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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藥品藥材市場一系列的通知和部署,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依法嚴肅查處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完善市局、縣(區)局、工商所(隊)三級市場監管網絡,做到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查處與規范相結合,建立確保藥品藥材市場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
二、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的重點區域
交易中心分局、譙城區局、開發區分局轄區是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區域。各自轄區根據實際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
(二)專項整治的工作重點
(1)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藥品藥材及其種苗、飲片的違法違規行為。
(2)配合交通部門開展藥品藥材托運行業的整頓和規范工作。
(3)加強香料市場的監督檢查。
(4)加強藥品藥材市場的廣告監管,依法查處虛假廣告違法行為。
(5)規范專業市場和專業市場以外“三園”、十九里、五馬等香料和原藥材市場經營秩序。積極與鄉村、社區和市場開辦者溝通,及時掌握轄區經營戶數,加強市場巡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治的工作方法和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要按照全面檢查、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重點加以整治。
專項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20日起至10月25日)。
1、本單位召開動員大會;
2、向轄區經營戶廣泛宣傳,督促其規范自身的經營行為;
3、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專項整治階段(10月25日起至11月15日)。
各單位按照職責要求,圍繞工作目標,穩步開展整治工作。要集中查辦一批案件,同時加強新聞報道。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三)、總結階段(11月15起至11月20)。
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教訓,整理案例材料,按要求做好統計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保證藥品藥材市場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認識開展藥品藥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各縣、區局,各直屬、派出機構也要根據各自實際,成立相應領導組織,制定具體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責任到人。
(三)周密部署,實施責任追究。加強市場巡查,以查破案件為突破點,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作用。對工作不力造成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一、整治目標
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因地制宜地對市場進行治理。重點整治農貿市場“臟、亂、差”的問題。通過整治,進一步改善市場經營環境,規范市場業主及場內經營戶主體資質和經營秩序,市場劃行歸市合理,經營戶持證亮照、業主自律意識增強,確保農貿市場達到《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要求。
二、整治方式
遵循屬地管理和部門分工的原則,堅持部門常態管理為主、集中整治為輔相結合的整治方式開展農貿市場綜合整治。
三、整治內容
(一)市場內規范管理
1.健康教育宣傳、農藥殘留檢測公示符合實際并及時更新。
責任單位: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市場監管局、炳草崗街道、區衛健局。
整改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2.市場內商品擺放有序,無亂牽亂掛、占道經營現象。
責任單位: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整改時限:2019 年6月30日前
3.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合理、清理及時、保持市場內清潔。
責任單位:區環衛局、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市場監管局、炳草崗街道
整改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4.活禽售賣區、宰殺區設施設備完善,衛生管理良好。
責任單位: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市場監管局。
整改時限: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5.清理市場內外亂張貼、破損廣告及不規范店招。
責任單位: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炳草崗街道。
