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精品高清自在线,国产女人18毛片水真多1,欧美成人区,国产毛片片精品天天看视频,a毛片在线免费观看,午夜国产理论,国产成人一区免费观看,91网址在线播放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稅收的基本原理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稅收的基本原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稅收的基本原理

第1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摘 要 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醫藥企業并購上市成為醫藥企業發展減負的有效手段。為了更好的達到并購效果,醫藥企業在并購中必須做好稅收籌劃。本文闡述了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作用;并對醫藥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實例進行分析,提出醫藥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操作策略。

關鍵詞 醫藥企業 并購 稅收籌劃 基本原理 實例 操作策略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國家稅收政策有了新的調整,企業為了達到在市場經濟中獲得最大化利益的目的,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以稅收籌劃為手段,采取并購的方式來有效降低企業的稅負和并購成本,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達到兩個企業互惠雙贏,共同發展。兩個企業在某兩個方面各自占有一定的市場地位,但分開經營稅收成本大,因此,企業有選擇性的進行并購,這樣一來,不但達到減稅的目的,在企業內部也會出現重組,以競爭優勢對企業進行管理控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1]。

一、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2]

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就是在不違反稅收政策的前提下,通過變更某納稅人的納稅稅目、調整稅收納稅人的角色、調整稅率、分解計稅依據以及對稅收征管的充分利用等手段,達到減輕企業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換句話說,就是在稅收政策允許的前提下,通過變更分解等財務手段,在并購中實現企業減少稅負的目的。

二、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重要作用

醫藥企業為了能夠在新的稅收政策下達到并購上市的目的,必須通過稅收籌劃來減少稅負。醫藥行業通過稅收籌劃,能夠增加企業資金,推動進行后續的并購行為。通過稅收籌劃在降低企業納稅成本的基礎上,為企業節省資金用于擴大發展。通過稅收籌劃,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企業的經營能力大幅提高,資源得到重新優化配置,資金流通更為順暢。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有利于中國企業在并購活動中參與國內外競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能使中國企業在全球化的并購浪潮中減少并購成本、降低并購風險,順利融入全球化競爭之中。另一方面,醫藥企業并購重組能夠盤活存量資源,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三、醫藥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實例分析

1.我國醫藥行業并購的特點

我國的醫藥行業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暫,而且受到國家政策的影響較大,在并購前后都存在較長時期的過度期。我國醫藥行業集中度低,行業處在規模化的產業事例階段,因此并購較為活躍[3],但并購呈現幾率高,規模小、并購次數較多的特點。另外,我國醫藥行業并購活動出現此起彼伏的現狀,并購行為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最終走向成熟化。

2.醫藥企業并購案例

醫藥企業并購案例為數不少。三九集團,在藥廠出現危機時,及時調整,運用資本運營手段兼并41家企業,集團資產達到近百億,但由于這種不斷并購,使得企業最終缺乏資金被華潤所并購。哈爾濱醫藥集團公司,在政府的指導下,并購31個醫藥工商企業,經營成功后,進行重組上市。華源集團僅用不到十年的時間通過并購將資產從1.4億膨脹到570億,創造了神話般的并購歷史。東盛集團的命運同華源集團不無二樣,最終走出了歷史舞臺。醫藥企業的并購行為越來越多,逐漸產生了并購系如下圖所示。

僅在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醫藥行業并購案例共發生了18起。以東虹醫藥的掛牌為例,其注冊資金1200萬元,銷售收入達到5.6億元,其主營國產藥品、中外合資藥品和進口藥品,公司2012年1-9月實現凈利潤1357.78萬元,可謂經營穩健,股權出讓方中山醫療是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全額投資的企業,其出讓行為不但取得中山醫院的批準,還獲得了衛生部的同意,這使得國藥控股、上海廣慈醫學高科技公司競相并購。另外還有山西振東制藥服份有限公司并購山西晨東藥業有限公司等等。國內其它醫藥企業的并購行為不斷發生。隨著政策和市場的變化,今后國內醫藥行業并購行為仍將持續一段時間。

3.醫藥企業并購案例分析

在稅收政策調整的前提下和醫改政策的推動下,醫藥企業為了加快發展,不得不尋找擴大的突破口,采用并購手段來增加企業的競爭力。某醫藥企業A是上市公司,擁有雄厚的資金,在醫藥產品研發和科技攻關上表現突出。另一醫藥企業B是生產制藥企業,在藥品的生產和銷售上具有絕對優勢,但由于管理機制難于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加上沒有新藥品的注入,企業資金流通出現問題,財務出現高額負債。為了將A公司的優勢強勢推向市場,將現有的科研力量轉化為經濟效益,將研發藥品進行流通,經過市場調研,A公司發現B公司恰恰是其發展的有力助手,而且只要給予B公司資金和新產品,兩者就能產生雙贏的效果。經過周密的計劃,A公司籌劃了幾種并購B公司的方案:方案1,股權置換資產型。A公司以150萬元現金及970萬股購買了B企業的固定資產,同時B企業宣布破產。(并購時A公司股票市價5元/股,并購后股票市價5.2元/股,面值1元/股,共有50000 萬股)。方案2,現金支付型。A公司以5000萬元現金購買B企業的固定資產,B企業宣布破產。(假設增值后資產的平均折舊年限為5年,行業平均利潤率為10%,貼現率為8%)。方案3,債權債務承擔型。A公司以承擔全部債務的方式并購B企業。

方案1的稅收籌劃:1)流轉稅。企業在轉讓房屋建筑物及轉讓土地使用權

時應按銷售不動產及轉讓無形資產繳納5%的營業稅(1250+200)×5%=72.5(萬元);B 企業轉讓機器設備時,應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850/(1+4%)×4%×50%=16.35(萬元)。2)企業所得稅。A公司支付B 企業的合并價款中,非股權支付額占股權支付額的比例為15.46%(=150/970)小于20%,符合稅法規定免稅條件,B 企業可以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再經過對A公司的25%的比率提取公益金,并彌補B企業的虧損,最終A公司采用此方案的最終并購成本為184.17萬元。

方案2的稅收籌劃:B 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的計算同方案一。B 企業應繳納所得稅為25萬元(=(1250+850-1200- 800)×25%)。由于B 企業合并后就會解散,實際上這筆122.74萬元的稅金將由A公司繳納。其次,B企業資產評估增值,可以使A公司獲得折舊稅收擋板的效應。折舊稅收抵免額計算如下:[(2 150+850-210-800)/5×25%]×5=25(萬元),現將折舊抵免額折算為現值19.92萬元。綜合上面分析,A 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的稅收成本為102.82萬元。

方案3的稅收籌劃:方案三屬于產權交易行為,相關稅負如下:1.企業所得稅。根據前述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該并購業務,B 企業的資產總額為5000萬元,負債總額為5200萬元,負債大于資產,B企業已處于資不抵債的境地。A公司如采取承擔B企業全部債務的方式并購B企業,根據上述規定,B 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2.流轉稅。根據前述流轉稅相關法規規定:企業的產權交易行為是不用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等流轉稅[4]。

對比上述三種稅收籌劃,A公司只有將B公司的債權債務全部承擔過來,在并購過程所消耗的并購成本最低,即通過最少的并購資金,實現最大化的經濟效益。可見,只有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才能在并購過程中節約成本,不至于盲目并購導致資金鏈的斷裂而最終并購失敗。

四、醫藥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操作策略

1.在醫藥企業并購中對并購企業的合理選擇

醫藥企業并購行為的發生,是為了在原有基礎上產生更大的經濟利潤,但如果像三九集團和華源集團那樣無限多元化并購,在并購成功后,繼續進行并購,這種盲目并購,缺乏對所并購企業的科學調研和稅收籌劃的預見性,就會被市場所淘汰,轉入被并購的行列。合理的進行并購企業的選擇,才能保證并購資金的節約。在并購時,可以優先選擇有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兼并有虧損的企業[5]。這樣一來,企業就會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將節省下來的稅收資金進行更好的發展流通,這種科學應用稅收優惠政策的行為就是稅收籌劃的一部分,能夠促進并購后企業良性循環。而虧損企業在稅法上有相應規定,能夠利用下年度的贏利進行彌補當年的虧損,而且彌補不足部分還可以遞延。在5年內進行補齊。主企業就會減少所得稅。

