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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 高校 思政課 法律基礎知識教學
一.新時期高校思政課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現狀分析
新時期高校思政課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①學習目的單一。有些高校深受傳統應試教育的影響,導致學生錯誤認為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是為了應付考試,不能將其用于實際生活和今后工作中,嚴重降低了學生學習法律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學生在這種教育模式下,往往只死記硬背知識,理解僅僅停留于字面,不能在實際生活中靈活運用法律知識,不利于教學目標的實現,降低思政課教學效果。②知識專業性不強。高校部分思政課教師沒有經過專業的教育和培訓,不是法律專業畢業,在法律基礎知識教學過程中,過于重視教材知識的講解,而對深層次法律知識的講述加以忽視,偏向于法律知識的普及[1]。一般來說,教師在實際教學活動中不會表述出教材中講解的法律層面知識和背景知識,導致學科知識缺乏較強的專業性,學生不能深入理解和掌握所學知識,更加無法將知識靈活運用于實際中。
二.新時期高校思政課教學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的有效策略
首先,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養。法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因此高校需要對學生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的培養加以高度重視,讓學生更好地投入到和諧社會建設中。同時教師在法律基礎知識教學過程中,不能只針對某些淺顯的法律案例及條文進行講述,還需要適當融入哲學和文學等知識,加強各學科之間的交叉與聯系,讓學生積累更多的法律知識,增強學生的法律素養。另外,教師在實際教學活動中,可以讓學生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有效運用法律來維權,通過法律知識的使用來提高法治觀念及法律素養,從而避免在今后的生活與工作中出現違法行為。
其次,加強學生的公民意識教育。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公民義務與權力和許多制度的實施都是以憲法為基礎,并且其他法律也要遵從憲法,因此學生在學習法律基礎知識時,應該對憲法具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我國憲法的原則及特征,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心力[2]。從公民意識層面而言,我國在構建和諧社會時需要具備正確的公民意識和牢固的社會基礎,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應自覺履行義務。因此高校教師在思政課中講述法律基礎知識時,應該加強學生的公民意識教育,培養學生的主人翁意識,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使其自覺主動學習法律知識,能從自我發展角度分析和思考問題。同時教師可以從學生的實際需要出發,積極組織實踐課,如法律援助、法律志愿者活動、法律咨詢等,鼓勵學生在實踐中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實現服務社會的目標。
最后,強化學生綜合能力。目前高校思政課中涉及的實體法和部門法較多,但是內容基本是高度總結和概括,缺乏對重點知識的標注和明確講解。因此教師在講述法律基礎知識時,應該有針對性和目的性進行授課,將刑事法和法律制度與重點講述內容相結合,使學生詳細了解我國的民法,掌握相關法律的要求及含義,明確公民的基本權利,將所學知識有效運用于實踐中。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下,教師可以適當運用網絡和多媒體等現代化教育手段,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促進教學有效性的提升[3]。
三.結束語
法律基礎知識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當前高校思政課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還存在諸多問題,如學習目的單一、知識專業性不強、學生不能應用法律來解決問題等,嚴重影響教學的有效性。基于這種情況,教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需要遵循育人為本的原則,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養,加強學生的公民意識教育,強化學生綜合能力,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從而促進教學感染力和有效性的提升,實現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朱敬超.新時期高校思政課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的思考[J].法制博覽,2015,04:296+295.
[2]葉正明.高校“基礎”課中法律知識的教學模式探索――以適應學生成長和需求為導向[J].文史博覽(理論),2012,05:77-79.
第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法律基礎知識課,是學生必修的基礎課之一,但在實際教學中,由于中職生理論基礎相對薄弱,法律知識相對缺乏,對很多法律常識都不懂或似懂非懂,而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又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加之,中等職業學校法律課程的設置缺乏科學性、存在滯后性,中等職業學校總體課程的設置又一味的重專業課、實踐課,輕基礎課的特點,導致學校、老師、同學三者對法律學科的學習都不夠重視。這對法律教師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制造了很大的困難,很大程度上也無法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不利于法律教學的開展進行。
第二:現有的法律教材重視了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有法律的整個體系,設計了諸多的法律,但是卻存在未突出重點的問題。我國法律體系在完善過程中,新的法律不斷出臺,舊有的法律也在修改完善中,法律教材的編寫、出版就存在了滯后性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教師在教學過程當中,就要對教材進行加工、梳理,結合法律教學要求、相關學科的有關知識、學生實際情況、社會現實狀況等,重點講述法學基礎理論、憲法、民法、刑法、勞動法等與學生實際聯系緊密、與專業相關的法律知識。
第三:興趣是引導學生學習最好的老師,這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讓他們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識。在實際的教育教學中,我發現中職學生對于自己生活相關的案例非常感興趣,這樣的案例往往能引起他們的共鳴,大大提高他們的學習興趣。因此,在法律課的教育教學過程中,我大量的使用案例教學的方式,并選擇與學生顯示生活緊密聯系的案例、與所教專業相關的案例、學生比較關注的案例、社會熱點、焦點案例、與中職生就業相關的案例等學生感興趣的案例。
第四:和諧的師生關系,樂觀、隨和的態度,對學生的激勵和表揚,對教學都有很好的輔助作用。一名性格開朗、樂觀,善于與學生溝通,并能夠善用表揚的老師,對于課堂教學的開展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有調查顯示,同樣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受學生擁護、愛戴的老師的教學效果明顯好于不受學生歡迎的教師。表揚比批評更能促進學生進步、發展。在中職法律教學中,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這就要求教師全面了解自己的學生,和學生交朋友,在學習、生活中關心、愛護學生,善用表揚的藝術,激勵他們向前,給予他們足夠的肯定和信任,讓他們覺得自己不是失敗者。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的開展中職法律課的教育教學活動。
