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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提高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的安全風險管理效率和有效性,本文提出了構建基于BIM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的云平臺信息系統,對該平臺信息系統的框架,功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進行了闡述。最后,以天津一條城市軌道交通線為例,進行風險源管理實證研究和部分模擬研究,使傳統的二維安全管理向以BIM技術為基礎的三維協同方式轉變,體現了對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與預警的可行性和優越性。
關鍵詞:BIM;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識別
0引言
近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進入了高速發展階段,截至2016年初,共有44個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獲批,規劃規模4705km,預計總投資達24287億元。在“十三五”期間,我國還將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的投入,至2020年全國運營里程將達到6000公里以上[1]。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中最重要的基礎工程設施之一,與一般建設項目不同,具有建設規模大、工期長,地下及地上周邊因素復雜,涉及面廣、施工方眾多等特點,無論是盾構推進,還是車站深基坑,都存在重大危險源,屬于高風險的系統工程。同時,隨著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大規模、高速度的建設,設計方案與實際施工計劃的沖突,施工安全管理的復雜性,工程周邊環境因素的影響等,也使得近幾年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社會造成不安全隱患。如2003年7月1日上海軌道交通4號線橫通道透水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為1.5億元左右;2007年北京地鐵10號線“3.28”塌方、深圳地鐵1號線“3.10”基坑地表沉陷、2004年廣州地鐵5號線“8.3”地質補勘鉆破煤氣、2008年杭州地鐵一號線“11.15”基坑坍塌等,結果表明:除了一部分施工技術問題,導致這些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工程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流程不落實,對地下構建的空間定位不準,參與方之間信息傳遞不及時,監管力度不夠等。
1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的相關研究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交通的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仍處于完善階段,國內學者也都做了大量研究。丁烈云[2]等針對地鐵施工安全風險識別和預警,提出了利用計算機技術從工程圖紙中自動識別施工安全風險和地鐵施工安全風險信息融合與時空耦合的預警方法。郭紅領[3]等通過構建BIM與定位技術(PT)的工人不安全行為預警系統來預防施工安全事故發生。陳帆[4]等構建了基于因子分析與BP神經網絡相結合的地鐵施工安全預警模型。仲青[5]等提出了將BIM與RFID進行集成,并應用于施工現場安全的監控系統,實現施工現場實時可視化、信息自動化、多方協同參與的安全監控。王艷輝[6]等提出了建設基于GIS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范斌[7]等討論了地鐵工程建設安全控制管理與信息技術結合的重要性,提出了應用先進信息技術加強地鐵工程建設安全監管的基本途徑和方法。但并沒有文獻在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管理中對BIM、云平臺集成進行系統化闡述和研究。本文認為,隨著各類技術集成應用在建筑業的不斷發展,提高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安全性,需要建立一個基于BIM云平臺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系統用以從宏觀層面上預防、分析、控制安全隱患和風險的管理平臺,最大程度上把控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的信息數據,提高安全風險的預測能力,加強安全主體責任,按照“事先控制、主動控制”的原則,防范和避免施工事故的發生。
2基于BIM云平臺在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2.1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對于BIM應用的局限性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即建筑信息模型,從20世紀90年代提出至今,已經從概念普及進入到應用普及階段[8],具有三維可視化,協調性,模擬性,優化性和可出圖性等特點。BIM目前在軌道交通上主要是以設計為導向,借助三維模型的工具。近年來,BIM技術逐漸引入到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上來。在上海地鐵9號線三期(東延伸)項目中,上海市地下空間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成功地將BIM技術運用到項目設計和施工全過程階段,實現了場地仿真、管線搬遷模擬、交通疏解模擬、管線綜合設計、施工仿真[9]等。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在長沙地鐵3號線松雅湖南站的施工過程中也首次應用了BIM技術,如施工動畫漫游、三維動畫交底、施工方案模擬等,減少了建筑質量安全問題和返工。然而,BIM技術在城市軌道交通的應用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0],對于BIM技術的深入拓展與其他技術的集成還有待加強。
2.2BIM云平臺應用于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的優勢分析
BIM云平臺實現了BIM技術、云計算與3DGIS之間形成無縫和屬性信息無損綜合集成應用,將豐富的地理空間信息和成熟的應用技術,直接引入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應用中,支持工程項目建設安全風險預警的可視化、精細化、一體化和智能化管理與應用。與傳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管理的優勢如下:
2.2.1提高信息安全的存儲能力
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從設計到施工,由于工程量大,必定會產生大量的資料信息,傳統BIM技術又只能使用戶在個人終端或個人BIM工作站上進行數據存儲和查閱。而BIM的云平臺系統,以天津超算中心為依托,有強大的運算能力和存儲能力作為支持。經平臺的云端存儲,與工程項目建設安全相關的數據信息使用人員無論何地登錄平臺,可按類按時按需的進行上傳,查閱。
2.2.2優化BIM技術在建設安全管理上的協同能力
城市軌道交通質量管理雖然有較多的地質監測,但由于信息化方面的滯后和缺乏與其他技術的集成,導致施工監測實時而安全問題控制不及時。而BIM云平臺利用BIM技術進行協同設計的同時,3DGIS可表達項目室外周邊環境,各參與方共享同一套工程信息數據,可以通過平臺可視化模型準確定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所在,保證了信息的完整性和同一性并且最大程度的利用工程數據信息。
2.2.3提高應急處置的反應效率和速度
城市軌道交通不可避免的要從一些建筑物多,商業繁華,人流量大的敏感區地下穿過,一旦出現危機,很容易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次生災害。將BIM云平臺中的基礎工程數據信息應用于建設施工事故應急處置以及人員疏散等,可快速控制災害的蔓延,提高工程應急處置力量。
2.2.4加強安全責任體系的落實
落實安全責任體系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關鍵和根本。當前工程建設過程難免會受到進度、成本和質量等制約,參與建設的任何一方若質量安全管理意識淡薄,都會使得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和責任制度難以落實。通過BIM云平臺,可實現項目信息安全高速采集、整合到統計分析的全過程,同時建立一個閉環的安全管理流程。
3BIM云平臺框架設計
3.1BIM云平臺系統架構
BIM云平臺的提出首先是一個集合多方管控,基于國家超級計算中心天河云平臺建設,以BIM作為項目相關數字化信息模型基礎,以3DGIS技術作為地理空間支持,關聯工程項目的進度、成本、質量、安全、資源等信息,為工程項目全壽命周期服務的云端平臺。除BIM模型整合服務器外,均使用天河云平臺提供IAAS服務,包括云服務器、可視化云桌面、云存儲和網絡,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的協同化、系統化和信息化管理?;谠撈脚_的引入,業主及工程項目各參與方可從前期設計開始將工程圖紙、BIM信息模型、動態信息等上傳于云端,經過云端服務器的處理,將模型和數據進行整合集成存儲于云端。地端用戶可通過網絡即可及時收集、查看、分析和管理工程各個標段的安全數據信息,增強了工程安全信息的共享程度,實現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的預警,為決策者提供決策依據。
3.2基于BIM云平臺的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的應用集成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特點決定了其安全管理信息平臺實質上是由技術集成、信息集成、進程集成、主體集成組成。安全技術集成是在平臺強大兼容能力的基礎上,讓不同技術有效融合,BIM技術實現模型可視化,3DGIS則能更好的表達工程周邊建筑環境,給設計方、施工方以直接的空間結構感,有效減少設計和施工安全問題和隱患。安全信息集成使得不同軟件技術的信息能夠全部匯總到平臺,不同階段不同標段的安全信息、安全知識可以通過平臺準確的提供給相關責任主體。安全進程集成是在3DGIS、BIM模型與設計文件、施工資料等動態關聯條件下,實現對項目整體安全信息的動態管理。安全主體集成實現了合理分配不同參與人員使用平臺各個功能的權限,并且進行問題追蹤時,對安全責任主體進行了明確劃分,同時共享安全管理的信息。
3.3基于BIM云平臺的安全管理的流程集成
傳統的安全質量管理一般多采用手工方式管理,缺乏有效的質量安全管理流程方式,很難實現安全問題的有效跟蹤,本平臺以WBS(工作任務分解)為主線、以工作包為單位[11],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展的時間進度,建立了一個閉環的管理流程,以安全問題的發現,安全問題確認,安全問題修正,安全問題驗證,安全問題關閉為一個閉環,從而保證促進工程建設安全問題的快速、有效解決[12]。
4基于BIM云平臺的功能設計與實現
本文以天津市某條城市軌道交通線為例。該交通線串接濱海新區南北片區與核心區的骨干線路,總長約43.7公里,各個區段于2017年逐步啟動建設,最終在2020年實現通車試運營。該交通線一期工程就引進了BIM應用技術,在該項目中,通過云平臺,將BIM模型與3DGIS結合,實現了三維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統無縫和信息無損結合,實現3D瀏覽和3D漫游、距離測量等工程,并且將會把BIM技術應用到建設以及后期運營維護過程中。由于該工程剛剛開工建設,下面以風險源管理為重點,以針對該交通線平臺的功能設計為例,來介紹和探討BIM云平臺對于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功能架構。
4.1風險源管理
風險源管理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需進行嚴密監控和關注的重點內容之一,對不同類別的風險源信息(包括風險源區域、分類,等級和影響關系等)進行歸類匯總。此模塊主要實現對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風險預警,以及事故險情和安全隱患的管理。
4.2管線切改
基于BIM云平臺,在設計圖紙完成后,通過BIM三維可視化技術手段,對地下隱藏的各類管線進行可視化展示,規避施工風險。
4.3復雜節點施工方案模擬
3DGIS技術可將復雜節點專項施工方案模擬數據整合,并關聯相關模型構件以定位復雜節點的具體空間位置。平臺支持單獨顯示關聯的構件和復雜節點相關資料,通過專項施工模擬,對地下施工環境有著很好的指導和可預見性,能避免很多施工安全風險和隱患,實現設計和施工的高效精準。
4.4進度管理平臺
將施工進度計劃與施工BIM模型進行整合,形成5D(包括3D可視化、時間,成本)施工模型,模擬項目整體施工計劃進度安排,施工單位上報施工進度計劃至該平臺,平臺自動化的對比出現場實際進度,輔助業主單位及施工單位對現場施工進度進行整體的把控。圖7顯示的是工程實際施工進度。圖8所示為各個工作包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偏差分析,實際施工時間,結束時間通過平臺統一顯示。這種雙模型的對比,通過檢查施工工序銜接,可減少由于施工方不按計劃施工而帶來的安全風險隱患。對于直接關系到建設安全的關鍵步驟,安全責任主體能更及時的得到回饋并做好風險預警和安全控制工作。
4.5監控量測本模塊
主要基于BIM、3DGIS和軌道綜合監控系統進行項目建設監測,對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數據報警(用戶可以自行配置檢測功能的報警值和責任人,系統會自動發郵件和短信進行報告)。對于已建立的安全隱患排查流程,如果該流程由該用戶開始,可根據該流程新建流程任務,并在進行處理后,發送到下一個流程節點負責人處。如圖9,圖10所示。
4.5結論
