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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馬克思信用理論
一、重溫馬克思的信用理論
(一)馬克思關于信用的界定
馬克思信用理論是在研究了19世紀英國信用制度的歷史基礎上形成的一套相對完善的理論。他在分析生息資本在貸出者和借入人之間的運動時,給信用下了一個經典定義:“這個運動——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一般地說就是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或商品的只是有條件的讓渡的這種獨特形式的運動。”按照馬克思的意思,信用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價值運動表現,是一種特定的社會產品分配形式。馬克思還強調,借貸雙方的信任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之上的;貸出資本到期要按時償還;在還貸款的時候要有報酬。一旦信任關系被某一方破壞,那么就不存在信用了,同時破壞信用關系的一方也需要付出代價,這就是條件。
(二)信用制度的起源
馬克思說,“信用制度是作為高利貸資本的反作用而發展起來”。在一些生產資料分散的地方,貨幣財富往往能夠被高利貸資本集中起來。同時資本主義生產所需要的財富和勞動力能夠通過轉化貨幣職能的方式得到提供,而這也為資本的再生產創造了條件。與此同時,隨著不斷發展的商品交換關系,貨幣逐漸發展到擁有了作為一般商品交換媒介的職能,而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購銷、賒銷的經濟行為也開始在交換過程中出現,這也是信用的發展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言:“信用制度按其本性是永遠不能脫離貨幣這個基礎的。”毋庸諱言,隨著少數私人資本家越來越集中生產資料,信用制度就演變成一種“資本本身揚棄的運動形式” 。當然,伴隨著生產發展和社會變革,再生產要求擴大,資本運動要求擴大運動范圍,于是,原有信用制度的私人性質必然會發生轉變,轉換為適應社會再生產的性質。
(三)資本主義生產中信用所起到的積極作用
1、信用制度推動利潤率的平均化,整個資本主義生產建立的基礎就是利潤率平均化的運動。資本自由轉移因為信用制度的出現成為了可能,同時信用制度也能夠促進部門之間的競爭。使利潤平均化,使價值向生產價格轉化,有了平均利潤規律和生產價格規律起作用,市場經濟發展進入高級階段。在馬克思的觀點中,起著轉移資本的杠桿作用和利潤率均衡作用的永遠只有信用。
2、信用制度的建立,可以節省各種流通費用,加快再生產過程。(1)貨幣本身就是一種主要流通費用,通過信用制度,以下三個方面能夠幫助節約貨幣:“a、相當大一部分交易不用貨幣;b、加速流通手段的流通,減少流通中的貨幣量,又可以加速商品形態變化的速度;c、紙幣替代金幣。”(2)信用加快了流通或商品形態以及資本形態各個階段的變化,也加快了整個生產過程,連續性本身就是一種生產力。同時也減少了準備金。(3)通貨的流通量和速度可以通過信用來調節。可以用較高的信用代替現實的貨幣,從而流通中實際需要的貨幣量減少,產生“信用作為媒介提高通貨的速度”。
3、信用加速資本的積聚和集中,促進股份制的出現與發展。
信用制度是建立在商品經濟基礎上的,它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也是推動商品經濟發展的有力杠桿。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經被各國經濟發展的實踐所證明,近幾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都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從財稅、信貸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經營環境,所取得的成效也十分明顯,但中小企業仍然面臨著十分嚴重在融資難和擔保難等困境,這也是因為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從而導致了企業融資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缺乏統一的信用信息系統,導致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目前,我國的社會信用建設條塊分割的現象比較嚴重,除人民銀行組建的企業、個人征信系統以外,許多部門從自身需求出發,自己制定標準、對中小企業搞信用評價,例如各家商業銀行評估企業的信貸信用、工商部門評估企業的合同信用、稅務部門評估企業納稅信用、質檢部門評價企業的產品質量等,這些部門的評估僅僅只是針對企業的某一個方面信用狀況進行調查,且各自評估的側重點都不一樣導致無法統一信用評價標準,加上部門之間信用信息流動性差、整合難度大,很難完整、全面地反映某個企業信用的整體水平。正是由于沒有形成統一共享的信息平臺、評價標準和具有普遍社會影響力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不利于金融機構對放貸的中小企業進行信息獲取和整體評價,從而難以形成完整的信用記錄,導致企業獲取銀行貸款的難度加大。
第二,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和不良記錄披露機制。由于當前不夠完善的企業信用市場,加之不夠明確的相關法律機制,導致企業信用在一定程度上朝著惡性的方向發展。因為懲罰措施不及時、力度不夠,一定程度上其實縱容了許多企業的失信行為,如生產經營活動中屢禁不止的投機取巧、牟取暴利、逃債和惡意欠息、違約挪用他人資金等行為,這樣的后果就是企業信用越來越低,失信的成本遠遠大于企業失信的收益。我國現有的失信懲罰機制,主要限于法律制裁,懲罰手段較為單一,并且缺乏具有操作性的規定,對失信行為的事前防范措施不夠具體。結果導致實踐中常常出現守約者未得到有效保護,失信者未得到應有的制裁,許多人和企業還能從失信中撈到好處,造成整個社會的信用氛圍難以形成。
第三,信用服務市場存在嚴重的供需不足的現象。一方面,信用服務行業的社會需求不足,沒有形成良好的、公開透明的社會信用氛圍,再加上中小企業自身不均衡的發展水平、信用意識和信用風險觀念的缺乏,導致對信用服務機構和信用產品的社會認知度不高,企業參與意識不強,甚至出現很多企業不愿提供真實信息或以種種原因虛構信息等現象。另一方面,就信用服務的供給來說,我國當前已有的征信公司、資信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等,雖然能夠為企業提供信用服務和信用調查報告、資信評級報告等信用產品,但是這些機構普遍都存在規模小、經營分散且整體水平不高的特點,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并不科學完整,無法科學合理的評估導企業的信用狀況。由于信用行業缺少統一的行業規范和全國性的市場,沒有統一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使得信用評價的結果缺乏權威性。目前國內還缺少有實力能提供高質量、權威性信用產品的機構或企業。
三、馬克思信用理論對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啟示
(一)從馬克思關于信用的界定來看
信用是以借貸雙方的信任為前提的,其本質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形成信用關系的各個主體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中小企業和銀行之間要形成充分信任的信用關系,必須盡可能的減少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和風險,因此,開發統一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加強銀行對中小企業存貸款的信用管理,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基礎。應設立國家統籌管理的信用管理機構,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做出統一規劃,并聯合主要信息資源占有部門,進行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增加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記錄。把工商、稅務、質檢、海關、交通、銀行、證券、保險、公安、法院、環保等多方面的信息和數據全部集中起來,錄入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避免資源浪費和重復建設。同時,要成立信用行業協會,制定全行業統一的信用規范、信用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注重引入民間資本及外資進入信用服務行業,特別是國際上著名的信用公司投資入股,提高整個行業的信用評估水平和社會影響力,推動全行業的良性發展,為中小企業形成高質量高標準的信用評估報告從而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創造良好的服務平臺。
(二)從信用制度的起源來看
