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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治教育;內容;路徑
一、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義
法治教育是高職院校大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的應有之義,是在以人為本的根本前提之下培養高職院校大學生具備全面素質、素養、能力、能量主要路徑之一。目前,在我國大學生法治教育,尤其是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教育存在著定位不準確、內容滯后、形式單一等方面的問題。高職學生群體是社會培養一線專業應用型人才的中堅力量,因此如何加強對高職大學生的法治教育成為必然趨勢。
二、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內容
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教育過程,學校在對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內容上應當由淺入深依次推進,本文認為法治教育內容應包括如下三個層面。
(1)基礎法律知識的學習
在依法治國成為基本治國方略的當今時代,普法成為培養公民意識的首要任務,作為一線應用型人才的高職大學生更應該提高其法治意識。法律知識的學習是提高法治意識,培養法治思維模式的前提。法律知識的學習通常包括法律法規方面知識的學習和法律基本理論的學習。只有既了解在某個方面法律法規的規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精神,養成法治思維。因此,高職大學生應當通過課程設置及其他方式學習的法律知識,除了法律的基本理論,還應當尤其注意加強對于高職大學生實習、就業等方面有實用性的法律知識的學習。
(2)法治意識的提高
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識的前提下,注重高職大學生法治意識的提高。法治意識是公民理解、尊重、執行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法規的重要保證,公民遵紀守法的行為不會自然產生,而是在一定的法治觀念、法治意識的指導下實現的。一個即將進入社會的一線應用型人才如果具備了法治意識,他就不僅不犯法,而且還能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由于傳統文華的影響等各方面因素,我國還存在這各種各樣鉆法律空子的行為,歸根結底都是缺乏法治意識,缺乏對法律權威的尊重,因此,提高高職大學生法治意識,可以讓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養成依法辦事,用法律的權威保護自己的習慣。
(3)法治思維模式的培養
法治思維是在豐富的法治實踐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高職大學生與學術研究型大學生的特點就在于學習知識的技能型和實用性,是重實踐的大學生群體,結合這一特點,培養高職大學生的法治思維模式更具操作性和實用性。學校可以通過法律基礎課程注重案例教學,多組織法律實踐活動,比如汽車相關專業的學生可以通過實踐案例式教學方式,將學生分成汽車銷售買賣雙方,從磋商、談判到合同的簽訂、履行來豐富學生的法律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法治思維模式,另外還可通過開展模擬法庭等方式讓學生進入法治環境、法治角色中去體驗,進而通過實踐培養自身的法治思維模式。
三、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教育的路徑探析
探討高職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徑,是要通過有效發揮并進一步擴展法治教育的優勢,進而實現高職大學生美麗人生的塑造和創建。
(1)在所有高職大學生中開展法律基礎課的通識教育
當代大學生是勤于思考的一代,也是在市場經濟下成長的一代,因此,高職大學生更有必要學習必要的基本法律知識。目前,我國普通高校大學生(法學專業除外)的法律基礎課設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內容共三章,無法完全覆蓋所有的法律法規及基礎法律理論,僅僅是法律知識的框架性介紹,更無法滿足作為應用型人才的高職大學生,因此,應當在高職大學生中開展法律基礎課,安排充分的課時,以保證學生能夠學習到對日后有用的法律基礎知識。
(2)設置法治選修課
針對高職大學生不同專業的不同需求,同時也為了豐富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法律技能的途徑,各高職院校也可開展法治選修課。所謂選修課是學生們在必修課之外自愿選擇學習的課程。高職大學生在做校期間結合自己的人生規劃,職業生涯規劃,根據自身興趣和需求,選擇與自身專業或規劃相關的法治選修課,例如學校每學期根據需求可設置勞動合同法類的法治選修課、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領域的法治選修課。高職大學生通過自己選擇的法治選修課的學習不僅可真正的學習到所感興趣的法律知識、相關案例,也更加了解現有的司法實務,進而對自身美麗人生的規劃和創建有更加現實的指導作用。
首先,法律人應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強捍衛者。法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法律人是把公平正義踐行到社會生活中的實踐者,法律人自身信仰中的公平正義觀念是老百姓得以信任法律和國家的最有效途徑。作為有良知的法學研究者,未來的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是立法專家,都應當是是時代良心的體現者。法律人肩負著為國家行法治、為人民爭權力、為社會求正義、為萬世開太平的重任,為我國法治進程的推進添磚加瓦是法律人的職責所在。法律人不是江湖義士,不是劫富濟貧的俠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貴賤是法律人必須養成的思維習慣。做到既不畏權貴,又不同情心泛濫,凡事不先入為主,不主觀臆定,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量做到不偏不倚,不驕不縱才是法律人應有的職業素養。
其次,法律人應該是法律的忠實踐行者。法律作為國家懲惡揚善、維護國家穩定和促進國家繁榮發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嚴格遵守法律,堅持依法行事,運用其在法學教育過程中形成的良好的價值觀、善惡觀和是非觀來指導自身實踐,才能正確辨別孰是孰非,也才能將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踐行到人民群眾的生活中。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轉型期,讓法律成為人民的信仰還有待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進一步深入人心。讓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國家,在很大程度上還有賴于法律人是否運用正確的價值觀和判斷力去解決人民面臨的每一個需要法律人去解決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國的生存發展之道還有待時間來做進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盡量做到讓每一個決定都有理有據,讓每一條建議都于情于理能夠被法律和當事人所接納。最后,法律人應該是有著獨立思維能力的個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幫助法律人進行是非判斷和解決糾紛所能依據的相對客觀的標準,法律人應當堅守自己的法律尊嚴,做到能夠對每一個事件進行獨立判斷。法律人還應該對自己有著正確的定位,并且能夠堅持捍衛法律尊嚴和保有不被收買的決心和信念。輿論監督作為社會監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動中有著其獨特的影響力,法律工作者應當運用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良好的法律職業倫理觀去引導輿論方向,不讓輿論的聲音左右自己對事件的定位。我們國家有著同情弱者的傳統文化觀念,法律也并非不保護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觀事實和證據是法律人判斷事件和作出決定的最主要依據,主觀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夠成為支撐法律人做出抉擇的重要支撐點。
二、法學教育在法律人職業倫理培養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書,提出法律人應當具備三中素質:一為法律道德,一為法律知識,一為社會常識。真正能夠長治久安的穩定社會是法律職業化程度較高的社會。因此,要把法律職業和法律從業人員看得比一般職業和一般從業人員更為重要、更為崇高、在職業準入和認知要求上也更為嚴格的職業。①以培養“法律職業人”為宗旨的法學教育,承載著塑造法律人思維模式和教會法律人研習法律文字的重大責任,在法治社會中的基礎性、全局性和先導性地位日益凸顯。
首先,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形成的基礎。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生涯的終身伴侶,接受了什么樣的法學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一個人能夠有著怎樣的職業生涯。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在有限的學習時間里,學校給老師和同學提供交流的空間,老師影響學生于有形和無形之中。法律人職業倫理未必以單獨的一門課進行教授,但是從走進大學校門開始,同學們通過老師的授課內容和方式以及對于各種耳濡目染之學校和老師的行事作風,再加之閱讀學校提供的各類相關書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種思考習慣,當這種思考習慣根植于內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職業倫理觀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學教育還是法律人從學校走進法律界的一座橋梁,法律人走得穩不穩,不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還要看橋梁結實不結實。扎實的專業知識是支撐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職業生涯路的堅實后盾,所以法學教育作為法律人打基礎的一個重要環節,有著其不可動搖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觀得以長期維系的有效保障。從1999年我國《憲法》納入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到現在對法制中國的倡導,我國的法治進程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推進。但是,各類司法腐敗現象依然存在,人民大眾對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強。我們不得不反思,社會大染缸為何一步步改變甚至腐蝕了一個個純潔的法律職業者處于經濟高度增長而社會生活劇變期的中國,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學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給。法學家、法官、檢察官與律師等法律職業人自當擔負起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對于形形的“以權壓法”、“以錢誘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種司法腐敗,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卻目無王法的律師、濫用司法權污蔑司法權威的法官和檢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責任的。這些現象的發生,歸根結底是法律人職業倫理的缺失,而最能夠填補這個缺失的恰恰是我們的法學教育。②倘若法學教育能夠培養法律人把法律職業倫理視為自己辨別是非曲直的一種習慣性出發點,并時時刻刻用自己習得的法律職業倫理觀指導和約束自己的每一個行為,那么法律職業隊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會越高,法制中國的建設也將會邁上更高的臺階。而法律職業倫理的觀念形成以后能夠得以長期維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職業生涯中的每一個階段加以鞏固和強化。法學教育對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培養應該是伴隨著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學校不是唯一的學習場所,跟隨者法律人職業生涯的各種培訓和學習活動也是讓法律人曾經堅定的法律職業倫理觀在踏入社會和工作崗位以后還能夠得以長期維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學教育是完善和發展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外在動力。
