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精品高清自在线,国产女人18毛片水真多1,欧美成人区,国产毛片片精品天天看视频,a毛片在线免费观看,午夜国产理论,国产成人一区免费观看,91网址在线播放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經濟法律關系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經濟法律關系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經濟法律關系

第1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一、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學的一個基本范疇,各部門法學均對其倍加重視并把它作為該部門法基礎理論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范疇進行研究。相應地,競爭法律關系是競爭法基礎理論中的一個基本范疇,而競爭法學界也很少有關于國際競爭法律關系問題的研究。法律關系,一般是指社會關系經法律調整后在相關主體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法學界關于法律關系含義的一般理解,可以認為競爭法律關系是特定社會關系經競爭法調整后而在相關主體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但要給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下一個比較嚴格的定義的前提是明確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

簡單來講,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就是國際競爭關系。什么是國際競爭關系,判斷標準不同,界定結果也不同。如果以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為標準,那么具有涉外因素的競爭法律關系就可以被斷定為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只要競爭法律關系三要素中任何一個具有涉外因素就可以被斷定為國際競爭法律關系;如果依照國際法上對國籍的判斷標準來對國際競爭關系作判定的話,則可將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界定為跨越一國國境的競爭關系,即跨國競爭關系;如果以效果范圍為標準,對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競爭關系也可以納入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范疇,也就是說雖然競爭行為發生于一國境內,但行為效果卻對其他國家乃至整個國際社會的競爭關系產生了影響。對于跨國競爭關系和涉外競爭關系被納入國際競爭法律關系我們都能理解,但對于對國際市場競爭秩序產生實質影響的競爭關系,由于對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競爭關系行為發生在一國境內,再加上目前世界各國在立法實踐上均以效果原則來作為域外適用本國競爭法的法理依據,將表面上與本國無關聯的競爭關系都納入到本國的競爭法管轄范圍內,所以對于將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

影響的競爭關系界定為國際競爭關系理解起來就相對不太容易。但是在市場經濟全球一體化的背景下,某些時候國內市場的行為往往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很容易觸動國際市場,雖然一國的經濟競爭行為在境內發生,表面上雖然與他國無關,但其程度實際上卻對整個國際市場的競爭秩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個時候將其納入國際競爭法的調整范圍并沒有什么不妥。如著名的波音-麥道合并案,雖然合并已獲得了美國反壟斷行政當局的批準,但依然遭到歐盟反對。為什么呢?因為雖然合并案的當事人及合并行為均位于美國境內,但他們的合并將會對歐洲的空中客車公司的市場份額產生巨大的沖擊,影響到歐盟在飛機制造市場上的經濟利益,對國際飛機制造業的市場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這個時候國際競爭法對這個案件實施管轄權的就有合理的依據,但由于國際競爭規則缺失,出現歐盟域外行使管轄權的局面。

要注意的是,作為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國際競爭關系既包括橫向國際市場平等競爭主體之間的交易性競爭關系,也包括縱向國家或國家組織不平等主體之間在監督、管理市場競爭過程中的管制性競爭關系。綜上對國際競爭法調整對象的闡述,我們在這里可以給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下一個粗糙的定義,它是指國際競爭法在調整國際競爭關系的過程中在市場主體、國家或國家組織等相關主體之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特點

國際競爭法律關系是指國際競爭法在調整國際競爭關系的過程中在市場主體、國家或國家組織等相關主體之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同與其他部門的法律關系,其特殊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范圍的特定性

國際競爭關系僅限于經濟競爭關系,即兩個以上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者,為爭奪較多的交易機會,獲得較多的商業利潤而展開的角逐和較量。即國際競爭關系的調整范圍僅限于經濟領域的反競爭行為,對于非經濟領域的,或非反競爭的行為,則不受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同時這種競爭關系還必須具有跨國性,或者涉外性,或者能夠對國際競爭關系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二)目標的利益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作出市場競爭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商業利益。這種目標的利益性是競爭的本質之所在,缺少利益目標的驅動,市場主體既無競爭的壓力,也無競爭的動力,自然談不上競爭關系的產生和發展。所以,國際競爭關系是平等的經營者之間為了爭奪商業利益而結成的社會關系,這種社會關系的產生與發展過程始終與商業活動和商業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

(三)主體的對立性

在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中,每個競爭者都帶有明確的目標性,并都力圖通過有力的競爭行為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在這個過程中,一個競爭者目標的實現,往往意味著競爭相對方的目的破滅。國際競爭關系總是在主體之間利益的此消彼長的過程中保持著動態平衡,維護著這種社會關系的穩定。

(四)客體的特殊性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一般的法律關系的客體無外乎物(包括商品和服務)、行為、智力成果等形態,但是在國際競爭關系中,物、行為以及智力成果并不能成為其客體,在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中,其客體是競爭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要求達到的一種狀態,即國際競爭秩序。

三、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三要素

和其他法律部門一樣,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也有它自己的三要素,即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第2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隨著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矛盾的銳化,如何有效解決這一矛盾,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了當前發展的重要課題。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綠色經濟和綠色金融,逐漸成為當前發展的重點和熱點。金融作為經濟發展內容的一部分,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緊密的關系,而綠色經濟的發展也離不開綠色金融的發展,本文將以兩者之間的關系做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和分析。

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的內涵

綠色金融指的是在進行金融投資、融資等活動時,將環境相關因素考慮進入去,通過金融經營活動引導,社會經濟資源,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促進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它是金融部門對環境保護制定的一項基本政策,是用于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綠色經濟指的是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撐、以實現經濟和環境的和諧發展為目的,是為解決經濟增長和環境惡化的矛盾,是經濟發展適應環境和健康需要形成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

就魍扯言,金融業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是分不開的,同樣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也都是為了調和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而提出和發展起來的,兩者之間也必然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簡單來說,綠色經濟是綠色金融的基礎,而綠色金融也是綠色經濟發展的推動力,為其提供重要的支撐。

綠色金融與綠色經濟的關系分析

綠色經濟是綠色金融的基礎。正如傳統金融是傳統經濟發展的一部分,經濟發展是金融得以發展基礎,綠色經濟也同樣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因為沒有綠色經濟的發展就不會產生需求,就不需要供給,進而促使綠色金融的形成和發展。沒有經濟發展就沒有資金需求,也就無法通過資金來引導對生態環境的重視。發展綠色經濟需要對各個經濟組織的發展行為進行約束,使其在發展過程中重視環境保護,而綠色金融是在資金支持層面通過經濟手段進行干預,推動各個經濟發展機構將環境因素考慮到發展行為當中,從而使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得以協調。因此可以說,綠色經濟催動了綠色金融的產生,是其發展的基礎。

綠色金融是綠色經濟的重要推動力。綠色金融對綠色經濟的發展的推動和支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引導資本流向環境友好型企業。綠色經濟的發展必然需要資金的支持,而綠色金融可以通過對融資行為的控制,來引導綠色金融資本向環境污染小、資源利用率高的企業,而是一些對環境污染較強的企業在這樣的綠色經濟發展過程中進行轉型或者淘汰,調整了經濟結構,也將資源進行了重新的分配,將生產要素從傳統生產部門轉移到考慮了環境因素的綠色生產部門,從而推動綠色經濟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和推動綠色經濟的產業優化升級。首先,從企業層面來看,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得到了金融部門提供的資金和引入的生產要素,在綠色金融的帶動下快速發展,其發展的成果增加,并進一步進入應用從而得到更過的資金支持,以實現技術成果的產業化發展;然后從產業角度來看,由綠色金融理念的樹立,在前期重點為綠色產業中的先進企業提供支持,從而引導了市場的風向,吸引更多的資源涌入綠色產業,從而實現綠色產業的升級,產業結構得到優化。

彌補市場失靈問題。有環境污染引起的市場失靈,在以往通常是通過政府在事情發生之后進行處罰處理,這樣辦事效率較低而且容易出現地方保護,不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而綠色金融在前期就將環境風險作為金融風險的一項,在事前事中就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從而有效彌補市場失靈引發的問題。

