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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method and quality inspection of SMA-13 asphalt mastic mixture.
關鍵詞: SMA-13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施工工藝;質量檢測
Key words: SMA-13 asphalt mastic mixture;construction technology;quality inspection
中圖分類號:U416.2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18-0134-03
0 引言
菏澤至關莊高速公路起自日東高速公路,至魯豫省交界處關莊,全長61.548km。本合同段為菏關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全長為13.048公里。菏關高速公路路面的上面層為SMA-13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4cm厚)。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簡稱SMA)是一種由瀝青、少量的細集料、纖維穩定劑和礦粉組成的瀝青瑪蹄脂,填充間斷級配的粗集料骨架間隙,組成一體的瀝青混合料。改性瀝青SMA因具有良好的實用性能可廣泛應用于新建道路和舊路改造和維修中相信在不久的將來,SMA將得到大力推廣使用,必將在我國的道路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1 材料
1.1 粗、細集料
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粗、細集料選用堅硬、無風化、表面粗糙、接近正方體潔凈的玄武巖。應滿足《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對熱拌瀝青混合料粗、細集料的要求。
1.2 填料
填料采用石灰巖質礦粉,礦粉應干燥、潔凈、無結塊, 不允許采用回收粉作為填料。
1.3 瀝青
SMA-13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上面層采用聚合物改性瀝青SBS I-D級,其質量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要求。
1.4 纖維穩定劑
①木質纖維穩定劑的質量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的要求。SMA-13上面層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木質纖維的添加量為大于總量的0.3%。
②纖維應存放在室內或有棚蓋的地方,松散纖維在運輸及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受潮,不結團。
2 配合比
經生產配合比驗證,確定出用于生產的標準配合比為10~15mm碎石占42%,5~10mm碎石占36%, 0~5mm碎石占11%,礦粉占11%,木質纖維用量為0.3%,瀝青用量為6%。
3 投入的施工機械
常用機械設備如表1所示。
4 施工工藝
4.1 準備下承層
①為保證下承層與SMA-13上面層的粘結以及密水性,粘層施工后應在確保下承層的清潔和平整度符合施工條件的基礎上,于24小時內進行施工。
②正式施工前,先按照直線20m、曲線10m一個斷面的標準對擬鋪筑路段進行標高與中邊樁測量,并在攤鋪前設立導向控制支架,控制方式選為鋼絲引導高程,鋼絲張力R800N。
4.2 混和料的拌和
①拌和機械選用LQC240(240t/h)型瀝青拌和站一套,瑪連尼-175(175t/h)型瀝青拌和站一套,總生產能力為415t/h,選用集中廠拌法。SMA-13混合料的生產率降低,應在計算拌和能力時充分考慮到,以免影響攤鋪,造成停頓。
②裝載機負責將碎石與石屑裝料,但在裝料的過程中為了避免混入雜質,應將鏟斗離地面20cm左右。集料的不同意味著其性質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因此在存儲過程中應區別對待,科學合理地放置集料。
③集料烘干筒的傾角和火焰大小根據集料濕度、氣候情況、要求的瀝青混合料出廠溫度調節。每天開始拌和的幾盤集料應適當加大火焰,提高集料加熱溫度。利用導熱油加熱瀝青材料,由于要求拌和的瀝青混合料出廠溫度符合170~185℃,因此瀝青與礦料的加熱溫度應據此進行適當調節,但切記改性瀝青結合料的加熱溫度必須小于185℃,瀝青結合料的加熱溫度必須小于175℃。若瀝青與集料的粘結力由于混合料出廠溫度過高而受到影響,必須禁止使用該混合料,并且已經施工的部分也應該予以清除。
④為了防止礦粉倉起拱,導致礦粉流出,應為拌和機的礦粉倉配備振動裝置。為了減少礦粉投入時間,拌和機宜將投料口擴大。
⑤確定瀝青混合料拌和時間的標準是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結合料、混合料拌和均勻,并且確定時間后還需進行試驗。諸多因素都會影響到拌合時間的最終確定,包括拌和機能力、瀝青用量、集料粒徑、材料的濕度、施工氣溫等。
⑥SMA-13混合料只限當天使用。添加木纖維須在混合料中充分分散,拌和均勻。拌和機配備同步添加投料裝置,松散的絮狀纖維在噴入瀝青的同時采用風送設備噴入拌和鍋,纖維不加熱,在拌和過程中必須充分分散,與瀝青混合料拌和均勻拌和時間宜延長5s以上。經5~10s的干拌后,再投入礦粉。拌和SMA混合料的拌和機應有良好的密閉性,防止纖維、石粉飛揚,影響添加數量。
⑦應嚴格依照相關規范標準對出廠瀝青混合料的重量和溫度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和出廠時間記錄在案,簽發一式三份的運料單,一份交司機,一份交攤鋪現場,一份存拌和廠。
4.3 運輸
①使用前后都必須保證運料車車廂干凈整潔。最好涂一薄層適宜的隔離劑或防粘結劑在車廂側板和底板上,如此能夠有效防止瀝青混合料與車廂板粘結。可使用摻加表面活性劑或少量柴油的油水混合物,但禁止在車廂底部積聚余液。
②為避免出現粗細集料的離析現象,在裝料過程中應盡量持續挪動汽車位置。
③運料車必須加蓋苫布,有條件時宜采用具有保溫功能的運料車。
④為保證施工質量,應保證瀝青混合料運輸車的運量大于拌和能力或攤鋪速度,要求施工時至少等候了五輛運料車,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會出現由于材料不足導致的停工。
⑤若運料車輪胎上帶有異物,那么一旦該車進入施工現場,就會污染已灑布的粘層,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因此必須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運料車輪胎干凈。運料車在粘層上行駛時,應避免急剎車、急轉彎掉頭等使下層造成損傷。
⑥當連續攤鋪時,為避免出現運料車撞擊攤鋪機現象,應在攤輔機前 100~300mm處停住運料車。當進行卸料操作時,應使運料車掛空擋,靠攤輔機推動前進。
