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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被列入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皖政〔*〕85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年全市三區四縣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到*年底全市參保人數達到12.5萬人以上,基本實現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群眾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籌資水平、財政補助標準和醫療保障水平。堅持自愿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見,通過政策引導,調動城鎮居民參保積極性,鼓勵群眾連續參保,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政策銜接和試點要求
(三)做好政策銜接
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省政府《意見》的要求,對《*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黃政辦〔*〕23號)確定的參保范圍、籌資標準、困難群體繳費和補助、基金管理、社會監督等具體規定,進行完善和銜接。
(四)試點要求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省政府《意見》和本實施意見要求,于*年6月中旬前出臺本地試點實施方案。同時,著力做好現行制度與試點方案的銜接過渡,確保穩健運行。
三、對現行政策的調整
對現行政策調整的重點是:降低參保人員和低收入人群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大病重病對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研究制定城鎮居民與其它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
(五)參保范圍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它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按上級政府相關規定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六)基金籌集
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籌資額:市轄區:130元,市轄縣:115元。
其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市轄區:260元,市轄縣:245元。
實行全市統一的個人繳費標準。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30元;其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上述籌資額扣除個人繳費部分后,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予以補助。
城鎮低保居民中的三無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統籌地區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其它城鎮低保居民、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費部分由統籌地區財政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
城鎮低保居民、城鎮低保居民中的三無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由民政部門負責認定。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的身份由殘聯部門負責認定。
(七)保險待遇
實行全市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標準。
1.起付標準(起付線)
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500元(含市外二級以上醫院)。一個年度內因患疾病,在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多次住院,只計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線;在一級醫院多次住院,分次計算起付線。
學生、少年兒童患病在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住院起付線為200元。
城鎮低保居民、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因病住院可享受“零起付線”待遇。
2.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比例:一級醫院65%;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5%。
特殊疾病門診報銷比例:患急慢性腎功能衰竭進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進行的放化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療所發生的大額門診醫療費用按住院管理,6個月結算一次;患其它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累計計算,每年報銷一次,個人支付200元后其余符合規定的費用按50%的比例進行報銷,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為2000元。
參保人員連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參保的第二年起,參保年限每增加一年,報銷比例相應提高2%,連續參保5年(含5年)以上的,報銷比例可相應提高10%。中斷繳費的按首次參保支付待遇。
3.意外傷害補償
學生、少年兒童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其門診醫療費用實行“零起付線”,符合規定的費用按80%的比例予以補償,補償限額為每年2000元。
學生、少年兒童因病或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死亡,一次性補償其法定受益人10000元的撫恤金。
其它城鎮居民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住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按因病住院規定補償。
4.二次補償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基金管理使用,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建立正常的待遇調整機制。當年度基金結余(含上年結轉資金)超過當年籌資總額的20%時,應實施二次補償。二次補償的對象主要是住院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部分超過當地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當地統計部門前一年的數據為準)的大病患者。二次補償的比例視基金結余情況而定。
四、管理和服務
實行全市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制度。
(八)確保財政補助資金落實
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將補助資金足額納入預算,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市、區(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劃入醫?;鹭斦?。
(九)加強基金管理
醫?;饘嵭惺罩Фl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各地要建立醫?;鹗罩Ч局贫?,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在每年6月份前將上年度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十)規范參保登記時間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登記參保時間:在校(包括學齡前兒童學校、幼兒園等)學生為每年8月—9月;其它居民為每年6月—7月。未在上述規定時間登記參保的,參保時應全額繳費(個人繳費部分),未參保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十一)做好與有關制度間的銜接
1.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本人18周歲以前的繳費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已辦理退休的城鎮企業退休人員無醫療保障的可自愿暫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與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
參保人員年度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和補償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過重或難以承擔的,可按規定程序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3.與其它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的銜接
同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居民患病發生醫療費用,可以憑患者醫療費用發票和費用清單等復印件及商業保險公司結報單據等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補償),報銷(補償)待遇與未參加商業保險的參保人員一致。對參加新農合的農村戶藉城鎮在校學生,又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享受兩次報銷(補償)待遇,第二次報銷(補償)在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時,對未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部分和新農合補償后的余額部分進行審核和結算。
4.與現行政策的銜接
本意見作為《*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黃政辦〔*〕23號)的修訂和補充,凡本意見未涉及的仍然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十二)實施定點醫療
參保人員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記賬管理,醫療終結或出院時,參保人員只要支付按規定屬于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其余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服務協議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十三)強化公共服務和管理
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學校等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公共服務和管理服務網絡。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通過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措施,積極引導參保人員有效享受社區衛生服務。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對違法違規或不履行定點義務的堅決予以嚴肅處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以及門診費用統籌辦法。有條件的區縣可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
(十四)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
要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框架內,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解決好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的參保問題。對長期隨父母在城市上學和生活的農民工子女,要按照屬地參保原則,積極解決其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五)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組織
