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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管理,保障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裝飾裝修,是指裝飾裝修人使用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內部和外表進行修飾處理的活動,包括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和住宅裝飾裝修。
本辦法所稱裝飾裝修人,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業主或者使用人。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以及實施對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對有文物保護價值或者紀念意義的建筑進行裝飾裝修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城鄉規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抗震、環保、物業管理等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鼓勵采用節能、節材、節水、防火、環保的建筑裝飾裝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行工廠化裝飾裝修。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新建商品住宅統一進行裝飾裝修,逐步減少毛坯房供應。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鄉規劃、房產管理、公安消防、環境衛生、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建筑裝飾裝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建筑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開展行業服務,規范行業行為,并受理建筑裝飾裝修咨詢和投訴,協調建筑裝飾裝修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的指導。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影響公共利益的建筑裝飾裝修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安全隱患以及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建筑裝飾裝修活動,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舉報、投訴;收到舉報、投訴的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八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九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條 省外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到本省承攬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持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及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出施工證明,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用于建筑裝飾裝修的材料應當符合有關設計要求和國家產品質量、有害物質限量及燃燒性能控制等標準,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禁止使用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國家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等相關規范和標準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
第十二條 裝飾裝修人應當依法與建筑裝飾裝修施工方簽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和承包方式;
(二)用于裝飾裝修的主要材料的名稱、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和數量;
(三)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日期;
(四)工程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五)工程質量要求和驗收辦法;
(六)質量保修范圍和期限;
(七)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途徑。
第十三條 對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既有建筑物、構筑物,不得進行裝飾裝修。
第十四條 在建筑裝飾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企業同意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企業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者明顯加大荷載;
(二)損壞建筑物原有節能設施或者無障礙設施;
(三)未經燃氣企業或者供熱企業同意擅自拆卸、改裝燃氣、供熱管道或者設施;
(四)未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原外觀設計;
(五)擅自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建筑構配件,或者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擅自改變建筑物防火間距、耐火等級、防火分區、消防安全疏散條件;
(六)未經相關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各類廣告牌匾;
(七)其他影響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行為。
第十五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應當處理好排水、供水、供電、通行、通風、采光、環境衛生、油煙排放等方面的相鄰關系,并不得損害相鄰業主或者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易燃材料、物品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現場的各類粉塵、有害氣體、固體廢棄物、污水、噪音、振動等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十七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雙方約定長于上述期限的,按照約定執行。
保修期自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建筑裝飾裝修施工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投入使用時,其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要求。
第十九條 從事室內空氣質量檢測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認證,并對其出具的檢測結論負責。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裝飾裝修管理
第二十條 裝飾裝修人應當將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企業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
禁止無資質證書或者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從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禁止以其他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企業的名義從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禁止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從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需要進行招標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裝飾裝修人不得迫使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進行競標,不得將一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項目肢解后發包。
