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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汛期將至,月日下午,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同志赴市檢查指導防汛工作,并在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主持召開匯報會。他強調,各地各部門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把防汛防臺抗旱工作擺到重要位置,進入臨戰狀態,全力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省委常委、副省長葛同志,省軍區司令員傅同志、參謀長高同志,省武警總隊總隊長陳同志等出席匯報會。
在,趙同志一行實地察看了曹娥江支流小舜江上浦堤防工程。在上浦鎮石浦四峰段現場,趙同志一邊檢查堤防,一邊聽取市主要負責人的情況匯報。他囑咐當地干部,這段堤防曾經是上浦鎮防汛的薄弱環節,雖然近年來通過建設標準堤防工程,提高了防汛標準,但是我們仍要把可能遇到的困難估計得更足些,落實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在省防指,趙同志聽取了省氣象局關于今年汛期天氣趨勢預測情況的匯報和省水利廳、省防指辦關于防汛防臺抗旱工作情況匯報。他指出,經過連續多年的建設,我省防災減災能力顯著提高。但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各級各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既要抓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又要抓好安全度汛的薄弱環節建設;既要抓好防災減災的工程性措施落實,又要抓好監測預警、應急體系、群測群防等非工程性措施落實;既要抓好各級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工作,又要抓好延伸到基層鄉鎮、社區的組織網絡建設,全面建立完善防災減災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各級防指要進一步完善細化各類防汛防臺預案,不斷提高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趙同志強調,當前,我們要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全面做好準備,確保安全度汛。要全面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以“不死人、少傷人”為目標,確保在發生水災時,重要江河干流堤防不決口,水庫不垮壩,城市和重要縣城不受淹,已發現的山洪地質災害點不死人,努力減輕災害損失。在全面做好備汛工作的基礎上,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點措施,牢牢掌握防汛防臺工作的主動權。要深化和完善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限期整改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確保防汛工作不留死角、防汛工程不留隱患。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協調配合,形成防汛合力。今年以來我省降水偏少,沿海部分島嶼旱情露頭,抗旱任務也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門要在抓好防汛防臺工作的同時,科學安排,合理調度,積極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我縣自北向南主要有滁河、得勝河、清溪河、牛屯河和裕溪河五大水系,分布有25條支汊河。現有圩口42個,其中萬畝以上圩口7個、5000至10000畝圩口5個,圩內耕地面積13.45萬畝,堤防總長達278公里。全縣現有中小型水庫61座,總庫容9353萬立方米;排灌站225座,總裝機415臺套、2.57萬千瓦。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來,我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制訂和完善科學的防汛抗旱預案,按照確保長江無為大堤含山防守段萬無一失,確保萬畝以上大圩安全度汛,確保城鎮防洪不出問題,確保水庫安全,確保群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用水等“五個確保”的要求,全面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工作。
(一)加強領導,超前謀劃。縣委、縣政府針對鄉鎮區劃調整和縣、鄉鎮人員變動等情況,及時調整充實了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長江無為大堤防汛指揮部力量,使防汛領導力量盡早明確、提前介入,力求防汛工作主動。早在3月初,就啟動了防汛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下發專門通知,對汛前工作進行了布置,要求各地在抓好去年水利工程掃尾的同時,全面做好防汛前準備工作。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水情、雨情測報,檢查各種預警預報系統,確保信息網絡和通訊設備暢通。5月中旬,召開了高規格的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會議,認真分析今年防汛工作的形勢,全面部署防汛工作任務。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縣針對防汛中暴露的問題,加大了水利興修力度,確定了滁河、清溪河沿線的水毀修復和劉武等12座水庫除險加固等一批重點水利工程。為及早完成水利工程,確保開口子工程度汛安全,實行縣負責人分工聯系重點工程,加強指導,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安排縣水務部門技術人員駐點跟班作業,嚴格督查,抓好工程質量。目前,我縣在建水利工程已全部完工。
(二)明確任務,強化責任。一是落實防汛行政首長負責制。確定鄉鎮長為本轄區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分片包干,各負其責;二是實行縣負責人分工聯系制。明確縣幾大班子每位負責人具體負責聯系鄉鎮防汛調度和指導工作;三是落實防汛責任制。確定全縣61座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責任人員名單;四是確定了林頭、清溪、陶廠等6個鄉鎮為防守長江大堤含山段的責任鄉鎮,落實了4000多名參加防守長江無為大堤民工隊伍,做好上堤防汛準備;五是下達環峰、林頭、運漕、仙蹤等重點城鎮的防洪任務,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組織落實,相關部門全力配合,確保城鎮安全度汛。
(三)制訂預案,嚴格實施。為把防汛工作做實做細,我們制訂了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見》和《預案》,提出了全縣防汛抗旱的目標任務,細化了各類防洪除澇控制措施。各鄉鎮也根據自身的防汛特點,制定了相應的預案。與此同時,縣、鄉兩級嚴格對照預案狠抓防汛物資和防汛隊伍的落實,據初步統計,全縣已籌措木材50立方米、浪樁9.5萬根、麻袋8萬條、草袋7.7萬條、編織袋43萬條、黃砂3300噸、石料(子)2萬噸。