整改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6.公廁標示標牌設置明顯,清掃保潔到位、無異味、環境整潔。
責任單位: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區環衛局、區愛衛辦、區市場監管局。
整改時限:2019 年6月30日前
(二)食品安全管理
1.規范亮照、亮證經營。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
整改時限: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2.完善并規范使用三防設施。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衡易物業攀枝花分公司。
整改時限:2019年 6月30日前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健康狀況符合要求。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攀枝花市恒匯物業、區市場監管局炳草崗街道。
整改時限: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三)病媒生物預防控制
定期或不定期對市場進行消殺。
責任單位:區愛衛辦、區衛健局、炳草崗街道、攀枝花市恒匯物業。
整改時限: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強組織,強化領導。各責任單位要充分認識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做到推進快速,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更加有針對性、更加有力、更加務實的措施,全力落實各項整治要求。
[關鍵詞] 控制權 控制權市場 公司治理
一、文獻回顧
公司控制權來源于出資者讓渡財產使用權而與所有權的分離,分為特定控制權和剩余控制權,前者是指在事前通過契約加以明確規定的控制權;后者則是指那種事前沒在契約中明確界定如何使用的權力。哈特說:“合同中包含缺口和遺漏條款。”當出現合同中的遺漏時,如何進行彌補,就是剩余控制權。合同雙方不可能事先將全部可能發生的責任和義務都詳盡地加以明確,因此,控制權尤其是剩余控制權的配置會對企業效率產生重要影響。
公司控制權市場,是指不同的利益主體通過各種手段獲得具有控制權地位的股權或委托表決權,以獲得對公司控制而相互競爭的市場。控制權市場分內部和外部,前者主要指公司管理者內部競爭、董事會的構成和大股東的監督等;后者則指表決權、收購或兼并及直接購入股票。公司內部控制機制曾被詹森認定“從根本上是失敗了”,所以,收購和兼并就成為公司控制權市場中最為重要的機制,公司控制權市場從狹義上也可以被看成是收購與兼并市場。
二、控制權市場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公司控制權市場的主要力量是收購和兼并,并購后整合的第一步“接管”作為一種公司治理機制的概念是由美國經濟學家 Manne 在1965年首先提出來的,他指出,接管對管理者行為的約束依賴于資本市場正確反映管理者表現的能力,沒有最大化公司價值的經理將會在收購后被淘汰。控制權市場在公司治理中起著重要作用。控制權市場對公司治理的效力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 降低成本。“成本”是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所有者為使經營目標合乎預期而支出的費用。比如通過提高獎金和股票期權等方式將管理者所得與經營業績聯系在一起。成本可以避免損害股東的利益,這些方法可以管理者使其改變行為方式,并且忠于股東的利益。當這些機制不能有效降低成本時,并購接管作為替代機制,可以使外部并購者取得對企業的決策控制權,重新任命管理者,改善治理結構。當目標公司價值低是由經理的行為導致的,并購方就會發起收購并通過再出售或重組獲得財富。即使收購不成功,并購的舉動向股東傳遞了有關管理者經營行為的負面信息,使股東意識到管理者的怠懈或敗德行為,從而降低成本。其次,如果目標公司管理者沒有選擇有利于公司的最優決策,在有效市場上,長期來看必然表現為股票價格的跌落,股東會拋售或轉讓公司股票,會促使外部投資者通過大量買進該公司的股票進行接管。對管理層來說,外部接管意味著他們將失去職位和特權,并喪失經理人市場上的聲譽。
2.糾正公司治理的低效率。控制權市場的存在,使得并購機制成為對公司治理機構的一種優化,優化的結果是使治理效率提高,公司價值的提升。并購接管使公司控制權轉移到最有效率的管理者手中,在糾正公司治理的低效率,對公司治理有重要作用。
3.發揮激勵作用。在實務中,并非所有的并購對象都是市場價值被低估或經營管理不善的企業。許多業績良好、表現優異的企業也時常成為被收購的對象。由于業績優異公司的原股東不愿意放棄持股權,并購是企業業績優異,發展潛力巨大的市場信號,會對管理層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提高其在經理人市場的身價。而并購后,管理者控制的資源增加,可以進一步整合資源,發揮其創新能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因此,控制權市場不僅是目標公司治理中具有懲戒作用的外部約束機制,而且提供了一種隱性的管理激勵。
三、控制權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1.我國控制權市場存在的問題
(1)外部控制權市場的失效。主要表現為:一是大量劣質企業股價高于其內在價值,難以對外部收購者產生吸引力;二是上市公司中占控股地位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收購重組基本上是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并具有濃厚的行政安排色彩,無法通過接管來替換績效低劣的經營者。
(2)政府參與過度。主要表現為大多數收購必須要得到政府的批準,政府往往要求收購方保證就業等,使收購方不得不承擔額外社會職能,一定程度上使收購方喪失部分收購動力。
