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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保險;合作;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12-0040-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2.10
一、銀保合作的歷史與調整因素
(一)我國銀保合作的歷史
我國的銀保業務開始于1995年,在保險公司的推動下,銀行柜臺嘗試著銷售一些養老金和定期壽險產品。由于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受到公眾的認可但1996年起,利率下調,銀保產品銷售不斷下滑。1996―1998年開始起步,主要在分公司層面進行合作,開展了有限的合作。在1999年后,銀行保險突飛猛進,各家保險公司和幾大國有銀行紛紛開展銀保業務。但在2004年開始,銀行保險出現逐步萎縮趨勢。2005年,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策略的選擇和考慮。所以銀保市場整體上保持了繼續調整態勢,而沒有太多的變動。
(二)我國銀保合作調整的內在原因
銀保合作的調整和銀保產品有著直接的關系。初始階段銀保業務迅速發展,這與居民的保險意識不強、對銀保產品認識較含糊等有關。作為過渡時期產物,銀保產品兼顧了儲蓄和保障功能,通常還有保底收益,一度得到市場的認可。但這些銀保產品主要以分紅和投資聯結為主,保障功能不強,故保險的功能和價值并不大。產品主要以理財和收益率為主要特征,對保險公司、客戶和銀行增值空間都不大,同時流動性不足。受制于近年來證券市場不景氣和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有限及投資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因素的影響,銀保產品的收益率和分紅狀況不容樂觀,因而出現萎縮幾乎是必然的。
銀保合作的調整也與保險公司的定位有關,銀保合作對保險公司而言,主要目的是“沖規模”和樹立市場知名度,盈利能力相對次要。銀保產品對保險公司的利潤貢獻率不高,對新公司而言,規模沖動強于對利潤的需求。這種低盈利水平、充當“面子”功能的銀保業務和當前我國客觀環境有關[1]。
第一,我國民眾當前保險意識普遍不高,民眾比較接受保本類保險產品,因而以投資為主要特征的銀保產品滿足了當前的市場需求。但由于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近期證券市場不景氣的影響,銀保產品的后續發展存在一定的難度。第二,我國保險市場處于發展的時期,監管當局逐步放松了對保險公司設立的門檻,更多的保險公司進入市場,而這些新興的保險公司為了擴大市場影響力,急切希望通過銀保業務拉大其業務規模而對盈利能力要求有所降低,因而不斷推出投資連接和分紅型產品。第三,即使是已有相當規模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市場額度都在維持其市場規模,如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為了維持規模和絕對的市場主導地位,在銀保市場上同樣持有很大的份額。
盡管當前普遍認識到規模擴張可能帶來資本金和償付能力的壓力,但各地分公司很難確實感受到總公司的資本壓力,不考慮盈利水平而進行規模擴張的沖動和行為仍在較大范圍內存在。隨著消費者的逐漸成熟及前期分紅型產品的逐步到期,預計當前的銀行保險產品和銀保模式將面臨諸多挑戰,整個市場的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二、保險公司拓展銀保業務的特征分析
(一)產品以簡單的投資功能為主要特征
當前國內的銀行保險主要是銀行保險公司開發的銀保產品,保險公司開發針對銀行柜面比較容易銷售的產品,在很大程度上強調理財和收益特征,而保障功能有限。開發和大力推動這類產品主要是新興保險公司,它們剛進入保險市場,為了擴大市場影響和規模而借用銀行的渠道和信用,具有“廣告”效應和目的。
這種產品和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持續的。產品本身對保險公司而言,盈利能力有限;對客戶而言,由于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受到種種限制,回報率很難維持在較高的水平上,因而銀保產品難有長久的發展空間。保險公司隨著規模擴大和品牌建立,會選擇更復雜的產品,而收縮簡單的分紅產品和投資聯結型產品,退出以簡單產品為特征的銀保市場。
(二)市場主體以新興保險公司為主
新興的保險公司進入不太成熟的保險市場,各種競爭手段,乃至惡性競爭難以避免。新興公司的初始策略將是擴大規模和市場影響,這意味著在很長時間內仍然會有以簡單產品為特征的銀保需求,只是推動銀保合作的保險公司通常會有所更替。從其個體的行為而言,新興的保險公司通過銀保產品的推出,雖然單個產品的盈利能力不足,但也能達到其擴張和擴大市場影響的目的。且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司是為了緩解其現金流不足而銷售其銀保產品。
新興公司通常是銀行保險的主角,這在近年來的銀保市場表現得尤為突出,大的保險公司退出銀保市場,而小的保險公司在大力拓展銀保市場。在上海市場,2005年上半年銀保市場份額排名分別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4.12%)、中國人壽(17.15%)、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2.01%)、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人壽”)(7.87%)、生命人壽保險有限公司(7.84%)、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5.8%)。在深圳市場,2005年上半年銀保市場規模分別為:中國人壽銀保規模為11981萬元,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為6407.87萬,太保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3685.5,太平人壽為3390萬,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3117.73,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為2382.75萬,與上海市場有所差別①。但新興保險公司在銀保市場上具有很強的擴張動機意愿,銀保在整個公司保費中的比重也較高。有所不同的是,在深圳市場,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在銀保方面占據相當的市場份額,同時銀保收入占公司總保費收入也較高,截至2005年8月,銀保保費收入比重為21.50%②。
三、商業銀行發展保險業務的分析
(一)商業銀行的動機
銀行除了具有渠道優勢外,還具有客戶資源和信用優勢,而后兩者的價值必須充分估計。在當前的銀保合作過程中,對銀行客戶資源的價值和銀行的信譽并沒有得到恰當的定價。由于更多的是新興的保險公司開發銀保產品,并通過銀行渠道銷售該類產品,而在整體上對保險認知度不足和新興的保險公司的市場影響力不足狀況下,客戶在很大程度上出于對銀行職員的信任和基于銀行的信譽而購買銀保產品。銀行保險公司銀保類產品主要出于手續費考慮,為了實現收入結構多元化和向零售銀行轉變等目標而努力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
(二)各家銀行的銀保市場份額及原因分析
各家商業銀行在銀保業務上有所不同,銀保市場仍主要以國有銀行為主體。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通常占據相當的市場份額;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占據一定的比例,但相對較低;郵政儲蓄一度占據很大的市場份額,但近年來市場急劇萎縮。股份制商業銀行除交通銀行外,在該項業務上拓展力度不大。以武漢市同業壽險保險市場占有率(截至2005年7月)為例:工商銀行占有率為38.6%;農業銀行占有率為30.6%;交通銀行占有率為11.2%;郵政儲蓄銀行占有率為9.1%;中國銀行占有率為3.2%;建設銀行占有率為2.7%;其他占4.7%。在深圳市場,2005年上半年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規模最大,分別為11089萬元、7689.62萬元和6854.75萬元;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次之,分別為2585.39萬元和2498.62萬元;其他銀行業務量不大①。
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在銀保業務上的推動力度較大,這和其自身特點有關。工商銀行在大中城市網點的覆蓋面廣,而農業銀行對中小城市的覆蓋面較廣;同時,這兩家國有銀行的網點資源可能沒有得到完全的利用,而員工的收入也相對較低,因而無論從銀行還是從職員,都有相當的激勵去銷售保險。類似的還有郵政儲蓄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網點優勢在農村地區更明顯,而郵政儲蓄銀行收入也相對較低,因而從上到下都有銷售保險的積極性。郵政儲蓄銀行在中西部地區取得了相當的規模和市場份額,但在發達地區表現相對較差。
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絕大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該項業務上更為謹慎,部分原因可能是網點覆蓋面相對較少,同時可能和其成本收益結構也有關。整體上,由于這些銀行職員收入相對較高,單位時間的成本更高,而銷售銀行保險產品所能獲得的收益并不可觀,并且當前的銀保產品和銀行類產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而無論從銀行還是從職員方面看,該項業務目前并沒有特別的吸引力。對于股份制商業銀行而言,網點更少,網點資源緊缺,排隊現象較嚴重,而銀行保險整體上算新業務,職員對保險知識掌握有限,在營銷過程中花費的時間較多,因而從效率角度和成本收益衡量,該項業務可能沒有太多的優勢。
在業務發展上,保險公司一直建議要求商業銀行將保險納入考核范疇,但實際上,商業銀行保險所獲得的手續費收入在銀行的收入結構中占比極其有限,無論考核與否,對商業銀行、各級管理層和銀行員工的影響都不大,因而銀行在發展該項業務的積極性有限。
此外,國內商業銀行只是開始開展零售銀行業務,尚處發展初期,因而很難將客戶的資料加以全面整理,很難具體分析客戶的金融需求,因而在開展銀保業務中更多的是從手續費考慮,而不是從客戶需求和利益考慮。
四、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資本合作的分析
盡管國內監管體制不允許混業經營,銀行、證券和保險之間不能跨行業綜合經營,因而直接資本融合暫時沒有,但銀行和保險之間通過控股公司或集團的方式確實存在。比如平安集團下設平安銀行、招商局下屬有招商銀行和招商信諾人壽保險、中國銀行下設中銀保險(總部在香港,在國內設立分公司)、光大集團下設光大銀行和合資的光大永明人壽保險、中信集團下有中信銀行和合資的信誠人壽保險等。有很多銀行都在計劃籌建保險公司,同時,部分保險公司則在考慮籌建或收購銀行。兩者之間的相互滲透意向較明顯。
作為資本紐帶聯結而成的銀行與保險合作形式,在制度安排上能夠保證合作的穩定性,但以此同時可能引發無效率的行為。這在中國銀行和中銀保險(國內分公司)的合作過程中出現,保險公司對銀行的依賴型較強,積極性不足,而寄希望銀行在手續費上給予優惠,而單方面要求銀行員工更積極替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相互摩擦時有發生。因而整體上看,銀行和保險在資本上的合作剛開始起步,兩者的合作前景不容樂觀。由于銀行和保險存在著差別,所以金融控股公司(集團)的效率需要進一步提高。
同時銀行是否必須介入保險領域,多元化經營是否是企業經營的必然選擇,以及當前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成立合資公司條件是否成熟等問題都值得進一步研究。以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集團)在美國監管當局放寬了分業經營的限制之后,選擇了收購旅行者人壽,開始全面介入保險業務,收取保費收入,這一度被認為是現代商業銀行和保險合作的典范,被視作金融業的發展新趨勢。但在2005年初花旗卻將旅行者出售給美國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2005年7月花旗集團宣布將下屬的資產管理公司出售給Legg Mason公司,同時交換Legg Mason公司的經紀交易業務,目前該項交易已經完成。花旗的理由和觀點是花旗更注重獲取優良的投資產品的渠道,而不是產品的生產和設計能力。LeggMason認為這項高達3740億美元的交易將使公司更加專注于資產管理業務,強化在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和全球的影響,同時與花旗的分銷協議將進一步強化產品的銷售覆蓋層面②。這表明在成熟市場,多元化的綜合經營并不一定是確定性的趨勢。相反,有不少公司在多元化的實踐過程中發現多元化通常會分散企業的注意力和精力,進而降低企業的專業化水平和資本回報率,因而選擇回歸至專業化經營。
五、加強我國銀保合作的政策建議
銀行保險一度推動了中國保險市場的繁榮,其地位不可忽視。作為當前居民保險意識較弱的過渡性產物,銀行保險還將在一定范圍內存在。為了進一步推動保險市場的繁榮和行業的發展,建議進一步推動銀行和保險開展多層次的合作,在合作方式和合作內容等進行創新和深化。在資本合作方面,有條件地讓銀行參股或設立保險公司。
(一)商業銀行方面
對商業銀行而言,應努力實現四個轉變:產品、角色、客戶群和功能轉變。
1.在產品上,從簡單的投資連接型產品轉向更具有保障功能的產品。保險公司的投資連接和分紅型產品并不具有收益上的比較優勢,同時還與銀行類產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給銀行和客戶所帶來的附加值并不高,因而推廣很難具有可持續性。而保障功能更強的產品隨著國民保險意識的提高需求將進一步加強,給客戶和銀行帶來的收益將更高。隨著老齡化的到來,退休計劃和年金業務可能會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2.在角色上,從為保險角色轉向為客戶經紀角色。當前,銀行主要是為保險公司銷售相關的產品,所具有的利益和立場主要與保險公司一致。對于銀行而言,更多的出發點是手續費收入,而未必是客戶的需求和利益。但客戶的信任和忠誠度卻是銀行的生存條件,也只有客戶能給銀行帶來持久的收益。“經紀人”則是從客戶利益角度出發,盡力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從長遠看,只有努力維護客戶的利益才能提高銀行的信譽和認同度,并給銀行帶來持久而穩定的收益。應從產品為本轉為客戶為本,從簡單的利益導向轉向維護長期的客戶關系。