信用的發展是隨著商品交換關系的不斷發展,在交換過程中出現的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購銷、賒銷的經濟行為。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程中,中小企業作為推動市場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其自身的信用水平對于信用體系的構建和完善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國家經貿委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通過政策扶持的形式幫助中小企業提高信貸信用度。除通過媒體宣傳和法規的強制性約束影響外,對中小企業而言,應逐步提高自身的信用管理意識和風險控制意識,針對影響其信用程度的應收應付賬款等突出問題,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風險控制部門,并采用科學手段加強內部管理;另外,還要加強信用科技的研究和教育,盡快提高我國信用管理的技術水平和人才培養,建立專業的信用管理隊伍。
(三)從信用的作用來看
信用具有加速利潤平均化、節約流通費用等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信用制度也是實現生產社會化和組織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推動力。因此,政府在推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完善過程中必須有所作為,使得市場經濟下的信用體系建設得以健康快速地發展。首先,要加強規范化管理,特別是對信用服務行業包括信用擔保行業的管理,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服務機構的備案和數據申報制度,及時了解行業發展動態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保證信用服務行業在規范的軌道上運行。其次,要加強服務,建立信用信息監管和失信獎懲制度。對不講信用、造假售假、欺詐行騙、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企業,要組織新聞媒體和有關部門曝光和處罰,通過公示信用嚴重缺失者黑名單,提高失信者的經濟成本,從而有效遏制信用危機的繼續發展和蔓延。另外,對信用良好的企業給予獎勵,例如長期信用評級較高的企業可以享有獲取低息貸款的優先權等。最后,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或部門規章,包括失信懲罰體系,并嚴格執行,加強執法力度。同時有關信用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法規也要盡快頒布實施,從而對企業信息數據的使用進行規范,對信息采集使用的范圍加以明確,區別對待可公開的和秘密的信息,還要明確規定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對信息公開的方式和內容以及信息使用的權利與義務。(作者單位:1.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
參考文獻:
[1]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90、687、678、685、492、591、494頁。
1、發揮政府在體系建設中的調節作用。由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高,并不適合純商業化運作。世界各國大多建立了政策性的擔保機構,以支持本國經濟產業發展為目的,而非盈利為目的。為保障該類擔保業務的順利進行,政府大都予以資本金的支持,項目若產生賠付,也有政府承擔。另外,政府還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我國現階段中小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形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信用擔保資金也主要來源于財政,但支持力度仍有欠缺,擔保規模仍較小。政府仍需增加信用擔保體系中的投入,形成符合國際慣例,具有我國特色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2、政府擔保機構需堅持“法人化管理、市場化運作、政策化資金”的原則,避免過多政府干預。為了保證這種原則的實施,政府要建立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按照市場化進行運作,政府不過多承擔連帶責任,盡可能明確政府與擔保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可適時的推出將擔保基金委托專業機構運作與管理的模式,這樣既可以有效防止政府干預,同時又可以利用專業機構的專業人才等方面的優勢,形成共贏的局面。
3、不斷建立、完善擔保機構資金補償機制。該情況主要針對政府擔保機構,因為政府擔保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主要依托財政撥款補償資本金,故其資金來源不穩定、較單一。如何才能解決補償資金機制,可以從如下方面著手:首先可定期由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的一定比例來補充,或者將中小企業稅收總額的固定比例作為擔保資金的補償來源。這樣,既可以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同時穩定了補償資金的來源。
4、適當調整信用、互助、商業等擔保形式的比例,鼓勵互助和商業擔保組織機構的建立、發展。這是優化中小企業擔保體系的結構,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優勢,作為擔保體系的重要途徑之一。
(1)支持中小企業建立互助擔保組織。受資產規模及企業資信等級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單個中小企業很難通過自身力量獲得銀行貸款支持。眾多的中小企業可共同出資形成互助擔保組織,以組織的資產和信用為成員企業共同提供貸款擔保。這樣互助擔保組織能夠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而且可以降低貸款利率、增加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簡化貸款手續、節省貸款成本支出。除此之外,互助擔保組織可以形成利益集團,在借貸談判過程中發揮平衡作用,爭取到貸款利率等的優惠條件。影響互助擔保組織建立與發展的重要因素是資金來源與規模,目前較多的互助擔保組織就是因為規模小而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因此,在擴大資金來源及規模上,除了鼓勵更多的中小企業參與其中外,也很有必要借鑒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允許互助擔保組織從社會募資。我國也可以鼓勵內外捐贈資金支持互助擔保組織,鑒于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鼓勵社會捐贈資金支持互助基金能產生更佳的效用,具有深遠的發展意義。
(2)進一步促進商業擔保機構的發展、壯大。雖然商業擔保以營利為目的,且中小企業貸款具有風險高、缺少擔保品等特點,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市場還是有其足夠的吸引力來吸引民間資本的介入。一是中小企業存在資金使用缺口,需要外部資金支持,但受資信等方面限制,所以其離不開外部融資擔保。所以,中小企業擔保市場即存在且市場需求容量也較大。二是商業擔保機構可尋求多種方式化解自身的擔保風險。如:再擔保、貸款保險、反擔保條款、多元化經營等。對政府而言,除了建立風險控制及分散機制外,仍需從工商、財政、稅收等多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扶持、鼓勵民間資本的參與。
5、擔保機構與合作銀行之間確定合理的風險分擔方式,規定適當的擔保所占比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需同合作銀行之間明確保證責任形式、責任分擔比重、擔保范圍、違約責任、資信評估結果、代償條件等內容。擔保機構需確定合理的擔保比例,對商業銀行普遍不愿承擔過多風險的做法,央行可制訂相應的引導政策,在風險分擔、放大倍數、業務開展等方面鼓勵商業銀行積極參與信用擔保業務。擔保機構與合作銀行可在合作中積極尋求業務創新,推動合作模式的多方面發展。
6、健全再擔保基金制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應該依靠再擔保體系來分散和規避企業風險,降低單筆擔保損失的實際代償率。各地可根據本地區擔保機構的運作方式,擔保機構的資信情況,建立不同形式的再擔保機制。可效仿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由地區財政遵循統一擔保規則建立相應的再擔保模式,亦可建立多種選擇模式的擔保形式。我國可組建作為“最后擔保人”的全國性再擔保機構,建立適合本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使我國的中小企業處于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分明的信用網絡體系中。
一、麗江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簡況