市政府成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領導組織,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六)制定工作計劃,實施動態調度
各區縣要按照“6月中旬前制訂好實施方案”、“年底實現全覆蓋”和“及早實施新方案平穩過渡”的目標任務,制訂好今年具體工作計劃,對試點實施方案出臺、實施時間、推進步驟、宣傳培訓、保障措施、制度評估以及財政補助資金的預算等作出詳細安排,并實施動態調度,確保今年7月底參保擴面工作基本落實,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擴面任務,確保試點取得圓滿成功。
(十七)提高經辦和服務能力
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需要,加強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建設。研究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各級經辦機構要優化經辦流程,建立健全統計報表體系,拓展和完善計算機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經辦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能力,逐步實現服務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
(十八)加強部門配合
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實施職責,組織制定有關政策、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發展改革、衛生、藥監等部門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藥價管理,做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納入預算,支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體系、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加強基金的監督管理。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學生參加社會醫療保險。民政部門要協助做好社區居民參保組織實施工作以及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形成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合力。
關鍵詞:城鎮居民 醫療保險 現狀 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政府的重視,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國務院決定,自2007年起,在試點城市實行并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探索和完善我國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現狀
(一)保障對象的界定不明確
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沒有明確說明“非從業”的概念,其覆蓋范圍存在分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主要覆蓋了有正式用工單位的工作人員,由于個人參保意識的淡薄、繳費渠道模糊等原因,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障基本沒有,這部分人群享受不到醫療保險帶來的好處,其中尤以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最為缺失。我國靈活就業人群主要有農民工、下崗職工、失業人員、臨時工和階段性就業的家庭婦女。這些人員的勞動關系不穩定,流動性較強,勞動組織松散。有的雖然存在雇傭關系,但不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說隨時可能終止勞動關系。因此雇主也就為了節省利益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另外,社會上還有一批值得重視的人群,就是大學生群體,高校擴招之后,更多的大學生沒有享受到公費醫療制度,而是通過學校組織的一些保障措施或是參加商業保險來解決醫療問題。大學生群體是一個特殊群體,在很多地方處于被邊緣化的狀態,未被納入到社會醫療保險范圍內。
(二)三項保險制度缺乏銜接性
在當前的試點城市中,根據人群的不同,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新農合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這些不同的保險制度造成了政策不統一、相互間不對接的現象,不利于解決參保者在正常區域流動,也不利于參保機構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國的社會流動性較大,工作崗位的變動也較頻繁,一部分人的身份在短時間內會發生多種變化。今天是工作人員,指不定明天可能就下崗;今天在城里是農民工,明天回老家變身成農民。三項保險制度分別由不同的部門管理,身份的變化可能就會影響到參保所用的賬戶,而用同一個賬戶參加不同的醫保是不可能的。這樣也就會導致參保缺乏連續性,打擊了這部分人參保的積極性。
(三)城鎮居民異地就醫較困難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體制的改革不斷深入,城鎮居民工作的流動性也更加頻繁。區域流動、跨區流動、就業引起的人員流動等不斷發生。由于我國的醫療保險尚未實現全國聯網,因此導致了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居民在參保地外的地方看病要墊付醫療資金,回到參保地要求報銷時,會受到很大的障礙和不便,有時甚至還會受到辦理人員的刁難。針對異地就醫的問題,試點地區的解決方案是要求參保人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如果需要轉移就醫地點時,則需要醫療機構的申請和審批等,手續較為繁瑣,而且浪費時間,成為異地及時就醫的一大障礙。
二、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對策
(一)擴大保障人群范圍
城鎮居民醫保是城鎮居民享受醫療保險的一道屏障,不應將無繳費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排除在外。這部分人群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收入也較低,對他們來說,能夠參加門檻低、又有政府補貼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一件讓人非常高興的事情。因此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也應對這部分低收入人群開放,不應局限在“非從業城鎮居民”狹小的范圍。目前一些試點省市已把大學生納入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范圍,在設計相關的制度時,要充分考慮大學生的特點,他們處在生命力旺盛的階段、患病率較低、無固定收入來源、墊付能力弱等。因此,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措施上應有別于普通的城鎮居民。適當降低就醫的墊付起點,適當提高賠付標準,還應保障大學生的普通門診醫療等。
(二)建立醫保聯網
針對異地就醫難的問題,部分試點地區已經建立了小范圍內的醫保跨區域聯網,確保了省內異地就醫的跨區域有效鏈接。比如,XX省就已在全國率先實現了省、市、縣三級醫保聯網就醫,確定了首批可實施異地就醫的醫療機構和藥店,相應的就醫人數逐年增加,參保人的積極性也得到了激發。這樣聯網的醫保方案能很好地解決城鎮居民異地就醫的問題,而且還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由于各省市的經濟發展存在差異,醫療保險水平不同,所以實現全國范圍內的醫保聯網還需要時間,同時也需要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政府政策的支持。國家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一套科學規范的醫保體系,開放網絡技術,以實現全國各省市縣的醫保聯網。
(三)合理確定醫保待遇
以當前我國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現狀來看,還需要提高城鎮居民急需的大病醫療待遇水平,擴大醫保報銷比例和范圍,防止城鎮居民出現“因病返貧”的不良狀況。在門診醫療保障方式上,可以把大病就醫納入其中,比如白血病等病種。在住院保障方式上,降低醫療機構的住院門檻費用,以便更多居民能看得起病。同時,還要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救助方案和標準。為城鎮中的弱勢群體、重病人員提供醫療保障和救助,減少因病致貧等情況的發生。
三、結語
醫療保險前進的道路上充滿了機遇和挑戰,特別是現如今已有舊制度體系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和與其相關矛盾的存在,單靠工作力度和現行政策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健全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而這條道路是艱辛和漫長的。因此各省市縣必須要堅持科學發展觀,負擔起自身的責任,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范圍擴大,保障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等基金的統籌安排等。
參考文獻:
[1]黃艷.農民工醫療保險問題研究[J].商業文化, 2011(11)
從實施洲開發策略要求出發,立足實際借鑒先進地區有益的衛生發展和改革經驗,著手于實現人人享受基本醫務衛生服務的目標,加強政府責任和投入健全制度體系,強化監督管理創新體制體制鼓勵社會參與,創建覆蓋全縣城鎮居民的基本醫務衛生制度,加速衛生事業發展方式轉換,不斷提升我縣居民的健康水平推進社會和諧。
二、目標任務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打造“健康”。
(一)到年,突出抓好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工作,在全市率先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保(參合)率均穩定在97%以上。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每人不低于150元,新農合總體籌資水平每人不低于180元。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加強大病補償力度,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負擔。
2、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取得明顯成效。
在全縣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3、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初步健全。
在提高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水平的同時,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投入,90%的鄉鎮(街道)衛生院設置中醫科和中藥房,全縣所有院前急救站(點)全部達到標準化水平,全面完成我縣規劃的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提升建設任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實現由政府補助和服務收費補償,依據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政府通過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補助。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政府補助機制逐步健全。為鄉鎮(街道)衛生院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