法律職業倫理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經養成就萬世不變的。知識的更新、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都要求我們無論是專業知識還是專業素養都能夠與時俱進、揚長避短,不斷地向前發展。法學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維的先導,亦是鼓勵和教會法律人推陳出新的先師。人們的倫理觀念在隨著時代的改變而不斷改變,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義的底線的同時,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時代的進步。法學教育不僅為法律專業學生或是法律人創造了良好的學習和成長氛圍,也在此氛圍下激勵著他們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巧,時刻進行教育與自我教育,給予了他們一股強大的成長推動力。
法制中國的建設促進著法律的變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實踐中得以良好運用,還得靠法律人來踐行。法律人的閱讀能力和實踐能力在此時便能夠得以體現,而保證法律人能夠正確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關鍵不僅在于法律人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還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種教育以及內心秉承著何種理念去解讀。在法律條文的規定缺失的狀態下,法律從業人員又會秉承什么樣的處理原則或是運用哪一條相關法律原則來加以解釋和運用到具體情況中也要求法律人有著良好的法律職業倫理去駕馭,這一切也離不開法學教育的跟進和督促。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養成、維系和得以發展的護航者和引路人,沒有良好的法學教育,法律人職業倫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國的建設步伐就會變得尤為緩慢。法學教育在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方面有著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們應該進一步加強法學教育對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培養,進而能夠向國家和社會輸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識和有社會常識的法律精英。法學教育推動著法律人緊跟時代步伐,不斷進步和完善自我,培養了適應時展和符合法制中國建設之需的具備良好法律職業倫理的法律職業隊伍。
三、法學教育在法律人職業倫理培養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養新生一代準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法律人的職業倫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業從事各類法律活動的思想基礎,其形成和發展都有賴于法學教育的培養。法學教育承擔著為凈化社會法治環境和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培養一批批有著較高職業倫理的高素質法律職業隊伍的歷史責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對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維、強化法律人專業知識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職業技能等方面都有著巨大的影響力。首先,法學教育能夠培養法律專業學生較為職業的法律思維法律職業隊伍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的中堅力量,嚴密的思維和緊密的邏輯是法律人必備的專業素質。公平正義是法律人必須始終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學教育正是教會法律人思考和運用法律的一種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學、法制史和憲法學課程的開設從法學這門學科的歷史演進過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過程,再到對以往法律制度和現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運用上都授予了法律專業學生一個法學領域內應有的法律思維模式系統圖。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理論和方法論。法理學的教育為學生提供了學習法律的入門知識,塑造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學世界觀,培養了他們對于人類社會法律生活的哲學態度。同時,通過法的基礎理論、法的基本范疇和方法的研習,塑造了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關制度的發生、發展、演變及其規律的科學,這門課程的開設讓學生了解了每一個法律條文背后的歷史推動力和社會進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種相應改變,幫助學生從歷史的淵源上去尋求每一個法律部門和每一個法律條文的存在價值和發展方向。憲法規定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通過對憲法的學習和對憲法學的研究,學生可以從宏觀上把握國家法治發展的狀況和需要完成的目標,進而學會思索為推進我國法治進程而需要進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借以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學教育是幫助學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進法學的大門的首要選擇方式。通過對法制史、法理學和憲法學的學習,學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內涵和堅持公平正義的意義。法學教育對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體現在幫助法律專業學生塑造職業的法律思維,從而讓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專業學生的內心。其次,法學教育能夠強化法律人的專業知識法學是一門專業性極強的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唯有經過專業系統的學習才能在實踐中很好地幫助國家和人民解決具體矛盾和問題。法學教育在我國分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兩個階段,大多數有法律教育資格的學校在本科教育階段都為法律專業學生開設了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等基礎性的法律部門的課程。法學教育不只是教會了法律專業學生研讀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幫助法律專業學生了解了各個法律部門之間的聯系、培養了學生融會貫通加以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法律功底和強化了法律專業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深入和細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階段大都有著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對于法學本科的同學進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導教育,讓學生在自己所報考專業的基礎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學專業,從而在所學專業知識的研究層面和實踐層面上都顯得更為專業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學亦是學生形成是非觀、善惡觀和價值觀的一個客觀參考標準,法學教育在幫助法學專業學生深入學習專業知識的過程,也是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形成和發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學教育能夠提升法律人的職業技能法學教育向社會輸送著具備各種法律職業技能的律師、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等等的法律職業人才。
唯有具備獨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專業技能的法律人才能勝任國家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即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人民生活中的糾紛和矛盾。法學教育的目的不僅僅在于向學生傳授法律系統知識、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學生的職業動手能力,培養學生的嚴謹的法律思維,更在于提升法律人處理具體事務的能力和技巧。法學教育活動中的模擬法庭的建設幫助學生提升了自己運用專業知識和運用法律邏輯和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種教學模式讓還沒有資格走進法律行業的法學專業學生也有機會體驗作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覺。一切以法律為依據,模擬各種角色來處理具體案件的教學形式在學生步入社會之前就培養了一定的思維直覺、思考模式和處理方式,并且能夠得到資深老師的點評和意見,具備這些一定法律職業技能的學生踏入社會就一定不會是只會紙上談兵而無法獨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犢。此外,組織學生參加學校所在城市處理的各類公開審理案件的旁聽也讓法律專業學生對日后自己即將從事的行業有著身臨其境的感受。從旁觀者到日后的參與者,學生可以學會從不同的角度看待問題,在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上進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對法律專業學生今后走入法律相關行業奠定了一定的職業基礎。
四、結語
【關鍵詞】法治思維;學生管理
法治是當今時代有關政治和法制建設的一種綜合性的價值目標,以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基本行動原則以及實現過程和結果。在現代社會,法治的意義在于在國家法律具有最高的權威,以規制公共統治為重心,以保障和促進全體國民的民利和個人尊嚴為歸宿。
1.法治思維的內涵與應用的意義
在這里所說的法治思維是指執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需處理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和形成結論的思想認識的活動和過程。高校要慢慢培養學生學會自我管理,發揮學生自我管理中的能動性。隨著依法治國的進程越來越深入,培養學生自我管理中的法治思維,形成管理中的法治化越來越有必要,也越來越緊迫。原因如下:
1.1高校學生自我管理中法治化是依法治國和培養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
