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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是由美國的次貸危機所引起的,從表面上看,次級債問題是由美國低收入者的房貸所引發的。實質上,本次危機是源于刺激經濟的目標下過度的信貸以及信用風險互換等衍生工具的濫用,使狀況愈演愈烈終致危機惡化。而貫穿始終的問題是:無論是監管者、金融機構和個人都存在著忽視信貸風險管理的通病。金融機構特別是投資銀行,在追求業績的利益驅使下,片面的追求業務規模和業務利潤的快速增長,而忽視風險甚至無視風險。從業人員的道德水準與風險管控水平直線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對金融衍生工具過分信任,認為一切風險可以通過工具創新轉嫁給別人,忽視了衍生工具內在的風險,最終導致金融風險被成倍地放大。
商業銀行作為專門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具有高負債性和高外部性的特點,這就使其不僅追逐收益性,也必須關注安全性和流動性。而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轉型與發展”的雙重使命,這必然使信貸風險不斷積累。在當前的外部環境下,信貸風險管理已不再是對風險的規避和對沖的博弈術,而是一種保值增值的差別化技能。信用評級機構則在此中扮演了極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為投資銀行提高其產品的信用等級,某種程度上對金融風險的擴散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從監管者的角度,由于長期的經濟繁榮和市場繁榮,自由主義的理念在監管者的頭腦中占據上風,放松管制、讓金融更加自由化成為這一階段監管者的核心價值觀。比較而言,美聯儲對銀行的監管是嚴格的。而恰恰次級債以及衍生產品均由美國證監會監管,作為長期監管股權資產的機構,對債權資產的利害關系肯定不如美聯儲,監管錯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可能面對的信貸風險及存在的問題
1.信用級別管理不嚴及住房貸款比例增大可能導致個人住房貸款者信用風險的集中爆發
由于信用體系的缺乏,我國商業銀行在實際貸款發放過程中,無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證。相對于美國的信用等級而言,我國的借款人甚至達不到次級信用級別。我國商業銀行在審核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時,主要是通過申請者從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來審查其收入狀況,導致資信較差的借款者可能憑借虛假證明從銀行得到貸款,進入房貸市場。銀行為了擴展業務規模,按揭成數都比較高,近幾年仍然維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隨著國家對房地產業進一步進行法規及商業銀行控制風險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數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這個數值還是偏高,依然蘊含著很大的風險。
2.抵(質)押物的評估價值相對較高且缺乏更新機制致使商業銀行過度放貸
商業銀行發放的大量貸款中,有部分貸款是抵(質)押貸款,其中有很多抵(質)押物的價值評估是在我國經濟上行時進行的,那時的宏觀經濟背景還比較樂觀,現在經濟處于下行中,銀行的抵(質)押物的價值已大幅縮水。而住房按揭貸款又被我國商業銀行視為優質資產業務而大力發展。行業間的激烈競爭和巨大的利潤空間又促使其不斷降低辦理條件,進而對貸款審查流于形式。許多銀行還通過推出各種優惠業務刺激個人房貸消費,從而搶占市場份額。這種風險意識的缺失使銀行業的風險正在不斷累積。而且,商業銀行對在建工程、未辦理產權證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蹤管理薄弱,沒有建立動態更新機制,甚至會出現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經完工,還沒有辦理好后續抵押登記手續,使銀行的抵押權“懸空”。
3.信貸投放過于集中在國家宏觀調控的房地產業促使風險加大
根據國際經驗,個人房貸風險暴露期通常為3到5年,而我國房地產行業個人信貸業務是最近4年才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我國銀行業已進入房貸風險初步顯現的時期。基于房地產市場在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為宏觀政策重點調控的行業。2006年以來,住房市場的持續繁榮使借款者低估了潛在風險;同時,貸款機構風險控制意愿下降,使行業風險加大,最終導致從緊的貨幣政策出臺。2007年連續加息導致住房開發成本高,同時也推高了貸款買房者的還貸成本。隨著次級債危機影響下的經濟下行,收入預期下降,還貸壓力增大,個人住房貸款者可能選擇提前還貸或斷貸,出現類似美國次貸市場上借款人無力還款的情形。三、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措施
商業銀行在金融危機背景下進行信貸風險管理,首先要明確信貸風險管理的目的不僅是保護資金的安全,而且還要提升構成銀行經營模式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組合水平。信貸風險管理應遵循保本、穩健的原則,保護銀行資產的安全,保證存量資產質量的穩定,這是銀行生存的基礎。對內生不確定性引致的風險,如銀行由于內部的信息傳導不及時、相關制度不完善而發生的操作失誤、貸款抵(質)押物價值沒有及時更新等,可通過加強控制程序和業務檢查力度來實現。
1.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者的信用級別
商業銀行必須使用內部控制的標準流程從嚴控制個人住房貸款者的信用級別,嚴格檢查每一筆房屋按揭貸款業務,信貸員必須要與貸款申請人見面,而且必須面對面地簽訂貸款合同。對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貸款申請,由信貸工作人員到單位核實收入證明,通過核實貸款者真實身份。
2.增強我國商業銀行自身的流動性
從宏觀層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6次加息、每周發行定向票據,從緊貨幣政策的實施回收了銀行體系內相當數量的流動性。而在金融危機過程中,保持自身流動性成為銀行渡過難關的重要手段。
3.加強金融創新監管
從美國的次貸危機到全球的金融危機再次印證了金融創新會給銀行業帶來雙重影響。在國際金融市場和交易日趨復雜化的背景下,必須清醒認識到金融監管的重要性。審視次貸危機的爆發過程發現,即使美國在監管體系完善的市場中,仍然存在著大量的監管缺失,尤其是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金融產品的復雜化導致了對其認識上的盲點和監管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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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信貸機構的信貸風險是指小額信貸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因不確定因素的單一或綜合影響,使小額信貸機構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小額信貸機構風險的來源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自然風險
對于以農業貸款為主的小額信貸機構而言,其主要投向是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而傳統的種植業和養殖業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都很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弱,一旦所在地區發生自然災害,大量客戶可能同時發生違約,這可能導致小額信貸機構的破產。比如,孟加拉國20世紀90年代后期的自然災害,就曾經導致鄉村小額信貸機構的客戶大量違約,這一度使該國鄉村小額信貸機構陷入巨大的財務危機。自然風險也是我國小額信貸機構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中國農村社會保障”課題組的研究(1999年)表明,小額信貸農戶所遭受的經濟風險中有10%源于自然風險,而我國尚未普遍開設農業保險,自然風險發生后,農戶除能獲得極少量救災款外,沒有其他的補償途徑。因此,農戶若沒有其他收入來源,拖欠貸款也就成為必然。
2、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
從宏觀經濟環境而言,國家的宏觀經濟條件、宏觀經濟政策和金融監管政策等都會形成小額信貸機構風險的源泉。例如,宏觀經濟中的通貨膨脹的高低以及經濟周期的不同階段將對小額信貸機構的信用管理、利率水平及其各項業務產生巨大影響;宏觀經濟政策會對各個行業具有巨大影響,小額信貸機構投放的產業也不例外,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動在引起相關產業變動的同時,也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了風險;金融監管當局的目標與小額信貸機構的目標可能并不一致,相關監管政策也可能成為小額信貸機構風險的一個來源。
從微觀經濟環境而言,市場風險及法律條文的變更等都是小額信貸機構另一類風險的源頭。小額信貸機構目標客戶產品往往具有顯著的趨同性,這會導致激烈的行業競爭,降低客戶的盈利能力及自身風險抵抗能力。由于同一地域自然條件的類似及農民多年形成的耕作習慣,農民在種養殖業的結構上高度趨同,并且絕大部分農戶在品種的選擇上缺乏主見,往往“跟風走”,這必然導致同種產品供給過多,價格下跌,出現“谷賤傷農”的情形。另外,與工業品的生產不同,農業生產的周期較長,并且有極強的季節性,農業結構調整的難度較大,而市場行情瞬息萬變,農戶不可能隨時改變種植結構,收成的好壞絕大部分情況下只能由市場行情左右,這也是農業生產風險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法律條文的變更或政府違規背棄承諾也可能會使小額信貸機構的經營范圍、經營行為以及資金狀況發生變化,使小額信貸的經營受到嚴重制約。
3、員工素質的影響
小額信貸機構員工的素質對小額信貸的效率、成本以及小額信貸機構的財務狀況都有重要影響。員工應該接受過一定的教育和專業培訓,最好是既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又有實際的操作經驗。同時,還要求員工有組織能力和創新能力。小額信貸機構的員工應該具有良好的品德,其自身必須是值得信任的,誠實且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這樣才能為客戶樹立良好信用的榜樣。同時,員工對工作和客戶的責任感尤為重要,這不僅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小額信貸的效率,還影響著貸款的風險和成本乃至小額信貸機構的財務狀況。小額信貸面對的是城市低收入者和較貧困的農戶,其受教育程度有限,因此員工的溝通能力也十分重要,這樣才能及時為客戶解答疑問、克服困難并傳授技能,一方面幫助客戶脫貧致富,另一方面提高還款率,降低資金風險。對于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而言,以上這些員工素質要求難以完全實現。
4、制度性設計缺陷帶來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的一些制度性設計缺陷,也會給小額信貸機構的運行帶來風險。例如,小額信貸機構普遍采用小組聯保機制,雖然它能較好地防范事前的“逆向選擇”問題,但小組某一成員違約之后,卻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隱患——既然別人已經違約了,我為什么還要還貸呢?而且,小額信貸機構的貸款在地域和部門分布上比較集中,在沒有抵押和擔保的情況下,其信貸資產組合面臨“協變風險”,可能會出現大量客戶同時違約的情況,這可能會導致小額信貸機構的破產。又例如,現存的小額信貸機構大多憑借捐助資金建立,機構的經營者和控制者并非是最終的產權所有人,機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問題,產權關系的缺陷比較嚴重,這可能導致管理層面的低效率和經營者的道德風險行為。當這些機構能夠吸收公眾存款時,存款人將面臨嚴重的風險。