3.在目標客戶群選擇上,從中低端客戶轉向中高端客戶。在柜面對中低端客戶銷售保險公司產品通常占用了緊張的柜面資源,不具備成本―收益比,而在貴賓室向高端客戶營銷更有效果。建議減少在柜面銷售這類產品,轉而在貴賓室或理財中心銷售保險產品。
4.在功能上,從“生產”轉向“銷售”和增值服務。在保險業務上,相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銀行的突出優勢在于擁有良好的客戶群、獨特的銷售渠道和良好的公眾認同度,而在產品設計上,專業水平并不占優,因而從發揮自身的比較優勢出發,更多地應強化銷售渠道的建設和銷售能力的提高,而不在于過多地涉入產品設計和承保等“生產性”活動,高質量地為高端客戶提供全方位和專業的服務才是銀行持久發展的關鍵。目前銀行占據合作優勢狀況下,獲得保險公司的產品難度不大,可以選擇最有價值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產品,相反,銀行自己生產和設計的保險產品反而會減少銀行和客戶的選擇空間。
(二)保險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方面
對保險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而言,建議進一步推動保險公司的規范經營,強化市場秩序建設,積極引導銀行和保險公司進行不同層面的合作。
1.加強信息公開和風險警示,強化監督,減少“誤導”狀況。加強對市場秩序的監管,規范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產品宣傳,避免出現“誤導”和客戶投訴等狀況。引導銀行和保險公司樹立長遠目標和進一步確立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的意識,加強對市場行為合規性監管。
2.增強保險的公眾認知度,并不斷提高居民的保險意識。銀行的一個重要優勢是具有良好的信譽,通過銀行的信譽增強公眾對保險的認同度,進一步提高保險覆蓋面。此外在整體上,銀行的服務意識強于保險公司,因而應通過銀行介入保險來提高保險的服務水平。
3.加強行業自律,弱化規模,注重行業誠信機制和市場秩序的建立。弱化對規模的過度關注,轉而強化質量和效益的提高。對保險公司而言,必須強化盈利能力,淡化規模的擴張;對于銀行而言,強化對客戶的增值服務,并提高客戶對銀行的忠誠度為主要目標,淡化手續費。兩者都更多地從長遠利益考慮,從而更好地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
4.在控制風險條件下,拓寬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香港銀行保險獲得成功的一個條件是香港的保險公司具有很好的投資渠道,能夠獲得相當的投資回報。因而加強保險公司的資本運用能力,將會提高保險產品的回報率及保險產品對客戶的需求和吸引力。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進行松綁,有效拓展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提高資金的利用率。
5.著力引導銀行和保險公司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建立兩者的長期合作關系,引導銀行和保險公司更多的立足長遠利益。減少短期行為,立足長期的發展,兩者必須從單純的手續費之爭中解脫出來。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最大的優勢在于產品設計能力和良好的培訓能力;而銀行最大的優勢在于有很好的銷售網點、銷售渠道和信譽。可以考慮讓保險公司協助銀行培訓銀行職員,開始銷售更為復雜和更有保障功能的產品。
6.發展中介市場,在條件成熟后允許銀行設立保險經紀公司。轉換銀行的角色,從簡單的兼業人轉化為經紀人,為客戶謀求更多的增值服務,這通常要求市場發展到相當程度,市場中介較為發達。銀行本身也可以從事保險中介服務,從而強化保險服務功能,并增強保險銷售中的誠信和信譽問題,真正提高商業銀行在銀行保險中的職責。
對監管當局而言,銀行無論是參股、控股還是單獨設立保險公司,應更多的取決于銀行本身經營狀況,部分和外部經營環境有關。作為監管當局,將更多的經歷集中在保險公司的資本償付能力及市場“合規”監管上。
關鍵詞:保險公司;大病保險;困境;策略
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和保監會等國務院六部委共同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確定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的基本框架即各地政府指定的部門作為投保人,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參保(合)人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在被保險人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對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或新農合補償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
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概念的界定
基本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主導,通過立法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一定的保費來籌集醫療保險基金,當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產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補償標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參保人因病就診所帶來的經濟風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界定應遵循與我國經濟發展和參保人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同時兼顧公平和效率,通過國家立法和政策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屬于強制保險,特定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參加。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三部分組成。
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現狀
目前,全國大部分大病保險業務由大型保險公司承辦,市場份額最大的為人保集團,項目覆蓋了 10 個省份的 21 個地市。大病保險正式推廣之前已經在各地試點,創造了代表性的“廣東湛江模式”、“江蘇太倉模式”、“洛陽模式”以及“北京平谷模式”,為后期大病保險的開展、推廣積累了經驗。各地區根據自身發展水平,在現有模式上進行了適應性調整,陸續啟動了大病保險工作。大病保險是一項惠民舉措,但是在推廣運行過程中出現諸多問題,大病保險呈現疲態。
2.1經營狀況不甚樂觀
保險公司承保熱情不高。與初期承保大病保險呈現“白熱化”局面相比較,晚開展大病保險的地區卻需要開展二次競標,鼓勵機構承保大病保險; 甚至有中標團隊采用棄標放棄承保。對于社保基金結余不足的地區,大病保險也遲遲難以推進。各地大病保險普遍虧損。競標初期,保險公司為了獲得承保機會惡意壓價競爭、串通報價,壓低承保費率,將資金實力不強的企業排除在外,也為后期賠付埋下了隱患。保險公司難以控制大病保險的費用支出,人保集團中報顯示,健康險實際賠付率及預期賠付率明顯上升。承保機構不得不采取以險養險,并呼吁財政給予補貼。
2.2商業保險公司效率未顯現
在大病保險設計中均持謹慎態度。在醫療保險報銷項目設定上,多數大病保險的保障項目為基本醫保目錄中的病種,即使報銷費用可以不受病種限制,只關注居民實際自擔金額,但在實際操作中,報銷項目的設定依然限制了保險公司的審核、報銷流程。報銷效率低下。報銷醫療費用時,社保機構與保險公司針對同一醫療費用進行重疊審核耗費部分資金,民眾針對同一筆醫療費用反復在社保機構與保險公司間奔走,降低了辦事效率。未提供與健康相關的增值服務。雖然大病保險不得與其他產品捆綁銷售,保險機構依然可以為大病保險提供與健康相關的增值服務,提高健康險業務的質量。尷尬的是,保險機構不僅怠于提供附加服務,中標的保險公司多為資金雄厚的壽險公司,鮮有專業健康險公司的身影,專業健康險公司并沒體現其專業性。
2.3招標機制不健全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各地方政府必須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機構。從各地招投標的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2.3.1部分保險公司非理性競標
一方面,雖然根據政府招標的相關規定,涉及公共服務的招標,價格指標不得高于30%,但在招標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簡單看重“低保費、高保障”,忽視保險公司的專業能力,因此,價格標雖然占比小,但成為大病保險業務競標的主要因素,這也是決定保險公司成功中標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為了成功中標,在沒有獲得承辦大病保險的基礎數據和未對大病保險項目進行風險測算的情況下“拍腦袋”定價,并采用低價、擴大保障范圍、超額賠付等違規競標手段,毫無顧忌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的風險,保險公司這些非理性競標行為勢必會加大自身的經營風險。例如從內蒙古保監局相關消息得知,2014 年 5 月,包頭市衛生廳對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進行招標采購,招標采購價為每個人每年30元,但大地保險公司采取壓價的形式以每個人每年25元成功中標,但事后被內蒙古保監局罰款 10萬元;保險公司的非理性競標行為,勢必會給自身帶來巨大的經營風險,如果屆時不能兌現合同內容,甚至會引發對政府和社會對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的信任危機。
2.3.2部分地區招標收費標準混亂
通過瀏覽大部分地區的招標資料了解到,各地區招標收費標準五花八門,有些地方規定參與競標的保險公司必須繳納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和投標保證金等多種費用,而有的地區則只要求參與競標的保險公司繳納投標保證金。單從投標保證金看,各大病保險試點地區規定也不相同。江蘇省射陽縣農村居民大病保險招標公告要求投標方必須繳納 80000 元投標保證金;浙江省湖州市大病保險采購項目招標公告顯示,投標需交納 290000 元的投標保證金;承辦慈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需交納投標保證金 18 萬元;運城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項目投標保證金 70 萬元除了投標保證金,各地收取中標服務費的標準也各不相同,例如安徽省規定禁止招標方收取承大病保險此項費用;而有的地區規定中標的保險公司以合同總價的1.05%向政府繳納服務費。
三、保障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順利運行的相關建議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真正達到提高保障、惠及民眾的初衷,政府應從宏觀政策制定上引導規范保險公司的經營,監管醫療市場行為,也需要保險機構衡量自身優劣勢,制定長遠的發展規劃,樹立品牌理念,重視醫療保險、健康保險的附加服務的開發。
3.1制度設計上引導經營主體有效參與
明確大病保險定位,釋放健康保險空間。從世界各國經驗看,政策導向決定了商業保險機構行為的有效性,政府需要對其醫療保險職能進行精準定位。《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并沒有給出商業健康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規劃,開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作為試行,面臨一定政策風險。應明確醫療改革的方向與步驟,利于商業保險公司進行長期規劃。現階段我國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屬于“競爭”關系,社保覆蓋的擴大必然會使民眾輕視健康險的作用,從這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以社保思想向商業保險公司采購服務時,需要明確其定位,為商業保險公司發展釋放有效空間。
給予稅收優惠,促進保險公司資源整合。目前,保監會已免除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大病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的監管費。此次引入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實質是要求采用契約管理型模式,保險公司承擔風險加大,加上在醫療費用管理上處于弱勢地位,更需要政策的扶持。若在前期給予保險公司相應的稅收優惠,建議將投資于信息化平臺管理的盈利免征所得稅,促進前期的平臺建設,便于公司前期積累經驗和后期完善。
3.2強化市場監管
加強對承保機構監管。各地自主進行招標,必須根據《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更嚴格的綜合比對。建議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專業評估團隊,組織醫療機構、健康服務組織、社保機構等多方專業人員,對各招投標過程進行審核與抽查,對已經取得承辦大病保險的機構進行定期、跟蹤式監督,確保保險公司的執行效率。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應嚴格區分保險公司運作大病保險的費用與業務成本; 社保經辦機構可向保險公司分期劃撥社保基金,嚴格資金運用的審查; 保監會應對承保機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方式、比例等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