近幾年來,人行麗江中心支行充分發揮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牽頭作用,以強化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為主線,以加強貸款卡管理為手段,大力培育和提高中小企業信用意識,積極引導轄區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09年成立了以人民銀行牽頭,工商、稅務、環保及各金融機構等多個單位組成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組織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為信用體系的建設奠定了基礎。截止2013年10月麗江市累計發放企業法人貸款卡2218張,貸款卡年審數量從2010年的429戶增加到2012年的629戶。2011年7月末,全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977389萬元,比上年末增加64549萬元,增長7.07%;截止2013年9月30日,全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達1447538萬元,比上年末增加120379萬元,增長9.07%,貸款范圍包括新型農業、電力、燃氣、旅游、水生產及供應等行業上,涉及領域廣泛且結構得到不斷優化。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龐大,按期全部建檔入庫存在困難。麗江市中小企業數量占全市企業數的99%以上,一定意義上中小企業數就是全市的企業數,目前全市企業數在4800個左右,按照《實施意見》的工作進度要求,2013年底要全部完成對中小企業的建檔、辦卡任務。雖然企業對貸款卡管理認知度不斷提高,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牽頭下致力于貸款卡的推廣普及工作,但要在2013年完成全部中小企業的建檔、辦卡任務,以目前的人力物力及各方面的協調因素,確實存在很大的困難。
二是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共享機制尚未形成,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容單一。在調研時發現,由于受地域交通、經濟條件、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限制,麗江市各行業在數據信息方面發展參差不齊,不同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的信用數據檔案系統相互封閉,跨行業的信用共享、信息交換缺乏,未能形成齊抓共管的信用體系建設機制,目前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僅僅只是貸款卡的數據信息,內容單一且共享范圍有限。由于工商、財政、稅務、交通、電力、環保、公安等一些主要的公共服務行業的數據不能共享,導致在某一行業有違法違規、失信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在另一行業卻享受優惠待遇甚至被“評優”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的公信力。
三是信用評價制度執行難,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成果運用不足。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三年內要完成對部分企業的信用評級工作,信用評級是建立在信用評級聯席會議制度、專家評審制度、評級結果推介制度等基礎上的。一方面人民銀行要牽頭完善這些制度要有一個時間過程,且僅僅憑貸款卡的數據信息對一家企業作出信用評價也顯得沒有說服力;另一方面,當前各金融機構均有各自的客戶評級體系,出于保密和競爭等因素,對此項工作積極性不高也在情理之中;再就是,從中小企業的利益角度來看,目前還沒有看到信用激勵機制帶來的好處,如果沒有貸款需求,自然也就不關心自己企業的信用狀況。正是基于這些原因,調研中發現麗江市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目前主要還是依靠社會評級機構進行,目前正式評級20家左右,相對于整個行業系統來講量小且共信力不足。
四是管理和培訓工作壓力大。目前地市中支的征信管理職能是由調查統計部門來履行的,人員少工作壓力大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為了有效履行好征信管理職能,近幾年來麗江中支不斷增強對調查統計部門的人力和設備的配備,工作人員亦身兼數職盡力履行職責,日常有3名工作人員滿負荷應對個人及企業征信業務查詢、貸款卡發放及年審等工作事項。在此基礎上加大征信宣傳和培訓力度,3年來共舉辦12期中小企業培訓班,累計培訓企業539家,參訓人員562人次;舉辦期金融征信從業人員培訓班6期,培訓從業人員465人次。通過培訓,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及企業對貸款卡管理工作的認知度逐漸提高,對貸款卡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工作雖有了很大的進展,但光是靠目前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要滿足征信管理工作的履職要求,確實還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針對麗江市在開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把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放到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當中來謀劃,進一步理順協調保障機制
就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而言,總體要求是政府主導、人行牽頭,而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實際的工作原則是人行主導、各方聯動。如果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只是涉及貸款卡的管理工作,由人民銀行來主導,各金融機構聯動,企業積極配合支持,此項工作也可以順利完成。問題的關鍵在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信用體系所涵蓋的內容將愈來愈廣泛,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內涵也將不斷擴展,在這樣的情形下,再由人民銀行來主導做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上就顯得站不住腳。因而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并出臺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整體規劃、實施方案,全國、全社會統籌、整體推進、增強政府在此項工作中的主導地位是很有必要的,就人民銀行地市中支而言,當前迫切所需的是有必要將征信管理工作從調查統計部門中分設出來。
(二)充分依靠信息技術,循序漸進推進信息共享工作
從目前對中小企業指導管理的聯系情況看,相關行業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的共享要求是很迫切的,稅務、工商、環境保護、生物資源創新辦等相關部門,在對一家中小企業作出考核評價時,均要參考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的企業信用報告。麗江市中小企業整體上發展水平不高,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限的條件下整體推進信息共享工作是不現實的。相對于經濟產業和項目的引進,信息技術、設備的普及要簡單得多,我們認為,象麗江這樣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推廣工作中,切忌一哄而上、整體推進,因為各方面的條件都不允許。比較可行的做法是,依靠信息技術和設備的引進,首先在財稅、工商、環保等與企業有著密切關系的部門達成信息共享平臺,以點帶面,逐步擴大信息共享的領域。
(三)依靠市場經濟的能動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及企業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
作為經濟欠發達地區,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工作中,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是很有必要的,因而當地的主流媒體要適當增加對此類信息的宣傳報道,擴大社會的認知度。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起步階段,政府應主動作為、積極“補位”,發揮決策、執行效率高,組織、動員能力強等制度優勢,成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第一推動力”,以用較短時間、較低成本建立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但在行政推動的同時又要避免“一手包辦”,要堅持市場取向的經濟體系及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等原則。實際工作中,我們也發現了企業及個人對信用信息的關注度,如今在社會上已普遍形成了這樣的共識,金融機構要給企業貸款,企業要提供企業信用報告,個人要貸款同樣要提供個人信用報告,其他如汽車的消費貸款,租賃交易等等都用到了信用報告。可以說信用報告已介入到了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鑒于信用信息的強大的市場功能,我們認為,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好市場的能動功能,發揮社會力量,積極采取開放數據、購買社會服務等措施,創造條件為社會信用體信系的自我發育、市場化運營和發展奠定基礎,逐步形成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人行牽頭、社會參與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格局。