⑦運料車卸料必須倒凈,如發現有余剩,應及時清除,防止硬結。
⑧當瀝青混合料運輸至施工現場時應先進行仔細檢查,確保材料符合施工條件,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材料不符合條件,應禁止該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⑨在運輸及等待混合料的過程中若發現其存在任何異常情況,都應該及時作出反應,通過分析形成原因,找到有效解決方案。
4.4 攤鋪
①攤鋪采用一臺攤鋪機進行攤鋪,攤鋪機的熨平板應根據路面橫坡和路拱調整,熨平板的連接部分的調節應確保攤鋪的混合料不致出現明顯的痕跡和裂縫。
②攤鋪采用一臺攤鋪機進行攤鋪。攤鋪機采用非接觸式平衡梁控制方式,為保證橫坡度、攤鋪厚度及振動頻率一致,攤鋪機應裝有自動調平裝置和預壓實裝置。
③攤鋪機必須在開始鋪筑前提前30~60min利用電對熨平板預熱,并結合實際氣溫確定加熱溫度,若氣溫較高,應適當降低加熱溫度;若氣溫較低,應適當提高加熱溫度。另外為了確保最終在施工質量,每天施工前應盡量選用溫度較高的混合料。
④綜合分析拌合站的運輸能力、拌合能力,將攤鋪機的行走速度定為2~3m/min。同時為了避免出現離析現象,應合理控制螺旋布料器的轉速,既不能過快也不能過慢,應盡量使其與鏈板送料器的速度相匹配,同時為了確保施工的準確性,應嚴格依照相關規范要求安裝攤鋪機螺旋布料器兩端的自動料位器,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⑤為確保攤鋪施工質量符合要求,避免出現離析現象,應嚴格依照相關規范標準進行攤鋪,選用的攤鋪工藝必須滿足攤鋪連續不間斷、均勻、緩慢的要求。若在實際攤鋪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應及時分析原因并找到應對措施。
⑥攤鋪機在一臺運料車卸完開出后應不等受料斗內的混合料全部用完就折起回收,并立即準備接收下一臺運料車卸料。
⑦在實際攤鋪過程中若出現鋪機供料不足的問題,應最大限度地減少攤鋪機的停頓次數,具體的措施就是采用運料車集中等候,集中攤鋪的方式。在實際攤鋪施工中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隨機應變,確保攤鋪施工符合要求,比如若等料時間過長,隨著混合料溫度的降低,其表面會形成硬殼,為確保施工質量,在接下來的攤鋪施工中應將硬殼去除。
4.5 壓實
路面宜采用振動壓路機碾壓。采用振動壓路機碾壓時應遵循“緊跟、慢壓、高頻、低幅”的原則。即壓路機緊跟在攤鋪機后面,采取高頻率、低振幅的方式慢速碾壓。且宜采用初壓1遍,復壓2~4遍,終壓1遍的連續壓實方式。當攤鋪機振動能力較強,攤鋪后初始壓實度較大,經采用振動壓路機試壓在碾壓輪前不產生嚴重推移變形的混合料,可不進行初壓,直接進入復壓工序。
注意事項:①碾壓應緊跟在攤鋪機后高溫狀態下開始碾壓,不得等候。②為了防搓揉作用將瀝青結合料擠到表面,最好不要采用輪胎壓路機碾壓。③為了防止石料棱角磨損、壓碎,破壞集料嵌擠,禁止在碾壓終了溫度以下作反復碾壓。且在實際碾壓過程中若出現任何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停止碾壓措施,及時找到原因并采取應對措施。④應盡量縮短壓路機碾壓的總長度,確保其不超過80~100m。壓路機碾壓過程中最好不要采取首尾相接的縱列方式,應在橫向錯開排列成梯隊壓實。應結合攤鋪速度,合理確定壓路機的碾壓段長度,確保其能夠保持施工平衡及穩定,盡量減少壓路機隨意停頓。⑤壓路機碾壓過程中即使出現混合料沾輪現象,也禁止刷柴油,可采取向碾壓輪噴灑少量水或添加有防止沾輪的表面活性劑如水。此外,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壓路機干凈整潔。⑥壓路機不得在未碾壓成型路段上轉向、調頭、加水或停留。壓路機施工結束后不得停留在當天鋪筑尚未徹底冷卻的路面上。⑦若在碾壓施工中發現施工操作存在異常問題,或者已施工結果無法滿足施工要求,必須立即停工,及時分析原因并找到解決方案。⑧壓路機能夠大大提升碾壓效率和質量,但是某些特殊部位壓路機無法發揮作用,比如橋梁或擋墻的構造物接頭、拐彎死角等,針對這些特殊部位應采取振動夯板壓實措施。
4.6 接縫
①接縫部位容易出現離析現象,針對這種問題在進行瀝青路面施工時應確保接縫緊密、連接平順,嚴格依照相關規范標準進行操作。②保證橫縫粘結緊密,連接平順,壓實充分。用3m直尺檢查平整度,確保其平整度符合要求,若發現其不符合要求應立即整改。當施工結束時,若攤鋪機在接近端部前約1m處,應把熨平板稍稍抬起駛離現場,用人工將端都混合料P齊后,然后趁尚未冷透時在預定的攤鋪段的末端先撤一薄層砂帶,攤鋪混合料后趁熱在攤鋪層上挖出一道縫隙,縫隙應位于撤砂交界處,在縫中嵌入一塊與壓實層厚等厚的木板,待壓實后鏟除撒砂的部分,撤擊木板,并在端部灑布瀝青,以便下次接著攤鋪。③若橫向接縫開始攤鋪新混合料,那么應先放置起始墊板在已鋪段上,抬起攤鋪機的熨平板,保證混合料松鋪厚度與己壓實路面厚度之差等于墊板的厚度。在已壓實路面上架設已預熱的攤鋪機熨平板,通過高溫軟化瀝青層及接茬,使攤鋪碾壓成為一體。④碾壓橫向接縫時,應先用雙輪壓路機進行橫向碾壓,若壓路機較重,可直接利用壓路機進行碾壓,壓實一遍后即改為縱向碾壓。
4.7 開放交通及其他
①瀝青路面攤鋪完畢后,開放交通的標準是攤鋪層完全自然冷卻,且混合料表面溫度小于50℃。②嚴禁在鋪筑好的瀝青層上堆放雜物,在開放交通之前,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控制交通、保證路面整潔無污染等,確保路面質量不受影響,最大限度地延長其使用年限。③當發現SMA-13瀝青面層在開放交通后,有運料車轉彎時出現掉粒、搓動等情況時,要加強早期交通的控制,待聚合物完全硬化后恢復正常交通。
5 質量檢測
5.1 混合料質量控制與檢驗
拌合站控制室應嚴格監管各種礦料及瀝青的用量和拌合溫度,并將監管結果記錄在案,明確各種礦料及瀝青從出庫到使用的全過程,確保每個環節都落實到位,各個環節都嚴格遵守相關規范標準。同時為了避免出現離析,應在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取一組試樣進行燃燒法測定試驗,以防萬一。
5.2 現場質量控制
現場壓實度采用馬歇爾試驗的密度進行壓實度和現場空隙率雙控制,現場壓實度應能夠滿足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5.3 SMA-13瀝青面層實測項目
SMA-13瀝青混凝土面層實測項目如表2所示。
6 小結
菏關高速公路五合同段路面上面層施工的SMA-13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經過質檢部門的檢測各項指標均滿足規范的質量標準,此類面層的施工工藝和質量檢測可能還有不足,需要大家共同探索,從而更好地保證SMA-13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層的施工質量,創造出更加優質的工程。
參考文獻:
[1]何榮裕.SMA的路用性能及其應用技術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 2002.
