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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通過回顧性分析合并缺血的糖尿病足趾壞疽68例患者手術后不同時間點的瘡面愈合率、瘡面不良進展、重復清瘡、重要臟器并發癥發生率情況,比較兩種具有代表性的常用手術方式(一期縫合創面的蹠趾關節離斷術與開放創面的經趾骨截趾術),探討合并缺血的糖尿病足趾壞疽的合理手術方式。
1 臨床資料
1.1 病例選擇
病例來源于2004年6月-2006年6月間本院外科住院患者,年齡跨度在56~83歲,平均(65.79±5.83)歲。入組標準符合WHO糖尿病診斷標準、《中國糖尿病防治指南》糖尿病診斷標準;糖尿病足診斷參照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糖尿病足檢查方法及診斷標準》;Wagner分級均為Ⅳ級;具備典型的下肢缺血癥狀,彩色多普勒證實下肢血管存在閉塞性病變或下肢節段測壓踝/肱比值ABI
1.2 分組情況
入選病例以不同的手術方式分為2組:一期縫合創面的蹠趾關節離斷術(A組)32例;開放創面的經趾骨截趾術(B組)36例。2組患者在性別、年齡、重要臟器疾患史方面無差異(P>0.05),具有可比性。見表1。表1 2組患者性別、年齡、重要臟器疾患史等基本情況比較(略)
1.3 排除標準
不合并缺血的單純糖尿病足;手術前即出現重要臟器并發癥(心、腦、腎);特殊感染者(銅綠假單胞菌感染);Wagner分級Ⅳ級以外的病例。
2 方法
2組病患非手術治療原則相同,入院后的抗炎、抗凝、改善循環及降糖和營養支持等治療方案相同。
2.1 手術方式
①蹠趾關節離斷術:趾根基底部做梭形皮膚切口,呈球拍狀Ⅴ形解剖[1],離斷蹠趾關節,切除蹠趾關節軟骨及部分蹠骨頭,一期縫合創面,2周拆線。②經趾骨截趾術:沿壞死與健康皮膚界限做環形皮膚切口[2],略低于皮膚切緣截斷趾骨,保留部分趾骨及蹠趾關節,開放創面,常規換藥。
2.2 手術條件
病變足趾腫脹消退,進入干性壞疽狀態,白細胞、C反應蛋白恢復正常,血糖、血壓控制平穩[3]。
2.3 觀察指標
2組患者不同觀察點的瘡面愈合率(術后15、30、90 d);2組患者的瘡面不良進展發生率(術后瘡周皮緣或深部組織壞死、瘡周組織感染蔓延);2組患者的重復清瘡率(術后再次實施清瘡術);2組患者重要臟器并發癥發生率(術后的心功能不全、心肌梗死、腦血管意外、肺炎、腎功能不全等并發癥)。2組患者觀察時間終點均為術后90 d。
2.4 統計學方法
組間差異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t檢驗,P
3 結果
(見表2、表3)表2 2組患者術后各時間點的瘡面愈合率比較[例(略)] 表3 2組患者瘡面不良進展發生率、重復清瘡率、重要臟器并發癥發生率比較[例(略)]
表2顯示,術后15 d,蹠趾關節離斷術愈合率占優,有顯著性差異P0.05。術后90 d,經趾骨截趾術愈合率占優,無顯著性差異P>0.05。
表3顯示,至觀察終點術后90 d時,經趾骨截趾術在瘡面不良進展發生率、重復清瘡率、重要臟器并發癥發生率方面較蹠趾關節離斷術為優,有顯著性差異(P
4 討論
合并缺血的糖尿病足趾壞疽是糖尿病足常見的類型之一,臨床需要進行截趾手術,以獲得患足病灶的愈合。手術截趾的方式多取決于醫生的習慣、學術觀點和臨床經驗等不確定因 素。筆者根據本院臨床情況,對兩種常用的具有代表性的手術方式進行了比較。結果顯示,蹠趾關節離斷術在術后早期實現了部分病例的一期愈合,未能一期愈合的病例均發生了瘡面的不良進展,轉為開放換藥,多需要二次清瘡;經趾骨截趾術早期愈合病例少,但隨時間推延,愈合病例逐漸增多,術后3個月時總體愈合率與蹠趾關節離斷術相當。蹠趾關節離斷術要求解離蹠趾關節、完整切除趾骨,切除蹠骨關節軟骨及部分蹠骨頭,一期縫合創面,其設計思路在于:完整祛除病變組織,消除殘留趾骨和關節軟骨對愈合的不利影響,減少術后蹠骨頭的壓迫,更快的消滅瘡面。但值得商榷的是:①一期縫合創面的蹠趾關節離斷術帶來了更大的損傷面積,增加了組織修復的成本,可能誘發凝血機能的啟動和血管收縮等病理反應,使本已處于缺血狀態的組織,面臨壞死和感染等不良進展的風險;②開放創面的經趾骨截趾術雖失去了一期愈合的機會,但有效降低了組織損傷和對生理的打擊,瘡面不良進展、重復清瘡、重要臟器并發癥均較少發生,待瘡面組織新生順利時,可嘗試二期縫合或蝶形膠布拉閉瘡面,似更為穩妥;③經趾骨截趾術保留的趾骨殘端多能安全的被肉芽組織包埋,或在換藥過程中逐步解體而被摘除,可獲得平穩的愈合,如足部X光片未證實趾骨破壞,可無須從蹠趾關節離斷;④面對老年病患逐漸衰退的行走能力和意愿,為減輕蹠骨頭壓迫行蹠骨頭切除的必要性應做重新評估;⑤一旦發生截趾殘端的不良進展,醫患雙方都會產生較強的挫折感,醫療費用的增加、住院日的延長,老年病患容易發生重要臟器并發癥,積極治療的決心常被動搖,臨床診療趨于復雜和被動的局面。
筆者認為,對于合并缺血的糖尿病足趾壞疽,人體的修復能力有限是需要關注的病理。從中醫的整體觀念、虛實關系出發,本病的治療正是權衡局部與全身病損關系、合理處理醫學干預程度和人體修復能力之間關系的過程。不同的手術方式有各自的適應癥范圍,恰當的選擇反映了醫學對某一疾病生理理解的深化。我們基于本院臨床經驗,從中醫辨證思維的角度出發,結合實際病例的統計分析,提出對合并缺血的糖尿病足足趾壞疽手術方式的商榷,并對本病作出了診療觀念上的調整:不再把迅速獲得瘡面愈合作為治療的優先目標,瘡面愈合的速度不作為評估療效的絕對標準,提倡在盡力確保高齡病患病理逆轉和生理平穩的前提下,促成局部病變的改善;這是老年外科診療思路上的特殊性,希望我們初步的工作能得到同道的共鳴和指正。
【參考文獻】
[1] D.C.薩比斯頓.克氏外科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3.第44章Ⅷ:252.
