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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 保稅制度 稅收籌劃
納稅籌劃是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納稅,獲得稅收利益。納稅籌劃的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最大限度地降低納稅風險。納稅人依照稅法的具體要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利用會計特有的方法,圍繞稅種和企業經營方式,規劃企業的有關納稅活動,使之既依法納稅,又盡可能地享受稅收優惠,降低企業稅負。
在國際貿易中,經常會發生貨物雖已進境,但卻不一定在該國市場上銷售的情況,這就意味著貨物繳納關稅與否,需視該貨物決定為進口還是復運出口而定。如果是后者,那么,將該貨物置于某種可以免納進口關稅的海關監管之下,不僅符合進口商的利益,而且還能促進該國的轉口貿易和出口貿易。這正是保稅制度的本質所在。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海關通行的海關制度,是指經海關批準的境內企業所進口的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在境內指定的場所儲存、加工、裝配,并暫緩繳納各種進口稅費的一種海關監管業務制度。保稅制度可以簡化手續,便利通關,有利于促進對外加工、裝配貿易等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我國現行保稅制度的主要形式:一是為國際商品貿易服務的保稅倉庫、保稅區、寄售代銷和免稅品商店;二是為加工制造服務的進料、來料加工、保稅工廠、保稅集團。
保稅制度為各出口企業提供了延遲繳納進口貨物應納稅款的優惠,從而相當于從海關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實現這種可能性的關鍵環節是出口企業能否將其進口貨物向海關申請為保稅貨物。如果能夠申請,從批準日起暫時免征進口關稅,而后視貨物經儲存或加工或裝配后是否復運出境,再決定需不需要補繳稅款。顯然,作為用進口貨物加工出口商品的企業,不論其進口貨物最終流向何處,都能在批準日到補繳稅款之間的期間內占有該筆稅款的時間價值,從而能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和效果。
以前在我國,進口貨物要成為保稅貨物,基本上只需進口公司作出復運出口的許諾或保證即可,因此海關負擔著很大的風險。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目前,海關總署正促令各地海關采取有力限制,加強風險管理,其措施之一是收取保證金,即在海關批準進口貨物為保稅貨物時,向進口公司收取相當于該公司應納的進口稅款,如進口貨物最終實踐諾言復運出境,海關則向進口公司按銀行利率給付利息,并退還收取的保證金。如進口貨物最終銷往國內,海關則向進口公司按銀行利率收取利息,并將保證金轉化為稅款繳入國庫。其措施之二是在海關審批進口公司的申請書時,必須考核該公司的信譽度,若信譽良好則給予批準,若信譽不佳,則不給予批準。這樣一來,上面提到的節稅方法在當前已不適用。
從宏觀上看,保稅渾然如一整體,但從微觀上看,保稅是一個包含眾多環節的過程?,F假設進口貨物最終將復運出境,則其基本環節就是進口和出口,納稅籌劃的就是從這兩個環節開始的。在這兩個環節中,既是進口公司又是出口公司的外向型公司都必須向海關報關,在該公司填寫的報關表中有單耗計量單位一欄,我們納稅籌劃的突破口就是這個欄目。所謂單耗計量單位,即生產一個單位成品耗費幾個單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一種是度量衡單位/度量衡單位,如米/米、噸/立方米等;一種是度量衡單位/自然單位,如噸/塊、米/套等;還有一種是自然單位/自然單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單位容易測量,而自然單位要具體測量則很困難,所以,可以利用第二、三種形式作出避稅籌劃。
【案例】我國廣東省某地有一生產出口產品的家具生產公司,于2007年1月從某國進口一批木材,并向當地海關申請保稅,其報關表上填寫的單耗計量單位為200塊/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00塊木材,而該公司由于近期引進先進設備,目前,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150塊木材,但這是難以測量的,海關認為該公司信譽良好,給予批準,8個月后,該公司將成品復運出口,完成了一個保稅過程。現假設該公司進口木材10萬塊,每塊價格100元,海關關稅稅率為50%,其節稅成果為:
[(100000—100000÷200X150)X100×50%]=1250ooo(元)
該公司由于靈活運用單耗計量單位,成功地節稅1250000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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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稅三期;大數據;稅務風險管理
2007年,國家發改委批準了金稅三期工程的可研報告。2008年,金稅三期工程正式啟動。至今,金稅三期成為全社會推廣的主要稅收體系改革制度。這代表大數據與企業的稅收管理進一步融合,使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更具現代化特點。借助信息技術打造數字化管理時代已成為現在主要的發展趨勢。但是,從綜合實際情況來看,稅務風險依舊是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在金稅三期的制度體系下,控制好企業稅收風險,打造數字化的風險控制體系勢在必行。
1基礎理論分析
1.1金稅三期的具體概念
從政策體系角度來看,金稅三期工程是建立在原有金稅二期的基礎上,結合大數據時代的發展趨勢,將國家的稅收管理系統與信息技術相融合,打造多方兼容的數字化管理模式。從內容來看,經過拆解之后,可以分化為一個平臺、二級處理以及三個覆蓋,其中一個平臺指的是網絡硬件和軟件基礎融合的統一平臺,二級處理是指建立在一個平臺的基礎上,結合涉稅信息和數據的省局處理以及總局處理體系,三個覆蓋指的是落實好全稅種覆蓋、實現國地稅局覆蓋、落實好相關部門的聯網覆蓋。同時涉及4個系統,主要指的是征管業務系統、外部信息管理系統、行政管理系統以及決策支持系統。總體來說,金稅三期工程確保實現國地稅與其他各部門以及組織之間的高密度連網,進一步強化云計算功能和大數據評估能力,促使稅收體系一系列的工作可以通過計算機技術提升性能和效率,進一步打造便捷化、智能化的稅收制度和工作模式。
1.2金稅三期背景下企業面臨的稅務變動
金稅三期工程的核心指導思想為以票控稅,打造全方位的大數據識別系統,實現稅務管理模式的優化升級。金稅三期系統構建了針對所有增值稅發票的出口和入口,涵蓋了企業的銷項、進項發票,并且能夠進行自動匹配,例如對比納稅人的稅號和相關信息,分析同一法人相關性、數量相關性以及比例相關性等。這種稅改模式為當前的企業稅收管理帶來了一系列的影響。首先,金稅三期系統本身與互聯網和計算機技術對接,能夠快速收集和分析企業的實際發展信息。例如,可以跟蹤票據流,處理虛假開票行為。其次,金稅三期系統可以結合商品編碼和單位編碼,分析企業的銷售情況并進行監管,確保企業能夠依規繳納增值稅。再次,金稅三期系統可以結合三個覆蓋落實好稅務、銀行、工商、海關以及相關組織的對接交流,通過數據共享,確保企業的多種經濟行為能夠受到多方位的監管。
2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下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點
金稅三期大數據技術能夠有效提升企業稅務管理的嚴謹性和規范性,但受傳統稅務管理模式的影響,部分企業在該環節下未能及時進行轉型,導致內部的風險管理意識不強,監管體系和稅收籌劃不科學,直接導致企業陷入稅務風險。
2.1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認知不足
在金稅三期大數據發展模式最初應用的環境下,部分企業依舊缺乏科學的稅務風險管控意識,在稅務管理工作方面投入的人員較少,且人員的專業素養不高,甚至會存在忽視稅務管理規定的違規現象。此外,稅務風險和社會整體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多方體系的發展行為有一定的關聯,因此,風險因素較多。企業要具備敏銳的風險意識,才可以有效定位風險。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部分企業的風險察覺本能不夠強,在日常運維過程中存在虛假開票、轉移收入等違規涉稅行為,這將直接影響企業的信譽,同時也會對企業的正常發展造成影響。
2.2監督管理體系不夠科學
企業的涉稅不當行為類型主要分為非主觀和主觀兩種情況。其中,主觀情況是指管理者自身主動謀取不當利益而出現的涉稅行為,而非主觀情況是指在企業日常運維過程中,對部分細節把控不夠合理,出現了偷稅漏稅等情況。這其中非主觀意愿的產生存在一定的變動性,若企業未能及時察覺,會導致稅務風險。例如,在計算應繳納稅額時,存在計算錯誤和標準把控不清等問題,導致繳納金額與實際應繳納金額不符的情況。產生這種情況的因素不僅與外部影響因素有關,也與企業內部監管系統有一定的關系。內部監管體系不完善,未能結合實際情況落實全方位的監管,細節把握不清,導致出現了漏項缺項的問題,直接影響企業的稅務工作。
2.3稅收規劃體系不完善
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要求企業在落實銷售活動和日常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必須做好相關信息的統籌規劃,從而合理地組織稅務工作。但從綜合實際情況來看,當前部分小型企業的日常運維體系不夠完善,稅收規劃制度缺乏合理性,沒有多余的精力結合具體的涉稅事項落實好對前期生產和投資情況的規劃和安排,未能制定完善的稅務籌劃方案。而這種現狀會給企業造成一定的沖擊力,如未能提前規劃涉稅事項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存在滯后性,錯失了稅收優惠政策。此外,納稅稅款時機的安排不夠合理,導致出現提前繳稅等情況,影響企業內部資金的流通質量,從而引發財務風險。
2.4專業團隊的能力不高
金稅三期工程是在信息技術的基礎上構建的全新稅收體系和管理模式,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具備更高的信息技術使用能力和管理能力。但實際上,部分小型企業的財會稅務經辦人員的綜合素養較差,未能經過系統性的技能培訓,對稅收政策不夠了解,對信息化的征管流程和辦公模式缺乏掌控,在日常的業務活動過程中缺乏敏銳的風險感知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企業內部的稅務體系依舊沿用傳統的管理模式,或信息化的管控力度不夠深入,導致企業存在稅收風險。
3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下企業應對稅務風險的對策
3.1強化稅務風險控制意識
在新的稅收管理體系下強化企業內部控制,企業要提升自身的稅收遵從度,這樣才能夠有效化解部分稅收風險。其中,云計算和大數據對企業的日常稅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是提升企業稅收遵從度的主要技術。因此,在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下,企業要強化稅務風險控制意識,并且認識到當前的稅收管理體系是透明化的,具備極強的多元性特點,能夠實時監控企業的日常涉稅行為。在追求日常稅后利潤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提升企業內部稅收體系管理的科學性和標準性,防止潛在的稅務風險對企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避免對企業稅收遵從度帶來沖擊。首先,企業要合理地分析金稅三期的具體內涵和相關政策體系,要認識到大數據技術的優勢,并且將其應用于企業內部日常運維和稅務行為管理中,要打造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從而約束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行為。其次,構建完善的內部規章制度,利用制度體系引導日常涉稅行為。如此一來,能夠有效降低運營風險,讓企業的經營管理進一步滿足金稅三期大數據模式的實際發展需求。多元化的制度體系能夠避免企業在日常運維過程中存在稅務盲區,避免漏交和多交等行為,同時能夠確保企業的合同簽訂和業務辦理具有良好的規劃,可以結合具體的稅收模式合理地調整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最后,在財務管理過程中,企業要通過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做好財務信息的有效收集和保管工作,確保能夠為后期的稅務查詢工作提供完整的資料體系和可回溯的數據信息。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利用互聯網制定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監督管理平臺,有效強化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監督力度,避免內部出現混亂造成企業產生非主觀不良涉稅行為。
3.2落實好稅收規劃
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下稅務稽查和監控工作的開展,往往以大數據技術為依托。傳統的納稅方式存在較強的滯后性,無法滿足當前企業的發展需求,同時舊的財稅理念也存在較多的弊端,在此環境下,企業要落實好稅務成本、企業利潤以及稅務風險的管控,要打造新的稅務管理格局,從而促使稅收籌劃工作成為提升企業稅務管理工作質量的重要動力。稅收籌劃工作主要建立在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是結合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理財活動落實全方位統籌安排和管理的預見。它能夠結合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調整企業生產模式,確保稅后利潤最大化,同時也是降低企業賦稅的基礎舉措,是一種合法合規行為,與企業原本的偷稅漏稅和不正當的涉稅行為有直接差異。良好的稅收規劃可以進一步調動企業的納稅積極性,同時結合國家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節稅的目的,促使納稅人在享受自身應有權利的同時,改變傳統的納稅態度,打造積極的納稅環境,提升科學的管理認知,促使各環節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更加合理。其不僅能夠了解企業本身的稅收情況,也可以有效地把控稅收風險,促使被動的稅收風險控制轉化為主動的稅收風險防御,以此增強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科學性。
3.3提高企業業務人員的綜合能力
財務人員必須要具備極高的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尤其是在金稅三期大數據背景下,信息技術與企業的財會管理工作緊密融合,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完善的技術體系掌控能力和創新能力。同時稅務風險意識也應從原有的事后逐漸轉化到事前。
4結束語
