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法制宣傳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市工商局大力加強對內法制宣傳教育,以全員樹立新型執法理念為目標,以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為重點,以建立和完善法律宣傳教育制度為保證,狠抓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學習運用,突出執法理念教育,將行政指導的原則、方式、方法等技能教育貫穿于內部法制宣傳教育的全過程。通過對行政指導這種新型普法方式的探索和實踐,努力實現從“管制型”行政到“服務型”行政理念的轉變,將引導、教育、規勸、服務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方法,實現與行政相對人的和諧溝通、互學互動,提高管理的效能。在抓好執法理念教育的同時,××市工商局十分注意內部法制宣傳教育的制度化、長效化建設,建立包括公務員初任法律培訓制度、領導干部初任法律培訓制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內設機構周法律學習制度、黨組中心組月法律學習制度、新法規培訓制度、注冊官業務培訓制度、辦案人員業務培訓制度、公職律師培訓制度、普法經費保障制度等,并以考試考核為保障,通過把普法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評指標、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定期不定期開展法律知識測試,檢驗執法人員學法的效果,激發執法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
在對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市工商局積極探索創新,運用行政指導,將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工商日常監管中,通過宣傳、教育、輔導、提示、警示、告誡、建議等方法,“面對面”普法,“面對面”指導,既引導經營者依法經營,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又引導消費者依法維權,營造和諧的消費環境,實現了法制宣傳教育的日常化、業務化、長效化和規范化。一是在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事務中,圍繞“信息公開、到期提醒、申辦教示、退出指引”四個主題,對即將到期的登記事項、許可證照,通過適當方式提醒;
對申辦各項登記事務,通過明確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教導規范填報等方式引導;提醒;對申辦各項登記事務,通過明確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教導規范填報等方式引導;對退出市場的,指引其辦理相關手續,依法退出,確保準入依法,退出有序。二是在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過程中,采取預防與懲戒、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法,堅持“教育為主、重在糾違、苗頭預警、輕違告誡”的原則,利用解釋、說服、規勸、勸阻、警示、告誡等方式,引導自行糾正違法行為,杜絕一罰了之,防止違法反復;對一些有違法苗頭的經營者予以預警提示,幫助其及時調整行為,避免違法;對一些輕微違法行為給予告誡規勸,及時消除違法。做到“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后教育規范。三是在日常巡查監管中,圍繞“導出盲區、依法運營、建章立制、審慎把關”四個主題,勸導經營者遵照法律的規范開展經營活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實現經營的規范化,避免出現無意違法。重點引導企業走出經營過程中的一些盲區、誤區;指導企業依法經營,建立健全各種規范化的經營管理制度;指導企業對開展的各項經營活動、交易行為進行審慎把關。四是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中,圍繞“重樹意識、維權創牌、自我完善、協力發展”四個主題,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的維權意識,正確開展維權活動;引導企業樹立維權意識、品牌意識、發展意識;引導企業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創立和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實施品牌戰略;引導企業健全和完善各項經營機制,提升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壯大。
1、什么是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實現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而發生的勞動糾紛。它有如下特征:一是發生在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一方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團體、個體工商戶等,另一方是該用人單位的職工。二是爭議的內容是特定的,必須是實現勞動權利和義務方面的問題,如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及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該怎么辦?(特別提醒您:申請仲裁有時限要求!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后,可通過下列程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勞動者還可
(3)仲裁解決。雙方不愿或無法通過上述兩種方式解決的,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訟。對基層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還可以向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的判決結果為終審判決,即時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怎么辦?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3、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有哪些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七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國目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縣、市、市轄區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4、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保障監察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理的行政執法行為。
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是: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況,勞動者應當自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哪些勞動爭議?
根據《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的各類人員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5)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因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6、當事人應當向哪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重大的勞動爭議案件,可由省轄市或省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
7、當事人雙方不在同一地區的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通常情況下,由職工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工資關系所在地”是指工資發放單位所在地。
對工資關系與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簽訂或履行勞動合同不在同一地區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8、在仲裁 程序中,勞動者可否要求先行給付被拖欠的工資或醫療費?