4、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明顯推進。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深入實施并達到規定目標要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力度進一步加大,年底前全部完成15歲以下兒童免費補種乙肝疫苗工作;年、年為全縣35歲至59歲的農村婦女及城鎮下崗無業婦女免費進行一次宮頸癌、乳腺癌早期檢查;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每年為農村孕前和孕早期婦女補服葉酸;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為具備手術適應癥的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康復手術目標;每年完成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年底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裝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得到較好保障,年全縣城鄉居民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以后每年具體補助標準按上級要求落實。
5、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
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縣逐步推開。
(二)到2015年,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三、具體工作措施
(一)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改善城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設施條件,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機制。規劃建設相對獨立的縣人民醫院傳染病病區,提高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水平。加強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完善城鄉急救體系,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綜合協調,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二)完善醫療服務體系,適應人民群眾醫療衛生需求。
大力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街道)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完善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協作支援制度。大力扶持中醫藥發展。進一步完善縣、鄉鎮(街道)、村三級中醫服務網絡。
(三)加快建設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健全新農合管理體系,建立動態發展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比例。進一步完善補償方案。通過擴大門診統籌覆蓋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等措施,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增加縣級大病補償資金額度,提高大病補償比例,有效緩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四)穩步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舅幬镉煽h衛生主管部門統一招標、統一配送,降低采購成本。按上級要求,對鄉鎮(街道)衛生院、村衛生室給予藥品收入專項補助。
(五)改革管理、運行、監管體制機制,保障醫藥衛生體系規范運轉。
建立規范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事分開、管理科學的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建立嚴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體制。強化醫療衛生行政執法職能,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和質量評價體系,規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監測網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準入和運行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
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完善以疾病控制網絡為主體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構建鄉村和社區衛生信息網絡;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
(六)落實政策保障措施,促進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有效減輕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逐步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提高縣級醫院的財政撥付比例,對其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形成規范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
[關鍵詞] 農民工 群體意識 組織化 醫療保障 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到外地打工,成為城市中不容忽視而且規模巨大的特殊社會群體――農民工。農民工為城市的建設和快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他們中的許多人已經與城市無法分割,應當享有普通市民所享有的社會保障,尤其是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有2.1億之多的農民工已成為中國產業工人的主力軍,他們的權益應該得到保障。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問題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農民工群體的基本特征
農民工作為城市中涌現的特殊社會群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流動性。大多數農民工既無相對穩定的住所也無穩定的職業,經常處于流動之中,從一個城市向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崗位向另一個崗位流動。
2.角色未定性。在二元社會結構的大背景下,農民工以農民的身份進入到城市,扮演城市工人的角色。這種職業與身份的不一致,直接導致了農民工雖然工作和居住在城市中,但在制度上卻沒有把他們視為城市的一員,也導致了他們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種權利和保障。
3.組織化程度低。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一般都沒有組織性,由于他們一般缺乏專業技能,主要從事短期的體力勞動。農民工求職的方式主要靠在建筑工地或在交通方便的路口蹲點,等待別人來挑選并雇傭他們。
4.權利意識淡薄。由于農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匱乏,權利意識淡薄,并不懂得用合同或組織的方式對自己權益受侵害進行提前預防。在一些低端行業,很多女民工根本不知道她們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權益受勞動法保護,一旦懷孕就自動辭職。
5.狹隘功利性。由于受小農意識的影響,農民工缺乏長遠眼光,更多關注自己的眼前利益和顯示利益,而較少關注長遠利益和潛在利益。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表現出狹隘的功利性熱情,對涉及他人和集體利益的事務,則又顯得較為冷漠。
農民工的上述特征,是小農意識在農民身上的自然表現。這些特征雖然有經濟貧困和文化愚昧作為解釋,但正是這些東西成了限制他們改善生存狀態的主客觀條件,也成了建立和推行涉及農民工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障礙。
二、農民工醫療保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已引起中央和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視,并逐步出臺了一些政策,但面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缺失及其對工傷、醫療保險的迫切需求,這些政策的效果難如人意。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形成和建立緩慢的主要原因,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農民工醫療保障意識較低
農民工對長期艱苦的農村生活已經適應,雖然他們大多數從事高危行業,而且生產生活條件非常惡劣,但他們覺得自己年輕力壯,不會生什么大病,沒有必要參加醫療保障制度,更不愿繳納相關費用。主要原因是:第一,他們的維權意識低下,對自身的醫療保障權利認識不夠;第二,對于參保后能享受到的權利認識不夠,對醫療保障尚未建立起信任;第三,農民工收入比較低,除了基本生計之外沒有能力繳納昂貴的醫療保障費用;第四,部分用人單位社會責任缺失,對要求參保的農民工進行刁難甚至解雇,農民工為了能夠養家糊口,只能放棄對醫保的要求。
2.農民工組織意識淡漠,能力貧乏
農民工是一個身份特殊性的群體,他們在城市中生活,扮演著城市建設者和參與者的角色,但戶籍卻是農民。中國的醫療保障具有極強的單位組織性,這便意味著占相當大比例無組織依托的農村流動人口,還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制度內的醫療保障。
3.中國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設計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
由于中國實行農村和城市醫療保障雙軌制,農民工享受不到城鎮居民的各種醫療保障待遇,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則規定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這就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由于農民工一般都在外地打工,如果參保,一旦患病就要在戶籍地定點醫院就醫,顯然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如果農民工不參保,則會影響到家庭中其他人員參保的可能性。再者,各地政府在制定針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政策時,往往以本地區情況為考慮重點,所制定的政策在籌資標準、付費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使各地的醫療保障政策無法對接。顯然,這種地區性的政策無法滿足農民工流動的需求。
4.農民工的醫療保障的法制不健全
醫療保障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一種制度。當前農民工醫療保障立法的滯后、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民工醫療保障權益的保護帶來了諸多問題,如保障資金來源不穩定、勞動保障監察力度不夠、執法不嚴等。目前,中國還沒有一部系統的完整的面向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法律,這就使得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工作無法可依。
三、建立健全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措施
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全與完善不僅關系到其權益的維護,而且對中國農村城市化進程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也有著重大而深遠的影響。隨著經濟所有制形式和勞動就業方式的多樣化發展,農民工群體日益壯大,不斷分化為三大類:第一類長期在城市工作,有著相對穩定的職業、住所和收入來源。這部分人實際上已經是市民,除了沒有城市戶籍外,他們與城鎮居民沒有本質上的不同。第二類是農閑時候外出打工,農忙時節回家種地的農民工,也可以稱為季節工。他們本質上還是農民,只是農閑時進城打工,打工的目的是為了改善在農村的生活。第三類是占農民工大多數的流動打工者。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工作技能的提高,他們中的一部分會向第一類轉變,另一部分則會回到農村成為第二類農民工,也就是季節工。而當前所實施的農民工醫療保障措施,幾乎都是依據第一類農民工制定的,忽略了季節工和第三類流動打工者的存在,導致制度設計與現實嚴重脫節。