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的因素復雜多變,建立BIM云平臺可實現科學、全面、動態、直觀地掌握地鐵在建工程的安全現狀,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質量安全信息化和集成化程度。本文通過分析總結現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事故特征和安全管理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基于BIM云平臺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的管理。BIM天河云平臺在天津某條城市軌道交通線設計階段的成功應用,有效實現了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同時,平臺中存儲的BIM模型和相關安全信息數據也會為今后工程建設的安全風險識別和預警提供有效的支持。今后的研究中將在BIM云平臺的應用激勵機制以及BIM與其他技術集合等方面進行深一步的探討和完善,以期為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管理提供參考建議,促進工程建設的發展,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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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
這次會議是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制度建立之后,組織全體聯絡員同志召開的第一次會議。會議時間雖然比較短,但大家積極參與、討論熱烈,完成了會議的議題,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下面我代表質量安全司對會議做一個總結,并就貫徹執行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制度,共同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會議情況
開幕式上,王鐵宏總工做了重要講話,強調了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介紹了我部近年來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對今后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目標,拓寬了思路,請大家回去后好好學習、貫徹。上午,北京勞動保護研究所的負責同志介紹了北京地鐵1、2號線安全生產評價情況;香港地鐵公司的同行介紹了地鐵安全管理的情況,內容都非常有啟發性,可以充分借鑒到各地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中去。
下午,各地同志介紹了各地地鐵建設的情況以及開展地鐵安全生產第一階段自查工作的情況,交流了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經驗。由于城市軌道交通一旦發生意外,傷亡損失往往很嚴重,一些國家和城市地鐵重大事故時有發生,這方面的安全工作表現出脆弱性和特殊性。做好這項工作首先依賴于各種信息交流的暢通,聯絡員制度就是信息暢通的基礎。通過聯絡員同志廣泛的交流和思想的碰撞,才能夠迸出火花,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提出正確的思路,并激發工作的熱情。依靠我們聯絡員,就使全國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構成了一個系統,就能夠從系統的高度來把握全國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從風險決策的角度來講,實現風險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的前提是信息渠道的暢通,建立反饋機制也需要對信息的收集整理,這兩點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我們聯絡員發揮作用。因此同志們的工作十分重要,意義重大。
另外,大家還就如何進一步貫徹九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地鐵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的精神,以及如何開展好7月份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督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回去要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見。
二、地鐵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長,交通壓力日趨加大,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擁擠、堵塞的矛盾非常突出。發展地鐵等城市軌道交通對緩解交通壓力,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據了解,目前我國有10個城市的軌道交通處于運營或試運營中,在建線路總長超過390公里。但是,由于我國地鐵發展歷史較短,而建設速度卻很快,在建設和運營管理中留下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我們總結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是地鐵建設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各方未能達到協調一致和相互配合;二是安全管理法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三是作為安全生產和管理的技術保障,有關安全的標準規范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四是沒有形成一種全民的安全意識,當然這個問題也不僅是地鐵安全領域獨有的,但由于地鐵和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運載量又很大,這個全民安全意識的問題就顯得特別突出;五是各地制訂了一系列的應急預案,但有些應急預案還不夠細化,也缺乏演練;六是風險評估和安全性評價制度有待于進一步開展和推廣;另外,各地對地鐵安全的投入還不夠。
三、關于貫徹本次會議精神的幾點意見
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的領導同志近期強調推動安全生產“五要素”到位,著力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是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大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這五要素是建立全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工作思路,也是我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一,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民的安全意識,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安全文化的建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提高全社會和全行業安全意識,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長,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緩解了城市交通壓力,為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某些地方,對某些特定人群來說,城市軌道交通還是新生事物,更談不上全民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文化,因此要千方百計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全面提高民眾的安全意識;二是要提高決策部門的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在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設計、建設、運營中均要強化建設“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
第二,健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依法規范全社會的安全行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政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法規,為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奠定基礎,為依法行政提供依據。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即將頒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部長令)以及相關的地方法規,使用法律手段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各方主體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強化有關部門依法監管的責任。
第三,強化安全責任,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問責制。要加強研究,在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各個環節分別建立安全責任制和問責制,特別要提高各個環節領導者和決策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第四,推進安全科技進步,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科技問題。安全方面的科學技術進步是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撐。要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科技創新,包括在管理手段、管理體系等方面進行創新,堅持走“科技興安”之路,力爭做到本質安全,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提高建設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安全素質的基礎之上。
第五,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經濟保障,要做到本質安全,就必須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設施的投入,建立國家、地方和企業共同投入的機制。比如北京市政府在安全性評價的基礎上,投入了37億進行地鐵一、二號線的改造,消除了部分安全隱患。
關鍵詞:交通安全;自動化技術;運用
中圖分類號:U67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2064(2017)02-0229-01
進入21世紀之后,無論是展開城市規劃建設工程還是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都離不開城市軌道交通。這就需要借助自動化技術,轉變傳統管理模式和技術,實現城市交通的安全管理,并促使城市交通安全體系向智能化、自動化方向發展。
1 交通安全中自動化技術概述
1.1 特點
在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中,自動化技術的應用具有多方面的特點。在車站系統中,可以通過構建網絡監控機制的方式建立可靠管理站點和監控中心,實現全線網絡覆蓋點的監控與管理。網絡監控機制的中央站點和車站網絡中心主要是借助計算機建立。在軌道交通監控系統中,利用分層分布計算機網絡建立監控體系,可以大大提高監控體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與此同時,骨干網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是設計中考慮的首要問題。由此可見,在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中引入自動化技術,可以實現監控網絡的自動化水平[1]。
1.2 作用
城市軌道交通分布廣泛。對于交通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大多采用傳統的操作方法。這種操作與管理方式效率低下。這就需要引入現代化自動技術,降低操作風險、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因此在交通安全管理中引入自動化技術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2]:
(1)提高交通設備操作和管理效率。在城市交通線的檢測系統中引入自動化技術,可以成分發揮計算機網絡的監控作用,實現實時檢測和監控的目的,從而提高交通管理效率。(2)減少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發生。將現代自動化技術引入城市交通的各個部門和網絡監控體系,可以在第一時間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在提高任務完成效率的同時能夠有效避免城市交通擁堵,為進一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提供保障。
2 自動化技術在交通安全中的應用
2.1 自動駕駛技術
城市進程的加快,對汽車的需求逐漸增加,自動駕駛技術成為未來車輛的發展方向。在自動駕駛技術中,GPS導航技術是應用較為廣泛的一種技術。主要是通過導航定位獲取車輛道路行駛信息,或者通過電子地圖和軟件檢索等方式規劃車輛道路行駛路徑、判斷行駛方向等。最終使車輛到達目的地。
除此之外,定位技術也是自動駕駛技術中的又一重要技術。該技術主要是通過定位列車和控制列車軌道位置的方式實現。其過程為:首先,發送列車信號。其次,列車的一端可以接收完整信號表明在信號發射期間沒有列車通過。列車的另一端不能接收完整信號表明信號發射期間有列車通過。由此可見,通過分析信號信息,可以完成列車的定位與檢測任務,并實現提升列車自動化駕馭水平的目的[3]。
2.2 自動監控技術
