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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加強;高層建筑;控制;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9文獻標識碼:A
近幾年,高度開發土地,為使土地高效利用,高層建筑遍及全國各地,在現代化城市中占據主體,同時高層也正成為建筑行業中的主要施工對象。大批量的高層處于在建中,超大型、超高型高層也提上日程。
一.高層建筑現階段的自身特點及發展勢態
高層建筑是城市發展的標志,是國家發展水平的象征。自改革開發以來,高層建筑飛速發展。成功的經典案例:比如,50層的深圳國際貿易中心大廈、101層上海環球金融中心等商業建筑,還興建了大量的高層住宅。
所謂高層建筑,他的顯著特點就是高。在建筑學中,把層數在超過10層的住宅建筑,樓高超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就叫做高層建筑。層數多、體型大、混凝土方量巨、大結構復雜度高是其特點。多功能的高層建筑既要使人防面積足夠、地下室容積滿足停車要求,同時要考慮抗浮問題,這就要求高層建筑的地基必須有足夠的承載力,直接承受基礎荷載的土層要有一定深度,使持力層埋置在微風化巖層中,此外,前期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施工技術含量高、組織管理復雜、施工程序繁瑣、高空交叉作業多、安全風險大使得工程實施中會存在許多內在的不確定性。
二.高層建筑在控制管理中出現一些問題
2009年6月29日,上海閔行區一棟在建的13層商品樓整體倒塌,引發業主退房潮,對企業造成嚴重損失;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一棟28層民宅發生嚴重火災,致多人死亡。以上兩實例使得大眾對高層談樓色變,使消費者購買力急劇滑坡,不想或不愿購買,失去對高層建筑的信心。高層建筑在林立于大中城市間,然而高層建筑卻頻繁出現問題,使得我們不得不考慮,高層建筑在系統的管理中出現的一些偏差。
1.高層建筑質量問題
高層建筑的工程質量事故接二連三出現,而質量問題經常由于施工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參差不齊,不按規范施工,倉促施工一味最求進度,不熟悉施工流程,然而高層建筑技術要求高工藝復雜施工期長,一旦出現細微的漏洞會造成損失巨大,許多教訓已經發生在我們身邊。
2.高層建筑規范化程度不高
一些施工單位制定了規章制度,但不按制度實行只是流于表面,流于形式,完全沒有落實到基層,有的只是掛于墻上,就算培訓學習也只是一帶而過,應付上面領導檢查過后就完全拋置于腦后,從來沒有系統正規的認真學習,一旦事故發生管理人員推脫自己責任,往往是一些簡單問題卻給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后果。
3.盲目施工,輕視安全管理
在施工建設中,工程項目多是實行分包管理,分包范圍難于明確,在利益的驅動下,每個分包單位都希望承擔多數工作,造成施工工序混亂,有遺漏項目。與普通建筑不同,高層建筑的施工大部分是在高空作業,對于施工技術和施工人員的素質要求高。
4.高層建筑階段性進度管理問題
建筑行業迅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復雜眾多,除了質量問題外,進度是企業與同行業者的首要考慮方面,為了追求企業獲利,很多工程施工隊伍把進度放在第一位,忽略工程質量,快速完成草草交差。
5.建筑材料管理不善
高層建筑比普通建筑所用的建材要多得多,如此消耗大量建材,對材料的購買和來源、運輸快慢和及時供應、安全放置等等每一細小的步驟都會影響工程質量的缺陷、延誤施工工期。
三.高層建筑順利進行的管理辦法
1.具有施工監管領導機構
建筑工程是一個由多工種的交叉立體作業,多件單位同時施工,管理不善必然會造成施工現場混亂,必須要有一個具有權威性的領導管理機構來及時協調和組織方方面面的問題。制定管理計劃,監督執法透明化,杜絕工程浪費,監督管理與工程實施想配合,取得支持與信賴。對于違章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管理人員做好本職工作,起到表率作用。
2.做好前期準備,夯實基礎
施工單位應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工程預案,針對高層建筑施工特點作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前后步驟和各專業工種作業的交叉程序、關鍵施工部位的監控、對常出現或易出現的施工安全問題的預防方法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措施。
3.合理安排施工進度
建筑工程的內容眾多,包括主體建造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管道裝修工程。這些受到很多因素影響,想要在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就必須考慮到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進度控制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工程能否按計劃完成,影響經濟效益,施工過程應當根據合約的規定期限,作出合理調整,尤其是設計安全的關鍵步驟,不能操之過急,進度的控制應該是建立在質量之上的。
4.開拓創新,減少不必要的開銷,降低成本
高層建筑越來越現代化不僅僅是傳統的風格建筑也要突顯個性化,而這種現代化的高層建筑需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機械、新材料才能達到完美體現,使用先進的創新的施工技術,還能使工程快速地施工,提高生產率,保證施工質量,比如為減少環境噪音改用大口徑鉆孔灌注樁,機械與人工相結合的空壓機機械混凝土鑿樁,混凝土墻板宜用大型模板支撐模板等等。
搞好高層建筑的成本,它直接影響企業發展,由于施工本身的工期長,資金投入量,而大材料價格和設備受市場波動大,超過一半的的資金都投入到施工建材上,因此應根據施工程序的先后做好材料購買計劃,分批分次購入,避免由于材料欠缺而影響工程進度。
5.制定標準規范化管理
標準規范化管理內容豐富,如安全保護、實施工序、建筑進程規范化管理,監管單位從此有依可循,有法可依。目前,工程管理的在建筑施工中的運行機制還不完善,為了健全體制整體提高素質,因此必須重視標準規劃的管理。施工單位根據高層建筑的項目的具體情形編制嚴謹詳細的施工設計和施工方案來指導施工,編制時應盡量全面將工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全部考慮到,實行全程包括準備、實施、后期處理的監管,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建立規范化標準,推廣教育宣傳工作,樹立安全意識。