為了能夠及時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針對用人單位下列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仲裁委員會經初步審理,可以采用“部分裁決”的形式裁決用人單位先行向勞動者支付:
(1)企業無故拖欠、扣罰或停發工資超過3個月,致使職工生活確無保障的;
(2)職工因工負傷,企業不支付急需的醫療費的;
(3)職工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企業不支付急需的醫療費的。
9、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該在多長時間內做出裁決?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該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做出仲裁裁決。由于案件情況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適當延長,但最長延期不得超過30日。
10、當事人對生效的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不執行怎么辦?
仲裁庭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進行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應當作出仲裁裁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在15日內不,期滿后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嚴格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1、勞動者哪些權益受損害可向工會求助?
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維護職工權益是其基本職責。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12、哪些手段不能用來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利?
農民進城務工時,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比如遇到干完活拿不到工資、被別人欠債不還等情況,農民工朋友一定要注意,要通過合法的手段,依靠法律解決自己的問題。千萬不能一時沖動,采用過激的、違法的手段來討說法、討公道。比如,有的民工朋友為了討要工資,以爬鐵塔、上樓頂等違反治安管理的不恰當方式,要求解決問題,往往是問題得不到解決,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的行政處罰。更有甚者,有些法制觀念淡薄的外出務工人員采取觸犯刑法的手段,如綁架、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方式,以求解決問題,豈不知上述行為都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也使自己從一名受害人淪為犯罪人。因此,進城務工的朋友們,維權時一定要注意采用合法的方式。
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我縣司法局結合實際,制定了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云南省憲法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實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時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為開展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云南省憲法宣傳周系列活動,我縣司法局長及分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副局長決定提前啟動系列活動,11月初,制定實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傳活動。召集會議,明確參加系列宣傳活動的人員、車輛,所要宣傳的法律法規知識,購買和印制送法進企業、進鄉村、進校園、進社區的書籍及資料。
二、圍繞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一)由縣司法局印制材料,發放到各鄉(鎮)司法所,由司法所協調其他部門,在其他部門的配合下,懸掛標語,利用街天向趕集群眾發放宣傳材料。
(二)11月1日,孔副局長帶隊到禁毒工作掛鉤聯系點——漫灣鎮,聯合鎮黨委、人民政府及司法所利用街天群眾趕集的時間,以廣播、發放宣傳材料、《禁毒知識問答》、展圖畫的形式,開展《禁毒法》等禁毒知識活動。活動中接受學習教育群眾1500余人,發放材料1500份,《禁毒知識問答》160冊,展出圖畫20幅,孔副局長用廣播宣傳《禁毒法》及相關禁毒知識60分鐘。其中,《禁毒知識問答》分發到8個村委會、136個村民小組、8個中小學校及法制中心示范戶,使用經費3000元。
(三)11月19日,孔副局長帶隊到__佳浩繭絲綢有限公司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該公司領導組織100余人員工參加了活動,活動中,孔副局長介紹闡述了司法局的職能、普法的重要性、送法進企業的目的及所送的書籍資料。贈給公司及公司三個車間《新法律法規匯編》、《禁毒知識問答》、《艾滋病防治條例問答》各1冊,《公民法律知識讀本》各2冊,外加給公司《企業經營管理者讀本》1冊,《新公司法解讀》1冊。每位員工發放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條文資料一份。活動完成了縣委、縣人民政府交給司法局的安全生產和禁毒防艾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任務,同時也增強企業員工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禁毒防艾和安全生產意識,增強企業經營管理者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安全生產的意識。此次活動共出動人員6人,車輛1輛,懸掛橫幅1幅,匹帶授帶4匹,共支出經費20__元。
(四)11月23日,孔副局長帶隊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掛鉤聯系鄉——花山鄉,利用街天開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活動。活動中利用廣播宣傳《條例》40分鐘,向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學校發放《條例知識問答》216冊,發放《條例》條文宣傳單4000份,展出圖片20幅,受教育群眾5000余人。此次宣傳活動旨在完成縣防艾委員會分解給司法局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增強花山人民禁毒防艾意識,為掀起新一輪禁毒防艾人民戰爭打基礎。活動得到鄉黨委、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的積極支持。
