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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聯網絡安全技術
云技術是在網絡技術與信息技術不斷發展而來的衍生物,其主要通過虛擬技術、分布式計算以及云儲存技術,將網絡中的各種資源整合起來,根據用戶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也就是按需供應的方式,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推動了我國信息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并引起了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因此,需要關注網絡安全儲存中的問題,合理應用互聯網絡安全技術,推動信息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1.1身份認證
身份認證技術是網絡儲存安全系統中的重要技術,其主要應用了以下幾種技術:1.1.1口令核對。系統根據用戶的權限創建用戶口令,在身份驗證時僅需要按照指令輸入相應的用戶ID與口令,即可實現驗證,一旦驗證正確,即可通過系統檢查,若沒有通過即為非法用戶;1.1.2IC卡的身份驗證。該技術首先將用戶的相關信息輸入IC卡中,在驗證時通過輸入用戶ID與口令,智能卡能夠將隨機的信息輸送至驗證服務器,從而完成驗證,有助于提高網絡安全性;1.1.3PKI身份認證。這是基于公鑰基礎設施所研發的認證技術,其通過匹配秘鑰來完成加密與解密的操作,在秘鑰備份、恢復機制以及秘鑰更新等功能之下來維護系統的安全性;1.1.4Kerberos身份認證。其主要是基于第三方可行協議之下的認證渠道,其擁有資源訪問系統和授權服務器,能夠對用戶的口令進行加密,從而獲得授權服務器的使用權限,在進行身份驗證之后,獲得了相應的合法操作權限,從而能夠享受到相應的服務。
1.2數據加密
數據加密技術可以分為對稱加密技術與非對稱加密技術,對稱加密技術具有較高的解答難度,且安全性較高,但是在秘鑰傳遞與秘鑰管理中存在較大的難度,同時無法實現簽名這一功能。非對稱加密算法能夠有效完善對稱加密算法的漏洞,但是在秘鑰傳遞與管理方面的作用有限,雖然安全性較高,但是應用效率低且復雜性高。
2互聯網絡安全技術的應用
互聯網絡安全技術的應用推動了我國社會的快速發展,但是在帶來許多便利與價值的同時,其本身的存在對于網絡安全儲存也造成了較大的威脅。為了更好的利用互聯網絡安全技術,需要了解其在計算機網絡安全儲存中的應用方法,并以此為基礎,采取有效的措施來提高其的應用效果。
2.1可取回性證明算法
在目前的網絡安全儲存中,主要是通過應用可取回性證明算對相關數據信息進行處理和驗證。在此算法中,通過加入冗余糾錯編碼,能夠對用戶在互聯網絡安全中的身份進行驗證。在數據信息查詢中,就是對云端進行驗證,在響應之后,用戶能夠對數據信息進行查詢,并對數據的安全狀態進行確認。用戶若無法通過驗證,則可能導致文件損壞,需要通過可取回性證明算法來恢復損壞的數據。若數據信息是在可取回范圍內被破壞的,可以利用冗余編碼重復利用,這樣能夠提高數據信息的安全性,同時也能夠保障數據恢復的成功率。
2.2MC-R應用策略
互聯網絡安全技術在計算機網絡安全儲存中的應用可以通過采用0MC-R策略,從而能夠提高數據信息的控制效果,有助于提高數據管理效率。在實際應用過程中,0MC-R策略的實施主要可以從兩方面著手:(1)首先在用戶端在利用MC公鑰密碼算法進行加密。網絡儲存在聯合互聯網絡安全技術之后,云端數據信息的偽裝性能就會下降,這樣就需要通過MC公鑰密碼算法進行加密處理,將數據進行模塊、標記模塊、隱藏模塊的偽裝,從而提高數據信息的安全性。三個模塊都具有不同的功能,因此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相互之間需要通過良好的合作才能夠發揮較大的作用。(2)互聯網絡安全技術具有強大的計算能力,在計算機網絡運行過程中,要想計算云端數據,首先需要進行核心數據加密與校驗,從而避免云端算法應用過程中出現的數據順號的問題。在應用云端算法的過程中,主要涵蓋了兩個模版,一個是加密模版,另一個是解密模版。用戶在根據系統指令進行操作之后,用戶通過MC公鑰密碼算法保存相關數據,當密碼形成之后就會自動進入加密環節,在此過程中只需要進行MC公鑰密碼算法的處理,然后將秘鑰上傳至云端中,當云端獲取相應的數據信息之后,需要再次進行信息加密處理。用戶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覺得是否需要通過MC公鑰密碼再次進行加密處理。可以利用加密程序用秘鑰打開加密數據。
3結論
綜上所述,網絡技術在各行各業中的廣泛應用,使得大數據信息處理成為目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利用互聯網絡安全技術能夠通過數據共享,從而對海量數據進行快速計算與分析。本文針對互聯網絡安全與防護措施進行探討,從而提高數據庫的安全性。網絡成為人們工作與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網絡的開放性和共享性,使得網絡技術在應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各種安全問題,成為現代社會關注的重要問題。在網絡安全數據儲存中應用互聯網絡安全技術,不但能夠提高系統的擴展性,同時能夠提高系統的吸能,對于提高計算機網絡安全儲存系統的安全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楊帆(1982―),男,江蘇常州人,常州旅游商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講師,安保科長,研究方向:網絡安全。
一、引言
“互聯網+”指的是互聯網與各個傳統行業之間的結合,將互聯網技術融合入社會各領域中。[1]為了緊緊把握現代化創新發展的趨勢,在“互聯網+”這個新型背景下,校園網絡逐漸在高校中興起。校園網絡促使高校的教學模式進行了一次變革,信息技術的運用使高校內部資源共享的目標得以實現。學生們可以運用校園網絡進行自主創新學習,并能夠通過校園網絡查閱一些資料,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豐富自己的知識。但校園網絡正受到一定的沖擊,其遭遇的安全威脅也在不斷增多,這些不利因素將有害于校網網絡的使用,亟待相關人員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來消除這些影響。
二、高校校園網絡的安全問題分析
1網絡自身存在著安全漏洞
互聯網最先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時,其用戶規模非常小,這致使設計人員在規劃時沒有在意網絡安全方面的問題,使得互聯網中含有比較多的安全漏洞。各種相關的硬件設備在出廠前可能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檢測就被運用于網絡體系中,這不可避免會對校園網絡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雖然部分系統內部里面設置有安全防護機制,但是由于相關操作人員的能力有限,對互聯網技術的理解還不夠透徹,致使這些機制無法得到有效運用,最終會對網絡體系造成一定干擾。
2內部使用者的威脅
高校校園網絡因為主要是供內部人員們進行使用,故對外界人員設置了比較多的限制手段,而輕忽了內部管理方面的防護工作,使得校園網絡內部的安全屏障非常薄弱,易受到內部人員的攻擊而導致網絡出現故障。同時,學生們對網絡的了解不夠到位,他們往往忽略了病毒可能帶來的危害,沒有及時開展清理工作,最終將病毒傳入校園網絡之中,許多主要數據也會因此被損毀,校園網絡體系也將受到各種類型病毒的沖擊。
3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安全意識淡薄
高校內部網絡維護工作人員沒有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定期對網絡進行檢查,使得網絡內部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故無法采取有效措施來解決這些安全漏洞。部分高校在建立校園網絡時沒能徹底落實監控管理制度,部分維護人員抱著僥幸心理,在進行維護工作時非常隨意并常常謊報數據,長期以后,校園網絡的問題會越積越多。
由于一些老師和學生沒有經過有關校園網安全的教育,使得他們的安全意識不夠強烈,因而會為校園網絡引入一系列不良成分。
