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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情況
截至2009年底,全區共有蘇木鄉鎮衛生院1320個,其中,中心衛生院477所、一般衛生院843所,平均每院服務人口1.36萬人,平均病床數10張。全區蘇木鄉鎮衛生院共有工作人員1.7萬人。平均每個衛生院有衛生技術人員13.07人,每院助理執業醫師和注冊護士平均8.58人,衛生技術人員中,大專學歷以上的占35%,中專學歷以上的占83.2%。衛生院中69%配備了X光機,66%配備了超聲診斷儀,73%配備了心電圖機。平均每院年診療人次達8387人次,45%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腹部手術,28%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剖腹產手術,13%以上的衛生院能開展一般上腹部手術,15%的衛生院能開展輸血治療,64%的衛生院能開展x光拍片、B超和化驗檢查,71%的衛生院能開展心電圖檢查。
全區蘇木鄉鎮衛生院全部實行了“縣辦縣管”的管理體制。衛生院人員、業務經費、管理權限上劃到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全區衛生院人員工資補助占應發工資的比例從2004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70%。其中,財政撥款占人員工資總額80%以上的衛生院有660所,占衛生員總數的47%;撥款占90%以上的衛生院351所,占衛生員總數的25.6%;撥款占60%以下的衛生院有519所,占衛生員總數的37.1%。衛生院藥品純收入,全區中心衛生院平均10萬元,一般衛生院平均6萬元。
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
一是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2009年12月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座談會,貫徹落實副總理在國務院基本藥物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對我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是及時成立了全區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各個環節政策的制定實施工作。委員會由衛生、發改、工信、監察、財政、人保、商務、食藥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衛生廳。
三是研究制定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方案》(內政辦發[2009]131號),印發全區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實行自治區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自治區增補目錄內的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等內容。
四是加快推進以自治區為單位的網上招標采購工作。實行以自治區為單位網上集中招標采購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組織機構、統一招標平臺、統一規范操作、統一網上采購、統一藥物配送。目前,自治區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為組長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在衛生廳成立“藥械集中招標采購服務中心”,承擔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網上集中招標采購和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印發了《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方案》、《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制度》等,明確了基本藥物購銷合同管理等事宜。同時,有關部門已經根據《國家城鎮職工基本用藥目錄》和《城鎮職工基本用藥目錄》,并結合全區近年來的招標采購目錄等相關資料,制定出了包括9441種藥品和3279種醫用耗材在內的掛網采購目錄,組建了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專家庫。目前,網上招標平臺建設工作已經全部完成,在2009年11月底已完成307種基本藥物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工作。
五是積極推進基本藥物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和質量監管工作。自治區已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等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并且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同時,自治區制定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完善基本藥物生產、配送質量規范,全面加強對原輔料采購、投料、驗證、倉儲、運輸等環節的管理;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GMP、GSP認證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管,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估,監測評估報告等相關信息,促進基本藥物制度不斷完善。
六是積極抓好試點地區推進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按照2010年2月底前,完成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旗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實現零差率銷售的要求,2009年底,自治區選定呼和浩特、包頭、通遼、鄂爾多斯、烏海、阿拉善等6個盟市共40個旗縣(區)所有政府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蘇木、鄉鎮衛生院開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6個盟市蘇木、鄉鎮衛生院479所,占全區總數的36%,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96所,占全區總數的43%。在政府衛生投入補償機制尚未建立之初,先由自治區政府投入3000萬元作為基本藥物制度啟動和試點經費,推動補償機制的建立,確保在2010年2月份前完成3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六個試點盟市及時成立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出臺了本地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積極推動工作開展。
1、呼和浩特市對基層衛生機構進行了全面調研,2010年2月25日下發了《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網上藥品采購用戶名、密碼》,要求各旗縣區衛生局組織轄區內鄉鎮衛生院和社區服務中心自2010年3月1日起上網采購基本藥物,對采購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價銷售。目前已有54家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實施網上集中采購。截止目前,政府辦84個鄉鎮衛生院和2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全部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暫未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
2、包頭市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在網上開始采購藥品。2月26日,市衛生局于召開了全市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工作專題會議,要求全面深入推進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工作。截至3月n日,全市68個蘇木鄉鎮衛生院和62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部分社區衛生服務站)都通過自治區網上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所需相關藥品。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庫存藥品進行了核查登記造冊,妥善處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庫存藥品。要求政府舉辦(包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蘇木鄉鎮衛生院開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從3月4日開始,實行基
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日報告、月報告制度,每個工作日16時前和每月5日前,將當日和當月的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上報市衛生局。
3、通遼市于2010年1月7日召開市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市財政拿出300萬元,用于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補助。從3月1日起,政府辦基層衛生機構開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時間最遲不超過3月20日。政府辦基層衛生機構總數有183家,截至3月12日已有137家實行藥品網上集中采購。
4、鄂爾多斯市對全市醫療機構負責藥品采購人員進行了網上集中采購專項培訓。準格爾旗已于2010年1月份推開了藥品零差率銷售,2010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截止3月10日,全市所有基層二級綜合醫院、中蒙醫院和50所中心衛生院實行了藥品零差率銷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實行了藥品零差率銷售。目前,全市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參加了自治區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其中有30余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經通過采購平臺實施網上集中采購。
5、烏海市從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16家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所有基本藥品都執行自治區網上集中公開招標,統―采購、統一配送。取消基本藥物的藥品加成后,藥價平均下降了14%左右。
6、阿拉善盟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了藥品零差率銷售實施的財政保障資金測算,以2010年2月28日為時間節點,抽調專門人員深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藥品庫存情況(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進行盤點核實,并要求從3月1日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再購買基本藥物目錄外的藥品。從2月26日起,正式從網上采購藥品,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實行零差率銷售。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任務,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難度大,六個試點盟市進展不一,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要求,如期完成對六個試點盟市確定的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目標任務,3月4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試點盟市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先行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克服困難,務必于3月25日前完成本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現零差率銷售,待綜合改革文件下發實施后,進―步規范工作程序。同時,預撥了部分資金,以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綜合改革政策制定出臺及實施情況