(四)深入檢查,督促整改。為認真做好今年防汛準備工作,4月中旬,縣幾大班子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到全縣各重點圩口、水庫、涵閘實地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與此同時,還將所檢查出的問題整理歸類,編印成冊,發給所在鄉鎮及每位參加防汛工作的縣負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以此增強檢查和指導防汛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分工聯系鄉鎮防汛工作的縣負責人和技術人員也都對照各地防汛中存在的問題,加大檢查落實力度,督促抓好防汛隱患整改到位。為確保河道行洪、河堤安全,近期我縣又組織了一次河道清障工作專項督查。
由于全縣防汛工作部署及時,要求嚴格,目前汛前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們將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補缺補差,嚴陣以待,力求把防汛準備工作做得更加充分。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動員全縣上下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不動搖,時刻保持著警惕和臨戰狀態。
二是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汛責任制,嚴格檢查,加強調度,科學安排。
一、建立機構,明確責任,認真落實行政首長防汛責任制。
我區全面貫徹認真執行《防洪法》和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以府辦函〔2013〕34號調整了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區委常委、分管副區長為指揮長,水務、交通、民政、財政、住建、國土、教育、廣電、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使防汛工作有了堅強的組織保障。按照分級管理,歸口包干的原則,認真落實部門、單位領導負責制,做到分級分部門負責,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長負責制貫穿到防汛工作的全過程。并對思想發動、物資準備、工程建設、制定預案、抗洪搶險全面負責。各鄉鎮均成立以行政首長負總責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小(2)型以上水庫均落實了汛期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落實措施、歸口包干”的原則層層落實防汛責任制。
二、認真編制和修改完善防汛搶險應急預案。
結合我區防汛工作特點,不斷總結經驗教訓,認真修改和完善防汛預案,各鄉鎮街和水庫都編制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做到既有科學性、實用性,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落實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確保搶險所需。
根據財力狀況和搶險救災所需,不斷增加搶險物資儲備,為搶險救災提供保障。建立了一支區上指揮的基干民兵防洪應急搶險隊(武裝部指揮)和各鄉鎮街組建的防洪應急搶險隊伍,同時加強搶險隊伍的演練培訓,提高搶險救災能力。
四、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我們已對防汛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方法作了統一部署。并與8至12日在區領導的帶領下分為三個組對全區開展檢查。特別對各類重點水利工程的安全進行檢查,做到家底清、情況明,對查出的問題,要落實責任,掀起整改,徹底消除隱患,確保度汛安全。要對水庫、渠系、堤防進行認真檢查,落實水庫防汛責任制,完善調度運行方案,采取各種方式,保證通訊暢通,儲備必要的搶險物資,組織好搶險隊伍。水庫和山坪塘防汛是整個防汛工作的重點,也是薄弱環節,一定要把水庫安全度汛工作作為防汛的重中之重。已進行整治完成的病險水庫要對其跟蹤監測,隨時掌握情況。對目前尚未進行整治的病險水利工程加強病險排查,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度汛。各鄉鎮人民政府均有專門的水庫工程聯系人員,對每座水庫都落實責任人,并建立健全聯系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制度。同時,抓緊完成在建水利工程和防洪水毀工程的修復,對一時不能完成的工程必須落實應急措施,切實加強蓄滯洪區的防汛準備工作,確保工程安全度汛。
五、加大宣傳,努力提高防災意識。
我區堅持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中國水利日”、“安全生產日”、汛期等契機,加大《防洪法》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黑板報、大幅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熟知《防洪法》內容。增加和提高全區廣大人民群眾的水患意識和防災意識。
六、落實防汛值班,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傳遞信息。
我區從5月1日至9月30日均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收集掌握汛情、雨情、工情和洪澇災害突出事件,及時準確傳遞各類信息,當好領導參謀,科學決策指揮防汛搶險,減輕洪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七、存在的問題。
我區在汛前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為防汛抗災,確保度汛安全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山坪塘的防洪形勢嚴峻不可忽視。有相當部分年久失修,無資金投入整治,存在隱患。二是地質災害隱患點多,補助資金少,搬遷難度大。三是物資儲備還不足或品種不全。四是各水庫管理所的辦公場所無通訊設施。
八、下步工作。
防汛工作事關重大,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針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再抓落實。
(一)要充分認識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在汛前、汛中都要對轄區內的水利工程(包括水庫、石河堰、山坪塘)、地質災害易發區、江河堤防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到心中有數。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確保度汛安全。
(二)加快山坪塘的整治維修。要抓住水利建設的大好機遇,積極向上爭取資金補助,加快我區山坪塘的整治維修。
(三)對地質災害點要加大監測巡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增添物資儲備量,確保搶險救災所需。
一、邊界地區聯防聯調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縣由縣委政法委和縣司法局牽頭,主動與毗鄰的五縣市加強聯系,友好協商,形成了維護邊界地區穩定的共識,并組織各邊界鎮村共同建起了6個以“政府主導,群眾自治”的邊界聯合調解委員會,分別是淳溪鎮與當涂湖陽鄉、高淳定埠鎮與郎溪定埠鎮、固城鎮與宣城貍橋鎮、漆橋鎮與XXX和風鄉、陽江鎮與宣州水陽鎮、椏溪鎮與溧陽社渚上沛鎮。今年,我縣與XX郎溪縣、當涂縣締結為友好縣。邊界聯防調委會建立后,調解了大量的水利、林業界址糾紛、邊界貿易糾紛、婚姻糾紛、非正常死亡糾紛等,尤其是在嚴打嚴治、打黑除惡、刑偵破案等方面協調聯動,緊密配合,切實維護了邊界地區社會治安穩定。據統計,2002年以來,各邊界聯合調解委員會共妥善調處各類邊界民事糾紛292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89件、生產經營糾紛51件、工商買賣糾紛38件.債權債務糾紛45件,避免糾紛激化3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6起,制止群體性械斗22起,調解率和調處成功率均達到100%。近年來,我縣與XX毗鄰縣市、溧陽市、XXX縣之間,沒有發生一起邊界群體性矛盾糾紛,毗鄰雙方在維護社會治安,化解民間矛盾、興修水利、建橋通路、加強經濟合作等方面都建立起緊密的合作關系,促進了區域經濟社會共同發展。