4軟件的漏洞
一般來說,軟件的復雜程度與其漏洞的多少之間具有密不可分的聯系,如果該軟件的內部規模越龐大且非常煩瑣,則其不可避免會遭受更多的安全威脅,系統內部的破綻相對來說也會愈加偏多。高校校園網絡作為一種區域性的網絡,所包含的數據非常龐大,涉及的軟件種類繁多,故其內部不可避免會存在著一系列安全漏洞。這種現象致使校園網絡更易受到各種不良沖擊,通過大量的數據分析可知,聊天、視頻、游戲和辦公等相關軟件因其良好的適應性而被大家廣泛運用,由于使用過于頻繁使得這些軟件的安全隱患數目較多,更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起來對校園網絡發起攻擊。同時,操作系統在設計完成后仍隱含著一些安全隱患,導致操作系統經常被各種有害因素干擾,這也嚴重影響了網絡的安全。
三、高校校園網絡安全的對策
針對上述高校校園網絡中存在的問題,高校網絡管理人員要盡可能采取一系列措施來進行改善,以免對校園網絡造成破壞性影響。
1強化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要想確保校園網絡能夠安全運行,各個學校有必要結合自身的實際狀況來展開一系列優化完善工作。學校在運用校園網絡的同時也需擬定相關安全管理體系,以此來推動校園網絡平穩運行。為防止高校內部人員可能帶來的安全威脅,學校可以有針對性地制訂一系列處罰章程以及相關行為規范要求,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高校校園網絡的安全壓力,并盡最大可能地減少網絡中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在規劃嚴格的制度的同時也不能忽視相關物理防護基礎設備的安置工作,因為這些物理防護工程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起著較佳的輔助效果。
2加強對用戶的教育和培訓,提升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
高水平的網絡管理人員往往會通過設置權限與口令以及相關安全設備來保障校園網的安全。[2]校園網的安全不僅需要管理人員的維護處理,還要求其內部使用人員能夠合理地運用網絡。故非常有必要對這些使用者展開一系列培訓活動,通過這種模式來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使他們能夠按照安全要求來使用校園網。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高低對校園網的安全管理有著很大的影響,高水平管理人員往往會提前做好重要數據的備份工作,以防止數據在校園網遭遇威脅時被消除,且他們的工作效率普遍較高,在發現問題時能夠迅速進行維護修復,故學校要努力爭取讓管理人員不斷提高其技術水平。
3加強系統檢測,及時修復漏洞
校園網監控站要定期對整個體系進行掃描檢測,以便能夠及時發現潛在的威脅,從而及時采取一系列措施來完善。各高校網絡中心建立操作系統補丁服務器,提供用戶補丁的下載、升級更新服務,使他們可以及時修復漏洞。
4做好高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風險評估
(訊)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圖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一案,是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辦理的第一起涉及境外文字著作權人權利保護的行政處罰案件,又是在不能獲得權利人對被侵權全部作品鑒定的情況下,首次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關于舉證責任的規定處罰信息網絡傳播侵權行為的案件,這必將對今后類似案件的法律適用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那么,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執法人員到底遇到了哪些問題?又有哪些體會和啟示呢?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五隊副隊長郭涌向記者坦言,由于金圖公司對其發行的外文電子圖書采取了加密措施,這給案件調查取證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使執法機關在很多時候處于被動狀態。針對這種情況,執法人員開動腦筋,經過認真分析得出,既然侵權行為是依托互聯網技術,那么大量侵權行為的證據必然會在網上留下痕跡,因此,案件辦理一定要用互聯網思維。另外,由于外文電子圖書的認定和管理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執法總隊在國家版權局的指導下,開創性地適用了《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這是執法總隊第一次辦理當事人通過高科技手段對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作品采取技術加密措施的案件,案件的成功辦理對今后辦理類似案件電子證據固定和轉換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鑒作用。不過郭涌也提到,由于投訴人勵德愛思唯爾信息技術(北京)公司只能提供4份符合法律規定的鑒定書,這才使得執法機關無法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追究金圖公司的刑事責任。因此,根據涉外著作權執法工作需要,執法總隊建議國家版權局對境外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給予認定,這樣便于今后對涉嫌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此之外,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了解到,由于目前國外出版單位在外文學術圖書和期刊的電子圖書館業務領域處于壟斷地位、擁有定價權。而按照他們的營銷策略,外文電子圖書期刊的價格逐年上漲,這不僅增加了教學科研單位的成本,也讓類似金圖公司這樣著作權有瑕疵的國內外文電子圖書經營單位有了市場。所以,他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一方面繼續推行外文電子圖書的正版化,另一方面敦促國外處于壟斷地位的出版機構制定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的定價策略,以促進我國教學科研單位學術水平的進一步發展。(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總理在2016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互聯網+”是兩化融合的升級版,將互聯網作為當前信息化發展的核心特征,提取出來,并與工業、商業、金融業等服務業的全面融合。這其中關鍵就是創新,只有創新才能讓這個“+”真正有價值、有意義。正因為此,“互聯網+”被認為是創新2.0下的互聯網發展新形態、新業態,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演進。
(一)國檢“互聯網+”建設背景
根據總局“互聯網+”行動計劃,綜合利用信息化技術和大數據資源,共享國檢大數據資源,破除“信息孤島”和“僵尸數據”;搭建智慧豫檢大數據平臺,配合總局“智慧口岸”和“智慧質檢”總體規劃,推進我局相關工作。利用信息化平臺和業務數據資源,進行整理分析,既可獲取全方位的國檢數據,又可以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提高他們的決策水平,助力產業轉型升級。
按照我局黨組全省系統信息化工作“一盤棋”的基本要求,堅持切合實際、適度超前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推動河南智慧國檢平臺建設,加快實現檢驗檢疫業務的互聯互通;另一方面服務地方政府口岸和特殊開放區域信息化項目建設,實現統一規劃、統一驗收式的信息化同標同步。支持河南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信息化建設,主動適應外貿形勢變化和檢驗檢疫業務模式變化。
(二)國檢信息化現狀
