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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考核通知及寫作要求
一、案例分析報告寫作原則
1、選題標準
堅持質量標準,要求在全面系統掌握專業理論和操作技能的基礎上,以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著眼點,圍繞具體主題,深入研究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求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力求創新。
2、選題依據和范圍
結合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解釋實際現象,論證實際問題,提出實際措施,增強論文的實踐價值;綜合運用相關專業理論知識,突出勞動與社會保障的專業理論特色,提高論文的理論意義;選題要小,力求將實際問題和理論的分析與探討引向深入;選題要新,努力抓住實踐中的新問題,敢于接觸前沿理論;圍繞勞動保障工作的各個領域,涉及了勞動關系、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個方面,從具體事例入手,從實際操作的角度闡述勞動保障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措施,要具有鮮明的應用性和實踐性。通過對實際業務的實踐和分析更好地驗證所學的勞動保障理論知識,更好地融入勞動保障的工作場景,更快地提高勞動保障的工作能力。
二、案例分析報告寫作要求
1、只選擇一個具體案例進行實踐和分析。
2、字數要求在3000字以上。
三、考核要求
1、考生應在實踐基礎上完成案例報告的撰寫。
2、案例分析報告封面寫清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碼(見附件1)。
3、標題字體為宋體小三加粗、正文內容字體為宋體小四,1.5倍行距,報告用A4紙打印并左側裝訂。
附件1
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案例分析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研究述評
農民工正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使工人隊伍結構發生了性的變化。近年來隨著農民工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的出現,農民工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對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還正視不足,對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還關注不夠。比較發現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現有研究中在取得較大進展的同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有進行的現實需要。鑒于此,筆者采用分析的研究,對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研究進行了梳理和總結。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及其滯后的隱患和原因
通過整理分析發現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表現出以下兩個基本特征,這集中顯現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緊迫性。
第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低,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和體系發育滯后,農民工群體近乎游離于現有社會保障體系之外。有人研究發現,只有很小部分農民工有一至兩項非均衡的、水平極低的社會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其中社會保險各險種的參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沒有任何形式的社會保障[1].還有人分析指出,農民工完全處在城市社會保障之外,尤其在失業救助、醫療看病等方面農民工根本談不上有什么社會保障待遇和保障機制[2].另有人認為農民工雖然進城創造了財富,但大量農民工都沒有社會保障[3].
第二,某些地區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做了一定的規范,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政策措施,但政策執行和實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區雖然出臺了與農民工有關的一些社會保障政策措施,但實踐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調研后指出,面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缺位及其對工傷、醫療保險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嘗試和制定了一些面向農民工的參保辦法,但問題是效果難如人意[5].
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這種滯后現狀,會導致一系列的隱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首先,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是社會穩定的隱患。農民工絕大部分處于中低層職業,還面臨著失業風險,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時容易鋌而走險,從而積蘊社會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建立。的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已推進到逐步將城市戶口各類勞動者涵蓋于其中,是否能進一步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包括進來,關系到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能否最終形成;再次,不利于實際推進我國城鄉社會結構的轉型。進城農民工如不能為相應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所吸收,就將長期處于流動狀態,由此會帶來一系列問題;第四,不利于推進城鄉居民實質平等地分享與社會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場分配的基本原理。農民工在市場初次分配中只能獲得較小的份額,在再分配中應得到適當補償,但城市再分配卻基本將農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基本上沒有被考慮到[8].
有些學者對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現狀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比如有人從農民工的身份認同與流動性、雇主的不自覺以及農民工自身權益保護意識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9],還有人認為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有社會地位方面、認識方面、資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農民工社會保障遲遲沒有大的進展主要是因為研究視角和工作方式還沒有從制度和用人單位轉移到需求和個體上[11].鑒于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原因與本文將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細予以介紹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障礙因素有著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對其只是點到為止。
二、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界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與緊迫性的認識已有廣泛共識,雖然有人存在異議,但認為有必要注重并加緊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絕對主導地位。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主要體現于以下方面。
第一,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具有其意義:(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全面小康社會要求社會保障體系在覆蓋城市居民同時要為人口特別是農民工提供應有的保障[12].(2)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政府著眼長遠的要求。如果因農民工的流動性與勞動關系不穩定而不考慮其保險問題,那么今后再解決比現在就應對成本要大得多[13].(3)社會保障是國家賦予每個勞動者的一種權利,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保障農民工基本公民權的需要[14].
第二,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表現在:(1)發展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有利于增進社會的整合與穩定,是社會順利轉型的客觀需要[15].(2)是城市化戰略推進的需要。合理解決我國城市化的難題,必須做的一項工作就是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要給農民工相應的社會保障[16].(3)農民工得失懸殊、進退兩難的處境使社會主義的公平機制沒有得到應有體現,亟待為其建立相應社會保障機制,兼顧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17].(4)是新時期社會反貧困的重要舉措。農民工作為農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責任使得他們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對其家庭將是毀滅性的打擊,極有可能導致因傷、因病而致貧甚至于返貧[18].
第三,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意義。(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有利于引導農民工放棄兼業型轉移、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從而可以改善農業經營方式、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2)為形成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就必須建立一個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蓋所有勞動者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要求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19].(3)可以引導農民工對勞動力流動的投資。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減少了他們流動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動的間接收益和凈收益現值,從而有利于農民工的流動投資[20].(4)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農民工抗風險能力,降低預防性儲蓄、促進消費,對于拉動內需和經濟發展有著積極意義[21].(5)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有利于維護雇傭農民工勞動關系的和諧以及企業的發展與長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對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具有積極意義。(1)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可以在一定時期彌補國有企業職工可能出現的保險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23].(2)農民工雖然持農村戶口,但他們已與城鎮職工一樣從事非農產業勞動,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體現其公平性[24].(3)農民工作為社會邊緣人,他們應有社會保障制度來維護自身權利,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25].(4)從長遠來看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既能減少改革的阻力與成本,又不會扭曲社會保障一元化目標,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長期目標的必然要求[26].
