(1)全域覆蓋的原則,在各行政區域內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土地復墾項目樣本;(2)分門別類的原則,土地復墾項目類別多,各類型復墾措施不同,對土地復墾資金影響較大,因此所選樣本應盡量涵蓋不同的項目種類。
按常規,一般將收集的土地復墾項目的復墾投資費用值取平均值即可直接作為全省土地復墾投資平均水平,但是經對樣本仔細分析,發現樣本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采用的定額標準不一致
案例約85%采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試行)》,15%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額》,二者在取費費率標準上也不太一致,前者根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試行)》來取費,后者則根據水利部或水利廳關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額規定的標準取費。
2012年1月5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對原《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試行)》進行了修訂,重新印發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2012年),因此2012年以后的土地復墾項目基本會按新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進行測算,我們收集的2008-2012年土地復墾樣本也得按照新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進行修正,這樣才會對今后湖北省土地復墾項目的復墾費用標準具有參考價值和指導作用。
(2)人工單價標準差異大
各案例對人工單價采用的標準不一,導致復墾費差異較大。即使同一地區,約60%樣本采用財政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試行)》人工費單價,30%則采用湖北省國土廳2010年規定的低丘崗地的人工費標準,10%樣本則采用人力成本的市場價,使得樣本復墾費概算資金不具有可比性。特別是采用財政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試行)》的樣本,其人工單價遠遠偏離市場價格,可能導致概算資金嚴重偏低,存在后期實施資金嚴重不足、復墾項目無法落實的風險。
(3)樣本測算的時間點不同
收集的樣本跨2008年-2012年5個年度,其間國內能源、材料價格、人工單價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需要對樣本統一測算時間點,使材料價格盡量統一,才能得出有可比性的土地復墾費用標準。
(4)土地復墾的工程施工費遠較土地整理的低,其他費用取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則欠合理。對土地復墾案例進行分析,發現91.67%的復墾樣本復墾費用在500萬以下,復墾費用超過1000萬以上的樣本僅占4.49%,其中復墾費用在200萬以下的樣本占到了82.69%,這說明土地復墾投資規模普遍不高。
2.測算結果及分析
對于人工單價,土地整理施工單位普遍反映近幾年來勞動力成本不斷上漲,2012年土整定額標準對人工單價規定過低,遠低于市場實際價格,施工單位招勞力困難,工程難以順利開展。為此本研究擬定了兩個測算方案,即按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單價(甲類工51.04元/工日,乙類工38.84元/工日)作為方案1,市場價(甲類工100元/工日,乙類工80元/工日)為方案2,分別對所有樣本的復墾投資重新做了預算(保持樣本復墾的工程量不變),得到樣本新的復墾投資概算值,最后對生產類、建設類樣本按不同類型區、不同復墾單元、不同復墾方向進行統計。
2.1 生產類復墾投資測算
通過對生產類復墾項目在不同人工單價水平下進行測算,我們從測算結果中分析得出:(1)從復墾方向看,土地復墾為費用從高到低的排序總體如下:耕地>坑塘>林地>草地;(2)從復墾單元看,復墾費用從高到低的排序總體如下:工業場地>露天采場>廢石場>塌陷地>儲礦場>尾礦庫>取土場>施工道路>表土堆場>排土場。復墾為耕地方向,工業場地的費用最高,畝均投資額方案1、方案2分別為3.87萬元、6.48萬元,與其他復墾單元相比,其建筑物拆除和運輸費用比較高;最低為表土堆場,因為其壓占不破壞土層,復墾工序簡單,畝均投資額方案1、方案2分別為0.33萬元、0.37萬元。(3)從類型區看,3種地形類型區總體上復墾費用差異并不明顯,因此今后在復墾費用的征收上,不提倡分地形類型區差別征收。
2.2 建設類復墾投資
通過對建設類復墾項目在不同人工單價水平下進行測算,我們從測算結果中分析得出:(1)從復墾方向看,土地復墾為費用從高到低的排序總體如下:耕地>林地>園地>草地;(2)從復墾單元看,方案1復墾為耕地,土地復墾為費用從高到低的排序總體如下:棄土(渣)場>施工道路>施工場地>取土場;方案2復墾為耕地,土地復墾為費用從高到低的排序總體如下:施工道路>施工場地>棄土(渣)場>取土場,可以看出人工費對各復墾單元的復墾費影響較大。
對建設類復墾費用分析得出以下結論:(1)復墾費用從高到低排序:電站>鐵路>公路>輸變電工程>輸油氣管道,其中最高的是電站,畝均投資額方案1、方案2分別為2.7萬元、5.08萬元;畝均投資最低的是輸油氣管道,畝均投資額方案1、方案2分別為0.52萬元、0.91萬元。(2)從樣本差異性分析,公路、鐵路、輸油氣管道復墾費用的極差倍數在4-6倍以上;輸油氣管道復墾費用離差系數方案1、方案2分別達到1.7、1.52,原因在于大者將覆土、破壞溝渠等恢復工程計入復墾工程中,小者僅將覆土計入了主體工程。
3.結論
通過樣本分析,可以看出同類型復墾費用樣本差異較大。本研究認為提出一個適用于湖北省的復墾費用標準值不太符合各復墾項目的實際情況,如相關部門按平均標準收取復墾費用,可能造成一些項目復墾費收取過少,而另一些項目又收取過多,而項目復墾資金一般又是存儲在各復墾責任人賬戶上,各項目資金并不能互相調劑使用。同時各項目復墾工程量、表土剝離方式(人工或機械)、表土運距、樹種選擇等影響因子復雜,樣本差異大,難以得到復墾平均值對應的理想樣本,而從平均值到真實樣本的修正是困難的。鑒于以上理由,本研究建議按復墾方案所確定的復墾費用提留各項目復墾保證金,本研究提出的湖北省復墾費的平均標準僅供相關部門參考。
參考文獻
