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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 宏觀經濟 政策 推動 經濟發展
縱觀我國現有的經濟現象,不難發現其中所存在的諸多問題。隨著我國經濟增長的速度越來越快,經濟變化的形式也變得復雜繁瑣。所以,極容易出現經濟膨脹或者經濟緊縮的現象,而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則是進行宏觀經濟政策進行調控。所以,本文就重點談論中國宏觀經濟政策如何推動經濟發展。
一、我國宏觀經濟政策的概述
(一)我國現階段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
雖然,在不同階段所采取的宏觀經濟政策都是不同的,但是我國現階段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是不變的。其主要目標則是促進經濟不斷增長,使我國就業率增加,保持國際間收支平衡。而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宏觀調控的目標則是:抑制通貨膨脹,優化內部經濟結構,同時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以此來實現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持續穩定。但是,在制定經濟政策時,必須要根據利弊得失進行判斷,從而制定出合理的經濟政策。
(二)實施宏觀經濟政策的工具
實施宏觀經濟政策的工具多數為供給管理、需求管理以及國際經濟政策。供給管理是通過調節總供給進行調控經濟,從而實現政策目標。需求管理則是按照調節總需求來實現政策目標調節經濟的工具。國際經濟政策則是對國際經濟關系之間進行調節經濟的工具。
(三)宏觀政策內容
宏觀政策內容具體包括:國家為了達到增加整個社會的經濟福利以及有效改進國民經濟運行緩慢的現狀,為了達到以上目標而制定的具體措施以及指導原則。它還包括國家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確定地區發展策略,以及相關產業的政策、物價政策、收支政策以及物資流通等政策。
二、如何利用宏觀經濟推動中國經濟的發展
(一)明確我國現階段宏觀經濟政策
近年來,我國經濟較為突出的地方有以下幾方面。第一、房屋價格持續走高。第二、消費品價格普遍上漲。第三、能源價格急劇增高。第四、通貨膨脹。所以,針對這些問題我國應該出臺相對應的宏觀經濟政策進行調節。這樣一來有助于良好的推動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對于物價持續走高的情況,我國應該加強對土地的控制,有效的減少土地供應量。同時也應該對房產地行業的資本市場進行合理的調控。例如有效的控制房地產企業上市的數量。對于消費品價格普遍上漲的情況,國家應該采取有力的物價調控政策。從而及時將物價穩定在一個固定水平上。而對于通貨膨脹的情況而言,國家則可以通過控制物價來減少通貨膨脹的情況。
(二)中央應及時落實實行雙穩健的財政貨幣政策
雙穩健的財政政策以及貨幣政策從本質來說則為“中性宏觀經濟政策”。所謂中性宏觀政策即是不同于緊縮性以及擴張性經濟政策的調節力度。中性宏觀經濟政策是一種微調節并且適度進行擴張以及緊縮的政策。所以,將傳統的調節模式進行改革,并向中性宏觀政策進行過渡。這樣一來,能夠從客觀上有效的抑制諸多企業投資過快的需求,進而防止通貨膨脹的發生。但是,我們應該意識到中性宏觀經濟政策實質的意義。其實質意義在于既要預防通貨膨脹的萌芽又在于預防通貨緊縮現象再次發生。通過中性宏觀政策不但能夠解決因為過度投資所剩下的生產能力,有能夠抑制過度建設所形成的產能過剩。這樣一來就能夠有效的實現雙方的目的。
中性的宏觀經濟政策也是對比較突出的問題進行解決。例如在鋼鐵、水泥以及機械等投資過熱的行業進行調控。并且同時也要對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薄弱行業進行大力支持。例如西部開發、農業、以及生態環境等經濟薄弱環節進行適當刺激經濟內需的工作。這樣一來,通過適度的調控,不但能夠克服現在所存在的經濟問題,又能夠讓我國經濟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所以,所謂的中性宏觀調控政策就是將結構與總量的調整結合在一起,并同時將需求以及供給進行結合,將長期與短期發展進行結合,這樣就能夠保證我國經濟增長持續穩定。
三、結束語
宏觀經濟政策作為一項能夠有效調節經濟問題的手段,能夠通過國家或者政府有計劃使用,進而達到實現宏觀調控經濟的政策目標。而宏觀調控也是公共財政所具有的職責。具體包括為彌補市場失效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以及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政府分配等一系列行為。雖然,我國向宏觀經濟政策的轉變尚未實現,但是計劃經濟的影響仍然存在。但是這不能否定宏觀經濟政策的價值。所以,中國如果想要有效的推動經濟發展,實施宏觀經濟政策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陳守東,劉琳琳.美國金融危機對中國進出口貿易的影響[J].當代經濟研究, 2013
一、史料選擇的針對性
史料浩如煙海,典籍、圖表、筆記、碑文、圖畫、文物、民謠等多如牛毛,而歷史的教學時間卻十分有限,不可能把有關材料一一列出,這就要求我們教師根據課程標準確定教學的重點與難點,有所側重地取舍史料,增強歷史教學的針對性。
《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一課,不同版本的教材對課標的理解不盡相同。人民版教材把這一課分成“發達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不斷調整的經濟政策”、“美國的‘新經濟’”、“戰后的西歐和日本”等條目,詳盡闡述了當代資本主義重要的經濟政策——國家干預經濟。但如果我們依據課標(課標要求: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等國家為例,分析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和其他版本教材,再來研究人民版的《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時就發現其材料不太全面。為了把握教學主題,有必要選擇典型的材料進一一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核心概念和完善知識體系。
在本課教學設計中,為了更好地讓學生理解福利制度,首先通過“主要發達國家社會保險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1971年)”(見下圖)及西方“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制度,要求學生從中概括戰后發達國家社會福利的特點。
接著,補充撒切爾夫人的一句話“社會有一個梯子和一張安全網,梯子用來供人們自己努力改善生活,安全網則用來防止人們跌入深淵”,要求學生理解“梯子”和“安全網”的含義及實行社會福利制度的必要性。在這里,材料成了激發學生興趣的手段和其獲取知識的途徑,提高了教學的有效性。
二、史料篩選的量力性
選取史料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達成教學目標。在篩選史料的時候,教師要站在學生的角度上來思考,真正體現以學生為本的理念。運用史料教學,并不是史料用得越多、越長就越能體現出對史料的重視。關鍵是史料的呈現要能說明問題。新課程實施以來,我們的歷史教材雖說不盡完美,但大部分課程的編寫、材料的配備都是比較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尤其是在對較低年級的教學中,要充分應用教材中的史料以更好地增加歷史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在講述“不斷調整的經濟政策”一目時,我要求學生通讀課本內容后,回答:美國經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變化說明的實質問題是什么?通過對以上問題的分析和回答,學生充分認識了凱恩斯主義不是萬能的,必須要調整經濟政策。
接著,我要求學生閱讀“知識鏈接”中貨幣學派和供給學派的相關知識,要求學生概括出兩者的異同點,并依據“1980-1989年美國經濟增長速度”分析指出“削減政府開支、大規模減稅和加大國防開支”這一政策的實施結果。
使用教材中的經典史料,對學生而言,拉近了學生與教材的距離,能讓學生真正重視教材。就教師而言,省去了篩選史料的時間,使教師有時間去鉆研教材和教法,從而提高了教學的有效性。
三、史料運用的實效性
運用史料教學,教師不能濫用史料。教師應圍繞課程標準的要求和教材的重點、難點內容,選用那些最具情境性、典型性、深刻性和啟發性的史料作為問題素材,有的放矢地對學生進行歷史思維能力培養和主動創新實踐能力的訓練,增強史料運用的實效性。
運用史料進行教學要講究史料利用的最大化。教學中,切忌浮光掠影,做表面文章。必須在追求深度思考上做足文章,把有限的史料用足、用透。教師應精心設計一些高質量的、富有啟發性的問題,促使學生的思維向縱深推進,提升史料運用的有效性及課堂教學的實效性。
四、史料研習的主體性
在歷史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增強學生參與的主動性。教材上、課堂上、練習冊上提供的史料往往都是專家、學者、教師事先編好的,學生只是被動拿來運用,而且每位學生面對的史料都沒有區別,體現不出個體差異,滿足不了個性需求。只有讓學生自己去查找、收集、整理、閱讀、理解、運用史料,才能真正提升學生在歷史學習上的探究能力、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為增強史料研習的多樣性和主體性,教學中教師可以布置靈活機動的史料研習作業。如學習“福利國家”,可要求學生:
(1)摘抄“和諧社會”的重要闡述;(2)指出“和諧社會”、“小康社會”與西方“福利國家”的聯系與區別。
教師運用史料教學,其意義并不只是教師把史料拿來進行解釋和闡述,而是要提供給學生,讓學生進行分析、比較、說明、論證,以解決具體的歷史問題。只有這樣,歷史課堂教學才能激發學生學習的趣味性和主動性,才能符合新課程改革提出的“以學生為本”、“教會學生學會學習”的理念。教學中,教師可以給出一個主題,給予學生不同的材料,讓他們自己去分析、推理、總結。例如有關“‘福利國家’制度的利弊”的材料:
材料一 二戰后,歐洲各國的社會福利制度迅速發展。一般說來,現代歐洲各國的福利國家制度主要包括醫療、養老、事故、失業、住房、教育等方面。其失業保險規定:凡出于年老、殘廢、疾病、分娩、工傷、失業等原因而全部或部分喪失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者,國家將提供一定的社會津貼。除此以外,國家對因公死亡或者傷殘的人給予補償,對有各種困難的人和群體給予補助,同時國家還實行社會救濟制度,以保障每個人的最低生活水平。
——摘自劉玉安《北歐福利國家剖析》
材料二 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社會福利制度陷入了重重困境。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蓬勃興起與加速發展,資本可以隨意躍出國界,工會對福利的任何進一步要求和政府擴大福利支出的政策都會促使資本“外逃”,資本“外逃”反過來又加劇了國內的失業壓力。龐大的社會福利支出用于消費,增加了西歐國家產品的生產成本,導致這些國家在對外經濟競爭中處于劣勢。國民對福利的過度依賴導致工作積極性不高和勞動力市場僵化,“福利經濟”培養出一批坐享其成的懶漢,誘發了長期困擾西方社會的“福利道德”問題。
——摘自代恒猛《全球化與歐洲“福利國家”》
【關鍵詞】宏觀經濟政策;宏觀經濟政策目標;大學生就業;影響
宏觀經濟政策是指政府有意識有計劃地運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調節控制宏觀經濟運行,以達到一定的政策目標。從西方國家戰后的實踐來看,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目標,一般包括充分就業、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經濟政策的選擇原則是:急則治標、緩則治本、標本兼治。“急則治標”是指運用財政、貨幣等宏觀經濟政策處理短期經濟問題,如刺激經濟增長,防止通貨緊縮、應付外部沖擊等;“緩則治本”是指通過結構政策與經濟改革處理長期經濟問題,如調整經濟結構、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實現持續發展、積極參與全球經濟。因為中國經濟發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中遠期戰略相一致的政策組合。正如上面提到,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包括:充分就業、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并且宏觀經濟政策的選擇原則是根據中國發展經濟前景的中遠期戰略相一致的政策組合,而充分就業是宏觀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目標。并且從經濟學原理分析,在大多數情況下,政府開展的宏觀經濟政策來應對經濟問題時,這些目標一般是不能一起實現的,好多時候都是只能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去實現當前經濟環境所要完成的經濟目標。例如,假如我們要實現經濟增長這個長遠目標,所采取的的一些政策、以及相關工具的實施將會對穩定物價產生一定的影響。
一、宏觀經濟政策對大學生充分就業影響的主要表現