摘 要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的法制體系已經初步建成,“普遍的服從”被提到了法治建設的日程上來。但是,在我國,立法的實際效果和理想相去甚遠,社會主義法治的完善有賴于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的成熟,要求將法治建設的中心轉移到深化研究法治意識理論和公民法治意識的培育方面來。提高公民現代法治意識的途徑主要依賴于制度完善,方法主要采取培養教育和觀念更新。
關鍵詞 法治 公民法治意識 制度 途徑
一、問題的提出:普法教育的困惑
亞里士多德早在數千年以前就給出了答案,認為法治應當包含兩層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①。”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的法制體系已經初步建成,“普遍的服從”也就提到了法治建設的日程上來。但是,在我國,立法的實際效果和理想相去甚遠。
二、提高我國公民法治意識所遇到的問題
法治不是簡單地建立在法律規范的文字組合之上,在規范條框的背后始終有一種無形的力量和觀念在支配、影響著它的實現。人的問題,即公民法治意識對實現法治具有重要意義,社會主義法治的完善有賴于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的成熟,這就要求將法治建設的中心轉移到法治意識理論的深化研究和公民法治意識的培育方面來。要對中國公民法治意思的培育方法和途徑進行探討首先要清楚我國在這方面既有的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
據柯衛學者的總結,我國公民法治意識培育中的問題主要在于普法教育和學校教育兩方面,其不足則主要體現在內容的缺陷和制度化的缺乏上。
長期以來,我國普法教育的內容主要表現在“守法教育”或條文教育,即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為主要內容,注重實體法的介紹而輕程序法的宣傳;重視守法教育而輕視用法教育;重視法律義務教育而輕視法律權利的教育。在實踐中即便是公民確實學到一些法律常識,卻很難在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運用。普法教育內容的缺陷主要緣于普法教育目標的偏差,大多數普法教育工作者只注重法律規范,尤其是義務性、禁止性規范的灌輸而忽視現代法律意識的培育。此外,普法內容也由于缺乏生動性、系統性、聯系性而不易被廣大民眾所接受。
普法教育缺乏制度化。普法教育往往是根據上級指示采取臨時性、突擊性的方式,普法效果甚微。由于缺乏制度化,在地方上,普法教育難以被重視。因此不管國家怎樣重視普法工作,一到地方就變形走樣,甚至被認為可有可無。一些地方表面上搞得轟轟烈烈,其實是在做形式工作,走過場。
學校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法律基礎”課時較少,教學方法落后。在普法內容上,往往注重普及法律知識,而忽視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傳播與滲透,公民難以知悉和自覺維護自身的權利,因此今后的普法宣傳工作要貼近廣大公民的生活,使公民把法律看作本身的需要。唯此才能塑造出具有獨立的政治人格和法律人格的知法者、守法者和用法者。如若不然,“失卻了獨立的政治、法律人格的法律意識,則依然有可能知識培養了“法奴意識”而非法治意識②”。
三、本土中國國民何以可以形成現代法治意識
法治意識作為意識的一種也具有外生性、反射性、接受性的特點,通過教育、觀念變革等方式對其進行培養、完善成為可能。就中國的實際國情而言,法治意識在中國的形成已有一定的客觀基礎。一是我國的政治民主化進程不斷深入。法治最具價值的思想就是對國家和政府的權力進行限制和制約,并從制度體制上對專制進行徹底否定,由此帶來政治的民主化與權力的法治化。對自由、權利、公平、平等的價值需求,必然促成社會生活主體對法律的運用、遵守、尊重和信仰,在內心形成法治精神,進而成為社會主體普遍的、基本的精神觀念與理智選擇。我國政治的民主化正不斷深入,此為其提供政治土壤。二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市場經濟主要是以利益為取向的交換經濟,重效率是市場經濟的規律。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規則是以公平、中立、理性為特征的法律,這就決定了市場經濟只能是法治化的經濟,經濟活動的主體精神就是法治化的利益精神。目前,我國經濟己經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漸趨成熟和完善。此為其提供經濟土壤。三是我國的思想界正不斷開放。現在我國對內改革,對外開放,大大地解放了思想,西方源遠流長的法治史為我們提供了借鑒與吸收的資源此為其提供了思想文化土壤③。
四、公民法治意識培育的途徑和方法
法治意識的形成和影響因素包括公民意識、權利觀念以及法律信仰。西方法治意識是社會不斷發展,文化不斷積累歷史發展的產物。其內容,主要表現為公民意識、權利觀念以及法律信仰等因素的形成,從西方歷史實踐可以發現權利觀念和法律信仰是互動關系,權利觀念的增強將導致公民對法律的認識與對其價值的認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生長;反之,對法律的信仰也必將推動公民權利意識的擴張,從而推動法治意識的增強④。
我國普法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公民法治意識。我國法治建設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型法治化的路徑,時間的緊迫性和法治建設路徑的自上而下特點,使得我國不可能像西方國家,等待在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自發地形成發達的市民社會和成熟的公民意識。我國要做的,是要在普法過程中積極地培育公民法治意識⑤。結合我國實際具體而言,中國的法治化以政府推動型改革為主導,社會民間自然生成的具有現代法治精神的制度、規范的力量為輔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政府主導力量不是統治者良善意愿的強加,而應是對社會需求作出的合理回應。正是這種具有特色的法治發展路徑,決定了我國法治意識培育的模式是自發啟蒙型和國家培養型模式的結合。
(一)公民法治意識的途徑:制度完善
制度完善,構建合理化的法律系統,從實證方面實現法律合理性,是法治意識在法律中的表現形式和實現機制。實現法治,首先是健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問題,它要求立法要完備、執法要嚴肅、司法要獨立、守法要自覺、護法要堅決。然后要強調通過人權保障來促進公民對法律的認同感;通過完善民主樹立公民對法律的依賴感;樹立法律至上以培養公民對法律的神圣感;通過公正執法以加強公民對法律的正義感,健全完備的法制來增強公民對法治的信任感。
(二)提高公民法治意識的培育方法:培養教育和觀念更新
提高公民現代法治意識主要可以通過培養教育和觀念更新這兩種方法來進行。
1.培養教育:提高公民現代法治意識的基本途徑。
中國的實踐證明,由于普法具有直接有效性、成本低、快捷性等優點而被國家當作提高公民法治觀念和意識最為有效的道路所采用。培育和提高公民的現代法治意識,主要是通過普法教育、法學教育和學校教育三個層面來進行⑥。
(1)普法教育
公民法治意識現代化是大眾普法教育的目標,途徑為:
1)社會教育
在教育的目標和內容上,對廣大公民進行普法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強化權利意識的培養。要轉變長久以來的法制教育導向,變單純的守法教育為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從注重國家、集體利益的保護轉到對公民個人權利保護的軌道上來,不斷強化人們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權威信念。要讓公民知道自己的權利不僅是法定的、固有的,而且是神圣的。
在普法體制上,應逐步實現普法教育制度化。“在當前普法教育的制度化首先意味著要制定一部結構嚴謹、內容和諧、體制科學與社會發展相協調的普法教育的法律法規,把普法教育納入法治軌道;然后還應當建立健全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如普法領導機構組織制度、普法責任制度、普法考試考核制度、普法經費保障制度、普法教育監督制度等⑦。”
2)權力機關依法用權教育
權力機關尤其是行政機關是否遵守法律,將直接影響和制約公民的法律權威意識的形成和培育,權力機關必須接受普法教育,樹立守法意識,依法行使權力。
權力機關應當首先遵從憲法的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在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其次,權力機關及其行使者更需要接受現代法律教育,加強自身道德修養,以形成現代法治觀念,以法律約束權力,最終實現在法律統治下的以權力約束權力。
(2)培養網絡法治意識
1)法學教育
法學教育或法律教育是國家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法學教育不僅培養一批自身擁有法治意識的社會成員,而且這些社會成員還可以用他們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良好的法律素養去影響其他社會主體。