[1] 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關于加強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的通知[J].國土資源通訊,2006,(19):7-8.
[2] 王立彬.國務院公布實施《土地復墾條例》1988年11月8日的《土地復墾規定》同時廢止[J].國土資源通訊,2011,(5):6-13.
一、依據與目的
各業務科室根據《國土資源檔案分類方案》、《國土資源文件資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檔案立卷歸檔制度》等有關規定,對照分類方案和歸檔范圍規定的歸檔資料內容進行檢查,將本科室應歸檔而未歸檔的文件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取消各科室資料室,所有業務檔案歸綜合檔案室統一保管、利用。
二、組織保障與管理網絡
為使檔案整合工作順利開展,特成立檔案整合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
檔案整合辦公室組成人員同時擔任各國土所(分局)、局屬各部門擔任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移交工作。
同時,為適應新形勢,擬對檔案立卷歸檔、鑒定、保管、保密等各項制度重新進行修訂。
三、工作內容與時間安排
㈠資料歸檔范圍:
1.綜合類:文秘;勞動人事;黨群、紀檢;行政;政策法規;外事活動。
2.計劃財務類:綜合統計年報、財務統計年報;財務預決算報表;專項檢查材料;財務總帳、分戶帳、明細帳、日記帳;會計憑證等。
3.地籍管理類: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國土資源統計;土地分等定級、估價、處置;土地動態監測。
4.土地利用規劃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利用計劃;土地開發復墾;建設用地預審。
5.建設用地類:國家分批次用地審批;國家建設具體項目和地審批;個人建設用房地審批;土地租賃、抵押、轉讓審批;土地儲備。
6.國土資源監察類:案件處理;來信來訪材料。
7.國土資源宣教、科技、信息類:宣教、科技、信息工作計劃等;國土資源科技計劃規劃報告、合同書;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方案、招標方案等
8.電子、聲像材料類:電子材料:光盤、軟盤、磁帶;錄音、錄像帶、照片(底片)等。
9.地質礦產管理類:地質勘查管理;礦產開發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環境管理等。
㈡完成時間
1.各業務科室指定專人,將本科室遺留檔案進行整理、立卷,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移交綜合檔案室。7月份開始進行紙質檔案的掃描工作。
2.部分土地登記檔案(由于整理不規范,需要返工重新整理),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方式、經費開支
㈠采用外承包和各業務部門自行整理、立卷方式實施檔案整合工作。
1.在保證時間與質量的前提條件下,對土地登記(重新返工部分)檔案約20萬至24萬卷宗和地質礦產檔案整理實施外包,按卷計價。
2.各業務部門12月前應立卷歸檔而未整理的文件材料,由各業務部門整理、立卷。
㈡檔案整合及裝具費用
費用開支根據實際檔案數量及所耗檔案裝具實際數量計算,經費列入專項資金預算。
㈢紙質檔案掃描工作,仍按原定價格外包給杭州網新超圖公司;整理工作擬外包給縣檔案局檔案服務中心進行。
五、技術指導與監管
㈠檔案室負責檔案專業業務指導,各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本科室專業業務的指導,土地登記(重新返工部分)檔案由褚曉敏負責技術指導。
㈡鑒于目前檔案室工作量大,任務重,人手缺等原因,請局黨委抽調專人進行此項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檔案整理具體要求
㈠檔案整理的原則
1、充分利用原有業務檔案材料。
2、遵循業務檔案資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系。
3、便于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㈡檔案整理依據
《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國土資源檔案分類方案》、《國土資源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
㈢案卷整理要求
1、卷內材料的整理
⑴剔除卷內重復材料;
⑵破損材料須修裱后才能歸檔;
⑶超大紙張(大于A4幅面)必須折疊,頁數較多時,宜單張折疊,如報表、圖紙等;
⑷卷內材料歸檔,應除去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釘、回形針等;
⑸卷內文件材料按各類專業業務規范要求排列。(一般按照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文字在前表冊在后的原則)
2、卷內材料頁號的編制
⑴卷內材料有文字內容的均須編制頁號,每卷單獨編號,頁碼要求三位數,頁號從“001”開始;
⑵頁號的位置,單面書寫的材料在右上角,雙面書寫的資料,正面在右上角,反面在左上角,折疊圖紙一律在右上角;
⑶案卷封面、卷內目錄、卷內備考表不編寫頁號。
3、卷內目錄編制
⑴序號:以一份完整文件為單位,用阿拉伯數字從“1”依次注;
⑵日期:完整填寫形式日期,用8位數字,例:20070601;
⑶文件題名:填寫文件標題全名稱;
⑷頁次:填寫文件材料在卷內所排列的起始頁號,最后一份文件填寫起止頁號;
⑸卷內目錄排列在卷內資料之前。
4、文件材料裝訂及封面填寫
⑴每卷資料應使左邊、下邊對齊,在左側以“三孔”式用線裝訂,并確保裝訂完成后無掉面頁。
⑵封面填上相應的內容,起止時間應填寫卷內全部文件材料形成的的起止日期,各備考表填上立卷人、檢查人、立卷時間等。
5、檔案盒上檔案號的書寫
檔案號按照“全宗號--目錄號--分類號--案卷號”編寫規范,清晰。