2.企業并購過程的納稅義務變更

某個企業同時可以采用多種納稅方案,不同的納稅方案對企業稅負起著決定作用。在進行納稅人選擇時,要相互比較,盡量選擇低納稅義務。對于稅率而言,要在稅法允許范圍內進行低稅率的選擇。在醫藥行業上,不同類別的稅率不同,那么在開據增值稅發票時,則要進行分門別類的按照稅率進行計算,進行納稅義務的變更能夠直接降低稅負。

3.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

醫藥行業并購行為涉及企業的發展前途,為了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企業有必要對有稅收籌劃能力的內部財務人員出資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稅收籌劃的專業水平。因為只有本企業的財務人員才能真正了解企業的特點、運營情況、財務狀況,培訓本企業的財務人員,能夠針對醫藥企業的運營特點進行稅收籌劃的量身定制,有助于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水平。另外,可以聘請經驗豐富的專業稅收籌劃人員進行輔助籌劃。專業稅收籌劃人員工作閱歷廣,對問題考慮較周全,稅收籌劃條理性強,科學性高、對優惠稅收政策了解、對稅率選擇比較熟悉,請其進行輔助稅收籌劃,能夠增強本企業財務人員的籌劃能力,并大大降低了企業并購的風險和并購成本增加。

4.積極與國家稅收機構溝通

醫藥行業要積極與本地區稅收機構進行溝通,加強對目前稅收政策的了解,方便進行稅收籌劃。地方稅種在一定程度上有不同的上下幅度,稅務部門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權[6],這個幅度并不違反國家稅收,而這個幅度稅收籌劃人員只能通過與稅收機構的人員溝通才能達到最低化的標準,實現稅收籌劃方案依據是最新最有效的。

五、總結語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稅收政策以及醫改方案的不斷更新,醫藥行業的并購行為不斷發生,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為了更好的發展,醫藥行業并購時,要利用好稅收籌劃的原理,認清稅收籌劃的重要性,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才能在并購過程中降低稅負,節約并購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盤活庫存資源,為并購后的成功運營打下基礎。

參考文獻:

[1]羅可維.淺析中國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策略.經濟研究導刊.2010(27).

[2]林靜敏.我國上市公司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研究.廈門大學.2008.

[3]袁亮.我國醫藥上市公司并購績效的實證研究.南京中醫藥大學.2009.

[4]耿喆,顏毓潔,田潔.企業并購的稅收籌劃實例分析.會計之友.2011(30).

[5]劉仁慧.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操作策略.北方經貿.2011(07).

第2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關鍵詞:會計人員 職業判斷能力 影響力

如何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筆者認為主要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一方面是主觀因素,即會計人員自身的因素,這是提高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根本;另一方面是客觀因素,主要包括: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完善、社會對會計人員的認可度、會計團體的影響力,這些是提高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直接動力。

1.影響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主觀因素及解決措施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各種交易事項日趨廣泛和復雜,企業可能面臨新的經濟業務而在38項新會計準則中沒有作出明確規定,這就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會計準則基本原理和相關定義作出科學、合理的職業判斷,所以,會計人員要熟練掌握會計基本原理及相關知識,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進而提高自己的職業判斷能力。

1.1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會計基本原理及新會計準則。會計基本原理是解決一切會計問題的基礎。會計人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特別是處理一些復雜業務時,必須要將其還原到會計基本原理。新會計準則是處理會計具體業務和提高會計職業判斷的必備知識。38項新會計準則對一些具體業務事項作出了具體的解釋和規范,是會計的行動指南,同時,新準則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倡會計人員根據具體業務進行有效的職業判斷,特別是對“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運用、對“計提減值準備”的確定等需要會計人員根據企業實際狀況,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作出合理的判斷,但任何職業判斷決不是舞弊或者作假。

1.2會計人員要不斷拓寬知識結構。會計知識看似簡單,但其內涵博大精深,不少企業就是充分利用了會計相關知識,推動了企業的發展。會計業務是一項錯綜復雜的業務,其過程充滿了辨證的、邏輯的思想。所以,會計人員在學好會計基本知識的同時一定要不斷拓寬知識結構,主要包括:哲學、邏輯學、社會學、經濟學、貿易學、金融學、外語、計算機網絡等知識及各項與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自身對事務的綜合判斷和分析能力。

1.3會計人員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會計職業是一種客觀、獨立、公正的職業。會計人員的工作是將經營者的經營業績以財務報告的形式反映給受托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會計信息直接影響相關部門和人員的決策,所以,會計人員必須不斷加強自身修養。

1.4會計人員必須學會謹慎。會計職業判斷是有風險的。判斷失誤不僅會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還可能造成信息使用者的決策失誤,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甚至破產倒閉。所以,會計人員在進行判斷時,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對每一項判斷都有相應的理論依據、法律依據和現實依據。

2.影響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客觀因素及解決措施

由于經濟業務的受托責任,從而使得會計工作注定要受到眾多客觀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受托經營者、投資者或出資人、政府機構及社會公眾等。

2.1正確處理經營者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

經營者與投資者之間由于目標的不同而客觀存在一定的矛盾:經營者總是希望能夠取得良好的經營成果,從而獲得較好的經濟報酬;而投資者總是希望其投資的企業能夠保持良好的、快速的、長期的發展,兩個不同的目標時刻會影響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所以,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在合理的范圍內作出有效的職業判斷,不高估收益低估損失,合理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和資產減值損失等原則,確保企業資產的真實、完整,如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同時會計人員要做好經營者和投資者的參謀,本著多方共盈的原則,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辦法,從源頭上促進和提高會計職業判斷。

2.2正確處理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的關系

客觀地講,企業生產經營的目的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卻不愿意繳納更多的稅收,而是將更多的利益留在企業本身,但稅收作為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合法、足額征稅是其重要的責任。企業經營者往往通過干涉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最終影響會計報表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會計人員必須正確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首先要堅持會計原則。會計人員必須加強與經營者的溝通,經常向經營者宣傳相關的財經法律法規制度。其次,會計人員要做好各項財務指標數據的預測分析工作,為經營者提供相關的財務資料供其盡早作出決策。其三,國家立法機構通過立法,以法律法規形式保護會計人員的合法權利和地位,同時中介機構和社會公眾要給予會計人員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總之,隨著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和不斷完善,會計人員要改變原來會計制度下較少運用職業判斷的思維方式,學習專業知識,積累實踐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職業判斷能力。會計人員要合理利用職業判斷,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同時,各利益相關者不得干涉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使會計人員能夠對各種經濟事項作出客觀、公正、科學的職業判斷,從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劉建偉.談新會計制度下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J].科技信息,2008(1).

