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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登記方面
1、程序更簡化。凡大學生(畢業后兩年內,下同)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申辦私營企業的,可通過各級工商部門注冊大廳“綠色通道”優先登記注冊。
其經營范圍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一律放開核準經營。對限制性、專項性經營項目,允許其邊申請邊補辦專項審批手續。對在科技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區申請設立個私企業的,特事特辦,除了涉及必須前置審批的項目外,試行“承諾登記制”。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書、驗資報告等主要登記材料,可先予頒發營業執照,讓其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大學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抵充40%的注冊資本。
2、減免各類費用。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自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收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補照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各種證書費。對參加個私協會的,免收其1年會員費。
對大學生申辦高新技術企業(含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資金確有困難,允許其分期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高新技術”、“新技術”、“高科技”作為行業予以核準。大學生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經居委會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1年內免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免收各項工商管理費用。
提醒:據省工商局個體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有關政策已經執行,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要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
金融貸款方面
1、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加大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支持力度,對于能提供有效資產抵(質)押或優質客戶擔保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大學生創業貸款,可由大學生為借款主體,擔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親屬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
對于資信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合理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在一定期限內周轉使用。
3、利率優惠。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扶持,視貸款風險度不同,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可適當下浮或少上浮。
稅收繳納方面
凡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大學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企業運營方面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推進全民創業,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大學畢業生創業支持體系,解決大學生自主創業過程中存在的門檻較高、培訓不足、資金獲取渠道有限、信息交流不暢等問題,有效促進我市全民創業工作再上新臺階,為*的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市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以下簡稱創業貸款)工作協調辦公室,由市創業辦牽頭,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勞動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業銀行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工作協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創業貸款工作;制定創業貸款有關政策;制定創業貸款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定期協商機制,對創業貸款工作進行指導、考核、監督;向市政府提交創業貸款工作報告;審議調整創業貸款基金規模等有關工作。
三、各部門職責
創業貸款工作協調辦公室各組成部門要認真做好大學生創業貸款相關工作。
(一)市創業辦負責協調大學生創業貸款日常工作,制定大學生自主創業培訓管理辦法,認定大學生自主創業培訓基地資格,頒發培訓合格證書。
(二)市金融辦負責牽頭制定創業貸款有關政策。
(三)市財政局負責創業貸款基金的籌集管理,監督大學生創業貸款基金使用情況。
(四)市勞動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門負責大學生自主創業培訓工作。
(五)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大學生自主創業項目評審辦法,負責組織創業項目評審。
(六)市商業銀行負責創業貸款的發放和回收,并對創業貸款進行貸后管理和履職催收。
創業貸款工作協調辦公室各組成部門要切實重視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工作,加強協作溝通,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簡便易行的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并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四、貸款性質
創業貸款是市政府為促進全民創業,將信貸體系引入自主創業服務體系,與市商業銀行共同開發的,由*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市商業銀行自主發放的貸款。
五、貸款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貸款對象為在2008年1月1日后創辦的,注冊地和納稅關系在*市轄區,且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生產和服務,或從事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開發等的小型法人企業。
(二)貸款對象具有創業計劃書,且貸款項目具有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貸款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具有*市戶籍,近年來取得畢業證書的大學畢業生(含研究生)及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四)貸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具有市創業辦認定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五)貸款企業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無違法亂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額度