2010年1月21日,國務院醫改辦在安徽省召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現場經驗交流會,要求各地學習借鑒-安徽經驗和做法,結合實際,加快本地區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3月1日至6日,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新樂帶隊,政府辦公廳、發改委、編辦、衛生、財政、人事、藥監等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呼和浩特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赴安徽、江蘇省學習調研,深入了解了安徽、江蘇兩省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主要做法和實施效果等。在研究考察期間,劉新樂副主席分別于3月3日和3月5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自治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會議強調,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涉及機構編制、人員安置、績效考核、財政補償以及藥品招標配送等多方面的政策內容,要借鑒安徽省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我區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具體實施意見。會議對相關政策文件起草作了分工和安排部署。
參照安徽省做法,結合自治區實際,經過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自治區相關部門分工起草了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一主三輔五配套”共9個關聯文件。分別由自治區醫改辦公室牽頭起草《人民政府關于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由衛生廳牽頭起草《蘇木鄉鎮衛生院改革試點方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改革試點方案》、《嘎查村衛生室改革試點方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衛生廳會同藥監局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與采購配送辦法(試行)》,由編辦牽頭起草《蘇木鄉鎮衛生院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指導意見》,由人事廳牽頭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聘用、分流安置辦法(試行)》,由財政廳牽頭起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暫行辦法》。上述9個文件,《實施意見》是指導改革試點的總綱,3個試點方案是必要補充,5個配套辦法(指導意見)是重要保障,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改革試點方案和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改革目標和試點范圍,提出了推進管理體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藥物制度和政府補償機制改革五項任務和實施步驟。
綜合改革政策文件起草形成初稿后,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醫改辦分別于2010年3月15日、3月23日兩次召開協調會,征求相關部門及盟市的意見,及時進行補充、修改、完善;對“三輔五配套”文件有關內容進行銜接;對有關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補助標準及蘇木、鄉鎮衛生院專業人員比例有不同意見的問題進行了溝通;針對有關部門對藥品采購配送辦法中,配送企業遴選、配送區域及配送方式等方面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再次召開協調會,達成了共識。
關鍵詞:文山州;醫療衛生;體系建設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25-0037-02
引言
健康是人類最基本的訴求,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條件。健康問題不僅關系到個人和家庭的福祉,也影響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建立完善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制,實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不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更是實現人類全面發展和進步、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要求[1]。近年來,我國醫療衛生領域不斷進行著改革,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廣度深度也在不斷延伸,保證所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仍是重要議題。
文山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及五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是群眾最關心的一項社會問題,關系到群眾自身的基本生存權利和發展權利,對于推進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設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文山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概況
文山州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加大了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醫療服務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截至2015年,文山州衛生計生機構總數達1 390個、病床總數達4 523張。不斷增強醫院的創等升級工作,2015年已經有8個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建立完善權責明細的分工協作機制,使得分級診療制度能夠得到順利實施。加強了信息化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應用,使得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化水平得以提升。加大了對醫療衛生設備的配置,目前全州有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達22臺。重視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的建設,實施醫院對口幫助指導工作,對醫療衛生從業人員進行規范化培訓,加大對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力度,促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不斷發展。強化重點專科建設,目前文山州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建成和在建的重點專科達16個,中醫院重點專科達19個。加強了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政策扶持,不斷理順醫療衛生的服務價格、加大了對公共服務的政府投入、完善醫療衛生保障政策、出臺了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章制度,使人們日益增長的衛生醫療需求不斷得到滿足。
二、文山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醫療衛生資源不足,政府政策資金不夠
雖然政府加大了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但文山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投入與發展需要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文山州共有衛生計生機構1 390個、病床總數4 523張,每千人擁有病床數4.02張,醫療衛生基礎設施依然薄弱。醫療衛生事業投入城鄉間的差距較大,雖然城市和農村醫療衛生費用都在增加,但兩者增加幅度不同,城市明顯高于農村,嚴重影響了基本醫療衛生均等化的發展進程。資金短缺使得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設備不足、設備老化等問題突出,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弱,難以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病人外流現象突出[2]。近年來,文山州的部分醫院進行了整體遷建,由于政府財力有限,政策資金投入較少,醫院的建設、設備的購置主要依靠醫院業務收入和銀行貸款,醫療衛生機構債務逐年增加。目前,全州累計負債達57 718.16萬元,由于負債較多,醫院還要維持日常運轉,導致醫院負擔過重、運行困難。
(二)醫療隊伍建設滯后,技術人才相對匱乏
隨著群眾看病就醫需求量的逐漸增長,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總量不足的問題日益突出。截至2015年,文山州衛生服務人員共15 761人,每千人擁有衛生計生人員4.13人,遠遠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城鄉衛生技術人員的供給嚴重失衡,其中鄉村醫生僅有2 805人,由于工資待遇較低,工作壓力大,農村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短缺,基層醫療隊伍建設難度大。由于受地理條件、工作環境、福利待遇等眾多因素影響,高學歷、高素質人才不愿到邊疆貧困地區工作,人才大量外流現象日益嚴重。實施新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后,醫院的病員人數劇增,由于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總量不足,使得醫務人員長期超負荷工作現象突出。醫務人員總體學歷水平偏低,特別是農村醫務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醫療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培訓,醫療衛生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三)醫療保障制度不完善,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
雖然城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在不斷提高,但醫療保障制度仍不夠完善,城鄉醫療保障水平差距較大。城鎮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要高于農村。城鄉醫療報銷比例差異較大,尤其是在大病醫療救助方面,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的范圍要大于農村。近期,文山州對城鎮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整,將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現行的16萬元提高到20萬元,調整城鎮居民住院起付線與新農合起付線一致。城鄉醫療補償機制存在著差距,醫療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城鄉間醫療衛生均等化的發展進程。醫療費用不斷增長,醫療衛生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日益突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成為當下新的致貧因素。