國檢信息化建設主要包括業務系統和網絡系統。
業務系統根據業務內容、工作需要及彼此的交叉關聯等特點,業務系統可以分為三大類:1.用戶申報系統用于強化國檢與企業,及相關部門間的數據傳輸,實施登記備案管理,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企業申報信息重復錄入工作量。2.業務管理系統,這類系統多針對具體業務而開發。3.區域監管系統根據相關業務需要,對特殊監管區域的業務按不同區域、不同環節的情況進行全過程、信息化跟蹤監管。
國檢網絡系統目前使用“分層”的方法,即各分支機構與直屬局連接,直屬局通過專線與質檢總局連接。網內按照功能劃分為核心業務區、普通服務器區、互聯網服務器區、用戶接入區、分支機構接入區、上聯接入區等6部分,各區之間通過防火墻等安全設備進行訪問控制;通過部署VPN設備實現人員外出期間接入內網辦公。
二、國檢“互聯網+”面臨的風險
當前我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猖獗,攻擊者的演變從單打獨斗到有組織團體,攻擊動機更具功利性、經濟、政治與意識形態的驅動更加明顯。同時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安全挑戰更加嚴重。隨著公眾對辦事程序公開、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求不斷提高,國檢“互聯網+”建設是由傳統的窗口模式轉變成多種模式、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上模式、國檢網絡從傳統的封閉模式轉為開放模式,信息化建設面臨的風險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應用系統風險
國檢業務系統基本使用外包方式進行投標采購,由于公司人員開發水平各異、開發源代碼不能一一審核、以及采用系統架構的固有安全風險,導致業務系統出現異常現象。
(二)設備高危漏洞和后門
業務系統的載體在于設備,設備的作為底層的安全猶如一棟大樓的地基,對于國外網絡設備的使用需注意安全問題,如多款思科小企業路由器曝出嚴重安全漏洞、JUNIPER曝高危漏洞、Linux設備TCP連接曝高危漏洞。
(三)病毒風險
計算機病毒具有易傳播特性,通過軟件下載、電子郵件、文件服務等進入網絡內部,刪除、修改系統文件,導致程序運行錯誤或死機。“互聯網+應用”為病毒檢測與消除帶來很大的難度,成為網絡安全發展的一大公害。
(四)數據風險(丟失、篡改、泄漏)
數據的價值往往是無法估計,國檢的“三單”信息(訂單、運單、支付單)含有大量穩私數據,有防止數據丟失、被篡改和被泄漏方面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五)網絡對接風險
國檢網絡是多區域、跨機構的網絡結構,需要與地方部門與其他口岸部門對接,客觀上會存在一些“不可信”區域,數據在這些區域進行交換同樣面臨一些風險。同時由于業務系統逐漸增多,管理人員較少也是影響國檢“互聯網+”安全的一個因素。
三、國檢“互聯網+”安全策略
國檢“互聯網+”的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在信息化建設也積累了一些安全經驗,在建設中不斷創新,通過實踐和經驗逐步提高國檢信息化安全。同時,在不斷學習兄弟局和其它互聯網的安全管理的方案,制訂了國檢“互聯網+”的安全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安全體系建設
安全涉及到系統的方方面面,任何一點的疏漏都可能是致命的,必須統一進行考慮。利用自有或外部專業安全技術力量對網絡信息系統的物理安全、通信安全、邊界安全、主機安全、應用安全和備份及日常運維等方面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發現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明確安全需求,確立安全目標,建立安全體系結構。
(二)信息系統建設
嚴格按照GB22239-2008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和GBT22080-2008信息技術安全技術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進行信息化建設。根據信息系統承載業務的重要性,確定信息系統保護等級,并按照相應等級在需求階段明確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三)信息系統運維
按照網絡信息安全三要素信息的機密性、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可用性要求,將安全策略、硬件及軟件等方法結合起來,構成一個統一的防御系統,有效阻止非法用戶進入網絡,減少網絡的安全風險。
定期進行漏洞掃描,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入侵監測(防御)等方式實現實時安全監控,提供快速響應故障的手段。建立安全日志審計系統和安全取證措施,在系統遭到損害后,具有能夠較快恢復正常運行狀態的能力。
在計算機設備上采用統一管理的防病毒軟件和防病毒網關,在入口處抵擋病毒的入侵和破壞并控制其在網絡內部的傳播;并通過安全軟件對計算機進行認證、終端安全檢查。
利用ITIL對服務管理提供一個客觀、嚴謹、可量化的最佳實踐的標準和規范,具有對系統資源、用戶、安全機制等方面進行規范和量化。
(四)人員管理與培訓
國檢“互聯網+”使用者為人,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培養人員安全使用系統,規范操作手冊,也是提高國檢信息化安全的一個重要手段。
0引言
21世紀以來,互聯網技術及應用得到了快速發展。從微觀角度看,網絡信息技術已深深融入并改變著人們的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從宏觀角度看,網絡信息技術已日益成為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軍事等各領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和強大技術支撐。隨著人類對網絡信息技術的依賴不斷加深,計算機病毒作為網絡信息技術發展的負資產,對人類的危害也日益增大。本文從互聯網用戶的微觀視角,探討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相關知識及其防范策略,為用戶維護和保障網絡信息安全提供參考。1互聯網正深刻改變著人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互聯網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網絡辦公、網絡教育、網絡媒體、網絡社區、電子郵件、網絡聊天、網絡游戲、網上銀行、網上購物、網絡支付等等,人們足不出戶即可實現辦公、教育、理財、購物、聊天、娛樂等需求。隨著4G移動互聯網的到來,“無時不網絡、無處不網絡”即將成為現實。人們在盡情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的同時,應清醒地認識到,網絡應用涉及用戶的賬號密碼、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等方面,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對互聯網用戶至關重要。2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特點與危害
2.1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特點
計算機病毒一般具有傳染性、潛伏性、隱蔽性、破壞性等基本特征,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還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2.1.1技術水平更高,破壞能力更強
計算機病毒出現三十多年來,病毒制造技術始終緊跟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腳步,在各個時期都融入了最新的編程技術。目前,模塊化技術、加殼加密技術、反調試技術、內核級HOOK技術、ROOTKIT技術等最新技術都已被病毒所應用[1-2]。基于這些技術制造的病毒功能更加強大,對抗反病毒技術的能力更強,破壞能力更強。比如,病毒應用ROOTKIT技術可以深入系統內核,與殺毒軟件搶奪系統驅動的控制權,使殺毒軟件失效,而病毒自身為所欲為,對被感染用戶危害極大。
