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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城市;智慧城市
一、目前中小城市建設智慧城市的有利條件與不利因素
(一)中小城市建設智慧城市的有利條件。(1) 政策支
持――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契機。在過去幾十年中,我國城市人口大幅增長,這種城鎮化給中小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帶來極大負擔。許多有識之士已經認識到在我國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必須推動技術創新,實現資源的高效配置,為城市管理提供新思路。2014年3月,國務院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規劃明確指出:新型城鎮化要順應現代城市發展的新理念新趨勢,提高城市智能化水平,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這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了契機,創造了良好的氛圍。(2)基礎形成――信息化基礎設施逐步完善,信息平臺建設已經起步,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基礎初步形成。目前,中小城市信息化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各種信息平臺建設已經起步。以煙臺為例,截至2014年底,煙臺城域網已達 30 萬纖芯公里,互聯網出口達 340G,寬帶互聯網用戶達119.87 萬戶;實現了3G網絡在市轄各區、各縣的100%覆蓋。全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公安等信息系統已形成六大平臺,初步建成了大批社會化信息管理系統。
(二)中小城市建設智慧城市的不利因素。(1)理念束縛。主要是有些城市管理者思想認識不足,對創新城市管理制度與采用新技術缺乏能動性。目前有許多城市管理者的管理理念仍然停留在傳統城市管理階段,對互聯網時代帶來的巨大沖擊缺乏必要的準備,尤其是當新的治理模式或技術手段與現存政策發生沖突時,許多管理者往往不考慮新模式或新技術帶來的效率提高,也沒有考慮如何做到現有資源的優化配置,而是僅從本位出發,從減少管理量,為減少麻煩,簡單地制止。這種管理模式已嚴重妨礙了效率及資源的優化配置,管理者必須改變思維,更新理念,實現政府治理在信息社會的轉型。(2)法律缺位。我國智慧城市領域的相關法規仍不夠完善。智慧城市的基礎是以大數據為特征的數據庫,而數據庫的建立則基于海量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包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這一點目前社會已經形成了共識,但也由此引發了各種利益沖突,出現了許多利益糾紛,產生了種種合法與非法之間性質相對模糊的行為,這些法律關系都需要由立法界定并進行調節。但目前我國法律中雖然明確了個人信息的概念,卻沒有對個人信息的具體內容做出規定。這樣無論涉及個人信息的搜集、利用還是保護就會產生諸多糾紛,如到底是可以公開的個人信息,還是需要保護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使用收益在收集部門和個人之間應該如何分配。這些問題如無一定的判定原則或具體法律規定,則很難厘清,也很難判定或履行相關的權利或義務。(3)協調機制不健全。主要表現為跨區域、跨部門間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開發的步伐仍然滯后。一般來說,中央、省市等各上級部門在中小城市都有對應的業務機構,每個部門也都建立了垂直的信息平臺,搞了很多信息系統的應用。這些應用現在來看很多成了信息孤島。原因是各部門各自為政,部門間信息不能共享。以煙臺為例,信息孤島的現象煙臺是特別嚴重的,信息孤島的存在,危害有三:其一,重復建設,嚴重浪費信息建設資金;其二,部門條塊分割,居民辦事深受其害;其三,現存信息系統僅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管理者無法獲取城市管理的必要信息。這種現象在中小城市普遍存在,因此,中小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建立公共的信息平臺,消除信息孤島現象,這就必須加強協調。(4)財力不逮。智慧城市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對中小城市是一個難題。中小城市財政狀況無法與大城市相比,而其城市基礎設施與大城市相比卻普遍相對落后,大部分中小城市目前處于城市改造、建設投入高峰期,負債比較嚴重。在經濟新常態下,地方的土地財政收入模式再也難以為繼,在這種形勢下,如何解決智慧城市建設的資金問題要求城市管理者必須有智慧。(5)技術約束。中小城市建設智慧城市在技術方面的障礙,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標準滯后。智慧城市要改變目前城市信息化建設的信息孤島現象,使各信息系統互聯、互動、共享,必須有統一的數據標準。目前,從國家層面上還缺少這樣的標準體系。這個問題必須靠頂層設計來解決,否則將來還要再解決“車不同軌,書不同文”的問題。二是網絡和信息安全面臨挑戰。目前的信息網絡安全狀況對智慧城市建設是一種嚴重制約。如果沒有安全保障,那么個人隱私問題、財產安全問題、國家安全問題都會受到嚴重挑戰。但是安全問題至今我們還不能徹底地解決,因為在目前的智慧城市框架下,還沒有任何一個單一機構和單一方法能夠獨立、有效地完成對多維世界的身份管理。
二、加快中小城市智慧城市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一)加強智慧城市建設立法,制定相關規范標準。首先,從國家層面應加快有關智慧城市建設的立法工作。當前應盡快解決個人信息、個人隱私、個人數據的界定,明確個人信息、個人數據在搜集、運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打擊信息領域犯罪,有效保護計算機網絡和公共信息平臺的安全運營。其次,必須盡快建立智慧城市的相關國家標準和規范。當前尤其要重點解決智慧城市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智慧城市這種管理模式,運行正常能給我們帶來效率提高,生活便捷;運行不好,則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安全保障體系是智慧城市建設和運行的基礎保障,沒有科學的標準和規范,則很難防止外來的攻擊和入侵,很難保證數據的機密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很難避免冒名操作、無權和越權訪問,很難杜絕人為的一些安全漏洞。因此,建立國家層面的標準和規范,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中之重。
(二)加強宣傳培訓,解放思想,更新理念。首先,智慧城市是信息化的產物,其思想基礎是互聯網思維。在智慧城市模式下,管理從來沒有如此快捷,管理從來沒有如此寬泛,城市管理主體與客體從來沒有如此遙遠而接近。面對這種變革,如果不能更新管理理念,管理者在新的管理模式前勢必手足無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智慧城市建設的宣傳,增強全社會對于智慧城市建設的認知度與參與度,為智慧城市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其次,智慧城市建設進程中,既需要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也需要推進這一系統工程的領導者。因此,在建設智慧城市的進程中,應加強與當地高校、職校和各類培訓機構合作,對分管此項工作的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進行有計劃的系統培訓。
(三)加強組織領導,促進市縣、部門間協同。首先,作為一個系統,最能決定工作進展順利與否的不是長板,而是短板。因此,各部門、各區域必須做到統一調度,協同推進。其次,智慧城市建設的進程,是一個部門利益、權屬重新劃分的過程,許多工作常產生外部效應,會引起一些部門的變相抵制和故意拖延,這些必須由有權威的領導小組來協調推進。
(四)加大引資力度,創新融資方式。首先要加大引資力度。要摒棄過去政府包攬一切的思維,對于需要用市場的辦法來解決的問題,要堅決依靠市場。其次,在智慧城市建設資金的籌集過程中,要創新融資方式。要大力發展創業投資,通過私募市場和投資基金支持智慧產業的發展,勇于試水PPP等公共基礎設施融資的新模式。
參考文獻:
我市智慧城市建設的現狀
近幾年,我市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充分發揮信息化在城市建設中的引領作用,注重提高信息技術在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廣泛應用,智慧城市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信息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智慧城市基礎夯實。光纖寬帶網絡建設加快推進,完成IPv6技術部署,城域網出口帶寬增至220G,全面建成以10Gb/s傳輸鏈路為主的先進的城市光網絡系統;無線城市建設加速發展,已建成4G網絡基站1226個,實現主城區、烏鎮、高橋、崇福、濮院等鎮區的室外無盲區覆蓋,其中烏鎮景區實現室內外無縫覆蓋;建設WiFi熱點425個,安裝無線接入點4725臺,無線網絡覆蓋全市城鎮主要公共場所。
二是電子政務應用逐步深入,百姓辦事更加便捷。絕大多數政府部門都建立了用于內部辦公和社會管理的信息系統,并建立了部門網站;其中,三級便民服務網上辦事大廳覆蓋計生、民政、殘聯等9個職能部門,共納入95項鎮級服務事項、124項村級服務事項和103項社區服務事項;“掌上政府”等移動客戶端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有效渠道,同時大大提升了政務服務的便捷性、實用性和用戶體驗感。
三是民生領域信息化不斷提高,百姓福祉持續增進。智慧醫療區域影像系統已投入試運行,市一院在嘉興市率先實現診間結算;“智慧公交”便民系統打造完成,電子公交站牌及手機智能軟件終端為市民提供實時車輛到站信息、公交線路信息等公告信息;數字桐鄉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開通運行,為企業和公眾提供地理信息“一站式”協同服務;旅游服務平臺初步建立,“烏鎮虛擬游”、“語音導覽器”等智能體系,讓旅游更具體驗感,同時啟用桐鄉智慧旅游手機客戶端,基本實現全市智慧旅游導游、導航、導覽、導購四大功能。
當然,必須客觀地看到,我市智慧城市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著許多不足,面臨著諸多困難。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整體智慧化程度偏低,與國內外先進地區存在較大差距;信息資源整合程度不高,在信息化建設上部門“各自為政”現象突出、條塊分割明顯,尚未建立起全市統一的大數據平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息資源的浪費。面臨的困難主要表現在:一方面我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面臨著如人才、資金、技術、政策、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制約,特別是專業技術與業務應用之間的“不對稱”、“兩層皮”現象突出,阻礙了信息化技術在各部門中的推廣應用;另一方面,智慧城市意味著政府、社會將更加透明、更加公開,在此過程中如何確保網絡安全、信息安全,也是智慧城市建設亟需考慮的問題。