企業要在內部控制的基礎上,落實好人員隊伍的優化管理,通過日常的技能培訓和對外交流提升其專業知識能力和綜合水平,尤其是要落實好營改增后的創新工作。結合不斷更新的稅收政策,落實好企業專業知識的更替和優化,進一步實現技術體系的升級,提高團隊的計算機業務能力和大數據管理能力,構建復合型的人才團隊,以有效定位稅務風險,并化解稅務風險,為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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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教學目標的優化。會計知識已成為財稅專業學生知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從事相關工作的基礎工具,在設置總體教學目標時應充分體現會計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的重要性,將總體目標設置為:培養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具備財政、稅務、會計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稅收政策、稅收與會計實務操作,能夠在稅務、經濟管理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從事稅務、稅收籌劃、企業財務等相關工作的高素質應用性人才。
(二)具體教學目標的優化。(1)會計學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各高校財稅專業會計學課程的設置方式存在一定差異,但普遍課時量較少,任課老師的授課重點往往在于具體事項的處理,對基本財務理論以及財務報表的講述不夠深入,。結合專業特點以及后續課程的要求,在制定《會計學》的教學目標時,應加強對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講述,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以基本理論為綱提升學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2)稅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通過講授稅收法律知識及中國稅收體系,使得學生熟悉稅收政策,增強學生稅收實務的應用能力。(3)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和《稅法》,由于財稅專業學生《稅法》課時量較多而《會計學》課時量相對較少,因此本課程的教學目標應側重于會計知識的講述,以本課程作為會計類課程的有效補充,引導學生比較稅法和會計準則的異同點,使學生通過學習熟練掌握各類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4)稅務稽查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稅法》與《稅務會計》。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能夠掌握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基本方法。
二、稅法與會計類課程教學計劃的優化整合
第一,適當增加《會計學》課程的學時。以本學院為例,學生需要在48學時內學習會計的基本原理、簿記系統的構成、基本操作程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中一般會計事項的具體核算方法和操作方法,課時量難以滿足教學要求。建議將《會計學》分為《會計學原理》和《中級財務會計》兩門課程,在《會計學原理》中介紹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復式計賬、賬戶設置、會計憑證的填制與審核、賬簿登記、試算平衡、調整與轉回;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簡介、財務會計核算程序與組織等,《中級財務會計》介紹企業一般會計事項的具體核算方法以及財務報表。第二,在課程開設學期的安排上應做出優化,將《會計學》作為學科基礎課安排在大一下學期開設,之后按照《稅法》、《稅務會計》、《稅務稽查》的順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學期,保證各門課程知識體系的連貫性。一方面學生能夠及時復習前導知識,又可以為后續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現教師授課時過多介紹與本課程相關但學生尚未學習的知識,后續課程又重復講授的情況,提高教學效率。
三、稅法與會計類課程教學內容的優化整合
(1)會計學教學內容應更具針對性。首先應重視對于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講解,加強學生依據基本理論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在講解到具體事項時也應引導學生分析具體方法的理論根源;其次,會計學教材對于涉稅事項往往做出了簡化處理,但是對于財稅專業學生而言,涉稅事項是學習的重點,因此可以引導學生自行查找稅法相關規定,思考若不做出簡化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這樣既能提升學生學習會計知識的興趣,也能引導學生預習后續的稅法課程;最后,會計報表、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稽查要點和稽查方法是稅務稽查課程的重要內容,因此應加強對會計報表的講授,使學生能夠理解會計報表的編制方法和各個項目的經濟含義。(2)將會計學知識融合于稅法教學中,加深學生對稅法的理解,提升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3)稅務會計教學側重于增值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避免與稅法和會計學內容重復。現有的稅務會計教材主要介紹各稅種的稅法規定和涉稅事項會計核算,有些教材中還介紹納稅申報和調賬方法,結合財稅專業學生的專業特點和知識體系,應以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為教學重點,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增值稅會計、消費稅會計、出口退稅會計、所得稅會計及其他稅種會計,其中又以綜合性最強的增值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為教學重點。(4)稅務稽查主要講述稅務稽查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技巧,以及主要稅種的稽查要點和方法。
關鍵詞 中小企業 財務人員 綜合素質
歷經幾十年高速發展的中小企業,已漸趨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特別是當前,在確保國民經濟適度增長、緩解就業壓力、實現科教興國、優化經濟結構等方面,均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由于人數眾多,行業各異,經營模式千差萬別,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稅收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層出不窮,因而新時期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對財務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
財務人員通過財務管理,組織企業的資金運動,處理有關財務關系的一切經濟管理工作。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管理工作滲透和貫穿于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融資、理財、銷售、分配、稅收籌劃,企業風險分析等一切涉及資金的業務活動的管理者。企業的生產、經營、進、銷、調、存每一環節都離不開財務人員的反映和調控,財務人員通過日常的經濟核算、財務監督,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有效制約和檢查。
(二)中小企業財務人員促進了企業從注重生產管理到注重財務管理的轉變
經歷幾十年高速發展的中小企業,財會工作在企業管理中越來越重要。中小企業財會人員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可實現如何以較小的消耗取得盡量大的經濟效益;能夠促進企業節約挖潛、控制費用、降低消耗;通過資金的籌集調度,合理運用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防止資金的浪費;通過對存貨的管理可以優化庫存結構,減少存貨積壓,做到經濟庫存;通過價格的拉動,可以增加企業的收入;通過對企業資產的管理可以促使企業合理有效地使用企業資產,并且做到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是企業管理信息的“輸送者”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通過會計核算,對原始數據進行收集、傳遞、分類、登記、歸納、總結、儲存、將其處理成有用的經濟管理信息,然后展開財務分析,對企業財務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和比較,并對未來財務活動及其結果做出預估和測試。通過這一系列財務管理活動,使企業能夠及時準確地向國家管理機關、投資人、銀行、稅務機關、企業管理層及企業員工提供企業的管理信息。
(四)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是企業管理漏洞的監控者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工作是企業經濟業務管理的核心,財務收支的“關口”,企業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都離不開財務人員的“視線”,如中小企業財務人員通過對日常財務指標的計算、預測、整理、分析、比較等工作,可以發現企業管理出現的異常;通過預算管理,可以掌握企業的超支節約情況;通過成本管理,可以對成本節約提出整改意見;通過投融資管理,可以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整活企業的資金資源;通過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節稅收益等。
二、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工作現狀
(一)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營運資金能力薄弱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對營運資金的籌措、安排等缺乏前瞻性和科學性。有的財務主管每天忙于開票、填制憑證、記賬、報稅等日常事務,對應收賬款的催收力度不夠,導致資金回籠緩慢,呆賬死賬增多,企業內部資金緊張。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已從單一的創始人的初始投入、盈余后的利潤留存模式轉變為銀行貸款、民間融資、理財管理等多渠道來源,隨著企業的發展,只有拓寬融資渠道才能保證企業融資的需求,然而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往往是束手無策。此外,在投資管理方面,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存現經驗不足,業務知識不夠,無法正確對投資活動進行有效管理和評估等。
(二)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忽視成本管理
作為財務管理核心內容之一的成本管理,在中小企業的財務工作中無疑是重中之重,然而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成本管控意識不強、成本管理經驗不足,企業成本管理制度建立不全、成本管理體系混亂、成本管理內控力度不夠等。成本核算多停留于成本核算層面,沒有做到精細化核算,更談不上成本管控。有的企業沒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不能實現成本預算管理,管理團隊的經營決策尚未體現成本控制,使得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足。
(三)中小企業財務人員預算管理執行能力不強
部分中小企業財務人員雖然年年有預算編制,但只是為完成年度任務,編制不具體,內容不完整,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等,尤其是沒有具體跟蹤預算與實際的動態管理,具體預算編制、分析、管控、改進等方面的細節沒有落到實處,沒有推動績效考核體系、資金規劃體系、組織架構體系、各層級預算人員管控體系、預算評審體系、ERP軟件、能力培訓等多部門多體系的推進,無法做到公司戰略、公司風險管控與公司運營的銜接,無法達到牽引企業管理目標的宗旨。
(四)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溝通協調能力有待提高
有的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無法通過溝通協調,妥善處理好日常工作中上級、同級、下級等各種關系,使其減少摩擦,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等。例如,不少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在與別的部門工作交涉中缺乏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差,使得各部門之間各司其政,更談不上配合和支持。企業財務部門雖然是企業管理的核心部門,但它是企業的基礎部門,服務部門之一。因此,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工作除了部門本身的工作外,還要與公司多個部門溝通協作,取得上級部門的認可,同級部門的支持,部門本級人員的相互配合,環境(如銀行,稅務,工商、統計、會計師事務所等)的融洽。
(五)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執行能力欠強
企業目標完成的關鍵是企業的執行力,沒有執行力,一切都是空談。作為保質保量、不折不扣、沒有任何借口地完成任務的執行力,在中小企業財務人員中卻顯得蒼白無力,很多時候只有計劃,沒有行動或者有了行動,沒有結果。作為財務工作的管理者,管理工作沒有常抓不懈,管理制度與指令在時機掌握和安排上不夠嚴謹,朝令夕改,對企業政策的落實與執行不能始終如一地堅持,常常是虎頭蛇尾;管理制度方案缺少針對性和可行性,管理工作缺少科學的監督考核機制,企業執行文化未能得到大多數員工的認同,執行沒有針對性,留于紙上和口頭等。
三、提高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綜合素質的建議
(一)提高法制意識和職業道德素養,加強團隊意識
法制意識和職業道德是做好財務工作的保證,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法規的重要補充,規范會計行為的基礎,實現會計目標的重要保證,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內在要求;財務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財務人員責任重大,它的內容涉及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團隊意識是做好財務工作的油,任何一個人,要想取得成功,都需要同別人合作,爭得別人的幫助和支持。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應該提高法制意識和職業道德素養,通過相互信任、包容取得團隊效應。
(二)夯實基礎知識,注重實踐經驗的積累
中小企業種類繁多,規模大小不一,行業特征區分明顯,管理模式千差萬別,財務工作所需的知識繁多,會計知識,法律知識、稅務知識、管理知識,投資融資理財知識等,財務工作實踐性強,所學的理論知識,只有通過具體工作,才能得以實踐,才能避免“紙上得來終覺淺”。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可通過自學、參加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來夯實基礎理論知識,通過輪崗或適度跳槽來積累實踐經驗。輪崗可使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快速熟知財務工作各崗位的工作內容,獲取各崗位工作“秘訣”,適度跳槽有利于中小企業財務人員了解各行各業的行業特征,不同的經營管理模式下財務工作的特點等。