6、紙質案卷的排列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土地整理儲備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土地整理儲備,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納入儲備范圍的集體土地依法實施征收,對國有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置換后,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并予以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制度。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工作。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審議和實施的監督工作,協調解決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的統一管理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編制工作。
市土地整理中心作為本市土地整理儲備機構,負責全市范圍內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組織實施和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委托交易工作。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市人民政府對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可以委托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土地整理單位承擔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土地整理項目。根據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還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對特定的區域、特定的建設項目實施土地整理。
第六條下列土地納入土地整理儲備范圍: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實施城市規劃,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因單位搬遷、解散、撤銷、破產、產業結構調整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國有土地;
(三)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動工開發,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土地;
(四)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屆滿,需要收回的土地;
(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后未確定用地單位的土地;
(六)依法確認的閑置土地;
(七)依法確認為無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
(八)政府委托管理的其他國有土地;
(九)其他納入整理儲備范圍的土地。
第七條本市實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管理制度。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土地市場的供求情況,擬定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經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組織實施。
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年度整理儲備土地規模;
(二)年度整理儲備土地供應規模;
(三)年度末儲備土地的存量規模。
第八條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按照項目實施管理。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下達,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和下達。經批準的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作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依據。
第九條對納入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范圍內的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新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優先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實施土地整理,應當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被整理土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土地整理實施方案。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應當包括土地整理的范圍、補償標準及進度安排等內容。
土地整理實施方案須報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根據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提出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意見,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實施整理國有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根據批準的土地整理實施方案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整理補償協議書。委托拆遷的,與被委托的拆遷單位簽訂房屋拆遷委托合同,并按照規定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和房屋拆遷等各項審批手續。