(一)貸款用途:
創業貸款主要用于企業的生產性固定資產購置、企業流動資金等正常經營的資金需求。
(二)貸款期限:
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貸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請,經市商業銀行審核同意后可辦理展期。
(三)貸款利率:
創業貸款的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四)還款付息:
創業貸款原則上實行到期一次還本、按季或按月結息。
(五)貸款額度:
創業貸款額度根據創業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確定,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七、貸款申請程序
(一)貸款申請人取得市創業辦認定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后,持創業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項目技術性、可行性評審申請。
(二)貸款申請人持市科技局項目評審意見到*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申請并辦理擔保手續。
(三)貸款申請人持*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貸款擔保意見書到市商業銀行經辦支行申請貸款。
(四)市商業銀行按照貸款發放程序獨立審核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在審核的各個環節,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見的,應向市創業辦和申請人本人出具書面意見。
八、貸款管理
創業貸款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稽核工作由市商業銀行和*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共同負責,兩部門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強對貸款的跟蹤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貸款風險。
九、對各方要求
(一)市科技局和*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應分別在30個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評審、審查,并出具評審、審查意見。
(二)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到期不能按時償還貸款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市商業銀行和*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應加強對貸款的管理及跟蹤檢查。
(四)對不按規定辦理或因瀆職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初期;融資方式;風險
所謂企業融資,指的是企業籌資資金的過程與行為,是根據企業經營現狀、企業未來發展進行的評估與預測,向投資企業或債權人籌集資金,以滿足企業發展的資本需求。畢業大學生剛剛邁出校園,絕大多數大學生缺乏創業需要的資本儲備,因此企業融資成為了大學生創業的重要途徑。隨著現階段大學生融資方式逐漸多樣化,對融資風險進行研究并提出解決策略,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大學生創業初期的主要融資方式
現階段我國企業融資方式存在多樣化特點,然而畢業大學生屬于特殊的創業群體,這就決定了并不是所有融資方式都能適用于大學生創業群體。由于具有便捷性的融資渠道較為有限,因此大學生創業群體在自主創業時大多會采用以下幾種融資方式:
1.親情融資。由于畢業大學生剛剛邁出校園,缺乏社會經驗以及人脈網絡,創業啟動資金的金額大多較為有限,因此通過親情融資向親屬借錢是籌集創業啟動資金最有效、最簡單的方式。親情融資以血緣和親情為籌資環節連線,對于畢業大學生來講中途撤資的風險較小,而且由于金額較小一般都可以一次性籌齊。親情融資的突出優點在于利息較為小甚至沒有利息,而且血緣關系便是信用依據。然而親情融資存在籌資數額較為有限的缺點,因此在創業初期大學生應當對企業發展需要資本進行準確評估,決定是否要使用親情融資方式籌集資金。
2.政策基金融資。近年來,為了解決大學生日益嚴峻的就業壓力,我國各級政府以及社會組織紛紛設立了大學生創業基金,為畢業大學生的創業活動提供資金幫助。政策基金融資是基于國家政策的融資方式,是政府為了支持技術創新以及企業專業化發展而設立的,是大學生在創業初期應當大力爭取的融資方式。政策基金融資一般分為入股與貸款兩種方式。入股方式需要深入考慮股權分配比重以及公司控股問題,貸款方式應當深入評估企業的盈利能力與債務償還能力,不論入股方式還是貸款方式,都具有籌資成本較低且資金鏈較為穩定的優點,可以滿足大學生創業初期的資本需求。
3.合伙融資。如果大學生創業的企業類型是通過合伙形式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合伙融資的形式獲得創業啟動資金。合伙融資主要是按照共同投資、共同運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等原則進行資本籌集。合伙融資不僅可以實現資金的籌集,而且還可以整合合作伙伴的人際網絡,通過拓寬企業的人脈資源,拓寬企業的發展空間。然而由于合伙融資類型的企業是無限責任制的公司,合伙融資的風險存在于管理與財務量方面,合伙人必須共同承擔運營風險,這也就導致很多大學生在選擇融資方式時對合伙融資方式敬而遠之。
4.銀行貸款融資。隨著近年來我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政策,銀行也推出了創業貸款業務,但凡是認為自身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具有一定的發展前景的大學生,都可以向銀行申請創業貸款業務。創業貸款主要由商業銀行發放,具有利率低、具有一定補貼的特點,可以向大學畢業生提供長期貸款與短期貸款,是大學生創業初期負債經營的主要融資方式。然而銀行創業貸款業務對大學生要求較高,大學生若想申請創業貸款,必須制定嚴密可行的創業計劃,并對還款壓力與時間進行準確地預估。
5.風險投資融資。風險投資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主要適用于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主要著眼于大學生創業企業的發展前景,而不是短期內的盈虧,屬于一種流動性較小的中長期投資方式。由于我國風險投資較之西方仍然有一定的差距,風險投資方仍以風險投資作為超額回報手段。因此大學生能否爭取到風險投資基金主要基于個人信用情況以及企業的發展前景,有風險投資融資意向的大學生可以通過大學企業創業大賽、委托風司或利用多媒體方式尋找風險投資商等方式進行融資。
6.天使投資融資。天使投資作為權益資本投資分支,主要是指由富商出資協助具有專門技術或獨特企業概念的企業進行一次性投資,天使投資屬于風險投資的一種類型,但卻有別與天使投資,它主要根據投資企業可能提供的綜合資源以及天使投資人的投資數量進行投資。大學生為了獲取天使投資必須保證企業運行有一定的可行性及前景,必須具有完整的團隊,這樣才具備了吸引天使投資人的前提條件。
7.網絡借貸融資。網絡借貸融資是伴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民間中小型貸款興起而發展起來的新型融資方式,網絡借貸主要基于互聯網銀行技術,在借貸過程中通過互聯網信息網絡進行合同、手續、資金的交接,具有一定的快捷性與便捷性。然而由于互聯網信息網絡具有一定的虛擬性,因此網絡借貸融資也具有一定的不穩定因素。
二、大學生創業融資的風險分析
1.融資渠道具有局限性。前文已經多次提到過,大學生剛剛邁出校園,資本儲備以及人脈網絡都較為有限,因此大多數大學生的創業啟動資金都來自于融資,如果在融資階段出現資金短缺問題,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企業的發展。由于大學生創業群體的社會身份較為特殊,適用的創業融資方式也較為有限,融資渠道的局限性制約了大學生創業后期投資工作的開展。同時由于大學生管理基礎較為薄弱,創業風險難以控制,導致其創業計劃難以打動投資方,在有限的融資渠道內存在融資困難問題。