四.總論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建筑市場日趨擴大化,只有做好復雜、系統、細致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證質量,質量就是保證企業發展的前提,不斷創新增進社會經濟效益提高企業自身競爭力;安全施工也是現代高層建筑施工技術中的重要主城部分,它是一種動態的技術管理,只有持續安全管理,注重組織、設施、行為技術的狀態控制,才可是高層建筑的管理上升到一新高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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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代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安全施工; 問題與控制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城市土地資源供給日益萎縮,高層建筑在城鎮地區如雨后春筍般冒出。在這樣的發展形勢下,如何加強高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變得十分重要起來。施工企業必須要圍繞國家施工安全管理法律,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并貫徹落實,為社會經濟發展貢獻一個有一個精品建筑工程。
一 現代建筑工程管理的特點
1.現代建筑要求突出消防安全施工管理
市場經濟環境下,效率是決定企業生存與否的重要因素。在這種環境下,建筑行業開始出現盲目跟風、快速擴張的現象,導致了各種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給施工企業和工程人員造成了嚴重的財產生命威脅,也直接影響了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必須要高度重視建筑行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將安全視為重要工作來抓。在施工活動中,現場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充當了主導者的角色,要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須要從人的因素上著手,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條例和監督機制,同時加強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專門撥付安全管理經費,從人、財、物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為開展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切實提高建筑行業施工安全水平。
2.建筑工程管理應遵循管理科學的效益最大化原則
隨著建筑市場競爭日益白熱化,向施工管理要效益成為建筑企業贏得生存發展機遇的必然趨勢。建筑企業必須要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只有這樣才能夠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安全是效益的保證,它貫穿于每個施工環節和過程,是提高施工企業綜合效益的重要切入點。 因此,我們要從施工安全管理出發,要建立科學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嚴把施工安全管理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從人力無力財力成本上,科學規劃,嚴密到位,保證在功能的健全上盡量減輕成本。
3.建筑工程管理是一個有機的系統工程
建筑管理活動貫穿整個建筑施工過程中,它是一項綜合系統化的工作。開展建筑工程管理活動不能憑空喊口號,而是要貫徹落實每一項安全管理規定,嚴把安全關。例如,采用最合適的材料種類和規格,提高質量檢驗標準,在預算允許的范圍內選擇質量最好的材料;同時,建立設備器具的整理入檔措施,建立完整協調的安全控制制度,都應該成為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
二 現代建筑工程管理在當前凸顯的問題
1.施工材料和設備問題在某些具體工程中凸顯
材料和設備是工程質量的基礎,現代施工對建筑材料的質量要求日益提高,但是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許多建筑材料供應商在短期利益的驅動下,采取弄虛作假、偷工減料的方式生產,大大降低了原材料的質量。材料款項未全部如數地運用到使用優質材料上,對材料的管理也出現漏洞,霉變腐爛材料,以及安全監測未達到國家安全監測標準的材料,在工程中加以使用,后果是嚴重和不可挽回的??上驳氖?,上述問題已引起國家安全管理部門的高度關注,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得到徹底改善。
2.施工人員素質和技能存在不到位現象
當前,在施工現場上,施工人員來源十分復雜,有些人沒有經過系統培訓就匆忙上崗,有些人沒有技術資格許可就從事技術操作要求較高的工作,由此引發了各種建筑施工質量問題,令人堪憂。人員的質量是建筑產品成果的關鍵因素,只有利用合格優質的建筑人員,才能生產出安全優質的建筑產品。因此,在這一方面也應該加強投入,進一步防止施工人員意識、素質、技能的缺失現象。
3.工程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存在漏洞
工程質量監管工作歷來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更需要高度負責任感。在各地出現的各種建筑施工質量問題中,好多都是由監管部門缺位導致的。監管人員在實際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忽視國家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的現象十分普遍。對于工程管理部門本身,又應運用怎樣的機制和方法去監督管理,這成為擺在當前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一大問題。
4.未加強建筑工程管理的社會效應管理