涉及國有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并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第十三條征收集體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持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批準文件及其他要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征收手續。涉及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并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依法辦理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后的土地納入儲備。納入儲備滿2年未供應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安排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
第十四條被整理土地使用權的注銷與變更登記,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按照土地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地上房屋需要拆遷的,按照本市房屋權屬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地上房屋需要保留并轉移所有權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持原權利人的委托書及其他要件,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整理非住宅房屋國有土地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使用證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地上建筑物狀況、土地現狀利用條件等進行土地和房產價格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結合經濟測算分析,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協商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征收集體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及本市其他有關規定,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七條整理城鎮住宅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征收拆遷的規定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八條使用劃撥土地的企業,實施企業產權交易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人民政府對土地資產有優先購買權。
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人民政府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完畢相關程序,注銷原土地使用證后,交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納入政府儲備土地。
第二十條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整理國有土地,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達不成土地整理協議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申請對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實施征收。
第二十一條整理完畢的土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土地使用權屬登記為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政府儲備土地或者在其地上取土。
第二十二條政府儲備土地未供應前,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可以將政府儲備土地連同地上物,采取出租、臨時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所得收益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儲備。
政府儲備土地的臨時利用時限,一般不得超過2年,且不能影響土地供應。
第二十三條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應當制定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方案,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四條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政府儲備土地,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公開出讓。
政府儲備土地公開出讓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出讓成本進行核定。
第二十五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財政部門從繳入國庫的土地出讓金政府凈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儲備。
第二十六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應當加強資金風險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第三方提供擔保。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范圍。
本土地整理項目區位于后安鎮七星、壩頭、龍唇、龍田、白石五個村委會。具體四至:東至白石村,南至下港村,西至上坑村,北至龍唇村。