第3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瓶頸 模式

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把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經過結構性重組成一個資產集合(asset pool)后,通過信用增級、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等技術出售或轉讓給一個遠離破產的特別目的載體(SPV),由SPV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BS),投資者持有ABS但并不直接投資發起人(企業)的資產,ABS的本息償還來源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而不是發起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通過資產證券化,不僅可以解決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同時也實現了企業的融資意圖。

目前,我國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實際上是一個企業融資工具選擇與資本結構優化之間的矛盾,即企業的融資工具選擇沒有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運用資產證券化融資技術可以巧妙地解決這一矛盾,基于此,筆者在此簡要闡述我國企業實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瓶頸及發展模式。

一、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原理及流程

(一)資產證券化的原理

資產證券化原理包括1個核心原理和3個基本原理。3個基本原理是指資產重組原理、風險隔離原理和信用增級原理。

1.核心原理

核心原理是指對被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這是由現金流在資產證券化中的作用決定的。證券風險大小的核心因素是基礎資產能否產生預期穩定的現金收入。如果能夠產生預期穩定的現金流,則以該基礎資產發行的證券還本付息就有保證,否則,還本付息就會出現問題。因此基礎資產可預測的現金流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和基礎。

2.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所有者或支配者為實現發行證券的目標,運用一定的方式與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配置與組合的行為。在資產證券化中,資產重組原理的核心思想是通過資產的重新組合來實現資產收益的重新分割,它是從資產收益的角度來進一步對現金流進行分析,重要內容是選擇易于證券化的資產。

資產重組原理包括以下內容:最佳化原理、均衡原理、成本最低原理和優化配置原理。

3.風險隔離原理

風險隔離原理指將基礎資產的風險與基礎資產原始人的其他風險隔離開,其目的是降低證券購買者的風險。

根據風險隔離原理,證券購買者只承擔基礎資產的風險,不連帶承擔基礎資產所有者的其他風險。也就是說,證券的風險只與該證券本身的風險相關,而與基礎資產原始所有者的風險無關。風險隔離原理在賣方與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構筑了一道堅實的“防火墻”。這是資產證券化的重要特點。實現風險隔離的兩個重要條件是:證券化資產的真實出售與在證券化交易結構中設立破產隔離。

4.信用增級原理

信用增級原理是指通過信用增級方式來保證和提高資產證券的信用級別。增加金融資產組合的市場價值。信用增級是資產證券化得以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

信用增級的作用首先在于彌補發行者所提供條款與投資者所需要的條款間的差距。其次,通過信用增級為投資者提供風險分析服務。信用增級以后的債券,信譽高于基礎資產的信用等級,增強了債券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既降低了發行成本又有利于銷售。

(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流程

從資產證券化運作流程分析,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包括以下環節:

1.選擇擬證券化資產,組成資產池;

2.創立特殊目的載體(SPV);

3.資產轉移;

4.信用增級;

5.進行信用評級,安排證券發行銷售;

6.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向原始權益人支付購買價格;

7.積累現金流,對資產池實施投資管理;

8.證券到期還本付息,對剩余現金進行最終分配。

二、我國推廣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瓶頸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中國本土化進程正在面臨突破,但在目前推行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還存在一些瓶頸和約束,這主要表現在市場環境與政策環境的制約。

(一)市場環境的障礙

1.市場供給有限

資產證券化順利交易的基礎之一是必須有充足的可供選擇的證券化資產。目前我國可證券化的資產還沒有形成規模優勢,能夠產生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數量還比較少,一級市場不發達。目前,我國房地產抵押貸款、銀行應收款、信用卡應收款市場還未完全形成,規模有限,影響到證券組合的結構設計。

2.市場需求限制

新的金融工具能否順利推出,關鍵看投資者的需求。由于我國機構投資者的起步較晚,在資產規模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范圍進行了較為保守的限制,法律嚴格界定了機構投資者的準入資格,以目前現有的法規而言,國家對養老金、保險金投資方向的規定限制了它們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機構投資者成為資產證券化市場的主體還需要國家對機構投資者投資范圍的限制放寬。

3.信用增級和評級問題

資產證券化能否成功的另一關鍵因素是獲得信用評級。近幾年,盡管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得到了一些發展,但為了達到一定的信用級別,保證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成功實施,企業一般趨向于選擇較具權威的國際信用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尤其是在離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中。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增級和評級同樣是我國企業要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

(二)政策環境的制約

1.適宜的司法框架和法律環境是實施資產證券化的基本要素。發展中國家存在的最大障礙之一是國家司法部門的法律框架不適合資產證券化所需的各種法律關系支持。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必然涉及向資本市場融資,這將遇到以下法律問題:資產證券化所發行的證券屬于何種證券;管轄權歸屬誰;如何發行;向誰發行。這些問題必須從法律上予以認定,方能保證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的規范和健康發展。

2.稅收是影響資產證券化是否有利的一個關鍵因素。資產證券化必然會涉及到稅收問題。稅收問題的主要矛盾是,怎樣使資產證券化交易合理避稅,有利于資產證券化的開展以及國家稅務部門堅持稅收中性化原則。主要包括:資產證券化融資收益是否征收所得稅;資產轉讓是否征收營業稅和印花稅;是否征收預提稅。

3.會計確認方法是資產證券化成功實施的保障。對于資產證券化交易過程中的會計處理不同于一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的產品相當廣泛,盡管我國現階段的會計制度正在改革,但現有的會計處理遠遠不能滿足資產證券化的要求。

三、我國實施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模式

(一)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行業與區域選擇

目前國內企業還不能大規模實施資產證券化融資,但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又不能等所有條件成熟了再發展,這就需要找準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即選擇一定行業、區域內的企業進行試點。

1.適合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行業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前提條件就是被證券化的資產必須具備良好的未來預期收益,要有未來持續的現金流量作為保證。理論上,企業只要擁有具有穩定的未來現金流的資產、且達到一定規模,都可以用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進行籌資。但由于不同行業的企業其資產分布、資產特征及資產相關利益主體的特性各不相同,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也具備不同的特征。因此,進行資產證券化的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業特征。

我國由于大型公用基礎設施、大型企業的貿易應收款(或銷售收入)在我國都有較大規模,具有一定的統計規律,統計資料較完備,現金流相對穩定,信用級別比較高,比較容易剝離,適合進行資產證券化,因而能夠形成證券化資產的有效供給。另一方面,國內企業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來釋放資本,增加收益,拓寬融資渠道,緩解資金需求壓力,改善企業資本結構,它們對于資產證券化有很強的需求。

2.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區域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區域選擇主要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這種不平衡也表現在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如沿海及經濟發達地區,市場化程度和開放程度較高,貿易、基礎設施行業的企業發展較快,已具備一定的經濟規模,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品種多、規模大,證券化資產較易獲得。同時,沿海及經濟發達地區,企業尋求向外發展和融資的意識相對較強,對資產證券化這種新型融資工具的認識接受也較快,加上信用制度相對完善,金融市場比較發達,聚積了較多的金融機構和人才,尤其是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比較多,機構投資者尋找新型投資工具、進行組合平衡投資的需求較大。

(二)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交易與發行模式選擇

1.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交易模式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中最基本的交易是原始權益人、SPV與投資者之間的證券化資產與資金的交換過程。根據證券化資產的轉移方式不同,資產證券化交易模式可分為單宗銷售和多宗銷售;根據發起人與SPV的關系以及由此引起的轉移次數不同,資產證券化交易模式可分為單層銷售和雙層銷售;從資產集合規模的積累方式來看,還有固定和循環交易模式。具體選用何種結構主要根據證券化資產類型、規模、市場條件、法律環境、稅收、管制等因素來確定。

2.企業資產支持證券形式的選擇

由于企業資產證券化過程涉及到不同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和信用增級方式,交易模式也有諸多選擇,使得資產支持證券的表現形式也比較復雜。根據資產支持證券所具有的現金流特點和償付結構不同,可分為3種基本形式,即過手型證券、轉付型證券和資產支持債券。因過手證券產生于美國二級抵押市場,多用于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證券化,因此,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一般采用轉付證券和資產支持債券的形式。

參考文獻

[1]王劭瑾.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本質及其制度價值探析[J].法制與社會,2007(11)

第4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摘 要 信托稅制的缺失嚴重影響了我國信托業發展,本文著重分析了我國信托課稅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信托導管原理,借鑒國外的信托稅制,提出構建和完善我國信托稅制框架的原則。

關鍵詞 信托 稅制 現狀 建議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信托業向本源業務的回歸,在將近十年的時間里,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特別是近4年以來,每年的增速已超過50%,其管理規模從2009年的2.02萬億,至2012年底已達到7.47萬億元,迅速成為金融業繼銀行業后的第二大支柱產業,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影響。但由于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稅收制度,再加上信托業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使得信托業發展受到了很多制約。本文就我國信托業務稅制現狀、信托稅制的國際經驗以及如何構建我國信托稅制的原則作一些闡述。