2 . 從控制權市場角度完善公司治理的對策。公司控制權市場的公司治理效力表現為控制權轉移后公司業績的顯著改善。控制權轉移后公司業績改善的途徑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接管對管理層的懲戒作用,包括成功接管的替換及不成功接管的威懾;二是接管為外部競爭者參與公司治理提供了條件。因此,公司控制權市場的治理效力通過管理層和股東兩個主體的行為發揮作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改進。
(1)完善控制權市場,完善資本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解決國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問題,做到同股同權同價。規范股票市場運作,減少行政干預。
(2)應鼓勵那些有實力的公司通過接管方式在資本市場展開收購活動。通過公司控制權的市場化,建立促使信息對稱的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
(3)加快國有股流通。改變許多上市公司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狀況。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股權分散后頻繁的控制權爭奪或惡意收購會對公司經營的穩定性造成影響;外資并購的增長,國外戰略投資者往往以國內龍頭企業作為并購對象,開展其全球戰略布局,除了影響就業、限制競爭外,更為嚴重的是行業壟斷和國有資產流失,影響我國的經濟安全。
(4)培育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具有以下意義:可以提高股市運作的效率,機構投資者的出現也為解決公司控制和監督問題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機構投資者也存在消極行為,因此積極培育機構投資者的同時還必須建立對機構投資者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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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市場;生態失衡;治理
中國證券市場已走過十五年的歷程。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證券市場也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截至2005年年底,我國境內上市公司達1381家,證券市場境內外累計籌資總額達18156。8億元①。但是,我國股市在大發展的同時,股票市場的功能發揮嚴重不足,市場長期處于低效率的狀態,十五年多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許多違法違規行為,和落后的股市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使中國股市陷人了低效率的狀態中。
現實表明,中國證券市場的許多層次和環節都出現了問題和偏離。本文借用生態學的概念,把中國證券市場比作一個生態系統——股市生態。現在出現的問題,說明中國股市已經發生了嚴重的生態失衡,證券市場生態的治理fgovernance of ecol0gyfor security market)已到了非進行不可的關鍵時刻。下面對中國證券市場生態及其治理進行分析。
一、股市生態現狀
周小川(2004)等采用“金融生態”的概念, 來比喻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它主要包括經濟環境、法制環境、信用環境、市場環境和制度環境等。金融生態囊括了企業誠信、會計準則、法律制度、征信體系、地方政府按市場規律辦事等內容。盡管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的金融生態已發生了很大變化。但一些制約金融健康發展的外部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當前的金融生態還存在四方面的主要缺陷:金融市場體系的不完善、法律環境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滯后、直接或間接的執法不力。
證券市場是整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股市生態也是“金融生態”的一個重要分系統。股市生態本身又包括許多分生態系統和“食物鏈”。這好比是一個大海,有浮游生物,有水草,有小魚、大魚等,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生態環境。在股市生態系統里,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生態”,散戶
和機構投資者之間關系的“投資者生態”等。比如,股市中機構投資者與散戶之間的關系就是自然界中大魚和小魚之間的關系,“食物鏈”非常簡單。要使“大魚”能夠維持正常生存,就應該使“小魚”保持足夠多的數量,否則,“小魚”被吃光,“大魚”也無法生存。
美國股市生態和我國股市生態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們有豐富的“水草”—— e市公司紅利,“大魚”不一定要靠吃“小魚”來維持生命,而且可以直接吃豐富的“水草”。而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即使分紅多數也是圈錢的陷阱,股票分紅對投資者沒有吸引力。也就是說,美國的股市生態的食物鏈比中國長而復雜,而我國股市生態是一個非常脆弱的系統。
我國股市生態系統的脆弱性、帶來問題的嚴重性凸顯在各個方面。