有些建筑工程地點在城市鬧市區,其施工直接影響到重大生命財產安全,對施工活動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因此,在開展建筑施工過程中,不僅應保證建筑工程本身的進度和質量,更應該關注工程的社會影響,做到最想程度的社會成本和人民受擾。顯然,在這一方面,我國的建筑業仍有潛力可以挖掘。
三 現代建筑工程管理對策的針對性建議
1.狠抓安全建設目標,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單位應該著力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在安全制度中應加強監督制約措施。對于具體負責施工建設的職工成員,要確保每個工程設計和計劃都落實到具體操作崗位,保證工程設計得到貫徹執行;要實施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對于任何質量事故都能夠追查到相關人員責任。
2.加強建筑材料的控制,嚴格落實國家相關標準
施工材料質量直接關系到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因此,要注重施工材料質量把關工作。施工企業要成立材料質量控制中心,切實加強原材料質量驗收工作。在開展材料采購工作時,要杜絕工作人員、損公肥私的現象發生,要針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規格等做出綜合價格評估,以保證采購價格符合價值規律。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要與工程設計人員和施工部門做好溝通,確保建筑材料符合施工技術要求。
3.加強施工部門人員培訓,提升職業素質和技術水平
當前,施工行業一線從業人員大多為農民工,他們大多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工作崗位不固定,沒有接受專門系統的建筑施工技能培訓和教育,加上施工企業不夠重視對他們的工作技能培訓,這樣就導致施工人員專業技能水平普遍偏低,容易導致各種施工質量隱患發生。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施工企業要加強對一線操作人員的技能培訓,強化現場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為提高工程建筑質量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4.完善建筑工程的管理機制
完善建筑工程的管理機制是實現建筑工程管理現代化的要求。首先,應在管理的法律、法規上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樣可以在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達到加強管理的目的,保證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其次,要加大完善管理制度的力度, 建立高效的管理機制和管理系統,通過借鑒一些比較先進的管理方法,管理思想以及采取必要的管理工具,對現有的操作和規劃進行重新調整,使管理變得專業化、現代化。
四 結語
提高施工企業現場管理水平,降低各種施工質量風險發生概率,為社會打造一個個精品建筑工程,是施工行業和建筑施工主管部門的重要工作目標。提高建筑施工質量水平,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斷調整施工質量管理辦法和對策,為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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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城市遺產保護工作是上海城市規劃與建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近20年的探索實踐中形成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與管理制度。文章對這一制度做了全面概述,并對其運作特點和利弊進行了分析。
上海長期以來十分重視歷史建筑和歷史地區的保護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嚴格的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制度保護了城市歷史風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弘揚了都市文化塑造了城市精神進一步凸現了上海歷史文化名城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獨特魅力。
上海市現有13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并于1989, 1994, 1999, 2005年先后分四批確定了663處共2154幢.總面積約400萬m=的建筑為優秀歷史建筑(其中6}處為文物保護單位)
2003年上海確定了中心城區12個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外灘、老城廂、人民廣場衡山路復興路、南京西路.愚園路.新華路、山陰路.提籃橋.江灣、龍華、虹橋路歷史文化風貌區總面積為27km’占上海市老城區的I/3e2。。5年上海又確定了郊區及浦東新區32個歷史文化風貌區,總面積約14km’。上海的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機制。
.上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制度逐步完獸的歷程…學術研究為先導
早在20世紀5。年代上海就開始著手進行有關城市建筑歷史的三史(古代史.近代史和現代史)調查工作對上海建筑歷史特別是近代建筑歷史有了初步的歸納為后來的歷史建筑保護工作打下了初步的基礎。改革開放后出版的《上海近代建筑史稿》(陳從周.章明編著)和《上海近代城市建筑》(王紹周著)即為這一工作的記錄。
自80年代起學術界對上海近代城市和建筑的研工作逐步展開并不斷深入。}993年羅小未教授指導博士研究生伍江完成博士論文《上海百年建筑史(I 840.1949)并于1997年正式出版。1999年鄭時齡教授的專著《上海近代建筑風格》出版。這些成果使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遺產的基礎研究工作走上一個新的臺階。還有阮儀三教授及其領導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以及同濟大學一批教師和研究生對上海外灘.老城廂、提籃橋等歷史風貌地區和大量歷史建筑所做的長期調查與研究為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遺產的保護打下了重要的學術基礎。與此同時有關上海的社會、經濟、歷史、文化等方面的學術研究工作在20世紀90年代出現涌現出一大批學術研究成果并在國內外掀起一場上海熱一。上海學儼然成為一門顯學。所有這些都有力地支持了上海歷史遺產保護工作