實行法治,保證人權,已經成為社會進步的一個顯著標志和發展要求。在教育領域貫徹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就必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一個重要組成方面。高校大學生作為高校知識分子的重要群體,他們權利意識的覺醒、現代教育價值的確立、社會發展進程的加快,帶動思維更新的速度,都對學生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提出要求。在學生管理中貫徹法治思維、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按章辦事,就能在學生中形成講民主、積極參與學校管理、自覺維護校規校紀的良好氛圍。
1.2高校學生自我管理中法治化是高等學校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
當前形勢下,高校與學生的關系已經由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轉化成契約關系和服務與被服務的法律關系,使得在高校學生自我管理中實行法治化就稱為高校加強自身建設的一個必然選擇。
2.高校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培養
現在高校的學生管理面臨很多問題和嚴峻挑戰,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高校招生人數不斷增長,學校規模擴大,社會經濟環境引發的浮躁心態,社會開放度不斷變大,信息量急劇增長,信息傳播地速度呈幾何倍數的發展,高校學生更方便快捷地接受外界文化和信息,東西文化的碰撞也成為了一種常態,由此在學生思想領域造成的激發,學生在行為方面也會有所體現。針對高校學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有意識地去改變或者去調整。高校的規模不能盲目追求過大,也要警惕社會思潮對高校大學生的影
3.法治思維在高校學生管理中的應用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作為公民我們在生活中也需要具有法治思維。高校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社會綜合體,高校學生的管理工作也需要法治思維的規范和保障。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國、依法治校的具體體現,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基礎,在法律精神下指導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建立合理的結構形式和制約機制。
3.1法治思維在高校學生管理中應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和嚴峻挑戰,學生的“自我”意識覺醒早,但自我管理能力下降,因而在高校學生管理中進行學生自我管理很重要。學生要進行自我管理,必須有可以依靠的規章制度和法律依據,使得自我管理的方式、手段、水平都是自覺、有意識且有效的,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學生自我管理中貫徹法治精神就顯得極為必要和重要。法治思維是按照法治的觀念和邏輯來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它有這樣的要求:思維主體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覺將法律付諸實踐,善于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背景下,法治建設擔負著更多的道義良知和更大的社會責任。法治作為制度的集合體,是保障人之所以成為人的最強有力的力量。在市場經濟發展基本趨于成熟的當代中國,在政治文明正在成長的現代社會,只有把法治作為當代中國的最高政治哲學之一,樹立和篤化法治思維,才能健全完善法制體系,才能維系公民的生活與秩序。
3.2法治思維在高校學生管理中實施的方式和途徑
3.2.1強化管理者和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高校管理者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可以更好地明確權力實行的范圍、職能和程序,防止權力的濫用,尊重學生、保護學生。高校管理者必須學法、懂法、守法,養成依法管理的自覺性,還要組織法制教育宣傳講座,鼓勵自學等方式,培養高校學生的法治思維、法治理念,在校的生活、學習、社會活動等等各個方面都實現規范化、秩序化、合理化。在管理學生的過程中,遵循程序正當原則,這是保障學生權力的基本要求。
3.2.2制定校內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制度規則化。
大學生管理必須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高校要依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符合各校自身實際情況,適用于本校學生的制度法規,遵循以人為本、公開透明的原則,力求最大程度地保障學生的利益。而且學校法規的制定要堅決切合本校本專業的具體實際,避免生搬硬套,杜絕一刀切。
3.2.3開設法律法規相關課程,培養學生法治思維方式
各高校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開設常規法律法規項目,或者與本行業相關的基本法律課程,培養學生的法治思維,更能加強本行業的法律規范,也為學生將來就業之后能夠遵規守法、規范行為奠定了基礎。
3.2.4根據實際,模擬法庭、法例,學生親身參與
部分高校現開展模擬求職大賽、模擬招聘,開設有相關法律課程的高校,可以設置模擬法庭,配備相關人員,通過某些法律案件的審查審判流程,讓學生參與其中,身臨其境地感受到法律的強制性、規范性、不可抗性。
3.3高校培養學生法治思維的其他必要路徑
3.3.1規范高校學生管理秩序,實行聽證制度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要做到充分體現法治精神,管理權的使用要公正合理,需要與之配套的程序。為規范學生管理,可以采取聽證制度。引入聽證制度,既可以保證學生的利益,又可以傾聽學生的心聲。國內已經有高校引進了聽證度,并組織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浙江大學自2009年——2014年的5年時間,已經舉行了10次聽證會,內容涉及考試作弊的處理,學位證辦法的條件等等,學生參與制度的建立和規范實施過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3.2維護學生應有權利,實行訴訟(申訴)制度
高校內糾紛就已存在,由于種種原因并未引起人們的關注。當今時代,由于人們維護權利意識的高漲,學校依法治校觀念的加強與提升,國家法律制度的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大量的糾紛開始浮出水面,進而走入正常的程序,得到一種有序的解決與處理。在當今訴訟“大爆炸”的年代,大量的涉及高等學校的法律糾紛出現,當然,涉及學生權益的糾紛也就同樣的與日俱增。如何面對這種形勢與挑戰,需要冷靜、理性地分析。訴訟作為傳統的糾紛解決和權利救濟手段,在解決大學生與高等學校法律爭議方面,雖然有其優越性的一面,但未免也會暴露其不足。建立高等學校的校內申訴機制,作為大學生維護權利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成為必然。學生的法治思維在申訴進行的過程中得以培養、建立和實踐。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的思想也應該貫徹到社會的各個方面,高校依法治校、培養學生法治思維成為了一種必然趨勢和必然選擇,在實踐這一理論的道路上還是任重道遠,需要我們廣大教育者不斷努力。
參考文獻:
[1]彭海.法治思維下高校學生管理的現狀與前景[J].思想理論教育,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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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學生;法律素質;存在問題;培養途徑
在當今中國,法治已成為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發揮重大作用。大學生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還要樹立法治理念,維護法律權威,成為具有良好法律素質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強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教育和培養,不僅是大學生素質教育的一項基本教育內容,而且是實現“依法治國”宏偉目標的有力保障。
一、法律素質的內容
法律素質是現代人整體素質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指人們通過對法律知識較為系統的學習,使其在頭腦中深思熟慮,融會貫通后內化形成的法律情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志等各種心理因素的內在表現。法律素質較高的人在準確理解、牢固掌握法律規范的基礎上,不僅能自覺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法律的軌道,而且能夠積極維護法律的權威秘尊嚴,同破壞法律的行為作斗爭。法律素質是現代人才必備素質,它對人才成長有著重要的作用。它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法律知識
法律知識是人們關于社會法律現象科學認識的結果,是人們關于法的性質、價值、功能、法律的產生、發展的歷史過程及其規律以及法律制度內容的了解、把握的程度。法律知識是構成人才法律素質的基礎。很難設想,一個不知法、不懂法的人會有很高的法律素質。法律認知的核心是對法律權利義務規定的了解、把握,這是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前提,是決定公民行為合法性程度的基本要素。公民的法律認知包括對法定權利義務的認知和對推定權利的認知。對法定權利義務的認知,主要是對現行法律規范明文規定給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和把握。
(二)法律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們對法律,主要是現行法律的心理情緒體驗,是人們依據現實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質和精神需要而產生的喜好和厭惡的心理態度。法律情感反映了人們對法律規則、制度的直接情感,處于法律意識的感性認識階段,一般具有直觀性、自發性、易變性的特點。作為對法律的“良”或“惡”的直接心理體驗,法律情感直接影響著人們的法律權威觀念以及人們對法律服從的態度。公民的法律情感大醉上有以下三種情形,即:“親法”、“惡法”和“冷法”。“親法”表現為公民對法律的信任、崇尚、依賴的情感態度。“惡法”表現為公民對法律的抵制乃至敵視的情感態度。“冷法”表現為公民對法律的漠視或冷淡的情感態度。
(三)法律理念
法律理念是公民在對法律的理性認識基礎上對法律產生的理性心理體驗,是法律情感和法律認知的理性升華,是以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 價值追求為依歸的法律理想和信仰。法律理念作為對法律的理性認識,具有一定的超驗性―它已經擺脫了對現在的現存法律制度的自發的、直觀的心理體驗和認知的局限性,體現了人們對法律終極價值和意義的強烈關懷。但是,它絕不是來自宗教的神渝或“天賦人權”的啟示,相反,這是現代商品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產物,是與現代商品經濟和民主政治所產生的對人的尊重、關懷相生相隨的。
(四)用法的能力
用法能力是指主體運用法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程度和水平,它是一個人法律素質高低的重要標志。法律知識的多少和法律意識的強弱是用法能力高低的自然前提,而法律素質的高低要在用法能力是反映出來。但是用法能力又不僅僅是法律知識和法律理念的簡單疊加,是在一定的法制意識指引下活化法律知識的結果,必須通過用法的實踐才能體現出來。要表現在嚴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權利和自由,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和爭議;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權益;主動抵制破壞法律和秩序的行國,捍衛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二、大學生法律素質方面存在的問題
由于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約,中國傳統文化后繼性的影響及西方資產階級思想的侵襲,使青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呈現明顯的矛盾狀態。一方面,與社會發展的相適應,確立了民主、自由、平等、權利等觀念;另一方面,受封建思想禁錮和資產階級思想影響,又有法律沖淡化。權利義務相對立等與社會發展不相協調的問題。概括起來當代大學生 在法律素質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法律觀出現偏差,腦海里少根“法律”弦