(五)12月1日,縣司法局借文井鎮司法所在昌龍公司成立法制圖書室之機,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傳活動,支持文井鎮司法所送法進昌龍公司。孔副局長圍繞憲
法精神、安全生產、禁毒防艾工作給公司領導及員工共100余人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向公司贈送價值1500元的法律法規書籍;分別向兩個車間負責人發放了《新法律法規匯編》1冊,公民法律知識讀本1冊,《禁毒知識問答》1冊,《艾滋病防治條例問答》1冊;向公司員工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條文。活動得到文井鎮黨委、政府及派出所的支持,出動人員8人,出動車輛2輛,使用經費3000元。(六)12月9日下午,縣司法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為契機,聯合縣婦聯及縣教育局,在縣小全體教師及四年級以上的學生共800余人中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縣司法局副局長孔廣慧結合小學生的特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主要內容,給師生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向學校及四年級以上的每個班級免費贈送了由縣司法局提供的法律法規匯編、法律書籍及法律單行本,向參加活動的每位學生發放了1份《未成年人保護法》單行條文。活動共支出經費20__元,出動車輛1輛,出動人員7人。縣婦聯副主席楊迎春、縣教育局副局長李卓娟參加組織開展活動。
(七)12月10日,錦屏鎮司法所,在局機關的支持下,送法進城區三個社區,免費贈送《新法律法規匯編》各1冊。
(八)12月10日,__彝族自治縣普法網站正式開通。為擴大全縣法制宣傳覆蓋面搭建了堅實有效的平臺,創新式的推進“法律六進”工程扎實有效地開展。
今年的系列活動,一共懸掛橫幅13幅,發放宣傳材料105000份,宣傳畫50張,法律法規單行本400冊,法律知識讀本20__冊,法律法規匯編30本,解答法律咨詢230人次,出動宣傳車輛8輛次,出動宣傳人員100多人次。所宣傳的法律法規有:《憲法》、《刑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就業促進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毒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共20部。整個系列/!/活動電視臺已跟蹤報道。
總之,我縣圍繞“法律六進”工程,結合本縣實際,將系列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和效果,圓滿完成了全年的“五五”普法工作任務。
一、精心部署,認真實施
我處于今年11月中旬即起草了《2016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實施方案》,對本次法制宣傳日活動的活動主題、時間安排、宣傳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印發放給各科室,全面啟動我處法治宣傳月活動。
二、把握重點,形成合力。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本次活動的宣傳重點是: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憲法、立法法、行政訴訟法;學習宣傳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xx市消防條例等“七法二條例”以及新頒布或修訂的有關法律法規, 學習宣傳圍繞土地拆遷、舊城改造等與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相關的法律知識;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表達利益訴求,進一步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穩定。
三、注重實效,服務社會
本次活動從11月下旬開始到12月底結束。先后經歷三個階段。
一是準備階段。結合今年活動宣傳的主題,制定活動的實施方案,主要是召開動員會,籌備宣傳材料、橫幅、宣傳畫板。
一、圍繞中心,全面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1、圍繞四大工程建設。將統計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統計四大工程建設,主要以“企業一套表”為重點貫穿統計業務布置、培訓:數據采集、質量核查、資料公布全過程。進一步規范統計工作行為,增強統計調查對象對統計報表的及時、準確,數據的真實可信,防止和減少中間環節對統計數據干擾,尊重和保障企業獨立上報數據的合法權益。
2、結合統計監審和統計督查工作。堅持以宣傳教育為主,采取適當的行政處罰和利用媒體對統計違法行為進行通報形式,加強對各級部門領導、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統計工作者及統計調查對象的違法責任意識教育。
3、結合重大時機和事件,抓好統計普法宣傳。充分利用《統計法》頒布30周年紀念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9.20”中國統計開放日、及“12.8”統計頒布日等重要時點,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統計法實施條例》的出臺和第三次經濟普查的開展有利時機,加大對社會公眾的普法宣傳教育,增強法制宣傳效果,在全社會掀起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新。
二、加強協作,多渠道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
加強與本區司法和法制部門的協作,借助司法和法制部門的宣傳平臺和資源,加強對統計法制廣度和深度的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網絡、通訊、報刊、雜志等大眾媒體,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統計法制宣傳活動,利用文藝廣場、群眾娛樂場所,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創新手段,增加宣傳的普及性和趣味性,增強宣傳效果。加大對典型統計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提高統計法的威懾作用。
三、注重實效,提高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效果
針對不同普法對象,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的宣傳形式,提高各級領導對統計工作的重視度,調查對象對統計工作的執行力。