1.2率先提出保護名單.頒布保護法規
上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真正全面開始是20世紀80年代。1986年上海被國務院批準為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a 1989年在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的推動下上海在廣泛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首次提出了優秀近代建筑保護名單。199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第一批共59處優秀近代建筑(后來又增補至61幢)。由于當時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這6}處保護建筑只能被列為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并參照文物保護的有關規定進行保護與管理。1991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上海市優秀近代建筑保護管理辦法》上海初步形成了由規劃局.房地資源局和文管委共同負責的管理機制。此后按照《上海市優秀近代建筑保護管理辦法》1993年、1999年和2005年上海又陸續公布了第二批175處.第三批}62處.第四批230處優秀歷史建筑一批近代產業建筑和解放以后建成的建筑也名列其中:并由規劃局負責編制保護建筑的規劃控制要求(技術規定)。
除單體建筑保護工作的有序推進之外上海市還較早地開展了歷史風貌特色區域成片保護工作。1991年上海市規劃局開始著手組織編制上海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外灘等日片區域被列為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1999年上海市規劃局又組織編制了《上海市中心區歷史風貌保護規劃(歷史建筑與街區)))對199}年劃定的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明確了保護范圍和要求確定了234個街坊.440處歷史建筑群共計1000余萬平方米的保護保留建筑
1.3進一步健全法制,強化風貌區整體保護
2002年上海又在原保護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通過市人大立法正式頒布了《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進一步提高了歷史建筑保護的法律地位并正式在法律層面上明確了歷史文化風貌區的保護同時還將保護建筑的劉像由一94,年以前建成的近代建筑擴大到包括產業建筑在內的具有30年以上的歷史建筑。根據這一條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正式公布了中心城區一2片共27km’歷史文化風貌區。上海市規劃局隨即組織編制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0 2004年《上海市衡山路—復興路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編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正式批準為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的編制作了富有開創性的探索0 2005年上海市中心城區一2片歷史文化風貌區規劃全部編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批準同年上海市規劃局又開始著手郊區歷史文化風貌區的劃定工作。32片共141an}的郊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在經過專家反復討論和公共媒體公示后正式劃定。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也隨即開展
2003年一0月上海市召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正式提出建立最嚴格的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制度將上海的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工作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5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成立一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委員會并下設由規劃局房地資源局和文管會組成的辦公室上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又邁入一個新時期。
2上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制度與機制
1992年一月l日起開始施行的《上海市優秀近代建筑保護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有關近代建筑保護的地方性政府法令。在其頒布實施后的整整「年時間里一直規范和指導著上海近代建筑的保護工作對于上海歷史建筑的保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海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其中最重要者如分類保護原則).制度框架(其中最重要者如規劃、房地.文管三個政府部門共同管理.各司其職的管理模式)自此基本形成