2.銀行貸款較為困難。大學生在創業投資的過程中由于社會認知有限,難以有效地降低企業運營風險,導致很多金融機構對大學生創業信用產生了懷疑,致使大學生創業初期融資存在困難。由于大學生創業信用存在風險,導致銀行金融機構的創業貸款采取了不利于大學生創業融資的貸款審批辦法,例如不授予基層銀行貸款決策權等方式,這給學生創業初期的融資環節帶來了較大的風險。銀行貸款門檻的太高導致絕大多數大學生在創業初期難以滿足銀行發放貸款的條件,導致大學生對于銀行創業貸款存在排斥心理。同時,銀行的貸款環節需要考慮貸款的成本問題,由于大學生創業的企業規模有限、貸款金額較小,銀行貸款成本偏高而利潤較小。同時大學生創業的企業違約風險較高,銀行考慮到自身的經濟利益更愿意向穩定的大企業發放大額貸款,大學生創業者企業創辦初期難以成為銀行信貸的主要對象,這導致部分大學生因為籌資困難的問題擱置創業計劃甚至放棄創業計劃。
3.對于創業融資看待的過于片面。對于畢業大學生自主創業來說,融資環節的成功并不等同于創業的成功,仍然需要結合企業項目本身的運營價值,看待后期投資運營帶來的回報。融資環節的成功并不代表企業獲取了經濟效益,仍然需要合理的運營與階段性的資本積累,去面對市場競爭的考驗,對創業融資的片面性導致企業在后期投資、撤資階段都會面臨一系列的風險。大學生創業初期資金需求量較大,同時產品被市場接受還有一定的階段性,在這個階段中還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開拓市場,存在著較大的經營風險。由于大學生創業群體身份較為特殊,企業可供抵押的資金有限,且外部籌資能力、償債能力都存在局限性,無論是投資方或是大學生創業者都必須深刻認識到這些風險。
4.對企業項目評估不準確。由于畢業大學生社會經驗較少,在尋求企業融資時,部分大學生對企業項目的評估存在不合理、不準確的問題。一方面部分大學生的融資需求過于保守,導致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部分大學生由于急于尋求資金,低價出讓企業股權,從而失去控股權地位。雖然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畢業大學生自主創業,然而畢業大學生緊靠書面的企業運營計劃仍然難以有效地完成融資,在這種現狀下,大學生創業群體應當對企業項目進行準確評估,不能因為缺少運營資金而沖昏頭腦。
5.對創業啟動資金使用存在隨意性。部門大學生在成功進行企業融資之后,沒有認識到融資與償還債務之間的關系,缺乏對創業啟動資金使用的合理規劃,導致創業啟動資金使用存在隨意性,最終往往難以償還貸款導致企業破產。在融資階段,大學生創業群體應當明確融資資本的本質都是逐利性質的,投資方是為了獲取超額回報才進行投資的,因此應當謹慎規劃啟動資金的使用。同時部分風司為了控制投資風險,會提出參考某些權力的管理要求,這可能也會導致大學生在創業融資后的后期投資階段受到限制。
三、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現階段就業困境的日益嚴峻,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了進行自主創業,然而大學生缺乏創業啟動資金,這就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以及社會組織給予其適當的幫助。降低畢業大學生創業融資的風險、構建適合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換進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一方面,政府應當加強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支持;另一方面,大學生創業群體也應當加強對融資風險的認識與分析,從而有效地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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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創業融資的已有渠道
1.1政策基金
政府提供的創業基金一般都是免費的,降低或免除了籌資成本。但申請創業基金有嚴格的申報要求;同時,政府每年的投入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大學生創業的熱情。
1.2親情融資
個人籌集創業啟動資金最常見、最簡單而且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向親友借錢,它屬于負債籌資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會給親友帶來資金風險,甚至是資金損失,如果創業失敗就會影響雙方感情。
1.3合伙融資
即直接吸收單位或個人投資、合伙創業的一種籌資途徑和方法。合伙投資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但老板多了就很容易產生意見分歧,降低辦事效率,也有可能因為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而產生合伙人之間的矛盾,不利于合伙基礎的穩定。
1.4風險投資
一般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風險投資家即關心創業者手中的技術,也關注創業企業的盈利模式和創業者本人,所以一般的企業很難融到這筆資金。
1.5金融機構貸款
金融機構的貸款一般是需要企業有穩定的經營業績,有相關的資產抵押的,這對于初創企業是很難融到這部分資金的。
2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新渠道的研究
2.1強化大學生創業融資的制度需求
通過配套性制度的調整,以充分激勵人力資本的投資,改進人力資本投資的效率,進而提升大學生群體中創業人力資本的存量及其增長速度;同時,也需要進一步推進相關的產權界定,并從政策制度和立法層面著手,擴大交易契約簽訂權利的選擇范圍,積極創新金融交易的契約形式,以提升以創業人力資本為核心的資產的流動性,降低創業活動的交易費用。
2.2加快國有商業銀行體系改革
2.2.1國有商業銀行體系改革的現實約束
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規模大多數都偏小,因此,只有發展相應的中小銀行,才是解決上述創業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最有效途徑。
2.2.2創新大中型商業銀行的信貸組織機構和治理結構
要解決大學生創業企業資金需求與大中銀行融資服務條件要求高的矛盾,就必然需要有相應的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作為基礎。即:
(1)設立大學生創業企業貸款專營機構
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貸款專營機構,并不斷完善其治理結構是對大中銀行的組織結構創新。
(2)大學生創業企業貸款專營機構治理結構創新
為提高銀行貸款的積極性,就需要銀行針對貸款專營機構管理人員進行激勵機制的創新,充分發揮他們在資信調研、風險評估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3加大政府行政干預和扶持力度
應加大各大中型商業銀行的信貸投放指標,不斷完善相應的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3構建以市場為導向的多層級多元化金融服務體系
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是大學生創業能否健康、快速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在這個服務體系中,重點需要有經營機制比較靈活、市場反應比較靈敏的中、小金融機構作為支撐。在支持性政策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應放寬中小銀行的準入制度,同時放寬對其貸款的限制;改革現有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強化商業銀行信貸業務創新;規范非正規金融的發展條件。
3.1引入民間資本,對現在的地方中小銀行進行公司制改革和多元化產權改革。
3.2加快發展股份制銀行
3.3加強中小銀行網絡建設,鼓勵中小銀行發揮固有優勢
3.4我國為更好地服務于中小企業而專門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但是要實現其初衷就必須促使這些專營機構展開信貸業務的創新。重點應進行信貸技術和抵押方式方面的創新。
3.5體制外民間金融、其他基層的金融組織如小額貸款公司、企業投融資公司等發揮其地域優勢,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4加強政策對大學生創業融資的公共服務
4.1大學生創業企業信用擔保支持體系的規范和發展