將現代自動監控技術引入城市交通安全系統中,可以實現對固定設備的實時監控。硬件系統、軟件設備是自動監控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自動監控系統中的采集卡和計算機是硬件設備,圖形處理軟件是軟件設備。無論是完成車輛行駛信息的采集工作還是交通路線的監控工作,都可以通過連接中央處理器與站點分系統之間的方式得以實現,從而對整個交通線路進行實時檢測?,F代自動監控技術在交通安全體系中的作用是交通設備的狀態檢測、火警預測等。從而進一步保障城市交通體系和線路監管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2.3 現代通信技術
交通安全系統中,自動化技術的實現主要借助計算機、互聯網等通訊設備。通過計算機和通訊設備實現數據的傳輸、交通訊息的共享、交通線路的計算等等。將現代通信技術引入交通安全體系中,可以加強各個城市交通站點的聯系與溝通,并實現城市交通線路網點的綜合管理與檢測。如此一來,無論是管理乘客信息還是優化交通系統結構,都能夠借助計算機網絡設備實現智能化管理,促使城市交通系統實現高效管理[4]。
3 結語
交通安全管理是城市劃建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使城市交通系統向智能化方向發展的重要措施。將現代通信技術、自動駕馭技術和自動監控技術引入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中,可以提高交通軌道的管理效率,并實現全國各個城市交通網點的實時監控,不僅能夠節約人力,還可以為人們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使管理模式更加智能化、自動化和高效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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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設計思考
中圖分類號: U491.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作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城市在國家政治與經濟、文化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可以說城市化水平是國家文明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尺,因此,各國對城市的建設都十分重視,城市規劃與管理極其重要,而作為城市現代文明的軌道交通則是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今天,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問題更加受重視,作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建設的重要環節,安全設計十分重要,本文就此展開探討。
1.何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
1.1 概念
所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是指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建造與安全運營的全部工作總和。
1.2 安全工程的設計范圍
安全工程貫穿于各個設計的研究階段,主要包括:預可行性的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總體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后續服務階段等。
1.3 組成安全工程設計的內容
在安全設計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設計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由于設計不合理導致的軌道交通工程在施工與運營中發生事故,這就是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內容,在設計過程中要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盡量減少事故的發生頻率為目的。從當前的軌道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們看到,主要可能發生以下幾種事故:
1.3.1 危害性最大的火災
一旦火災發生,必然會導致人員傷亡,較輕的是高溫灼傷,較重的可能會直接葬身火海,究其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設計不當或者是人們防火意識不足造成的。
1.3.2 頻繁發生的撞擊事故
常見的撞擊事故主要包括撞車、撞人、撞物。部分撞車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追尾、乘客列車與其他車輛的擦碰事故卻仍然時常發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其原因來看,主要是駕駛員防范意識不強、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的。
1.3.3 影響較大的電擊
導致電擊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觸及到電氣設備的帶電體,或者是觸及漏電電氣設備的外殼,電纜金屬屏蔽層感應電壓超標等都會導致點擊事故,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人員傷亡。
1.3.4 踩踏事故
過去,踩踏事故頻繁發生,隨著設計水平的提高,施工質量的改善,踩踏事故已經逐漸減少,但是在突發客流、事件、自動扶梯失控的時候仍然會出現踩踏事故,多發生在節假日或者是大型的群眾活動,或者碰到惡劣天氣的時候。
1.3.5 人為襲擊
近年來,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很多人出現思想的偏激,或是為了報復社會,或是為了私人恩怨,人為破壞交通安全的現象十分頻繁,爆炸、縱火、毒氣等情況都曾發生。
1.3.6 建筑物垮塌
這種事故本不應發生的,但是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可能是設計失誤,更多的是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造成的建筑物垮塌,哈爾濱的陽明灘大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造成十分負面的影響。
1.3.7 其他災害
除了以上的災害外,還有很多是自然災害,地震引起的透水、洪水、雨雪風物、沙塵等災害頻繁,這就要求在設計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到防震、防洪、防雷等問題。
1.4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在施工安裝期間可能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其中較為常見的是:結構開裂、坍塌以及建設項目周邊環境出現沉降或坍塌等。從其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設計失誤或者是施工不當導致的。
2.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設計中要遵循的原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要以下述要求為基本的目標,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要盡量防止由于乘客使用系統而對乘客造成傷害或者危險,同時要防止系統對運營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傷害與危險,同時要防止運營設施及車輛遭受到損害與損失。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與運營設備的選擇上要遵循以技術成熟為前提,保證其安全與可靠性,滿足使用功能,便于維修,經濟合理。便于乘客使用與操作,便于識別,同時要將其設置在便于觸及的地方,同時要保證一旦操作失誤不會威脅到使用人員的安全,在設計的時候要充分的考慮到老人、孕婦、孩子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要讓其可以順利應用該系統??梢栽谲壍谰€路、隧道及車站站臺、站廳、出入口、車廂及其他的運營場所的項目位置設置保障城市交通安全運營的標識,導向、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都屬于這類標志。對于起火風險較大的設施,必須要進行維護,盡量減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對火情及有害燃燒氣體與熱量的控制上,要盡量保障有效地疏散措施。地下車站及隧道等電纜不能含有鹵化物,盡量避免燃燒時產生的有毒氣體,一旦發生火災,通風排煙系統要立即進入到火災運行模式,保障人員疏散與滅火,提高安全性。
3.防火設計的重要提示
從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各類災害中,火災是破壞力最大的,所謂火災,是指不論是在時間還是在空間上都無法控制的燃燒造成的災害。
3.1 加強對火源的控制
在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從引發火災的原因來看,火源控制不當是最主要的因素,引起火災的火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分為:電災火源、生活用火、人為破壞。設計人員要充分了解這幾種火源,從根本上控制火災的蔓延。
從組成來看,電氣火災主要由電纜老化、違規用電、電氣設備設計失誤或者安裝錯誤造成的,還有一部分是由于超負荷使用而導致的;而生活用電則主要包括煙頭等可燃物;生產用火則主要包括施工中的電焊火花,切割等火花;人為縱火主要是人們偏激的思想導致的。
3.2 建立火災應急預案編制
在設計的系統進入到試運行的階段的時候,設計單位要協助主單位進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增強安全預防。
3.3 建筑防火設計的組成要素
是由疏散通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用樓梯及自動扶梯、隧道聯絡通道的設置組成,同時還包括疏散的能力及設備管理能力,另外,在設計的時候要對安全出口與用房的位置有準確的定位。
3.4 防災用電、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的設計要素
消防用電的要求、應急照明的連續供電時間、應急照明的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
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工作對于城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可以讓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更加系統化、程序化、規范化。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安全管理
1概述
根據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最新公布的《城市軌道交通2019年度統計和分析報告》,截至2019年年底全國共有40個城市(不含港澳臺)開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208條,運營線路總長度6736.2km。共有65個城市線網規劃獲批,63個城市在建規劃線路總長達7339.4km[1]。為此,切實加強、規范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城市規模不斷擴大、擁堵問題日益嚴峻,城市軌道交通迅猛發展,滿足了市民出行需求[2];另一方面,沿線建筑工程大量開發和施工,涉及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危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事故時有發生。2012年10月12日,某市軌道交通3號線因隧道上方違法施工,隧道被鉆機刺穿,鉆管砸壞行駛列車,泥漿大量涌入軌行區,造成該段軌道交通停運,大量乘客滯留;2017年12月6日,某市軌道交通11號線因隧道上方違法施工,隧道被打樁機作業擊穿,致使列車與樁頭發生碰撞,列車嚴重受損,相關軌道交通設備不同程度損傷,運營被迫中斷。因此,若缺失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將嚴重危及城市軌道交通的結構安全、運營秩序甚至是乘客安危[3]。軌道交通作為現代城市的交通命脈,其安全性極為重要。軌道交通要保,大樓要建。切實加強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是保障軌道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也是促進軌道交通建設與沿線城市建設及物業開發和諧發展的重要保障。
2控制保護區管理
2.1制定管理制度
控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開展建立在必須合法、合規、合理的基礎上,完善管理制度是必要前提。行業內相關管理制度一般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城市軌道交通條例》《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辦法》和《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實施辦法》?!冻鞘熊壍澜煌l例》是地方性法規,是各地關于軌道交通的最高效力文件,運營軌道交通的城市均應制定軌道交通條例。在制定軌道交通條例之前,大多在建城市均會先制定和出臺《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辦法》,作為軌道交通管理的依據。《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實施辦法》是城市軌道交通管理部門內部制定的實施細則,旨在明確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的具體流程。
2.2明確管理范圍
