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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的管理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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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的管理

第1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土地管理;互動關系;戰略強化

1 兩個規劃模塊的矛盾及原因

(1)隨著城鄉統籌觀念的不斷深入,城鄉規劃模塊及土地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這兩者相互滲透,對于城市經濟的穩定運行產生深遠的影響。通過對城鄉二元格局的打破,有利于提升農村地區的規劃覆蓋率,進行城鄉空間布局的協調,實現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有效性控制,優化建設用電空間管制方案,實現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協調,整合、優化建筑用地的空間布局。

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主要指通過對土地規劃的統一性編制,進行全國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各個區域的土地規劃工作均受到當地政府組織的編制,城市的用地規模策略需要滿足城市規劃工作的目標,受到實際工作場景的影響,上位規劃約束了土地規劃模塊的發展,這具體表現在建筑用地總量問題上,具體表現在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上。

(2)為了滿足實際工作要求,全國土地規劃需要進行各個省份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各個省份的建設用地指標與所管轄地建筑用地需求密切相關,每個城市的建設用地指標受到其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體現了對自上而下控制思路的應用。

(3)在土地規劃及城市規劃的過程中,兩者均重視土地資源集約模式的利用,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實現人口向城鎮的集中發展引導,遵循工業向園區集中的思想,通過對中心城鎮及開發區土地資源的有效性利用,實現城鄉規劃的集中化布局,分散性的布局體現了對不同類型利益主體客觀需求的反映。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比較中,城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明顯大于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通過對新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用,可以實現土地規劃管理及其城鄉規劃的協調,進行城鎮建設用地面積指標的確定工作,進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的有效性劃定,這需要在規劃邊界外進行擴展邊界的劃定,實現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優化設計。

(4)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過程中,進行邊界擴展及邊界規模的引入是必要的,從而做好城鎮建設用地發展邊界的劃定工作,做好限建區內建設用地的安排工作,一般來說,被劃入禁限建區的土地大多是城市山水資源保護區及農用地。

2 城鄉規劃中的土地規劃管理方法

(1)土地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式,這具體表現在計劃指標的具體控制方面,受到計劃指標緊約束的影響,開發園區項目、儲備用地、地市級中心城區需要進行新增計劃的使用,進行村鎮建設用地、縣級項目增減掛鉤指標的使用,實現土地規劃模塊、城鄉規劃模塊、城市規劃模塊、村鎮規劃模塊等的協調,提升城鄉規劃的整體效益。

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推動了農村居民點拆并工作的開展,實現了農村居民點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從而導致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狀況,目前來說,縣級政府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遠遠小于現階段城鎮建設用地的需求。

(2)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增減掛鉤模式的應用,實現對農村建設用地的盤活,實現城鄉用地布局及結構的優化,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化的平衡,實現對城鎮建設用地計劃緊張壓力的有效性環節。但在實際工作中,在某些區域依舊存在著片面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情況,出現了一系列的強拆強建問題,這不利于進行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地方政府以鄉鎮為單位進行鎮村體系及空間布局規劃的編制,針對示范村、試點村等展開規劃設計工作,從而有效增強村、鎮的規劃覆蓋率,在這一模塊中,空間布局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滿足了現代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的要求。

目前來說,村鎮規劃雖然包括了配套設施建設、農業產業化、村莊集并等模式,但這些工作模式在短時間內難以全面得到落實,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通過對支農渠道的利用,實現了農村地區基礎設施體系的有效性改善,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了村容村貌的有效性整治,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實現人口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沒有出現工業向園區集中的狀況,存在一系列的未按規劃實施的現象。在現階段農村建設模塊中,需要進行農村經濟機制的健全,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實現農村經濟落后局面的改變,滿足現階段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

(3)現階段村鎮規劃的重點如下,進行農村建設用地的現狀調查工作,做好產業發展的定位工作,進行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配套模塊、非農產業預留地模塊的優化工作,實現這些模塊的合理性規劃,進行城鎮規劃模塊的優化,實現集鎮建設區農田整治效益的提升,避免出現投資資金的浪費。

在土地管理過程中,進行城鎮擴張的控制是必要的,這需要進行城市建設模式的優化,進行新區擴張及舊城改造模式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開發工作,實現存量建設用地的改造及利用,進行城市建設體系的優化,實現舊城改造模塊及新區擴張模塊的協調。

在部門職責上,國土機構主要進行管轄區內土地規劃環節、保護及利用環節的管理,受到規劃分設問題的影響,城市的規劃工作重點是城市,土地規劃的工作重點是鄉,控制城鎮建設用地擴張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職能,通過對新建建設用地計劃的管理,可以進行新建建設用地審批量的有效性控制。在新增建設用地的報批過程中,需要進行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進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計劃管理工作,避免城鎮出現無序擴張狀況。

(4)在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過程中,需要進行近期建設規劃要求的分析,進行計劃結構及布局的強化,做好基礎設施用地的產業集中導向工作。這需要進行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優化,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與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結合性使用,實現重點發展區域用地計劃方案的優化,各個區域需要進行建設用地復墾增加模塊的應用,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要求,滿足現階段城市規劃工作的要求。

為了應對現階段土地規劃管理及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進行城市化及工業化的推進是必要的,確保新城規模的有效性開發,積極發揮舊城的優勢地位,為了滿足現階段經濟建設的要求,相關城市及政府必須要進行三舊改造模式及新城建設模式的應用,通過對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做好新城建設的推動工作,滿足舊城改造工作的要求,提升土地規劃系統及城鄉規劃系統的綜合應用效益。

整體來看,我國土地儲備欠缺整體性、統籌性、科學性戰略,在實踐過程中,僅僅重視經營性地塊儲備工作的開展,導致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落后問題,從而不利于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后期改造工作的開展,由于分散儲備問題的出現,導致城市功能區建設工作的停滯,不利于滿足現階段環境改造工程及基礎設施工程的工作要求,導致增值收益的不斷流失,不利于城市劃的有效性開展。為了實現土地儲備作用的發揮,必須做好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工作,提升城市規劃的整體效益,做好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進行一整套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實現規劃環節、計劃環節、政策應用環節等的協調。

3 結束語

為了適應現代化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必須進行土地規劃管理方案的更新,實現其與城鄉規劃體系的適應,實現城鄉經濟的統籌性發展,實現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王興平.建立程序機制:城鄉規劃法制化的必然選擇[J].規劃師,2003(12).

第2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城鄉規劃;批后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進入新時期以來我國的經濟增長較快,城鎮的發展速度超出以往任何一個時期,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之中也出現了諸多問題,因此有必要建立符合城鄉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科學管理制度。

1、城鄉規劃批后管理的相關內容

批后管理在目前規劃領域還沒有明確定義。廣義的城鄉規劃批后管理指的是城鄉規劃通過后進行的管理,就是規劃經批準后,對其管理實施的監督檢查。狹義的概念,一般是指在取得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一書三證)后,規劃和管理監督部門進行檢查管理規劃面積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批后管理是項目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對其從開始到竣工驗收的過程中實施的規劃和管理。

1.1、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管理的范圍

1.1.1、城鄉規劃區內的各種由規劃部門批準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

1.1.2、批后管理是指項目合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實施的監督和規劃管理。

1.1.3、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鄉規劃區范圍內的規劃經批準后的監督和管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管理,有關部門(水.電.公.檢.法律等)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

1.1.4、建設工程規劃批后管理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建設現場放線后開始,直到建設項目完成后結束。

1.2、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管理的內容

1.2.1、對城鄉規劃區域內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放線和查線。

1.2.2、對經審批的建設項目的基礎、地下工程、標準層、平面層、屋頂,總高度、外墻裝飾材料和顏色以及園林綠化、室外配套設施等方面的跟蹤檢查。

1.2.3、對經批準的建設工程竣工后驗收。

1.2.4、對違反城鄉規劃和管理的違法建設行為,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城鄉管理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助和技術鑒定工作。

1.3、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管理的基本程序

1.3.1、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內容和核準的施工圖紙放線施工。

1.3.2、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在開始前應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現場放線,檢線,基槽開挖,施工單位或個人應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查驗基槽,滿足要求才能繼續施工,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申請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組,經過測試組,然后再進行主體施工。

1.3.3、建設項目從開始到完成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期間,必須在施工土地搶眼位置懸掛《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公示牌》。《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公示牌》的內容,格式和規格可根據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制作。

2、城鄉規劃批后管理工作的對策

有些單位或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為了達到各自的目的,會想盡各種辦法,找相關領導“打招呼”或“出面關照”等方式,給規劃批后管理工作形成了被動局面,造成了負面影響。以上種種違規現象的存在,導致了規劃管理市場的混亂,不同程度的影響了城鄉的美觀,侵害了四鄰各方的相關利益,影響了城鄉規劃的正常實施,甚至還會引起一系列民事糾紛和事故隱患,對社會的安定造成影響。許多的經驗及事實告訴我們,要把城鄉建設好,首先必須把城鄉規劃好、管理好。

