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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在經濟發展突飛猛進的今天,生態環境的保護越來越重要,尤其是城市中罕見濕地公園的生態環境,對其的保護更是迫在眉睫。本文通過對貴陽市濕地公園的生態保護進行簡單的分析,以現下的經濟法理論、環境法原理、可持續發展理論及已實施的法律法為支撐,從相關立法、執法、司法等幾方面對貴陽市濕地公園建設中的生態補償制度在法律構建方面提一些建議。
論文關鍵詞 生態環境 濕地公園 補償制度
近年來,生態補償在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這一詞的誕生逐漸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現階段的生態補償制度僅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種經濟手段,雖然我國的生態補償經過多年的實踐,在林木業、自然保護區、遏制沙漠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對于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仍是摸著石頭過河,并沒有現成的實例可以借鑒,只能在摸索中不斷前進。為此,建立和完善貴陽市濕地公園的生態補償制度仍需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地制定規章制度,加強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以此來強化生態補償制度對保護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實際意義。
一、 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之概況
貴陽市濕地公園的建設是近年才發展起來的生態項目,對于爽爽的貴陽而言,濕地公園的建設很是重要。目前,在貴陽市主要建設了兩大濕地公園:花溪濕地公園和小車河濕地公園。花溪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位于貴陽市花溪區中心城區的北部,距離貴陽市中心僅十二公里,是全國罕見的城市濕地。在環境上它屬于亞熱帶濕潤氣候下的高原巖溶丘陵區,是以喀什特地貌為特征的城市濕地公園。貴陽市花溪國家城市濕地公園范圍內有天然的河流濕地、河漫灘,也有人工的水稻田、池塘、溝渠等。適宜的氣候和多種多樣的濕地類型為各種生物營造了安全的覓食、棲息、繁殖場所。花溪河水資源充足,年平均徑流量9.84億立方米。另外,花溪河的水質優良,清澈見底,達到Ⅱ類地面水水質標準,是貴陽市民生活用水的主要供水點。其次,小車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地處貴陽市中心城區,根據規劃,該濕地公園總面積約6平方公里,按照“世界眼光、國內一流、貴陽特色”的要求,充分發揮生態多樣性的優勢,突出海拔落差和梯次植被特色,彰顯良好的河谷生態,在公園內建設有公用配套設施,并配有完善的垃圾處理、排污治理、慢性系統等功能,是展示貴陽生態文明建設成就的重要窗口。小車河濕地公園的建設直接惠及城市西部、南部的60多萬居民 。
貴陽市中這兩大的罕見濕地公園,為當地的居民帶來的好處可以說是不甚枚舉。為此,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理論,筆者認為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保護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配套的生態補償制度,促使人類更好地保護濕地公園,保護生態環境,以此造福于子孫后代。
二、 建設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國內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非常重視,特別是對自然環境下天然濕地的生態補償更是毋庸置疑。曾經學者們甚是擔憂的生態環境問題如今已上升為了重要的法律問題,在2012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時候,首次將公益訴訟列入法律規范之中,這在生態環境保護歷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一) 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不健全成為重要的制約因素
在我國,生態補償制度在某些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上已有實踐。眾所周知,生態補償制度適用于環境破壞甚是嚴重的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對于濕地公園的運用卻是幾乎沒有先例可尋。為此,免不了在保護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過程中采取生態補償機制的措施會有缺失,或者是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根本就不健全,導致在對濕地公園進行保護的時候出現漏洞,以至于給那些損害濕地環境的人以可乘之機。在此情況下,對濕地公園的保護就會陷入很危險的境地,從而不能更好地保護濕地生態。如此看來,建設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重要性顯而易見。
(二)濕地公園生態補償不到位,影響濕地公園的生態建設
生態補償制度是偏主觀判斷的制度范疇,其在被有關部門運用的時候會出現一定的問題。比如在生態補償中,生態補償標準需要人的主觀判斷,如果判斷不到位,或者有關人員的判斷標準誤差較大,就會對被補償人產生不公平。這樣不公平很可能會導致對于生態建設付出的人、對環境保護付出的人而言,他們以犧牲自己的固有利益作為環境保護的投入成本無法得到收回,他們的權益得不到保護,產生利益不均衡。而由此產生的利益不均衡、人與人之間的不公平,就會導致生態保護與建設者之間存在的心理落差,進而滋生不滿情緒,影響濕地公園的生態建設。
(三)濕地公園生態破壞嚴重,引發更嚴重的生態危機
濕地公園的建設對于正處于城市化進程中的人類來說至關重要。在城市化的進程下,公民早已遠離了碧水藍天的生活環境,現如今每天都是和現代化的設備打交道,這固然就免不了現代社會的發展給我們的生態環境造成威脅。生態環境被破壞,生態建設不安全,很有可能就此引發生態危機,從而觸發生態威脅。近年來自然災害的頻發就是生態遭到嚴重破壞帶來的結果。貴陽市具有“涼都”之稱,“爽爽的貴陽”也是家喻戶曉,這些稱號來源于貴陽獨特的生態環境和天然的氣候條件。筆者認為,如若我們不對最基本的生態環境予以保護,那生態遭到破壞帶來的后果是很嚴重的。所以,建立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對于保護生態環境,避免生態危機有著重大意義。
三、 構建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理論基礎
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構建不是空中樓閣,這是需要一定的理論為支撐。經濟法這一獨立的學科,在一定的程度上給環境保護建設提供了理論基礎,對于濕地公園而言更是對至關重要。現筆者就從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給以及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來闡述構建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所需的理論基礎。
(一) 外部性理論
外部性是經濟法這門學科里一個獨有的概念,其含義是指一種經濟行為給外部環境造成非自愿的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導致他人的成本降低收益增加或者是成本增加收益降低的效用,由此外部性就可以劃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 。環境保護作為經濟法學科里的一個分支,也具有經濟法學科應有的基本特征,外部性問題在生態環境保護仍然存在。對于生態環境保護而言,外部性理論是濕地公園生態保護中生態補償制度建設的有力理論支撐。“鼓勵和保護正外部性,預防和制止負外部性,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在規制外部性方面,行政法主要從明確政府的職權和職責、強化正當行政程序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著眼,發揮重要作用。” 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保護,在某種程度上定會造成外部性的影響,有正外部性也有負外部性。對此,對那些為保護生態環境予以付出的人而言,可以對其進行獎勵;相反,對于那些破壞環境的人而言,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經濟法對帶來正外部性的個人或企業,通過授權政府采取補貼、減免稅收等鼓勵措施,使私人的收益低于社會收益的部分得到補償,以克服或減少‘搭便車’的現象。”
(二) 公共物品供給理論
公共物品,顧名思義就是人類公用的物品,當人們在使用公共物品的時候,因為人的本性,會導致人類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忽略其他人的利益,甚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公共物品,由此損害他人的利益。生態環境就是一個典型的公共物品,當人類在享受生態環境帶來的好處的時候,因為目光短淺或者利益使然,就會促使有的人在享受生態環境帶來的好處的同時,因為一己之私而損害生態。諸如很多人在享受環境的時候故意破壞環境,他們認為這種破壞暫時不會對自己造成不利,至于會不會對他人造成損害,他們置之不理。久而久之,就會造成希望享用環境好處的人越來越多,相反對環境建設投資的人越來越少,最終就會出現資源浪費殆盡、生態逐漸惡化的后果。因此,就需要建立一套生態補償制度,給予那些為保護生態環境免受損害而犧牲自己利益的人一定的補償,對那些破壞環境的人予以懲罰,同時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以致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
(三)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理論是“一種實現社會與經濟能夠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多元目標相互協調的新型戰略。 ”保護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人類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當代人有權使用資源和享受生態環境并從中受益,當然地也有責任為后代人保護有限資源和避免環境受到破壞,當代人同后代人都具有平等的權利,每一代人都應當對后代人負責。“可見,為了防止當代人為有利自己、以后代人利益為代價濫用自然資源,在法律上承認代與代之間的權利和當代人對下一代人的義務是至關重要的。”
四、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
(一)確立生態補償的法律地位
法律作為我國法律體系中的第二大法律體系,其重要地位是舉足輕重。濕地公園的生態補償是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保護現有自然環境良好發展的重要戰略部署,所以只有明確濕地公園生態補償的法律地位才能順利地實現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法律對于濕地公園生態保護的規定,是其重要依據。在應對生態危機的法律對策中,希望國家能將生態補償列入生態保護的法律條款中。
(二)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保護法,以明確對生態補償的規定
《環境保護法》雖然是保護生態環境的專門法律,但其對生態補償的規定提及甚少。在社會不斷發展的今天,《環境保護法》作為綜合性的環境基本法律,存在著大量的缺陷,環境保護法更多地側重于保護環境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和粗略的監督制度,而關于生態環境的生態補償方面的規定卻是模糊不清。因此,有必要對現行的《環境保護法》進行修改,做一定的理念更新,畢竟法律是滯后的、僵硬的,法律只有與時俱進才能確保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不至掉隊。將生態環境補償制度上升為環境保護的基本制度,促使國家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法制化,才能從整體上更好地促使生態補償有很好的法律積淀,更重要的是對濕地公園的的環境和資源保護提供強有力的制度基礎。
【關鍵詞】生態水利 河道治理 水利工程 應用措施
中國在遠古的時候就有一個傳說"禹疏九河,導流入海"。這充分證明了在古代的時候,人們就已經開始重視對河道的治理工作,每個朝代基本上都設有專門治理河道的機構,負責管理工作,制定一些規章制度和措施。例如古代最著名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大運河、現在的大型水利工程南水北調、紅旗渠等水利工程都是治理河道的典型例子。現在河道治理工作與城市建設有座密切的關系,二者不可分割。科學合理的改善河道、水流環境面貌和有效的對河道生態治理。目前,由于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對水利行業越來越重視,水利基礎性工程建設發展比較快,整個水利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國家加大對大、中、小型河道、河流的治理力度。然而生態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的觀念已經深入到了各個領域,各個行業。水利行業在建設施工中也開始注重生態與環保的關系,這就給水利工程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標準。
一、生態水利工程概述
生態水利是指人類社會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水資源利用有了新的途徑和新的方式,"叫生態水利".生態水利的目的是保護生態環境,開發水利,為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做貢獻。生態水利不僅能保護生態環境,而且還能發展水利事業。具體一點,從宏觀上講,生態水利就是探討是水利和生態環境二者之間的關系;水資源的開發和水利運用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要合理利用水資源,開發水資源,、以及水資源的分配,節約用水,提高效率,利用水資源以保證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自我恢復能力,即達到保護生態環境,因此,發展生態水利首先要考慮人和水體這倆個主要因素,作為整個生態系統的主體去研究。人和自然都離不開水,都有對水利的依賴和共同的需求,通過水利工程設計、規劃、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以及維護等運作機制,來促進建立生態環境的水利工程。達到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可持續利用,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建設生態水利的重要性