(四)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綜合服務能力較弱
文山州境內中藥資源豐富,但綜合開發利用程度較低。政府雖然加強了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扶持,但文山州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水平仍然相對落后。目前,文山州8縣(市)中仍有3個縣(市)沒有中醫院,現有5所縣中醫院中,1所在建,其余中醫院雖有一定發展,但基礎差、底子薄,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弱。目前全州僅有24個鄉鎮衛生院、3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有中醫科和中藥房,不能達到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基本要求,基層中醫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薄弱。沒有國家級中醫藥重點專科項目,中醫藥專業人才較為缺乏,不能發揮中醫藥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服務和推動其他產業發展的優勢[3]。
三、促進文山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政策資金支持力度
政府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肩負著重大的責任,因此,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加大對向農村投入扶持的傾斜力度,不斷增加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醫療衛生支出,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均等化的進程。增加醫療衛生設備的配置,解決醫療設備老化、綜合服務能力弱的問題,使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不斷得到滿足。增強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統籌安排好信息化項目建設資金,促進信息化建設資金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建立財政對醫院長效、穩定的投入機制,解決文山州醫院長期存在的歷史債務問題,減輕醫院債務負擔,在保證醫院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上,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環境的改善和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的提升。
(二)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從醫療衛生從業人員情況來看,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醫務工作人員總量不足,人員長期超負荷工作現象突出。對此應當加大對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引進留學和省內外高層次衛生計生人才,加快重點學科發展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使得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夠得以提升。同時,應當改善醫療衛生事業的福利待遇和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工資待遇,穩定醫療衛生人才隊伍,防止人才外流問題的產生[4]。加強農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其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促進農村醫療隊伍的綜合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加強衛生計生監督人才、婦幼保健人才、疾病預防人才等隊伍建設,充實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力量,不斷協調解決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所需人才問題,滿足文山州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三)加快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對困難人群和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扶持力度,幫助困難群體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把部分最貧困群體承擔的個人繳費改由政府承擔,適當提高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的補助范圍和補助標準,使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得以保障,縮小城鄉間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上的差距。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體系和地方病防治體系,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健康的醫療衛生服務,使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均等化建設的進程。
(四)加強中醫藥綜合能力建設
加強中醫藥專項資金的扶持力度,保護和合理開發中藥材資源。加強中醫藥科研項目建設,加快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加大對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快民族藥方的開發和新民族藥的申報,為中醫藥的綜合發展夯實基礎。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建設,整合文山州中醫藥文化宣傳資源,發揮中醫藥學會在中醫藥文化宣傳中的作用,依托硯山縣中醫醫院作為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單位,推動文山州中醫藥養生、保健、康復、旅游、文化產業的發展。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加大對中醫院建設的投入力度,促進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室等中醫藥衛生服務機構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汪麗娜,亢林貴,劉瓊蓮.拉近城鄉醫療差距實現公平醫保[J].邢臺學院學報,2012,(2):28-32.
[2] 王曉春.溫州市甌海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發展研究[D].上海:同濟大學,2007.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社會所能提供的醫療衛生資源是有限的,但社會成員對醫療衛生的需求幾乎是無止境的,要解決這一矛盾,必須確立合理的醫療衛生的基本目標。要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使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科學的目標定位,堅持這一目標定位,對于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推動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在醫療體制改革中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
一般來說,在經濟活動中,公平與效率是一對矛盾。堅持了公平,就會影響效率;講究效率,就會有失公平。但兩者不是絕對矛盾的,也有相統一的一面。如果經濟活動的規則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學,是能夠同時實現公平與效率的。計劃經濟時期,在我國整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低的情況下,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國用占GDP3%左右的衛生投入,大體上滿足了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國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國民綜合健康指標達到了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績效十分顯著。因此,在我國未來的衛生體制改革中,應理直氣壯地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不能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
摘 要 新醫改方案的出臺,使得醫療改革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過去多年醫療改革失敗的教訓使人們不斷的反思,到底是政府的失敗,還是市場的失靈?新醫療改革能否達到其預期的目標?本文試圖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探討政府在新醫改中角色的定位。
關鍵詞 新醫改 政府職能 利益集團 衛生服務
在中國過去20多年所進行的醫療衛生改革,是以商業化、市場化為導向的,我國衛生總費用并未突破社會平均支付能力,“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卻愈演愈烈,醫療服務的供、需和組織三方處于嚴重的失衡狀況。在快速增長的衛生費用中,作為需方的個人承擔了幾乎所有得負擔,而政府并未承擔相應責任 。在某種程度上,過去的醫改是以犧牲公平性為代價的,是少數人得益,多數人受害的改革,因而從這個角度上說,醫改基本上是失敗的。筆者認為,其失敗的關鍵在于政府公共衛生服務的角色定位出現了問題,是醫療衛生改革過程中政府責任的缺乏與醫療市場的扭曲所導致的。
新醫改在加強政府責任的同時,促進政府與市場的有效結合。改革不是強化政府弱化市場,而是通過完善政府職能來加強市場機制的作用。而醫療改革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是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需要許多配套制度,需要政府決策部門慎重考慮。就醫改方案的出臺本身來說,就是一個利益集團博弈的過程。
一、醫療改革中的利益集團
公共政策的制定本身就是調節各方利益的過程,醫改方案最終的出臺,是各利益集團博弈的均衡結果。我們可以把醫療改革中的利益集團分為三種:首先是作為強勢利益集團的中央政府;其次是普通利益集團,如醫院、醫生、醫藥相關行業等;最后是作為弱勢利益集團的患者。
在醫改方案的制定過程中,中央政府各部委之間就補貼對象、部門權限、醫院監管,藥品采購等各方面展開爭奪,而中央政府作為一個整體,是代表整個社會利益的,是為增進社會福利而制定公共政策的。所以,其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公益性,這就必然會與醫院、醫藥相關行業、醫生等普通利益群體有利益沖突。普通利益群體的實力相對較弱,其利益的實現也主要依賴于政府的政策制度,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知識和信息優勢,又使得他們與政府的博弈能力大大加強。最后作為弱勢利益集團的患者,由于有很多人文化層次低、政治參與覺悟不高、利益表達途徑不健全等原因,使得他們的利益表達能力很低,不能形成有意義的利益訴求。所以,在新醫療改革的博弈中,他們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以下是醫療衛生事業中利益博弈的模型,從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各利益集團的關系與地位。
但由于衛生事業本身具有公益性與社會福利性,這就決定了醫療改革的方向不能按市場博弈的理論模式發展,從而對政府作為公共衛生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政策的制定者的職能角色提出了要求,正如《意見》所規定的那樣:“從改革方案設計、衛生制度建立到服務體系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這也正是以往醫療衛生改革中的誤區。下面我們來看看政府在以往醫療改革中所缺失的責任。
二、政府責任的缺失