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學生對法律在現實社會中的作用有所認識,但把“權力”、“關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駕于法律之上。二是相當部分學生缺少最基本的法律常識。調查表明,只有10%的學生讀過憲法,有近70%的學生對民法不了解或僅僅略知一二,至于刑法,則了解更少。這種認識水平,導致大學生在遇到自身權利被侵害時,常常手足無措,無法自救,根本意識不到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三是部分學生把法看成一種神圣威嚴而遠離自己的東西,認為它純粹是一種強制手段、統治工具,只要不殺人放火,不犯罪,一般與自己沒有太多的關系。大學生法律觀上的偏差若不及時糾正,往往走向目無法紀甚至犯罪的道路。
(二)強調權利、價值,忽視義務、責任
權利與義務、價值與責任,本是一對對立的范疇,沒在“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但有些學生確立了權利觀念、價值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之后,卻忽視了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主要表現在:他們強烈要求獲得個人的政治權利、社會權利,卻消極回避個人對社會應盡的義務、責任,把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割裂開來,偏重對個人的利益保護;他們要求國家、社會。他人為其實現權利和自身價值提供和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權利、實現價值的過程中,卻不考慮是否侵害了他人的權利,是否對國家、社會、他人造成了危害,甚至為了實現自我的價值,不惜侵害國家、社會、他人的利益觸犯法律。
(三)法律思想與法律行為相脫節,制約著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
青年學生可以提出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的法律思想、法律觀念,但自身行為又擺脫孫了舊思想的束縛,使法律思想與法律行為不能協調一致,出現矛盾狀態。主要表現在:他們提出了民主、法制的要求,卻對民利普遍不重視,缺少依法辦事的習慣,遇到問題多尋求行政途徑解決,而很少尋求法律的保護;他們對權力者的侵權行為深表不滿、痛恨,疾呼權力者的權力要加以制約,可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是,動怒又不習慣用法律手段來解決,而寄希望于某些權力的作用;他們提出以法治國,反對人治,卻存在個人崇拜,希望多幾個“青天”,把國家的希望寄托在“圣人盛世”上;他們倡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動怒千方百計地要獲得更大的利益,在涉及自身利益時,又采取盡可能的措施、手段回避法律。
三、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培養
21世紀高等學校培養的人才既要有知識,又要有使知識和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的素質,即21世紀高等學校培養的人才應當具備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這四個特點。而且具備良好的法律素質是現代社會對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大學生具備高于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質。然而全面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做的事很多,因此在工作中必須有的放矢,抓住重點,針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提出如下解決思路。
(一)優化社會環境
法律素質的形成并不是封閉的、單向的,而是開放的、交互式的。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形成與整個社會的法律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關聯。為此,一要努力優化法律環境,有法必依,切實維護法律尊嚴;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運行,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權,努力消除司法腐敗。以此,讓大學生在現實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權限內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約束。
(二)充實課堂教學
現在高校所開設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涉及到法律相關內容的也就只三章,且多為概括性的介紹,具體的法律條文的解讀基本沒有,程序法部分也沒有提及,但這些對大學生來講卻又是至關重要的。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許盡力關注。
(三)培養社會主義法治思維方式
關鍵詞:民族高等院校 法學教育 卓越法律人才 培養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17.017
高等院校法學教育屬于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切實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的迫切需要。民族高等院校在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培養專門法律人才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國高等院校共有法學院系634所,其中民族高等院校共有15所。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于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名單,建設周期為5年,全國民族高等院校中有中央民族大學、西南民族大學、云南民族大學、青海民族大學等4家獲得批準作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筆者認為,基于民族高等院校辦學宗旨和生源及其就業方向的特點,為更好地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培養法律人才,應當積極因應國家開展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契機,改革現有的法學本科培養模式,積極探索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為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服務。
1 民族高等院校辦學宗旨及本科人才培養特點
近年來,我國民族高等院校大多已發展成為綜合性大學,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根據國家政策對少數民族學生實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或按國家政策加分錄取相結合的政策,學校少數民族學生占在校學生的比例始終保持在60%以上,如貴州民族大學少數民族學生和來自民族地區、西部地區的學生占80%以上。在辦學宗旨上,民族高等院校以“兩個面向、兩個服務”為宗旨,如西北民族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南民族大學、中南民族大學、北方民族大學以及大連民族學院等民族院校均秉承“面向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服務”的宗旨。在本科人才培養模式上,概言之,大多以“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素質”的總體目標構建培養框架,培養高素質少數民族人才,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服務。
從畢業生就業情況來看,民族高等院校學生一般來自少數民族或民族地區,大多數學生畢業后選擇回到民族地區工作,這是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無法比擬的。總體來看,民族院校畢業生的就業狀況是較好的,因為民族院校的畢業生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十分寶貴的人才資源,也可以說是民族地區高層次人才隊伍的后備力量。民族院校都非常重視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學校均通過完善就業指導體系,投入專項經費,加強就業信息管理和指導,為畢業生出謀劃策等措施,做好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以筆者任教的大連民族學院為例,學校積極拓展就業市場,招生就業處通過搞調研、跑市場,廣泛聯系用人單位,建立了一批校企合作基地。同時,學校還廣泛聯系省市及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每年從3月份開始,每月舉辦一次大中型校園雙選會,吸引眾多用人單位進校招聘,各二級學院還結合專業實際,全員動員加強就業工作。近年來,大連民族學院榮獲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示范學校、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民委就業典型學校、遼寧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學校等榮譽稱號,本科學生就業率連續11年保持在90%以上,學生(包括法學專業)本科畢業回到西北、西南、東北等民族地區就業的學生都受到其就業單位的認可和好評,并受到重點培養,在工作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2 關于目前高等院校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評析
教育部2011年1月至3月對部分高校法學教育情況的調研顯示,目前法學高等教育存在的問題有:短期內專業設置過多且課程簡單重復;教育質量監控不力,就業形勢嚴峻;人才培養方式單一,難以滿足社會多元化需求;法學教育與法律實踐對接不充分;國際化水平偏低,很難適應法律職業競爭國際化的需要。對于我國法學教育出現的上述問題,許多專家學者認為是由于法學教育模式發生了偏差。為此,有專家學者認為我國法學教育應當是素質教育和精英教育;也有專家學者認為我國法學教育應當是大眾教育和職業教育。
如張文顯教授認為:“我們的學生從高中進入大學就學習法律,還有很多人文的東西未確立起來,且在大學期間僅有兩年半的時間學習專業,要成為法律職業人,是根本做不到的。現在法科畢業生去向多元,只有一小部分是去了法院和律師事務所,所以應該給學生提供更寬的學習平臺”。徐顯明教授認為,“在以高中為起點的四年制法學教育中,恐怕是很難培養出合格的法律人來的。法律職業的高素質要求和目前法學教育的低起點之間,存在著不可克服的矛盾”。徐顯明教授指出,“法學教育近十年的最大貢獻可能只是為高等教育貢獻了‘毛入學率’,其表面繁榮的背后是深刻的質量危機、就業危機和聲譽危機,人們已經慢慢認識到,未來的法學教育應該向精英化方向發展。”徐顯明教授提議把四年制的本科法學教育改為六年制的法律職業碩士教育。[3] 周祖成教授認為,本科教育是奠定社會人文和法學專業知識的關鍵階段,是法學教育的基礎,構成法學教育的第一階段,主要進行法律基礎知識和相關社會科學知識的教育,奉行“通識教育”和“素質教育”的原則,學生畢業后可以在法律職業外的各領域就業;在本科教育和職業教育之間必須有達到分流效果的門檻。周祖成教授指出,從我國的情況看,以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作為分流門檻比較合適,這就意味著法學本科畢業生不能直接從事法律職業,本科畢業后要從事法律職業,必須通過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王利明教授認為,法學教育承擔著培養法律人才、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律精神、涵養法律道德的重要任務,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重要管道,是培養法律人才的主要陣地,是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民主法治進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也有專家學者認為法學教育是大眾教育和職業教育。