以前傳統的水利工程施工時,沒有考慮到生態環境這一主體,在很大程度上水利工程都破壞生態環境,違背了時展的需求,違背了可持續發展的宗旨。因此,在國家經濟建設中需要建立有利于美化環境的生態水利。生態水利的關鍵點和重要性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護生態環境
現在社會生態環境問題已成為世界性的問題。他制約了人類發展的空間。雖然我們國家重視水利工程建設,河流的治理工作,水土不得流失、保持固有水資源、植樹造林、防止風沙、等保護生態環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帶動經濟建設不斷向前發展。但是,由于我們國家面積大,人口眾多,對資源的需求量比較大,對能源的消費量也很大,有很多地方缺乏水資源,尤其是偏遠地區不重視水資源的管理,浪費現象時有發生,生態環境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生態環境危機和水資源短缺現象逐漸呈現人們面前。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并且,過去的傳統的水利工程,在施工時過分依賴自然,利用自然,忽略了保護環境這一重要問題,從而使生態環境惡化越來越嚴重,保護生態環境這是百年大計,也是關系到人類生存的未來,發展經濟、穩定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的堅實保障。生態環境的惡化不僅是我們國家的頭等大事,也是當今世界的主要大事,我們當前的主要任務是;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生態環境,人與自然要和諧發展。 成為一個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2、生態水利和環境可持續發展
隨著我國的經濟不斷發展,越來越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設,水利工程規模之大,建設水利項目之多,從整個水利項目建設和水利工程發展的情況去看:已經綜合利用了水資源和水資源的開發。當今在水利項目施工過程中不但保留原有的水利工程的功能,而且還要注意到生態環境,減少人們過度依賴資源,過度開發資源,給生態環境帶來不必要的損害。生態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賴以發展的自然基礎,但是,傳統的水利工程比較落后,無法實現人和自然和諧發展的目的,生態環境不斷的惡化與傳統的水利工程有著直接的關系,只有發展生態水利,人和自然和諧雙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3、生態水利可以實現生態系統循環
生態系統要想健康發展,就必須保證生態系統循環良好。這就要求我們要建立健全生態保護和監督管理系統。使生態水合理利用,充分發揮生態水的功能,達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這一目的。
三、生態水利工程應用的現狀
保護生態環境是全球性的一個重要問題,現在有很多國家都意識到了保護自己的家園,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對傳統的水利工程設計、水利規劃、水利管理理念都進行了評估、進行了反思。并開發了不少生態水利工程,結合自然規律去發發展水利事業,以滿足人們的需要,保護環境,人和自然和諧發展,現今我們國家也開始重視生態水利開發和保護生態系統。但是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還有很多缺陷。主要有以下幾點;
1、河流形態的多變性
我國有許多河流都具有多變性,而在水利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時,往往都忽略了河流的這一特特殊性。每一次施工都會造成環境破壞,這就不利于水利事業的發展,和生態環境的保護。
2、原有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
很多河流治理工作不得力,在水利工程建設時與河流治理工作銜接不到位,破壞了河流原有的生態系統。在加上水利工程建工程完工后沒有及時恢復原貌,生態環境招到破壞,影響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四、生態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應用方法
現在的河道治理工作,越來越重視環境的保護,采取了一些科學合理的生態方法。自然化河流建設與生態化河流建設是河道治理中最常見方法,也是主要策略。河床的原有功能應該保持,生態化河堤也應該跟上。因為生態化河堤滲透性比較強,能保持河流水分不丟失,有充分的自我調節能力。生態河堤抗洪能力也比較強,能夠達到水利工程建設的目的。河流治理工作要重視保持其原有的面貌又要發揮他相關的水利功能。自然化河流能降低自然的損害,能減少水利工程的成本。能使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五、結語
傳統的河流治理方式,已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他不但對環境造成巨大的破壞,而且還加重了經濟負擔。即影響了環境又影響了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水利工程要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發展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具有雙層意義。應把生態水利工程應河道治理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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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
1.企業生態文化的內涵
生態文化是人們根據對生態關系的需要,最優化的解決人與自然的關系等問題所反映出的思想、觀念、意識的總和,是一種新型的現代管理理論。企業生態文化,就是企業將生態理念融入企業文化,使之成為自己經營的指導思想,貫穿到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其目的是實現人、企業、生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包括生態意識、價值觀、行為規范、道德風尚、規章制度、精神面貌等,其中處于核心地位的是生態價值觀。它是一種新型的企業文化,是現代管理思想的發展和創新,是企業生態價值觀、企業戰略、企業目標、經營哲學、精神追求、道德準則以及行為規范等內容的綜合體,是對企業文化的時代補充,也是企業文化對生態文化的積極回應。
企業生態文化首先要求企業樹立企業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互協調的價值觀,清醒地認識到自身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認識到自己在環境問題上應負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精神層次上,要使環境倫理、生態意識成為企業精神的重要方面,引導企業生產經營的價值導向,其實質,就是要為企業營造出濃郁的生態氛圍,使生態理念以潛移默化的形式作用于企業員工的心靈,轉化為員工的自覺行動,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在經濟效益方面,既要考慮經濟增長的內在成本和近期利益,也要考慮經濟增長的外在成本和長期利益;在生態環境方面,要徹底改變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相對立的錯誤觀點,牢固樹立企業、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觀念,自覺設立自身的生態環境政策和目標,及時公開環境信息,關注社會生態效益,積極支持社會環保活動;在資源開發和利用上,既要重視當代人的利益,也要兼顧后代人的幸福,通過開發新技術和新資源,實現資源利用率的不斷提高和稀缺資源的替代補充,同時限制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將可再生資源的消耗數量維持在其循環再生速度之內,并對可再生資源進行培育和保護,確保資源再生的可持續性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次要求企業向生態企業發展。生態企業是超越經濟利益的具有生命特性的組織,像一個生物有機體,不斷地與生態環境發生著能量、信息和物質交換,并且始終參與生態系統的自然循環,與自然界、人類社會有著高度的相容性。它在組織內涵、目標體系、成長戰略等方面與經濟型企業大相徑庭,始終追求企業成長、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協調統一,既考慮自身的持續成長,又重視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以,生態企業不僅具有生存發展的基礎,而且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它不但擁有了企業的今天,而且還抓住了企業的明天,與整個生態系統融為一體,形成了良性的生態循環。
2.企業生態文化建設對林業企業發展的作用
隨著我國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以及林木可采資源的減少,林業企業加強生態文化建設變得越來越迫切。以可持續發展作為指導思想的企業生態文化整合了傳統企業文化的優點和長處,并在此基礎上融入了生態系統的新思想,代表和體現了善待自然、保持人和自然之間的生態平衡的新的思想和文化,是一種符合社會發展趨勢的的企業文化,具有強大的功能和價值。加強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對林業企業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生命力,實現林業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2.1有利于提高林業企業的經濟效益
優秀的企業文化作為企業的精神財富,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能夠發揮重要的經濟作用,對企業物質財富的增長起著極大的促進作用。企業生態文化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提高林業企業的經濟效益:①能夠引導林業企業順應時代要求,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生態規律,避免受到經濟規律和生態要求的懲罰;②在生態文化指導下,林業企業生產出的生態產品擁有更高的質量,而且擁有強烈環保意識的消費者愿意為綠色產品付出更高的成本;③可使林業企業獲得政府和各種社會組織的支持,得到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優惠政策,從而使企業獲益;④有助于林業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長期得到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信賴和支持;⑤能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勞動效率,最終給林業企業帶來較高的經濟效益;⑥能夠促使林業企業采用新的生產經營方式和科學管理方法,為林業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創造良好條件。
2.2有利于林業企業創建企業品牌,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隨著全社會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關注,人們越來越注重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行為,關注企業是在破壞環境還是在為環境保護作貢獻。如果林業企業能夠將保護生態環境作為自己的文化理念,長期、持續地在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方面注重保護生態環境,實施ISO14000標準并通過認證,就能滿足消費者和全體社會公眾的這種需求,從而使企業受到消費者和公眾的尊重、信任與支持,而且還可以使企業樹立對環境負責的良好形象,促進其與消費者、政府和社會其他各方面的良好關系,提高企業知名度,實現企業更大更長遠的利益。
2.3有利于增強林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當前,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正紛紛采用更加隱蔽的環境管制措施,設置種種綠色貿易壁壘來抵制外國商品的進口,這無形中給中國林業企業帶來了更多的困難。這是因為,相對來說,西方國家的環境保護意識較強,各種環境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比較完善。而我國由于長期以來忽視生態產業的發展,盲目開發出口產品,放松對產品生態標準的監督檢查工作,因而沒有形成綠色管理體系,致使許多產品不符合國際生態標準。企業生態文化則要求林業企業采用生態化生產方式,生產符合國際生態標準的產品,從而有利于林業企業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并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
2.4有利于促進生態效益的實現
生態效益是企業組織為兼顧生態及環境的保護,通過與環境相關的管理創新而獲得的提高經營績效和競爭優勢的效益。生態文化建設要求林業企業改善生產工藝,轉變經營模式,盡力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排放,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這樣不但能夠減少企業的運營成本,使消費者得到更為實惠和優質的服務,而且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林業企業行為對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改善社會公眾的生活環境。
3.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策略
林業企業生態文化的建設目標是讓企業全體員工能夠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態意識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做到在提高經濟效益中保護生態環境,努力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建設林業企業生態文化,是一項創造性管理活動,林業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
3.1提升林業企業管理者的生態文化素養