關鍵詞:深基坑;支護;淤泥質土層;塌方;措施
1.概況說明
湖州某購物中心工程項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36-2地塊(港南路與外莊路交叉口),總建筑面積6196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21838平方米,地下面積40125平方米。其中,購物中心地上四層,地下二層,建筑最大高度24m。與購物中心相鄰是36-3地塊(外莊公園)地下兼顧人防建筑面積8977平方米,地下一層,二個地下室相連,基坑圍護是由浙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設計,核工業湖州工程勘察院勘察,中建某局施工。
1.1圍護概況
2.事故發生情況經過:
2.1在2014年12月16日,36-2地塊已完成地下室結構梁板施工,36-3地塊西側區域土方已開挖,西南角局部墊層已封閉的情況下,在36-3地塊的支護結構的對撐西邊跨中部出現斜截面斷裂。具體詳見下圖:
2.2兩小時后36-3西北角邊坡出現滑移,西北角支撐梁斷裂下沉,圍護樁受土體擠壓向基坑內偏移,北部基坑內側土體大量上涌,基坑北側局部土體下沉造成坍塌。
2.3塌方發生后,通過監測數據,南側基坑邊深層土移急速加大,格構柱樁底部內基坑內側偏移,造成支撐拉應力增幅明顯,支撐梁上的應力計反映梁鋼筋壓應力沒有達到報警值,反而變小。
3.事件原因分析:
根據后期地質補勘報告,以及查對原始地形圖、包括進行衛星資料查驗,坍塌處位置原是個水塘,原勘探地質報告此處勘察點缺失,淤泥土層厚度深,流塑性強,土體的抗剪強度c值低,內摩擦角φ小。其中還有含水量高于55%的腐植土,流動性快,基坑內土方開挖后基底土體迅速隆起,導致基坑內圍護支撐的立柱樁傾斜上浮,從而引起支撐梁內力變化較大,支撐梁出現斜截面斷裂,支撐梁斷裂支護結破壞,最終導致土體滑移坍塌。
4.事故應急處理方式:
根據對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為防止基坑二次塌方,召開由建設五方主體和監測單位的事故分析會議,并邀請當地基坑圍護設計施工方面的專家,商討處理方案。工程重點在于控制基坑淤泥質土移。采取以下措施。
4.1組織措施:
1)立即聯系政府有關部門,對港南路靠近工地的機動車道實行限止大型車輛通行。
2)增加36―3地塊基坑監測頻率至每天9:00、18:00、24:00每天三次,第一時間掌控基坑情況,根據數據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施工側重點;
3)24小時進行基坑巡視,根據基坑監測數據,重點觀察基坑外土移及有效支撐梁開裂情況;
4.2基坑底施工措施:
1)塌方后南側基坑監測數據表明,土移激增,對此區域進行沙土裝袋反壓,待檢測數據穩定后,立即撤除部分反壓沙袋,并增設砼圍檁梁、支撐柱及鋼斜撐,鋼斜撐兩端與增設的圍檁梁內預埋件及預埋入墊層的工字鋼焊接。待圍檁梁達到強度后,撤除全部反壓沙袋立即完成該區域底板施工。
2)現靠圍護樁邊一跨采用300mm混凝土加筋墊層快速封閉達到避免基坑內土體繼續滑移上浮的現象。
3)在原后澆帶設計基礎上增設施工縫,分塊施工,從而底板快速成型。原36―3地塊分4次澆筑,現根據現場施工,分為24次澆筑,為確保基坑穩定,最小澆筑面積僅為10m2,需在一日時間內完成土方、加筋墊層、底板鋼筋及混凝土施工。
4.3基坑側邊施工措施
1)地下室外墻澆筑至底板上2m,并對外墻采用增厚處理,填充外墻與圍護樁間空間,及時將圍護樁剪力通過外墻、底板傳遞,保證基坑穩定.
2)在八字撐位置增設鋼筋混凝土斜梁,受力最為薄弱的八字撐荷載有效傳遞至底板。
3)對出土口進行卸載,減少圍護樁剪力;
4.4對水平支撐施工措施
1)因對撐主梁已部分破壞,荷載重新分布,根據分析,在受力集中荷載位置增設水平雙拼工字鋼支撐的方式,確保對撐有效傳力。
2)對已破壞的北側對撐位置懸挑段,將已破壞壓頂梁鑿除后二次施工,并增加水平斜支撐,保證將偏移的圍護樁承受荷載有效傳遞至支撐梁。
3)支撐斷裂后南側支撐體系出現報警,立即對南側增加水平鋼支撐傳力型鋼,確保對撐有效傳力,達到釋放應力的效果。如上圖。
4.5對塌方位置施工措施
1)在塌方區外側設置拉森鋼板樁擋土墻,確保基坑穩定。
2)在拉森鋼板樁內側增設高壓旋噴樁,施工止水帷幕及被動土體加固。如下圖:
3)待監測數據穩定,拉森鋼板樁及高壓旋噴樁施工完成后,土方立即開挖,施工剩余塌方區底板,將36-3地塊底板形成整體、塌方區險情徹底排除。
5.總結
此工程在土體塌方位移后,對基坑圍護結構重新分析計算,業主、監理單位和基坑圍護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通過積極有效地配合,合理的施工部署,及時排除了險情。36-3地塊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鋼筋混凝土底板、墻板的結構施工,由于處理得當,沒有出現人員的傷亡現象。雖36-3地塊施工滯后,但通過各方不懈的努力,未對整體進度造成較大影響,工期仍處于可控范圍。
通過上述事例,可以看到在土體含水率高且淤泥質土層較厚的基坑施工時,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如連續降雨)的干擾。面對此類情況,特別關注下列幾個方面:
1)地質勘察單位須加強勘察的準確性和全面性,通過結合地質歷史變遷情況、增設取樣點位,盡量確保基坑圍護位置的土性指標與實際相符;由于基坑圍護設計采用的勘察點位置因大多是在建筑物的,其土層物理力學指標的取值,應根據基坑位置的特殊性進行認真判別,可能參考周邊已經施工的成功的基坑支護工程進行折減或調整取值,設計使用計算軟件應符合當地的土層特性,在浙北軟弱土層中,可以用北京理正軟件,并用同濟大學的啟明星軟件相互復核。
2)施工過程中加強基坑監測,本工程中,由于監測單位經驗不足,軸力計放在梁上的鋼筋位置不當,當支撐梁出現平面外的變形,局部受壓區的壓力值出現了先升后降的反常情況時,應進行分析判斷,對混凝土梁的破壞形式、軸力如何進行計算分析相當重要,本工程中一直到支撐梁破壞,壓力值都沒有達到設計的報警值,主要對應力變化的概念不清。基坑監測時,應嚴格執行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要求,單獨編制專項監測方案,重點對支撐梁的軸力測量計的安裝位置進行檢查,加強計算分析。
3)基坑內外降排水處理,盡量避免受天氣原因,基坑放坡面要設置排水溝,防止雨水進入基坑。止水帷幕效果好,但要考慮雨水滲透地表后,造成的水位增高,水頭壓力增加,會影響基坑穩定性。
4)出現基坑局部坍塌后,充分利用尚未破壞的支護體系,通過加強構造措施,如對受力薄弱環節進行加固等措施,避免基坑圍護結構局部失效后造成應力集中,從而避免基坑坍塌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是我國“十三五”期間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點和難點。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區、市)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鄉鎮(街道)或特定區域成立了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針對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問題與困難,我們對國內部分省份的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了調研,發現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基層政府的權威性不足。《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但在實踐中,縣一級政府普遍將屬地管理責任下沉,使鄉鎮(街道)監管所成了責任的最終承擔者。實際上,鄉鎮(街道)與縣以上各級政府相比,其組成機構并不完善,且大多數是縣級部門的派出機構,相互統籌協調的難度較大,責權不對應、責能不匹配的問題十分突出,難以真正負起責任。
二是基層監管力量配備不足。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層派出機構仍未按要求設置到位。《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都規定,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在鄉鎮或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但目前仍有一些省份基層派出機構尚未組建到位,基層監管處于失守狀態。另一方面,基層食品安全專業人才不足。目前,基層監管人員大多為其他部門劃轉或新招人員,缺乏食品相關專業背景、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其中相當比例的監管人員沒有執法資格。
三是監管裝備配備不足。目前基層執法手段“缺槍少炮”問題突出,日常監管主要依靠看、聞、問、查等原始手段,對于摻雜使假等內在質量問題缺乏必要的技術檢測設備。因受執法車輛指標所限,新的基層監管派出機構即使有經費,也無法配置執法車輛,在偏遠地區容易發生監管缺位問題。此外,基層監管工作信息化建設滯后,與互聯網銷售、網上訂餐、農村電商等新業態的迅速發展不相適應,不利于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四是群眾食品安全意識不足。受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和陳規陋習等因素影響,基層特別是廣大農村群眾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消費安全和法律意識薄弱,為“問題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間。在食品生產階段,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比較突出,有的種植養殖戶為了省錢,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藥和濫用抗生素等違禁投入品,造成了源頭隱患。在食品經營環節,一些小食雜店和小餐飲為了多營利,采購一些價格低廉的假冒偽劣食品和原材料。在食品消費環節,一些基層群眾首先考慮的是價格合適與否,對食品安全問題考慮不多。此外,有少數人甚至為不法廠商提供經營場所,從中獲利并包庇其違法行為,給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為切實解決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不健全和治理能力薄弱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明晰基層鄉鎮(街道)派出機構的職責。在依法明確縣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可借鑒河南、浙江等地經驗,在鄉鎮(街道)成立食安委,由鄉鎮長擔任主任,主要負責統籌協調本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執法協助、宣傳教育等工作。對縣級派出機構實施雙重管理,在以派出部門管理為主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對派出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在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優、人事調整等方面,縣級主管部門要事先征求鄉鎮(街道)政府意見,以確保基層食安委統一協調職能的有效發揮,防止出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
二是設立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崗位。鄉鎮(街道)監管派出機構必須有相應的崗位并配備合格的人員來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要支持各地依托農村和社區基層組織,加快建立協管員、信息員隊伍,發展志愿者等群眾性監督隊伍,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的要求,加快構建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