二、建立邊界聯防聯調組織的作用和成效
邊界地區聯防聯調組織的建立,不僅為毗鄰雙方鎮村干部加強交流、聯絡感情,協調處理跨界矛盾糾紛構建起良好的平臺,更為重要的是在及時穩妥處理群體性矛盾,中突方面發揮了獨特的作用。
一是交流日趨頻繁,干群感情深厚。由于歷史原因,蘇皖邊界地區發生糾紛多,群體性械斗事件多,特別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原薛城鄉與湖陽鄉為水利建設曾發生過武裝械斗,造成多人死傷事件。聯合調委會成立以來,加強了邊界地區的溝通了解,加深了感情,使一些久拖不決的疑難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如岔沖水庫是我縣固城鎮與宣州市貍橋鎮抗旱防汛的“矛盾庫”,每年防汛抗旱期間,為泄洪爭水經常引發群體性械斗事件,邊界聯防聯調組織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多次調查了解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了均衡泄洪和抗旱用水的協議,從而解決了四十多年來久拖不決的矛盾。
二是矛盾糾紛減少,社會長治久安。聯防聯調組織建立前,雙方常常因為一點小矛盾而小題大作,稍大一點的邊界糾紛就鬧到省市,甚至狀告到國務院。邊界聯防聯調組織建立后,大量邊界矛盾糾紛有了調處的組織和機制,地方黨委、政府的壓力減輕了,威望提高了。如,上世紀80年代,蘇皖兩個定埠鎮民間“降福會”經常在春節期間擅自組織出“菩薩”活動,參加人數少則數千,多則上萬,并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幾乎每次都要引發大規模的群體性械斗事件,影響極壞,百姓損失嚴重。1997年春節前,“降福會”暗地組織謀劃在高淳、郎溪、溧陽三縣市交界處再次“出菩薩”,蘇皖兩定埠聯合調解組織及早發現苗頭,雙方共同排點人頭,艱苦說服群眾,果斷采取措施,使該活動得到中止,受到了上級的充分肯定。從1997年起,該活動已在兩鎮基本消除。再如,2000年6月,我縣固城鎮九龍村一鄉村醫生在給貍橋鎮祖家村一村民行醫過程中,該村民不幸死亡而產生重大醫療糾紛,固貍聯合調委會,當即召集雙方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衛生院及相關村等成員單位領導進行現場辦公,及時商定調處方案和措施,及時妥善調處這一重大糾紛,從而避免了一起群體性跨界鬧喪械斗事件的發生。
三是經濟貿易繁榮,人民得到實惠。由于歷史原因,毗鄰地區干部群眾互不往來,互不信任,人為造成人流流通不暢。聯防聯調組織成立后,邊界治安穩定,人民安居樂業,貿易日趨繁榮。特別是蘇皖定埠兩鎮邊界貿易越做越紅火,第三產業發展迅速,使南北兩定埠發展為聯成一體的具有一定規模的蘇皖邊界貿易集散地。我縣固城鎮九龍村通過大力發展食用菌生產(150萬平方尺),極大帶動了XX周邊村勞務用工、秸桿資源利用,促進了農民增收,成為邊界地區農民致富的主要途徑,成為遠近聞名的“蘑菇區”。總之,開展邊界聯防聯調工作以來,我縣邊界地區從矛盾糾紛的“是非地”變成了和睦相處的“聯心地”,兩地群眾從“冤家”變成了“親家”。邊界聯合調解委員會被廣大群眾稱為“法律道德的傳播區,化解矛盾糾紛的110、社會治安的穩定器”。
三、邊界聯防聯調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轉變思想觀念,促進區域經濟合作共贏。高淳是江蘇省及南京市的西南大門,歷史上也是蘇皖之間的交通口袋底,特殊的區位,在江蘇與XX干部之間思想觀念上形成了封閉“壁壘”,兩地群眾之間雖然雞犬之聲相聞,但在經濟交流合作等方面卻老死不相往來,觀念上的“天塹”和經濟上的梯度差使毗鄰地區群眾之間因山林,水面權屬、鄰里糾紛,防汛防旱等方面極易產生敵對情緒,矛盾一觸印發,迅速升級,小事化大,動輒揮刀弄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矛盾條件的改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在認真分析自身區位、資源等實際的基礎上,認識到高淳要發展必須淡化行政區域概念,強化區域經濟聯合,在狹小空間上拓展空間,并將縣城發展定位于融入南京、承接蘇南,輻射皖南的邊貿中心,努力在區域合作共贏上求突破,這一定位為邊界地區聯防聯調,維護邊界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我縣在促進區域經濟合作上,重點采取了“四動”措施:一是市場帶動。按照“大商貿、大流通、大發展”的思路,高標準建設縣水產品批發市場、高淳大市場、淳溪網具市場、固城食用菌批發市場等一批綜合市場、專業市場、邊貿市場、新建商務區,逐步形成蘇皖邊界區域性大市場,促進了農產品流通。如,縣水產品批發市場的建設,使XX水陽、湖陽等周邊鎮農民養殖的螃蟹價格提高20%以上,促進了農民增收。二是產業拉動。我縣以螃蟹為主的特種水產養殖、淳溪網具加工等產業比較發達,尤其是網具加工占到全國70%的市場份額,產品銷往全國各地.XX當涂湖陽鎮部分農戶到我縣淳溪鎮學習取經,使這一產業迅速成為該鎮農民的富民產業。目前,該鎮農戶幾乎家家戶戶生產網具,加工后通過淳溪網具市場銷往全國各地,這一邊界地區已初步成為全國網具加工銷售集散地。三是基地互動。隨著我縣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和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我縣機械電子、服裝加工等用工出現結構矛盾,為此,我縣在XX郎溪、宣州、當涂等地建立勞務用工基地,由其勞動部門幫助組織招工,緩解了結構性矛盾。尤其是我縣現有服裝、玩具出口企業123家,不僅安置8000多名縣內女工就業,也為XX周邊地區解決2000多名女工就業,人均年收入達7000多元。四是感情聯動。各邊界聯防聯調組織實行定期、不定期互訪,加強雙方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干部之間的感情聯絡,增進友誼,激發了雙方共同調處邊界矛盾糾紛的積極性.1998年,水陽江流域遭遇超歷史特大洪澇災害,我縣在自身防汛防旱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給當涂湖陽、宣州貍橋送去大批防汛物資,支持XX周邊地區防汛,共同戰勝超歷史特大洪澇災害,受到了當地干部群眾的好評。同時,我縣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積極出錢出物幫助XX宣州、當涂修建蕪太公路XX段,當高大橋、雁翅橋、盛家橋,加快區域交通網建設,拓展了縣域經濟發展空間。
1.1制定目的和依據
為了及時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建立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市救災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密切協作;以人為本,生命至上;自救為主,救濟為輔。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重點是嚴重、特別嚴重自然災害的救助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轄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各級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3自然災害及其類別
我市境內發生的災害有洪澇、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適用的工作范圍