多年來,與證券市場深度下調如影隨形的是,層出不窮的“股市黑幕”和花樣翻新的“金融詭計”時時沖擊著投資者孱弱的信心,證券市場生態環境已被逼向“嚴重失衡”的境地。
上市公司高管頻繁出事是近年來資本市場上一道令人尷尬的風景。碩士論文 而作為金融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又嚴重地影響著整個金融環境。不完善的金融生態孕育了高管們違規的土壤,于是一個惡性循環的金融生態出現在眾人的視野。
銀廣夏等案件又表明,在上市公司“造假流水線”的各個環節上,提供信息的金融中介——證券分析師、會計師、律師們都發生了道德風險行為。不光是公司治理出了問題,“公司治理的生態”(ecolog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也出了問題(李曙光.2002)。
股市低迷、道德滑坡、信用危機等現象的出現,與經濟快速發展也極其不協調,并已成為阻礙經濟發展的強大因素。市場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經濟秩序問題造成的無效成本已占到我國gdp的10%~ 20%,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高達數千億元。
如同自然界的生態平衡遭到破壞會導致自然災害一樣,股市生態破壞以后,股災的頻率必然增加。現在,由于生物多樣性的被破壞,我國股市已經出現生態環境惡化的后果。我國股市在2000年以前的10年間,發生過一次“危機”時刻和兩次“緊張”時刻。但我國股市在2000年以后的幾年間,已發生過兩次“危機”時刻和兩次“緊張”時刻。比較而言,我國股市危機的發生頻率有了明顯提高,股市危機的發生激烈程度也有了明顯提高。
我國股市的運行安全主要受到兩個方面的嚴重威脅:一是粗放式、掠奪式股市發展模式造成股市生態環境的全面惡化,正嚴重威脅我國股市的運行安全;二是我國股市的流動力提供機制正遭致不斷破壞與削弱,同樣已嚴重威脅我國股市的運行安全。
二、股市生態失衡成因
中國股市生態出現嚴重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原因,有文化原因,也有社會背景等方面原因。
首先,中國股市的生存危機是一種復合危機,是由多種因素組合并且具有多重影響的深層制度危機。正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股市的基本制度缺陷在長時期中被忽視、被容忍、被放縱,使得市場中的消極因素日益累積、相互交織,積極因素不斷削弱、相互掣肘,以至于最終演化為危及股市根基的全面生存危機。中國股市已經成了沒有自身供求關系、沒有價格決定基礎、沒有內在選擇空間的混亂與無序的市場。
其次,我國信用制度十分薄弱。當前,中國人均受教育的程度、職業道德、社會公德、信譽和風氣方面都存在著諸多缺陷。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危機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影響社會的穩定。
信用制度為股市制度之本,一個沒有任何信用的股市就正如吳敬鏈先生所說的連賭場都不如。但是,虛假報表、黑幕交易、價格陷阱、偽裝上市、合同欺詐、假冒偽劣、地方保護等惡劣行為不時動搖著信用的基石。中國證券管理層在一系列基本制度創新上,錯失機遇,在套牢了整個市場的同時也套牢了自己;上市公司的造假、銀行的連環擔保、政府官員的尋租、證券公司揮霍挪用保證金等等的全行業危機交織在一起,使市場的信用基礎已經喪失殆盡。這些負面因素對中國股市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負面影響,導致中國股市所賴以生存與發展的生態環境——社會環境、輿論環境與心態環境——都出現了自股市產生以來從未有過的嚴峻局面。信用的缺失,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基礎,動搖了市場存在與發展的信心,挫傷了投資者的積極性,侵蝕著社會的公平正義。
再次,我國證券市場連年走低,固然與股權分置等深層次問題和結構性矛盾遲遲未能妥善解決息息相關,但市場違法違規盛行而投資者保護公信力孱弱顯然也是重要原因。大量事實表明,在公司治理失靈、法律失靈、監管失靈等現象仍在一定范圍內普遍存在的情況下,優質上市資源和資金資源的外流,更加重了這層隱隴。在此情況下,如果相關懲戒措施未能對弱勢群體予以特別保護,以使其能夠“與強共舞”,強勢主體也因未受到足夠的約束而拒絕與弱勢群體和平共處,則中小投資者這些“小物種”將因受不到保護而黯然離場,其“生態滅絕”也會使基金、券商等機構這些“大物種”因缺乏“游戲玩伴”而孤獨致死。
此外,我國股市的生態危機也有深刻的社會背景。一是中國社會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方面的某些固有矛盾,在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在社會轉型、利益調整中被放大、激化;二是中國正處在經濟社會轉型時期,根據后發國家的發展經驗,處于這一時期的國家普遍都會遇到因為轉型而帶來的各種經濟社會矛盾。2003年,我國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達到1090美元,2004年人均gdp達到1 269美元,2005年達1 703美元①。根據國際經驗,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處于1000—3000美元這一時期,也是社會矛盾尖銳化時期、社會問題多發期、社會最不穩定期;從收入差距來看,基尼系數上升到o.4,就超過了國際警戒線標準,雖然這只是一種可能,但確有不少國家基尼系數超過0.4