我國的信用擔保體系在最近幾年雖有顯著發展,但總體上對于克服大學生創業企業信貸擔保缺失這個問題的作用還十分有限,因此難以充分滿足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的需要。我國需要建立、完善大學生創業企業信用再擔保機制,以提升擔保機構的信用,補償擔保機構代償貸款所帶來的損失。
4.2構筑和完善社會征信服務體系
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貸活動雖可定性地認為是市場行為,但政府也必須承擔起為信貸市場提供制度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務的職責,創建并不斷完善大學生企業征信制度無疑是政府的一個重要責任。
4.3發展資信調查和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
針對我國目前的情況,須針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融資貸款問題,制定科學、切實的信用評級、評價方法和制度,客觀公正地確定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用等級。
4.4完善法律制度,嚴格執法,加強債權人權利保護
我們需要通過法律的形式來建立對市場主體失信行為的懲罰機制,促進大學生創業企業信用意識的培育,以激勵其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授信行為。
4.5設立管理健全的政策性大學生創業基金
政策性大學生創業基金的資金來源,可以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專項撥款,同時,可以稅收抵免等制度設計來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捐贈類似于教育費附加的“大學生創業人力資本補償公積金”。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政策
中圖分類號:D6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08-0112-02
大學生就業問題,已成為影響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要改變大學生就業壓力大的問題,以政策扶持方式推動大學生自主創業,是今后的必由之路。近年來,黨和政府大力推動中國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口號,各地方政府紛紛出臺一系列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對于扶助大學生創業的政策的利弊得失,分析如下。
一、中國大學生創業亟須政策支持的原因
目前,由于中國市場機制的不健全,要最大限度地推動中國大學生創業,最有力量的還是政府根據各種實際情況出臺的政策。政府注意研究相應政策方向,積極發揮宏觀調控作用,為大學生創業創造有利的政策條件。
(一)政策支持可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信息條件
由于目前中國市場主體的不健全和信息傳遞渠道的有欠完善,加上中國大學生在校期間普遍沒接受過嚴格而正規的創業教育,對于信息資源的獲取存在著不小的天然性缺欠。在信息資源占有匱乏的情況下,中國大學畢業生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無法進行有效的商機判斷,難以駕馭高效的營銷活動,風險應對能力較差,在企業定位、產權關系等方面,均較難施展,創業之路上困難重重。而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通過創立大學生創業教育體系對大學生進行創業教育,讓大學生在面對今后或眼前的創業之際可以充分借助于各種信息資源,可以克服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信息資源匱乏的弊端,降低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獲取信息資源的成本。
(二)政策支持可助大學生創業者應對市場競爭中的不公因素
當前,由于一些大企業的壟斷行為影響了公平競爭,扭曲市場價格,導致資源的不適當分配,造成了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另外,大學畢業生創業企業,資本較少,承受風險能力有限,不易獲取低回報要求的資本扶助,這些均導致大學畢業生創業企業要面對較多的市場競爭中的不公因素。而政府出臺政策、加強宏觀調控,有助于克服當前中國市場競爭中的不公因素,有助于克服無序市場競爭中的固有弊端,有助于營造尊重大學生創業、支持大學生創業的道義環境與輿論氛圍,為大學生創業創造較好的良性競爭條件。
二、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現狀分析
目前,由于傳統就業觀念的影響,加上市場體制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響,盡管黨和中央政府大力提倡大學生自主創業、地方政府出臺了很多切實可行的扶助大學生創業的政策,但近年來,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比率仍較低,調查顯示,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積極性不高。甚至于個別省份調查顯示,2011年的大學生創業率比前幾年還要低些。在這樣的情況下,政策的推動與輔助就更顯重要。與此同時政府所出臺的扶助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本身的利弊、是非,也頗值得細細探究。
(一)創業教育體制的缺陷與不足
首先,創業課程缺失,是創業教育體制的一個明顯不足。長期以來,高校課程中缺少創業課程的設置,使大學生缺少關于自主創業的理性認識與感性經驗,幾乎完全沒有被創業成功事跡激發出來的激情,對于自主創業興趣索然。因為在大學期間缺少自主創業的知識積累、信息積累與情感積累,所以,當大學生步入社會之后,被嚴峻的就業形勢所迫不得不走上創業之路時,也會因為在大學里嚴重缺少相應的關于自主創業的積累而一籌莫展。其次,創業師資力量的薄弱與不足,也是創業教育體制的一個較大不足。雖然有的高校開設了創業課程,但是,過于偏重理論教育,實踐教學少而又少,且教師普遍缺乏自主創業的實踐經驗,所教學生自然難有很強的實踐能力。最后,高校在創業指導方面缺失不少,一些高校雖有創業指導,但落實到具體工作方面,基本是形同虛設,導致很多大學生對國家給予大學生的創業優惠政策知之甚少,對于進行創業申請則更是茫然無知。
(二)財稅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
目前,在中國缺少一個全國性創業基金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進行有力的支持。對于扶助大學生自主創業,目前沒有形成合力的資金優勢。大學畢業生可申請的創業資金,散見于民間的中小企業自發創立的基金項目,加上中央財政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的每年不足20 億的資金,不足百億元。而由于種種原因的影響,現有資金規模還有進一步的差距,大學畢業生可申請到的創業資金,對于較大的資金缺口而言,根本就是“杯水車薪”。個別經濟發達地區雖有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創業基金,但一般只針對當地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全國絕大多數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基本與資金資助無緣。此外,目前雖有針對大學畢業生創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主要基于《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立法層次頗低。大學畢業生創業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限于小型、微利企業的減稅優惠政策等,非常有限;而且減稅優惠僅可享受較短時間,譬如:大學畢業生新辦信息、技術等企業,至多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的政策優惠。相比而言,國外對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優惠普遍大得多。
(三)融資政策尚不健全