①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②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③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災后的生產恢復。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⑦相關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民政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啟動條件
2.1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80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市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組成
市人民政府設立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救災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衛生局的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市委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直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地稅局、市廣電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電信局、市氣象局、市地震辦、市物價局、供電公司、市紅十字會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的相關負責同志。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滁州市對我市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報告我市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市直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派駐單位對口救災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統籌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市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市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國家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必要時,協調公路等部門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盡快恢復因災毀壞的公路等有關設施。
(6)市水利局:負責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河流、水庫實施防汛調度,指導督促災區修復水毀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7)市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開展對受災地區生活飲用水、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向災區支持應急藥品。
(8)市農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市民政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市財政局:負責編制市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O)市*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1)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全市公路、水路部門,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盡快恢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2)市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做好教育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
(15)市建設局:負責指導災后群眾住房和災區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的規劃、設計、建設和質量監理工作。
(16)市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市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存在的問題。
(18)市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l9)市氣象局:負責災害天氣的監測預警、分析預報服務;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核實和統計氣象信息資料,參與氣象災害評估,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辦: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后震情跟蹤監測和趨勢判定,震災調查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
(21)市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等工作。
(22)市地稅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稅收減免政策。
(23)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災區食品、藥品的監督,依法組織開展對災區重大事故的查處。
(24)市工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25)市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監督檢查,打擊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26)市電信局:負責生產救災的通訊保障工作。
(27)市廣電局:負責組織生產救災宣傳工作和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28)市供電公司:負責生產救災的供電保障工作。
(29)市紅十字會:參與災區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3.2市生產救災指揮部構成及職責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為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材料及各類文電的起草和發送,編印工作簡報,承辦會務,了解全市生產救災工作情況,掌握工作進度,協調有關事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個工作組的職責分別為: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市民政局牽頭,市直工委、市商務局、市*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