2.1、做好規劃批后管理工作措施

2.1.1、方案審批階段跟蹤管理,這也是對規劃工作的事前控制。當發現方案存在不合理現象時,及時要求各方對方案重新進行討論,避免由于方案的不合理導致建設單位以后隨意改變規劃,從事前對違法、違規現象進行有效控制。

2.1.2、建筑物定位放線環節嚴格把關。建筑物的定位放線是規劃批后管理很關鍵的一個環節,決定了建筑物的位置是否正確、建筑物是否加長、加寬等。在驗線中若發現違法行為,可以及時進行處理,將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和更為嚴重的后果。

2.1.3、主體施工環節。主體施工階段可以控制建筑物不加高、不加寬、不加層,有效的控制建筑物隨意“長高”“長胖”現象的發生。

2.1.4、竣工驗收環節。在建設項目完工后,及時對建設項目進行竣工規劃驗收,對于不符合規劃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或在落實整改措施后予以驗收。

2.2、做好規劃批后管理的落實制度

2.2.1、建設項目審批后設立“公示牌”制度。要求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建設項目規劃公示牌”。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有關內容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建設項目效果圖等以公示牌的形式予以公示(內容應當包括該項目的具置、相鄰關系、審批層數、高度、面積、容積率、綠化率、開發單位、施工單位和舉報電話等)。

2.3、建設項目批后跟蹤檢查制度。對經過審批的建設項目制定《建設工程規劃監督管理工作手冊》,實行跟蹤檢查制度,建立跟蹤檢查檔案,并確定每個建設項目的批后管理責任人,實施跟蹤檢查和不定期的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發現的違法建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4、違法建設項目投訴制度。公示牌上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的違法建設案件一一進行核實,堅持有訪必復,對確屬規劃部門職責范圍的案件及時予以查處。不屬于規劃部門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2.5、建立規劃批后管理實施情況反饋制度,將建設項目的批后實施情況、更改情況及時反饋至規劃編制部門,以利于提高和改進今后的規劃許可、編制與審批的質量,減少因規劃編制不合理而造成的違法現象。

2.6、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公眾參與,對規劃管理部門來說,既是增加了一項約束機制,也可增加規劃管理的透明度。同時也就降低了規劃調整的隨意性。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政務公開、規劃網站等途徑讓公眾更多地了解城鄉規劃,拓寬公眾參與的途徑,讓公眾更多的參與到城鄉規劃與建設中。

2.7、建立建設單位規劃管理檔案。對不服從規劃管理,從事違法建設拒不整改的建設單位,停辦該單位所有在報項目的審批手續和規劃管理手續。待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后,再辦理相關規劃手續。同時對參與違法建設的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報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相關措施促使相關單位自覺抵制違法建設,參與合法建設活動,從而達到階段性和長效性管理的有機結合,進一步維護城鄉規劃與管理的嚴肅性。

2.8、引入“規劃指引”。法律規范的條文多具有原則性、抽象性的特點,而規劃實踐中的出現問題往往十分具體而復雜,許多問題不適宜納入法律規范的調節范疇。此外,立法的程序通常比較冗長復雜,需要經過反復論證、多次修改,而開發建設中的新問題會不時出現、且需要解決,要依靠法律法規出臺來解決顯然不可行。加之現今我國的城鄉規劃行政法律體系尚不完整,在規范城鄉規劃建設活動方面還存在著種種的不適應,因而較高層級(比如省級)的政府及其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必要通過適時地制定各種規劃政策、技術建議等文件,對規劃建設中的問題加以規范和引導。

英國的“規劃指引”對我國現階段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耙巹澲敢笔且环N規范和指導城鄉規劃和城鄉建設的政策性文件,是較高層級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關于某些規劃問題或針對特定開發建設項目的一系列引導性政策、要求和建議??舍槍Σ煌瑫r期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城鄉的發展動態和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規劃熱點問題而制定。這是在現行城鄉規劃法律規范的框架內,進一步闡明規劃政策,并做出技術上的強調、深化和補充;也可對一些特定類型或特定地區的規劃提出要求和建議。在我國城鄉規劃管理體系中引入城鄉“規劃指引”,可以使其與城鄉規劃法律規范剛柔相濟、相輔相成,從而有效規范和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等工作。

3、結語

城市規劃是城鄉建設的基礎和藍圖,加強規劃批后管理,是確保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根本。我們一定要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十精神,加強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批后管理建設,有效實施相應的措施,努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步伐,為建設一個美麗城鄉而努力奮斗。

參考文獻:

[1]張雪松,周熔,張虹.城市規劃批后管理數字技術研究[J].城市規劃,2007,06:56-60

[2]何一明,覃茂運.城市規劃批后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與開發[J].測繪信息與工程,2010,05:10-12

第3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城鄉規劃;管理;監督;審查

1城鄉規劃管理和監督的現狀

1.1缺乏公眾的監督

現階段,我國在城鄉規劃方面真正的決策權掌握在領導手中,規劃設計師以及公眾只是負責具體的執行工作。在一些中小城市,此種現象更加普遍。領導對城鄉規劃擁有很大的決策權力,社會上缺乏公眾和輿論監督的制度,整體的城鄉規劃由領導決定,缺乏監督的機制,對規劃領導不能形成約束,很容易出現腐敗現象。

1.2管理的制約機制不健全

近幾年來,城鄉建設規劃的管理工作力度有所加強,城鄉違法建設的數量有所降低,體現出了監督檢查管理的科學性,群眾的法治意識得到提高。與此同時,單獨工程項目違法的現象有所凸顯。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施工方沒有根據規劃許可,直接施工,部分施工方更改工程布局,為達到驗收的目的,會在工程竣工之前提交申請變更許可的方案,建筑的實際情況符合實際的規劃許可,避免處罰。規劃部門缺少有效的制約機制,導致規劃管理存在漏洞。因此,城鄉規劃行政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相應的監督制度,對規劃審批進行記錄,建立群眾監督的制度,便于城鄉規劃的有序開展。

1.3規劃管理的機構難以統一

結合我國的規劃管理行政機構職能,市級、區級以及縣級都有相應的管理機構。規劃局所屬的部門存在差異,行政級別不同,職責范圍以及管理權限存在很大的差別。規劃主管部門名稱較多,群眾容易混淆,當出現問題時,不知道該找哪一個主管部門,工作的效率較低。

2城鄉規劃管理和監督的措施

2.1城鄉規劃管理的原則

例:浙江省杭州市環溪村是全國美麗鄉村建設示范村,在進行規劃管理時,主要是堅持了以下的原則:

第一,堅持城鄉統籌,在制定城鄉規劃時,應當注意到縣、鎮、鄉村發展的情況,結合城鄉的特點,貫徹以人為本的原則。在進行規劃時,根據環溪村的實際情況,了解群眾最為急切的事情,站在長期發展的立場,注重實效性。

第二,突出重點發展。環溪村主要是以種蓮文化為主,依托良好的區位優勢,突出“村容整潔環境美”,著重實施了“生活污水處理”、“生態河道改造”、“生態人居提升”、“生態文化傳承”四大工程,傾力打造“生態環溪”,使之成為生態環境優美、村容村貌整潔、宜居生活幸福的美麗村莊。

第三,政府作為主導,農民作為主體。需要充分的結合省、市及鎮村黨委,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在環溪村群眾的努力下,動員社會各界的力量,促進環溪村的建設。

第四,統籌規劃,科學的制定實施方案。環溪村在相關單位的部署下,2009年的重點在于制定規劃,確定實施方案;2010—2011年,重點在于全面的推進規劃;2012—2013年根據規劃提升精品亮點。

2.2城鄉規劃管理和監督的措施

2.2.1強化法律意識

城鄉建設的規劃主要是在特定的階段內為城鄉的發展以及建設提供指導,是政府進行決策的基礎,是對城鄉建設以及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提出明確的要求,當城鄉規劃經過法定程序批準之后,為城鄉的建設以及規劃管理提供依據,沒有經過法定的程序不能進行修改。但是,在實際的過程中,規劃經過頻繁的變更,不按照規劃進行辦事的事情常有發生。政府需要加強立法工作,將規劃報告制度、監督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上升為法規,監督規劃的審批、實施等,保持規劃的嚴肅性以及權威性。

根據節約發展的原則,能夠根據國家的用地標準嚴格的進行審批,合理的進行村莊布局規劃,根據城市的基本情況,建設相應的公共設施,將農村的生存和生活條件改善,建設和諧的城鄉環境。