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政府需要對醫院、定點藥店進行更加嚴密的監管,對病人的醫療行為由事后核查變為事前嚴控,防止惡意騙賠現象的發生。可以建立多方合作的醫療巡查隊,引入定點醫療機構的競爭機制與評級機制。重視群眾監督機制,及時處理投訴與舉報,保障機制平穩運行。
3.3實現運營模式多元化
資金收繳。國內現有模式均運用在社保基金結余地區。對于社保基金充足地區而言,需要根據結余資金進行測算,決定“分保”金額; 對于基金虧損地區,通過擴大參保人群、提高財政補助等方式收繳資金,再尋找承保機構。對于社保資金的二次分配,可以借鑒“太倉模式”,為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統一購買商業大病保險,使城鎮職工的結余資保險職業學院學報(雙月刊) 2014 年第 5 期金彌補城鄉居民保險中的逆向選擇缺口。
保費厘定。保險公司應該充分估計自身資質,防止社保機構盲目壓低價格或擴大理賠范圍。即使制定了相對合理的報銷制度,保險公司也應做好可能面臨“三年虧損五年利平”的準備。可以與政府實行損益共享,并在前期將費率調整周期縮短,將損益限定在一定比例內,保本微利。
合作周期。《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 3 年。保險公司應當盡可能選擇較長的合作期限,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前期積累工作。
保障范圍。保險公司應擴大保障范圍,重點鎖定于突發性的重大疾病支出以及高額的治療費用,適時將慢性病、特殊醫療器材與藥品的支出控制在一定比例內。
給付金額。應考慮當地參保城鄉居民的實際年收入,結合繳費水平與工資水平確定給付線;在上限的設定上,應考慮到疾病的延續性支出,并著重于年度累計醫療費用的補償。并力爭突破病種限制,關注居民實際承擔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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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的主要內容
首先是售前服務。一是傳播保險知識。保險公司要通過媒體、組織宣傳活動、設立咨詢系統、網絡等立體服務溝通平臺、進入社區開展宣傳等方式,為消費者提供各種有關保險行業、產品的信息,增強民眾的保險意識,普及保險知識,提供咨詢服務。二是傳遞保險信息。當顧客在購買保險之前,保險公司可通過各種渠道將行業、市場情況、保險產品、保險條款內容等有關信息傳遞給消費者,而且要求信息的傳遞準確、到位。尤其對責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條款的含義、適用的情況及將會產生的法律后果,特別要進行明確的解釋與說明。三是做好風險規劃與管理服務。保險公司要幫助顧客識別風險,包括家庭風險的識別和企業風險的識別,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幫助顧客選擇風險防范措施,既要幫助他們做好家庭或企業的財務規劃,又要幫助他們進行風險的防范。特別是對于保險標的金額較大或承保風險較為特殊的大中型標的,應向投保人提供保險建議書。
其次是售中服務。一是指導填寫投保單。要耐心指導客戶,提醒投保人應該注意的問題,切實維護客戶利益,體現客戶的真實意愿。二是接報案、查勘與定損服務。要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業務操作實務流程的規定,做好接客戶報案、派員查勘、定損等各項工作,全力協助客戶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生活秩序。在定損過程中,應堅持協商的原則,與客戶進行充分的協商,盡量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意見。三是核賠服務。核賠人員應全力支持查勘定損人員的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核賠。核賠崗位和人員要對核賠結果是否符合保險條款及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核賠部門在與查勘定損部門意見有分歧時,應共同協商解決,賠款額度確定后要及時通知客戶;如發生爭議,應告知客戶解決爭議的方法和途徑。
最后是售后服務,指在客戶簽單后保險人為客戶提供的一系列服務。一是防災防損服務。這是財產保險客戶服務的重要內容。保險公司應定期對保險標的之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及時向客戶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書面建議。對重要客戶和大中型保險標的,應根據實際需要開展專業化的風險評估活動。二是理賠服務。應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優質高效地履行賠償和給付責任。三是增值服務。應為特定群體的客戶或潛在客戶提供與保險保障沒有直接關系的延伸,也就是保單以外的服務。四是契約保全服務。應做好保險受益人變更、保險金額變更、保險期限變更等一系列維護工作,確保保單的有效性。五是咨詢與投訴服務。應通過客戶服務專線等多種渠道接受咨詢和投訴,準確解答客戶疑問,及時、公正處理客戶投訴。
二、當前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據2012年3月一份媒體調查問卷顯示,有38%的消費者認為當前整個保險市場最需要改進的方面是服務質量。有23%的消費者對保險合同存在不合理條款表示不滿意;有15%的消費者對理賠手續過程復雜時間長表示不滿意。影響消費者對保險企業滿意評價的三個最主要問題是:銷售人員強制推銷產品(30%),保險合同存在不合理條款(23%),合同文本晦澀難懂(21%)。令消費者最討厭的保險企業作風前三位是:保險后續服務不到位(38%),處理投訴不及時(28%),保險前后服務態度差別大(15%)。具體而言,目前保險公司在客戶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在:
1.客戶服務意識不強,社會滿意度不高。有的保險公司一味追求發展速度和市場份額,忽視了經營效益、客戶服務,淡化了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盡的社會責任。
2.客戶服務的方式、手段比較粗放。服務方式局限于傳統式、功能性、基礎性的服務,日常提供的只是與保單有關的服務,只有當客戶出險或繳費時才能享受,客戶需要的一些延伸服務還遠遠不能得到滿足。由于保險產品的無形性特點,客戶希望投保之后仍然與業務人員保持一定的聯系,但目前除非出險索賠,保險公司和客戶雙方的售后聯系溝通很少。
3.保險產品創新力不夠。客戶購買保險的目的是以少量的保費支出獲得不可預測風險的轉嫁,從而滿足轉嫁風險的需求。這些年來,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但仍有較大比例的市民沒有購買家庭和個人保險,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險公司提供的產品還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
4.理賠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高。理賠時需要經過查勘、定損、核損、提交單證、理算、核賠、領取賠款各個環節,環節之間傳遞速度慢,理賠程序、環節過于繁雜,查勘定損理賠核批時限過長,導致賠案處理周期長,結案率偏低,從而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切身利益,造成車險理賠投訴增多,影響了保險行業的社會形象,造成公眾對行業信任度、滿意度的降低。
5.保險條款不夠嚴謹。一些客戶遇到保險事故,在對條款的理解上經常與理賠人員產生差異,從而引起爭議。有些條款,即便保險公司專業人員內部討論時亦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甚至有的業務員在展業中存在誤導行為,極大地損害了行業形象,也造成保單的失效率、退保率、投訴率居高不下。
三、提升保險公司客戶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
一要加強教育宣導,增強服務意識。保險公司要把保護廣大被保險人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引導,細化服務內容,明確服務標準,加強服務基礎建設和資源配置,在接報案、咨詢、投訴等客戶接觸端口實現標準化服務,建立服務質量檢測考評機制,推進保險公司形象標準化、服務標準化、流程標準化和操作標準化建設。要向社會和客戶公開服務承諾,并嚴禁誤導性承諾、虛假承諾或者有承諾無落實,確保所有服務承諾落到實處。要將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努力維護好、實現好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努力構建和諧共融的局面。
二要完善產品體系,努力適應客戶的需求與偏好。當前,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度提高,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家庭結構改變,人口趨向老齡化,必然產生新的風險和新的保險需求。保險公司應該與國家社會經濟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緊密結合,與國家狠抓生產安全緊密結合,在責任險、建工險、安工險,以及具有市場潛力的老人護理保險、醫療意外事故保險、特殊疾病保險、貸款人信用保險、人體器官特殊功能保險等方面開展積極的研究探索,力求獲得突破。
三要努力提升服務的便捷度。在購買方面,除了展業人員的銷售外,捆綁、定制銷售、中介、網絡、電話、便利店等渠道都可進行嘗試;在支付方面,除了現金之外,網上支付、銀行劃付等也可嘗試實踐。要加強咨詢、投訴環節管理,建立咨詢、投訴處理監督機制,通過提高各環節的責任意識,提升咨詢、投訴處理速度。
四要高度重視理賠服務,努力實現從方便內部管理向方便客戶轉變。保險公司要改進理賠程序,優化理賠流程,簡化理賠手續,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和服務規范,提升服務效率。理賠部門和理賠人員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客戶著想,想方設法簡化程序,縮短周期,方便客戶。要強化接報案、調度、查勘、定損、報價、核損、理算、核賠、支付各環節的規范化、標準化操作,加強對上述各環節操作時限的日常管控手段和后臺監督,在確保理賠質量的基礎上,全面提升理賠效率和服務水平。要定期溝通,及時向客戶通報理賠進展情況。結案后,對已決賠案要及時進行回訪,對客戶進行防災防損的教育,提高客戶的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
五要努力為重要客戶提供增值服務。保險公司要努力為重要客戶提供保單之外的服務,可通過成立客戶俱樂部等形式,為不同等級的會員提供專家講座、免費體檢、健康咨詢、機場貴賓通道等服務。可運用重要客戶信息資源,在節日、生日、氣候驟變等時點通過適當方式給予關愛服務,并在客戶生病住院、子女就學、入托、就業、家政等方面開展更具針對性的人性化服務和幫助。當重要客戶出險時,從接報案到查勘、定損、理算、核賠等各環節都應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同時盡量給予優惠的理賠處理。
六要學習借鑒發達國家保險企業的先進服務手段。當前,發達國家保險公司新的服務技術層出不窮,如有些國家推出了IC卡大小的保險卡,卡內存儲了保單的條款、交費情況、現金價值等,可用于理賠、兌付、借款,甚至信用擔保、請求緊急援助等,并能通過互聯網與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通用。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的保單仍然采用紙質單證形式,給保戶的攜帶、收存帶來很多不便。因此,應當借助科技的力量,對服務形式進行創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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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健康保險 發展 專業化
一、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現狀
2010年我國總共有89家保險公司在經營健康保險業務,其中財產保險36家,人壽保險公司49家,還有4家健康保險公司。
從2000年到2010年全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從65.48億元到677.46億元,幾乎逐年增長。然而,其在人身保險總保費的占比卻徘徊不前,甚至自2006年之后還逐年回落。2010年健康保險保費收入677.46億,其中壽險公司580.79億,占85.73%;專業健康險公司96.68億,僅占14.27%。2009年健康險保費收入573.96億,占比最大的前5家公司共實現保費400.14億元,占當年健康保險保費的69.71%。從上可見,中國商業健康險市場還是處于初級發育的市場,其市場格局是:以壽險公司為主導,專業健康險公司和非壽險公司并存的壟斷競爭市場。
隨著經濟發展,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連續增長,健康保險的潛在購買力很強。然而居民的消費需求高漲但卻無法獲得切實的健康保險保障。保險公司面對巨大的市場,難以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據統計,截止2009年底,健康保險產品總數達到1564款,其中疾病保險產品占35.7%,醫療保險產品占62.3%,護理保險產品和失能保險產品各占1%。
我國健康保險覆蓋面不高,全國享受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口僅占總人口的13%,非公有制企業職工、農民工、農民等大部分人口都不能享受基本保障。
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中的問題
角色定位不清,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界限不清晰,如何將商業健康保險計劃和社會保險系統有機結合起來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產品體系不夠豐富,產品同質化嚴重。全國健康保險主要為重大疾病定額給付保險、團體醫療補充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性保險和住院津貼等幾類保險。人民群眾迫切需求的高額醫療費用保險、護理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以及專項醫療服務險都還是空白。而主要險種之間產品條款、保險責任大都很相似。其次就是有關健康保險的數據累計不足,產品設計的基礎數據不足,定價困難,信息不能共享,產品設計存在很大的難度。