加強綠色金融對綠色經濟作用的措施

施行“綠色信貸”政策。所謂綠色信貸就是在對企業進行貸款、投資和風險評估中充分考慮環境因素,也就是對綠色會計報表中反映出的其生產經營的“綠色”成分加以評估,一方面對環保方面表現較好的企業在貸款方面實行優惠政策,而對表現較差的企業采用高利率的貸款,另一方面對一些高污染企業不予貸款,以此來改善企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

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政策性金融對綠色經濟的發展具有導向作用,可以通過對國家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金融加以利用,在綠色經濟的環保項目提供政策性的資金支持,同時也通過政策性金融來支持能夠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的企業技術方面的開發和生產,如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和環保科技技術研發和設備生產等等,以此在技術方面推動綠色經濟的發展。

加大資本支持力度。對于一些大型企業的上市審批進行綠色評估,支持一些同等發展水平下的,在技術和運作方面較為規范的綠色企業得到上市的優先順序,扶持綠色產業的發展;而支持一些以提高資源利用率或者環境保護為導向的中小企業進行上市;同時也可以促成綠色基金會的設立,對環境保護項目通過籌資進行支持,也可以對一些為環保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加以獎勵,助力環保公益行動的開展和環保事業的發展。

第3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關鍵詞】法警裝備 配備 使用 管理 法律和紀律手

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戰斗在檢察院一線的崗位上,他們需要保護犯罪現場,直接接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協助公安機關拘捕逃犯,參與行刑過程的監督。因此,檢察機關法警隊伍的使用裝備在佩戴與使用上都有一定的準則,需要嚴格按照紀律來施行。本文從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現實斗爭的需要論述了法警裝備的配備與使用管理的重要意義,提出了法警裝備配備管理的基本原則,希望文中的觀點能夠得到同行的認同。

一、檢察機關法警裝備的配備與使用管理的法律與紀律手段

(一)法警裝備的配備與使用管理是《人民警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內務條令》第46條把檢察機關法警佩帶、使用武器、警械作為特殊裝備單列一條規定,說明法警裝備在檢察機關法警隊伍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槍支管理法》第5條規定檢察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可以配備公務用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5條規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以上條文規定足以說明法警裝備在檢察機關的列裝和使用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是法律法規所要求必須配備使用的。

(二)法警裝備的配備與使用管理是服務實戰需要。

當前隨著暴力對抗進一步激烈化,法警裝備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完成任務特別是完成制服暴力犯罪任務對武器的依賴性會更大,優良的法警裝備對執行任務的人員來講將會增強信心,檢察機關指揮人員在部署警力,圍追、堵截、抓捕犯罪分子戰斗中,將把法警裝備的優劣作為完成戰斗任務的重要因素考慮。

1.配備法警裝備能更有效地提高快速反應。在法警工作中,不論是偵破、防范刑事治安案件,還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引起的,都需要一流的、性能先進的法警裝備作保障,檢察機關法警在日常勤務活動中配備優良的法警裝備,就能利用警務通快速接警并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到達現場處置,而無需到武器倉庫再領取裝備而耽誤時間,貽誤戰機,能更有效地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2.配備法警裝備能更好地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各種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不斷顯露出來,不同程度地給社會穩定帶來影響,各種社會矛盾和熱點問題必然繼續增多,由此引發的矛盾與問題也會隨之增加,處置難度也會越來越大,良好的法警裝備能更好地提高民警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3.配備法警裝備能更有力地提高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在高科技迅猛發展的今天,犯罪向高科技、智能化方向發展,給檢察機關辦案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形勢要求檢察機關必須提高法警裝備的配備與使用管理水平,提高打擊和制服犯罪的能力。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這個道理。

4.配備法警裝備是黨委政府和上級檢察機關對一線執勤民警關心支持的具體體現。當前,檢察機關維護穩定的任務繁重而艱巨,廣大民警特別是基層民警不得不長期超負荷工作。很多時候,不得不以血肉之軀面對犯罪分子的刀槍。隨著法警裝備配備應用水平不斷提高,必將極大地緩解民警勞動強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從而使民警身心得到調整,能夠長期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戰斗力。只有精良的法警裝備才能提高警察作戰和自我防護能力。

二、法警裝備配備與使用管理原則

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配備與使用管理是指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列裝到各級檢察機關以后的管理活動的總稱,主要包括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的使用、保管維護以及固定資產的管理等內容。簡言之,指檢察機關為使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時刻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以確保民警高效訓練與工作而進行的一系列活動,是對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的規劃、計劃、采購、使用、維修直至報廢等各個環節的總稱。基本原則是:

(一)保障檢察機關法警隊伍配備與使用活動的原則。

保障警務活動是法警裝備配備與使用出發點和歸宿,保障警務活動的原則是法警裝備配備與使用管理的最高原則。也就是說,法警裝備必須應用到警務活動中。一是建立完善的法警裝備規范化建設規章制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建立完善的法警裝備配帶、訓練、使用、保管、維護、儲備、報廢、責任追究等規章制度將法警裝備納入了規范化管理軌道。二是以管理信息化促規范化。設立法警裝備管理平臺,建立動態數據庫,對所配裝備實行信息化管理,實現裝備的網上統計、申報、維護和定期報廢;對發放的法警裝備進行實名制登記,有唯一編號的刀具、警棍、手銬等警械與人名對應,無編號的裝備數量與單位人數對應,將管理職責細化。

(二)法警配備與使用管理科學化的原則。

配備與使用管理的科學化是指在法警裝備使用管理工作中充分運用現代科學的技術成果、手段和方法,提高配備與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也是效益最大化原則,更好地為警務活動提供保障。

1.配備科學化原則

法警裝備是每個警察執行勤務所必需的警用裝備,應當遵循全警配備,應配全配原則。全體民警全部配齊必配裝備和警務裝備包,巡警、交警、派出所等部門民警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和實戰需要另外配備手槍、對講機和防刺服,警務通根據財力狀況和工作需要逐步配備。

2.使用科學化原則

法警裝備要先訓后用、統一佩戴、依法使用,民警必須參加檢察機關法警隊伍裝備培訓合格后方可領取、使用,在巡邏、執勤等執法任務時,必須佩帶法警裝備,并詳細規定管理使用中的過錯責任追究及處罰措施。

3.制度科學化原則

第4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市場準入方面,首先,立法體例上,我國未形成統一、協調的商業銀行市場準入規制,對內外資銀行進行了區分規定,這種雙軌制體例不利于實現國民待遇;準入形式上,我國外資銀行大部分以分支行形式設立,這種較為單一的形式不利于我國銀行業穩定發展;其次,準入條件上,我國僅在《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有9項關于設立外資銀行時需遵守的審慎性條件,但與發達國家比,銀行監管機構仍缺乏必要的自由裁量權;業務準入方面,我國采取了全部或部分的列舉式方法來規定,其余業務的經營,都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或銀監會批準,降低了金融服務創新積極性。

市場運營方面,首先,監管體制的規定不明確。我國實行分業監管,銀監會是主要監管機構,但外資銀行母國總行大多為實行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可通過不同分支機構之間實現混業經營,這就體現了混業監管的必要性。我國還未出臺協調金融監管機構的相應法律規范,在監管任務協調、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問題;在發生監管爭議時如何解決也沒有規定,有礙于金融監管協調工作的有序開展。其次,外資銀行監管內容上偏重于合規性監管上,而對于日常經營風險和市場退出風險方面的監管力度不夠;監管檢查手段上,缺乏預防性事前和事中檢查,僅停留在事后檢查上,過于滯后。