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及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劃定,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及建設規劃階段,以沿線城市道路規劃紅線中線為基線,每側各60m范圍內為控制保護區。在建或建成線路控制保護區分為安全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兩個層次,其范圍分別如下:1)軌道交通地下工程(車站、隧道等)結構外邊線外側50m內為安全保護區,10m內為特別保護區;2)高架車站及高架線路工程結構外邊線水平投影外側30m內為安全保護區,10m內為特別保護區;3)地面車站及地面線路路堤或路塹外邊線外側30m內為安全保護區,10m內為特別保護區;4)軌道交通控制中心、變電站、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集中供冷站、基巖標、分層標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場段用地范圍外側20m內為安全保護區,10m內為特別保護區;5)軌道交通過河、湖隧道工程結構外邊線外側各100m內為安全保護區,50m內為特別保護區。
2.3落實管理工作
關于具體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開展,主要分為方案審核、安全評估、實施監管、巡查管理、應急管理、歸檔管理幾個部分。1)方案審核。控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核主要分兩個階段:a.用地出讓階段。根據軌道交通在建及規劃線路對擬出讓地塊提出控制性建議。b.方案聯審階段。依據相關規范,根據建設項目與軌道設施的空間關系、建設地點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條件、擬建工程設計方案、受影響軌道設施的結構特征和使用狀況判斷項目建設對軌道交通的影響程度分級,并提出方案聯審意見。對軌道交通影響程度較大的項目,進行軌道交通安全專項評估。2)安全評估。對軌道交通影響較大的項目需開展專項安全評估及專家審查工作。軌道交通安全評估通過計算分析、工程類比和專家咨詢等,對臨近軌道交通結構的外部作業實施方案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性及其嚴重程度所進行的綜合評價和預測,量化外部作業對臨近軌道較近結構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并根據風險性的大小,提出相應的預防或防護措施,以保障外部作業實施過程中軌道交通結構的安全。安全評估工作應貫穿于外部作業的設計、實施、工后等多個階段,包括城市軌道交通結構的現狀安全評估、外部作業影響預評估、外部作業施工過程評估和外部作業影響后評估。3)實施監管。實施監管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a.施工前備案管理。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到軌道公司備案,并簽訂《軌道交通設施保護安全協議》。b.施工過程監管。監管項目是否在建設過程中落實安全評估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提出的保護措施。根據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對軌道交通設施的潛在風險,提出需重點監管的工程,確定關鍵監管工序。c.監測管理。重大影響項目由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專項監測,審閱軌道保護專項監測日常報告,及時掌握軌道結構狀態,處理軌道保護監測數據報警。d.安全后評估管理。工程對軌道設施影響趨于穩定后,結合施工總結報告、軌道保護專項監測報告(必要時),編制《工程建設對軌道交通設施及運營安全影響后評估報告》,并通過評審,適時結束工程實施監管,解除雙方安全協議。4)巡查管理。已建、在建線路日常巡查管理。制定巡查計劃,對已建和在建線路控制保護區開展定期巡查,掌握控制保護區范圍內的項目建設情況和對軌道交通的影響程度,發現問題及時勸阻和上報。巡查完成后,及時上報發現的問題、現場處置情況以及下階段處理建議。規劃線路日常巡查管理。制定巡查計劃,對規劃線路控制保護區開展定期巡查,重點關注項目是否按批復方案實施,對于未按批復方案實施的工程,現場應及時告知制止并要求整改。5)應急管理。應急管理可以分為:應急預案管理、現場監管和應急處置三個方面。在項目施工備案階段,對項目軌道保護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后予以備案。現場監管階段,根據工程對軌道的影響程度,到現場監督檢查軌道保護專項應急預案落實情況。出現危及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情況,軌道保護專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生效后,軌道公司需監督執行相關工程施工應急預案。6)歸檔管理。軌道控制保護區建設項目全過程記錄及歸檔,包括項目工程審查審批、過程監管資料和監測總結報告等各種文字、圖形和影像資料,按軌道公司歸檔資料管理辦法歸檔。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設計思考
中圖分類號: TU714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作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城市在國家政治與經濟、文化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可以說城市化水平是國家文明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尺,因此,各國對城市的建設都十分重視,城市規劃與管理極其重要,而作為城市現代文明的軌道交通則是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今天,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問題更加受重視,作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建設的重要環節,安全設計十分重要,本文就此展開探討。
1.何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
1.1 概念
所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是指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建造與安全運營的全部工作總和。
1.2 安全工程的設計范圍
安全工程貫穿于各個設計的研究階段,主要包括:預可行性的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總體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后續服務階段等。
1.3 組成安全工程設計的內容
在安全設計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設計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由于設計不合理導致的軌道交通工程在施工與運營中發生事故,這就是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內容,在設計過程中要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盡量減少事故的發生頻率為目的。從當前的軌道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們看到,主要可能發生以下幾種事故:
1.3.1 危害性最大的火災
一旦火災發生,必然會導致人員傷亡,較輕的是高溫灼傷,較重的可能會直接葬身火海,究其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設計不當或者是人們防火意識不足造成的。
1.3.2 頻繁發生的撞擊事故
常見的撞擊事故主要包括撞車、撞人、撞物。部分撞車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追尾、乘客列車與其他車輛的擦碰事故卻仍然時常發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其原因來看,主要是駕駛員防范意識不強、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的。
1.3.3 影響較大的電擊
導致電擊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觸及到電氣設備的帶電體,或者是觸及漏電電氣設備的外殼,電纜金屬屏蔽層感應電壓超標等都會導致點擊事故,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人員傷亡。
1.3.4 踩踏事故
過去,踩踏事故頻繁發生,隨著設計水平的提高,施工質量的改善,踩踏事故已經逐漸減少,但是在突發客流、事件、自動扶梯失控的時候仍然會出現踩踏事故,多發生在節假日或者是大型的群眾活動,或者碰到惡劣天氣的時候。
1.3.5 人為襲擊
近年來,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很多人出現思想的偏激,或是為了報復社會,或是為了私人恩怨,人為破壞交通安全的現象十分頻繁,爆炸、縱火、毒氣等情況都曾發生。
1.3.6 建筑物垮塌
這種事故本不應發生的,但是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可能是設計失誤,更多的是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造成的建筑物垮塌,哈爾濱的陽明灘大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造成十分負面的影響。
1.3.7 其他災害
除了以上的災害外,還有很多是自然災害,地震引起的透水、洪水、雨雪風物、沙塵等災害頻繁,這就要求在設計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到防震、防洪、防雷等問題。
1.4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在施工安裝期間可能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其中較為常見的是:結構開裂、坍塌以及建設項目周邊環境出現沉降或坍塌等。從其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設計失誤或者是施工不當導致的。
2.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設計中要遵循的原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要以下述要求為基本的目標,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要盡量防止由于乘客使用系統而對乘客造成傷害或者危險,同時要防止系統對運營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傷害與危險,同時要防止運營設施及車輛遭受到損害與損失。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與運營設備的選擇上要遵循以技術成熟為前提,保證其安全與可靠性,滿足使用功能,便于維修,經濟合理。便于乘客使用與操作,便于識別,同時要將其設置在便于觸及的地方,同時要保證一旦操作失誤不會威脅到使用人員的安全,在設計的時候要充分的考慮到老人、孕婦、孩子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要讓其可以順利應用該系統。可以在軌道線路、隧道及車站站臺、站廳、出入口、車廂及其他的運營場所的項目位置設置保障城市交通安全運營的標識,導向、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都屬于這類標志。對于起火風險較大的設施,必須要進行維護,盡量減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對火情及有害燃燒氣體與熱量的控制上,要盡量保障有效地疏散措施。地下車站及隧道等電纜不能含有鹵化物,盡量避免燃燒時產生的有毒氣體,一旦發生火災,通風排煙系統要立即進入到火災運行模式,保障人員疏散與滅火,提高安全性。
3.風險的分析評價和處置對策
3.1火災風險分析方法
對火災風險采用FDS(Fire Dynamics Simulator 火災動力學模擬)評價方法。FDS一種火災驅動流體流動的計算流體動力學軟件,其原理是火災的場模擬計算,場模擬是利用計算機求解火災過程中狀態參數的空間及其隨時間變化的模擬方式,場是指狀態參數如速度、溫度、各組分的濃度等的空間分布。場模擬的理論依據是自然界普遍成立的質量守恒、動量守恒、能量守恒以及化學反應的定律等。火災過程中狀態參數的變化也遵循著這些規律,因而可以用場模擬方法求解火災過程。FDS通過大渦模型對連續方程、動量、能量方程以及壓力收斂方程進行求解,可得到溫度、壓力、氣體成分、可見度等參數的空間分布。
火災風險分析采用大渦場模擬模擬軟件FDS version 3進行數值模擬,對車站隧道火災情況進行模擬,其分析評價內容為:
1)針對典型站臺和通道結構,研究火災的發生和發展,獲得站臺的通道內不同局部位置的溫度和煙濃度分布等;
2)研究不同傳熱狀況(輻射、對流、導熱等)下典型站臺和通道內的熱效應和作用區域;
3)火災條件下煙氣的動態擴散和傳遞特征,獲得煙氣在站臺和通道內的分布規律和對人員的影響;
4)火災、煙氣條件下典型站臺和通道內的人員疏散模擬;
5)基于對典型站臺和通道內火災和煙氣的發生、發展、擴散和傳遞的規律的研究,獲得防范安全事故、人員疏散和救援的操作預案。
3.2地壓穩定性風險分析評價
主要運用三維有限元計算程序對地下車站及隧道進行分析,分析典型地鐵站及隧道的穩定性情況,并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對策措施。
其內容和目的是建立反映典型隧道圍巖狀態的三維模型,模擬圍巖的力學狀態和變形破壞狀態;確定典型車站和隧道的工作邊界條件及周邊材料參數;運用三維有限元仿真,計算顯示車站、隧道在正常運行狀態下的應力、變形情況;根據計算提出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建議。
評價采用Itasca公司的FLAC3D程序,該程序為國際公認的三維巖土分析程序,可以進行非線性及線彈性計算,并可以很方便的模擬施工過程。
3.3人員疏散模擬分析評價