(2)查災核災組:市民政局牽頭,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市衛生局牽頭,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區傷病群眾的救治和食品、藥品、飲用水以及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監督,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產自救組:市農委牽頭,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市發改委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建設局、市廣電局、市電信局、市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及時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學校、醫院、電信、供電、廣播電視、市政工程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市監察局牽頭,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監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7)宣傳組: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廣電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市委辦、市政府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上級領導來我市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3專家組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市民政局負責同志和長期從事救災工作經驗豐富人員,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業機構高級研究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監測、查核、評估災情;分析、研判災害趨勢;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預警預報
4.1預警預報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市政府有專項應急預案的,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辦理;無專項應急預案的其他自然災害發生,由相關部門和單位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4.2信息通報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本預案規定的災害預警預報的各部門,須將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向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4.3信息處置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須對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進行分析評估,視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
5應急響應
5.1I級響應
5.1.1啟動條件
全市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市啟動Ι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萬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00間以上。
5.1.2啟動程序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市長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由市長決定啟動I級響應。
5.1.3應急響應
啟動I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報告情況。
(2)市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編寫救災工作動態,每日9時前向市領導、市有關部門和滁州市民政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
(9)災后恢復重建組組織人員指導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對水利、交通、學校、衛生院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立項、申報,爭取災后重建盡快實施。
(1O)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并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上級領導來我市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市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按有關程序申請省政府支持。
5.1.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市長決定終止I級響應。
5.2Ⅱ級響應
5.2.1啟動條件
全市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市啟動II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2000間以上5000間以下。
5.2.2啟動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II級響應的建議,由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II級響應。
5.2.3應急響應
啟動II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8小時內,派工作組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根據情況,市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報告,請求派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根據災區需求或市領導指示,市民政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6)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發展變化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市領導、市有關部門和滁州市民政局報送信息。
(7)督促受災地區政府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受傷群眾,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8)根據情況,申請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議,市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II級響應。