第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對農民工自身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1)數量眾多的農民工享受不到應有的基本社會保障與他們為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完全不對稱,這是絕對不合理的;(2)農民工從事的大多是苦、累、臟、險的工種,受工傷、疾病困擾可能性非常大,社會保障是農民工實現基本生存與發展的客觀需求;(3)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關愛和保護農民工中婦女、兒童這種生理與社會雙重弱勢人群的需要,他們對社會保障的需求更為迫切;(4)有利于對農民工消費行為的引導,使他們在滿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能兼顧其長遠利益[27].
三、建立農民工保障的可行性與障礙因素
有效推進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和制度建設,需要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狀況和有一個全面系統的理解。這就要求在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作用與意義有充分認識的同時深刻剖析該制度安排可能產生的負面,不僅要探討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阻礙因素,也需要對其有利條件進行必要把握,在辨證中探索有效的解決之道。
(一)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弊端
有人認為在我國真正建立城鄉一體社會保障體系需要相當長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鄉接軌,很可能會增加和農民工的負擔,國家也將付出太大的監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對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因為對農民工來說現在首要任務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二是近年來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都沒搞好,而且農民工流動性很大;三是讓農民工加入社會保障體系會增加企業成本[29].還有人認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具有負效應表現在: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對我國城市化會產生負面影響,對社會保障建設有不利影響,也不利于農民工的就業[30].
(二)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有利條件
有學者指出,我國持續高速增長了二十年,國家財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強。而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中政府的主要責任在于制度設計和政策引導,過分強調國家財力不足和過高估計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代價是一種思想上的誤區,應分類分層對農民工進行保障[31].
有學者認為,我國已經基本具備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條件,具體表現在:一是具備相應的條件,二是具備相應的社會條件,三是經濟條件也已基本具備[32].
還有學者認為,建立初步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機制的時機已經逐漸成熟,政府應該著手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機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機制,更好地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人道主義精神[33].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障礙因素
首先存在主觀方面的因素:(1)農民工沒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認同,一部分人單純站在城市社會經濟的角度看問題,忽視農民工自身的基本權益;(2)大部分的農民工雇主缺乏自覺保護農民工的意識,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視對農民工的保護;(3)農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觀原因不敢或還沒有意識到需要維護自己應有的基本權益,維權意識缺乏[34].(4)城市居民對對于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有較強的抵觸心理,擔心會引來更多的農民進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級政府規定的擴面指標層層向企業進行安排,也不管農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這種行政強制的工作開展方式讓農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體制方面的因素:(1)現有制度安排的障礙。主要是國家為保證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穩定而制定的嚴格的戶籍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會保障立法不健全。關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沒有相應的立法,使相應的的社會保障工作難以實現強制性原則;(3)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滯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國廣大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遠未形成,與城市社會保障存在嚴重脫節,這嚴重影響了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的有效開展[38].(4)農民工雖然人數眾多卻由于其弱勢地位和較低的組織程度使得其爭取社會保障等合法權益的能力不足,他們的訴求和意愿難以引起決策層的應有重視[39].
再次有客觀方面的因素:(1)農民工表現出的極大的流動性。這種流動性不僅反映在城市之間、城鄉之間,也表現在職業及單位之間[40].(2)作為保障對象的農民工規模巨大且構成復雜。我國農民工數量非常龐大且還不斷增長,而且層次不一、構成復雜,他們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較大差別[41].(3)農民工經濟收入上的障礙。農民工主要分布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工作和收入很不穩定,這種狀況使其難以取得進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的資格[42].(4)社保資金的障礙。近年來社會保障資金短缺狀況使得維持原社會保障體系尚力不從心,如果再把農民工納入其中將會不堪重負[43].
四、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框架體系與基本思路
前文中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問題的論述,最終還需歸于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框架體系與基本思路上,這也是化解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根本落腳點。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框架體系構成上,可以從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分析。從橫向構成看,主要存在兩種看法。一種觀點認為農民工社會保障應包括農民工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三個基本組成部分[44],另一種觀點是將農民工社會保障基本等價于當前的城鎮社會保險,即包含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五大部分[45],較第一種觀點增加了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從縱向構成看,大多觀點認為當前由于主客觀方面條件的制約,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齊頭并進,而應堅持分類分層分階段逐步推進的策略和基本原則,依次建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尤其是大病醫療保障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失業和生育保險制度,積極而有效地逐步維護和實現農民工的基本社會保障權益[46].尤其絕大多數觀點都指出工傷保險問題的解決尤顯必要和迫切,應該首先建立針對農民工的以普遍性為原則的工傷保險制度,解決好關聯農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傷問題。
另外有人認為農民工社會保障還應包括其他保障項目。有人提出農民工的無保障狀況是引發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應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勞動”形式的社會救助體制[47].還有人認為應該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農民工社會救助制度,并通過職業福利和社區服務等方式建立農民工的社會福利制度[48].
在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上,當前界還存在著較大分歧和爭論,沒能形成相對一致的意見,更沒有能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到現有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有人提出城鎮社會保險體系應將農民工納入其中以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問題,但鑒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適時地分層分類將農民工納入[49].還有人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可供選擇的兩條途徑是通過戶籍改革將其變成城鎮居民進而納入鎮社會保障體系或者通過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擴面將農民工直接納入[50].