三是提升基層監管能力。推進基層監管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對基層執法人員實施全員培訓考核,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資格管理要求。加強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培訓,增強其業務水平。推進基層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優先配備急需的執法裝備及檢測檢驗設備,并推進縣級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保障基層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得準、驗得明,使基層具備最基本的執法保障條件。加快基層監管信息平臺建設,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情況
截至2009年底,全區共有蘇木鄉鎮衛生院1320個,其中,中心衛生院477所、一般衛生院843所,平均每院服務人口1.36萬人,平均病床數10張。全區蘇木鄉鎮衛生院共有工作人員1.7萬人。平均每個衛生院有衛生技術人員13.07人,每院助理執業醫師和注冊護士平均8.58人,衛生技術人員中,大專學歷以上的占35%,中專學歷以上的占83.2%。衛生院中69%配備了X光機,66%配備了超聲診斷儀,73%配備了心電圖機。平均每院年診療人次達8387人次,45%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腹部手術,28%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剖腹產手術,13%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一般上腹部手術,15%的衛生院能開展輸血治療,64%的衛生院能開展x光拍片、B超和化驗檢查,71%的衛生院能開展心電圖檢查。
全區蘇木鄉鎮衛生院全部實行了“縣辦縣管”的管理體制。衛生院人員、業務經費、管理權限上劃到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全區衛生院人員工資補助占應發工資的比例從2004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70%。其中,財政撥款占人員工資總額80%以上的衛生院有660所,占衛生員總數的47%;撥款占90%以上的衛生院351所,占衛生員總數的25.6%;撥款占60%以下的衛生院有519所,占衛生員總數的37.1%。衛生院藥品純收入,全區中心衛生院平均10萬元,一般衛生院平均6萬元。
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
一是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2009年12月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座談會,貫徹落實副總理在國務院基本藥物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對我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是及時成立了全區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各個環節政策的制定實施工作。委員會由衛生、發改、工信、監察、財政、人保、商務、食藥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衛生廳。
三是研究制定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方案》(內政辦發[2009]131號),印發全區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實行自治區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自治區增補目錄內的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等內容。
四是加快推進以自治區為單位的網上招標采購工作。實行以自治區為單位網上集中招標采購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組織機構、統一招標平臺、統一規范操作、統一網上采購、統一藥物配送。目前,自治區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為組長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在衛生廳成立“藥械集中招標采購服務中心”,承擔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網上集中招標采購和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印發了《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方案》、《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制度》等,明確了基本藥物購銷合同管理等事宜。同時,有關部門已經根據《國家城鎮職工基本用藥目錄》和《城鎮職工基本用藥目錄》,并結合全區近年來的招標采購目錄等相關資料,制定出了包括9441種藥品和3279種醫用耗材在內的掛網采購目錄,組建了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專家庫。目前,網上招標平臺建設工作已經全部完成,在2009年11月底已完成307種基本藥物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工作。
五是積極推進基本藥物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和質量監管工作。自治區已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等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并且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同時,自治區制定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完善基本藥物生產、配送質量規范,全面加強對原輔料采購、投料、驗證、倉儲、運輸等環節的管理;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GMP、GSP認證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管,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估,監測評估報告等相關信息,促進基本藥物制度不斷完善。
六是積極抓好試點地區推進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按照2010年2月底前,完成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旗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實現零差率銷售的要求,2009年底,自治區選定呼和浩特、包頭、通遼、鄂爾多斯、烏海、阿拉善等6個盟市共40個旗縣(區)所有政府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蘇木、鄉鎮衛生院開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6個盟市蘇木、鄉鎮衛生院479所,占全區總數的36%,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96所,占全區總數的43%。在政府衛生投入補償機制尚未建立之初,先由自治區政府投入3000萬元作為基本藥物制度啟動和試點經費,推動補償機制的建立,確保在2010年2月份前完成3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六個試點盟市及時成立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出臺了本地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積極推動工作開展。
1、呼和浩特市對基層衛生機構進行了全面調研,2010年2月25日下發了《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網上藥品采購用戶名、密碼》,要求各旗縣區衛生局組織轄區內鄉鎮衛生院和社區服務中心自2010年3月1日起上網采購基本藥物,對采購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價銷售。目前已有54家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實施網上集中采購。截止目前,政府辦84個鄉鎮衛生院和2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全部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暫未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
2、包頭市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在網上開始采購藥品。2月26日,市衛生局于召開了全市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工作專題會議,要求全面深入推進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工作。截至3月n日,全市68個蘇木鄉鎮衛生院和62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部分社區衛生服務站)都通過自治區網上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所需相關藥品。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庫存藥品進行了核查登記造冊,妥善處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庫存藥品。要求政府舉辦(包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蘇木鄉鎮衛生院開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從3月4日開始,實行基
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日報告、月報告制度,每個工作日16時前和每月5日前,將當日和當月的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上報市衛生局。
3、通遼市于2010年1月7日召開市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市財政拿出300萬元,用于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補助。從3月1日起,政府辦基層衛生機構開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時間最遲不超過3月20日。政府辦基層衛生機構總數有183家,截至3月12日已有137家實行藥品網上集中采購。