2.2.2實行民主決策

規劃行政部門需要對規劃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工作,根據政務公開以及民主的原則,使組織能夠發揮規劃編制的職能。和規劃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程序需要在網上及時的公布,在政府的網站以及規劃主管部門的網站上需要建設專欄,加強宣傳,使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以及參與權得到充分的保證。借助于報紙、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城市建設的規劃,增加城鄉規劃的透明度以及公開性,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對規劃加強評審和論證,重要的項目或者是地段,需要審查設計方案,為城鄉的建設規劃提供支持。站在城市發展的角度,明確區域范圍的地位、作用,明確城市的優勢、劣勢,將區域內的城鄉發展實現一體化。環溪村在進行規劃建設時,充分的發揮村莊座落在天子源與青源溪雙溪交匯處優點,根據現有的基礎,為環溪村的發展積極的創造條件,采取有力的措施,以村莊整治建設為抓手,著力于改善人居環境,完善服務設施,提升文明程度,先后獲得了浙江省“千鎮萬村種文化”先進村、杭州市“國內最清潔城市”示范點和新農村建設標兵村等榮譽稱號。2011年被列為杭州市首批美麗鄉村精品村創建對象,2013年成為全國人居環境現場會示范點。

2.2.3加強社會監督、行政監督

首先是要實現公示內容以及公示程序的規范化。明確社會監督以及進行投訴的方式。發揮規劃編制、規劃監察以及規劃審批的職能,擴大監督的覆蓋范圍。

其次,豐富公示的形式以及載體。根據公開的內容,合理的選擇公開的方式,便于群眾加強監督和理解。第一,對網站、報紙、公示大廳以及公示牌進行規劃;第二,采用問卷調查以及廣場咨詢的形式。召開規劃報告會以及座談會,進行公示;第三,采用咨詢、聽證、論證以及評審等方法,對于公眾最為關注的社區、規劃方案等進行展示;第四,根據咨詢委員會、專家組以及規劃協會等機構進行公示。

最后,強化公示的互動以及溝通。在公示的過程中,必須注重公眾的參與性,對于群眾提出的問題,及時的作出回應。建立渠道。公布監督的電話、郵箱等,引導市民積極的參與。及時的整理公眾提出的意見,并進行研究,落實責任人制度。

2.2.4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

環溪村在進行規劃建設時,尊重民眾的意愿,充分發揮民眾的積極作用。對于和農民利益相關的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并加強專家論證的環節,將此作為建設的重點,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因此,在進行城鄉規劃時,不能忽略民眾的重要作用,發揮民眾的智慧,提高規劃的質量。

3結語

對于城市的建設而言,優質的規劃是前提,制定正確的發展規劃,并進行監督管理,使得城鄉規劃發揮綜合調控的作用,對專項的規劃進行協調,促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田俊國.試論提高城鄉規劃管理的有效措施[J].城市建設理論研(電子版),2012(7)

[2]梁俊斌.城鄉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探討[J].建材發展導向,2011(9)

[3]喬興亞.城鄉建設規劃管理漫談[J].山西建筑,2008(17)

第4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內容摘要:公眾參與是城鄉規劃管理作為公共政策的重要體現,也是科學規劃、民主決策的集中體現。城鄉規劃中的公眾參與起步較晚,但以其公開透明、公正的特點,受到了公眾的普遍贊譽, 推動了公眾參與政策快速發展。本文從目前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公眾參與存在的問題入手,分析了問題存在的原因和具體體現,并從公眾自身、行政管理、規劃設計等方面提出了提高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有效性的途徑、措施和對策建議。

關鍵詞:公眾參與 城鄉規劃 有效性

公眾參與作為城市公共事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國家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具體體現。與國外比較,我國的公眾參與工作開展較晚,主要集中在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建設、資源利用等與公眾利益聯系緊密的領域內,隨著民主進程的不斷加快,陽光政策的推行,公眾參與的意義和作用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接受和認可。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中,就明確表示“城市規劃是政府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城鄉發展與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要求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堅持“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原則。

從公眾參與政策的實施效果來看,公眾參與的有效性偏低,公眾對規劃的決策、實施、管理的影響作用很有限,不能夠真正發揮公眾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的作用,維護自身的利益與權益。本文旨在總結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公眾參與存在的主要問題,探討提高有效性的參與途徑,發揮公眾在城鄉規劃中的作用。 公眾參與是指政府之外的個人或社會組織通過一系列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途徑直接參與到政府公共決策中。是城鄉規劃管理與公眾之間的一種信息雙向交流,使規劃建設項目能夠被公眾充分認可,得到公眾的支持和理解,從而提高規劃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公眾參與的有效性是指在公共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完成公眾參與活動和實現公眾參與目標的程度。它包括參與對象的有效性,參與途徑的有效性,參與內容的有效性,參與結果的有效性。

公眾參與的有效性體現

(一) 彌補規劃的不足

現行的城鄉規劃體制是自上而下的,從總體規劃到詳細設計,由宏觀分析到微觀布局,規劃人員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和價值觀,經過嚴密的推理分析,制定出科學的規劃目標,交給決策者組織實施。這個過程往往是專業技術人員在相對獨立的狀態下完成,限于個人能力和信息數據的限制,規劃往往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公眾是公共資源和利益的獲得者,公眾參與可以將利益主體的訴求、社會的需求、市場的變化等信息反饋給規劃設計和決策人員,彌補精英規劃的的不足,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操作性。

(二) 有利于規劃的實施

因為城鄉規劃管理與公眾之間的信息交流存在梗塞,城鄉規劃的目的和意圖不能順暢的傳遞給公眾,影響了對規劃的理解和接受,就出現了群眾上訪、阻撓規劃實施的事件發生。因此,提高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滿足公眾的參與意愿,將大大加深公眾對城鄉規劃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城鄉規劃的實施。

(三) 影響規劃的決策

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決策是關鍵,但現行的決策體系存在著諸多的缺陷,如行政領導決策,缺乏民主,容易導致暗箱操作,滋生腐敗,損害公眾的利益的情況發生。因此,應盡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城鄉規劃的決策系統,發揮公眾在規劃決策中的影響力,保護公眾的利益,保障公共政策的順利實施。

公眾參與規劃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雖然公眾參與的地位和作用在城鄉規劃管理中不斷的提升,但公眾參與規劃管理的作用尚未完全發揮,參與的有效性還有待提高,分析認為既有規劃管理工作的缺失,也有公眾自身的不足,也有制度建設滯后的原因。

(一) 征詢內容不合理導致參與有效性降低

規劃管理部門征求公眾意見的目的性不強,形式單一,導致有效性不高。目前主要以發調查問卷和成果展示的形式征詢意見,這就要求在設計問卷內容上要有針對性,語言組織上要相對通俗易懂,表述上要清晰、準確,要考慮到不同的利益主體對規劃內容的關注度,才能保證公眾全面深入的參與到規劃中,提供更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但這項工作還處于不斷的探索和完善階段,缺乏統一的標準和模式,很多調查內容公眾看不懂,弄不清,答不上,影響了參與效果。

(二) 公眾參與意識淡薄使參與有效性降低

公眾對城鄉規劃管理的參與意識薄弱。目前,公眾參與絕大多是被動式的參與,公眾參與的范圍和層次不夠全面,導致意見結果不能夠代表更多的利益主體。公眾還沒有形成自覺的參與意識,考慮不到城鄉規劃對自身利益的長遠影響,在意見征詢過程中,漠不關心和敷衍了事。那些未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的意見,就不能反映真實的情況,就會使參與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 公眾參與制度滯后致使參與有效性降低

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的公眾參與,缺少明確的法律法規的保障,雖然《行政許可法》出臺后,城鄉規劃的行政許可環節中公眾聽證的規定逐漸明確,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通常是規劃管理部門根據規劃項目的需要,采取相對靈活的征詢形式和方式,公眾一般是被動的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的某個環節中了解規劃內容,發表各自的意見與建議,對于公眾意見的采納和信息反饋不及時,公眾的利益和作用無法在規劃的整個過程中得到保障和發揮。分析認為主要原因是缺少一套完善的公眾參與制度,沒有制度做保障,就無法形成固定的程序和模式,無法保證公眾參與過程的合法性。

(四) 公眾參與的途徑不暢使參與有效性降低

目前的公眾參與的途徑主要通過新聞媒體的宣傳和展示獲取信息,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反饋意見,在單一的參與途徑中,信息的傳遞是單向的,缺乏必要的交流和溝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缺少專門負責公眾意見收集、整理的部門,使公眾意見不能夠及時、順暢的的反映給規劃編制單位和規劃決策部門,大大降低了公眾參與的效果和作用。