(3)學校教育
學校是培養和提高現代法治意識的重要陣地。提高現代法治意識,應當從小抓起,從學生培養起,故學校教育不可缺少。又由于當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是代表社會發展前進方向、積極向上的,尤其是當它與主流社會法制精神相一致是,它對主體的行為起積極的導向作用,主體會積極主動地參與實踐,推進法治的實現;反之,它會對主體的行為起消極的影響,抵觸或破壞法律,甚至導致以身試法。大學生是未來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骨干力量,也是未來各級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的重要來源,是未來社會的生力軍,因此在學校教育中要特別注重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
2.觀念變革:樹立公民現代法治意識的有力保障
樹立公民現代法治意識,要求我們必須“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⑧”進行觀念變革。
“觀念變革”要求摒棄法是“階級斗爭工具”等舊有糟粕的同時樹立良法統治觀念、法律最高權威觀念等現代法治觀念,實現從人治觀念到法治觀念的轉變。要轉變陳舊、落后的觀念要充分發揮教育的功能,通過長期的教育,使法治意識深入人心。樹立法治意識是促成現代法治精神的重要條件,法治觀念的確立,首要的問題是要摧毀人治觀念。從人治觀念向法治觀念的轉變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走核心突破的方法,即徹底摧毀人們對權利的迷信和崇拜,確立法律的神圣至上觀念。只有人們無限崇尚、信仰法律,才能積極主動地學習法律知識,產生法律情感,提高法律意識⑨。
注釋:
①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5:199.
②柯衛.當代中國法治的主體基礎――公民法治意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190.
③柯衛.法治意識的差異及啟示.求索.2006(12).
④柯衛.當代中國法治的主體基礎――公民法治意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118.
⑤劉星.中國法學初步.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
⑥柯衛.當代中國法治的主體基礎――公民法治意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266.
⑦王學棟.普法教育和公民法律觀念現代化.山東省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6).
⑧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293.
⑨柯衛.當代中國法治的主體基礎――公民法治意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28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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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英格爾斯.人的現代化.殷陸君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關鍵詞】 法制教育 高校 目標
黨的十報告首次將“全民守法”與“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相提并論。要求“深入展開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制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大學生既屬于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又是國民教育體系法治教育的對象,因而必須高度重視大學生的法治教育。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其目的是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進而“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I衛者。”大學生既屬于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又是國民教育體系法治教育的對象,因而必須高度重視大學生的法治教育。高校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高校法制教育,這對大學生今后的事業、工作、生活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一、高校非法學專業普法教育的現狀
我國從1986年開始實行普法教育,至今已迎來了第六個“五年普法”教育階段。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依法治國必須樹立法治意識和法治理念,在法治意識和法治理念指導下去實施法治,而樹立法治意識必須進行法治教育。大學生是社會成員的一部分,他們自身法治意識的程度體現著整個社會的法治意識水平;大學生是社會成員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體,他們具有良好的文化底蘊和知識素養,在社會生活中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他們的法治意識程度以其特有的作用影響著社會的法治意識水平;大學生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他們在未來的國家生活中將發揮主導作用,其自身的法治意識水平對未來中國法治建設的程度有決定作用。因而,必須高度重視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在提高大學生法治意識中的作用。通過過去幾十年的努力,大學生的普法教育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和社會價值的多元,導致大學生普法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凸顯。現在的很多學校都只強調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了對學生人格、思想道德和法制觀念的培養,因此如何加強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普法教育問題更加突出和緊迫。
二 、高校法制教育應該突出宣傳的方面
第一,法律規范的認知。依法治國,就是依照國家法律規范來治理國家,所以必須讓大學生充分認識法律規范的意義和內容。一是要讓大學生認識法律是一種行為規范,這種規范告訴你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必須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這是法律規范的指引作用。 第二,法治思維方式的培養。法治意識的樹立在現實中表現為處理問題的法治思維方式上,所以要著力培養大學生的法治思維方式。法治思維方式就是人們用法律家意志,而道德的或情感等其他處理、解決問題的方式,由于缺少法律的規范、原則、理念作為標準,來分析、判斷、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法治思維方式,還包括法律處理問題的過程要講程序,違背程序也會使法律的權威受到挑戰。
第三,堅定法治信仰。要使法治落到實處,除了法律規范的理性認知和法治思維方式的培養外,還必須要有堅定的法治信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對大學生來說,首先要知道信仰是一種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加強高校法制教育的建議
對大學生法制教育應當時時處處進行,注意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教學、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等結合起來,全方位、全過程地對大學生進行教育。
第一,加強法律課程的時效性,真正發揮法制課堂作用。只有理論聯系實際,加強教學內容的針對性,才能滿足大學生執法守法的需要,實現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根本母的。