推進我市智慧城市建設的對策建議
智慧城市的靈魂是人,人既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參與者,也是智慧城市成果的享用者。智慧城市建設對發展信息經濟、促進兩化融合、增進百姓福祉具有重要意義,是未來城市發展的方向。當前,我市在信息化建設逐步深入,信息技術應用不斷推廣的同時,也面臨著不足與困難。鑒于此,我們對加快推進我市智慧城市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發展規劃及行動計劃。按照國家住建部的部署,智慧城市建設是我國推動兩化深度融合、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和城市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我們要深刻認識智慧城市建設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盡快制定我市智慧城市發展規劃及建設方案。首先,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高端、前沿的視野對我市建設智慧城市的現實基礎、發展態勢進行全面比對和研究,客觀分析我市具備的優勢和存在的差距,明確我市建設智慧城市的精準定位。其次,按照建設定位,制定并“桐鄉智慧城市發展規劃”,明確“十三五”期間和更長時期的發展目標、主導項目和重點建設領域。再次,制定我市智慧城市建設行動計劃或具體建設方案,安排好相關政策措施,明確牽頭部門、工作機制、人員保障等,確保建設目標落到實處。
二是改造基礎設施,加大信息資源整合力度。信息基礎設施是智慧城市建設與運營的基石,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先進地區基本都以改造信息技術設施、提升信息化整體水平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突破口,如韓國的“U-City”戰略、新加坡的“智慧國2015”計劃、上海的“光網城市”工程等。我市建設智慧城市,應抓住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的機遇,全面實施“光進銅退”智能化改造,打造“光網城市”;進一步增密4G基站布點,建設“無線城市”;推廣應用無線傳感、物聯網等技術,部署“泛在城市”。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逐步實現政府各部門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探索建立融合醫療、教育、交通、環保、公安等部門數據的信息共享機制,同時加快制定數據存儲與交換、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的地區標準,為各領域、各部門的信息兼容與共享提供技術支持。
三是探索政企合作,引進社會力量參與建設。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涉及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市民家庭等主體,涵蓋投融資、建設、運營、監督等過程,單純依靠政府力量很難完成這項大工程。因此應積極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充分發揮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特別是在公共基礎設施融資、智慧產業開發、主導項目建設等領域,探索采用PPP(公私合作)模式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同時注重創新市場化運營項目,培育本地化運營團隊,實現智慧城市建設運營利用市場、服務本土的雙贏目標。
基礎設施不斷優化,一流網絡平臺基本建成。近年來,金華市信息網絡建設取得跨越式發展,以無線傳感網、射頻識別、信息技術應用等為基礎的物聯網技術應用快速推進,建成了一批綜合交通、安防監控等方面的智慧基礎設施,共建率超70%,共享率超60%,信息基礎設施指數達到0?郾744,信息基礎設施已成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2014年,金華市列入國家首批“寬帶中國”示范城市,完成信息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21?郾1億元,同比增長38?郾72%。目前擁有2條國家一級和10條國家二級光纜干線,建有浙中第一個雙線接入的國家4A級IDC機房,是全省第二大信息傳輸樞紐。近期,啟動建設電信的華東云計算中心、移動的金義信息中心,建設電信互聯網骨干網絡CHINANET的浙江省第二中心節點,擔負浙江乃至華東地區到華南的主要互聯網流量。截至2014年底,我市擁有網絡室外基站2?郾4萬個;建設室內基站4903個;移動電話信道187萬個;無線接入點AP數4?郾4萬個;移動電話用戶達到933萬個;寬帶用戶達到178萬個;IDC機房機柜數1286個,3G網絡實現對城區、鄉鎮、工業園區、主要高速路、道路的網絡覆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
智慧應用成效顯著,社會管理創新穩步推進。電子政務在改善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強化綜合監管、完善宏觀調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政府門戶網站成為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政民互動的重要窗口,金華政府門戶網站進入全國地市級門戶網站前40名。有序推進省網上政務大廳金華分廳建設,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聯動的綜合政務服務體系。“金”字工程等一批電子政務重要業務系統建設扎實推進,通過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城市管理、質量監管、人口和法人管理等方面電子政務的有效應用,極大地提升了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
社會和公共事業信息化發展迅速,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等民生重點領域信息化取得顯著進展。到2014年底,公辦學校教育計算機網千兆寬帶學校接通率達90%以上,縣級以上醫院、市本級所有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全部實現信息化管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勞動力市場等信息系統普及應用,全面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目前已發行380萬張。同時國家與省智慧城市試點全面推進。列入國家住建部智慧城市試點城市,率先啟動智慧車聯網、智慧商城、智慧警務等項目。其中,智慧車聯網項目獲得省政府批準,列入省政府第三批智慧城市試點項目,并通過省級專家組評審。
“兩化”融合有序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動力增強。在工業領域,信息技術已廣泛應用于企業生產工藝、內部管理、產品研發、市場銷售、能耗與排放監控等環節,特別在設計研發數字化、生產裝備智能化、內部管理精準化和產業鏈協同化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礎。全市重點骨干企業裝備的信息化程度達到60%以上,70%以上的企業開展了計算機輔助設計(CAD),50%的企業實施了企業資源計劃工程(ERP),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成效顯著。汽車、五金、紡織等產業集群被列為我省產業集群“兩化”深度融合試驗區,金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永康市,東陽市列為省兩化融合綜合性示范區,培育了今飛機械集團、康恩貝生物制藥公司、橫店東磁等一批信息化示范試點企業。近兩年,我市共組織實施市“兩化”融合重點項目142個,項目總投資達5?郾49億元,有效提升兩化融合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農村信息化快速推進,公共服務水平得到提升。進一步加快農村信息化進程,全面構建“富農、惠農、便農、樂農”的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體系。金華市100%行政村覆蓋遠程視頻互動系統,90%以上鄉(鎮、街道)建立了綜合信息服務平臺(www?郾9191?郾cn)。全面啟動“光通村”、村級治安監控、村級電子圍欄報警系統、鄉村電子圖書閱覽室、農民視頻互動教育培訓系統、農家樂信息服務點和“村郵站”便民服務點等建設工作。一批信息化建設先進縣、鄉(鎮)、村被列入省農村信息化示范創星"十百千"工程,其中示范縣3個,示范鄉鎮13個,示范村60個。
信息產業快速發展,電子商務異軍突起。2014年,全市電子信息制造業規上企業實現工業總產值383?郾6億元,同比增長6?郾5%,重點發展智能終端、新型電子元器件、磁性材料、太陽能光伏、新型光源等特色產業。全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實現主營收入330億元,同比增長36%。全市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2356?郾3億元;實現網絡零售額942?郾6億元,同比增長40?郾96%,占全省網絡零售額的16?郾71%,總量列全省第二。涌現了一批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全國行業電子商務網站100強中,我市占有8席,行業商務網站已成為列杭州之后的省內第二大集聚區。網上網下市場加快融合發展,義烏國際商貿城、永康五金城等傳統有形市場與電子商務無形市場互動發展,義烏商城集團與淘寶實施戰略合作,聯合建設網上商城。金華市區創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成為省內繼杭州之后的第二個城市。
在充分肯定我市智慧城市建設基礎不斷夯實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金華在智慧城市建設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一是認識水平亟待提高。無論是對智慧城市建設,還是對相關的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應用;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具體實踐方面,還較為欠缺,社會各界沒有形成共識。二是體制機制有待創新。金華市信息化建設存在職能交叉的弊端。政務云項目未啟動,還沒有引入政務云建設創新模式,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存在重復建設等問題。三是信息孤島問題較為突出。信息系統大多根據條條規劃來建設,系統之間實現共享的信息較為有限,應用效率不高,特別是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建設與應用需求之間的矛盾突出。四是智慧城市建設投入不足。五是信息系統安全建設滯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執行力度有待提高,部分重要信息系統仍缺乏等級保護認定。應急預案不夠完善,缺乏必要的應急演練。