1.收入差異增大,產生了大學生在找工作中出現的“羊群效應”。羊群效應,這個概念被用來描述人類的社會現象,指與大多數人在一起,與大多數人一樣思考、感覺、行動,與大多數人保持一致。社會行為學家阿希在1951年做了關于線條長度的經典實驗。實驗表明,個人由于受群體壓力的影響,會在知覺、判斷、信仰和行為上表現出群體中的大多數成員相一致的傾向,這種現象在心理學上被稱為“從眾心理”。大學生在這樣的過程中,由于信息掌握得不充分,很難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做出合理的預期,他們主要是通過觀察別人的行為來獲取信息,從而出現了由“羊群心理”而導致的“羊群行為”。收入是大學生在擇業是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F在的大學生在擇業中,追求的是更高的收益,致使擇業中的“羊群行為”不斷出現。經過對《中國統計年鑒.2012》進行了分析,將平均工資從高到低排列,依次是東部、西部、東北和中部,其中北京最高年平均工資為56061元;上海年平均工時為51968元;浙江年平均工資為46660元;而其中年平均工資最低的省是甘肅省,為32906元。2012年5月29日,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11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其中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4556元,而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2452元,私營企業收入遠低于非私營企業。其中,非私營單位金融業的平均工資最高,達9萬元以上,最低的農、林、牧、漁業每年收入只有2萬元左右,兩者相差4倍多。私營單位中,其中非私營單位金融業的平均工資與私營單位的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相比,兩者差距超8倍。地區和行業間存在的物質回報性差異對大學生擇業造成一定影響,對高收入預期的追求,導致了大學生的最終流動。這種流動是“羊群行為”相互作用的結果,而不是以就業市場需求為依據。結果就是高收入地區和行業人頭攢動、競爭激烈,低收入區域和行業無人問津,從而導致了大學生的相對過剩。
2.城市與農村用人單位對人才發展前景的重視程度不
同,導致大學生自愿性失業。失業是指有勞動能力并愿意就業的勞動者找不到工作的現象,其實質是勞動者不能與生產資料相結合進行社會財富的創造。而自愿性失業是“一種不滿足于已有的工作而繼續尋找工作的失業現象”。當前,在經濟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就業人滿為患,廣大的農村地區和基層單位急需大學生,而大學生卻不愿到農村基層就業。農村和基層人才缺乏,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大學生不愿意到農村和基層就業,發展前景不明朗是主要原因。調查表明,發展前景也是影響大學生擇業意愿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發展機會意味著一個人會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但一些農村地區和基層單位對人才的重視程度往往不夠,發展基層相對較少,加之條件較差,工作福利待遇較低,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導致一些大學生寧愿在大城市自愿失業也不到基層就業。
3.中下企業發展前景的不確定性,導致大學生逆向性就業。逆向性選擇是指勞動者不愿意到吸納能力強的主要勞動力市場就業,而選擇了非主要勞動力市場就業的現象。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企業是吸納大學生就業的主要勞動力市場。在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占到全國企業的總數的99%以上,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口的80%左右,中小企業每年吸納80%以上的新增就業人員,已成為大學生就業的主渠道。2008年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中小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沖擊,許多中小企業市場萎縮、運行困難,甚至采取了降薪裁員的措施。經歷金融危機以后,“穩定性”已成為眾多大學生擇業時考慮的主要因素。中小企業的不穩定性使大學生把擇業目光瞄準收入不高、穩定性強、工作相對輕松、風險較小的國有單位。
4.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發展水平低,導致大學生結構性失業。結構性失業是指由于經濟結構的變動,勞動力供給和需求在職業、技能、產業、地區分布等方面的不適應所引起的失業。發達國家產業結構的演進歷程表明,伴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勞動力的各產業間將發生規律性的轉移,將由一、二、三演變成三、二、一順次,而我國目前是二、三、一順次。雖然第二產業的產值在我國GDP中所占的比重達到了近一半,但其對大學生就業彈性值卻在逐年下降,吸納就業能力在減弱。制造業在第二產業中所占份額最大,我國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工業制造國,許多行業和產品的產量躍居前列,被稱為是“世界工廠”。但是中國制造業大而不強,專業技術人員所占比例較低,多數企業尚處于產業鏈價值的最低端,屬于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而非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這些勞動密集型產業需要大量民工,而大學生需要在產業鏈中最高端的設計、銷售和服務等環節就業,因而在我國出現一邊是用工荒,另一邊是大學生就業難的怪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經濟學家郎咸平指出:“大學生就業難的源頭是不合理的產業結構。真正的制造業是由7個環節組成的鏈條,包括制造、產品設計、原料采購、倉儲運輸、訂單處理、批發經營和零售。”這7個環節被稱為6+1模式,制造環節是1,其余環節是6,除了加工制造環節1外,其余6個中高端環節急需要大學生,但恰恰這些環節是目前我國最缺乏的產業?!钡谌a業對大學生就業的拉動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保持了較強的吸納能力。但我國的第三產業的產值占全部GDP的比重和西方國家(高達70%以上)相比還較低,僅為40%,而且我國的第三產業也存在結構性問題,傳統服務業所占的份額較高,與現代制造業相伴的生產業所占比例較低,生產相對落后。在發達國家,生產已經成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跨國公司都將主要業務由單純的制造業向服務業延伸和轉移。據統計,美國服務型制造企業占所有制造企業的58%,而中國只有22%。我國部分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遠遠低于發達國家(75%左右)的水平,這說明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嚴重滯后,效率較低,這不利于吸納大學生就業。
二、結語
當然,對于大學生就業難這個問題,既要考慮到宏觀經濟政策所導致的影響,又要對宏觀經濟政策實施過程中對大學生就業難這個問題所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進而找到解決的方案。當然,我們還需要從微觀角度進行考慮大學生就業難這個問題,企業對人才的需求方面,大學生自身能力的培養方面,人才市場方面等細節問題還亟待解決。
參 考 文 獻
關鍵字:經濟法學研究框架
所謂研究框架,就是人們在研究活動中形成的比較定型的思維體系,包括切入點的選擇、話語形式的認同、論證步驟和層次的安排等等。它表明一個學科在研究問題時慣于遵循什么理念和邏輯、從什么角度、依據什么要素、按照什么順序來分析問題。它屬于研究范式與方法的范疇,是衡量一個學科的成熟與科學程度的重要標志。法學在其漫長的發展歷程中,已探索出許多研究框架,如以“主體-客體-內容-法律事實”為要素的法律關系研究框架,以“權利能力-行為能力”為要素的主體資格研究框架等等,成功地論證了諸多法律問題。同時,這些研究框架一直處于不斷創新的過程之中。經濟法學作為新興學科應當繼承和發揚傳統法學研究框架,同時還應當產生能對傳統法學提出批評、進行挑戰、突破其給定前提的新型研究框架,以提出和解決傳統法學沒有提出或解決的問題。法學界盡管對經濟法是否是獨立的法律部門存在爭議,但對經濟法學作為獨立學科卻無人質疑,主要是由于它已經呈現出不同于傳統法學的諸多研究框架。然而,人們對經濟法學進行回顧和總結時,只重視各種觀點、學說的綜述,對其研究框架卻缺乏必要的關注[1].本文擬從經濟法學文獻中梳理出對傳統法學有所突破的研究框架,以吸引學界同仁投入到研究方法的探索之中。
一、經濟與法律互動結合框架
經濟法學比傳統法學更加重視經濟與法律的關系,并基于這種關系來研究經濟法律問題。這種研究是圍繞經濟現象、經濟學、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相互關系而展開的。
(一)經濟現象與經濟法的關系。經濟與法律的關系,首先是經濟現象與法律的關系。經濟現象最直觀地反映出對法律的需求,法律的作用和效果也可以從經濟現象中得到最直觀的評價。經濟法學研究應當從觀察和分析經濟現象出發,來探求經濟與法律互動的規律。當前,應當特別重視經濟體制改革、可持續發展、知識經濟、經濟全球化、經濟秩序、經濟波動、金融危機等重大經濟現象與經濟法的關系。如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具有跨世代性、整體性、綜合性、協調性、反波動性的發展模式,普遍被世界各國所選擇。這一重大現象給經濟法的立法和實施帶來了全面而深刻的影響。我們應將環境、生態、人力資源等與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問題納入經濟法學研究的視野,從全新角度、更大范圍、更長遠利益來考慮經濟立法的價值取向、決策重點和實施手段、政策后果的評價以及政府行為的作用方式等理論課題。在研究中,應注意到并非所有經濟現象都有必要或可以由法律來規范。能對法律起決定作用、需要由法律來著重規范的經濟現象,是常態而非短暫、定型而非臨時的現象,是由深層原因而表層原因所導致的現象。經濟法學只應研究這些經濟現象,并依據以這類現象為對象的經濟理論和經濟政策提出法律對策。經濟學研究經濟現象,主要是分析其原因和機理,描述其過程和后果;經濟法學研究經濟現象,則主要是針對其利弊、原因和過程進行制度設計并尋求如何將其設計的制度法律化。
(二)經濟學與經濟法的關系。經濟法作為對經濟關系的“翻譯”,其“翻譯”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經濟規律的認識,這就需要依賴于作為探索經濟規律之科學的經濟學。是故,經濟學對經濟法和經濟法學來說處于本原地位。無論是抽象的經濟法基礎理論,還是具體的經濟法中制度,都體現了經濟學與法學的交融。(1)在經濟法基礎理論的研究中,許多學者越來越重視吸收經濟學的理論營養,運用經濟學原理來論證經濟法的存在依據、基本假設、調整范圍、宗旨(或價值取向)、主體等基本問題。如從“市場失靈-政府失靈”的理論中,得出經濟法為彌補“雙重失靈”而存在的必要性和經濟法是確認和規范政府干預之法的本質。又如從對政府的有限理性假設中,得出經濟法所確認的國家干預應當與經濟民主相伴同的適度干預。[2](2)在經濟法具體制度的研究中,經濟學的滲透甚為普遍。①經濟立法中的許多概念,是轉用原來為了把握經濟事實而形成的概念或經濟學上的概念[3],如公開市場操作、預算、壟斷、經營機制、產權、私營企業。闡釋這些法律概念,必然要借助相應的經濟學原理。②許多經濟法律制度建立和變遷的合理性及其內容,都需要經濟理論的支撐。如消費者的知情權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都能夠從信息不對稱理論中找到依據;又如金融立法對金融業分業經營體制或混業經營體制的選擇,也可以從當時的金融風險理論中找到解釋。③經濟法體系設計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運用經濟理論來論證。如有學者依據國家針對市場三缺陷(市場障礙、市場機制唯利性和市場被動性、滯后性)采取三調節(強制、參與和促導)的理論,將經濟法體系設計為市場規制法、國家投資經營法和國家宏觀調控法三大塊[4].而筆者根據國有投資經營是宏觀調控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的經濟學原理,將國有投資經營法列入宏觀調控法之中。④經濟法律制度的運行績效,可以運用經濟理論來評價。在經濟法的價值目標體系中,效益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因而對經濟法律制度作“成本-收益”分析成為制度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法是規范經濟行為之法,運用經濟學研究經濟行為所得的結論來檢視經濟法律制度,以判斷其是否達到目的,更能客觀評價其優劣。經濟學是一門具有預測能力的學科,運用其理論和方法來分析現行或將要制訂的經濟法律法規,既可以對經濟法的實施效果作超前預測,又可以增強經濟立法的超前性。應注意的是,經濟學與經濟法的相互作用,在部門經濟學與部門經濟法的關系中體現得尤為直接和明顯。
(三)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關系[5].經濟與經濟法的相互作用,是以經濟政策為主要媒介的。對于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關系,應當從以下幾個層次來思考:(1)經濟法與經濟政策的界限。主要是研究兩者在表現形式、調整范圍、穩定程度、實施機制等方面的區別,從而明晰二者的地位差別和職能分工。(2)經濟政策的法律化。主要是研究經濟政策法律化的范圍和途徑。就范圍而言,就是要界定哪些政策可以法律化。一般說來,只有中央政策、基本政策、長期政策才有必要法律化,地方政策、作為權宜之計的政策則不宜法律化。就途徑而言,一般指經濟政策的目標和基本精神由法律具體化,經濟政策的具體內容為法律所吸收;當改革中出現立法空白領域時,某些經濟政策在一定條件下也有必要通過執法和司法系統而直接適用。但這種“以政策代法”的現象必須從嚴控制。如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任何稅收政策想在轉化為法律之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為指導和拘束人們行為的規范。(3)經濟法律的政策化。需要研究的主要問題有:①經濟法中的不確定性規范需要由相應的經濟政策增強其確定性,給當事人展示一種明確的預期,這在反壟斷法域尤為突出[6].②經濟法的執行力度受到經濟政策的嚴重影響,如美國反壟斷法在20世紀60年代因風行中小企業保護政策而執行非常嚴格,70年代卻因政策變化其執行由嚴厲走向寬松。③經濟法中存在著許多政策性語言,這雖然有其必然性,但削弱了其確定性和約束力,以致出現了所謂的“軟法”現象。這在宏觀調控立法中尤為明顯。為解決此問題,需要從立法技術層面研究“使軟法硬化”的對策。