1、強化對統計調查對象的配合力度。繼續推廣以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書的宣傳方式,開展新增聯網直報企業《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書》的送達回執工作,使統計調查對象明確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統計資料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提高守法的自覺性,實現提高統計源頭數據質量的目的。
2、加大對各級領導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與區組織部門、法制部門舉辦部門分管領導干部培訓班,統計法制講座,使各級領導、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充分了解統計法律法規、統計方法制度及統計工作要求。推進“一法一規”進黨校,努力實現對領導干部統計法制宣傳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突出抓好“四上”企業負責人的普法宣傳教育,亟力提高企業領導對統計“四大工程”建設的配合程度。
從南京市的發展速度看,江寧區城鎮化進程最快,從2005年的56.76%,提高到2012年的69.4%,上升了12.64個百分點,而城鎮化發展的結果就是各項基礎設施有了很大改善,多數村民集中居住在一個安置房小區,這給我們當前法制宣傳工作提出了新問題、新要求。
就三年的法制宣傳活動開展的情況來看,老百姓的參加法制宣傳活動的熱情愈來愈高漲,大多數村民有法律問題也能積極向律師咨詢,免費發放的宣傳單、法律書籍也不在像以前隨手丟棄,能帶回家里。在開展活動時我們對法制宣傳的活動方式、宣傳的內容、自身法律素養、法律維權的意識等四個方面做過問答調查,約85%的人認為活動方式比較好、宣傳內容實用、自身法律素質有所提高、維權意識增強,但仍有約15%的人認為還存在不足之處。其中,有個別老人對子女不贍養自己仍不知如何維權,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免費幫其維權。
雖然我區各個街道的情況不盡相同,但轄區內社區居民的各類法律知識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普及,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逐步提高,農民法制觀念維權意識發生了較大變化,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雖然我們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隨著社會快速發展,法制宣傳工作出現了一些不足之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進。
1、法制宣傳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
以我們街道為例,城鎮化建設迅猛發展,大多數村民現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區,他們已沒有田地,正在逐步轉變為城鎮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搞法制宣傳活動多數都是在集鎮和小區廣場,一是群眾相對集中,可以使較多的人獲得所宣傳知識和宣傳資料;二是距離近,工作人員攜帶宣傳展板和宣傳材料方便。而對于居住偏遠、分散的村民來說,參與法制宣傳的機會相比小區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遠的村搞法制宣傳活動也沒多少人來參加,那些村委會設置的宣傳展板或宣傳標語,從實際情況來看,認真細致的閱讀觀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傳作用非常有限。
2、宣傳內容與群眾實際需要還存在差異
當前一些法制宣傳人員為了應付檢查或是完成工作,將一些現成的宣傳資料或很久以前的宣傳資料拿來做宣傳,而這些資料對群眾來說也許根本不需要或資料已經過時而失去了應用價值。而我們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曉《勞動合同法》、《物權法》等一些與生活聯系緊密的新律法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如不能及時有效地宣傳這些,這將導致宣傳工作雖做了,但群眾的法律素質和運用法律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卻沒有得到提高。
3、學習法律知識存在的問題
“打鐵還需自身硬”,可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們宣傳隊伍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很少,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全憑大家的自覺,這樣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區)干部年齡普遍在40歲左右,學習新知識的熱情不高,常以基層工作紛繁復雜為借口免于學習,從而使得法制宣傳源頭出現問題。另一方面,群眾學習法律知識也存在諸多問題。目前轄區內60歲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難看懂文字型宣傳材料。多數青年人平時不學習法律知識,等自身需要法律維權時才開始關注相關法律,即使學習也是片面學習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對自己需要承擔的法律義務視而不見,容易產生偏激的維權觀念。
4、法宣人員的業務能力有不足之處
宣傳活動中,我們發現當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現在一線法宣人員,特別是大學生村官和實習律師,都是普通話教育多年的年輕人,對當地人說的話有時聽不懂,就會出現答非所問的現象。有些法宣人員在回答咨詢時喜歡運用法律術語,這對專業人員無可厚非,但對老百姓來說等于說天書。比如“標的物”,大多數老百姓都不知道這說的是什么,但說錢、物等具體的名稱時,他們才能懂。
1、增加宣傳形式,擴大宣傳面
一是針對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樣的宣傳方式。對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圖畫、錄像、電視等形式開展宣傳,讓他們通過眼睛了解法律知識;對上班族要多組織送法進企業活動,發放法律書籍,建議企業訂購法制報刊、雜志,定期組織員工閱讀、學習法律知識;對居住農村的分散居民實施進村入戶進行宣傳,切實將法律知識帶到每家每戶,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種社會資源開展宣傳,比如學校,以“小手牽大手”的形式,對