在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對成員國衛生籌資與分配公平性的評估排序中,中國列188位,在191個成員國中倒數第4位。在衛生投入的宏觀績效方面,全社會的衛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2年,衛生總費用占GDP的比重已經增至5.24%,2003年超過5.4%。但盡管如此,居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明顯的改善,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公共衛生領域,一些衛生、健康指標甚至惡化。在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對191個成員國的衛生總體績效評估排序中,中國僅列144位,確實令人深思。
統計表明,全國衛生總費用占GDP的比重,1991年是
4.11%,到2001年,這個比例提高到5.37%。但實際上,這些費用絕大部分都由老百姓承擔,政府投入的比例反而是不斷下降的。根據衛生部有關報告,在衛生醫療總費用的構成中,政府投入的比例由1991年的22.8%降至2001年的15.5%,社會投入比例由38.4%降為24.0%,而個人醫療支出由38.8%直線上升至60.5%,個人費用從345.2億元增至3113.3億元,十年中增長了8倍,而同期政府投人只增長3倍,社會投入增長2.6倍。政府和社會投入的比例越來越少,老百姓的負擔越來越重,這表明,改革是偏利于政府而不利于百姓的 。
究竟誰應該為基本醫療服務買單?毫無疑問,自然是政府。從公共經濟的角度,作為公共產品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應當有政府來提供。而政府提供的不僅僅是衛生服務產品,還要提供制度支持。由此看來,政府責任的缺失主要表現為:
1.政府對醫療體制改革缺乏明確目標
政府主要考慮的是如何減輕國家的財政壓力,在醫改的策略上基本上等同于市場經濟的改革,將醫改評判的標準也錯誤地定位于醫療服務機構是否盈利、政府財政負擔是否降低等等,而沒有認真考慮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所真正要達到的促進社會公平、改善全民健康與社會協調發展等問題。醫改只是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一種手段而已,其目的應是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是以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的,而不是以經濟利益為目的。而政府一開始都沒有認識清楚這點,而是想如何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忽視了醫改的目標。從而導致醫療服務的公平性下降和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低下。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會成員醫療衛生需求的實際被滿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擴大而嚴重地兩極分化。
2.政府對衛生資源的配置不合理
我國衛生資源整體上是不充足的,還存在著向醫療、向城市、向大醫院以及向高檔醫療儀器設備集中的趨勢。這就違背了我國衛生事業具有公益性、福利性的性質。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尚不發達的條件下,社會要求衛生資源向投入低、效益高的預防保健傾斜,向擁有80%左右人口的農村傾斜,向滿足絕大多數群眾需求的基本醫療傾斜。醫療衛生資源的現實配置狀況與社會的需要相背離,加劇了“看病難、看病貴”的后果:一是農村的基本醫療不能在當地解決,要向大城市就醫,大大地增加了農村患者的醫療成本。二是城市的大醫院憑借其醫療資源的絕對優勢及為了收回對高新技術的成本,對患者開大處方,利用高新技術對病人進行檢查,這也必然大大增加了患者醫療費用。
3.醫療保障制度嚴重滯后
醫療保障作為一項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的維護社會穩定的社會保障制度,其主體是國家政府,保障對象應涵蓋全體公民。其實質是政府進行收入再次分配,也就是在高收入與低收入者之間的收入調整,體現著社會公平與社會互濟性。但我國醫療保障覆蓋率低,保障水平低下,而且出現了保障資源分配嚴重不公平。
基于上述問題,政府有必要重新審視自身在醫療衛生服務中的職能角色,明確自身的地位與責任,正確處理與市場的關系,真正體現出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與福利性,因此,新的醫療改革勢在必行。
三、政府職能角色的定位
新醫改明確提出近期目標是“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長遠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作為政策主體的政府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認清自身的角色與責任,要有相應的政策、資金以及制度支持,新醫改方案從以下幾個方面為政府政策職能的實現提供了方向:
l.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為醫療衛生改革標定方向
新醫改方案確定了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包括立法、規劃、投入、監管,這也是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點。在醫改的全過程中,政府通過有效的監管來防止偏離既定的方向;通過規劃發展藍圖,穩步、有序、健康地推進醫改向前發展;通過增加財政投入,引導和支持醫改;通過建立各種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來指出正確的方向和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確保醫改全面、協調和可持續推進。
2.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預期3年內投入8500億元深化改革,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衛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財政總支出比重,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緊張基本醫療衛生供需狀況,也能相應減輕醫患雙方的經濟負擔,但僅憑提高投入是不夠的,還要加強對藥價的管理,改變“以藥養醫”的局面,同時要拓展籌資渠道,切實從多方位降低醫藥負擔,確保醫與藥朝健康的方向發展。
3.全面規范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規范醫療衛生服務的地域布局。制訂統一的區域衛生規劃,避免醫療衛生資源過分向城市及發達地區集中。以確保醫療衛生服務的普及性和不同地區、不同人群享用醫療資源的公平性;規范醫療衛生服務的層級結構。現實的改革中實行的是對醫療服務機構“抓大放小”.不斷提高醫療水平,限制營利性醫療機構獲取超額利潤。大力扶持城市社區醫院、農村鄉鎮醫院等初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發展,避免醫療衛生資源過分向高端和中間層次集中,更為重要的是可以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需求 。
4.建立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意見》指出。三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犁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90%以上,同時將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由于基本醫療保障是具有福利性質的公共物品,所以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主要載體有義務向社會公平地提供保障,在滿足全體國民現有醫療服務需求的水平上實現醫療保障的普遍覆蓋。這樣能極大地促進醫療衛生公平性的實現。為全國人民提供適當的醫療保障。也是實現和諧社會目標的最重要環節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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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創業富民、創新強縣”總戰略,著眼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扎實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開展縣鄉鎮(街道)村醫療衛生資源統籌配置改革,深入開展基層衛生人才素質提升工程。通過改革,農村基層衛生基礎條件明顯改善,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體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建成比較完善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基礎,駐村醫生巡回醫療為補充的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具體目標:
——基本建立“20分鐘醫療衛生服務圈”。所有建制鄉鎮(街道)都有一所達到國家標準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行政村醫療衛生服務實現全覆蓋。
——基本建立“縣院帶鄉鎮、鄉鎮帶村級”的城鄉醫療衛生統籌發展新機制。通過改革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提高配置效率,促進均衡發展,從制度上提高城鄉醫療資源的整體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基本建立“穩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每萬名農村居民根據省定標準配備醫生,其中全科醫師不少于3名,公共衛生醫生不少于2名,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生機活力明顯增強,基本滿足“小病在基層、大病不出縣”的衛生人才支撐要求。
——基本建立“數字化衛生”。構建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重點的集合作醫療、社區衛生服務、疾病控制、婦幼保健、雙向轉診等醫療衛生信息平臺。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原則。以為城鄉居民健康服務為宗旨,以保障城鄉居民健康權益為中心,遵循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集中社會各方力量,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縣居民提供。
堅持“統籌發展、突出‘三基’”原則。以區域衛生發展總體規劃為指導,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科學配置衛生資源,把握基層基礎基本重點,向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傾斜,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傾斜。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創優”原則。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調動和激發城鄉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醫療衛生隊伍素質和服務水平,努力實現全縣人民病有所醫。
堅持“機制創新、資源共享”原則。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促進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動,提高醫療衛生資源整體運行效率。
堅持“立足縣情、協調發展”原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縣域經濟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醫療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扎實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修訂完善區域衛生發展規劃,明確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通過“做強龍頭醫院、做全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做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做細駐村醫生制度”,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做強龍頭醫院。縣人民醫院加強腫瘤省級龍頭學科建設,并力創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縣中醫院力創三級乙等中醫院。兩家縣級醫院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積極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優先使用國家基本醫療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醫學檢測結果互認制度,減輕患者負擔。開展與上級醫院多種形式的對口合作,全面提高整體醫療技術水平。承擔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其在農村三級醫療服務網絡中的龍頭作用。