(三)提高溝通協調能力和執行能力
過硬的專業能力是做好財務工作的必要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則如虎添翼,它能使下級安心、上級放心、同級熱心、內外齊心。一個企業的執行能力決定其企業的命運,一個團隊的執行能力決定其團隊在企業中的地位。在信息化產業高度發展的今天,提高作為核心“軟實力”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能夠快速高效地去執行管理層指令的執行能力,已刻不容緩,二者相輔相成,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在以高效執行能力為“軸心”的溝通目的下,可通過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養,理順關系,端正心態,營造環境,適時融洽的加強溝通,最終達到“沒有任何借口”的執行境界。
(四)加強學習,提高職業勝任能力
財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不僅專業性、實踐性要求高,同時也是一項服務性工作,所需的知識繁多、信息化強、知識更新快、財務法律法規變化快、稅收法律法規層出不窮,要做好財務工作,除了需要相應的財務知識、稅收知識、投資理財知識,還需要生產經營管理知識、服務意識等。因此,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應轉變會記賬、算賬、報賬的傳統,加強自身的服務意識,同時努力學習各類業務知識。在提高上述素質的同時,要不斷加強營運資金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理財管理、計算機應用能力、英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等素質,以更好地勝任當前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結束語
由于中小企業的多、繁、雜,財務管理工作的綜合性和實踐性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迅速,信息技術的更新日新月異,國家稅收政策等相關政策的層出不窮,都對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財務人員必須適應時代的要求,從全局觀念出發,努力提高自我,在財務崗位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
(作者單位為貝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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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專業學位;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 ;問題
中圖分類號:G64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12)01-0065-03
最近兩年, 我國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進行了重大改革。2009年3月, 教育部決定將增招的碩士研究生指標, 全部用于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攻讀專業碩士學位,并且規定,自2010年始,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的專業碩士學位類別, 全部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安排。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不招收應屆畢業生的局面徹底改變了, 專業學位教育已經進入到了研究生招生的主渠道, 成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1] 2010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7次會議通過了19種新增專業碩士類別。2011年秋季,改革后招收的第一批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 隨著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學活動的展開, 作為一線教師和教學管理者,我們遇到了一些困惑和難以解決的問題。而如何處理好這些問題, 將關系到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成敗。
一、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和其他類型學位教育的同質化
1.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科學學位研究生教育之間的關系。 在教學中, 我們首先遇到的問題是, 如何正確處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和其他類型學位教育之間的關系。從理論上說,他們之間的劃分是明確的。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目標定位是培養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起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 而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定位是培養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或教學工作能力的教學科研人才。也就是說,前者側重于實踐性,后者側重于學術性。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的困難,主要是表現在課程設計上。 以筆者所從事的稅務碩士教學為例: 為實現專業學位碩士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目標, 我們安排了相關的稅務和財務管理類具有實務性質的課程,比如稅法、稅收籌劃、納稅評估、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企業財務會計等。這樣一份教學課程計劃似乎滿足了專業學位碩士培養的目標定位。但是,當我們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安排與本專業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安排進行對比的時候,發現兩者之間的差異并不大,無非是專業學位教育特別強調了實習環節, 規定了實習的時間長度不少于半年。會出現這樣情形的原因在于,近些年來我國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出現了“專業化”的傾向, 即科學學位碩士的培養已經不僅僅是滿足科研和教學的需要, 更多的是為滿足就業市場對實踐性人才的需要。事實上,隨著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的擴大, 教學和科研崗位早已無法滿足龐大的研究生就業需求。更為關鍵的是,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目標培養定位與博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基本重疊的。最近幾年,博士群體也在擴大,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已經很難在教學和科研崗位謀得一份職位了。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為了適應市場需求,各高校在科學學位碩士培養過程中逐漸增加了實踐性課程的比重,減少了學術性課程的比重。所以,當專業學位研究生被納入到研究生教育主渠道以后, 就產生了科學學位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在課程設置方面的同質化問題。
2. 如何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本科生教育區別開來。這看起來不是個問題,但我們在教學中也同樣為此費盡腦筋。 按照我國對本科生教育的目標定位, 同樣是培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的專業性實踐人才。盡管近些年來國家一直在倡導通識教育,但事實上滿足市場需求的就業導向, 使得許多大學的專業課程設置技能培訓的特征非常突出。這就使得本科教育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在目標定位上沒有實質性的差別, 不同之處可能在于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層次更高一些, 在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方面盡量做到有所區分。但這些都只是理論上的假定。從實際情況來看,由于種種原因,2011年各高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并不理想, 許多學生都是從科學學位方向調劑過來的。 以筆者所在的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為例,2011年招收了五個類別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包括金融專業碩士、國際貿易專業碩士、稅務專業碩士、投資專業碩士和統計專業碩士,各專業80%以上的生源依靠從科學碩士方向調劑, 有的專業甚至達到100%。而且更為關鍵的問題是,通過調劑補充的生源,其本科專業與專業學位所學專業大都不一致, 以稅務專業碩士為例,2011級入學15人, 其中9人為非財稅類專業,5人為非經濟類專業。在絕大多數學生不具備本專業基礎知識的情況下,通過僅僅只有兩年時間的專業學位教育就達到高層次專業實踐人才目標,這無論如何都是難以想象的,更何況按照學制安排, 他們的課堂學習時間只有一年。對于那些非本專業的學生來說,在一年內能夠補齊所學專業的入門知識已屬不易, 如果要提高層次可以說是難上加難??紤]到這樣的現實情況,教學單位在課程設計上, 不得不回過頭來對本科階段的知識進行講解。因此,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本專業的本科教育很容易出現同質化的問題。
二、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問題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實踐性。教育部下發的《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號)中,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實踐能力方面的培養做出了具體規定。在教學方面,規定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設置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以職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應用知識與能力提高為核心;在教學內容上,突出案例分析和實踐研究; 教學過程中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在專業實踐方面,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實踐教學, 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 培養單位要提供和保障開展實踐的條件,建立多種形式的實踐基地,加大實踐環節的學時數和學分比例。 應該說這些措施對于突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在實際教學中,教學行為主體在關注實踐性的同時, 很容易忽略專業理論素養訓練的重要價值。事實上,這種情形正在悄然發生。從教師的角度來說,在實用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傳授實務性質的知識幾乎成為任課教師的惟一任務, 專業理論知識在課堂教學中幾乎難覓蹤影。在學生們看來,學習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與他們未來所要從事的工作似乎不相關, 他們關注的是現在所學習的知識在畢業后能否直接拿來應用。所以,無論是教學者還是學習者都沒有動力去學習專業基礎理論知識。 忽視專業基礎理論學習,除了教學行為主體的主觀原因外,還有客觀因素的制約,那就是學制的限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2年,其中只有1年是課堂教學,在1年時間內既要進行實務課程的教學又要進行專業基礎理論的教學,無論對于教師還是學生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這種情況下,教師有選擇地教和學生有選擇地學,就成為一種必然結果。
忽略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教育對學生的影響可能是深遠的, 對于那些跨專業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更是如此。多年來的教學實踐告訴我們,實務性的知識往往具有個案性質,具有易變性,隨著時間、環境和制度因素的變化,這些實務性的知識也會發生改變。但某一專業的基礎理論往往具有相對穩定性, 它揭示的是各種紛繁復雜現象背后的本質問題。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強調實踐性,解決現實中的實際問題,這個方向是正確的。 但如果忽略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的培養, 學生在畢業后可能在某一專業領域進入角色的時間會比較快, 然而專業基礎知識的匱乏會使他們的發展潛力受到限制, 在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容易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錯誤。圍繞著在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中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的關系, 我們曾經與來自于實務部門的校外導師進行座談,他們都是實踐領域的專家。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他們除了給出如何進行實踐教學的建議以外, 都無一例外地強調專業理論的重要性??梢?,在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中, 解決好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是至關重要的。
三、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師資隊伍建設問題
按照教育部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要求,師資隊伍建設實行“雙導師制”,即每個專業學位研究生要同時配備一個校內導師和一個校外導師共同指導。 目前的師資隊伍還不能完全滿足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目標的要求。 首先從校內導師的師資隊伍來看,他們原來大都從事專業理論教學,因此缺乏對當前實務部門具體操作規范的了解, 尤其是近些年來高校引進的師資幾乎全部是學術型人才, 他們都接受過良好的學術訓練, 但往往對實務性的問題不甚了解, 這就增加了校內導師講授實務性課程的難度。特別是在案例教學方面,由于許多學科的專業學位教育剛剛起步,案例積累不足是常見的問題。從校外導師的師資隊伍來看, 雖然他們能夠在知識結構方面彌補校內導師的缺陷, 但由于這些人通常是所在單位的骨干, 不可能抽出大量的時間投入到教學工作, 他們所能做的只能是在實踐環節給予指導。而且,由于校外導師長期從事實踐工作,他們中的一些人往往缺乏系統的知識體系, 直接走上講臺授課對他們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勝任的工作。對于一些專業來說,聘請到足夠數量的、能夠勝任職責的校外指導教師,成為一個現實難題。