中等職業學校《法律基礎知識大綱》中,對本門課程規定如下: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必須的一門德育課程,旨在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律基礎知識的教育。其主要任務是使學生了解和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基礎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不僅做到自覺守法、依法辦事,而且能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成為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公民。[1]因此,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引導學生學習,培養其學習法律的興趣,提高法制教學質量,達到強化其法律意識的目地,就成為了中專學校普遍關注的一個課題。作為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法律教育教學的教師,就要想辦法,提高學生對法律課程的學習興趣,提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法律水平,普及法律知識,讓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成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醫護人員的執業知識,直接影響到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執業行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人才匱乏且流動性較大,人才基礎薄弱,同時也難以形成人才培養機制[1]。閔行區衛生監督所2007年啟動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模式,其中一個重要監管方式就是通過召開醫務人員法律知識、護理人員法律知識、新進醫務人員衛生知識等培訓會,以期提高醫護人員的依法執業水平。我們通過對醫護人員執業知識基線調查和終末調查的數據進行比較分析,評價該監管模式的效果,分析尚存的不足,為進一步完善該模式提供政策建議。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將全區10家營利性綜合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作為調查對象。
1.2 方法
醫護人員執業相關知識調查包括基礎知識、法律知識以及專業知識,主要通過問卷調查來了解醫護人員執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問卷分為護理、內科、外科、婦科、兒科5種。醫生問卷內容以歷年醫師資格考試題庫,隨機抽取后,由臨床專家審核確定;護士問卷從區護士三基考試題庫中抽取。2006年底,對10家營利性醫療機構的106名醫護人員進行問卷調查。2008年底,在干預完成后,采用同一調查問卷,對這10家機構的93名醫護人員進行了調查。兩次調查均在調查當日隨機抽取當班醫生和護士,確定為調查對象。兩次調查的問卷回收率均為100%。同時,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經營者進行個人深入訪談,內容主要包括:經營理念、發展計劃、對綜合監管模式的建議與意見。
1.3干預措施
2007年初,閔行衛監所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了一支隊伍進醫院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理念,也就是通過增加醫療執業監督科室的臨床背景監督員比例,提高監管能力;一支隊伍綜合執行機構、人員、傳染病、放射衛生、醫療質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并和有關部門開展聯動,通過錯時執法、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手段,減少盲點,以責令改正、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行政處罰、衛生監督信息公示為主要處理手段,提高監管力度;同時高度重視執法過程中的服務意識,通過開展有特色的專業法律法規培訓和座談會,提高管理相對人依法執業意識和能力。
2 結果
2.1 干預前后醫護人員執業知識整體得分情況
調查顯示,營利性綜合性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執業相關知識整體得分普遍較低,基本知識掌握情況很不理想。內科、外科、婦科、兒科4個專業2006年、2008年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表1),判定為不及格。而且,干預后的2008年的得分未見提高,醫生合計的平均分低于干預前,各類人員中除兒科外,平均分均低于干預前。被調查護理人員的平均得分略高于醫生,但得分水平在2008年也出現下降。
為了進一步了解不同專業的醫護人員執業相關知識得分分布情況,我們把得分情況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差5個檔次,具體標準為:好(>80分)、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較差(50~59分)、差(
2.2 干預前后醫護人員執業知識分專業得分情況
執業相關知識的得分評價在“不同專業”中的變化情況不同:內科、外科分布在“較差、差”兩檔的人數在上升,2008年比例與2006年比例的差值分別為15.45%、20.31%;護理專業得分評價也在下滑,但幅度較小(“較差”和“差”兩檔的比例差值為4.84%);婦科和兒科不及格人數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執業知識水平略有提高(見表2、表3)。
2.3干預前后醫護人員三類知識分類得分情況
為進一步了解各科醫生對不同知識點的掌握情況,我們對不同專業醫生的分類知識得分進行了統計(表4)。總體來看,各專業人員的三類知識得分水平都較低,絕大多數在及格線以下。三類知識中,法律知識水平有所上升,但不管是干預前還是干預后,醫生法律知識水平都是最欠缺的;基礎知識水平2008年較2006年有所下降;專業知識水平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分專業來看,內科醫生在2006年時基礎知識得分相對較高,但2008年三類知識水平都較低;外科醫生除了法律知識得分略有升高,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得分都下降到了及格線以下;婦科醫生的法律知識得分略有上升,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也在下降;兒科醫生的基礎知識得分下降也較為明顯,專業知識得分則上升,另外法律知識得分也有所上升。綜合看來,不管是干預前還是干預后,醫務人員執業知識水平都較為欠缺,特別是基礎知識,隨著時間呈下降趨勢。
3 討論
從2006年和2008年的數據分析結果對比來看,開展的干預措施未能收到預期效果,營利性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執業相關知識水平未見明顯提升。人才引進與培訓是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和依法執業的瓶頸。營利性醫療機構雖然有用人靈活的優勢,但是由于受到多種條件制約,引進人才幾乎成了不可逾越的門檻,離退休人員和剛畢業不久的醫學生成了主力軍。定性研究結果顯示:“民辦醫院的職工培訓是一個非常難的問題。一方面,與人事制度管理有關系,職稱晉升制度雖說和公立醫院一樣,但至今沒有很好的實施,不能實質上約束。一旦進了民辦醫院,技術職稱就到此為止了,沒啥盼頭。另一方面,流動性大,公司花了錢,人跑了,沒有制約,不愿意出這個錢。尤其是護理隊伍。醫生的流動性還可以,多半是公立醫院退休而來的,一旦覺的還可以就不會跳來跳去的,流動性大主要集中在護士上。我們培養護士的流程:剛畢業沒證-導醫-培養考試-有證,就跳到公立醫院。相對醫生而言,護士收入會少,由于醫院效益也不是很好,所以很難用提高待遇來留住護士。我們的護士基本都是外地人,基本理論和動手能力都很差,常常工作幾年培訓好就回老家結婚去了。這些都造成了我們醫院側重使用人才,而輕培訓人才。”
衛生主管部門盡快出臺醫務人員和護理人員執業能力考核管理辦法,并建立系統化的醫務人員業務知識、技能培訓。雖然知識并不能代表能力,但知識掌握的減少,勢必會影響能力發揮。本次研究顯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長期缺乏系統、正規、科學的執業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缺乏可行的職稱晉升渠道。醫務人員一旦到了營利性醫療機構,就意味著正規職業培訓的基本結束。目前衛監所對醫護人員培訓只有新進醫務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衛生系統內其他部門尚未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提供培訓機會。而限于成本、機制等因素限制醫療機構自身培訓較為困難。衛生主管部門盡快出臺醫務人員和護理人員執業能力考核管理辦法,并建立系統化的醫務人員業務知識、技能培訓,理論聯系實際,督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加強學習,提高能力,同時建立便捷的培訓途徑。
4 參考文獻
[1] 肖源,龔勛. 我國民營醫院生存和發展現狀述評[J]. 醫學與社會,2008,21(3):19-21.