①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網站:http:///law/">法律、監管、公司治理機制——四層制度體系的支持,這個體系應當是一個“正金字塔”;中國的現狀恰是一個“倒金字塔”型制度結構,這樣的資本市場無法發揮應有功能,而且其發展不具備可持續性。位于“金字塔”最底層的是資本文化,包括股權文化和債權文化,具體表現為社會意識、社會道德和社會風氣等對資本市場的支持,這是資本市場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社會基礎;在全社會都接受的和諧的資本文化基礎上,需要一套完善、有效、獨立的法律體系;“金字塔”自下而上的第三個層次,是完善、有效、獨立的監管體系;監管體系之上,位于制度體系最上端的,是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機制是保護投資者利益最直接的制度安排,它的有效性依賴于其他三項制度基礎的堅實程度。在現實經濟中,如果資本文化的意識薄弱,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也不完善,因此,也就很難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
在許小年看來,這是一個倒置“金字塔”型的制度結構,而中國資本市場正是在這樣一個制度環境中運行。結果是上面的市場規模越大、公司越多,倒塌的可能性就越大。這樣的資本市場不僅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而且其發展不具備可持續性。
三、股市生態治理
由于中國股市的生態危機是一種復合危機,股市生態的治理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遠見、需要決心、需要措施、需要執行。
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必須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一個和諧的證券市場,改變過去政府及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只講索取,不講回報的常態,建立起一種彼此共生共榮的環境,追求共同的利益,即以法制為依歸,構建各個利益主體都能得到均衡、和諧保護和發展的證券市場生態環境。
對證券市場的功能也要有正確認識。職稱論文《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九條,2004年2月2日頒布)提出,證券市場要“促進資本形成、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所有這些功能都在實體經濟中。一句話,股市要為實體經濟服務,股市不能自我循環、自成體系。股市發展得怎么樣,光看指數、交易量、開戶數是不行的,最終要看多大程度上促進了實體經濟中長期資本的形成,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進了實體經濟中的資源優化配置,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進了實體經濟中的結構調整,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完善了公司治理機制。只有大家形成這樣一個共識,資本市場才可能健康地成長。
同時,要使股市的生態環境得到根本改觀,必須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第一,必須推進股權分置改革,鞏固股權分置改革的成果。雖然解決股權分置不是萬能的,但不解決股權分置是萬萬不能的;
第二,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改善公司盈利狀況。這是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根本所在;
第三,積極推進證券公司的綜合治理;
第四,科學發展機構投資者;
第五,完善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加強政府監管力度。
其中,調整股市結構、改善公司盈利狀況、強化政府監管,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中
國股市的必由之路,只有三管齊下,才能夠使中國股市走上良性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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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本市場近300年的歷史表明,股市的核心問題,向來就是防止對市場效率造成破壞性影響的失信情緒迅速傳遞和蔓延。倘若股市公信力危機苗頭初顯而管理層未能推出得力舉措,則崩盤或許就在旦夕之間。在這一歷史鐵律面前,無論怎樣強調中國特色,我們的股市都無法例外。
2003年7月,中國證監會曾下發《關于推動上市公司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市場上產生了積極反響,投資者關系管理遂成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事易時移,兩年后的7月11日,證監會正式了《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并于當日推行。此番《工作指引》措辭之誠懇,期待之殷切,已非兩年前所可比擬。
重塑投資者信任和信心
《工作指引》的出臺背景顯然相當特殊:股市在1000點的歷史新低上下徘徊,股權分置改革艱難推進。此情此景之下,再愚笨的人都不難設想,倘若廣大投資者在整體上喪失對上市公司的信任和信心,歷史問題的解決和股市之重振都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
然而多年來,盡管監管層在懲戒市場違法違規方面殫精竭慮,但層出不窮的“股市黑幕”和花樣翻新的“金融詭計”仍時時沖擊著投資者本已經相當孱弱的信心。近年來,伴隨著上市公司家數不斷攀升的是造假頻仍,公司治理失靈、法律失靈、監管失靈的現象,在一定范圍內普遍存在。某獨立學術機構采用指數化研究方法對上市公司信任度進行過獨立評價,得出的結論稱,2004年國內上市公司信任度指數為35.6分(滿分為100),引起市場強烈震動。在此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仍對中小投資者這一弱勢群體一味欺瞞哄騙,則中小投資者這些“小物種”將因受不到保護而黯然離場,其“生態滅絕”也會使基金、券商等機構這些“大物種”因缺乏“游戲玩伴”而孤獨致死,上市公司亦因缺乏衣食父母而無疾而終。果真如此,市場的全面崩潰將在指日之間。