2、項目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
建設規模:整理土地面積247.53公頃。
投資規模:總投資803.20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費688.60萬元。
3、項目工期。
項目工期:1年。
4、項目任務目標。
(1)項目區土地整理總面積247.53公頃。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積8.27公頃。新增耕地比率為2.90%。為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土地保障。
(2)采取工程、生物措施,建立生態保護工程,實現項目區的生態平衡,達到生態系統之間的相互協調與穩定,把項目區建設成為“田成方、樹成行、溝成網、路成框”,基礎設施完備、生態環境優越、生產效率較高、生產條件良好、田園景觀美好、整體功能較強的現代化土地整理項目區。
二、實施方法與內容
通過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對劃定區域調整農地結構、平整土地,歸并零散地塊,完善農田水利實施、修建田間道路等農業配套設施和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產率,改善生產和土地生態環境,增加耕地。主要工程內容包括:1、土地平整工程;2、農田水利工程;3、田間道路工程;4、生態防護林工程。
三、資金來源
項目預算資金由省財政廳撥付(已到位)。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后安鎮土地整理項目工作分4個階段進行。
1、前期準備階段(年月日—月日)主要工作包括:
⑴土地權屬現狀和地面附著物登記。
⑵對需要整理土地進行公告并做好項目宣傳動員工作。
⑶編制項目規劃設計與預算。
⑷進行項目招標。
按照《人民政府關于集中規范開展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瓊府85號)等有關要求,按規定選定項目工程招標機構,編制項目招標文件、招標方案。項目工程招標采取委托形式,由項目招標人委托省內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工程招投標機構實施項目工程施工的招投標工作。邀請紀檢、監察等部門進行全程監督,公開招投標選擇確定施工單位。項目工程招標工作在月底前完成。
⑸委托工程建設監理。
⑹簽訂有關合同。
⑺編制實施方案和施工計劃。
2、工程施工階段(年月—年月)主要內容包括:
⑴現場監督檢查和管理,包括資金管理、采購管理、權屬管理、統計、檔案管理等。
⑵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報告。
⑶中間驗收。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在施工中間階段進行階段性驗收。
⑷竣工自查。項目管理單位組織、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竣工自查,搜集資料,申請竣工驗收。
3、竣工驗收階段(年月日前)主要步驟包括:
⑴竣工驗收準備,包括所有材料準備及申請報告。
⑵竣工驗收。向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申報竣工驗收。
⑶竣工決算和審計。在項目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將編制好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進行決算評審等工作。
4、工程后期管護和經營。
工程完成后,將項目整理形成的固定資產委托給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當地村委會進行管護。
五、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1)當代的林業工作者在進行林業工作管理的過程中要明確林業工作的重點問題,目前來看對于營林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是林業工作的重點工作。我們要進行專業的林區森林的植物生長環境綜合評估和分析,這樣我們才能夠進行森林的植被自我修復的強化,同時還要保障林區森林的可持續發展規劃,我要要保障林區森林的永久性模塊開發和利用,我們要從意識上強化觀念認知,這樣我們才能夠滿足當今社會的發展需求和社會的進步需要。隨著我國的發展不斷的進步,我國的林區森林的永久化利用的問題得到了應有的重視,這種林區營林模式的相關觀念也在不斷的進行優化和創新。我們通過研究林區營林發展的歷史的回顧和分析,能夠更好的進行現代林區營林的工作的開展。林業相關的工作人員要針對現代林業的營林模塊進行有效的及時的分析,通過分析來料及當下的林業的管理模式,這樣才能進行有針對性的生態保護和營林模塊的運營方式的開展。這里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宏觀方面的問題,我們要有效的制定好林業保護的政策,有效開展現有森林資源的策略,這種策略主要是要有效的限制和約束無限制的森林采伐和森林的無節制的破壞行為。另一方面是微觀方面的問題。很對微觀問題的制定主要是針對林業方面的經營對象對于林業營林的具體實施的辦法,我們要給與科學和專業的幫助,這就是林業營林模塊的微觀意義。當下的林業營林管理中,我們要明確新型林業營林的主要概念,這種現代林業營林是一種多元化和現代化的經營管理模式,要符合我國現有的國情。符合我國制定的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國策。對于林業營林模塊的含義最早是由美國的科學家發明的美國專家很綜合的對林業營林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和處理,較為系統的提出了現代林業營林的系統概念。通過對原始森林的林業營林的研究和控制,得出了現有的林業的營林方面的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論。在我國,我國是提倡在保護現有的原始森林的前提下,來實現林業營林的有效多元的發展和經營。我國現階段是允許我國的人民進行林業營林的副產品開發。用這種方式來實現木材種植和木材采伐的一種動態平衡。