2.1.2傳播途徑更多,危害范圍更廣
早期的計算機病毒主要通過軟盤等存儲介質以感染文件的方式傳播,傳播途徑單一,影響范圍有限。當今互聯網環境下,移動存儲設備、網絡下載與瀏覽、電子郵件、局域網、文件共享、即時通信工具、第三方軟件漏洞等都已成為計算機病毒傳播的重要途徑,傳播方式更加多元化。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年度調查報告顯示,自2008至2012年,我國互聯網用戶計算機病毒感染率分別為85.5%、70.51%、60%、48.87%、45.07%[3-7]。感染率雖呈逐年下降趨勢,調查結果仍令人觸目驚心,可見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危害范圍之廣。
2.1.3牟取經濟利益,產業化特征突顯
隨著電子商務和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計算機病毒表現出逐利性特征,以遠程控制他人計算機、竊取個人隱私信息、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的木馬病毒、間諜軟件增長迅速。尤其是出現了Zeus、Spyeye、Citade等被稱為“網銀大盜”的木馬黑客工具包,并在互聯網黑市上被大肆銷售,不法分子利用這些工具包入侵各類網站和個人計算機,竊取被感染用戶的網銀賬戶等信息,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形成了以牟利為目的的木馬病毒的生產、銷售和實施犯罪的地下黑色產業鏈。對互聯網用戶的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江蘇理工學院學報第20卷第6期于新峰李嵐:互聯網時代的網絡安全與計算機病毒防范
2.1.4移動互聯井噴,防病毒面臨挑戰
2009年工信部向三大電信運營商發放3G牌照以來,移動互聯網迅猛發展,3G智能手機迅速普及。各種互聯應用如即時通信、網絡新聞、網上銀行、網上購物、網絡游戲等迅速延伸至移動互聯網絡。與此同時,針對智能手機的木馬、病毒、惡意軟件也迅速增長。同PC感染病毒類似,網頁瀏覽、電腦連接、網絡聊天、存儲介質、電子郵件等成為智能手機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徑。如今,4G網絡即將進入人們的生活,4G以其超越百兆的帶寬優勢,必將推動移動互聯應用又一個發展,智能手機也將成為計算機病毒的“新寵兒”。目前,因主流移動操作系統仍缺乏完善的安全防范機制,且很多用戶對手機感染病毒認識不足,疏于防范,移動互聯網將成為計算機病毒肆虐的又一重要區域,用戶網絡信息安全面臨嚴重威脅。
2.2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嚴重危害
2.2.1影響計算機或手機正常運行。
計算機病毒對計算機系統的危害主要表現為搶占系統資源、影響計算機系統運行速度、破壞計算機系統軟硬件、破壞用戶數據資料等。對智能手機的危害主要表現為造成手機死機、關機、刪除用戶資料、向外發送垃圾短信或郵件、惡意撥打電話、竊取用戶個人隱私、消耗資費與流量等方面[8]。
2.2.2危害互聯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
計算機病毒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干擾破壞網絡和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網絡擁塞、服務中斷、信息系統癱瘓等嚴重后果。如,2009年5月19日,因暴風影音網站DNS系統受到網絡攻擊發生故障,致使電信運營商遞歸DNS服務器收到大量異常請求而引發擁塞,造成江蘇、河北、山西、廣西、浙江等省發生網絡擁堵和大面積網絡癱瘓[9]。此外,計算機病毒也被廣泛用于國家間帶有政治、經濟、軍事等目的的網絡間諜或破壞活動,甚至作為未來網絡戰的重要武器。
2.2.3危害用戶個人隱私和網絡財產安全。
隨著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計算機病毒以逐利為目的,突出表現為不法分子利用木馬等病毒竊取用戶個人隱私、網絡賬號密碼、盜取用戶網上資金等。基于互聯和移動互聯網絡的聊天工具、網游、網銀、炒股、網絡支付等賬號都已成為它們的攻擊目標。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2013年中國網民信息安全狀況研究報告》,2013年上半年,全國74.1%的網民遇到過信息安全問題。在遭受安全事件的人群中,13.1%的人重要資料或聯系人信息丟失,8.8%的人遭受了經濟損失。在遭受經濟損失的人群中,人均損失509.2元,全國因信息安全遭受的經濟損失達196.3億元。這些統計數據警醒人們不得不思考如何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才能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和網絡財產安全。3互聯網時代應高度重視網絡安全和計算機病毒防范
3.1樹立網絡安全意識,筑牢防病毒的第一道防線
3.1.1各國政府高度重視公民網絡安全意識的培養。
歐美國家非常重視網絡安全意識的培養,在中小學階段就開始普及網絡安全知識。美國政府于2010年4月啟動“國家網絡安全教育計劃”,教育對象涵蓋全國所有互聯網用戶,旨在提高全體網民的網絡安全意識和技能。我國《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全面加強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大力增強國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養,增強國民信息安全意識”。2014年2月,成立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把網絡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加以應對。
3.1.2每個公民都應關注網絡安全風險,自覺樹立網絡安全意識。
互聯網時代計算機病毒的嚴重危害和歷年頻發的網絡安全事件提醒我們,在享受網絡所帶來的便利的同時,應充分認識潛在的安全風險,即用戶計算機可能因感染病毒或遭受網絡攻擊,致使個人隱私泄漏、重要資料被竊取、網上財產被盜等。調查表明,網絡安全事件頻發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缺乏技術手段,而是由于用戶安全意識淡薄,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不到位及網絡使用不當所致。因此,樹立網絡安全意識是確保網絡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只有牢固樹立網絡安全意識,積極學習和應用反病毒知識,預防和阻斷計算機病毒的感染與傳播,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網絡安全風險,保障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
3.2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降低網絡安全風險
3.2.1及時修補系統或軟件漏洞是確保網絡安全的首要措施。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調查報告表明,“未修補網絡(系統)安全漏洞”是導致我國網絡安全事件頻發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及時修補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漏洞對于保障網絡安全、降低病毒感染風險至關重要。互聯網用戶應養成良好習慣,及時安裝操作系統漏洞補丁,及時升級應用軟件,尤其是各種常用軟件如即時通信工具、下載工具、播放器軟件等。
3.2.2安裝反病毒軟件是防范病毒入侵的重要保障。
目前,主流防病毒產品大都采用了行為分析檢測、虛擬機脫殼、預加載、云安全等最新技術,軟件功能也日益豐富,除具有查殺毒這一基本功能,還整合了實時監控、防火墻、U盤掃描等功能,實現了對計算機系統的實時、全面、立體防護。互聯網用戶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及時升級,開啟實時監控、防火墻等功能就能有效防范病毒感染和網絡攻擊。