第二,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教育氛圍。高校是人才最集中、思想最活躍的地方,我們要充分利用這種優勢,努力創造高品位的校園文化,營造積極向上的法治氛圍,引導學生認識到法律必須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三,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法制教育實踐活動。法制教育實踐能夠鍛煉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四,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鞏固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成效。現在,我國處于轉型期,人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念和思想倫理觀念急劇變化。為此,高校要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幫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狀況,最大程度預防和避免因心理問題引發的違法行為,從而鞏固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總之,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是一個艱巨復雜的系統教育工程,是一個非常重要而迫切的現實課題,需要引起大學教育工作者、管理者和社會上的司法行政部門與法制工作者的高度重視,使大學生對法律有科學的認識、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們不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強自身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最終逐漸使大學生犯罪現象不再頻繁發生。
【參考文獻】
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能力已經成為急迫的要求。法治能力可以理解為領導干部具有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的能力,也就是指領導干部以法治思維為基礎,運用法治方式認識、處理、決策相關事務的能力。影響領導干部法治能力的因素是多個方面的。就其主觀方面的因素來講,主要有法律基本知識、法律至上意識、法律責任觀念三個方面。
就法律基本知識來說,這是領導干部具有必要法治能力的前提。法律基本知識是人們對于法律理性化的基本認知,是人們對法律及其相關事物的初步了解。在走向法治的中國,一般的社會成員都應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至于領導干部,如果不具有應有的法律基本知識,就無法成為一個合格的領導干部。法律基本知識是對一個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檢驗其是否合格的重要標尺。當前,在領導干部的任用上,要考察其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在領導干部的評價上,要考核其法治成效和守法狀態。可以說,干部的考察與考核都離不開對法治能力的要求。基于此,法律基本知識就成為了領導干部所必須的知識素養和能力基礎。但是,法律知識并不是與生俱來的,只能靠后天通過學習才能獲得。任何人都不可能不經學習而具有法律知識,領導干部再智慧也概莫能外。任何人包括領導干部也必須依靠必要的學習,才能獲得相關的法律知識。學習的方式是多種的,包括課堂學習和自主學習,可以通過教學或者自學來達成。法律知識在任何人的頭腦中都不是自發產生的,它并不來自于人的直覺,它產生和積累于人類理性化的學習過程。法律知識的內涵非常豐富。作為領導干部必須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識,其中包括基本的憲法知識、行政法知識、民法知識、商法知識、刑法知識、訴訟法知識,以及自己工作領域中較為專門的法律知識。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識之外,工商部門的領導,當然應當熟悉工商方面的法律,具有工商法律知識。稅務部門的領導應當了解稅務方面的法律,具有必要的稅務法律知識。金融管理部門的領導必須熟悉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具有必要的金融法律知識。以此類推,各個領域、各個行業的領導干部都必須對自己工作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所了解甚至比較熟悉,必須具有相關的法律知識。面對重大疑難的問題,有關領導可以邀請專家學者和專門機構作出解答或者提供咨詢意見。至于專門法律機構如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乃至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門的領導干部,就不僅是要具有法律基本知識的問題,他們理當是相關法律問題的專家,對自己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有全面掌握和精深理解,并能良好運用。
領導干部的法律知識是重要的,但也僅僅是前提,最根本的是領導干部都必須具有法律至上的法治意識。法律至上乃法律至高無上之謂也。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有法律至高無上的意識,牢固樹立法律權利必須保護,法律義務必須履行的觀念。牢記法律的紅線不可觸碰、法律的底線不可逾越。對法律的制度規定,不能取決于自己主觀上的好惡,不論贊成與否,都必須嚴格遵循而不得違反。法律至上意識在領導干部的思想中必然包含著依法行權的意識。領導干部們或多或少擁有一定權力。手中的權切不可濫用,用權必須依法。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適用法律的基礎和前提。從法律為準繩來看,公權的行使必須遵循實體的法律規定,一切權利、義務的確定都必須以法律的規定為根據,不可擅斷。同時還必須遵守程序法的規定,嚴格按照程序法的要求,依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尊重相對人的申請復議權、權、申訴權、控告權。法律至上意識在領導干部身上還體現為依法治權的意識。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權。依法治權是指依法制約公權力。法律所要制約的公權,有別人行使的公權,更有自己行使的公權。法治要治行使公權的他人,也要治行使公權的領導干部自身。說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權,還必須進一步強調依法治官。依法治官是依法治權的具體化。這里的官指的就是各級領導干部。領導干部自身及其權力的運用必須接受法律約束,自覺依法辦事、服從法律。
法治文化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歷史性選擇,是社會文明、特別是精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同時先進的法治文化又能促進社會建設進步發展。對于中國法治文化,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如何界定法治文化?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發展的基礎是什么?這是需要回答的最緊要的問題。對于法治文化的產生與發展,離不開這樣一個規律:從硬到軟,從外在到內在的發展與轉化。即從法治實踐到法治文化的轉化,而前提和基礎在于在法治實踐過程中,公民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
一、當前法治文化發展的困惑
法治文化不同于法律,它之所以稱為文化是因為通過法治文化教育可以提高群眾對于法律的理解能力和態度,理解能力是法律實行程度的技術性因素,而對法律的態度則意味著是否愿意運用法律來分析問題,來尋求法律的保護。目前我國法治文化建設中的阻礙就是人民法律意識的淡薄,這種淡薄不在于知識層面,更多的是思想上的忽視和態度上的淡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群眾參與性不高
法律制度作為人們行事的準則、行為的衡量標尺,其最基層的執行過程就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進行的日常行為活動。但是,就我國目前的執法情況和法治文化社會化建設而言,人們的參與性不高已經成為了這些的短板,嚴重影響著這些工作的效果。近幾年,政府對法治文化建設的投入逐年增大,建設了不少寓教于樂的法治文化場館,但是群眾“買賬”的不多,是曲高和寡還是敬而遠之,值得深思。
(二)文化紅紅火火
人民群眾從古到今的“包青天”情節推動者工作的蓬勃發展,誠然是中國社會管理的一個行之有效的創新探索,也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途徑。但是絕不是一個崇尚法治的社會所應大規模出現并形成文化的一種現象。
(三)時有發生
公共場所發生的個人糾紛和個別沖突,都有可能成為社會戾氣的出氣孔,越來越容易引發規模不等的“”。顯然,出現這樣的問題,需要我們透過“小事”引發的所謂,看到大的問題,群眾為什么會越來越多地選擇采用過激手段來處理問題,難道緊緊是權利意識的蘇醒嗎?