第二十二條 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應當自行組織完成承包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禁止以掛靠的方式承包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第二十三條 國家規定限額以上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裝飾裝修人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開工。
前款規定以外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實行備案制度。
第二十四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需要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應當隨主體工程一并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未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應當單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第二十五條 裝飾裝修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已經確定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
(二)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且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經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查;
(三)有保證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并按照規定辦理了中標確認書、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消防審核等手續;
(四)依法應當委托監理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已經委托監理;
(五)裝飾裝修資金已經落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裝飾裝修人是使用人的,裝飾裝修人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除提供前款規定的證明文件外,還應當提供公共建筑所有權人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
第二十六條 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前,裝飾裝修人應當委托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單位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
第二十七條 裝飾裝修人收到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裝飾裝修人應當自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和公安消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裝飾裝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檔案,并自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檔案機構移交有關項目檔案。
第四章 住宅裝飾裝修管理
第二十九條 鼓勵裝飾裝修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監理企業對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
裝飾裝修人委托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對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進行施工的,其從事水、電等管線施工的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就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作出約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時,應當向商品房買受人提供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圖、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和包含住宅裝飾裝修內容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商品房買受人銷售未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的,其提供的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明確住宅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房地產開發企業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包含規范住宅裝飾裝修的內容。
第三十二條 裝飾裝修人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需要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提供房屋結構圖、電氣及其他管線線路圖的,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應當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條 裝飾裝修人在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登記,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復印件或者能夠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裝飾裝修人是使用人的,還應當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
(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方案;
(三)涉及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事項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有關單位同意的書面證明或者有關單位的變更設計方案。
裝飾裝修人不提供前款規定材料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督促其提供;對拒不提供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有權按照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禁止施工人員進入物業管理區域。
第三十四條 裝飾裝修人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
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的工期;
(二)允許施工的時間;
(三)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四)住宅外立面設施、防盜設施和其他設施的安裝要求;
(五)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六)保證金的收取與退還;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三十五條 裝飾裝修人在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告知相鄰業主或者使用人。
第三十六條 建筑裝飾裝修施工方應當在施工現場掛牌,明示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并遵守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第三十八條 封閉陽臺以及安裝空調外機、太陽能熱水器、防盜網、遮陽罩等設施的,應當遵守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保持物業的整潔、美觀。
第三十九條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其他垃圾,應當按照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的約定進行堆放和清運,不得向戶外拋灑,不得向垃圾道、下水道、通風孔、消防通道等傾倒。
第四十條 因住宅裝飾裝修活動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或者相鄰住宅滲漏水、管道堵塞、停水停電的,裝飾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屬于建筑裝飾裝修施工方責任的,裝飾裝修人可以向其追償。