(五) 規劃技術成果過于專業使參與有效性降低

城鄉規劃成果的特點是專業性強,內容繁雜,普通的公眾很難再短期內全面的了解規劃的內容、目的和意圖,公眾參與過程中無的放矢,或者參與僅限于表面的形式,無法探究規劃對未來利益的影響,違背了公眾參與的初衷。如果能夠把專業的城鄉規劃成果以通俗的語言和形式,使公眾所容易接受,能夠被普通民眾看懂、讀懂,這樣公眾才能夠提出建設性的意見,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

(六) 階段性的公眾參與使參與有效性降低

目前規劃公眾參與主要集中在規劃成果階段,公眾參與的內容更多的是對規劃藍圖的點評,公眾利益無法在規劃的編制過程、決策過程、實施過程中得到保障和體現。規劃成果往往是經過長期、多次的方案論證和修改的結果,集中體現了各級行政部門和領導的意見,即使公眾有不同的想法和建議,也很難改變規劃,也就不能影響規劃的決策,公眾只是單純作為公共政策的對象而已,或是其參與成為公共政策尋求合法化外衣所不得不走的過場。公眾只有在與他們的生活最貼近的層面上才能最有效地“參與”規劃,因此階段性公眾參與并不是真正意義的參與,自然也就發揮不了相應的作用。

提高公眾參與規劃管理有效性的途徑和方法

(一) 提高公眾的參與能力(公眾角度)

加強教育,提高公眾參與意識。提高公眾的規劃參與意識,培養公眾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公眾對參與城鄉規劃的重要性和積極意義的認識,激發公眾參與的熱情,讓更多的市民、單位、團體參與到更廣泛的城鄉規劃中來。長期以來,我國的城鄉的制定和實施都是以行政部門為主,公眾更多的是執行,沒有形成自主的規劃參與意識。因此,今后的工作應讓公眾認識到,城鄉規劃是一項公共政策,事關自身利益和子孫后代的生存發展,公眾是規劃實施后果的承擔人和受益者,通過積極參與城鄉規劃管理,來切實保障自身的利益是他們應有的權利。

加強宣傳,普及規劃知識。大力宣傳城鄉規劃公眾參與的方式、途徑,普及城鄉規劃的編制、管理、實施等基本規劃知識,提高公眾參與的深度,可以通過專題講座、規劃展覽、旁聽行政會議、網絡論壇等形式,使公眾能夠長期、有效的關注城鄉規劃,了解規劃的最新動態,逐步提高公眾參與的能力。

(二) 加強制度建設(管理的角度)

建立長效的參與制度和機制。目前公眾參與還沒有成為城鄉規劃的必備環節,公眾參與還沒有得到法律保障,公眾參與的程序、形式、范圍等還缺乏法律依據,公眾參與屬于新興繁榮的事物,尚處于不斷的探索和完善階段,盡快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規保障體制,是公眾參與制度發展的關鍵。根據城鄉規劃的特點,出臺一套可行有效的城鄉規劃公眾參與的管理辦法,使公眾參與真正的落到實處,有法可依,保障公眾的程序合法、公眾的意見得到合理處理,增強規劃的透明度和公開性,保證政府與公眾之間溝通渠道的暢通,保證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避免政府或少數官員的主觀決策,避免出現隱瞞和欺騙廣大群眾的現象。

規劃信息的公開。長期以來,規劃都是在限定的范圍內進行的,部分規劃內容還處于保密狀態,導致公眾獲取的規劃信息是片面的、片段的,嚴重影響到了公眾參與的效果。公眾對規劃享有知情權和發言權,因此,定期公開規劃信息,加強規劃信息的和交流,增加規劃的透明度和開放性,讓公眾能夠相對便捷的獲取信息,并保證信息的連續性,完整性,提高信息的有效識別。從規劃的前期論證到后期的規劃監督,都需要及時公布規劃信息,準確的了解規劃的進度和動態,公眾才可能提出有價值的意見,只有流暢和便捷的信息交流,才能讓規劃編制和決策人員接受和理解公眾的意見,增進相互的理解,才能使參與順利的進行。

(三) 完善參與的形式與內容(技術的角度)

拓寬參與途徑和方式。公眾獲取的信息不同,參與程度不一樣,參與效果有差別,針對不同的規劃項目,選擇不同的方式方法,拓寬公眾參與的途徑,利用網絡、報紙、電視等現代媒體,通過圖片、影像、現場講解等形式,開辟專門的網站、接待管理部門、專用場所(規劃展覽館),從規劃的科研、編制、決策、實施、監督的各個階段,全面開展公眾參與,自始至終的貫徹公眾參與的理念。

簡化城鄉規劃技術成果。在公眾的眼中,城鄉規劃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甚至具有一定的神秘感。陽光規劃的首要任務就是規劃技術成果的簡化和轉換,用最少的圖紙和文字表達規劃內容,用通俗的語言和表現形式來傳遞規劃信息,讓公眾突破心理上的障礙,參與到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中來。

公眾參與是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隨著可持續發展戰略、科學發展觀日益深入社會經濟生活的各方面,其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的作用會越來越大。保證規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就要從各個途徑提高公眾參與的有效性,更好地發揮其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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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海青,劉建鑫.關于完善城市規劃決策體系的主要途徑[J].山西建筑,2005(6)

4.孫施文,殷悅.西方城市規劃中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及其發展[J].國外城市規劃,2004(1)

5.辛章平.法理依據:公眾參與城市規劃的基石[J].北京規劃建設,2005(6)

6.周文雯.城市規劃中的人性化―市民利益問題和公眾參與機制[J].中國西部科技,2009(1)

第5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概念規劃;特點;研究

一、前言

進入21世紀,中國的城市化加速進程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而同時我國的城市規劃與管理的發展卻面臨著沉重的壓力。城市的規劃與管理是建設和諧城市的重要基礎,是城市競爭力的核心內容,是城市創新發展的強大動力,影響并決定著城市發展的前景和方向。而在城市化進程中,在保證經濟現代化的穩步發展的同時,如何與保存城市的記憶、保護歷史的延續性、保留人類文明發展的脈絡相和諧,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城市規劃與管理研究的難點和重點。

二、精心規劃,實施中心戰略,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

制訂長期、科學、有效的城市規劃,保證城市建設與運行的持續性。我國有些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缺乏長期性、系統性、前瞻性,總是跟在別人后面跑。規劃的約束力不強,對規劃隨意調整。因此,必須立足新世紀現代化、國際化的要求,認真科學地研究制訂城市規劃,特別是做好市中心或副中心的規劃。既要保護中國特色的城市歷史風貌,又要規劃建設與國際接軌的新區,形成城市新的增長點。

三、建筑大交通格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陳為邦認為:解決城市交通是一項系統工程?,F在我國一些大城市交通擁堵成為城市發展的關鍵問題,不僅影響了城市廣大市民的出行,而且影響了整個城市運行的效率。由于堵車,汽車尾氣排放量增加,也造成環境污染。所以解決城市的交通問題勢在必行,這涉及到許多方面,首先需要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從總體方面來研究和解決。

第一,要搞好城市的總體布局,盡量使人們工作和居住的地點能夠靠近一些,盡量減少交通量。一些沒有污染,運輸量又小的單位,包括一些潔凈生產的企業,可以和居住區合理混合布局,形成綜合區。

第二,要通過規劃形成科學合理的城市交通體系,形成合理的道路網。城市的路不在寬,而在通。一味地追求大馬路而不從城市道路系統去考慮是不行的。

第三,必須堅持“公交為主”的方針,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在特大城市有條件的可以發展軌道交通。對私人轎車在市中心區的使用需要有所管理。

四、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人居環境包括室內居住環境和室外居住環境兩個部分。室內人居環境方面:在住宅規劃設計中的容積率、綠化率、建筑密度、建筑物間距、宜人居住面積,以及日照、通風、保溫、隔熱、隔音等技術規范指標,實際上也是生態指標。而現在光污染和裝修污染則是新出現的生態問題。室外居住環境:最重要的是居住區的大氣、水體、土壤等的環境質量,尤其是植被的造氧、造蔭功能的發揮。改善人居環境,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的生態結構”,消除污染,這是人居環境建設要優先考慮的問題。

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指合理利用和節約使用資源。如節能、節水、節地等。節能,就是要有效采取建筑物的保溫、隔熱、通風技術措施,并盡量利用太陽能、風能等無污染清潔能源。節水,要大力推行中水系統、雨水收集系統,少建或不建費水項目。

在環保方面,應加強與國際的技術合作,引進先進環保技術,增加環保投入,實施“藍天、碧水、綠樹、凈地”等工程,搞好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利用,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五、增加人文特色,營造舒適人居環境