目前,很多大學畢業生創業者在貸款方面受制于無法落實擔保,雖有較多相關政策為大學畢業生創業者提供擔保和貼息,但實施效果仍不明顯。很多貸款項目對于大學畢業生創業者而言,門檻過高,手續上也較為復雜。很多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的地市,能夠成功申請到小額擔保貸款的大學生是少之又少。再說,5萬元小額貸款對大學生創業而言,無異于杯水車薪,而往往有附加條件,如要從事當地政府規定的微利項目。而且一些商業銀行向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貸款時,還附有較為苛刻的條款,如提高利率、貸款前先扣除利息等。所有的這些,都提高了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貸款成本。
(四)政策支持未成系統
目前,我國雖頒布了一些扶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但大部分均是只有籠統框架,缺少可操作的細則。很多政策的出臺,缺少專管部門,只得依靠多部門協作推行,最后陷入不了了之的境地。一些扶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散見于省級、市級法規、通知之中,以補充條款居多,全無系統可言性。在創業政策的落實方面,因為種種弊端的影響,因地區和部門之異而有不同的施行效果。凡此種種,均大大影響了大學生創業的積極性,使大學畢業生創業者從政策優惠中的受益微乎其微。
三、針對完善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建議
(一)完善大學生自主創業教育體系
改革高等教育培養模式,培育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創新精神,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是打造大學生自主創業精英人才的最關鍵一步。首先,要加強創業教育課程建設,對原有課程進行調整,重構合理的創業課程體系。要增加課程的可選擇性,激發學生的好奇心,滿足學生求知欲,從提高學生的綜合創業素質著手,使學生具備堅實的知識積累與素質基礎。其次要創建創業型師資隊伍,教師須具有特定的創業性素質,具有跨學科知識與創業技能。教育部門、學校要從社會各界積極引進人才,聘請兼具實際經驗、理論修養的人士等擔任兼職教師,與高校教師合授相關創業課程。最后,要成立并完善創業指導中心,開展務實性工作,以實體、實物形式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引導組織學生開展創業模擬活動,重視培養學生創業體驗。
(二)完善財稅政策支持制度
目前,應盡快加大專項資金投入,設立面向全國畢業生的專項創業基金。專項創業基金應視為國家建設的戰略性投資。當前投入的扶助畢業生創業的經費,范圍窄,受眾面低,故而有必要加大公共基金投入力度,在全國范圍內設立針對大學畢業生的創業基金。建議增加扶助畢業生創業的財政補貼種類。地方政府可考慮在競爭較強的產品領域對新設企業產品實施價格補貼;新設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達到一定標準,可予招工補貼等。要增強稅收扶助力度,加大對大學生創業項目的稅收優惠力度。對于大學生創業微利企業進一步降低稅率。適當寬限畢業生的納稅期,努力發揮稅收對大學生創業的扶助、支持作用。對于大學生創業企業,吸納畢業生、下崗職工達到一定標準,即可在其應納稅款基礎上予以相應照顧。
(三)扶助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政策要進一步放開
融資困難,使得很多大學生在創業之路上遭遇重重困境,最后甚至于無果而終。這樣的結果,不僅僅是個人的悲劇,更是國家與民族的不幸,嚴重影響大學生創業者積極性的發揮。政府要進一步放開扶助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政策,完善創業融資支持系統,諸如銀行、財政等部門應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進行調整,降低政策門檻,讓小額擔保貸款能為更多的畢業生所用。
(四)完善大學生創業政策法規
根據公共管理的理論,任何政策要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就是形成一整套彼此呼應、互為補充的系統。何況,在中國國情背景下,政策支持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欲最大限度地促進大學畢業生創業,核心任務就是及早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業政策系統,在完善現有的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基礎上及時出臺政策實施細則。建議政府盡快對大學生創業進行立法,對大學生創業給予最有力的支持和長期的指導,以形成部門合力,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支持大學生創業,保證大學生企業長期生存。
四、結語
長遠地看,大學生創業,不僅是解決當今就業難的有效方式,又是推動經濟進一步增長的重要途徑。政府應對此高度重視,盡快完善大學生創業政策法規,進一步放開扶助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政策,從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創造環境,形成政策合力,為助推大學生創業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動國家建設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娟.貴陽市大學生創業動機及其影響因素研究[D].貴州師范大學,2007.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個人素質;社會氛圍;創業教育;創業環境
中圖分類號:G64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2)08-0022-03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高質量的就業。大學生創業是社會潮流,不可阻擋。大學生現在或將來實現創業,有利于把自身潛在的知識資源轉變為現實的經濟資源,把潛在能力轉變為現實能力;大學生創業又是社會需要,社會要求擁有更多知識資源和專業技能的大學生,比一般勞動者更快地發現創業機會,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減緩日益嚴峻的就業壓力,帶來經濟發展的活力。但目前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不容樂觀,亟須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以推動這項工作不斷發展。
一、大學生創業的困窘現狀及原因
從河南乃至全國的情況來看,大學生創業形勢不容樂觀,其現狀可以總結為:創業率低、成功創業率更低。當前,我國大學生畢業創業比例不到1%,大大低于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20%左右的大學生創業比例。[1]另據河南商報報道,2009年全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僅為2%,河南只有1.5%。[2]所以,大學生創業中絕大部分還處于創業起步和維系階段,具有一定規模和特別優秀的更是鳳毛麟角。
造成目前大學生創業的困窘現狀,主要有以下主客觀因素:
1.缺乏社會經驗。大學生有理想、有知識、有激情,對未來充滿希望;思維普遍活躍,對事物有較強的領悟力,這些是大學生比其他群體優越的地方。但是,不少大學生的成長歷程卻是從家門到校門再到另一個校門,活動范圍有限,與社會接觸少。他們大學四年一直埋頭學習,過著“教學樓—宿舍—圖書館”三點一線的生活,平時不注意社會實踐經驗的積累,對學校社團活動以及其他社會活動參與積極性不高,即便寒假、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也是“走過場”,應付了事。所以,大學生創業者盡管能力不差、學歷不低,卻大多缺乏實際的社會經驗。對于創業,他們往往盲目樂觀,喜歡紙上談兵,眼高手低,好高騖遠。在創業過程中,因為盲目樂觀而沒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因為不接觸社會而缺乏人際關系和商業信息,與社會經驗豐富的創業者相比,大學生創業的劣勢不容忽視。