經營專業化程度不高。健康保險的經營理念大多仍停留在壽險的層面,作為壽險的附加險捆綁銷售。首先公司的營銷團隊中缺乏醫學專業背景的人才,難以給購買健康保險的投保人給予專業的指導和建議。法律法規管理體系不夠健全,專業的健康保險監管體系尚未建立,整個行業對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思路和盈利模式還缺乏共識。
管理制度不完善,精算技術、核保技術、核賠技術和風險管控技術嚴重匱乏,定價基礎的“疾病表”都沒有。與此同時人才和經驗缺乏,特別是精算人員,核保人員和核賠人員。
存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醫保雙方信息不對稱情況比較嚴重。健康信息不對稱導致商業健康保險的道德風險難于控制,保險公司難以查詢到被保險人的病情和用藥情況,導致保險公司對于投保人的道德風險和醫院的過度供給情況實施控制缺少必要的信息支持。同時醫療信息不對稱導致醫療成本控制的高難度,比如“小病大醫”、“醫患同謀”這種情況。
三、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有關建議
需要進行醫療保險系統結構的改變。目前保險人只負責報銷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而不參與醫療服務過程,這就為道德風險創造了空間。如果保險人直接和醫療服務機構交涉醫療服務費用。被保險人獲得醫療服務時不需付費,這就能增加保險人在服務過程中的話語權,可有效的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像“管理式醫療”發展必經之路。
定位準確。中國的特殊國情使得健康保險既不能采用如美國那樣主要用私營健康保險也不能像歐洲國家那樣采用完全依賴政府的稅收模式來解決。應該是介于德國和美國模式之間的中間模式,既是社會保險很好的補充品,又是部分人不錯的替代品。
抓緊基本醫療保險全面展開和員工福利市場迅速興起的大好機遇,大力發展團體保險提高專業化水平。加快健康保險獨立經營的步伐。還要提高經驗積累,建立起政府、公司和高校聯合培養精算人才、核保核賠人才的體制。突破商業健康保險經營管理技術上的瓶頸,提高健康險經營的專業制度(精算制度、核保制度、核賠制度)。提高包括健康管理、醫療服務、養老護理在內的全方面健康保險增值服務。
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首先要提供稅收優惠,關鍵是對被保險人的稅收優惠。對于團體健康險種,允許為提供健康保險的公司的健康險保費的稅前列支。例如在購買私人健康保險的人群中,65歲以下享受澳大利亞政府30%的費用優惠,65歲以上享受35%優惠,70歲以上享受40%優惠。給予專業健康保險公司一定的政策優惠,完善保險行業的產業鏈。還要完善健康保險監管體系,包括精算,法律,財務在內的專業健康保險監管體系。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完善和明細化。
營造寬松的外部環境,給予健康應有的地位,限定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將社會醫療保險開展的部分業務委托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之間要同業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如交強險信息平臺模式,經營健康險的保險公司和定點醫院聯合搭建健康險信息平臺,保險公司證件,定期特定業務狀況,完善行業數據,為標準表的制定做準備。合理定價,實現產品形態及服務多樣化。如德國,基本醫療保險產品的替代產品又有專門的補充產品,期限結構也多樣化,保障內容全面(住院和門診的檢查費、診斷費、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康復費、住院津貼,病后療養、海外治療和急救、牙科和眼科治療,健康體檢和眼科配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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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大學,安徽 合肥 230601;2.安徽工業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財經學院,安徽 合肥 230051)
摘 要:截止2014年9月,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突破了2億.如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滿足老年人不斷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是政府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通過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試點積極探索補充養老保障方式,引導社會形成新的養老保障理念,增強養老保障體系的可持續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老人的養老保障水平.但綜合目前的情況分析,住房反向抵押養老可能還只是一項小眾業務,無論是對老人還是對保險公司而言,積極性普遍不高,這就需要政府在多方面進行積極地引導、宣傳并予以大力地支持.本文著力于分析當前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試點工作的市場需求情況,并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希望這項試點工作真正能夠發揮出對養老保障路徑的拓展以及讓部分老人能夠安享晚年的重要作用.
關鍵詞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風險;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41.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7-0031-03
2013年9月1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出臺,擬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2014年6月23日,保監會出臺《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進行為期兩年的試點工作.2015年3月,安徽省政府也明確提出了將在養老保險方面,積極探索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方式,這意味著我國將有計劃地進行“以房養老”模式的研究和推廣.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是一種新型養老保險業務,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在此期間仍可繼續擁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當老人去世后,保險公司通過處置抵押房產,處置所得首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剩余部分歸其法定繼承人.本質上,以房養老作為一種養老保險產品,是為了滿足不同的老年群體的特殊養老需求,是對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一種有益補充.
1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的市場需求情況分析
幾年前,“以房養老”曾在一些大城市的金融機構進行了嘗試,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擱淺.目前,雖然有幸福人壽、平安人壽等幾家保險企業正在進行相關保險產品的開發嘗試,但保險行業整體而言都處于觀望之中,參與熱情不高,這或多或少會對試點工作造成不小的現實考驗.
1.1 小眾業務,短期內難以影響養老保障的大局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國外已經比較成熟,這與西方國家的金融制度的完善以及高額遺產稅的征收等密切相關,即使這樣,在美國、日本、荷蘭這些比較成熟的國家,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只是小眾業務.所以從該業務在我國現階段的發展前景來看,它只能定位為一種補充性的小眾養老方式.
第一,由于中國的老人對房產的歸屬十分重視,寧愿將其作為遺產由其親屬繼承,因此短期內“以房養老”觀念難以形成.很多老人是傾其一生的積蓄才擁有了獨立的房產,他們更愿意與子女一起生活,并將房產留給子女.這種思想根深蒂固,讓大家接受新型的養老方式可能還需要一些時日.目前來看,以房養老可能更適合那些少數的擁有房產而沒有子女的獨居老人.
第二,根據保監會的《指導意見》要求,只有年滿60周歲且擁有獨立產權房屋的老人,才可以作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投保人,這會導致真正符合條件的人很少;另外,符合條件的老人主要集中在城市,相對而言,他們的經濟狀況尚好,對住房反向抵押的需求并不迫切,而保險公司等為了合理規避風險,必然在保險產品的設計上提高要求,最終可能會導致這項業務難以深入開展.
1.2 風險難測,難以調動保險公司的廣泛興趣
1.2.1 風險因素之一——房屋定價的合理性
不少保險業內人士并不看好反向抵押養老市場,主要考慮的因素是對中國房市價值的波動難以預測和評估,以及“70年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期等問題尚未準確界定.對于參與這項業務的保險公司來說,被抵押房產的價值無疑是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涉及的核心問題,而準確估價就是重中之重.對此問題,《指導意見》給出了解決辦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聘請具有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值評估,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消費者和保險公司共同負擔.房產資產如何精準估價?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建成時間不長,市場周期波動大,對于房產價值的漲跌誰都無法進行準確的預期,更加難以實現對產品風險的合理規避與對沖.考慮到我國房屋建設的整體質量情況,房屋意外毀損滅失的風險也是保險公司需要考慮的.
1.2.2 風險因素之二——老人長壽的可預期性
隨著醫療手段的進步和科學合理的營養,人類平均壽命不斷延長已是不爭的事實,這對保險公司來說,其風險承受能力要求更高.根據《指導意見》中的規定,保險公司在這項業務中要承擔老人長壽的風險,保險公司要確保投保老人的晚年生活無憂,必須定期向老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其身故.并且在老人過世后,房產處置所得資金在償還保險公司已經支付的養老保險年金后,剩余部分歸法定繼承人擁有;如果所得不足以支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相關費用,這份風險由保險公司承擔,不得再向投保老人的家屬追償.保險公司基于經營的謹慎性和營利性考慮,一般會低估房價,再經過年金折現,投保老人事實上可以得到的養老保險金是十分有限的,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老人選擇這種養老方式.
1.2.3 風險因素之三——房地產相關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由保險公司開發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由于其仍然是一項新鮮事物,加上產品的設計開發難度較大,流程較復雜,涉及到的相關領域廣泛.不可否認的是,保險公司開展這項業務,如果不能在房地產稅收、政策等方面得到政府大力地支持,其面臨的風險很大,首當其沖的就是倍受大家關心的70年產權的法律規定.《物權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的住宅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為70年,期滿后,雖然法律規定會自動續期,但是,對于續期后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辦法未作規定;另外,國外的保險公司在處置反向抵押養老的房地產時產生的盈余所得,是可以享有稅收的優惠政策,以及最終的風險的分擔由政府兜底擔保,將保險公司的風險降到最低,而我國目前在這些方面的法律制度仍很欠缺,這也必將會影響保險公司的參與熱情.
2 完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的對策建議
這項業務雖然在短時間內市場規模不會太大,但從長遠來看,“以房養老”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市場需求,這就需要我們的政府加強引導和宣傳,保險公司需要設計科學合理的產品類型來吸引老年人的興趣,社會各相關機構應該鼎力協作.
2.1 政府應加大對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政策支持
1980年代初,美國剛推出這一業務時,公眾也很排斥.美聯邦政府通過出臺了很多的優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比如通過下調整體利率水平、進行貼息優惠,對承擔以房養老業務的機構的虧損進行“兜底”擔責,最終才使得美國的以房養老為社會公眾所廣泛接受.因此,我們現在進行以房養老相關試點工作時,政府依然要擔負起宣傳推廣的主要責任.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各種社會評價都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進行正確的引導、宣傳,容易被看成是政府在推卸養老責任,從而激起大家的抵觸情緒.這就需要政府對這項業務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使其真正作為兼具市場性和公益性的一種補充養老方式而被大家接受.