(2)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現在國際上對于林業營林模塊的概念還有很多不統一的地方,可以說是多元化的發展。林業營林發展涉及到很多的領域,我們通過對于林業營林模塊的有效的運營來實現現代林業營林的多元化,多方面參與的現狀。例如,林區的土壤的營林模塊的優化改造。這樣我們可以實現土壤雜物和無關物體的清理工作;通過對于采伐模塊的有效的控制來實現林業營林的模塊的應用;同樣我們還要使用科學的現代化手段來進行林業營林模塊的運營。我們所做的這些工作都是以林業營林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前提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對于林區的采伐的控制要實現軟性控制和硬性控制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我們要鼓勵大面積的種植,我們還要鼓勵小面積的采伐,我們還要保持林區的成木的保留數量,進而為實現林區的動植物的快速繁殖。給動物的棲息帶來一定的生活空間。
2現代林業的營林優化管理方案
關于現代林業的營林優化管理方案的敘述,文章從三種方案來進行說明。第一,進行必要的造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是對于土地有效利用的一個重要的保障前提。第二,要對林業營林中的種子進行有效的優化處理,來達到現階段我國的林區播種的施工要求。第三,要嚴格控制林區穴播模塊的有效控制,要參照我們科學設定的播種距離實施播種操作,嚴格按照種子的大小進行均勻的播種作業。下面來進行詳細的敘述。
(1)現代林業營林優化管理的方案之一。進行必要的造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是對于土地有效利用的一個重要的保障前提。我們要針對不同的林區的特質進行有效的造林管理工作。例如,我們要針對林區的土壤進行模塊化的改造,我們要及時的對于土壤的雜物進行處理和清理工作,我們要用到化學藥劑來進行輔助處理,同時我們也可以使用機械工具進行雜物的清理和處理。用到的機械設備主要有割灌機,切碎機和推土機等。雜物清理工作結束后,我們要進行土壤的平鋪或者是歸堆工作。如果我們的現有林業條件允許,我們還可以進行化學試劑來進行雜草的處理,但是這些化學試劑不能夠具有劇毒性,這樣可以造成林區植被的破壞。在我國現階段的整理土地的模塊中,我們要對土地進行多元化的整理,我們要有兩套方案來執行。一套是全面性的土地整理;一套是局部性的土地整理。在局部的土地整治中,我們針對土地的不同類型和特點進行全面的分析和分類,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土地進行不同的整理方案執行。關于土地的類型,主要有一下幾種分類。對于山地中的帶狀土地的整理我們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有五種方法:第一種是反坡梯田;第二種是水平帶狀;第三種是水平溝;第四種是水平階;第五種是撩壕。在平坦的土地整理時,我們主要是采用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帶狀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是犁溝的處理方式。在平原型的土地整理方法中主要是包括了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坑狀處理方式;第二種是塊狀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是高臺的處理方式。
(2)現代林業營林優化管理的方案之二。要對林業營林中的種子進行有效的優化處理,來達到現階段我國的林區播種的施工要求。為了實現優化的營林模式的運行,我們必須對營林中使用的種子進行優化的運作和培植。我們要保障營林種子的培育時間,促進營林使用的種子在土地中的生長時間和速度的控制和調節。保障種子的成活的成功率。我們要應用林業中的營林優化模塊方案來對營林工作進行一種有效的控制。我們要去除對種子有害的因素,發展有利于種子生長的因素。這樣可以提升營林過程中的進程,要時刻關注天氣,注意天氣對于種子的影響。
摘 要: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舊城改造、拆遷安置、區域規劃、開發整理后土地面積和權屬重新劃分等各個方面。而所有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測繪工作的基礎上,測繪數據是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活動的最基礎、最原始的資料數據,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的基本保證。由于測繪工作貫穿于土地開發整理的全過程,不同于平常所指的地形測量,因此測繪工作比地形測量工作更細致,更具體,同時更講究方法,它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概(預)算的準確性,在科學決策、節約投資、規范工程行為等方面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因而本文對土地開發整理各環節測繪技術及應用進行了論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關鍵詞:測繪技術土地整理
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土地資源管理工作,是實現區域耕地占補平衡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障區域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種有效政策措施。測繪數據是決策正確的最基本保證。提高測繪水平,更有利于土地整理。
一、工程測繪在土地開發整理中的特點
可以看出,土地開發整理中,對測量提出最高要求的是在工程項目的前期決策階段,而這一階段對數據精度要求最高、對數據所反映的內容要求最全面的主要是工程設計部門。牽涉到設計方案的制定、設計概(預)算的準確編制、為各方提供合理準確的投資計算、對項目的方案的經濟性進行分析比較。以該階段為重點分析測量的特點下面幾點:
(一)關鍵點的測量不可少
通常地形測量中,一般是先整體、后局部式的測量,為了追求效率,一般是畫成網格式測量,根據不同的比例要求布置高程測點,由整體到局部展開,測量預先畫定的點,其他的點基本采用內插的方式。在成圖后,依據測點,勾繪出等高線,在這中間,就已經存在了一個假設,就是點與點之間的變化必須是平緩的,不能有較大的起伏,但實際中這種情況很少,為了追求精度,往往可取的措施是畫密網格。土地開發整理前期準備工作中的測量也采取這種方式,它主要是測量關鍵點,不事先畫定網格。關鍵點指的是高程趨勢的變化點,如坡頂、邊坎邊。舊村復墾的測量關鍵點尤為重要。