5、經營不規范帶來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風險的最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來源就是不規范經營,它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信用評定制度不規范帶來的風險
信用評定制度不規范是小額信貸機構經營不規范的一個突出表現,它帶來了比較嚴重的風險隱患。小額信貸理論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的對象應是具有一定還款能力和還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階層。而對于還款能力和還款愿望的評價一般是以農戶信用等級的高低為標準的。因此,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的準確性與真實性就成為決定還貸率高低的重要環節。在實踐中,由于信用評定制度不規范,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結果準確性和真實性往往無法保障。這樣,盡管小額信貸機構的貸款是根據信用評級情況發放的,但由于信用評級情況不準確、不真實,貸款質量和回收也就難以得到保障。以我國的農村信用社為例,實際操作中農村信用社普遍缺乏對農戶的真正了解,而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會在協助農村信用社工作的過程中,認為信用戶的評定是一件有責無利的份外之事,還有些地方為了獲得“信用村(鎮)”的榮譽稱號,在信用評定工作中不嚴格把關,甚至有個別領導干部利用職權直接對有關親友的信用評級進行干預,弄虛作假,這給小額信貸埋下了極大的風險隱患。
(2)小額信貸管理制度執行不規范
小額信貸機構的風險管理不同于正規的金融機構。在小額信貸的主流模式中,主要有以下四種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團體貸款機制、以借款額度為主要標的的動態激勵機制、整借零還的分期還款制度、不同形式的擔保替代安排等。許多國家的小額信貸機構都仿效了這些制度安排,但在實際運行中,不規范運行使得這些制度安排名存實亡,機制難以發揮預期作用。下面,以我國為例進行分析。
我國的小額信貸機構也是從國外直接移植過來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效仿孟加拉國的GB模式,制度設計上采取了以上的制度安排。但在實際運行中,小額信貸的還款方式基本采取了到期一次性還清制度,小組聯保的制度也大都沒有得到執行。這主要是由于小額信貸的推廣主要是政策驅動的,而小額信貸機構并未明文規定小額信貸須采取小組聯保制,小額信貸機構其自身缺乏內在動力。由于管理水平低下,動態激勵機制的作用也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一般情況下借款額度的多少并不取決于借款人的還款表現,而往往取決于借款人及其親友在當地的影響力。擔保替代安排的執行也不規范,往往流于形式,而擔保替代的真實性也存在問題。由于小額信貸管理制度執行不規范,以上各種風險防范機制都不能發揮作用,這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二、小額信貸機構信貸風險的類別
小額信貸機構的信貸業務既受到宏觀經濟形勢、行業與產業變化和調整等外部因素的影響,也受到信貸活動的內部操作環節的影響。這是因為授信要經過受理、調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等諸多環節,每一環節出現的紕漏都會導致信貸資產的損失。因此,小額信貸機構的信貸風險因素可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同時,信貸風險可分為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其中,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操作風險則由內部因素(主要指內控機制存在問題)引起。
1,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小額信貸機構沒有足夠的現金來應付到期的資金償還需求和未能滿足客戶的貸款需求或其他即付的現金需求,而使其自身蒙受信譽損失或經濟損失的可能性。該風險會導致小額信貸機構出現財務困難,甚至破產倒閉。雖然小額信貸機構并不吸收公眾儲蓄,但是流動性風險仍然存在。這里提到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指分支機構現金流不足而帶來的風險。我們所觀察到的是,總部目前并非分支機構可靠的資金來源,原因一是總部自身的資金并不一定充足;二是分支機構的業務發展計劃性不強,因而分支機構自身和總部都難以預料現金流;三是分支機構和總部問的現金傳遞往往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所以總部可能無法及時滿足分支機構的資金需求。伴隨著流動性風險而來的便是信譽風險。目前在一些分支機構已經出現沒錢而關門的情況。
滿足小額信貸機構的流動性需求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小額信貸機構對內在其資產負債表中“儲備”流動性,即持有一定量的現金性資產;二是小額信貸機構對外短期“借人”流動性。
小額信貸機構的資金獲得能力對其流動性具有重要影響。小額信貸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渠道:自有資本;國際多邊機構和雙邊合作機構的捐贈資金或轉貸款;財政資金和中央小額信貸機構貸款支持;小額信貸機構或開發性金融機構作為批發機構提供的轉貸資金。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因借款人發生違約或借款人信用等級下降,無力按照與小額信貸機構所簽的合同條款全部或部分償還債務,造成貸款逾期、呆滯、呆賬等而產生損失的風險。小額信貸是小額信貸機構的主要業務活動。小額信貸的投放要求小額信貸機構對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作出判斷,但這些判斷并非總是正確的,而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也可能會因各種原因而下降,因此小額信貸機構面臨的一個主要風險就是貸款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這是小額信貸經營中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風險,是導致小額信貸機構虧損甚至倒閉的主要原因。只要小額信貸機構通過實際或默許的契約協議,將其資金借出、承諾借出或以其他形式放出,均產生信用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作為一種獨特的金融組織,還具有與傳統小額信貸機構不同的信貸風險特征。它既有因個體借款人拖欠甚至違約帶來的信貸風險,又存在著特殊的信貸風險機制,即單個借款人的拖欠或違約可能導致大面積拖欠或違約的發生。這是由于小額信貸機構的貸款在地域和部門分布上比較集中,在沒有抵押和擔保的情況下,其信貸資產組合面臨“協變風險”,可能會出現大量客戶同時違約的情況。小額信貸機構的老客戶損失也可能會導致損失,這在福利性小額信貸機構中表現尤為突出。這是因為福利性小額信貸機構開發新客戶需要支付龐大的交易費用、信息費用以及技術培訓費用等,而維持老客戶的成本要低得多,因此,老客戶的流失就意味著小額信貸機構為其付出的所有費用隨之消失。
3、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由于金融市場因素(如利率、匯率、信貸資產價格等)的不利波動而導致的信貸資產損失的可能性。它包括信貸資產的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1)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利率波動造成小額信貸機構持有資產的資本損失和對其收益產生影響的金融風險。該風險因市場利率的不確定性而使小額信貸機構的盈利或內在價值與預期值不一致。小額信貸機構與客戶簽訂信貸合約時,一般是按照即時利息率簽訂固定利息率的合約,但由于金融市場的波動性,市場利率會隨著資金需求狀況不斷地變化,一旦貸款利率上升超過信貸合約利率,無疑會提高信貸資產的機會成本,造成信貸資金的相對損失。另外,利率風險對小額信貸機構借入資金的償還具有重要影響。這是因為小額信貸機構的借入資金一般是長期的,而資金運用則大都是期限較短的小額貸款,資金來源和運用存在期限錯配現象。小額信貸機構可以通過開發浮動利率貸款產品來規避這種風險。(2)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指在匯率變動時小額信貸機構面臨的一種損失的可能性。許多小額信貸機構的運營資金來自于國外捐贈、國際機構優惠貸款等國際渠道,由于接受的資金不是本國貨幣,其部分硬通貨貸款組合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因匯率波動而面臨損失的風險。根據一個CGAP/小額信貸信息交換(MIX)的調查,216家小額信貸機構中至少有一半存在硬通貨貸款(美元或歐元),而這些機構中又至少有一半沒有采取措施對匯率風險進行管理和防范。匯率風險會隨著政治、社會或者經濟的發展而變化。如果其中一種貨幣受到嚴格的外匯管制,或者匯率劇烈波動,后果將十分不利。小額信貸機構一般可以通過貨幣互換、遠期合約等金融工程技術來規避匯率風險。
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由于小額信貸機構信貸管理系統不完善、管理失誤、控制缺失、詐騙或其他一些人為錯誤而導致信貸資產的損失。操作風險直接與小額信貸機構的信貸管理體制有關,一旦發生,引起的損失可能非常巨大。
最重大的操作風險在于信貸管理內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這種失效狀態可能因為失誤、欺騙、未能及時作出反應而導致小額信貸機構信貸資產受到損失。
操作風險還包括由于詐騙和技術問題而導致的風險。詐騙風險是指信貸人員與貸款企業“合謀”,故意提供錯誤信息,導致小額信貸機構授信決策失誤。技術風險是指小額信貸機構的信貸臺賬電子管理系統出現錯誤或小額信貸機構電子計算機信用評級系統出現錯誤,引起小額信貸機構在授信過程中的失誤并導致信貸資產損失。
事實上,制度風險的存在也是影響小額信貸機構存亡與發展的重要因素,這在中國尤為突出。由于沒有合法的身份地位,民間小額信貸機構隨時面臨著“關門歇業”的可能性。中國的小額信貸雖然發展比較緩慢,但是隨著近三年來政策的拓寬,機構種類、資金渠道不斷豐富,信貸產品、管理模式、監管辦法都有所創新,出現了更多的市場競爭。這充分證明了:法律的訂立雖然通常滯后于成功的實踐,但顯而易見的是發展小額信貸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完善是同步進行的,法律和實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小額信貸實現專業化和規范化的過程也是小額信貸政策法律走向成熟的過程。
從實踐來看,對銀行而言,小微企業信貸業務主要存在如下風險:
1.企業主個人的信用道德風險。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史決定了其管理模式往往是家族式的,家族式管理在實踐中往往又演變成家長式管理,這一點在小微企業中表現尤為突出。對小微企業而言,其經營管理、發展沉浮往往決定于某一位企業主的能力和好惡。對企業而言,這位企業主就是說一不二的主宰,就是“一言堂”,他的副手們可能只是言聽計從、看他臉色拿薪水的打工者。現代企業制度下的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只能由企業主個人喜好而定。那么,在小微企業,其領導者個人的一切便可以代表企業的一切,企業主的個人素質和行為主導企業的素質和行為。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小微企業的信用狀況直接決定于企業主的個人信用道德。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好,則企業信用就好;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差,則企業信用差。從一個企業的發展歷程來看,其在發展初期有著強烈的擴張沖動和逐利本性,小微企業尤其如此。由于社會征信體系尚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成熟,失信行為不易被曝光,不能對失信者構成威脅,企業失信成本低,因此這種擴張沖動和逐利本性往往會直接“腐蝕”企業主個人的信用道德。這對銀行來說便是小微企業客戶最直接和最大的風險。為什么各地頻頻出現老板跑路現象?為什么有的小微企業對銀行、對他的客戶采取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策略?這就是其企業主個人及其企業的信用策略。從近幾年銀行在小微企業遭受的資產損失來看,究其根本原因,恐怕有關企業主個人的信用道德原因是要排前列的。而與此相比,國有大中企業的信用狀況便要好得多了。