一、我國信托業稅收法律制度現狀

2001年及之后頒布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是目前調整我國信托及信托業的主要法律法規。但之后在信托業快速發展的十年中,有關信托配套措施及政策仍沒有出臺,對信托業沒有專門的、具有針對性的稅收法律制度,目前各地區稅務部門對信托業務仍然采用通用性稅務規定進行監管,而未顧及信托自身相對特殊的法律關系。

(一)信托行業嚴重的重復納稅問題

根據現行稅制規定,信托設立時信托財產的名義交付與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的名義交付,應視為發生了二次財產轉移,在委托人購買信托項目后,信托公司將信托財產進行相關運用,其信托財產的運用及本金收益的收回,須繳納一定的營業稅、印花稅、契稅等;而在信托公司要把信托本金與利益在內的信托財產分配給受益人時,同樣發生了財產轉移,受益人作為投資者收到分配的投資收益時,還要繳納所得稅、營業稅、契稅等。這樣就導致了對相同稅源的重復征稅。如此極大的提升了信托項目的運用成本,直接后果是金融創新匱乏,作為金融機構不能將資源交到需要者手中,從而影響經濟活力與發展。同時投資者的收益也被嚴重壓縮。

(二)本質均為受托財產運用的稅負不同

就實質而言,證券投資基金仍是典型的資金信托,在引導民間資金以服務企業發展的大背景下,目前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實施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其募集過程及自證券市場取得的收入免稅,同時對個人投資者從基金分配時取得的收入免征個稅。而相應的,信托業務在此過程中則全程納稅,因此導致其實際稅負遠高于證券投資基金的不公。

(三)納稅主體不明確

在整個信托活動中,信托活動涉及三方主體: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我國目前的信托所得納稅主體不明確,在信托不同環節既有對受益人課稅的,還有對受益人和受托人同時課稅的情況發生,這就導致信托活動中多個納稅人都要承擔信托納稅義務的局面,致使他們稅負過重,不利于信托業的有效發展,同時,就目前的納稅現狀而言,信托項目雖一般以會計主體核算,但信托公司在稅務機構的納稅通道只有一條,因此信托項目涉及的應納稅款均需先轉入信托公司自有資金賬戶,而因信托項目的特點,其稅款轉賬時間與納稅時點并不是完全匹配,導致信托與自有兩者資金的混用,從而與有關管理規定發生沖突。

(四)公益先行,稅法政策嚴重滯后

慈善是衡量企業社會認知的重要指標,我國的《信托法》大力提倡信托公司發展公益信托,但因為公益信托的目的是以發展公益事業為主,不以盈利為目的,很少或基本沒有盈利,而且我國沒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配套,從目前我國現行稅制看,只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或個人發生的規定比例內的公益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時扣除,除此之外的其它稅種均未對公益事業的開展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因此,公益信托的大規模開展還待國家相關稅收優惠配套政策完善。

如上所述,因為涉及信托相關稅法的種種問題與缺陷,在信托業高速發展并已超越保險業資產管理規模的今天,其稅負過重的問題已成為制約信托行業繼續發展的重要瓶頸,唯有從稅負公平的原理出發,建立與信托行業特點相匹配的課稅制度,才能減輕信托項目運營成本,提高投資者的盈利厚度,從而確保有限的資金資源運用更合理、更高效,以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

二、信托征稅制度的國際經驗

我國信托業起步較晚,其發展水平與信托業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盡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信托稅制的不完善,是制約我國信托業務縱深開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借鑒國際的信托稅制,對我國信托稅制設計的若干問題進行研究,以構建與現代信托業發展相適應的信托稅制框架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下面分別就兩個國家的信托稅制進行介紹。

(一) 英國

英國具有悠久的信托發展歷史,其稅制的主要特點是根據信托的環節來征稅的:

1.信托設立環節的稅收

(1)所得稅,在英國,信托設立環節,信托項目的受托人、受益人、委托人都不必承擔納稅義務。

(2)印花稅,委托人就信托合同繳納印花稅。

2.信托存續環節的稅收

(1)所得稅,在信托項目的運營過程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營收益,一般由受托人承擔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受托人的所得稅義務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信托財產運營收益納稅;二是對受托人就受托管理信托項目獲取的信托報酬納稅。

對信托財產運營收益的納稅,主要體現在其納稅義務有納稅及最終納稅等兩方面。若受托人存有最終納稅義務,則稅金最終由受托人承擔;而若是受托人僅具納稅義務,則其稅負最后由收入歸集人承擔。但若信托項目的相關文件未明確信托受益人對信托財產運營收益負有最終納稅義務的前提下,則由信托項目的受托人就其運營收益承擔納稅義務。

(2)資本利得稅,在信托存續期間,若委托人對信托財產擁有權益,則對于因信托財產轉讓而產生的資本利得稅,由委托人承擔納稅義務;若委托人對信托財產未保留權益,則對于因信托財產的轉讓而產生的資本利得稅,由受托人承擔納稅義務,即將信托視為應稅主體、由受托人繳納所得稅款,由從托自身承擔稅負。

(3)遺產繼承稅,信托存續期間如果受益人轉讓信托收益權并獲得與收益權等值的利益時,則受益人須承擔遺產繼承稅的納稅義務;如果受益人死亡,則由受托人或受益人的人承擔納稅義務。

3.信托終止環節

(1)所得稅,信托設立后,受益人即成為信托財產的絕對權利人。因此,在信托終止環節,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均無需繳納所得稅。

(2)資本利得稅,信托終止時,意味著信托財產的絕對所有權轉讓給了某一特定人。因此,由受托人承擔納稅義務

(3)遺產繼承稅,信托終止時,對于信托財產的分配,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均無須承擔遺產稅的納稅義務。

(二)日本

日本是最早引進信托制度的民法法系國家,由于信托業在日本的發展歷史較長,其信托稅制也已趨向成熟和穩定,其信托稅制的主要特點:遵從發生主義課稅原則和信托導管原則。

1.信托項目設立之初的稅收

(1)所得稅,對設立的私人信托項目通常不征收所得稅。而若信托的委托人是法人,那么信托財產的轉移就被視同在公開市場銷售,則須對其資本利得征收所得稅。如果信托委托人是個人,那么信托財產的轉移則被視同特定捐贈支出,根據有關稅法要求的扣除限額前扣除。另外,信托受益人也須承擔一定的納稅義務,具體義務則又因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性質而不同。

(2)印花稅,在信托合同設立及信托項目的會計賬簿建賬時繳納。

2.信托項目存續環節的稅收規定

(1)所得稅,在日本,表現在信托項目的業務收入和成本支出,被視同為信托受益人的毛收入和成本開支,如果信托受益人無法確立,則信托毛收入和支出被視為委托人所有。

信托所得通常被匯入受托人的申報中,并被直接納入信托受益人的應納稅所得額。若信托受托人對收到的收入進行代扣代繳,則無論納稅人是委托人或受益人,均可就已扣除稅款申請抵免。

(2)資本利得稅,在日本,信托運作期間,財產轉讓時的資本利得被視為受益人所有,信托財產資本利得所產生的相應稅負也由受益人承擔。

(3)贈與稅和遺產稅,信托存續期間如果受益人發生變更,這種變更被視為第二次贈與,新的受益人需繳納贈與稅或繼承稅。除此之外信托存續期間一般不需再繳納贈與稅或繼承稅。

3.信托終止環節

(1)所得稅,信托終止環節,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無須承擔所得稅的納稅義務。

(2)資本利得稅,根據導管理論,信托一設立,信托財產即屬于受益人所有,對于自益信托,則信托財產所有權被視為從末脫離委托人所有。因此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的付行為只是形式上的交付,無須繳納資本利得稅。