學生多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印發法制宣傳單發放到學生手中,讓學生將更多的法律知識帶回家中;電視臺,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節目,直播法院審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識競賽節目,讓群眾在娛樂中學習法律知識;老年大學,規定每次開課有一堂課是法律知識學習課,組織中老年朋友認真學習法律知識。2、重點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
以現有的宣傳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傳都要滿足各類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現實。但我們可以根據轄區內社會建設的實際情況,重點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有針對性的開展每次法制宣傳。對安置房小區內的失地居民要著重《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的宣傳;對即將拆遷的居民要著重《物權法》、《江寧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進行農業生產的村民要著重《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探索群眾實際遇到的法律難題,看看群眾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著重宣傳群眾需要的法律知識,徹底轉變以前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
3、加強一線宣傳隊伍的法律知識和業務培訓
一、化解矛盾,著力為社會穩定提供法律保障
扎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一是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健全縣調解中心、鄉調委會、村調解員、調解信息員四級工作網絡。全縣共建立調委會337個,在冊人民調解員總數1470人。二是大力宣傳《人民調解法》,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水平。繼續開展“金、銀、銅”牌調委會和調解員評選活動,授予均溪鎮調委會、廣平鎮調委會、華興鄉華安村調委會、縣醫患糾紛調委會、太華鎮湯泉村調委會、桃源鎮藍玉村調委會等6個調委會2012年度“金銀銅牌調委會”稱號,授予梅山鄉沈嶺村調委會吳同萬、縣道路交通事故調委會陳宗袍、謝洋鄉調委會李代漢、均溪鎮南街社區調委會巾幗調解隊劉曉玲、吳山鄉東埔村調委會林成發、上京鎮上京村調委會陳乘耿等6名調解員2012年度“金銀銅牌調解員”稱號。2013年2月,均溪鎮被評為省級“人民調解先進鄉(鎮)”,桃源鎮蘭玉村等16個村被評為省級“人民調解先進村”,梅山鄉沈嶺村吳同萬被評為省級“人民調解能手”。三是健全完善多元化調解工作機制,積極參與1+N聯動,大力開展“大調解”工作。全縣18個鄉鎮公安派出所全部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各鄉鎮通過聘任退休老干部、老教師、老法官等配備專職調解員24名。轉發了《省“公調對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閩公綜〔2013〕272號)文件,加強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有效推進“公調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繼續推行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激勵機制,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五是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組織鄉鎮司法所每半個月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今年來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808件,調處成功769件,成功率95.17%。如石牌組建“紅旗”調解隊、武陵組建“”調解隊,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社會穩定提供法律保障。
二、全面普法,著力為社會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按照“六五”普法規劃要求,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一是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向移動手機用戶發送法制動漫彩信、出法律宣傳欄、掛宣傳橫幅標語、上街法律咨詢、入戶開展普法宣傳等形式,發放“憲法知識問答”、“12·4”及“六五”普法知識問答等宣傳材料3萬多份。二是繼續抓好學生“帶法回家”和“夕陽紅”等特色普法活動。與綜治委、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在暑假開展學生帶法回家活動的通知》(田綜治委[2013]43號)文件,印發學生“帶法回家”宣傳材料6萬多份,制作3套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展板。組織各鄉鎮開展“夕陽紅”普法活動,印制法律入戶宣傳單4萬多份,把法律帶進鄉村、社區和家庭。三是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單位“六進”活動,發放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讀本800多冊,印發各類普法對象學法用法知識匯編5000多冊。四是開展“法制教育進家庭”“八個一”活動。做到每戶有一份“法制教育進家庭告知卡”;一份相對定期的法制入戶宣傳單;一本常用法律書;一張“法律服務聯系卡”;每天收看一臺法制節目;每戶掌握或熟知至少一個維權法律法規;一名學法明白人;每年對村、社區普法骨干、普法中心戶組織一次培訓。扎實開展全縣18個普法重點村的法制宣傳活動,確定華興鄉作為“法制宣傳示范鄉”,發放各種法制宣傳材料2萬多份。五是加強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采取集中宣傳與當事人個別跟進宣傳相結合的形式,通過廣播、發放告知卡、入戶宣傳、現場解答群眾咨詢、一對一宣講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先后開展了“深化法律六進、建設法治”、“深化法制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有序、依法治訪”等法制宣傳主題教育活動,引導人民群眾增強守法、用法的法治觀念。六是堅持普治并舉,以依法治縣“三五”規劃總結驗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導為契機,廣泛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動,表彰了柯文潤等60戶家庭為“遵紀守法示范戶”,扎實推進法治縣創建工作,全面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創新管理,著力做好特殊人員的管理教育