2006年年初以來,人行湖北省天門市支行把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與貫徹貨幣政策緊密結合起來,引導銀行與企業雙向合作,改善了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到2006年年末,共有102家中小企業納入全國聯網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檔案以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投放的戶數、筆數、貸款額均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長;投放的大額貸款也明顯增多,單筆貸款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有220筆,比上年增長66.7%,向同一企業累放貸款在1000萬元以上的也由上年的8家增加到18家;全市中小企業產值同比增長24.5%,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
狠抓宣傳工作,多方尋求共識。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企業信用信息缺失或不對稱,導致金融機構不敢放貸。為解決這一問題,人行天門市支行從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入手,做好宣傳工作。一是在全市組織了以“珍愛信用記錄,享受幸福人生”為主題的“征信伴我行”宣傳活動,在街頭,市場設立征信咨詢點,分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咨詢。二是在《天門日報》上開辟征信知識專欄,宣傳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設中企業想了解和必須了解的知識,使企業加深對征信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認識和理解。三是組織了全市157家企業廠長、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參加的金融知識和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設專題培訓班,使企業增進了對信用體系建設的認識和了解。
開展信息征集,確保真實有效。一是在數據庫建設中,人行天門市支行通過調研選擇了120家發展勢頭良好且有潛在資金需求的企業,與市經委,市工商局、市稅務局等成員單位合作,充分發揮自身管理系統的作用,落實專人負責,按照規定的信息項目和技術標準,將有關數據匯總到人行。二是組織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收集的信息進行核對,確保信息真實實用,從120家中小企業中選擇了102家合格企業的信用信息納入系統,并定期督導信息收集。
加強引導溝通,力推銀企雙贏。為發揮引導作用,加強銀企雙方的溝通,培養互講信用的理念,更加有效地促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人行天門市支行利用一個月的時間,組織了“金融機構訪百家企業”活動。市內6家金融機構分成3個小組走訪了102家企業,上門宣傳信貸政策、征信知識和信貸操作要求,現場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與企業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溝通。人行天門市支行還組織了銀企對接信貸簽約儀式,6家金融機構與72家中小企業簽訂了總額為7.93億元的信貸合作協議。截至目前已投放貸款金額8.4億元,履約率106%。通過信用信息系統數據庫建設,企業級別提高的戶數有了很大增加。在開展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前,被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評定為A級或AA級以上的企業只有13家,而到了2007年2月,A級或AA級以上的企業增加到57家。貸款額的成倍增長,也使銀行的經營效益明顯提高,賬面盈利的金融機構由上年的1家增加到3家,虧損的金融機構虧損額也大幅下降,降幅最大的達82%。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信用體系建設
一、引言
國內部分地區中小企業發展一度出現少有的融資難的困境,甚至出現因高利貸、資金鏈斷裂而致中小企業主頻頻“跑路”的事件。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面臨著更多的財務、市場、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困難,因此對資金的需求更加突出。但由于中小企業存在先天信用缺陷,貸款審查困難重重,因此為了降低經營面臨的風險,銀行最終選擇更為謹慎的放貸或者干脆拒絕放貸。
有報告顯示,當下中小企業資金缺口嚴重,其融資主要還是依靠銀行貸款,但是據了解,我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拒絕率高達50%以上。僅有15%中小企業能從銀行借到錢,超過半數依賴民間借貸。
二、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是不容忽視的,中小企業創造的GDP占全國的50%以上,貢獻了40%以上的稅收,并解決了75%以上的就業崗位。
在中國這種間接融資模式主導的金融體制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銀行業,既包括現在正規的各大銀行,也包括我們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最終還是以商業銀行貸款為主。但是中小企業和銀行間的信息不對稱,造成銀行出于商業利益考慮而顧慮重重,銀行貸款須經層層審批,且期限大多3至12個月,不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短、急、快的特點,采取抵押和擔保的方式獲得貸款時,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費等相關費用,無形中增加了中小企業的經營負擔。因此從長遠角度來看,要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迫在眉睫。
三、信用體系建設模式
首先,應該由相關部門確立征信標準,使各地區的征信系統可與全國征信系統實現有效對接。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建立企業信用數據庫,為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獲得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建立信用基礎。中小企業信息庫應包含企業的基本信息、財務報表信息、經營方面的有關信息,還包括欠稅、還款、法院判決執行情況等其他信用信息。在系統功能定位上,可提供批量篩選、自定義企業名目查詢、報表統計分析等,與全國征信系統在功能上形成互補。
其次,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利用企業信用記錄,對企業的綜合信用度評出若干不同等級,為政府部門監督、銀行放貸、社會中介擔保組織和投資經營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最后,要加快建立中小企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通過信用等級評估,將各個中小企業按照信用等級分為四類: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設立黑名單制度,將不守信用企業在各類媒介中曝光,加強新聞媒體監督,使企業不敢失信。
四、信用體系建設的作用
通過信用體系可以了解企業相關基本信息和融資信息,為信貸決策提供了很好的決策依據和信息保障。商業銀行可依托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資源,大大簡化中小企業貸款調查手續,在企業的歷史交易、信用記錄等情況的調查上節省大量的調查時間。金融機構等可以直接進入系統查詢相關信息,省去了貸款調查等環節,不斷調整信貸結構,優化貸款投向。
信用體系可以為中小企業完成信用積累,“儲蓄”信用記錄,方便業務發展需要,增加投融資的信用證明。銀行可以利用系統中小企業信息篩選功能,對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關注行業和重點支持企業,跟蹤貸款信息分布情況及信用相關指標,同時也可批量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客戶名錄,提高銀企對接效率。