第四十一條 每天12時到14時、19時到次日7時,不得進行影響相鄰業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裝飾裝修活動。
第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對住宅裝飾裝修活動進行巡查,發現裝飾裝修人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方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城管執法、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 委托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施工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裝飾裝修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組織竣工驗收。
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交付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時,應當向裝飾裝修人出具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竣工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對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有約定的,還應當出具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企業負責采購建筑裝飾裝修材料的,應當向裝飾裝修人交付主要材料的合格證、說明書、保修單。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作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未作出處罰規定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對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新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既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公共建筑裝飾裝修人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住宅裝飾裝修人可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損壞建筑物原有節能設施或者無障礙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對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未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裝飾裝修人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時,未向商品房買受人提供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圖、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或者包含住宅裝飾裝修內容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筑裝飾裝修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新建的商品住宅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適用本辦法有關公共建筑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
從事工業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建筑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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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的管理,促進建筑裝飾裝修業的發展,保障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對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均適用本規定。
具有文物保護價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規定所稱的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本規定所稱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并己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
第三條 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等,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建筑裝飾裝修應當做到安全適用、優化環境、經濟合理,并符合城市規劃、消防、供電、環保等有關規定和標準。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六條 新建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共同發包的,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可參照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第七條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并簽訂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裝飾裝修后的修繕、拆遷和補償等內容。
第八條 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準。
(二)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準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第十條 對于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第十一條 凡從事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并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包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無資質證書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
第十二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工程共同發包時,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承包。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或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裝飾裝修企業承包。
第十三條 下列大中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發包:
(一)政府投資的工程;
(二)行政、事業單位投資的工程;
(三)國有企業投資的工程;
(四)國有企業控股的企業投資的工程;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規定范圍內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軍事設施工程、保密設施工程、特殊專業等工程,可以采取議標或直接發包。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方式,由建設單位或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統一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 發包方不得損害承包方的利益,強迫承包方購入合同約定之外的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第四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與安全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
第十七條 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十八條 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