1、著力做好社區矯正工作。以提高教育矯正質量為核心,以規范化、法制化建設為突破口,對社區矯正實行規范化管理。一是檔案資料登記規范整齊,確保人檔齊全。二是對在監獄服刑人員信息核查及時準確,做到日清月結。三是走訪社區矯正人員家庭,摸清情況,做到底數清,去向明。四是在日常管理上嚴抓細扣,實行“日定位、周聽聲、月見面、季評議、年考評”,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個人談話、思想匯報、組織公益活動等,切實從思想上矯正其不良行為。五是實行手機定位管理,設置定位手機告警圍欄,確保社區矯正人員不脫管、不漏管。六是采取“一幫一、多幫一”等幫扶措施,多渠道多方面幫助無業人員實現就業,引導社區矯正人員自主創業。到今年6月30日為止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786人,累計解除社區矯正人員416人,目前在冊社區服刑人員370人,無一脫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2、著力做好安置幫教工作。堅持以促進思想轉化為根本,以預防重新違法犯罪為重點,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的,積極采取措施,著力抓好安置幫教各項工作的落實。一是健全安置幫教組織網絡,完善銜接、管控、幫教工作機制。到目前為止,在管安置幫教人員共計1567名,現已安置1499名,安置率達95.6%;并已錄入信息系統,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名冊和幫教安置檔案齊備。全縣重新違法犯罪人員32名,重新違法犯罪率2.13%。二是進一步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建立了2個安置幫教基地,大力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安置上主要采取基地安置、輸出安置、回原單位安置和鼓勵自謀職業等四種形式,幫扶上主要采取政策扶持、技術扶持、資金扶持等三條措施,全力做好特殊人員的管教工作,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四、充分履職,著力為經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
1、深入開展“法律服務到一線,司法行政促發展”主題活動。組織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人員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領域,為政府、機關、企業等單位或個人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審查草擬各類合同,辦理公證,全力服務“六大戰役”項目建設。選派5名律師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繼續組織律師參與縣領導接待日活動20多批次,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解決利益訴求。
2、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縣法律援助中心深入鄉鎮、村莊進行入戶宣傳,發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服務手冊》、《公證法》、《婚姻法》、《勞動合同法》及“便民服務聯系卡”等宣傳材料6000余份,為群眾排憂解難,真正把法律援助“送進家門”,進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曉率,受到了社會公眾的一致好評。積極創新服務方式,營造創先爭優良好氛圍,突出農民工、下崗工人、殘疾人、婦女兒童等重點服務對象,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實現應援盡援。今年來,全縣各法律服務機構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121件,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3年1月榮獲“全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示范窗口”榮譽稱號。
3、做好律師公證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律師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促進律師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在城區通過上街開展法律咨詢、發放法律服務聯系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繼續開展法律服務進機關、進單位、進家庭、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軍營、進高墻“九進”活動,為服務對象提供法律咨詢、審查或草擬合同、辦理公證、解決有關法律事務。全縣3個律師事務所共擔任法律顧問150家,辦理案件308件,代書200份,解答法律咨詢1095人次。公證處共辦理各類公證234件。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共擔任法律顧問16家,辦理案件117件,解答法律咨詢230多人次,并廣泛開展農村“三資”監管法律服務工作。
五、明確重點,著力抓好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
1、抓好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全縣18個司法所已有梅山、華興、謝洋、石牌、濟陽、奇韜、上京、桃源、太華、屏山、武陵、建設、廣平、前坪、湖美、吳山、文江等17個司法所建成投入使用,均溪司法所正在抓緊建設,預計8月份可投入使用。18個司法所業務用房總建筑面積達4025.32平方米,總投資682萬元,每個司法所業務用房平均面積為223.6平方米。全縣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一方面改善了司法所辦公用房條件,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層工作水平。
2、用好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2012年9月,縣編委下發田委編[2012]44號文件,增加鄉鎮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3名,增編后共39名。我局及時申報招考2013年春季司法助理員3名,現正在招錄中,用足用好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為司法行政基層工作提供人員支持。