(3)贈與稅和遺產稅,信托終止環節,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無須承擔贈與稅和遺產稅。

綜上所述,結合日本、英國的信托業務稅收規定,主要表現為如下特點:

第一,兩國均未就信托業務單獨設立相關稅收制度,其涉及信托業務的稅收制度均以判例或特別規定的形式進行界定,而沒有就信托業務設立完整的稅收制度。

第二,兩國的信托稅收規定均遵循“受益者納稅”的原則。

第三,信托受益人擁有信托財產所有權,兩國均認可信托財產的歸屬權屬于信托受益人。

第四,兩國對公益性質的信托項目都進行稅收優惠,主要是為了達到公益目標,以有效推動國家和社會的慈善活動,從而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國外信托稅制均對公益信托制定了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免各項稅收,以鼓勵公益信托的發展。

三、對我國制定信托課稅制度原則的思考

雖然各國關于信托稅收方面的規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國家稅收慣例均認可信托導管的原理,并以此確立信托稅收制度的相關設計及制度。

(一)稅收法定原則及不額外增加稅負原則

所謂稅收法定原則,是指由立法者決定全部稅收問題的稅法基本原則,即如果沒有相應法律作前提,國家則不能征稅,公民也沒有納稅的義務。稅收主體必須依且僅依法律的規定征稅;納稅主體必須依且僅依法律的規定納稅。同時,信托只是受益人實現一定目定的“導管”,因而受益人通過”導管”所負擔的稅負不應高于其自我管理經營信托財產所承擔的稅收。

(二)合理選擇納稅環節,確定納稅主體,避免重復納稅

根據“信托導管理論”,信托只是受益人實現一定目的的導管,從信托設立到信托終止,除了有限的管理環節費用外,盡管存在著信托財產的轉移、運用、處分等行為,但都不具有實質上的意義,只是受益人獲取收益的導管而已,因而稅收的制度設計應著力避免重復課稅現象。在納稅主體方面,信托本身和受益人是不能被重復課稅的,只要一方主體已就同一所得納稅,另一主體就不應重復納稅。

(三)堅持稅負公平原則

我國在構建信托稅制的時候,應該通盤考慮同質的信托業務的發展,而不能僅僅局限其中某一個部分的發展。尤其在稅收負擔這個角度,應該盡量建立一個相對平等的稅收環境,盡量減少稅收對資金融通活動的干擾。

(四)扶值保護公益信托原則

我國《信托法》鼓勵發展公益信托,因此我國應在制立信托稅制時,應當確立公益信托的優惠原則,通過一定的稅收減免政策來扶持和促進公益信托事業的發展,鼓勵當事人通過積極投資于公益事業,并有利于充分利用、發揮信托的特殊功能,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信托稅制的完善,應該在現有稅制的基礎上,對信托業務征稅進行補充規定,應把信托法的基本原理融入到目前的信托稅制中,從而構建完整、有效的信托稅制。

參考文獻:

[1]李青云.英、日信托稅制的特點及對我們的啟示.涉外稅務.2004(2):7-9.

第5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一)綜合性強

稅法是一門集會計、法律、財政和稅收管理等知識為一體的綜合課程,要想學好稅法課程,熟練掌握稅法知識,必須具備法學、會計學、財政學等知識背景。比如對稅法概論中稅收法律體系的構成要素、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把握,需要一定的法學知識背景。因此,要優化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應當合理安排稅法課程的先修課程如法律基礎、財政學等課程,也要求稅法課程教師具有一定的綜合知識積累。

(二)實踐性強

從稅法課程的內容構成來看,既包括稅法的基本原則、稅制變革歷程、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等基本理論,也包括各稅種的納稅人、納稅范圍、稅額計算,以及稅款的征收管理、發票的使用和管理等實踐性知識。無論是實踐性知識的掌握,還是對于基本原理的理解,都要建立在大量的實際操作教學基礎上。因此,稅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

(三)時效性強

我國稅收法律立法層次較低,不僅沒有稅法典,而且除了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及車船稅由人大立法之外,其他稅種立法都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呈現,并且變動頻繁。比如《個人所得稅法》先后于2006、2008、2011年修訂多次,在流轉稅領域先是在2009年完成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改革,又在2012年啟動了“營改增”改革,而稅法教材卻有一定的滯后性,往往都是在稅法變動一段時間后,才完成稅法教材的修訂,給教材的選用和教學過程帶來了很大困難,特別是近年來,教學中往往只能使用與實際稅制不符的教材。

(四)整體性強

稅法課程教學模式是分稅種教學,也就是分別講解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但各稅種之間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比如增值稅與消費稅是交叉征收的,在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環節既涉及到增值稅計算,又涉及到消費稅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還建立在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三稅稅額計算的基礎上。因此稅法課程教學中,必須注重知識的融會貫通,將稅收制度作為一個整體來講。

二、稅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重理論輕實踐

無論是從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來看,還是就稅法在會計師職稱、注冊會計師等各項考試中的地位來說,稅法都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2]但在稅法課程教學中,實踐教學往往流于形式。首先,稅法教師一般都是從院校到院校,自身并無報稅工作經驗,對于報稅的步驟往往也只是紙上談兵,在校內實踐教學中對于報稅的步驟只能是一帶而過;其次,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內容主要涉及到應納稅額的計算和向稅務局報稅。稅額計算可以通過習題來練習,但系統的掌握報稅操作還必須通過到企業頂崗實習來實現。由于一些現實原因,很多院校的校外實習基地非常有限,不能滿足學生校外實習的需求,校外實踐教學基本上流于形式;最后,雖然有些學校購入電子報稅軟件,安排電子報稅實驗教學來讓學生練習報稅步驟,但是沒有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稅實驗課程,而是在稅法理論課中抽出少量課時完成報稅實驗,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專業課包括稅法課程的課時原本就偏少,實驗課時更是少,比如我院電子報稅實驗僅安排8課時,根本不足以完成一個系統的報稅實驗。

(二)教學方法單一化

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比較繁雜,除了19個稅種的法律規定、稅額計算之外,還有稅收征收管理法、稅法的基本原理等內容,而目前各院校專業課教學計劃學時都偏少,稅法課程大多只有48課時,教師為了完成教學計劃,只能選擇傳統的“填鴨式”教學,以講授為主,很少采用案例討論等費時較多的教學方法。教師和學生缺乏必要的互動和交流,可以想象,只能被動接受的學生對于稅法課程學習的積極性也是很難調動起來。另外,雖然大多數本科院校都順應信息化潮流,配備多媒體教室,但并不提供網絡連接,導致網絡教學資源不能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設備變成一塊電子黑板。

(三)教材編寫滯后于稅制改革,無法滿足稅法教學需求

首先,《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受稅制改革的影響很大,我國實行的是漸進式稅制改革,稅收制度更新速度很快,而稅法教材往往是在稅制改革一段時間之后才會改版,導致稅法教材的內容總是滯后于現行稅收制度,可供教師選擇的稅法教材非常有限,比如增值稅改革和“營改增”之后,大部分教材都沒有及時吸收改革內容,最后征訂的教材變成擺設,給稅法教學帶來很大困難。其次,現有稅收教材大多屬于理論教材,幾乎沒有配合實踐教學環節的實訓教材,導致實踐教學中缺乏指導資料,只能依靠稅法教師自身的資源積累。

三、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稅法課程教學目標

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辦學目標是為地方輸送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應用型人才不僅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基礎,還有靈活運用理論知識的應用能力和實踐工作能力。“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的培養目標要求學生具備三種素質:第一,要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能從理論的高度理解社會經濟活動的一般規律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第二,熟悉商務操作流程,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能較快地適應企業經營管理和市場競爭環境;第三,有較高的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意識。因此,可將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稅法課程教學目標定位為: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以實踐教學為基礎,培養專業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廣、應用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人才。具體目標可以做如下分解:首先,重點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五大稅種的基本規定,并且具備其他稅種法律制度的自主學習能力;其次,初步具備企業經濟業務的稅務處理能力,能夠準確計算五大主體稅種的應納稅額并能完成向稅務局報稅事務;最后,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既有依法納稅的意識,也具有納稅人權利意識,能夠運用稅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稅法課程改革建議