基于此深重隱憂,《工作指引》規定,投資者關系工作的目的是“建立穩定和優質的投資者基礎,獲得長期的市場支持;形成服務投資者、尊重投資者的企業文化”等。監管層用心之良苦,目的之明確,已是自不待言。
強化信息披露,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績效
要喚回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治本之道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國外統計表明,投資者愿意向治理良好的亞洲公司支付高達28%的溢價。
良好公司治理的要義是,讓投資者知道應當知道的事項,讓一切狡詐、欺瞞等舞弊行為無處遁形。經合組織(OECD)關于公司治理的四個核心原則之一正是透明度,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清晰性和即時性。信息披露制度之于證券市場,正如引擎之機、橋基之于大橋,起著本源性、關鍵性的作用。然而,我國股市恰恰在此嚴重失范。筆者對我國證券市場建立以來至2004年年末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統計分析結果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及時、不全面等違規行為總共達到406次,占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總數的83.03%。
因而,強化信息披露、讓陽光為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關系導航,遂成主線,并貫穿《工作指引》的始終。在《工作指引》關于“投資者關系工作的基本原則”中,將充分披露信息和合規披露信息分列第一、第二項原則。此外,可圈可點之處還有:其一,《工作指引》強調披露應更具主動性和自愿性,即“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動披露投資者關心的其他相關信息”,甚至“企業文化建設”也被列為溝通內容。其二,《工作指引》強調雙向溝通。公司除向投資者披露有關信息外,還應主動聽取投資者對公司的有關意見、建議,力圖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形成和諧、共生、互動的良性局面。的確,從國外經驗看,一些投資者關系經營得比較成功的公司,往往主動增加對品牌、商譽等無形資產價值的披露,以及一些非財務類信息的披露,如公司在環保、民生、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的貢獻。
全方位構建投資者對公司的認知模式
酒好也怕巷子深。投資者關系管理作為現代企業的一種戰略管理方式,其發展水平已成為資本市場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志。如中國網通和中石化這些在國際資本市場有上佳表現的大公司,一般都分別設立公共關系部和投資者關系部,專事公司與投資者關系之構建。
《工作指引》顯然也有意就此提供可資借鑒的范本。《工作指引》除責成董秘負責投資者關系工作外,還建議公司視情況指定或設立投資者關系工作職能部門,通過接聽咨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豐富并及時更新網站、安排現場參觀、舉行業績說明會、路演等方式力促投資者關系工作走上正軌。
此外,《工作指引》的另一大亮點是強調公司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即“公司應及時關注媒體的宣傳報道,必要時可適當回應”。媒體作為社會的“第四種監督”,由于固有的信息不周全或方法上的疏漏,可能會不妥當地使上市公司陷入公共關系受損的境地。而法律對媒體又必須保持適度的寬容,因為它是不可或缺的社會監督力量。在此種種約束條件之下, “危機公關”必須成為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這則消息對于污水處理業的投資者是利好,也讓人們對環境改善的期待變得更加現實。“萬億投資”一詞這幾年已讓公眾耳熟能詳,也總有相關利益群體在大快朵頤地分享投資盛宴,至于萬億投資的結果,要么是悄無聲息不了了之、要么引來一片質疑(高鐵和保障房就是典型的例子)。
無處不在的污染讓人敏感,相關的負面新聞也常占據媒體頭條。從康菲石油的渤海灣漏油到大連PX項目的喊停,從品牌服裝有毒到市售大米鎘超標,仿佛人們的衣食住行都被毒素包圍,難怪有外媒評論中國“不顧環保只愛錢”。
其實,這種“要錢不要命”狀況何止中國有?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上世紀30年代到60年代之間的工業化過程中,也都有過嚴重的環境污染時期,只是它們在嘗到了污染的惡果之后,很快走上了與環境和諧發展之路。這種歷史軌跡被我們稱之為“先污染再治理”,不幸的是,這讓一些地方政府在放縱污染時變得有了底氣。
發展經濟就會產生污染,特別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粗放階段,所以,這樣的經濟增長也被稱為“黑色GDP”。其實,大部分的人類經濟活動都是在禍害地球、破壞環境,只是當這種禍害讓人類自己也感到痛苦,甚至威脅到人類生存時,“污染”便成為令人深惡痛絕的貶義詞。
要在經濟發展中受益,就必須付出代價。當社會還處在貧困階段時,人們對環境的容忍度較大,而當人們有了一定的財富積累,對生存質量有了更高要求后,“環境保護”就成為新的訴求,這和“溫飽思欲”是一個道理。
從這個角度看,對于污染的容忍度是社會妥協的結果。比如企業污水排放標準、城市噪音排放標準,都隨著社會進步而日趨嚴格。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許多領域尚無污染標準可言,只要能開廠生產,誰在乎污水、粉塵和噪音呢?