第二種觀點認為,應對農民工實行相對獨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有人認為仍將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既不現實也不可靠,但對農民工一開始即推出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也缺乏財源及其他資源,因此現階段應推出相對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構一種作為過渡形態的“三元社會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農民工身份的過渡性要求必須建立有利于城鄉銜接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種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架構和中長期發展目標,并從該制度的保障對象、保障項目、基金籌集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論述[52].
第三種觀點認為可將農民工納入到一種“低門檻、開放式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新計劃”中,搭建社會保障新平臺。其認為近年部分城市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的做法可能剝奪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是一種短視甚至是歧視,但如果把農民工納入到這種社會保障新計劃實行全國統籌則不會發生這種問題,而且這種做法具有其合理性與可行性[53].
第四種觀點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其認為把農民工納入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和參照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新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兩種模式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具備可行性,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應把農民工納入到應加快改革和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并最終向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制過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種觀點,有的解決思路中沒有明確提出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歸口問題。有人認為農民工是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和關注的社會弱勢群體,其具有客觀、正當而迫切的社會保障訴求,應采取分類分層保障的辦法依次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55].還有人基于現實權衡考慮提出了“低起點、多層次、土地換保障”的農民工社會保障設想和解決辦法[56].
五、結語
現有對農民工保障的除了本文論及的幾個方面外,還有一些從其他視角進行了探討,鑒于其研究比較稀薄以及本文構思和篇幅的考慮,在此不再贅述。
綜觀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已有研究尤其是專業性的論文,可以看到該問題已逐步受到各方面專家學者的關注和重視,尤其是去年以來論文數量有了較大增加,認識也日漸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視角也在不斷拓展,這必將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化解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時,筆者覺得研究中也還存在不少問題與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進。
首先,研究在總體上還很不深入。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由來已久,但從對其研究的數量上看,筆者搜集到的該方面文章不過三十余篇,其中比較正規的專門性研究就更為稀少;從研究的拓展情況來看,現有研究大部分著眼點還很籠統,分化和展開不夠;從研究的氛圍來看,雖然有過一些論爭,但總體還很薄弱,離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這樣的重大社會政策確立還不相稱。
其次,研究的實證性有待加強。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純理論和經驗研究范疇,實證成分稀缺。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以及相關情況的調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調研資料使得對現實狀況的把握不夠精確、肯定和深入,從而導致研究結論尤其是構建方案的可行性與說服力不強。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頗。首先表現在研究中的結構性偏差,即對作為農民工社會保障重要部分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對后者忽于關注。另外對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能產生的負面不夠,重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阻礙因素探討而輕有利條件分析。
第四,研究設定的解決方案還比較粗糙,系統性和實踐性不足。究其緣由,固然有研究歷時不長的客觀原因,但上面提到的問題尤其是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問題的分析認識不夠全面深入而產生的一種脫離制度安排的基礎性工作即直奔具體方案設計的不合理取向難免使設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國際視野與經驗借鑒有待重視。我國的改革與趕超戰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鑒他國經驗教訓的意識,在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上亦應如此。然而現有研究中對國外相關研究成果和舉措的引進與還明顯不足,幾乎處于空白狀態。這種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當前農民工問題的總體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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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就業保障是失業保險制度應對挑戰的必然選擇51-論文-網-歡迎您
1.就業壓力帶來的挑戰。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越來越大的供需差距、經濟增長對就業的彈性逐漸降低都是不得不面對的客觀現實。51-論文-網-歡迎您
從勞動力供給看,“十五”期間,新生勞動力每年達到1400萬人,城鎮登記注冊的下崗失業人員截至2001年底已達到1250萬人,同時農村剩余勞動力已有1.5億人以上,“十五”期間每年還要新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500—600萬人,勞動力供給將是一個數以億計的龐大群體。而從勞動力需求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1年的全國62個城市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就已經顯示,100個求職者只有75個就業崗位,供給已大于需求。2002年,各大城市的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以北京市為例,勞動力市場供求比例大致為1.4:1,即100個求職者中僅有71個就業崗位,供求矛盾由此可見一斑。51-論文-網-歡迎您
中國已經加入WTO,將來各行各業會逐漸融入國際市場的競爭中去,這樣一來,雖然在新興產業、新興正規部門和非正規部門會創造新的就業崗位,但傳統正規部門會進一步減少,預示著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會進一步減少。51-論文-網-歡迎您
更為嚴重的是,一方面由于下崗職工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力較弱,再就業率將會逐漸下降,失業大軍將不斷擴充;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增多,每年的外出流量仍會大于返鄉量,勞動力的供給將會不斷增長。可見,勞動力供給與需求的矛盾將越來越尖銳。51-論文-網-歡迎您
2.下崗職工向失業并軌帶來的挑戰。到2003年底,所有下崗職工都要出中心,轉換身份進入市場,尋求再就業,到那時,目前這種過渡性“雙軌制”保護機制將告結束,企業排出的富余人員將依國際慣例,直接表現為裁員或失業,其保障也相應地由失業保險承擔。下崗職工并人失業保險后,如果繼續按照現行制度,失業保險將難以應付如此沉重的壓力。可以通過預測下崗職工完全“并軌”后,即2004年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來看其影響。51-論文-網-歡迎您