二、今后的發展思路和目標
緊緊圍繞“百姓富裕、浙中崛起”總目標,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堅持政府主推、市場主導、企業主體,突出以人為本、需求為先,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信息基礎設施為支撐,以信息技術應用為重點,大力推進以網絡化、智能化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來的智慧城市建設,全面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助推新型城市化建設,讓市民共享智慧城市和新型城市化建設成果。力爭到2020年,建成以高度發達的電子商務為特色的信息經濟體系,以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和城市管理為重點的智慧應用體系,以高速泛在的寬帶城市、無線城市為支撐的下一代城市信息基礎設施體系,以自主可靠的防護機制為保障的網絡安全體系,智慧城市建設成為金華提升城市競爭力和軟實力的強大支撐和重要基礎,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處于全省前列。具體目標包括:
――智慧應用效能逐步增強。智慧車聯網、智慧商城等智慧城市試點項目成功實施,形成一批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和運營模式;智慧生活初具雛形,信息化應用有效促進信息消費,基于網絡的智能化醫療、教育、交通、養老等公共服務基本涵蓋全體市民;信息經濟蓬勃發展,信息技術引領帶動新產業、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數達到85;智慧城管不斷深化,基于網格化的城市綜合管理平臺覆蓋率達到99%;智慧政務普及應用,政府電子政務核心業務信息化覆蓋率達95%以上,縣(市、區)級達到70%以上,信息化助力政府改革創新的效應不斷凸顯;智慧城市區域示范效應明顯,形成一批示范性智慧社區、智慧村莊、智慧園區、智慧商圈、智慧新城。
――信息基礎設施能級躍升。寬帶城市、無線城市基本建成,城市基本實現無線寬帶全覆蓋和主要公共場所無線局域網全覆蓋。商務樓宇光纜通達率達100%,城市住宅光纖全覆蓋,實現百兆接入能力,家庭平均接入帶寬達到20Mbps,構建起多層次、廣覆蓋、多熱點的無線寬帶網絡;行政村全部實現通光纜,自然村全部實現通寬帶。基本建成下一代廣播電視網、下一代通信網和下一代互聯網,“三網融合”取得突破性進展。人口、法人等基礎數據庫和經濟社會重點領域信息資源綜合數據庫、專業數據庫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實現海量數據共享。
――信息經濟處于省內領先。信息產業集聚區域布局進一步優化,產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從加快發展信息產業、擴大信息消費、推進信息化應用和促進兩化深度融合四個維度推進信息經濟發展,重點打造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和全國智慧物流中心,培育浙江省數字內容產業中心,參與創建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范區。信息產業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1萬億元。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創新活力的企業,重點培育主營業務收入分別超百億元的新型電子元器件、軟件和通信運營服務、電子商務與網絡經濟三大產業集群。
――信息安全可信可控可靠。城市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礎網絡和要害信息系統安全可控,重要信息資源安全得到切實保障,居民、企業和政府的信息得到有效保護。安全防護、風險抵御、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災難恢復、網絡保密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網絡信任、信用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全民信息安全意識普遍提高,數據容災備份體系初步建立。
三、主要建設任務
著眼于信息惠民,構建普惠化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推進智慧醫院、遠程醫療建設,普及應用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實現衛生服務站全市聯網,推動醫療物聯網試點項目,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建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就業信息全國聯網。加快社會保障信息化體系建設,推進醫保費用跨市即時結算。以便民利民為基點,以信息技術為支撐,打造容納社會保障、公共交通、衛生醫療、金融支付、小額支付等功能于一體的市民卡綜合服務平臺。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和滿足市民終身學習需求,建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與服務。加強數字圖書館、數字檔案館、數字博物館等公益設施建設。鼓勵發展基于移動互聯網的旅游服務系統和旅游管理信息平臺。
著眼于透明高效,構建精細化社會管理體系。推進政府辦事網上公開,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整合集聚網上公共服務,抓好“四張清單一張網”、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平臺、網上公共服務平臺等信息化項目建設。建立全面設防、一體運作、精確定位、有效管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整合各類視頻圖像信息資源,推進公共安全視頻聯網應用。完善社會化、網絡化、網格化的城鄉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構建反應及時、恢復迅速、支援有力的應急保障體系。在食品藥品、消費品安全、檢驗檢疫等領域,建設完善具有溯源追查、社會監督等功能的市場監管信息服務體系,建設透明廚房、陽光食堂,推進藥品陽光采購。整合信貸、納稅、履約、產品質量、參保繳費和違法違紀等信用信息記錄,加快誠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群眾訴求表達和受理的8890便民網絡平臺。
著眼于宜居城市,促進智慧化生活環境建設。建立環境信息智能分析系統、預警應急系統和環境質量管理公共服務系統,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污染源實施智能化遠程監測。依托城市統一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社區公共服務信息系統,拓展社會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展面向家政、養老、社區照料和病患陪護的信息服務體系,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捷的綜合信息服務。推廣智慧家庭,鼓勵將醫療、教育、安防、政務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服務資源接入家庭,提升家庭信息化服務水平。
著眼于創新驅動,建立現代化產業發展體系。立足當前基礎,繼續做大做強電子元器件與材料兩大優勢特色產業,大力發展汽車電子及智能裝備產業,加快推進產業集聚、提升產業層次,完善電子產品制造業產業鏈。利用好國家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的重大機遇,加快發展電子商務、信息軟件、通信服務、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物聯網、互聯網金融、服務外包等網絡服務業,構建完備的信息服務產業生態體系,提升網絡經濟的規模和質量,打造我市網絡經濟的升級版。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城市物流配送體系以及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加速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升企業生產“智造”能力,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著眼于能級提升,建設智能化基礎設施。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寬帶網絡,推進下一代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建設,全面推廣“三網融合”。推動城市公用設施、建筑等智能化改造,完善建筑數據庫、房屋管理等信息系統和服務平臺。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健全防災減災預報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全過程智能水務管理系統,實現從水源地監測到水龍頭水管理的全過程在線監控,保障飲水安全。建設交通誘導、出行信息服務、公共交通、綜合客運樞紐、綜合運行協調指揮等智能系統,與國內特別是省內智慧交通領域領先企業共同建設智慧交通,并部署面向終端用戶的車聯網應用。推進北斗導航衛星地基增強系統建設,發展差異化交通信息增值服務。建設智能物流信息平臺和倉儲式物流平臺樞紐,基本建成金華國際物流園物流公共服務平臺。
著眼于集約利用,推進信息資源充分共享。統籌城市地理空間信息、法人信息、中小企業信用庫及建筑物數據庫等資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臺和應用體系建設。以信息資源集約采集、充分共享為目標,大力推進信息資源共享應用,不斷完善集中與分布相結合的信息資源體系。建立健全電子政務網絡服務體系,充分依托電子政務網絡完善政府信息查詢系統,依法公開政府信息,辦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提高行政效能。以城市統一的地理空間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資源為基礎,疊加各部門、各行業相關業務信息,加快促進跨部門協同應用。整合已建政務信息系統,統籌新建系統,實現基礎信息資源和業務信息資源的集約化采集、網絡化匯聚和統一化管理。以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核心,將企業信用、產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綜合交通、公用設施、環境質量等重點領域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等機構將教育、醫療、就業、旅游、生活等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支持社會力量應用信息資源發展便民、惠民、實用的新型信息服務。鼓勵發展以信息知識加工和創新為主的數據挖掘、商業分析等新型服務,加速信息知識向產品、資產及效益轉化。
