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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單位)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1)結算企業(單位)(指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下同)按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目前暫按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對尚未參?;蛘邊⒈H藛T比例較低的繳費單位,若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有困難的,可以按“最低申報比例”的辦法確定單位繳費基數。計算公式為:
單位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申報比例
“最低申報比例”暫按下列標準執行:建筑行業(不含外地工程應付工資款)、工藝品行業按不低于15%比例申報;紡織、服裝生產行業按不低于20%比例申報;其他行業按不低于30%比例申報。
“最低申報比例”由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地方稅務部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狀況以及省政府下達的擴面要求,適時調整,逐步提高。
(2)非結算企業(單位)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為依據核定每月繳費人數:即上年(新辦的按當年)營業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參保人數不少于1人(含),商業企業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加1人;其他企業營業額每增加50萬元的加1人。繳費工資基數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定期定額戶按原辦法征繳。
(4)結算和非結算企業(單位)按新辦法計算的應繳費額少于原來繳費數額的,按原來繳費數額繳納。
2、工傷保險費
(1)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企業上一個月應付職工的工資總額確定。沒有工資總額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額確定,臨時用工人員以本人工資額為繳費基數。應征數由社保中心產生并傳送給地稅部門征收。
(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調入和新建單位的職工,從進入本單位之月起,當年繳費基數按本單位確定的月工資收入計算。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0元/人。
2、企業(單位)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上一年度每個職工的工資額,確定每個職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確定,從當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變。20*年各企業(單位)須在12月25日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確定20*年11月至2008年6月的個人繳費基數。
(三)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按規定計算的單位繳費基數少于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自20*年12月1日(費款所屬時期為20*年11月)起,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收采用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相分離的辦法。企業(單位)征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企業(單位)按有關政策和本通知規定要求,按月自行計算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在次月納稅期內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單位)分別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登記,確定個人繳費額,按月由企業(單位)代扣并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暫按原辦法由地稅部門征繳。
三、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含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1%;
工傷保險: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行業分類詳見附件)分別為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繳費比例為0.2%,其臨時用工人員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繳工傷保險費。
上述繳費比例如有新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四、應繳費額計算
(一)單位繳納
應繳費額=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
(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應繳費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五、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用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應付職工工資總額是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工資額,包括已計入應付工資科目而未發放部分和企業應向職工收回的款項(例如:企業代墊的房租、水電費,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社保費,職工借款等)。具體按照《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參保登記、注銷
(—)登記
l、新辦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確定社保編碼,持地稅確定的社保編碼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已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參保人數(包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增減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增減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3、己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事項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填報《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參保的,應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手續并確定社保編碼,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分別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二)注銷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手續并繳清費款,然后在地稅分局辦理注銷手續(包括注銷其社會保險編號),終止社會保險繳費關系。地稅分局應將注銷的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相關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及時傳送給地稅局規費科,由規費科統一送給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企業(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相關手續。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其職工需要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七、多繳退費
由于參保企業(單位)計算差錯造成企業(單位)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地稅分局提出申請并填報退費申請書(以退稅申請書代替),經地稅分局審核并附費款結算結論、稅票復印件,報地稅局計財科辦理退費手續;個人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出具證明并附稅票復印件,報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八、征繳措施
(一)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
(二)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的,按照《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三)繳費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繳費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派員實地檢查,經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繳費義務的,發出公告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被列為非正常戶后超過3個月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注銷其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欠繳的費款按規定追繳。
(四)繳費單位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按當地最低職工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批準緩繳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五)繳費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個人應繳費額或調整金額有異議的,當月先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或由地方稅務機關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核實,確有誤差的,從下月起調整。
(六)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當年單位繳費基數如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允許在3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增補參保職工人數,并補繳個人繳費部分,逾期未報的,所征繳的單位繳納部分費款劃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繳費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申報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
(七)繳費單位參保登記后,發生參保職工增加或者減少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隨人員增減變動而調整。繳費單位應當自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之日起30日內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職工增減登記手續。逾期未申報的,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從實際受理增減登記之月起調整。
九、待遇享受
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均實行實名制,繳費單位應如實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報送參保職工名單。待遇享受對象以繳費單位向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并履行繳費義務的職工人數和名單為準,待遇享受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
十、工作要求
社會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齊抓共管,及時協調溝通、交換信息,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社會保險費擴覆征繳工作順利進行。