2.企業財務風險。企業財務承接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風險。對企業主個人而言,企業是我的,企業財務管理就是我家的財務管理,隨我怎么管都行,遵循國家的、社會的企業財務管理規定有時只是迫不得已。所以,不少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極大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日常財務管理缺乏連續性。今天賬上有幾百萬資金,明天就可能蒸發得無影無蹤。出于種種考慮,不少小微企業日常結算都通過企業主或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進行。財務不實,報表失真,甚至不少企業根據不同需要同時做著幾套賬,來什么人上什么菜,爭取“皆大歡喜”。社會層面的監督又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對銀行而言,這些小微企業的財務狀況就是不可控的,或無能為力去控的,從而形成防不勝防的風險,甚至是陷阱。另外,在社會資金面緊、銀行融資相對困難的情況下,不少小微企業往往會通過民間高息借貸進行融資,極易引發企業資金鏈斷裂,產生真正的財務風險。如長三角地區近年來因民間高息融資致使資金鏈斷裂,導致了小微企業甚至大中型企業的倒閉潮、老板跑路潮。
3.政策性風險。從企業發展狀況看,不少小微企業往往是對熱門行業“一哄而上”,或在國有企業周圍“查漏補缺”,是核心企業生產經營鏈條的一個環節,其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相比國有企業要大得多,而其抗風險能力相比國有企業要弱得多。今后一個時期,國家實行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鋼鐵、水泥、煤炭、汽車等傳統產能過剩行業的發展空間將被嚴格限制。國家調控這些行業,不是不讓這些行業發展,而是控制盲目發展。而這些行業往往又是老牌國有企業已成為骨干的行業,國有企業因為“樹大根深”,在調控中還需其發揮骨干作用,而“一哄而上”或“查漏補缺”發展起來的小微企業便很難不成為宏觀調控的直接對象,船小反而不好掉頭。隨著國家對環保問題的嚴厲整治,不少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或以高耗能為主發展的小微企業將隨時面臨環保政策風險。因此,筆者認為,小微企業面臨的政策性風險相比國有企業要大得多。
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的防范
相比國有企業,小微企業的風險雖然要大,但只要我們認識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其風險還是可防可控的。
1.重點考察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狀況。由于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直接決定著企業的信用狀況,在與小微企業開展信貸業務時,銀行要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但又不能被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局限,更重要的是首先要認真考察企業主個人素質和信用狀況,通過深入企業內部了解其管理能力和管理現狀,特別重要的是通過企業征信系統、與其發生業務關系的銀行、工商稅務部門、其上下游客戶等去側面了解和印證該企業的信用狀況,從而了解和印證企業主個人的信用狀況。通過個人征信系統、法院公告系統、社會交往、搜索引擎等互聯網信息了解企業主個人道德狀況,只有在較好地把握企業主個人信用道德的基礎上,才能決定與其是否開展業務關系。對那些經營狀況雖然很好,但企業主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決不能被其一時繁榮所迷惑。
2.以實地調查應對財務風險。鑒于小微企業財務管理的隨意性和財務報表可信度不高的特點,對小微企業經營狀況要以非財務分析為主,以財務分析為輔,基本的策略就是以實地調查彌補財務分析的不足。客戶經理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深入企業,獲取第一手材料,提高評估的真實性和結論的準確性。通過實地調查核對企業的納稅憑證,查看交易合同或走訪交易對手,確認企業銷售發展情況。通過查看水費、電費單據等確定企業生產經營是否正常。通過查看銀行賬戶流水,確認企業現金流是否正常。通過查看生產設備、存貨確認企業是否有正常的生產能力。通過走訪工商、稅務或交易對手,查看企業資信情況等等。這樣,經過大量實地調查,結合企業財務報表,去偽存真,取得企業真實的經營信息,從而對企業準入與否做出正確判斷。切不可單純依靠企業提供的財務信息簡單分析判斷,甚至為了營銷貸款人為隱藏或粉飾企業的某些缺陷,影響后臺決策。同時,對小微企業的貸后管理,財務報表要收集,但更重要的還是以現場監控為主,按時對上述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進行多角度實地取證,逐期比對分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處置。
3.嚴格落實風險緩釋措施。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其保證條件必須高標準、嚴要求。要優先考慮采取抵押、質押的方式,爭取把貸款的安全性依附在有形的實物基礎上,并保證其合法性、合規性和手續齊全性。若采取擔保方式,優先選擇有擔保代償實力的擔保公司擔保,對擔保人的選擇也要嚴格要求,也應像對借款人一樣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在信貸審批程序中,對借款人、擔保人都應進行同樣嚴格考察和審查,不可重借款人,輕擔保人。
關聯企業和關聯交易的隱蔽性和復雜性給銀行信貸工作增加了難度,也對現行公司制度所提供的債權保護手段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最近,農凱、鐵本、德隆,華光等系列關聯企業貸款相繼出現問題,而且涉及貸款金額巨大,銀行損失慘重。總結教訓、借鑒國外經驗、采取措施加強對關聯企業信貸業務的監督和管理,防范關聯企業信貸風險已顯得十分緊迫。本文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在對關聯企業信貸風險進行分析,并對國外關聯企業信貸風險控制情況進行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了借鑒國外經驗、加強關聯企業信貸風險控制的對策。
一、關聯企業信貸風險分析
關聯企業是指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擁有或控制關系,以及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關聯關系等特征的企業。關聯企業是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的企業之間以資產聯系紐帶為主要方式而連結成的聯合體。關聯企業體系內部利益上具有一致性。
(一)關聯企業信貸的主要風險
關聯企業信貸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信用膨脹的風險。從形式上看,一般關聯企業各成員的貸款金額不是很大,但由于其從屬企業受控制企業的支配,從屬企業以自己名義獲取的貸款往往被控制企業挪作他用,控制企業通過從屬企業獲得貸款。如果將關聯企業群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整體來看待,則控制企業貸款量往往大大超過其授信額度,形成該關聯企業整體的信用膨脹。
2.擔保虛化的風險。信貸實踐中,控制企業令從屬企業為其貸款擔保或為其他從屬企業貸款擔保的問題較突出。從屬企業以自己的名義提供保證擔保,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實質上,由于從屬企業的人力、財力、物力常常被利用作為追求整體關聯企業整體或控制企業利益的資源和工具,因此從屬企業往往沒有相應的能獨立支配的財產,擔保虛化,增加了其風險程度。
3.信貸資金挪用風險。在關聯企業中,從屬企業以自身名義獲取的貸款往往被控制企業挪作他用,不僅為違規經營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難以真正體現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增加貸款風險。雖然銀行有權利對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但由于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欠缺及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銀行在實踐中很難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真正的監督。
4.貸款償還風險。由于我國關聯企業法律制度中欠缺對公司股東濫用有限責任的規制,沒有相應的制衡機制以規范控制企業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在此情況下,目前的法人制度實際上是嚴格的股東有限責任,加之當代中國社會信用基礎和信用理念的薄弱,從而使商業銀行在面對關聯企業客戶通過關聯交易侵害銀行債權時,難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債權,最終導致貸款償還出現風險。
(二)關聯企業貸款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
1.關聯企業集團內在的特點是風險產生的根源
關聯企業集團是通過資產紐帶,把眾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聯結在一起,內部經濟成分復雜,成員企業參差不齊。集團公司常常通過產權紐帶,對子公司實行財務監控管理,而集團公司內部財務管理模式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弊端。同時關聯企業間關系極其緊密,其風險變化呈聯動效應,一旦風險爆發,將迅速波及其他成員,出現所謂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2.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
關聯企業集團規模龐大,其下往往注冊了諸多的子公司、分公司,使銀行對企業的真實情況難以做出準確的判斷,對貸款的資金流向難以監控,決策層有時只能在信息極大不對稱下做出相應的信貸決策,潛伏著較大貸款風險。
3.關聯交易成為企業利潤的調節器和逃廢銀行債權的常用手段
關聯交易雙方在形式上法律地位平等,而實質上不平等。關聯交易客觀上存在著不公平的極大可能性和因關聯企業內部人控制而濫用的巨大風險。關聯交易客觀上存在不公平及濫用的巨大風險,是關聯交易法律特征的邏輯必然。具有控制關系的關聯企業之間通過關聯交易操縱企業的利潤并轉移企業有效資產,對企業的還款能力造成很大影響,從而給債權人的利益帶來損害。
4.商業銀行內部信貸風險控制機制存在缺陷,管理粗放
部分銀行信貸人員風險意識不強,對關聯企業貸款貸前調查不細致,或者流于形式,貸款擔保僅僅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貸后管理薄弱,沒有建立及時的風險檢測、預警體系,貸款出現風險時疲于應付,不知所措;少數信貸人員甚至與企業勾結起來,教唆企業編制虛假貸款資料,蒙騙上級行,貸款發放之初就隱含巨大風險。