企業生態文化作為一種現代組織文化,在其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管理者生態文化素質的高低決定他們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對待生態環境的態度。因此,企業生態文化建設是否能夠獲得成功,關鍵取決于企業管理者對企業生態文化是否能夠積極倡導、著力培育和身體力行。所以,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企業管理層必須樹立生態價值觀,掌握生態學方法論,將生態意識和生態價值觀貫徹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并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提高科技含量,減少資源損耗,自覺地將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意識與思想反映在各項決策之中,努力實現經濟增長、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3.2營造良好的企業生態文化氛圍
為了營造企業生態文化氛圍,林業企業應注意廠區周圍及內部環境的綠化,并按照生態文化的要求設計廠區內部空間布局;應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運用企業文化網絡的積極作用;要結合林業企業的實際情況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和形式多樣的有意義活動,使得企業廣大員工對建設企業生態文化有一種認同感和使命感。
3.3加強生態宣傳與員工的生態教育
林業企業建設生態文化,必須重視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活動,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有影響的公關活動,將企業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行動方案和已經取得的環保業績公布于眾,向社會(下轉第29頁)(上接第12頁)企業的生態化思想、生態化生產方式和產品以及保護生態環境的公益廣告,使社會公眾更多更好地了解企業以及企業倡導的生態文化,從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擴大企業及其所倡導的生態文化的社會影響力,樹立良好的、新的生態企業的社會形象。
3.4強化林業企業的生態管理制度
企業的生態管理制度是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有力支持,是企業實施生態管理的保證,也是調節企業內部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同時,也是規范企業行為、保證生態企業之間契約條款得以履行的基本制度。生態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過程,也是企業生態文化形成的過程。因此,林業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生態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并以此激勵廣大員工和各級管理者為保護生態環境,實現企業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作出較大貢獻。
3.5公布林業企業的環保信息
環保信息公開化是林業企業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誠信表現,既有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也有利于企業加快生態文化建設的進程。林業企業定期向社會公布環保信息,不僅便于社會公眾的監督與批評,也會極大地鼓舞企業廣大員工建設生態文化的士氣。而且,社會各界反饋回來的意見和建議等信息,又是加快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重要依據。環保信息公開化的一種重要形式是定期編制與發表企業的環境報告書。這樣既有助于增強企業員工的生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也有助于證明企業與自然、社會的相容性,同時也鞭策企業管理者高度重視企業生態文化建設,以求得與生態環境、人類社會的和持續發展。
3.6發表生態宣言
生態宣言是林業企業向全世界發出的對社會、環境承擔環保責任和義務的聲明,是建設企業生態文化的沖鋒號,是實現企業、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倡議書,是向社會各界進一步承諾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林業企業若主動地將企業生態文化建設方案公布于眾,發表生態宣言,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必將增強企業全體員工的自豪感和主人翁精神,激勵他們為建設企業生態文化努力工作。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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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環境義務;憲法化;模式選擇;路徑設計
一、憲法關于環境保護規定的基本分析
自20世紀60—70年代以來,各國憲法為了回應和解決生態危機,從整體表現出了生態化的發展趨勢,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環境基本國策;二是環境基本權利;三是環境基本義務。環境基本國策由于其自身的效力問題,多年來一直飽受學界的詬病;環境基本權利由于其自身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理論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至今關于環境權的概念、主體、內容等基礎性的問題尚未達成基本的共識,這成為了環境權憲法化乃至司法化的最主要的障礙。因此,筆者認為,相比之下,采用“環境基本義務”的模式,也許是當前憲法回應生態危機、維護環境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而且這也與我國環境立法的傳統模式相吻合。
就目前我國的環境立法體系而言,無論是為了實施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國際公約,還是為了履行對人類的環境職責或對國際條約的義務而建立的國內立法,都是通過確認義務和督促履行義務來實現保護環境的目的的。我們認為這種“義務本位”的傾向并沒有錯,而我們需要改進的是:怎樣彌補應當設置而沒有設置的義務空白;怎樣把義務分配得更加合理;怎樣確保法定環境義務能實際履行。總之,對影響環境的所有主體普遍設定義務,并要求他們履行義務是實現對環境有效保護的惟一出路,而現在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把環境義務的堤防牢固地建立起來。具體到憲法層面上,就是通過憲法明確規定所有的義務主體都負有保護生態環境的憲法義務。
我國憲法關于保護環境的規定集中體現在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國家組織和鼓勵植樹造林,保護森林。”該條款可以被理解為包含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家有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的義務。二是國家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義務。三是國家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義務。四是國家有采取措施組織和鼓勵植樹造林,保護森林資源的義務。
從該條文中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憲法對環境保護的規定在主體上主要局限于“國家”,強調國家在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安全方面的作用,而對“國家“以外的其他主體并未作出相應的規定。如上所述,對影響環境的所有主體普遍設定義務是實現對環境有效保護的主要出路,而這里的“所有主體”一般而言,包括國家、自然人和各種組織。這些組織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院等等。為了表述上的方便,采用《環境保護法》第六條的做法,將這些組織統稱為“單位”,也就是說環境義務的主體主要包括三大類,即國家、自然人和單位。所以說,現行憲法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明顯忽視了“自然人”和“單位”這兩個重要的環境義務的主體。從更為有效地保護環境和維護生態安全的目的出發,筆者認為在以后的修憲中憲法應該以明示的方式全面確認所有義務主體都負有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
二、環境義務憲法化的模式比較
世界環境義務立法基于各國的不同文化理念和法律傳統,產生了多種多樣的設計方式。綜觀各國憲法中環境義務的條款,大致可以歸為如下幾種設計方式:
一是義務型。一些國家的憲法中在規定環境義務的時候,采取了單一義務型的設計模式,即僅僅是規定了公民保護環境的義務,而沒有規定公民的環境權利和政府保護環境的義務。如俄羅斯憲法規定:“每個人都有保護自然環境、愛護自然財富的義務。”作出類似規定的還有塞爾維亞、摩爾多瓦、阿塞拜疆、哈薩克斯坦、烏克蘭等。這些國家的憲法大多是新近頒布的,代表了世界憲法發展的基本趨勢。
二是權義結合型。不少國家在規定保護環境的義務時采取了這種方式,就是在憲法中既規定了公民享有良好適宜的環境權,同時也規定他們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如格魯吉亞憲法規定:“每個人都有權生活在有益于健康的環境,有權利用自然和文化環境。每個人都應保護自然和文化環境。”作出類似規定的還有黑山、莫桑比克、西班牙、保加利亞、葡萄牙等。
三是義責結合型。以這種方式確定公民有保護環境的義務時,同時也強調了國家負有環境保護的責任。如立陶宛憲法規定:“國家和每個人都必須保護生態環境免遭有害的影響”。作出類似規定的還有巴拿馬、古巴、敘利亞、越南等。
四是權義責結合型。這種模式既規定了公民享有健康適宜環境的權利,同時也明確了公民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且國家有維護生態安全的責任。如韓國憲法規定:“全體國民均享有在健康、舒適環境中生活的權利。國家和國民應努力保護環境。”作出類似規定的還有土耳其、秘魯、克羅地亞、馬其頓、斯洛伐克等。
以上四種模式是世界各國憲法中關于環境義務入憲條款的具體設計類型。考慮到環境權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局限引起的理論上的非議和實踐中的爭議,筆者認為將其憲法化并不能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因此,在環境義務的入憲模式上,也就不采用出現環境權的組合類型,也就是說,“權義結合型”與“權義責結合型”并不是環境義務入憲在選擇上的理想模型。比較“義務型”和“義責結合型”兩種模式可以看出,“義責結合型”的模式在義務主體的規范上更具體也更全面。事實上如果不考慮主體的因素,“義責結合型”與“義務型”的差異并不大,它只是“義務型”的一種特殊的模式。“義責結合型”中的“責”指的是“國家的環境職責”,狹義一點的理解是“政府的環境職責”,而政府的環境職責是指法律規定的政府在保護環境方面的義務,也稱政府第一性環境義務。所以說,“義責結合型”其本質仍是“義務型”,這也與本文的主題“環境義務”的憲法化相吻合。
之所以將“義責結合型”與“義務型”作為兩種類型分別介紹,主要是與“環境義務”入憲的立法建議有關。根據筆者的統計,世界各國關于保護環境的義務條款的規定,從憲法文本的結構上看,主要規定在“經濟制度”和“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兩大部分。當然,由于各國的歷史、文化、傳統、憲法文本的結構布局的不同以及立憲者的措詞愛好的差異,在稱呼上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同樣是關于“經濟制度”的規定,有的國家憲法在大標題上用“根本經濟基礎”,如阿富汗;有的國家用“經濟和財務”,如伊朗伊斯蘭憲法;有的國家用“國民經濟和勞動”,如立陶宛等。而同樣是規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有的國家用“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如格魯吉亞等;有的國家憲法在這一章的章名直接用“人和公民”,如哈薩克斯坦;有的國家用“人和公民的權利與自由”,如俄羅斯。當然,更多的國家是將“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分章或分節規定,從而將保護環境的義務規定在“基本義務”的項下,如泰國、烏茲別克斯坦、印度等。這里,為了表述上的習慣和方便,采用我國憲法的章節名稱將世界各國憲法中不同章節名稱里的有關“環境保護義務”內容的規定主要歸結到“經濟制度”和“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稱呼項下。
根據筆者的統計和比較,發現“義責結合型”的義務條款基本上都出現在章節名稱為“經濟制度”的內容中。如越南憲法在第二章“經濟制度”中規定了“國家機關、武裝部隊單位、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一切個人”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立陶宛憲法在第三章“國民經濟與勞動”中也作了類似的規定。此外,敘利亞、巴拿馬、古巴、危地馬拉等國也都將環境義務的條款規定在與“經濟制度”有關的章節中;而“義務型”模式中關于“義務條款”的規定都出現在類似于“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章節中。如吉爾吉斯坦憲法在第二章“公民”的第三節“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中規定了“愛護周圍環境、自然資源和歷史文物是每個公民的神圣義務。”烏茲別克斯坦憲法在第二部分“人和公民的基本權利、自由和義務”中的第十二章“公民的義務”里規定了“公民必須保護自然環境”的義務。此外,哈薩克斯坦、斯里蘭卡、印度、愛沙尼亞等國都在類似的章節對公民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作了相應的規定。
三、我國環境義務憲法化的模式選擇
通過對“義責結合型”與“義務型”條款在各國憲法中的分布規律的歸納與比較,筆者發現“義責結合型”的義務條款之所以主要集中在類似于“經濟制度”這樣的章節之下,是因為它們的義務主體包括“國家”,而當憲法規定國家負有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時,將這樣的條款規定在類似于“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章節項下顯然是不適宜的。結合上文對我國憲法中關于環境保護條款的規定,筆者認為現行憲法第二十六條主要是明確了國家負有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而該條規定在第一章“總綱”之中。我國憲法第一章是關于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規定,由于各制度沒有獨立成節,所以,從宏觀上看,與大多數國家將類似條文規定在“經濟制度”的項下并不矛盾。這樣,粗略看來,我國關于環境保護條款的規定似乎與“義責結合型”的入憲模式一致,其實不然。我國憲法中關于“環境義務”的規定明顯遺漏了“國家”以外的其他義務主體。因此,可以說,我國憲法關于環境保護義務的規定既不屬于“義責結合型”,也不屬于“義務型”,當然也就更談不上屬于已經被我們排除了的“權義結合型”和“權義責結合型”。