如果我們不是將“功能城市”與“文化城市”相對立,如果我們在歷史性城市的規劃中,充分考慮到城市的文化特點,將文化遺產和城市特色作為城市形象的基礎,文化遺產就不會被看作城市發展的包袱,而是城市中無可替代的重要財富,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資本和動力。

人文精神,往往以文化等具體形式體現出來,在以城市為載體的空間范圍內,人文精神集中體現為城市文化??梢哉f,城市的人文精神就表現在歷史景觀、建筑風格、城市格局,以及市民的價值觀念、思想情操和精神風貌之中。城市的人文特色是在歷史積淀和人文精神培育的基礎上形成的。

建設城市不能造精神的“缺場”,因為城市本質上都是人文城市。城市經濟增長也許通過科技創新、制度創新還可能實現“跨越式”的發展,但是人文特色卻是永遠不可“跨越”的。城市的建筑不僅是凝固的音樂、立體的繪畫、實用的雕塑,是技術與藝術的結合,實用性與觀賞性的統一,而且也具有鮮明的文化特色,不同的社會情調。目的是為了人們能健康地生存繁衍、舒心安全地生活和工作。以人為本戰略的實施,涉及到人居環境的許多方面。當前突出的問題是如何迎接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在人居環境建設中采取“適老”的措施,如老年住宅、親情住宅、親情社區等等。并要特別注意關心殘疾人等弱勢群體。

一位哲人說過,“了解過去的一千年,是為了更好地建設今后的五百年?!泵總€時代都在城市的建設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跡,使城市成為一個民族的記憶載體。城市規劃當然要考慮功能與發展的問題,但不是惟一要考慮的問題。城市現代化不僅僅意味著具備完善的基礎設施、良好的生態環境,更要擁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內涵。有了這樣的共識,就必然引發人們在城市現代化進程中竭力保護原有文化傳統與特征的渴望與努力。

實際上,人類注定難以跳出傳統的掌心。城市歷史遺產首先是一個水庫,蓄積著我們的文化寶藏。從這里,現代都市才能獲得認識自身以及環境的必要知識,才能認清自己是誰,從哪里來,現在何處,以及走向何方。只有深刻認識了自己的傳統,現代都市的行動才可能是明智并且理性的。

城市的內容以及布局體現著城市的文化韻味,并在城市的演進中日益積淀為城市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及其他,物館的傳統,讓人明白歷史與風俗:圖書館的傳統,讓人求真:美術館的傳統,讓人審美;文化宮的傳統,讓人學會欣賞文化的差異,學會寬容。

第6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資源;環境;城鄉規劃

中圖分類號:TU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3-00-01

一、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簡介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所涉及的專業比較廣泛,對于學生的相關專業的基礎性知識要求較為全面。在新時代的強烈要求下不僅要求學生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這兩個大方面的知識有全面的掌握還要求學生對環境學和地理學等等相關知識有目的的學習。

由于本學科存在著交叉性強的特點,就要求學生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的各個領域有所了解并能夠及時地掌握部分技能。由于城市化的進程越來越快,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學生的要求越來越嚴格,這也不可避免地使學生們提高自生的實踐能力,為更好的服務于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這個領域。創新性,是適應時代快速發展不可忽視的時代要求和人們生活中的需求,本專業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創新性。

二、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現狀分析

由于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學科交叉性強,就導致了不同大學之間存在著不同模式的辦學方法。在我國最常見的辦學模式是與測量工程學合辦,為以后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發展提供一個更為現實的基礎,代表學校是武漢大學;還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與地理學合辦,這種方法能夠更好地為學生提供理論基礎,為將來的工作做好技術支撐,代表學校是南京大學;與環境生態學合辦,主要是此專業設立于環境學院,目的是培養城市規劃性和環境保護性人才,代表學校是河海大學;與城市規劃合辦,利用知識的相互聯系性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進行整體把握,培養實踐類人才;與工程管理學合辦,作為綜合性學科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可以更好地與工程管理合辦,原因如下:工程管理也是一門管理學、經濟學和工程學的綜合性學科,管理學的知識體系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方面同樣的適用,方法和手段也大體相同,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更好地吸取國外工程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進行分析和講解。

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存在的不足和相關問題

1.對專業的定位不明確。由于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是新興的專業,一些大學對本專業的培養目標不是十分的明確,導致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不切合。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不僅僅需要學生對專業方面的掌握能力,還對要求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全面發展的創新性人才。沒有使學生們對自己以后工作的發展進行全面的了解,不能激發他們對知識有選擇性的具體學習,沒有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常常導致本專業的學生在畢業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而用人單位在招生時找不到適合的學員。

2.泛而不專。本專業的綜合性太強和交叉性明顯的特點就使得學生們對本專業的知識有一種多而不專的感覺。一些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加大專業知識的廣度,對與之相關的學科也開設較多的課程,使得學生們接觸的知識太廣太雜,最后導致學生畢業時沒有一個“拿得出手”的硬性能力。然后,這樣的教學計劃和教學質量不能為學生的后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基石,使他們有一種迷茫感。

3.實踐能力不足。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對學生的實踐能力要求就為嚴格,對于在學生而言,長時間的理論學習使得他們的實踐能力不足。

4.深造專業模糊。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畢業就去工作的傳統模式早已不復存在,對于知識的向往和為了得到一個更高的就業平臺,一大部分學生會繼續深造。然而,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沒有明確的碩士學位學科,如果學生想進一步深造,只能選擇不對口的其他專業,這就為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帶來了一定的困擾,為學生的深造造成了不可避免的麻煩。

5.社會認可度不高。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已經存在了幾年,然而一些中小型企業并不知道或者熟悉這一專業,這樣就導致了沒有社會需求引起的就業難題

四、創新立體化模式的優勢

社會的快速發展,科技的更新換代,當代中國城市化的不斷深入,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建立立體化的創新辦學模式是不可避免的時代潮流。創新立體化模式有著這樣的幾個優點:1.使得理論聯系實際,更好地培養創新性人才;2.多元化教學的應用,更好地培養綜合性人才;3.符合時代的需求,進一步加快我國的城市化建設。

結語

總之,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作為新時代的產物,是在資源、環境和城鄉建設等多方面存在矛盾的情況下建立的具體學科,存在著學科多元化,學生綜合性強等先天優點;再加上創新立體化模式的應用在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適應城市化發展方面將會有很大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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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曉芳.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發展現狀分析與對策研究[J].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3(06):178-180.

第7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按照主任會議安排,辦公室與有關委室以及部分常委會委員組成評議調查組,于11月12日至13日對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城市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了視察調查。調查組聽取了城建局局長趙樹勛在機關全體干部及下屬單位負責人會議上的工作匯報;與城建局班子成員、股(組)長及下屬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座談,征求了同城建工作有密切聯系的環保局、經發局、長線局、供水總站、創衛辦等單位負責人的意見;深入到蒲京花園、延安街、部分公廁、漫泉廣場、污水處理廠、東風街改造等重點項目建設現場進行了實地察看。現將視察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對城建工作的基本評價

近年來,縣城建局能夠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嚴格遵守和執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全局領導班子團結、作風民主,帶領城建全體員工堅持依法行政,積極履行工作職責,使縣城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居環境不斷改善,人文景觀逐步提高,城市吸納功能進一步增強,為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城市建設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明顯增強。針對原有城市規劃已不適應現代城市發展的要求,舊城改造成本大難以實施的實際,城建局堅持規劃先行,積極采取先進城市組團建設的經驗,完成了蒲南新城專項規劃的編制,為未來城市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時,還加快了新農村規劃編制工作。完成了《蒲城縣縣城村莊布局規劃》,并通過了評審。為全縣村鎮建設提供了科學規范的規劃依據。為了進一步加強規劃管理,城建局及時成立城市規劃執法大隊,加大了對違法建設項目的督查力度。平時,積極開展城市規劃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市民自覺遵守城市規劃,以主人公的態度關心支持城建工作的意識。