2.1.1 政府要大力宣傳和倡導以房養老方式
拓寬養老方式,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制度,是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實現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這一新型的養老方式,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老人及其子女的經濟壓力,又可以適度地提高老人的養老質量,政府應加大輿論宣傳,使人們的思想觀念逐漸得到改變,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會逐漸突破傳統的倫理觀念并接受這一新型的養老方式.
2.1.2 政府在相關領域應進行制度創新
為了進一步推進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政府可以在保險、稅務、銀行、社區管理等領域進行制度創新,這樣會鼓勵老人積極地選擇這樣的養老方式,并激發保險公司開發相關保險產品的熱情,例如減免保險、金融機構等在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時獲得的房產增值收益等的稅收,這會大大提高機構從業的積極性.
2.1.3 政府應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借助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東風,政府應建立嚴格的住房反向抵押的登記和公示制度,以保障保險公司等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政府還應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在進行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情況時的審查制度,并明確養老保險年金的發放程序和監督制度,對相關資金進行嚴格管理.
2.1.4 建立政府擔保房產價值基金
考慮到我國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尚處于起步階段,保險公司因為對高風險的擔憂而不愿參與其中,我國可以適度借鑒美國的經驗,通過建立政府擔保房產價值基金來緩解保險公司的風險壓力.美國聯邦政府在推行住房價值轉換抵押貸款計劃時,就為貸款到期時貸款本息超過房屋價值的借款人提供了擔保,從而消除了貸款機構的擔憂.可以通過向保險公司定期對老人發放的養老年金中收取一定的費用,政府再拿出一定的資金,共同組建保險基金,當貸款到期時,如若抵押的房產資不抵債時,差額就由保險基金來補償,當保險基金也不足以補償時由財政補貼,這樣可以將保險公司的風險降到最低.
2.2 保險公司應加大與其他機構的合作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障方式的創新,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同時,作為一項新業務,其法律關系復雜,保險公司面臨著諸多風險.其中,最大的風險就是房產估值和保單定價,而這并不是保險公司擅長的專業領域.保險公司若要順利地開展這項工作,既要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更需要多與其他房地產相關機構合作,從技術層面獲得更好的支持.例如保險公司可以考慮和房產中介機構合作,因為給房產估值是房產中介的專業領域,他們可以提供專業的評估;還可以考慮與社區和物業管理公司合作,在給老人提供無微不至的關心的同時對房產加強管理;可以與醫療保健機構合作,建立起良好的醫療救護機制.
2.3 保險公司應創新以房養老相關衍生產品以對沖風險
開展保險版的以房養老的試點工作,保險公司應結合中央和地方各項養老政策,通過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在改善老年人養老待遇和服務等方面廣開思路,以期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2.3.1 保險公司應進行服務領域與服務內容的創新
在設計保險版的“以房養老”時,其資金來源是保險公司的自有資金,本質上住房反向抵押是一款終身年金保險產品.作為一個單獨的險種,它如能跟養老產品、護理產品一起配套開發,就能讓風險達到一定的中和.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以房養老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在相關服務領域拓展延伸,通過提供豐富的服務內容、多樣化的服務手段、新穎的服務方式,形成一條完善的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服務鏈條,如可以針對不同需求的客戶嘗試推出個性化的養老服務產品.
2.3.2 開發住房反向抵押保險相關的險種
可以嘗試設計“醫療服務不及時險”類: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為未能獲得及時的醫療和救助導致疾病加重甚至身殘或者身故的,保險人依約定給付保險金.還可以設計“業余生活不豐富險”類:在保險期間內,因為養老保險管理方沒有提供相應的業余活動,導致老人業余生活匱乏,保險人要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通過這些險種的配套銷售,既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風險,又可以增強老人及其子女對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方式的認可.
2.3.3 保險公司應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質量
為了更好地推行以房養老方式,現階段亟需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就是不斷增強的養老需求與養老相關產業發展滯后的矛盾.保險公司需要承擔的長壽風險,可以通過擴大養老增值服務和提供配套的養老醫療產品去緩解風險.當前社會養老普遍存在服務設施不完善的問題,花錢也未必能享受到優質的服務,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如何完善養老服務配套體系的建設,可以通過提高養老服務質量,讓“以房養老”群體能真正享受到這種養老方式為自己帶來的種種便利和舒適.
以房養老,重在養老,老人用一生的積蓄換取老年的幸福生活,沒有理由不倍加重視,所以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和試點工作的摸索中,一定要體現出以人為本,以養老為重的原則,面對不斷加劇的老齡化趨勢,為老人提供一種科學可行的、溫馨合理的養老方式,來減輕政府和社會養老的壓力,增強老人的幸福感,減輕子女的負擔,提高社會的穩定性,以房養老具有現實可行性.但就目前來講,“以房養老”仍處于摸索和試點階段,這一新型的養老方式還存在著一定的障礙,有待于我們的政府需要結合具體的國情,通過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增強老人和保險公司推行以房養老的信心;也還需要社會上的各相關機構的協調與合作,共同為老人構建幸福安逸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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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曉莉.淺談“以房養老”模式在中國的試水——住房反向抵押貸款[J].綜合論壇,2013(11).
保險是企業預防風險的重要手段,建立良好的保險體系,可以從很大程度上規避企業運營過程中的重大風險,因此也就成為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國內很少有企業具備利用保險為企業規避風險的意識,更加意識不到保險與內控的相互促進作用。本文將通過筆者所在的集團企業近期舉辦的集團保險公開招標采購案例以及筆者本人作為統一保險項目負責人的親身經歷,試圖說明保險和內控的相互促進關系。
筆者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以生產銷售汽車零部件為主營業務的全球化集團公司。公司目前在中國各地有16家制造廠和36個銷售代表處。該集團的中國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來,一直沒有形成統一的集團保險,集團總部也沒有出臺任何統一的保險方面的管理政策。各個下屬運營公司基本上都是依據本企業管理者對保險的理解和當地保險公司的上門推銷,各自為政地隨意購買保險。根本談不上利用保險這一有效手段預防風險和風險管理。
成功基礎:管理機構統一明確
為應對上述情況,自2003年開始集團管理層決定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工作首先從實施集團統一保險開始并指定內控部作為風險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處理統一保險業務,同時對預防風險機制方面進行了系統化的改造。
之所以交由內控部門統一管理保險工作,是因為在考察有關企業處理保險業務時,筆者發現各個企業由于管理理念、組織機構功能和實際經營環境不同,負責保險業務的部門也各不相同。保險業務根據不同險種分別由不同的部門負責。例如財產一切險等資產類保險,通常會劃歸財務部負責;責任類保險,如公眾責任險、雇員忠誠險、雇主責任險、雇員個人補充商業保險等通常會列入人力資源部的管轄范圍;運輸險、產品運輸險會列入物流采購部門的職責范圍;產品責任險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等會列入生產或銷售部門。這樣做的結果是大家各自為政,分散投保和管理,降低了保險管理的效率。而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保險的組織設計為開展統一保險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遴選保險經紀人
內控部門經過兩年多的統一保險運行,仍然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包括各投保單位與保險經紀人、保險公司和公估公司之間的關系處理;保險索賠過程中各方對索賠條款的不同理解;對經紀人費和保險費費率水平,甚至合同文字等都存在爭議和糾紛。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將嚴重影響集團統一保險業務的持續發展。
為達成集團管理層為內控部作為風險管理的主要部門制定的目標:一方面應當進一步發揮保險在預防風險方面的作用,同時還要積極努力提高保險業務的性價比,為達成公司年度經營業績目標提供增值服務。內控部決定調整策略。
第一步就是選定合適的保險經紀人。為達成預防控制風險,強化保險在預防重大風險方面的作用,集團從2005年開始正式聘請了國際著名的保險經紀人公司幫助設計保險體系、安排保險詢價和簽署保險合同、辦理保險索賠和提供保險業務咨詢等。應該說基本達到了當時管理層預定的目標,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中國企業實際運營環境、集團各下屬運營公司對保險經濟效益期望的不斷提高,內控部必須要求保險經紀人為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為此我們從2006年年底就開始尋求新的保險經紀人,試圖通過競爭找到更合適的保險經紀人并明確了尋找新的保險經紀人要達到的幾個目標:(1)改變費的支付方式;(2)重新評估設計保險體系;(3)協助進行公開保險招標;(4)進一步明確其服務內容和考核評價標準。
我們首先在國內選擇了有代表性的三家保險經紀人公司作為候選單位。然后在保險經紀人候選單位的幫助下,根據這些年來和經紀人合作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和要求,設計出一套比選評分方案。并同時遞交給候選單位供其填寫和準備資料。然后,我們對收回的比選資料進行公開評選,最后根據綜合評分結果確定了新的保險經紀人。從目前的結果來看,我們最后選定的新的保險經紀人基本滿足了上述目標。
制訂招標文件
制訂完善的公開招標文件,這本身就是一項細致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在新的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專家的幫助下,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1. 對原有的保險合同進行全面評估。總結以往索賠過程中的失敗教訓,參考其他投保單位的成功案例,我們對計劃中的投保項目進行了全面的評估和修改,最后確定了各個保險的統一報價條件。
2.確定招標文件格式。我們要求參考國際土木工程招標形式,結合保險行業特點,制定了公開保險招標文件。該文件體系由:投標須知、項目概況、保險合同樣本和招標文件格式共四個部分,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我們隨后又增加了《保險項目評標辦法》。
3.在招標文件中,我們特別提出了《陽光協議》和《保密協議》,避免在招標單位、經紀人公司和投標單位之間發生各種舞弊行為。明確公開、公平、公正是本次招標項目中所有參與方都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
嚴密組織杜絕腐敗
在正式開展招標業務前,公司就和保險經紀人公司共同組成了聯合招標小組。招標小組成員分別由公司內控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包括其下屬運營公司代表和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相關業務負責人和保險專家共同組成。全權負責整個招標業務的前期工作。此后又成立了保險業務評標委員會,負責起草評標方案,并對開標結果進行評估,確定預中標單位并向公司管理層提交最后的中標單位建議。總結整個招標過程,我們認為聯合招標小組和評標委員會的工作是高效透明的,基本達到了預期的目標。
要提高整個招標活動的質量,選擇真正符合資格的保險公司參加投標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此在保險經紀人公司的幫助下,我們通過對目前在中國具有合法開展保險業務的中外保險公司逐一進行了評估,最后共同確定了國內最具承保資格的10家保險公司為邀請參加公開投標的對象,并發出了正式邀標通知書。最后其中的八家保險公司參加了投標。
由于公司首次承辦公開招標活動,內控部從一開始就將預防腐敗舞弊行為列入了工作的重點。我們希望通過這一活動,總結出一套防止公開招標過程中的舞弊風險的經驗。