作為一部政府行政法令其法律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時該管理辦法僅涉及近代建筑的保護對于城市大規模改造中成片歷史文化風貌的保護難以約束。經過兩年多的醞釀和和各方面專家的反復討論zooz年初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正式開始審議由市規劃局等政府部門和有關專家起草的《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草案)》。2。。2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4一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并正式公布于2003年一月l日起施行。自此上海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了一部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地方性法規這部條例在法律層面上確立了上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法律制度.管理體制與運作機制
2:保護原則
該條例不僅是對原管理辦法法律地位的提升也更加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內容與管理制度條例明確了上海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工作中統一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利用服從保護一的原則
2.2保護對象
根據該條例上海的保護工作由單體建筑的保護擴展到歷史文化風貌區的保護并明確要求規劃管理部門應組織編制風貌區保護規劃在法律層面上明確了區域保護的要求
條例也擴展了保護對象由原先對建于一949年以前的優秀近代建筑的保護擴展到對建成30年以上的一優秀歷史建筑的保護。條例所確定的保護對象為l建筑樣式.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具有建筑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歷史文化特點3著名建筑師的代表作品斗在我國產業發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廠房和倉庫5其他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優秀歷史建筑值得注意的是條例在國內首次提出了產業建筑的保護
2.3分級保護
在歷史建筑保護管理上延續并進一步強調了分類保護原則即根據保護對象的價值及完好程度分為四個保護等級第一類建筑的立面結構體系.平面布局和內部裝飾均不得改變第二類建筑的立面.結構體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第三類建筑的立面和結構體系不得改變建筑內部允許改變第四類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
2.4仍存在的問題
《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為上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設定了基本法律框架為上海歷史文化風貌區與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也留下了一些管理上難以處理的矛盾目前上海市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保護管理是采用由規劃.房地文物三個部門分工.協同管理的體制n文物部門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房地部門負責優秀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規劃部門負責歷史文化風貌區和上述保護建筑的規劃管理但由于文物管理執行的是文物法文物法中的一些規定難以適用于還處在使用狀態中的歷史建筑而條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規定又與文物法的個別條款不盡一致這樣對于那些已被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建筑就面臨著適用法律上的矛盾。為加強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調上海市政府在原有三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的基礎上專門設立了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使三個政府部門能夠有一個常設的協調機制
3上海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制度的實施與操作
3.規劃管理
《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為上海的保護工作制定了一個總體框架但在具體管理中還必須有細化了的規定與要求。首先是必須針對歷史文化風貌區編制具有法律地位的保護規劃對各保護建筑制定明確的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每一幢保護建筑提出明確的保護要求
在規劃管理上上海逐步形成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總體規劃).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詳細規劃)單體保護建筑規劃與建設管理及風貌區建設項目管理等不同層面規劃管理內容其中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它既是對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要求的具體體現又是具體建設項目規劃管理的直接依據。
2004年上海市規劃局以《衡山路一復興路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為試點組織開展了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為全面開展中心城區的風貌區保護規劃提供了范本目前上海中心城區一2片歷史文化風貌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已全部編制完畢并獲得市政府的正式批準
同時上海市規劃局還會同市房地部門和文管部門編制完成了文物保護單位和各優秀歷史建筑的技術管理規定和規劃控制要求為單體保護建筑的保護與規劃管理提供了依據
3.2建筑管理