二、從文化的角度看法治文化的病癥
目前存在于我國法治社會建設或法治文化發展中的重大阻礙就在于人民群眾對于法律思想上的忽視和態度上的淡漠。從文化的角度進行分析,究其根源,還在于延續幾千年的“人治”思維和文化,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一)從行政的角度出發——強權意識
傳統儒家文化強調等級倫理和國家本位觀念。等級倫理產生于也服務于封建專制統治,在等級倫理下,不可能形成追求公平、正義、權利和自由的行為模式,與現代法治精神有著巨大的矛盾。國家本位觀念是國家權利膨脹的產物,必然會導致“家長制”、“一言堂”高度集權的人治國家的基礎。這種君權至上,皇權神圣的國家主義與等級觀念結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強權意識”。“強權意識”使權力絕對化,權力呈現出放縱狀態,法律制度毫無約束力。社會力量的軟弱進一步使權力惡性膨脹,法律形同虛設,其制約力被消失殆盡,形成一個惡性循環。這也是導致暴力抗法等的根源之一。而老百姓受幾千年封建社會行政、司法合一的體制影響,認為司法機關就是衙門,司法人員就是官老爺,所以避之不及,哪能想到去尋求司法救濟?
(二)從規則的角度出發——宗法意識
以宗法血緣關系為根基,這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特征。宗法制度的存在與發展,使人們的一切行為模式、心理狀態都受到這種社會結構的制約。在宗法意識統治的熟人社會里,游戲規則就是“看誰有人”。人們交往只需憑關系,人情、風俗、習慣、道德、倫理、行政命令等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法律不易被接受甚至被排斥。在這種文化的影響下,社會呈現出以下特點:第一、社會成員現代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普遍缺乏;第二、人們發生了糾紛多不愿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找熟人通融或說和是常見的處理形式;第三、講關系、重人情、裙帶之風盛行,一個案件即使處理得再公正,輸官司的一方都要無奈地感慨“人家上邊有人”;第四、執法者的執法權經常成為為親友解難的工具,因此,“案子一進門,雙方都找人”,“打官司無非打關系”并非虛言。
(三)從維權的角度出發——青天意識
“開封府”、“包青天”是深刻在群眾腦海中有關古代執法者的最直接的印象或者說是“青天意識”。“青天意識”也是“強權意識”的一種延續,實質上是一個不法的強權官員或勢力被另一個更為強權官員或勢力所懲治,包拯有鍘刀,欽差大臣有尚方寶劍,均代表著皇權。現代社會,當行政或司法權利公正處理某個事件時,百姓或下跪喊“青天”或贈送錦旗的現象比比皆是。更有學者認為“青天意識”是訪民不斷上訪的原動力,一部上訪史,或許就是一部血淚史,但許多人趨之若鶩,是真的基層執法不公、無冤可訴還是傳統觀念使然,已難以分辨,關鍵還在于百姓的心態與看法。
三、法治文化的前提和基礎在于公民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
當代法治文化至少包括四種意識:一是崇尚法律的意識,二是遵守法律的意識,三是運用法律的意識,四是維護法律的意識。其中處在首要位置的是崇尚法律的意識,它反映著人們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是法治能否真正得以實現的前提和基礎。我們應從法治文化的基礎即公民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出發,著力思考如何培養法治文化,繁榮法治文化。
(一)統一一個思想,從外在到內在
所謂“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人民群眾的法治實踐現狀同樣決定著法治文化這一上層建筑的發展方向。有人認為“法治文化是為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經過長期歷史積淀而成的共識性的法治價值觀,以及由這種價值觀支配的法律規范和法治實踐活動的總和。”也就是說,先有在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上廣泛而全面的法治實踐,經過“長期歷史積淀”,到“形成共識”,才有法治文化。所以法治文化是一個建立在實踐基礎之上、系統而全面的歷史性工程。從解決前文所述法治文化發展的困境和傳統文化的阻礙出發,也同樣需要“從外在到內在”的轉化過程,首先是由政府與民眾的互信開始,即政府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開、透明、及時,率先垂范;然后是民眾的法治實踐推動,引導依法維權,經過“長期歷史積淀”及不懈的普法宣傳,轉變其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最終促進崇尚法律、遵守法律、運用法律、維護法律等四種意識的形成。
(二)抓住一個關鍵,從政府到民眾
培植當代法治文化要立足于中國的國情和實際,堅持“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其中憲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最基本理念,人民利益至上是法治的最根本目標,黨的正確領導為法治的推進指明了方向。基于中國國情與實際,作為黨領導之下的政府來講,法治文化的培育與發展,顯然是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以人民利益為目標,切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為重要的是要使法律通過公平公正的執法和司法過程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使得法律真正融入民眾的社會生活中,使得民眾了解法律,熟悉法律,信任法律最后達至信仰法律。為什么講法治政府建設或依法行政是法治文化建設的一個關鍵?中國法治屬于政府推進型的道路,對于受幾千年傳統文化熏陶的普通群眾來講,只有政府率先垂范,忠于法律,信奉法律,嚴格執行法律,法治才能根深蒂固。政府不依法辦事,甚至帶頭違法,這不僅侵犯了個人和社會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影響了人們對法律的看法和尊重,表率沒起好作用,群眾對于法律的信心和法治信仰就完全崩潰了。
(三)堅持一個原則,從繼承到創新
就是要堅持在繼承傳統法文化優點和精華的基礎之上,不斷創新,發展出符合中國傳統文化中少訴、謙讓、崇禮、寬嚴相濟、尊重道德習慣、追求和諧等特點法治文化。宗法意識、熟人社會,同樣具有可取之處,熟人社會,情理社會要求做人做事及其判斷不單從理性、邏輯的思維和制度的角度考慮,還要從具體情境和個別性考慮,如合情合理、通情達理、酌情處理等是處理問題的常用方法。基于此種理論創新發展而來的現代法治文化“調解文化”,不僅擔負著適用法律,解決糾紛的功能,而且還擔負著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任。講到創新,不僅是對傳統的繼承和創新,對于承擔弘揚法治文化重擔的普法工作來講,同樣需要創新。26年的普法經歷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成的全過程。弘揚法治文化賦予了普法工作新的生命力,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拓展思路,創新機制和手段,靈活運用多種形式和方法,推進法治文化與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道健康發展,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對群眾的價值,在于公民對法律的情感和態度,正是對法治及其法治文化所蘊含的價值的認同,才使社會主體選擇和信仰法律和法治,法治文化才能健康蓬勃發展。
關鍵詞:核心素養;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
初中是學生形成正確的思想價值觀和道德品質修養的關鍵階段,在此階段對學生進行核心素養下的道德與法治教學,能夠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良好發展。對此,作為初中的道德與法治教師,需要對本學科所具備的素質教育優勢進行充分認識,并在明確道德與法治學科素養培養的具體內容時,對教育的本真進行自覺回歸。之后教師更需要對自身的教育理念進行改進和創新并以對學生核心素養的培養為基礎前提,摒棄傳統的教學方式,如此方能在課堂教學方式的多樣化應用中,通過對核心素養教育理念的良好滲透,實現對課堂教學效率的優化[1]。
一、基于核心素養的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的意義
(一)教學目標的要求
在初中階段展開道德與法治教學主要就是為了初中學生能夠在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相關法治課程的學習中,形成和發展良好的思想觀念、道德品質,使學生能夠在這樣良好思想觀念和道德品質的影響下,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遵守紀律、具備文化修養、能夠積極健康成長的合格公民。而在核心素養標準下,展開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可以在原先的培養目標上,通過對課程根本性質的堅持和秉承,進一步確定學生的培養導向,如此方能在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思想觀念下,實現對其知識能力、素質修養的全面提升。
(二)教學有效性的標準