【關鍵詞】經濟管理專業 經濟法 課程改革
一、應用型本科學院經管類經濟法課程教學出現問題
(一)經濟法前置課程問題
首先經管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最初是安排大二、大三階段講授,在此之前并沒有開設諸如法理學、民法學等先行性基礎課程,而作為通識課的法律基礎課程也因高校“兩課”課程體系改革,已整合到思想品德修養課程中,關于法律內容課時縮減至30%—40%且內容較少。因此在今后開展的經濟法課程教學遇到了很多困難,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需要花費大約60-10課時介紹法學概念和基本知識,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也感到非常吃力。
其次法律基礎課程中配備的教師往往均為思政專業教師,未接受過專業的法學教育,對法律知識的理解有時會存在一定缺漏,以及在教學人數上均為200人左右的大課,開展案例討論和實踐教學方式就更加受影響。因而影響學生對法律的興趣和學習效果。
(二)經濟法課程學時安排問題
由于認為經濟法相對于經濟學、管理學等課程而言,畢竟不是專業課范疇內容;且在大一階段已開設了教學覆蓋面廣泛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認為通過該課程教學已經使學生具備了一定的經濟法律基礎知識,所以壓縮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課時屬于合理的培養規劃。所以在課時安排上,經濟管理專業中經濟法課程的學課時基本上在36~54個課時之間,相比較經濟學的108學時和管理學的72學時是少之又少。結果是學生法律基礎薄弱,而且經濟法的內容又比較多,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要達到教學目標是非常困難的。
(三)教材及課程講授中遇到的問題
對于教學內容而言,由于經濟管理類的專業很多,有市場營銷類、國際貿易類、物流管理類、工商管理類、金融類、財務管理類等專業,而不同的專業,其對經濟法知識的需要也各不相同。然而在實際教學中,很多教師因專業施教的問題,忽視了因專業不同,學生對經濟法知識內容需求的差異和深淺問題,這樣有可能會導致該專業最需要的法律知識沒有講授到或講授得不夠深入。
經濟法教材,其內容體例架構基本都包含了經濟法總論、 經濟法主體、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四個部分。因為經濟管理類學生一般沒有系統地學習過法律,對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與規定,特別是對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與規定不了解,這樣就難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種具體的、單行的經濟法規。而且針對不同專業經濟法的教材沒有詳細的做出針對性,如會計專業更側重公司法和會計法規一類,營銷專業更側重市場調控部分,工商管理專業則對公司法、合同法更側重。所以教材的內容比例應針對專業而定。
(四)案例教學、實踐教學
案例教學法為經濟法課程常用教學方法,其注重培養學生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學生對與案例教學法的參與案例討論的積極性不強,以及對于案例的解決和處理方法沒有法學思考和處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實踐教學環節欠缺、以及案例與現實生活差距較遠。
二、應用型本科學院經管類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
(一)課程設置以及課時
針對以上分析,筆者建議,經濟管理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可分兩個學期上。第一學期的課程名稱為“民商法”,每周二學時左右,講授民商法的一些基本知識,如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等。第二個學期開設的法律課可以根據不同的專業來具體設置,課時分別是三到四課時不等,主要是開設與其專業最密切相關且需要深度掌握的法律知識,如工商管理專業開設商法,市場營銷專業開設經濟法,國際貿易專業開設國際商法,金融專業開設金融法等。
這樣將原先的經濟法學知識分散,民商法為所有專業都應該掌握的基礎知識,而專業法律則根據不同的專業需求開設,這樣既保持了課程名稱與內容的一致性及科學性,又具有針對性。
(二)教材
教材的修改,筆者建議,在原來四大塊的基礎上添加民商法基礎知識板塊,其內容從民商事主體到,,訴訟時效,到物權和債權基本原理,侵權知識。之后再由市場主體法、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板塊構成。同時在書的編寫中著重小案例與綜合案例的結合,以及實踐操作部分,如公司的申請程序,合同的具體簽訂,需找市場競爭案例分析等,增加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樣不僅能使教師在授課中感到輕松,不用再費時間口舌介紹民法基礎知識,亦能使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三)案例教學、實踐教學
根據教材設置開展案例教學和實踐教學,主要對學生的法律性思維的培養和對法學知識的理解和融會貫通能力的培養。授課老師可以首先通過一個針對本次授課主要內容的精選案例引導學生思考,本案的問題點在哪里?該如何解決此項糾紛?通過學生的討論參與,可以逐漸有意識地引導出本次授課的關鍵詞或重要的法律概念,從而展開理論講解和法條介紹。在課程中可以讓學生自己尋找案例和做案例分析,甚至于可以讓學生模擬案例,進行當場表演,這樣不僅增加了學生的積極性和興趣,并對學生的思維和行動力都有所鍛煉。
參考文獻:
[1]李謹.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案例教學中課堂討論環節問題探析[J].商業經濟,2009,(6).
關鍵詞 法律基礎 中職生 法律意識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職學校的一門基礎課程,培養中職生學習和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律觀念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成長為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公民。這門課程正是通過傳授法律基本理論來弘揚法的精神,培養學生法治意識,完善自身知識結構,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更好地適應社會。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法律教育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由此可見,法律基礎課程建設在法律教育與德育教育課程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與作用。但目前《法律基礎知識》課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課程地位不突出,教學目標設定不明確,是德育課程中的考查科目,學生普遍不夠重視,而且許多學生對學習《法律基礎知識課》毫無興趣。因此,教授法律基礎課首先要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創新改革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方法。
一、教學要具有針對性
中職學生一般都文化基礎差,不愛學習,行為規范和自律能力差,敏感、好奇、容易沖動,同時自控力弱,缺乏足夠的支配力,法制觀念淡薄。面對這樣的群體,作為法律基礎課的任課教師,首先應在教學中緊緊抓住學生的特點,因勢利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教師可以多方面采集發生在學生身邊的事例,深入淺出,讓事實說話,這樣就可以使枯燥的問題趣味化,抽象的問題具體化,復雜的問題簡明化,深刻的問題通俗化。
二、采用多種形式的案例教學
法律課教學必須與現實社會緊密相結合,多使用專題討論的案例教學。針對典型案件和學生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分組討論或辯論,讓學生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闡述自己的觀點和見解,以使學生知道如何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也使法律基礎課真正進入學生頭腦。也可以采取另一種形式,在老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扮演案件的當事人,如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以司法實踐中的法庭審判為參照,模擬審判某一案件。由于學生親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擬訴訟活動中,為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問題創造了一個“真實”的環境。