四、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
針對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 筆者提出如下解決思路:
1.要解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和其他類型學位教育的同質性問題, 一條基本的原則是嚴格按照各種類型學位教育的目標定位來進行課程設計。 首先要使科學學位研究生教育回歸“科學性”,強化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科學研究能力的訓練, 同時考慮到市場需求,進一步減少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增加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規模。 對于跨專業招收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在學制安排上可實行3年制,使他們有更充裕的時間彌補專業知識的不足。對于從本專業招收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可實行2.5年制。同時, 要對跨專業和從本專業招收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制定不同的教學計劃, 大力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辦學水平,無論在教學內容還是在教學方式上都要與本科階段有所不同,體現出研究生的學位層次。
2. 在重視實踐教學的同時, 也要給專業基礎理論教學預留一定的空間。 可以考慮在教學計劃中安排1門或2門專業基礎理論課程, 這對于那些跨專業學習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尤其重要。 在實踐課教學過程中,授課教師也應引導學生去思考實務操作背后所反映的理論基礎, 學會用專業理論去解釋和解決現實問題。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實現掌握某一專業領域堅實基礎理論和寬廣專業知識的培養目標。
3. 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為了使校內導師更加了解當前實務部門的實踐活動, 可以考慮有計劃地安排一些教師到實務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學習,以使課堂教學更加貼近實際,同時還可以豐富案例,推進案例教學。針對校外導師的特點,可以發揮他們的特長,讓他們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為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小型講座。每一學期要安排一定的時間, 讓學生跟隨校外導師進行實踐學習,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參考文獻:
一、高校會計實驗教學模式現狀
會計實驗教學在會計學科教學體系中的重要性十分突出,然而現階段高校的會計實驗教學采用的都是傳統的會計實驗教學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會計實驗教學課時偏少,課程設置不合理 調查發現,我國高校的教學大綱中會計實驗教學課時嚴重不足,會計實驗課時只占會計全部課時的8%到20%。某些高校甚至根本就沒有開設會計實驗課程。雖然一些高校按照培養應用型、高素質會計人才的新要求,在會計教學大綱中適當調整了會計實驗教學的課時,但沒有較大突破,只是象征性地增加幾個課時。另外現階段的高校會計實驗課程設置還不夠全面,大部分科目如稅務、審計、財務管理等都沒有相關的實驗課程。而且在會計教學大綱中,實驗課程雖包含在理論課程體系中,但兩者的設置卻沒有實際聯系。這種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理念極大地破壞了會計實驗教學課程設置的科學合理性,不合適的教學模式阻礙了我國高校會計實驗教學的順利實施及會計人才的培養。
(二)實驗教材缺乏創新,資料單一 目前,大多數高校的會計實驗教材主要是會計教師根據教學需要自己編寫的,實驗內容多年沒變。會計實驗教材普遍采用由教師編造的虛假業務教學,以某企業某月份的會計資料為對象,要求學生根據資料設立賬戶、填制憑證、登記分類賬和總賬、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來進行會計實務模擬的手工操作或電算化訓練。老師在實驗課堂上講解教材中企業發生的不同業務的賬務處理方法,課后學生再通過老師的講解進行聯想與記憶。這種字面的會計實驗知識很難激發學生的興趣,也讓學生少了很多獨立思考的機會。學生可能會出于應付考試的原因,被動地強記知識。通過學習,學生雖能大概了解企業的會計工作流程,卻很少能真正明白業務的產生原因和處理方法,特別是在進行會計ERP沙盤模擬實驗課程時,學生的自主判斷能力和應變能力都明顯薄弱。此外,由于會計是一門政策性很強的專業學科,而會計實驗的教材往往更新緩慢,這導致會計實驗教學模式失去了實際意義,無法培養新時代會計人才。更重要的是由于學生將來就業的領域不同,根據各行各業不同的制度,核算的要求也不同,實驗教材中單一的、常規性的、同類型的業務并不利于應用型、高素質會計人才的培養。
(三)手工實驗教學與電算化實驗教學嚴重脫節 會計手工實驗只是進行基本技能的訓練,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電算化在企業中越來越普及。目前,大多數高校都認識到了這一問題,基本上都設置了會計電算化實驗室和手工模擬實驗室,但能把二者結合起來的卻屈指可數。手工實驗和電算化實驗不是同一個教師講授,兩位教師之間的交流也較少,結果是實驗數據、教材等不能共享,手工模擬實驗的結果不能通過計算機得到進一步驗證,手工實驗教學與電算化實驗教學嚴重脫節。另外,高校開設的會計電算化教學大多數只是學習操作一個或兩個財務軟件,與手工模擬實驗在教學時間、實驗教材、實驗內容及使用的資料等方面都有所脫節,沒能讓學生對會計現實工作中的電子記賬與手工記賬工作有一個全面、完整的認識。
(四)實踐業務缺乏真實感 由于單位的財務部門一般也是單位的機密部門,很多單位都會拒絕接受實習學生進入其財務部門進行短期的實踐工作,因此,學生的模擬實踐環節就只能在學校建立的會計模擬實驗室通過實訓完成。目前高校的會計實訓與真實的業務還有一定的差距,缺少真實業務往來的立體感。學生只能通過會計實驗教材中的實驗資料了解原始憑證,并通過老師的指導和講解來學習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另外學生在學校實驗室內學習的實踐業務都集中為會計基礎課程內容,會計業務簡單,只能讓學生對會計實際工作有個大概的了解。由于會計實驗教學模式要求的教學內容的理論性較強,對那些從沒接觸過會計實際工作的學生來說,更是感到理解困難和難以掌握。學生在學校實驗室內進行模擬實驗操作,很少能接觸到比較全面的企業會計業務和現實工作中真實的原始憑證。有些會計專業畢業的應屆生甚至連增值稅專用發票、費用報銷單和銀行對賬單都沒見過,剛出來實習或工作時連如何報稅都不懂。
(五)會計實驗教學考核方式較少,要求偏低 目前會計實驗教學課程對于學生成績考核采用的做法主要是對考勤和對實驗結果進行簡單考核,如對學生登記賬簿書寫的規范性進行簡單的檢查、評分,要求學生寫實驗報告或實驗感想等。有些教師甚至把分錄答案完整列在教學幻燈片上給學生抄下來,學生只需要機械般地重復粘貼會計憑證,抄寫記賬憑證等簡單手工工作。大部分學生都反映這樣的實驗教學模式太形式化,根本體會不到會計實驗和會計實際工作的聯系,也不明白這樣操作的意義。實驗課課后,學生與實驗老師對課堂實驗中出現的某些問題進行交流、討論的機會也不多。這樣的會計實驗教學考核方式并不能提高學生創新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還停留在單純手工會計階段。
(六)會計教師整體缺乏實踐經驗 教師是會計實驗教學的組織者和管理者,不但要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更應具備改革精神和創新能力,善于分析判斷、組織協調。但目前大部分高校仍面臨會計教師整體缺乏實踐知識的問題,原因如下:第一,大多數高校會計實驗教師是畢業后直接到高校任教,沒有真正完整地從事過現實的財務會計業務,會計實驗教學要求的實踐知識和實踐能力都有所欠缺。一些會計實驗教師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素質都很不錯,卻都同時承擔著艱巨的科研或理論教學任務,沒有足夠的時間參加會計實踐工作。第二,從企業的角度來講,財務部門的工作性質比較敏感,包含企業許多商業機密,如財務狀況、資金運轉、經營情況等。企業高層不想讓外人接觸這類商業機密,因而不愿接受教師到財務部門實踐。第三,高校在組織、經費和時間上都沒有條件對會計實驗教師做出實踐的安排,這也導致了高校會計實驗教師整體缺少實踐經驗,很難從會計業務實踐上對學生加以指導,使得會計實驗教學長期以來難以取得預期的效果。
二、高校會計實驗教學改進
為了增強會計學生在就業市場的崗位適應能力,提高學生自我學習和實踐的能力,應當充分發揮會計實驗教學模式的優勢。因此,建議學校通過以下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
(一)科學增加會計實驗課時,優化實驗課程 實行會計實驗教學改革,應科學、合理增加會計實驗課時,優化會計實驗課程的內容設置,使其體現出以實驗課為核心、理論課為基礎的特點。高校在開設各門會計學理論課程之后,應增加會計模擬實驗教學的實驗課程學時。如在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等主干課程的理論課之后,應緊接著開設實操型會計實驗教學的課程,安排兩到三周的時間進行會計綜合模擬實驗,內容從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到編制會計報表。在財務管理、審計學、稅收籌劃等理論課結束之后,應安排兩到三周的時間,利用綜合模擬實驗的實驗資料,加上母公司的經濟業務資料,進行合并報表、財務管理、稅收籌劃和審計等模擬實驗。
(二)根據學生興趣創新實驗教材 高校應積極創新會計實驗教材編寫思路和內容,編寫出讓學生感興趣、貼合現實會計實務工作并且留有自學空間的新實驗教材,讓學生由“要我學”的強迫性心理轉變為“我要學”的自覺性心理。高??山梃b西方一些有代表性的會計實驗教材的編寫模式和思路,編寫內容貼合現實、新穎、實操性強的會計實驗教材,編寫學生喜歡讀、能理解、記憶深刻并留有主動思維空間的實驗教材。增加案例教學內容,利用生動案例進行實驗教學,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校選擇實驗教材時,還可參考像MBA等高等學位教育那樣的實驗教材,以某些上市公司或一般納稅人單位的成本會計、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稅收籌劃、外部財務審計中的典型案例為基礎編寫實驗內容;也可以選擇一些適用于綜合知識運用的典型案例,組織編寫一套完整的、適用于當代會計實驗教學模式的會計實驗教學案例集。
(三)手工實驗與電算化實驗教學要緊密結合 隨著信息化的日益普及,會計電算化在企業中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高校應及時把會計實驗教學模式中的手工實驗教學與電算化實驗教學有效地結合在一起,在實操性會計實驗課上,先讓學生根據會計實驗教材的內容分階段進行手工實驗操作,再以會計手工實驗的資料為基礎進行會計電算化實驗的操作,并且把會計手工實驗過程和會計電算化實驗過程進行對比,相互校驗。學生在完成一系列會計手工與電算化結合的實驗后,不但能溫故所學的會計基礎實踐知識,還能進一步熟悉會計電算化的理論知識、實踐方法以及不同階段的實施方式。
(四)建立校外實訓基地,使實踐業務真實化 高效的實踐課程對培養應用型、高素質會計人才顯得尤為重要。建立穩固的校外學生會計實訓基地是提高會計實驗教學中實踐課程教學效果的最有效的途徑。為此,高??勺灾鹘ㄔO或通過與財務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建立更多的校外會計實訓基地,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會計實踐平臺。這樣,學生的模擬實踐環節就不必限制在學校建立的會計實驗室完成,會計模擬實驗更接近真實的會計業務工作,從而實現會計實踐業務真實化,利于學生全面整合所學的會計實踐知識,提高運用會計實踐知識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為社會培養出滿足社會需要,適應經濟發展的應用型、高素質會計人才。
(五)改進實驗教學的考核方式,增強學生學習主動性 在課程的考核方式上,建議通過學生對實驗操作情況進行自評、組內互評、分組互評、教師綜合評分等不同的考核方法對實驗成績進行評定。這種課程考核方式以學生為主體,不但能提升學生參與會計實驗教學課程的積極性,也能使考核成績更加客觀和真實,全面反映實驗教學的成果和學生的實操能力。并且實驗過程中可以營造出團結互助、公平競爭、相互監督的良好學習氛圍,使學生在會計實驗中更加注重實驗過程的細節,有利于培養其理解、分析和應用會計實踐知識的能力,也有利于提升團隊意識,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同時,也改革了傳統會計實驗教學模式中由教師獨自對學生實驗成績評分的單一考核方式,實現會計實驗教學考核多元化。
(六)增加會計實驗教師的實踐經驗 會計實驗教學不僅要求實驗教師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所以,增加會計實驗教師的實踐知識成為了提高會計實驗教學質量的關鍵。具體可采取兩種方法。第一,高校應鼓勵會計實驗教師走出學校,通過考察或進修的方式進入會計師事務所或記賬公司進行實踐工作。會計實驗教師有了會計實踐知識就可以把自己在實際會計工作的經驗,如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方法傳授給學生,這比在實驗室為學生講解各種企業會計業務或事項有用得多。第二,高校可聘請校外一些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且理論水平較高的會計人才加入教師隊伍,充實師資力量。這些會計人才從事會計工作的經歷和經驗是學校教育不可多得的寶貴財富。當然,會計教師自身也要不斷實踐學習,擴大會計知識面,隨時了解和掌握相關會計政策、法規,充實和完善自我。
三、新型會計實驗教學模式構建
基于以上分析,筆者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會計人才為目標,設計了 “以實踐為核心,以學生為主體”的會計實驗教學模式(如圖1),對會計實驗教學模式進行系統性的全面改革,從而提高會計實驗教學的質量。該模式以實驗課程為核心,涵蓋了不同的實驗層次、實驗類型與實驗方式,并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設計了不同流程的會計實驗教學模式,改革了會計實驗教學的考核方式。
(一)以實踐為核心 會計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專業,高校在構建會計實驗教學模式時應特別突出實踐教學部分。該實驗教學模式以實踐為核心,采用不同的實踐途徑和形式來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包括校內會計實驗室的會計實驗課程教學、校外實訓基地會計實務實踐培訓、ERP沙盤會計模擬實驗等。并且以學生未來就業為導向開展會計實踐教學,能為學生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以學生為主體 該實驗教學模式以學生為主體,能貼合不同基礎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的設計。在會計主干科目的理論課程結束后,教師應組織學生進行相關基礎性測試,根據基礎水平的不同為學生分兩種實驗模式進行實踐。模式一適合基礎較好的學生,可安排其先到校外會計實訓基地進行實踐學習,然后再回到校內進行實驗室模擬實驗。這樣安排的意義在于讓基礎好的學生能先學會真實的會計業務操作,再通過校內一系列綜合性實驗對實訓的工作進行鞏固。第二種模式是讓基礎一般的學生先留在校內實驗室進行基礎型實驗,熟悉會計工作流程后再到校外實訓基地進行綜合培訓,這樣安排不但能使學生的會計基礎更扎實,還可以避免其在基礎理論都沒掌握的情況下就到實訓基地實踐而導致的手忙腳亂與不知所措。