二、國外關聯企業信貸風險控制之考察
1、加強關聯企業立法,保護債權人利益
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家均高度重視通過關聯企業立法,保護債權人利益。
英美法系對關聯企業債權人的保護立法以美國為典型。美國的公司法主要運用揭開公司面紗原則(theprincipleofpiercingthecorporateveil)和深石原則(deep-rockdoctrine)兩個原則保護關聯企業的債權人。根據揭開公司面紗原則,法律原則上承認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各為不同的法律主體,但當控制公司過度操縱從屬公司使從屬公司實際上喪失獨立法人資格時,法律可以揭開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之間“面紗”,把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視為同一法律主體,從而責令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深石原則,控制公司在某些情況下對從屬公司的債權在從屬公司支付不能或宣告破產時,不能與其他債權人共同參與分配,或者分配順序應次于其他債權人;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時發生支付不能或宣告破產時,則由母子公司合并組成破產財團,按照比例清償母子公司債權人的債權,以保護從屬公司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大陸法系對關聯企業債權人的保護立法以德國為典型,主要是通過提高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轉移的最高數額、損失的承擔、對債權人提供擔保、控制公司負責人的責任、從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的責任、“不利影響”之禁止等措施來實現。此外,德國《股份公司法》創設了當今各國公司法上極為獨特的歸附制度。在此制度下,法律賦予了主公司對歸附公司的原則上無限制的領導權,同時取消了對歸附公司財產的限制,使得主公司可以將歸附公司的財產轉移到自己名下,與此相適應,母公司必須對被歸附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履行責任,從而建立了嚴密的債權人保護體系,大大強化了從屬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2、遵循“一個債務人原則”
國外銀行對關聯企業客戶的風險控制遵循“一個債務人原則”,即將關聯企業客戶整體作為一個債務人進行管理。國外銀行對關聯客戶一般定義為: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可以被視為一個整體的、互相關聯的一批債務人(兩個或更多法人單位)。一種情況是:集團內的一個或幾個公司對集團內的其他一個或幾個公司擁有超過一半的股份,或者擁有對投票數量的控制地位,其決策影響集團中其他公司;另一種情況是:如果集團的一個或幾個其他成員遭遇財務困難,集團的其他成員可能發現難以完成支付義務。前者比較容易界定和掌握,后者則是更廣義的關聯范圍。在實際操作中,主要是對第一種情況即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的風險控制,對不是集團客戶但可以明顯判斷有關聯關系的客戶在風險控制上也會統一考慮。
3、建立客戶經理網絡作為組織保證
為實現對關聯企業集團客戶風險的統一控制,國外銀行按照關聯企業集團公司的組織層次,建立相應的客戶經理網絡作為組織保證。為每一關聯企業集團客戶配備一個“全球賬戶經理”,全球賬戶經理通常設在關聯企業集團總部或母公司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如果關聯企業集團的大部分業務由某一子公司承擔,有時也會在分支機構這一層次設全球賬戶經理。全球賬戶經理統一負責銀行對集團公司的所有事務,包括評級授信和所有信貸業務組織、協調,并報有權部門審批。全球賬戶經理承擔對集團客戶的所有風險,子公司所在地的分行不承擔對子公司的業務風險,即使這些業務是在分行和子公司之間發生的。事實上在銀行內部有一個風險轉移機制,即由總行給分行提供內部擔保,分行將風險轉移給總行,從而實現對集團客戶風險的集中控制。集團子公司所在地分行為每一個子公司指派一個賬戶經理,賬戶經理直接對全球賬戶經理負責。賬戶經理的主要任務是經常訪問子公司,了解他們的經營情況和業務需求,并向全球賬戶經理報告重要的進展或變化。在收入分配方面,分行對子公司辦理業務的收入由分行保留,收益記在當地賬上。同時在銀行內部建立一個管理會計系統,通過這一系統,將所有來自于集團客戶的收入最終記為全球賬戶經理的收入。
4、做好母子公司信用評級
一般情況下,對主要的子公司的信用評級比照集團公司的信用等級掌握,在這種情況下通常要求母公司對子公司債務出具擔保或安慰函。如果分行認為某一個子公司有特殊的風險,應將有關情況報告全球賬戶經理,并對子公司的信用等級作相應調整。與母公司關聯度不強的子公司或規模較小的子公司通常比母公司信用等級調降。信用評級主要依據客戶經審計的年報,建立了一套指標體系,通過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分。但同時注重對企業發展前景的分析,因為貸款是在未來某一時間到期,企業未來的狀況直接決定其到期償債能力。如在西德意志州銀行的信用評級體系中,歷史數據只占40%,而前景分析占60%,充分體現其對企業發展前景的重視。對大型跨國集團,通常將外部評級如穆迪、標準普爾、費奇等權威評級公司的評其結果,作為掌握信貸政策的重要依據。
5、實行統一授信
在確定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額度時,集團總部所在行為授信主辦行,各分支公司所在行為授信協辦行。在授信中既有總的授信額度,也有結構授信,一是明確有多少額度是需要擔保的,多少額度可以發放信用貸款;二是產品結構,即按照不同業務種類進行分配;三是期限結構,即短期和中長期的信貸業務各占多少。授信又分為內部授信和外部授信。內部授信是銀行機密,不得告知企業。對重要優質客戶,可給予外部授信,亦即承諾授信,外部授信可以通知客戶,對一年期以上的承諾授信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根據德國法律,銀行對一年期以上的承諾授信要按授信額度的5%收取風險準備金)。在承諾授信額度內,分行可以自行審批發放貸款,不需上報總行。全球賬戶經理將對集團客戶的總的授信額度根據需要分配給全部或部分子公司,對業務發展較好的子公司給予傾斜。全球賬戶經理通常預留一定的機動額度,以便能夠對客戶新的業務需求及時做出反應。對集團客戶和所有子公司的授信額度均通過計算機系統進行實時控制,全球賬戶經理可以在接受客戶申請時準確掌握其授信額度的余額,做出是否同意提供貸款的決定,從而把對集團客戶的信貸風險控制在事先核定的額度之內。未經全球賬戶經理同意,任何分行不得超過額度對集團客戶的子公司發放貸款。
子公司所在分行的客戶經理受理客戶貸款申請后,寫出調查報告,送當地分行的信貸部門,分行信貸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上報全球賬戶經理。全球賬戶經理沒有直接的信貸決策權,匯總有關情況后上報總行信貸風險管理部進行審查,超過信貸風險管理部審批權限的,上報董事會進行最終審批。在審批授權上存在兩種模式,如匯豐銀行實行個人授權,即將貸款審批權限授予制定的個人,在審批程序中也沒有信貸審查委員會,而有些銀行則實行機構授權,并逐級設立了信貸審查委員會,集體審查大額、疑難貸款。
6、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擔保
國外商業銀行接受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或子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銀行通常也要求母公司提供這類擔保,其目的是將關聯企業集團綁在一起,實行統一的風險控制。有的母公司不直接提供擔保,而是出具安慰函,聲明:總公司知道該筆貸款,確保進行監督,使子公司正常發展以盡量歸還貸款,母公司在未通知銀行的情況下不會出售對子公司的股份,等等。即使有母公司提供擔保,仍要對子公司本身情況進行分析,重點做好現金流的分析和預測,確保有可靠的第一還款來源。如果母公司不為子公司提供擔保,或銀行認為母公司的擔保能力不足,則要求子公司在集團公司之外另外提供擔保(抵押、質押或保證,以抵押、質押為主),同時分行需要征得全球賬戶經理的同意,才可接受子公司從當地提供的擔保。如果集團公司對集團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則擔保金額相應從對集團公司的授信額度中予以扣除。很多情況下也可以發放信用貸款(在授信額度內),但通常設定以下保護措施:一是要求客戶不以資產對外提供抵押;二是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在償還順序上應一視同仁;三是設定交叉違約條款,即若客戶對他行違約,銀行將提前收回貸款。同時貸款發放的金額和期限要盡量與客戶的現金流相匹配。
7、建立關聯企業信息管理系統
國外銀行均建立了一套信息管理系統,對集團公司的有關信息進行收集、分析、管理和使用。所有子公司的賬戶經理負責收集子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業務、調查報告、融資情況等,并通過計算機系統及時向全球賬戶經理傳送,全球賬戶經理匯總所有賬戶經理的上報資料并進行整理和加工,建立一個可以授權共享的集團公司數據庫,供全球賬戶經理和分行賬戶經理在處理與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有關的業務時使用。總行通過該系統可以在任一時間掌握集團客戶及其分布各地的子公司的業務情況,為信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8、銀行監管機構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
從國際上看,關聯企業客戶大額授信的風險管理問題早就引起了一些發達國家銀行監管當局的重視。在發達國家的關聯企業客戶授信業務管理中,銀行監管機構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和建立信貸咨詢系統的做法對控制關聯企業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德國,30年代中期就已經建立了大額授信的報告制度。1948年德國為加強對“單一借款單位(singleborrowerunit——即同屬一個集團客戶的企業或者通過利潤轉移協議附屬于同一集團的企業)”授信的風險監管,建立了大額(100萬馬克或100萬馬克以上)信貸登記信息系統。德國在1997年第6次修訂的《銀行法》中規定,央行信貸登記信息系統收到貸款人給同一借款人超過300萬德國馬克的授信報告之后,將各家銀行給同一借款人的授信進行匯總,并把借款人的情況及所涉及的貸款人的數量等信息反饋給所有的貸款人;比利時于1944年為加強對集團客戶貸款及其他大額貸款的風險管理,也制定了大額貸款的登記制度。現在比利時的規定是當某一法律實體(即企業)或者自然人從同一銀行機構獲得等于或者超過25,000歐元貸款,銀行必須向CCCR(中央共同信貸登記中心)遞交關于其銀行客戶的信息。大額授信監督管理制度對銀行監管當局和商業銀行加強對集團客戶貸款的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借鑒國外經驗,加強關聯企業信貸風險控制
論文摘要:在我國,消費信貸是一種新興的信貸方式,隨著其運作機制的不斷成熟,必將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于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有著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消費信貸本身的特點,以及我國特殊的信貸市場環境、消費者消費習慣等,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著一系列風險與不確定性。本文對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進行總結分析,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一系列關于信貸風險防范的意見與建議。