城市軌道交通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一般采用人員疏散速度來衡量,可以通過人員疏散模擬來進行評價。評價方法為BuildingExodus模型,即模擬人員疏散的精細網格模型。該模型針對大型空間及大量人群逃生設計,適用于模擬大型超級市場、醫院、電影院、車站、機場航站樓、危險建筑物、學校等場所??奢斎敫鞣N人員行為特征(如逃生人員生理、心理、行為屬性),及火災危險特性(如濃煙、溫度、毒氣危害屬性)等逃生影響參數進行模擬,以展現更符合實際情況的較佳化人員逃生模擬結果。Exodus輸入緊急情況下有關人類行為的各種信息,資料來源包括火災的影像記錄、已公布的調查報告和與受傷害者的交談資料等。在建筑空間充分利用前提下,以擁擠人群、內部存在座椅等障礙物與設有警報設備等狀況下進行疏散模擬。同時考慮逃生者年齡、性別、生理狀況與熟悉度等屬性闡述,進而了解每位逃生者開始疏散位置與出口的路徑、人群擁擠程度及持續時間、逃生者反應時間與達到出口時間、出口使用人數、疏散行動時間與每個出口流量記錄等信息。對于其它未考慮的影響參數,以最不利狀況進行模擬。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設計工作對于城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可以讓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程更加系統化、程序化、規范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維護建設運營單位和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市行政區域內與外省、市相連的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公共客運系統。
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安全運營、規范服務、綜合開發的原則。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工作,將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等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設施設備保護和應急事件處置等有關工作,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獨立建設或者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監督管理;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管理。
市發展改革、公安、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城市軌道交通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實行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相結合,鼓勵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城市軌道交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市人民政府應當多渠道籌措資金,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需要。
第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保護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維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秩序。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一節 規劃管理
第九條 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與城市產業規劃相銜接。
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包括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城市軌道線路控制規劃和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
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線路控制規劃由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規劃主管部門將其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劃定規劃控制區。
經批準的城市軌道交通規劃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條 編制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應當征求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適應線網建設及運營的需求,預留必要的空間、結構等建設和運營條件,確保足夠的疏散能力和便捷的換乘條件,與周邊互連互通,促進各線路之間及與周邊交通、建筑物和相關配套設施之間的協調發展。
編制城市軌道線路控制規劃,應當統籌考慮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道路網、公共交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等交通配套設施及用地需求,使城市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有效銜接。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首末站、分期建設起點站、有條件的中間站應當配套相應的公交、社會停車設施,與城市軌道交通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辦理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內土地的出讓、劃撥手續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單位應當根據規劃控制范圍,出具城市軌道交通出入口、區間風井、風亭和冷卻塔等設施及地下結構對建設項目的控制要求,由規劃主管部門將其作為建設項目規劃條件的附件。
第十二條 城市軌道交通配套的公安警務、消防、安防等設施項目應當與城市軌道交通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第二節 建設管理
第十三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應當依法使用地表以下空間。
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要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在實施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上方和周邊已有建(構)筑物的影響,其上方建(構)筑物和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應當保障其上方和周邊已有建(構)筑物的安全。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十四條 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和市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市發展改革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工作,并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第十五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并符合保護周邊建(構)筑物的技術規范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通行設施的設計與建設應當滿足老年人、殘疾人通行的需要。
第十六條 鼓勵城市軌道交通車站、通道與周邊建(構)筑物之間互連互通,相鄰的連接通道應當按照便利共享的原則合理利用。
已開通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周邊建筑物的業主要求與車站交通互通的,應當依法報請有關部門審批,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時應當書面征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意見。
第十七條 因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及綜合開發需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征收集體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由相關的區(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因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需要遷改市政設施及管線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應當向相關主管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產權單位、測繪(勘測)單位了解管線設施情況。相關主管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產權單位、測繪(勘測)單位應當提供供水、排水、電力、照明、燃氣、通信和人防工程、建(構)筑物等管線、設施的檔案資料。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應當委托設計單位進行城市軌道交通站點管線綜合設計,經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統一實施管線遷改或者由建設單位直接委托產權單位、總承包單位實施,并委托測繪單位同步完成地下管線竣工測量,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將竣工測量資料提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需要使用建(構)筑物、人防工程及管線等檔案資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檔案管理機構和產權單位應當如實及時提供和配合。
第二十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應當對沿線涉及的建(構)筑物、管線以及其他設施進行調查,根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編制監測方案和專項安全保護方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避免或者減少施工影響。做好建設工程涉及的道路、河道、橋梁、管線、交通安全設施等設施設備的維護,保證其安全運行。
建設單位需要派員進入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建筑物內進行調查、監測、鑒定的,應當事先向業主、實際使用人發出通知,業主、實際使用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開工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編制交通組織方案,避免或者減少工程施工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影響。
第二十二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標準組織初步驗收,并組織不少于三個月的試運行。
試運行及初步驗收合格后,建設、運營單位應當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試運營基本條件的評審申請,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合格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進行試運營。試運營期間,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標準和技術規范,對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和運營狀況進行安全監測和綜合驗證。試運營期不得少于一年。
試運營期滿,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報相關部門組織軌道交通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營。運營單位應當在投入正式運營三十日前書面告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 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應當設置相應的專用車道標志、標線,并在必要路段進行物理隔離。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設立禁止其他車輛通行的標志、標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平面交叉路口設置停止線、警示標志、有軌電車車道線,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禁止超高、軸載質量超限車輛駛入有軌電車非專用車道的標志、設施。相關交通信號燈應當在保障平面交叉路通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軌電車優先通行的要求設置。
第三節 綜合開發
第二十四條 在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可行性研究階段,由市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本體工程用地(上蓋)與周邊土地的綜合利用進行研究,報市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城市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用地范圍。
第二十五條 需要對城市軌道交通場站進行綜合開發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編制城市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的城市設計,由規劃主管部門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二十六條 城市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范圍內的用地,應當根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進度同步規劃、聯動供應、立體開發。