5.3Щ級響應
5.3.1啟動條件
全市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市啟動III級響應。
(1)因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800間以上2000間以下。
5.3啟動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災的負責同志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局長提出建議,由局長決定啟動Щ級響應。
5.3.3應急響應
啟動Щ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災情信息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災地區政府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5.3.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災的負責同志提出建議,局長決定終止Щ級響應。
5.4新聞報道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市生產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適時召開新聞會,災情和救災信息。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市民政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辦負責審核;涉及氣象數據的,由市氣象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市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6.1.1市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6.1.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市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時申請國家救災資金支持。
6.2物資保障
市政府救災部門負責管理省委托代儲的救災帳篷等救災物資,并在災前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強全市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與省、滁州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利用電子政務專網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氣象、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交流平臺,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6.4裝備保障
市政府根據需要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照相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6.5隊伍保障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充分發揮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能和骨干作用。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6.6社會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門救災捐贈工作程序,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慈善組織、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救災捐助良好的社會氛圍。
6.7安置場所保障
市救災應急部門對本市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向省、滁州市申請撥給救災帳篷。
6.8宣傳、培訓和演習
6.8.1政府救災部門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6.8.2政府救災部門每年組織一次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定期向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提供救災工作咨詢。
6.8.3市生產救災指揮部不定期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組織救災應急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7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
7.1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級政府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7.1.1災情調查及報告
政府救災部門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并上報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實施
各級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級上報,并負責實施。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群眾,地方政府可決定開倉借糧,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7.2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
7.2.1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市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7.2.2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市政府救災部門根據全市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和工作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市政府根據受災情況,向滁州市政府申請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
7.2.3組織實施
受災地區政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政府相關部門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7.3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市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市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校舍、鄉鎮衛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給水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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