2008年10月14日,國家發改委了《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雖然其中提到要妥善解決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但沒有詳細而具體的實施措施。而且由于農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就業特點,在政策的推進過程中依然會存在很多問題,對此必須采取相應的對策。
1.提高農民工醫療保障意識
農民工是醫療保障的客體,也是責任主體。他們對醫療保障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醫療保障的推行與實施效果。但因醫療保障目的的長遠性與農民工普遍存在的傳統、保守和急功近利的觀念存在一定沖突,農民工并不重視自己享受社會保障的權益。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當務之急是要經由廣泛宣傳提高他們的保障意識,調動他們參與醫療保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作為城鄉聯結的載體,農民工正處于城市健康教育活動和農村健康教育活動的交叉點。在目前農民工全部納入社會醫療保障體系還無法充分實現的情況下,可以組織醫院、醫務工作者直接進入農民工密集區域,免費為農民工義診,發放藥品,傳授基本醫療衛生知識,普及工傷自救和互救的有關技巧。以農民工集中區和流入地為重點,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和教育工作。針對農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與疾病問題,以提高農民工基本健康標準為目標,強化農民工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
2.滿足農民工醫療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由于農民工群體本身存在異質性,其需求也具多樣性,應從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城市化高度,制定多元化的醫療保險政策。除了改善農民工生活和工作環境之外,對那些有穩定住所、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的農民工,納入城市的基本醫療保障范疇,給予同城鎮職工相同的醫療待遇。對那些只在農閑時才外出打工、沒有脫離農業生產,生活重心仍在農村的季節性農民工,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下。這樣既可以使他們通過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又可以得到醫療保障,免除其后顧之憂。對于那些已經脫離了傳統的土地保障范圍,在城市工作、生活,但沒有固定住所,沒有相對穩定工作,流動性強、穩定性差的農民工,建立全國統一的“流動醫保賬戶”作為一種較為合理的過渡性政策。這樣即使農民工經常變換工作地點,也不必去所在城市醫療保險機構參保和退保。
3.強化農民工醫療保障的政府責任
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公益性和福利性要求政府承擔相應的責任。只有政府責任真正到位,才能保障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全和發展。首先,要從制度上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問題,必須打破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改革戶籍制度,實行居住地戶口登記制,使他們能夠在城市獲得長期合法的居住權,給予農民工與市民平等的待遇;其次,建立城鄉統籌就業的組織領導體制。應成立全國城鄉統籌就業的領導小組,總攬全局,統籌規劃,組織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并協調解決各地區、各部門等方面的利益矛盾。各級政府要相應地成立城鄉統籌就業領導機構,負責總體方案和各項政策的協調、制定與實施。再次,企業作為農民工群體的直接受益者,應承擔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主要繳費責任,要意識到農民工醫療保障與勞動力資源之間的關系。當然,農民工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應當履行相關義務。農民工醫保制度通過農民工個體承擔一定比例的參保費用,在農民工可承受的范圍內,分擔企業的經濟負擔。同時提高農民工的控費意識,有利于促進農民工醫保制度的健康發展。
4.加快立法進程,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制度建設
在勞動法、老年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律的基礎上,針對中國處于城市化和市場化轉型的實際,應加緊制定針對新的最大弱勢群體――農民工的醫療保險法律和法規,以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全社會的公平與公正。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障資金的投入,明確資金的來源;運用法律手段來規范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建立過程中的權、責、利關系,明確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所應承擔的責任;改善農民工醫療保險費用的繳納方式,依法管理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在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商業保險試點工作,以此來增加農民工抵御風險的能力。另外,還要設立相應的仲裁機構來解決醫療經費支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糾紛。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肩負勞動法規政策的檢查監督職能,應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應及時查處糾正,予以經濟制裁和行政處罰,并在農民工權益受損時,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與支持,幫助農民工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制度已經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但由于農民工自身的特殊性,在相關政策的實施中遇到許多障礙。農民工醫保制度的順利推行需要各方面的努力與相互配合,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爭取醫療保障制度在農民工權益維護與保障,構建和諧社會,促進中國城鄉改革和發展中發揮更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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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葉秀英從湛江市農墾中心醫院病愈出院后,心情愉快。此次治療總費用17萬多元,通過醫保報銷了2萬元,通過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健康”)報銷了5萬元。而在以前,繳納同樣的保費,她只能報銷1.5萬元。
社保與商業保險嫁接,正是廣東省湛江市醫保實驗的核心內容。享受這項改革好處的包括湛江市的745萬城鎮和農村人口。此次改革在個人繳費不變的情況下,城鄉居民的醫療報銷限額由原來的1.5萬元變為現在的8萬元。
“湛江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市政府強力推動。從統一部門管理,到統一賬戶管理,到調動各方積極性,到保證商業可持續性,政府推動的影子無處不在。
但也正因如此,“湛江模式”是否具有廣泛的可復制性值得觀察,而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也尚存變數。
湛江模式
“湛江模式”簡單來說,就是在城鄉實現了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府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的服務,提高了醫保保障水平。
從2009年1月開始,湛江市城鄉居民可以以戶為單位按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選擇每人每年20元或50元兩種繳費標準繳納。在此基礎上,湛江市的社保部門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的15%,也就是每人3元或7.5元,用于購買人保健康的大額醫療補助保險服務。如果居民發生住院治療,分別可累計取得5萬元和8萬元的醫療報銷,其中住院統籌基金均為1.5萬元,大額醫療補助分別為3.5萬元和6.5萬元。也就是說,居民住院治療超過1.5萬元的費用,由人保健康來理賠;沒有超過1.5萬元的部分,由社保局的住院統籌基金來支付。
此次改革試驗,居民改變了以前“先墊付,后報銷”的模式,而是由社保局和人保健康與湛江市的182家定點醫院建立了統一的資金預付和結算平臺,每月按時將應付賠款總額的80%預付給定點醫院,參保居民出院時僅需結清自付部分。
截至2010年2月,湛江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共有692萬人,約占湛江全市人口的93%。
湛江市社保局副局長蔡召引對本刊記者表示,單獨依靠社保局的人力和物力,根本沒有辦法管理如此龐大的參保人數,此次改革所采取的方式就是“政府花錢購買了人保健康的服務”。
這種“購買”,也就是“政企合作,委托經辦”。在湛江市政府部門主導下,人保健康已經開始深層次地參與基本醫療和補充醫療管理服務,這也是“湛江模式”被外界關注的最大特點。
蔡召引對記者解釋說,社保局和人保健康合署辦公,這種合作在醫保各部分都有體現,從征繳保費、政策咨詢、賠案收集到理賠審核、統計分析等。
人保健康還接受社保局的委托,向定點醫院派駐了駐院代表,加強了定點醫院管理,以減少騙保和醫院不合理的治療行為。
在湛江市社保局局長梁濤眼里,“湛江模式”已經完成了社保與商業保險的“無縫對接”。
“無縫對接”對于商業保險公司來說頗為受益。一位監管人士對本刊記者說:“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人保健康參與基本醫療服務的層次越深,就越難被競爭對手所取代,而且唯其如此,二者的合作才能長久地深入下去。”
政府強力推動
湛江模式的最大好處是,在參保居民不增加保費支出的情況下,通過引入商業保險,大大增強了居民的保障能力。而這一模式得以成行,關鍵在于政府的強勢推動。
通過政府強勢推動,實現了城鄉醫療保障并軌,這成為“湛江模式”推行的基礎。
湛江市一共有六個轄區五個縣,2009年以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分屬兩個部門管理,新農合歸衛生局管理,實行縣辦縣統籌,而城鎮居民醫保則由社保局管理。城鄉醫療保障二元分割造成了城鄉醫保待遇差異,從而備受詬病。
湛江市社保局局長梁濤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由于各縣區的人口差異很大,社保大數法則優勢根本體現不出來,基金的調節功能很弱。”
2009年,湛江市政府決定實行城鄉一體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實行徹底并軌,統一劃歸社保局管理,醫保基金也從縣級上收,由湛江市統籌。
“目前基金的支付能力大大增強,2009年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了51.2%,而此前僅為30%?!绷簼f,“衛生局也從既開醫院又管醫院的尷尬中擺脫出來。”
但是,城鄉醫保并軌以后,社保局管理的基本醫療保險由原來40多萬人猛增到了600多萬,讓社保局的人手顯得捉襟見肘。
而人保健康介入后,緩解了社保面臨的人手不足的窘境?!叭绻f城鄉一體化是重慶走在前面,而城鄉一體化后與引入商業保險結合,湛江是首創?!闭拷邪l展改革局副局長黃麗萍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說。
2009年1月,在湛江市城鄉居民醫保大額醫療補充保險招投標中,人保健康中標,接受市政府委托,經辦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社保局借助人保健康的網點和專業技術,1年共節省了800多萬元經費支出,而人保健康卻在這1年中投入了700多萬元,包括人力和設備等。
商業保險專家許文侃認為,通過經辦大額醫療補充保險,保險的大數法則效應得到了充分發揮,人保健康可以利用醫保的資料數據對健康風險進行充分測算,實際上對未來業務發展大有益處。
另外,在“委托經辦”模式下,人保健康加強對醫院診療的監管,既改變了以前被動審核的困境,也控制了騙保的風險。
“隨著醫保全覆蓋,老百姓改變了以前有病不敢看的境況,醫院的病源也隨之增加?!睆V東省農墾中心醫院院長張宗平對記者說,“受益于醫保80%的預付款,以前困擾醫院的欠費問題也有了明顯的改觀?!?/p>
根據院方提供的數字,2009年該院的醫療欠費總額為3萬元,而前幾年每年都高達50多萬元。隨著欠費問題的解決,醫院原有的“欠費追繳辦公室”撤銷,原為追繳欠費所配的專職司機也轉崗去開救護車。
復制難題
雖然來取經的人絡繹不絕,但是“湛江模式”至今都沒有在其他地區被復制,甚至引來疑問――湛江自己能走多遠?