市場退出方面,首先,缺乏統一的配套清算制度,我國有關外資銀行的配套清算制度分散在《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及《公司法》中,未形成系統性規范,因各種法規標準不一,使得執行清算程序時較為復雜;其次,缺乏保護存款人利益的有效措施。我國一直以來存在隱性存款保險制度,但因無法律具體規定,相關利益主體間的權利義務不清晰,在危機發生后,無統一的處理方式,造成對問題銀行的處理隨意性很大;同時因信用問題,也削弱了中小銀行與大銀行之間的競爭,有國家信用做保證的銀行就會得到更多存款人的青睞。再者,我國對外資銀行采用的破產原則是相對地域性原則,即破產效力原則上只及于中國境內財產,依實際情況也可賦予其域外效力,但這種原則明顯與外資銀行母國普遍性破產原則相沖突。

二、完善外資銀行監管的意見

市場準入方面,首先,立法體例上,應構建合理,協調的立法體例。可以借鑒德國、日本等國家經驗,修改《商業銀行法》,設立外資銀行專門一編,將內外資銀行的市場準入監管做出統一規定,有助于形成統一的商業銀行管理機制,降低監管成本。其次,準入形式上,可采取積極導向手段,轉變為分行、子行、合資銀行等多種形式并存局面;準入條件上,應把市場準入標準的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實施動態監管。

市場運營方面,首先,主管機關方面,應協調好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監管職能,并將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的監管協調起來,建立各監管部門信息共享、快速聯動的反應機制,提高監管行為的靈活性。其次,監管檢查方面,現場檢查中,應實地查看外資銀行的運營狀況,注意發現外資銀行是否已具有潛在經營風險,做好事前檢查;在非現場檢查中,應建立完善的報表上報和分析制度,保證對整個銀行運營情況判斷的準確性,并應建立追蹤制度,對于要求整改的問題看是否已經做了修正。

市場退出方面,首先,應建立統一配套清算制度,將各個法律、法規中有關清算的事宜進行整理,簡化執行程序。其次,應建立符合實際的存款保險制度。投保方式上可區分外資銀行是否有中國法人資格,有法人資格的可強制入險。而對于外國銀行分行、代表處等,應依其母國法律而定,若在其母國已采取強制保險,則在我國可自愿加入,反之則應強制入險;設立統一的存款保險機構,并賦予存款保險機構多項職能。再者,應完善外資銀行的破產制度。在破產程序的基本原則上,我國應原則上實行地域性原則,但若與母國間依據對等互惠的原則可以相互承認其破產判決或裁定的域外效力的,可選擇適用普遍性原則。在承認和執行外國破產判決和裁定時,注意對根據互惠對等原則向我國提出承認和執行其破產判決或裁定的國家,我國同樣有權要求該母國具備健全銀行危機救濟制度。

第5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論文摘要】勞務派遣制度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一種新的制度,它是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發育和完善的產物,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許多新問題和新情況,本文結合實際,從法理學和經濟分析法學方面分析該制度存在的問題,便于以后進一步完善。

“沒有市場就沒有競爭,沒有競爭也就沒有市場”。勞務派遣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為適應人力資源市場自發選擇的結果。各經濟主體,為了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不斷加強對人力資源的管理,精簡冗員,減少成本,提高效率。為此,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制度作了法律上的規制,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育不完善,法律規范不健全,理論研究不夠深入,勞務派遣制度實施過程中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勞務派遣制度

經濟學上的“制度是指多個遵循同一規則的交易的集合,是經過交易多次重復形成的。”勞務派遣制度在我國出現于20世紀70年代,迅猛發展于90年代,是隨著我國引入市場經濟體制以后逐漸發展的,是我國用工制度的重大改進。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結合單位的用人規模和規律,核算投入與產出及盈利(即經濟學上的效率),反復博弈和試錯,決定單位的經營原則和用人制度,逐漸形成勞務派遣制度。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務派遣制度的組成部分和表現形式。勞務派遣是勞務派遣單位根據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向其派遣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與實際用工單位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一種靈活用工方式,它涉及三方主體:勞務派遣單位或勞務派遣公司、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它實現了勞動力的擁有者與使用者相分離,便于用工單位根據市場供求的變化,及時招收或者辭退人員。

二、勞務派遣制度的法律分析

1.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由《勞動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可知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法律關系主體一方——用人單位,被派遣勞動者是勞動法律關系主體的另一方—一勞動者,至于實際用工單位是屬于用人單位一方,還是屬于勞動者一方,《勞動合同法》沒有明確說明,僅在第92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外《勞動合同法》第59條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由此可知,雙方不是勞動合同關系,是以派遣協議為媒介的勞務關系,雙方通過協議平等協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從這方面考慮,有點類似民事法律關系。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

勞務派遣合同作為一種新型的合同,它不同于傳統的勞動合同,其一,合同具有靈活性和短期性,勞務的替代性很強。其二,派遣公司沒有任何生產資料,不屬于生產單位,它是靠收取服務費正常運作的公司法人,經營的對象表面上看是勞務,本質上是勞動者所擁有的勞動力,勞動力是否是經營對象,理論上有待進一步研究。其三,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涉及第三方——用工單位,合同的履行要在用工單位進行,派遣單位無法直接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考核和實施勞動保護。但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法定的用人單位,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法律關系,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派遣單位的其它勞動者同等的權利,包括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特別是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地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以維持其正常的生活。

3.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直接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勞動者在用工單位要服從用工單位的統一管理,聽從安排,遵守勞動紀律。至于它們之間的勞動法律關系,《勞動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也沒有強制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必須簽定勞動合同或者有關協議,雙方也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用工單位僅僅是勞動力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為了確保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勞動合同法》第62條專門強制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實踐中這種義務用工單位很難履行,其原因是有勞務派遣制度的性質決定的。《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的時間很短,是重復可替代性勞動,不需要任何專業技術要求,不需要上崗培訓,用工單位的目的是低成本,高效率,短期用工,大都是一次性臨時用工,隨意性很強,法律的約束形同虛設,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很難得到法律的救濟。

三、勞務派遣制度的經濟分析

勞務派遣制度涉及三方利益主體: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他們組成一個利益鏈條,他們是“謀求自我利益極大化的理性主體”,他們的目的試圖使自我利益極大化,并盡量減少代價和損失。作為理性主體,在社會行動中,三方主體都堅持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既有合作又有利益沖突,在作出行為選擇時候,優先考慮選擇的行為值不值、劃算不劃算,從利益上反復考慮和琢磨。

1-勞務派遣公司的利益初衷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是公司法人。他們設立公司是盈利,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他們的利益(利潤)來源是來自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創造價值的一部分,是由被派遣勞動者創造的。勞務派遣公司要生存和發展須具備:其一要有大量的在本公司注冊登記的適合用工單位需求的勞動者;其二需要有用工的用工單位,即勞動力的需求市場。具備這些條件,公司才能運作,目的才能實現。

2.用工單位利益所在

用工單位作為勞動力的直接使用者,力爭降低各種各樣的用工成本,包括招收錄用勞動者的費用、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即減少投入。相反,一旦用工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到合適的勞動者,置法律于不顧,則盡力提高對勞動者的使用強度,如加班加點,加大工作量,目的是在單位時間內創造更多的價值。

3.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訴求

被派遣勞動者作為勞動力的擁有者,通過派遣公司尋找工作的過程中,也對自己的選擇行為作一個比較和權衡,尋找自己利益的最大值,實現勞動力價值的最大化。首先考慮每月的工資多少,合算不合算,每月工資除了生活費、房租、交通費等等各種費用以外,能掙多少,他要和同行業的勞動者比較。如果是零利益或者負利益,被派遣勞動者與派遣公司不可能形成交易,簽訂合同,雙方要進行談判,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第6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關鍵詞:民族旅游;經濟;發展環境

中圖分類號:F592.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11-0195-02

引言

石林彝族自治縣(以下簡稱石林縣),地處滇東高原腹地,位于昆明市東南部,屬昆明市所轄的遠郊縣。縣城東部和南部與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瀘西縣、彌勒縣接壤,北部與曲靖市陸良縣相鄰,西部和西北部與昆明市宜良縣毗連。2006年底,全縣轄7鎮1鄉,總面積1 725平方千米。縣城鹿阜鎮距昆明78公里。全縣年末人口236 908人,其中,少數民族人口82 178,占總人口的34.69%;彝族人口80 107,占少數民族人口的97.48%[1]。