3.2.3防范U盤病毒、設置密碼保護、做好數據備份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內容。
移動存儲設備(U盤、移動硬盤等)多年來一直是計算機病毒傳播的重要途徑。預防U盤病毒感染與傳播應關閉操作系統的自動播放功能,并養成打開U盤前先掃描殺毒的習慣;設置密碼保護是網絡安全的重要一環,應為操作系統管理員賬戶及電子郵箱、網銀、即時通信工具等不同的互聯網應用賬戶設置不同的密碼并定期修改。密碼設置不宜簡單,建議采用由多位數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組合成的復雜密碼,使其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從病毒與反病毒攻防博弈的視角看,互聯網世界沒有絕對安全,合理的防范措施可以將安全風險降至最低,但不能完全杜絕安全風險。因此,為防止數據資料丟失或被惡意破壞,做好數據備份非常必要。通常可用移動存儲設備或刻錄光盤進行數據備份。
3.3安全理性上網,培養良好的上網習慣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調查報告顯示,自2008年至2012年,網絡下載或瀏覽連續五年占據我國計算機病毒傳播主要途徑的首位。因此,自覺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能夠顯著降低計算機病毒感染風險。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理性訪問WEB站點。不瀏覽非官方、非正規網站,特別是游戲網站和低俗網站。這些網站大多是病毒、木馬的宿主,若訪問則極易感染木馬等病毒;重視軟件下載的安全防范。下載軟件應盡可能到官方網站或大型專業網站,下載后務必先查殺病毒再安裝。不隨意下載安裝可疑插件;謹慎使用通信工具。收到陌生電子郵件不要打開,應直接刪除。不要打開即時通信工具里的不明網絡鏈接或窗口,不接收由即時通信工具傳來的可疑文件;警惕網絡釣魚等詐騙活動。不輕信莫名的網上中獎信息,不在網上泄漏個人重要資料等。4結語
在互聯網應用深入而廣泛的時代,為避免成為計算機病毒的受害者,需要主觀意識上加強警惕,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及時為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打補丁,堵住安全漏洞;安裝防病毒軟件和網絡防火墻,強化安全保障;重視密碼保護、U盤防毒、數據備份;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視,防范措施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網絡安全風險,保障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
在本文中,以在兩臺Windows 7主機之間安全傳輸數據為例進行說明。這兩臺主機可以在局域網中也可以位于Internet上,兩機都擁有獨立的IP。在其中一臺(假設為PC1)上打開控制面板,在系統和安全窗口中點擊“Windows防火墻”項,在左側點擊“打開或關閉Windows防火墻”項,啟用Windows防火墻。在上述窗口左側點擊“高級設置”項,在高級安全Windows防火墻窗口左側選擇“連接安全規則”項,在右側點擊“新建規則”連接,在彈出窗口(如圖1)中選擇“隔離”項,點擊下一步按鈕,如果選擇“入站和出站請求身份驗證”項,表示數據的進出都會請求對方采用IPSec,如果對方沒有提供IPSec功能導致協商失敗的話,就采用普通的連接方式。
如果選擇“入站連接要求身份驗證,出站連接請求身份驗證”項,表示接收數據必須采用IPSec,否則拒絕連接。出站連接會請求對方采用IPSec,如果與對方協商失敗,就采用一般的連接方式。選擇“入站和出站要求身份驗證”項,表示無論出站和入站連接,都必須采用IPSec,否則的話拒絕連接(如圖2)。這里選擇“入站和出站要求身份驗證”項,來提高傳輸的安全性。在下一步窗口(如圖3)中選擇“高級”項,點擊“自定義”按鈕,在彈出窗口(如圖4)中的“第一身份驗證”欄中點擊“添加”按鈕,在打開窗口(如圖5)中選擇身份驗證方法,包括計算機Kerberos V5、計算機NTLMv2、證書,預共享密鑰等類型。例如,可以選擇“預共享密鑰”項,輸入所需的密鑰。
當然,在對方主機上也必須按照同樣的方法,設置相同的密鑰值。也可以使用數字證書,來保護數據傳輸的安全性。選擇“來自下列證書頒發機構(CA)的計算機證書”項,點擊瀏覽按鈕,選擇所需的數字證書即可。當然,在兩臺電腦上都必須安裝同樣的數字證書。注意,所謂第一身份驗證方法針對的目標是計算機身份,即相互通訊的主機。為了加強安全性,可以對用戶身份進行安全驗證,即驗證發起數據通訊的用戶賬戶。方法是在“第二身份驗證”欄中點擊“添加”按鈕,在彈出窗口中選擇合適的驗證方式(例如“用戶Kerberos V5)”。這樣,在連接對方主機時,必須使用指定賬戶身份來操作。
一、基本情況
1999年我院受理與互聯網絡相關的著作權案共計有9件, 占全部網絡案件的近70%。形象地說這些糾紛大致分為“上網”、“網上”和“下網”三類,“上網”是擅自將傳統媒體上發表的作品移植到網站上。如原告張潔、張抗抗、劉震云、畢淑敏、王蒙、張承志訴被告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中,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將原告已發表的作品復制上網,原告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網上,是指發表在一個網站上的作品被另一個網站擅自使用,如瑞得集團狀告宜賓市翠屏區東方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案。“瑞得在線”為原告在國際互聯網上所設主頁的名稱,主頁有“看中國搜索引擎”“在線圖書館”等內容,還有一些特定標識,1999年1月4日,原告發現國際互聯網上有一“東方信息公司”網站主頁內容與“瑞得在線”主頁部分內容相似,故起訴要求被告承擔侵犯其著作權的法律責任下網,是將網上作品擅自下載并發表在報刊上。如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侵犯著作權案,陳以筆名“無方”撰寫了《戲說MAYA》一文并上載到其在國際互聯網絡上的個人主頁“3D芝麻街”上,并注明了“版權所有,請勿轉載”,后電腦商情報社在其主辦的報刊上刊登了《戲說MAYA》一文,署名“無方”,未支付稿酬。陳衛華向報社說明其是該文作者,要求報社承擔侵權責任,但被拒絕。于是陳衛華向我院起訴要求報社承擔侵權責任。
二、主要問題
網絡著作權案件是新類型案件,我國立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對此也缺少經驗,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判例,在審理這些案件中,主要有以下問題:
(一)關于網絡著作權案件的管轄問題
互聯網的出現最突出的影響就是打破了信息傳播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界限,其數字化技術的發展,使得作品的傳播形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其速度更快捷,范圍更廣泛。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使用一網的計算機完全可以通過不同的“路徑”接觸到同一信息、訪問同一網站,訪問者完全可以忽略信息所在網站的地理位置。這使得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的著作權面臨著新的挑戰,也使法院在對因互聯網絡使用引發的著作權侵權案管轄的確定上,特別是侵權行為地管轄確定上遇到了困難。從目前案件情況看,網絡侵權主要體現為不同介質間對作品的復制,而網絡的復制一般都需要兩臺計算機,一是存儲數字化作品的服務器(ISP), 一是復制時使用的終端計算機,復制行為是在終端上完成的,但其復制作品的來源在服務器上。按照傳統的理論,確定行為地即終端所在地法院的管轄權沒有問題,但服務器所在地能否作為侵權行為地呢?我院在審理前文所述及“瑞得在線”一案中,被告即以其住所在四川,且目前我國尚無關于互聯網上發生的侵權案件如何確立侵權行為地的法律為由,認為我院對本案無管轄權,使此案從立案起經歷了8 個月的管轄之訴才開庭審理。