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第十九條 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二十條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二十二條 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二十三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因責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建的;
(二)該招標的工程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包給無資質證書的或承包任務與資質證書等級不符的企業的;
(五)使用未驗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施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建筑裝飾裝修資質證書而進行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資質證書許可范圍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
(四)拒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驗收的;
(五)將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用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六)破壞環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賣、轉讓、出借、涂改、復制、偽造資質證書的。
第二十六條 對未按規定申請批準、未進行房屋安全性能鑒定、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對原有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由房地產行政主宇航局部門或有關部門責令修復或賠償,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工作人員不如實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結論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裝飾裝修損壞毗連房屋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裝飾裝修原有房屋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有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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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業主順利進行室內設計與裝修,避免在裝修過程中出現違規現象,損害戶內自用設施、公共設施和他人利益。為此,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2 ]第 110 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特制定本裝修管理規定:
一、裝飾、裝修程序
物業公司將嚴格執行建設部[ 2002 ]第 100 號令,對無《資質證書》的裝修企業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禁止私自裝修。
⑴裝修申報
①購房有效證件。
②申請人身份證。
③施工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和法人委托書等有關復印證件。
④裝飾裝修方案。
包括:
施工圖紙(平、立面圖)。
地面設計資料。
廚房、衛生間、洗衣房給排水系統設計圖。
電器施工圖。
⑤裝修期限。
⑥增加樓面荷載,應向原設計單位提出并得到批準。
⑦詳細填寫裝修申請表。
⑵簽訂《裝修管理協議》
⑶交納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各項費用如下:
①裝修公司交納裝修保證金: 2000 元/戶(平層)、3000 元/戶(躍層)。
②裝修公司繳納裝修監管費: 2 元/平方米。
③裝修施工許可證工本費: 5 元/證。
④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 5 元/證。
⑤住戶交垃圾清運費2元/m²。
⑷領取裝修施工許可證、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
①身份證原件(復印留底)。
②壹寸證件照每人壹張。
⑸業主服務中心房管部向業主辦理房子交驗手續。
⑹裝修過程中物業管理公司房管員、保安員及工程人員隨時可進入施工現場巡查,以確保按照裝修規定或裝修申報進行。
⑺退還裝修保證金。
裝修過程中無違章行為發生,向物業公司交還核發的裝修許可證及臨時出入證,裝修施工審核符合要求的,水電等改動部分無異常問題,經業主簽字認可后,六個月或供暖試壓運行后可退還裝修保證金。
⑻裝飾裝修的保修
裝修完畢,裝修企業應向業主出具質量保證書。主要保修內容是:住宅室內保修期最低為兩年,衛生間、廚房防滲漏保修為五年。
二、裝飾、裝修規范:
㈠裝飾、裝修注意事項:
1、任何時候不得改變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和建筑結構,上下水管道、電路等,如確需改動,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公司業主服務中心房管部和物業保障中心工程部審定后批準方可施工。
2、不得封閉陽臺、安裝防盜網、雨陽棚、晾衣架、太陽能、廣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裝其他電子防盜設施,必須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可實施。有花園的業主不得改變圍墻欄桿和花園用途。
3、不準擅自改變原有外門、窗的規格及外立面墻面裝飾。
4、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不準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壞防水層結構和地輻式供暖管網,屋頂打眼不得超過6公分。
5、室內排水管、地輻式分水器,裝修時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經書面申請允許登記后須包成活動的,以便今后檢查維修。各類計量表閥門不得包封。
6、天然氣屬專業公司管理,為防止天然氣泄漏造成不安全隱患,裝修時嚴禁封包死和改動天然氣管道、閥表,如需改動必須報天然氣公司書面同意。
7、嚴禁改動地暖分水器、可視對講、配電箱等。
8、根據室內地面荷載,不得用磚、大理石等超重材料進行裝修。
㈡裝飾、裝修時間
裝修時間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雙休日、節假日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長施工時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規則
1、裝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執行消防條例,對小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不允許擅自動用或變更。
2、為確保小區安全,裝修人員一律不準在小區留宿。
3、裝修人員攜物出小區,需到安全保衛部辦理《放行條》。
4、施工時不得占用公共場地和損壞公共設施。材料搬運只能經消防通道,不得進入客運電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須裝袋運輸。防止碰傷和污染公共墻壁、樓梯及環境。如有污染及碰傷,裝修公司必須負責清理或賠償。
5、裝修時不得將乳膠漆、水泥殘渣等建筑垃圾及雜物倒入廁所或下水道,施工時預留管口應采取適應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6、進入小區運送材料的車輛,應遵守《小區車輛管理規定》,即停、即運、即卸、即走,卸運水泥、砂石,必須鋪墊彩條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裝修公司對裝修垃圾必須做到袋裝化,不得堆放樓道內,應堆放在樓下指定的地點,由服務管理中心統一運出小區。
8、裝修人員、住戶不得高空拋物,更不得拋垃圾。
9、空調的安裝,必須按物業的統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安裝。墻體打空調孔,經申請由物業公司統一安排施工,費用業主承擔。
10、裝修時應認真做好衛生間及廚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對樓下造成損失。
11、裝修施工現場建議安裝簡易馬桶,并不準使用電爐、煤氣爐做飯。裝修公司在裝修現場應備手提滅火器。如動用明火必須向管理公司申請。
㈣監理、驗收
1、裝修期間物業公司有權對施工現場工作進度以及公共設施情況執行監督管理。
2、裝修施工許可證需貼示于裝修物業的戶門上,以便檢查,一戶一證。
3、所有裝修工程只限在《裝修施工許可證》指定的住戶室內進行,裝修材料需放在裝修戶室內,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業公司管理人員有權檢查、抽查裝修人員的臨時出入證及相關證件。如發現證件過期,立即沒收,請其重新交款登記辦理并按過期天數每天追交5元的違約金。
5、物業公司有權停止違章施工的行為,凡多次違章者,物業公司有權采取限制供應措施,并按建設部的規定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直至取消企業在物管區域內的裝修資格,同時扣除裝修保證金,造成的一切后果,違章者自負。