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還能夠起到“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機制約束作用,能在某種程度上約束中小企業規范自己的行為。同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運行一段時間后,能夠為當地政府出臺扶持政策提供信息服務。
五、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輔助措施
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依然存在很多困難,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合作。
首先,要宣傳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對改善地區信用環境、加快經濟發展的意義和作用。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適合中小企業信用的信息征集制度、評級制度等,使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解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法律保障問題。
其次,要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借鑒國外建設企業征信行業的經驗,通過立法手段,要求和規范全社會所有中小企業從注冊登記開始,必須定時向征信管理機構提供征信數據,建立中小企業個人信用檔案,并充分運用信息網絡技術把企業信用檔案信息在網上公布,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允許銀行、企業、供應商、銷售商和消費者自由查詢數據庫中所有征信數據,實現資源共享,建立聯合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信用行為的外部監督。
政府在出臺政務運作和財政性資金運用時也應該參考借鑒中小企業信用檔案,使守信企業得到支持鼓勵,失信企業受到制約制裁。針對守信中小企業逐步建立政策激勵、信貸激勵、擔保激勵、表彰激勵等機制。
參考文獻:
1.劉曉霖.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研究[J].財會通訊,2011(2).
2.孫艷平.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研究現狀綜述[J].工業技術研究,2009(8).
關鍵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存在問題;路徑選擇
中圖分類號:F832.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0.12.19 文章編號:1672-3309(2010)12-47-02
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基本特點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較快,自1998年開始試點工作以來,歷經10余年,走過了一條從無到有,從初始到相對完善的發展道路。在政府扶持和市場拉動的雙重作用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壯大,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主體的擔保業已基本形成,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正呈現增量增速加快,機構規模、專業優勢、增信功能均實現跨躍式發展的趨勢。
1、信用擔保業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新興行業。其主要標志:一是作為國際公認的高風險行業,擔保機構準人已被列入國家行政許可范疇:二是國家財政部門已經制定了獨立的擔保行業財務會計管理辦法:三是各級財稅部門已經實施了補償專項和稅收減免;四是大部分省(市、區)已經依法成立了區域性擔保行業協會。與此相適應,國家推動擔保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也從試點初期的“發展中規范”轉變到引導一個獨立行業的“規范中發展”。
2、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已由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型方向發展。政府扶持方式已由初期的一次性資本金注入,發展到目前的重在建立補償機制以及信用資源的有效配置。各級政府堅持政策扶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通過資金注入和政策調控等多種手段,引導和推進擔保體系建設走市場化道路。擔保體系建設正在由初期的政府投入為主向投資主體多元化方向發展。政府出資與民營出資呈同步穩健發展態勢。
3、信用擔保機構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明顯增強。2009年,全國5547家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戶數同比增長30.6%,增速提高20個百分點;注冊資本金合計3306億元,同比增長58.4%。其中貨幣出資3092億元,占出資額的93.5%。目前。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戶均5960萬元,同比增加1045萬元,增長21.2%。各類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意識和能力顯著增強,2009年當年共為37萬戶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10796億元,受保企業同比增長60.8%,擔保業務增長49.5%。為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多元化需要,信用擔保機構經營的擔保品種也呈多樣化趨勢,除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傳統產品外,還開發了票據擔保、出口信用擔保、履約擔保等新的業務品種。擔保機構把加強受保企業監控、完善自身建設、有效防范風險、促進可持續發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完備的業務操作規程,強化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保后跟蹤和追償處置,在風險增加、業務擴大、不可控因素增多的前提下,整體代償及損失率均處于較低水平。
4、信用擔保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全國5547家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服務的中小企業戶均人數119人,戶均銷售2850萬元。2009年度受保企業37萬戶,涉及員工2152萬人,銷售收入5.12萬億元,利稅444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0.8%、33.3%、46.8%和23.2%。由于擔保規模的擴大,受保企業新增就業人數568萬人,新增銷售收入1.5萬億元,新增利稅1221億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整體效益尤其是社會效益顯著。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現實瓶頸
1、信用擔保行業法律法規建設滯后。目前,我國的信用擔保行業政策法規不配套,擔保成本較高,特別是尚無統一的市場資質要求,《擔保法》作為擔保行業的專門法律,只規定了擔保行為,而對專業擔保機構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并無明確規定,致使擔保機構缺乏法律的保護與制約。2004年6月,國務院公布的《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雖明確了“跨省區或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系行政許可項目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實施,但其范圍和力度還遠遠滿足不了擔保業發展的整體需求,其中僅明確了省及中央設立擔保機構的條件和程序,但對絕大多數的地、市、縣級擔保機構的準人尚無法可依。擔保業作為一個系統,所涉及的市場準人與退出、業務范圍與種類、執業者從業資格、擔保機構內控制度以及行業維權與行業自律、政府在立法前的協調與立法后的監管等諸多問題,尚需加快立法進程。
2、信用擔保機構區域發展不平衡,單體擔保能力不強。目前,信用擔保機構的戶數和戶均注冊資本金雖然保持了比較高的增長速度,但戶均注冊資本金尚不夠高,新增擔保機構規模依然偏小。另外,許多擔保機構的實力明顯不足,難以發揮正常的擔保效應,主要體現在:一是擔保資本金規模過小,缺乏規模效應;二是放大倍率太低,銀行認同度不高;三是業務空置率較高。有些地方近7成的擔保機構無法開展正常業務。
3、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不對稱,風險分擔與損失補償機制尚未建立。再擔保業務長期空白,省及國家級再擔保機構缺位,再擔保業務尚未開展,致使擔保體系的整體功能難以發揮。