當為污染付出的代價無法忍受后,社會就會達成某種共識,通過立法制定環保標準。所以,在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才得以陸續頒布。
法定的排污標準并非一成不變,它與時俱進。比如《制漿造紙企業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在1983年頒布后,分別于1992年、2001年、2008年三次修訂標準,在最后一次修訂時,甚至規定了到2011年7月1日的新建造紙企業排污標準(當時幾乎沒有企業達標)。
企業是各種污染的排放源,其中又有合法和非法之分。都造成污染,前者卻在社會容忍的范圍內。但輿論對于污染的抨擊有時卻不問青紅皂白,動輒就把污染責任一股腦地推到企業身上,恨不得是污染企業就要一棒子打死。可是,如果所有產生污染的企業都關門,人們又回到物資匱乏時代,想必這也是無法接受的。
想要真正搞好環保,就要激勵企業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排污,讓合法企業得到利益,非法企業受到嚴懲。但在現實當中,往往是有法可依、執法不嚴――重大的非法污染,總是要觸動社會神經,監管部門才會有所作為,而更多的情況是“民不舉官不究”。
最近媒體報道的云南陸良化工23年違規傾倒30萬噸鉻渣事件,就是政府長期縱容企業非法排污的典型案例。劇毒鉻渣不經過處理,會滲入地下水而造成巨大的環境災害,在云南陸良化工附近的興隆村,不僅出現了莊稼、果樹和牛羊死亡,村中的癌癥患者也有40人之多。
云南省相關部門對企業排污23年“渾然不覺”,直到媒體披露才匆忙整頓,而全國各地的污染事件也大同小異,政府在污染事件背后總是扮演袒護、遮掩者的角色。
企業非法排污,可以節省大筆的環保投資而獲利;政府縱容企業排污,可以吸引資本并獲得稅收。環保者因成本高昂被擠出市場,制污者卻獲利勝出,在此博弈中,誰還愿意老老實實做環保呢?
一、整治重點
1、此次聯合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是: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對象。對全縣的食鹽銷售網點、零售門店、加工戶進行全面檢查,杜絕非碘鹽、偽劣鹽在市場銷售;
2、重點對邊界地區上坪、細坳、麻布崗、車田等地進行檢查監控管理,嚴禁私鹽的沖銷,加強對新田、回龍、鐵場、石坑、登云、錦歸的管理,防止周邊地區私鹽的沖銷;
3、檢查飯堂、酒樓、飲食店及快餐店使用加碘鹽情況;
4、檢查工業企業生產所用的原料有無流入食鹽市場。
二、時間安排
本次聯合整治行動時間為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進行。
1、10月15日—10月20日為縣鹽業主管部門進行鹽業市場專項檢查;
2、10月21日—10月27日為縣發改、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3、11月5日—11月15日為總結階段。全縣整治情況由縣鹽務局匯總報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
三、方法、措施
1、工作方法
本次聯合整治行動,由縣職能部門按整治重點進行自查和聯合整治相結合。
2、工作措施
一是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職能部門應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齊抓共管的執法合力,堅決打擊縣食鹽市場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是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將嚴把食鹽市場準入關,防止假冒偽劣鹽產品進入食鹽市場作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制定相應的整治方案,落實工作責任追究制,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密切配合,強化監管。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加強整治工作的信息溝通,對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四、職責分工
(一)縣發改局
1、檢查食鹽準運證執行情況。對無食鹽準運證托運或者自運食鹽的,按照《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八條、《省鹽業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法處理;
2、檢查食鹽計劃執行情況。對不按國家食鹽計劃調運食鹽的企業和個人,按照《省鹽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法處理。
(二)縣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鹽務局
1、查處生產領域的假冒偽劣食鹽案件。對生產假冒偽劣加碘小包裝食鹽的地下窩點,按照《產品質量法》、《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處理;
2、檢查食品加工企業生產所用的鹽產品是否符合國家食用鹽相關標準的要求。
3、對非食用鹽作食用鹽銷售的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4、檢查食鹽流通環節,開展流通領域的食鹽抽檢工作;
5、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和銷售假冒商標、假冒防偽碘鹽標志、假冒碘鹽包裝銷售的行為。以非食用鹽、非碘鹽、不合格碘鹽冒充碘鹽銷售或者以不符合國家食用鹽標準的鹽產品作食用鹽銷售的,依據《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處理。
6、監督檢查碘鹽加工企業。對生產條件不符合衛生規范的、生產有毒有害假鹽的,依據《食品衛生法》及《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規定進行處罰;
7、查處在副食品中添加非碘鹽的行為。按《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第二十九條規定進行處罰;