如吳漢東教授認為,法律人才是指具有法律素養、法律知識、法律技能并從事法律職業的專門人才,就此而言,法律人才的界定應包含專業和職業兩方面的要素。法學教育是以法學專業教育為基礎,以法律職業為取向的教育形態,或者直接將法學教育定位于法律職業教育,以強化法律人才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的教育和訓練。江國華教授也認為,就其性質而言,法學本科教育是一種職業教育,因此讓法學本科教育回歸職業教育之本位乃當前中國法學教育改革所必須面對的問題。王健教授認為,要深化法律教育體制改革,必須立足我國的歷史和現實,借鑒發達國家法律人才培養經驗,建立以法律職業為目標導向的法律教育管理體制和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胡玉鴻教授認為,法科學生的職業性和應用性是法學教育中的重要任務,卓越法律人才所需的法學教育內容設計,應突出對法科生運用法律原理能力的培養。基于這種考慮,當下法學教育模式也面臨著轉軌,即法學教育的基本定位是職業教育,法學教育的中心任務是能力培養,法學教育的基本環節是技術訓練。余濤博士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學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法律人,更為具體的說,就是培養法律職業人”,因為“所謂的‘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其實就是對法律人職業素養的一種要求,職業人才的培養當然離不開職業教育。從這一點出發,專業法學教育的基本定位應該是一種職業教育”。李磊博士認為,中國法學教育應走精英化、職業化之路。李磊博士指出,法律職業是以通曉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為基礎的職業,法律職業化是司法權的獨立性、專屬性和技術性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法治的重要條件,必須從法律職業化與法學教育的整體性出發,優化我國法學教育模式,其核心是大學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有機結合的二元教育結構。
筆者贊同吳漢東等專家學者的觀點,認為我國法學教育(第一學歷/學位)應該是大眾教育和法律職業教育。在很多法治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法學教育都是堅持職業化的取向。法學專業本科生在修完通識教育必修課(含人文類教育)并完成教育部高校法學學科教育指導委員會要求的法學學科16門核心課程之后,可以加大法律職業技能和法律職業倫理的教育培養,以適應國家法治建設及從事法律職業的需求。從我國現狀來看,由于歷史及體制原因,公檢法司系統內由非法律專業出身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等現象仍廣泛存在。2002年以來國家通過實行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來改善這種現狀,但實踐中,一方面存在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不協調現象;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法學專業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就業偏重于東部和南部沿海地區以及大中城市的現象,全國2860多個縣區級基層司法機關中的法官、檢察官的學歷層次仍然比較低,縣區級基層法院、檢察院普遍存在引進法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比較困難的局面。對于民族高等院校而言,由于擔負著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的重任,如法學教育采取六年制本碩連讀教育培養模式對于民族地區學生而言起點過高、學制過長,不利于滿足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對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
由此,筆者認為,近年來,我國高中起點的法學本科教育在不斷地改革完善,逐漸形成比較合理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高中起點的法學教育(第一學歷/學位)比較適合目前我國縣區級基層司法機關對法律人才的需要,適合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法制建設需要,從筆者任職的大連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來看,能夠充分說明這一點。我國法學專業精英教育適合設計在碩士研究生學習階段。
3 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下的法學教育探索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出臺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提出了五個方面的要求,這是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們民族高等院校改革完善法律人才教育培養模式的依據和方向。實踐中,由于民族高等院校在教育對象、教育宗旨、教育目標以及培養規格等方面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與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不完全相同,必須采取高等教育一般規律與民族工作規律有機結合的方式。因而,民族高等院校與普通高等院校在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上存在著不同。筆者認為,民族高等院校應當主要從兩個方面培養卓越法律人才,以期更好地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服務:一是加強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二是為民族地區尤其西部基層民族地區培養法律職業人才。
3.1 進一步明確人才培養目標與定位
民族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在教育教學方面,重點是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同時,把培養西部基層法律人才作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著力點,適應西部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需要,結合政法人才培養體制改革,面向西部基層政法機關,培養一批具有奉獻精神、較強實踐能力,能夠“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層法律人才。
3.2 完善人才培養的方式與途徑
目前,我國法學教育出現了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相互脫節、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缺乏機制聯動等問題,法學教育采取的是以課堂教學為主導,兼設校外實習的教學模式,這種模式對學生法律技能的訓練來說存在明顯的不足。解決的途徑之一是使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之間相契合,使法學教育致力于法律職業目標的確立,致力于法律職業的共同體建設和促進法律職業素質的養成。
作為民族高等法學院校,應當以培養法律職業者為目標,法律職業者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律工作人員及法律研究人員,但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不僅要掌握法律專業知識,還要具備其他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這樣才有可能處理好不同專業領域的案件;同時還應該具備較好的邏輯思維能力及較高的職業道德操守。上述專業知識與實際能力的培養需要日積月累、反復實踐,還需要經驗豐富的導師和足夠的教學資源。因而,應當以《若干意見》為指導,探索“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實施“雙師型培養計劃”,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整體優化,強化實踐教學,突出對學生實踐和創新能力的培養,體現“厚基礎、強實踐、高素質、重創新”的特點,培養法律專業應用型人才,職業化是當下我國法學教育要面向未來的一個趨勢。
3.3 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對高校法科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非常必要,因為他們是未來的法律職業人員。高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應致力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培養法律思維習慣,形成堅定的法律信仰,增強依法辦事能力。法治理念依托于公民共同體,公民意識的自由理性精神和自由、平等及權利的正義價值訴求,構成了法治理念的生命根基。在法律教學過程中,應當加強法科學生公民意識教育,增強學生貫徹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加強學生職業意識、職業倫理教育,增強學生服務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4 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
由于我國社會發展日益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社會對各種人才,包括對法學人才的需求也愈加多樣性。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不同崗位群體對于法律人才要求的標準和類型并不一樣。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斷細化的行業向法學教育提出了挑戰,只有將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相結合,培養多樣性的法律人才,才能適應社會需求的多元化。在校內,應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同時,充分利用法律實務部門的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積極開展覆蓋面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專業實習,切實提高學生的法律詮釋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論證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
如吳漢東教授曾指出,我國當下的法學教育,在法律人才的培育環節,比較注重專業因素,對職業因素關注不夠是普遍的問題;在法律人才的養成環節,法學教育還沒有找到用武之地。可以說,我們的法學教育還只停留在法律人才的培育階段,雖然豐富了學徒式法律人才培養的培育內涵和內容,使專業教育更具系統性,卻丟失了學徒式法律人才培養的職業訓練和職業養成功能。吳教授認為,“我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已認識到法學教育的職業取向和職業背景,通過學位論文、學年論文、試驗課程、課內實訓、專業實習構建了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實踐教學的學時占教學總時數的35%,這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應進一步加強法學實踐性教學課程及內容體系的設計,以增強法學實踐教學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與實踐部門的緊密合作,以發揮學校與實踐部門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聯動作用。
3.5 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
第一,在教學手段上,課堂教學盡可能利用現代化多媒體教學手段、網絡教學平臺等,加大信息量,開闊學生視野。第二,采用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的手段,適當增加實驗課、實踐課比例,增加專業見習、社會實踐等課外教學的比例。鼓勵并支持學生參與科研活動,早進實驗室,早進工作室。第三,本科生從一年級開始推行導師制,做好學生的學務指導,力爭讓每個學生都跟進到教師工作室或者教師具體課題中,加強對本科生創新能力和動手能力的培養,激勵學生自主學習。第四,改革專業課程授課方式,重視啟發式教學、討論式教學、參與式教學,利用網絡信息和視頻資料,以案說法,理論聯系實際,因材施教。第五,完善考試考核形式。根據專業課程實際情況和特點,將課程口試、課程論文、調查報告等方式納入考核體系。強化學生分析問題、查閱資料、歸納整理等能力。