【關鍵詞】大數據時代;智慧城市;地理信息;項目運營
作者:李英單位:常德市國土資源規劃測繪院
1引言
近年來,信息技術的應用范圍愈發廣泛,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地理信息時代也隨之到來,在新形式的影響下,國家對智慧城市的發展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升,在智慧城市建設已然上升到國家戰略層次的基礎上,如何促進智慧城市更好地發展成為眾多學者研究的重點內容。另外,在信息時代,智慧城市建設所需的投資額巨大,在政府財政壓力逐漸增加的情況下,對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的運營和發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礙,因此,為推動大數據時代下智慧城市建設項目運營的健康發展,及時明確智慧城市的主要運營模式,并在此基礎上為其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已是勢在必行。
2智慧城市建設項目運營的主要模式
2.1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的模式
政府獨資建設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設項目中較為傳統的運營模式之一,具體來講,就是政府通過利用財政資金向市場購買技術服務和基礎支撐環境,完成政府各個部門主管的智慧城市項目建設,如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平臺、多規合一、天地圖、智慧城管、智能交通等項目的建設都由政府主導、部門建設,從而促進政府公共服務目標的順利達成,使政府能夠提供質量更高的治理服務。這種模式相對成熟,在智慧城市項目實際建設的過程中,政府通常會通過外包或代建制等形式尋找企業合作方,向企業發出技術服務任務的委托,企業再以總體設計方案為依據實施建設項目。
2.2由企業自由投資建設的模式
隨著互聯網和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以及移動通信在終端推廣范圍的不斷擴大,優質的商業模式吸引的用戶量越來越多,用戶注冊的資料信息、互聯網使用軌跡、手機信令均是企業軟件開發工作中不可代替的信息基礎,即所謂的數據匯聚。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自由投資智慧城市項目的運營模式,此時企業不受政府控制,可以根據收集和抓取的數據與信息,為客戶提供定制化的服務,進一步加強產品的個性化[1]。
3不同角色選擇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模式的建議
智慧城市的建設發展到現階段,國家層面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指導意見,設置了許多試點,頂層設計已經成熟,基礎設施建設部署得到了積極的推進,公共服務平臺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在技術支撐方面,許多優秀企業,如騰訊、華為、中國移動等,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方面都發揮出了卓越的水平。在智慧城市建設運營中,政府和企業分別扮演著不同的重要角色,即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
3.1基于政府角度選擇的運營模式
在選擇智慧城市建設項目運營模式前,相關人員應以項目類型、屬性為根據,選擇與實際情況符合程度最高的模式。智慧城市建設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過程中,多數離不開測繪地理信息與空間位置服務,但基礎測繪數據和部門專業數據通常與城市安全以及居民隱私關系密切,這些數據的產生也并非以盈利為目的,因此,采取政府主導的運營模式最佳。與此同時,智慧城市項目建設管理還需要充分發揮BT、BLT模式的重要作用,在云計算中心和物聯網感知設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中,最大程度地提升了建設運營管理的效率與質量,進一步為智慧城市建設運營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2]。其次,對于便民出行、生活購物、旅游等項目,政府需提升對適當引入民間資本的重視程度,經實踐證明,達成與社會資本間的合作,不僅能使政府財政壓力有效降低,企業運營管理能力與商業運作能力也能得到全面發揮。
3.2基于企業角度選擇的運營模式
首先,企業需明確發展領域是否屬于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領域。實際上,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工程量巨大的工程,目前,仍然面臨許多問題和瓶頸,如信息條塊分割、數據整合困難、數據缺乏清洗等。面對這些困難和瓶頸,企業應發揮核心技術優勢,向數據治理和云平臺方向出擊,爭取政府扶持,從而共同推進智慧城市的發展。通常情況下,政府對通信、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務項目的資金投入與扶持力度較大,企業在實際選擇運營模式時,可以選擇與政府合作投資的方法,通過BT模式、BL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在有效吸引政府進行投資的同時,實現合作雙方共贏的最終目的。
的重要途徑,是新一輪城市競爭的重點領域。目前,智慧城市建設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羈絆著城鎮化進程,制約著城市信息化向更高階段邁進。針對此種情形,“管家”般的顧問式服務將成為智慧城市建設的一大助力。
智慧城市“路漫漫”
智慧城市建設之路漫長且不易,就目前看來,存在以下幾大問題:
建設方向模糊。一方面,對智慧城市內涵精髓認識不清。有的地區沒有認識到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長期工程,需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不能一蹴而就;有的地區認為將所有信息化項目拼裝打包或單項信息化建設即為智慧城市,忽略頂層設計;有的地區認為智慧城市是脫離原有基礎的再造工程,未認識到城市原有城建設施、IT基礎設施、各種信息化系統均可被整合利用。許多地方的智慧城市普遍偏重基礎設施和硬件建設,容易造成投資浪費和重復建設,資源利用率低下,建設效果不佳,導致智慧城市不“智慧”。
另一方面,對城市自身建設條件認識不清。有的地區對智慧城市建設缺乏真實需求判斷和綜合協調,為追求政績盲目跟風,未能辨明當地信息化建設現狀,貿然規劃上馬;有的地區“貪大求全”追求一步到位,投入巨額購買軟硬件設施,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這些問題易使智慧城市建設與實際需求相脫節,導致實際投資與預期效益相差甚遠。
標準規范缺失。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設覆蓋領域眾多,致使所需開發的系統龐大復雜。這些系統軟件重用性高、信息共享性和系統互操作性強,若無統一的行業標準、建設標準對其進行約束和指導,未來“信息孤島”極易成為“智能孤島”,阻礙信息資源整合,使信息橫向難以連接,縱向難以貫通。
另一方面,各地普遍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無法對建設成果進行科學嚴謹的評估檢驗,不利于項目后續完善與提高,導致智慧城市推進難以形成長效機制。
項目監管乏力。政府部門由于編制受限,信息化專業人才儲備不足,而業務部門人員對信息技術的掌握又不夠深入,因此政府自身難以提供完整詳實的項目需求。而傳統的軟件企業作為承建單位對政府業務及管理規律普遍缺乏認知度,通常只能根據政府所提出的需求框架,進行自我消化與理解,這樣易造成所開發的軟件系統與實際需求及規劃初衷相偏離。同時,軟件開發的特點決定了其在建設過程中難以發現偏離并予以及時糾正。
安全隱患突出。一方面,政府過度依賴“權威”企業為智慧城市埋下建設安全隱患。智慧城市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系統工程,所謂的“權威”企業多為應用軟件等領域專家,故往往注重應用軟件開發,忽視從政府管理角度進行全局規劃。同時,當前政府過度依賴這些“權威”企業為其制定方案、實施建設,而承建單位因受專業局限和利益驅使,不僅自身容易出現規劃和建設漏洞,還對其他企業參與其中變相設置進入壁壘,為科學合理實施智慧城市建設埋下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政府過度依賴外企為智慧城市埋下信息安全隱患。很多城市對智慧城市的規劃、系統、設備、信息資源等缺乏安全統籌考慮,過度依賴國外廠商的解決方案,采用國外信息技術和產品建設城市重要領域的信息系統,導致信息易受泄露,重要系統易被攻擊,交通、能源、金融、社會管理等重要信息會為外所控,造成嚴重的信息安全隱患。
顧問式服務“走捷徑”
引入既熟悉政府管理方式,又掌握信息技術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客觀、中立的意見和建議,或許是較好解決智慧城市建設中上述問題的一大“捷徑”。
戰略規劃層面的顧問式服務。提供戰略研究、頂層設計、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與前期設計等顧問式服務。通過戰略規劃層面的顧問式服務,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方向指引。
戰略研究服務指針對城市自身特點和發展需求,調研智慧城市建設現狀,評估城市信息化水平,對城市重點產業布局、主要發展指標、周邊競爭格局、功能載體布局、發展階段評估等有針對性地進行深入研究,明確智慧城市發展戰略定位。
頂層設計服務指從城市發展全局出發,自頂向下進行信息化統籌和總體架構設計,推進城市現狀分析、基礎設施設計、目標架構設計、信息安全設計、互聯規范和統籌建設約束,明確業務之間協同關系、系統之間協同和共享關系、各項任務的配合關系,設計目標架構的實現路徑,從而指導智慧城市建設規劃制定、判斷城市信息建設現狀,為建設明確方向和重點。
可行性研究服務指根據城市發展情況,對智慧城市建設、部分建設、細分項目預算等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出具權威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智慧城市制定短、中、長期規劃提供依據。
建設實施層面的顧問式服務。提供立項申請、實施方案編寫、評價體系設計、專家資源整合、專家診斷服務、項目監管等顧問式服務,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全面支持。