4、個別擔保機構行業失范。影響行業整體形象。行業運作的不規范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是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業務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控制和化解風險的能力較差:二是擔保資金不實,有些擔保機構注冊后即轉移資本,構成虛假出資;三是熱衷于大項目和高盈利、高風險的投資業務,或運作擔保貸款。騙取銀行資金,不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四是高比例收取保證金,并以各種名目收取不合理費用,增加企業負擔:五是擔保風險準備金不提或提取不足,抵御風險能力較弱;六是行政干預和人情擔保依然存在,等等。各種不規范行為的存在極大地增加了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對擔保業的科學發展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路徑選擇
1、加快制定和完善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加強對信用擔保業的規范與監管。一是要修訂現行《擔保法》以明確擔保機構的主體資格及權利義務關系。貫徹落實國務院七部委有關《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推動地方出臺《實施細則》,對行業主管、登記注冊、資質管理、業務范圍、操作流程、風險防范與損失分擔和信用評級、行業維權自律、監督及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研制擔保業發
展規劃,明晰市場定位與發展方向,推動建立功能完備、布局合理、運作規范、競爭適度、發展有序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二是要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有關規定。盡快出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對擔保機構的市場準人資質、設立與退出制度、財務與內控辦法、業務范圍與操作流程、風險防范與損失分擔機制、鼓勵扶持政策、行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等作出明確規定,以依法引導擔保業健康發展。三是各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加強對擔保機構運行狀況的監管,規范擔保機構的業務行為,提高擔保機構的管理水平。保證擔保資金安全和規范使用,為擔保業創造良好發展的法律政策環境。
2、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各項配套措施。一是要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擔保機構的有關規定,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建立擔保機構的損失補償與獎勵機制以及對中小企業的保費補貼等機制。各地也要不斷加大地方財政資金用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設的力度。二是要繼續加大稅收政策扶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繼續給予減免營業稅的政策支持。三是要改善對擔保機構的抵押合同登記服務工作,逐步對擔保機構開放有關信貸登記等部門公用事業信用信息系統。四是促進銀行與擔保機構實現平等協作、共擔風險、互利共蠃的合作關系,確保擔保機構能夠更加有效地開展擔保業務。
3、拓寬資金來源,實現投資渠道多元化。除政府財政資金投入外,還要大力吸收社會資本投入,支持企業、自然人興辦信用擔保業,政府要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商業性擔保機構的外部補償主要是通過私募和上市募集資金,對此應給予相應的政策以鼓勵其融資。
4、建立健全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防范、控制和分擔機制,加快開展區域性再擔保試點。一是要加強擔保機構自身的風險預警和監控機制,不斷強化風險意識,始終把防控風險放在開展擔保業務的首位,努力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和管理水平。二是要研究制定扶持和規范再擔保機構的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地方政府為政策性再擔保機構進行注冊資本金相應補充和建立風險補償機制。以政策導向鼓勵再擔保機構為擔保公司提供再擔保服務,引導銀行充分使用再擔保機制,實現設立再擔保公司擴大中小企業融資規模、規范擔保機構經營行為、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政策目標,逐步形成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三是要加快推進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與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形成一批以政府出資為主、規模較大、信用較高、風控能力和帶動性較強的再擔保機構。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 對策
中小企業泛指除公認的大型企業外的所有其他企業,作為經濟大省資源小省的浙江,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以上。中小企業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增加財政收入,促進科技創新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中小企業在持續發展過程中也普遍存在融資難、自主創新能力不強、核心競爭力有待提升等制約因素。其中融資難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據杭州市江干區2008年對區域內的200家不同行業、不同經濟類型、不同規模的中小企業融資狀況的進行的隨機抽樣調查表明,有81.74%的中小企業存在融資困難問題(共抽取200家中小企業作為樣本單位,回收有效問卷175份,樣本單位的分布情況見表1)。
一、融資現狀分析
其一,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現象較為普遍。調查結果顯示:資金短缺的企業共143家,主要集中在計算機軟件業、交通運輸業、服務業。資金缺口達到31600萬元。
其二,中小企業普遍存在高負債率、融資方式單一的問題。調查結果顯示,企業資產負債率在20%以下的企業有27家,21%―40%的39家,41%―60%的36家,61%―80%的39家,81%以上的有34家。企業的貸款總額占債務總額達到40%―60%的有34家,61%―80%有39家,81%以上的有37家。近三年之內有95.88%的企業沒有接觸過擔保機構進行貸款。有78%的企業向銀行申請過貸款,但最后得到貸款的只有9.7%。而獲得銀行貸款的又以工業企業居多,其擔保方式主要是房產、設備的抵押和其他企業擔保。
其三,中小企業對政府優惠政策獲益度不高。調查數據顯示,有83.64%對政府出臺扶持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了解不及時、不到位,11.2%的企業對優惠政策僅是一般了解,而這其中能實際享受到優惠政策的企業比例不足10%。一方面是由于優惠政策名額有限、門檻高、手續繁瑣、申請等待時間較長;另一方面,優惠政策往往傾向于盈利好、規模大的企業,對于初創階段或正在成長中的中小企業,申請優惠政策的門檻較高。
其四,中小企業對現有融資環境滿意度不高。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中小企業認為造成融資難的原因主要是國有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歧視;其次為政府扶持不夠。
二、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其一,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中小企業數量多,一般具有規模小,經營靈活的特點,但與規模大的企業相比更容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預期收益不穩定,抵御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破產比率較高。同時普遍具有信用水平低、可抵押資產少、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需求數量少且頻率高等問題,使得銀行金融機構對這些企業不敢輕易放款,貸款條件也制定的相當嚴格。
其二,銀行信貸管理體制不完善。在現行金融體系中,多數金融機構的服務對象以大型企業和集團公司為主,而那些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自身的發展不完善,服務范圍、服務品種難以滿足中小企業需要。即使對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其財務成本較高,影響眾多中小企業的經營利潤,不利于企業積累發展資金。