失業保險金的收入在國家財政收入不大的情況下,主要是靠征收失業保險費得到的。失業保險金的年收入應該等于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乘以月繳費基數(并不等同于實際工資)乘以12,再乘以0.03(企業、員工繳費比例相加)。2001年,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為10355萬人,比2000年減少54萬人。全國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87億元,比上年增長16.8%。考慮到失業保險制度的強制性會逐漸增強,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按1.2億人計算,年繳費基數按7000元計算,這樣,得到失業保險基金收入也就是252億元。51-論文-網-歡迎您
再來計算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2001年,用于保險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費用支出88億元,為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向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調劑資金45億元,本年實現基金盈余54億元,到2001年底,全國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226億元。全年共有469萬名失業人員享受到不同期限的失業保險待遇。到年底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312萬。在此基礎上,可以算出每位失業人員在2001年內(每人的失業期限不同)得到的失業保險平均金額是2256元。假設2004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為失業人員的一半,即1000萬。由于下崗人員就業競爭力不強,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弱勢,其失業時間將長于正常失業人員,而且由于其龐大的人口基數,因此,失業保險金子均金額必將大幅度提高,而且由于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水平也將必然提高。因此,我們將2004年的失業保險平均領取金額定為3000元。那么,僅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費一項就300億元,已經超過當年收入了,更別指望失業保險支付就業指導、技能培訓的費用了。51-論文-網-歡迎您
關鍵詞:社會保障實務;教學改革;實踐
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制的不斷改革,社會對于社會保障專業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仍有部分學生并未從專業學習中尋求到明確的就業方向。因此,高校教育研究如何以學生多樣化就業需求為導向來設計教學實踐十分必要。
一、社會保障實務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選用教材與以往教學理論內容重復性大
筆者對目前有關社會保障理論與實務的教材進行了分析。理論型教材內容與前三年的理論教學重復性大,大部分教材都是按照社會保障的理論發展脈絡及社會保障項目分章撰寫的,里面基礎性的理論占據主要篇幅。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與發展:理論•方法•實務》是上海社會保障問題研究中心和上海市社會保障重點學科共同主辦的“2007年社會保障國際學術論壇”的論文集,也不是教材的最優之選。周巧紅的教材是偏向高職高專院校財經類的教材,不適合普通高等本科教育使用。實務操作類的教材是針對社會保障工作崗位的模擬和版塊化訓練,在我院的培訓方案中已經有《社會保障職位模擬》來承擔這部分的教學版塊。選擇這樣的教材會與其他課程重復。
(二)實踐教學未受到重視且資源有限
由于實踐資源有限,我院實踐教學所占比例較低,教師在教學環節中往往更注重理論教學。實踐環節更多的是依靠暑期調研,且沒有系統地將實踐基地與課程相結合。雖然我院已引進一款模擬軟件并用在社會保障職位模擬的教學上,但訓練的內容僅為具體操作,并不全面。以往對學生的實踐訓練放在畢業實習階段,要求學生根據專業自我選擇單位實習,并于實習結束后提交實習報告與單位出具的實習鑒定。這樣的實踐效果并不顯著,一是實習時間短,二是有不少學生偏向就業而不選擇社會保障相關單位進行實習。
(三)社會保障政策變動與教學內容相對滯后且相矛盾
教師的知識儲備和更新速度是影響教學質量的關鍵。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由于制度建立時間較短,國家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導致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面臨實施周期較短的問題。因此,教師應該及時更新相關內容的教學安排。同時,由于我國國情,社會保障政策在不同地域也存在差異化。教師更應該在教學過程中注意培養學生的全局觀念,不能將社會保障體系的教學“碎片化”,提高學生的分析能力,根據法規做出正確的判斷。因此,教師的知識信息內容更新壓力比較大。其次,社會保障中的一些子項目,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相關政策根據改革需要變化較多且有些地方有差異,在教學過程中更不能一味地依據教材。否則,課程內容比較死板,也使得教學內容比較落后,不能及時更新。現在學生獲取信息的途徑多樣而且快捷,也更容易顯示出教師的課堂知識滯后于現實發展的現象,不利于教師權威性的體現。
(四)課程定位不是十分突出
培養方案中此課程安排在第六學期,即大三下學期。在這個階段,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基本理論教學已經相繼完成,配合其他課程的安排已經進入相對專業化的學習。此階段是學生大四學習和畢業論文設計的一個承上啟下階段,“承上”旨在回顧以往的理論知識,幫助學生將以往零散的理論知識串聯起來,構建一套立體化的理論結構。“啟下”旨在為大四的學習做鋪墊。適時增加實踐環節,加強學生對勞動與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感性認識,增強理論與實踐的融合。
二、下一步課程改革需要努力的方向
第一,整合教材內容,有所取舍。分析目前社會保障實務理論方面的教材的異同,結合培養計劃中課程的設置學期,制定出本課程的教學目標與培養計劃。第二,改革教學方法。學習國內外先進的課堂教學方法,借鑒其他著名高校社會保障課程的教學方法,結合本校學生的專業基礎、上課特點等探索形成適合本校學生的有效的教學方法。另外,教師有必要結合多種媒介綜合教學,有效利用圖書館、信息平臺與學生互動。第三,改革考核方式。增加平時成績的比例,由原來的30%增加至50%或60%。平時成績考核方式采取參與課堂討論、發言、項目答辯、PPT匯報、文獻綜述、寫課題研究報告等多種方式。學生平時注重能力考核,期末考試內容更加開放,不再拘泥于傳統的閉卷考試。旨在考查學生的全局觀,思考與分析能力。
三、結語
社會保障實務課程改革的關鍵在于讓學生在實踐體驗中學習。因此,增加實踐教學是必不可少的,重點是實踐教學的方式、方法要適合我校學生,這樣才能改變現狀,培養出有理論,有能力,能適應西部地區社會保障事業需求的合格學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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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水平,養老保險水平,合作醫療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1中國農村社會保障水平評估
參照穆懷中教授測算社會保障水平的模型,得出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的計算公式,以代表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代表農村社會保障支出總額,代表農業GDP的值,代表一次分配中農民勞動所得。則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的計算公式為:(1-1)
根據柯布道格拉斯函數,Hr取0.75。其中為農村社會保障支出占農村居民收入的比例,稱為農民社會保障負擔系數;為農村居民收入占農業GDP比例,稱勞動生產要素分配系數。以農村現有的社會保障項目: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福利水平之和來確定農村社會保障適度水平。以分別代表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支出、合作醫療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社會福利支出各自占農民勞動收入的比例。則由可以得到當前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適度水平值為:(1-2)
1.1養老保險水平評估
給付確定型(DB)養老保險通過事先確定年老后的每月養老金待遇水平,在根據享受待遇人員的年齡,服務年限等因素,逐年計算參保人的繳費額,即先推導未來給付的精算現值,利用給付分配繳費方法,建立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型。
價格P
S
PA
PE
BD
QQ需求量