立項申請服務指組織經驗豐富、專業程度高的專業團隊,根據國家、地方關于智慧城市建設的文件、會議精神,對現有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調查研究,并根據城市特色與發展水平,將各類項目進行統籌、重組成智慧城市的總體框架,制定具體可考核、易實現的創建目標和實施方案,編制申報材料。
實施方案編寫服務指針對智慧城市重點工程建設內容,從工程的目標、框架、關鍵指標和建設模式等方面對重點工程處建設制定頂層設計、實施規劃和可行性分析,促進智慧城市規劃落實,指導建設實施,保證項目進度和質量。
評價體系設計服務指針對智慧城市建設內容,通過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評價政府、企業、市民三類主體的智能治理、創新經濟和市民幸福的水平、衡量基礎的智慧環境水平、考察連接的智慧服務水平,從而指導智慧城市建設規劃的制定。
專家資源整合服務指組織信息化、社會管理、產業經濟、交通、教育、醫療等領域專家參與智慧塵世建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文件的制定工作,參與創建過程指導及階段性建設工作,評審智慧城市建設成果,出具專業咨詢建議。
事實上,智慧城市的概念成型之后,部分學者就已經開始思考和關注智慧城市建設中可能出現的種種風險。胡小明認為,智慧城市的規劃其實就是城市整體的智慧建設規劃,其風險主要來源于“復雜性問題與不確定性問題”[4]。NaphadeM.認為智慧城市建設需要技術、規劃、管理和運營的創新,但世界各地正在進行的一些項目都表明這種城市轉型面臨著許多政治、社會經濟和技術的障礙,對于城市管理者來說,要改變城市管理的現狀往往需要在多個職能部門進行大量的協調,企業所期望的持續投資回報率也面臨嚴峻挑戰,而技術障礙則集中表現在“實現系統的互操作性”、“確保安全性和保密性”、“泛在布控傳感器和信息設備”以及“設計新的無縫隙人機交互模式”等方面[5]。鄧賢峰從經濟、技術、社會倫理、法律等視角綜合探討了智慧城市建設所面臨的風險及其風險防范思路,智慧城市建設將面臨“信息產業整體布局風險”、“數據安全風險”、“社會倫理風險”、“信息安全主體法律問題”、“核心技術安全風險”等風險因素[6]。整體而言,雖然智慧城市的風險研究沒有被忽略,特別是關于智慧城市所存在的技術風險和產業風險已經開始形成相對系統的研究,但現有的風險研究在全面性、系統性、結構化方面存在明顯不足,一些關鍵性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首先,現有研究缺乏對智慧城市風險、網絡社會風險、城市信息化風險等進行有效區分,盡管這幾類風險部分重疊,但都有其特定的風險來源和風險表現,需要區別對待。其次,城市風險研究范式是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的整體性思路,但目前仍然沒有研究提出相對成熟的智慧城市風險研究范式。因此,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選擇一種恰當的風險分析方法,較為“系統地”、“謹慎地”、“動態地”、“全程性地”[7]識別智慧城市建設風險,提出防范對策和建議,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智慧城市建設本身就是一個過程的概念,這一過程從形成初步理念、制定戰略規劃、開展頂層設計開始,然后集結各種技術、經濟和社會資源,完成技術架構、應用推廣、制度建設和組織調整等多方面的建設內容,最終建成智慧城市。在智慧城市建設實踐中要明顯地識別出一個完整的建設過程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因此很難定義一個城市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的起點和終點,但這種“過程”的概念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相對可識別的社會風險分析的時間邊界。智慧城市建設社會風險分析的核心任務就在于分析整個建設過程中每一個子過程和子系統建設失敗的可能性,去探析哪些投入要素存在不足及其可能帶來的損失。智慧城市作為一個社會有機體,具有發生、發展、成熟的生命周期特征和階段性特征,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智慧城市建設的內容和重點不同,其所面臨的風險因素和風險事件也不相同。智慧城市建設風險是指智慧城市建設的整個生命周期中某一特定環境下某種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因此,我們可以根據智慧城市建設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形態和特征,對其進行系統、動態、全面地風險分析,能夠更加清楚地描述不同的風險因素并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智慧城市的建設周期大致可以劃分為規劃設計、開發建設以及運營維護三個階段,不同階段內的風險分析方法可各不相同。規劃設計階段風險分析可以從一般的方案論證方法中尋找思路;開發建設階段風險分析主要關注智慧城市建設投入要素方面存在的風險;運營維護階段風險分析則需要以目標為導向進行逆序推導。
2規劃設計階段風險分析
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是指在理解智慧城市核心價值的基礎上形成關于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目標、頂層設計、實施方案、保障體系等核心內容的描述。此外,智慧城市規劃還需要設計與智慧城市運作模式相匹配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等制度體系,比如政府流程再造、產業結構調整等。因此,智慧城市建設規劃設計面臨諸多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因素,主要包括需求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設計和選型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規劃控制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管理和文化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等[8],這些因素使得智慧城市建設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存在失敗的可能性。
2.1信任和需求不足風險
盡管城市活動的各主體已主動地或者被動地參與到城市信息化進程中,并日益感受到了“數字城市”建設所帶來的種種便利,也對“物聯網”和“云計算”的實際效果充滿了期待,但在“技術萬能論”已深受質疑的時代背景下,人們對智慧城市建設這種依靠新一代信息技術解決現有“城市病”的構想很可能表現出一種不信任態度,智慧城市建設的規劃設計也就可能因此失去最大的支持群體,比如城市政府的不重視將使得智慧城市建設無法獲得充足的資源,企業的觀望態度也將使得智慧產業規劃無法有效進行。缺乏城市活動主體對智慧城市建設的充分信任和有效需求,規劃設計方案即便勉強通過,最終也可能失敗。
2.2目標可行性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旨在提供一套面向城市未來發展的整體解決方案,涉及政府公共服務、居民生活環境、城市產業結構升級等諸多內容,因此其規劃設計方案的目標和體系難免復雜而龐大,規劃設計者很難依靠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解決城市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問題。由于技術本身的不確定性,以及政府、企業、市民等不同城市活動主體對技術的需求不同,規劃設計者在構建技術體系時既難以確定和協調各方預期目標,又很難預想目標后果。此外,規劃設計者還可能因面臨技術、人才、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束縛,難以保證技術體系、投資規模、投資方式、運營安全保障等多層面預期目標之間的相互協調與匹配,而超越城市經濟和信息技術支撐能力的智慧城市建設規劃也將難以持續推進而面臨失敗。
2.3戰略趨同性風險
盡管智慧城市建設的整體輪廓是確定的,但不同城市具體的建設思路、方案和目標應該依照城市自身的自然、經濟、文化、政治等基礎條件而定。由于全球范圍內智慧城市建設仍然處于起步階段,不少智慧城市建設規劃者在制定城市發展規劃時將可能不加分析地借鑒甚至模仿其他城市經驗,由此造成不同城市的規劃存在趨同性風險。趨同性規劃既抹殺了城市個性,也將加劇城市之間的惡性競爭。趨同的智慧城市之間因核心競爭力趨同而影響智慧產業的有序發展,“很多城市的規劃都將發展信息產業作為重要內容,必然會產生過度競爭,沒有獨辟蹊徑的產業規劃對多數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來說是一場災難”[9]。
2.4規劃可持續性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梯度推進的過程,其所依賴的技術也是梯度成熟的,智慧城市建設規劃一定要注意這種梯度差異。部分規劃者“一步到位”的建設思路很可能使智慧城市建設出現“早期無法投入使用”、“晚期難以升級”的困境。因此,智慧城市規劃應該隨著城市發展而不斷加入新的內容,如果規劃者一開始就致力于制定一個“偉大”方案,則很可能使規劃本身陷于路徑依賴,失去可持續探索改進的機會。
3開發建設階段風險分析
智慧城市的開發建設是一個在現有智慧城市建設規劃的約束下,投入技術、原材料、人才、資金、政策等要素,并通過一定的管理活動進行要素組合以實現規劃目標的過程。智慧城市開發建設階段的風險主要來源于兩個部分:一是投入要素風險,即某種要素的缺失或不足可能引致的短板效應;二是管理活動風險,失敗的管理行為將使得各要素無法按照規劃進行有機組合,從而無法達成既定目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管理行為也是一種投入要素)。
3.1技術風險
在開發建設階段,智慧城市建設的技術風險首先表現為城市信息技術水平不足風險。目前智慧城市解決方案的架構基本遵循了IBM所提出的“3I”特征,即透徹感知、互聯互通和深入智能化,這三項特征將通過相應的核心技術來實現,即通過RFID、條形碼以及其他傳感技術構建物聯網,對城市生活信息進行泛在感知、識別和追蹤;通過高速寬帶網絡和無線網絡將汽車、家用電器、醫藥品等數以萬億計的事物與人緊密相連;通過超級計算機和云計算等技術對海量數據進行整理、預測和分析,將生硬的數據轉化為決策依據和行動方案。然而,雖然新一代信息技術正在快速發展,但很多城市對這些技術的掌握還遠沒達到普遍推廣和運用的成熟程度,這將可能使得智慧城市建設規劃因無法獲得有效技術支持而被擱置。另外,智慧城市通常是由政府主導建設的,政府由于自身技術能力有限,不得不通過外包方式由專業機構來實施智慧城市規劃中的一些技術項目,但由此又將面臨項目外包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智慧城市建設使用大量外包商提供的技術、產品、支持和服務,容易對外包商形成不同程度的依賴,外包商的技術能力、發展前景、服務支持等將成為風險源;政府和外包商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政府對外包項目的監管能力也將成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風險因素。(本文來自于《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雜志。《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雜志簡介詳見.)