三、結合身邊發生的事件,進行實用性教學
結合學生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法律法規進行教學。主要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合同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訴訟途徑等。學生是社會的一員,他們會參加一定的社會活動,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遇到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現象。如購買到偽劣產品,這時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一共有四種渠道:①找商家協商解決;②找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調解;③找工商管理部門反映;④向法院提訟。通過學習,學生能夠活學活用,親身感受到學法的直接好處,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根據教學目的,結合學生需要,進行重點教學
教學內容要敢于取舍,善于取舍。法律基礎課教學內容多,課時有限,不能面面俱到。本書共有六章,每章都有所取舍。如《憲法》部分突出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民法》部分突出民事權利、民事責任,解決學生實際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經濟法》圍繞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展開,為學生走向社會做好法律儲備;《刑法》以預防犯罪為重點;訴訟法則重點讓學生了解訴訟的程序等。有的方矢的重點教學,能夠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
五、結合學生專業特點,開展專題式教學
教師可以以基礎知識為圓心,輻射相關知識充分備課,拓寬學生的視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使授課環節中更具側重點,學生接受教學內容更具明確性、方向性。在此基礎上,結合學生專業,進行對口法律專題。如在給酒店管理與導游專業的學生教學時,在完成教學大綱任務外,適當安排《旅游消費法律維權常識》的相關內容進行講授,該法律案例貼近學生專業工作,如案例給導游“小費能夠統一征收嗎?”“游客猝死在酒店怎么辦?”“游客的財物丟失了,誰負責?”等通過講授――討論――反饋――解惑――交流五個環節,讓學生真正的參與到課堂中,有效提高課堂的教學質量。
關鍵詞:稅法;教學;改革;高校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5-0269-02
一、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現狀與困惑
中國高校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和研究起步很晚,作為一門典型的交叉學科,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實踐性。各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由于沒有財政稅收方面的專業基礎知識,使得課程學習比較困難。學科本身的難度和教學實踐與理論發展的不足,造成了高校法學專業稅法的教與學都面臨著許多困難。
1.學科交叉性對講授該門課程的老師提出了很高要求。它除了要求教師須具有法律專業和稅收經濟學的知識以外,還要求具有稅收實務經驗。但是目前高校法學院從事稅法課程教學的老師要么是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但財稅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扎實;要么是學經濟類專業出身,財政稅收會計等比較通曉,但對法律原理和理論領悟不深。教師的知識結構決定了其在教學中很難深入淺出,析理深刻,這必然制約了教學質量的提高。并且由于各高校法學專業對稅法這門課程普遍重視程度不夠,老師的進修和交流比較少,提升教師專業能力的途徑十分有限。
2.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與經濟類專業的稅法教學的區分度不夠。雖然法學專業的教師都認識到法律專業學生學習稅法應是學“法”而非學“稅”,但是如何凸顯法律專業稅法教學“法”的特征,實踐中操作起來非常困難。有稅法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者認為法學專業的稅法課程應只講法,在其編寫的適用于法學專業的稅法教材體系中,只有與稅收有關的法律原理、原則,稅收的基本內容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筆者曾建議學生使用過這類的稅法教材,效果欠佳。因為脫離稅收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來講法,猶如空中樓閣,學生無法真正的理解和領會稅法中的法律原理;而脫離法律原理、思想和法律精神純粹只講稅,又無法實現該門課程面向法學專業學生開設的目的。這種對教學重心的把握一直是法學專業稅法教學中的困難。長期以來很多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難免陷入在財政稅收學的體系上對稅法條款進行注釋和解讀的狀況,這種模式只是讓學生懂了“稅”,但是沒有懂“稅法”,稅中的法律理念、法律推理和法律制度構架被忽略了,即學“法”的目的沒達到。如何在課程的講授和安排中實現“法”與“稅”的結合和平衡是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最大困惑。
3.稅法課程內容的龐雜與課時有限的矛盾突出。一方面,稅法中稅的內容本身已經相當繁雜,且技術性很強,稅收規定更新又很快,財經類專業的學生純粹只學稅且學習起來比較吃力。法學專業的學生不僅要學稅而且還要學法,課程的容量與難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由于中國法學高等教育對稅法課普遍重視不夠,稅法沒有被納入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相比而言,國外的很多高等院校將稅法作為一門專業來設置,并已經形成了系統的學科體系。這與中國高校將稅法作為法學、會計等專業下的選修或必修課程在授課時間的安排上差距甚遠。在如此有限的授課時間內要透徹的講解內容龐雜的稅法課程幾乎是不現實的。
4.稅法教學方法的困惑。目前國內多數高校的稅法教學以講授為主。受到課時的限制,采用課堂講授法是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海量課程內容教學的無奈選擇。但是稅法內容抽象、理論性和實踐性很強,僅僅只采用講授法的填鴨式的教學模式,學生的學習興趣很難被激發出來。特別是在中國高校法學院的稅法課程是作為專業選修課的背景下,許多學生盲目選課,造成一個稅法教學班上學生的基礎知識參差不齊,講授法很難適應所有學生的需要。在稅法的教學中案例法也一直被倡導,它能夠讓枯燥的稅務內容形象化,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增強課堂教學的趣味性,也可以幫助學生鞏固已學知識。但在實踐中如何恰當的選取案例和編寫案例以適應不同基礎的學生存在操作上的難題。特別是在法學院未向學生開設財經、社會類基礎課程的情況下,案例本身往往需要教師向學生普及基本的經濟知識,占用大量課堂時間,故而課堂上案例本身的法律價值極易被沖淡。恰當的教學方法是現有體系下探討稅法教學質量提高的著力點。
二、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定位與目標
面對目前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困難與矛盾,欲探討其解決的途徑,首要的任務應當是明確高校法學院稅法教育的定位和目標。站在歷史的高度,著眼當前中國經濟、社會蓬勃的發展形勢,法學高等教育應承擔通識教育與專業化、精英化教育的雙重任務。不僅應當培養具有稅收法治意識的法律工作者,更應當培養適應社會專業分工細化的專項法律儲備人才。
具體地講,本科的稅法教育應分三個層次:第一,應培養學生的稅收法治意識,了解中國現行的稅收體制和稅法法律體系結構,對中國的各稅種法有宏觀把握;第二,能分析稅收經濟行為背后的法律原則和精神,能判斷一項稅收經濟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能在稅收領域具有一定的法律敏銳性;第三,對中國稅法的具體內容有正確的理解,并能完成簡單而正確的計稅,為走向專業的稅務工作者領域做好基礎知識的鋪墊。前兩個層次的培養目標使學生適應社會對法律人才基礎經濟知識的要求,第三個層次的培養目標使學生能具有從事專業領域法律業務的基本素質,同時也為有意向在該領域深造的學生夯實基礎。稅法的研究生教育則應立足于培養具有法律與財政稅收雙重專業知識的高級復合型人才,以滿足社會對稅法立法、司法、執法、稅務,經濟管理崗位等專業復合人才的需求。
三、稅法教學的改革路徑思考
如何實現中國高校稅法學在法學學科體系下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以適應當代社會對法律綜合素質人才的需要,是從事稅法學教學與研究者們責無旁貸歷史使命。根據上述筆者就中國高校稅法學教育培養人才的定位,提出以下幾點改革的思路:
1.調整課程的設置。國外很多大學法學院對稅法課程相當重視。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的首府大學法律學院對攻讀法律碩士的申請者提出的入學要求中就包括已經修讀了聯邦個人所得稅課程。甚至還專門設置了稅收法律碩士,商業和稅收法律碩士等學位。歐洲的挪威、瑞典、西班牙等國家的高校也將稅法作為一門強制性的課程。從對課程的重視度來講,中國高校遠不及歐美。借鑒國外稅法課程的設置和中國稅法課程開設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在中國的高校法學院研究生教育中可引入稅收法律碩士這一學位,面向本科學習經濟或財稅專業的學生。在學稅的基礎上再來學法,大大降低法學院自己在本科階段開設經濟、稅收類課程的成本。
由于稅法的學習需要經濟類基礎知識的鋪墊,筆者建議在高校法學院的本科教育中,稅法課程開設于高年級。同時,將稅法課從專業選修調整為必修,增加稅法課程的課時量和學分量,降低對學生學“稅”方面的要求,強調稅中的“法”,以稅法通識教育和興趣培養為基調。
另外,可以嘗試更大膽的改革。臺灣的中正大學在其法律學系中獨立出財經法律學系,以培養財經、科技法律人才為核心。在課程設置上除傳統的法律課程外,注重以下四個重點:企業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財稅法學。筆者認為這樣的改革思路在國內是具有試點意義。
2.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式。傳統的講授法雖有弊端,但對稅法課程內容繁雜、課時十分有限的現狀來講,仍是一種不可拋棄的教學方法。需要調整的是講授法在具體運用過程中的側重點把握。在“稅”和“法”的協調上,多數稅法學授課者都傾向于稅收中的法律分析。具體操作上,筆者建議稅法學的課堂教學分段進行。前半段講授的內容以稅收基礎知識為主,讓學生了解中國主要的稅種,并理解稅收背后基本的法律價值和精神;后半段講授則是在學生已經具備基礎知識的情況下,進行稅法專題講授,啟發學生進行法律思考。同時案例法的運用也有分段要求。前半段教學案例主要用于讓學生感性認識生活中的稅,激發學生學稅的興趣。此外這部分的案例在選取上應以說明、闡釋學稅過程中理解經濟類知識的困難為主。比如,在講解企業所得稅過程中,法條上關于資產稅務處理部分學生沒有財務基礎知識,理解起來很困難,就需要教師用案例的形式使其領會和感知。再如,增值稅的學習中學生容易對其多環節課稅與購進扣稅法的征稅方式產生疑惑,恰當的案例展示增值稅征稅流程,學生就能很快掌握稅的基本面。后半段課堂講授則應以啟發提問式案例為主,以熱點和常見的稅收經濟活動為藍本,探討其中的法律原則和法律問題。這個過程還可采用討論的方式,運用互動式教學法,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促進學生以問題為軸心去進行資料收集和法律思考。
3.拓寬提升教師素質的渠道。稅法的學科交叉性和稅法政策性強、變動頻繁等客觀因素,要求稅法教師需不斷地進修、豐富專業能力。筆者倡議國內各高校集體籌備稅法年會,年會每年由不同的高校承辦,作為一個稅法教學與研究的交流平臺。此外加強稅務實踐部門與稅法教學單位的交流也是稅法教學更上新臺階的重要舉措。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師素質提高手段是稅法教學的應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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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思政課;法律基礎知識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是大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必修的課程,并且也是其開展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渠道,它的主要作用是能夠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以及價值觀。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課有了新的改變,它把原先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進行合并,從教材內容上看,是對于法律基礎知識部分的高度概括,教師在傳授的時候務必得在有限的學識和篇幅下,使得學生道德修養和法律意識得到提高,促進其全面發展。
一、高校思政課中法律基礎知識教學現狀
根據新課標相關內容,高校依照國家教育部所號召內容開展了課程改革實驗,通過對于相關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的改革和學習,使得學生對于現有法律體系有了較深的理解,可以很好的掌握現如今我們國家民法等相關法律的主要內容,使得其對于國家法律制定以及實施等環節有了簡單了解。通過對于相關知識的學習,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維權意識明顯提高,并且其在系統法律教育影響下,法律意識也有了顯著改善,對于其未來發展有很大幫助。可是,當前高校思想政治法律基礎課程里面仍然存在某些問題,并且相關問題具體體現在下面這幾點當中。
(一)相關法律知識缺乏專業性
有許多高校思想政治課教師通常都不是法律專業畢業,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培訓,因此其在對于相關知識的講述時,通常僅僅注重講解課本上知識,從而忽略掉更深層次的法律知識的講解,很明顯課程內容更偏向法律知識的普及。通常企業不會把書本講解背景知識與法律層面知識表述出來,相關學科專業性不強,使得學生對于知識的理解不夠深入,并沒有很好地掌握相關知識。
(二)學生學習法律目的相對簡單
我們國家高等院校長久以來受應試教育影響,使得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方面通常也全是為了應付考試,并非是為了未來的工作與學習,這樣的一種學習目的對于其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主動性是非常不好的。并且如此一來很容易使得某些同學為了應付考試而死記硬背,更有甚者為了得到分數而放棄考試當中某些部分的得分,如此一來,不但會使得其沒有很好的掌握相關知識,有時候也會使得其對于相關知識產生茫然,對相關知識理解只是簡單字面意思,并且不會使用在實際生活里。
(三)學生運用法律解決問題能力較低
在相關法律基礎知識課程設置里,即便現如今有了很多學習相關知識的平臺以及機會,可是對于學生的掌握情況仍然需要重視。并且當前其主要問題是不會使用法律武器處理生活里所面對的具體問題。依照有關調查表明,高校學生因為法律知識匱乏,通常會因為意氣用事做出違法行為,并且某些學生在其自身以及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后并沒有做出抗爭,而是沉默不語,沒有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例如說,有的學生在遭到搶劫等事情時沒有盡早地報警,對于案件處理帶來很大困難。上述所說全部都是大學生法律知識高,但是實際應用能力差的表現。
二、新時期怎樣提高相關課程里教學效果
(一)加強大學生公民意識教育
在經濟迅速發展的環境里,當前高校大學生思想觀念有了非常大的改變,學校在教育時不能僅僅停留在簡單理論上,使得學生僅僅知曉相關法律知識,可是其對法律深入理解程度卻需要提高。我們國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國政策,也可以說是憲法治國政策,因為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律,很多制度以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得在其基礎上實施。并且其他法律也得依照憲法來制定,高校學生在學習時應當對其有簡單了解,能夠知道我們國家憲法的特征以及原則,有利于其未來投入社會主義建設當中去。此外,從公民意識上來講,我們國家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先需要具備的就是牢固的社會基礎以及正確的公民意識,此處所講的公民意識是指其對于其自身所享受權利及義務的自覺性,其在享受相關權利時也必須得積極履行自身義務,權利和義務二者不可分離,并且能夠相互促進。因此高校學習階段應當先提高其公民意識教育,使得社會很好的開展法治工作,維護廣大人民根本權益。在開展相關知識教育時,一定要注意培養大學生主人翁意識,提高其學習法律積極性以及主動性,培養其學習和使用法律的主體意識,能夠從自身發展角度思考以及分析問題,經常開展相關實踐課程,例如說法律咨詢等等,使得其能夠將所學知識使用到實踐當中去,能夠很好的服務社會。
(二)提高其法律素養,培養其現代法制觀念