2、城市建設重點突出。前幾年,我縣城市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同時,也帶來了建設資金欠賬多、拆遷戶上訪等問題。對此,城建局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在鞏固提高城市建設成果的同時,多方籌集資金,把建設重點放在群眾普遍關注的基礎設施、公益設施上。20__年共開工城市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城市綜合開發等城建工程項目16項,總投資達4億元。城區污水處理一直是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也是歷年人代會代表提出的重復議案,為徹底解決這一問題。今年,縣城建局投資7020萬元開工建設縣污水處理廠,目前已完成投資4200萬元,預計明年5月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針對縣城部分主干道下水不暢,綠化不到位,且年久失修,給市民出行帶來不便的實際,城建局先后為朝陽街投資1000萬元、東風街投資750萬元、長安街投資130萬元、東環路投資460萬元進行全面改造。還投資150萬元新建了五座現代化公廁,解決了群眾入廁難的問題。并投資460萬元開工建設了漫泉廣場。目前,各項工程進展順利,部分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3、城市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今年以來,城建局以“大城建、大服務”的理念,把增強城市服務功能提升到優化投資環境的高度上來認識。進一步規范市政公用行業,大力開展房地產市場和城市客運市場整頓活動。處理房地產違法企業4家,非法營運車輛85臺次。為城市綠化工程投資230萬元,新增城市綠化面積10000㎡。同時,開工建設了梅苑小區、紅旗小區、天酬小區,實施了城區集中供熱工程,更換改造了部分街道的路燈,使亮度達到了城市照明標準。加上公廁、漫泉廣場等城市服務設施的建設,使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得到進一步提高。

4、市容環境衛生治理取得新突破。去年以來,縣城建局以全縣開展創建“全國衛生縣城”活動為契機,一是與創衛辦、環保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充分調動全縣各行各業和全體市民參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積極性,實行專管與群管相結合,定段包干負責清掃責任制;二是加大市容管理投入,新增擺臂式垃圾車2臺,垃圾斗200個,環保車100輛,基本解決了城市垃圾清運工作,做到了垃圾日產日清;三是堅持文明執法,強化服務意識,以解決市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完善巡查監督制度

,整治了出攤占道、越門經營、亂停亂放等違章違法行為,進一步維護了城市正常秩序,保持了市容市貌整潔。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縣的城建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主要是:

一是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輿論氛圍還沒有完全形成。

二是城建部門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問題較為突出。各類專業人才特別是工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短缺,難以適應當前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全方位的城市管理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出店、占道經營現象時有發生,城鄉結合部亂搭亂建現象仍然存在,背街小巷環境衛生存在臟點死角,污水外溢現象在有的地方仍比較突出。

四是城市建設資金嚴重短缺,加上歷史欠賬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建工程項目的順利開展,影響了部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導致城市服務功能不完善。

三、對今后城建工作的建議

隨著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城市居民物質文化需求的不斷提高,現代、文明、和諧的城市模式必將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為此,建議城建局:

一是切實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實施,進一步加大對城市建設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全民參與城市建設的積極性。

二是采取多渠道的融資方式方法,籌集城市建設資金,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完善城市服務功能。

第8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關鍵詞:城鄉規劃;規劃管理;策略

前言

城鄉規劃管理作為一項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城鄉管理的一種類型,具體而言,是指對一個城鄉的規劃編制、規劃許可、以及建設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許可的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的行政管理工作,城鄉規劃管理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城鄉規劃能否順利實施。

1.城鄉規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城鄉規劃結構不合理、用地效率低,大多數城鄉更注重經濟的增長、而忽視城鄉環境質量的提高,從而導致表現在工業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綠地及公共配套設施用地比例偏低;過分追求超大馬路、大廣場,在城鄉路網結構中,主次干道的比例偏高,支路嚴重不足,路網結構不合理,造成城鄉交通擁堵。同時,由于城鄉體制的制約使城鄉和鎮村各自為政,土地利用呈現散亂、無序的狀態,土地開發處于粗放式經營狀態,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資源的浪費現象較為嚴重。

1.2規劃編制主體多,規劃區區域重疊,從總體規劃到控制性詳細。原則上,上級規劃劃定的規劃區包括下級規劃時,下級規劃不再重新劃定。但由于現行規劃管理的體制尚不統一,市、區、鎮各級均可設規劃管理部門,出現各自為政的現象很難避免。城鄉和建制鎮需要編制城鄉規劃,集鎮和村莊需要編制村鎮規劃,所以市、鎮、集鎮和村莊均在不同的側重點編制不同的規劃,再加上各類園區和歷史遺留問題,產生了各個層次規劃之間的矛盾。

目前在我國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之中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革新。

2.城鄉規劃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2.1完善規劃法規及配套的法律體系。

建立健全規劃法規體系以及配套的相關的法律體系,運用法律手段,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進一步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城鄉的土地利用各項活動都納入統一的城鄉規劃管理,實施統一管理,相關部門配合協調,這樣才能夠保證城鄉合理發展和協調運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保證城鄉規劃的實施,從而使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化。

2.2設計合理的規劃許可審批程序和管理體制。

要使城鄉規劃管理遵循城鄉發展客觀規律,就必須按遵循科學的審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須依照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必要的環節來進行。這樣就有效地防止審批工作隨意性,制止各種行為發生。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嚴格的審批程序是城鄉規劃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條件,對于城鄉規劃區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活動也要以有關的城鄉規劃管理法規為依據,對違背城鄉規劃管理法規的行為要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另外一個就是改革管理體制,有效發揮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規劃行政管理體制,就要建立健全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和審批制度,,健全城鄉規劃管理決策機制,城鄉規劃管理的重點由開發轉向開發與保護并重。

2.3加強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建立規劃管理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城鄉規劃部門要把規劃實施的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設活動審批后的各項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城鄉規劃違法活動,及時發現糾正,督促提高城鄉規劃行政管理的質量水平。建立規劃管理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將規劃管理的行政責任具體分解落實,使城鄉規劃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都有明確具體的責任主體,對于由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中的各種違法行為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城鄉規劃管理責任的確立,其目的在于保護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國家和人民的權益。

3.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的對策

城鄉規劃管理正因為具有動態性、復雜性、群體性的基本特點,所以必須從宏觀的角度來分析,高起點地提出解決城鄉管理反復性大、涉及面廣的有效措施。

3.1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提高城鄉管理水平

城鄉規劃管理的本質就是要在城鄉范圍內處理好人、自然、社會的關系。因此,從哲學的高度對這一本質進行認識是非常必要的,城鄉,人的城鄉,人為的城鄉,為人的城鄉。城鄉因人而建,有了人才有了建設城鄉的必要,有了人建設城鄉才有意義,人創造了城鄉,也創造了城鄉社會,人成為城鄉的主體。城鄉是一個特殊的自然,由人創造而且有很強的人為性,但是人不能違背自然的規律和屬性,而只有在自然的基礎上創造城鄉環境,這個人為的環境必須遵循自然的法則。

3.2堅定不移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

持續一詞來自拉丁語,意思是“維持下去”或“保持繼續提高”,針對資源與環境,則應該理解為保持與延長資源的生產使用性與資源基礎和資源的完整性,意味著使自然資源能夠永遠為人類所利用,不至于因其耗竭影響后代人的生產與生活。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城鄉規劃管理中應注意,堅持以人為本,以人與自然和諧為主線,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以科技體制創新為突破口,全面推進經濟社會與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協調,不斷提升我國的綜合國力和競爭力。

3.3 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城鄉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

依法行政,就是追求城鄉規劃管理的法治化,是城鄉規劃管理的方向,它要求規劃管理主體依照法律管理城鄉的各項公共事務,同時也包括對管理主體的法制約束。只有走法制化的道路,城鄉規劃管理才能跟上城鄉快速發展的步伐。依法行政,強化城鄉管理,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目前,城鄉管理的法規、規章還是比較系統的,可以滿足城鄉管理的基本需求。但從城鄉規劃管理的法治化,仍要在嚴格執法和依法行政下功夫。一方面執法不嚴,管理力度不夠,出現一些管理不規范的法外施恩行為,甚至人治高于法治,使法規顯得蒼白無力,干擾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序進行,給城鄉環境、城鄉生活、生產帶來諸多的問題;另一方面,執法主體和執法者的素質不高,影響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3.4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實施有效的城鄉規劃管理。充分認識搞好城鄉建設管理對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證社會穩定,改善投資環境,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作用,發揮城鄉政府管理職能,把城鄉規劃管理擺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鄉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3 .結語

城鄉發展在尋求新的結構形態,而且要體現到城鄉規劃中去,是擺在城鄉領導者和規劃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課題。主張城鄉化道路以大、中城鄉的發展,強調城鄉的規模效應,是城鄉規劃管理的重點之一。城鄉規劃管理注重提升產業結構的引導,生態環境的保護,把“可持續發展戰略”作為走向末來的導向綱領。

參考文獻:

[1]淺談我國城鄉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楊光偉[J]姜峰 《黑龍江科技信息》 2010

第9篇:城鄉規劃的管理范文

ABSTRACT:Revising City Planning Act into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ct is very important in promoting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ed management and improving the current disorder in rural construction. But the revising of the act as well as its enforcement will confront unavoidable challenges.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act implementation and provided counter-measures respectively.