3、大力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司法廳的標準大力進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司法所各項管理制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健全干職培訓制度,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各項職能發揮,抓好信息化建設,全面建成聯接省、市、縣、鄉四級的基礎網絡、視頻會議系統,實現網絡互聯互通、信息資源共享。2013年2月,太華司法所被省司法廳評為全省規范化司法所。
六、加強學習,抓好主題教育和創先爭優活動
加強對黨的十精神、系列講話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的部署,深入推進創先爭優和“轉作風、提效能、促發展”活動,切實解決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執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隊伍。
七、強化管理,抓好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制定下發內部管理制度,完善領導班子工作制度,抓好隊伍建設,增強隊伍活力。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崗位責任,量化績效考評。開展“平安單位”、“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做好綜治、、計生、精神文明等工作,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提高綜合保障能力。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責任到位。
云南路街道黨工委高度重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據“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為使婦聯系統“五五”普法的各項工作任務真正落到實處,把學法用法作為考核婦女干部的重要指標之一,納入對領導干部的目標管理體系,促使婦聯領導干部更注重學法和運用法律手段和途徑解決問題。從組織機構上為“五五”普法的順利鋪開提供了保障。
二、形式創新,推動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一)健全機構,落實責任。為加強對“法律進機關”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志為組長的“法律進機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法律進機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法律進機關”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活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要求及組織領導,對目標任務進行了分解落實。
(三)及時啟動,深入推進。辦公室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通過贈送法律書籍、上法制課、倡議書等形式,及時組織開展了“法律進機關”活動,在機關掀起了“法律進機關”活動的。
二、把握重點,全面推進
(一)是圍繞建設法治政府,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首先是以全面提高廣大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和能力為目標,研究制定了《關于開展依法治縣的工作方案》,并依此為指導,通過健全完善工委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領導干部法律培訓制度等制度,使領導干部學法有計劃、用法有依據,切實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其次是拓寬學法渠道,增強學法效果。除堅持傳統的普法宣傳教育方式以外,還積極利用機關內外部網絡、社會和行業部門網絡對干部進行法制培訓。三是以機關效能建設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對以開展“建設法治機關、服務型機關和效能機關”為主要內容的機關效能建設作出全面部署。把握重點,結合“法律進機關”工作實際,積極拓寬普法渠道,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活動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組織領導,開展“建設法治機關”活動。
(二)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組織黨員、干部、青年志愿者隊伍深系村,分別通過舉辦法制講座、開展法律咨詢、發放普法宣傳材料等活動,積極開展法制宣傳。
(三)是圍繞企業依法經營,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以宣傳有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規為重點,通過法制宣傳、法制培訓,推進“法律進企業”活動的深入開展。加強對企業黨員干部進行法律培訓、宣傳,全面提高企業負責人依法經營和誠信守法意識,提高職工依法生產,依法維權意識。
三、創新機制,注重效果
(一)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新形勢新任務對開展“法律進機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們結合實際,一改過去那種“單打一”、“灌輸式”的形式和不計對象,一個單子吃藥的活動方法,努力實踐新的活動方式方法,一是利用QQ群、網絡等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二是利用培訓班、法制大講堂等傳統面對面形式進行教育。三是利用開展知識競賽、征文比賽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
(二)防止“空對空”,深入開展法治實踐活動。一是把開展“法律七進”活動教育黨員干部學法守法的過程變為黨員干部自覺學法用法的過程,引導黨員干部由事后找法到事前學法用法的轉變,在生產生活中,明確權利義務,自覺用學到的發知識指導生產,解決問題。二是深入開展創建活動,“法律七進”活動是一項內涵豐富,外延寬廣的活動,我們把學法用法示范機關、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等創建活動與“法律進企業、進鄉村“活動結合起來,研究制定創建活動具體辦法和標準,扎實推進各項活動開展,豐富“法律七進”活動內容,使各類創建活動的過程成為弘揚法治精神、普法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的過程。
四、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