在這種情況下,完善我國憲法的環境義務條款就面臨著兩種模式的選擇即“義責結合型”與“義務型”。因為是“環境義務”入憲,所以一般的觀點可能會認為采用“義務型”的模式,將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放在“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章節中更為適宜。但考慮到我國憲法文本的實際,筆者認為這種做法并不可取。
首先,在采用“義務型”模式的國家憲法中對環境權主體的表述一般采用“每個人”、“所有人”或“任何人”,很少有用“每個公民”的字樣。如塔吉克斯坦憲法規定:“保護自然環境、歷史與文化遺產是每個人的義務。”秘魯憲法規定:“所有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貝寧憲法規定“任何人都有義務維護環境”。這也與它們的章節名稱有關,一般是規定在“人和公民的權利、自由和基本義務”、“人民的義務”、“人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項下,而我國憲法中關于這一主體的描述如果也采用“每個人”、“所有人”、“任何人”這樣的字樣,顯然與章名“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不相稱。
其次,即使不考慮章名的問題,在第二章最后一條后面增加一條規定:“每個人都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義務。”從措辭上看也不一致。因為現行憲法第五十二條到五十六條雖然分別規定了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但是每個條文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啟文,陡然增加這么一條以“每個人”開頭的法條,從法條的整體結構上看,顯得不和諧。
關鍵詞:美麗中國;生態文明建設;著力點
“美麗中國”作為一個新的概念,對于我們來說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比較陌生的。美麗中國首先是針對建設生態文明、保護資源環境而言的,但其涵義又不僅僅只是停留在保護生態一點上,美麗中國涉及的內容相當廣泛,是貫穿于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的。“美麗中國”就是要在追求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既要兼顧環境狀況,又要更加關注對環境的保護,這就要求我們在未來的發展中,不能只是一味盲目的追求經濟總量的上漲而無視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而是要在追求經濟上升的同時也要把保護生態環境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我們要時刻謹記:環境秀美但經濟落后不是美麗中國;經濟強大但生態惡化同樣也不是美麗中國。在這里,我們還要避免的一個誤區就是我們講不要因為一味追求經濟增長而忽視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這并不是意味著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就在經濟發展領域裹足不前,從而放慢或延緩對經濟的發展。我們要樹立的一個觀念就是:不管是為了保護生態而犧牲經濟發展機會還是片面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而不惜犧牲長遠利益的經濟發展,都無法真正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都不是科學的發展,都不是人民心中所期待的那種發展狀況,都是違反科學發展觀的發展方式。因此,我們要認識到建設美麗中國就是要在以后的發展中更加突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這一關鍵任務擺在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的突出地位。
一、建設美麗中國的原因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個在我國產生已久的概念。黨的十報告中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系統的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的宏偉目標。對這一概念態度的轉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改變環境日益惡化、資源浪費嚴重的現狀
近些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與經濟發展相伴隨而產生的各種生態問題也擺在了我們的面前,使我們無法再忽視。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方面的制約越來越突出。石油、鐵礦石等重要資源對外依存度逐步上升。各種自然資源的短缺也開始影響到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全國現在大部分大、中型城市都普遍缺少生活用水,耕地逼近1億紅線,生態系統退化嚴重,由此引發的各種自然災害頻發,各種極端天氣出現地越來越頻繁,這些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慘重的損失。
2.優化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水平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為人們提供了豐富的物質文化生活產品,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煥然一新。但是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們不得不承認也產生了不少矛盾和問題,最明顯的表現就是經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物質資源的大量投入實現的,我國經濟主要依賴投資和增加物質投入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能源和其他自然資源的消耗增長過快,生態環境惡化問題日益突出。進入新時期,我國改革發展正處于攻堅階段,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重要變化。借鑒多國發展的經驗我們要認識到,在這個重要階段,一定要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關系,要積極采取各種科技手段,轉變經濟發展的方式,堅持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經濟發展道路。為了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就要求我們要不斷的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使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更好的結合,將這兩方面的建設共同融入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共同致力于社會各方面的發展。
3.穩固我國國際地位、提升國際影響的需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國際地位也日益提高,更多的參與到了各項國際事務當中。因此,我國在各種國際組織、各項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也逐漸擴大。中國越來越成為國際舞臺上一支重要的力量。中國始終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發展道路,積極、公正地參與各種國際事務,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在世界經濟危機來襲時,沉穩應對,為世界經濟的恢復貢獻自己的力量。但就在中國的國際地位、國際影響不斷擴大的同時,中國所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同時也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資源消耗大、浪費大、環境污染大。這些都無不影響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的形象,影響中國在世界人民眼中的形象,并且使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把這當做攻擊中國的武器。
基于這些問題,使我們不能再忽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只有踏實地完成了這項事業,才能使中國的形象與經濟發展的步伐相吻合,才能使中國在世界人民眼中的大國形象名副其實。
二、建設美麗中國的著力點
鑒于以上的這些問題,我們應該意識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是切實擺在全黨和全國人民面前的一個重要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有以下幾個著力點是需要注意的:
1.加強生態文明保護方面的制度建設
十報告中明確指出: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美麗中國不僅是生態環境保護,更重要的是制度環境保護。加強制度建設是我們未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保障,也是至關重要的一環。我們要努力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各項制度。通過建立一個完善的制度體系,好讓生態文明建設的事業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使得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事業順利進行,確保建設美麗中國的偉大工程順利開展。
2.建立完善的監督、獎懲機制
只有可靠地制度保障而沒有有力的監督機制,制度就無法有效地發揮作用,而只是扎實推進監督工作而不對其進行有效的處理,那再有力的監督也是枉然。因此完善的制度、有力的監督、合理的處理三者缺一不可。一方面,我們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有效的監督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不重視環境保護,嚴重危害生態環境以及人們健康的工業企業,及時發現這些企業的不端行為并大力懲治,必要時可通過責令其停業整頓甚至吊銷營業執照這些措施來對其進行懲治。總之,無論是監督還是懲治都一定要落實到實處,不能敷衍了事、走馬觀花。因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本來就是企業無可推卸的責任,無論在何種經濟形勢下,企業都必須遵守各種環境保護的法規、條例。
此外,浪費資源,排放不達環保標準的廢棄物,就是將其企業自己的環保問題大眾化,是將本來應該由企業自己承擔的責任推卸給社會、人民,就是企業造污,人民買單,這不僅僅破壞了生態環境更是損害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對于這種危害環境且傷害人民利益的行為我們一定要加強監督、大力懲處。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應的獎勵機制。對于那些在生產中較好貫徹環境保護理念的企業,可以給予一些優惠政策。將這些企業當做行業楷模加以宣傳,進而激勵其他企業向這些企業學習,以先進帶動后進最后形成一種全社會的企業都自覺貫徹實施生態保護理念的良好局面,使這一理念成為一種全社會都推崇的良好風氣,進而推動美麗中國的建設進程。
3.將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效列為地方經濟發展質量、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關鍵指標
長期以來,很多地方都把經濟總量的提高作為經濟發展水平、領導干部政績的衡量指標。這就導致了有些官員在其任職期間總是一味追求經濟總量的提高,只在乎短時間內的政績而忽視了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從而造成環境狀況與經濟發展狀況背道而馳的情況。這些地方重量而不重質,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發展,不履行環境責任的行為往往是當前制約資源環境保護的重要原因。針對這些現象,我們就更要把環境保護列為經濟發展質量、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關鍵指標,這樣就可以促使領導干部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進而促進從整個決策層開始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從而引起更多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保護生態環境的理念才能自上而下的進行傳達、有效落實,才能更好地建設美麗中國。
4.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培養
加強對民眾生態環保知識的普及教育,增強全民族的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同樣也是美麗中國最有力、最堅強的建設者,最主要的力量源泉。所以我們要利用各種途徑廣泛的宣傳生態保護、資源節約方面的相關知識,加強環保知識普及教育,使人民了解到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后果,喚醒人民大眾的環保意識和責任感,自覺地去做生態環境的保護者。要培養人民群眾對綠色生活方式的追求,形成能夠反映資源稀缺和環境消耗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讓市場機制有效地配置資源,以推動人民群眾形成新型的消費習慣,讓更加環保的生活方式成為我們每一個人的自覺習慣,從而積極加入到建設美麗中國的隊伍中來。
總之,建設美麗中國不能只停留在嘴邊,而要切實的付諸行動。這需要全體中國人民的積極參與,有關部門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傳、教育人民,培養引導公眾的參與熱情,只有動員起全體人民加入其中,建設美麗中國才不會僅是一句空話,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才能實現。
三、建設美麗中國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