3.2人員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必須依靠相關技術和管理人才,而這些人員的技術能力、職業道德、健康安全狀況等都可能成為潛在風險因素,由此產生的風險至少涉及以下方面:人員素質風險,包括智慧城市建設的參與者對核心技術的掌握能力不足,以及相關決策與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和管理能力不足等風險;人才流失風險,包括自然災害、人為災害和疾病等對人員生命健康安全的損害,以及人才爭奪戰中關鍵性人才流失等;職業道德風險,包括智慧城市建設的技術和管理骨干無序跳槽、泄密等行為引致核心技術流失等風險。上述各種人員風險一旦現實化,極端情況下,可能造成整個智慧城市建設癱瘓。
3.3經濟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全面性的龐大的城市建設工程,必須有強大的城市經濟能力作為支撐。例如,目前中國制作一個RFID標簽的成本大約是1.5元,高額成本決定了這項技術目前只能應用在附加值相對較高的商品上,在低價值商品上則無法推廣。因此,在智慧城市建設的起步階段,只有像倫敦、香港、首爾、新加坡等國際性大都市才有能力通過巨大的資金投入來完成基本的工程量,初顯規模效應。智慧城市建設的這種經濟風險主要包括:技術研發投入風險、技術購買投入風險、設備購買投入風險、人才培養投入風險以及產業風險,其中產業風險尤為突出。智慧城市建設需要構建起以信息產業為核心的完整產業體系,單是RFID環節就需要一條包括RFID芯片設計與開發、電子標簽制造、標簽封裝設備制造、讀寫器研發與制造、無線射頻識別技術應用軟件開發、系統集成及咨詢在內的產業生態鏈,只要其中存在一個薄弱或缺失環節都可能使智慧城市建設無法持續推進。
3.4社會環境風險
寬松的政策環境、完善的法規體系、必要的制度供給等社會環境資源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保障。支撐城市發展的各種社會資源是有限的,城市“智慧”建設與文化、生態、科技等其他發展主題盡管沒有非此即彼的沖突,但不可能同時獲得同樣的資源投入。智慧工程項目如果沒有一定的政策保障,就難以保證其處于優先發展的位置。另外,智慧城市建設要求建立統一的技術標準和社會規范以調節不同社會主體的利益關系,倘若與之相匹配的技術標準沒有統一,有關信息安全責任、個人信息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沒有相應完善,智慧城市中各行為主體的行為界限、風險與責任承擔等將缺乏剛性約束,智慧城市的開發建設將陷入混亂,引發更嚴重的城市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仍未進入立法程序,法律對公民個人隱私在物聯網等新技術環境中的保護幾乎是空白,這很可能導致一些掌握信息資源的政府部門或企業濫用權力為己謀利,損害社會公眾權益,使智慧城市建設失去公眾的參與和支持,由此還會引致智慧城市建設的信任危機和合法性風險。
3.5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容易被忽略的風險要素,事實上,智慧城市建設作為一個充滿風險和機遇的龐大工程,“對于管理的需求不僅規模巨大、范圍廣泛,而且需要系統性、關聯性的管理服務”[10],更容易引致多方面的風險。對此,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在北京舉行的2011年智慧城市高層論壇上也有過闡述,他認為,智慧城市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智慧城市的建設需要經濟、政策、管理多管齊下,智慧城市的管理比建設還困難。管理風險產生與管理者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決策的科學化水平、管理機制的成熟以及信息的流通程度等因素有關。此外,當前智慧城市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有關的技術開發有待深入,相關產業鏈的穩固性需要提高,物聯網的社會認知度有待提升,相關企業的贏利模式有待進一步探索,政府、企業、社會在對待智慧城市建設的觀念、態度、行為等還有差異,從而導致不同管理層面政策的不協調以及管理理念的不一致,進而對智慧城市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4運營維護階段風險分析
智慧城市建設旨在“促進城市化模式的轉變,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推動城市治理模式的變革,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11],最終構建一個安全、高效、宜居的城市形態。盡管智慧城市建設可能順利完成既有規劃所確定的工程性和制度性的建設任務,但它也未必能夠完整實現上述理想目標。在運營維護階段,智慧城市建設將面臨如下兩大類型的風險:一是各個子系統正常運作的風險,特別是核心技術的可靠性、安全性風險;二是衍生出新的城市問題的風險,包括城市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等風險。
4.1技術可靠性和安全性風險
與現有信息技術相比,智慧城市建設所依托的物聯網、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安全設備網絡防護、系統自身加固、應用代碼檢查、關鍵設備冗余等方面具有明顯進步,但它仍然不能規避所有潛在風險。首先,為了實現“無所不在”的感知,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全城布置各種類型的智能設備,形成類生物的“神經系統”,但無論是作為中樞神經系統的超級計算機,還是作為神經末梢的RFID芯片,都可能因自然災害以及各種人為破壞而失效,造成部分物體信息無法被感知,處理信息無法傳遞,甚至造成全城“腦死亡”。其次,智慧城市的軟件系統由物聯網智能物體軟件、云計算中心、應用層共平臺、個性化服務與應用等軟件所組成,在任何單一軟件都不可能規避所有漏洞的情況下,如此龐大的軟件系統也無法避免黑客和病毒對所有可能漏洞的攻擊,這些可能的漏洞和非法行為將威脅智慧城市系統的正常運行。
4.2經濟風險
運營維護階段,智慧城市建設的經濟風險首先表現為產業結構調險。智慧城市建設要求形成以信息產業為核心的新產業結構,但大部分城市短期內難以完成這種產業結構調整,而且,信息產業發展會擠占其他產業的資金、人才等資源,使得其他產業發展受限,最終影響城市整體經濟效能。其次是產業布局調險。在市場競爭環境下,智慧城市建設所推進的信息產業的高度發展,將會造成資金、技術、人才、教育、醫療、交通等資源向少數發達的中心城市高度聚集。能否獲得各種有限資源,以保證在新一輪的競爭中獲取發展優勢,實現產業布局的調整,對每一個城市來說都是一項巨大的挑戰。
4.3社會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會快速改變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對公共空間、社會組織、個人行為產生較大影響。但這種影響的后果通常是以動態方式存在的,受到傳統文化習俗、價值觀念、、思維方式以及個人經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城市中的各行為主體能否適應這種社會后果成為了智慧城市建設必須重視的社會風險因素。在“技術萬能論”深受質疑的當今時代,社會公眾對智慧城市建設具有敏銳而普遍的風險憂患意識,其實這也是一種主觀負面的社會風險,因為“風險管理的真正難點在于對主觀態度和認知的把握與控制,而不是管理風險的客觀方面”[12]。同時,智慧城市建設的社會風險還體現為市民對日益發達的信息技術的依賴性的增長。美國技術哲學家芒福德從人的主體性喪失的角度對“巨技術”系統進行了深刻批判,他認為人類在利用計算機智能和全球即時通訊等新的“巨技術(megatechnology)”建造了一個統一的、全封閉的架構的同時卻使自己成為被動的、為機器服務的動物,“如果這種過程持續下去,人的固有的功能或者將與機器相融合,或者為了非人性化的集體組織的利益而受到嚴格的限制和控制”[13]。智慧城市實質是一個匯聚各種新興信息技術的復雜“巨技術”系統,生存于智慧城市的人一方面很容易享受到智能信息系統提供的便捷服務,另一方面又將逐步形成和加深對各種技術系統的依賴性而無法擺脫主體性喪失的困擾。另外,在智慧城市里,人們在充分感知周邊事物信息的同時,自己的信息也隨時被感知,任何人都在“看”與“被看”中生活。大量信息被匯聚一起并被授權某一部分人管理,這些信息隨時都可能被泄露,信息委托風險也由此產生。目前關于物聯網和云計算對個人隱私權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14,15]已經開展,但其能否應對智慧城市建設所帶來的巨大社會變化仍是一個未知數。
4.4政治風險
多中心治理、社區自治是城市改革發展的方向,人們希望城市政府的職能能夠被限定在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之內。事實上,政府積極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就是要及時快速地對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商務活動等多種需求做出智能響應,解決現有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多重問題。但與此同時,為了保證智慧城市的有效運轉,或者充分實現智慧城市目標,政府職能又不得不加強。智慧城市既可加強城市社會的自治能力,又可刺激政府職能的進一步擴張。例如,泛在、智能感知的物聯網技術因可能淪為極權政治的新控制工具,正受到歐美社會的質疑[16]。另外,對于很多城市(和國家)來說,智慧城市建設所需要的技術和設備都要從其他城市(和國家)購買,這就很可能造成其他城市(和國家)對自身的技術控制,甚至可能造成各種重大信息泄露,直接危害城市(和國家)利益。
4.5文化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使得文化傳播的領域幾乎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層面,并使得傳播的內容更加豐富而復雜。這一方面對于推動區域間的文化交流具有積極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會增強個人主義趨勢,改變傳統的隱私、人權等觀念,使社會輿情監管的難度加大。進而言之,智慧城市既可成為思想文化傳播的大集散地,又可成為文化觀念激烈碰撞的場所,強勢文化很可能憑借信息技術提供的便利逐步否定和取代弱勢文化,使城市原有的多元化的文化特色喪失。
4.6生態風險
智慧城市的開發、運營和維護,需要大規模耗費一次性使用的電子標簽和傳感元件等,由此將產生海量的電子垃圾,而ZigBee、WiMAX、藍牙等無線網絡技術設備大范圍使用將帶來電磁輻射等新型污染問題。這些已經發現或潛存的環境破壞問題,將嚴重威脅城市生態。
5風險防范對策與建議
5.1科學規劃,明確智慧城市建設需求和目標
首先,智慧城市規劃設計者應以市民、政府、企業等為主體進行需求分析,充分論證智慧城市建設是否滿足市民提升生活質量的需求,是否能夠為政府實施行政改革提供新的方向和條件,是否能夠為企業發展帶來新的市場機會。規劃者應該深刻把握智慧城市的要義,充分動員各種力量參與規劃的設計討論,吸引民智與民資支持,引導并創造社會各方對智慧城市建設的需求,全面定位智慧城市的建設目標,使規劃設計方案成為受各方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愿景。其次,規劃者應以城市整體效益作為智慧城市設計的視角,以城市現有資源作為約束條件,站在客觀立場上評價智慧城市建設的效益和成本,優選智慧城市建設項目,以有限投資獲得效益最大化。然后,規劃者應立足于城市的文化、歷史、制度、區域等自身特征,尋求一條符合城市現有發展條件的特色化建設道路,為新一輪的城市發展競爭創造新的發展空間。最后,規劃者應構建一個讓智慧城市規劃可持續改進的機制,可以從探索智慧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知識與經驗積累反饋機制、市民參與規劃修正、檢討和監督的民主參與機制等方面著手。
5.2保證充足的要素投入,科學管理