圖1-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供求均衡情況
由圖1-1可以看出,目前,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已經遠遠大于供給,由市場決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供求均衡點為E點,均衡供給量為Q,均衡價格為PO。而實際上政府的供給水平只有Q,由此確定的價格為P,高于均衡價格P。其結果導致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價格高于均衡價格,農民為了獲得相同的養老保險水平,不得不多支付(P-P)Q的代價,從而削弱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以代表領取養老金的老年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代表每位老年人口每年領取的養老金與其具有勞動能力時每年可獲得的勞動收入的比值(即養老金替代率),則
(1-3)
為計算方便,取值為老人年人均領取的養老金額與具有勞動能力的農民的人均年純收入的比值。根據統計資料,到2007年底,中國共有5171萬人參加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392萬農村老人領取養老金,養老金支出40億元。同年,農村總人口為72750萬人,則可以得到2007年的的值為:=392/72750=0.54%
由統計資料可得2007年農村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人均年的勞動收入(即不含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內的農村家庭人均收入)為3790元,由此可以得
出:
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水平為。
1.2合作醫療水平評估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一般分為家庭保險賬戶,大病醫療統籌基金和醫療救助基金三部分,而大病醫療統籌又可以分為醫藥補償費、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1-4)其中:表示基金支出,表示醫藥補償費,表示管理費,表示醫療保健賬戶,表示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都以基金支出為基礎分別按不同比例計提,即:(1-5)
其中:分別是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的計提比例,是常數。由此,公式可變為(1-6)
可見,醫藥補償費,醫療保健賬戶和醫療救助資金的測算是計算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關鍵。
1.2.1醫藥補償費的測算(采用粗估法)
預測年醫藥費補償費=(門診費用門診補償比+住院費用住院補償比)保險因子增加系數其中: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通過對上一年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支出統計數據得到,門診補償比和住院補償比根據往年的時間數據和政策規定進行綜合測算,保險因子反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對醫療需求的影響,增加系數反映了醫藥價格水平的變動。增加系數=1+醫藥價格增長率。
1.2.2醫療保健賬戶的測算
醫療保健賬戶主要用于一年內沒有使用合作醫療基金的農民進行一次性常規性的常規性健康體檢,其做法是按照向年內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農民的醫療保健賬戶中劃撥體檢費用資金。其算法是:醫療保健賬戶=一年內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人數體檢費用其中: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人數根據歷史數據估算,體檢費用則按照實際價格和相應的待遇確定。
1.2.3醫療救助資金的測算
醫療救助資金主要用于對補償額已經超過封頂線但仍會造成“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的救助。
醫療救助資金=封頂線以上“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數人均救助資金。其中:封頂線以上“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數和人均救助資金同樣可以根據歷史數據和實際待遇進行估算和確定。
表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比較
年份
覆蓋農業人口萬人
實際參加新農合萬人
參合率%
新農合支出億元
參加醫療保險人數萬人
2003
22500
16300
72.6
50.38
7974.9
2004
14229
10700
75.2
75.2
9044.4
2005
23658
17900
75.66
92.83
10021.7
2006
50800
41000
80.66
155.81
11580.3
2007
73000
62926
85.7
【論文摘要】: 文章以企業年金的監管為立足點,針對監管的現狀,結合相關的文獻資料,對監管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機制問題給予分析,并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企業年金是國家、企業、個人共同分擔養老保障責任的三位一體的制度安排,是對抗老齡化危機、家庭小型化趨勢、長壽風險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企業年金計劃運作過程中面臨的風險紛繁復雜,因此,要達到保障企業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高效率、高效用的監管機制尤為重要。
一、我國企業年金監管的現狀
(一) 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現狀
自2004年兩法施行以來,我國企業年金進入了一個發展的黃金時期。到2005年底,我國企業年金積累基金為680億元;到2006年底,達到910億元;2007年企業年金的全年增量為400億左右,積累基金達到1300億元。然而,在監管方面卻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二) 我國企業年金監管的機制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監管采用機構監管的模式。所謂的機構監管,即按照企業年金運營中涉及的機構的類別設計監管機構,不同的監管機構分別管理各自的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年金運營所涉及的主體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職能范圍,企業年金的監管主體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要負責企業年金立法和執法的監管、負責經辦機構資格的確認等;銀監會,負責托管銀行的監管;保監會,負責監管保險公司;證監會,負責監管信托公司、投資管理公司;財政部,主要負責監管企業年金方面的稅收政策。這種根據機構職能分工負責的機構監管模式,在現實的操作中存在著諸多問題。
(三) 我國企業年金監管機制存在的問題
1. 存在監管盲區以及監管重復的現象。
監管主體過多,包括政府主體和非政府主體,政府主體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保監會、銀監會、證監會、審計署等;非政府主體有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以及受益人等。這些主體之間的合作,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不能使監管發揮其最大的效用。
2. 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以及受益人自我監管缺失
在年金監管的過程中,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定位不明確,沒有發揮其應有的職能;而委托人以及參與繳費的職工也缺乏安全與權益意識,每月繳費后,不再過問企業年金的運作情況,使得企業年金的運作缺乏受益人的自我監管。
3. 企業年金擔保機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缺乏最終保障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建立的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了第一線的擔保方式,但擔保的水平很低。除此之外,我國并沒有其他的基金擔保制度,一旦年金基金發生投資虧損,風險準備金無異于杯水車薪,無法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二、發達國家企業年金監管方面的經驗
(一) 美國企業年金的監管機制
美國的企業年金是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分別對不同層次的退休金計劃進行監管,同時,主要有三大組織機構來負責處理退休金的監管:國內稅屬、勞動部、退休金和收益保證公司。監管的主要法規是ERISA法案(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IRC法案。在ERISA之外,美國的企業年金還受到稅收法、保障法、1947年全國勞動法、Taft Hartley法案的部分管制。