該模式同時也對ERP沙盤模擬實驗的成績考核進行了改革,改變了以往教師對學生成績評定的單一評價模式,實現評價主體多元化,提高了考核成績在學生中的認可度。這樣更有利于形成學生的團隊合作意識,培養學生的演講溝通能力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極大地增強學生的學習熱情與動力。
四、結論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高校會計教學必須不斷地改革創新,其中會計實驗教學模式的改革決定著我國當代會計教育的質量,關系到未來會計專業人才的能力。因此,發現會計實驗教學模式存在的問題,探索積極有效的改革措施,對提高會計實驗教學模式質量,有效地培養出優秀的應用型、高素質會計專業人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會計實驗教學模式在未來的會計教育中也定會有一定的應用前景和價值,值得繼續研究。
[本文系肇慶學院教學研究項目“會計實驗教學模式改革的研究”(編號:Jy201118 )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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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國際稅法的基本特征
(1)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國際稅法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其調整對象,這是該學科研究的起點。我國學者對此歷來持廣義說觀點,認為國際稅法不僅調整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還調整國家與跨國納稅人間的稅收征納關系。[1]
(2)國際稅法的客體。有學者認為,國際稅法的客體包含著具有遞進關系的兩個層面的內容。第一層面是國際稅法中的征稅對象,它不僅包括跨國所得,還包括涉外性的特定財產、遺產以及進出口商品流轉額等。[2] 第二層面的客體是在國家間進行分配的國際稅收收入或稱國際稅收利益。[3]
(3)國際稅法的主體。有學者認為,從其在國際稅收法律關系中所處的地位來看,國際稅法的主體可以分為國際征稅主體、國際納稅主體和國際稅收分配主體;從主體的表現形式來看,有國家、國際組織、法人和自然人。[4] 有的學者則認為,國際稅法的主體有三方,即跨國納稅人、收入來源國和跨國納稅人的居住國。[5]
(4)國際稅法的法律規范。有學者認為,國際稅法的法律規范具有多樣性的特征,既包括國際法規范,又包括國內法規范;既包括實體法規范,又包括程序法或沖突法規范。此外,國際稅法中實體法規范和沖突法規范的并存還決定了其在調整方法上必然具有“兼備直接調整和間接調整方法”的特征。[6]
(5)國際稅法的基本原則。對涉外稅法的基本原則,學者們的觀點比較一致,認為主要包括三條:①維護國家和經濟利益;②堅持平等互利;③參照國際稅收慣例。而關于國際稅法的基本原則,學界的意見也較統一,認為主要有兩條:①國家稅收管轄權獨立原則;②公平原則。只是有學者認為,將公平原則總結為“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中的平等互利原則”[7] ,或僅指“征稅公平原則”[8] 是有失全面的。國際稅法的公平原則應包括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中的公平原則(簡稱“分配公平原則”)和涉外稅收征納關系中的公平原則(簡稱“征納公平原則”)。 [9]
2.國際稅法與稅法、涉外稅法間的關系
在國際稅法與國內稅法、涉外稅法間的關系上,我國學者持有不同觀點,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大類:(1)按照稅法的主體和適用范圍不同,將稅法分為國內稅法和國際稅法,這是最普遍的觀點。其中又分為兩種。一種主張涉外稅法是國內稅法的一部分,不屬于國際稅法;[10] 同屬此種但又稍有不同的觀點認為,國家稅法按其實施范圍可分為國內稅法和涉外稅法,涉外稅法是國際稅法產生的基礎,但又在法律關系主體、制定者與實施方法、規范的形式和內容等方面區別于國際稅法。[11]這一觀點實際上是采國際稅法狹義說的。另一種則認為涉外稅法既是國內稅法的一部分,又是國際稅法的法律淵源之一,大部分國際稅法學者都持這一觀點,[12]這也是目前的主流觀點。(2)按稅法的適用范圍劃分為國內稅法、涉外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并認為它們彼此之間是相互聯系并可以相互轉化的。[13]這種分類方法的偏誤在于所劃分的稅法的制定主體不統一,對國內稅法和涉外稅法而言,其所劃分的是單個國家的稅法;對國際稅法而言,針對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彼此間具有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的國家;對外國稅法,又是從單個國家與除其之外的其他所有國家間的關系來說的。
我們主張:(1)稅法是指一國所有有關稅收的法律規范,從法律淵源看,包括該國國內稅法(具體又有稅收憲法性規范、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地方性稅收法規等)和該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稅收協定(是國際稅收條約和其他國際條約中有關稅收條款的統稱)以及該國承認和接受的國際稅收慣例等,還有相應效力等級的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稅收的條款。(2)涉外稅法是指一國國內稅法中具有涉外因素的稅收法律規范,包括涉外稅收實體法和涉外稅收程序法等,它與所對應的非涉外稅法的交叉部分即為既適用于涉外納稅人又適用于非涉外納稅人的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也就是所謂的“相對的涉外稅法”。 [14](3)國際稅法是調整國家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針對單個國家而言,包括該國的涉外稅法、該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稅收協定以及該國承認和接受的國際稅收慣例等。此時,稅法完全包括國際稅法,因為一國國際稅法之正式法律淵源必同時亦為該國稅法之法律淵源。國際稅法也可以針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而言,包括各國的涉外稅法、各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稅收協定以及各國承認和接受的國際稅收慣例等。此時,國際稅法和其中任一國的稅法是交叉關系,其所交叉部分即為“該國的國際稅法”。[15]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都存在著一國國內稅法與國際稅法的劃分,其所交叉部分為“該國的涉外稅法”。 [16]
以上是就部門法的角度而言的,從部門法的角度來看,稅法學應完全包括國際稅法學。而法學研究的范圍必然超過具體部門法的法律規范的內容,所以,國際稅法作為一個部門法和國際稅法學作為一個法學學科是不同的,后者的研究范圍大大超過前者規范體系的內容。[17]
(二)wto與中國涉外稅法
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之相關的法律問題開始引起法學界的重視。但是由于稅法學本身的力量不足,目前對“wto與中國涉外稅法”研究十分深入的成果不多。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稅收學界、特別是國際稅收學界對此十分重視,并相繼有一批成果面世。鑒于兩個學科緊密的關聯度,我們在本部分評述中的視野已經合理地超出了國際稅法的學科界限。
中國加入wto除了對經濟體制產生影響外,對于我國法律制度的影響也將是巨大而深遠的。世界貿易組織要求每一個成員保證其法律、規則和行政程序與wto協定及其所附各協議中的義務相一致,而中國目前的國內相關立法在不少領域都與其存在差距甚至沖突,因此,修改與wto規則相沖突的國內立法,盡快制定wto所要求的相關法律已是刻不容緩。
與wto對上述法律部門全方位的直接沖擊相比,中國加入wto對稅法的影響除了關稅法之外相對間接得多。研究如何利用wto的現有規則體系,最大程度地發揮關稅在限制進口、保護民族產業方面的作用,是關稅法改革面臨的重大議題。
有的學者認為,關稅減免既不符合國際經貿慣例,也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國民待遇原則,且造成了國內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因此,應逐步取消各種減免優惠政策,在此前提下降低關稅水平,消除名義稅率與關稅實際征收率之間的差距,同時優化關稅結構,以體現我國的產業政策。另外,應當改變中國原有單一的關稅結構,建立包括從價稅、從量稅、季節稅、復合關稅、緊急關稅等在內的特殊關稅制度,建立我國反傾銷、反補貼法律體系,以期達到對本國產業、產品和國內市場適度保護的目的。[18]
我們認為,與普通關稅法相比,wto對反傾銷稅法和反補貼稅法關注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 .[19]
學者們還熱烈地討論了中國涉外稅法與世貿組織規則的積極沖突以及防治對策,比較一致的結論是,wto的各項協議和各項規則性文件中,同稅收密切關聯的是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此外還有關稅減讓原則、反補貼、反傾銷原則、透明度原則、例外原則和發展中國家優惠原則。我國現行稅收法律制度中的確存在著若干與wto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地方,如用稅收支持“以產頂進”和“以出項進”;按出口業績減免稅;進口產品稅負高于國產產品;進口項目投資抵免限于國產產品;即征即退限于某些企業的國產產品等。為此,應對現行稅法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明顯屬于違反wto原則和規則的規定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處理,有的要立即主動調整、改革,有的可在過渡期內稍加緩沖,還有的如果不造成其他成員國經濟損害,而又確需保留的,也可暫時保留,待有關成員申訴時再做處理。[20]
另外,我國的涉外稅收優惠法律制度也是近年來學者們援引wto國民待遇原則經常予以關注和批評的話題,認為由于內在的制度缺陷及其所體現的政策導向的偏差,外資稅收優惠法律制度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對我國的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帶來了一些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稅收優惠內外有別、層次過多,稅收優惠方法單一,對產業政策體現不夠等。[21]
最后,wto關于法律的透明度和統一實施要求對中國稅法的建設無疑提出了更高的標準,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和一段時間內與中國稅法發生摩擦。 [22]
總體而言,我們認為,加入wto對中國稅法的直接沖擊并不大,除了關稅法的改革必須亦步亦趨地與中國在“入世”談判中所承諾的義務保持一致外,其余的方面可以根據形勢通過微調加以解決。但是,這絕不意味著wto對中國稅法的影響就此為止,恰恰相反,與加入wto對中國稅法的制度性影響相比,[23]wto所代表的世界多邊自由貿易體制及其內含的經濟自由化、一體化及法治化觀念對中國稅法的沖擊更為長遠和持久。中國稅法除了考慮如何修改舊法或制定新法以保持與wto規則的一致外,更需高瞻遠矚地為中國經濟的改革開放積極有效地發揮作用。在新的形勢下,繼續強化為市場經濟發展和對外經貿合作服務,加強稅收法治、促進依法治稅,在努力維護稅收的同時積極與國際接軌,是wto對中國稅法在觀念上的最高層次的沖擊。[24]
(三)電子商務與國際稅法
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網絡貿易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交易形式。由于網絡貿易與傳統的交易方式大相徑庭,許多活動已經從“有形”變成“無形”,從而使稅法上的許多程序性要素,如納稅地點、納稅環節等非常難以確認,同時也很難確定哪個國家當然
享有稅收管轄權,使稅法、特別是國際稅法遭受了很大的挑戰。電子商務在某些方面與傳統的國際稅法基礎理論發生了根本性的沖突,也使得世紀之交的國際稅法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25]
1.關于國際稅收管轄權的確定標準
常設機構的確定直接關系到經營所得來源地的確定,以及相關主體稅收管轄權的行使。在電子商務中,人們往往通過網站、服務器、遠程通訊設備直接進行交易,而不一定非要在他國設立傳統意義上的“常設機構。[26]而對于這類基礎設施是否構成常設機構,各國往往根據本國的利益加以判斷和確定。如美國、日本等技術出口強國就持否定態度,不主張由所得來源地征稅,而一些技術進口國則堅決主張將這類設施視為常設機構,以保證自己擁有優先的屬地稅收管轄權。這種分歧的存在使得傳統的管轄權理論無法有效發揮作用,稅收糾紛自然難以避免。
住所是判斷自然人和法人居民身份的重要標 [27]但是,跨國網絡經營卻動搖了傳統的“住所”的基本概念。外國公司通過國際互聯網在內國的活動通常不需要設立住所,因而很難對其行使管轄權。由于不需要在固定地點辦理機構的設立登記,而地點本身是變動不居的,因而傳統的登記地、管理控制地、總機構所在地等確定居民的標準同樣難以把握,稅收管轄權的沖突也會越來越尖銳。
2.關于征稅對象的發展
信息社會的發展會在很大程度上擴大征稅對象的范圍,同時也會使商品與服務的區別日趨模糊,從而增加征稅的難度。如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電腦軟件改變傳統的書籍、磁帶或光盤的形式,而在數字化后直接通過網絡銷售就屬于這種情況。而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和易于傳輸復制的特性更使征稅機關很難確定征稅對象的具體性質。一項所得究竟屬于營業所得、勞務所得還是投資所得、資本利得,適用稅率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這對于實行分類所得稅制的國家無疑是一種沖擊。
3.關于稅收征收管理
首先,網絡貿易“無紙化”程度越來越高,而電子賬簿、憑證易于篡改且不留痕跡,稅收征管、稽查逐漸失去了“物化”的紙制憑證基礎,難度急劇增加。特別是在金融領域,“電子貨幣”、“電子銀行”的發展使得交易越來越隱秘,大大超出了現時征稅機關的稽核能力。其次,網絡的發展為廠商之間及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直接交易提供了大量的機會,從而嚴重削弱商業的中介作用,也使得稅法上久已形成的代扣代繳制度的作用受到削弱,對稅收征管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最后,由于無法對一些無形的憑證貼花,因而很難對這些憑證采用貼花的方式征收印花稅,甚至應否對“無紙化”的交易憑證征收印花稅都有人表示懷疑。
4.網絡貿易征稅問題
對于網絡貿易應否征稅,如何征稅,這是當前爭論較大,也十分重要的一個問題。歐盟基本持肯定態度,但主張不開征新稅(如比特稅等),[28]而是充分利用原有的稅種,對現行征稅范圍加以擴大。美國歷來堅持網絡空間的技術特點,強調對網絡貿易實行寬松的稅收政策,主張遵循稅收中性原則,對與因特網有關的商務活動廣泛免稅,特別是對網絡貿易給予免稅。我國學者對網絡貿易的征稅問題基本上持贊同意見,這里既有稅收公平原則的考慮,更有國家利益的衡量。就前者而言,網絡貿易的特殊性僅在于它是一種數據化的交易,它沒有也不可能改變交易行為的本質,征稅理所應當。況且,如果對一般的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征稅,而對網絡貿易免稅,這明顯是對傳統貿易的稅收歧視。從后者來看,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信息優勢不強,如果順應發達國家的要求放棄對網絡貿易征稅,可能會影響國家財政利益。為此,有的學者特別強調,我國對網絡貿易征稅應兼顧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公平原則要求不分貿易的具體形式,一視同仁地征稅;效率原則要求稅收不至于阻礙國際網絡貿易的發展。在稅收管轄權方面,反對單一的居民稅收管轄權原則的適用,堅持屬地管轄權原則優先,居民管轄權原則為輔。同時必須有效地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完善稅收征管,強化稅務稽查。[29]