一、概念界定及文獻綜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費信貸是商業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貸,主要用于消費者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具、家電、汽車等)、房屋和各種勞務。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封閉式信貸和開放式信貸。封閉式信貸指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以相同金額分數次償還債務的方式。常見的有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貸款(分期付款銷售合同、分期現金支付信貸和一次性信貸)等等。開放式信貸指信貸機構循環發放的貸款,消費者的部分付款根據定期郵寄的賬單繳付。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指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與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相對性等特征。我國消費信貸風險主要特點有:
1、不確定因素較多;
2、較其他信貸風險高;
3、個人消費信貸抵押物變現難度大、費用高。
(二)文獻綜述。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與防范展開了一系列有意義的探討。袁亮(2008)從理論上對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楊廷芳(2009)從商業銀行實際運營的角度解釋了我國目前消費信貸風險較大的原因,即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銀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則認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費信貸風險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關于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個人信用防范系統以規范消費者行為,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喻翔(2007)則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應從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以及設法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入手。
二、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原因分析
近年來,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很快,相關運作機制也日趨成熟,然而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仍處于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個人消費信貸立法滯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個人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個人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各商業銀行依據的準則針對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二)國家的消費政策相對滯后。我國所提供的住房、汽車消費的政策環境嚴重滯后。個人申請此類貸款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評估登記手續,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并且還需交納各種頒證費、評估費等等,勢必損傷消費者的積極性。
(三)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薄弱。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缺乏對貸款前進行調查,沒有有效監督檢查的手段。
(五)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目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仍趨于保守,只對若干有限大額商品消費采取消費信貸形式,居民金融資產結構以儲蓄為主,消費信貸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一)建立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定《消費信貸法》,就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
(二)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步伐。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是銀行發展消費信貸的關鍵,只有建立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檔案,才能讓銀行充分了解一個人的還債意愿及還債能力,這也是銀行放款的堅實前提和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
(三)加強消費信貸的擔保和保險工作。擔保與保險是銀行防范信用風險,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風險對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盡力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調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積極開發新的消費信貸品種,拓寬消費信貸市場,銀行也應加強宣傳,向群眾展示其好處,增強人們對消費信貸和消費信貸產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發展。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極其有限,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壟斷,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
(六)商業銀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2)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調整客戶結構;(3)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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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貸風險的成因
第一,歷史問題長期積累的集中反映。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銀行實行的是分級經營、分級管理。作為國有商業銀行,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行政決策,向市場經濟條件下按規范程序科學決策轉軌,在這一過程中,原有的舊體制下潛伏的信貸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其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企業風險長期隱藏、積累后集中暴露,不良貸款集中出現。由于歷史原因,銀行與國有企業建立了密切關系,企業大部分資金來自銀行,而銀行的大部分資產也是對企業的貸款,兩者唇齒相依,有著唇亡齒寒的關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是按照國家計劃,以完成計劃任務為主要目的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的產品由國家統一調撥,不會賣不出去,經營虧損由國家彌補,不需要企業自身承擔。這時,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沒有形成,或者沒有暴露出來。相應的銀行貸款也沒有風險或風險較小。但隨著改革的深化,市場調節取代了計劃管理,企業擁有自主經營權的同時,也要承擔自負盈虧的責任。于是,企業長期積累的問題開始集中暴露出來。從而使不良貸款開始出現,企業的經營風險也就轉移為銀行的信貸風險。特別是在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過程中,把歷史遺留的人員負擔、債務負擔、社會負擔大量留在老企業,使原來改制前的銀行貸款被大量懸空。因此,目前銀行的貸款質量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企業經營風險長期隱藏、積累后集中暴露的結果。
二是銀行在過去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現在基本上都成為不良貸款。在《商業銀行法》未出臺以前,國有商業銀行的企業法人地位尚未確立,自主經營權沒有落實,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預下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特別是在成立國家政策性銀行之前,各商業銀行都承擔了相當數量的政策性貸款任務,這些政策性貸款是經政府協調后銀行對單戶企業、單個項目發放的。這些貸款的絕大部分風險很高。目前貸款質量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與國有企業負債過多、效益較差密切相關。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以及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都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到80年代中期,實行“撥改貸”以后,財政基本不向企業增資,企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來源,從財政撥款轉向銀行借款。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資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國有企業的折舊率普遍偏低,自我積累不足,資產負債率越來越高,對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越來越強,靠大量占用銀行貸款維持生產經營。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出現困難,國有企業改革舉步維艱,國有企業大部分虧損,經營狀況不佳,而這些企業負債的主要部分是銀行貸款,而且短期借款長期占用,資金實力嚴重不足,資金周轉不靈,抗風險能力很低。當市場略有變化,營銷出現困難時,資金運動立即受阻,償債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響到銀行貸款資金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風險勢必會在相當程度上轉嫁給銀行。即使少數效益較好的企業,由于其資產負債率較高,利息負擔較重,貸款到期也很難收回,企業能夠按時支付貸款利息,不過是銀行不斷準予續借,貸款質量問題沒有暴露出來而已。一旦銀行停止續借,不良貸款立即顯露出來。這是影響貸款質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與銀行經營管理方式有關。