在經濟與法律互動結合框架中,還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經濟學理論向法學理論的轉化問題。這主要是如何適當淡化經濟學色彩、增加法學“濃度”,避免以經濟理論來取代法學理論的傾向。(2)經濟法學如何轉換和選擇經濟學概念的問題。應盡可能使用在經濟學界已有明確和一致含義的概念;立法中所使用的經濟學概念,其法學含義應同其經濟學含義相通;當立法中不得不使用有多種含義的經濟學概念時,應當在法律文本或立法解釋中明確選擇其何種經濟學含義。(3)合理使用法律經濟學方法的問題。法律經濟學從經濟學意義上說,是以理性人、個人主義和完全競爭為假設的,運用法律經濟學方法應當注意其在法學中的適用范圍,不宜將其用來分析一切法律問題;效益目標應在經濟法的價值目標體系中準確定位,不宜過分拔高其地位;量化分析應當以來源于我國實踐的數據資料為基礎,不宜照搬國外的調查文獻;經濟分析工具應當盡可能從各種經濟學科中尋找,不宜僅僅局限于微觀經濟學。(4)保持法學獨立品性的問題。經濟法學在貼近經濟理論與經濟政策的同時,應堅持自己的獨立品性。長期以來,我國經濟法學總是將研究重點放在對經濟政策和方針的解釋上,這種研究方法反映了經濟法學貼近生活、解釋實踐的特征,但是當其一旦走向極端,就會背離法學應有的嚴謹科學態度,顯得有些急功近利,缺乏法學本身應有的主動性和獨立性,容易淪為純“政策注釋學”。
二、經濟法規體系框架
經濟法學界所提出的由市場主體法、市場規制法、宏觀調控法和社會保障法構成的經濟法規體系(或稱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是在整個法律體系由“以階級斗爭為中心”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背景下,將傳統法律部門中有關經濟的法律規范,按照市場經濟體制的構成進行重組所形成的法律體系框架。它體現了現代法以“經濟性”為時代精神[7]的特征。與傳統法律部門劃分-未能充分考慮到經濟主題或經濟體制-所形成的法律體系框架相比,它不僅是法律體系框架,而且還可以成為研究經濟法律問題的分析框架。
由于法律作用于市場經濟體制,主要是從市場主體、市場行為、宏觀調控、社會保障這四個方面切入的。這四個切入點較完整地反映了現代法規范經濟的著力點,因而許多學者自發地利用經濟法規體系框架來研究經濟法律問題。如運用這種框架討論經濟審判庭的存廢問題。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經濟糾紛(即涉及經濟問題的糾紛),按照這種框架來分類,更能顯示出各種糾紛的特殊性,從而發現傳統的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兩分格局的局限。如市場主體法中的企業兼并與破產糾紛;市場規制法中的反不正當競爭糾紛、反壟斷糾紛等糾紛;宏觀調控法中的政府采購糾紛、稅務征管糾紛等糾紛;社會保障法中的社會保險糾紛、勞資糾紛等糾紛,一般都難以套用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解決,有的超出現行民事審判和行政審判的收案范圍;有的雖然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的渠道解決,但成本過高。因此,設置處理這類案件的專門機構(如經濟審判庭、社會法庭),并制定相應的特別程序法,理論和實踐上都非常必要。而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在原民事審判庭的基礎上,撤銷原經濟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和交通運輸審判庭,相應改建成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庭,建立“大民事審判格局”的機構改革方案,值得深思。
利用此分析框架還可以分析其它經濟和社會問題,提出法律對策,例如西部開發、擴大內需、通貨膨脹(或緊縮)、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等。
三、“主體-行為-責任”框架
現代經濟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的法律,其調整對象是個復雜系統,涉及多類關系、多方主體和多種行為。在該系統中,含有宏觀調控、市場規制、市場競爭、市場交易和社會組織內部等多類關系;這些社會關系在屬性、要件、運行規則等諸多方面不盡相同,但又相互關聯和制約;任一主體都處于多維關系中,在不同關系中相對各方主體處于不同地位,實施的行為具有不同的內容和形式,受不同的法律規制。傳統的法律關系理論框架有一個不可彌補的缺陷,是用權利義務來概括法律關系的內容,而權利義務概念卻涵蓋不住法律關系中的權力因素,從而使現有法律關系學說只能解釋私法關系,不能合乎邏輯地解釋公法關系。經濟法域中的社會關系,不僅有公法關系,而且還有公私法混合關系。作為主要是對私法關系(特別是交易關系)的一種理論抽象,法律關系框架對經濟法域的社會關系進行分析就顯得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如稅收法律關系兼有權力關系和債權關系的雙重屬性,其運行過程中含有多個環節、涉及多種因素。而運用法律關系理論框架來論述稅法問題時,不僅不能實現權力關系與債權關系的有機融合,消除它們在實踐運作中的沖突[8];而且與稅制要素分析框架相比,對稅收制度設計幫助不大。而稅制要素分析框架實質上就是“主體-行為-責任”框架。
我們注意到,現代經濟立法,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招標投標法》等都不是按照法律關系框架,而是以主體、行為和責任作為其基本要素來進行設計的。這種框架實際上對各個法律部門都通用。對經濟法律制度的具體內容和結構進行研究時,也應以“主體-行為-責任”框架為主、法律關系框架為輔。
在“主體-行為-責任”框架中,主體理論一般應回答以下問題:(1)給主體定位。將主體置于經濟社會大系統中,綜合其在所處多維關系中的主體資格,對其進行全方位、寬口徑定位,如既在實體法中定位,也在程序法中定位;既在市場規制中定位,也在宏觀調控中定位;既在市場交易中定位,也在市場競爭中定位。同時還應當考慮到在經濟社會大系統中主體定位所受到的諸如經濟全球化(特別是加入WTO)、知識經濟、可持續發展等制約因素。(2)確定主體資格。這主要研究取得特定主體資格的必備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和方式,特定主體資格的內涵和內容構成,特定主體資格與相關主體資格的關系,以及法律主體與社會實體之間的關系,等等。(3)設定主體體系框架。這主要研究一定體制下主體的法律形態,并按不同標準對主體進行分類,以凸顯其具體人格,并展示其對不同方位相對人的權利(權力)、義務(責任)。依主體的職能,主體一般包括投資者、經營者、勞動者、消費者等市場主體;工商者業團體、消費者團體、勞動者團體、職業介紹所、商業銀行等社會中間層主體;中央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4)評價和選擇主體立法模式。這主要研究各法律部門關于主體定位的立法分工,分析現行立法體例的特點和利弊,在既定體制下選擇適當的立法模式。
行為理論主要是研究宏觀調控行為、市場規制行為、市場競爭行為和市場交易行為等具體行為的運行規則,其中以行為的屬性、內容、形式、目標、效力等要素為重點。值得強調的是,經濟法域中的行為具有多樣性,各種行為都有其特殊的制度框架,異質性多而同質性少,民商法域或行政法域的行為則不然-盡管民事行為和行政行為種類繁多,但各類行為之間同質性多而異質性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抽象出涵蓋經濟法域各種行為的一般行為理論,一則難以同民事法律行為理論或行政法律行為理論相區別,二則可操作性不強,無助于各類行為的制度設計。因而,經濟法中的行為理論,與其仿效民商法學或行政法學研究各種行為的共性以形成一般行為理論(如經濟法律行為理論、政府經濟行為理論),倒不如著力分別研究各類行為的一般理論,為宏觀調控、市場規制、市場競爭、市場交易等類行為提供可操作性的制度設計。鑒于宏觀調控行為和市場規制行為既具有行政行為的形式,又具有經濟行為的內容,我們在研究時,必須注意其內容和形式的對立統一;而市場競爭行為和市場交易行為等市場行為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是相對競爭對手、交易對象等市場相對人而言的一般民商事行為,另一方面是相對調控者或規制者等而言的市場對策行為[9].在研究市場行為時,既要研究其雙重屬性的區別和融合,又要偏重研究其作為市場對策行為的特殊性。
責任理論一般應研究三個問題:(1)責任形式的確定。既要研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在經濟法域中運用的特點,也要研究經濟法域中出現的專業性制裁、道義責任、政治責任等新型責任形式。(2)責任形式的組合。既以主體為中心來研究各種責任形式的組合,如企業、社會中間層主體、政府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其它責任的組合;也以行為為中心來研究各種責任形式的組合,即分別研究市場規制、宏觀調控等制度中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其它責任的組合。(3)立法模式的選擇。既要研究經濟法律法規中如何配合民法、刑法和行政法規定經濟法域中的法律責任,也要研究經濟法體系內各部門如何就法律責任進行立法分工和協調。
特別指出的是,許多經濟法學著作將經濟法律關系理論作為經濟法總論的主要內容,但這種套用的民事法律關系理論變種只適宜于象民事法律關系那樣內在結構簡單的法律關系,對于內在結構復雜多樣的經濟法律關系卻顯得過于呆板和形式化,以至在分論中由于對制度設計幫助不大而不便適用。鑒于法理學界已有以權利與權力為核心建立新框架的嘗試[10],我們建議在經濟法學中嘗試采用“主體-行為-責任”框架,因為其中的主體、行為、責任都是公私法通用的要素,便于具體的制度設計。
四、“政府-社會中間層-市場”框架
我國法學界近年來盛行著“政府-市場”(或“政治國家-市民社會”)研究框架。這體現在如公共欲望與私人欲望,公共經濟與私人經濟,公法與私法,權力與權利等方面。在經濟轉軌時期,政府和市場都處于“越位”和“缺位”并存狀態,市場“缺位”就是政府“越位”,市場“越位”就是政府“缺位”。但是運用這種框架來分析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法律問題時,普適性受到局限。實踐表明,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關系,它們往往通過一定的中介實現互動。在現代社會,非政府公共組織大量涌現,其在政府與市場互動構架中的地位日趨突出,既履行了原由政府承擔的某些職能,也替代了原由市場主體享有的某些職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未能完全彌補的“市場缺陷”和市場未能彌補的“政府缺陷”,已成為“小政府-大社會”格局中“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中經濟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而“政府-市場”框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不能反映這種現實。正是在此意義上,“政府-社會中間層-市場”框架是對“政府-市場”框架的超越和修正。
“政府-社會中間層-市場”框架既保留了“政府-市場”相關聯的研究優勢,又引導人們在宏觀大背景下把握經濟法的社會公共性[11].這種框架已在現行立法有較多體現。如《證券法》(1998年)中的“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和經營者”框架;《產品質量法》(1993年)中的“產品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質量管理協會、消費者協會-消費者、用戶、生產商、銷售商”框架;《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公司法》(1994年)等法律法規中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投資機構-公司和國有企業(這里指尚未改造為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框架;《勞動法》(1994年)、《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2001年)等法律法規中的“勞動行政部門-職業介紹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框架;《注冊會計師法》(1993年)等法律中的“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框架??傊谶@種經濟法主體體系框架中,政府主體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或機構,社會中間層主體[12]包括社團類主體(如工商業者團體、消費者團體等)、交易中介類主體(如產權交易所、拍賣行等)、經濟鑒證類主體(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和經濟調節類主體(如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市場主體包括投資者、經營者、勞動者和消費者。
運用該框架進行研究,至少應注意:(1)研究框架的適用范圍。這種框架不一定適用于任一經濟法律問題的研究,但對主體研究具有優勢。其適用重點應置于主體的制度設計。(2)社會中間層主體的缺陷。社會中間層主體同政府一樣,具有內部性,存在缺陷。我們既要研究社會中間層主體缺陷的表現和原因,也要研究彌補這種缺陷的對策,如研究政府對社會中間層主體的適度監管,以及市場主體對社會中間層主體的制約。(3)不同社會中間層主體與政府、市場間的互動。社會中間層主體有多種類型,各自職能和任務以及與政府、市場主體的關系不盡相同。在探討這種互動關系的共性的同時,必須分別研究各種互動關系的個性。(4)“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的過渡。我國現階段社會中間層主體缺位、錯位、越位狀態并存,不僅“二元框架”不定型,“三元框架”也不成熟。我們應當以“三元框架”為目標模式,在研究如何完善“二元框架”的同時,研究如何培育社會中間層主體及其與“二元框架”的銜接,探討“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過渡的路徑。