良好的教學,就是通過教師課堂主導性作用的發揮,充分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積極性,在課堂主體明確的情況下,有效達成教學目標的過程。這樣的教學過程有三種基本特征:第一就是此種教學過程的教學目標明確適當;第二就是教學氛圍民主活躍、和諧平等;第三則是能夠在教師主導性的充分發揮下,具備能夠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教學方法。在這樣的教學過程中,教師需要以教學內容、學生需要等為依據,對正確的教學方法進行選擇,并在同時對相關的教學任務和目標進行明確和牢記,如此方能在激發學生道德與法治課程學習積極性的過程中,促進其獲得學科知識,才能在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的同時,形成積極健康的道德素養和法治意識,才能在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發展時,為其全面和健康的成長發展提供保障。
二、基于核心素養的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策略分析
(一)以學生為中心,創設教學情境
隨著時代的發展,教育的改革,初中階段的道德與法治教學也應當由傳統的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進行轉變,如此才能夠在素質教育背景下,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提高,從而實現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2]。而在新時代形勢下,作為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應當具備科學的教育教學觀念,并明確“教師的‘教’是為了服務于學生的‘學’”這一理念,通過樹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實現教師不為了“教”而“教”的教學目標。在此種情況下,初中教師首先需要以學生的實際學習需求為出發點,以學生所喜愛的學習方式為著手點,激發其學習興趣,使其能夠積極主動參與學習,讓學生成為課堂學習的主導者。其次,教師需要在實際的教學中,創設良好的教學情境。教育家布魯納曾經說過:“學習者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中,對學習材料中的發展過程進行親身的體驗,才能夠在學習中對最有價值的東西進行獲得。”由此可以看出,情境的選擇,同樣也是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的重要方式。教學情境,不應該是教師的憑空構想,而是應該以學生的實際生活為基礎,強化其真實性,使學生能夠在情境當中產生一種似曾相識之感。而在情境中,其真正的主人公應當是學生,并以此為基礎交融到學生的實際學習中。而學生作為教學情境的主導者更應該面對、思考和分析生活中所出現的道德問題,如此不僅能夠強化學生的課堂學習積極性,更能夠在學生真實的參與和思考中,獲得道德與法治的學習體驗和感悟,從而促進學生品格和相關能力的提升。與此同時,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課堂是以價值觀為導向,以問題為形式,在學生真實熟悉的情境中,通過對教學內容的教授來達到教學目標的完成的,因而如何在課堂教學中對問題進行設計就顯得至關重要。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需要結合教材和學生的實際,設計具有思辨性、兩難性和生成性的問題。這樣既能夠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又能夠帶動學生思考和研究的積極性,從而在培養學生思考、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時,實現價值引領下學習效果的提高。此外,由于生成性問題的提出,使學生能夠獲得自己積極思考的成果,從而體現其創新性的思維,因而教師需要牢牢抓住此類問題,并通過相關伏筆的設立,調動學生探究的積極性,使其能夠共同而完整地解決問題。
(二)利用微課展開小組合作教學
在傳統的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因為教學模式和教學內容的枯燥乏味性,大多數學生都不喜歡這一課程,更是無法對其產生學習興趣。而微課作為一種時間較短、內容短小精悍的新型教學方式,是能夠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熱情的[3]。對此,作為初中的道德與法治教師,可以在教學方式的創新中,利用微課對學生展開教學,如此就能夠在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興趣增強的前提下,實現對學生核心素養的初步培養。另外,在傳統的教學中,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通常都會采用灌輸式的教學模式對學生進行教學,這樣的教學方式不僅對學生的學習主體性進行了嚴重的忽視,更是無法有效增強學生的核心素養。而新課改強調了“當代的教育工作者應該對學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進行培養”這一教育理念,在學生核心素養的培養中,正好也包括對學生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的培養。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該利用小組合作的教學方式對學生展開有效教學。首先教師需要以課程內容和學生的實際學習需求為依據,對學生進行科學合理的分組。其次,教師需要在小組合作探究活動的組織中,讓小組成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有目的性的活動探討。如此既能夠培養學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又能夠確保小組合作教學活動的實效性,學生更是能在合作精神和探究精神的鍛煉中,實現科學精神、文化基礎、學習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等核心素養的有效培養。
(三)通過生活化素材的利用,融合法治案例
在初中的道德與法治課程內容中,存在著許多的理論知識,而其中的許多理論知識,其實都來源于現實生活。因此,教師在教學中,應該以學生的實際生活為立足點,展開教學活動,以此來強化學生對課程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然而經過調查研究發現,現階段許多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為了完成教學目標,都會采用單方面講解的填鴨式教學模式進行課程講解,這樣的情況直接導致了道德與法治課程中的理論知識講解過于枯燥無味,隨著時間的推移,學生自然也就無法對其產生任何的學習興趣和熱情。基于此,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應該對自身的教學模式進行改變,以學生的實際情況和課程內容為結合點,對課程內容進行不斷挖掘。當教師將課程內容中具備素質教育價值的生活化素材選取出來時,還需要以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為基礎,在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中對生活化素材進行充分應用,如此方能在充分發揮生活化素材作用的同時,加強學生對課程內容的理解,才能在引發學生情感共鳴的基礎上,實現對其核心素養的提升。事實上,在現階段的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中,還存在一種現象,就是教師過于固定僵化的課堂教學形式,這樣不但會大幅度降低課程教學效率,還無法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對此,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應該在課程教學中,秉承相應的素質教育理念,并在日常的實踐教學活動中滲透核心素養內容,對課堂教學活動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創新[4],以此在改善沉悶枯燥的課堂氛圍時,調動學生的參與積極性,從而實現其核心素養的提升。教師也可以在課堂教學中,對相關的道德、法治案例進行融合。目前,由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我國每一位公民所要具備的基本素養也包含了相應的法治意識,由此可知,在學生的道德與法治課程學習中,法治意識也是重要內容之一。在這樣的情況下,教師首先需要通過良好的課堂教學方式,以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為依據,在課程教學中,選取具有教育意義的法律典型案例;其次教師需要以案例內容為前提,對相應的問題進行設置,并在設置中通過對法律重要性的強調,讓學生能夠對依法治國的重要性產生清晰的認知,有意識地提升自身所要具備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如此方能在學生不斷提高的法治意識和法律常識中,實現學生正確法治觀念的建立。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新課改的教育背景下,對學生的核心素養進行培養既是落實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學生全面發展的必要內容。對此,作為落實素質教育的重要教學內容,初中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課程應該在對核心素養的教學要求進行貫徹和落實時,緊跟時展的步伐,對課堂的教學模式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如此方能在學生自身思想道德修養和法治觀念的培養中,強化其道德素質和法治意識,才能在增強學生核心素養的同時,實現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柳士功.基于核心素養的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探究[J].文理導航(教育研究與實踐),2020(5):51.