(二)關于網上刊載的文章、圖形、設計等內容的法律屬性問題
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是作品,網絡上刊載的文章、圖形、設計等數字的內容是否能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這是其能否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了作品的9種類型,即文學作品;口述作品;計算機軟件;電影、電視、錄像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等。網上所載的文章、圖形屬于何類,其不在法律所列舉的范圍之內。互聯網絡也給我們帶來一些新的概念,如“主頁”,主頁是由文字、圖形、音頻、視頻等一些多媒體信息組成,是瀏覽訪問某一特定站點時在主機屏幕上首先出現的網頁,這一頁的內容一般是該站點其他網頁內容的概括和介紹,其作用相當于一本雜志的封面和索引的結合,在操縱計算機時,點擊主頁的有關內容就能進入本網址有關內容進行查詢和瀏覽。“瑞得在線”一案所爭議的正是對于主頁的權利和保護。
(三)著作權人對其數字化作品是否享有權利問題
互聯網的出現,使傳統作品被數字化上載,并在網上流動,公眾可通過將作品臨時儲存在自己網絡計算機的硬盤上來接觸作品。現行著作權法對涉及網絡部分的著作權利及法律責任沒有做出規定,那么在互聯網絡中,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對其作品進行數字化轉換、復制和網上傳播等方面的權利。有學者提出了“網絡傳播權”的概念,借此擴展版權人的權利。也有人認為,可借鑒著作權法第32條之規定,將作品數字化上網作為一種法定許可。這個問題直接影響到著作權人是否可以對其被數字化并在網絡上傳輸的作品主張權利。
(四)關于網上證據的有關問題。數字化技術使網絡上的證據失去原始性特點,電子信息具有不穩定性和易變性,可以隨時修改,侵權損害的時間、電子郵件的內容、收件時間都可以很容易地修改,這在取證上形成困難。發生了侵權行為,調查取證只能證明當時的情景,卻不能證明取證之前的情況,而之后的情景更難以把握和確定。從審判實踐方面,證據問題成了最為棘手的問題。
1.作者的證明。在網絡中,用戶一般是通過建立自己主頁來發表自己作品。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建立個人主頁是免費的、自由的,不需要與ISP訂立正式的合同,只要按ISP的要求填寫固定表格即可,表格中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住址、電話號碼、所在城市、國家、電子信箱等,其中除電子信箱外,其余內容均可以虛擬。網絡上所發表的作品許多都是無署名和虛擬署名,需要借助其主頁來確定作者身份,而主頁登記真實性又差,在訴訟中,往往出現了一個看似奇怪的問題,“如何證明我是我”。在前文所舉的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案中,原告稱其本人就是“無方”,于是也就承擔了需要證明其與“無方”同為一人的責任。
2.事實證明。網絡上的內容是極容易修改的,人們只需在鍵盤上簡單操作,就可以修改、刪除網上的內容,這種修改和刪除是不留痕跡的,而且難以再現。特別是在由網到網的傳播上,在出現了“網上”的案件時,原始證據的取得非常重要,但也非常困難。而且一旦訴訟開始,侵權行為人很可能會將網上的侵權內容進行修改和刪除,從而使案件的審理喪失直接的事實內容,帶來許多不便。
(五)關于網絡服務商(ISP )在網絡侵權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問題
在網絡世界里,網絡服務商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各種信息正是由網絡連接在一起,其提供服務的內容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單純提供連線的服務商(即IAP),另一類是提供內容的服務商(即ICP),網絡服務商往往自行或通過網絡參與一些作品的復制或刊載。有些用戶則通過網絡傳輸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內容;有些對其傳輸內容可以控制、監督、做增刪編輯的ICP, 經著作權人告知或要求其停止傳輸他人著作權的內容等,仍不停止;有些網絡使用者因網絡商應著作權人要求而采取移除措施,而要求網絡商賠償損失,在這些糾紛中,網絡服務商的法律地位不盡相同,需要依具體情況判定。
(六)關于作品在網上傳播時有哪些著作權利,特別是有無精神保護的問題
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利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這些規定是傳統意義上的,也是在非網絡世界上適用的,對網上作品應如何看待,例如作者將其文章發表在自己的網站上,其所享有的發表權是否已經實現。在我院受理網絡著作權案中,有的起訴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需要法院考慮。
(七)關于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方式問題
在我院受理的6位作家起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案中, 原告均提出了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在審理這些案件中,在實現上述請求的具體方式上需要探討。傳統的侵權一般都是在報刊、書籍上行為的,故而賠禮道歉的方式也是在上述媒體上進行,如責令侵權人發表致歉聲明等,但在網絡著作權案中,由于侵權行為發生在網絡中,損害的后果也自然在網絡中,因此,對權利人的致歉聲明是否也應在網絡上刊播,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這實際上也涉及到一個侵權行為的傳播影響范圍和補救行為的傳播影響范圍是否對等的問題。
(八)關于侵權賠償的數額問題
賠償問題,一直是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難點,而在網絡著作權侵權案件中,這個問題更加復雜突出。普通作品的稿酬國家版權局有規定的標準,網上作品是否與此相同。對網上侵權的賠償標準,由于對網上傳輸行為本身就定性不明確,缺乏統一認識,給法院確定賠償數額帶來了困難。賠償是限于給付稿酬呢,還是取決于對著作權人造成的實際損害呢?有些學者,還提出了對網絡侵權案件的懲罰性賠償問題,這都需要在司法實踐中予以解決,因為這是案件中當事人最為關切的問題。
三、審理網絡著作權案件的基本經驗
本著積極、穩妥的態度,根據我國著作權法關于著作權保護的基本原則和立法精神,并考慮到互聯網的特點,我院已審結上述案件17件,均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其中王蒙等六位作家狀告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案還被北京電視臺現場直播。
(一)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在審理網絡著作權案件中,我們注意從著作權的立法精神、價值理念和基本原則來思考問題,不輕意對法律作擴大解釋,既堅持嚴肅執法,又努力爭取最佳的社會效果,努力通過有效的司法規范網絡行為。
(二)兼顧法律的現實調整和網絡業的長遠發展。
網絡世界具有“信息共享”和“自由發展”的精神,而我國的網絡產生還正處在發展階段,在審判中,我們注意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沖突,努力做到既不放任侵權行為,又不過分阻礙行為發展的信息交流,立足于發展和規范,在對作品著作權合理保護的同時,也保障網絡以其豐富的資源和快捷的傳播為公眾服務。
(三)加強知識產權審判人員網絡專業知識的學習。結合審判工作需要,我們認真組織知識產權審判人員學習專業知識,了解互聯網的技術問題。庭內還專門配置了一臺上互聯網的計算機,使大家在書本上學,操作中練,使網絡專業知識和法律專業知識互相融合,提高審判專業能力。
(四)積極開展審判研討。對網絡著作權案件中的一些普遍性問題和重大問題,我們注意匯總和分析,并多次邀請國家版權局,中國國際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信息產業部、北大、人大、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有關專家召開研討會。通過研究,統一了認識,明確了審判方向。