2.觀念不夠解放。創業雖然是解決就業的一條重要渠道,但部分大學生卻對創業沒有闖勁、沒有興趣。創業意識薄弱,對自主創業缺乏熱情,一方面,源于“求穩”思想。他們認為自主創業的不確定因素太多、風險太大,還不如找個固定的工作安逸可靠,所以,對創業望而卻步、不敢嘗試。另一方面,創業事關“臉面”問題。大學生創業中小本創業者居多,創業往往要從個體戶干起,這讓一些大學生覺得面子上抹不下來,而且甚至有人觀念陷入誤區,認為找不到工作的人才去創業。另外,也有人擔心創業很可能導致學的東西用不上等等,而從內心不認可自主創業,仍舊選擇傳統的就業渠道,去爭奪社會提供的現成就業機會,以致創業成為其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3.創業教育缺失。創業意識需要從小培養,而我國的創業教育卻基礎薄弱。義務教育階段對學生創業意識的培養相當不足,大學階段多數高校對創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即便有些高校已經開展了就業創業教育,關注的也只是畢業生的就業率,而忽視了畢業生的創業率,其重點是教學生如何去尋找一份職業,而不是增強他們自主創業的潛能,并且時間放在面臨畢業的最后兩年。所以,校園并沒有營造出一種濃厚的創業氛圍。與其他發達國家已形成一個完整的社會體系和教學研究體系的情況相比,我國的創業教育起步比較遲、培養比較晚,高校的創業教育也還處于探索階段,這些都不利于改變大學生傳統的就業觀念,延遲了大學生從尋找工作到創造工作的思路轉變。
4.資金缺乏。大學生創業首先需要的是啟動資金,擁有的資金越多,可選擇的余地就越大,成功的機會也就越多。雖然一些大學生創業者在校期間半工半讀,積累了經驗也積累了一些原始資本,但他們的自有資金十分有限,親戚朋友的幫助也是杯水車薪;面向部分大學生的各種創業性小額貸款或者創業基金,相對于眾多想創業的大學生,出現僧多粥少的局面在所難免;由于大學生創辦的企業注冊資本偏低、抵抗風險能力較弱,銀行本著自身商業利益考慮,認為貸款給大學生創業,量少息低,無利可圖,而且他們對大學生創業是否成功沒有什么信心,所以放貸十分謹慎;小額貸款擔保公司的信用貸款和典當貸款利率遠遠高于銀行利率,成本高、風險大。這些均使那些想創業大學生陷于兩難境地。
5.創業環境較差。學校和社會對大學生創業政策宣傳不到位,眾多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與那些有志于創業的大學生們并沒有完全“接軌”,而政策設計滯后、操作不明和落實不到位也是大學生創業路上的障礙。政策雖規定大學生創業可向銀行申請小額貸款,但銀行大都不愿意貸款給這些規模小、風險大、還貸能力弱的企業,一套程序下來左查右查,最后很可能不了了之,真正貸到款的大學生少之又少。再加上工商、地稅、銀行等部門由于缺乏具體操作細則,一些優惠政策難以落實。另外,創業服務程序繁瑣、時間拖沓。創業涉及的相關政策比較繁冗,有關部門的程序也比較繁瑣,創業者要與工商、稅務、金融以及其他中介機構打交道,而且哪個環節都不能出問題,整個手續辦下來需要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二、促進大學生創業實踐的對策與建議
(一)我國大學生創業的機遇
“現在是創業最好的時代”是今年兩會中為創業代言的經典一句。全國政協委員郭為稱,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13次提到“創業”,頻次創十年來最高。在這創業的黃金時代,眾多的便于創業的優惠政策如雨后春筍蓬勃而出,“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就是當中的代表,它就創業資金的問題提出一系列解決方案,包括簡化申請流程,降低貸款門檻,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制度,幫助審核初創企業財政預算,增加貸款資金,主要是扶持大學畢業生走出象牙塔的初創之旅。
(二)我國現有的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
在我們的周圍有很多未走出象牙塔的同學都想過自己出去闖出一片事業,自己開公司,然而事實上大學生自主創業率極低。可見,即使在大環境良好的情況下,我國大學生創業保障方面仍有很多不足。這些創業法律保障制度“主要是通過行政部門的政策通知來推進的,內容上過于行政化,形式上過于簡單化,而作為長效機制的法律制度并未占據主體地位,發揮主導作用”。
1.國家法規政策方面
近些年,我國不是沒有法律或政策,但內容太過空泛,很難實際操作,大學生創業的法律少之又少,僅有的《就業促進法》相關規定并未針對大學生創業,促進就業的創業責任制度并無體現。多數政策效果并不理想。
2.大學法律教育的缺失
高校內部對創業教育呈漠視態度,外部又缺乏約束。近年來,高校開始開設相關課程,但教師非專業老師或是有經驗的創業者,多是些行政老師被安排來“依書直說”,收效甚差。教育部只有下文要求開設課程但并未提出有效的約束。
二、大學生創業需要法律保障的原因
(一)找準方向
因為法律規定不同的組織形式在設立方面有不同的要求,也享受不同的納稅政策、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因此,擁有法律保障可以幫助大學生想清楚確自己未來創業方向,認清楚什么才是最適合自己的。
(二)認清權利義務
創業者作為勞動大軍的一員擁有特定的權利與義務。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無法避免會遭遇場地租用、融資引資、工商、納稅、勞動保障等問題,創業法律能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長效、穩定的支持,在明確權利義務的同時才能推進創業。
(三)增強競爭力
創業法律保障要求各高校對大學生做系統專業法律方面的指導與培訓,樹立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創業融資引資、政策支撐、服務培訓等方面給出指導意見,能夠增強大學生在創業方面的競爭力,爭取少走彎路。
三、國外相關制度的優勢
法律保障是創業的基石,我們不能否認國外在相關制度方面比我們有著更長足的發展,他們的制度相對而言更加完善。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這些國家從扶持中小企業出發構建法律制度保護大學生自主創業。他們為解決大學生創業初期的資金問題,從設立個人創業獎金補助、設立無擔保貸款、簡化審批程序等方面,為大學生開通創業資金綠色通道。比如美國的《創業企業扶助法》,法國的《迪特雷依法》,韓國的《中小企業創業支援法》都規范了創業制度,搭建了一個穩定、長期的法律框架,為小企業從小到大做了較完善的鋪墊。
四、我國大學生創業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經驗
研究發達國家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成功經驗,我們不難發現都是將大學生創業納入到法律軌道,利用法律手段保證創業政策的順利實施,因為只有“白紙黑字”才能明確法律權利義務關系,只有專門針對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法規才能促進初創企業的加速發展。法國的《迪特雷伊法》完善了小企業管理制度,推動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建立,這種公司比普通公司規模小,創辦的門檻更低。積極的財稅政策也是這些發達國家支持中小企業創業的主要手段。從1984年開始,德國政府就對中小企業實行特別優惠條款,特別是對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實行稅收減免政策,規定在落后地區新建企業可以5年免交營業稅;新建企業消耗的動產投資免征50%所得稅;中小企業盈利用于再投資的部分免交財產稅。
(二)提升大學生創業制度在我國的立法層次
我們可以從立法上發現國家非常重視對勞動者的保護,也非常重視就業問題,但對于實現就業途徑之一的創業,尤其是大學生創業,立法甚少,立法層次比較低。因此,立法先行,制定一部《高校畢業生創業促進法》,明確社會對大學生創業的權利與義務,明確各項優惠政策,用明文規定來保障大學生創業是極其必要的。其中應規范大學生創業融資流程,規范貸款體系,規范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制度,明確主體,簡化流程,延長貸款期限,提高貸款金額,為大學生創業盡量解決資金這一“老大難”問題。
(三)完善法律保障制度
除了一部專門的立法,其他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也是必不可少的。如,不斷修正《公司法》《擔保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大學生創業的可操作性,提升大學生知識產權、技術出資的,鼓勵他們以知識型成果的方式實施創業。對大學生創業進行一定年度的稅收減免,有關部門審核創業計劃時嚴格規劃創業資金預算,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實施高效可行措施貸款中小企業,盡可能降低大學生創業因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風險。
(四)加強大學生法律教育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融資;問題;對策