4、鄂爾多斯市對全市醫療機構負責藥品采購人員進行了網上集中采購專項培訓。準格爾旗已于2010年1月份推開了藥品零差率銷售,2010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截止3月10日,全市所有基層二級綜合醫院、中蒙醫院和50所中心衛生院實行了藥品零差率銷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實行了藥品零差率銷售。目前,全市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參加了自治區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其中有30余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經通過采購平臺實施網上集中采購。
5、烏海市從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16家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所有基本藥品都執行自治區網上集中公開招標,統―采購、統一配送。取消基本藥物的藥品加成后,藥價平均下降了14%左右。
6、阿拉善盟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了藥品零差率銷售實施的財政保障資金測算,以2010年2月28日為時間節點,抽調專門人員深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藥品庫存情況(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進行盤點核實,并要求從3月1日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再購買基本藥物目錄外的藥品。從2月26日起,正式從網上采購藥品,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實行零差率銷售。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任務,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難度大,六個試點盟市進展不一,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要求,如期完成對六個試點盟市確定的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目標任務,3月4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試點盟市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先行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克服困難,務必于3月25日前完成本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現零差率銷售,待綜合改革文件下發實施后,進―步規范工作程序。同時,預撥了部分資金,以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綜合改革政策制定出臺及實施情況
2010年1月21日,國務院醫改辦在安徽省召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現場經驗交流會,要求各地學習借鑒-安徽經驗和做法,結合實際,加快本地區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3月1日至6日,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新樂帶隊,政府辦公廳、發改委、編辦、衛生、財政、人事、藥監等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呼和浩特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赴安徽、江蘇省學習調研,深入了解了安徽、江蘇兩省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主要做法和實施效果等。在研究考察期間,劉新樂副主席分別于3月3日和3月5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自治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會議強調,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涉及機構編制、人員安置、績效考核、財政補償以及藥品招標配送等多方面的政策內容,要借鑒安徽省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我區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具體實施意見。會議對相關政策文件起草作了分工和安排部署。
參照安徽省做法,結合自治區實際,經過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自治區相關部門分工起草了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一主三輔五配套”共9個關聯文件。分別由自治區醫改辦公室牽頭起草《人民政府關于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由衛生廳牽頭起草《蘇木鄉鎮衛生院改革試點方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改革試點方案》、《嘎查村衛生室改革試點方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衛生廳會同藥監局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與采購配送辦法(試行)》,由編辦牽頭起草《蘇木鄉鎮衛生院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指導意見》,由人事廳牽頭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聘用、分流安置辦法(試行)》,由財政廳牽頭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暫行辦法》。上述9個文件,《實施意見》是指導改革試點的總綱,3個試點方案是必要補充,5個配套辦法(指導意見)是重要保障,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改革試點方案和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改革目標和試點范圍,提出了推進管理體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藥物制度和政府補償機制改革五項任務和實施步驟。
綜合改革政策文件起草形成初稿后,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醫改辦分別于2010年3月15日、3月23日兩次召開協調會,征求相關部門及盟市的意見,及時進行補充、修改、完善;對“三輔五配套”文件有關內容進行銜接;對有關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補助標準及蘇木、鄉鎮衛生院專業人員比例有不同意見的問題進行了溝通;針對有關部門對藥品采購配送辦法中,配送企業遴選、配送區域及配送方式等方面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再次召開協調會,達成了共識。
、認真組織學習和傳達各級紀檢監查工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領導的重要講話,深刻領會今年開展糾風工作的重要意義,重大作用。提高了廣大干部職工對糾風工作的認識,增強了積極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明確了年我局糾風工作的任務,重點和突出要解決的問題。
、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建立了組織領導機構,我與各縣(市)、各科室簽訂了糾風目標責任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對糾風責任進行了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都有責,人人都負責的責任網絡。根據年工作任務,制定了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原創:開展創人民滿意單位實施意見,落實專項治理目標實施意見以及貫徹落實十項為民措施,五條禁令的具體措施。
、抓源頭治理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二是在礦產管理中認真落實采礦權出讓制度;三是在財務管理中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并對八縣一市組織執法檢查;四是全面開展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五是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力度,解決了大量的土地草場糾紛和土地違規違法事件,維護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
、積極組織糾風調查,深入開展創人民滿意單位活動。一是聘請行風評議員名;二是召開離退休干部座談會;三是召開行風評議員征求意見會;四是到基層召開會議征求意見;五是局機關內部召開自查自糾會;六是發放征求意見函和行風滿意度調查表;七是在制定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六項制度八項服務、人民滿意科室、滿意公務員十條標準;八是工作人員掛牌上崗;九是完善了服務承諾,違諾處罰制度;原創:十是建立了辦公桌上監督牌。
、熱忱解決社會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一是解決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問題,做到了依法足額補償到位;二是解決城市居民拆遷的補償問題,沒有發生上訪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力度,處理了一批違規違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眾來信來訪網絡,公開舉辦電話、舉報信箱、舉報受理部門;五是認真負責地做好上級督辦的事項,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復,件件有回聲。至目前為止,在局機關內部沒有發生和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和吃、拿、卡、要現象。
檢察機關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必須要在更新監督理念創新監督機制的基礎上,精心組織,嚴密實施
(一)在理念更新上,做到“三個確立”