關鍵詞:生態環境;區域經濟;對策;河北省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1-0127-02
國際著名的思想庫羅馬俱樂部指出,“經濟和生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在生態遭到破壞的世界里,是不可能有福利和財富的。”[1]生態環境對我們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為切實做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本文特選取區位重要但生態脆弱的河北省為例,探討生態環境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及途徑。
一、生態環境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1.生態環境是人類從事生產的物質基礎。人類的各種經濟活動都是以生態環境、生物資源和礦物資源為原料或動力開始的。只有勞動與自然界結合,才能創造財富,才能為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提供保證。
2.生態環境為人類提供精神享受。陽光、空氣和水是生命的基本要素。燦爛的陽光、清新的空氣和潔凈的水是工農業生產必備條件,也是人們健康愉快生活的基本需求。優美舒適的環境能夠使人們神清氣爽,增強體質,提高工作效率。并且隨著經濟的增長,人們對環境舒適性的要求逐步升高[2]。
3.生態環境能夠加速或延緩經濟發展。生態環境是重要的資源和財富。經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環境資源條件的制約,惡劣的生態環境將造成水源污染、森林破壞、水土流失、農業生態惡化等,危及工農業生產的基礎,限制經濟發展。相反,良好的環境可以提高自然資源的再生和增殖能力,促進經濟持續穩定地增長。
4.生態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是構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和諧社會的基本原則,沒有良好的自然環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就失去了物質基礎和承載平臺。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尊重自然規律、重視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社會,是一個倡導節約自然資源、更是一個科學開發和合理使用自然資源的社會。因此,生態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3]。
河北省地處北緯36°05′~42°40′,東經113°27′~119°50′之間,位于華北平原,內環京津,東臨渤海。地勢西北高、東南低,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地貌復雜多樣,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類型齊全。海岸線長487km2。全省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均降水量350~650mm,多集中分布于7―9月間。土地總面積為1 876.93萬hm2,其中,耕地589.36萬hm2,占土地總面積的31.40%,林地506.37萬hm2,占26.98%,草地451.63萬hm2,占24.06%。
河北省的生態環境不僅是該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而且對保持京津冀地區生態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該省是以資源型產業為核心的內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長期以來,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的經濟高速增長,導致了生態環境急劇惡化。雖然該省已采取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了一系列的保護和建設措施,但由于歷史原因和產業結構的不合理,資源緊張、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仍然嚴重,生態環境質量尚未擺脫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狀態。
三、河北省生態環境問題
1.水土流失嚴重。河北省屬于全國水土流失比較嚴重的省份。2007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積為630.07萬hm2,輕度以上水蝕面積547.05萬hm2,輕度以上風蝕面積83.0萬hm2。主要分布在壩上高原和太行山、燕山山脈。其中,風蝕區主要分布在張家口、承德的壩上,面積為82.04萬hm2,以及秦皇島沿海0.91萬hm2,其他區域主要是水蝕。由于水土的大量流失,耕地遭受破壞,土壤肥力下降,農作物減產。同時,水土流失產生的泥沙淤積水庫、塘壩,降低了防洪、灌溉、發電等綜合效益的發揮,縮短了水利設施使用年限[4]。
2.水資源短缺。河北省屬于嚴重的資源型缺水省份,水資源極為短缺,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204.69億m3,僅為全國水資源總量的0.72%,人均水資源量為306.69m3,為全國同期人均水資源量的13.97%;畝均水資源量為211.04m3,為全國同期畝均水資源量的14.68%。且部分山區自產地表水資源量已專供北京、天津兩市使用,進一步加劇了水資源短缺的現狀。
3.草場資源退化。河北省天然草原面積501.5萬hm2,占全省總面積的26.8%。截至2007年,全省圍欄封育草原面積53.7萬hm2,基本草場10.6萬hm2,草種基地0.96萬hm2,人工草場累計保留面積89.1萬hm2。近年來,由于干旱、鼠蟲害等自然因素和各地區超載過牧,使草原生物種質資源遭到破壞,優質牧草種類和數量明顯下降,有毒、有害雜草種類和數量上升。隨著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草原保護建設項目的實施,工程區草原生態狀況有所好轉。但治理面積僅占全省草地總面積的16.2%,草原植被減少,生態平衡遭到破壞,草場退化、沙化仍有蔓延趨勢,草原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尚未遏制。
4.森林資源匱乏。河北省森林資源匱乏,截至2007年底,郁閉度達到0.20以上的有林地為434.12萬hm2,一般灌木林109.16萬hm2;郁閉度為0.10~0.19的疏林地10.63萬hm2。全省森林覆蓋率為23.25%。然而人均占有量不足,人均有林地面積0.049hm2,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人均活立木蓄積1.28m3,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8。森林資源結構以中幼齡林為主,占84.22%,可供采伐利用的成熟林面積和蓄積量很少,可利用比例偏低。目前,森林生態系統調節氣候、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的生態功能較弱,無法有效改善全省生態環境。
5.水體污染嚴重。河北省水體污染急需高度重視。2007年,全省廢水排放量22.29億t,化學需氧量排放量66.74萬t。七大水系污染程度各異,其中子牙河水系和黑龍港水系污染最為嚴重。河流五類和劣五類較差水質的斷面比例達49.67%,湖庫水質總體呈中營養―重度富營養化狀態。
6.大氣環境污染依然嚴峻。200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49.25萬t,煙塵排放量為62.31萬t,工業粉塵排放量53.21萬t。城市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其中有8個城市空氣質量低于國家二級標準。此外,近年來全省機動車保有量保持高增長,城市機動車排放污染問題日益突出。
7.自然災害頻仍。河北省生態系統的脆弱性致使自然災害頻繁發生。2007年因氣候異常導致的自然災害造成232.86萬hm2農作物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90.50億元。
四、生態環境與河北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
1.提高全民生態意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使全民充分認識生態建設的重大意義,明確生態建設的主要任務,樹立牢固的生態環境理念,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營造大家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切實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環保責任感和緊迫感,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2.完善干部考核體系,重視生態承載力。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完善領導干部考核體系,把資源節約量、環境清潔度、地表綠化率等納入考核指標,制定獎罰標準。通過制度約束,加強領導者的環保職責,使其將生態效益、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既重視經濟指標,又重視人文指標、環境指標、資源指標,確保領導在作決策上項目時,能夠把經濟增長指標同生態環境指標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的承載力。
3.依靠現代科技,發展環保產業。加大保護生態環境的科研投入,重視重大環境問題和全球環境變化的研究。新的科研成果要盡快與環保實踐結合起來,形成防污治污的新生產力。重視開發和引進高效低耗、無廢少廢、節水節能的新工藝、新技術,提高防污治污及生態恢復工程的技術水平。積極扶持環保產業,把環保產業列入優先發展的領域,重點開發科技含量高、優質廉價的防治污染設備。建立環保產業有序的生產流通渠道和合理的產品結構,積極發展綠色產品生產,注意提高環保產品的質量,搞好防污治污示范工程建設。
4.倡導生態經濟,緩解資源壓力。生態經濟是自然界的生態系統與人類社會的經濟系統相互作用和相互滲透的復合系統,謀求生態平衡、經濟合理的生態和經濟的最佳耦合點。為了推動區域內生態經濟建設,首先,建立內部互動開發模式,從思想觀念、城市規劃、政策和協調機制方面進行改革和創新,促進區域內部互動,使生態經濟發展形成一個整體[5]。第二,倡導“自然資源―產品和用品―再生資源”的閉環式工業生產流程,將所有能源和原料都在這個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將經濟活動對生態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程度。第三,重視在經濟發展中遇到的生態支付問題,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務必堅持利用者支付、破壞者補償方針[6]。
5.重視農村環保,保護生態環境。農村和農業是連接人與自然的主要紐帶,必須重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把農業生產活動納入生態循環鏈內,參與生態系統的生物共生、輪流交換和物質循環[7]。首先,要在農民中廣泛宣傳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村概念,使生態觀念牢牢根植于每個農民頭腦中,實現山青水綠。其次,要加強農村環保法規和制度建設,抬高農村環保準入門檻,設置“綠色壁壘”和“環境壁壘”,阻止城市轉嫁污染。第三,要著力防治工農業生產污染,嚴格工礦企業環境準入和達標排放標準,強化節能減排,加強土壤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建設清潔田園。第四,要加快推廣“果―牧―沼”、“草―牧―沼”立體式生態養殖,使養殖場糞便自行消化,降低有害物質排放量。
注:本文數據主要來源于河北經濟年鑒(2004―2008)和2007年河北省環境狀況公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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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文化是人們根據對生態關系的需要,最優化的解決人與自然的關系等問題所反映出的思想、觀念、意識的總和,是一種新型的現代管理理論。企業生態文化,就是企業將生態理念融入企業文化,使之成為自己經營的指導思想,貫穿到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其目的是實現人、企業、生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包括生態意識、價值觀、行為規范、道德風尚、規章制度、精神面貌等,其中處于核心地位的是生態價值觀。它是一種新型的企業文化,是現代管理思想的發展和創新,是企業生態價值觀、企業戰略、企業目標、經營哲學、精神追求、道德準則以及行為規范等內容的綜合體,是對企業文化的時代補充,也是企業文化對生態文化的積極回應。
企業生態文化首先要求企業樹立企業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互協調的價值觀,清醒地認識到自身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認識到自己在環境問題上應負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精神層次上,要使環境倫理、生態意識成為企業精神的重要方面,引導企業生產經營的價值導向,其實質,就是要為企業營造出濃郁的生態氛圍,使生態理念以潛移默化的形式作用于企業員工的心靈,轉化為員工的自覺行動,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在經濟效益方面,既要考慮經濟增長的內在成本和近期利益,也要考慮經濟增長的外在成本和長期利益;在生態環境方面,要徹底改變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相對立的錯誤觀點,牢固樹立企業、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觀念,自覺設立自身的生態環境政策和目標,及時公開環境信息,關注社會生態效益,積極支持社會環保活動;在資源開發和利用上,既要重視當代人的利益,也要兼顧后代人的幸福,通過開發新技術和新資源,實現資源利用率的不斷提高和稀缺資源的替代補充,同時限制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將可再生資源的消耗數量維持在其循環再生速度之內,并對可再生資源進行培育和保護,確保資源再生的可持續性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次要求企業向生態企業發展。生態企業是超越經濟利益的具有生命特性的組織,像一個生物有機體,不斷地與生態環境發生著能量、信息和物質交換,并且始終參與生態系統的自然循環,與自然界、人類社會有著高度的相容性。它在組織內涵、目標體系、成長戰略等方面與經濟型企業大相徑庭,始終追求企業成長、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協調統一,既考慮自身的持續成長,又重視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以,生態企業不僅具有生存發展的基礎,而且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它不但擁有了企業的今天,而且還抓住了企業的明天,與整個生態系統融為一體,形成了良性的生態循環。