要培養能夠熟練運用稅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稅法教學應當做如下變革:

(一)強化實踐教學

實踐教學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基礎。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完善:首先應當加強校內的模擬實訓教學,要加大資源投入,建設手工模擬實驗室和電算化模擬實驗室,配備必要的實驗軟件、實驗資料等。應當在稅法理論課程之外,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稅實驗課程,加大實驗課時比例,將理論學習和實訓學習結合,使學生在校內學到的稅法知識真正變為對企業經濟業務的稅務處理流程;其次,學校應當加強與校外企業的合作,建好校外實訓基地,利用企業的設備和場地為學生提供實訓機會,也可以與稅務局合作,帶領學生到報稅大廳去實地觀摩發票的領購、稅務登記變更等業務;此外,學校還應當鼓勵稅法教師到企業、稅務局去實習,了解企業真實的辦稅流程,這樣教師在開展實踐教學時就不再是紙上談兵,對于報稅流程和征收管理程序的講解也會更加深入。學校還可以聘請經驗豐富的企業辦稅人員、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等來校授課,改善師資結構。

(二)豐富教學方法

《稅法》課程教學應當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豐富教學方法,具體可以采用以下教學方法:一是探究教學法,將學生分組組成互助探究小組,課堂提問、討論時學生可以小組搶答、爭論、質疑對方觀點,把課堂變成學生的陣地,讓學生敢于在課堂上發表意見;二是情景教學法,比如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教師設定具體的工作情境,讓學生對企業的經濟業務作出判斷,哪些業務需要交納增值稅?哪些業務不需要交納增值稅?各筆業務分別適用什么稅率?學生通過對具體的經濟業務作出稅務處理的判斷,能夠提高運用稅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案例分析法,教師可以結合時事設計一些令學生感興趣的案例,利用PPT播放,學生運用所學稅法知識進行分析,其他學生可以反駁或贊同,最后教師點評。比如,關于“營改增”,教師可以設計案例請學生分析“營改增”前后企業的稅負變化情況,并且分析改革的意義。采用案例分析法,教師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選擇要恰當;四是關聯教學法。教師在教學中要將各稅種聯系起來,歸納比較,比如提醒學生在對某一貨物同時征收消費稅和增值稅時,計稅價格基本是一樣的,又比如企業所得稅計算時,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不得在稅前扣除,消費稅、營業稅則可以在稅前扣除。總之應當從整體性的角度把握稅法教學,提醒學生把握各稅種的共性與個性,能夠加深學生對各稅種的認識。

(三)科學設計教材內容

第6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關鍵詞】錢幣 錢與物變化的基本原理 貨幣量的變換 稅收 物價的變化 貨幣的量化 貨幣發行的形式 消費價值

錢幣是伴隨物品價值的存在而存在的,任何有利用價值的物品的價值尺度、流通、貯藏與所屬權都需要一個憑證,而錢幣是所有物品價值通用的憑證,沒有物品存在的價值,就沒有錢幣存在的必要。

一、錢與物變化的基本原理

錢與物變化的基本原理是根據商品價值創造與流失形成循環運行體系,一件物品的創造需要發行價值尺度相等的貨幣作為憑證使用,商品價值隨時間的流失轉化為空,貨幣也隨時間的流失變換價值尺度直到轉化為空,使貨幣的發行與回攏形成循環運行體系。

如果一件商品的壽命為10年,當商品剛剛制造出時,它的使用價值達到最大化,價格為100元,經濟體發行100元貨幣作為憑證流通價值,商品壽命為10年平均一年10元的價值流失率,在商品價值最大化時與貨幣量相等,當時間過去5年時價值失去一半,只剩余50元的使用價值,如果多余的可作用于流通的50元錢幣不隨價值轉化為空,只值50元價值的商品卻擁有100元的貨幣量,而錢與物的關系就像U型管中水的兩頭是相等的,100元的貨幣量要想與50元的物品價值相等,只有把物品價格提升為100元,或者把100元貨幣量變換為50元貨幣量,物品價格提升只需經濟體中貨幣發行總量大于生產總量價格就會自然提升。

二、貨幣量的變換及稅收,物價變化

貨幣量的變換經濟體中通常只是變換的貨幣外形與含金量而從來沒有與物價相結合變換過貨幣價值,貨幣價值的變換方式如:發行不等價值的貨幣,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新貨幣面值10元的貨幣量等價于舊貨幣面值11元貨幣量,依此類推,10個輪回之后原本經濟體發行的貨幣量全部收回,而經濟體又具備發行同等量的貨幣。商品價值的存在有時間的限制,發行的貨幣也有時間的限制,使貨幣的發行與回攏形成循環運行體系。

稅收經濟體對于價值回攏的方法通常為稅收,是對于商品交易收取一定的差額價值,這種稅收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講收取的是物價膨脹稅,原本賣平價的東西因為稅收結果只能提高價格。稅收越重物價越高,民眾的購買力越低,價值的回攏只有直接作用于貨幣本身形成錢對錢的稅收方式,對于貨幣量本身的直接稅收將會使擁有貨幣者無處可藏,錢越多收取的越重,貨幣價值的無處可藏民眾只有把貨幣不斷地轉化為對自己有用的物品,政權有吐出貨幣的能力,就得有吞掉價值的能力,才能擁有調節社會平衡的能力。

物價的變化是通過商品買賣來進行,買賣是起到對于物品價值尺度重新定位的過程,以換取差額貨幣量,從買賣出發點物品價值尺度的重新定位必然會提升物品價格,從物品價值角度講,買賣所起到的是聚攏價值的作用與價值流通的作用。

商品要想流通必須讓聚攏價值者所獲利,而買賣不一定非得提高物價來獲利,如一件產品制造成本需10元,需獲利10元物價為20元,正常情況下經濟體發行20元的貨幣量作為憑證流通使用,如果經濟體直接將發行的20元中的10元補給制造者再把價格壓為10元,對于制造者因為有利可圖成本價低于售價也會制造,對于消費者物價低于正常水平使貨幣的購買力增加更得利,還可成為摧毀低質量、低價格多數量的市場結構,使高質量、低價格多數量的市場結構生成。因為有著絕對的性價比與發展空間,表面上看發行的貨幣量大于生產總量,根源上買斷了價格上升的空間,使得貨幣的發行量大于生產總量而不影響物價而存在。現今經濟體還沒有對此法形成完善的體系,所以只適合于剛性需求產品。

三、貨幣的量化及發行形式

貨幣的量化不在于發行量的無限制延伸,而在于隨著價值創造與流失的能吞能吐,發行量的能多能少,貨幣的擴撒區域,必須是能夠對貨幣價值能吞能吐的區域,否則就是拿自己明天的創造被人拿今天的錢幣價值所買斷,正所謂投資明天穩賺不賠,因為明天是增值最快的一塊土地。

如果貨幣的發行量是以黃金儲備為基礎,一個經濟體的發展是無限的,而黃金量是有限的,有限的黃金量要想滿足經濟體的無限發展,只有跟著經濟體的無限發展不斷的升值,也就是黃金總量等價于生產總量,才符合錢與物的價值關系,而為了方便流通又在以黃金儲備為基礎上發行紙幣,紙幣的價值又在以含金量的多少來計算,黃金作為貨幣儲備基礎又顯得有點多余,唯一的好處是全人類達成了黃金作為貨幣儲備的共識。錢幣只是商品價值通用的表現形式,黃金也只不過是一種物而已,黃金的金錢觀來自于幾千年來人類充當貨幣達成的共識,并不是貨幣的主宰,也并不是貨幣的最佳選擇,從發行紙幣就顯出黃金作為貨幣的缺點。