總而言之,雖然目前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稅法挑戰的著述非常多,對國外的各種學理和官方觀點都有所了解,對稅法面臨的問題也深有體會,但是,在發現問題的同時能夠提出應對之策的較少,特別是對
(四)國際避稅的概念與性質
國際避稅與國際雙重征稅是國際稅法研究的兩大主題。對于國際雙重征稅問題,經過多年的研究和借鑒國際經驗,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解決問題的系統方案,學者們在大的方面也無明顯分歧。但從理論界的論爭中我們看到,人們對國際避稅的概念,特別是國際避稅是否合法還很難達成一致。正是由于國際避稅概念的內涵上不確定,對國際反避稅的方法、手段等就難以達成共識。
有學者認為,盡管避稅行為在形式上并不違反稅法,但它實際上是違反稅法的宗旨的,因而不是稅法所鼓勵和提倡的行為。該學者對轉讓定價這種重要的避稅手段進行了較為深入細致的介紹,并認為我國在完善轉讓定價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應當將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分開,對無形資產交易單獨實行稅法規制;(2)應擴大無形資產的范圍,同時引入新的“利潤分割法”;(3)應規定情勢變更原則,允許特殊情況下的事后調整,尤其是在無形資產的轉讓所得方面;(4)由于我國境內非單一的稅收管轄權并存的局面短期內難以消除,因此同樣還要注意僅在國內經營的企業的轉讓定價問題。[30]學者們傾向于通過劃清其與國際逃稅、國際節稅的界限,實現對國際避稅概念的準確定性。如有學者認為,“國際避稅,是指跨國納稅人利用各國稅法規定的差別,或有關稅收協定的條款,采用變更其經營方式或經營地點等種種公開的合法手段以謀求最大限度減輕其國際納稅義務的行為。而國際逃稅則是指跨國納稅人利用國際稅收管理合作的困難與漏洞,采取種種隱蔽的非法手段,以謀求逃避有關國際稅法或稅收協定所規定應承擔的納稅義務” . [31]有的學者認為:“國際避稅是指跨國納稅人通過某種形式上不違法的方式,減少或躲避就其跨國所得本應承擔的納稅義務的行為。而國際逃稅是指納稅人采取某種非法的手段或措施,減少或躲避應承擔之納稅義務的行為?!盵32] 還有的學者認為,國際租稅規避,依其適法性可分為合法節稅行為、非違法之避稅行為和違法之逃稅行為,三種行為都屬于避稅,但法律性質不同。[33]
有的學者從稅法基本原則的角度分析了轉讓定價行為的法律性質,認為轉讓定價是行為人利用經濟往來的意思自治即契約自由原則,濫用法律事實形成之自由,使法律意義上的資產、收益的受益人徒具虛名,經濟成果的享用歸屬于他人,是一種利用法律漏洞的租稅規避行為。轉讓定價違背了實質課稅原則、稅收公平負擔原則、應能負擔原則,但卻是對租稅法律主義原則的維護。故出于對國家法安定性和預測可能性的肯定,應確認轉讓定價在“實然”意義上是一種法無明文禁止規定的避稅行為,但通過立法機關對稅法的不斷完善,將實現對其“應然”意義上為非法逃稅行為的定位。[34]
我們認為,國際避稅是避稅活動在國際范圍內的延伸和發展,它是指納稅人利用各國稅法的差別,或者是一國內不同地區間、不同行業間稅負的差別,采取非法律所禁止或者法律所禁止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減輕其納稅義務的行為。國際避稅不一定合法,就其性質可分為合法避稅與違法避稅兩種情形,前者是指國際稅收籌劃,后者是指國際逃稅,反國際避稅實際上就是反國際逃稅。而反國際逃稅最有效的法律措施就是轉讓定價稅制、避稅港對策稅制、防止國際稅收協定濫用三位一體的綜合運用。[35]
「注釋
[1]參見劉劍文主編:《國際稅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頁;那力:《國際稅法》,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頁;、陳治東主編:《國際經濟法專論》(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而狹義說則主張國際稅法調整對象僅限于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不包括涉外征納關系。
[2] 這是一種廣義的觀點,另見王傳綸主編:《國際稅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3-16頁。狹義的觀點則認為,國際稅法的客體就是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而關稅法等流轉稅法不包括在國際稅法中。參見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頁。
[3] 參見劉劍文、李剛:《二十世紀末期的中國稅法學》,《中外法學》1999年第2期。
[4]參見劉劍文:《國際所得稅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9頁。
[5]參見那力:《國際稅法》,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頁。
[6]參見劉劍文:《國際所得稅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頁。
[7]陳安:《國際稅法》,鷺江出版社1988年版,第16-18頁;參見羅曉林、譚楚玲編著:《國際稅收與國際稅法》,中山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175頁。
[8]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頁。
[9]參見劉劍文、李剛:《二十一世紀末期的中國稅法學》,《中外法學》1999年第2期。
[10]參見孫樹明主編:《稅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4頁。
[11參見鄧建煦、劉文珠:《涉外稅法與國內稅法、國際稅法的比較》,《政治與法律》1988年第5期。
[12]嚴振生編著:《稅法理論與實務》,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34-35頁;許建國等編著:《中國稅法原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9-21頁。
[13]參見劉隆亨:《中國稅法概論》(第3版),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頁。
[14]參見張勇:《國際稅法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3頁。
[15]有的學者認為,國際稅法的“國別性”相當明顯,與其稱之為“國際稅法”,不如稱之為“某一國的國際稅法”。參見何江主編:《法學知識》,群眾出版社1985年版,第387頁。
[16]參見劉劍文、李剛:《二十世紀末期的中國稅法學》,《中外法學》1999年第2期。
[17]參見劉劍文主編:《國際稅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頁。
[18]參見洪慧民、陳立梅:《試論我國關稅現狀及其改革》,《財經研究》1999年第11期。
[19]參見本書《wto體制下中國稅法發展的基本趨勢》一文。
[20] 參見涂龍力、王鴻貌:《加入wto與我國稅收法制體系的調整》,楊志清:《“入世”與我國稅收政策的調整》,馬維勝:《“入世”對我國稅收的影響及對策》,龐風喜:《論我國加入wto的稅收應對措施》,同載《稅務研究》2000年第6期。另見鄺榮章:《中國加入wto對我國稅制的影響及對策》,《涉外稅務》2000年第10期;王誠堯:《wto規則對稅收的要求及調整》,《涉外稅務》2000年第8期;王選匯:《對國民待遇原則的認識要準確定位》,《涉外稅務》2000年第7期;吳俊培:《論我國加入wto的稅收應對措施》,王選匯:《加入wto調整國內稅收的基本思路和重點》,同載《涉外稅務》2000年第6期;王裕康:《wto與各國國內稅制的趨同》,《涉外稅務》2000年第12期。
[21]對稅收優惠法律制度的完善可參見本書《國民待遇與外資稅收優惠政策之改革》、《wto與中國外資稅收優惠法律制度之改革》等文。
[22]參見涂龍力、王鴻貌:《加入wto與我國稅收法制體系的調整》,《稅務研究》2000年第6期。
[23]即wto成員不僅在對外貿易政策的制定上受到wto各項規則制度的拘束,而且其他相關國內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方面也受到wto制度的影響。參見蕭凱:《wto的制度性影響及其法律分析》,《法學評論》2000年第4期。
[24]參見劉劍文:《加入wto對我國稅法的影響》,《稅務研究》2000年第6期。
[25] 這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張守文:《財富分割利器——稅法的困惑與挑戰》,廣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311-337頁;廖益新:《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及對策》,《東南學術》2000年第3期;王歡:《電子商務稅收中的“常設機構”原則探析》,《法學評論》2001年第2期;朱炎生:《跨國電子商務活動對常設機構概念的挑戰》,劉永偉:《論電子商務的國際稅收管轄權》,同載陳安主編:《國際經濟法論叢》第3卷,第277-305頁;王??担骸峨娮由虅諏Χ愂諈f定重要概念的影響》,《涉外稅務》2000年第6、7期;許正榮、張曄:《論網絡貿易中的國際稅收問題及對策》,《涉外稅務》2000年第2期;程永昌、于君:《國際互聯網貿易引發的稅收問題及對策》,《稅務研究》1998年第3期;劉?。骸峨娮淤Q易對國際稅收制度的影響》,《經濟科學》1998年第6期;那力:《電子商務與國際稅收》,《當代法學》2001年第3期。
[26]指導國際間制定稅收協定的《un范本》和《oecd范本》都規定,“常設機構”是指一個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場所。
[27]參見楊斌:《個人所得稅法居民身份確定規則的比較研究》,《比較法研究》1997年第7期。
[28]“比特稅”構想最早由加拿大稅收專家阿瑟?科德爾提出,其后由荷蘭學者盧?索爾特于1997年正式向歐盟提出方案,建議按電腦網絡中流通信息的比特量來征稅,且對于在線交易和數字通信不加區分,統一征收。方案提出后,引起了學者及政府官員的廣泛討論,意見分歧較大。許多學者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其過于草率。如從稅收要素上看,該稅的征稅對象是什么,稅目包括哪些,哪些可以征稅,哪些應當免稅,國際稅收管轄權如何劃分,重復征稅如何解決等,都有待研究。參見董根泰:《國際稅收面臨電子商務的挑戰》,《涉外稅務》1998年第3期。
[29]參見張守文:《財富分割利器——稅法的困惑與挑戰》,廣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335-337頁。
[30]參見張守文:《財富分割利器——稅法的困惑與挑戰》,廣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335-337頁。
[31] 參見葛惟熹主編:《國際稅收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年版,第19頁。
[32]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24頁。
[33]參見陳貴端:《國際租稅規避與立法管制對策》,載徐杰主編:《經濟法論叢》(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08-610頁。
[關鍵詞]知情權;納稅人知情權;稅務信息公開
導言
知情權作為現代法治國家公民基本權利要求,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普遍接受和立法承認,納稅人知情權作為憲法意義上公民知情權的具體實現途徑和重要方式,也在許多國家行政程序上得以明確。我國《稅收征管法》第7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該法第8條第1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盡管《稅收征管法》明確承認納稅人知情權,但此種宣示性規定難以滿足民眾權利訴求。本文對我國納稅人知情權的討論主要關注如何通過理論分析與制度借鑒,結合《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條例》等有關信息公開的既有規定,提出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法》的建議。
一、現行納稅人知情權規定的缺失與不足
在國外,納稅人知情權體現于稅收征管諸多具體規定中。與國外立法模式不同的是,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的原則性規定就基本構成納稅人知情權的基本內容。因此,對我國納稅人知情權制度的分析,應當超越第7條和第8條第1款的簡單規定,在稅收征管各項法律制度中加以考察。
(一)《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第1款的抽象性規定難以適用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第1款涉及納稅人知情權,但對“廣泛宣傳”、“普及”等概念如何界定,宣傳的范圍和具體程序、法律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都缺乏明確規定。此外,除納稅咨詢外,稅務機關還應提供哪些納稅服務項目,以及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與社會中介機構的納稅服務的界限如何劃分等問題也未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8年5月1日開始實施。作為規范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法規,《條例》的出臺,肯定會對稅務機關公布、宣傳稅收法律法規具有重要的影響。實際上,國家稅務總局已經根據《條例》的規定,制定出臺了包括《國家稅務總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宣傳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規定。因此,《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第1款的完善,應當借鑒國家《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上述相關規定。
(二)稅務檢查程序中缺乏納稅人知情權保護條款
我國納稅人知情權的不足,在稅務檢查程序體現得最明顯。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稅務檢查范圍、檢查程序、檢查結果等關涉納稅人稅負承擔的重要事項,納稅人卻都無法獲悉,自然會引發矛盾;又如,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6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如實提供相應資料,不得拒絕或隱瞞。但是,《稅收征管法》并無稅務檢查范圍的規定,如果稅務檢查不具備合法目的,或者與稅案調查毫無關系,納稅人此時也無法主張異議,即納稅人無法請求審查稅務檢查的合法性、合理性與必要性。再如,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7條規定,納稅人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納稅相關事項,被調查人必須如實提供相應資料或證據。稅務機關向第三方調查,直接關系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是否應該通知納稅人?是否允許納稅人了解相關情況并對認為不合理的程序或結果提出異議?畢竟稅務檢查只是征稅機關了解納稅人真實稅收信息程序,并非刑事偵查,除非有特定例外,行政程序沒有必要秘密進行。此外,《稅收征管法》第35條規定,納稅人拒絕和不能提供相關賬簿,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稅款。對于此種核定結果,納稅人能否提出異議?最后,根據《稅收征管法》和《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規定,稅務檢查結束后,由稽查人員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并經批準后即可執行。在此程序中,被檢查對象無法知曉稽查人員稽查資料和稽查結論,如納稅人認為稅務稽查認定的資料或證據有誤,也只能依據第88條的規定,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提供擔保,然后才能申請復議,如此復雜的法律程序可以說是對納稅人知情權的直接侵害。