2企業生態文化建設對林業企業發展的作用
隨著我國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以及林木可采資源的減少,林業企業加強生態文化建設變得越來越迫切。以可持續發展作為指導思想的企業生態文化整合了傳統企業文化的優點和長處,并在此基礎上融入了生態系統的新思想,代表和體現了善待自然、保持人和自然之間的生態平衡的新的思想和文化,是一種符合社會發展趨勢的的企業文化,具有強大的功能和價值。加強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對林業企業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生命力,實現林業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2.1有利于提高林業企業的經濟效益
優秀的企業文化作為企業的精神財富,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能夠發揮重要的經濟作用,對企業物質財富的增長起著極大的促進作用。企業生態文化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提高林業企業的經濟效益:①能夠引導林業企業順應時代要求,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生態規律,避免受到經濟規律和生態要求的懲罰;②在生態文化指導下,林業企業生產出的生態產品擁有更高的質量,能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求,更能吸引顧客,而且擁有強烈環保意識的消費者愿意為綠色產品付出更高的成本;③可使林業企業獲得政府和各種社會組織的支持,得到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優惠政策,從而使企業獲益;④有助于林業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長期得到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信賴和支持,從而提高企業的增值力,創造高于一般水平的經濟利潤;⑤能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他們的聰明才智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提高勞動效率,最終給林業企業帶來較高的經濟效益;⑥能夠促使林業企業采用新的生產經營方式和科學管理方法,為林業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創造良好條件。
2.2有利于林業企業創建企業品牌,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隨著全社會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關注,人們越來越注重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行為,關注企業是在破壞環境還是在為環境保護作貢獻。如果林業企業能夠將保護生態環境作為自己的文化理念,長期、持續地在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方面注重保護生態環境,實施ISO14000標準并通過認證,就能滿足消費者和全體社會公眾的這種需求,從而使企業受到消費者和公眾的尊重、信任與支持,使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很快被消費者接受,而且還可以使企業樹立對環境負責的良好形象,促進其與消費者、政府和社會其他各方面的良好關系,提高企業知名度,實現企業更大更長遠的利益。
2.3有利于增強林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當前,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正紛紛采用更加隱蔽的環境管制措施,設置種種綠色貿易壁壘來抵制外國商品的進口,這無形中給中國林業企業帶來了更多的困難。這是因為,相對來說,西方國家的環境保護意識較強,各種環境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比較完善。而我國由于長期以來忽視生態產業的發展,盲目開發出口產品,放松對產品生態標準的監督檢查工作,因而沒有形成綠色管理體系,致使許多產品不符合國際生態標準。企業生態文化則要求林業企業采用生態化生產方式,生產符合國際生態標準的產品,從而有利于林業企業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并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
2.4有利于促進生態效益的實現
生態效益是企業組織為兼顧生態及環境的保護,通過與環境相關的管理創新而獲得的提高經營績效和競爭優勢的效益。生態文化建設要求林業企業改善生產工藝,轉變經營模式,盡力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排放,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使林木資源的價值都得到充分體現和利用。這樣不但能夠減少企業的運營成本,使消費者得到更為實惠和優質的服務,而且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林業企業行為對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改善社會公眾的生活環境。
3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策略
林業企業生態文化的建設目標是讓企業全體員工能夠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態意識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做到在提高經濟效益中保護生態環境,努力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建設林業企業生態文化,是一項創造性管理活動,林業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
3.1提升林業企業管理者的生態文化素養
企業生態文化作為一種現代組織文化,在其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管理者生態文化素質的高低決定他們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對待生態環境的態度。因此,企業生態文化建設是否能夠獲得成功,關鍵取決于企業管理者對企業生態文化是否能夠積極倡導、著力培育和身體力行。所以,林業企業生態文化建設,企業管理層必須樹立生態價值觀,加強生態哲學學習,掌握生態學方法論,將生態意識和生態價值觀貫徹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并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認清企業發展與社會發展相互依存的關系,摒棄長期以來的粗放式經營模式,提高科技含量,減少資源損耗,自覺地將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意識與思想反映在各項決策之中,努力實現經濟增長、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3.2營造良好的企業生態文化氛圍
為了營造企業生態文化氛圍,林業企業應注意廠區周圍及內部環境的綠化,并按照生態文化的要求設計廠區內部空間布局;應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運用企業文化網絡的積極作用;要結合林業企業的實際情況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和形式多樣的有意義活動,如“生態在我心”演講比賽、“我為環保獻一計”征文活動、生態技能大比拼以及以生態文化為主題的報告會、讀書會、經驗交流會、知識競賽等一系列活動,營造一種濃郁的企業生態文化氛圍,使得企業廣大員工對建設企業生態文化有一種認同感和使命感,能時時考慮環保,事事想著生態。
3.3加強生態宣傳與員工的生態教育
林業企業建設生態文化,必須重視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活動,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有影響的公關活動,將企業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行動方案和已經取得的環保業績公布于眾,向社會企業的生態化思想、生態化生產方式和產品以及保護生態環境的公益廣告,使社會公眾更多更好地了解企業以及企業倡導的生態文化,從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擴大企業及其所倡導的生態文化的社會影響力,樹立良好的、新的生態企業的社會形象。同時,還要加強對廣大員工進行ISO14000系列標準和指標體系、環保知識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科學發展觀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采取物質激勵、目標激勵、反饋激勵、強化激勵、成就激勵等激勵方式,著力強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的生態觀念和環保意識、徹底轉變過去那種先污染后治理的陳舊觀念,牢固樹立“環保、生態、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價值觀念,促使廣大員工朝著企業生態文化要求的方向發展。
3.4強化林業企業的生態管理制度
企業的生態管理制度是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有力支持,是企業實施生態管理的保證,也是調節企業內部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同時,也是規范企業行為、保證生態企業之間契約條款得以履行的基本制度。生態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過程,也是企業生態文化形成的過程。因此,林業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生態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并以此激勵廣大員工和各級管理者為保護生態環境,實現企業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作出較大貢獻。為此,首先應設置生態職位,如在企業最高管理層即董事會中設置專職生態董事負責處理生態事務,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14001標準的要求設立環境管理者代表;其次應積極加入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并取得認證。這樣林業企業就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得到社會認可,增強企業競爭力。
3.5公布林業企業的環保信息
環保信息公開化是林業企業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誠信表現,既有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也有利于企業加快生態文化建設的進程。林業企業定期向社會公布環保信息,不僅便于社會公眾的監督與批評,也會極大地鼓舞企業廣大員工建設生態文化的士氣。而且,社會各界反饋回來的意見和建議等信息,又是加快企業生態文化建設的重要依據。環保信息公開化的一種重要形式是定期編制與發表企業的環境報告書。這樣既有助于增強企業員工的生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也有助于證明企業與自然、社會的相容性,同時也鞭策企業管理者高度重視企業生態文化建設,以求得與生態環境、人類社會的和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驕人業績。但與此同時,生態環境問題卻日漸成為新時期不可回避的重要課題。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已不再適應當今綠色經濟的發展訴求,謀求可持續發展之路才能順應世界潮流。在此背景下,一個以保護環境、糾正市場失效、促進經濟生態化發展為政策目標的新的稅收類別——環境稅收,正在更為廣闊的范圍內悄然興起。為此,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稅收制度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
環境稅收制度體系;外部性;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0015002
1 引言
生態環境是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水資源、土地資源、生物資源以及氣候資源數量與質量的總稱,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更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加快經濟增長成為世界各國的頭等大事,人類以極大的熱情人類創造出了前所未有的經濟增長奇跡。但由于經驗不足,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粗放型發展模式,不可避免地導致了生態環境的急劇惡化、能源資源的過度浪費。累積的環境問題已成為經濟持續發展的“瓶頸”,如若不給予足夠的重視,經濟發展的成果也終將淹沒于賴以生存而岌岌可危的生態系統中。
有鑒于此,上世紀九十年代,歐盟各成員國就引入環境稅作為矯正經濟發展負外部性的重要政策工具,進行了以環境稅為核心的稅制生態化改革,在環境稅收方面做出了最初的有益探索,也為他國日后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鑒。不難發現,較早開征環境稅的愛爾蘭政府和以環境優美著稱的荷蘭,稅率規定明確,稅種繁多且深入國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僅政府獲得了相當規模的稅收收入,而且有效地遏制了破壞環境的經濟行為發生。經過多年來的實踐,也使當地群眾的環保意識普遍提升。
我國也應把控當今世界發展脈搏,在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的指引下,汲取世界各國發展的經驗教訓,借鑒國外發展理論有益成果,運用稅收這一重要的經濟手段,不斷建立和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以調動全社會的環保積極性,使經濟發展始終能在良性軌道上前進運轉!