(二)坎上坎下均測
在地形測繪中,往往只測量坎的平面位置,不測量坎下的位置和標高,這在土地開發整理中,難以給以后的設計及概(預)算提供準確的數據。筆者特別強調對各種土坎要細分,注明坎頂、坎腳線的位置和標高,特別對于緩坡坎,注明坎頂線與坎底線的位置和標高,有時特別重要,因為這影響土方計算的準確性。
(三)細部測量注明。
所謂的細部測量注明與平常所說的細部測量不同。平常的細部測量是指局部區域中詳細的測量,僅僅是為了提高測量精度,而土地整理中的細部測量更為詳細,包括墳穴、樹木、房層的面積及新舊程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積率,這些都關系到以后拆遷、征地補償費的計算。細部測量在舊村復墾、舊城鎮改造中顯得非常重要,具體表現有以下幾點:①準確記錄樹木包括果樹的種類、年齡,墳穴、房屋的位置與面積、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積率等;②準確記錄水塔、管線的長度及使用年限;③特別是對學校、廟宇及舊村委會等要作詳細記錄,這有利于以后的設計方案的選擇。
二、各階段測繪技術的應用分析
(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階段
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基礎圖件是土地利用現狀圖,在規劃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基礎上制作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圖,對于數量占絕大多數的市縣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其圖件比例尺一般要求為1:5萬-1:20萬,是在國家測繪部門提供的中、小比例尺航測地形圖(1:1萬)基礎上,通過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利用航片、調繪片編繪而來。土地開發整理潛力調查是專項規劃的主要內容之一,其潛力調查圖以1:1萬土地詳查圖為工作底圖,結合野外實地調查來開展工作的。
(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階段
項目可行性研究是項目投資前期的框架性基礎研究。該階段對項目區的土地面積、長度、高程等精度要求并不很高,可采用專項規劃中的相應圖件作為工作底圖,圖片比例尺一般不為1:1萬或者1:5萬。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因涉及項目規劃方案的優劣判斷、溝林路渠工程的詳細設計、工程概(預)算及土方計算的準確性等,因此對項目區地形地貌的準確性、現勢性上有較高的要求,對項目區各類土地的面積、長度、高程有相對較高的精度要求。通常要求實測比例尺大于1:2000的全要素地形圖作為設計底圖。
(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及管理階段
在項目施工階段,施工單位只要根據專業測繪單位提供的前期測量成果及設置的專門控制點(界)石,采用工程施工放樣測量的方法,依據通過審批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件進行相應的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要提交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竣工圖,其比例尺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圖相同。這一階段的測繪數據是工程項目的成果圖,最終將反映項目的竣工現狀,其測量成果一般就作為工程項目及各管理部門的存檔及管理資料,較設計階段而言,必須達到較高的測量精度,有著較全面的內容要求。
三、工程測繪在土地開發整理中的基礎作用
(一)為決策科學化提供基礎信息數據支持
決策科學化的根本依據和支持條件就是資源、環境、經濟、統計等基礎信息數據的獲取和共享。理想的測繪成果上應該附加這些要素,集中成為數據庫,面向不同決策部門提供不同的基礎信息數據。
(二)節約投資
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大投資,工程施工過程應嚴格按照以概算控制預算、以預算控制工程決算的步驟進行,從一開始就應為資金的節約、控制打下堅實的基礎。要做到這點,必須有一套精確、詳細的工程項目測繪成果,必須具有現勢性,充分反映開發區域內的一切現狀,它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設計方案的優化選擇、投資的合理計算、準確的效益分析、概(預)算的精確計算等。
(三)規范工程行為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土地開發整理中的規矩就是各種施工驗收規范,而這些規范所執行的先決條件是有科學可行的工程設計,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工程設計進行,要做好符合實際的設計,測繪資料就必須詳實,能反映出設計所需要的一切數據。
四、土地開發整理測繪的幾點認識
(一)測區的實測范圍一般要比項目范圍大
一般的情況下要測出項目范圍界線外50m到100m,不能僅僅測到項目范圍界線上,因為土地開始整理項目范圍外的附近,一些與土地整理項目相關的情況,也必須有個相對清楚的交待。
(二)項目區內權屬界線測繪是土地開發整理測量的重點,應當結合土地權屬調查時的成果資料測繪權屬界線
當實地已經發生了改變或土地調查成果圖件的權屬界線不確定時,由縣國土資料管理部門、鄉村地政府人員以及土地權屬界相鄰雙方到實地進行共同指界,按共同指定的界線詳細準確測定。
(三)測繪工作應有所測重與取舍地
居民點、工礦企業、機關學校等建設用地的,只要測繪出其地類界線,能求出其地類面積便可,不必要對每一建設筑物、構筑物進行詳細的觀測。
(四)關鍵點測量必不可少
高程點的施測要合理,平坦地區一般可以60m為網格施測,地貌破碎、地形變化復雜地區施測高程點網格間距不能大于40m。要加測高程趨勢變化點、坎頂、坎腳線的位置和標高,溝、地窯等量注面積及比高。測區應埋設足夠的標石,注記高程和坐標,以利進行工程施工控制。
五、結束語
精細的測繪工作固然會提高后期工作的精度,但并不是越詳細越好,因為這增加測繪的費用。不同的工程項目及項目的不同階段有著各自的特點,對測繪工作也有著不同的要求,在具體的項目實踐中,本著總費用最小的原則,在滿足規劃單位用圖的前提下,在精度與費用之間找到了一個合理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