基層行政執法的現狀決定了必須要加強監督,而要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必須拓寬思維,更新觀念,創新機制,這樣,才能把基層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到位,取得實實在在效果。一是確立監督就是作為的理念。長期以來,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一直是對刑事訴訟實施監督,而對行政執法活動一直未能有效開展,導致行政執法活動不規范、不嚴格、不文明的現象大量顯現,引發大量、越級訪和群訪,甚至還出現不作為、亂作為、侵權瀆職、貪污受賄等問題,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實踐證明,缺少監督的執法活動,必將會滋生特權思想、特權利益和腐敗現象。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有效監督,我院注意深刻理解和把握中辦發(2011)8號文件《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的內涵,并在適當時邀請縣內外“法學專家”、“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專家學者進行研討論證。通過科學論證,使大家進一步深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內涵,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內在要求。從而,為檢察機關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提供法理支持,提高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重要性和可行性的認識,從而,確立只有加強監督,方能更全面體現檢察機關的作為。二是確立監督就是規范的理念。基層鄉鎮是行政執法“集聚地”,有國土、規劃、工商等眾多部門,行政執法面廣量大,涉及利益關系眾多,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可以有效地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基層行政執法單位依法履行公務,推進法治鄉鎮建設,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三是確立監督就是創新的理念。積極創新監督工作思路,構建監督工作模式,是推進基層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環節。我院在各方的支持和努力下,推動建立了“黨委領導、人大支持、政府負責、檢察監督、部門司職”的監督模式。黨委領導,即縣鄉鎮兩級政法委對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的理念、方式、效能等方面作出統一規定,對執法監督力量進行統一領導,對重大行政執法監督案件加強協調;人大支持,即縣鄉鎮兩級人大對行政執法工作定期進行評議,并研究解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難事項;政府負責,即縣鄉鎮兩級政府及其法治部門加強對執法活動、執法過程和執法效能的考核驗收;檢察監督,即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靜態和動態監督,受理舉報、監督案件、糾正違法;部門司職,及各鄉鎮執法主體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做到及時、有效、公開、公平、公正執法。這個監督模式的重點是檢察監督。對此,我院依托派出檢察室,主動與各鄉鎮行政執法部門建立工作對接、信息通報和監督協作機制,按照統一管理,分類工作的要求,在每個鄉鎮聘請2名行政執法監督信息聯絡員。在日常工作中,檢察室一方面抓好靜態監督,即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調取行政執法單位有關執法卷宗,審查行政執法的程序是否合法,處罰是否適當,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另一方面抓好動態監督,即及時受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舉報線索,對構成瀆職、貪污受賄的及時移送反貪、反瀆部門立案查處,對構成其他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為了更好地推進這個監督模式的實施,我院報請縣委縣政府出臺規范性文件,即《關于加強基層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由縣委縣政府聯合發文印發全縣各鄉鎮及行政執法部門,要求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實。這個《實施意見》一方面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把基層行政執法是否規范、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及時移送檢察監督情況一并納入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形成權責分明、行為規范、協調一致、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另一方面明確規定了基層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相銜接工作的主要內容,如派出檢察室根據規定的具體情形,通過《檢察意見書》、《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提出監督意見等形式對基層行政執法進行監督,并規定在限期內答復。還規定派出檢察室在監督中要隨時調閱行政執法卷宗等。
(二)在機制建設上,建立“三項制度”
一是聯合監督制度。縣法治建設領導小組每半年組織縣優化辦、縣法制辦、縣紀委糾風辦、派駐檢察室等部門,對基層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對存在違法行政等問題的,依據不同情況,分別作行政或法律上的監督糾正;對行政執法人員有涉嫌貪污受賄、瀆職侵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案件性質,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人民檢察院處理。二是聯席會議制度。鄉鎮政法委定期組織召開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會議一次,派駐檢察室應當派員參加。會議通報近期執法及處罰情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處理情況、檢察監督情況,并研究和協調解決行政執法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問題。與些同時,還建立了信息通報制度。派駐鄉鎮檢察室與鄉鎮法治辦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日常的信息交流,各基層執法單位的統計報表及時報送派駐檢察室,以實現信息共享。三是備案審查制度。制定了《報備細則》,從報備案件的單位主體、報備范圍、報備材料、報備期限等4個方面作出明確具體規定。如在報備案件的主體上,明確規定鄉鎮一級具有行政執法權或受委托從事行政執法的單位、縣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派出機構,包括工商、國土、規劃、城管、安監、質監、水利、林業等15個行政執法單位。在報備范圍上,明確規定涉案金額在萬元以上;處罰金額或者沒收款物價值在三千元以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違法行為還不能有效制止且繼續進行,可能導致案件性質發生改變的;當事人不服,認為行政處罰畸輕畸重或適用法律、法規不當的,可能引起上訪的,在當地或在全縣有較大影響的等10種情形的案件。在報備材料上,明確規定案件事實及相關證據;認定的法律依據;行政擬處理意見;行政處罰法律文書;行政許可批復文件等。在報備期限上,明確規定十種報備情形均應當在行政行為作為后十個工作日內及時報備轄區檢察室。
(三)在組織實施上,搞好“三個結合”
一是點面結合,搞好聯合監督檢查。根據《實施意見》的規定,對基層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要聯合檢查,具體由縣政法委牽頭,由檢察院及其派出檢察室人員為主體,聯合縣人大內司委、縣政府法制辦、縣紀委等部門組織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除聽取鄉鎮領導對面上行政執法工作匯報外,還要察看工商、國土、規劃、安監、司法等部門的行政執法臺賬和卷宗,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可當場提出口頭糾正檢察意見,責令其立即整改。也可及時向相關單位和部門發《檢察建議書》、《檢察意見書》。如侍莊鄉有五家衛生室屬合并對象,侍莊醫院亦下達了撤并衛生室通知。但有的衛生室長不愿意合并,繼續進行非法行醫。針對這種情況,檢察院及時向侍莊醫院提出了口頭糾正檢察意見,侍莊醫院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取締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締,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二是條線結合,搞好專項監督檢查。主要是對縣有關執法部門派出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如國土、工商、環保、安監、規劃等條管單位。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中,注意針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系統查、查系統的方法,深入查找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爾后,針對問題進行梳理分類、分析評估、風險研判,依據檢察職能發出《檢察建議書》、《檢察意見書》或《糾正違法通知書》。如針對全縣農村“小產權房”亂開發、非法占用、使用、買賣轉讓土地的嚴重問題,一方面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及時撰寫調查分析報告,一方面向縣國土部門發出《檢察意見書》,以引起相關部門領導的重視。如縣國土局聯合縣公安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買賣土地的專項行動。目前,共查處違規使用土地21宗,有6人因涉嫌非法買賣土地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效地維護了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又如,在監督檢查工商系統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沂北鄉有兩不法商販正在合伙倒賣石油,且數額巨大,檢察院及時向工商部門發出了《檢察意見書》。縣工商局接此意見后迅速派員查處,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三是內外結合,做好受理舉報控告。在抓好靜態監督檢查的同時,積極抓好動態監督,充分利用控申、民行、預防、反貪、反瀆、派出檢察室等對外接訪窗口,收集和受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舉報和控告。與此同時,充分利用“舉報宣傳周”、“檢察開放月”這一活動載體,深入街頭、村頭、社區宣講行政執法監督內容,動員人民群眾參與監督。還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聘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信息員參與監督,形成內外有機聯動的行政執法監督氛圍。今年以來,灌云縣檢察院及其派出檢察室,共受理舉報控告12件,督促整改6件。如侍莊鄉規劃辦,在規劃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劃不準收費的有關規定,擅自收取單位和農戶的規劃費用,在當地造成了不良影響。派出檢察室接到舉報后,立即進行調查,向侍莊鄉政府發了《糾正違法通知書》,責令其整改。侍莊鄉政府及時采取措施,停止了違規收費,同時,要求鄉規劃部門和相關人員嚴格執法,確保不違規收費。
檢察機關加強基層行政執法監督,必須要在充分認識基層行政執法監督艱巨性的基礎上,完善提高,鞏固成果
(一)認識再到位