二、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制度完善的思考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我國《稅收征管法》對納稅人知情權的保障,除了完善該法第7條和第8條第1款的規定外,還需要在稅收檢查程序中作相應完善。
(一)對《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的完善思考
1.完善建議及理由
現行《稅收征管法》第7條和第8條第1款的原則性規定造成實務上無法適用,同時稅務機關提供稅務咨詢服務與中介組織提供有償納稅服務的范圍無法區分。因此,對于該規定的完善,首先應當消除“廣泛宣傳”、“普及”、“了解”等外延模糊因而缺乏實用性的詞語;其次,稅務機關無償提供的稅務咨詢服務僅限于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及解釋、政府稅收行政工作的程序、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處理程序等。中介組織提供的有償納稅服務是超過上述范圍之外的各項專業化、特定化的服務,如具體稅務、納稅申報、稅收籌劃等事項。最后,國務院《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國家稅務總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等制度已經對主動公開的信息目錄、信息公開工作規程、信息保密審查、申請公開的條件及申請格式、稅收新聞程序和要求等事項,做了比較完備的規定。稅務信息的公開,也應當遵守上述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
2.相關立法借鑒
國務院《條例》已經對政府信息公開做出一般性規定,其中包括政府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例如,《條例》第九條規定了政府應當主動公開信息的范圍、第十五條規定了主動公開的方式和程序,第二十條規定了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程序,第二十一條規定了政府機關對申請信息公開的處理程序。在此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系列文件,包括《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國家稅務總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對政府稅務信息公開制度進行具體規定?!秶叶悇?/p>
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確立國家稅務總局主動公開的稅務信息包括:(1)領導簡介;(2)機構設置;(3)主要職能;(4)行業概況;(5)工作計劃;(6)工作動態;(7)稅收政策法規;(8)稅收征管制度;(9)辦稅指南;(10)行政許可規定;(11)非許可審批;(12)稅務稽查情況;(13)稅收收入統計數據;(14)稅務隊伍建設情況;(15)人事管理事項;(16)注冊稅務師管理事項;(17)重大項目;(18)政府采購;(19)其他工作。稅務總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包括:(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2)國家稅務總局公報;(3)召開新聞會;(4)其他新聞媒體。除上述稅務總局主動公開的稅務信息之外,原則上申請人有權申請任何有關涉稅政府信息,申請方式包括:互聯網申請、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對此申請,稅務總局采取以下幾種方式答復:(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正;(5)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6)難以確定是否屬于公開范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具體詳細地規定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程序,包括申請程序、答復程序、保密審查、不予公開的情形、法律責任等?!秶叶悇湛偩终畔⒐_保密審查辦法》則是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程序性規定,包括審查的重點內容、主要審查形式等。《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主要規范稅收新聞的主要內容、主要方式、實施程序和要求等。
(二)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制度的完善思考
1.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立法現狀
我國《稅收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很大的稅收檢查權,具體表現在:(1)稅務機關有權到納稅人生產、倉儲、運輸、銷售等整個環節的任何現場地點進行調查(第54條);(2)稅務機關發現有危害稅款繳納的情形時,有權采取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第55條);(3)稅務機關對未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執行的納稅人,有權進行行政處罰或加收滯納金(《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47、48條);(4)稅務機關有權調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任何有關的納稅資料和證明文件以及銀行存款,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第56、57條);(5)稅務機關有義務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第58條),在做出稅務行政處罰時,有義務告知納稅人做出處罰建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納稅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權利(《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試行)》)。
2.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除能檢查稅務機關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外,無法獲得更多的稅務信息(稅務行政處罰程序中的陳述、申辯及聽證權利依《行政處罰法》就可以獲得)。由此可見,我國納稅人知情權保障制度存在下列嚴重缺失:
(1)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至57條的規定,在稅務檢查過程時,征稅機關只要認為有必要,似乎可以檢查、調閱納稅人任何生產、經營賬簿、資料、單據和信息,納稅人必須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不得拒絕、隱瞞。對于拒絕接受和配合檢查的行為,《稅收征管法》第70條、第73條,以及《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5條都規定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種規定明顯對納稅人不利,稅務檢查必然對納稅人生產、經營造成諸多不便,此種規定過分強調稅務機關公權力行使而置納稅人私權利于不顧。作為稅務機關探尋納稅事實及相關證據的程序,應該“有詢問檢查的必要,而且就此與相對人的私人利益相衡量,在社會通念上相當程度的范圍內,應委由稅務人員進行合理的選擇。但此項選擇裁量,應為調查該稅捐事實關系所必要,且必須合乎比例,可履行及具有期待可能性?!?/p>
(2)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55條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規定,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之后,制定《稅務稽查報告》,對納稅人的違法事實進行認定,并提供處理意見,經審理部門審理后制定《稅務處理決定書》(對不需立案查處的一般稅收違法案件,稅務檢查后由稽查人員直接制定《稅務稽查報告》),履行報批手續后,交有關人員執行。如果稽查人員認為被查對象不存在問題,經審理人員審理后確認的,制作《稅務稽查結論》并通知被查對象。依據上述程序,除稅務機關認為不存在問題的被查對象可以獲知《稅務稽查結論》內容外,被認為有問題的被查對象最后直接得到《稅務處理決定書》,并且必須依照決定書的內容執行。在此過程中,納稅人無知情權、參與權和異議權,此種規定是否合理?此外,針對《稅務稽查工作規程》規定的內容,國內有學者認為,《稅務處理決定書》實際上既是追繳稅款決定書,又是行政處罰決定書?!缎姓幜P法》規定行政處罰對象有關告知、陳述、申辯、聽證的規定在此過程又如何得到保障?
(3)《稅收征管法》第57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向第三人查詢稅收繳納和代扣代繳相關情況,第三人必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材料。從理論上說,當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拒絕或不能提供相關資料時,反向調查第三方以獲得納稅人相關資料,應當具有合法性。但是,依據比例原則,為避免對第三人產生不便與困擾,并維護納稅人的利益,應盡可能使第三方不知悉納稅關系。因此,對于第三方做反向調查,除有特別必要的情形外,原則上似乎應該以經由本人調查無法達成調查目的或預期并無結果(無法收集取得充分的資料)時,才能如此。例如納稅義務人本身并不了解該事實關系,而是第三人才了解事實時,應由稅務機關向第三人調查。日本稅法判例也認為,除認為有特別必要外,一般應先向本人調查,只有在經過本人無法取得足夠的資料時,才可進行。
不僅如此,稅務機關向第三人調查納稅人有關涉稅事實,根據既有相關規定,納稅人無權參與,甚至無從知曉相關情況,這明顯侵犯納稅人的知情權。美國《聯邦稅法典》規定了稅務機關向第三方獲取納稅人有關納稅信息時,必須通知納稅人,納稅人還有權向法院,撤銷稅務局對第三人的傳喚。我國臺灣地區規定,稅務部門進行反向調查之后,對第三人的陳述,原則上應給當事人表示意見的機會,例如通知當事人閱覽、抄錄、影印第三人的談話記錄,并表示意見。
(4)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和第三人進行稅務調查過程中,被調查對象能否委托律師或其他人參與調查過程?對此,既有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從理論上講,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任何公民都應有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即使在刑事調查過程中),稅務檢查僅僅作為稅務機關了解納稅人稅款繳納相關情況,似乎沒有禁止律師或其他人參與的理由與必要。
3.完善建議及理由
(1)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以及第三人接受稅務檢查時,負有完整而真實地陳
述有關納稅事實并提出相應證據的協力義務,但協力義務的履行,必須是有關納稅重要事實,并合乎比例原則、可以履行及有期待可能性。凡是不必要、不合比例、不可能或無期待可能的協力要求,均違反裁量的法律界限,構成違法的決定。因此我們建議《稅收征管法》第54條增加“認為有必要”、“針對特定調查事項”,以此來保證稅務檢查的重要性(調查資料對事實認定有重要意義)、合理性(對程序設計、調查范圍及資料選擇等應當合理)、目的性(減少不必要的稅務調查)。同時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針對稅務檢查人員的不當行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
(2)為保護納稅人的知情權和異議權,也為了防止稅務檢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認定錯誤,我們建議《稅收征管法》應明確規定,稅務檢查人員應當以書面形式(便于證據保存)告知納稅人調查程序和結果,并賦予納稅人的異議權。同時,稅務調查人員有義務應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之要求,對調查過程中運用的會計方法、估值方法及相關認定程序,向對方進行解釋、說明。
(3)如果納稅人拒絕提供相關納稅資料,或由于意外遺失、毀損等原因,客觀上無法提供相關資料,為保證稅款征收的公平性與合法性,《稅收征管法》應當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向第三方調查相關稅務資料和信息。然而,由于對第三人的稅務調查直接關涉納稅人稅收負擔,因此有必要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并賦予納稅人對調查結果的異議權,這在客觀也有利于發現真實情況,畢竟納稅人最清楚自己相關經濟活動。納稅人如對調查結果提出異議,應當負有舉證責任。
(4)稅務檢查不同于刑事調查,其主要目的在于發現真實的納稅信息,公平納稅。即使在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也有委托律師或第三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因此《稅收征管法》應當規定,在稅務檢查過程中,納稅人有權委托人參與調查過程,以保障納稅人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4.相關立法的借鑒
(1)針對稅務檢查的比例與目的要求,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602的規定,稅務傳喚(類似于我國稅務檢查)過程中,稅務機關要求傳喚的資料必須與稅款確定或征收相關(relevant),或者具有重要(material)意義。第7603條規定,稅務局要求被傳喚人提供資料時,資料范圍必須具有合理的確定性(reason―able particularity),不能指向過于空泛或抽象,使得被傳喚人無所適從或負擔過重。第7605條還規定,禁止不必要的稅務稽查(unnecessary examination),同時不允許同一納稅年度內的重復檢查(second inspection),除非納稅人主動要求,或者更高級別的稅務官員經過調查后,確認再次檢查確有必要。我國臺灣地區“稅收稽征條款”第30條第2款規定:被調查者以調查人員之調查不當時,得要求調查人員之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為適當之處理。