主要表現在:一是在經營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視安全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在表述上將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將安全性放在次位,這對銀行經營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效益第一的原則,使銀行盲目追求效益,從而忽視貸款的安全性。因為國家財政每年給銀行核定上繳利潤指標,從財政部到總行,從總行到分行,層層下達利潤計劃,并將利潤計劃的完成情況與全行工資獎金、財務費用、基建支出等掛鉤,完成利潤計劃成為銀行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完成利潤計劃,貸款的安全性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有的甚至不惜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來換取現實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銀行采取放貸收息;有的在對企業還款能力沒有深刻了解的情況下,發放高額貸款等。對商業銀行穩健經營、防范風險的要求,與對銀行的利潤指標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經濟不發達地區,企業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協調二者的關系非常困難,從而使犧牲前者而滿足后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二是銀行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責權對等的管理機制。同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相似,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并沒有真正建立起責權相當的管理機制,對有權決策人缺乏有效約束,有些個別商業銀行甚至搞違規經營、帳外經營,加之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混在一起,銀行自己經營權受到影響,一旦貸款出現問題,很難分清責任,更談不上追究責任。
因此,目前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既有銀行內在原因,也有銀行外部原因,兩者綜合作用、共同影響,使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日益嚴重,銀行信貸風險越來越大。如何及時有效地解決貸款質量問題,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需要國家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體制;同時也需要銀行自身努力,不斷加強信貸管理,增強職工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
二、提高貸款質量、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的對策
第一,轉變觀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首先要實現經營觀念的轉變。一是在經營指導思想上要實現由追求“數量”到注重質量的轉變。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切實改變追求總量擴張,對安全、質量、效益較為淡薄的經營思想。因此,首先要樹立安全、效益觀念,把貸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視為銀行信貸工作的生命線,在兼顧社會效益的同時,確立效益最大化和資產質量最優化的經營目標。其次,要樹立競爭觀念,正視銀行的現實,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競爭,改變粗放式管理,實行集約化經營戰略,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最后,要樹立發展的觀念,不斷開拓業務領域,實施規模經營戰略,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二是對信貸資產的管理上要實現由“高風險、低收益”到“低風險、高收益”的轉變。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的良機,支持和幫助企業實現資產重組。把風險承擔的主體轉移到高效低險的企業,降低風險系數,提高信貸資產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貸風險防范預警系統。從貸前調查入手,通過確立科學的貸前調查分析指標,全面分析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償還性等指標,提出科學的貸前預報;貸后要建立跟蹤檢查系統,形成信貸資金網絡風險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起到預警、報警作用。再次,健全貸款放、收一條龍責任制,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管理,逐步將過去追求規模、鋪新攤子,以外延擴張為主的粗放式經營改變為注重效益,講求效率,以內涵為主的集約化經營模式,從而使信貸資產達到高效低險。
(一)盲目擴張失敗型:銀行信貸資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一些有過輝煌經歷的集團客戶企業家往往有太強的擴張欲望,無往不勝的過往經歷,使得他們很容易形成一種自我崇拜和好大喜功,過高估計自己的能力和企業的實力。在這種心態支配下,企業往往會進行盲目擴張,一旦擴張失敗,大概有四種結局:一是草率地進入新領域,結果在多元化經營中敗下陣來,比如巨人集團;二是在全國各地大規模開設多層次的分支機構,最后導致管理失控,比如三株集團;三是過度追求廣告的轟動效應,最典型的例子是不顧自身財力爭做所謂的“標王”,從而導致經營巨虧,比如秦池酒業;四是揮舞資本大棒、超過自身實際能力進行跨行業大兼并,過度負債形成的巨量短期資金被長期使用,最終資金鏈不堪重負斷裂,導致整個企業帝國轟然倒塌,比如新疆德隆。
(二)資本運作失策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資本運作“黑洞”
目前,資本運作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過程中的客觀存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不管是國有企業之間通過資產劃撥、股權劃轉等方式進行的國有資產優化組合,還是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兼并收購等多種途徑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都涉及到資本運作,雖然這些資本運作并不全部由企業本身主導完成,但是企業本身必定要扮演重要角色。二是在企業擴大經營過程中的主觀欲望。企業要擴大經營必然伴隨資本運作,應該警惕的是,集團客戶特別是上市的集團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的案例很多,近年來,因資本運作不當而出現經營風險甚至破產倒閉的企業約占總數的30%。曾有資本市場“西南王”之稱的朝華集團董事長張良賓因涉嫌金融詐騙、虛增注冊資本等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它可能存在的資本運作“黑洞”高達20億元,其中僅違規擔保項就達9.7億元。目前,朝華集團已被眾多債權人包括華夏銀行、上海銀行、交通銀行等7家銀行的分支機構訴上法庭,涉訴金額高達8億元。[1]此案雖然不像德隆那樣令人震驚,但給商業銀行留下的教訓非常深刻,銀行貸款必須警惕再度陷入集團資本運作的“黑洞”。
(三)集團管理失當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企業的管理風險
企業內部的管理風險,一是來自于資金頻繁挪用。在集團企業中,從屬企業以自身名義獲取的貸款往往被控制企業挪作他用,不僅為違規經營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難以真正體現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增加了貸款風險。雖然銀行有權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但由于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欠缺及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銀行在實踐中很難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真正的監督。二是自于財務虛假。集團企業中存在大量虛假出資行為,重復驗資、先出資后抽逃、注冊資本不到位等現象嚴重,造成企業資本和資產不實;合并報表與承貸主體報表不分,編制合并報表未剔除集團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與應收應付款項等,夸大了承貸主體的資產、銷售收入和利潤;母公司財務報告未披露成員單位之間的關聯交易、相互擔保情況等,形成財務泡沫;一些集團企業為包裝上市,往往通過關聯交易隨意調整集團內各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使銀行很難準確掌握客戶真實的資產負債和效益狀況,直接影響了銀行貸前調查及貸后管理決策的準確性。三是來自于道德缺失。當前道德缺失的集團企業不乏其數,其往往通過關聯交易將成員企業之間的資產、債務進行重組等,蓄意逃廢銀行債務。常見的形式有:通過破產逃廢債務;通過企業分立,將債務留在原企業,懸空債務;抽逃優質資產、資金組建新的企業,將不良資產留給原企業,并由其承擔債務,達到“金蟬脫殼”的目的。四是來自于公司治理結構混亂。集團企業領導者往往擁有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權,從而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如原“健力寶”董事長的張海,上億交易往往就是一個人就能定了,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這樣“一言堂”的決策機制下,有所過失也不奇怪。
(四)信用集聚失控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信用膨脹等關聯風險
這是集團客戶出現風險的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一是從審貸形式上看,一般集團企業各成員的貸款金額不是很大,但由于其從屬企業受控制企業的支配,從屬企業以自己名義獲取的貸款經常被控制企業抽調使用,控制企業通過從屬企業獲得貸款。二是從信貸總量上看,如果將集團企業群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整體來看待,則控制企業貸款量往往大大超過其授信額度,形成集團企業整體的信用膨脹。三是從控制關聯風險難度上看,集團企業隨著業務的發展不斷通過投資、參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關聯企業,銀行分支機構很難掌握其復雜的關聯關系。目前各商業銀行因缺乏一條授信信息完全共享的通道,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同一銀行的分支機構與同一集團企業的關聯成員之間的交叉貸款、重復貸款現象。[2]由于關聯企業之間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具有很大的同質性、關聯性,整個債務鏈十分脆弱,一旦一家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困難,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使整個集團企業的貸款安全受到影響。