6、裝飾、裝修完畢,施工企業和業主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驗收時,應交回《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臨時出入證》,如有丟失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50元/證。
7、裝修完畢,從裝修企業保證金中視情況扣除150-200元,用于維修裝修期間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損壞。
三、裝飾裝修責任
1、因住宅裝飾裝修造成相鄰住宅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損壞等,裝修公司(業主)應負責修復和賠償。
2、裝飾裝修前發現上述問題,由物業公司或裝修人聘請專業維修人員負責修復,費用由裝修人承擔。
3、裝修發生違章行為,業主、裝修公司均為第一責任者,均應獨立承擔責任損失和接受處理。
四、違章裝修處罰辦法
⑴業主、裝修企業未申報或雖申報而未經同意進行裝修以及委托無資質的企業進行裝修的,扣罰違約金500-1000元。
⑵違反裝飾、裝修注意事項第 1、者處扣罰裝修企業1000元違約金,并恢復原狀;違反2、3、4、7、8中任何一條者扣罰裝修企業50—300元違約金。并責令改正、賠償、恢復。
⑶違反裝飾、裝修注意事項第5條者,造成不利維修、搶修等后果,由業主承擔責任。
⑷違反裝飾、裝修注意事項第6條,處裝修企業扣罰違約金500—1000元。
⑸違反施工規則第1、11條,處裝修企業扣罰違約金500—1000元。
⑹違反施工規則第2、9條者,扣罰違約金50-100元。
⑺違反施工規則第4、6條者,扣罰違約金50-200元。
⑻違反施工規則第5、7條者,扣罰違約金100-200元。
⑼違反施工規則第8條者,扣罰違約金100-300元。
⑽違反監理、驗收第2條者,給予停水、停電處理。
電話:
委托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托人/公司:
電話: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筑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筑、電氣、給排水、采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管理公司部協商,并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采用不銹鋼或噴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并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托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受委托人/公司(簽章) 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關鍵詞: 建筑裝修;現場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主要目標即: 一是徹底消除施工生產中的浪費現象,科學合理的組織作業,真正實現生產經營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二是降低物耗及能耗,減少物料壓庫占用資金現象,不斷降低成本;三是優化現場協調作業,發揮其綜合管理效益,有效地控制現場的投入,盡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換取最大的產出; 四是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創造精品工程。只要認識到現場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使整個裝飾施工行業在 21 世紀邁向一個嶄新的臺階,才能在日漸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位。
施工現場管理的主要內容為施工作業管理、物資流通管理、施工質量管理以及現場整體管理的診斷和崗位責任制的職責落實等。通過對上述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內容的優化,來實現我們的優化目標。一是以市場為導向,為用戶提供最滿意的建筑精品,全面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二是徹底消除施工生產中的浪費現象,科學合理的組織作業,真正實現生產經營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三是優化人力資源,不斷提高全員的思想素質和技術素質; 四是加強定額管理,降低物耗及能耗,減少物料壓庫占用資金現象,不斷降低成本; 五是優化現場協調作業,發揮其綜合管理效益,有效地控制現場的投入,盡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換取最大的產出; 六是均衡地組織施工作業,實現標準化作業管理; 七是加強基礎工作,使施工現場始終處于正常有序的可控狀態; 八是文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作業。
1 施工單位現場管理的有效方法
1.1 優化人員素質
以人為中心,優化施工現場全員的素質。現場管理的復雜性和艱巨性突顯了規章制度的局限性。龐雜的施工現場,眾多的工種和崗位,越來越短的工期,以及不斷壓縮的管理層,使得我們不可能做到時時監督,處處檢查。因此,優化施工現場的根本就在于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科學管理,千方百計調動、激發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感。充分發揮其加強現場管理的主體作用,重視現場員工的思想素質和技術素質的提高。
1.2 優化管理組織
以班組為重點,優化現場管理組織。班組是現場管理的保證。班組的活動范圍在現場,工作對象也在現場,所以,我們加強現場管理的各項工作都要無一例外地通過班組來實施。班組是施工單位現場管理的承擔者。抓好班組建設就是抓住了現場管理的核心內容。因此,優化施工現場管理組織必須以班組為重點。
1.3 優化施工現場管理
以技術經濟指標為突破口,優化施工現場管理效益。質量與成本是施工單位的生命,。任何時候市場都會只鐘情于質優價廉的產品,而質優價廉的產品需要嚴格的現場管理來保證。否則,將因為產品質量與成本問題而難以再開拓新的市場。
2 施工單位現場管理的有效手段
2.1 加強施工現場的過程控制
2.1.1 施工人員的控制
施工項目管理人員由項目經理統一指揮,各自按照崗位標準進行工作,工程部隨時對項目管理人員的工作狀態進行考查,并如實記錄考查結果存入工程檔案之中。各崗位依據其性質,量化為若干小的考評項目。考評結果將是項目部對管理人員進行評定的依據,評定結果與獎罰掛鉤。所有施工班組均進行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等考核,經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能聘用。
2.1.2 施工材料的控制
裝飾材料品種繁雜,質量及檔次相差懸殊,裝飾工程所用材料又受到業主的客觀影響,因此,裝飾施工材料控制比較麻煩。在材料進場前必須先報驗,將業主同意的材料樣品一式兩份封樣保存,一份留項目,一份留業主,在材料進場后,依樣品及相關檢測報告進行報驗,報驗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采購人員在采購時,也要嚴格執行材料的檢查驗收手續,保證采購材料一次合格。為了便于管理,公司將各種材料的檢查方法及檢驗標準編輯成冊,采購人員、質檢人員、施工人員全部用同一標準來衡量材料是否合格。在進場材料的管理上,采用限額領料制度,由施工人員簽發限額領料單,庫管員按單發貨,從而即能保證質量又能節約成本,對于易碎或貴重材料,在施工現場單獨存放,盡量減少人為的搬運次數。對于現場發現的不合格材料,如果不能及時退庫,則單獨放置并在明顯位置標注不合格品字樣,這樣能夠防止錯發錯拿現象。現場所剩邊角余料如不能使用,則及時退回公司輔料庫,以便其它工程使用。
2.1.3 施工機具的控制
庫管員要對施工機具妥善保管,分類存放,實行施工機具領用登記制度,以誰領用誰保管誰負責為原則,操作人員在領用工具時要向庫管員說明機具的使用目的,庫管員按照機具使用要求發放機具,保證機具正常的使用壽命。對于工人手使工具,由項目部按工種不同列出必備工具明細,入場前檢查各工種自備工具是否齊全,保養是否良好,如用于打玻璃膠的專用工具,貼防火板專用工具,安裝修邊角及不銹鋼扣條的專用工具等。
2.1.4 施工工藝的控制
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在加工廠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各施工主管,施工管理人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
2.1.5 施工環境的控制
施工環境對裝飾工程的影響很大,尤其是油漆工程,在進行油漆施工時,現場不得有灰塵,天氣必須晴朗,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必須控制好施工環境,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員在進行工序安排時要合理,避免施工污染,同時保證各工序所需環境要求,如室溫要求、基體干燥要求、空氣清潔要求等。因此一般結構方面的工作先進行,飾面工作后進行; 頭頂工作先進行,頭頂以下工作后進行; 隱蔽工程先進行,包封工作后進行;水電管線工作先進行,燈具、開關、插座、潔具、五金配件安裝工作后進行; 易受污染或貴重材料,保養不易的工作( 玻璃制品、鏡面、壁紙、面料、地毯等) 應最后再做。如果冬季施工時,室內溫度達不到要求,則要制定相應的保溫升溫措施,同時要做好防火措施。