綜上所述,改革本科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滿足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要求,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關鍵環節和重要保障。這同時也是高等院校創新培養模式,課程體系、課程內容、教學方式和教學方法改革的一場深刻變革。尤其民族高等院校,為適應為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服務的辦學宗旨,應盡快轉變法科學生培養模式,進行課程體系、教學內容的改革,進行教學方式和教學方法的改革,探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全新的實現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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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理工科學生知識文化水平較高,他們的思想狀況和精神狀態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當前,理工科大學生缺乏辯證思考的能力,但又希望正確認識社會。他們容易接受新知識和新生事物,容易適應時代潮流的發展和變化,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義明、政治文明發展的最重要受益者。
2、理工科大學生理性勝于感性。他們就比較強調自我,更加注重內因,因此可能會造成缺乏溝通,不善交際的情況出現。理T科學生相對比較不善于與人交往,遇到問題或者困惑的時候也不善于與人傾訴,化解心中的矛盾,因此容易造成心理陰影,積怨在心得不到釋放,長此以往,就會做出許多對人對己,對社會和同家不利的事情來。其交際困難主要表現為不知道如何與人溝通.不懂交往的技巧與原則。有的同學有自閉傾向,不愿與人交往。有的同學為交際而交際,不惜犧牲原則。
3、偏重理性思維,邏輯分析能力較強。這種思維方式就決定了理工科學生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主要考慮怎樣解決問題。也使他們追求理想趨向功利化,功利色彩濃厚,急功近利,講究實惠,甚至失去判斷力。
二、加強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精神
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發揮教師關鍵作用高校教師及學生工作者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隊伍的主體,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理工科院校應定期對教師進行培訓,嚴格對教師進行把關,使教師能夠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從而才能很好地在課堂教學中把專業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結合起來。這就要求專業教師要擁有較高的政治敏感度,自身的思想政治素養要過硬。教師要在課堂上少說空話大話,和學生有所互動,注重實際,以心交心,坦誠相待,使學生真正得到思想的訓練,因為學會正確的做事比做正確的事更為重要。另外,理工科院校的輔導員可以引進文科輔導員,也就是讓文科出身輔導員在各方面潛移默化的引導他們,讓他們能夠更好的文理結合,促使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觀。
2、通過社會實踐,鍛煉學生成才“社會實踐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環節,對于促進大學生了解社會、了解國情,增長才干、奉獻社會,鍛煉毅力、培養品格,增強社會責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學生良好的道德行為僅在課堂上是很難充分表現出來的,他們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理性,只有從其參加社會實踐過程中才能全面綜合評價。理工科院校學生可以通過文化下鄉、科技咨詢、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等形式,引導走出學校、深入社會、深入基層,直接了解祖國特別是貧困落后地區的現狀。親身感受改革開放的成果和人民群眾開拓進取的良好精神面貌,并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中認識自我,評價并接納社會現象,增強作為理工科院校學生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奉獻青春和熱血的志愿,促進理工科院校學生的全面發展。
3、加強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精神理工科大學生畢業后可能進入涉及的敏感行業,這就需要他們要有清醒的認識,理工科大學生比文科生法律素養明顯薄弱,不僅要認真地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方法,參與法律實踐,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要首先以身作則,而且要樹立法律信仰,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律精神,敢于同違法犯罪的行為作斗爭。為此,需要社會,學校及個人的多方面努力。相對于文科學生而言,理工科大學生的人文素養尤其是法律素養明顯比較薄弱,距離國家和社會對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素質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因此,理工科大學生要認真學習法律基礎知識,尊重法律權威,忠于職守,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三、結語
[關鍵詞]基礎化學實驗;教學;法治教育;滲透;融合
1前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大學生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1],法律素養是大學生全面素質的重要內容之一,其法律素質的高低對于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培養已成為社會和學校所共同關心的問題。
2現狀分析
在現實生活中,法治教育內化為法律素養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隨著大學生就業壓力增加,一些高校為給了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擠出更多時間應付各種有利于就業的資格證考試,降低了包括法律在內的其他軟素質課程的教學與考查標準,法制教育停滯在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注釋法學層面,這極大地影響了學生法律素養的提高[2]。化學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學科,體現在人類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在創新能力的培養和提高等方面,化學實驗教學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在眾多非法學專業中,化學與法律的關系尤為密切,如實驗室安全、化學藥品管理、廢棄物排放等方面,都涉及到相關的法律知識。現階段的化學實驗教學實施過程中,因受到主客觀條件的制約,還未充分開發與利用實驗教學課程中的法律資源。在實驗開始前,一般是指導老師進行實驗室安全教育和講解化學實驗操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較少從法律層面去詮釋化學實驗方面的問題,使得實驗實踐與法律知識相脫節。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筆者從五個方面開展基礎化學實驗教學與法治教育相互滲透融合的探索與實踐。利用基礎化學實驗中的法律資源,使學生在開展實驗的同時接受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素養,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
3基礎化學實驗教學中滲透法律知識教學的措施與實踐
3.1樹立法律信仰培養法治觀念
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高校需要充分意識到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對培養優秀人才的重要性。通過開展專題報告、專家講座、學術交流、主題演講、知識競賽等活動,在全校范圍內營造一個師生共同學習法律知識的環境和氛圍,師生共同提高法律素養,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培養正確的法制觀念,堅決避免諸如“復旦大學投毒案”事情的發生。尤其是教師,要以身示范,言傳身教,認真鉆研教材內容,找出與其相關的法律知識的結合點,并運用自己獨特的見解與思想滲透在教學中,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逐漸養成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思維習慣,真正實現法治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學生頭腦,將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則融入到大學生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之中[3]。
3.2實驗室管理法制化和規范化
高校化學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場所,實驗室的安全是完成教學和科研的根本前提。學生在化學實驗室的人流量一般很大,實驗過程中的不確定安全隱患因素較多,實驗室要按照相關規定,全面制定合理的實驗室管理制度來確保實驗安全,確保學生在健康安全的實驗環境中學習和成長。化學實驗所產生的污染物,雖然數量不大,但污染物種類多、組分復雜,且大都回收處理程度低,有的實驗室甚至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雖然是小污染源,但對環境造成的累積損害不容小覷[4]。1998年化學廢物列入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對化學實驗化學廢物的排放都做出了相關規定,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實驗室要不斷探討改進,在化學實驗室藥品的管理、廢棄物的排放、防火防水防電等方面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制定相應的實驗室管理制度,使實驗室的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法治化。讓學生從踏入實驗室開始,就接受化學實驗知識技能與法制知識的雙重學習,在培養創新能力的同時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
3.3實驗教學內容與法律知識相滲透
基礎化學實驗內容涉及到的法律知識點很多。如化學實驗試劑藥品方面的相關法律條例涉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等。實驗廢棄物排放方面的法律條例涉及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合成實驗中有關綠色化學、清潔生產技術、循環利用等科學技術內容,涉及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實驗儀器設備方面涉及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實驗室防火防水防電方面涉及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消防監督檢查規定》、《青少年保護法》等。在基礎化學實驗教學過程中,既要傳授相關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也要有意識、有目的、有計劃地結合知識、技能中內在的法律知識滲透到實驗教學內容中去,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高法律修養,領悟法律制度是創造和諧、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和基礎,唯有在法律的制約下,才能讓化學科學技術正真造福于人類。