五、法益主體框架
法益是法律所承認、確定、實現和保障的利益。各個法律部門都基于一定范圍的利益而存在,都以協調各種相互沖突或重疊的利益為己任,而這種協調須以明晰法益主體為前提。經濟法域中的法益具有復雜的利益結構,明晰其法益主體,需要運用多種分析框架。其中下述幾種更有特殊意義:
(一)歸屬主體-代表(或實現,下同)主體框架。其要點包括:(1)法益主體可以分法益歸屬主體與法益代表主體兩個層次。這兩個層次的主體有時一致,有時并不一致。換言之,歸屬主體的利益有時由自己代表,有時由他人代表。如個人利益,其歸屬主體是個人,一般由個人來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政府或非政府公共機構來代表;社會(公共)利益,其歸屬主體是社會公眾,一般由政府來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個人或非政府公共組織來代表。(2)歸屬主體有單個歸屬主體和共同歸屬主體之分,如公司法中的股東權益和勞動法中的勞動者權益都可以作自益權與共益權的區分。(3)代表主體有一元代表主體和二元或多元代表主體之分,前者如在民事訴訟中,只有與案件審理結果有直接的或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人才能成為訴訟當事人和第三人;后者如在消費者協會支持消費者提訟的案件中,消費者協會和消費者都是代表主體。(4)關于歸屬主體與代表主體的關系,存在著兩者統一的自我代表模式、兩者不統一的他人代表模式以及自我代表與他人代表的混合模式。自我代表模式如民事訴訟中的自訴;他人代表模式如刑事訴訟中的公訴,在這里公訴既實現受害人利益,也實現公眾利益;混合模式如在王英訴“富平春”酒廠案中,王英作為原告提出人身傷害賠償和在產品標簽上作警示標注兩項訴訟請求,前項請求是實現自我利益,后項請求是實現公眾利益[13].他人代表模式還可以分為形式代表模式和實質代表模式。如在國有公司中,董事長在法律上是國有資產的代表,但這僅是一種形式上的代表;只有當其行為符合國有資產利益時才是實質上的國有資產代表。實踐中存在著許多國有資產代表實施的違背國有資產利益的行為,正是在此意義上才有“產權虛置”、“產權不明晰”之說??梢?,要使形式代表轉化為實質代表,存在諸多制約因素。
(二)當事人-相關人框架。其要點包括:(1)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可分為同質當事人間的關系和異質當事人間的關系。后者包括強弱當事人間的關系、個人與組織間的關系、行業與區域間的關系、市場主體與特定行業或區域間的關系等等。(2)相關人依不同標準,可分別作出特定相關人和不特定相關人(公眾)、直接相關人與間接相關人、顯性相關人與隱性相關人、當代相關人與后代相關人、相當個人與相關組織(行業、區域)等分類。(3)當事人與相關人的關系是社會關系內部與外部的關系。處于經濟社會大系統中的各種社會關系和各種利益主體之間,都是相互依存的。這是共生理念的體現。因而,法律在調整某種社會關系時,不能只是關注內部各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配置,還應當考慮到當事人與相關人間的利益配置。如在考慮股東利益時,至少還應當考慮消費者和勞動者的利益,甚至還應當考慮供應商、相關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周邊的社會成員等等相關人。(4)當事人與相關人的劃分是相對的。例如,在構成同業競爭的甲、乙兩個企業與消費之間,就競爭關系而言,甲、乙企業為當事人,消費者則為相關人;就消費購買關系而言,消費者與其中某企業為當事人,另一企業則為相關人。相關人一般可以劃分為自然人、法人和社會公眾,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既可以是當代人也可以是后代人。(5)當事人與相關人的相互影響有大小、正負和主客觀之分。如果影響微小,可以忽略不計,無須考慮相關人問題。經濟學中的外部性理論,就是對這種正負影響的最好說明,其中正外部性如創造發明,負外部性如環境污染。這種外部效應既可能是主觀制造的,也可能是客觀形成的。(6)當事人與相關人的利益協調。就協調內容而言,有補償和限制兩方面。補償即針對當事人與相關人之間的正負影響而采取相應的利益彌補措施,對產生負面影響者增加其負擔,如征收排污費、收取容器或包裝物回收押金;對產生正面影響者增加其收益,如貸款扶持、財政補貼。限制即對產生負面影響者的行為自由給予適當限制,如頒布許可證、監督檢查。就協調方式而言,有協商(如勞資集體談判)、參與(如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獨立董事、壟斷企業的價格聽證)、訴訟(如賦予職業團體對職業者的支持權)、政府干預(如征稅、市場準入)等多種方式。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對主觀制造負面影響者實行過錯責任(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者)或嚴格責任(如制造假冒偽劣產品者),對客觀形成負面影響者(如環境污染損害者)實行無過錯責任。
(三)當代人-后代人框架。其要點包括:(1)代際關系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關系。當人類社會選擇可持續發展作為其發展模式時,代際利益配置的重要意義才凸顯出來。(2)當代人與后代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地位差別,當代人的優勢在于擁有后代人“缺位”時對資源的壟斷和先占。因而,具有“經濟人”屬性的當代人會損害后代利益?;诳沙掷m發展的目的,當代人對后代人必須承擔不損害后展而為后展創造條件的責任。這也決定了經濟法在調整手段上要創新,不僅要“治于已然”,更要著重“防于未然”,法律調整的功能必須向前、向未來延伸,以保障跨世代的可持續競爭力。(3)當代人對后代人承擔責任的實現方式?!敖洕恕睂傩詴Ξ敶讼蚝蟠酥鲃樱ɑ蜃杂X)承擔責任造成障礙,而后代人又處于“缺位”狀態。這就需要當代人中有人充當后代利益代表,構建代際利益協調機制。實踐表明,由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組織來充當后代利益代表較為理想,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由個人來充當這種代表。政府應將后代利益納入其目標體系,組織和動員當代各種資源,為后展創造條件;對損害后代利益的行為給予禁止、限制和懲罰;對有利于后展的行為給予鼓勵和支持。政府還應支持民間成立各種代表后代利益的非政府公共組織;賦予各種非政府公共機構以保障后代利益的社會責任;等等。當然,民間主體作為后代利益代表,需要有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作保障。但依我國現行立法,當代主體對損害后代利益的行為在不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或法律上利害關系時無權提訟。而有些國家已有當代人為后代利益而的特例,如菲律賓最高法院1993年在一個判決中承認42名兒童代表他們自己和未來世代對損害健康環境者的資格。[14]因此,我國立法也應賦予當代人為后代利益而的資格,而不論損害后代利益的行為與者是否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或法律上利害關系。
六、比較框架
比較研究對于面向經濟全球化的經濟法和作為新興學科的經濟法學來說十分重要。其目的是通過“異中求同”、“同中求異”,評價優劣利弊,綜合衡量解決問題和制度設計的各種方案,并結合本國的實際作出抉擇。基于此,運用比較研究框架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經濟法與相關法律部門的比較。經濟法是現代興起的法律部門。對其進行定位時,首先應處理好與傳統法律部門的關系,而這種關系只有通過與相關法律部門的比較才能得到清晰的展示。因此,經濟法與民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門的聯系與區別,一直是經濟法學的研究熱點。這在其他法學領域是不多見的。但這種比較,較多地集中在總論層次,而未深入到具體制度層次;較多地研究部門法間的區別,而忽視了部門法間的聯系;較多地作表層(如法律現象)的比較,而忽視了對深層(如法律現象的經濟社會基礎)的比較;較多地對民商法、行政法與經濟法作比較,而忽視了社會法(如勞動法)與經濟法的比較。這些都是在對經濟法與相關法律部門作比較研究時應當克服的缺陷。
(二)經濟法的國際比較與區際比較。在經濟法比較研究中,人們更多的是重視國際比較而忽視了中國的區際(大陸與臺灣、香港、澳門)比較。在一國四法域的中國,大陸有著中華法系、社會主義法系的傳統,臺灣地區和澳門地區有著大陸法系的傳統,香港地區有著英美法系的傳統;并且臺灣地區和香港地區還具有經濟發達、市場經濟成熟的特點。這在世界范圍內是絕無僅有的。因而,這種區際比較既包含了世界各大法系的比較,也包含了發達經濟與發展中經濟、成熟市場經濟與欠成熟市場經濟在法律制度上的比較,還包含了外國法在中國不同區域本土化的比較;既體現了世界性,也體現了中國特色。所以,國際比較與區際比較應當并重。在國際比較中,要根據中國的基本國情,來選擇可比性較強的國家進行比較。中國的市場經濟是發展中大國的、由計劃經濟轉型而來的、有東方文化背景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如果選擇發展中國家、大國、體制轉型國家、東方國家作為比較對象,更能借重他國既有的法制經驗、學說與判例,以其相通的法理部分作為問題探討的理論基礎,尋求適合中國市場經濟特點的法律對策。在加入WTO后,中國法律變遷面臨著既要與WTO規則接軌,又要應對沖擊、保護本國利益的雙重任務。鑒于WTO規則受發達國家主導的既成事實,應當重視與英美、歐盟等發達國家的法制作比較研究,從中尋求我國經濟法如何順應經濟全球化發展方向的接軌方案。為了盡可能減小這種接軌所帶來的負效應,還應當重視與WTO成員國中的發展中國家的法制進行比較研究,吸取其在應對沖擊、保護本國利益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尋求我國如何作為發展中國家進入WTO以及為何充分利用WTO中有利發展中國家的特殊規則的路徑。
(三)經濟法的“法條-背景-效果”比較。法律比較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法律借鑒和移植。因而,既要對法條本身進行比較,還要對隱匿于法條背后的社會經濟背景以及法條實施的社會經濟效果進行比較。只有在背景大致相同,且效果良好的情況下,才可考慮是否借鑒或移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借鑒或移植。否則,就難免盲目借鑒或移植,導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七、可訴性規范與不可訴性規范相結合框架
法的可訴性是指法律規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體請求法律公設的機構(特別是法院和仲裁機構)通過爭議解決程序(特別是訴訟程序)用來判斷糾紛的屬性。法的不可訴性則是指法律規范不具有可訴性。應當注意的是,法的可訴性不同于權利的可救濟性。有權利必有救濟,沒有救濟的權利不是真正的權利。但救濟的途徑除了訴訟、仲裁外,還有其它方式,如政府沒有履行《勞動法》第10條規定的“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的職責時,失業者雖然不可能通過對政府提訟的方式獲得救濟,但可以從政府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中獲得救濟。事實上,經濟法領域存在突出的可訴性不強的問題。具體而言,在市場規制法領域,如依《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第3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而當某政府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制止不力時,則無法對其提訟。又如該法第4條雖然規定“國家鼓勵、支持和保護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但法律并沒有賦予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向法院的權利。在宏觀調控法領域,如《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第4條雖然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經理國庫,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的職責。而當中國人民銀行未能完全履行這些職責時,法律沒有規定能對其提訟。又如依《預算法》(1995年)第3條和第13條的規定,各級政府對實現本級預算的收支平衡負有職責,但當政府未經依法批準甚至變更預算未能實現收支平衡時,雖然該法第73條作了可以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的規定,但沒有作出對該政府提訟的規定。正因為如此,經濟法學既要研究可訴性規范,也要研究不可訴性規范,還要研究這兩種規范的聯系,避免對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人為割裂。
經濟法的可訴性規范研究應當關注以下問題:(1)評估經濟法可訴性的效果。即對現行民事訴訟制度(含仲裁制度,下同)、行政訴訟制度和刑事訴訟制度在經濟法域的適用效果進行分析,著重分析缺陷及其原因。(2)彌補經濟法可訴性缺陷的對策。可作兩種思路的探索,一是建立特殊的民事訴訟制度、行政訴訟制度和刑事訴訟制度,使其與一般的民事訴訟制度、行政訴訟制度和刑事訴訟制度相配合;二是構建獨立于民訴、行訴和刑訴制度的經濟訴訟制度,使其與民事訴訟制度、行政訴訟制度和刑事訴訟制度相配合[15].同時應當對這兩種思路的制度設計進行比較研究,探求增強經濟法可訴性的可行方案。(3)相關問題的探討,如經濟審判庭的存廢、勞動(或社會)法院的建立;等等。