對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范圍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并按照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綜合開發。
第二十七條 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軌道交通用地范圍及空間內,運營單位可以利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進行綜合開發,設置商業、民用通訊、廣告等經營設施。
運營單位從事前款規定的經營項目,不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輸功能和公共服務功能,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章 運營管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八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企業運營服務標準及規范,建立駕駛、調度和站務等主要崗位的服務作業標準以及車站、列車、設施設備和線路運營管理標準;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做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定期對運營情況進行安全評估,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確保設施設備處于安全運行的狀態;
(三)按照運營服務標準和實時客流需求,提供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運營服務;
(四)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運營、規范服務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保證主要行車崗位工作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經過考核,持證上崗;
(五)在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隧道及車站站臺、站廳、疏散通道、出入口、風亭、列車車廂內及其他運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導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標志,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六)公布服務承諾,保證服務質量,保障安全、正點運營,實際運營未達到承諾水平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提出改善措施;
(七)做好運營數據統計分析,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和運營信息;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運營服務標準及規范;
(二)會同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制定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
(三)對運營單位的服務質量、安全行車、車站設施、列車設施、站容秩序、票務管理、投訴處理、遵章守紀、社會評議等方面進行考核,運營服務年度評估報告;
(四)受理社會公眾對運營服務質量的投訴。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規劃、管理和監督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運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二)制定安防技術規范和標準;
(三)制定和公告乘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四)及時處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一條 運營單位應當根據城市軌道交通沿線乘客出行規律及變化,以及其他相關公共交通運行情況編制運營計劃。運營計劃調整對運營服務水平有影響的,應當報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定后執行。
第三十二條 地鐵、輕軌管理范圍以車站出入口邊沿為界,地鐵、輕軌運營單位對車站出入口邊沿以內的范圍履行環境衛生管理和秩序維護義務。
地鐵、輕軌車站出入口邊沿以外和有軌電車開放式車站區域的暢通及秩序維護工作由公安、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
第三十三條 電力、通信、供水、燃料供應等相關單位,應當保證城市軌道交通用電、通信、用水、燃料等需要。
第三十四條 運營單位應當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周邊的適當位置設置導向標志,并可以與其他城市道路、交通等公用標志組合設置,新建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導向標志應當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同步實施。
第三十五條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車廂、隧道的廣告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按照設計方案設置,不得影響安全及服務標志的識別和設施設備的使用、檢修,不得擠占疏散通道。
廣告設施設計及使用的材質應當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廣告設施的設置或者維護作業不得影響正常運營。
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第三十六條 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范圍內設置商業設施、拍攝影視資料或者從事其他可能影響行車安全、客運服務活動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經運營單位同意。
第二節 客運服務
第三十七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公共衛生管理制度,保證空氣質量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符合國家標準,落實衛生管理措施,保持車站和車廂整潔、衛生;
(二)按照國家標準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減輕車輛運行的噪聲污染;
(三)出入口、通道、無障礙設施完好、暢通,引導標志齊全、易識別;
(四)在列車內設置老、弱、病、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專座;
(五)維護車站和車廂內秩序,安排工作人員巡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地鐵、輕軌運營單位應當合理設置自動售票設施和人工售票窗口,保持售票、檢票、自動扶梯、車輛、通風、照明等設施完好,安排工作人員引導乘客購票、乘車,及時疏導客流,高峰期增加運營車輛。
第三十八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務:
(一)通過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車到達、間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在車站醒目處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刻、列車運行狀況提示和換乘指示;
(三)在車廂內醒目處張貼乘客守則;
(四)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或者因故延誤,及時通過多種信息方式告知乘客。
地鐵、輕軌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提供問詢服務,車站工作人員在接受乘客問詢時,應當及時準確提供解答。
第三十九條 禁止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車廂內從事下列行為:
(一)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
(二)躺臥、乞討、收撿廢舊物品;
(三)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彈奏樂器;
(四)擅自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五)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懸掛物品;
(六)在車廂內進食;
(七)其他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在陪護下進站乘車。
第四十一條 禁止乘客攜帶以下物品和動物進站乘車:
(一)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等物品;
(二)非法持有的槍械彈藥和管制器具;
(三)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
(四)運貨推車、自行車(含折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
(五)導盲犬之外的其他動物;
(六)其他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
第四十二條 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
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票價執行并予以公布。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票價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 乘客應當遵守下列票務規則:
(一)持有效車票進站乘車;
(二)義務兵、革命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盲人及其他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可以持有效證件免費乘車;
(三)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攜帶超過一名的,應當按照超過人數購買成人全票;
(四)城市軌道交通因故障不能運行的,乘客有權持有效車票要求運營單位按照當次購票金額退還票款;
(五)乘客應當接受運營單位的票務稽查,不得無票、持無效車票、冒用他人乘車證件或者持偽造證件乘車;持單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時應當將車票交還。
第四十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完善投訴受理制度,設立公開投訴電話,接受乘客投訴。運營單位對乘客投訴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投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投訴。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擾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秩序或者影響運營安全情形的,應當及時報警或者向運營單位舉報,公安機關或者運營單位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節 應急管理
第四十五條 市應急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城市軌道交通應急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六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而影響運行時,運營單位應當組織力量及時排除故障,恢復運行。
因故延誤或者中斷運行十五分鐘以上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告知乘客,并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暫時無法恢復運行的,運營單位應當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
第四十七條 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量上升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增加運力。
因客流量激增危及運營安全的,運營單位應當采取乘客限量進站的臨時措施,確保運營安全。采取乘客限量進站的措施仍然無法保證運營安全時,運營單位可以停止城市軌道交通部分區段運營并報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后,停止全線運營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八條 因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運營單位可以停止線路運營或者部分路段運營,組織乘客疏散,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突發事件,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處置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電力、通信、供水、地面公共交通等相關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應急保障和搶險救援,盡快恢復運營。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一節 保護區管理