其三,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全面負責、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問題,整個擔保體系、信用體系的建設還不夠完善,多渠道的中小企業融資良性環境還沒有形成。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與建議
1、強化中小企業的自身建設,增強中小企業融資實力
(1)把握企業經營方向,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在能源和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節能環保要求提高、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政策調整以及人民幣匯率升值等諸多因素影響下,中小企業更多地承受了經濟結構調整的壓力。這從另一個方面也說明了中小企業經濟發展過程中,正面臨著經濟增長方式、產業升級和戰略轉型的壓力和機遇。面對激烈、細化的市場競爭,把握正確的企業經營方向,是中小企業經營中的“重中之重”。中小企業實力有限,要選擇最能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的行業,盡可能地開發與本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相配套的產品,走技術、品牌創新之路,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企業融資實力。
(2)注重企業誠信制度建設。目前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不信任感,這需要企業努力提升自身素質和信用等級。企業要加快資本積累步伐,以合資、股份制等形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運行機制。加強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增強企業信息的透明度,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和經營信息。
(3)合理規劃,利用好銀行信貸資源。調查結果顯示,將近80%的企業不了解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社)中小企業貸款的種類及貸款審批流程。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缺少信息溝通的平臺。經營者不了解不熟悉各家銀行的信貸產品,金融機構由于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對企業的資金需求狀況了解不夠。中小企業要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尋找一些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如杭州銀行、寧波銀行、聯合銀行及一些新設網點的外來銀行),建立起銀企合作的平臺。
(4)因地制宜,積極拓展融資渠道。企業應廣開融資門路,減少對銀行的依賴。積極探索債權融資,債券融資,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等融資方式,發揮民間金融的作用。在浙江,民間資金實力非常雄厚,在現有法律法規許可的框架范圍內,積極探索民間融資的渠道和方式,發揮民間資金的作用。
2、金融機構轉變觀念,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更多的指導和服務
(1)加強銀企之間的信息交流。當前銀行金融機構無法或是不愿對中小企業投放大量的信貸資金,主要原因是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這需要銀行主動加強與貸款企業的溝通,積極爭取政府部門、行業商會、中介機構的支持。銀行可以建立“中小企業基本信息資料庫”,通過這個平臺全面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暢通與企業交流的信息渠道。并采取銀企座談會、專題研討會等形式及時了解企業的發展動態,使銀行金融機構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認同度,規避潛在的貸款風險。
(2)加快產品研發,增強信貸產品服務的針對性。中小企業不同于大型企業,它有其獨特的經營特點和資金需求。銀行金融機構在信貸產品的開發上要因地制宜、積極創新,要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信貸需求,推出各具特色的信貸產品。特別是在如何彌補中小企業抵押物或質押物的不足,如何滿足中小企業在擴大經營規模過程中的流動資金需求等方面,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如杭州銀行、寧波銀行、聯合銀行等推出的票據融資、授信貸款、個人創業貸款、個人商鋪貸款、再就業專項貸款等等的產品對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通過創新信貸產品,使銀行和企業達到雙贏。
(3)提供增值服務,合理降低中小企業貸款成本。目前銀行受宏觀經濟調控影響較大,自身貸款規模受到限制,在對中小企業投放貸款時,均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20%-30%,相應的增加了中小企業貸款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大都處在資金積累和擴大再生產時期,過高的融資成本會給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因此,銀行可以根據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適當的降低貸款利率,減少融資成本;可以結合自身行業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理財中介服務,幫助企業獲得更大收益。
3、政府部門采取措施,為銀企合作搭建平臺
(1)健全政策扶持體系建設。大部分中小企業還處在創業階段,對人力、財力、物力的需求較強。政府應提供優惠的稅收政策或特殊行業的優惠政策來引導扶持中小企業穩定、健康、持續的發展。
(2)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政府部門要強調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提高企業對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認識,動員企業主動加入到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來。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市場運作為基本原則,出臺一批亟需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系統,發展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業,抓好企業信用自律管理,培育誠實守信的良好風氣,培養造就一批信用監管和中介服務專門人才;推行企業信用檔案制度、企業信用身份證制度、企業信用擔保制度、企業信用激勵懲戒制度,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
(3)加快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舉措。政府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拓寬擔保資金來源,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資金、民間資本和國外資本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資格局。在擔保機構建設上,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重點抓好省市兩級擔保機構建設。也可考慮由省、市、區三級財政共同出資設立中小企業貸款保險專項基金,以該基金為出資人,向專業的保險機構購買專項的貸款保證保險,為中小企業在銀行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提供保證。
(4)完善企業融資體系建設。根據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實際狀況,建議政府部門嘗試開辟其他融資渠道。一是由財政出資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為企業融資提供空間。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二是在推進中小企業上市過程中,建議省市政府部門對成熟的中小企業給予政策上的傾斜,采取“培育一批,符合條件后推一批”的方式鼓勵企業上市。三是以省市政府部門牽頭,建立由省市眾多優秀企業、省內各地商會參加,財政共同出資組建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互助中心,委托專業的中介機構進行管理,通過銀行委托貸款等合法的形式,為中小企業解決短期融資問題。
【參考文獻】
[1] 李偉:中小企業發展與金融支持研究[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4.