首先所有參加投標的單位簽署《陽光協議》。共同承諾遵守招標規定,不以任何方式對相關各方進行商業賄賂等腐敗舞弊活動。一旦發現有舞弊行為,將視情況分別對投標單位實施取消投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處罰。對經紀人單位則終止其資格的處罰。
其次,在整個過程中全體參與人員要求以身作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從目前的結果來看,“三公原則”基本得到遵守。具體介紹如下:
1.公開原則。為達到預防招標過程中的各種舞弊風險,公司內控部在一開始就和保險經紀人的專家小組就招標程序上進行了全面溝通,雙方一致同意對本次保險招標實行全程公開。具體體現在:(1)實行公開招標,放棄由人邀標詢價的方法。我們公司作為招標單位全程參與保險招標活動。保險專家起草的招標文件在經過公司內控部和法律部的反復修改審核后才最終定稿。(2)保證信息公開。召開投標候選單位說明會,提前就本次保險招標的具體內容向各投標單位進行現場解釋答疑。公司內控部、法律顧問和保險經紀公司聯合就各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統一的現場答復。在投標單位編制報價過程中,如果有一家單位提出問題后,我們事先規定,要求保險經紀人公司統一將問題和答復意見通告給其他投標單位。(3)事先公布評標辦法。這是衡量是否真正實施公開招標的關鍵。在和保險經紀人公司反復溝通后,我們終于達成了事先公開評標辦法的意見。這樣做的意義是,所有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無論其規模大小,在獲得了參加投標資格后,只要認真報價,就可以在投標結束的當時知道是否能夠中標。避免了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存在暗箱操作的顧慮,產生“陪綁”的想法。(4)整個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事先均征求了公司法律部門的意見和建議。(5)公開開標。開標會議我們邀請了公司集團主管采購業務的負責人和公司下屬運營公司代表共同出席。對整個開標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整個開標過程同時也在各投標單位的共同監督之下進行。開標活動結束后,我們和保險經紀人、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代表進行了溝通,他們一致對公司舉行的這次保險招標的公開原則表示贊同。完全認可我們這次招標的誠意和方法。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本次招標中表現在:(1)事先內部沒有確定中標單位,所有被選中符合參加投標條件的保險公司,無論其實際上的規模大小或歷史長短,均被我們視為具有相同的投標和中標資格。(2) 嚴格遵守保險招標程序,以投標結果的優劣確定中標單位。過去為我們提供保險服務的一家公司,在中國非常著名,但當其報價水平高于其他競爭單位時,我們毫不猶豫地將其剔除。絕不能因為他是著名大公司就予以特別照顧。(3)所有投標要求和條件事先統一反映在招標文件中。所有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均及時獲得了完全相同的信息。(4)統一提交報價,同時現場公布結果。所有參加投標的單位代表都在我們當時擬定的報價匯總表上簽字確認了結果。投標結束后,許多保險公司代表紛紛表示,像這樣完全公開的投標活動他們都是第一次參加。這次投標他們雖然沒有中標,但如果公司明年再舉辦保險招標活動的話,他們一定會再次參加。
3.公正原則。公正對待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從一開始我們就和保險經紀人公司確定了公正對待各個投標單位的原則。具體表現為; (1) 我們根據當時中國保監會認可的所有公司名單中,依據收集到的共同信息對這些單位進行了全面的評估,然后從中篩選出10家最具競爭力的單位作為投標候選單位。最后這10家單位中實際參加投標的有八家。(2) 縱觀整個招投標過程,無論從招標文件編制、邀請招標過程以及開標及評標、確定中標候選單位直到確定中標單位,我們都本著公正原則處理所有具體業務。為預防可能發生的腐敗舞弊問題。我們和保險經紀人公司以及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簽署了陽光協議。(3)統一規定所有投標單位都必須繳納投標保證金。該保證金除了預防投標單位中標后撤銷投標承諾外,還具有預防不公正參加招投標活動的目的。
在完成公開開標的當時,招標單位就將投標結果當場宣布,組織參加招投標的各個單位的代表對結果簽字確認。由于招標小組和評標委員會事先已經公布了整個招投標以及開標評標的辦法,所以各個參加投標的單位,無論規模大小,均可放心參加,避免了成為其他大公司的“陪綁”。所有參加投標的大公司,也必須認真組織報價,與小公司一起公開競爭。評標委員會根據規定的評分辦法評出了前三家單位為預中標公司并與之開展進一步的合同談判。最后委員會根據談判結果向招標單位的管理層提出了中標單位建議書,經授權批準后正式宣布中標單位名單。截至目前,集團保險業務招標組織單位沒有收到任何對招標項目表示疑問或投訴的資料。整個招標過程基本符合預先設定的招標程序,也達到了內控部要為集團實現年度經營提供增值服務的目標。
關鍵詞:證券公司;財富管理;商業模式
中圖分類號:F830.91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2.36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2-86-03
一、證券公司財富管理現狀
(一)財富管理的定義與發展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高凈值收入人群廣泛增加,根據招商銀行與貝恩公司聯合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2011年中國可投資資產1000萬以上的高凈值人群數量約59萬人、可投資資產規模達到18萬億。 因此,圍繞著這類積累大量財富人群的理財需求,各家金融機構各顯其能,利用自身優勢,貼近客戶需求,發展財富管理業務。
事實上,中國金融界當前并沒有明確、統一的“財富管理”定義。但是廣泛可接受的定義是:財富管理是金融機構在分析客戶自身財務狀況的基礎上,充分分析客戶的金融需求和風險偏好,為客戶制定財富管理目標,提供資產配置方案,從而實現客戶未來預期財富規劃目標的一種金融服務。
目前,商業銀行及其私人銀行部門、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第三方理財機構都已經在財富管理業務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從消費規劃到保險保障;從購房貸款到投資通道;從退休年金到教育培訓等。
商業銀行攜自身規模以及網絡渠道優勢,開展的最為如火如荼。全國性商業銀行基本已建立了自身的總行級私人銀行部門,并在各地以各種形式開設私人銀行中心。為自身原有高凈值零售業務客戶,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供應、便捷的交易流程、財富的增值服務,從而增強自身對高端客戶的粘性,提升客戶對其的信任度。
保險公司側重從保障、退休養老、子女教育和遺產繼承等方面提供多樣化的財富管理方案。基金公司則側重從投資管理角度提供高投入高風險高產出的產品模式。
而信托公司則在2011年異軍突起,借中國貨幣緊縮信貸調控之東風,托管資產規模大幅增長至3萬億元,成為財富管理市場極其重要的一環。
2010年成功在美國上市的諾亞財富為主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由于經營靈活,市場化程度高,在過去幾年中也得到了較快發展。
以上各機構以其不同的優勢在短時間內占據了財富管理市場極大份額。相比之下,證券公司所提供的財富管理服務,仍較為依賴資產管理牌照提供的資產管理集合理財計劃產品。目標導向仍然為高凈值客戶的投資需求,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完善的投資規劃與建議,協助客戶個人及其家庭財富實現安全、保值、增值。
從財富管理業務的服務對象――高凈值客戶需求上來看,在經歷金融危機的考驗之后,具備較多財產的高端人士對于財富管理的認識更加成熟,投資風險偏好更趨穩健,對于風險的認知日趨成熟。對融資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的要求更加復雜多樣,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希望獲得個人融資、企業融資和資本市場融資方面的服務,同時對于如醫療健康服務、子女教育、海外資產配置規劃等財富管理增值服務需求逐步顯現。因此通過分析市場發展和客戶需求,證券公司在財富管理業務方面擁有巨大發展潛力,但證券公司參與程度尚有不足。
(二)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商業模式尚在起步摸索階段
證券公司開展財富管理業務的意義可以歸納為3點:
1、服務客戶。即通過財富管理業務,建立分層服務體系,服務高端客戶。
2、搶占市場。即充分利用證券公司的金融產品制造能力的比較優勢搶占市場,攫取利潤鏈的上游并爭奪財富管理市場。
3、拓寬業務。在傳統經紀業務外延式擴張和內生性增長都異常艱難的情況下,通過財富管理和金融產品銷售實現商業模式的轉型和升級,開拓新增盈利來源。
但由于財富管理業務在證券行業剛剛起步,時間較短,適合于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商業模式還需要結合市場和客戶情況不斷摸索。
發力打造財富管理業務的證券公司,已經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不斷開拓思路,積極探索,通過整合公司業務與渠道資源,最大化整合資源,并為之努力實現創收效益,探尋自身業務的市場定位。
二、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發展遇到的問題
(一)法規政策障礙
證券公司主營業務是在一系列監管政策指導下開展的,但是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證券公司業務也面臨著不斷創新的迫切要求。
資本市場的金融創新(如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等)一般需由監管部門主導推動。在研究論證的過程中,監管部門第一考慮的要素是各種系統性風險,因此創新業務的推出就較為審慎,寧可無功,但求無過。這在客觀上造成創新審批周期拉長,創新推出之后,監管部門也會對其運行操作進行嚴格的控制和限制。因此,這在客觀上造成證券公司在發展財富管理業務時,無法真正從客戶需要出發,設計和開發符合客戶要求的金融創新工具和產品,以滿足客戶金融需求。這實質上體現為產品和服務無論從規模上還是類型上都很難全面滿足客戶的需要。同時,現有的法規框架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空間,如在業務宣傳、市場開拓、行業準入等方面受相關政策制約,使市場拓展的靈活度與有效性無法與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相比較。
證券公司的財富管理業務開展需要在保持金融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獲得最大程度的靈活性與自主性,這樣才有空間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主導地位,得到目標客戶的認可,早日與國際主流財富管理業務模式接軌。
(二)同質化嚴重
首先,目前各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范圍狹窄,產品同質化嚴重,缺乏鮮明的特色或賣點,多以權益類為主,少量類固定收益產品為輔。各類產品間的差異化較小,產品供應能力也較商業銀行有一定差距。另外,商業銀行有雄厚的客戶基礎與廣泛代銷渠道的優勢,產品更為廣泛,包含黃金、外匯、奢侈品等,更能覆蓋客戶完整的財富管理需求。
其次,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在產品上缺乏有效包裝,在服務上未能實現品牌化。商業銀行所提供很多金融產品都具備較為成功的名稱,并同時在財富管理業務宣傳上也花大力氣,投入資金和人力廣泛宣傳,具備了較強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號召力。相對而言,證券公司由于受限于相關監管法規,同時也局限于長久以來經營思維的桎梏,很少積極開展財富管理業務市場推廣與品牌管理,使得目標客戶缺乏對證券公司財富管理的認識與信任,給市場開拓帶來難度。
最后,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服務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與市場上目標客戶群體的需求仍無法完全擬合,無論是權益類產品,還是類固定收益產品,尚不能滿足不同認購資金起點、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不同風險偏好的多元化投資目標的需求,即無法為客戶提供定制化的產品和服務供應。
(三)理念變革
一方面,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開展遇到困難與市場上客戶理念有關。由于商業銀行在財富管理業務方面涉足早于券商5年以上,因此已經領先券商搶占了市場先機,并以自身業務模式固化了客戶理念。即廣大的客戶在有理財需求時,第一想到的對象是商業銀行。而炒股才是證券公司做的業務。當證券公司宣傳相關財富管理時,客戶理念很難轉變和接受,這當然與上述品牌宣傳有關。
另一方面則于證券公司自身經營理念有關。證券公司由于長期受制于監管的嚴控,長期以來缺乏業務轉型的迫切性和必然性意識。只有證券公司自身經營理念能積極轉變,并清醒地認識到行業開展財富管理業務的優勢及市場、客戶需求轉變的必然趨勢,真正從客戶需求的角度出發,將精力放在以完善的金融產品鏈條和金融服務資源之上,真正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財富管理服務,真正轉變經營思維并充分投入人、財、物,即可有效轉變業務影響力。
(四)人才儲備不足
財富管理的目標客戶是高端人群。因此專業的高端人才隊伍是贏得客戶信任,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服務的必然條件。
證券公司以往的人才主要體現在某項的專長方面,而對于財富管理業務則需要金融行業的通才――不僅需要具備一系列金融基礎知識,同時需要豐富的市場營銷與溝通技巧,同時要有跨行業的溝通能力和廣博的業務外知識儲備。