第四十九條 下列區域為地鐵、輕軌的控制保護區范圍:
(一)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二)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直升電梯、控制中心、主變電所、線纜管溝等建(構)筑物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十米內;
(四)過江(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一百米內。
下列區域為地鐵、輕軌的特別保護區范圍:
(一)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
(二)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米內;
(三)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直升電梯、控制中心、主變電所、線纜管溝等建(構)筑物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五米內;
(四)過江(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第五十條 下列區域為有軌電車的特別保護區范圍:
(一)地面線路軌行區,含軌行區上方供電接觸網范圍內;
(二)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其中過江(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米內;
(四)通信基站、變電所、車輛基地、電纜通道、連通車站的地下通道出入口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
第五十一條 因地質條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范圍的,由運營單位提出,經市規劃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十二條 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從事下列活動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事先制定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保護方案:
(一)修建、改建、擴建或者拆卸建(構)筑物;
(二)建設勘察、鉆探、打樁、挖掘、爆破、地基加固、地下頂進、灌漿、打井、降水、基坑開挖、錨桿及錨索等;
(三)堆土、取土、大面積堆載等大量增加或者減少地面載荷的;
(四)修建塘堰、開挖河道水渠、泄洪排水、采石、挖砂、打井取水等;
(五)敷設、埋設、架設管線、溝渠、線桿、隧道或者設置跨線、架空作業等;
(六)在過江(河)隧道段疏浚作業;
(七)移動、拆除或者搬遷城市軌道交通設施;
(八)其他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和運營安全的作業。
城市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內,除必需的市政、園林、環衛、人防、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相連接的通道工程、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工程,以及已經規劃批準的或者對現有建(構)筑物進行改(擴)建并已經取得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活動。
第五十三條 在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內進行本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的非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規劃主管部門在辦理規劃條件時,應當書面征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意見。
第五十四條 從事本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活動,依法需要辦理行政許可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在辦理許可手續時提交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保護方案。安全保護方案應當報經受理行政許可的部門組織論證后實施,論證會應當邀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參加。
依法不需要辦理許可手續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將安全保護方案征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意見。未經運營單位同意的,不得擅自從事相關作業活動。
運營單位認為建設、施工活動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有較大風險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甲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在施工前委托具備監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行監測。
第五十五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做好保護區的日常巡查工作,有權進入保護區內的施工現場查看。發現施工活動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危害,并立即向建設、水務、城市管理等部門報告。相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置,確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第二節 其他規定
第五十六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和運營單位依法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會同公交企業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公交接駁預案,報市應急、公安、建設、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等主管部門備案;
(二)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健全安全生產預警和應急協調機制,定期組織應急處置培訓和應急演練;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監測和應急系統,配置建設、運營應急救援基地,配備安全可靠的設施設備;
(五)完善風險評估制度和事故預防、報告、處理制度;
(六)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第五十七條 地鐵、輕軌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對進站乘客及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安全檢查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佩戴工作證件;
(二)文明禮貌,尊重受檢查人,保護受檢查人的隱私;
(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并經檢測合格的設施設備,執行安全檢查操作規程;
(四)不得損壞受檢查人攜帶的物品。
乘客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地鐵、輕軌運營單位在實施安全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或者違法攜帶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第五十八條 禁止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進入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進入標志的區域;
(二)非法攔截列車或者阻礙列車正常運行,強拉、敲打站臺門及車門,強行上下列車,在運行的自動扶梯或者活動平臺逆向行走,長時間逗留并堵塞通道;
(三)攀爬或者跨越圍墻、柵欄、閘機、站臺門等設施;
(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等裝置,非緊急情況下動用緊急裝置;
(五)擅自移動、遮蓋或者污損警示標志、導向標志、測量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六)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工程車、軌道、風亭、風井、接觸網等設施投擲物品;
(七)故意干擾城市軌道交通專用通訊頻率;
(八)在城市軌道交通出入口、風亭、風井、冷卻塔外側五十米內以及高架線路橋下空間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其他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安全的行為。
第五十九條 禁止其他車輛擅自進入有軌電車專用車道。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進入有軌電車專用車道及其禁入區域。
在有軌電車非專用車道,有軌電車享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其他車輛行駛時不得妨礙有軌電車正常通行,不得停放或者臨時停車。
第六十條 有軌電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駛速度不得超過城市軌道交通的限速要求。在非專用車道行駛時,不得超過道路限制的最高時速。
有軌電車駕駛人應當在有培訓資質的機構參加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有軌電車駕駛證。
第六十一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有軌電車運營單位建立交通事故快速處置機制。有軌電車運行中發生故障或者事故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營單位應當迅速處理,相關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應當積極配合。
有軌電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運營單位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撥打急救電話并迅速報警。未造成人員傷亡且車輛可以行駛的,事故雙方應當記錄事故現場狀況,事故社會車輛應當立即撤離有軌電車車道。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第一至八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下列第九至十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未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未定期組織應急處置培訓和應急演練的;
(二)未建立駕駛、調度和站務等主要崗位的服務作業標準以及車站、列車、設施設備和線路運營管理標準的;
(三)未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或者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及整改的;
(四)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或者主要行車崗位工作人員以及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的;
(五)未按規定設置、配置各類標志、器材、設備,或者未定期檢查、維護標志、器材、設施設備的;
(六)發生運行故障,暫時無法恢復運行,未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的;
(七)在客流量激增,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的情況下,未采取限制客流量的臨時措施的;
(八)停止運營,未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和向社會公告的;
(九)未在車站醒目處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刻和換乘指示的;
(十)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或者因故延誤,未及時告知乘客的;
(十一)未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或者未依法處理乘客投訴的;
(十二)經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查證確屬運營單位責任的乘客投訴,每一百萬乘客人次超過五次的;
(十三)未遵守運營服務規范和承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六十三條 乘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至六項規定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三至五項規定之一的,拒絕其乘車,已乘車的,責令其下車,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乘客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十四條 乘客超程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其超程部分補收票款。
乘客無票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并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的;