2.2 加強施工現場的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應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質檢員進行驗收。
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項目質檢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使工人理解“松是害,嚴是愛”的道理。
定期總結提高現場項目部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3 結語
建筑裝修即人們利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建筑物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各種處理,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舒適性。在建筑裝修中,工程質量的好壞是直接關系到企業的信譽、工程的裝飾效果和使用功能。因此,施工單位如何采取科學合理的現場管理措施以確保裝修工程的施工質量顯得特別重要。
參考文獻:
[1] 駱中釗,張儀彬.住宅室內裝修設計與施工.中國電力出版社,2009.
第二條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對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均適用本規定。
具有文物保護價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規定所稱的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第三條房屋私有權人、使用人、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等,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建筑裝飾裝修應當做到安全、優化環境、經濟合理,并符合城市規劃、消防、供電、環保等有關規定和標準。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六條新建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共同發包的,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可參照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第七條原有房屋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并簽訂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裝飾裝修后的修繕、拆遷和補償等
第八條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準。
(二)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準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第十條對于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第十一條凡從事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并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無資質證書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
第十二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工程同時發包時,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承包。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或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裝飾裝修企業承包。
第十三條下列大中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發包:
(一)政府投資的工程;
(二)行政、事業單位投資的工程;
(三)國有企業投資的工程;
(四)國有企業控股的企業投資的工程;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規定范圍內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軍事設施工程、保密設施工程、特殊專業等工程,可以采取議標或直接發包。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方式,由建設單位或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統一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發包方不得損害承包方的利益,強迫承包主購入合同約定之外的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第四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與安全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七條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十八條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
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第十九條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二十條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二十二條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二十三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因責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建的;
(二)該招標的工程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包給無資質證書的或承包任務與資質證書等級不符的企業的;
(五)使用未驗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施工、停業整頓、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建筑裝飾裝修資質證書而進行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資質證書許可范圍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
(四)拒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驗收的;
(五)將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用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六)破壞環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賣、轉讓、出借、涂改、復制、偽造資質證書的。
第二十六條對未按規定申請批準、未進行房屋安全性能鑒定、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對原有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責令修復或賠償,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工作人員不如實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結論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裝飾裝修損壞毗連房屋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委托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托人/公司: 電話: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
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筑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
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
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筑、電氣、給排水、采暖、空調、消防、電
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