(二) 英國職業年金計劃的監管
英國養老金制度的監管機構有:國內稅收收入局;職業年金監管局;政府收益相關年金計劃;職業年金咨詢局;金融服務局。此外,英國還建立了兩大輔監管機制:一是建立"吹哨"機制,引進專業裁判或者仲裁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對受托人的不當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二是建立"成員抱怨"機制,實際上是鼓勵廣大成員通過該意見表達機制,直接將自己的意見或者不滿反映給監管者或監管機構。法律方面,主要是受1986年的《金融服務法》和1995年的《養老金保險法》的監管。
(三) 日本企業年金的監管機制
在日本,對企業年金監管的部門主要有兩個:一是厚生勞動省和金融服務機構。在監管模式方面,日本的監管模式從定量限制監管逐步向"審慎人"規則方向發展。在法律規范方面,主要遵循《勞動標準法》、《公司稅收法》、《員工養老金保險法》、《DB養老金法》、《DC養老金法》。此外,近年來在簡化法規的驅動下,通過注冊的養老金保險公司、工會、員工養老金協會進行間接監管的作用正日益提高。
三、對改善企業年金監管的幾點建議
結合著我國企業年金監管存在的現行問題,借鑒國外美國、日本、英國的經驗,我認為,企業年金應在一下幾方面完善。
(一) 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
所謂的功能監管,就是基于金融體系基本功能二設計的更具連續性和一致性的,能實施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協調的監管。在功能監管框架下,各個監管主體關注的是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所能發揮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機構的類型和名稱。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從總體上監管,而在具體的操作方面,銀監會負責監管托管事務,保監會監管賬戶管理事務,證監會監管投資管理事務。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監管過程中起著領導的作用,是法定監管人。
(二) 中介機構的監管
明確行業協會以及中介機構的定位,加強信息的披露。通常情況下,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財務報表和基金財務報表必須接受獨立審計機構的審計;受托人必須聘請外部精算師對其償付能力進行評估;各機構必須經信用評級機構的評定。中介機構與行業協會要公正的進行并加強信息披露。此外,要建立企業年金的行業自律機制。這一點要借鑒英國的"吹哨"的機制和"成員抱怨"機制。自律監管要依賴于某些重要專業人員的監管。
(三) 受益人的自我監管
提高受益人的安全意識,建立受益人的意見表達機制,加強受益人的自我監管。受益人的意見反映了受益人的要求、希望和不滿,是促進基金經理人改善經營管理以滿足受益人要求的動力。所以,建立受益人的意見表達機制,既是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激勵機制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 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的擔保機制
在這一點上,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建立養老基金擔保公司。養老基金擔保公司資金來源于年金計劃發起人的繳費、年金基金的部分投資收入以及年金基金擔保公司托管的計劃資產,比較可行。并且,通過賦予養老基金擔保公司一定的監管職權,能夠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的效率。我們國家的企業年金現在處于發展的黃金時段,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的擔保機制是必要而迫切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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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費改稅;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制度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相應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的實質是一種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維護社會公平與調節社會經濟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社會保障費與社會保障稅是世界各國范圍內籌措社會保障資金的兩種主要方式。社會保障稅是為解決社會保障財源問題而專門設立的一種稅,建立社會保障稅制度,是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籌措方式的根本出路,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從長遠來看,實行社會保障“費”改“稅”,為社會保障提供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是從根本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應對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必然要求。
1 我國社會保障費的現狀以及弊端
隨著我國社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發展,社會保障問題也越來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人們希望社會保障制度提高生活的安全系數,政府則希望借此制度實現社會的更加穩定。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保障體系正在逐步形成。但在看到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推進,進行全方位的改革與創新的同時,也應看到我國現行征收社會保障費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1 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缺口大,對經濟的支撐能力較弱
以“費”的形式征收社保費,不可避免地導致征收缺乏剛性,執法也難以到位,從而加劇社保資金缺口。從五項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看,養老保險基金的問題最為突出。據勞動保障部預計,到2033年人口老齡化高峰時,當期的養老金支付缺口將達到4500多億元,空賬更是高達1.4萬億元。
1.2 社會保險的繳費范圍狹窄,覆蓋面小
我國目前大多數省市的社會保險統籌范圍只覆蓋了國有企業,非國有經濟主體幾乎沒有覆蓋到。即使是已經參保的企業,繳費人數與實際人數也有很大的差別。而且以費的形式籌集資金不具有強制性,狹窄的社保覆蓋面以及過于靈活的社會保險費籌集方式難以發揮其對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
1.3 社保費繳費政策不統一,統籌層次低
社保費依然屬于稅務機關代征行為,其征收主體地位不明確,也沒有賦予地稅部門相應的征收管理權和措施,在征繳過程中很難做到依法征收。社會保障法規建設滯后,使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工作缺乏必要的強制手段。而且由于目前各省的社會保險費繳費政策不統一,統籌層次過低,不僅會造成不同地區間企業的保險費負擔懸殊,而且使得社會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差、基金調劑功能弱,導致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力人才無法合理流動與配置。
2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分析 1 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強化征收,加大籌集資金力度
社會保險稅比社會保險費具有更強的強制性和統一性。社會保障稅是由稅務部門對所有納稅人征收的用于社會保障支出,并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保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有嚴密的法律規定,比社保費更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法律規范性,促使社會保障基金有穩定及時足額的收入保證。從國民經濟的角度說,社會保障稅作為中國政府財政收入來源的一部分,也是國家用以加強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對于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 2 開征社會保障稅可實現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障的公平與效率目標