經濟法的不可訴性規范研究應當關注以下問題:(1)不可訴性的現狀、成因及評價。在分析其現狀時,應注意有的法律規范理論上本可訴但因法律沒有規定可訴而不可訴[16];有的確實既不具備可訴的理論條件也不具有可訴的法定條件。對其進行評價時,既要看到不可訴性由于減弱司法保障作用而對經濟法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帶來的消極影響,又要看到因訴訟成本的不斷增加導致訴訟外救濟方式日趨增多的現代趨勢,從而正確認識經濟法中不可訴性存在的合理性。(2)彌補不可訴性的對策。對本應可訴但因法律沒有規定可訴而不可訴的規范,應研究其如何向可訴性規范轉化;對客觀上本不可訴的規范,應研究如何確定其合理范圍,并通過訴訟外救濟方式來保障其功能的實現。
正因為經濟法兼有可訴性規范與不可訴性規范,在進行案例研究時,不能只限于審判案例研究,還應重視制度案例研究。審判案例研究雖然通過對案件的分析來尋求和彌補法律漏洞從而有助于制度完善,但只限于可訴性規范,并且往往是在“就法論案”的基礎上作出“就法論法”的建議。制度案例研究則是通過對某種具體制度進行經濟、政治、社會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評判其利弊得失,并提出相應的制度設計。這種研究突破了可訴性規范的范圍,將可訴性規范與不可訴性規范聯系起來作整體研究;并且超越“就法論法”的傳統研究格局,將法律置于經濟、政治、社會和生態的大系統中展開研究。經濟法作為現代法,與傳統法律部門一個重要的不同點,在于不可訴性的規范較多。經濟法學應當比傳統法學更重視制度案例研究。再者,在體制轉型時期,制度的創新或重新設計更為頻繁,強調經濟法學重視制度案例研究尤為必要。
上述框架的差異是由于人們選取的角度、坐標以及分析的側重點不同而造成的,無所謂孰優孰劣。任何一種研究框架都有其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但沒有哪一種框架足以達到對問題的全面認識,還需要其他研究框架的配合。我們對研究框架歸納和選取受到了認知目的、知識結構、觀察視野、占有文獻等相關因素的影響。但我們相信,這些框架來源于現代研究活動,因而具有時代意義。理論的進步需要有方法的協力。經濟法學的不成熟,在某種意義上在于缺乏有力而嚴謹的分析工具,特別是缺少形式化且具有足夠適應性的研究框架。加強對經濟法學研究框架的總結和探索,有助于我國經濟法學走向成熟!
注釋:
[1]代表性論文有張守文的《中國經濟法學的回顧與前瞻》(載楊紫烜主編:《經濟法研究》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王艷林、趙雄的《中國經濟法學的回顧與展望》(載漆多俊主編:《經濟法論叢》第2卷,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張曉君的《經濟法理論研究的成就、缺陷與展望》(《現代法學》1999年第3期)。
[2]李昌麒、魯籬:《中國經濟法現代化的若干思考》,《法學研究》1999年第3期。
[3][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兒:《現代經濟法入門》,謝次昌譯,群眾出版社1985年版,第66頁。
[4]參見漆多?。骸督洕ɑA理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5][日]金澤良雄:《經濟法概論》,滿達人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張宏森、王全興主編:《中國經濟法原理》,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3—35頁;史際春、鄧峰:《經濟法總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57—60頁;等等。
[6]關于法律的不確定性研究,可參見沈敏榮:《法律的不確定性》,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德國學者海德曼(Hedemann)認為,法學研究應注意時代的精神,現代社會以“經濟性”為其時代精神,“經濟性”就是現代法的特征;具有這種現代法的特征,滲透著現代的經濟精神的法就是經濟法。海德曼的觀點集中反映在他于1922年出版的《經濟法的基本特征》一書中。
[8]張守文:《稅法原理》(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頁。
[9]張守文:《略論經濟法上的調制行為》,《北京大學學報》2000年第5期。
[10]參見童之偉:《法權與》,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1]參見王保樹主編的《經濟法原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中有關論述。
[12]關于社會中間層主體的研究詳見王全興、管斌:《社會中間層主體研究》,載漆多俊主編:《經濟法論叢》第5卷,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13]《各方評說白酒標簽案》,《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第14版。
[14][美]魏伊絲:《公平地對待未來人類》,汪勁等譯,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頁。
關鍵詞:綠色經濟;可持續發展;良性互動
中圖分類號:F1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8)04-0078-03
傳統的經濟發展使人類在享受越來越豐富的物質生活的同時,也面臨著全球環境日益惡化的嚴重威脅。為協調人與自然、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經是人類面向21 世紀的共同選擇。要確??沙掷m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必須充分利用經濟手段和市場機制,同時達到經濟快速增長、消除貧困和保護環境的目的。發展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綠色經濟,可以把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統一起來,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通過市場來實現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只有真正落實到各個市場主體的綠色市場行為中才能獲得實質性效果。分析作為市場主體的消費者、企業和政府之間的作用和關系,對于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綠色消費是綠色經濟的市場驅動力
人類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生態系統的有機構成物。在人類的生理機制中,內在地產生了一種對自然環境和生態的依賴性與不可分割性,此所謂生態需要。對無污染的水、清潔的空氣與衛生的食物的需要是人類的基本生理需要;對良好的生態環境的需要則反映了人類對生態安全的需要;從美麗的自然風光中所得到的美感,通過綠色消費體現出自身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與高尚的品質、良好的道德及社會責任感則滿足了人們更高層次的需要。綠色消費實現了人類對生態需要的本質要求,它本身包含了對環境改善的要求。
國民經濟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市場需求,社會需求和消費的發展過程與國民經濟的發展過程是一種藕合互動關系。綠色消費是一種對環境不構成破壞或威脅的持續消費方式。這種消費方式以滿足生態需要為基本準則,以保護消費者健康權益為宗旨, 以有利于人的健康和環境保護為標準。綠色消費不僅能夠滿足當代人的生態需要、消費安全和健康,而且能夠滿足子孫后代的生態需要、消費安全和健康。綠色消費是人類21世紀全新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模式,它標志著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代表著21世紀新的消費理念和消費潮流,必然引起社會生產方式及社會經濟各領域的深刻革命。
人類社會發展的終極動力來源于人類的欲望(需求) , 表現為經濟行為則是消費。一般來說,有什么樣的消費主流,社會將產生什么樣的生產供給, 也就會引導出什么樣的社會發展方向和方式。因此,綠色消費者是綠色經濟的市場動力和源泉,它決定著綠色產業及綠色市場的興衰,決定著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綠色企業是發展綠色經濟的主體
工業和技術在增強人類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力量,推動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消耗,放大了人類破壞環境以至毀滅自身的力量。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作為資源的消費者和產品的生產者,是工業發展和技術采用的主體和實體,在人類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可持續發展必須落實到企業可持續發展這一基礎上。綠色消費能夠發揮消費需求的導向作用,促進企業將經營模式由高能耗、粗放型轉化為資源節約型與集約型;促進企業推行清潔生產,并進一步采取措施對資源及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促進企業在公眾中樹立良好的綠色形象,并實施全面的綠色管理體系??傊?,綠色消費將使得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以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綠色需求為出發點,發揮企業自身優勢,強調環境的保護、經濟與生態的協調發展、當前與長遠的結合,以求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和繁榮、人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綠色觀念得到了很大的普及。人們對于環境和資源的憂慮也逐步轉化為消費過程中的一種自律行為,以“綠色”為主線的消費鏈隨即產生,購買綠色產品成為時尚和趨勢,這為企業的綠色生產經營和可持續發展開創了道路和空間。另一方面,由于環保運動的興起,國際協議與貿易及環保壁壘已使企業發展面臨諸多綠色壓力。企業必須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經營活動始終都和節省能源、重視環境保護緊密聯系在一起,努力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 盡可能少污染環境或不污染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從深層次上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
三、政府是綠色經濟的引導
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往往會對他人及社會產生影響,但卻并未通過市場交易的成本和價格反映出來,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外部性。一般認為,綠色消費具有正的外部性,而非綠色消費具有負的外部性。如果沒有適當的制度安排,正外部性得不到彰顯,負外部性得不到矯正。
我國的經濟發展正處在工業化的高速發展時期,當代人類社會面臨的一些問題,譬如龐大的人口群、相對短缺的資源、不斷加劇的環境污染等,在我國都有體現,大力發展綠色經濟應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建立一個資源節約型的經濟體系,以盡可能少的環境代價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
隨著綠色消費需求和綠色消費行為的增加,我國政府需要加強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制度創新,對非綠色消費行為予以有效約束,如額度限制及加稅等,對綠色消費行為予以適當激勵,如價格補貼與優惠等政策,并且進一步加強相關領域的非強制性制度安排,如全民的綠色消費教育等等。從而既進一步拓展了執法管理的相關領域,又革新了相關領域的執法行為,促進了政府部門在相關領域制度創新。我國政府必須在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下調控國家經濟活動,制定相應經濟政策,利用輿論工具,引導企業和消費者打造我國的綠色經濟,實現可持續增長。
四、塑造消費者、企業及政府良性互動關系
打造綠色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以市場為基礎,通過塑造良好的市場關系,使消費者、企業和政府協同合作。綠色經濟下的消費者、企業和政府是一種互動關系。在這互動關系中,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是綠色經濟的市場驅動力,企業是綠色經濟的主體,政府起著重要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同時消費者也影響、引導著政府和企業。三者相互協作、互動,促使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在綠色經濟的發展中,要著重發揮政府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強化綠色消費這一驅動力,形成三者良性互動,實現可持續的發展。
(一)政府著重發揮引導和調控作用
1.制定和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