管理公司部協商,并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采用不銹鋼或噴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并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托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托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墅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二、團隊成員必須遵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和服務行為規范,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團隊成員不得擅自泄露客戶和公司的一切商業性秘密,違者按公司或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四、客戶服務團隊每天定時召開溝通協調會議,及時交流工作體會,傳達工作信息,保持團隊成員的密切合作、思想統一,團隊所有成員必須參加。
五、團隊成員必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現問題應及時檢討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責,影響團隊內部團結。
關鍵詞:室內裝修起火原因原因分析防火對策
一.目前狀況
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了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由此也帶來了室內裝修業的空前繁榮。從賓館到飯店,從商場到舞廳,從店鋪到住宅,從高樓到地下,幾乎所有的建筑都用輝煌來裝點自己,而且越來越高檔、豪華、氣派。然而,在創造輝煌的過程中--室內裝修施工中存在大量的火險隱患,曾引起大量火災。
據統計,90年至96年發生了四十二起室內裝修施工重大火災,共損失四千六百多萬元,死亡162人,傷93人,其中90年4起,91年2起,92年5起,93年9起,94年9起,95年10起,96年3起。
另外,家庭室內裝修熱方興未艾,特別是非正式裝修的工程人員多為農民或下崗人員,無裝修經驗,不懂防火要求,造成火災較多。如撫順市98年發生的火災80%是居民火災,裝修施工中的就占17%。由此可見,就室內裝修施工中火災進行原因分析及提出防火對策,對實際消防工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二、起火原因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建筑內部裝修設計,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頂棚、墻面、地面、隔斷的裝修,以及固定家具、窗簾、幄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飾物等;在工業廠房中包括頂棚、墻面、地面、隔斷的裝修。裝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且動用電氣焊等明火多,造成大量火災。我就以上四十二起重特大火災及部分其它火災從火災統計角度統計了主要起火原因,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定
1.電氣焊割
此類火災發生頻率最高,四十二起中就有十七起,占40%。有十五起是因焊渣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其中90年4月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發生的火災損失858、9萬,93年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火災損失401、2萬,死81人,傷54人,教訓是非常深刻的。另外,由于電焊機過負荷及裝飾物受焊接傳熱著火的火災各一起。
2.易燃易爆氣體處理不當
裝修過程中使用的油漆、防水涂料、稀料產生的易燃易爆氣體由于通風不良,不易揮發,易在局部達到爆炸極限,遇明火或火花會引起爆炸。99年撫順市工商銀行地下金庫作冷防水時,工人著的化纖服裝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爆炸事故,兩名工人當場死亡。
(二)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安全規定
1.線路安裝不當
電線應該穿阻燃管的用一般絕緣管代替,或干脆不穿;有的裝了接線盒卻不裝蓋子,有的甚至連接線盒也省,從而引起短路打火。此類重特大火災有五起,如94年濰坊娛樂宮室內裝修中將切斷的電線埋設在夾墻內,短路過火引燃夾墻填充材料,損失113萬。
2.燈具安裝使用不當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3.1.11規定,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當靠近非A級裝修材料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燈飾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B1級。然而在實際生活中,有的工人用200W照明燈烤物品、掛在易燃裝飾物墻上,軌道燈安裝不當,燈具開關打火引爆可燃氣體等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如92年英國溫莎堡裝修工將聚光燈抬起烤燃窗簾,損失600萬英鎊。
3.配電箱安裝不當
配電箱安裝在可燃物上或安裝不牢也可引起火災。如95年烏魯木齊水產公司就因施工震動導致配電盤絕緣破壞引起短路,火災損失42萬,死52人,傷6人。
(三)吸煙
負責裝修施工的人員中煙民眾多,常在作業時吸煙及遺留煙頭。例如93年長春華億大酒店就因工人在悶頂內安裝吊燈時吸煙引起火災,損失134萬;96年廣東四會銀苑酒店因裝修工人遺留煙頭著火,損失250萬。
(四)生活用火不慎
工人吃住在工地,炊事用火及燈火管理不慎會引起火災。如武漢百貨大樓裝修工地就因工人做飯時燃油起火,損失32萬。
三、火災原因分析
以上列舉的起火原因只是導致火災的直接原因,其背后還存在著許多人為因素和管理因素,我對此進行了一點粗淺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一)法律觀念和消防意識淡薄
有的裝修單位只重視經濟效益,片面強調企業自主經營權,漠視國家宏觀管理和《消防法》、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對裝修改造工程設計方案不申報就投入施工。還有的單位領導持“重經營、輕安全”、“早裝修、早開業、早受益”的觀點,對火災的發生抱有僥幸心理,寧愿出血本搞豪華裝修,也不愿拿出一點錢來做防火保護。更為嚴重的是有些地方行政干涉多,以權代法,個人意見取代消防法規,甚至支持部屬和有關單位違章進行裝修,埋下了嚴重的火險隱患。
(二)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較低,隊伍素質差
目前,國營、民辦及總公司下屬子公司承辦的裝飾工程公司眾多,還出現了一些跨省聯營與港臺地區的裝修公司和施工隊,這些裝飾工程公司中,許多沒有消防部門辦理的“裝修裝飾工程施工許可證”,如重慶市只有30多家單位申辦了證書,還有注冊的300多家公司沒有辦理許可證,卻也照常設計和施工。而且實際工程中遠不只這300多家,許多黑施工隊通過關系攬到工程后,找幾個朋友幫忙,干完活拿錢就走,管你隱患不隱患。即使是正式注冊的施工隊,人員主要是農民,也有下崗務工人員,多數未經上崗培訓,不懂消防知識,無證上崗,如95年發生的上海壽國際有限公司火災中擔任風管安裝的6位民工沒有一位是正式焊工,也沒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執照。另外,施工隊缺乏滅火預案,發生火災時不能有效的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三)擅改設計,多層承包
裝修單位不向消防機關報審就擅自裝修。即使報審通過設計,為降低成本擅自改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阻燃物為可燃,偷工減料,如用普通滌綸化纖品代替防火阻燃織物,木龍骨代替輕鋼龍骨;該刷防火涂料的不刷,該刷三遍的刷一遍,如此等等,大大降低了裝修工程的耐火、抗火能力。另外,為了趕工期進度,通常將工期分割承包給若干施工隊伍,如“攀枝花賓館東樓”施工中最多同時進場的施工隊伍達13家之多,致使防火安全工作層層脫節,責任不明確,均為火災事故發生的潛在因素。
(四)施工期間管理混亂
1.“三邊”工程多
“邊施工,邊裝修,邊營業”,導致火災隱患多,人員復雜,工人日常吃住在工地,不利火災預防、人員疏散及滅火戰斗,如95年九江“大中大”商廈在內部裝修未結束的情況下,1至5層就對外營業,形成所謂的“三邊”工程,其實“三邊”工程不是不允許,但有兩個原則,即一是要絕對保證工程項目的防火安全,二是絕不允許降低工程中消防設施的要求,而大中大商廈恰好在這兩個原則上違反消防法規,無證工人安裝軌道燈不當引起火災損失130多萬,10死1傷的悲劇。
2.可燃易燃易爆物多,電器多
在一些裝修施工現場,鋸末、刨花、纖維板、寶麗板等堆放雜亂,堵塞通道;氣割氣焊的氧氣、乙炔氣鋼瓶隨意放置無人管理;做防水、打蠟及噴刷油漆稀料會產生松香水、苯油等易燃易爆氣體,用火不慎或工人吸煙亂扔火柴棒,便會引燃可燃物發生火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多,電動工具線路零亂,線頭。94年山東東營裝修公司電工亂拉電線引起過負荷,火災損失近百萬。
3.違章作業,疲勞上崗多