基金項目:吉林省教育廳“十二五”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吉教科文合字[2013]第310號)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9月1日
當前經濟環境復雜,雖然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形勢不錯,但就業的總體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2013年我國高校的畢業生人數為699萬人,2014年畢業生人數為727萬人,2015年接近750萬人,大學生的就業面臨著巨大壓力。在這種嚴峻的就業形勢下,我國政府積極地鼓勵并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然而,我國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形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最為突出的就是大學生創業融資困難這一問題。
一、大學生創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目前,政府為鼓勵創業,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具體優惠政策。但我國現有創業大軍中大學畢業生創業者畢竟是少數,加之由于落實較為困難,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最后能夠獲益的只有很少的畢業生創業者。并且對大學生創辦企業的保護條例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明文規定,當大學生創業者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不能有效地通過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從中央政府到地方,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并不少,但是政策的實施不力,執行力度不夠,同時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足。創業需要的是多方位的、多角度的支持和幫助,這就需要政府來出臺更深層次的、綜合的創業扶持政策。
(二)創業融資渠道狹窄。對于大學生而言,自籌融資有利于創業者掌控企業所占有的大部分股份,但是畢竟自我融資的金額有限,并且風險很大。一般情況下,大學生的創業資金來源主要有家庭的借款、銀行貸款資金和風險投資。首先,家庭的借款是大學生自主創業最普遍的融資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主要適合家庭條件較為優越的家庭;其次,通過銀行貸款。目前,中國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都已經推出個人創業的貸款業務。由于學生信用等級較難評定,銀行對其借貸抱有高度謹慎的態度;最后,來源于風險投資這一方式,風險投資者一般情況下并不會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當資本增值以后就會退出,并通過其所投資的公司上市或股權轉讓來獲取收益。但是,風險投資較比銀行借貸的成本要高。而且,貸款所需的中間環節不僅有銀行,還有政府部門,因此創業者如果想從銀行貸款,就要做長時間的準備,這就無形中又給大學生創業者們增加了壓力。總的來說,大學生在創業中資金的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三)大學生創業者自身存在的問題。首先,當前大學生一般具有獨立的個性,在創業問題上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但另一方面也常常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團隊意識不足等;其次,盡管高等院校內已開設了管理課程和創業指導課程,但是大多數學生創業者們缺乏的是社會經驗和管理能力,對于風險的預測和防范能力較差,在創業融資方面很容易走入各種誤區。另外,大學生對創業政策的相關信息了解很少,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只是知道國家對大學生創業有鼓勵的政策,但對政策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卻知之甚少。因此,這些問題的存在制約了大學生創業融資問題。
二、解決大學生創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政府出臺更加有利于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政策,創造良好的宏觀調控環境。政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落實相關政策,拓寬創業融資渠道,比如政府機構可以和相關的企業共同建立種子基金、擔保基金等,一方面可以提供給剛剛起步的創業企業必要的資金支持,也可以讓大學生創業者獲得實惠。同時,當創業起步的企業臨時需要資金時,可以通過基金擔保,方便及時的通過商業銀行獲得商業貸款,避免由于沒有擔保而不能從商業銀行獲得短期資金而造成資金鏈的斷裂。同時,政府可以根據實際的規定對大學生創業者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比如在公司注冊資金及各種稅費繳納等方面;或者對一些大學生創業者的公司實行試營業制度,在試營業期內,可以免收相關的稅費,使得經營成本能夠盡量降低,也能減少大學生在創業方面的資金困難。而對于更加具體的大學生創業資金扶持手段,需要針對不同個體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支持。
(二)拓寬融資渠道,使融資環境有利于大學生創業。對達不到金融機構貸款要求的大學生,不能完全依靠傳統的政府投入及銀行貸款,可以通過公益型資助基金發展面向大學生創業者,采取資助――回報――再資助的資金循環利用模式,形成可持續發展的資助形式。為了幫助大學生取得創業項目的風險投資,政府和高校還可通過舉辦創業大賽等方式積極搭建平臺向風險投資商推薦大學生創業項目。這樣,他們就可以一起承擔風險,進而分散大學生自主創業所帶來的風險。當然,還可以讓大學生以自己的科研成果入股,進而建立以技術專利入股的融資機制,注入到企業生產過程中,最后通過商品銷售收入獲得利潤分成。將自己的技術和創意轉化為贏利的工具是大學生創業者融資創業的主要目的,可是投資者更加看重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典當融資可以針對大學生創業者在一些地區開展并且推廣,相比于銀行貸款,典當融資更加簡便、快捷,對于信用要求并不是太高,比較適合大學生進行創業融資。此外,加盟連鎖經營也是不錯的選擇,尤其是對于那些初始資金不多、有合伙創業打算的大學生創業者。
(三)銀行簡化創業貸款手續,支持大學生創業。對于金融行業的監管部門可以采取比較恰當的措施,通過科學的方式,對信貸資金投入進行規劃細分,制定相應具體的保底指標,進而使各大商業銀行支持大學生創業。為了增加大學生創業企業扶持的信貸資金,可以使信貸資金適度向大學生創業企業傾斜,盡量增加信貸資金總量和相應的比例。各商業銀行也應及時創新,不論是在信貸技術上還是抵押擔保機制上。所以說,對于解決目前我國大部分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貸難題,各商業銀行通過有針對性地創新并簡化手續能夠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
(四)提高創業大學生綜合素質,增強融資風險防范意識。大學生創業成敗的關鍵在于大學生創業能力。如果大學生創業者缺乏創業技能、管理經驗和社會聲譽,那么是很難進行創業融資的,這也是創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有很多途徑是可以提高能力的,但最重要的有兩點: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理論知識,并且要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上學期間,要經常參加校內外組織的各項實踐活動,提高自身創業能力;其次在選擇項目上要盡量選擇那些創新型與收益率高的,逐利是市場經濟資本的屬性,如果想要資金大量涌入,那創業的這一領域的收益率一定要很高。所以想要解決大學生融資難題,必須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創業能力。
主要參考文獻:
[1]問齋.激勵民營經濟內源融資[N].北京科技報,2011.9.