“湛江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湛江市政府強勢推動,把多層次的醫保管理劃歸了社保局,然后由社保局委托給人保健康,這些環節需要多部門通力合作,這是“湛江模式”成功的要點,也是“湛江模式”推廣的難點。因為涉及到多個政府部門的利益協調,不少地方政府推動意愿不強。
從另一方面看,在整個合作中,處于弱勢談判能力的人保健康,也存在一個商業可持續的難題。
人保健康湛江支公司總經理葉立堅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每人每年3元或7.5元的收費,人保健康面臨保費和賠付倒掛的窘境。根據2009年的投入來看,只有人均繳費在從3元提到5.5元時,公司才能保證略有盈余,這意味著社保局劃撥給人保健康的個人繳費比例,要從15%提高到27.5%。
根據湛江市的規定,居民個人繳費的70%用于社區門診報銷,15%用于建立住院統籌基金,需提高的12.5個百分點怎么出?目前尚未有定論。
市社保局的唯一承諾是,15%的劃歸比例僅是雙方暫定,社保局將在完成年度核算以后,根據醫?;鸬慕Y余補貼給人保健康,保證商業健康險公司2%〜3%的微利。據記者了解,2009年的賬目社保局正在結算過程中。
這一承諾,也成為人保健康在湛江敢于“試水”的重要原因,但繼續下去則需要更多的保障措施出臺。
人保健康副總董清秀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惠民政策的實施完全靠政府運作發揮效力有限,目前人保健康已經介入了湛江基本醫療保險的審核管理,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完全可以通過商業保險的運作保障。由于社保的資金來源是遞增的,目前劃給人保健康的支付比例是有調整空間的。
據記者了解,湛江市已決定在2010年將基本醫療的管理也交給人保健康來執行,這將使醫院現場監督任務擴大十幾倍,人保健康無疑面臨更大投入。
【關鍵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保障基金; Logistic回歸; 風險分析; 影響因素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了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參合率逐年上升,補償水平也逐年提高。2011年全國參合率達到了97.5%,讓農村居民真正享受到了有病可醫(周綠林等,2011)。但是隨著國家財政能力的增強與我國農民對醫療保健的重視,保障基金每年的支出也在不斷上升。從表1可得,2005年當年基金支出為61.8億元,在短短6年間基金支出已經上升到了1 710.2億元,是6年前27.7倍。如此巨大的基金支出,讓基金的安全運行與有效管理成為新農合制度能夠長久實施下去的關鍵問題,本文選取江蘇省作為研究對象,探索影響基金風險的影響,揭示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提供參考。
一、實證分析
(一)研究對象與分析方法
2012年3—6月筆者調查了江蘇省蘇北、蘇中、蘇南三個地區的8家三級甲等醫院和4家三級乙等醫院,研究對象為患病住院的農民,在上述12個樣本醫院中,隨機抽取2 200份住院資料,重大疾病患者489名。2 200名被調查者中,男性1 090名,占49.5%,女性1 110名,占50.5%,性別比為0.982;年齡分布:最小年齡20歲,最大年齡88歲,平均年齡為61.15歲,主要分布在65歲以上,占48.0%;文化程度以小學及以下最多,占62.7%;人均收入主要分布在1 000~2 000元,占42.7%;新農合參保的占91.2%;離退休占68.5%,在業28.9%,無業或失業2.6%,詳見表2。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核對、邏輯檢驗,并用Logistic回歸方法進一步分析新農合基金風險的影響因素。
(二)影響因素確立
本文以江蘇省農民作為調查對象,以調查半年內農民認為醫療基金是否有非正常超支作為評價新農合保障基金風險的指標和回歸分析中的應變量。在實證問題研究中,考慮到新農合保障基金風險影響因素的多樣性與復雜性,為了全面、系統地分析問題,必須考慮眾多影響因素,但是太多的因素不利于數據的收集與具體的統計學分析,所以通過定性研究,選出了性別(X1)、年齡(X2)、就業狀況(X3)、文化程度(X4)、人均收入(X5)、新農合參保(X6)六個影響因素。
(三)調查結果
在影響因素中年齡為有序變量,其余均為自定義變量。為了方便進行回歸分析,對有序變量采用它們的秩作為得分,然后按連續變量處理,引入兩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采用逐步法進行多因素分析,具體賦值見表3。
對表4與表5的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對于新農合保障基金風險有顯著影響的變量有年齡、就業狀況、文化程度、人均收入、新農合參保(P
二、對策建議
(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依據收入水平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
前面的研究表明,在收入不斷增加的前提下,參合農民對于醫療保障需求也會不斷增加,而且收入也是醫療保障需求的重要影響因素,所以不斷發展經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增加農村家庭人均收入,對于醫療保障需求的增加、醫療保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不僅可以滿足不同程度收入農民的需求,還可以讓中高收入農民為醫療保障的“互助共濟”貢獻更多的能力。同時,也應該利用提供不同程度的補貼,使較低收入農民也能得到保障,通過保障弱勢群體的方式,達到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研究中發現,貧困農村家庭在醫療方面的困難更為嚴重,需要盡快解決,如何在有限的資金下救助更多的農民,還需要采用“廣覆蓋、低水平”的模式,適當地擴大醫療救助的范圍和對象,使處于貧困線附近,或者在大病統籌補償之后仍然有重大困難的農村參保居民仍能享受醫療救助,在有條件的地方,還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其醫療保障水平(顧海、王維,2009)。
(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重大疾病保障需求意識
針對廣大農村居民中存在的醫療衛生健康與疾病預防問題,以農民的主要居住地為基礎,把提高農村居民基本健康與重大疾病需求作為宣傳工作重點,使基本衛生知識在廣大農村居民間得到普及,使農民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得到提高,進一步推進與新農合保障相關的宣傳工作。做好農民對于醫療需求的宣傳和引導工作,讓其更好地理解新農合的政策與規定,深入了解醫療保障的重要性,提高農民積極主動的參保意識。開展健康教育,提高農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
(三)盡快建立農村老齡化重大疾病保障風險預警體系
中國的老齡化問題日益嚴峻,這也是農村重大疾病保障體系建立所要面臨的挑戰。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重大疾病保障風險預警體系,是防控老齡化社會風險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在農村,要牢牢抓住新農村建設的歷史機遇,在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下,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個人自愿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制度,加快發展農村社會福利事業;盡快建立健全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滿足老年人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改善老年人的醫療條件(賈金玲,2008)。
(四)改善農村就業環境,保障特殊工作人員的重大疾病保障
針對一些特殊農民人群的生活方式、工作特點,幫助其改善就業狀況及就業環境,保障其健康需求。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環境下,這些特殊農民群體都承受著來自家庭與社會等各方面的壓力,對身體和心理造成雙重影響,使他們一直處在亞健康的生活狀態,同時也會伴隨著重大疾病的發生可能。政府應提倡生理、心理、社會三種環境共同改善,使衛生服務的需要與需求相結合,提供更加可行的衛生服務方案,提高重點特殊人群對衛生服務的可及性。
(五)轉變政府職能,促進農民疾病保障水平的提高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以轉變職能,把促進人民健康作為工作核心,把重點放在對衛生事業的全面管理上。在衛生經費方面,應由過去全部用于各級醫療單位的業務補助、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工資逐步轉變到同時注重對居民醫療保障費用的補償。同時也應通過每年劃撥一定的衛生經費作為醫療保障基金,更好地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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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科學管理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目的,以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使用、財務監管信息化建設為著力點,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整合優化各類衛生資源,逐步實現衛生信息互聯互通高效,解決群眾看病就醫難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政府投入為主,鼓勵多種方式投資建設。衛生行政部門、公立醫院、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醫療保障機構和醫藥管理機構為實施主體;具備專業能力的咨詢公司、軟件公司、網絡提供商、設備供應商為建設主體。
(二)因地制宜、分期建設。結合實際制定總體規劃,先行試點、分步實施、逐步完善。
(三)聯合共建、優勢互補。建立由相關部門、用戶單位、建設單位共同參與的協調管理機構,實現聯合共建、優勢互補。
(四)統一標準、保障安全。采用國家和衛生部公布的最新信息技術標準,制定標準化技術政策,規范頂層標準體系,逐步形成系統數據整合與管理標準體系,采用安全交換和控制技術,實現信息資源整合管理、訪問控制和信息安全。
(五)整合資源、拓展功能。在充分利用整合現有資源基礎上,實現信息共享,拓展服務功能,使用戶能夠在權限范圍內各取所需,發揮信息資源的最大效益。
三、總體目標
按照區域衛生管理理念,采用先進成熟的信息技術,通過2-3年努力,建成系統安全、運行通暢、標準統一、應用全面、管理規范、資源共享的市、縣(市、區)、鄉鎮(街辦)、村(社區居委)4級衛生信息化網絡體系,基本實現醫療服務數字化、公共衛生管理網絡化、信息服務智能化、衛生管理電子化、安全保障一體化戰略目標,開創全程終身式健康服務和現代化醫療衛生協作管理新模式,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四、主要內容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醫療衛生機構信息體系1.加強基層網絡建設。基層醫療機構要按照衛生部《健康檔案基本架構與數據集標準(試行)》、《基于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指南》等相關標準,為區域內每個居民建立統一的健康檔案,記錄居民從出生到死亡的生命全過程。并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以滿足業務需求為目的,建立集基本醫療、基本保健和衛生管理為一體的信息系統。2.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制定數字化醫院信息體系基本框架、信息交換平臺結構、信息交換基本數據集和接口標準、醫學術語集、醫院信息編碼標準等信息技術標準體系。推進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的信息系統建設,規范診療護理行為。建立門診、住院、藥品管理系統,醫生工作站,檢驗、影像、心電等臨床信息系統,提高醫護人員工作效率。探索各級醫療機構之間雙向轉診、協同診斷等協作機制。完成醫院行政、人事、財務、后勤以及績效管理等事務數據集成,為實現區域協同醫療和推行“就醫一卡通”奠定基礎。3.建立全市統一的社區衛生信息系統、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和慢性病管理等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實現與現有公共衛生系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慢病監測及死因報告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出生證明系統)在市、縣(市、區)級衛生信息平臺的整合。4.加快衛生應急指揮與醫療救治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市級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建成音視頻一體化信息平臺,將疾病報告、醫療救治、衛生監督和各類衛生資源數據庫有效整合連接并展現;醫療救治信息系統重點建設120車載視頻和救治現場移動視頻語音傳輸,提高實時指揮能力。
(二)建立面向市民的衛生服務門戶網站和短信服務平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實現衛生核心應用體系與對外服務貫穿,相關公告,采集公眾意見及相關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與公眾交流能力,使門戶網站和短信平臺真正成為政府、專業部門與群眾溝通的信息橋梁;醫藥衛生服務信息(各類許可辦理、預約服務、診療信息網上查詢、接種短信提醒等),提供各類自助(門診觸摸屏、電子顯示屏等),推行“就醫一卡通”,實現遠程會診和雙向轉診,使醫療衛生服務更加方便群眾。
(三)構建衛生信息數據中心和信息管理平臺通過對區域內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業務和管理數據的采集、整合、利用,逐步實現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互聯互通,衛生行政部門對各公立醫院運行狀況、醫務人員診療行為、藥品供應情況及不良反應實施監控,滿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調度指揮和社會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等政策制定需要,實現群眾就醫預約制、“就醫一卡通”、病歷終身制,最終實現醫改目標。