8、檢查餐飲服務業。查處飯堂、酒樓、飲食店及快餐店使用非食用鹽、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的行為,并要求餐飲服務業建立原料索證制度,嚴禁利用井礦鹵水曬制、熬制的鹽產品、來路不明的果菜腌制加工鹽流入市場。
(三)縣公安局
1、積極參與聯合行動。配合有關部門防范整治行動期間可能出現的或暴力抗法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本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2、依法嚴懲非法生產、經營食鹽者。對構成刑事犯罪的嫌疑人進行立案偵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鹽市場的整治工作,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認真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加強宣傳,形成氛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大力宣傳食用合格碘鹽對人體健康的益處,正確引導老百姓自覺食用合格碘鹽;
一是“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
這實際上是從房屋供給的角度解決住房市場供求矛盾。這么做的目的不僅僅是通過未來住房存量的增加緩解高企的住房需求對房價的推升作用,更重要的一點在于保障性住房是對商品房市場的分流,而且分流出的絕大部分是自住型、消費型需求,而這部分消費者的福利往往最容易受高房價的侵蝕。日前,溫總理在接受新華網專訪時表示,我國計劃在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若這項計劃能落到實處,那么我國住房壓力、房價過高等問題有望在“十二五”期間得到有效緩解。當然,如何將保障房落到實處,杜絕保障房建設中的權利尋租,保證真正符合條件的家庭受益,這就要求各級地方政府抓緊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運營、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
二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
我們不難看出,打擊投機性需求,將投資性購房從購房需求中剝離,使商品房回歸自住市場,是我國今后一段時期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著力點。長期以來遏制房價的政策之所以收效甚微,是因為在我國收入分配不均、通脹預期等背景下,有錢人越來越將房產作為首選的財富保有方式,引發了大量投機投資需求,扭曲了房屋的自住屬性。從今年月出臺的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到上海、重慶等地推出的房產稅細則,其效用旨在通過限購、稅收、信貸政策、土地供應等一系列“組合拳”合理引導住房需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使房地產市場只能成為像糧食、蔬菜一樣的消費型市場,不能成為像股市一樣的投資型市場。
根據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和長樂市《關于開展農村市場重點商品專項整治的通知》長整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決定從2012年1月至3月在全鄉范圍內集中開展農村市場重點商品專項整治,請你們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抓好落實,務必在各工作階段向鄉食安辦報送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整治重點和目標
各村要將農村重點商品專項整治作為2012年一季度打擊侵權假冒的重要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原則。以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家電、-食品、藥品、日化用品、農資等商品為重點
整治品種;以與制售假冒偽劣家電、食品、藥品、日化用品、農資密切相關的“黑作坊”、“黑窩點”、農貿市場、零售商店等為重點整治對象,加強生產源頭治理和市場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加強識假辨假知識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維權意識和能力。
整治任務
1、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各村要積極配合市工商局、市經貿局對我鄉農村集貿市場、零售商店等農村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的管理和規范,督促企業加強重點商品配送管理,防止假冒偽劣商品進入農村商品流通網絡。
2、各村要提高責任意識,立即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各村要立即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開展排查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鄉政府匯報。
3、加強識假辨假和維權知識等宣傳
各村要通過發放宣傳單,廣播、墻報等形式開展識假辨假和維權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維權意識和能力。及時宣傳專項整治進展、成效,適時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村民的關注度,調動農民主動參與的積極性。密切關注農民訴求,接受舉報投訴,指導農民安全、科學消費。
4、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
學校要利用廣播、墻報等形式開展識假辨假和維權知識宣傳
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及維權意識。
整治要求
1、各村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不推諉、不扯皮,督促落實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