2.做全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婦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儲血點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基礎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
3.做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加快我縣“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三年計劃”的推進和落實,三年內新建(改擴建)南巖、鏡嶺鎮、新林鄉、巧英鄉等9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成20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計劃,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設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準化建設率達90%以上。加快轉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職能,明確其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定位,積極推廣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中醫藥治療,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價廉的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承擔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六位一體”服務。
4.做細駐村醫生制度。實行駐村包片制,合理設置社區衛生服務點,實行“定時、定人、定點”的駐村醫生巡回醫療制度,提高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方便農村居民看病就醫,實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
(二)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管理新機制
1.明確機構性質和人員編制。按照省編辦《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明確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的性質為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經費按上級規定列入財政預算。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原則上按每萬服務人口13-15名為標準核定,按規劃設床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標準相應增加編制,對人口少、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可適當增加編制。
2.開展縣鄉托管試點。沙溪鎮衛生院和東茗鄉衛生院分別由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托管,公共衛生服務模式、服務區域、服務對象不變,財政補助政策不變。實行人、財、物和各項醫療衛生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從技術支持、人才培養、設備利用等方面進行優化整合,充分發揮縣級醫院在管理、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優勢,逐步提高被托管單位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3.合理整合醫療資源。根據功能定位,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的外科、產科等醫療資源逐步縱向整合到縣級醫院。縣級醫院特色專科實行差異化發展,避免重復建設,全而不強。充分發揮縣級綜合性醫院檢驗、影像資源優勢,探索建立臨床檢驗中心,實現優質資源的柔性流動。
4.推進鄉鎮村一體化管理。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逐步實行一體化管理。健全門診有登記、用藥有處方、收費有憑據、轉診有記錄、隨訪有檔案的“五有”制度;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對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機構、人員、業務、藥品、財務和考核“六統一”管理,推進鄉鎮村一體化管理進程。
5.實行雙向轉診制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及時將急、危、重病人送到縣級醫院,治療后進行康復時再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成縣、鄉鎮雙向轉診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格局。
6.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統一采購價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加強對基本藥物制度的管理,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使基本藥物制度在我縣得到可持續發展。
(三)深入開展基層衛生人員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完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員培訓,委托定向培養臨床大專社區醫生10名以上。開展基層社區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對鄉鎮(街道)衛生院在崗衛生人員每3年進行全員崗位培訓1次,對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在崗人員每年培訓1次。建立農村衛技人員定期進修學習制度,縣級醫院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技術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鄉鎮衛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術骨干到縣級以上醫院進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衛生人才管理新機制。積極探索縣鄉衛生人才一體化管理改革試點,對鄉鎮新招聘的醫學專業畢業生,原則上分專業安排在縣級醫院規范化輪訓一年,再輸送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員退出機制,對城鄉基層社區醫務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要轉崗分流,解除聘用關系。建立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醫護技人員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鄉鎮衛生院至少服務半年以上和鄉鎮衛生院管理及技術骨干到縣級醫院培訓制度。同時,對長期在鄉鎮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業務培訓、待遇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穩定農村衛生隊伍。
3.進一步健全對口支援制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公立醫院牽手社區行動”。縣級醫院要在與上級醫院建立協作基礎上,充分利用上級醫院各方面優勢,加強自身建設。同時每家縣級醫院與2至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促進鄉鎮衛生院發展。
四、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分準備部署、組織實施和總結評估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部署階段(3-5月):根據省醫改精神和省衛生廳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完善試點工作方案,發改、財政、衛生等相關部門要相互溝通與銜接,確定具體操作方案。
2.組織實施階段(5-11月):按照實施方案,全面開展試點各項工作。
3.總結評估階段(12月):全面總結試點工作成效,并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形成書面總結向省政府匯報。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層層明確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發改、財政、人事(編辦)、勞動、衛生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衛生部門要切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配備專門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有序推進,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縣人民群眾。
(二)建立財政投入機制
1.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補助。衛生監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收支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安排,按規定配置標準所需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業務工作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按照規定取得的收入全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助。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后,政府主要負責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所必需的建設發展經費、人員經費、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經費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核定的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核定的經常性支出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列入預算足額安排。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其中: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常性支出,由業務收入和財政安排的人員經費、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等經常性收入補償;建設發展支出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支出由政府專項補助。
3.村衛生室補助。政府對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根據省定標準在建設初期給予一次性補助。對村衛生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按規定標準安排。
4.縣級醫院補助。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政府合理安排對縣級醫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補助、政策性虧損補貼和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補助等方面。對中醫、婦幼保健事業予以傾斜。