政府采購制度作為公共財政管理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國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而“政府綠色采購”,就是在政府采購中有意選擇那些符合國家綠色認證標準的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的綠色標準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技術標準,而且要按照產品生命周期標準使產品從設計、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到廢棄的全過程均符合環保要求。政府綠色采購是建立可持續消費體系的重要切人點,從而推進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制度與政策上的突破,必將產生積極的社會意義。
2.制定和完善可持續消費的法律制度
可持續消費不僅應該成為一種新的消費模式,而且應該成為一種制度。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完善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同樣,構建可持續消費方式需政府通過法律手段來調控和引導,加強環境法、消費法等法律制度的建設,加強產業政策、資源使用政策尤其是與環境資源保護有關的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并注意將各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協調起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可持續消費模式的逐步建構和順利實施。
3.制定和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和環境管理體系
所謂環境經濟政策,就是為了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依據客觀規律和我國的具體情況而制定的規范和指導各經濟主體行為的準則。其政策主要是通過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手段來調節和規范各經濟主體的行為。通過運用環境經濟政策,將消費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結合起來,達到二者的相互協調,以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前世界各國通常采用的環境經濟政策手段和工具主要有:明晰環境和資源的產權,收取污染稅、資源稅、環境稅和排污費、資源補償費等。比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許多成員國針對農藥、化肥、含鉛汽油、電池、包裝材料等許多會產生污染的產品采取征收產品稅的辦法,刺激生產者和消費者去生產和消費無污染、少污染的產品。
(二)企業建立可持續發展戰略
在綠色經濟運行中,企業要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樹立綠色營銷觀念,在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和制造、保管和運輸各個方面堅持綠色標準,加強對生產、加工、銷售環節的安全控制,為消費者提供源源不斷的綠色產品;同時,加強技術創新,努力降低產品成本,制定合理的綠色產品的價格,激發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消費欲望。企業在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下,以綠色消費者為導向,形成持續競爭優勢。
在企業營銷方面,企業的發展應注重綠色營銷,做好從產品的設計、投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整個過程,將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等環保理念加進去,實現低能耗、高產出、低危害、高質量的生產目標,為社會福利最大化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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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宏觀經濟管理理念;繼承與發展
經濟全球化指的是隨著技術的飛速發展,引起了社會分工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正是通過這種分工與協作實現了國家經濟發展快速化要求。宏觀經濟作為國家整體經濟的體現,不可避免會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如何堅守適合本國國情的宏觀經濟管理理念是每一個國家在經濟全球化形勢下所需要深刻研究的內容。
1、經濟全球化對我國宏觀經濟管理的影響
參與經濟全球化,以政府為主體的宏觀經濟管理必然會受到巨大的影響,宏觀經濟的運行有著自己的準則,總體上看去,全球化對我國宏觀經濟管理理念的影響有三大方面。
(1)影響我國經濟主權問題決策
作為發展中國家,發展的含義即指技術與生產力目前都還屬于較低水平,因此在參與全球化合作時,我國必然會處于產品鏈的最低端,受到發達國家經濟的制約。
(2)對管理規則的影響
加入WTO后,意味著我國在經濟領域實行全方位、全行業的對外開放,從宏觀經濟管理理念方面來看,這預示著我國之前的宏觀經濟管理模式與管理理念都將重新洗牌,為了適應WTO環境下的經濟政策,我們的宏觀經濟管理理念必須得按照國際化的經濟標準來制定,同時還需要為國際間的經濟接軌而作出適當的政策貢獻。是對過去封閉經濟管理理念的全盤拋棄還是審時度勢,將其中有價值的證明成功的管理理念進行保留繼承,需要通盤考慮。而一旦繼承之后,我們又要面臨如何將這些理念進行發展的問題。必竟任何理念與模式在社會發展的趨勢下都會顯得過時,因此這方面的影響不容小視。
(3)影響我國經濟運行的穩定性
經濟全球化是在世界各方力量處于相互制約、向均衡化發展,從而最終使世界經濟格局處于相對緩和,眾多國家參與進來,但各國又將注意力集中于本國在生產技術方面所取得的巨大進步、促使社會分工在世界范圍內越來越細。國與國之間的經濟聯系越發地緊密,那么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獨善其身,一旦某一個國家的經濟出現混亂,其它國家也勢發受到影響,當這種影響全面曼延開來時,就會造成整體局面的失控,從而影響了各國的經濟秩序。當穩定性受到影響時,宏觀經濟的管理就會變得俞發地困難,也俞發地重要。要想抑止衰退的擴大化,那么就必須經濟職能部門采取有效地宏觀經濟政策來調節本國的宏觀經濟,從局部改善,進而改善整體世界的宏觀經濟局面。
2、 全球化背景下,發展宏觀經濟管理理念
(1)宏觀經濟管理的轉型
歷史上,我國宏觀經濟管理已經歷經了兩個主要階段與一次轉型,目前正在面臨著第二次大的轉型,加入WTO意味著我國宏觀經濟管理的客體又將迎來一次實質性的變化,這必然要求我國的宏觀經濟管理進行第二次轉型。宏觀經濟管理的模式的轉型將會是這次轉型的主體內容,舍棄掉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管理理念,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場調節為主,國家宏觀政策有力引導為輔的新型經濟管理模式。
(2)宏觀經濟管理手段創新
宏觀經濟管理手段是政府進行宏觀經濟管理時所采用的有助于實現宏觀經濟管理目標的一切手段。經濟全球化的加劇,促使國家政府必須創造出適應新經濟環境下的管理手段。其中包括軟件方法,如經濟方法、行政方法、法律方法同時也涵蓋了各種硬件,如不同的傳媒與網絡。利用信息化的高速飛展,政府已在著手建設數字信息化管理手段,即所謂的地進行電子化政府建設。中國政府的龐大,管理起來必然有著非常大的難度,但是通過建設電子化政府網絡,實現了垂直化的管理反應速度,對于國家的經濟層面進行統籌,任何地方的經濟信息可以上網查詢,而一個經濟行政命令的下達后產生的效果,都可以盡快了解到。實行現代化與網絡化的經濟管理模式,政府構建了覆蓋全國的“政府網”體系,這正是新經濟形勢下,政府將經濟管理模式進行創新發展,及時應對新環境下宏觀經濟有可能面臨的來自世界和國內的挑戰,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
(3)求發展應對突發事件
所謂的突發事件,對于宏觀經濟管理而言,實際就是發生之前并沒有太多的前兆,而對于經濟活動越來越頻繁的世界經濟體來說,突發事件似乎都是合情合理的。隨著經濟的發展越迅速,突發事件來之迅猛,影響巨大,比如之前的美國信貸危機,雖然開始僅限于美國,但不久就曼延至世界絕大多數國家。我國作為美國最大的貿易伙伴,在美國出現次貸危機之后,也不能獨善其身,美國經濟一下滑,我國的制造業受到重挫,最終問題都會反映到宏觀層面而來。那么如何應對這種形勢下的經濟突發事件,是我國對宏觀經濟進行良性管理不可逃避的問題。面對這場危機,我國集所有力量,通過4萬億的建設資金來救市,而后各個職能部門在統籌規劃下進行充分配合,這就是一種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機制的培養。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必須要時刻要作好應對措施,也就在制定相關制度,調節我國經濟社會的運行,面對突發事件,常用的宏觀經濟管理政策一定程度上會有過時的可能性,那么根據新經濟體系來發展這些管理政策符合了時代的要求。比如存款準備金率、貸款利率、存儲基本利率,這些措施一般是遇到經濟事件時,國家常采用的一般經濟調控手段,但是現在的突發事件所帶來的影響比以往都要大,因此如何在這些固有手段內容上再繼續發展,將它們的內容涵蓋的范圍更加廣,解決的矛盾更加徹底,是當代宏觀經濟管理理念發展的必然要求。通過經濟手段的不斷創新,加強國家自身應對危機的準備基礎。
3、總結
宏觀經濟始終是一個國家正常運轉的基石,它的變動影響到國家發展建設的方方面面,不論在哪個時期,加強對宏觀經濟的管理是國家職能部門發揮作用的工作重點,順應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建立自己的經濟管理體系是目前國家經濟改革的首要任務。
一、新自由主義模式的內在矛盾
新自由主義模式誕生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經濟全球化是其形成背景。經濟全球化,是一個自然的歷史發展過程,也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在世界范圍內不斷擴大和深化的過程。從相當程度上講,新自由主義既是資本主義克服20世紀70年代初滯脹危機與全球化生存和發展戰略的現實選擇,也是資本主義全球化意識形態的理論化。新自由主義模式的根本特點和表現形式在于資本主義經濟的金融化。資本主義金融化的內在矛盾在于:一方面,金融化加速了全球范圍內的資本運動,推動了世界貿易和投資的發展,實現了國際壟斷資本利潤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金融化導致金融膨脹,使得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進一步分離,從而為更嚴重的金融危機埋下了隱患。當前的金融和經濟危機所充分暴露的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模式的內在矛盾,集中表現為該發展模式在經濟運行、經濟結構和社會制度各個層面上的不可持續性。
從經濟運行層面來說,新自由主義模式實際上就是金融風險擴大與加深的根源所在。美國次貸危機是此次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機的導火索;次貸危機又是美國秉承新自由主義原則、放寬金融管制的必然結果。2003年以來,美國金融機構為增加金融企業利潤采取減輕貸款前期負擔的辦法來吸引貸款客戶,放寬或實際上取消了貸款標準,以便為購房者提供便捷的抵押貸款。大量信用記錄較差的低收入家庭進入房貸市場。而美國的銀行和債券評級機構則完全放棄監管責任。金融衍生產品,特別是抵押債務證券化使次貸市場風險加大。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率越來越高,在創新過程中使債務鏈條不斷延長,導致市場風險向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轉化,進而造成整個金融市場的不穩定。美國政府的貨幣政策和美國房地產行情變化也是次貸危機的重要因素。本世紀初,美聯儲為了推遲新經濟泡沫的破裂,連續減息,而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美聯儲為遏制通貨膨脹又連續17次加息,使聯邦基金利率從1%升到5.25%。這種情況下,2006年初房地產開始降溫,房價逐漸由升轉跌。許多靠過度借貸的購房者既無力償付房貸到期本息,又無法再融資。次貸市場違約率大幅上升,大量房貸機構特別是與美國次貸市場相關的基金陷入困境或破產。據不完全統計,從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中旬,全美80多家次貸機構停業或破產,損失高達千億美元。英國、德國、法國、瑞士、荷蘭、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50多家銀行、對沖基金等受到波及,損失上百億美元,國際金融市場出現劇烈動蕩。
從經濟結構來說,新自由主義模式在美國首先表現為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嚴重失衡。美國的金融市場中的次級貸款約為2萬億美元;普通房貸,約為 10億美元;企業債,包括企業之間各種債券,約為60萬億美元;各種金融衍生品,約為340萬億美元。2007年,美國的GDP將近14萬億美元,同金融衍生品的比例為1:29;其中的實物經濟與金融衍生品的比例為1:68。有學者指出,美國經濟結構的失衡完全是人為的,是美國資本家階級、企業高級經理和金融機構結成的利益集團為實現資本即股東收益的最大化造成的惡果。經濟結構的失衡導致美國的生產資本即非金融企業的資本積累逐步減少,因此,此次危機不僅是管理危機,也是積累危機。與此同時,工人的實際工資和社會福利也不斷減少,因而出現了金融資本的高收益和大眾負債消費并存的矛盾現象。從國家層面來看,生產資本積累危機導致國民經濟發展嚴重依賴外部投資和進口貿易,為了支持對美國本土企業的需求,美國不得不擴大世界范圍的需求。這種巨大的需求本來會引起嚴重通貨膨脹的,但是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這種風險會按照外貿增長的比例分散到世界各國,其中包括美國的主要貿易伙伴——中國。美國依靠自己的經濟霸權和金融霸權,特別是美元的霸權制造了世界范圍的生產過剩和經濟泡沫,一旦泡沫破裂,世界各國都要付出慘重代價。杜梅尼爾認為,美國的經濟危機轉嫁機制早在危機發生之前就建立了,但是以金融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世界積累制度并不能保證資本主義生產的持續性,而只能推遲危機的到來,此次危機就是對世界資本主義體系和資本主義經濟全球化的巨大沖擊。