石林縣原名路南縣,1989年縣人民政府明確該縣的性質為:(1)彝族自治縣;(2)農業縣;(3)旅游縣[2],這個排列說明了當時路南縣發展重點的次序。但隨著全國旅游業的發展和天地杰作――石林風景區以及多姿多采的少數民族文化的發掘,石林縣又成了一個旅游資源、民族文化資源大縣。從1978年4月1日石林風景區對中外游客實行售票游覽開始,石林縣的旅游經濟就以飛快的速度在發展,到2007年全縣共接待海內外游客人數突破300萬人次大關(其中,石林景區接待游客高達260萬人次),直接旅游收入3億元,綜合旅游收入達到10億元[3]。它的旅游經濟能發展的如此迅速,與它獨特的發展環境是密切相關的。

一、與自然環境的關系

1.特殊的地理位置及特有的旅游資源條件

石林縣地處低緯高原,屬低緯高原山地季風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5.6℃,森林覆蓋率42.2%,空氣清新,水質清純。同時它還擁有獨特地理環境孕育出來的世界典型喀斯地貌的國家級石林風景名勝區,它包托大、小石林、乃古石林、芝云洞、大疊水、長湖、月湖、奇風洞、仙女湖等景區,總面積達352.78平方公里,這些景區集天下喀斯特地貌之大全[4]。前往游覽的游客不僅可以在融雄、奇、險、秀、幽、奧、曠為一體的地質地貌奇觀中游覽,還可以游玩在四季如春、清新自然的氣候環境中,增加了游客的享受度和滿意度,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延長游客的滯留時間,為景區餐飲住宿業的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2.便利的交通運輸條件連接著周圍地區

石林縣東部和南部與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瀘西縣、彌勒縣接壤,北部與曲靖市陸良縣相鄰,西部和西北部與昆明市宜良縣毗連,從而成為紅河、文山、曲靖三地州市18縣進入昆明的門戶,地區之間的國道、高速公路、旅游專線非常發達,所以石林縣成為一個區域性的交通樞紐,這為石林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便利的交通運輸條件。不過它的區位條件在有些時候成了限制其旅游經濟更快更好發展的一個障礙,石林縣的旅游發展主要集中在石林風景名勝區,但風景區距昆明78公里,距石林縣城9公里,擁有便利的交通運輸條件――石林到昆明的旅游直通車隔半個小時一趟、客運班車隔15分鐘一趟、每天連接石林和昆明的火車達12個車次。

二、與經濟環境的關系

石林旅游業的發展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反過來當地經濟環境的改善也為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2004年,石林縣的旅游經濟對地方財政的貢獻在高達35%左右。同時地方財政再出資建設一系列的硬件設施、美化旅游區周圍的環境、在廣告媒體上宣傳造勢等,它們之間將會達到一個雙贏的效應。

1.良好的經濟環境將直接為旅游業各項設施的建設添磚加瓦

只有整個地區的經濟環境得到改善,地區的財政收入有了增加,才有能力為旅游業發展所依賴的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注入資金。例如,為了促進少數民族聚集的維則鄉阿著底村旅游業的發展,2005年市民委幫助解決農產舊房屋改造、修建農業觀光休閑園的游路、改造村容村貌等,共補助56 000元,這些資金的投入,將有力地促進阿著底村農家樂的建設步伐,改善了困難村民的居住條件和村容村貌,加快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步伐。同時石林縣還準備在“十一五”期間每年投入1 000萬元用于“生態美縣”建設,重點進行景區、主干道沿線和縣城周圍40平方公里范圍的綠化工程,這樣的生態建設就是為了保護石林,而保護的最終目標則是為了發展。

2.良好的經濟環境又可以創造優良的投資環境

良好的經濟環境才能吸引各路外資前來投資,隨著近幾年石林旅游業的快速發展,石林縣正在加快招商引資的步伐。2008年,石林縣與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石林旅游服務區(中區)”及“石林生態民族體育運動場”項目投資協議書,這兩個項目預計總投資達30億元。投資15億的石林旅游服務區(中區)項目將建設成為集餐飲、購物、住宿、會展、演藝為一體的高標準旅游綜合接待區。石林生態民族體育運動場項目將建設成為一個以石林獨特的喀斯特地貌特征、濃郁的民族文化和原始的自然生態環境為主要特色的生態民族體育運動基地。這兩個項目的完成將會大力推進石林旅游業的快速發展。

三、與政策環境的關系

中國旅游業的發展始終是在自上而下的制度框架中尋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雙休日”、“黃金周”、帶薪休假等制度安排大大促進了國內旅游發展,誘發了前所未有的大眾旅游度假流的“井噴”行情。而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改革后的黃金周制度也為石林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小長假的增加可以促使來昆游客選擇較近的景區去游覽,那石林風景區無疑就是一個最優選擇;同時附近的居民也增加了出游的機會,這也成為石林旅游業發展的潛在客源。同時地方政府一方面可以從整體全局上帶領旅游業的發展,石林風景區政府實行的“旅游扶貧”項目就是一個典型范例――政府組織并提供樹苗以及技術上的指導和管理,在景區內栽種一些人參果、枇杷等果樹,水果成熟以后歸村民所有,村民自由銷售以后享受其經濟收入,這樣既綠化了景區又增加了附近村民的收入,是一個雙贏的舉措;另一方面,石林縣政府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如對外來投資的企業在審批程序、手續上依法從簡;實行利潤提成獎勵;解決戶口、本地購房、子女入學等問題。這些優惠政策的實行,將促進石林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

四、與人文環境的關系

其實,每個地區旅游業的發展與周圍村民的致富都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過程,以石林風景區為例,在最開始村民并沒有從景區的發展中獲得很大的收益,于是就出現了村民以極低的價格帶領游客從村中逃票,這樣村民只獲得一少點利益,景區也損失了很多。后來景區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如景區內只允許五棵樹村民出售商品、讓村民從門票收入中提成一部分、政府出資在景區栽種樹木并把果實歸村民等,不僅讓逃票的情況基本上杜絕了,還讓村民自覺的保護景區內的一山一石。2007年6月,以云南石林為主的“中國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申報項目正式通過審議,為了更好的保護這個世界自然遺產,政府準備對石林風景區進行擴容改造,其中五棵樹村作為石林主景區有礙景觀設施第一期拆遷改造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搬遷成了一個必然趨勢,村民必須搬離自己祖祖輩輩生活的地方,搬離這個旅游發達的景區,這是村民所不愿意的。但是為了石林將來更好的發展,加上景區政府對搬遷后的村民實行的多項優惠措施,大部分的村民還是選擇了以大局為重,主動搬遷。

五、充分利用發展環境促進旅游經濟的快速發展

1.把地理區位中的限制性因素轉變成有利因素

石林旅游服務區(中區)及石林生態民族體育運動場的興建,以及石林文化產業的創建,將會為石林留住更多的游客,此時它所處的地理區位就可以發揮出更大的作用。石林作為昆明市的遠郊縣,有其他旅游區無法比擬的優勢,可以利用昆明是來滇游客最大的集散地,把大部分這樣的散客也吸引到石林;同時應該在景區周圍修建一些經濟型酒店來滿足中低層次游客的需求,使石林可以全方位的滿足各類游客的需求。

2.在地方財政加大對旅游業直接投入的同時,積極引進外來資金發展旅游業

隨著近幾年石林旅游業的大力發展,地方財政收入在逐年增加,反過來地方財政在繼續加大對旅游業相關行業直接投入的同時大力吸引外資,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2006年,石林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就與中國農業銀行云南省分行簽訂了銀企合作協議,省農行將提供10億元信貸支持,助推石林打造國際旅游品牌[5]。更要綜合運用土地注入、凈地上市、合作開發、項目招商、有償轉讓、銀行貸款等方式,發揮政策引導、產業引導、資金引導等的作用,吸引各類社會資金投入旅游小城鎮建設。