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法律社會的保障,因此高校一定要重視對于學生的法律素質培養,有利于其未來更好地投入到和諧社會建設中去。老師在對于相關知識進行講述時,務必要注意培養學生法律素養,不要只是講述某些淺顯的法律條文以及案例,還要對文學以及哲學等進行講述,讓各個學科間可以相互聯系,更好地培養其自身法律素養。學生法律素養的高低一般是通過對法律知識日常積累以及了解塑造的,因此教師在開展教學時一定要注意對其法律意識的培養,應當讓其在日常生活以及學習當中積極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使得其能夠通過使用法律來培養法律素養,對于其未來工作以及生活有很大幫助,防止其出現違法行為。在進行法律教學的過程中,將教學的目的放在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上,使其的法制觀念在不斷教學過程中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提高其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
相關課程當中所涉及到部門法以及實體法非常多,可是內容通常都是進行高度概括與總結的,沒有進行重點與否的標注,對于較為重要的內容也沒有進行明確的講解。因此教師在進行授課時一點要有重點的展開講述,將重點講述內容放到法律制度和刑事法等上面,使得學生能夠通過相關學習實現對于我們國家民法的相關了解,并且能夠知曉其有關法律行為以及的含義和要求,明白我們國家公民基本權利與內容,使得其能夠基本具備處理相對不難的民事問題的能力。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是對其開展相關教育主要方式,對其世界觀、人生觀以及價值觀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是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優秀建設者以及接班人重要途徑,并且還是社會主義新時期高校本質的體現。相關知識基礎部分在教學時不要只顧數量,一定要有針對,并且在教授過程里面也有進行重點講解,聯系社會實際情況以及學生思想實際展開講解,使得其學以致用能力得到提升。此外,相關教師在教授時候還能夠很好的運用現代化教育手段,例如說多媒體以及網絡等等,以此來更好的提高學生對于相關知識的認知,培養其對于有關知識的興趣,以此達到提高教學效果作用。
三、結語
在現代的社會中,法律意識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識是必備的技能,所以要重視對學生進行法律素養的培養。通過上文敘述,我們可以知道,相關課程在開展時一定要注意對于學生法律意識以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并且教師在教授相關課程時,務必要堅持以人為本,將學生作為教育教學的主體,充分調動其對于知識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在進行相關法律內容講解時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提高其對于教授內容的感染力,有助于達到提高教學效果的目的,為社會主義建設培養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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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經濟法”是高職院校經管類專業公共基礎課程,其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使學生通過對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具體的法律規定的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運行相關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工作中去,解決本專業工作中實際問題,成為一名既懂得經濟管理又有一定法律素養的高級應用人才。
當前高職院校經管類專業涉及面較廣,主要包括會計專業、市場營銷專業、金融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審計專業等,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幾乎涉及全部經管類專業的學生,影響較大,然而,由于學生法律基礎知識薄弱、課時不充足、教學內容龐雜等原因,經濟法課程在經管類專業的教學質量普遍不高。因此,對高職院校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進行改革勢在必行。
二、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人才培養方案制定上課時設置不合理
首先,在課時安排上,經濟法作為經管類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在經管類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中一般安排一學期的課,教學課時為36課時-54課時不等,但經濟法內容涉及公司法、稅法、證券法等經濟領域的各個方面,內容繁多,教師很難在有限的課時內完成龐雜的經濟法的教學任務。其次,在課程安排上,一般在法學院,經濟法課程的都是在學習過法理學、憲法、民法等課程,掌握了相關法律知識后才才開始開設。而經管類專業的學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專業核心課程上,所以沒有相關的法律基礎課程作為鋪墊,法律基礎知識較為薄弱。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花大量的時間講解法律術語、介紹法學概念和基本知識,如民事權利主體制度、債權、民事責任、財產所有權等,使得教學課時更加緊張,學生學習更加吃力,進而影響教學進度與教學效果。
2.教學目標定位不準、教學內容缺乏專業針對性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的教學目標應以應用型、實踐性為主,學習的目的不應當是學習法條本身,而是應當讓學生在學習經濟法的理論知識同時,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讓學生未來能對職業生涯中的問題進行正確的認識和判斷,能在事前防患于未然,事后能尋求到正確的解決辦法。但當前高職高專院校經濟法教材雖然有幾十種版本,內容卻繁雜深奧,基本都是本科教材的壓縮版,課程內容沒有根據教學對象與培養目標的不同而區別設置。
在教學過程中,許多教師在授課時往往忽視了不同專業之間的差異性,沒有考慮經管類不同專業培養目標和要求,造成對不同專業的學生按照同一個大綱、相同的進度講授,無法與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定位相呼應,與專業的切合度不高,相同的案例輪流適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這樣教師就沒有做到將學生最需要的知識傳授給他們,收不到好的教學效果。
3.以理論講授為主的教學模式難以調動學生積極性
經濟法是實踐性較強的科目,采用案例教學能激發學生興趣,啟發學生動腦思考能力,從而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但由于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時有限,學生又缺乏相關的法學基礎知識,因此在教學中教師往往以理論講授為主,不能進行足夠的案例教學來輔助教學,更別提模擬法庭、實地調研等實踐教學方式的開展。固然教師的詳盡理論講授可以加深學生對基本理論知識的理解,但也容易導致學生缺少課堂自由分析、討論案例,教學過程枯燥,從而影響學生的積極性及教學目標的實現。
4.教師的知識體系不完善
當前經管類專業經濟法的教師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種是法學專業出身,一種是經濟類專業出身,無論哪種出身,在知識體系上往往都不夠完善。法學專業出身的教師對于經濟學知識的掌握通常不夠全面深入,而經濟學專業出身的教師對于法學知識的掌握通常要不夠系統,這就使的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不能在一種比較平衡的知識框架體系下開展教學,從而不利于學生知識體系的建構。
三、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改革措施
1.以能力本位為目標,優化教學思路
經管類專業的學生在學習了經濟法之后,未來從事的并不是法律相關的的工作,因此在實施教學過程中,在教學思路上,應當以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為目標,結合學生的專業就業方向,以解決工作中常見法律問題為基礎進行針對性學習,將經濟事件融會貫通到學生的思維中,使其學習關注經濟信息,提高對財經新聞的敏銳度,鼓勵學生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使學生通過經濟法學習,樹立法律思維,能夠維護自身權利,保證自己不會有觸犯法律法規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做到未來在本職工作中遇到常見的法律問題能找到正確、有效的解決途徑。
2.以專業為導向,合理安排教學內容
經濟法教學內容體系龐雜,經管類不同專業的學生對經濟法的需要各有側重,有的專業(比如會計專業的執業資格考試)對于法律知識掌握的深度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教學內容上,在用4~6課時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論的前提之下,針對不同專業,重點選取幾個相關部門法加以講授;并針對未來該專業就業的崗位設計相應的教學任務。