“城鄉一體化”在規劃界并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曾經還因為各人對其含義的不同理解而發生過學術爭論①;但這些討論多年來一直是停留在學術層面上的探討,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的推進并沒有實質性的進展。本文討論的“城鄉一體化”,概念界定為對城市和鄉村實行“一體化”的規劃管理。之所以要重新討論這一話題,概因當前正在進行的《城市規劃法》修訂中,圈內人士建議將原法修訂為《城鄉規劃法》的呼聲甚高,甚至得到主管領導的首肯②。將《城市規劃法》修訂為《城鄉規劃法》,這樣的修改雖只一字之差,卻是一個突破性的變革;它意味著,目前仍然在施行的“城鄉分治”的城市和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將被納入一個統一的制度體系中。這在給城鄉規劃的發展帶來巨大機遇的同時,也對現行的規劃體系和制度安排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規劃界人士對此不能不有清醒的認識,并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1 實施城鄉一體化管理是城鄉發展的大勢所趨

制定《城鄉規劃法》之所以得到較為廣泛的響應,是因為改革開放20多年來,特別是實行市場經濟體制10年以來,城鄉關系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出臺的《城市規劃法》已經難以應對形勢急劇變化下出現的許多新問題,這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鄉村工業化迅猛發展帶來城鄉關系的重構

1978年以來中國農村改革一個最為引人注目的現象,就是鄉鎮企業的興起,它徹底改變了傳統的“城市—工業,農村—農業”的經濟格局。經過20多年的發展,許多地方的農村實際上已經成為工業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城市與鄉村的空間界限日趨模糊,與城市生產和生活相關的功能設施越來越多地轉移到以前的農村地區,使得傳統概念上的城市和鄉村的特征發生根本變化,這在經濟發達地區體現得尤其顯著。在城市化加速發展的形勢下,仍然要把城市規劃的工作范圍囿于“城市”,試圖通過人為地劃定城市規劃區來區分城鄉空間界限,不僅已經變得十分困難,也不符合城鄉聯系日益緊密的社會經濟發展要求。21世紀將是中國城市化加速發展的時期,把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納入統一的規劃管理,已是城鄉空間發展的大勢所趨。

12 鄉村建設的無序發展亟待加強規劃調控

鄉鎮企業迅猛發展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鄉村地區的開發強度明顯增加,非農用地規模的迅速擴大。由于這種類型的工業化是由基層政府和農民個體自下而上發起的,帶有極大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在短期經濟利益的驅使下,農村土地結構的調整、鄉村地區居民點和鄉鎮企業的建設、城鄉地域結合部的集體土地出讓,都往往呈現秩序混亂的狀態,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

但長期以來的“城鄉分治”,也形成了規劃建設管理上的“二元”體制?,F階段我國城市規劃管理的權限被界定在劃定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在此以外的鄉村建設是執行另一系列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不在城市規劃的工作權力范圍之內。雖然鄉村建設也不是無法可依,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管理機構和規劃的實施機制,其監管力度遠遠弱于城市地區,不可避免地出現大量的違法用地和違章建設活動。

而對于這些活動,城市規劃的控制管理權由于體制的限制很難有所作為,導致這些地區的無序發展狀況愈演愈烈。因此,打破規劃管理上的“二元”體制,整合城鄉兩個規劃系統就成為當務之急。

13 建設用地的保護和利用急需規劃引導

現階段我國城市規劃的性質基本定位于城市建設用地規劃,非建設用地的保護和利用主要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承擔。但后者的出發點主要是立足于控制建設用地規模,保護耕地;而對于如何更有效地利用非建設用地,使其對生態環境的改善發揮更大作用則缺乏積極的引導。事實上,農田、山體、林地、水域等非建設用地,對于人居環境發揮著極其重要的生態功能,在規劃中不應當只是消極地作為保護區,將其獨立于城市規劃系統之外;而應保護和開發相結合,使建設用地和非建設用地有機結合成一個整體③。無論是傳統城市規劃的“田園城市”理想,還是當今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趨向,都要求城市規劃必須將自然生態環境納入到自己的作用對象之中。這樣,鄉村就不可能排除在城市規劃工作范圍之外。

2 城鄉二元土地制度構成最大的制度性約束

21 兩種不同的土地所有制是造成城鄉規劃管理出現巨大差異的制度根源

目前,我國的城市和鄉村的規劃建設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別,是因為兩者發展的動力機制存在根本的不同,其最終的根源在于兩種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基礎。按照《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兩種不同的土地產權制度,決定了作為國家干預手段的城市規劃,在對兩種土地使用方式的控制管理力度上,存在巨大的差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已經成為普遍現象。從理論上說,即使在城市,規劃對土地使用的干預也是有限度的,而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也不意味著所有者在土地開發使用上可以不受任何約束。但在實際運作中,城市和鄉村的土地使用卻截然不同。作為國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在計劃經濟時期一直是由國家統一調配劃撥、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換言之,一直有遵從國家統一規劃管理的“傳統”。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是在上世紀80年代后期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推進才實施的,至今不過十余年的歷史。而且城市土地使用的市場化過程中,土地使用者在從國家手中獲得有限的土地使用權時,就附著了許多開發條件(其中也就包含著規劃條件),也就理所當然地要按照規劃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面臨被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這使得規劃在實施中有較強的基礎條件和保障機制。

但在農村的情況就完全不同。土地歸屬農村集體所有,但國家對農村集體如何行使土地所有權卻一直缺乏明確的規定。在農村實行家庭承包制后,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主體虛位問題變得十分突出,村集體與農民事實上行使了土地的處分權。而規劃則被視作一種國家強加的外來干預手段,缺乏內生機制和需求,難以得到農民的接受和認同;鄉村建設就必然變成農民在各自所擁有土地上自行其事的屬地建設行為。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珠江三角洲地區許多城市普遍存在的“城中村”現象就是土地二元體制造成的結果。這些“城市里的鄉村”,盡管位于城市中心區,處在城市規劃的直接作用范圍之內,但仍然無法擺脫規劃失控的狀態,部分地區甚至陷入法不責眾的困境,其中土地制度是規劃難以發揮效力的根本原因。在城市中心的農村集體土地尚且如此,大量處于城市之外的廣大農村要實現對土地統一規劃管理,談何容易?

如果不改革農村現有的土地產權制度,不解決鄉村非農建設用地統一開發與土地集體所有的矛盾,就無法真正將鄉村的規劃建設真正納入到政府的有效管理控制之中。而要從法律上明確農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者究竟享有何種權力,如何依法行使這種權力,顯然不是一部《城鄉規劃法》的出臺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22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面臨的困境

關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討,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經開始,當時主要是針對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后出現的問題而展開的。改革的思路不外乎三種:土地國有化、土地私有化、在維持原有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基礎上進行改革,各種意見均有各自的充分理由(袁亞愚,1996)。而在中國推行任何一項重大的制度變遷,最大的難點在于全國各地的巨大差異: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存在的嚴重問題在沿海發達地區可能并不突出;沿海發達地區快速發展中暴露的新問題,在其他地區也許尚未顯現。

反映在農村發展問題上,與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工業化超前發展、農村地區出現“過度開發”形成鮮明反差的是,中西部一些欠發達地區還相當落后,不僅農村工業化和城市化水平低,城市自身也存在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對于這些地區而言,土地仍是廣大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和農村社會穩定的最終保障。這種經濟發展的地區性差異還有愈演愈烈之勢。因此,面對嚴重的不平衡發展,國家在全國范圍內推出的許多改革措施或新的制度安排,常常因為要照顧全局、綜合平衡而變得十分小心慎重,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這樣的重大問題上尤其如此。由于“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歷來都是中央政府關注的焦點,在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下,“三十年不變”就成為中央對于農村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這使得在學術界曾經沸沸揚揚的關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討論,到后來反而趨于平靜,在實踐上更不可能有實質性的推進。

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不進行根本性改革的前提下,新出臺的《城鄉規劃法》要想有效地發揮作用,對農村土地的開發建設施加實質性的影響無疑將面臨著嚴重的制度性約束。

3 相關法規體系和行政管理體制亟待調整和改革

31 “兩法”、“兩規”和兩個管理部門的關系協調

將《城市規劃法》修改為《城鄉規劃法》,并不只是規劃法本身的變動,還涉及諸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以及管理部門的關系調整。與城市規劃同樣涉及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另一部最重要的法律,是1998年頒布的新《土地管理法》?!冻青l規劃法》的出臺,必然涉及“兩法”的協調,同時也涉及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管理部門與土地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協調。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和村莊、集鎮規劃?!边@一規定界定了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的關系: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一定時期內城市、村莊和集鎮發展的藍圖和各項建設工程設計和管理的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是整個地域,它要對包括城市、村莊和集鎮用地在內的全部土地做出統籌安排。所以,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是點與面的關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在城市或村鎮發展用地的規模、方向和范圍上進行協調,確定城市或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區的界限。建設用地內部的土地利用應根據城市、村鎮建設規劃的要求安排,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般不作干預。這樣,兩個規劃和兩個部門在彼此的工作范圍和權力界限上基本是明晰的。但是,如果實施《城鄉規劃法》,把整個行政轄區作為城市規劃區,并且對于非建設用地的管理同樣要實施一定程度的干預,那么兩個規劃和兩個部門的職能和工作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將出現交叉和重疊,由此可能引起新的管理混亂,如何協調好這些矛盾就變得十分緊迫。