勞動合同是用工方和受聘方開展合作的基礎,這也是保障雙方權益的依據,所以在開展工作之前我們必須謹慎仔細的對待勞動合同,那么你們知道關于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內容還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范本,歡迎參閱。
導購員勞動合同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________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務的完成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營業員(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商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確保營業工作有序開展;
2.著裝得體,儀容儀表整潔,保持標準的站姿、坐姿和步態。
提前上崗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做好庫房管理,定期盤點,保證所銷售產品干凈,擺放有序。
加強票據的擺放及管理,確保各類票據齊全,做好每日的結帳核算工作,確?,F金與賬目相符;
4.主動上前迎接顧客,幫助顧客提供的選擇方案,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工時制度。
執行綜合工時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早9:00到晚18:00,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天的帶薪年假,應安排在__________進行調休。
第八條因甲方工作性質決定店鋪長年不休,因此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節假日調班,乙方以實際調班天數作為工資核算標準,可進行調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資補貼,節日期間工作的按國家標準計算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或工資卡轉賬發放。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轉正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人民幣+補助¥________人民幣+保險+銷售提成+年終獎: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銷售指標,每月完成指標,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銷售規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節日工資按國家規定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銷售提成每月審核后發放,違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業績指標的不予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需要休息的:
1.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資的60%支付乙方病舉工資。
2.甲方按乙方病舉天數扣除崗位工資和補貼。
3.乙方因病連續休病舉滿一整月,甲方將扣除其整月工資。
第十二條甲方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當月工資內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辭職應提前15日向甲方遞交辭職申請,工作交接完畢,甲方可提前批準乙方辭職。甲方辭退乙方應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雙方違反者補償對方1個月工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無法按照甲方規定的制度執行,將隨時終止該合同。
2.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
乙方的保密范圍為:一切和甲方商店運營管理相關聯的產品信息,網絡及系統資料和信息,供貨渠道等,競業限制的區域為上海,競業限制期限為6個月。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導購員勞動合同二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便于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商場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于甲方經營的_商場內從事營業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通訊費+交通費+社保福利共計____元。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柜,盤點少貨的。
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柜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公司企業宣布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采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1、項第b、第c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柜,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于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代表人: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
合同簽署地:
合同簽署時間:二0___年___月____日訂
導購員勞動合同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公司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為:
任務的完成標準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營業員 (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商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確保營業工作有序開展;
2.著裝得體,儀容儀表整潔,保持標準的站姿、坐姿和步態。
提前上崗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做好庫房管理,定期盤點,保證所銷售產品干凈,擺放有序。
加強票據的擺放及管理,確保各類票據齊全,做好每日的結帳核算工作,確保現金與賬目相符;
4.主動上前迎接顧客,幫助顧客提供最佳的選擇方案,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綜合 工時制度。
執行綜合工時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 早9:00到晚18:00 ,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 天的帶薪年假,應安排在
進行調休。
第八條 因甲方工作性質決定店鋪長年不休,因此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節假日調班,乙方以實際調班天數作為工資核算標準,可進行調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資補貼,節日期間工作的按國家標準計算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或工資卡轉賬發放。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人民幣。
乙方轉正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為¥ 人民幣+補助¥人民幣+保險+銷售提成+年終獎: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銷售指標,每月完成指標,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銷售規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節日工資按國家規定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銷售提成每月審核后發放,違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業績指標的不予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 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需要休息的:
1.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資的6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甲方按乙方病假天數扣除崗位工資和補貼。
3.乙方因病連續休病假滿一整月,甲方將扣除其整月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當月工資內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 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辭職應提前15日向甲方遞交辭職申請,工作交接完畢,甲方可提前批準乙方辭職。甲方辭退乙方應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雙方違反者補償對方1個月工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無法按照甲方規定的制度執行,將隨時終止該合同。
2.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
乙方的保密范圍為:一切和甲方商店運營管理相關聯的產品信息,網絡及系統資料和信息,供貨渠道等,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競業限制期限為 個 月。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導購員勞動合同四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人(簽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導購員勞動合同五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甲方鞋店的導購員工作。
三、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險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工作時間
(特定內容)提前10分鐘上班、吃飯一個半小時。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店內以下幾項工作:
1、各種貨品的銷售;
2、貸品的清點和驗貸;
3、各項衛生的打掃、陳列和整理。
4、其他店內需要的工作。
六、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基礎工資元+全勤獎元+優秀衛生獎+優秀服務獎+優秀業績獎+消售提成+年終獎。
七、勞動紀律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1、員工應遵守本店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本店規定的工作程序。
2、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雇。
3、員工如毀壞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聚給予以補償。
盤點以少貸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貸品的原價賠償給甲方(轉載自管理資料下載網,請保留此標記。),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B、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本專賣店宣布解散。
C、員工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解除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乙方若合同期滿甲方將結算清所有工資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滿,應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歷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應當相應地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與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專賣店代表人:
電話:
乙方:簽字乙方身份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