一、建立健全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機制
(一)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在國家用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專項資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各地區也要結合實際,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
(二)鼓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出資人增加資本金投入。對于由政府出資設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擔保機構,各地區要視財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資本金補充和擴充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的資本實力,提高其風險防范能力。
(三)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采取多種措施,組織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引導擔保機構充分發揮服務職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為有市場、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業開展擔保業務,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等問題。
(四)為提高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抵御風險的能力,各地區可根據實際,逐步建立主要針對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的損失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和區域性再擔保機構,以參股、委托運作和提供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擔保機構的設立與發展,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增信、風險補償機制。
二、完善擔保機構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
(五)繼續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2000〕59號)中規定的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三年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進一步研究完善促進擔保機構發展的其他稅收政策。
(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其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可按照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七)為促進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對主要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實行與其運營風險成本掛鉤的辦法。基準擔保費率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具體擔保費率可依項目風險程度在基準費率基礎上上下浮動30%-50%,也可經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同意后由擔保雙方自主商定。
三、推進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互利合作
(八)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鼓勵、支持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加強互利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根據雙方的風險控制能力合理確定擔保放大倍數,發揮各自優勢,加強溝通協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業信貸融資風險,促進中小企業信貸融資業務健康發展。
(九)金融機構要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領域,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推出更多適合中小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政策性銀行可依托中小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業務。
(十)金融機構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對小企業貸款的審批權限,簡化審貸程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對運作規范、信用良好、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擔保機構承保的優質項目,可按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規定適當下浮貸款利率。
四、切實為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創造有利條件
(十一)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中涉及工商、房產、土地、車輛、船舶、設備和其他動產、股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抵押物登記和出質登記,凡符合要求的,登記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擔保機構可以查詢、抄錄或復印與擔保合同和客戶有關的登記資料,登記部門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記部門要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積極推進抵押物登記、出質登記的標準化和電子化,提高服務水平,降低登記成本。同時,擔保機構辦理代償、清償、過戶等手續的費用,要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在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過程中,有關部門不得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質物)進行強制性評估,不得干預擔保機構正常開展業務。
(十三)各部門和有關方面按照規定可向社會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應向擔保機構開放,支持擔保機構開展與擔保業務有關的信息查詢。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聯互通機制,實現可公開企業信用信息與擔保業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五、加強對擔保機構的指導和服務
(十四)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由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參加,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與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將其納入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推進。
【關鍵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信息不對稱;非盈利組織
我國自1999年開始試點和推行以政策性擔保為主、商業性擔保和互擔保為輔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得到迅速發展,為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大量亟待解決的問題,這關鍵在于缺乏一個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從而引發了本文對構建政府、市場和非盈利組織三位一體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進行探討,具體如下。
一、以政府為主導
政府始終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主要推動者,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較強的公告產品屬性決定了其供給由政府提供,充分合理地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以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促進信用擔保機構業務水平和運行質量進一步提高、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展,切實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融資難問題。首先,進行合理行政干預,加強監督力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準公共產品,需要政府合理的行政干預。同時,還應強化監督職能,監督擔保機構健康運行。其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創造良好的法律保障環境。我國《擔保法》為擔保業務開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基本沒有涉及,理應做出相應的修改完善。同時,應該盡快出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對擔保對象、資金籌集、風險規范、法律責任等做出明文規定,搭建信用擔保體系的基本框架,使信用擔保機構有法可依。最后,完善資金補償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
二、以市場為主體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應以市場為主體,堅持市場化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效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自身發展,更好地服務于中小企業。第一,完善信用擔保機構運行機制,建立分散和規避風險的機制。一方面,信用擔保機構需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按照“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科學建立現代化產權制度,堅持市場化操作。另一方面,通過規定擔保比例分散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的風險,對擔保機構實行風險約束,進行規范化管理,銀行則需指定嚴格的審批制度和擔保程序,從而達到規避風險目的。第二,堅持市場化運作,增強盈利性,信用擔保機構應在平衡扶持中小企業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利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擔保基金,把市場化原則貫徹到擔保業務全部過程中,同時增強信用擔保業務的專業性,同時開發出新的自營業務,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第三,加強信用服務體系建設,如加強征信制度建設,強化中小企業信用觀念,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和信用登記制度,從而減少信息不對稱、防范風險、降低成本,提升信用經濟比重,切實保障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三、以非營利組織為補充
作為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的橋梁,非盈利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由財經高校財務和金融等相關專家領導,以在校大學生為主體,發揮相關專家和大學生的專業優勢,充分利用大學生強烈的實踐意識和服務意識,專家主要負責疑難問題,日常服務則由大學生完成,采用負責制和分工制的方式,為擔保機構提供日常財務管理服務,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加強其內部控制管理;同時組建專門的銀行小組,搜集企業信用資料,了解企業相關財務信息,促進擔保公司和銀行合同的簽訂;在雙方簽訂合同后,還要進行善后管理,如協助銀行加強對擔保機構財務狀況和資信情況的監督。通過這一整合財經高校資源而組建的專業性的信用擔保中介服務機構,促進銀企長期合作、增進銀企相互了解,從而達到減少信息不對稱、化解擔保難的目的。
以非盈利組織為補充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以在減少銀行及擔保機構成本、降低風險上發揮有效作用,更好地服務于中小企業,同時又為在校學生提供了實踐平臺,將會產生較好的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 考 文 獻
[1]梅強,譚中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理論、模式及對策[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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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星,熊欣欣.有效利用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J].企業導報.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