根據《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優秀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為此市房地資源局組織制定了各保護建筑的具體保護要求并負責將保護要求和保護義務書面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有關物業管理單位「保護建筑若發生轉讓.出租行為轉讓人出租人有義務將保護要求書面告知受讓人.承租人受讓人.承租人應承擔相應的保護義務。若需對保護建筑進行修繕或有任何改擴建等改變保護建筑現狀的行為必須得到有關部門審核批準。若僅涉及建筑內部使用性質和室內布局由市房地部門負責審核批準若涉及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準內容(如改變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形式.主體結構.面積.層數高度等)則必須得到市規劃局的審核批準。對于擅自拆除.遷移或不符合保護要求進行修繕的行為房地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并可對擅自拆除者處以相當于被拆建筑重置價三到五倍的罰款對擅自遷移者處以相當子被遷移建筑重置價一到三倍的罰款對違反保護要求修繕者處以該建筑重置價犯%以下的罰款
由于條例不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因此保護建筑屬文物保護單位的其保護管理由市文物管理部門根據文物法并參照《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負責管理。對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工程若涉及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準內容的也必須得到市規劃局的審核批準4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
根據《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從2003年起開始著手組織編制并于2005年完成了各風貌保護區的保護規劃這一規劃的編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及時批準為上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嚴格.規范并具有很強操作性的依據
4:創新編制模式,強調整體保護,細化控制指標
該規劃屬于控制性詳細規}}l層面但又希望超出一般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度它不僅要包括一般控詳規劃的內容(如用地性質與建設容量控制.道路交通.市政設施.綠化景觀.公共設施配套等)同時更突出保護的要求(如保護要素的認定.保護對象的分類風貌街道與空間的保護等)建筑尺度適宜且密度適中是歷史文化風貌區的一大特點因此規劃明確風貌區內嚴格控制建筑總量核心保護區內堅持原拆原建即嚴格保持現有建筑總量并嚴格控制風貌區內新建建筑的高度
城市歷史文化風貌的保護不等于最有保護價值的建筑單體的保護真正意義的城市保護是整體意義的保護。它不僅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的保護也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所在整體環境的保護特別是完整歷史街區的保護。除建筑物外道路和街巷格局街道尺度.街廓景觀.城市空間肌理.地塊尺度與形狀、綠化環境.墻面裝飾.地面鋪砌.典型材料和色彩等等都是保護的要素「
在建設控制方面規劃首先將風貌區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范圍。核心保護區內的建設行為受到更為嚴格的控制一般不允許大規模建設且堅持原(面積.高度)拆原建原則。在建設控制范圍內明確只有允許建造的范圍需要整體規劃的范圍和一般歷史建筑.‘其他建筑拆除后的空地內才有可能允許新建.改建和擴建行為在建筑高度控制萬面按沿街建筑高度一非沿街建筑高度.相鄰建筑高度和住宅建筑高度來控制。在建筑密度方面更多考慮地塊原有密度.周邊地區平均密度等因素進行控制且規劃建筑密度不得超過本街坊現狀建筑密度的ioi以確保原有城市肌理得到延續.為保證原有街道尺度和界面得到延續允許在建筑退界.后退紅線.綠化覆蓋率等方面適當突破一般規劃技術規定。
毛2通過規劃控制,保證整體風貌達到.大程度保護
該規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對風貌區內所有建筑進行分類用歷史的眼光細致地對規劃區域內的每一座建筑進行分類在認真的甄別與鑒定的基礎上明確每一座建筑的留.改牛fit生質。事實上法定保護建筑只能保護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優秀建筑。而僅有少量保護建筑是不可能真正保護和延續城市的整體歷史文化環境的。因此必須在更大范圍內保留那些有歷史文化特色構成風貌特征的大量背景建筑一并通過規劃審批程序確保其法律地位同時使其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這次規劃除法定的保護建筑外對其他所有建筑是保留還是允許拆除都予以明確。充分考慮規劃及房屋土地管理的操作性將風貌區內所有的建筑劃分為保護建筑.保留歷史建筑.一般歷史建筑.應當拆除的建筑和其他建筑五類。具體地說就是所有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都屬于保護建筑其他具有較高保護價值或風貌特征明顯的歷史建筑在本規劃中被列為“保留歷史建筑規劃要求予以保留.一般不得拆除。其他歷史建筑(主要指建于一949年以前房屋質量較差但卻是整個區域歷史風貌的重要組成部分)被稱為一般歷史建筑允許拆除重建但重建建筑一般要求原面積原高度且必須與原有風貌相協調第四類建筑為一應當拆除建筑-即那些與歷史文化風貌不協調的各類違章搭建.危棚簡屋。第五類稱之為其他建筑即各類合法建造的多.高層建筑雖與歷史文化風貌不協調但暫時沒有條件拆除或不可能拆除的。這種分類使得風貌區內每一幢建筑留.改拆的整治措施都得到了明確的落實
4.3確立分街坊圖則.確保規劃落地
在規劃文本上的最突出之處是分街坊圖則。風貌區內所有街坊均設單頁。規劃的所有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標都在每一幅街坊單頁上明確表示每一幢建筑.每一條街巷每一個空間.每一片空地和每一處庭院的規劃控制要求都在圖上清楚標識。尤其是對建筑保護分類(留改.拆性質).可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容量要求具體的建筑高度控制等圖上都應有明確規定這種圖則表達方式非常便于日常規劃管理已在目前的規劃管理中發揮了非常積極而有效的作用。
4.4建立特別論證制度.杜絕抽自改變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