施工中現場動用明火不辦許可證,無人員監護,焊渣飛火易引起火災。尤其是多個施工隊交叉作業,上面電焊下面刷漆,火險隱患大,如95年上海福海大廈裝修工地對切割風管的動火操作有效期竟達半月,而且起止時間、現場雜物清理、監護措施等都未能很好落實,油漆、膠水等隨意堆放,最終因電焊熔珠引燃塑料,發生火災。還有有的工人“藝高人膽大”存僥幸心理,冒險作業。另外,為了趕工期,追求效益,經常加班加點,工人超時勞動,疲勞上崗現象普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極易發生事故造成傷亡。
4.破壞消防設備,隱蔽工程多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3.3.14規定室內裝修不應遮擋消防設施和疏散指示標志及出口,并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而許多裝修公司不懂現代消防設備的防火技術性能,在做電氣線路、穿管、管道保溫材料隱蔽的同時,擅自將火災報警電路切斷、隱蔽在吊頂中或吊在吊頂下懸起來,圈埋消火栓,沒有足夠的疏散出口、事故照明設備及現場滅火器材。
(五)消防部門監督管理不力
從客觀上講,裝修裝飾工程眾多,施工隊良莠不齊,施工范圍廣,令消防監督部門確有防不勝防之勢。然而也有個別監督單位工作效率低,審核時間長,監督人員素質不高,對規范中的材料不熟悉,審完圖就不管中期管理,令施工中火險隱患恣意橫生。
(六)阻燃材料的發展跟不上裝修熱潮
裝修中一味追求豪華、高檔,違反規范,擅改設計,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固定家具和裝飾織物多為可燃材料,著火后發出大量有毒煙氣,是導致人員死亡的罪魁禍首。市場上較常見的裝飾材料多為紙面石膏板、礦棉板、膠合板等,可供人們選擇的裝飾材料少。阻燃材料價格昂貴,且成熟的品種少,市場上很少經銷。對于新型材料無法判定其屬于哪一級,按規范應送檢省級以上的專業檢測機構,又存在受權檢測部門少,距離遠,檢測時間長等不利因素,得不到消防監督部門的認可,即使經銷也無合法手續。
四、防火對策
針對以上裝修過程中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有關問題,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及幾點防火對策。
(一)增強消防安全意識,逐級落實安全責任
消防監督部門要不定期的召開有關裝修裝飾部門負責人會議,督促其抓好裝修行業中設計、施工、監工、竣工驗收和合理布局等方面的問題,提高裝修隊伍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技術水平。裝修公司和施工隊應認真貫徹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中心責任,總承包單位應對工地防火負總責,單項轉包工程的施工單位要對本項工程安全負責,并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凡因裝修原因而造成火災事故的,不論工程使用與否,也要追查施工隊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依法嚴肅查處,用法律手段推動消防安全工作。
(二)整頓裝修市場,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審核
從事裝修施工的單位要主動到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登記備案,接受審查。公安消防部門要聯合各級建委對施工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嚴格按照要求審查其設計資格和施工水平,合格者頒發“消防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合格者予以取締。
(三)嚴格施工管理
1.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要對施工人員,尤其是下崗臨時務工人員、從事電焊、油漆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消防知識培訓,教育他們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本工種的火災危險性及預防和撲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崗。同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預案,適時進行實地滅火演練,提高滅火撲救的能力。
2.嚴格按消防部門審核后的圖紙施工。不能擅自改變工程防火設計,如確需更改的,要報請原審核部門同意。
3.建立健全嚴格的用火用電制度,把好“三關”
“明火操作關”,動用明火要有許可證并有專人看管;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如必須的則由總負責單位進行現場協調。
“電氣設備安裝關”,做到定人定設備,按規范注意電氣線路套管的選擇、導線的連接方式及燈具的選擇和布置。
“易燃材料管理關”,設專人管理,控制其數量防止堆積過多與堆埋道路,易燃物應每日清掃。
4.管理好生活用火。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倉庫等臨時工棚一律不得使用電爐及使用大功率燈泡或碘鎢燈烘烤取暖。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可單獨設一工人吸煙室,以防吸煙引起火災。家庭裝修也應盡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現場,尤其是在做防水、噴漆、地板打蠟、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氣體出現時。
5.不得冒險作業。承接任務時,領導和技術人員必須向職工下達防火安全事項,職工有疑問時,應現了解清楚方可施工。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防火安全規定,不得冒險作業,施工單位領導不得強令工人冒險作業。
6.做好隱蔽工程的保護和記錄。對被隱蔽的電器線路、接頭、穿管、管道保護材料及其它裝飾、吸音、隔斷等,應嚴格按照規范設置,并配以相應的防火保護措施。同時應做好記錄,以利于隱蔽工程的檢查與驗收。
7.保護和完善消防設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頂裝修,會改動一些消防設備(如探頭、噴淋頭等),應事先取得消防機關及裝修單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動。對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應配置通風系統,并采用防爆電器。工地應按規范規定留出人員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將出口鎖死,并要設疏散指示標志及事故照明設備。另外,現場還應配備一定數量滅火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工程面積100m2左右,配兩只手提式滅火器合適。也可按保護對象火災所適宜的滅火器種類,一般每50m2配一只滅火器為宜,以撲滅初期火災。
8.各級消防監督部門加強檢查。一是,面積較大較復雜較重要的工程項目,建審及負責消防監督檢查的部門,應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檢查,最好在裝修主體材料施工完,裱墻紙、貼鏡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裝修前及隱蔽工程封蓋前分兩個階段進行。二是,稽查大隊對裝修工程進行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必要時下達《消防監督意見通知書》,責令改正。
(四)按規范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開發防火性能好的裝飾材料,并大力推廣。
如圖1所示,95年《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實施有效地遏制住了此類火災,應加大宣傳力度,增加設計施工人員對規范中材料的了解程度,并要求嚴格執行技術規范進行選材,新型材料要有專業檢測機構評定的燃燒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各大科研單位應加大新型防火裝飾材料的開發力度,研究出價格低廉防火性能和裝飾效果好的裝飾材料。另外,對不同生產廠家的防火材料不能混用,應嚴格按照防火材料說明書和防火設計進行施工。
(五)利用火災案例大力開展防火教育
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專門的場所,如建材裝修市場及勞務市場、建材商店、施工工地等,利用報紙、廣播、傳單等形式開展裝修防火宣傳,使之深入人心,從而減少裝修火災。
結論:
綜上所述,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室內裝修施工中火險隱患眾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十分嚴重,因而對此類火災提出預防對策十分必要。
2.我們應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大室內裝修施工過程中防火教育力度,增強裝修行業的消防安全意識。
3.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審核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技術規范,嚴格施工管理。
4.聯合科研單位開發更實用的阻燃材料,并大力推廣使用,爭取將此類火災的發生與蔓延控制在最低限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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