比如會計專業,側重對《合同法》、《票據法》、《會計法》、《稅法》等部門法進行講解,通過對會計工作常見違法案情進行討論,來理解相關《會計法》、《稅法》知識;再比如市場營銷專業,側重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競爭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部門法進行講解,針對市場營銷專業未來的就業方向是營銷與策劃工作為主,可以選取當前市場中促銷策略中的一些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討論分析,避免未來在工作崗位上策劃出“一等獎獎金人民幣六千元”這種違法的有效促銷活動。
3.教學方法多樣化,進行啟發式教學
對于非法學專業的經管類專業的學生,僅僅用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方式,不易激發他們學習的積極性,因此有必要采用“靈活多樣、易于接受、符合經濟法教學特點”的啟發式教學方式,吸引學生參與教學互動,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并挖掘學習潛力,從而實現教學目標。首先,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以其獨特的優勢成為各類教育的主要教學方法之一,在經濟法教學中,應當注意案例的選取要貼近生活貼近專業,選擇典型的、能解釋法律問題的、具有實用性且淺顯易懂的案例;其二,模擬演示法。讓學生作為關系法律主體直接參與到模擬的實際情境中。在模擬法庭或模擬談判中,學生進行法庭庭審、合同簽訂、保險索賠、法律商務談判等活動的親身模擬體驗,這有利于加強學生溝通能力與應變能力的訓練;其三,實物展示法。經濟法律語言高度抽象性與模糊性,法律基礎薄弱的學生難以理解,采取形象直觀的實物展示既能吸引學生注意力,又有助于教師講解的深入淺出。
例如在講解《票據法》時,可將匯票、本票、支票的樣本發給學生,讓學生邊聽課邊對照學習,快速熟悉集中主要票據的構成要素。其四,直接觀察法。一是組織學生收看通俗易懂的《經濟與法》等財經法治節目的音響資料,將典型材料與理論教學有機結合,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二是到法院法庭直接觀摩審判,通過旁聽、觀看的方式讓學生學習經濟案件中利益相關者在法庭展現的法律技能。在觀摩結束后,教師適當要求學生說出觀后感,進行分組小結,達到提高學生的理解,認識及分析能力的目的。
4.通過開設選修課、引導學生自學彌補課時不足
課時不足是困擾經濟法教學的一大問題,直接影響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可以采取開設選修課、引導學生自學兩種途徑彌補經濟法的課時不足。在前面設計經濟法教學內容時,經管類各專業將根據未來就業方向的需求來有選擇性的挑選相關部門法加以講授,對于未能全部講授的相關部門法,教師可以以選修課的方式進行開設,學生可以根據需要有選擇的挑選相關課程加以學習,從而更好的全面掌握經濟法的知識;此外,大學生具有相當強的自學能力,對自己需要的知識也不乏自學熱情,如果教師指導得當,自學將成為學生最有效率的學習方式。
自學不僅可以緩解課時不足給經濟法教學帶來的壓力,還可以鍛煉學生獨立思考和學歷的能力。不過為了使學生對經濟法知識的自學更加深入和有效,教師應當提供必要的指導。
5.教師應完善知識結構體系,提高教學質量
經濟法是一門綜合性非常強的學科,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作為專業課任課教師,應當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不應固步自封,而應當充分認識到當今社會對于知識的更高要求,以及對學生知識體系完整性的更高要求,不斷更新和補充自己的知識體系。法學專業出身的教師應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經濟學知識的掌握和運用,經濟類專業出身的教師則應系統對相關法律基礎知識加強掌握和理解。不同專業出身的教師在教學之外,應多溝通交流,優勢互補,促進自身知識體系的不斷完善。
法律素養是現代社會公民必要的基本素質,在當前高職教育中,法律素養培育的總體狀況不佳,這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發展職業教育不相適應。因此,分析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存在的問題,探究提升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的策略與方法,旨在全面提升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實現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
關鍵詞: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
當前,隨著法治國家建設的快速推進,新形勢對勞動者法律素養的要求越來越高。高職院校作為培養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既要培養學生具備扎實的專業技能和過硬的道德品質,還要培育學生較高的法律素養。然而,目前高職院校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不盡人意,不能適應新環境對技能型人才法律素養的要求。高職院校需要認真分析總結現行培育模式,立足時展要求,用發展的眼光看待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重要性,用創新的思維推進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改革,著力培養高職院校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全面提升學生法律素養。
一、 法律素養的含義
所謂法律素養是指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它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指法律知識,即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即對法律尊崇和敬畏,具有守法意識;三是法律信仰,即個人內心對于法律應當被全社會尊為至上行為規則的確信,這是對法律認識的最高級階段。
一個人的法律素養如何,主要是通過其法律意識以及掌握、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表現出來的。法律是現代社會治理的主要手段,法治也成為現代文明的標志和重要推動力量。伴隨著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立,法律日益走近和深入到普通百姓的生產生活,法律素養已然成為現代社會公民必要的基本素質[1]。
二、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現狀和問題
(一)調查問卷及統計。筆者對在常5所高職院校已經上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學生進行隨機調查,發出問卷2000份,收回有效答卷1892份。其中,學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后就法律基礎知識方面是否有收獲?13%的同學回答收獲很少甚至沒有收獲,79%的學生回答略懂一些,意義不大,原因是不感興趣,理論性又太強,在回答有收獲的8%的學生中,主要收獲是法律意識得到強化;問是否有必要重新開設《法律基礎》課程,91%的學生認為有必要,需要全面普及基礎法律知識;問當遇到糾紛時,你首選的解方式是什么?72%的同學選擇找熟人找關系,原因是覺得有熟人有關系好辦事;問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有什么不同?41%的同學回答基本正確,也有一部分同學根本不知道如何區分;問到一起校園電腦失竊案,案發后盜竊者將電腦歸還本人,此時盜竊者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22%的同學認為盜竊者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因為盜竊者已經將物品歸還給失竊者,盜竊者沒有獲得任何非法利益;被調查者中,83%的同學希望有機會到庭審現場感受法律的威嚴。