貨幣發行的形式存在著兩面性,一面為實物發行以一定量的紙幣或某一種物作為貨幣來計價,使物品價值尺度、流通、貯藏與所屬權以實物來進行。相反的一面為虛擬形式的數據發行,物品價值尺度,流通,貯藏與所屬權都以數據來進行。網絡體系足夠完善,虛擬形式的數據發行將大部分取代以實物形式存在的貨幣作用,要計算發行量兩種都得算在一起。

四、貨幣的消費價值

消費價值,財富的積累更多地存在于無形之中,金錢的多少不一定能衡量一個國家民眾的富有,只有與物價相結合才有衡量價值標準,例同樣一件物品在中國制造,中國民眾只需1元人民幣就可以購買到,而這件產品出口到美國,美國民眾需要1美元才能購買到,雖然人民幣與美元之間存在著匯率差別,但是對于消費者而言,1元人民幣與1美元所起到的價值是相同的,高消費與低消費地區也是同理。

看得到的金錢數字并不代表擁有的財富就多,而在于買賣時所獲得物品價值的多少,同一種物品不同的價格金錢的數字已經失去衡量的標準,積累財富是人類的共識,金錢是財富的一部分,財富不一定是金錢,財富的積累更多地存在于無形之中,而不是在于看得到的金錢數字,通常人類把金錢看做財富,是因為錢幣是所有物品價值通用的憑證,可以與任何物品有直接交易的一面,擁有錢幣就可以擁有一切的物品,錢幣有同化一切價值的一面,任何的事物都有存在的價值,在錢幣同化價值的作用下,從而導致一切看得到、看不到的事物皆可金錢化,錢幣的職能不管如何大,都只是伴隨事物而存在的,如果思想以金錢為重,必然會影響事物的發展和它存在的本質,從而導致金錢可以決定一切,改變事物發展的軌跡,起不到錢與物相輔相成的作用,經濟發展創造的是物品不是錢幣,積累的是財富而不是貨幣。

五、結束語

第7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因此,在制定收稅的方法時必須注意到收稅會對市場產生何種影響,否則可能產生極為不良的后果。更糟糕的是收稅的目的并沒有達到,政府收入沒有增加,但對人們生活造成巨大不便,或者說嚴重地破壞了市場均衡。下面舉幾個例子。這些例子可說明收稅所造成的惡果。

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100多年前有一項規定。政府對房產征稅,按大門的尺寸來征。大門越大的征稅越多。結果是許多建筑都有一個極小的大門。至今還能看到這種奇形怪狀的住房。他們搬家時大一點的家具都從二樓的窗戶出進。至今如此。

類似的在英國,100年前按照窗戶的多少對房產征稅。窗戶越多,征稅越重。結果許多住家把窗戶封起來。至今還能看到許多封起來的窗戶,顯得非常不順眼。

在埃及首都開羅,對住房征稅從建筑物封頂時開征。許多住家為了避免被征稅,蓋房時留著屋頂不封,看上去像一個爛尾樓。但樓下已經有人家住進去。至今去過開羅的人都覺得特別奇怪,為什么有那么多的爛尾樓。其實就是收稅造成的。

在美國舊金山,為了減少道路擁擠,在幾條交通要道上特設了拼車專用線,只許兩人以上的車可以通行。普通車只有一個駕駛員,就只能走很擁擠的普通車道。大家并不愿意拼車,所以拼車專用道沒有多少車走,利用率極低。這個例子雖然跟稅收無關,也說明政府的規定如何破壞原先的均衡,造成生活的不便。

第8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論文關鍵詞:蚋稅遵從遮稅稅收流失

論文摘要:納稅遵從是衡量一個國家稅收征納關系是否和諧的標志之一,因此研究納稅遵從對于從根本上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有著深遠的意義。總結了國內外關于納稅遵從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作了簡要的說明。以期為我國當前的稅收征管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1國外對納稅遵從的研究

1.1對納稅遵從理論模型研究

納稅遵從的正式理論研究起始于1972年Allingham&Sandmo的《所得稅逃稅:一種理論分析》。他們在“納稅人都是理性人”的假設基礎上建立了預期效用最大化模型(即A—S模型)。他們研究認為,納稅人作出納稅遵從或不遵從的決策只是為了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同時,他們從理論角度論證出罰款率、稽查率與納稅遵從之間存在著正相關關系,而稅率與逃稅之間的關系不能確定。A—s模型是第一個基于新古典經濟學理論提出的靜態研究模型,為后來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研究范式和方向,但也存在若干缺陷。

Aim(1992年)用期望理論解釋了為什么現實的納稅遵從度高于預期效用理論得出的遵從度。認為人們納稅的可能原因是高估了稽查概率。所以在低概率損失面前,納稅人是風險厭惡型的,所以選擇遵從。

Elffers和Hessing(1997年)的實證研究表明-有意提高預扣稅款可以提高納稅遵從。因為人們往往將獲得稅款返還視為一種獲得。而將補繳稅款視為一種損失。

1.2對納稅道從成本的研究

納稅遵從成本的測量源于1934年,海格(Haig)首次對稅收體系的遵從負擔進行了正式地估算,但直到上個世紀80年代,由于稅收流失現象充斥各國,遵從成本問題才開始在國外的研究中凸現出來。當時的代表性的研究就是英國學者錫德里克·桑德福(Sandford)的《稅收遵從成本:計量與政策》和《稅收管理成本和遵從成本》兩本著作。

20世紀80年代,西方學者對納稅遵從成本的研究大多是集中在對全都稅收或某項稅收的遵從成本進行測量。且基本上都是采用的抽象調查的研究方法。美國Slemrod(1989年)的對稅收遵從成本與稅收遵從程度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結果得出稅收遵從成本與稅收不遵從程度之間存在著很強的正相關性。即稅收遵從成本越高,則稅收不遵從程度也越高。

20世紀90年代,國外學者對稅收遵從成本的研究則主要集中在編寫納稅遵從成本的指導年鑒。現代的稅收遵從成本研究的重點也不同于最初測量的目的,它不再是對僅整個遵從成本進行測量,更重要的是估計特別稅收條款變化的影響。Blumenthal和S|emrod(1995)在《美國的近期稅收遵從研究》中就提到,他們的研究目的除了研究納稅遵從成本的規模和組成成分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公司的稅收狀況與遵從成本之間的關系以及要了解企業對當時稅改方案的態度以及對稅改措施的建議等等。

2國內對納稅遵從的研究

國內對納稅遵從的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直接研究納稅遵從的課題不是很多。研究的廣度和深度也不及西方國家。

王火生(1998年)、麻勇愛(2002年)、張文春(2005年)對國外納稅遵從理論的主要內容進行了介紹,并分析了其對我國稅收征管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馬國強(2000年)在借鑒西方學者對納稅遵從和不遵從多項分類的基礎上,對它們進行了更集中的概括;將稅收遵從分為防衛性遵從、制度性遵從和忠誠性遵從;將稅收不遵從分為自私性不遵從、無知性不遵從和情感性不遵從。在此基礎上分析了決定稅收遵從與不遵從的因素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稅收觀念、二是稅收知識、三是稅收制度、四是納稅程序、五是逃稅成本。

近十幾年,國內學者對稅收流失的研究相對密集,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稅收流失規模的測算、成因的探討以及對策的提出上。馬拴友(2001年)、郝春虹(2003年)將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應用于稅收征納行為分析中。研究得出納稅人與稅務當局的非合作博弈。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分別以一定的概率隨機選擇稽查和逃稅。稅收流失表現為征稅中存在的納稅人與政府、政府與納稅人以及政府、稅務機關與稅務人員三種委托問題。賈紹華(8002年)采用現金比率法和稅收收入能力測算法,利用國家公布的統計數據對我國20世紀90年代的稅收收入流失情況進行了測算。結果發現1995—2000年我國的稅收流失率均在26%以上。國內學者對納稅遵從成本的研究也不在少數,但大多局限于定性分析和對國外研究成果的引進。雷根強、沈峰(2002年)介紹了納稅遵從成本的概念和分類、分析其組成要素,提出了在我國應重視對納稅遵從成本的研究。李林木(2004年)對國外納稅遵從成本的研究成果作了比較全面的介紹,特別是對納稅遵從成本的評估和構成作了比較詳細地介紹。