從社會制度層面說,新自由主義作為資本主義上層建筑,自然延續著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根本矛盾。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是生產社會化與資本主義私人占有制度之間的矛盾;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根源是生產相對過剩。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過剩危機不是偶然現象,而是社會制度本身的必然結果。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明確指出:“一切真正的危機的最根本的原因,總不外乎群眾的貧困和他們的有限的消費,資本主義生產卻不顧這種情況而力圖發展生產力,好像只有社會的絕對的消費能力才是生產力發展的界限。”資本主義經濟在社會化生產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這一基本矛盾的支配下,一方面是生產和商品供給出現無限增長的趨勢,另一方面是資本剝削日益加重,廣大勞動者的貧困不斷加深,有支付能力的社會購買力增長緩慢甚至停滯,這種狀況必然導致經濟危機周期性地發生。近二三十年來,在新自由主義政策的影響下,美國勞動大眾日益貧困化,社會兩極分化不斷加劇。貧富兩極分化使美國普通民眾不得不靠增加借貸維持日常消費水平。如此發展模式顯然難以持久。
二、凱恩斯主義模式的內在矛盾
20世紀90年代以來,關于西方資本主義發展模式區分為盎格魯薩克森模式和萊茵模式的說法廣為接受。所謂盎格魯薩克森模式,就是新自由主義主導的美英模式,而萊茵模式則是凱恩斯主義主導的歐洲模式。事實上,新自由主義與凱恩斯主義兩者之間有對立的方面,也存在共同點和聯系的方面。本質上講,凱恩斯主義和新自由主義都無法解決的資本主義經濟的微觀經濟基礎和宏觀經濟目標之間的矛盾。凱恩斯主義承認,如果要利用全部現有生產資源就有必要進行國家干預,這與微觀經濟學的核心觀點發生了矛盾:新古典學派的微觀經濟學認為,不受控制的價格機制,自由市場,足以生產性地、有效地使用全部可得到的投入。古典自由主義、凱恩斯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內在矛盾以及作為它們共同基礎的私有制經濟學決定了相互之間不可能完全排斥,而只能互相補充。
從政治的角度來說,新自由主義和凱恩斯主義也有共同之處。為了資本主義的長治久安,兩者都主張階級調和。所不同的是,凱恩斯主義在戰后的特殊歷史條件下,兼顧了經濟的增長和工人的利益,同時培育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的保護層“中產階級”。而新自由主義在20世紀70年代的危機中則無法維持這一局面,在階級力量對比明顯地有利于大壟斷資產階級的情況下,只能犧牲工人階級的利益而保全大壟斷資產階級的利益。從資本主義經濟和政治的內在矛盾來看,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既不能實行純自由經營政策,也不能實行純政府干預政策??赡艿那闆r是,在這一時期強調自由經營,在另一時期看重國家干預。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徹底改變之前,自由經營與國家干預這兩種思潮相互交替,會反復出現。不過,無論哪一種經濟思潮得勢,都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經濟危機、失業、通貨膨脹等種種資本主義的痼疾,而只能暫時緩和資本主義的各種矛盾。
應對當前的金融危機,凱恩斯理論和政策同樣難以確保適用性:其一,凱恩斯主義只適用于封閉的經濟,即商品和資本的流通受到國界限制的經濟,因為凱恩斯的時代正是1914—1945年非全球化的時代,而當今的危機則發生在開放的全球化時代;其二,凱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的前提是,在失業率上升的情況下,名義工資仍然是剛性的(這種剛性是由于工會的強大壓力造成的),并不下降,這樣擴大消費需求才能增加就業,而如今工資已經按照消費物價的變動指數化了,擴大消費需求,未必增加就業;其三,全球化背景下,國內外市場相互影響,勞動力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資本市場都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復雜多變的情況,例如現在的勞動力成本上升快,生產要素價格變動大,金融市場變數多,僅僅靠擴大財政支出,并不能實現市場的平衡和充分就業;其四,凱恩斯危機面臨的問題是缺少流動性,而當今危機面臨的問題是流動性過剩。此外,由于社會支出龐大,發達國家財政普遍偏緊,美國財政赤字尤甚(2009財政年度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10%),有些歐盟國家也出現財政危機,擴大財政支出無異于使經濟雪上加霜。上述單是從經濟現象層面的分析,足見凱恩斯主義模式同樣無法挽救當代資本主義經濟危機。
三、資本主義發展模式的調整與演化
資本主義雖然有不可克服的矛盾,但也具有自我調節、自我更新、自我發展的能力。資本主義發展模式是資本主義經濟關系和社會關系的外在表現,因此,資本主義發展模式的調整無非就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調整。調整的動因一方面是資本主義發展規律自身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人民反對資本主義,特別是反對新自由主義斗爭的壓力。有關調整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加強貨幣金融體制改革與金融監管。這次危機的突出表現是金融危機。而且這次金融危機又具有國際性和先發性的特點。因此,世界主要國家都把整頓和恢復金融秩序作為優先考慮的問題,美國作為危機的策源地和中心國更是如此。2009年6月17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了自上個世紀30年代以來最重要的金融監管改革計劃,其目標是把金融領域置于公共權力機構的監督之下。根據這項計劃,美國所有的大金融機構:銀行、投資基金、保險公司等等都將受到美聯儲的監管。此外,美國還計劃成立獨立于中央銀行的金融服務監督委員會,負責評估威脅金融體系安全的風險并協調各個監管機構的行動。最后,美國還將成立一個新的保障金融消費的機構負責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它將監管不動產和消費貸款的發放。2010年1月21日,奧巴馬又宣布了美國加強對華爾街大銀行監管的新規定,限制銀行的規模和交易活動。禁止所有接受存款保險、能夠從中央銀行獲得緊急援助資金的銀行擁有或投資私募基金、對沖基金以及從事自營交易。此外還提出征收“金融危機責任費”等多項措施。很多西方學者對這些監管計劃能否真正實施持懷疑態度,理由是這些計劃損害了金融資本集團的利益,它們會以捍衛市場原則的名義加以反對,而那些靠各自財團支持的政客們遲早會做出妥協和讓步。
其次,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在新自由主義發展模式的影響下,西方國家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經濟結構失衡,即所謂產業結構的空心化。有西方學者認為,糾正這種失衡非常困難,因為西方國家在這個問題上,處于兩難之中。例如,美國正是通過國內的產業向全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轉移受益。如果美國調整經濟結構,回到本土生產,那將與金融壟斷資本主要通過全球化進行積累相沖突,并違背金融資本攫取超額壟斷利潤的本性。但是如果不調整,美國國內產業將進一步空心化,那么美國國內的失業危機和貧富差距將愈演愈烈,最終導致美國國內反對大壟斷資本的政治危機更加嚴重,這也不符合大壟斷資本的利益。
再次,優化產業結構。其基本做法有:一是通過市場的作用,推動企業并購,實現產業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二是由國家指導和投資,大力開展數字化、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環保、機器人等領域的科技革命,占領科學技術的制高點,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就目前情況來看,發達國家在科技革命方面占有絕對優勢,資本主義仍然肩負著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歷史使命。產業結構不斷升級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客觀規律。它一方面使大壟斷資產階級能夠獲得超額壟斷利潤;另一方面,可使發達國家早日走出經濟危機。
最后,進行經濟政策的調整。新自由主義在主導世界經濟期間,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經濟政策,包括宏觀微觀經濟政策、國內國際經濟政策、各專項經濟政策等諸多方面。許多政策已經以法律和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這些政策的核心是自由化、市場化和私有化,其本質是保護資本的利益和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它們造成的嚴重后果是社會的不平等和兩極分化。目前,已經有西方學者對西方經濟政策調整的重點作了排序,依次為:國家作用的回歸、貨幣主權的回歸或中央銀行地位的改革、放寬管制政策的改革、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或國際貿易政策的改革、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的改革、稅收政策的改革(征收資本稅和巨富稅)等等。
綜上所述,在國際金融和經濟危機的沉重打擊和資本主義自我調節的雙重作用下,新自由主義模式的主導地位將遭到極大削弱,資本主義發展模式開始發生一系列重要轉變,盡管其演變方向還不確定,但很可能呈現出多元化的格局。
【關鍵詞】改革;現行;國際貨幣體系
一、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的弊端分析
現行貨幣體系是布雷頓森林體系70年代崩潰后不斷演化的產物,學術界也稱之為牙買加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后,國際貨幣體系改革步入漫漫長途。1976年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牙買加協定》,確認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浮動匯率制的合法性,繼續維持全球多邊自由支付原則。雖然美元的國際本位和國際儲備貨幣地位遭到削弱,但其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領導地位和國際儲備貨幣職能仍得以延續,IMF原組織機構和職能也得以續存。但由于其各種規則弱化,導致矛重重盾。特別是經濟、金融全球化趨勢進一步加強時,該體系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凸現:
首先,出于政治、經濟雙重目的,西方國家急于將一些弱小的后市場國家納入其市場體系。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世界銀行對當時的國際金融形勢滿懷自豪地總結道:世界各國的金融市場迅速整合為單一的全球化市場,發展中國家盡管各自起點和速度有所差異,但無一例外地被融入這一全球化進程。即便危機發生后,美國等發達國家仍刻意回避資本監管,片面強調資本交易自由化的好處。事實上加入世界市場后,資本流入固然可以帶來不少好處,但其易變性所招致的巨大損傷力也是難以克服的,許多國家在尚未建立起一個足夠強大的、能夠應付短期資本撤離的金融體制之前,就盲目開放了其短期資本市場,最終遭受災難性的損失。
其次,國際市場對美元高度依賴,從而導致發展中國家的匯率安排仍以美元為核心。盡管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各國基本實現了儲備貨幣的多元化,但從實際情況看,美元主導國際儲備貨幣的基本格局并未明顯改變:在國際貿易中,接近半數的交易以美元為主要計價貨幣;在國際金融市場的有關交易中,美元更是極為重要的交易貨幣。這使得各國、尤其是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經濟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元的匯率變動,并進而導致這些國家匯率制度安排的實際操作與名義安排相背離。
最后,現行的國際經濟秩序不存在能夠獨立執行經濟政策的國際機構。比如IMF是一個旨在穩定國際匯價、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并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不平衡問題的國際機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IMF對危機國家進行資金援助的同時,迫使其按照自己開的“藥方”(華盛頓共識)進行調整和改革,主要內容如下:實行雙緊的經濟政策,提高利率;整頓金融機構,實行更嚴厲的破產法,以消除道德風險;采取更加審慎的監管規則;加速市場開放并邁向自由化,取消不平等的補貼等。且不論其救援目的為何,就政策本身是否恰當,已遭到了斯蒂格利茨在內的許多經濟學家的抨擊。盡管如此,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無論經濟實力還是政治地位均無法改變現行國際貨幣體系,還是被迫與IMF合作,并不得不忍受經濟緊縮和高失業率。
二、現行國際貨幣體系與金融危機
(一)國際貨幣體系缺陷是金融危機頻發的制度性根源