[2]吳淑珍.核心素養背景下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有效性策略探究[J].考試周刊,2020(42):127.
[3]鐘娜.基于核心素養的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教學策略探究[J].考試周刊,2020(40):109.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普法責任。
(一)、司法行政機關既是重要的執法機關,又是普法主管機關,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上發揮帶頭作用,同時堅持“誰服務誰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縣委依法治縣辦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作為重要考核項寫入年度工作要點,要求縣普治股建立健全普法責任清單。壓實法治建設責任,要求各有關部門切實增強“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意識。
(二)、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同時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每月一周的法治宣傳教育和黨內法規教育,增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并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在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向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堅持全員普法,讓每一名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成為普法者;堅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做到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切實把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變成普法過程,規范執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增強執法和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部門聯動普法,營造法治氛圍
將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門的“獨唱”,變成各部門的“合唱”,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格,把普法宣傳作為弘揚法治精神,豐富法治文化,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有效性的重要途徑,使公民法治素養得到不斷提高。在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群眾國家安全意識和責任,縣司法2020年4月14日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主題普法宣傳活動,掀起了學習宣傳貫徹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熱潮。
一是方向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法治理念,它有別于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體制下的法治理念。現實中,確有人受西方國家價值觀念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影響,鼓吹“三權分立”,質疑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主張全盤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我們認為,人類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沒有國界或地域的,有其自身的共性,如民主選舉產生的權力機構;以憲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確認的民主制度;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機制;公民的民利制度等等。這些共性是人類法治進步的共同成果,可以借鑒和吸取,不能妄加否認或批判。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我國法治理念的樹立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緊密聯系的,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是法治理念之樹在中國土地扎根、發育、開花、結果的內在要求,因為在中國這樣一個具有兩千多年封建歷史的東方大國和經濟文化比較落后的社會主義國家,法治建設(包括法治理念建設)是無法照抄照搬西方國家的經驗和模式的,例如“三權分立”、“大陪審團制度”等等,而只能根據本國的國情和經驗,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建設模式和途徑。當前要注意那些以西方標準來改造我們的審判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思潮,要注意一些不顧實際的進行一些訴訟制度改革和宣揚西方訴訟觀念的傾向,防止審判工作和司法改革迷失方向。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一命題的提出,使我們在司法意識領域有了正確的政治方向,通過它我們能深刻認識、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以及審判制度的合理性和優越性,能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審判工作的絕對領導,推動社會主義審判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二是階段性。版權所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提出來的重要命題,它與這一階段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精神文明、法治的模式、法制觀念、司法改革、農村法治建設等相互聯系,尤其與我黨依法治國方略交相輝映,是在新的歷史階段對司法意識形態的高度概括。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不可逾越的階段,我們應該看到,正因為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推進法治建設所必需的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總體上尚比較落后,且發展很不平衡,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普遍不高,特別是傳統的權力過分集中的政治體制仍具有強大的運行慣性,這一切都決定了法治理念建設必然要經歷一個長期努力、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這就決定著我國的法治之路漫長而艱難。此外,對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的我國來說,社會政治的穩定無疑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最重要的外部條件,這也要求社會主義法治之路應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地前進,不能超越現實的經濟社會條件,提出不切實際的任務和要求,包括法治文化建設、法律制度建設和法治理念建設都應與我國現階段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克服現行司法體制中不利因素,又要培育與現行司法體制相適應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一定意義上講,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兩者是互相影響,互為因果的,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發展有助于法治文化的逐步培養和發育,而法治文化又為法律制度的有效運作提供相應的文化支撐和精神動力。因此,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中,必須妥善處理法律制度建設和法治理念建設的辯證關系。一方面要從法律制度入手,真正建立有利于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法律制度體系。另一方面,我們也要高度重視法治文化尤其是法治理念的建設,有針對性地對人們的法治思想觀念進行一次深刻的革命,大力弘揚法律至上的思想、公平與正義的理念等等,消除各種與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相違背的觀念意識。為此,一要肅清傳統的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的消極影響;二要鑄造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相一致的法治文化體系;三要培養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相適應的法律信仰、法律情感,建構優化的法治心理。
三是大局性。
服務大局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又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責任。法院工作服務和服從于黨和國家大局,保障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廣大法官必須擔負的神圣職責,也是有效履行職責的必然要求。就當前而言,審判工作服務大局,就是要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諧社會建設與新農村建設。基層法院在服務大局中,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緊扣中心工作,立足審判實際,找準保障大局的結合點、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充分發揮司法保障作用;二要切實提高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通過依法懲處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平等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行為,促進有序競爭和公平交易,依法快審快結快執與經濟發展大局密切相關的案件,積極為經濟發展提供良好服務;三要提高為新農村建設服務的能力。在新農村建設中做到工作前移、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強化職能,力保平安,對農村的各類糾紛要及時平息,各種矛盾要有效化解,使人民群眾權利受到尊重、利益有所保障、糾紛可以訴求。四要提高保障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弘揚和諧本位的法律文化,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提高化解社會矛盾和風險的能力,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暢通社會各階層利益訴求的司法渠道,善于運用法律和司法手段,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四是宗旨性。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建設中,“一心為民”是根本。“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決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它揭示了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本質要求,它與“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的基本價值取向是一致的。“一心為民”是檢驗審判工作法律和社會效果的新尺度,是人民法院密切聯系群眾的時代要求,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焦點、熱點問題具體實踐。因此,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中,我們不應脫離這一宗旨,要始終不渝地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把人民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法院工作的根本標準。