2 環境稅收和環境稅收制度體系
環境稅收,又稱生態稅收、綠色稅收,是指以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主要目的,向所有因其生產和消費行為或產品本身對生態環境或自然資源造成污染或破壞的納稅人課征的稅收。它旨在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成本,內化到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中去,進而通過市場機制有效再分配環境資源的一種經濟手段。2007年,我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境保護部開始進行環境稅的相關研究,五年多來,理論界和輿論界對開征環境稅的必要性已達成共識,先期確立了湖北、湖南、江西、甘肅4個環境稅試點地區。2011年10月21日,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實施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把環境保護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和其他財稅優惠措施。至此,環境稅得以“驗明正身”并名正言順地步入我國稅收的大家庭。
環境稅收制度體系是有別于環境稅收的又一重要概念。一般意義上講,它是國家為了實現特定的環境資源政策目標、籌集環境保護資金、強化主體環境保護意識、規范環保主體行為而開征的多個稅種和采取的一系列稅收制度措施組成的一個特殊稅收制度體系。一是以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為目的,針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特定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的特殊稅種,稱之為環境保護稅。它在環境稅收制度體系中居于主體地位。二是其他一般性稅種諸如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中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而采取的各種稅收調節措施。它通常是輔的,與專門的環境保護稅緊密配合,共同發揮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自然資源合理節約使用方面的作用。
3 我國現行環境稅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現行稅法體系基本上是在1994年稅制改革時期形成的。而我國環境稅收制度體系的建立則可追溯到上個世紀70年代,是由排污收費制度加上我國現行稅制中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稅種中相關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節約合理使用的條款組成。這一制度體系雖在特定的時期起到了鼓勵環境保護,減輕或消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自然資源有效配置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固有的稅制體系缺乏新時代元素,長時間保持不變,無法跟隨經濟的快速發展作以及時調整;加之我國現行的資源稅,主要是以調節級差收入為目的,這就極大地限制了其保護自然資源作用在當今時代的發揮。概括來講,我國環境稅收及環境稅收制度體系設計方面的不完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現行稅法規范,依據的相關文件頒布時間較早,不能很好的適應當今經濟發展環境。
如果仔細翻閱我國現行稅法,不難發現,現行耕地占用稅法的基本規范是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重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現行資源稅法的基本規范是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的基本規范則是1985年2月8日國務院并于同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稅法規范依據的相關文件頒布實行時間距今久遠,竟然長時間都未有變動,實在令人遺憾。同時,“暫行條例”的“暫行”,一晃就是幾年或幾十年,其內容規定的陳舊終究是不可避免。
(2)我國目前缺少主體稅種、尚未設置專門的環境稅收,經濟行為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并未有效地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以排污收費作為控制生態環境污染的主要經濟調節手段,缺乏以保護環境或資源為目的、針對污染行為和產品課稅的專門稅種。由于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先天不足,存在著收費標準過低、征收面過窄、計費不合理、征收不規范、征收成本高、資金使用混亂等諸多弊端,使得排污費制度調控力度大打折扣。
經測算,我國企業所交的超標準排污費只相當于污染治理費用的10%~15%,遠遠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從征收排污費的單位來看,僅限于企事業單位,并且是排污超標的單位,對那些也在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的未超標排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一概排除在外。而收費項目,雖已有廢水、廢氣、廢渣、噪聲、放射等五大類一百多個項目被納入現行收費標準中,但仍有相當多的部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電磁波輻射等沒有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生態環境污染和自然資源破壞。
(3)現行稅制中,稅收優惠形式單一、分散,激勵效應不明顯。
當前,我國現行的有關環保性質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以減免、抵扣的形式分散的存在于流轉稅、所得稅、行為稅等稅種中。因不具有前瞻性和系統性,諸多措施的激勵效應不甚明顯。
經濟學理論認為,只要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可以分開,單靠市場就可能不足以實現帕累托效率。之所以經濟個體為了自身利潤(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污染環境、損害公眾利益為代價的行為屢禁不止。是因為一方面,污染、破壞的制造者付出的成本并不與其行為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成正比。另一方面,恪盡職守的“良民”也未曾從中獲得應有的獎勵。賞罰不明,必然會導致“打擊先進、鼓勵落后”,“公地悲劇”也將上演。縱觀當今世界,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排放交易機制都未在我國得以有效實施。我國在環境稅收方面的探索,有待進一步深化。
4 構建和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體系的設想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我國現行的環境稅收體系存在的問題。只有從根本上加以改變,才能構建完整合理的環境稅收制度體系。基于此,筆者提出以下構建和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體系的設想:
4.1 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體系的基本原則
(1)“誰污染,誰付費”原則。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是有價值的,其使用和占用并非“免費的午餐”。對從事經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使用、占用、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行為,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將社會成本轉化為“當事人”成本。
(2)公平和效率原則。公平和效率是稅收的兩大基本原則,同時也是稅收制度設計的理論基石。我們設計環境稅收制度必須堅持這個原則。所謂公平就是要體現合理負擔。由于推行環境稅必然會對各經濟主體可支配收入產生影響,社會不同階層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對環境稅持不同態度。因此,在構建環境稅制度體系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各納稅主體的利益,適當權衡,保持納稅人總體稅負基本不變。而所謂效率,主要體現在稅收的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即是說,課稅對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轉帶來的效率損失要達到最小。并且,要以最小的征收成本,取得更多的稅收收入。
4.2 改“費”為“稅”
根據幾十年在排污費征收過程中積累的經驗,清理各種“環境保護費”,改革排污費征收制度,開征環境保護稅。將保護環境和資源方面的各種收費、基金等,諸如三廢排放費、水資源費、育林基金等進行分類整合,適合并入環境保護稅的,如三廢排放費等和現行征收的排污費一并納入環境保護稅的征收范圍,不適宜并入環境保護稅的收費項目,可考慮并入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比如水資源費、育林基金等,改“費”為“稅”。
4.3 “寬稅基、低稅率”是先期開征環境稅的最優選擇
在環境稅稅法的設計上,把凡是屬于生產造成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均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把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以及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作為環境污染稅的課稅對象;凡造成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產品和行為均應納入課征范圍,使其具有普遍性。也可借鑒國外經驗,根據社會再生產環節及污染周期合理設置環境稅的稅基。在稅率的設計上,應體現出環境稅的原則性和靈活性,形式上可選用定額稅率,也可根據不同地區的氣候條件、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大小以及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等設定差別稅率。先期稅率不宜太高,隨時間推移可循序漸進地提高稅率,避免納稅主體由于開始的不適應情緒強烈,給環境稅收征管帶來阻礙。
4.4 完善計稅依據,嚴格征管過程
在計稅依據的選擇上,應以其行為和產品所消耗的環境資源及其污染破壞程度為基本依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不同的情況,采用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企業的產品產量、生產要素或消費品中所包含的有害物質含量等作為計稅依據。征管方式的設計宜采用由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相互配合進行,即由環境保護部門對污染源進行定期適時監測,根據環境保護部門提供的污染物監測資料,由稅務部門計征稅款,并對納稅人進行監督管理的征管方式。征收上來的環境稅款應當專款專用,實時追蹤。以免流于形式,要切實為改善生態環境提供資金支持。
4.5 對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其他各稅稅法的相應條款進行調整,充分運用稅收優惠和稅收差別等措施
具體來說:一是要改革現行消費稅制度,擴大消費稅的課征范圍,將那些無法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或者在使用中預期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而又有相應的“綠色產品”替代的物品納入應稅范圍之中。另外,適當提高成品油、鞭炮、焰火等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拉開對環境污染程度不同的產品的差別稅率,以鼓勵清潔產品的使用。二是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行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其他各稅中的環境保護稅收優惠措施。可以在現行增值稅中加大企業用于消煙、除塵、降噪、污水處理等環保方面設備購置的進項稅額的抵扣。在企業和個人所得稅中增加對治理污染或調整產品結構、改良和更新設備發生的投資給予稅收抵免的規定等。
4.6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引入排放交易機制