公平性是社會保險追求的主要目標。但由于由于各地在繳費方面存在差異以及社會保險普遍性原則不能很好的落實,導致基本保險待遇標準也存在很大不同。通過開征社會保障稅,全國普遍統一征收,不同單位和個人面對著相同的稅收制度,保險金發放實行統一政策,而且中央財政可集中一定財力進行地區間、行業間的資金余缺調劑,從而可以有效實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目標。企業也能夠建立起合理而靈活的用人制度,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招攬人才,人力資源的配置也將更合理,全國范圍內的生產效率也會有進一步的提高。
2.3 開征社會保障稅有利于規范收入來源渠道,降低籌資成本,化解財政風險
開征社會保險稅,可以提高社會保險的覆蓋面,促進規范、穩定的社保資金收入來源渠道和靈活的資金調劑機制形成,從而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的安定。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稅務機構和預決算管理機制和稅務部門在人員素質、征管經驗和硬件設施方面的優勢,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效率,降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以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便于建立收支兩條線式規范的預算管理,增加專款專用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阻止濫用和挪用社會保險資金行為的存在,贏得納稅人的廣泛支持,也有利于廣大國民的監督。
3 社會保障費改稅的路徑選擇 1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社會保障費用征繳力度,奠定社會保險的法律基礎
稅收的強制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險基金足額征繳,有效地杜絕拖欠、少繳、逃繳現象,對社會保險制度而言,征費與征稅均應當是依法進行的,強制性是否強,并不決定于“費”與“稅”的名稱,而是取決于法律的規范、執法的力度和當時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態。目前,國務院已制定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但一直沒有一部統一基礎性立法,社會保險制度作為國家重要支柱性制度,制定社會保險法已刻不容緩。 2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改善征繳困難的局面,奠定社會保險的制度基礎
制度設計是否合理、科學直接影響著制度的實施。目前社會保障費征繳困難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制度設計不合理造成的。目前繳納費率太高,企業和個人負擔過重,企業千方百計少繳、逃繳,缺乏必要的懲處手段等問題突出。城鄉和地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社保制度缺乏銜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能轉移接續,跨地區就業勞動者的繳費年限不能累計計算,致使很多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參保積極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大量農民工退保的情況,造成勞動力無法合理流動,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如何增強社保基金的監管力度和透明度,增強其公信力。只有制度設計符合科學、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才能真正具有吸引力,使強制參保變為主動參保,整個制度才有持續發展的可能。 3 加快社保信息系統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現企業個人財務資料共享,奠定社會保險制度的技術基礎
論文摘要: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實現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長治久安和各族人民的健康致富,其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是重中之重。要加快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必須在分析研究現存問題的基礎上,采取如下有力措施:加快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經濟發展;構建具有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加快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擺正政府在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中的地位;挖掘民族傳統文化動力,以推動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進人20世紀80年代,我國積極探索并大力推進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從總體來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已初步形成。但是如果進行橫向比較,如同經濟發展存在著地區差異一樣,社會保障水平也存在著明顯的地區差異。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社會保障問題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的一‘個撰踢馬環節,是現階段構建和諧社會形勢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之一。
一、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現狀分析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社會保障建設依賴于國家社會保障建設的大環境,經歷了從建立到不斷完善的艱難歷程。目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城鎮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陽‘三條保障線”制度;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農村牧區部分地區也實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農村牧區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這些社會保障方法在促進經濟增長、縮小地區貧富差距、增強民族團結與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因歷史、社會、經濟各方面的影響,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問題依然嚴峻。
1.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發展失衡,農牧區社會保障權利嚴重缺失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整體上即是在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模式下建立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相對農村發展的速度較決、內容較齊全、實施也較完善,基本上覆蓋了社會救濟、社會優撫、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方面。但在我國廣大的農村,還有7.8億的農民基本沒有社會保障,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嚴重滯后,農民缺醫少藥的狀況還很突出。而此種社會保障權利的嚴重缺失,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農村牧區地區更為明顯。“據統計,2004年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末參保人數為5382.6萬人,而五個少數剮矣自治區參保人數為275.5萬人,僅占全國的5.12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農村牧區地區,社會保障側奴蹄蜷澎臍、救災和優扶安置、五保贍養等方面有所體現,且也主要是基于刊蒯敞區和農業、牧業的特點而有鏘雄腳喇定的。
2.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保障能力低,社會保障資金缺口較大
社會保障主要有兩大系統,即資金保障系統和服務保障系統,而當前制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發展的瓶頸是資金保障系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大都處于“老、少、邊、窮”地區,區域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有些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剛剛不久,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社會集資能力低,個人刻寸能力低。地方財政也基本上是“吃飯財政,,,面對龐大、沉重的社會保障,地方政府基本上處于力不從心的境地,見表i0