(五)建立了知識產權的專家陪審制度。網絡著作權案類型新、專業性強,且對社會生活特別是網絡業的指導意義大,為審理好這些案件,我們在知識產權審判中建立了專家陪審,邀請網絡、知識產權界的專家參予審理上述案件,收效較好。
四、對網絡著作權案件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借鑒接觸原則,確定管轄問題。一般而言,在網上復制要經過以下過程,即復制方使用瀏覽器通過網絡路徑到達服務器內,將有關主頁的內容讀取帶走。可見,任何人在任何地點通過自己的主機來瀏覽和復制作品,都必須通過接觸載有該作品的服務器來實現。從行為的全過程來考察,只有接觸了該服務器,才能接觸到服務器上的內容。從侵權行為的角度來考察,服務器當然也是發生侵權行為的必由的一段過程,在確定管轄時,服務器所在地自然也是侵權行為實施地,該所在地法院當然也有管轄權。在前述的瑞得公司狀告宜賓市翠屏區東方信息服務公司一案中,原告的硬盤和服務器均設在原告公司內,而原告所在地在海淀區。因此,我院據此裁定駁回了被告認為我院無權管轄的管轄異議,后被告就管轄問題提起上訴,市第一中級法院裁定海淀法院有管轄權。
(二)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則,確定數字化作品的法律屬性。我國著作權法所列舉的作品類型中,并不包括數字化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將作品規定為: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在審判實踐中,在對數字化作品認定上,我們注意從三個方面來考察:一是是否具有獨創性;二是是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三是是否屬于智力創作成果。對網上發表的文章、圖形等,只要其符合上述三個特征,就認為其是著作權注意上的作品,就予以保護。
如陳衛華訴電腦商情報所涉的《戲說MAYA》一文,瑞得在線訴宜賓市翠屏區東方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案所涉的“主頁”,我院均依法保護了權利人的著作權,將其視為法律意義上的作品。
(三)根據法律的精神,認定著作權人對其數字化作品享有著作權。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享有專有權利,體現在作者享有支配權,有權使用自己的作品和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和形式使用自己的作品。而作品的數字化是依靠計算機技術把一定形式的文學、數值、圖像、聲音等表現的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并轉化成二進制數字編碼,以運用數字信息的存儲技術進行存儲,并根據需要把這些被轉換成數字編碼形式的信息還原的技術,將作品以文字形式置換成二進制編碼行為本身并不具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數字化的轉換并沒有產生實質意義上的新作品。原作品數字化后,改變的只是作品的存在形式。這種將作品數字化轉換過程同著作權發展的歷史中出現的以攝影、錄音、影印等技術手段處理作品的過程沒有本質的區別。作品新的表現方式或使用手段的出現,并不能否定作者對其創作在新的領域享有著作權。該數字化作品的著作權仍由原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因此,在王蒙等起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六案中,我院對六原告的文學作品均予以保護。
(四)根據網絡運作的規律和自身的特點,確定作者身份,保全有關證據。
對文章署名為作者筆名的,原告應當舉證證明。在審理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一案中,為證明陳衛華就是“無方”,我院進行了現場勘驗。我們知道,個人主頁注冊后,注冊人會獲得個人主頁的帳號、密碼和網址,在一般情況下個人主頁密碼由其注冊人掌握、使用,文件的上載、刪除工作亦由注冊人完成。在勘驗中,陳衛華可修改“3D芝麻街”主頁上的密碼,并可上載文件、刪除文件,《戲說MAYA》一文可固定在計算機硬盤上并可通過WWW服務器上載到“無方”的個人主頁上。 而被告未提出相反的證據否認原告的作者身份,據此,法庭對陳衛華的作者身份予以了認定。
為防止證據的滅失,在受理網絡著作權案件時,可指導當事人對有關事實進行公證。如六作家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一案中,原告將被告在網站上刊載作品的情況進行了公證,并將網上內容打印出來或錄在軟盤或光盤上,形成了一份完整全面的公證書。最后,此公證書成為定案的證據之一,公證費用亦由被告方負擔。當然,也可以在受理案件后采取證據保全,及時提取或存留有關證據。
(五)根據過錯原則,認定ISP的法律責任。
對于僅僅提供連線服務的IAP,一般情況下,不承擔法律責任。 對于提供內容服務的ICP,如果其直接復制或傳播,應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ISP 明知用戶通過網絡傳輸侵犯他人著作權或經著作權人告知有用戶在網上侵權而不采取移除或停止行為時,說明其主觀上有過錯,據此可依據過錯責任原則,將定其侵權成立,承擔法律責任。在六作家起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案中,被告于98年成立了“靈波小組”,在其網站上建立了“小說一族”欄目,欄目中所涉及原告的作品內容是通過E—Mail方式提供到被告網站上后, 被告成立的“靈波小組”將其存儲在其計算機系統內并通過WWW服務器在國際互聯網上傳播, 聯網主機用戶可瀏覽或下載作品的內容。被告在答辯中稱自己并非首先將原告作品刊載到互聯網上的,無侵權的故意。法庭經審理認為,無論其形式如何,在國際互聯網上傳播原告作品即說明其主觀上有過錯,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視具體情況,保護網上作品的權利。
作者將其作品發表在網站上,即已將作品公之于眾,其所享有的發表權已經實現,如被他人以其他形式刊載使用,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犯。無論原作者署名是否真實,如果刊載人不署名或擅自署不一致的署名則構成對署名權的侵害。對網上作品擅自修改構成對作者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損害。關于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作為一項經濟權利,只要未經權利人同意,未付酬使用,即構成對此項權利的侵犯。另外,在六作家提起的訴訟中,各提出5000元的精神損失賠償請求,我們認為,互聯網應當承認精神權利保護,如果侵權內容包括了作者在作品中依法享有的著作人身權,降低、貶損作者在社會公眾中的人格地位,即可判決補償。但在六作家起訴的案件中,由于沒有這種情況發生,被告方在刊載作品上是完整的且均署名,故最后判決駁回了原告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七)按照承擔責任的范圍與侵權行為的傳播范圍相對等的原則,確定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方式。
在審理上,在對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處理上,采取了將承擔責任的范圍與侵權行為的傳播范圍相對等的辦法。如處理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一案中,由于被告擅自將原告文章下載到電腦商情報上,故判決被告在該報上刊載致歉聲明。如不履行,法院將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專業報紙上刊登判決書。在處理瑞得公司訴宜賓市翠屏區東方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案中,由于侵權是從網到網,故判令被告在《計算機世界日報》(電子版)的主頁上刊登聲明。在六作家案中,判令被告在自己網站的主頁上刊登聲明,如不履行,法院將根據判決書擬一份公告刊登在全國發行的報刊的電子報主頁上。