5.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逐步增加城鄉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城鄉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標準不低于20元。對非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對開展艾滋病、結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國家免疫規劃等十三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勵機制
依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職能和主要任務,建立起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務,依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現有能力、服務人口以及上級工作要求,科學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務和目標。二是實行績效考核,對其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任務完成情況、居民健康狀況改善情況、群眾滿意度等進行全面綜合的績效考核。三是補助與績效掛鉤,對于績效好的機構,預算補助全額發放;對于績效較差的機構,預算補助按比例核減,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調動醫務人員與管理者的積極性。
從實施洲開發策略要求出發,立足實際借鑒先進地區有益的衛生發展和改革經驗,著手于實現人人享受基本醫務衛生服務的目標,加強政府責任和投入健全制度體系,強化監督管理創新體制體制鼓勵社會參與,創建覆蓋全縣城鎮居民的基本醫務衛生制度,加速衛生事業發展方式轉換,不斷提升我縣居民的健康水平推進社會和諧。
二、目標任務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打造“健康”。
(一)到年,突出抓好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工作,在全市率先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保(參合)率均穩定在97%以上。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每人不低于150元,新農合總體籌資水平每人不低于180元。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加強大病補償力度,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負擔。
2、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取得明顯成效。
在全縣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3、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初步健全。
在提高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水平的同時,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投入,90%的鄉鎮(街道)衛生院設置中醫科和中藥房,全縣所有院前急救站(點)全部達到標準化水平,全面完成我縣規劃的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提升建設任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實現由政府補助和服務收費補償,依據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政府通過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補助。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政府補助機制逐步健全。為鄉鎮(街道)衛生院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
4、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明顯推進。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深入實施并達到規定目標要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力度進一步加大,年底前全部完成15歲以下兒童免費補種乙肝疫苗工作;年、年為全縣35歲至59歲的農村婦女及城鎮下崗無業婦女免費進行一次宮頸癌、乳腺癌早期檢查;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每年為農村孕前和孕早期婦女補服葉酸;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為具備手術適應癥的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康復手術目標;每年完成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年底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裝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得到較好保障,年全縣城鄉居民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以后每年具體補助標準按上級要求落實。
5、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
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縣逐步推開。
(二)到2015年,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三、具體工作措施
(一)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改善城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設施條件,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機制。規劃建設相對獨立的縣人民醫院傳染病病區,提高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水平。加強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完善城鄉急救體系,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綜合協調,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二)完善醫療服務體系,適應人民群眾醫療衛生需求。
大力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街道)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完善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協作支援制度。大力扶持中醫藥發展。進一步完善縣、鄉鎮(街道)、村三級中醫服務網絡。
(三)加快建設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健全新農合管理體系,建立動態發展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比例。進一步完善補償方案。通過擴大門診統籌覆蓋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等措施,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增加縣級大病補償資金額度,提高大病補償比例,有效緩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四)穩步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由縣衛生主管部門統一招標、統一配送,降低采購成本。按上級要求,對鄉鎮(街道)衛生院、村衛生室給予藥品收入專項補助。
(五)改革管理、運行、監管體制機制,保障醫藥衛生體系規范運轉。
建立規范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事分開、管理科學的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建立嚴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體制。強化醫療衛生行政執法職能,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和質量評價體系,規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監測網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準入和運行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
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完善以疾病控制網絡為主體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構建鄉村和社區衛生信息網絡;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
(六)落實政策保障措施,促進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有效減輕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逐步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提高縣級醫院的財政撥付比例,對其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形成規范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
[關鍵詞]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體制改革
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從1994年國務院確定的兩江(江蘇省鎮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試點開始,到1998年底醫療保險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進,至今已有12個年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一、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評估
(一)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形成
目前,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基本上實現了體制轉軌和機制轉軌。在體制上,完成了從原來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的福利型向社會醫療保險型的轉軌,同時,在新制度下,實行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費用分擔、醫療服務競爭、費用控制以及社會化管理等新的運行機制。在制度層面上,初步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以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如商業健康保險、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等)為補充,以社會醫療救助為底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
(二)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迅速擴大,基金運行良好
到2005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3 783萬人,其中參保職工10 022萬人,參保退休人員3 761萬人;2005年全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 405億元,支出 1 079億元,年末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 278億元,其中統籌基金結存750億元,個人賬戶積累528億元(詳見表1)。