五、實施步驟
(一)試點引路階段(2010年8月-2011年8月)。以市人民醫院和1個區的社區衛生和婦幼保健機構為試點,先行完成1家公立醫院、1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以及50家社區衛生服務站信息化建設。逐步在全市建立統一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實施規范管理。同時,構建區域衛生數據中心和信息整合平臺,實施“就醫一卡通”工程建設,實現試點醫院與基層醫療服務機構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建立“健康小屋”和公眾健康信息服務平臺,完成衛生服務門戶網和衛生服務短信平臺試點(包括網上門診預約、診療信息查詢),結合全市社區衛生和婦幼保健軟件系統,開展短信接種提示等。為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二)全面建設階段(2011年9月-2012年9月)。對全市公立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衛生監管機構等)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包括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服務管理初步信息化。在區域信息管理平臺基礎上,實施衛生業務管理和區域內醫院運營監管,實現與醫保平臺對接和業務聯動、“就醫一卡通”。
(三)穩步提升階段(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擴展區域衛生信息化范圍,橫向覆蓋所有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醫藥管理、行政管理等相關單位,縱向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4級機構,形成較為完善的醫療信息服務網絡,實現本市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數據互聯互通。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區域衛生信息化建設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衛生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實施;成立市衛生信息管理中心,負責醫藥衛生信息系統管理、運行和維護。
(二)發改、財政、衛生、人社、藥監、物價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協調配合,在基建計劃中安排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并確保足額到位;將衛生信息化系統建設、采集更新、運行維護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保障信息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升級維護。信息化建設所需的硬件設備、網絡設施以及軟件系統采取招標方式面向社會進行招標采購。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基本路徑,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強化便民惠民導向,扎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重點工作,力爭在完善全民基本醫保體系、鞏固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維護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加快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步伐,讓人民群眾從深化醫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務
(一)繼續完善全民基本醫保制度
1、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100%。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及在寧就業的外國人等參加職工醫保。建立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長效機制,確保所有在校大學生全部參保。(市人社局、衛生局、教育局、財政局負責)
2、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對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應提高個人繳費水平,人均籌資標準不低于300元。(市財政局、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3、提高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穩定在80%以上;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穩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2萬元。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萬元。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引導群眾到基層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4、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等各類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基本醫保與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從制度上緩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市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5、擴大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普遍開展居民醫保、新農合門診統籌,探索建立醫保門診統籌對優化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建立分級醫療體系的引導支持機制。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6、推進基本醫保市級統籌。以統一職工醫保待遇為基礎,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就醫結算、經辦服務和信息管理。組織實施職工醫保市級統籌。(市人社局負責)
7、開展醫保付費方式改革。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的復合式付費體系。在試點基礎上,穩步推進按病種(組)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控制下的預付制等多種付費方式改革,有效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增長,調動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積極性。選擇50%的新農合統籌地區開展住院按病種付費和按床日付費相結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機構、病種全覆蓋。在鄉村衛生機構全面推行新農合門診總額付費改革。(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負責)
8、加強醫?;鸸芾怼=⑴c醫療機構、藥品及特殊醫用材料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職工醫?;鸾Y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醫?;?、新農合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0%以內,累計結余分別不超過4個月平均支出水平和當年籌資總額的20%。加強基金預決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績效考核機制。(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9、提高農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全面開展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對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加強費用監測,確保符合救治條件的參合人員100%納入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區縣實際補償額不受當地新農合以及農村醫療救助最高補償封頂線的限制。進一步擴大救治病種范圍,全面推開尿毒癥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市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局負責)
10、提高醫療救助水平。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各類對象實現醫療救助全覆蓋。醫療救助全面實行與基本醫療保險“一站式”結算。資助救助對象參合參保,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各類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補償后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礎上有所提高,適當提高封頂線。加強對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和白血病、婦女乳腺癌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衛生局、人社局、財政局負責)
11、強化醫保監督管理。全面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協議化管理,細化協議內容,明確違約責任。鼓勵大型零售連鎖藥店發展城鄉社區服務網點,醫保定點政策向大型零售連鎖企業傾斜。完善職工和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機制及考核獎懲機制,開展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推行定點醫保責任醫師制度。依法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查處力度。貫徹執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規范新農合管理與服務。支持有資質的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市人社局、衛生局、商務局負責)
12、提高醫保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規范和簡化辦事手續,確保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時醫保關系順暢轉移接續。深入開展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逐步擴大異地就醫聯網地區范圍,為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提供高效便捷的結算服務。擴大新農合省內聯網醫院范圍,推行轉外就醫預約服務,推進參合人員省內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報。(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13、加強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與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醫保經辦管理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強化風險管理。健全醫保社會化經辦服務體系,推進管理服務向社區前移。推行參保登記類業務“一站式”服務,開展“綜合柜員制”試點。積極探索試點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編辦、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二)鞏固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效
1、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各項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區縣結合實際,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落實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和醫保報銷政策。鼓勵公立醫院按規定比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負責)
2、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建立緊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制定傳染病治療藥品和急救藥類基本藥物供應保障方案。為急救藥品、品、放射性藥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藥品運輸開辟綠色通道,適當放寬進入市區的限制,確保群眾基本用藥。(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經信委、商務局、人社局、物價局、公安局負責)