目前,在證券公司業務轉型過程中,普遍面臨財富管理人才緊缺問題。突破制約財富管理發展的瓶頸,首先要突破專業人才緊缺的問題,而長遠來講是傳統業務體制變革和部門之間、行業之間資源整合的問題。證券公司營業部前臺人員是證券公司綜合服務實力向客戶展示的統一端口,證券公司一方面要向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打開大門廣納人才,突破證券從業資格限制,招募具有各類專業資質的高端人才;另一方面還需要提升財富管理人員的工作效能,擴大財富管理人員的服務半徑,通過專業研究力量、前臺營銷力量、后臺服務力量的整合,在證券公司營業部層面構造財富管理、投資顧問、營銷人員、客戶服務一體化的營銷服務體系,在業務轉型的過程中鍛煉、培育證券公司財富管理精英人才。
三、發展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的具體建議
(一)放松監管,加強創新
證券公司自身要加快學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加強在創新產品方面的研究和設計能力,為客戶通過多元化的產品。在監管逐步放開的前提下,證券公司自身產品研究和創新能力的增強,配合證券公司自
身強大的投資和研究實力以及投資銀行業務聯動,證券公司的財富管理可以為客戶提供最全面的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客戶在不同領域的多元化需求,成為財富管理領域的佼佼者。
(二)建立全方位財富管理體系
隨著高凈值人士對融資服務和增值服務需求的增長,證券公司除了提供上市融資、財務顧問、投資管理、PE投資等專業服務外,也可在個人融資、保健醫療、海外投資等領域開展或合作開展相關增值業務,打造滿足客戶需求的全方位財富管理業務體系。
(三)積極提供資產配置產品
根據投資時間鐘理論,在經濟周期繁榮、衰退、蕭條、復蘇4個階段中,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財富打理方式和主流理財產品。一般來說,經濟繁榮時,權益類產品占據主流;經濟衰退時,固定收益產品更受關注。
證券公司在開發產品時應該利用自身研究和投資的專業優勢,積極主動的根據宏觀周期,為客戶提供適當的產品。另外,中國人口老齡化漸成趨勢,滿足養老理財需求的生命周期和生活方式理財產品等也可考慮開發,還有滿足如住房、教育目標等特定需求的產品也可列入研究范圍擇機推出。通過不斷完善產品供應,可以精確定位目標客戶群、積極進行品牌建設,真正了解客戶需求并提供具有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以鞏固證券公司此項業務開展的競爭優勢。
(四)完善客戶分級分類
財富管理業務應有別于大眾理財服務,重點之一是對客戶情況及其投資、融資需求的細致了解,以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為此證券公司需要有完善的客戶分析系統。目前證券公司普遍缺乏客戶分類分級、客戶需求分析方面的理論指導與實踐經驗。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有賴于管理模式由粗放轉向集約、產品研發由規模主導轉向需求主導、客戶關系管理由標準化轉向多維度,在不同的經濟周期階段、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為客戶提供完善的財富管理服務。
四、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的未來前景
(一)證券公司財管理業務必然成為證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長點
根據國外成熟市場的經驗,財富管理業務(含私人銀行業務)一般是一個獨立的部門,或者與資產管理業務組成一個綜合部門。財富管理業務可以和投資銀行業務一樣為大型投行貢獻可觀的利潤。因此,隨著證券公司財富管理產品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經驗的不斷累積,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在未來會發展得越來越成熟,并必然成為證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長點。同時,財富管理業務可以與證券公司體系內的各部門實現資源共享(投行在傳統證券承銷發行的項目上可以發掘發行人的財富管理或其他資產管理需求;而財富管理部門在服務高凈值客戶時也可以發現客戶供職機構的融資或者兼并收購的需求,或者專戶資產管理需求),形成合力,推動證券公司體系內的各項業務良性高速發展。
(二)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將成為證券公司經紀業務轉型的必由之路
隨著證券公司傳統經紀業務的發展高度同質化,外延式擴張和內生性增長都困難重重,通過財務管理和金融產品銷售實現商業模式的轉型和升級,開拓新增盈利來源,成為證券公司經紀業務轉型的必由之路。
【關鍵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體檢
在我國頒布、實施《食品安全法》前后,國內數家大型保險公司己經開始了在食品安全領域探索并開發責任保險業務,對推動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實踐效果并不十分樂觀,該類保險產品的投保率仍舊較低。[1-2]加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創新,推出一系列適合市場需要并且雙贏的保險產品,才能解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現實問題。[3-4]目前保險產品的最大問題在于缺少事先防范,都是在事后處理,因此風險治理型保險是保險產品的創新方向,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是風險治理型食品安全責任險的重要環節,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義。[5-6]
1食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體系的評價
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是對食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體系的評價,國內比較典型的評價方式包括體系審核、供應商審核、政府機構日常監督檢查,這三種評價方式的目的、內容和結論各不相同。在體系審核中,審核是指為獲得審核證據并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并形成文件的過程。[6]主要是指對管理體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適宜性進行的檢查活動和過程。在供應商審核中,主要是對現有供應商進行表現考評及年度質量體系審核,審核內容通常包括(1)供應商的經營狀況,(2)供應商的生產能力,(3)技術能力,(4)管理制度,(5)質量管理。在政府機關監督檢查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規定: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事項包括食品生產者的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以上三種評價方式對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但是又不能簡單的直接應用。食品安全風險體檢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項目下的一項服務,不能象體系審核、供應商審核和政府機關監督檢查那樣系統全面的進行,必然是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現最關鍵的風險,提供給企業有價值的服務,這是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最大的特點,也是現實可操作的先決條件,因此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整體構思就是基于這個特點展開的。
2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整體構思
2.1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定義
國內尚未有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明確定義,這里定義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是以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采用資料收集、現場察看、詢問溝通等方法獲取信息,應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技術進行信息處理,給出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建議的過程。
2.2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依據
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依據是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但是首先需要針對不同的業態選擇對應的衛生規范要求、產品標準、檢驗標準等,同時根據不同業態的具體風險制訂對應的體檢標準作為體檢的依據,這個體檢標準的內容必須包括該類型食品企業的最關鍵風險。
2.3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方法
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主要方法包括主觀判斷法和客觀判斷法。主觀判斷法是指依據體檢工程師的經驗對企業進行的判斷,包括現場主觀評估、管理層溝通交流等;客觀判斷法是指依據事先制定的體檢標準對企業進行量化的審定,包括調查法、現場打分評比法等方法。在實施過程中,為了實現最短時間發現最關鍵風險,體檢工程師的經驗和體檢標準的制訂是體檢成功的關鍵因素。
2.4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結論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察看、詢問溝通等方法獲取相應的信息以后,應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技術對這些信息進行處理和分析,對企業的整體食品安全風險情況做出判斷,同時指出其中的關鍵風險;接著根據企業存在的關鍵風險,結合食品安全控制技術,提供給企業具體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措施。這樣食品企業在投保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時,先進行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發現企業存在的關鍵風險并提前糾正,實現了事先預防功能。
3食品安全風險體檢在餐飲業的實踐
3.1餐飲業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標準制訂
依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相關的法規和標準,根據專家的經驗分析判斷,餐飲業的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標準共設置6個檢查項目,分別是1)高風險的菜品:主要關注冷菜、生食品、裱花糕點、現榨和現調飲料、來料加工、自釀酒水、現宰殺、自助餐等;2)原料采購驗收:主要關注國家禁止的原料、高風險原料、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原料等;3)貯藏管理(冷藏凍藏熱藏):主要關注食品與非食品混放、生食品與熟食品混放、植物動物水產混放、容量不足堆積雜亂等;4)專間設施:主要關注專間的硬件設施是否滿足要求;5)高風險操作:主要關注涼菜加工、蛋糕裱花操作、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果蔬汁鮮榨、食品再加熱、食品添加劑使用等;6)餐飲用具:主要關注其消毒的合理性和規范性。這些檢查項目基本上包括了餐飲業中的最關鍵食品安全風險。
3.2餐飲業食品安全風險體檢的程序及實施
體檢的程序包括體檢前、體檢中、體檢后三個環節的內容,分別如下:1)體檢前,主要是體檢項目任務安排,包括根據項目和專業能力確定體檢組長、體檢時間初步安排、成員初步安排等。2)體檢中,主要是a)開場溝通,具體內容包括:自我介紹身份、出示證件,介紹風險體檢服務的主要內容、流程、所需時間;b)現場勘察,根據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標準的要求進行現場勘察,并將查勘現象記錄在相應的表單上;c)ATP檢測,就是潔凈區關鍵部位微生物速測項目;d)果蔬原料取樣檢測,根據體檢標準的要求進行取樣檢測;e)現場反饋,現場體檢完成后,快速反饋現場發現的關鍵食品安全風險。3)體檢后,先將信息輸入數據庫,接著各小組對體檢過程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交流,并對結果進行分析,準備編制體檢報告。3.3餐飲業食品安全風險體檢報告體檢報告根據使用對象不同分為食品企業版和保險公司版兩種,企業版的報告模板內容包括經營資質、場所條件、人員衛生、采購、貯存、烹飪加工、餐具共七個模塊中存在的關鍵性食品安全風險及建議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保險公司版的報告模板內容主要是對某個區域內餐飲企業的整體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的分析報告。上述的餐飲業的體檢標準、體檢程序、體檢報告模板都經過了實踐應用,未發現明顯缺陷。
4結論