對基層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是檢察機關及其派出檢察室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可一蹴而蹴,更不可小勝即安,要立足長遠,完善提高,鞏固成果,切實履行好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從目前行政執法監督的實踐情況看,還存在許多需要加強和完善的一些環節,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特別是鄉鎮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領導,要切實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分析研究本鄉鎮和本部門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堅決克服徹底屏棄過去行政執法的本位思想,部門利益和習慣做法,轉變執法觀念,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覺接受監督上來。各基層行政執法人員也要堅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51)號文件《關于加強基層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要求,自覺做好自身行政執法與接受檢察監督的各項工作,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不越權執法,自覺把執法行為置于檢察機關的監督之下。
(二)報備再嚴格
雖然已制定出臺了《關于基層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工作的報備工作實施細則》,但從運行情況看,有的行政執法部門不想報備,存在隱案不報的現象;有的行政執法部門不按時報備,拖拖拉拉;有的報小不報大,怕惹出麻煩,查出問題,影響單位和個人利益;對此,報備審查工作還需再嚴格,要采取多種措施督促報備工作的落實,對凡是今后出現報備問題的單位和部門,在查明情況后,視情節建議相關部門給予處理。
(三)整改再加強
對基層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出來的問題,檢察機關有的當場責令督促整改,有的運用《檢察建議書》、《檢察意見書》、《糾正違法通知書》的形式,依法督促整改,但從整改情況看,不及時,不徹底、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如全縣小加油站點雖被依法取締,但有的死灰復燃;非法占用土地雖進行了打擊整治,但有的鄉鎮還有在偷偷建筑;有的鍋爐存在安全隱患,雖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但整改未到位等等。因此,一方面檢察機關及其派出檢察室平時要加強督察、巡查,確保檢察機關發的法律文書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對需要聯動多個部門方能整改到位的一些行政執法案件,檢察機關及其派出檢察室要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一起研究整改方案,進行綜合治理。
(四)檢力再整合
基層行政執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點多線長,要想做好監督工作,檢力顯得尤為重要。但從目前情況看,雖然在大的活動上舉全院之力,但平時日常工作都由檢察室承擔,僅憑兩個派出檢察室的現有人員,工作有時確實安排不開,人手顯得尤為緊張,很難承擔繁重的監督任務和監督需求。對此,一方面,檢察院要成立派出檢察室專門管理機構,以便統一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一方面,還要在重點鄉鎮再派檢察室,人員也要適當增加,以便上下整合力量,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順利開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堅持重過程、重教育、重整改、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服務經濟、服務基層”為主題的民主評議活動,著力解決執法、服務、管理、效能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和企業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樹立“勤政、廉政、優政”的良好形象,為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評議內容
1、組織領導情況:建立健全“服務經濟、服務基層”評議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目標明確,措施有力,責任落實。
2、服務經濟情況:轉變工作職能,改進管理工作方式和方法,服務經濟的各項措施具體,并落實到位;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促進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改革的規定;無亂收費問題。
3、服務基層情況:全心全意為基層和群眾服務,想方設法為企業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及時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在工作中做到“深、實、細、嚴、快”五字要求,堅決克服辦事拖拉等現象,對涉及其它機構的事項,做到不扯皮、不推委;建立和執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
4、履行職責情況:嚴格按照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國家政策的規定正確履行職責,認真執行上級的決定、命令,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規范執法行為和辦事程序,辦理涉及群眾利益的事務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5、廉政建設情況:加強教育,注重干部職工隊伍建設;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和“四大禁令”;切實有效地治理行業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吃、拿、卡、要、報”等問題,切實解決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
6、工作效能:扎實完成本部門工作任務,業績突出。作風務實,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無行政不作為、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等不良現象。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1—4月中旬)。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局“服務經濟、服務基層”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出行之有效的“雙服務”民主評議實施意見,確定工作目標,落實責任要求,及時對局全體干部職工進行動員部署,并采取集中學習、討論交流、自學等方式,深入系統地安排學習,切實增強機關干部服務經濟建設的大局意識,以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態度再次投入“雙服務”民主評議建設中,強化服務效能,提高業務素質,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4月下旬—9月底)。圍繞“雙服務”評議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我局全年的工作目標和去年“雙服務”發現的問題,從實際出發,分析原因,落實整改。
(1)按照《行政許可法》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改革的規定,對我局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集中清理,根據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相關文件,及時調整農機收費項目,并把收費依據和標準公示上墻,實行亮證收費。
(2)逐步完善局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建立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等優化機關服務措施的意見,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嚴格執行“四大禁令”。注重隊伍素質建設,以學習《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為契機,采取自學、做習題、相互討論等多種形式,提高全局干部服務意識。
(3)拓寬服務領域,繼續實施工程機械培訓,并充分發揮自身培訓優勢,籌建農機綜合服務中心,開展各種轉崗技能培訓,為我縣城市化建設輸送合格的駕駛員和操作手,促進農民增收。著重農機產業規模化的發展,初步建立水產品烘干加工區、紫菜生產機械化加工區和茶葉生產機械化加工區,推動農業產業集聚。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興海縣社區建設工作情況作交流發言,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構建網格管理服務,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一是為發揮社區的服務作用,通過多種渠道開通了便民服務熱線。為進一步方便對社區居民的有效管理,我縣按照“區域相鄰、居住相近、管理方便”的原則,從原來的單一管理體制,將縣城4個社區合理劃分為18個網格,以網格單元為基礎,成立網格工作小組,分片管理、責任到人,形成了以“人在格中,事在網中”的工作格局,有力提高了網格化管理、心連心服務的社會效能。二是建立了“一站式服務平臺”、社區調委會、治安聯防隊、志愿服務隊等。開通了便民服務熱線,建立了“情系萬家”便民服務微信群、QQ群,積極開展“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等活動。
(二)理清社區職能職責,實現社區職能歸位。以服務支撐基層社會治理。為切實規范社區職責任務,減輕基層組織工作負擔,落實“權隨事轉、人隨事轉、費隨事轉”的要求,印發《關于進一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的通知》,主要從依法確定社區工作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機構和牌子、壓縮社區創建達標評比項目和臺賬等方面,進一步理順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與職能部門及基層政府的權責關系,減少社區過多的行政事務性工作,促進社區治理和服務水平提升。共梳理出涉及縣屬和駐縣17個單位,準入事項包括4項50個科目,精簡取消社區公共管理、印章使用范圍、達標評比、臺賬等事項目錄共19個科目。
(三)開展陽光議事協商,實行社區民主決策。轉發《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和《青海省城鄉社區協商實施辦法》,進一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指導全縣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建立健全社區工作協商委員會制度,規范協商程序,豐富協商形式,充分運用協商成果。充分做到了協商于民、協商為民,解決群眾的難事、難題,保障人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力。