3、加強基本藥物采購和質量監管。嚴格執行基本藥物采購計劃,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采購管理和對生產經營企業的考核監督,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和供貨企業配送工作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新的質量標準,加大基本藥物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基本藥物評價性和監督性抽驗,實施基本藥物全品種覆蓋抽驗,定期藥品質量公告;實行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確保所有集中采購的基本藥物均為已賦碼品種,提升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追溯能力。(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負責)
4、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強化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的培訓。結合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和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監督評價,特別要強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管措施,形成科學用藥觀念,促進基本藥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市衛生局負責)
5、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由生產企業自主選擇經營企業進行配送或自行配送,開展藥品流通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鼓勵通過發展現代物流等多種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加快結構調整,規范基本藥物生產流通秩序,促進藥品生產流通行業健康發展。(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商務局、經信委負責)
6、加強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在全市13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點開展監測評價工作,利用監測數據,對全市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和完善。加強基本藥物價格監測,定期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及時分析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市衛生局、物價局負責)
7、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落實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財政補助。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補助。各區縣要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全面實施一般診療費并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補償作用。(市財政局、衛生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8、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簽訂聘用合同人數達到95%以上,基本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鶎俞t療衛生機構所有競聘上崗人員,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市人社局、衛生局,市編辦負責)
9、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以服務質量、數量和群眾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等為核心內容,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績效考核辦法??己私Y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發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獎懲掛鉤?;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以居民健康績效為核心,實行公正、嚴格的內部考核和獎懲。(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10、健全分配激勵機制。在全面落實績效工資的基礎上,在績效工資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進一步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允許和鼓勵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總量管理。細化和完善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提取醫療風險基金等。鼓勵各區縣結合實際,給予優秀業務骨干榮譽獎勵。(市衛生局、人社局、財政局負責)
11、扎實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認真核定債務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解債務補助辦法,指導協助各區縣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市財政局、衛生局、發改委負責)
(三)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制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根據國家醫改“十二五”規劃及我市“十二五”衛生發展規劃要求,編制《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并認真組織實施。(市衛生局負責)
2、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衛生院)要為農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發揮在健康管理和常見病、多發病防治中的主體作用。力爭建成3個省級示范鄉鎮衛生院,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率達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設標準并提供“六位一體”綜合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比例達到90%以上。加快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認真完成中央投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項目的相關任務。市財政繼續對縣級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以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配備給予補助。(市衛生局、財政局、發改委負責)
3、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創新中醫藥服務模式,轉變中醫藥發展方式,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推進中醫藥服務進社區,為群眾提供中醫藥保健服務。(市衛生局負責)
4、實施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積極推進家庭簽約醫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醫生(團隊)與居民的契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連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開展上門服務、巡回醫療,服務費用由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市衛生局、人社局負責)
5、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錄用臨床醫師納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并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力爭到年年底,全科醫生在培規模達到140人以上,實現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探索建立全科醫生特崗制度,研究制定相應政策措施,增加崗位吸引力,穩定全科醫生隊伍。(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6、推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積極開展學員招錄和培訓;擴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雙向接軌試點工作范圍。(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7、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城鄉基層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認真實施鄉鎮衛生院醫生到縣醫院“務實進修”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全面落實11項醫改重大專項衛生人員培訓項目。(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8、提升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支持村衛生室建設,確保每個行政村都有1所標準化村衛生室。優化鄉村醫生隊伍結構,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后備力量建設。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四)努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1、規范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健全項目實施機制,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強化協調配合,提高組織程度?;竟残l生服務經費,按常住人口計,城市人均36元、農村人均32元。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市財政局、衛生局負責)
2、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涵。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統一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開展監測評估。建立定期培訓和逐級指導制度,幫助基層提高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落實項目實施逐級績效考核制度,發揮績效考核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全面完成10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年度工作任務,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60%以上。建立績效考核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3、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明確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分工,加強對項目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項目督導評估制度,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不斷提高項目運行質量和實施效果。(市衛生局負責)
4、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市對經濟薄弱區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市衛生局、財政局、發改委負責)
(五)加快公立醫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舉辦公立醫院的數量、類別、規模、布局,采取改擴建、遷建、整合、轉型等方式,優化公立醫院結構。推廣應用適宜技術,按相應標準和權限適當放寬二、三類相對成熟技術在縣級醫院的準入條件;控制公立醫院開展特需服務的比例。加強對縣級醫院建設發展的指導。(市衛生局、發改委、編辦、財政局負責)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加強對公立醫院投資、運營等行為的監管。完善以理事會、監事會、執行層為主體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構建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政事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根據權責統一的原則,規范實施院長負責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院長職業化,研究制定院長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任職資格條件,加強院長職業化培訓培養。(市衛生局、編辦、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3、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以實施全員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績效工資制度為核心,改革公立醫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進、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用人機制。完善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4、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以逐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重點,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各項財政投入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根據成本、政府投入及社會保障情況,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查、護理等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檢測價格,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驗、檢查行為,促進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市財政局、物價局、衛生局負責)