英國于2002年3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廣泛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機制。包括配額交易與信用額度交易兩種運作模式。我國可借鑒其成熟經驗,引入適合國情的排放交易機制。一方面,可以使高污染、高排放企業為自身生產負外部性付出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是在環境保護方面走在前列的企業獲得排放信用交易的收益。
綜上所述,構建和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體系,應在科學發展觀理念的指導下,按照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借鑒西方國家經驗,立足我國具體國情。堅持和遵循“誰污染,誰付費”、公平和效率原則。分步驟、分階段、先易后難、循序漸進,逐步建立起我國相對完備的、科學的環境稅收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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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河西走廊;濕地;水資源約束;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X2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4-0065-02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不僅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提供豐富的資源,也具有獨特的生態功能。河西走廊地處古“絲綢之路”和今“絲綢之路經濟帶”,具有獨特的歷史和經濟地位,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保護屏障。近年來,隨著交通條件的改善和人們旅游觀念的改變,河西走廊以其獨特的旅游資源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旅游者,游客增長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但河西走廊氣候干旱、降水少、蒸發強,是典型的資源性缺水地區和環境變化極度敏感區,生態環境極為脆弱,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對當地資源環境,尤其是水資源造成很大的壓力。深入認識河西走廊水資源的變化事實及趨勢,合理利用和配置水資源,加強對濕地的保護,恢復和保障濕地的基本功能,促進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河西走廊生態環境及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
一、研究區概況
河西走廊東起烏鞘嶺,西至古玉門關,南北介于南山(祁連山和阿爾金山)和北山(馬鬃山、合黎山和龍首山)間,境內發源于祁連山的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3大內流水系均為冰雪融化水和雨水補給區域提供水源。區域內濕地資源豐富、類型多樣,面積170余萬hm2,其中,自然濕地面積為165萬hm2,占濕地總面積的97.11%,包含河流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人工濕地4大類中的16個濕地類型。目前已建立國際重要濕地1個,國家重要濕地4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10個,濕地公園2個,對涵養水源、保護生態環境具有重要的作用。研究區內由于地處西部內陸干旱地區,降水集中、干濕季分明,年降水量200 mm左右,而年蒸發量在2 000 mm以上,蒸發量高而降雨量少,區域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存在較為嚴重的生態退化問題。而不合理的旅游開發活動及資源的不合理利用更加造成濕地退化及減少,給區域生態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如河西走廊西邊的最后一道綠色屏障――西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66萬公頃區域中僅存的11.35萬公頃濕地,因水資源匱乏逐年萎縮,庫木塔格沙漠正以每年4米的速度向這塊濕地逼近。近年來,雖然區域內的人工濕地面積在不斷增加,但河流濕地、沼澤濕地和湖泊濕地面積逐漸減少,且減少速率不斷加大,濕地的破碎化程度不斷加劇,變化趨勢不容樂觀。
二、河西走廊濕地生態旅游業發展中水資源短缺的原因
自然環境惡化使河西走廊濕地生態環境極為脆弱,而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增長,濕地旅游業發展,對濕地資源不合理的開發更使河西走廊濕地面積呈增速減少,在人為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下,使河西走廊生態危機全面升級,水資源短缺成為影響河西走廊發展的最大瓶頸。
(一)自然條件惡化導致水環境惡化
首先,由于環保意識欠缺,人類超載放牧、亂砍濫伐、過度開墾,嚴重破壞了河西走廊的天然植被,走廊上游的祁連山水源涵養林遭受破壞,森林面積急劇下降,森林下限由1 900 m上升到2 300 m,造成河西走廊地區水土資源不斷流失,對區域內濕地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其次,由于氣溫升高,20世紀50年代至今,河西走廊流域冰川面積和冰儲量分別減少12.6%和11.5%,冰川厚度減少5―20m,雪線上升幅度達100―140m,祁連山冰川積雪的“固體水庫”作用逐漸消失。另外,河西走廊氣候干燥,降水集中,年降水量少而蒸發量大,統計資料表明,河西走廊年降水量與蒸發量差距呈逐年擴大趨勢,在這種干旱半干旱、生態與水資源極其脆弱的地區,盡管降水量增加,氣候向暖濕化發展,但溫度升高,蒸發量加大,仍然增加了農業用水、生態用水及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各地水資源總量呈減少趨勢,同時,降水過度集中對脆弱的濕地生態系統產生沖擊,降水的不均勻、不穩定也會對濕地造成累積性的不良影響,這必將導致濕地及生態環境退化。
(二)旅游業發展進程加快,使水資源壓力增大
河西走廊旅游資源豐富,區域內濕地具有獨特的景觀價值。近年來,隨著河西走廊基礎條件改善和人們生活觀念改變,濕地吸引了大批的旅游者,而旅游人口的增加不僅帶來了直接用水的壓力,也使旅游產業基礎設施建設、賓館餐飲、綠化等間接用水量增加,這使水資源利用強度不斷加大,供給壓力日益增加。按《2010年全國水利發展統計公報》中的統計指標對河西走廊內的主要旅游城市用水量指標進行測算,從結果看,酒泉、嘉峪關、張掖、武威、敦煌每年旅游用水分別為:52.5萬m3、85.46萬m3、96.52萬m3、114.05萬m3及135.22萬m3,總計達483.75萬m3,其中,酒泉、張掖、武威、敦煌旅游用水分別對當地缺水造成了1.43%~1.60%、1.27%~1.90%、1.74%~2.04%和2.69%~4.6%的加劇度,旅游發展對水資源造成的壓力顯而易見。
(三)水資源配置使用不合理,用水矛盾突出
河西走廊內的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三大水系徑流總量為6.36×109m3,地下水多年平均儲蓄量為4.48×109m3,相對來講是全國水源儲量比較少的地區。但區域內人均用水量卻不是全國最低的,加之水資源的不合理使用,目前區域內水資源已出現超載現象,水資源短缺已逐步成為制約當地經濟發展的瓶頸。主要表現在:首先,水資源地域配置不夠合理。從上中下游關系看,由于上游大量用水,導致中下游來水量減少,為了中下游用水大量采用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日益下降,水資源矛盾日益突出,對走廊內濕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產生了嚴重影響。其次,水資源產業間配置不夠合理。河西走廊是以農業發展為主的區域,農作物用水占當地水資源消耗的很大一部分,隨著工業的發展,人口與經濟的增長,工業和生活用水也不斷增加,從而使水資源危機加劇,其中旅游業的發展也造成了很大的水資源壓力,使水資源使用在產業間也出現了矛盾。另外,水資源使用方式不夠合理。河西走廊很多地區依然沿用過去不合理的大水漫灌等方式,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水資源浪費嚴重,加劇了水資源短缺的壓力。
三、河西走廊濕地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對策
隨著人類生態環境壓力的日益增強,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保護濕地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依據河西走廊現實條件,應以以下三方面為主要著力點,從而促進當地濕地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一)科學規劃、強化管理
要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管理濕地。一方面,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定合理的生態環境規劃,并建立相應的監督和執法體系,為環境得到有效保護提供法律依據,使濕地保護有法可依,在違法行為發生時要嚴格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另一方面,科學計算環境需水量,合理配置生態系統水資源。為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經科學核算后可通過行政手段頒布各單位的耗水限額,鼓勵企業及個人利用水循環技術,注重水的循環使用,提高水資源使用效率,執行排污收費制度以確保水的質量,降低人類旅游開發對濕地生態環境的傷害,維持水生態系統平衡。此外,為保證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健康協調發展,使濕地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加強區域總體開發管理,可劃片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使各責任主體落實具體措施,由上級單位定期考核。
(二)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加大天然植被和水源的保護力度
首先,要在廣大干部群眾中廣泛開展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工作,通過大量宣傳使人們認識到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各級政府和居民的生態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自覺性,注重公眾參與,使人們自覺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其次,要采取各種措施保護河西走廊天然林及草地。堅決貫徹執行《森林法》及林業基本政策,詳細制定切實可行的天然林及天然植被保護的制度及鄉規民約,用制度約束,用政策引導,用法律規范,確保天然林及天然植被不被破壞。切實加強林政管理,認真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制,嚴格實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對森林采伐實行總量控制,采取審批發放木材采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證、木材運輸證、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運輸證。從降低植被生態環境的脆弱性,防止水土流失,保護好祁連山水源涵養林,以保證河西走廊的徑流量,保護好水源,使河西走廊生態環境區域良性循環。再次,要逐步加大濕地的調蓄功能并發揮濕地的資源優勢,使濕地可持續發展。要以各種濕地類型的自然保護區為依托,充分利用和挖掘濕地的各種資源,大力發展生態旅游及其他生態產業,進一步促進濕地保護,作為陸地上的天然蓄水庫,濕地具有其他生態系統所不能替代的功能,要繼續發揮并逐步加大濕地在控制洪水、調節河川徑流、補給地下水和維持區域水平衡等方面功能。
(三)依據地區資源、生態及環境特點,促進濕地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河西走廊地處西北干旱區,生態環境極其脆弱,人類不合理的開發利用活動可能引發土地退化和沙漠化及生物多樣性不斷減少,因而要根據河西走廊生態、資源和環境特點,首先確定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底線,科學劃定主體功能區,明確開發方向,控制開發強度,規范開發秩序,同時,有效控制資源開采的節奏、進度、規模,不斷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從而高起點、高水平、高效益推進資源開發可持續。加強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實行以水資源保護和利用為中心的生態環境優化和區域自然環境保護戰略,依據實際統籌兼顧,在保護的前提下開發和合理利用現有資源,結合區域內其他產業尤其是農業發展,形成產業聯動復合發展,走濕地可持續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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