3.借助政府政策的帶領和幫助,在已有的旅游經濟發展基礎上繼續加深

政府憑借它特有的權利和職能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這就為旅游業的發展塑造了一個良好的宏觀環境,在這些優惠政策的帶動和鼓勵下,人們會積極的投入到旅游業的發展行列中來。正是政府的相關優惠政策才吸引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石林投資30億,建設大型的旅游服務中心。

4.堅持以人為本來營造良好的旅游氛圍

人文環境是一個地區旅游業發展的根本,一地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要靠它特有的自然資源,還要有一個良好的旅游氛圍,這個氛圍的營造就需要景區服務人員、周圍村民以及政府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只有把旅游業的發展和周圍社區、村民的致富緊緊聯系在一起,充分發揮當地居民參與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讓居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激發農民熱愛家園、勤勞致富的熱情,形成農民自覺參與景區發展的局面,這樣的旅游區才有長久的發展潛力。

參考文獻:

[1] 石林彝族自治縣政務公眾信息網.行政區劃與人口[EB/OL].shilin.省略/.2008-02-25.

[2] 昆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昆明城市規劃(1928-1993)[M].昆明:昆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1993:38-39.

[3] 搜狐旅游.2007年云南石林景區凈賺3億[EB/OL].travel.省略/20080102/n254421977.shtml. 2008-01-02.

第7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關于村民自治組織的法律,既有《憲法》,又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民法通則》、《農業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憲法》第111條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這兩部作為目前涉及村民自治組織的最重要法律,都將村民委員會性質定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明確村民群眾可以通過這一組織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管理。《憲法》限定村民自治組織的區域范圍是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自治組織不能逾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對象范圍,是對憲法規定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具體化,并且明確了村民自治組織采用的是四種行使自治權的方式。《民法通則》、《農業法》、《土地管理法》都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物權法》第60條規定: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等都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職能并列為兩個相互獨立的村級組織。因此,相關法律均明確了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這一特性,并賦予了村民自治組織相應的職權:即要求村民自治組織只能是依法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充當的是公益人、仲裁人、守夜人和中介人的角色,既不能超越國家公權力的界限,也不能越過村民私權利的屏障。

二、法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及職能定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現,最早是在1982年《憲法》第8條中,1991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又將其稱之為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現行《憲法》等法律法規中則規范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為解決在農村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去和留矛盾,又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時至今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涵、性質及職能定位,無論是法律或是學術界,尚未有統一、明確和具體的界定,由于缺乏專門法律規定,目前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了解,主要是從憲法或相關法律法規、文件中獲得。分析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憲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該組織的概念。如《憲法》第8條第l款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從本款中規定與現實中農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較,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指以土地為依托、以土地的集體所有為紐帶、以農民為成員的村組織,該村組織既區別于村民委員會,也區別于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組織。二是公有制性質的經濟組織,它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圍繞土地產權推進,是公有經濟在農村的重要體現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體資格的其他社會組織,對本組織內農民集體所有的資產享有管理權和經營權的職能及權限。如《憲法》第17條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農業法》第10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依法管理集體資產又如《民法通則》第74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資產包括:法律規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規定了權限范圍。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組織,它超越了單純經濟組織屬性,還承擔著社會管理和服務的職能,帶有綜合性組織的特點。如按照《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自治組織是同一機構,即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職能重疊,具有政社合一性。

三、對村民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律定位分析

(一)兩者概念模糊,定性不準

實踐中,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最重要的表現形式,承擔的角色等同于村民自治組織,村民自治是在村委會組織法的規范下進行的,認為村民自治組織就是村民委員會。其實,村民自治組織不僅包括村委會,還包括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等。之所以將自治組織和村委會混為一談,是特定法律環境、社會背景、理論背景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也是農村基層民主實踐相對不足的表現。重新定位村民自治組織的概念,已成為進一步理清其職責,處理好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關系問題的前提。據統計,我國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法律文件近3000部,盡管多部法律法規多處涉及這一法律概念,但均未對其有明確定性,缺乏專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以至于在一個村是否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無論理論上還是法律上,并不清楚。

(二)由于自治權力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運行機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組織因基層政權的委托,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權,但行政權本身具有侵益性,村民自治組織常常僭越其公共事務管理的職權而代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致使絕大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獨立發揮作用,缺乏良好的運行機制,缺乏正常運行所必需的自主決策、經營管理及監督維護機制,無法正確行使財產管理權和經營權,許多地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于名存實亡的境地。2010年10月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一方面明確了村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職能,應當尊重集體經濟組織經濟活動自主權,但另一方面卻規定村委會管理本村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

(三)兩者法人地位不明確

憲法中多次出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名稱,顯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類法律主體,但是主體身份如何?究竟是法人還是其他組織?法律并未明確規定,只是在湖北省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規中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定為法人。盡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一類法律主體的地位是毫無疑問的,但是,由于法律對其設立、變更、終止、機構設置及功能等方面規定的缺失,導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受到其他市場主體的質疑。其結果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無法與其他經濟主體簽訂合同,只好以村民自治組織的名義參與經濟活動,無法辦理資產產權證明,限制了對其資產的經營管理能力。近些年,廣東、浙江等農村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在謀求自身合法地位方面進行了廣泛探索,但均未擺脫政社合一的經營模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模糊混亂,直接影響到村民自治功能的實現。

四、明確村民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關系的思考

(一)明確各自內涵

為解決目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定義五花八門的的現象,在立法中,應考慮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歷史繼承性、現在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實踐以及部分地方的立法經驗,在此基礎上綜合概括出來。可以這樣定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它是在農村集體所有制基礎上建立的,以行政村為單位,以土地為核心的集體生產資料所有權的代表者,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組織載體,是與村民委員會并列的經濟組織實體。村民自治組織不是政權組織,盡管接受委托辦理某些事務,但是以鄉鎮府的名義辦理,是一種行政委托關系,不是直接行使行政權。所管理的村事務,法律已明確為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因此我們可以考慮將村民自治組織的定義界定為,是指依法辦理與村民利益相關的村內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協助基層政權辦理部分委托事務,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的組織。

(二)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

村民自治組織和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農村公共事務管理者,而后者則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經營者,兩者的性質、宗旨都是不同的。作為公共事務者,村民自治組織受村民授權,它的宗旨是從事公益事務,不具有營利性,不承擔市場風險。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它擁有農村集體資產,其目的是用集體資產實現農民的生產和福利,會開展經營活動并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它與村民自治組織不應當存在管理與服從的隸屬關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經濟組織,其法人財產完全按市場法則運作,有其獨立的運營模式;村民自治組織是準行政組織,其運行遵循政治規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村民自治組織以服務村民、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政策法規為目標,二者是各自獨立的組織。因此應修改《村委會組織法》第五條中規定,刪除村民自治組織有經濟職能的規定。

第8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關鍵詞:旅游產業;旅游規劃;經濟發展

中圖分類號:F5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5-0144-04

一、問題提出

當發展成為人類共同的語言以及旅游行為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旅游業在大多數經濟欠發達地區被視為了一種宏觀經濟問題的萬能良藥,或是作為社會變化的引擎以及在國際舞臺上打造良好形象的武器[1]。旅游規劃也因此變得更為普遍,編制規劃也成為旅游發展廣泛采用的手段[2]。然而,旅游規劃似乎并不總能奏效。尤其是在中國,旅游規劃正在或將要面臨較高的流產率和較低的實施效力,特別在內陸地區情況表現得更為糟糕[3]。