(2)關于調查對象的異議權,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的規定,稅務稽查結束后,稽查人員會把稅收調整內容告知納稅人,以期得到納稅人的認可,從而以協議的方式結案。如果納稅人同意接受調整,稽查人員會交給納稅人一份稽查報告,說明稅收調整的內容和理由,納稅人簽署協議結案表(agreement forms),放棄稅收核定限制,稅務局就可以核定稅收。如果納稅人不接受稅收調整,稅務局則向納稅人簽發一份30日函,同時寄發稅收稽查報告(說明稅收調整的內容和原因)、協議結案表、相關救濟(復議和訴訟)程序的說明。納稅人可以在收到該函30日內向聯邦稅務局復議部申請復議,如果30日內納稅人沒有提出復議,在45天到60天之后,稽查人員會正式確定欠稅,并向納稅人寄發欠稅通知。
(3)關于向第三人調查時納稅人的知情權。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609條規定,在稅務稽查程序中,稅務局向第三人送達傳票,要求其提供證詞或材料時,必須在3天內通知被調查的納稅人,并同時告知納稅人相關的程序權利。納稅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有權在20天內向法院,請求撤銷稅務局對第三人的傳喚。即使讓第三人在這20天內配合傳喚的要求,將材料提供給稅務局,稅務局在20天屆滿以前,也不得對材料進行稽查。
日本《所得稅法》第234條第1項規定,稅務檢查對象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人、負有提交支付審查書、源泉征收表等義務的人和與上述第一組有交易關系的第三人銀行。實務判決認為,稅務檢查除認為有特別必要外,一般應先向本人調查,只有在通過本人無法取得足夠的資料外,才能進行。
(4)關于納稅人請求委托人的權利,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521條的規定,聯邦稅務局約見納稅人時,如果納稅人提出,希望在回答問題之前,咨詢律師、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保險精算師,以及其他按照美國財政部230號通告,能夠在聯邦稅務局代表納稅人的職業人員,稅務局應當終止約見,使納稅人能夠獲得法律幫助。
日本《稅理士法》規定,稅理士有權到場參加稅務調查程序,至于是否允許稅理士以外的第三者到場,則屬于擔當人員判斷的問題。
三、結語
通過上文闡釋,我們已經初步描述了稅務檢查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立法體系。需要指出的是,納稅人的知情權除在稅務檢查程序完善外,還應在稅收核定程序給予規范。對此,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3月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已經規定了核定通知送達、核定程序、公示制度等等,《稅收征管法》也應吸收既有立法成果,詳細設定稅收核定程序中納稅人知情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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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勝中社區 財會隊伍 社區財務管理
當今企業的競爭最重要的是管理的競爭,而企業的管理要以財務管理為重點,現代企業只有業務精、作風硬、能力強的財會隊伍,才能滿足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需求。但從勝利石油管理局各社區當前的情況看,財會隊伍難以滿足現企業發展的需要,加強財會隊伍建設、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已經成為各企業目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勝中社區面臨當前形勢,結合社區工作實際,針對所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工作思路,發揮財務管理優勢,在促進社區科學和諧發展上,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勝中社區財會隊伍及存在的問題
勝中社區地處勝利石油管理局西鄰,是幾個社區中最大的一個社區,下設十三個三級單位,共有會計人員42人。財務中心成立十年來,通過各種學習和培訓,財務人員的文化素質、業務技能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思維上、參與管理上、綜合能力上,仍然比較欠缺,主要問題如下:
1.人員少、偏于老化,思想覺悟有待加強
勝中社區近幾年來沒有專業對口的畢業生補充財會隊伍,并且社區財務人員少,勞動強度普遍偏高。從2009年會計集中核算以來,工作量明顯增多,工作強度加大,目前工作量是以前的3、4倍,人員少,偏于老化的問題也日趨嚴重,并且財務人員女性偏多,安置型、照顧型人員占有一定的比例,大家攀比心比較嚴重,思想覺悟不高,人才結構的合理性較差,綜合能力突出的財會人員不多。
2.學習不積極,服務意識不強
財務人員每年都要進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可是很大程度流于形式,大多數財務人員沒有真正學到東西,一部分財務人員參加了學歷學習和職稱考試,但真正能夠做到活學活用的不多,加上學習的主動性不夠,也沒有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部分財務人員的工作局限于簡單的報銷,在財務的資金計劃、內部控制和成本分析等方面不夠深入,無法做到及時向領導提供準確數據,更談不上參與管理,不能為社區的發展出謀劃策。
3.缺乏創新、思想僵化,財務管理水平不高
長期以來,社區財務人員很少實行輪崗制度,有的財務人員在一個崗位上工作數年,雖然對本崗位的業務技能運用得較好,但較少了解其他崗位的業務知識,造成了知識面窄、思想僵化,不能提高綜合能力,并且容易滋生懶惰思想、不思進取。雖然有些年輕的財會人員基礎理論知識不錯,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按老會計的工作流程進行,對如何拓展思路缺乏創新精神,難以提高財會隊伍綜合業務水平。
二、財會隊伍建設的現實要求
1.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隨著財會信息對企業的影響日益加重,企業也對財務工作十分關注,對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品質也有了更新的要求。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已成為企業對財務人員的基本要求。有才無德會壞事,有德無才不成事,企業更需要德才兼備的財務人員。
2.要不斷加強學習
隨著資金集中管理辦法的出臺,TMS、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的使用,計算機在財務工作中廣泛應用,要想掌握這些知識,都要求財務人員不斷加強學習,在工作中才能得心應手,同時,財會人員還要虛心向兄弟單位學習,將他們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辦法為我所用,取長補短,切實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3.要不斷增強創新精神
隨著現代企業管理、現代技術在企業中的廣泛應用,企業的財務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對象都不斷發生變化,這些變化對財會人員的執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財務人員的工作不能僅滿足于記個賬、報個銷,財務人員必須要有全面的知識結構和創新精神,要從單一的核算會計向參與社區經營管理的角色轉換,更準確的提供信息,對未來形勢做出合理的預測,不斷創新、開拓思路,更多地參與到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來。
三、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的經驗與做法
勝中社區在成立以來不斷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為努力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積極探索財務管理開辟新途徑,曾多次榮獲管理局各種獎項。回顧社區財務中心成立十年來的成長軌跡,正是通過加強思想建設、強化業務培訓和發揚創新精神等手段來塑造了一支政治過硬、業務一流的員工隊伍,并依靠這支隊伍創造了一流的工作業績。
1.加強思想建設,打造一流團隊
思想建設是財會隊伍建設的靈魂,我們不斷強化財務隊伍的思想教育,通過抓工作作風、抓團隊意識、抓環境育人的三抓培養了一支立場堅定、堪當重任的經濟衛士,提高了社區財務資產管理水平。
一抓工作作風:我們充分發揚“細實嚴恒”的工作作風,在資金管理工作中從夯實資金基礎管理入手,嚴格資金審批制度,強化收支過程管理,保證各項資金及時到位,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成本預算管理工作中以細化成本核算單元為切入點,不斷完善成本基礎管理,在成本控制過程中推行項目組管理,堅持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財務指標與業務指標的雙向考核,順利完成了各項預算指標;在資產稅務管理中圍繞精細做文章,建立臺賬管理制度,構建資產監管體系,合理進行稅收籌劃,確保社區生產經營健康運行;在會計基礎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會計規章、制度,突出了一個“嚴”字,堅持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實現了一個“恒”字,會計檔案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卓有成效,體現了一個“實”字,提升了社區財務管理水平。
二抓團隊意識:優秀的財務團隊,需要有共同的行為模式來護航,讓每名成員都感受到自己是雄偉城墻中的一塊磚,不可或缺。我們注重團隊文化理念的提煉和宣貫,倡導“創新、守信、負責、耐勞”的團隊精神。作為隊伍中的一員,人人都時刻銘記自己的團隊精神:“創新”使簡單數據變幻精彩人生;“守信”是立身之本,也是從業之本;“負責”指會計責任重大,財會人員必須具有絕對負責的天性,才能稱職;“耐勞”是財會人員營造團隊精神的基石。用先進的團隊文化提升隊伍的戰斗力和凝聚力。隨著這一文化理念的推行,職工對團隊的依賴感和歸屬感逐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日趨濃厚,思想覺悟不斷提升,改變了以前懶散、攀比的工作作風。
三抓環境育人:我們積極推行5S現場管理,加強“5S”辦公場所的規范化管理,我們將各辦公室的辦公設備進行了分類整理,重新布局,為了便于管理,貼上了統一的標簽,每周由專人負責督導,為員工營造了良好的辦公環境。走進財務中心的每個辦公室,窗明桌凈,環境整潔舒適,環境衛生大檢查,不管是定期還是抽查,我們總是名列前茅。我們的工作不分彼此,工作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創新、守信、負責、耐勞”的團隊精神在集體中蔚然成風。她們對待工作認真負責,不論安排什么工作,總是二話不說,接受下來努力去做,以積極的工作熱情,各負其責,出色的完成了各項任務。積極的精神風貌,為勝中社區的精神文明活動帶了好頭,起了示范作用,并連續兩年被管理局評為“勝利油田優秀科室”榮譽稱號。
2.強化業務培訓,培養一流人才
財會人員的素質決定著財務工作的質量。社區財務現有高級會計師2人,中級會計師9人,助理會計師4人,我們通過加強業務培訓,“一對一”幫帶督導模式培養人才,是一支綜合素質高、專業技術能力強的隊伍。
一在業務培訓方面:我們鼓勵財務人員參加一些專業技能培訓,接受繼續再教育,幫助她們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文化素質,使整個社區財務系統的財務人員素質、專業技能都得到了全面提升,并根據管理局下發的《關于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專題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舉辦了財務人員素質提升培訓班,組織各三級單位財務人員、收費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建立完善內部學習制度,制定學習計劃,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討論,特別是針對集團公司下發的關于資金集中管理和會計集中核算的業務知識,不定期組織學習,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生產經營狀況,使社區財務人員整體水平得到了提高,逐步培養出一批懂專業、會管理、綜合素質高的財會隊伍。
二在培養人才方面:當今世界的企業競爭,更多體現在人才的競爭。為了讓青年員工迅速成長、成才,我們加強對新來職工的入職教育,切實把“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做到入腦入心化為行。堅持大力培養年青干部,努力營造濃厚的識才、用才氛圍,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引導青年員工立志成才。由于青年員工思想活躍,為了引導好,單位領導經常與青年員工交心談心,隨時掌握她們的思想動態;鼓勵她們走出去展示自我,積極參與各類文體活動,增強她們的自信心。盡管她們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但要實現所學知識與業務知識的完美結合往往需要一個過程,為了能讓她們迅速掌握所從事崗位的基本業務技能,我們采取了“一對一”的幫帶督導模式,手把手的從基礎工作教起,注重知識的實用性與實際操作相結合。通過老師傅耐心的教導,不斷的鼓勵,青年員工的業務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成為了各崗位的業務精英。
3.發揚創新精神,創造一流業績
創新精神既是光榮傳統,又是時代要求。如何創造一流業績是我們財務人員的共同目標,我們在扎實工作上下功夫、在注重管理上做文章、向深入基層中要效益,全力推進社區財務資產管理實現精細化、標準化、科學化。
扎實工作,出成績:社區財務人員的女同志較多,但工作上從不甘落后,她們立足本職崗位,為今年會計集中核算做出突出貢獻。管理局對會計集中核算工作非常重視,這也是勝中社區財務中心的大事。我們經過前期的TMS系統上線、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試運行等繁重工作,終于在4月份,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集團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單軌運行驗收標準》通過了驗收,成為第一批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單軌運行單位。我們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實際運行情況,抽出財務系統的業務骨干在勝利職業學院進行會計集中核算提升培訓。培訓結束后,同志們繼續為余額核對、科目轉換、業務錄入、報表生成和差異分析等工作忙碌著。為了能快速、準確的把工作做好,我們常常加班加點、毫無怨言,不懂就問,不會就學,不斷地發揮“干中學”,使本職工作能夠靈活的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
注重管理,出業績:在全員成本管理工作中,我們注重“創新、守信、負責、耐勞”團隊精神的發揮,提煉出具有勝中管理特色的財務管理理念。我們堅持做到對能力強的員工,充分發揮他們的長處;對于年輕踏實肯干的員工,明確自己的責任,給予鍛煉的機會,建立培養高素質財務資產人員的長效機制。我們在打造一流團隊中,意識到個人有優點也有缺點,所以尊重人和人之間的差異是和諧的體現。要知道最優秀的團隊,并不是最優秀的員工組成的、而是由各個成員團結協作、揚長避短來組建的。在去年9月,財務中心參加局財務資產部組織的財務管理經驗交流會,會上就成本分析和稅務基礎工作分別做了經驗介紹和典型發言,《細化核算單元 堅持雙向考核 提高社區成本運行質量》和《圍繞“細“字做好基礎工作 努力提升社區稅務管理水平》得到中石化領導和財務資產部領導的肯定,并分別獲得財務管理經驗交流評選二等獎和三等獎,這也是我們大家團結協作的結果、共同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