二、商業銀行防范集團客戶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控制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課題,商業銀行要按照“防患未然、控住風險、加強協調、高效運作”的原則,從以下六個環節,有效防范、遏制集團信貸風險的發生。
(一)嚴格準入條件,防止“病從口入”
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作為集團性客戶準入的核心條件,重點評價分析集團性客戶主業的穩定性、主營業務現金流量的穩定性、集團成長的穩定性和核心競爭力、集團在投資中的風險偏好以及與銀行的合作態度等。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組織結構清楚、財務制度健全、資金往來規范、符合國家行業產業政策、經營效益又好又快、發展和擴張主要依靠自身積累的集團性客戶,應予以支持。對主營業務不突出、財務制度不健全、關聯交易不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或客戶不愿意提供關聯方信息的集團性客戶,應審慎介入。對單純依靠銀行信用膨脹進行規模擴張的家族式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混亂、涉足股市期市等高風險市場、資本運作頻繁的集團性客戶,嚴格控制其授信額度,并作為重點關注和風險監控對象,建立逐步退出機制。
(二)統一授信,控制授信總量
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要求,對集團客戶的授信管理上必須實行統一授信,將集團公司與其所有關聯企業作為一個主體來評價。統一授信可以避免其因資本或資產的虛增而導致的銀行貸款過度集中和信用膨脹,從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況下集團授信總量的高估,同時由于關聯交易只是使有關利益在集團內部進行分配,統一考察集團整體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團內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為影響,降低集團企業的整體信用風險。在深入調查并摸清集團性客戶總體情況的前提下,根據集團性客戶的真實組織結構、經營管理模式和財務狀況,選擇不同的授信模式對集團性客戶進行授信。對集團性客戶整體授信既要考慮集團的授信空間和整體承貸能力,也要考慮具體用信企業的實際用信需求和承貸能力,具體授信必須落實在核心業務、核心資產和核心項目上,防止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同時,加大對授信工作盡職調查、審查、審批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授信業務的健康規范開展。
為此,對在產權上存在控制關系且由母公司合并報表反映經營成果的集團客戶,應通過合并報表核定集團最高授信額度,然后根據各下屬公司的資產、經營及信用需求情況,進行適當分配,對子公司的授信必須在集團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掌握;對未合并報表反映經營成果,但在經營權上存在控制關系或主要投資人、關鍵管理人員、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存在控制關系的集團客戶,應以集團內的獨立法人為授信對象核定授信額度,在此基礎上核定對集團客戶的整體授信額度;在集團企業授信額度核定時要綜合考慮掌握客戶他行融資情況、關聯企業擔保情況,對客戶授信承受能力進行科學分析;結合貸后管理,根據集團客戶重大關聯交易導致集團內單個企業的資產變動情況以及他行信用注入情況,動態調整集團客戶授信額度或集團客戶內單個企業的授信額度,切實控制集團客戶的用信總量。
(三)優化擔保方式,減少關聯擔保
對集團客戶要大力推行最高額資產抵押授信方式。通過以集團核心資產設定抵押,盡最大可能控制由關聯企業擔保的授信額度;對集團內關聯企業相互擔保的信貸業務,要從嚴掌握擔保企業的擔保能力。同時相應扣減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或分配給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選擇擔保方式要注重物的擔保,杜絕擔保形式化。選擇關聯企業融資擔保方式時,應當以抵押、質押等物權擔保方式為主,避免關聯企業互保、聯保。不僅要關注設定的擔保是否合法,還應當注意擔保主體是否具備代償能力。如果控制公司擁有較多從屬公司而且其從屬公司股權易于變現,可以要求控制公司為從屬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一旦從屬公司違約,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控制公司履行擔保義務。而控制公司作為控股公司,銀行在追索其擔保責任時可以通過追索控股股東,進而執行控股股東持有的從屬公司股權,從而避開股東有限責任的限制,把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實行統一的風險控制。
(四)加強貸后管理,密切關注整個集團客戶的經營狀況
加強對集團客戶信貸資金去向檢查。要充分利用信貸管理系統、企業征信系統和會計系統,進一步落實好貸款“三查”制度,加強對大額授信客戶信貸資金流向監控,做好客戶貸款用途的調查和貸后信貸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確保貸款規模與客戶生產經營相匹配、資金用途規范;要加強對集團客戶資金賬戶的監控檢查,防止企業通過轉賬混用自有資金和信貸資金,并重點監督集團客戶利用資金“打新股”等短期占用行為,對既有信貸資金又參與股票買賣的企業,要實施重點監測并控制好信貸資金規模和用途,嚴防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房)市。
嚴密監控集團客戶尤其是控制企業以及還款資金來源企業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異常動態;關注各個成員企業之間和與銀行有密切關系的成員企業之間各項大額資金往來情況;關注關聯企業集團重大資產處置情況、集團經營管理體制(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改制)的變化、面臨的訴訟風險;嚴密監控企業投資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
(五)加強相關同業合作,協調經營管理行為
1.建立主辦行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制。對系統內整個集團客戶的監管要以整體授信核定行作為管理行,負責對集團客戶管理的組織和協調;母公司或核心企業所在地經營行作為主辦行,具體負責對集團客戶整體風險預警,建立統一授信監測臺賬和監測檔案,實行全方位動態監測和;子公司所在地經營行作為協辦行,要及時向主辦行及管理行通報子公司經營情況、對外融資及重大關聯交易情況。通過管理行牽頭,建立聯系制度,對集團重大事項、資金往來、異地經營狀況等及時溝通,共同協商對策,擬定監管方案。集團客戶主辦行要逐戶落實管戶主責任人并明確管理職責,管戶主責任人要收集客戶信息并定期聯系客戶,監管客戶資金賬戶往來,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及客戶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客戶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情況及與債權人的合作關系,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情況;要按規定進行貸后檢查,落實審批內容,了解客戶的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資產尤其是核心資產的變動情況,檢查信貸資金的流向,發現預警信號,要及時采取措施,防范信貸風險。并將了解到的真實情況及時登記到信貸管理系統中。
2.建立金融同業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全方位協作監管。對在多家銀行有貸款的集團性客戶,要積極提請銀監局、人民銀行建立集團客戶風險管理系統,以集團客戶基本賬戶開戶行作為牽頭行,完善集團客戶重大事項登記信息,實行有效監督;利用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及時查詢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用信總量和擔保情況;由監管機構牽頭,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集團企業進行全面財務審計(中介費用由各受益行或集團共擔),相關審計結論由出資銀行共享;各商業銀行之間加強協調與合作,避免對單一企業集團過度競爭、重復貸款。
3.對集團客戶的日常監管中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司法、經濟綜合部門的配合與支持。財政部門在規范、完善集團企業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財會監督檢查,要求集團企業按《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披露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有關內容;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在企業兼并、合并、分立等過程中,依法行政,從嚴審查,規范程序,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得到落實。海關、商檢、評估、審計等部門要對企業投入的資金、設備、技術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檢驗、審查和驗資工作,確保企業資本的真實性;司法、執法部門要加強司法、執法力度,加強司法控制,保護債權人利益,打擊借款人利用關聯交易逃債、賴債等行為,尤其是要充分運用《合同法》、《破產法》、《擔保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所規定的債權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轉移財產等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商業銀行等債權人利益。[3]
(六)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通過自學、專題培訓等形式,增加信貸從業人員的知識儲備,并輔以專項的激勵措施,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既精通商業銀行信貸經營管理要求,又具有一定的專業背景如擁有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等執業資格,能夠識別一定層面上財務、市場、技術等風險因素的“專家型”信貸人員,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和管理風險的能力,實現由感性、經驗型、關系型的信貸從業人員結構向理性、知識型、專家型的結構轉變,為控制集團客戶的信貸風險提供智力保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信貸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盡職行為且導致信貸資產風險未被及時發現和控制,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質,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不手軟,維護執行制度的嚴肅性。
參考文獻:
[1]馬晨明,楊德術,馮宗德.警惕貸款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N].金融時報,2006-04-17.
[2]《商業銀行關聯企業貸款風險新表現值得關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提示,2008年4月.
[3]《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5號、2007第12號]).