為了解釋規劃實施效果不佳的原因,近年來對旅游規劃與實施的差距(Gap between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GPI)研究逐漸受到關注。國外從20世紀90年代起,一些研究者在各類研究中也接觸和發現了旅游規劃與執行之間的差距現象,如:社區參與研究[4~5],關于土地使用控制的錯誤計算[6~7],中央計劃與地方可能性的差距 [8],缺乏可用資金[2],環境變化的不可控因素等等[7]。在中國,最早指出中國GPI問題的是在“2001年中國旅游規劃高峰研討會”和“2001年發展中國家旅游規劃與管理國際研討會”上提出了旅游規劃與實施現狀的問題。隨后Kun lai[1],惠紅[9]等從規劃編制者、規劃執行者、當前制度和標準等方面解析了可能存在的原因。現實中,旅游規劃的實施成功若以旅游產業的成功作為衡量標準,那么“規劃實施成功”的意義則不僅僅局限于規劃藍圖的建設部分得到實現,而是在于規劃下旅游目的地通過旅游產業獲得了滿意的社會經濟效益。現實中,規劃實現其預期的效果涉及到諸多因素的干擾。在本文看來,社會經濟因素可能扮演了重要角色。即:在一般情況下,旅游規劃實施成功的概率與經濟發展的程度呈正相關。為了證實此假設,本文另辟蹊徑,從世界旅游產業的分布規律研究入手,以國家為單位對象,間接分析旅游規劃成功實施與經濟因素的關系。

二、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為了驗證關系假設,需要充足的統計數據與適宜的方法。由于世界各國情況差異較大,世界旅游產業的分布與比較采用計量分析的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因此,本文借鑒庫茲涅茨、錢納里等建立的經濟截面國際比較分析方法,將2007年數據齊全的國家運用分組統計的方式考察旅游產業指標隨著國家富裕程度的特征變化[1]。

(一)國家分組

本文對于研究對象的145個國家進行分組。分組主要按照人均GDP(根據當年購買力平價計算)從高到低進行排列,并嘗試按照平均值法或相對均衡的方式將其分為5組。兩種分組方式的結果并未見顯著差異,本研究采用后一種方法使各組國家數量相對均衡以利于觀察。

(二)計算每組國家相關變量的“特征值”

計算特征值的方法主要可分為如下幾種:一是“總和法”,即取每組國家某個經濟變量數值的總和;二是“中值法”,即每組國家某個經濟變量的“中間值”;三是“平均值法”,可以是加權平均或是未加權平均;四是“回歸分析法”,用回歸方程進行計算。此外,還包括其他的統計方法。本研究將綜合采用“總和法”、“平均值法”表征相關變量的特征。其中,“平均值法”采取未加權平均值法,具體方法是:

Yij=∑yij/n

其中,Yij為第i組國家的第j個經濟變量的“特征值”,∑yij為第i組國家第j個經濟變量的每個國家的數值的加和,n為第i組國家的個數。

(三)分析旅游產業相關變量“特征值”的變化與關系

本文主要選擇世界銀行數據庫、世界旅游組織出版的《UNWTO World Tourism Barometer》以及世界貿易組織(WTO)提供的可比較的2007年世界各國旅游統計數據,在各截面上綜合選擇絕對數量、份額數量以及產業效率等指標,具體包括:國際旅行收入額、國際旅行收入份額、國際旅行接待收入密度、國際游客人次、國際游客人次份額、國際游客接待人次密度。本研究運用不同指標在各分組國家中進行特征比較,分析世界旅游產業分布的總特征與趨勢。

三、主要發現

以人均GDP2 000美元、5 000美元、10 000美元、30 000美元(購買力平價)為分界點,對2007年全世界數據齊全的145個國家進行排列(原始數據表略),各組國家數分別是:23個、25個、30個、41個、26個。分組后,相關指標的計算結果如下表所示,旅游產業分布表現出如下鮮明特征:

第9篇:經濟法律關系范文

關鍵詞:經紀人  證券公司  投資者  法律關系

在證券市場中,證券商以其特有地位,發揮著促進證券流轉的樞紐功能。各國證券法對“證券商”一詞的界定與使用不同。美國證券法律沒有直接規定證券商的概念,代之以經紀人(brokers)、自營商(dealers)、人(agent)和“broker-dealer”等概念。韓國、日本的證券交易法通過對證券公司和“證券經營業務”內容的界定間接明確證券商的概念。我國臺灣和香港地區的證券法律則明確規定了證券商的概念。我國證券法未直接采用證券商這一概念,而是規定了證券公司等概念。根據我國證券法第119、129條的規定,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兩類,二者均可從事經紀業務,也就是說,我國的證券公司都可以成為證券經紀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37條規定:“在證券交易中,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的證券公司,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紀人。”作為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本文暫且將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紀人稱為證券公司經紀人,以別于其他經紀人。

由于面對紛繁復雜、瞬息萬變的市場行情,廣大投資者很難作出合適的證券投資選擇,且根據我國證券法第103條的規定,一般投資者不得進入證券交易所親自參加交易,加之作為自然人(以傭金為收入來源的一類證券從業人員)和非法人的經濟組織形式存在的證券經紀人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依托于證券公司才能實現其證券經紀的功能,因而,證券公司經紀人便成為證券市場的中堅力量,直接與證券投資者發生廣泛的接觸和聯系。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之間關系處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投資風險的承擔、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和證券法立法目的實現,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顯得尤為重要。

關于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的法律關系問題,世界各國規定不一,但大致可因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的不同規定而劃分開來。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民事相關概念和制度上的差異,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將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規定為關系,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將這種關系規定為行紀或居間法律關系。先讓我們看看他們之間的差異及其成因,再論我國的實際情況。

一、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關系之考察

現代社會,英美文化對各國影響極大,在證券業界這種影響更是凸現耀眼,其中尤以美國的證券立法走在世界前例,為各國所效仿。

理論上,“英美法認為,經紀人是為獲得報酬被雇于進行討價還價和訂立合同的人”,“通常是收取傭金為買方或賣方購買或出賣股票、債券、商品或勞務的人。[1]法律上,(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第3條第A款第4項把”經紀商“廣泛地定義為”任何他人從事證券交易業務的人,但不包括銀行。“該法注釋中說明,經紀商”純粹是代客買賣,擔任委托客戶之“。[2]美國法院判斷一個人是否經紀商的標準有,(1)該人他人買賣了證券,從事了證券業務。活動不一定是全日的;(2)在從事證券買賣中,該人收取了傭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補償;(3)該人向公眾視自己為經紀商;(4)該人代顧客保管了資金或證券。[3]英國1889年<經紀人法)規定經紀人是人之一。根據有關商事法律規定,經紀人是受雇代表他人從事購買或售賣的一種人。[4]可見,英美法系國家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人的關系是關系。也就是說,投資者作為委托人委托證券公司證券買賣業務,證券公司經紀人在證券交易中是投資者的人。那么,英美法系中”“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什么呢?一般意義上的,是由一人代另一人為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效果歸于被人(本人)。[5]概念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各國民法關于的規定并不一致。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內涵和外延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國家,法自成一體,其涉及范圍比大陸法系廣泛得多。但英美法中的主要是委托,有關立法、判例和學說很少涉及法定。這是因為英美法中的家庭法律制度及信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大陸法中法定的職能。在英美法中,有關商事都是委托,而且都是有償的[6].其法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團體成員的內部關系。合伙被認為是法的一個分支、合伙人之間、合伙人與合伙企業之間互為關系;雇員與雇主的關系是人與被人的關系,雇主對雇員在業務范圍內的一切活動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第二,企業與相對人進行交易時形成所謂”企業交易“。無論交易以企業的名義,還是以企業成員的名義進行,企業本身須對自由交易產生的侵權之債與合同之債負責。于是英美法系國家采用廣義概念,即人不論是以被人名義,還是以人本人名義代被人為法律行為,不論法律行為的效果直接歸屬被人,還是間接歸屬被人都是。前者就是直接,后者是間接。用一位美國法學家的話來說:”廣義乃是多種法律制度之綜合,其所以范圍渺無窮盡,自由世界的一切事物無不籍此而推進。一個人雇傭他人為自己工作、出售商品、代表自己接受財產的轉讓,與他自己親自進行這些行為具有同樣的效力。眾所周知,假如沒有制度一切企業都將無法存在。“[7]為什么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的制度是這樣呢?弗里德曼說:”任何聲稱是關系的最終真正及主要主題及目的,都是通過人的行動來構成委托人與外人的直接合同關系。這是的核心。“[8]普通法強調的核心是委托人與第三人的關系,并為了維護這樣的確定性質而付出了代價,就是委托人與人之間的內部關系受到漠視,未能取得充分發展。故在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采廣義概念,不僅承認大陸法中的”直接“關系,也承認大陸法中所謂”間接“關系[9],其間接 (或隱名)主要指各種行紀關系及商、經紀人等在商業活動中與委托人及第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同時也包括一切非商事性質的不公開人身份的關系[10],居間人、行紀人、拍賣人等都處于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同樣的權利、義務,沒有獨立存在的行紀、居間制度。經紀人、人、中間人成為同義詞。無怪乎,《牛津英漢百科大辭典》將英文”Agency“譯為商、業、居間介紹、媒介等,基本上與中介同義(《中華大辭典》謂中介為媒介之意。),因此,在廣義概念的基礎上,英美法系國家將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人之間的關系規定為關系是完全正確的,由證券公司經紀人客戶買賣證券符合實務,保證了概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同一。