(二)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現狀和問題。從調查問卷數據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缺失和對全面普及法律基礎知識的渴求。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視所導致的主要培育途徑單一、培育方式過于機械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高職院校學生法律意識相對淡薄,法律基礎知識嚴重欠缺,更難學以致用,無法滿足經濟社會法制化對人才法律素養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主要培育途徑單一,無法滿足學習需求。目前,課堂教學仍然是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主渠道。《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是高職院校學生必修的公共基礎課,其中法律基礎部分旨在培養法律意識,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思想道德與法律素質。但實踐中,該課程同其他政治理論課一樣,只強調其知識性而忽略了其思想性和教育性[2]。學生學習缺乏興趣,加上論文寫作式的考核方式,平時不會在這門課上花精力,難以對學生的法律觀產生影響。并且,法律基礎部分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所占比例較少,內容上以宏觀介紹社會主義法律精神與我國法律基本制度為主,內容十分單薄。寄希望于該課程教學能夠培育法律素養是非常不現實的,更不用說滿足學生對法律實用性的需求。2.主要培育方式機械,缺乏吸引力實用性。目前的高職院校法制教育課程基本上以講授法理、闡釋法律條文為主,輔之的案例分析也是以辨析易混淆法律概念、法律關系為目的的非常見案例,課外實踐教學更是幾乎空白,缺乏吸引力。即將步入社會的高職院校學生迫切需要掌握實用的、有針對性的法律知識,不因無知而觸法,同時知道如何以法律為武器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制教育課程教學中,缺少這樣適合高職院校學生社會角色的實用法律知識與他們關心的當前法制熱點案例,難以學以致用。3.學生對法律缺乏信任,“人治”思想占主導地位。受傳統文化和社會負面案例等因素影響,“人治”觀念、“官本位”思想仍根深蒂固,認為法律公信力不足,只有“官”、“管”的人才真正說了算;另一方面,法律程序冗長,法律成本過高,反而通過“找熟人”、“托關系”解決更經濟[3]。因此,人們遇到糾紛首先想到的是通過“找人”來解決。高校學生亦不例外,筆者的問卷調查結果也證明了該問題的普遍性。
四、 提升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策略與方法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職院校人才培育目標已經定位為:“培育高素質、高端技能型人才”。而作為“高素質”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法律素養教育必然不可缺失,針對這一要求,筆者認為,主要應當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提高對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重視程度。當前,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主要是通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學來完成。該課程是根據中央16號文件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課改革2005年方案的要求,由原來的《思想道德修養》和《大學生法律基礎》合并而成。新課程中法律部分的內容沒有壓縮而課時卻有減少,由于高職院校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強調而忽視了學生的法律素養,對于該課程有一定實踐教學的新大綱要求,在課時設置上形同虛設或者是流于形式。在有限的課時內,教師只能局限于講授一些法律基礎知識甚至法律概念,這直接導致學生法律素養的“營養不良”。因此,高職院校要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課時、經費投入、教師隊伍上給予足夠的重視和支持,從源頭上治理“營養不良”病癥。
(二)完善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的方式方法。1.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主陣地作用。法律課堂教學是學生獲得法律知識的主要渠道,要把課堂教學落到實處,在教學實踐中將系統講授和專題教學結合起來,做到“點面結合”。我們強調教學中首先要注意“面”,即要照顧到理論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巧妙利用“點”,即要聯系社會實際和學生思想實際,要有針對性。這樣有利于緩解法律基礎課內容多而課時少的矛盾,又使教學有一定的深度,其針對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將大大增強。2.組織開展實踐活動進行模擬審判。帶領學生走出課堂,走進法院,感受法庭審判過程,體驗法律的威嚴,讓案例事實說話,會比任課教師在課堂上泛泛講解更加生動、深刻。庭審過程中,嚴謹的法庭調查,激烈的案情辯論,法庭對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適用,會對學生學習法律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還可以在課堂組織模擬審判,讓學生自己選任角色,針對典型案例進行模擬審判,會使學生體會到“學以致用”的真正道理。3.開設法律公共選修課程滿足需求。隨著法律在現代生活中的作用愈發重要,許多學生對法律產生了濃厚的學習興趣,想要多了解些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學校要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開設相關法律公選課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需求。例如,可以開設《婚姻繼承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與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實際密切聯系的公選課。4.將高職特色融入法律素養的培育。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要求我們在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過程中充分體現高職院校的辦學特色,將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外化為能力,在注重理論教學的同時更強調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根據不同的專業,調整教學的側重點,使這種能力培養具有行業、崗位的針對性。比如,在學生基本法律素養培育方面重點講解《勞動法》、《合同法》、《知識產權保護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學生所學專業和職業發展方向,有目的的培養相關的法律素養,比如保險理賠專業,可以重點介紹我國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旅游管理專業,可以重點介紹同旅游有關的政策法規。這些知識對于提高學生進入社會的綜合職業能力和專業技能都非常重要和實用。
(三)培養職院校學生法律信仰擯棄“人治”思想。在“人治”思想的影響下,學生對法律產生不信任感。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我國的法制建設尚不完善,但我們有理由堅信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一直是并且一定會持續走向完善。所以,我們要教育學生:作為社會的普通一份子,我們肩負著一份社會責任,也許我們不能直接參與立法、司法、執法的過程,但是我們有責任使用法律,也許選擇“更不經濟”的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對個人是損失,但對社會進步是有著正面、積極意義的。也即我們必須培養學生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會主體在對社會法的現象的理性認識的基礎上油然而生的一種神圣體驗,表現為主體期盼、渴望法律能帶來公正、秩序和安寧,并以誠摯的心懷來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實踐法律[4]。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5]。我們應該提高自身的道德站位,只有人人都“信法”,擯棄“人治”思想,推動法制改革進程,社會才會早日實現“法治”。
總之,通過思想上重視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行動上完善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方式,培養高職院校學生樹立法律信仰,全面提升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滿足社會經濟法制化對人才法律素養的要求,實現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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