李林木(8005年)結合我國的實際對納稅遵從同題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在奉行成本方面,提出了測算我國企業稅收奉行成本的系列公式。并通過抽樣調查推算了我國企業的稅收奉行成本;在稅收威懾機制方面,提出了建立我國“第三方稅源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化的稅源信息比對系統和稅務審計選案系統的構思;在稅收激勵機制方面。研究了提高我國納稅遵從度的誠信激勵政策,還研究了國際上旨在激勵稅收不遵從者改過自新的稅收赦免政策,并評估了這一政策在我國的應用前景。他的研究較為全面,也給我國當前的稅收征管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

楊得前(2007年)研究了稅收道德與納稅遵從之間星正相關的關系。作者將稅收道德定義為促使納稅人付稅的內在動機,是納稅人自覺支付稅款的意愿。從關系契約的角度研究指出,公民的稅收道德在相當大程度上內生于公民與政府、公民與稅務機關及公民與公民的互動之中。政府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納稅人的稅收道德,主要體現在司法腐敗和安全這兩個因素上。從微觀層面上來看,性別、年齡及婚姻狀況對稅收道德有顯著影響。而收入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對納稅人的道德沒有顯著影響。作者對稅收道德的研究在國內對納稅遵從問題的研究中是比較有新意的,拓寬了國內學者的研究范圍。

總的說來,國內學者對納稅遵從的研究大多是對國外納稅遵從經驗的總結,缺乏深入的理論分析。在研究視角上較窄,更多的研究仍局限于稅務機關本身的實際稅收管理模式、具體的征稅方式等,割裂了納稅人、征稅人關系角度去考察,沒有從整個環境角度如管理機制、行為機制等來分析問題,對納稅遵從問題的研究缺乏系統性。此外,研究中對其他學科成果的利用不夠,具體治理對策的提出缺乏理論支撐,也沒有形成相對系統的解決方案。

第9篇:稅收的基本原理范文

關鍵詞:稅務會計 企業 增加稅收 作用 措施

隨著時代的迅速發展,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國的稅收制度也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稅務會計從會計學中獨立出來并形成一門新興的學科。稅務會計工作對企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企業也因稅務會計工作的開展取得豐厚的經濟效益。這篇文章我們將圍繞稅務會計的涵義、稅務會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和稅收會計為企業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展開積極地討論。

一、稅務會計的涵義

稅務會計是指以納稅人作為會計的主體,以貨幣為其基本計量形式,以我國的現行稅收法為其基本依據,采用會計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對納稅人進行監督的管理活動。稅務會計是從企業會計中獨立出來的一個特殊領域,是稅務和會計相結合并組成的一門新的交叉學科。與財務會計的不同之處是:它所實現的目標是調節經濟并充分保障國家稅收的實現;和計稅相關聯的經濟項目作為其核算和監督的對象;其核算的主要依據是國家稅法;收付實現制原則為其核算的主要原則。

二、稅務會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稅務會計工作對企業的經濟管理有著極為的重要性,它能夠有效地確保企業稅務活動服從相關的規定進行,也能夠有效地監督企業每筆貨幣資金的運用情況。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具體體現為:第一,在企業的稅務籌劃方面的作用。稅務籌劃資金的多少與企業經濟的效益直接掛鉤。籌集資金要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不能違背稅法,同時還要結合公司的經營特征進行籌劃資金。在企業的稅收籌劃別要注意的是:要在法律的范圍內并且符合稅法的前提下進行,偷稅、騙稅、漏稅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除此之外,還要根據工作人員的經驗積累,按照利于納稅來籌劃稅收。第二,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能夠更好的監督企業的運行。企業稅務會計要避免因不熟悉稅法致使沒有履行納稅的義務或者是多繳納稅金受到的不必要的損失。稅務會計要通過有效地監督手段,來保障企業正確的履行納稅的義務。第三,企業稅務會計能夠調節資金的使用情況。資金對企業的生死存亡和是否能夠更快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企業可以根據在一定的時間段和一些項目的需求,來具體的分配資金的使用情況。使資金得到科學合理的分配,從而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三、稅務會計為企業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

由于企業的稅收會計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結合公司的自身特點和所面臨的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利用稅收會計為企業增加經濟收入。

(一)使稅務的核算體系進一步的完善

我國的稅收體制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而不斷地完善。創建完善合理的稅務會計的核算體系,有利于稅收制度更好的適應現代經濟的發展。會計核算在遵守會計準則的基礎之上,其核算體系還應該和會計準則相一致。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總分類賬時,要與自身涉及到的稅種相一致。例如:在使用用友財務軟件核算總額時,要在稅務會計中增加一個總賬模塊,在核算時把涉及到的每一筆業務都在總賬的表單中標注清楚。這樣就能清晰地放映出企業的財務狀況,從而建立一個完善的會計核算體系。

(二)加強對企業的有效管理,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第一,用減少成本的方式來實現收入的增加。減小成本要依靠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來達到目標,只有在高效率的管理和籌劃中,以遵守法律、依據稅法的情況下,減少稅收的成本,才能增加稅收的最大化利益,從而使企業在競爭市場上更強大。第二,要保證納稅人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享受相應的權益。稅務會計師要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并且不違背稅法規定的情況下,幫助納稅人處理好相關的納稅事件。在符合依法納稅的前提下,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并在合理的情況下較少稅收。監督企業的稅收行為。第三,提高企業納稅人的自覺性。國家法律法規中有依法納稅的明確規定。國家公民都應該自覺地履行納稅義務,不然將會受到嚴格的處罰。納稅人應該把納稅視為具有榮耀的事情,自覺地履行。稅務會計師應該熟練地掌握稅法的有關規定,并確保公司的及時繳稅。

(三)公司應該加強對會計稅務師的培訓力度

稅務會計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從業人員能夠熟練地掌握會計和稅法的相關知識,由此看來稅務會計工作需要的是全方位的人才。企業能夠實現最大化的經濟效益離不開稅務會計師辛勤工作。假如說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實施是稅務會計工作的主要目標,則稅務會計師的工作能力的好壞將決定企業發展經營的好壞。由此看來,稅務會計師對企業的影響至關重要。所以,企業應該對稅務會計師的培訓業務提供大力的支持,國家也應該制定相應的稅務會計從業準則來調整稅務會計師的工作。稅務會計工作人員要經過嚴格的理論和實務培訓,取得相應的證書后才能上崗從業,同時每年要繼續教育和年檢考核。目前我國的相應措施正在逐步完善。

四、總結

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的稅務制度也在逐步的完善。稅務會計逐步從會計學中分離出來,并成立自己的體系。稅務會計是稅務和會計的一門交叉學科。在企業的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稅務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也是一項重要的任務,只有人才大軍有了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就有了保障。

參考文獻:

[1]郝轉權.當代公司管理制度下稅務與財務的會計分析[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1(01)

[2]魏志愿.淺談稅務會計在企業中的作用[J].中國證券期貨.2011(08)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太白县| 台前县| 涟水县| 巴塘县| 炉霍县| 谷城县| 胶州市| 赤城县| 青河县| 济源市| 巴林右旗| 体育| 绵竹市| 大余县| 云林县| 乐业县| 建德市| 乌苏市| 卫辉市| 沁水县| 江北区| 兴安盟| 黎平县| 安平县| 贵定县| 蒲城县| 新绛县| 马鞍山市| 台中县| 蓬安县| 棋牌| 南乐县| 三门峡市| 色达县| 盐亭县| 景洪市| 改则县| 北京市| 乌兰县| 兴和县| 宿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