二、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關系的考察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國家和地區在許多法律概念和制度上都存在著差異,有關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關系的不同法律規定就是明顯的一例。

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的系廣義,由委托所生之業務大多,產生委托的法律關系。而在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由委托所生的法律關系有委托、行紀和居間等。在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如德國、日本、我國臺灣地區,所稱僅指人以被人名義為法律行為,法律行為后果直接歸屬被人,系狹義的概念。<日本民法典》第 99、100條規定:“人于其權限內明示為本人而進行的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人未明示為本人而進行的意思表示視為為自己所為。”臺灣地區民法上所稱之是人在權限內依本人之名義為意思表示,其效力直接及與本人,學說上稱之為直接。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先生認為,與之應嚴予區別者,系所謂間接。所謂間接,系指以自己之名義,為本人之計算,而為法律行為,其法律效果首先對間接人發生,然后依間接人與本人之內部關系,而轉移于本人之制度。由是可知,間接非屬民法上所稱之,只可謂為類似之制度而已。關于間接,民法僅于行紀設有特別規定,于其他情形,則依其內部法律關系處理之。[11]“證券經紀商系接受客戶委托,為他人計算買賣有價證券,乃以自己名義為他人計算之交易”,“此所謂以自己名義為之,系指證券經紀商代客于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從事買賣,均以證券經紀商名義為之,而與該相對人訂立契約即可。”[12]可見,在大陸法系狹義概念的基礎上,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經紀人不是投資者的人。在日本證券交易制度中,始終堅持了狹義制度。為了貫徹民法典中狹義制度,在證券交易中,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托,以證券公司名義為客戶買賣證券規定為“傭金”,以區別于民事制度中的“一般”[13],并規定傭金適用日本商法典關于行紀的規定。我國臺灣地區證券交易法第15、16條更是明確規定,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或居間者為證券經紀商。很明顯,在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證券經紀人與人不是同一法律地位,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的關系不是關系,而是行紀、居間法律關系。這是由大陸法系國家的、行紀、居間概念和制度決定的。所謂行紀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用他方的費用,為他方辦理動產和有價證券買賣等業務,并獲得傭金。行紀制度源于古羅馬時代。現代意義上的行紀制度可見于法國、德國和日本的商法典,瑞士債務法也有規定。(日本商法典)第 551條規定:“行紀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買賣物品為業。”由于行紀行為的后果,需由行紀人另為轉移行為,轉給委托人,故行紀實為間接。所謂居間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向另一方提供與第三人訂約的機會或作為他們之間訂約的媒介,并獲得傭金。居間制度在古羅馬時代已有之,近代居間合同始見于1900年生效的德國民法典。法國商法典、德國民法典和商法典以及瑞士債務法中都有居間的規定。日本、德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的證券制度允許證券商從事行紀、居間業務。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的法律關系是行紀或居間關系。

當然,由于英美證券法律制度領導著世界的潮流,大陸法系的國家或地區也不免深受其影響,最明顯的一例是上文提到的日本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傭金”,日本商法典明文規定它實質是行紀,卻仍沿用“”一詞稱謂它。

三、我國證券法規定的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關系的法律思考

關于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的關系,我國理論界說法不一。有觀點認為,“從實際運作來看,經紀行為從本質上具有行為的基本特征,確切指民事行為中的委托行為,”[14]即委托關系。有觀點認為,他們之間的關系是證券交易行紀法律關系或證券交易居間法律關系[15].有觀點則認為是信托關系[16].還有觀點認為二者的關系是經紀法律關系[17].立法上,對二者關系的規定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矛盾和混淆。首先,證券法第 137條在規定證券公司經紀人時,條文本身就存在弊病。該條將證券公司經紀人規定為“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的證券公司。在法律上講,中介的含義并不明確,需要進一步溯源。如前所析,在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與中介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在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和中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內涵和外延都不同。有人認為中介業務就是接受委托,進行競價、促成成交,通知委托者辦理清算、交割、過戶手續等等[18],這與同為本條規定的業務有何區別呢?如何理解該條中規定的與中介的概念及其關系呢?其次,同為,民法通則與證券法的規定有出入。根據證券法第137條的規定,證券公司經紀人的主要業務之一就是客戶買賣證券。我國法律深受大陸法系的影響,民法通則沿襲了大陸法系的傳統,采狹義的定義。依據我國現行民商法之根本大法-(民法通則)第63條的規定,民商法上的“必須是以被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以自己名義(而不是以被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使其法律效果間接歸于被人,則不得稱為”[19].也就是說在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經紀人必須以投資者的名義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才為。然而,根據我國證券法第 103條的規定,在證券交易過程中,證券公司經紀人執行客戶委托須以自己名義進行。由此,我國證券法上的與民法通則規定的制度不一致。若用英美法系的概念解釋我國證券法規定的概念,不但于法無據,而且與中介的概念屬同浯反復。若采民法通則規定的概念,與民法通則規定的概念一致,在規定證券公司經紀人時就不應該采用的概念,規定為“代為”客戶買賣證券似乎更為適當。再次,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同合同法的規定不一。合同法中專章規定了行紀和居間制度。這些規定將證券公司經紀人的業務界定為行紀、居間,與民法通則的有關概念和規定保持了一致,與證券法的相關內容有別。如(合同法)第419條“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的規定將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的關系規定為行紀關系。上述種種不同規定導致證券公司經紀人和投資者之間關系難以確定,使證券公司經紀人在證券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那么,在我國現在的法律環境下,他們二者的關系應如何定位呢?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定邦先生說過“民法的范疇是證券法賴以建立的基礎”,“沒有任何專門的證券法可以獨立存在,所以他們亦要考慮民法及其他關于金融產品的法律的發展。”[20]其言下之意乃在于證券法應建立在民法的范疇之上。我們贊同這一觀點。從法制系統工程來看,性質相同此相近的法律、法規使用的法律概念和詞語及其含義應該保持一致。否則,將使整個法律體系混亂,給執法者和受法者的執法和受法造成巨大困難。從基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而言,雖然特別優于基本法,但在法律概念上應保持一致。因此,有必要從幾種相近的民法范疇的比較中探尋之。

1.委托和行紀的不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分為法定、指定、委托。委托是基于當事人意示表示而發生權的。委托和行紀在我國古已有之,民法通則中只明文規定了委托制度,卻沒有規定行紀制度,也就是說,只規定-廠委托法律關系,沒有規定行紀法律關系。但現實生活中行紀大量存在,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行紀業蓬勃發展,延至今日,已成規模。我國實務對行紀是肯定和保護的。合同法第22章,共10個條文,對行紀合同進行專章規定。就我國有關委托和行紀的有關規定與實務以及國外立法規定來看,二者存在以下區別:

(1)身份不同。委托的人無須特殊身份,只要是一般民事主體即可。行紀人是多為具有特定行為能力的經濟組織,一般都具有商號身份,如信托商店、證券公司等。

(2)名義不同。委托的人以被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而行紀人則是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的。如,我國合同法第414條中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

(3)行為效果不同。委托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擔。行紀的法律效果直接歸于行紀人,間接歸于委托人。委托人與交易的相對人之間并不存在法律關系,交易中的權利義務均由行紀人和相對人直接承擔,然后再由行紀人轉移給委托人。如我國合同法第421條規定,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日本商法典第552條和臺灣民法典第578條也有類似規定。

(4)行為的范圍不同。作為一般民事制度,委托的范圍沒有具體的限制,而行紀人只能從事法律允許從事的業務。如我國合同法第414、419條規定行紀人只能“從事貿易活動”、“賣出或者買入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等。日本將行紀限于為物品的買賣或其他非買賣行為。德國的行紀限于為商品或有價證券的買賣行為。我國臺灣地區將行紀限于動產的買賣行為及其他商業上的交易行為。

(5)有無償性不同。委托可以無償,也可以有償,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行紀行為是有償法律行為,委托人應該支付報酬。

可見,在我國的法律環境下,委托與行紀有著明顯的區別。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經紀人接受投資者委托后,是以自己名義入市交易、清算、交割并承擔責任,這實屬行紀行為,二者之間形成行紀法律關系,而不是委托法律關系。合同法第419條的規定正說明了這一關系是行紀關系。區別和行紀的意義在于分清當事人及其責任。在行紀關系下,投資人只能與證券公司經紀人直接發生法律關系,不涉及交易中的對方。集中交易時直接交易雙方是證券公司經紀人。若發生證券交易糾紛,投資者無權直接向對方當事人求償。此種法律關系之弊病在于,如果證券公司經紀人不行使求償權,投資者則會因不是當事人,沒有求償權,導致無法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為避免此種弊病,我國臺灣地區進行了特殊規定。“為使交易之效果在涉及民事責任或訴權時歸于真正下單之投資人,證券交易法在1977年修正時,在第20條第4項規定:委托證券商以行紀名義買入或賣出之人,視為前項之取得人或出賣人,”[21]也就是說,將投資者視為證券交易的直接當事人,有權超越證券商,直接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責任。臺灣地區的這一修正彌補了將證券公司經紀人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處理為行紀關系的不足,值得我們參考。若將二者的關系確定為委托,那么,一旦出現交易糾紛或事故,權利、義務完全歸于委托人(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經紀人無關,證券公司經紀人對證券市場和交易不負任何責任,屆時投資者不但找不到相對交易人,而且更難于舉證,其利益必將無法得到及時合法的保護,此與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及實務相謬。我國證券法將二者的關系規定為關系令人費解,與民法通則規定的委托不符,與合同法相沖突,與我們的法律體系不合。

2、委托與居間的不同

在我國古代,居間早已存在,稱居間人為“互郎”、“牙行”或“牙紀”。古羅馬也有居間制度。民法通則沒有明文規定居間,但我國實務上一直承認居間。合同法第23章專章共 4條規定了居間合同。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他方委托人支付報酬。從有關立法和實務上看,委托和居間雖都建立在委托和信任的基礎上,但二者區別很大。

(1)行為的內容不同。委托人本人與第三人簽定合同,并可決定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合同的內容,處理的事物一般具有法律意義。居間人僅為委托人報告訂約機會或為訂約媒介,并不直接參與委托人與第三人的關系,辦理的事務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

(2)行為的名義和目的不同。委托人以被人的名義為其服務,對被人負責。而居間人則是以自己名義從事媒介行為,對雙方當事人負有誠實居間的義務。

(3)有無償性不同。委托可以有償也可無償,由當事人選擇決定。居間則是有償的,但只能在有居問結果時才得請求報酬。

可見,委托與居間有著本質的不同。證券法律制度允許證券商從事居間業務,就是說,允許證券商接受委托,為他人報告訂約機會,介紹買方和賣方,或為訂約媒介促成其成交。我國證券法對此未有明確規定,而是在第137條規定了“中介”二字。<中華大辭典)謂中介為媒介。從法律上講,證券法規定的“中介業務”實際上就有:述的居間業務。交易中證券公司經紀人的居間業務為數不少,理應受法律保護。有觀點認為證券經紀商是居間人的觀點與現代各國證券交易的實際情況不甚相符[22].我們認為在一段時間內,隨著行紀人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全面,可能會大量出現居間人和行紀人重疊的現象,單純居間業務減少,似無存在之必要,但長遠看來,隨著交易制度的完善、交易方式的科技化和市場的國際化,證券交易的方式呈多樣化,證券公司經紀人作為居間人仍有存在之必要。

3.行紀與信托的不同

我國理論界曾經稱行紀為信托,因英美法上另有與行紀涵義完全不同的信托制度,為了區別,而不再稱行紀為信托。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起源寸:中世紀英國衡乎法的用益權制度,其實質是一種轉移與管理財產的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信托入)將財產權轉移于受托人,受托人則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信托財產。在行紀和信托關系中,行紀人和受托人雖都基于信任關系,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利益而管理和處分特定財產,但二者之間存在許多不同。

(1)性質刁;同。合同法414條明確規定行紀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信托則是一種財產管理關系,英美法上的信托類似于大陸法中的某些他物權制度。

(2)當事人不同。行紀的當事人為委托人和行紀人,信托的當事人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在信托關系中,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所有權屬受托人,利益屬受益人,且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通常為第三人。行紀關系的委托財產的所有權和利益均歸于委托入,無分離的可能。

(3)行為的內容不同。行紀人主要從事代客買賣等業務,而且必須服從委托人的指示。信托人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其行為范圍遠大于行紀人所能為。

(4)成立要件不同。信托須以財產交付給受托人為成立要件,行紀則不以交付財產為成立要件。

(5)法律責任不同。違反行紀合同主要承擔違約責任,而在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中則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責任的信托責任[23].(6)享有介入權不同。在委托人無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對于受托出售或購入的物品,行紀人可以自己作為買受人或出賣人購入或售出,這就是行紀人的介入權,合同法第419條給予了規定。在信托關系中,為防范利益沖突,禁止受托人擁有介入權,受托人不得將信托財產賣給自己,不得用信托資產購買自己的財物。

可見,在行紀與信托之間,證券公司經紀人接受投資者委托,代客買賣證券,實屬行紀性質,非為信托。

中文人妻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信息 | 曰韩无码二三区中文字幕| 奇米影视第四色首页| 99噜噜噜在线播放| 少妇人妻综合久久中文字幕| 97久久精品亚洲中文字幕无码 | 无码丰满少妇2在线观看| 娇小萝被两个黑人用半米长| 亚洲欧美日韩在线中文一| 厕所极品偷拍一区二区三区视频| 亚洲啊啊啊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亚洲亚洲亚洲亚洲天堂| 国产精品综合久久久 | 亚洲精品成人无限看| 日韩一区精品视频一区二区| 性史性农村dvd毛片| 蜜桃视频一区| 国产麻豆精品一区二区三区v视界| 国产一区二区在线观看视频免费 | 国产精品爽黄69天堂a| 国产福利97精品一区二区| 亚洲欧洲精品a片久久99| 免费又黄又爽又猛大片午夜| 99视频在线免费观看| 久久综合久久综合老熟女| 国产精品自拍激情在线观看| 色哟哟中文字幕在线| 国产午夜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不| 久久99精品久久久66| 成人午夜视频在线| 国产精品林美惠子在线播放|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精品国产| 亚洲精选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国内自拍偷拍亚洲天堂| 免费一级a毛片在线播出| 香港三级日本三级a视频| 欧美黑人又粗又大又爽免费 | 亚洲精品久久| www国产亚洲精品| 中文字幕一卡二卡三卡| 亚洲成人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