[2]俞金波.大學生創業融資現狀與對策研究――基于杭甬溫123位創業者的調研[J].中國大學生就業,2013.12.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融資方式;眾籌方式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0.057
0引言
近幾年來,我國各地都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舉措支持大學生創業,在稅收、辦公場地租金、創業培訓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中國大學生就業創業發展報告》顯示,在2015屆大學畢業生中有2.86%選擇了自主創業。
為了調研分析互聯網時代大學生的創業資金籌集現狀語文題,我們對北京地區大學生進行了隨機的問卷調查。問卷采用線上和線下紙質問卷分別發放,有效回收問卷共206份。這次的問卷設置一共21個問題,除創業者個人基本信息、創業背景問題外,問卷主要就創業意愿、業障礙和創業資金來源等方面問題進行調查。
1大學生創業資金有效渠道少,獲得困難
我們的調查數據顯示,80%以上大學生創業者對當前的創業政策和環境較為滿意,但創業資金成為他們創業行動的首要障礙。
大學生創業獲得創業資金的有效渠道非常有限,及時獲得也不足以支撐創業活動有效開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政府及金融機構支持有政策,難落實。盡管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的扶植政策,但支持資金要求門檻高,數額小,杯水車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對于什么項目可以發放貸款,發放貸款的金額以及貸款抵押物要求嚴格,而絕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不符合要求而無法獲得貸款支持。
其次,社會風險投資機構對創業項目和創業者均有嚴苛要求。不僅追求短期內即有高回報收益,而且附加嚴苛的投資條件以及過高的股權要求。這些情況往往使得風險投資據大學生創業者于千里之外。
此外,高校及社會層面創業幫扶往往局限于創業教育培訓、宣傳報道、市場信息牽線搭橋等非關鍵因素方面,對于獲取創業資金方面缺少有效的實際性支持。
2大學生創業資金主要渠道及其利弊分析
2.1大學生創業資金主要渠道來源
目前,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個人及親友自籌全部資金:這種方式包括個人自有資金、家庭成員或親友資助以及兩種情況混合。選擇自己或家庭完全出資作為創業初始資金的比重是最大的,占35%。
(2)合伙人按股份出資:合伙創業者按照約定出資,約定所占股份的方式,這是最常見股權融資方式,在創業大學生中占22%。
(3)政府、企業、社會組織風投基金投資:股權投資單位通過投資取得新創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可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于企業,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能夠獲得風險投資的創業大學生占被調查者10%。
(4)民間或銀行有償借貸:有償借貸,包括民間借貸及銀行貸款。這兩種方式都是借入有期限有利息支出的款項。一般而言,民間借貸利率要比銀行貸款高得多,但如果缺少固定資產或抵押物,大學生很難從銀行貸到款。這種籌資方式占被調查者21%。
(5)眾籌融資:眾籌,即創意者或微小企業等項目發起人(籌資人)在通過中介結構(眾籌平臺)身份審核后,在眾籌平臺的網站上簡歷屬于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投資人)推介自己的項目以獲得眾人投資的形式。這種籌資方式占被調查者12%。
此外,很多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是混合型的,即上述方式中兩種以上方式的混合。總體而言,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主要有此五種情況。
2.2大學生創業資金主要來源方式利弊分析
2.2.1個人及親友自籌全部創業資金
這種方式的好處主要表現在:企業股權單一,創業困難期度過會收獲全部收益;自主決策,無干涉,決策效率高;創業者經營壓力大、動力足等。
自籌資金創業的高風險也可能帶來高收益。一旦熬過創業初期,當公司步入正軌之后,獲取的收益將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對于一個股東少的公司來講,事務的決策是非常高效的,大學生創業者可以完全根據自己的設計去經營創造這個公司。
完全自籌資金的不利之處在于:全部個人出資,經營財務風險完全有創業者承擔,風險高壓力大;創業資金一般數額有限,難以快速擴大規模;創業者家庭共同承擔經營風險和心理壓力等。
在當今這個發展節奏快,越來越強調用戶數量與用戶服務體驗質量的年代,沒有足夠的資金就意味著較差的公司管理經營反饋制度、較差的用戶體驗以及更少的顧客利益。而這又會對公司接下來的發展起到制約作用。
2.2.2合伙創業者按股份出資
這種方式的好處:融資方式非常普遍,融資周期較短;一般按股份份額出資,據此分配企業職權和收益分配機制,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糾紛少;合伙出資創業還能分擔創業壓力和財務風險等。
這種方式是當代大學生創業者選擇最多的創業方式之一,也屬于現代企業制度最常見治理形式之一,股份制管理。也是我們向大學生創業者積極推薦的融資形式之一。
不利之處:創業初期,犧牲了部分的決策效率,決策需要達成一致,共同決策;創業者之間可能會出現權力分配、發展戰略與事務決策的分歧,導致矛盾;企業內部容易出現圍繞不同創業者的派系等。
2.2.3政府、企業、社會組織風投基金投資
這種方式的好處:融資透明性好、安全性高、投融資過程規范;融資額度大,可以最大定程度上解決創業者的發展資金問題;投資方的實力和資信較高,退出機制規范。
不利之處:門檻高,對企業條件與發展前景要求高;同時融資談判過程和投資周期長,難度大;投資方一般要求話語權,融資方要犧牲一定的話語權和管理權限等。
其不利的方面主要體現在:
(1)風險投資機構一般對創業公司的起點要求非常高,盡管現在個人企業的融資門檻降低,但是創業初期的大學生所創辦的項目要求仍舊非常高。目前大部分大學生創業項目與產品的技術含量并不高(甚至較低),其經濟附加值較低、市場競爭力不強、替代品多。因此,對于投資者來說,這些創業項目的投資風險較高,難以引起投資者的關注。
(2)創業者犧牲了自己一定的話語權。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股權多的一方,必定會參與更多的企業決策和企業規劃等方面的決策。這樣企業將很難完全按照創業者的想法去經營。
2.2.4民間或銀行有償借貸
這種方式的好處:銀行Y源豐富、資金雄厚;民間資金操作簡單快捷。
銀行貸款是最常見的融資方式,但是貸款對于創業者而言門檻極高,因此民間借貸應運而生。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有效解決創業企業的發展問題。
但是其不利之處也顯而易見,銀行和民間資金借貸均有很高門檻;銀行程序復雜,放貸慢;民間資金利息較高,易出現糾紛,安全性差等。
2.2.5眾籌融資
這種方式的好處:股東數量多、融資速度快;融資過程本身成為營銷過程,可以利用互聯網實現創業項目營銷傳播。這是近年最新的分散型融資方式之一,也是最具互聯網創新意識的融資方式。
不利之處:融資對項目要求門檻也較高;當前相關法律系統不夠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本次問卷調查中,有一小部分的篇幅都是關于現在大學生對眾籌的了解及思考。結果表明,大部分的大學生只是聽說過或者有了解過眾籌投資。同時也有相當多一部分同學表示對眾籌這一投資方式并不信任。
2.2.6混合情況
事實上,融資常常是多種形式混合。例如,合伙出資創業又獲得貸款資金。尤其是當企業走上正常發展軌道,混合融資就會成為常態。
3結論與建議
通過我們的實際調查,我們得到如下基本結論:
(1)當前大學生創業資金主要有效來源渠道是個人及親友自籌全部資金;合伙人按股份出資等兩種方式。
(2)調查中,大學生創業者目前選擇最多的融資方式是個人及親友自籌全部資金。
(3)大學生融資創業未來發展方向是合伙人按股份出資;政府、企業、社會組織風投基金投資。
(4)已有少數大學生創業者開始嘗試眾籌融資等新型創業融資方式;但大部分人對此類方式尚無完整的認知。
對于大學生創業項目融資,我們給出這樣的建議:
(1)大學生創業盡量從小微型項目起步,創業資金主要依靠創業者個人或家庭籌集。因客觀條件限制,大學生創業者很難獲得創業基金風險投資或銀行貸款。
(2)如創業項目屬于中大型項目,應該進行嚴格可行性論證,務必獲得風險投資機構足額投資以后,才能保證較高的成功率。
(3)創業融資方式多樣,各有利弊,創業者選擇應根據個人和項目實際情況區別而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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