(二)持偽造證件乘車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
第六十五條 建設、施工單位未經許可,擅自在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范圍內從事建設施工活動的,由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理。
建設、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規定的,由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危害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運營單位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處罰。
第六十七條 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地鐵,是指適用于地下、地面或者高架在全封閉線路上運行的大運量或者高運量城市軌道交通方式。
(二)輕軌,是指適用于高架、地面或者地下在全封閉或者部分封閉線路上運行的中運量城市軌道交通方式。
(三)有軌電車,是指適用于地面(有獨立路權)、街面混行或者高架的中低運量城市軌道交通方式。
(四)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是指為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正常安全運營而設置的路基、軌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橋梁)、車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風亭、冷卻塔、車輛、車站設施、車輛基地、控制中心、機電設備、供電系統、通信信號系統等設施。
交通運輸專業課程
《工程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結構力學》、《測量學》、《汽車構造》、《汽車設計》、《汽車理論》、《熱工與發動機原理》、《液壓與氣壓傳動》、《機械設計》、《汽車制造工藝學》、《機械原理》、《單片機原理與應用》、《土質學與土力學》、《道路建筑材料》、《路基路面工程》、《公路勘測設計》、《橋梁工程》、《交通工程學》、《交通規劃》、《交通控制與管理》、《智能交通》、《現代物流學》、《大學英語》、《高等數學》、《大學物理》、《運籌學》、《城市軌道交通與站場設計》、《列車牽引計算》、《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設計》、《軌道交通信號原理》、《地鐵車輛結構》、《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運輸市場營銷》、《城市軌道交通票務管理》、《城市交通規劃》、《項目投資與評估》、《交通運輸組織學》、《管理學營銷學》、《財務管理》、《運輸經濟學》、《交通運輸設備》、《交通運輸技術管理》、《交通運輸商務管理》、《交通運輸企業管理》、《交通港站與樞紐》、《交通運輸法規》等。
交通運輸專業就業前景
1、交通運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運籌學、汽車學、物流學,交通運輸組織學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交通運輸技術管理、車輛工程、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的基本訓練,使學生具有運用運輸技術設備,車輛設計制造,汽車運用技術,合理組織運輸生產以獲得最佳社會與經濟效益的基本能力。
2、交通運輸專業培養的就是能夠研究生產交通運輸設備,組織、規劃和管理交通運輸生產,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業人才。
3、交通運輸專業畢業生可到國家與省、市的發展規劃部門、交通規劃與設計部門、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工程公司等單位從事交通運輸規劃、交通工程設計、交通控制系統開發等方面的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
本專業培養具備運籌學、管理學、交通運輸組織學等方面知識,能在國家及省、市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等從事交通運輸組織、指揮、決策,交通運輸企業生產與經營管理的高級技術人才。
培養要求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運籌學、管理學、交通運輸組織學等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一般的最優化方法和計算機在交通運輸、車輛工程中應用的基本技術;
3.具有交通運輸組織指揮、交通運輸企業、企業生產與經營的基本能力;
4.熟悉國家關于交通運輸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交通工程設備及交通運輸組織管理的發展動態;
[關鍵詞]軌道交通;工程勘察;安全技術措施
1、概述
項目概況
廣州市軌道交通規劃2011-2015年建設方案中,十三號線(東西快線)一期:由魚珠至新塘段,線路長28.3公里。主要功能為對接穗莞深城際線,加強東部地區與中心城區的聯系。十三號線(東西快線)二期:由魚珠至凰崗段,全長31.5公里。主要功能為與首期共同構建城市東西快線,加強城市東西部區域與中心城區聯接。我院于2008年11月中標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一期工程A標段工程勘察項目。
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線路呈東西向,西起白云區槎頭,經荔灣區、越秀區、天河區、黃埔區,最后到達增城市新塘鎮象頸嶺,線路全長56.2km。十三號線分期進行建設,一期工程為魚珠站至象頸嶺段,線路全長28.8km。共設9座車站,其中換乘站4座,平均站間距3.58km。全部采用地下敷設方式。
A標段是指魚珠站(不含魚珠站)至南崗(不含南崗站)站,共包括5個地鐵站,5個區間及1段折返線(魚珠站站后折返線)。全線擬為地下線。車站擬為地下站。
2、勘察地面環境條件和地質情況
2.1勘察地面環境條件
本段位于廣州市黃埔區。起于魚珠,出魚珠站后下穿魚珠綜合市場及黃埔大道東等南行轉東,下穿獅子橋涌、廠區、農田及村落等,進入豐樂路站,該站地面大量分布有倉庫;出站后不遠轉北東,后轉東南,該段地面主要為農田及村落,行至夏園村時設夏園站;出夏園站后繼續沿東南向沿著107國道東行并進入107國道(廣深公路),該段地面有大量的汽車及正在施工的BRT工程,路面狀況極為復雜,最后止于南崗村。
2.2地質情況
本段巖土分層按巖土大層分為:Qml第四系人工填土、耕植土層;Q4mc第四系全新統海陸交互沉積層;Qel殘積層及白堊系紫紅色巖層及其各風化帶巖層;震旦系混合花崗巖各風化帶巖石。斷裂及其破碎帶本標段在區域上大體沿瘦狗嶺斷裂走向呈東西向展布,位于瘦狗嶺斷裂以南的構造區,主體構造呈東西向,由早古生代變質巖中的東西向片理、片麻理及其一系列不對稱褶皺,東西向的瘦狗嶺斷裂以及控制蘿崗巖體入侵的東西向構造帶組成。
2.3主要要求
(1)為不影響市內交通,交通路面只能占用一條車道,施工時間為早7:00至晚20:30。
(2)確保施工現場人員的自身安全。
(3)確保施工現場的交通暢通和過往車輛及行人安全。
(4)確保各類市政設施(各類管線和道路)正常運行。
(5)確保施工路線環境零污染。
3、危險源辨識
3.1安全事故隱患的分布
安全事故隱患的分布主要分為3個方面。
(1)勘察沿線上空架設的各類通訊光纜、高(低)壓輸變線路破壞造成的停電、觸電、火災事故;道路照明設施破壞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標志破壞造成的交通違章事故等。
(2)施工因素造成的來往行人、施工人員人身傷害和車輛交通安全事故;各類施工設備造成的施工人員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施工時高空作業、高空墜物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施工人員穿梭于各施工點間的交通安全事故等。
(3)地下輸、供電線路破壞引起的停電、觸電、火災事故;地下通訊光纜破壞造成的各類通訊故障事故;煤氣管道破壞引起的煤氣泄漏火災、中毒事故;供、排水管道破裂造成的供水中斷、道路淹沒、汗水漫延等交通堵塞、環境污染事故。
3.2主要危險源
存在的主要危險源為:行人及施工人員的人身傷害和車輛交通安全、機械傷害、高空墜落、高空墜物、觸電、火災、通訊故障、停電停水、道路淹沒、污染環境、天然氣泄漏中毒、交通通訊設施的損壞等。
4、安全組織管理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采取的主要安全管理辦法如下:
(1)院領導高度重視,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成立了項目經理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主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2名專職安全員,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網絡體系。
(2)堅持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和每天開鉆前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3)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和專職安全員施工期間的施工現場巡回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4)嚴格貫徹落實《地質勘探安全規程》和本院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增加安全資金投入。一是為所有施工人員配置完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尤其是安全帽和交通反光背心必須確保每人一套;二是為所有施工人員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三是夜間施工現場全部按交通規范、規程要求給各施工機臺配置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用品,如錐形標、道路施工標志牌、警示燈等。
(6)認真做好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崗前培訓工作。
(7)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事故報告制度。根據本項目施工特點和主要危險源的辨識,建立了包括燃氣、高(低)壓供電線路受損時引起的觸電、爆炸、火災事故;供水管道破裂引起的供水中斷、道路淹沒事故;重要通訊光纜損壞引起的通訊中斷事故等多項專項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服從建設方主管部門和監理方的安全監督與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施工期間配備和正確佩帶、使用統一的交通安全反光背心和安全帽、工作服等安全防護用品。
(2)在路面和道路兩側施工,勘探點兩側必須設置交通安全隔離墩或安全防護欄,距施工區兩端安全距離不小于10m處放置交通安全警示(禁行)標志牌;夜間施工配置紅色燈光安全標志,保證施工人員、過往行人和車輛安全。
(3)各類機械設備和電器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備、牢固和性能可靠,對缺損或性能不良的要及時更換。
(4)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在施工場地狹窄區域工作的施工機械,進出施工場區要慢行,樹立“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思想。
(5)高空(塔上)作業人員必須帶安全帽,系安全帶,嚴禁向上、下拋扔工具等物品。
(6)開啟各類窨井井蓋前應清理好井蓋周圍的雜物,防止墜物砸傷井下作業人員及井下管線;井下作業不允許用明火照明;禁止作業人員敲打、腳踩、觸摸井內任何一種管線;嚴禁井內上下拋扔工具。
(7)開挖坑洞施工,白天必須有醒目的防護圍欄,夜晚要有紅色燈光警示及防護圍欄。
(8)施工場內用電線路、用電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
(9)鉆孔孔位必須保持與空中架設的輸變電線水平距離不小于5m,距通訊及其他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3m。
(10)各鉆孔開鉆前,必須采用RD400PXL-2/PDL-2管線探測儀進行詳細的地下管線探測。在探測的基礎上,各鉆孔2.5-3.0m以前先用人工開挖,在確認無地下管線及其他地下設施后再采用機械施工。機械施工中應密切觀察鉆進情況,嚴防毀壞由非開挖施工埋設的各類地下管線。
(11)鉆探泥漿采用封閉循環方式,并及時打掃、清運。
(12)嚴格控制施工噪聲,特別是在居民區附近施工時,進出車輛禁止嗚喇叭。
6、體會與建議
(1)野外勘探施工自2008年11月15日開工,至2008年12月22日完工,歷時38天,共完成工程鉆探孔416個、進尺15506.5m,水文地質鉆探孔14個、進尺1260m,及其他全部設計工程內容及工作量,施工中未發生任何人身傷害、交通安全及其他設施、設備安全事故,實現了安全生產零事故的安全生產目標。
(2)培育了公司全員的安全生產文化,樹立了牢固的“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全員安全生產思想理念。
(3)在大中城市中進行軌道交通線路的勘察施工,要做到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人人思想上都能夠緊繃安全弦,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嚴格、細致的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就能夠有效的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實現安全、文明施工。
(4)建議在城市軌道交通勘察施工中引入安全風險管理機制,研究、探索出適合城市軌道交通勘察的安全風險管理模式并加以推廣應用,也是解決當前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市政道路改造和市政橋隧建設勘察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主要辦法。
參考文獻
[1]鄢泰寧.巖土鉆掘工程學.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