可以看出,除廣西外,其他四個自治區拐沛血和社會福利救濟費、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和社會保障補助支出均已接近或超過當年財政收人的一半,更是達到92%。近幾年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雖在發展,財政收人也在增長,但相對脆弱的財政狀況要提供支持社會保障需要的大量資金還有困難。
3.社會保障事業建設的地方立法滯后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社會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有一整套法律法規來加以規范,用法律來對社會保障所涉及的各種關系進行調整。這幾年,國務院雖然先后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人大也頒布了《勞動法》等一系列與社保有關的法律。但是目前,我國整體上還沒有形成專門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的基本法律,有關社會保障的規定是由勞動、人事、衛生等部門有關職能制定的。而國家專門社會保障法的缺失直接導致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立法失去了應有的參考與根據。加上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本身發展的落后性也導致其地方社會保障立法與我國較發達的東部地區相比具有明顯的滯后性,社會保障工作在許多方面只能靠政策和行政手段圈To
4政府系統內社會保障職責劃分不明確,多元利益主體多頭管理
當前,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社會保障基本制度框架雖已形成,但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仍處于政策選擇和制度完善之中,對各參與主體的責任劃分缺乏明確界定。中央政府與各自治地方政府職責劃分不甚清晰,仍存在著“統放不分”的現象。2001年國家便正式在遼寧啟動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卻仍未能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目前養老保險僅在吉林、遼寧等幾個省份實行省級統籌,全國近2000個統籌單位內基本形成的是各自為政、區域自治的無法連接、協調和共濟的分割格局。我國的勞動、民政、衛生、工會、人事以及保險公司等多部門參與到社會保障領域,也形成了多頭管理、業務之間互相重疊、制定標準五花八門、部門之間相互掣肘的現象。在多j研吐益主體的多頭管理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構基本上是政府行為,民力漢組處于被動地位,他們}}i亥體系月纖勾的影響力很小(王思斌認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至今還稱不上是一個系統,而只是各部門社會保障制度的機械聚合。這種特點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亦有呈現。
二、加快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的特殊性、重要性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作為我國一布川待殊的行政單元,其在自然地理、人文背景、經濟基礎、社會發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著自己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使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各個方面的發展呈現出自己的特點。很多在內地發達地區很容易實施的社會保障措施和政策,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由于受諸多特殊因素的影響,難于有效實施。探索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的特殊性、重要性,對建立適合于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具體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社會經濟生活、促進各民族關系和諧發展、祖國邊疆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的穩定與社會保障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是社會的穩定器。目前全國80%的少數民族是聚居在了全國最為貧困的西部地區、祖國邊疆地區。在國家確定的592個扶貧開發重點縣中,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不含)就有267個。在甘肅20個民族縣中被國家和省列為貧困縣的就有12個。如果這一群體的合法利益特別是經濟利益得不到一定的滿足,就會引發少數民族群眾的不滿,影響整個社會的正常秩序。社會的穩定、人類的安全有賴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社會保障事業是最大的積德事業,是并}J國利民的基礎。西部大開發以來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在聚精會神搞經濟建設這種意識形態的指導下,民族地區穩定被置于十5}重要的地位。這樣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社會保障事業的穩定功能也就被合理地凸顯出來。
2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落后的經濟與杜會保障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事業是加快其經濟發展的需要.雖然歷史上在不同的自然環境下,各民族創造和發展了各自頗具特色的經濟生活,但因受政治、自然條件等的制約,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生產力水平較低,且發展極不平衡。經濟發展是政府社會保障功能得以加強的堅實物質握茹出,經濟發展的落后,對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政府社會保障服務的影響最大:社會保障資金短缺、需救助人口多、災害抵御能力差、應保項目多等等。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有充足的財力支持政府社會保障;同時,只有政府提供了充足優質的社會保障服務,才能更好地促進民族地區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補關系。
3.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落后的社會發展水平與杜會保障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在教育、科學技術、醫療衛生和公共管理等社會發展水平方面比較落后。"2002年,西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有312個縣尚未實現‘‘兩基,,,占西部未實現‘兩基,縣總數372)個縣的84線。2003年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發病16.95萬例,占總人口的1%。K2004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對區域科技能力的剎略新疆(26)、<31)、寧夏<23)、內蒙<27)、廣西(24)、青海(29)、四川(17),5個民族自治區和幾個多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省份禾限實力體處于劣勢。‑}z]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缺少管理人才,觀念落后,導致其社會化服務和社會化管理的能力很低。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落后的社會發展水平要求其更要加弓晏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4生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特殊的自然環境與社會保障
自然環境對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政府社會保障服務的影響非常明顯。一般來說,經濟社會發展愈滯后,政府社會保障受自然地理環境的影響就愈大。從自然環境來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大多地處邊睡并多以山區為主,城市化水平低,農村人口多,自然資源豐富但生態環境脆弱,暴雨、雪災、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頻頻發生。自然環境嚴酷,使其生產效益受外界因素的影響較大,不確定性多。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自然環境的特殊性說明,其對社會保障的需求要大于其他地區,尤其瀏寸牧區社會保障是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會保障的重點,在社會保障中不能缺少}f%衣牧業災害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