對經濟現象的解釋,需要尋找這些現象發生背后的功能性原因。但西方學術界將此次美國金融風暴僅僅歸因于金融監管不力或華爾街的貪婪,更深的也僅追究到美國過于寬松的貨幣政策。其實,美聯儲為什么能長時間維持寬松的貨幣政策?這是因為美聯儲可以將大量的貨幣輸送到全世界,從新興發展中國家購買大量物美價廉的產品。而各國美元的回流,為美國提供購買力的同時,也支撐著美國金融市場的深化,為美國的金融機構提供了大量的盈利機會。美國能做這些事,是因為在當前國際貨幣體系中,美元擁有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亞洲和中東地區為什么要維持高儲蓄率呢?除傳統、文化及發展階段等原因之外,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IMF令人失望的表現,迫使亞洲國家不得不自己積累起龐大的外匯儲備,以應對今后可能再出現的金融危機。而從更長的歷史跨度來看,當前國際貨幣體系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就更清楚了。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來的歷次金融危機,總是與美國的匯率貶值、利率提高相聯系。危機以什么形式發生本身具有偶然性,但發生危機卻具有必然性。不論是拉美危機、東南亞金融危機、美國次貸危機,都是由于美元過度膨脹引起各類泡沫,爾后因各種因素導致泡沫破滅,引發區域性的金融危機。所以危機出現的必然性,本質上是由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的內在缺陷決定的。
(二)當前的強勢美元是國際貨幣體系缺陷的外在體現
美國發生金融危機以來,美聯儲向市場不斷注入流動性,資產負債表在短時間內增長了一倍多。與此同時,美國財政部又不斷出臺財政刺激計劃,財政赤字快速增長,近期甚至由美聯儲直接購買國債,本質上卻是直接用印鈔票的方法彌補財政虧空。因此,美國一方面通過美聯儲直接購買國債的方式,維持低利率,為經濟復蘇創造條件,另一方面又在宣傳強勢美元政策,制造美元的短期繁榮,保持世界資金流向美國,以維持美國資金流的平衡。不過在危機中,美元也確實強勁,各國不得不將資金轉成美元。這種無奈,透露出制度上的缺陷,反映了當前的制度必然產生非理性的結局,是非理性的“理性選擇”。
(三)全球救濟行動不能再過度利用現有國際貨幣體系的缺陷
美國還利用國際貨幣體系的缺陷,不斷采取印鈔票的方式解決危機。從解決危機的整體思路來看,僅僅只是用發新債(國債)替代舊債(居民和金融機構的負債)的方式,并沒有處理自己的實物資產(黃金、海外資產)。從國際社會上看,這是一個很沒有誠意的解決危機方式。英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還不斷賣出其持有的海外資產來償還美國的債務。在處理東南亞金融危機過程中,美國也要求東南亞國家提供各種額外的擔保,危機過后美國在這些國家取得了大量廉價資產,包括移動電話在內的信息通訊業、建筑行業、房地產行業等。而一旦危機發生在美國本土時,為什么就不應用其當時給其他國家的藥方呢?美國自己解釋的原因是,美國不同于這些國家,因為美國擁有世界貨幣的發行權,美國不用擔心貨幣錯配。由此進一步暴露出這種國際貨幣體系的缺陷,美國不過是利用該體系的缺陷在為自己服務。
三、改革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的思考
(一)改變以推動貨幣自由兌換為首要目標的現狀,建立以抑制風險、防范危機、穩定國際貨幣和信用為目標的國際貨幣體系
在80%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已基本上實現經常項目自由兌換的今天,再將這一目標放在首位顯然己不合時宜。相反,對短期資本異常的大規模流動,國際社會應制定規則進行一定的限制。國際貨幣體系應將控制國際游資的投機和避免金融秩序遭到破壞作為重要的原則加以確立,從而使現行國際貨幣體系能夠真正適應金融全球化和國際金融市場一體化的現實需求。第一,協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關系。要在支持發達國家經濟增長的同時,更多地考慮保護和支持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利益。第二,協調發達國家之間的貨幣經濟政策。各發達國家間應經常相互協調與切磋、達成共識,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并以積極的態度加強各國貨幣與經濟政策的合作,以保證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第三,加強區域性經濟貨幣政策的合作。要積極推進區域性的貨幣經濟合作,并在總結歐洲貨幣聯盟與歐元經驗的基礎上,探討區域性經濟貨幣合作的有效途徑,以抵御外部危機對區域經濟的沖擊。
(二)改變當今匯率體系中過分依賴美元的現象,建立主要儲備貨幣穩定的匯率體系
盡管國際貨幣體系目前還不能沒有美元,但是強化多種貨幣儲備制度.弱化美元霸主地位,建立主要儲備貨幣穩定的匯率體系已成為一種客觀上的必然要求。目前可從兩方面考慮:―是在美元、歐元、日元三個國際主要貨幣上,建成各方面均能接受的貨幣匯率穩定協調機制,通過政策調節及充分的協商,保持三者之間匯率水平的相對穩定,以減少匯率變化過度反復無常給國際金融和世界貿易帶來的震蕩,同時維護匯率機制的靈活性以減少局部性金融危機產生的慣性和信心崩饋現象;二是在其它相對弱勢貨幣之間,允許其根據自身情況,在釘住、可調節和浮動之間選擇。當然,對于經濟發展階段各異的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而言,匯率制度的選擇不可一概而論,應根據不同國家的經濟規模和開放程度、通貨膨脹水平、勞動力市場的靈活調整性能、國內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決策者的信譽以及資本流動性等因素選擇恰當的匯率制度。同時相關國際組織應建立匯率制度和匯率水平的監測機制,對成員中實際匯率水平高估或低估現象及時提供調整意見,以保證新的貨幣匯率機制的正常運行。
(三)改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能,以使其擔當起國際貨幣體系的領導者、監督者之職
一是考慮到目前IMF所能調動的資金量與巨額國際游資相比顯得十分微小的現狀,應增加IMF的基金份額,擴大其資金實力以及援助范圍。二是增強IMF的監測和信息功能。當成員國國際收支不斷惡化、外債不斷增加、外匯儲備名不符實、國內經濟增長出現泡沫時,IMF有義務對成員國及公眾提出忠告,對其國內經濟政策提供建設性的建議并協助巴塞爾委員會加強跨境監督。三是恢復IMF對成員國國際收支逆差進行干預和援助的職能。當前不少成員國實際上實行的是變相固定匯率制,這就要求IMF進行監測,對長期處于嚴重逆差狀態的國家進行政策規勸并對其政策實施提供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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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政策;反饋與評價;研究
在既定的科技政策實施了以后,就面臨著如何對科技政策進行反饋與評價的問題。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如何評價科研與發展活動的結果――科研成果;二是如何評價指定的科技政策的結果,其一是對科研成果的評價,其二是對科技政策的評價,這兩方面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在對科技政策的反饋與評價問題上,科技政策的反饋與評價體系實際上只是全社會的社會經濟政策體系的一個子系統。在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國家,國際并不直接控制和管理國家的科技部資源,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單獨的科技政策,科技政策只是全社會的社會經濟政策的一個子系統,所以科技政策也是社會經濟政策的一種表現形式。
一項政策從制定出來付諸實施到實施結束,其中可能會發生多次修改、調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之所以要這樣做,就是要保證所執行的政策能符合當前和未來的一段時間的實際情況,保證所執行的政策能永遠充滿生機活力,保證所執行的政策能解決客觀實際問題,保證所執行的政策達到應有的政策效果。由于政策執行偏差的產生,使政策執行偏離了政策的既定目標,產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耗費了不應浪費的政策資源,造成了政策問題不能順利解決。這些都必須予以糾正,而糾正的途徑就是公共政策執行再決策。政策分析人員重新分析主客觀各方面的因素,再次審視原政策,通過對原政策的增刪、更新、撤換或修正等形式,對原政策進一步進行完善或針對同樣的政策問題重新制定出科學的政策,使它們符合各方面的客觀實際,從而起到糾正公共政策執行偏差的作用。一項政策是否能夠順利實施,成功地達到政策目標,受制于前面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同時也會制約著以后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和結果。因為政策執行再決策的作用是使一項政策的執行能始終順應主客觀的實際情況,靈活地朝著一定的政策目標邁進,使一項政策的執行能在不斷的調整過程中趨于完善、合理,從而解決所要解決的政策問題,這樣也就為解決以后相關的政策問題,制定相關的政策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1 我國反饋評估體系滯后與美國的對比
科技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諸多不確定性與風險,例如,系統的慣性和滯后性會導致政策失靈。因此,應對科技政策執行過程進行監控,辨析環境的變化,找出科技政策中的不足之處,并進行調整,反饋控制,逐步完善。
(1)我國
我國科技反饋評價機制起步較晚;基礎較差,總的來說仍處于初步階段,處在逐步的規范化和社會化過程中。當前,我國科技評估機構的組建基本上是由政府各級科技管理部門進行,科技政策的反饋評估工作主要是為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服務,科技評估公開化;市場化程度低,缺乏社會化的評估機構。由科技管理部門所屬的機構對科技管理部門的有關評估事項進行評估將不可避免地將受到科技管理部門的行政干預和影響,因此難保評估的準確性和公正度;另外,由于科技評估機構僅此一家,缺乏競爭,再加上監督力度不夠,評估水平難以提高。我國科技政策制定的反饋評估體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這也是我國長期以來科技政策針對性比較差,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所在。眾所周知,當代的科技的投入非常大,然而任何一個國家在科技上的投入總量都是有限的,那么如何使這些資源效率高的配置而又能解決事關國家和人民切實需要的最關鍵的問題上,這些都是科技政策制定過程中應該加以考慮的。從這方面來看,我國科技政策反饋評估的滯后性導致科技政策制定不能及時調整以適應環境的變化需要:一方面,我國科技政策的反饋評估體系面臨的最大障礙是信息反饋渠道的不暢通。這種不暢通是雙向的,例如,政策受眾者不知道對一個政策的反饋意見應該向哪里反映,而制定者和評估者也無法及時獲得政策執行中的真實信息,這樣執行者與評估者之間的關系是不協調的。另一方面,我國科技政策的反饋評估模式陳舊,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我國科技政策重視事后的反饋和評估,而忽視了政策制定前和制定中信息的反饋,使政策制定中出現的偏差沒有進行及時的修正,一直運轉到政策的終結,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損失和大量的社會資源的浪費。在科技的獎勵問題上我國的獎勵主體是各級政府,絕大多數獎勵都是針對科技研究和和開發項目的。不能滿足科學家個體的要求。
(2)美國
美國的學術評價是由整個科學共同體進行的,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微觀的,非組織的過程實現的。這個評價過程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各種學術期刊和學術活學術會議的評價。這個評價過程的外部形式也往往是互不相同的,相互對立,爭論不休的,正是通過不斷的爭鋒和交流,才形成了科學共同體的意見,實現了對科技人員和科技成果的評價。而且美國的政治體制和官僚一般很少能夠影響科學共同體的決策過程和決策意見。美國的科技政策反饋系統與其他社會經濟政策的反饋系統一樣,也是獨立的和社會化的,決策權,行政權,司法權實行的是代議制形式的三權分立,而監督權則是沒有賦予某個特定的組織機構的,監督權是公共的保留權之一,是沒有讓渡的,是全體國民共同擁有的權利,所以,對國家機構的監督權是全社會化行使的,是社會化的。對科技政策的監督也是社會化的,但其發揮作用的主要形式有很多。普通新聞媒體主要反映民間大眾對科技政策的監督功能;國會的聽證主要反映社會上有代表性組織對科技決策的監督并能反映各方面的權威觀點;學術期刊和學會則主要反映科技界對科技政策的意見和科研成果的評價。這幾個方面的監督相互獨立,互不隸屬,同時發揮作用,能夠較快的科技政策或者科技決策中發生的錯誤和可能存在的問題。但是相互監督的結果也會造成相互牽制和制約,減低了決策的及時性和決策效率。所以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美國的科技獎勵體制絕大多數都是由非政府的民間科技協會做出的,包括世界上最著名的諾貝爾獎也是民間性質的科技獎勵,而且美國的科技獎勵是都是針對科學家個人的,是對人不對事的,是對科學家研究態度和所取得成果的贊賞。
2 總結
科技政策的評價與反饋機制對于正確有效的科技政策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良好的反饋機制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避免發生更重大的后果,同時也能將政策和決策中好的結果進行及時的推廣。良好的科技政策反饋與評價系統,必須要滿足公平,公正,公開,獨立,理性等要求。只有在良好的科技政策環境下,科學技術才能得到良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懷明.科技政策比較研究[J].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