(三)推動了醫療服務領域的競爭和健康發展
由于政府鼓勵在醫療衛生領域開展競爭,一些有實力的民間經濟力量開始介入,民營醫療機構不斷涌現,衛生機構從1992年的204787個增加到2003年的291 323個,其中民營機構從1992年的8 225個增加到2003年的14932個。醫生數量以及床位數量都比以前有了明顯的增長,使廣大城鎮居民在看病時有了更多的選擇。
(四)初步抑制了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等管理措施加強了對醫療服務供方的約束,促使其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服務。另外,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完善,也促進了參保人員的就醫方式和醫療消費觀的轉變。據統計,1990年—1998年衛生系統綜合醫院人均門診和住院費用年增長率分別為25.0%和23.7%,2001年分別降低為9%和5%。近幾年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的增長平均分別約為13%和11%,說明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初步抑制了醫療費用不合理的增長。
二、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面臨的挑戰
(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人群有限,相當數量的社會成員沒有社會醫療保險
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只在城鎮職工中實行,這就意味著城鎮自由職業者或個體勞動者、城鄉非勞動者和廣大的農村勞動者,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險。到2005年末雖然有1.37多億人參保,但主要覆蓋范圍還是過去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享受的對象。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我國衛生總費用已經達到7 590億元,其中居民個人支出達到4 071億元(占54%),說明能夠享受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還是少數人。表2反映的是目前我國居民醫療保障方式。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所有制結構發生的重大變化,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的人員越來越多,非公有制單位的勞動者已經成為主要從業人群。如果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面仍僅限于城鎮職工的范圍,顯然是不合適的,對絕大多數公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沒有到位,醫、保、患三方關系尚未理順
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是關系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醫療衛生體制包括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政府對國有醫院的補償規模逐漸降低,醫院以經營收入為主,追求經濟效益成為醫院的經營動機。在我國,控制醫院過度追求利潤一直是個難題。
藥品的生產和流通領域也存在一些問題,普遍的現象是藥品虛高定價,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除了要面對人口老齡化和醫療技術提高等正常原因帶來的費用壓力外,還要承受由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滯后所帶來的考驗。
(三)政府對衛生資源投入少,資源配置不合理
改革以來,政府投入到衛生事業的資金比重從前期的逐年下降后,維持在較低水平上。同時個人衛生支出增長迅速, 2002年后稍有降低,但一直維持在較高水平上(詳見表3)。
政府財政對衛生資源投入的不足,對醫療保險制度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醫療保險基金始終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與此同時,由于醫療服務結構不順,沒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醫療需求,使資金流向高成本的大醫院,使有限的醫保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三、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發展對策
(一)強化政府在社會醫療保障中的職責
政府需要通過建立社會醫療保險來保障國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提高國民的整體健康水平。社會醫療保險屬于政府行為,政府是保險計劃的承辦者,政府在社會醫療保險實施過程中承擔著相應的責任以體現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解決社會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是政府應該承擔的重要職責。
當前,由于政府責任缺失、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的局限性和制度之間缺乏配套和銜接,最終使社會弱勢群體游離于醫療保障制度之外,沒有得到體制上的保護。社會弱勢群體迫切需要基本的醫療保障,亟需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但是其本身又無力承擔醫療保險費,從而形成了有醫療需求卻無法得到保障的矛盾。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政府要在建立社會醫療救助機制,保障弱勢群體的基本醫療需求上發揮主導作用,主動關注困難人群、弱勢群體以及一些醫療費用花費巨大、個人負擔過重人群的生活狀況,加快研究和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加大對弱勢群體扶助資金的投入力度,明確救助范圍、救助方式和救助力度。在籌資機制上,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在醫療服務上,通過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發展初級醫療衛生服務和社區衛生服務,幫助困難群體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
(二)逐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范圍
不斷擴大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是確保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實現憲法所賦予的全體公民享有社會保障權利的需要。為了不斷拓展醫療保險覆蓋人群,可以考慮按照“三步走”的戰略展開。第一步,做好城鎮職工的參保工作,重點研究解決困難、破產、改制企業職工及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第二步,把醫療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城鎮所有從業人員,重點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及社會弱勢群體、靈活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農民的參保問題;第三步,建立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民醫療保險,使城鎮居民均可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
當前,部分地區社會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已走完了第一步,社會醫療保險已覆蓋到了大部分城鎮職工。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當前社會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必須做到“三個打破”:一是適應所有制結構多元化發展的趨勢,打破所有制的界限,使醫療保險從國有、城鎮集體單位職工參保向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從業人員拓展;二是適應就業方式多樣化的特點,打破職工身份界限,使醫療保險從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向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職工家屬及各種就業形式的社會從業人員拓展;三是適應城鄉一體化的戰略要求,打破城鄉戶口界限,使醫療保險向鄉鎮的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勞動者和進城務工農民、失地農民拓展,逐步構建覆蓋社會全體公民的醫療保障體系。
(三)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商業健康保險能夠滿足多種醫療保障的需要,也具備較強的抵御風險能力,是一種較為成熟,也更高級的補充性醫療保險。構建一個完善的、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商業健康保險的作用不可忽視。在經濟發達國家,商業健康保險十分普及,人們在擁有基本醫療保障的同時,通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來滿足超出基本保障的不同層次的醫療需求。如美國,85%以上的人口擁有各種商業健康保險。 1996年我國用于醫療服務的費用達1 700億元,而商業健康保險(包括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只有13億元,全國人均不到 1元,只占醫療服務費用的0.76%,不到gdp的萬分之二。目前商業健康保險沒有發揮其在構筑城鎮職工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的應有作用。
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主要提供基本醫療保險,這為商業健康保險留下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方向:一是基本醫療保險沒有覆蓋的項目和費用,如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之外的藥品、診療和服務費用;二是基本醫療保險沒有覆蓋的人群,如城鎮失業人員、沒有醫療保障的老人和兒童,以及沒有被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的農民。商業保險公司一方面應該開辦更多更好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另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使群眾樹立保險意識,防患于未然。政府也需要從我國建立城鎮職工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需求出發,改善宏觀管理,完善法規和制度,并在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初期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在嚴格審批的條件下,適當放寬國外商業保險機構進入我國醫療保險市場的限制,借助國際資本和先進管理經驗,推動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周綠林,李紹華.醫療保險學[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
論文摘要:本文從明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性質和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目標入手,依據公共經濟學原理,提出了構建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框架的思路,建立完善的公共衛生體制及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多層次的城鎮和農村醫療體制等方面的內容。
一、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性質及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目標
(一)醫療衛生事業的性質