五是廉潔性。
一、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的法制教育功能
診所法律教育不僅是對我國傳統法學教育的一種新的改革與嘗試,也日益成為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進行法制教育的一支重要的輔助力量。
(一)法制宣傳教育功能法制宣傳教育是培養社會主體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提升現代公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有效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診所法律教育致力于用一種全新的學習方式教育學生,同時又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與援助,將教育功能和社會功能實行有機結合。診所學生在接待當事人和有關案件的同時,進一步促進了對案件當事人或法律咨詢者的法律認知和體會。在這些活動過程當中,法律診所充當了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場所,法律診所教育扮演了官方普法活動等渠道之外的法制宣傳教育角色。在診所老師指導下和監督下,在法律實踐過程中,法學專業的學生既是法學的受教育者,同時又成為了對需要給予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者進行法律知識、程序和法律條文解惑釋疑的法制宣傳教育者。這種宣傳教育更形象、更生動、更具體、更深刻。隨著我國高等院校眾多法學院不斷加入診所法律教育模式,以及社會各領域的逐步認可和重視,診所法律教育將會成為我國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又一個重要渠道。
(二)法律認知深化功能法律認知是指社會主體對社會法律文化、法律規范制度、法律現象本質的一種整體上的感受和知覺。讓社會主體具有一定的科學法律知識是法制教育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也是公民法治觀念生成、法律信仰意識初步形成的知識基礎。法治觀念和法律信仰是在法律理性的基礎之上逐漸萌發和產生的,只有基于對法律科學認知、通過有效的法制教育使社會主體的法治觀念和法律信仰之維萌生,才具有現實的基礎和可能。大體說來,與職業法官、律師、法學院的教師及學生相比,一般的普通民眾更多地不是從法律條文,而是從親歷親為的司法實踐和教育活動中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和至上性,去生發法治的意識,去樹立法律的信仰。普通法傳統認為,法律是一種藝術,一種實踐理性,只有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獲得對法律的認知。在西方,診所教育最初的教學目標就是培養學生為窮困當事人服務的責任,傳授如何投身于這種服務,傳授法制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影響的知識。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的法律認知深化功能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診所學生通過親自辦案,逐步認識到在實踐中應用法律與書本上所學到的專業知識并不一樣,發現自己所學的法律理論在辦理真實案件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挑戰,即使是法律的明文規定,在適用時還要考慮到許多其他的因素。二是當事人在與診所學生信函交往、電話或到法律診所咨詢相關法律知識以及診所學生在協助當事人調查取證、起草文書、在承辦民間調解、庭外和解、勞動仲裁等非訴訟案件時,給予當事人法律建議和具體指導,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相對于普法形式來講,診所法律教育模式更能進一步加深社會主體對法律實體、程序的認知。
(三)法律觀念導向功能當前,由于受社會經濟發展等諸多客觀條件的制約以及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廣泛而深刻的影響,法即刑的觀念根深蒂固,刑法合一,刑法不分造就人們畸形的法觀念。自秦漢以來,權力中心和等級倫理秩序觀念與法律工具主義的長期渲染,使人們“厭訟”、“惡訟”、“畏訟”談法而色變,加之十年砸爛“公檢法”造成了對法制的嚴重踐踏,“進法院的沒好人,進法院沒好事”自然無法形成普遍的強烈持久的正確法治觀念。而診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消除“人治”的觀念、官本位的觀念、權大于法的觀念、義務本位的觀念,建立公民現代法律至上的觀念、法律信任的觀念、強化權利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公民觀念等法治觀念,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導向功能。促進社會正義是診所法律教育的目的之一,診所必須培養有社會正義感的學生,并直接為接近正義運動添磚加瓦。法律診所老師和學生在面對社會某些領域司法腐敗,面對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一種法律援助的精神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支撐著診所學生和老師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為當事人挽回了經濟損失,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把法治觀念最大限度的傳播到社會大眾之中。法律診所這種追求和彰顯法律公平正義的精神也鼓舞和激勵了當事人及與之相關的人,從而在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使現代公民樹立現代化的公民意識,特別是民主與法律意識,充當了一個不可忽視的角色。
(四)法治精神激勵功能“任何規則必涵蘊有一定的法理,載述著一定的道德關切,寄托著深切的信仰。”法律的最高價值和終極目的與意義是在于追求人類社會的合理秩序、公平與正義,表征著法律意義體系的精神家園。法治的公平與正義從古至今激勵著人們愿意為之獻身,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和中國的吳宏廟之死,就是對法律和規約的一種信仰,一種獻身。正如在劉燕文在狀告北京大學案中,原告人何兵之的發言:“一切在變,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種東西是不能放棄的,那就是對正義的追求;一切在變,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種東西是不能放棄的,那就是對司法的信仰。”診所法律教育模式不僅是對傳統法學教育的改革,也應然地蘊涵著追求和彰顯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法治精神。這種法治精神的激勵主要表現在一是對診所老師和學生的激勵,在診所老師和學生在為當事人調查取證辦案過程中,通過發現社會不同階層,特別是弱勢群體真實的生活狀態和所面臨的困境,從而感受到法律對于公民基本權利保護的價值和意義,體會到法律的應然與實然之間的矛盾沖突差距,激勵其產生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思考制度性的解決方案,努力促進正義公平與道德、促進法治的發展、促進人權的保障和人類社會的和諧。二是對相關案件當事人的激勵,當事人通過親身的法律實踐,逐步知曉法律對自身的重要意義,從而積極努力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三是診所案件本身的勝訴或敗訴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對其他民眾的激勵。
(五)社會調解穩定功能到法律診所尋求法律援助的當事人一般是經受了極大的委屈與不公正的待遇。診所面對的基本上是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在接待當事人或來訪者診所一般會熱情接待,耐心傾聽當事人的陳述,并對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疑難給予當場解答,傾注人文關懷,對當事人起到了心理調適作用。法律診所通過每天接待咨詢來訪者,解疑釋惑,直接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或組織到社區進行義務法律咨詢活動,為居民提供法律服務與法律幫助。在辦案過程中,調節調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尋求調解仲裁非訴訟處理,更有利于緩和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緩和社會矛盾,促進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相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有效的維護了社會的穩定。法律診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弘揚了人間正氣,引導人們追求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必將成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的一支重要的新興力量。
二、進一步優化和提升診所法律教育模式法制教育功能的途徑
(一)擴大資金籌措渠道,完善診所教育設施診所“常常因缺乏教師或財政原因而失敗”,高校本來就缺乏國家財政的足夠支撐,也缺乏民間社會力量的資助,僅僅依賴于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是不夠的,因而經費問題成為制約診所法律教育進一步開展的瓶頸,這也制約了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的法制教育功能發揮與提升。一是要從多方面擴大資金籌措渠道,從學校、法學院、社會和政府獲得經費資助。二是要加大新聞媒介宣傳力度,強化診所法律教育品牌形象,爭取社會資金的支持。三是法律允許法律診所教師律師在辦理非援助案件時,與律師事務所一樣收取適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