1.第一法寶: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四種情形。一是未按規定時間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二是具有應當公示信息而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公示;三是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四是企業無法聯系。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銀行可查詢到商事主體是否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及載入事由。以往銀行的貸前調查主要通過到客戶經營場所實地調查,對客戶身份、業務主體資格、財務狀況、違法記錄進行資料核查,客戶、員工直接面談,銀行同業、政府部門等外部調查再進行綜合評估,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通過上網查詢“經營異常名錄”,可以掌握企業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企業的經營動態,有利于銀行在短時間內對廣大客戶進行初步甄別篩選,提高對客戶準入判斷的準確性以及風險評估,也不用銀行工作人員奔跑于各行政部門之間搜集各類企業信息,大大地節約了銀行做好貸前資料收集工作、進行信貸審查的時間和審查成本,有效提高信貸審查效率。
2.第二法寶:年度報告制度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4號),明確規定企業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接受社會監督。工商部門對企業的年度報告不定期開展抽查。一旦發現企業不按規定報送、或弄虛作假,載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填報內容包括:企業聯系方式、備案事項、對外投資、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情況、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名稱、網址、經營情況、許可文件及委托證明。社會公眾可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官網查詢企業年度報告信息。據數據顯示,2013年度深圳市應提交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共有559814戶,其中內資企業53122戶,外資企業28589戶。內資企業提交率為92.59%,外資企業提交率為96.44%。可見,銀行可通過查詢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掌握深圳市九成企業的“出勤率”,以及注冊資本認繳實繳的增減,經營場所、法人股東、經營范圍等登記事項的變動情況,有利于銀行對企業進行動態評估,從而實現貸前調查評估、貸時審查核實、貸后跟蹤管理,進一步監測企業信貸風險,控制化解風險。
3.第三法寶: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臺
除了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年度報告信息,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包括了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息、備案信息、企業公示即時信息、商事主體信用信息以及行政處罰信息。工商部門將通過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對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和企業公示即時信息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總量不少于3%-5%。經統計,深圳市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臺現有3.8億條企業信息,有關信息還在不斷地充實完善中。銀行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在掌握企業官方信息的同時,還可以查詢企業的即時信息。信用信息平臺的建立有利于銀行掌握行業動態,制定相應的貸款計劃;有利于銀行更充分地進行貸前調查,對存在行政處罰信息的企業進行客觀判斷,杜絕違法企業蒙混過關的現象;有利于銀行全面審核企業,通過對企業變更信息、動產抵押登記信息、股權出質登記信息把握企業的償債能力及信用狀況,提高審核效率;有利于深化企業信用守法意識,客觀上達到褒揚誠信經營、懲戒失信行為的效果,對進一步提高我國的社會誠信建設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結
關鍵詞:金融危機;不確定性;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
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使人們對風險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加強風險的識別與管理是企業生存的關鍵。商業銀行作為專門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具有高負債性和高外部性的特點,這就使其不僅追逐收益性,也必須關注安全性和流動性。而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轉型與發展”的雙重使命,這必然使信貸風險不斷積累。在當前的外部環境下,信貸風險管理已不再是對風險的規避和對沖的博弈術,而是一種保值增值的差別化技能。雖然我國金融市場由于實行相對開放和匯率管制等措施,形成了“天然防火墻”,使國內各商業銀行到目前為止在這次金融危機中受到的影響相對較小。商業銀行作為開放的組織系統,它從環境中獲取資源,將其轉化為產品或服務,輸出給環境,同時又受到環境的反作用,所以未來國內商業銀行的效益及可能的損失情況,在相當程度上還取決于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能力。由于目前的金融危機如何演變,還存在不確定性。所以,本文試圖重新審視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找出存在的問題,以期對實踐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一、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在金融危機中暴露的問題
(一)信貸投放的行業較集中。近年來,房地產業、制造業、通訊業及基礎設施投資快速增長,銀行的貸款資金也隨產業的火爆集中到這些行業上來。根據國際經驗,個人房貸風險暴露期通常為3到5年,而我國房地產行業個人信貸業務是最近4年才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我國銀行業已進入房貸風險初步顯現的時期。同時,商業銀行前幾年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可能由于房地產的滯銷,使巨額房地產開發貸款面臨危機。
(二)缺乏不同等級的違約概率估計和違約損失估計。我國商業銀行現行信貸客戶評級辦法在總體結構、等級結構、評級程序、信息收集等方面都比較粗,所用的信用等級劃分也較粗(一些銀行將客戶信用分為四級,即AAA、AA、A、BBB,而巴塞爾協議要求至少為八級,在每一級別存在略升和略降的情況,如出現AA+、AA-)。這種粗放式的信貸管理方式,在宏觀經濟環境好的情況時并未顯露,但在目前金融危機環境下,很可能使商業銀行踏上未知的“地雷”,使信貸資產遭受損失。
(三)抵(質)押物的評估價值相對較高且缺乏更新機制。商業銀行發放的大量貸款中,有部分貸款是抵(質)押貸款,其中有很多抵(質)押物的價值評估是在我國經濟上行時進行的,那時的宏觀經濟背景還比較樂觀,現在經濟處于下行中,銀行的抵(質)押物的價值已大幅縮水。如,2007年上半年我國股票市場異常火爆,很多銀行以股票為質押物發放了大量貸款,隨著國際游資的大規模撤離、大小非的紛紛解禁,股票價格回落,并且可能會長時間低迷,這無疑給商業銀行的抵(質)押貸款帶來巨大風險。而且,商業銀行對在建工程、未辦理產權證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蹤管理薄弱,沒有建立動態更新機制,甚至會出現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經完工,還沒有辦理好后續抵押登記手續,使銀行的抵押權“懸空”。
(四)信貸風險管理組織及方法不完善。這表現為:信貸風險管理條塊分割,信貸風險管理框架不完善,難以從總體上測量和把握風險狀況;在制度上沒有把信貸風險的計量、分析規定為日常性工作。如,缺乏獨立的風險報告程序,致使管理層、決策層不能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信貸風險狀況。對信用風險分析主要停留在傳統的比例分析階段,缺乏建立在統計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現代科學方法基礎上的信用風險量化測量工具。另外,我國商業銀行電子化管理起步較晚,很多銀行缺乏詳盡完整的企業信息數據庫,缺乏成熟的信用風險管理專家系統。
(五)商業銀行內部信貸控制不健全。商業銀行內控薄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近年來發生的多起騙貸案件及信貸的操作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充分暴露了國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和主動的風險識別與評估機制,內部控制措施零散等。信貸風險的內部控制建設職責沒有明確歸屬,內部控制還沒有形成體系化、標準化。這就要求信貸風險管控水平在經濟的下行通道中進一步提高。
二、商業銀行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對策
商業銀行在金融危機背景下進行信貸風險管理,首先要明確信貸風險管理的目的不僅是保護資金的安全,而且還要提升構成銀行經營模式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組合水平。信貸風險管理應遵循保本、穩健的原則,保護銀行資產的安全,保證存量資產質量的穩定,這是銀行生存的基礎。對內生不確定性引致的風險,如銀行由于內部的信息傳導不及時、相關制度不完善而發生的操作失誤、貸款抵(質)押物價值沒有及時更新等,可通過加強控制程序和業務檢查力度來實現。同時,由借款人履約風險、借款人可能出現的經營失敗及行業性風險等外生不確定性引致的風險,則需要商業銀行建立良好的信貸風險管理文化,具有完善的內控措施、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檢查等措施來防范。
(一)建立更為謹慎的信貸風險文化。商業銀行應充分認識當前形勢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以提高資產安全為現階段的第一要務,兼顧流動性和效益性。應深入研究風險規律,科學識別風險,及時總結,提高風險識別的能力。不能簡單采用“依賴經驗、簡單比較、同業跟隨”等方法模糊評審。同時,要嚴格控制房地產業的“兩高一資”、紡織業的“兩頭在外企業”授信風險。對貿易融資業務要把握好客戶風險和產品風險辯證統一的關系,不能迷信產品對授信風險的控制作用而忽視對客戶風險的管理,要嚴格控制出口押匯、船舶預付款保函、行授信的國家信用、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風險。適度提高本輪經濟周期下行沖擊較大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的授信準入標準,適度提高中小企業的授信準入標準。嚴格信貸審批標準,收縮和嚴格控制授信額度,一般情況下不給予新增授信,對管理良好、發展前景較佳的企業,要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繼續支持。
(二)加快建立信貸風險內部控制制度的步伐。完善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應做好如下兩方面工作:一是成立由管理層直接推動的內控機構。信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越是由管理層發起越易取得成功,建議成立由行領導直接推動的建設機構并爭取整個管理層的支持。這樣既明確了目標,又在建設過程中加強整體意識,方便與各個層面溝通,并可獲得員工的支持。二是強調信貸部門在內控體系建設中的職責。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是系統工程,需要強化各部門職責,使其互相配合,提高內控體系的效率。同時由內部審計等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和反饋,并提出進一步完善信貸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議,使其長期處于有效狀態。商業銀行只有完善信貸內部控制,才會在信貸業務流程的每一環節控制風險。
(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信貸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信貸風險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強、全員參與的工作,內部審計就是這一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內部審計在商業銀行組織結構中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這使內部審計發揮的作用是其他部門無法替代的。在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操作模式中,前臺業務經營部門是風險防范體系的第一道防線,而后臺的業務復核則是這一風險防范體系的第二道防線。對于一般意義上的操作風險、合規風險或發現舞弊等環節,內部審計則起著“第三道防線”作用,內部審計對上述兩道防線的檢查是商業銀行風險防范的最后一關。內部審計這種事后的獨立性檢查,不僅可評估前兩個環節發揮作用的好壞,也是對前兩道防線的再監督,對他們充分履行職能具有很好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