首先,搭建一個支持創新的智慧平臺,積極整合科研機構、高校、企業中的研發力量,建立起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結合的創新體制,實現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技術和重點應用業務等領域的突破,同時,“積極整合跨行業ICT資源,提升企業在跨行業、跨領域、跨學科中的大型應用集成能力”[17],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政府和企業的良性合作機制。其次,保障充足的人力資源供給,構建良好的人才結構,優化現有人才培養體系,“用新理念、新原則、新體制、新機制去培養人才、發現人才、使用人才”[18],重視以開展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和職業責任為主的職業教育。再次,構建良好的融資渠道,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并積極發展智慧產業,建立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形成規模效用,突顯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商業價值和機會,實現投資與收益之間的良性循環。另外,智慧城市建設應該堅持“標準統一和法規完善先行”策略[1],政府必須明確自身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通過正確發揮政府職能、完善公共服務、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為智慧城市建設與智慧產業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最后,建立科學的管理和決策機制,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民和企業充分參與的公共政策制定機制,保證多主體利益之間的協調一致,充分發揮城市各主體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形成良好的反饋機制,保證智慧城市建設按照科學規劃實施。
5.3保障信息系統安全,全面推進智慧城市社會建設
其一,要實現關鍵信息安全技術的突破,加強智慧城市信息系統的容災能力,同時,智慧城市的信息安全必須建立在自主、可信、可控的基礎上,必須依靠自主創新構建完整的信息安全技術體系來提高自主防控能力。其二,要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和產業布局調整,積極發展智慧產業,并充分利用智慧城市所帶來的便利帶動傳統產業發展。其三,積極構建智慧城市建設風險評估的社會參與機制,完善社會公眾參與技術項目決策的民主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自主性;積極推進信息時代的道德規范建設,完善維護智慧城市社會秩序的道德規范體系;推動云計算、物聯網環境下的信息安全保護的技術研究和相關立法工作,切實保障市民的基本權利。其四,要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推動政府改革,嚴格約束政府職能,并利用智慧城市提供的強大自我管理能力,構建一個多中心治理、社區自治的城市公民社會。其五,鼓勵各種文化之間的交流融合,積極倡導文化平等和尊重,注重對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促進文化多元化發展。同時,在保障市民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通過多種途徑引導輿論朝正確方向發展,營造健康的輿論環境。其六,要積極開展智慧城市能耗和節能的風險效益分析研究,對電子垃圾、電磁輻射等污染問題,要及早建立一整套監控、處置的應對制度,盡可能規避智慧城市建設的生態風險。
6結語
“十二五”伊始,寧波市出臺了《加快創建智慧城市行動綱要(2011—2015)》,智慧基礎設施得到快速提升。智慧應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2011年加快推進的61個智慧應用體系示范工程項目收效良好。
綜合起來的優勢
談及寧波在建設智慧城市方面的優勢和特色,以及寧波市在幾年間迅速找準智慧寧波發展方向的秘籍,寧波市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謝月娣這樣表示:首先建設智慧城市在寧波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是寧波市“十二五”時期全市“六個加快”發展戰略之一。二是有強有力的智力支撐體系。寧波為智慧城市建設專門組建了專家咨詢委員會。三是有獨創性的路徑和模式。在全面部署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積極探索智慧城市建設模式。四是與寧波國際強港緊密結合,發揮強大的港口物流優勢。
城市發展的路徑不一而同,抓住并善于總結自身城市的特點,利用現有的經濟產業基礎和獨特的產業條件是將城市綜合實力集中在一起發力智慧城市建設的最佳選擇。“智慧城市”建設越來越受到各地方城市的重視,寧波在國內首個系統提出要建設“智慧城市”,對寧波來講能夠一路保持領先也并非易事。謝月娣總結:從戰略規劃角度來說,城市信息化走向智慧城市建設,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的必然趨勢。寧波市抓住成功舉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信息化與城市發展論壇”的契機,基于信息化的良好基礎和城市發展定位,適時作出了建設智慧城市的決定,成為了國內首個系統謀劃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城市。
從寧波的城市發展和經濟發展現狀來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考慮。
首先,建設智慧城市是提高城市生活品質的需要。據有關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寧波城市化率已超過60%,未來五年寧波將步入城市化中后期,城市發展將全面進入功能開發新階段,將面臨著城市管理、民生改善、城市交通、環境資源等方面越來越嚴峻的挑戰。而“智慧城市”為城市發展中遇到的這些問題提供了解決路徑。
其次,建設智慧城市是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當前,寧波市人均GDP已經超過1萬美元,已跨入新的發展階段。迫切需要通過智慧城市建設,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培育發展智慧型產業,尋找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的新載體,創造形成新一輪發展的新優勢。
第三,建設智慧城市是寧波打造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的必然要求。2010年國務院批復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指出,寧波要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物流基地和國際港口的城市”,寧波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進入了國家層面的發展規劃。
智慧應用大體系
在智慧城市推進的進程中,寧波堅持應用為先,通過示范帶動,加快經濟社會重點領域的智慧應用系統建設,加快推進智慧城市應用體系建設。謝月娣介紹:智慧城市應用體系建設將突出三個主題:第一,圍繞經濟轉型升級這一主題,以具有寧波特色的產業領域智慧應用系統建設為重點,大力推進經濟領域智慧應用系統建設;第二,圍繞和諧社會建設這一主題,以解決市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為導向,大力推進智慧民生應用體系建設;第三,圍繞政府管理轉型這一主題,以基礎性、公共性智慧應用系統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智慧公共服務管理應用體系建設。
圍繞這些主題,寧波市確定了智慧物流、智慧制造、智慧貿易、智慧能源、智慧公共服務、智慧社會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保障、智慧安居服務、智慧文化服務等十大智慧應用系統的建設,主要目的是,通過這些應用系統的建設,全面促進城市不同領域、不同規模、不同層次的系統和子系統的建設,推動城市的科學發展。
目前,經過一年多的建設探索,寧波智慧應用系統的建設成效正逐步顯現。三大先行試點重點智慧應用體系項目成效明顯。在智慧物流試點建設方面:《寧波市智慧物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出臺,明確了近兩年的重點示范工程建設任務;寧波電子口岸和第四方物流市場兩大平臺不斷完善,基本打通了通關環節和物流環節,實現了寧波通關、物流、外貿協同發展,進一步提高了寧波智慧物流的功能和輻射范圍等。此外,在智慧健康試點建設方面、智慧社會管理系統建設等方面均已取得顯著成效。
同時,各重點領域智慧應用示范項目建設也取得較大進展。智慧城管、智慧食品藥品監管、智慧公共服務等社會經濟各領域項目建設成效顯現。智慧城管已基本完成一期五大支撐體系和四大應用系統軟件建設,市、區兩級的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門的視頻監控資源已經實現整合共享,形成多路、多點動態監控網絡,中心城區主干道實現管理全覆蓋。在智慧食品藥品監管建設方面,全市網上監管系統的升級和完善工程取得較大進展,全市已完成2248家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網上監管系統安裝,有2065家單位已與全市中心服務器對接,實現了數據傳遞交換。在智慧公共服務方面,數字鄉村、81890求助中心等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取了新進展。根據寧波市智慧辦今年的《2012年寧波市加快創建智慧城市行動計劃》,2012年,寧波還將斥資逾50億元推進信息網絡基礎工程、政府云計算中心、基礎信息共享工程、智慧應用工程等30個智慧城市建設重大項目及19個智慧產業重大項目建設。
智慧產業新發展
根據規劃,寧波智慧產業建設將重點圍繞六大智慧產業基地開展,包括網絡數據基地、軟件研發推廣產業基地、智慧裝備和產品研發與制造基地、智慧服務業示范推廣基地、智慧農業示范推廣基地和智慧企業總部基地。
結合寧波智慧城市建設的總體戰略目標,謝月娣表示,寧波未來“智慧產業”發展將具備三個方面的服務“亮點”:
首先,立足于地理特點,服務于港口經濟,在智慧港口物流業發展上形成新的亮點。依托寧波現代化港口區位優勢,積極完善港口航運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大力推動以電子口岸信息平臺、第四方物流體系建設為重心的智慧港口和智慧物流的發展,推動寧波港口物流業的品牌建設和服務提升,創造新的品牌優勢。
服務于集群經濟,在智慧制造業發展上形成新的亮點。寧波傳統產業發展有一個顯著特點——塊狀制造業經濟比較發達,可通過新興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把每一個塊狀經濟變成一個智慧型集群,并精心構筑產業生態鏈和生態圈,加強產業問的協作,不斷優化產業結構。
關鍵詞:智慧城市 智慧技術 物聯網技術
0 緒論
如今,中國城市化的持續快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然而,在城市化高速發展的同時,在多數城市中也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如何兼顧城市的高速發展和解決城市發展過程中所面臨和存在的各種實際問題,是擺在每一個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重大挑戰。隨著各種智能化應用的興起,城市信息化正向智能化發展[1],用數字化手段統一處理城市問題,已成為建設和諧城市的有效途徑。
1 智慧城市
1.1智慧城市的定義及關鍵技術
“智慧城市”的概念源自IBM公司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理念[2]。“智慧城市”的定義為: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手段感測、分析、整合城市運行核心系統的各項關鍵信息,從而對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各種需求做出智能響應。其實質是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實現城市智慧式管理和運行。