(八)比照有關規定,確定侵權賠償數額。在確定賠償數額上,考慮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權利人遭受的損害,用戶瀏覽或下載作品的次數,ISP的廣告收益等等, 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付酬標準或有關行業慣例,并根據北京市高級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37條規定的計算方法來具體確定。如在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一案中,在被告拒絕提供其報紙發行量的情況下,參照同類專業報紙的發行量(20萬份左右),每份報紙利潤大約0.5分錢計算, 最后確定被告賠償額以應付稿酬的4倍計算。對此結果, 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訴。在瑞得集團起訴東方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一案中,由于侵犯的作品是“主頁”,國家對此無有關費用標準,我們走訪了市場,經了解計算機世界在線服務中心的報價是1000元,該企業是國內知名企業,而且報價也符合一般的市場標準,故判決被告賠付2000元(酬金的2倍)。
五、幾點建議
從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過程來看,每一次科學技術的重大發展,都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產生巨大沖擊,必然引起作品的表現形式、傳播手段、使用方式的變化,使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得到擴張。如今以數字技術為特征的信息時代,已使計算機互聯網絡的應用和發展逐步滲透到我們工作、生活的領域,給版權保護造成新的沖擊。據報載,1999年底,我國因特網用戶已達940萬,在網絡飛速發展的同時, 網絡社會中的混亂現象也比較嚴重。本著為網絡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規范、合法地發揮網絡在傳播知識方面的巨大效能原則,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特別是在網絡上,應當普遍建立尊重著作權的意識。
(二)完善著作權法。明確規定著作權法第3條所列舉的8種作品的網絡數字化形式仍為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將作品直接網絡數字化后,作品的著作權仍由原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
3月9日,“2010年互聯網網絡安全態勢報告”在京。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以下簡稱CNCERT)監測,2010年我國互聯網網絡安全狀況總體平穩。但互聯網所面臨的安全威脅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
木馬和僵尸網絡依然對網絡安全構成直接威脅。2010年,由于擴大了監測范圍,CNCERT全年共發現近500萬個境內主機IP地址感染了木馬和僵尸程序,較2009年大幅增加。2010年,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指導下,CNCERT會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域名從業機構持續開展木馬和僵尸網絡專項打擊行動,成功處置境內外5384個規模較大的木馬和僵尸網絡控制端和惡意代碼傳播源。監測結果顯示。相對2009年數據,遠程控制類木馬和僵尸網絡的受控主機數量下降了25%,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黑客也在不斷提高技術對抗能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互聯網網絡安全信息通報成員單位報告,2010年截獲的惡意代碼樣本數量特別是木馬樣本數量,較2009年明顯增加,木馬和僵尸網絡治理工作任重道遠。
手機惡意程序日益泛濫引起社會關注。隨著移動互聯網智能終端的普及,手機惡意程序開始出現并快速蔓延。不法分子利用手機惡意程序竊取用戶隱私信息、惡意訂購各類增值業務或發送大量垃圾短信,危害用戶利益和網絡安全。據“中國互聯網協會反網絡病毒聯盟(ANVA)”的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新截獲手機惡意程序1600余個,累計感染智能終端800萬部以上。其中,“毒媒”程序全年累計感染約200多萬個用戶手機,“手機骷髏”程序累計感染約83萬個用戶手機。另外。從手機平臺來看,Symbian平臺是手機惡意程序感染的重點對象,約有69%的惡意程序針對該平臺手機,其次分別是J2ME平臺(27%)和Android平臺(3%)。手機惡意程序增長速度快、傳播范圍廣、造成危害大,移動互聯網網絡環境治理工作亟待加強。
本報訊 7月4日,2013年中國計算機網絡安全年會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召開,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張峰出席會議并致辭。
張峰指出,我國互聯網持續快速發展,融入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成為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變人民群眾生活方式的關鍵行業和重要領域,同時我國網絡安全的現狀不容樂觀。一是在公共互聯網環境方面,黑客攻擊的趨利性特征日益明顯,不法分子以通信網絡、信息系統以及用戶信息和財產為目標,利用黑客技術發起網絡攻擊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互聯網地下產業。二是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微博客等新技術新業務不斷涌現,在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同時,也帶來更加復雜的網絡安全問題。三是隨著信息技術在鐵路、銀行、電力等重要行業的廣泛應用,以及核設施、航空航天、先進制造等重要領域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這些行業或領域的系統數據和運行安全也面臨著嚴重威脅。
張峰簡要回顧了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維護網絡安全方面開展的工作,并對信息通信行業進一步做好網絡安全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是加強網絡安全工作聯動,深化跨部門跨行業協調配合,完善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的聯動機制,真正建立起運轉靈活、反應迅速的工作機制和流程。二是要求基礎電信企業和廣大互聯網企業認真開展安全評測和風險評估,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加強對移動互聯網應用商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的網絡安全管理,繼續開展針對各類安全威脅的清理和處置,凈化公共互聯網網絡環境。三是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應對網絡安全新風險的能力,加大對網絡安全防御體系的研究,形成網絡空間威脅監測、全局感知、預警防護、應急處置、協同聯動等核心能力,提升國家網絡空間安全保障的技術能力。四是加強網絡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增進與其他國家間維護網絡安全的戰略互信,擴大網絡安全領域的互利合作,拓展互聯網治理的交流協作機制,建立政府、研究機構、行業組織以及企業之間多層次、多渠道的交流機制,共同維護全球網絡空間安全。五是希望相關企業、安全廠商和社會組織等共同努力,加強網絡安全宣傳教育,促進全社會網絡安全防范意識與知識水平提高。(周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