5、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以公益性為導向,以質量、安全、效率、服務、費用和患者滿意度為主要內容,建立公立醫院運行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選擇社會關注的主要指標,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指標社會公示制度。完善公立醫院財務制度,加強公立醫院成本核算和經濟運行監管。加大公立醫院日常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6、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根據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在江寧醫院認真開展改革試點,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醫保付費方式,合理調整服務價格,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加強以人才、技術為核心的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深化城市三級甲等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編辦、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7、加強分工協作機制建設。按照建立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的要求,與城鄉對口支援、預約診療和醫師多點執業等有機結合,細化政策措施,強化工作落實,推進分工協作機制建設,確??沙掷m發展。(市衛生局負責)
8、改善醫療服務。深入推進“三好一滿意”活動,全面落實改善醫療服務24條措施。建設預約診療服務平臺,推進區域性預約診療服務平臺建設。全市二級以上醫院全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三級公立醫院原則上所有普通門診號源和專家門診號源全部開放預約,二、三級醫院出院病人復診預約率達到100%。深入實施“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以平安醫院創建為抓手,落實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各項措施。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市衛生局負責)
9、控制醫藥費用。深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同城互認,試行醫囑共享,落實“三合理”規范。醫療機構應當向患者公開醫藥處方。嚴格控制藥占比。擴大公立醫院的集成化供應鏈藥事服務試點,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向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延伸現代醫藥物流服務。建立臨床用藥和檢驗檢查監控制度,及時發現并糾正不合理醫療行為,并與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掛鉤。強化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嚴格要素準入,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全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市衛生局、物價局、商務局負責)
10、構建多元辦醫格局。認真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關實施細則、配套文件,努力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積極幫助非公立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醫療服務領域公平有序競爭,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負責)
(六)著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
1、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緊緊圍繞醫改目標,堅持以醫保、醫療、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保障為重點,制定完善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具體指導意見,構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醫藥衛生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市衛生局、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人社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2、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使用、居民健康檔案、基本醫療服務、慢性病管理、診療規范、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管理系統。(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3、加快醫院信息化步伐。依托臨床路徑和電子病歷,優化診療流程,建立醫院診療行為管理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信息系統,實行精細化管理和績效管理。加快在縣級醫院建立信息系統,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步推進。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合作,積極發展面向農村的遠程醫療。(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4、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立涵蓋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對接。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險和醫療費用數據的統計分析,促進信息技術與醫療機構管理、診療服務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推進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眾就醫。(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
市政府與各區縣人民政府簽訂醫改目標任務責任書。各牽頭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工作計劃,加強督促指導,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區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區縣醫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區縣醫改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親自抓。要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層層明確責任,扎實加以推進,確保落到實處。
(二)制定改革規劃
根據國家、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明確—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各區縣制定本區縣“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實資金投入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年醫改任務,將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強化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結果與財政資金安排掛鉤,建立長效投入機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督導考核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區縣醫改進展情況和成效的監測評估,每月匯總實施情況,每季度通報工作進度,年終對醫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導機制,定期對全市醫改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經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部署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兑庖姟分赋?,保障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共享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應有之義,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意見》提出,要以解決城鄉特困人員突出困難、滿足其基本需求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在全國建立起城鄉統籌、政策銜接、運行規范、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堅持托底供養、屬地管理、城鄉統籌、適度保障、社會參與等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城鄉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范圍,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意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等規定,進一步規范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制度內容。在對象范圍方面,重申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關于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規定;在辦理程序方面,從申請、審核、審批、終止等多個環節進行了全面細化和規范;在救助供養內容方面,從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給予照料服務、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在救助供養標準方面,提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旧顦藴蕬敐M足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所需。照料護理標準應當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體現差異性;在救助供養形式方面,鼓勵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在家分散供養。對完全或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優先為其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同時,《意見》明確,供養服務機構應當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備工作人員,強化托底保障能力,為特困人員提供基本救助供養服務。
為確保制度有效實施,《意見》在組織領導、制度銜接、資金保障、監督管理、社會參與、政策宣傳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特別是在制度銜接方面,要求統籌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福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在資金保障方面,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政府設立的供養服務機構運轉費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省級人民政府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安排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在社會參與方面,明確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慈善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