綜上所述,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項目下的非獨立的服務,食品安全風險體檢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現最關鍵的食品安全風險,并針對這些風險建議食品企業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這里借助食品專家的經驗,根據食品相關的法規和標準,編制出針對性很強的體檢標準和體檢程序,使得“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現最關鍵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安全風險體檢具備了可操作性并在實踐中得以應用。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發展需要產品創新,食品安全風險體檢是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創新產品下的一項服務。這項服務使得保險從事后的處理變成了事先的預防,既為投保人提供了增值服務,也為保險人減少可能的損失,這項服務將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創新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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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鏈理論認為,企業要贏得和維持競爭優勢不僅是取決于其內部的價值鏈,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在一個更大的價值系統(即產業價值鏈)中企業的內部價值鏈同其供應商、銷售商以及顧客價值鏈之間的聯接。保險中介作為保險市場主體的中介方,保險市場的需求和供給方面都離不開保險中介的參與,保險中介已成為保險產業價值鏈經營性活動中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價值功能主要由其專業技術服務、保險信息溝通及風險管理咨詢等諸方面的優勢體現。
(一)提高保險市場的交易效率
保險中介能有效地減少保險市場供需雙方的輾轉勞動,使交易雙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結合,既降低了供需交易成本,又降低了保險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了市場的交易效率。首先,保險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由于保險人對投保標的的相關信息了解不足,易使風險大的投保人更傾向于投保,出現“高風險客戶驅逐低風險客戶”的狀況,危及保險人的利益和經營安全。例如,一些投保人故意隱瞞保險標的的真實風險,使處在信息劣勢的保險人經營上受到欺編。為此,保險公司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費用收集有關信息,防范投保人的“逆選擇”與“道德風險”。其次,由于保險合同具有專業性、附和性、復雜性等特征,投保方很難準確把握保險合同條款,加上投保方對保險公司信譽、承保能力、保障程度以及服務水平等方面的信息掌握不充分,往往使投保人處于相對弱勢地位,投保人的消費效用未能到達最大化。此外,保險人為了自身利益,容易出現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欺騙保戶或對保戶進行誤導、誘導,使投保人蒙受損失。尤其在理賠環節上,保險公司為自身利益,易出現不公平的惜賠現象。例如,當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身份,在理賠數額上往往易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發生分歧,造成不合理的賠付。保險中介的活動,包括公布保險費率、核定和評估風險等能減少保險交易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能夠在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形成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有助于保險交易雙方降低成本,促進更有效地交易活動。例如,保險人擁有大量信息和銷售渠道優勢,能在更大范圍內拓展業務,擴大交易規模,降低保險公司的展業成本,而保險人能通過保險人對市場信息進行整理分析,不斷完善各項條款和經營策略,節約保險公司的管理成本;保險公估人不偏不倚的“中立”態度和“專家”地位,在理賠過程中更具有公信力,能避免惜賠、濫賠、錯賠等現象發生,減少理賠糾紛,節省保險公司的理賠費用;同樣,保險經紀人以其風險咨詢管理的專業技術特長及對保險市場的信息優勢,能改善投保人的弱勢地位,為投保人設計最適宜的投保方案和選擇最佳的保險公司,使其獲得最佳的保險效用。總之,從投保人角度看,保險中介機構的存在可以節約其認知風險的成本、搜尋保險產品的成本、對比保險產品價格的成本、理賠時的談判成本等交易成本;從保險人角度看,保險中介機構可以為其節約保險產品信息的推廣成本、理賠成本和相關的管理成本。因此,保險中介作為一種制度安排,能給保險市場交易雙方帶來價值效用。
(二)有利于保險市場資源配置
保險市場“產銷一體化”模式易導致整個行業效率低下,出現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而“產銷分離”模式卻能帶來效率和價值。保險中介帶來的“產銷分離模式”,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優化經營成本,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如利用中介機構的渠道優勢、信息優勢、技術優勢等),實現較低的能耗和較高的產能,使資源集中到核心業務層面,強化核心競爭能力。因此,保險企業應將保險理賠、險種銷售等非核心業務“外包”給保險中介,充分利用保險中介機構成熟的營銷網絡、銷售人才及專業技能等優勢,獲取更多的業務來源和中介服務,通過定位的轉化,將經營重心放在保險產品開發、核保核賠、資金運作等核心環節的經營,這樣不但能提升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包括產品設計優勢、風險分攤的機制設計、資產管理等優勢),還能優化保險市場的資源配置,提高保險市場的運作效率。總之,“產銷分離”不僅能實現保險業上下游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還能在市場上形成專業化的銷售體系和專業化的資產損失評估體系,為保險市場交易雙方提供更多、更專業的中介服務,促進保險市場的繁榮,實現整個保險產業鏈的和諧發展。
(三)有利于拓展保險業務
保險市場的擴張和成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保險中介這個“加速器”來實現。一是,保險中介能有效挖掘保險需求。保險公司可依托保險中介機構快速地延伸服務網絡,擴大業務規模,尤其是保險人直接代表保險公司的利益,為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知識及保險產品的宣傳、鼓動,有利于社會公眾保險意識的提升,將潛在的保險需求變為現實有效的需求,促進保險業務的拓展。二是,保險中介有利于保險供給能力的提高。保險中介機構通過市場調查和專業技能等優勢,對保險企業現有的保險產品與服務能提出有效的改進或創新建議,促使保險人不斷開發或創新保險產品,不斷改善經營策略,有利于保險供給能力的提高。三是,保險中介能促進保險服務機制的優化。保險中介機構客觀公允地評判保險產品、保險企業及保險損失,并具有貼近客戶、信息靈通、專業技術強的特點,能夠為客戶提供保險價值鏈中的多種增值服務,使投保人得到更多更好更專業化的服務。
二、保險中介價值難以發揮的原因
(一)中介市場環境不成熟
一是,保險中介發展的空間狹窄。我國保險公司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建立起從展業、承保到理賠各個環節的較為完備的經營體系,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自己專屬的保險銷售隊伍,制約了保險中介的發展空間。有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的業務規模從2005年底的3596.7億元發展至2010年底的10991.1億元,年均增長41.2%,為保險業發展最快的子行業之一,但市場的份額仍不足5%,“大保險小中介”的市場格局使處于弱勢地位的保險中介在夾縫中艱難地生存。二是,保險中介市場的有效需求不足。我國各大保險公司的險種條款大同小異,且保險市場費率受統一管制,單一化的保險條款和固定的保險費率制,這不僅使保險中介的專業優勢難以體現,發展空間受阻,也使投保人不需要依賴或無法利用中介服務來滿足自身多樣化、個性化、層次化的保險需求,導致保險中介市場的有效需求大幅降低。此外,保險市場粗放的發展模式也導致保險中介市場魚龍混雜,中介業務不規范現象層出不窮,使保險人和投保人對保險中介機構的信任度不足,制約了中介市場的有效需求。
(二)保險中介產業結構不合理
一是,保險中介市場結構失衡。中介市場上,保險個人人和兼業人得到了超常規發展,個人業務、銀行業務如火如荼,而真正代表保險中介發展方向的專業中介機構市場貢獻率低下,未能起主流作用,導致保險中介行業專業服務能力供給不足,成為影響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隱患。二是,專業中介機構業務結構不合理。目前我國公司和經紀公司的市場份額多集中于財產保險市場,專業中介機構的業務多屬于業務資源型,且業務結構單一,利潤主要來源于車險、意外險等財產險業務,公估及壽險業務未能得到有效發展。
(三)保險中介市場定位不準
一是,保險中介機構由于職能定位不清晰,專業能力難以充分發揮,導致市場供需雙方都無法正視保險中介機構的價值。例如,保險經紀公司沒能有效發揮出其風險管理顧問的作用,而是和保險公司爭搶業務,將經紀業務做成業務,強銷售、弱服務,其經紀的價值難以獲得市場認可。二是,保險中介沒有明確自己在保險產業鏈上的定位,將盈利建立在不規范的市場競爭和不規范的操作基礎之上,在利益驅動下,很容易誘使他們產生“尋租”行為,致使行業整體形象受損,信譽下降,阻礙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
(四)保險中介專業化水平不足
一是,保險中介專業技術人才匱乏。我國保險中介還屬新興行業,中介人才來源成份比較復雜,許多是從保險行業改行或跳槽的,因此在職業特征、職業水準、職業操守和業務水平等方面還亟待提高。此外,我國保險中介行業相關的教育培訓機制尚未建立,保險中介機構內部人才培訓系統也不健全,導致無論是人才存量還是增量都極度缺乏。二是,由于角色錯位,管理缺失,中介機構的技術含量低下,在保險市場中缺少作為,保險中介實際上形成了與保險公司競爭和替代的關系,而非中介服務職能,導致其競爭優勢不大,經濟價值難以體現。此外,目前我國保險中介機構經營主體數量非常有限,其市場競爭不是在各中介經營主體之間的競爭,而是在與各家保險公司的業務競爭上,保險中介市場缺少有效的競爭機制,不利于中介主體的技術水平、服務水平等方面的提高。
三、保險中介價值有效發揮的對策建議
(一)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一是,改善保險中介政策環境。通過不斷完善監管規章制度,在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之間、保險中介各種主體之間營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提高監管效率;同時不斷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1]。二是,加大保險市場的開放程度,增加保險市場主體的數量,提高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使保險市場盡快成為高度市場化,運作規范,公平競爭,高效率配置保險資源的市場,為保險中介業的發展提供空間[2]。三是,注重對保險中介意識的培養。加強社會媒體宣傳力度,通過輿論、政策的正確引導,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保險中介氛圍,由政府、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自身三方的力量共同發掘保險中介市場潛力,改善保險中介市場生存的市場環境[3]。
(二)提高保險中介市場的集中度
我國保險中介產業具有低市場集中度特點,過低的市場集中度導致我國保險中介機構業務范圍狹窄,業務量小,不能形成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不利于保險中介產業的發展。因此應借鑒歐美發達國家形成跨國保險中介集團的經驗,在現有的基礎上,鼓勵中介企業實行資產重組,通過大企業間的強強聯合,著力培養一批大企業、大集團,在較短的時期內形成具有國際水平的保險中介集團,為提高保險中介市場的集中度創造最基本的條件。其次,應充分發揮競爭機制的作用,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規律,使更多的社會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從而提高保險中介市場的集中度。最后,走產銷分離模式。產銷分離是促進保險中介機構快速發展的推手,是中介機構凸現專業服務的基礎。產銷分離能促進保險中介市場的集約化經營和精細化管理,提升保險中介競爭力。保險中介機構只有走專業化、職業化、規劃化、國際化的發展道路,才能有效提升專業化水準,以產銷分離帶動細化分工,提升市場集中度。
(三)加大對保險中介市場監管力度
一是不斷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保險中介公司依法進行合理競爭,讓長期經營不善、不能適應市場競爭規則的保險中介機構逐出、淘汰出市場,形成進出有序、充滿活力的市場格局,推動保險中介市場的協調發展。二是針對在保險中介市場存在的監管真空問題,加緊出臺相關監管法規,提高監管效能,通過法律法規防止保險中介機構對被保險人的利益的惡意侵害,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充分發揮正常引導作用。政府及保險監管部門要制訂相關政策,積極引導社會各行業、各階層積極利用保險中介機構參與保險,享受專業化、特色化的保險保障和服務。此外,應鼓勵保險中介機構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以防止個人中介人因自我約束能力弱而對委托方造成損失,消除投保人對保險中介人的擔憂。四是,加強行業自律建設。一方面,積極建立行業服務標準,不斷制定和完善中介行業自律條例,充分發揮保險中介行業組織的“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宣傳”的職能作用,促進保險業和諧發展。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和從業人員管理信息平臺,對中介機構的業務水平,職業道德,日常行為規范等方面加以約束,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提高監管的適時性和有效性。此外,還可通過建立保險中介人投訴制度,增加社會大眾對保險中介人的信任感,提升保險中介的專業水平和保險中介人的整體形象,為中介市場運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