(四)推進社區居民公約,實行居民自我管理。完善社區民主監督制度,印發《關于規范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緊急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定完善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水平,依法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議事決策規則,提高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能力,培養良好的社會風尚。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各社區基本建立了完整配套的規章制度,建立“五必查、五必訪”,“六必報”“六清五掌握”等工作機制。全縣7個社區基本建立居民公約等相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工作機制。
(五)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支持參與社區治理。結合精準扶貧工作,做到精準“點穴”,開展扶貧救濟、養老服務、婦女兒童福利關愛、文體活動、勞動就業等內容豐富的服務,提升基層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近期計劃在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安多民俗文化村”依托現有的基礎設施、公建設施優越資源,實施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把城鎮社區服務延伸到了農村。該項工作于2016年起,在大米灘村開展實施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培育發展了1個社區衛生整治協會,近50余名志愿者為改善社區人居環境提供志愿服務,加強了城鄉社區環境綜合治理,推進了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在社區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社區建設實踐中積累了大量成功經驗。但從總體上看,還存在社區治理主體職責不清、社區自治機制不健全、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等問題,與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改革新形勢、社會治理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相比尚有較大差距。這些問題,嚴重制約著社區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豐富多彩的公共服務。
2007年,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200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的要求,重點開展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制度、推進農墾體制改革、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和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等五方面工作。
(一)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圍繞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1.研究制訂相關制度。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法的立法調研和起草,并列入了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劃;開展了建立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責任追究制度研究;開展了“四荒”、灘涂、水面等資源開發利用中公開競價和招投標制度研究。
2.繼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工作。在已有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的基礎上,2007年又增加了22個仲裁試點,試點總數達到190個。試點單位基本做到了一般糾紛解決不出鄉、重大糾紛不出縣。
3.開展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針對承包經營權落實不到戶、承包期內違法收回和隨意調整承包地、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流轉承包地、違法侵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等突出問題,農業部會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聯合發出了《關于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在全國農村開展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并組織了6個督導組,對15個省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
4.依法加強農村土地流轉規范管理與服務。采取多種方式指導和推動各地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制和登記備案制,把土地流轉納入規范、有序的發展軌道。積極引導各地開展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指導地方通過建立土地流轉中心等組織,土地流轉信息,指導合同簽訂,創新了土地流轉機制。積極探索組織土地整理、加強農田建設、實施流轉補貼等措施,為流轉創造條件,穩步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二)加快推進農墾體制改革
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全面推進墾區集團化改革,加快墾區集團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要求,加快推進管理體制改革。
1.建立健全國資監管運營制度。通過清產核資、明確母子公司功能定位、規范決策程序、明晰職權界限等措施,進一步明確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出資人地位,理順集團內部母子公司之間的運行機制。
2.完善內部經營機制。以適應市場競爭為目標,通過企業內部的機構重組和流程再造,不斷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實現集約化管理。逐步建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分離墾區辦社會職能。加快國有農場代管的鄉鎮村及農場自辦的普通中小學等社會職能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對確需保留或一時難以分離的,合理調整布局,精簡機構人員,發揮規模效益。
4.積極化解債務。做好國有農場債務的清理核實工作,根據債務類別及形成原因,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和辦法。鼓勵國有農場壯大經濟實力,提高自身還債能力。
(三)繼續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快推進改革進程。
1.建立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農業部依托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領導小組,成立了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聯席會議,召開了由水利、林業、編制、人事、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科技、勞動保障等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參加的部門協調會議,密切部門溝通。
2.開展督導調研。及時下發了《農業部關于貫徹落實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員對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情況進行了督導調研。召開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會議,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
3.指導地方工作。指導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改革方案。截至2007年底,已有19個省(市)出臺了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先前已進行改革的浙江、湖北、重慶、寧夏4個省(區、市)出臺了配套文件或完善意見。河北省和寧夏區還出臺了編制核定和人員分流安置等的配套文件,陜西省已于近期印發了改革實施方案。
(四)繼續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
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截至目前,遼寧省已完成省、市、縣、鄉四級獸醫機構改革;廣西、上海、浙江、寧夏等4省市已基本完成省、市、縣三級獸醫機構改革;福建、吉林等30個省份完成省級獸醫機構改革。全國67%的地市和45%的縣級機構改革也已完成;15個省份鄉鎮站改革基本完成。通過改革,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防疫體系逐步健全。通過改革,國家、省、市、縣、鄉五級動物防疫體系初步建立起來。部分省份還加強村級動物防疫網絡建設,有的地方財政拿出一定資金,補貼村級動物防疫員。
二是工作力量有所增強。各地在獸醫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科學配置內設機構職能,合理調整內部人員結構,逐步加強動物防疫等涉及公共衛生安全的機構力量,提高獸醫機構的組織協調能力。
三是工作能力不斷提高。各地把獸醫行政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動物防疫經費保障機制不斷完善。
三、2008年改革工作動態
為了扎實穩步推進農業農村經濟改革,2008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農村土地經營制度方面
1.鞏固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成果。
2.抓緊延包后續完善工作。
3.不斷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
4.加強土地承包和流轉規范管理。
(二)農墾體制改革方面
1.積極協調,爭取政策支持。
2.加快墾區集團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三)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方面
1.繼續加強對地方改革工作的督導。
2.建立基層農技推廣的投入保障機制。
3.啟動《農業技術推廣法》修訂工作。
(四)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方面
1.繼續加強督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