建設“智慧城市”離不開物聯網、互聯網、無線網絡、云計算等關鍵技術的支撐。其中,物聯網是建設“智慧城市”最為重要的技術之一。
1.2國內外智慧城市發展狀況
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帶來了全球普遍的信息化浪潮[3]。美國率先提出了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和全球信息基礎設施計劃,接著,歐盟又著力推進“信息社會”計劃,并確定了歐洲信息社會的十大應用領域,作為歐盟“信息社會”建設的主攻方向。最近歐盟委員會更將信息和通信技術列為歐洲2020年的戰略發展重點,制定了《物聯網戰略研究路線圖》。
在國內,尤其是近兩年,智慧城市的規劃和建設呈星火燎原之勢:北京、天津、上海、沈陽、南京、無錫、杭州、廈門、廣州、深圳、成都、長沙、西安、昆明等多個城市將智慧城市的建設提升到戰略層次[4]。以上海市為例,“十二五”期間,上海市將率先構建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這也是進一步延伸世博后續效應的重要內容。
2 物聯網
2.1物聯網概念及其特征
“物聯網”就是由多個具有更透徹感知能力的傳感器形成的自組織、智能化多傳感網絡體系,再輔以智能化的計算與泛在的互聯技術支撐,從而實現信息的協同融合、泛在聚合、交互共享、智能處理的過程,最終構建成物―物互聯的綜合智慧網絡[5]。
與傳統的互聯網相比,物聯網有其鮮明的特征。
首先,它是各種感知技術的廣泛應用。物聯網上部署了海量的多種類型傳感器,每個傳感器都是一個信息源,不同類別的傳感器所捕獲的信息內容和信息格式不同。其次,它是一種建立在互聯網上的泛在網絡。通過各種有線和無線網絡與互聯網融合,將物體的信息實時準確地傳遞出去。還有,物聯網不僅僅提供了傳感器的連接,其本身也具有智能處理的能力,能夠對物體實施智能控制。從傳感器獲得的海量信息中分析、加工和處理出有意義的數據,以適應不同用戶的不同需求。
2.2物聯網技術發展現狀
物聯網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物聯網對于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我國物聯網在安防、電力、交通、物流、醫療、環保等領域已經得到應用,而且應用模式正日趨成熟。
3 物聯網與智慧城市建設的內涵關系
3.1物聯網與智慧城市內涵關系
物聯網的出現和發展,為“智慧城市”的實施提供了強大的技術和物質支撐。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是建設智慧城市的手段和工具,是承載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設施。可以說,正是物聯網技術的出現,使智慧城市的發展進入到了一個新的天地。物聯網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技術基礎,“智慧城市”是物聯網發展的具體應用。
3.2物聯網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應用
依托物聯網技術,可以實現城市各領域的智慧化發展與建設。在市政領域,將實現城市市政建設的智慧化,大大促進了城市市政管理的效率。在物流領域,可以實現物品快速標識、準確定位和實時跟蹤,同時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實現智慧物流的建設。在制造領域,實現生產制造的高度自動化和智能化,提高生產設備的信息處理能力和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在交通領域,為公眾提供出行參考,改善交通狀況,最大限度地提高路網的通行能力,實現城市交通的智慧化管理。在醫療衛生領域[6],使人們足不出戶即可享受實時的健康監測、保健咨詢和緊急呼救等服務,同時可實現醫院日常管理的高度信息化和智能化,減少醫療安全事故的發生率……
4 結論
智慧城市建設事關長遠發展、關乎民生改善。目前,我國的城市信息化整體處于世界平均水平,以物聯網技術為依托,以智慧城市為旗幟,將更有利于加速提升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與管理水平。如今,隨著物聯網技術與智慧城市建設的號角已經吹響,我們相信,在政策導向與市場拉動下,物聯網與智慧城市產業也必將迎來更美好的明天!
參考文獻:
[1].數字城市:升級智慧需眾人拾柴[N].計算機世界報,2009―12―28.
[3]陳聊欽.智慧城市:全球城市發展新熱點[J].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11.
[2]IBM.智慧城市在中國[EB/OL].(2010-05-20)[2011-01-21].http:///cn/zh/.
[4]張永民.構建智慧中國的模式與對策.中國信息界,2011(6).
10月5日,ISO TC268 SC1 WG1(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計量工作組)在會上啟動了新國際標準的動議――PWI 37153,即智慧城市性能與集成的成熟度模型,提出了“多段成熟度模型”,模型有助于從建設進程與發展階段等角度,理解智慧城市的建設效果,對當前我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具有參考價值,我國標準專家團隊將積極參與該項標準的制定。
有關智慧城市(智慧社區)的評估與評價一直是多方關注的要點。2009年,維也納工業大學從6個維度提出智慧城市評價模型;2014年,ISO TC268 WG1也推出了可持續城市評價體系ISO 37120;TC268 SC1推出了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標準TS37151;在IEC SEG1 WG6中國專家組提出了智慧城市評價方法與體系;ITU-T FGSSC(現ITU-T SG20)也撰寫了相關的評價報告。
其中維也納工業大學從智慧產業、智慧民眾、智慧治理、智慧移動、智慧環境和智慧生活6個維度提出了智慧城市評價模型,包含31個要素、74個三級指標,被各研究機構廣泛參考。
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方面,2014年5月15日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行的全球城市峰會期間,ISO/TC268正式了ISO 37120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關于城市服務和生活品質的指標――國際標準。ISO 37120是ISO/TC268的第一項關于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際標準。ISO 37120 最初起源于世界銀行于2006年啟動的一項城市評價研究項目,于2014年正式成為國際標準。目前,ISO 37120已經進入標準的試點實施階段,為標準的進一步修訂奠定了基礎。我國上海成為全球20個試點城市之一,也是中國唯一的試點城市。
此外,ISO/TC 268 SC1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分技術委員會先后了TR 37150、TS37151技術標準報告。TR 37150報告對當前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的相關計量工作進行了回顧,并提出了未來標準的方向,對城市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的技術性能計量進行了討論。該報告是智慧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第一個國際標準文件。
ISO TS 37151于 2013年7月啟動征集意見,是TR37150任務的延續,意味著智慧城市相關國際標準建設全面展開。該技術規范聚焦于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指標,專注于讓先進技術實現的解決方案,從5項最基本的基礎設施(能源、水、交通、信息技術、垃圾廢棄物)開始評價智慧城市基礎設計的性能,并對指標的期望特征進行描述。
在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方面,IEC于2013年5月在標準管理局(SMB)批準下成立了智慧城市系統評估組(SEG1),下設3個任務組(TG)及7個工作組(WG)。SEG 1旨在開展智慧城市標準化戰略、術語及評價現有標準化活動、參考架構、標準路線圖等方面的研究,并為IEC下一步在智慧城市、特別是與電子電工結合方面的標準化工作指明方向。SEG 1主席國為日本,中國和德國擔任副主席國。我國還同時擔任了SEG1下設的8個工作組中5個工作組的組長,分別負責開展智慧城市設施管理、城市規劃與仿真系統、智能家居、智能教育、評價等領域的研究工作,積極將我國相關標準化成果推向國際。目前,SEG 1即將完成研究任務,將于明年組建成立智慧城市系統委員會(SYC)。我國已將智慧城市評價、城市管理及已有的由中國承擔的5個工作組的具體研究內容納入到未來系統委員會的職責范圍內,并將積極承擔系統委員會的副主席及咨詢組組長的職位。
在國際電信聯盟(ITU-T)方面,2013年2月成立了智慧可持續發展城市焦點組(ITU-T FG-SSC),現轉化成SG20(物聯網與智慧城市社區工作組),旨在從ICT角度提出智慧可持續發展城市路線圖、智慧可持續發展城市綜述及ICT所扮演角色、智慧可持續發展城市關鍵指標等方面的工作建議。西班牙為主席國,中國專家擔任副主席,同時兼任第三研究組的協調員。到目前為止,焦點組舉辦了5次全會,已開展了17個技術報告的編寫,中國專家牽頭了其中的6個報告,并參與了其他7個報告的編寫工作。
在上述智慧城市國際標準化工作中,我國的標準專家隊伍都擔任了召集人等領導職務,并通過提交關鍵貢獻物等方式,積極推動智慧城市國際標準化工作的開展,引領智慧城市研究方向,同時也在積極地將我國智慧城市標準研究成果推向國際。
隨著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的推進,標準和評價工作也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一方面國家層面即將對試點進行驗收,另一方面,一些務實的地方政府也認識到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評價體系的重要性。通過監測城市各領域與智慧城市建設內容相關的指標,對智慧城市戰略實施后對城市產生的影響進行客觀評估,可作為調整各項目實施路徑、實施進度、資金與組織投入的重要依據。
2013年,住建部在啟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時推出了《中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研究》;在“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部際協調工作組”制定的2015年工作計劃中,把“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研究”作為重大課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也制定并了《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和《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分項制訂的總體要求》,為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各分項制定提供統一依據和參考。
《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總體框架》提出了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框架。該框架分為能力類和成效類兩類指標,能力類指標一般是客觀性的指標,體現建設、管理與應用水平,主要包括信息資源、發展機制、網絡安全、創新能力共4個方面的保障水平;成效類指標反映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目標和方向,體現給市民、政府等用戶帶來的實際影響和用戶的主觀感受,主要包括基礎設施智能化、公共服務便捷化、社會管理精細化、生活環境宜居化及產業體系現代化共5個方面的城市建設成效。從“信息資源”到“產業體系”都屬于一級指標,分別下設若干的二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