3.4實驗操作過程與法律知識相滲透
在學生動手做實驗之前,先明確實驗使用化學藥品時的一些注意事項,了解有關化學藥品的相關法律知識,讓學生切實感受到化學實驗的謹慎性,樹立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在化學實驗進行中,指導教師要隨時監督實驗狀況,幫助學生養成自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良好習慣,避免學生過度使用化學藥品,尤其在使用具有腐蝕性、有毒有害等化學藥品時,堅決杜絕拿著藥品到處走的現象發生。在進行實驗廢棄物的處理時,指導學生進行廢棄物的初步處理,樹立法律環保意識,樹立正確的科學法治觀念。除了要發揮好實驗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外,還要發揮社會實踐的重要作用,讓學生發現實踐生活中的化學與法律的關系,如食品安全問題、工廠污水排放問題等,讓學生在現實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權限內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約束,培養學生應用所學去分析解決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用自己所學的化學知識技能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3.5實驗數據報告與法律知識相滲透
2016年,教育部了《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辦法》的第六條明確指出高等學校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學生在科研活動中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恪守學術誠信,遵循學術準則,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第七條指出高等學校應當將學術規范和學術誠信教育,作為教師培訓和學生教育的必要內容,以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培訓。任何實驗活動都離不開實驗數據,對實驗數據的尊重是實驗工作者最基本的品質。實驗數據不僅是重復實驗的依據,而且也是優化實驗的重要參考,所有科學上的討論和質疑,都是建立在數據是真實的基礎上。要求學生規范實驗數據記錄,嚴禁剽竊、抄襲、偽造、修改實驗數據,實驗數據不能用鉛筆和圓珠筆記錄,凡是修改過的數據必須要有說明和證明人的簽字。在撰寫實驗報告、研究報告、論文投稿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學術規范、學術誠信教育和指導,培養學生樹立良好的誠信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決抵制學術造假現象的發生。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質。現階段主要觀點認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識教育,屬于德育范疇。2005年、教育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及其實施方案中,明確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列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四門必修課之一。但實踐中對這個問題還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獨立性,不應從屬于道德教育。[1]張曉敏認為素質教育的理念下,應當還高校非法學專業的法制教育之獨立性地位。[2](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劉穎認為法制教育確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推動了公民教育的發展與實踐,是公民教育行進過程中的重要環節。[3]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是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4](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標在于培養知法、守法、護法的大學生,這是我國高校法制教育進行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培養的前提和關鍵。[5](3)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質。[6](4)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終極價值目標應當是人的全面發展。[7](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并幫助其樹立法律信仰。[8]還有論者認為高校法制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培育大學生的法治信仰。[9]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與內容研究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構建研究。代表性觀點有:韓世強認為當代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應當是兼容“意識”、“知識”和“行為”于一體的法律素質構建,其教育的真正發揮必須依賴一套健全完善的實現結合機制。[10]黃青燕認為應當建立法制教育的銜接機制,實現法制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結合,課程教育與校園法制文化建設相結合,校園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11]高校法制教育內容,主要集中體現于“基礎”課程之中。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內容要突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黃文藝認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應致力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培養法律思維習慣,形成堅定的法律信仰,增強依法辦事能力。[12](2)應當調整法制教育相關教學內容。沈蓉等認為增加有關經濟法內容的教學應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觀要求,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新經濟形勢下各種復雜問題的能力。[13](3)完善“基礎”課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構建實用型的法制教育內容體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應當能幫助大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和社會主義法制觀念;還要能幫助大學生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法律問題。[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的探討方面,許多學者都通過相關的問卷調查進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顏素珍等對南京地區的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15]郭先根認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領導組織機構和合理規劃,法制教育課程尚未作為一門必修課正式列入教學大綱“,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16]孫勉認為各高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視道德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表現為重勸導輕約束、重自律輕他律、重揚善輕抑惡,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說得多、做得少,口氣大、效果小”。[17]2.大學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過深入實地的調研,結合調研數據深刻剖析了當代大學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謝山河、黃章華主持的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18]張雪芹對轉型期大學生法治信仰的調查。[19]王美君以武漢市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作為抽樣調查對象,設計調查問卷,分別從基本情況、法律認知、法律服從及運用、法律權利意識、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對被調查者進行調查。并運用統計分析軟件,對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的共性特點進行了總結。[20]王西閣認為受傳統法文化的影響,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很難內化為主體對法的動力,傳統“無訟”思想也導致了大學生思想意識中對法律的輕視。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單一的途徑和高校學生管理行政色彩過濃以及社會現實支持的欠缺都有礙大學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是學界研究最多的問題。具代表性的觀點有:1.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的觀點在學界已形成共識。陳大文認為,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創新理論為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結合提供了理論依據。[22]余國政分析了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觀基礎,并從教育觀念的變革、課程改革、教師素質結構的改善和思維方式的變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層的教育等四方面來實現兩者的融合進行了探討。[23]2.不斷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學方法,深入研究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等的開展。黃文藝認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學法之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可以采用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24]王康康、徐延平認為,應當利用主流傳媒對大學生進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學課堂,發揮課堂教學在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學校園環境,將無聲的熏陶與有聲的教育相結合;走出校園,開辟第二課堂。[25]3.開展比較研究,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經驗。李俊杰比較研究了中美兩國法制教育,認為在理論上可以借鑒實用主義教育思想和人本主義教育思想;實踐上值得借鑒的有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等經驗。[26]車雷研究了英國的學校法制教育,認為其教學內容的選擇側重于與公民身份密切相關的法律,強調公民意識的養成;法制教育能夠有效利用社會法律資源,為學生提供富有意義的實踐教學機會,極富啟示作用。[27]4.緊跟中國法治進程,及時調整更新教材內容。“05”方案之后“,基礎”課教材經過幾次修訂,對法律基礎部分的內容有所完善,使理論更加聯系實際,貼近學生。