除此之外,在規劃法規系統內部也存在相互協調的問題?,F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二元”體制導致規劃的法規體系也呈現“二元”性:在城市建設中要遵守《城市規劃法》,執行相關的城市規劃標準;在城市范圍以外的鄉村地區則是遵守《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按照《村鎮規劃標準》執行。《城鄉規劃法》的出臺是否意味著《條例》的自動失效?目前城市和鄉村兩個規劃標準的統一有無可能?這都是值得規劃界認真研究并迫切解決的問題。

32 現行規劃管理體制面臨的挑戰

表面上看,城市和鄉村不同的法律規定和技術標準,是造成城鄉建設“兩張皮”的體制原因。因此,機構合并就成為最簡單最基本的改革思路。在1998年進行的建設部機構調整中,原來的城市規劃司和村鎮規劃司合并組成城鄉規劃司,體現了國家主管部門對城市和鄉村兩個系統的所有建設用地進行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的意圖。但進一步分析不難發現,造成鄉村建設失控的根本原因,并不僅僅是因為兩個規劃系統和兩種體制并存產生的摩擦,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在現行管理體制和機制下,規劃的管理控制難以真正落實到鄉村地區。

實際上,目前我國的鄉村建設并非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如果鄉村規劃能夠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文件嚴格執行的話,也不會出現當前這種混亂無序的狀況。

但規劃的實施不僅需要法制保障,同時也需要行政保障和經濟保障,這絕非出臺一部法律就可以了事,也不象簡單的機構合并那么輕松。面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人口和可建設用地都位于鄉村的基本現實,規劃要覆蓋到整個鄉村地區,也就意味著規劃管理的地域范圍和人口規模較以往將有大幅度的擴大,實際上也將造成規劃管理的權力重心進一步下移,村鎮一級的規劃管理力度必須大大加強(張兵, 2000)。如果在規劃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排以及財力、物力的投入方面沒有保證的話,《城鄉規劃法》的落實也就成為紙上談兵。從某種意義上說,《城鄉規劃法》的出臺在賦予了規劃部門更多權力的同時④,也給他們的工作帶來了更多的責任和壓力。在當前城市規劃部門應對城市建設中的種種矛盾都有些力不從心的形勢下,他們是否有能力承擔法律所賦予的比過去艱巨得多的重任以及由此伴隨的巨大風險?

33 深圳實行城鄉一體化管理的實踐和啟示

深圳是全國最早實行城鄉一體化統一管理的城市之一。首先,在規劃編制上,新的《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擯棄了傳統的城市總體規劃只管城市不管農村的做法,將整個市域的土地資源作為一個整體,對城市建設用地和農業保護用地、生態保護用地等非城市建設用地在空間上進行了明確的劃定,從而較好地保證了城市建設與周邊資源環境的合理保護利用和相互協調,實現了國土資源的優化配置。

其次,在管理體制上,早在1989年就將規劃、國土兩局合并,行使全市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及房地產管理職能,實現“規土合一”,使城市規劃緊扣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使規劃真正成為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設的龍頭。

1994年,為使規劃管理政策更直接、更快捷、更準確的實施,將全市各區的規劃、國土管理部門改組成為市規劃國土部門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將鎮(辦事處)的規劃、國土管理職能從鎮城建辦劃出,設立規劃國土管理所,作為區規劃國土部門的派出機構,建立“市局———分局———國土所”三級垂直管理架構。實踐證明,這一機構改革,從根本上理順了規劃管理和土地管理的關系,協調了規劃管理機構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使規劃國土管理工作走上了集中、高效的軌道。

深圳之所以能夠比較有效推進城鄉一體化統一管理,除了歸功于政府的堅定決心和體制優勢外,還得益于以下三個方面的有利條件:首先,深圳的行政區范圍相對狹小而建成區規模較大,有可能將整個行政區作為城市規劃區實施統一管理;其次,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全市域范圍的城市化人口超過90%,而農業在GDP總量中的份額不到1%,這為對全市域范圍實施城市化管理提供了基礎條件;第三,深圳的人均GDP在全國大中城市中居首位,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政府在規劃方面的巨大投入,為規劃實施提供了強用力的物質保證。

但即使有上述諸多方面的優勢和有利條件,深圳對經濟特區外農村集體土地實施規劃管理時仍然遇到很大的困難和阻力,這也是造成深圳特區內外城市建設面貌迥異的重要原因⑤。而對于全國其它城市和地區來說,并不完全具備深圳的條件,實施城鄉一體化管理無疑將面臨更多困難。

4 現行規劃運作體系面臨重大變革和重構

自1990年《城市規劃法》正式實施以后,政府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規文件,使得我國的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基本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規范的體系;經過多年實踐后已經被大多數規劃設計和管理部門所熟悉掌握但《城鄉規劃法》出臺后,不僅城市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土地利用規劃之間的關系需要重新協調,而且現有規劃體系自身也面臨著進行重大調整的需要如果新的《城鄉規劃法》要求把規劃區推進到廣大的鄉村地區,甚至將整個行政轄區都納入規劃范圍,則現有的規劃編制內容和技術方法都需要進行重新修訂。

以往的規劃實踐,無論是總體規劃還是詳細規劃,都基本是以城市為工作對象展開的,包括目前進行的一些探索性的規劃,如概念規劃、法定圖則等等,亦基本如此。1983年全國開始的市帶縣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了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開展,但這些規劃研究的重點仍是區域內的中心城市和各級城鎮的發展定位和合理布局方面;對于鄉村的規劃究竟應該如何編制,無論理論還是實踐都明顯滯后。很顯然,鄉村的開發和建設具有與城市完全不同的特征,不宜采用與城市同樣的辦法處理,但至今并沒有形成一套有別于城市的規劃編制體系和方法?!冻青l規劃法》實施后,鄉村的規劃究竟怎樣與已經沿襲多年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相銜接?究竟是重新制定一整套新的城鄉規劃編制系列辦法,還是依然按照原來的城市和鄉村兩個系列進行?如何審批?如何管理?由誰組織實施?這都是規劃界所需要馬上回答的問題。而從過去的理論儲備和實踐經驗看,規劃界都缺乏應對的準備。

5 結論和建議

進入21世紀的前20年乃至更長的時期內,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將駛入“快車道”,城市規劃若不能及時應對這一巨大變化,不僅難以擔負起應有的責任,而且也將喪失自身進一步發展的最好機遇。從這一點看,盡早出臺《城鄉規劃法》,是及時應對城市化大趨勢的重要戰略舉措,將為城鄉協調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但同時又必須清醒而深刻地認識到:一部《城鄉規劃法》的出臺,并不意味著過去阻礙城鄉協調發展的眾多制度性癥結都將迎刃而解,相反卻可能引起更為劇烈的新舊體制碰撞沖突,并對與規劃法緊密相關的一系列法規條例,包括專項法、從屬法等等,以及相關的重大制度安排,都提出了調整改革的緊迫要求。

為了減少制度變遷的交易成本,保證改革穩妥順利地展開,一個較為務實的途徑是:將《城鄉規劃法》作為指導我國城鄉發展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只提出針對所有地區需要普遍遵守的原則而不涉及操作層面,作為建構我國規劃法規體系框架的基礎。

《城鄉規劃法》是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中的主干法,針對全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差距巨大的矛盾,在城鄉發展問題上建議只提出原則性要求,而將更多操作性的具體規定留給地方城市去選擇制定,保證規劃的主干法在面對全國千差萬別的情況時有較大的回旋余地;既保持主干法在相當長時期內的穩定性,也為地方的規劃法規建設和發展留下更多空間。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適應本地的具有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規、規章等。在最近的戶籍制度改革中,廣東等經濟發達的省份在全國率先取消了沿襲數十年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口,實施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的戶口管理制度。這是城鄉發展中“自下而上”推進改革的一個典型范例,對于城市規劃也是一個有益的啟示。在國家總的法律精神的指引下,經濟發達地區應利用自身有利條件,抓住機遇,大膽創新,走在全國規劃改革的前列。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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