陳大文認為,“基礎”課教學應當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特征和內部關系,正確認識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不斷增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使命感和責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應當體現人文精神。林國強認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應當注重提升大學生的人文素質。[29]蒲鴻志認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臨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視青少年的主體地位,導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種創新,強調溝通、感悟、互動和體驗。[30]6.重視法制教育網絡化的研究和實踐,主張利用網絡這個新載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彌補傳統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碩士論文中詳細論述了增強我國高校網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對策,并提出從三個不同的層面著手探索增強實效性的具體途徑。[31]7.優化校園法制環境,營造校園法治氛圍,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黃蔡芹認為校園環境對大學生的思想言行能產生強烈的致導作用,優化學校法制環境能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起到潛態的影響作用,提出了校務公開制度、學代會制度等途徑。[32]王西閣認為目前我國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濃厚、行政化趨向嚴重的現象,對法制教育產生不良影響。高校管理必須秉承法律至上、權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實現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學生權利救濟制度等。[33]張慶旭則從訴訟法學的角度專門研究了高校學生處分申訴制度的修正與完善,為保障學生權利、實現校園法治提供了有益參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則和規律研究
月日、日,地區司法局檢查組在副局長××同志的帶領下,對我縣司法行政工作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檢查。通過檢查,地區檢查組在對我局司法行政一年來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的同時,也指出了許多的不足之處。為改進工作,提高我縣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現結合地區檢查組的反饋意見,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普法工作力求創新。結合地區*副局長和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同志的指導意見,我們決定從觀念創新入手,樹立以下五種工作理念:
要樹立“大普法”的理念。“大普法”的工作理念包含四層意思:一是一種全民普法的理念。即,普法的主體是全民,而不僅僅是我局普法職能部門和專職普法工作者的事情。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學教育是培養法律明白人和普法者的主要途徑。各級組織、各機關和社會團伙、企事業單位能夠嚴格依法執政、依法辦事、公正司法則是最好的普法。普法的對象也不僅僅是公眾的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體公眾。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加強學習,提高包括法律素質在內的文化素質,是每個公民必須認真面對并努力適應的現實。二是一種互動的普法理念。即,普法不僅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不是傳者主動,受者被動,而是傳者和受者互動,以至全社會支持參與的過程。三是一種全面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滿足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要求,在普法內容和方式上,不僅要普及法律知識,也要弘揚法律精神,倡導法律方法;對待不同年齡段的普法對象上是終生進行的普法。四是一種多元化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滿足不同普法對象人群的需要,特別需要體現人性化,體現普法內容和形式上的多元化、普法對象人群的多層次,最終達到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
要樹立普法傳播的理念。隨著法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公民法律素質的不斷提高,公眾對普法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靜態”的普法形式越來越難以贏得公眾;而把普法有機地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動態”普法形式,則越來越受到公眾歡迎。在這種情況下,既往群眾運動式、灌輸式、指令計劃式、居高臨下式的普法等,這種以“教”為中心的傳統普法模式,公眾總是處在一個被動、壓抑狀態之中,很難體會到普法的樂趣,很難理解法治的真諦,所以也就很難達到普法的真正目的。因此,應該樹立一種新的傳播理念,即普法應是參與的、互動的、立體的、全民的普法,普法不應該是灌輸,不是由一群人灌輸給另一群人;應是受眾面對主體和過程的一種體會和理解,是一種交流和感染;應根據受眾的需要和心理特點開展普法,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善于開發新奇的形式和做法。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贏得廣大公眾的主動參與,使“要我學法”逐步轉變為“我要學法”,把普法的單向灌輸關系變為雙向互動關系。公眾才會在接納法律知識的過程中理解傳授者、理解法治活動、理解法治的對象、理解法律與自身及與未來的關系,受到法治思維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漸地擁有法治精神,逐漸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我們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會的法治文化氛圍。
要樹立人文的普法理念。普法必須體現“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普法對象眾多,內容廣泛,要承認和重視普法對象人群的個性特征,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內容,要一切以適于公眾掌握、滿足公眾需要為標準。實踐證明,普法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須始終堅持“三貼近”的要求,在內容上要符合公眾的需求,在形式上要生動活潑,易于公眾理解和參與。由于普法對象層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盡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適用于所有公眾的普遍的法律知識、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根據不同對象的層次、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受教育程度群體等的特點,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內容。
要樹立法律文化的普法理念。這在我國這個缺乏法律文化傳統的國度顯得尤為重要和必要。法律文化具有明確的內涵和外延,樹立法律文化和普法理念有著明確的、特定的目標,那就是要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倡導法治思想和觀念、傳授法治方法、宣傳法治實踐中的精英人物、推介當前法學、尤其是前沿法治領域發展的新趨勢和新成果等,引導人們理解和認識法治的目的和本質特征,指導人們怎樣學好用好法律知識的方法和途徑,培養人們對法律的興趣,啟迪法律思念,激發對法律現象進行研究、探索的沖動,回答人們在探索、創新法治的道路上遇到的難題。樹立法律文化的普法觀念,首先是要突出普法作為文化形態的社會功能與作用,反映了法律的本質特征,促進公眾認識法律、理解法律、增強法治意識。其次要突出普法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作用。當代法律文化的力量,已經成為改造世界、推動歷史前進的重要力量,體現了先進文化發展的方向;用法律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文化素質,將法律文化帶入中國傳統文化之中,既是中國未來的發展大計,同時也是迅速適應國際競爭環境的當務之急。其三是將普法工作納入社會文化工作范疇,把普法當作文化產業,寓于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等,融入社會生活、娛樂、休閑、旅游等,不刻意為了普法而普法,把枯燥的普法辦成快樂普法,將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有利于動員全社會各種力量都來參與法律文化的建設,都來關心普法工作的發展,以提高全社會的整體普法能力。
要樹立整合社會資源辦普法的理念。當前的普法工作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不斷改革和完善的大環境下進行的,普法工作的公益性、群眾性、社會化、經常性特點,決定了我們既要切實貫徹落實“四五”普法規劃,加大普法的財政投入,解決普法經費嚴重不足的問題,又要調動整個社會的普法資源來開展活動。在普法工作中,應該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普法事業,社會力量興辦普法事業可以按照市場機制運行。政府,特別是承擔普法工作職責的政府部門,在普法工作實踐中必須樹立整合社會資源辦普法的理念,科學調動和優化配置各種社會資源,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進我縣普法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律師事務所的辦公條件、待遇問題。在總結會上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戴風強同志表示將親自過問,給予解決,我局將積極與政府辦公室協調,爭取這一問題盡快解決。
三、公證隊伍教育規范樹形象活動不扎實的問題,我局決定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領會文件精神做到“深”。組織公證員再次認真學習此次活動的有關會議精神和有關領導講話,深刻體會并高度重視此次教育規范樹形象活動對于公證隊伍樹立良好社會形象、促進公證行業良性、健康發展的重要性,深入查擺自身存在的各種問題,決不敷衍對付。二是征求意見面做到“廣”。除本處、公證員自身要客觀查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還充分發揮其他人員的監督作用,做到內有動力、外有監督,通過召開座談會、設置意見箱、發放征求意見表、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對公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提供自我查擺的監督力量和改進的方向和視角。查擺范圍廣,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三是查擺突出問題做到“準”。緊緊圍繞“三項教育”、“四個規范”、“五條禁令”,重點解決隊伍素質、服務秩序、執業活動、管理行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目標明確,加強了查糾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明確到位。四是聯系實踐,邊學邊改做到“實”。及時發現問題,切實解決問題,措施到位,講求實效,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制定多項改正措施,不擺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
關于剖析材料不深刻,我們決定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組織公證員結合新認識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