醫療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所謂“公益”,泛指公眾的、公共的利益。公益事業是一種行業性質的界限劃分。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共同需要,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體現廣大人民和全社會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福利性是醫療衛生事業的社會屬性,體現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承擔一定社會分配職能的特性。
(二)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目標
本文所指的醫療衛生資源是開展醫療衛生保健活動所使用的社會資源,即社會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總稱。
1、實現全體人口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目標。
2、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NI標(MDGs)中的人口和衛生健康發展目標
3、實現與小康社會經濟水平相適應的醫療保障目標。
4、普及醫療衛生教育,實現全民健身和建立高效、靈活、接近患者的醫療衛生體系。
二、對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和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的劃分
(一)對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的劃分
對醫療衛生服務供給進行劃分,即運用公共經濟學的基本原理界定醫療衛生產品的性質,原則上可將其劃分為: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純公共產品,如有些公共衛生服務,公共場所衛生等監督監測。消費上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私人產品,如私人保健。
(二)對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的劃分及醫療衛生服務供給需求組合
依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民權利和義務規范,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要可以劃分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與非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需要,政府應保障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而居民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由個人負擔。
三、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多層次的城鎮和農村醫療體制
(一)適合我國國情的城鎮醫療體制的建立
1、從醫療服務的供給來看,主要實現兩個方面的改革:一是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2、從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方來看,要建立完善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
(二)區分貧困地區和發達地區,因地制宜的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1、對中國農村貧困地區舉辦合作醫療的政策建議。第一,各級政府應將衛生工作放在與發展經濟和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第二,多方籌資,明確政府支持的力度、水平和目標人群。中國農村貧困地區舉辦合作醫療,籌資是一大難題。正常年景下,農民個人籌資1.5%一2%,各級政府用1%一1.5%的財政收入支持合作醫療是可以承受的。在多方籌資中,明確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水平不僅是合作醫療籌資的穩定來源,而且是合作醫療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第三,堅持“以家庭為單位,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主要理由是,如何建立貧困地區農村的健康保障制度還有一個探索的過程不宜過早的進行合作醫療立法或采取強制性措施。第四,建立合作醫療“籌資風險基金”使合作醫療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建議由鄉(鎮)政府財政每年撥出一定數額的資金,加上歷年合作醫療結余資金的部分或全部,逐年累計,形成合作醫療“籌資風險基金”。第五,擴大合作醫療籌資統籌面,增強互助供給和抗疾病風險的能力。合作醫療應盡可能做到鄉辦鄉管。在全面開展合作醫療的縣,可以逐步向以縣為單位的社會統籌與以鄉為單位的互助供給的方向發展,進一步增強抗大病風險的能力。
2、對農村發達地區舉辦合作醫療保險的政策建議
合作醫療保險是合作醫療發展的高級階段,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社會統籌和抗大病風險是其主要特征。這一制度適合農村發達地區采用。
第一,加強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立法。
第二,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村集體為單位參加。“自愿原則對社會醫療保險來講就不適用了,這將造成逆向選擇,不能廣覆蓋、風險分擔和使抗風險能力降低,以及籌資標準不斷提高,最終失去社會保障的意義。因此合作醫療保險應當采用凡符合條件的參保對象,經民主討論,少數服從多數,以村集體為單位自愿參加。
關鍵詞: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價值理念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最為艱難的部分。前不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衛生組織“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合作課題組正式公布了課題研究報告,報告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煮成了“夾生飯”,即患者不滿意,醫院不滿意,政府不滿意;富裕階層不滿意,中等收入階層不滿意,低收入階層更不滿意,看病難、看病貴成為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報告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評價是:“從總體上講,改革是不成功的”[1].筆者認為,我國的醫療保障改革之所以成效不顯著,令社會各個階層的群眾都不滿意,問題結癥在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設計,關鍵是沒有形成普遍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價值理念基礎。社會價值理念的重要性在于為公共管理的制度設計確立方向,只有在正確的價值理念基礎上才能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本文試就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價值理念談一些看法。
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體現公平優先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一分配原則已經得到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同和接受。社會保障屬于社會再分配的范疇,因此,引入市場化機制,通過提高效率來緩解日益增大的社會保障壓力,成為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力度更大,從各地正在推進的醫療保障改革方案來看,盡管改革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與過去相比個人的醫療保障責任在擴大,政府責任在縮小,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醫療保障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高了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效率,但是其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醫療機構市場化運作,優勝劣汰,導致城市大醫院的技術水平、設備條件越來越好,而城市社區醫院,尤其是農村鄉鎮醫院維系艱難,逐步萎縮,甚至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政府衛生投入也越來越向大醫院傾斜,加劇了這種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國80%的醫療資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醫院。結果是城市人往大醫院跑,農村人往城市跑,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
其二,我國連年對醫療機構投入減少和藥品漲價的補償機制缺乏,迫使醫療機構出現較強烈的逐利傾向,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逐步成為其主要的功能。由于醫療市場是一個特殊市場,醫患信息不對稱,市場競爭往往使價格升高。例如醫療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往往競相購買高精尖設備,使我國本來就不足的醫療資源重復配置而浪費,設備購入后為盡快收回成本并獲得利潤,往往過度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行業作為一種特殊行業,很容易形成市場壟斷的地位,市場壟斷條件下醫療費用持續上漲將不可避免。醫療保障費用與日俱增,政府、個人、企業都承受了巨大壓力,占我國人口70%以上沒有醫療保障的農村人口更是難以承受高昂的醫療費用。
因此,筆者認為,醫療事業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有其積極作用的一面,但是卻背離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準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政府的責任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平優先的理念下,全面干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二是強化政府的籌資和分配功能,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從以上兩個方面的政府責任來看,中國的醫療保障所存在的問題,根源主要不在于缺少公共資金,而在于缺少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和有效的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在醫療保障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貫徹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構建公共保障體系,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呢?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有了很大的增強,但人口多、人均經濟水平低、社會保障能力差的基本國情并沒有改變,中國還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與生活水平相適應[2].因此,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要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藥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包,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體實施方式是,政府確定可以保障公眾基本健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政府統一組織、采購,并以盡可能低的統一價格提供給所有疾病患者。其中所用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控制浪費,個人需少量付費。對于一些特殊困難群體,自付部分可進行減免。
即便部分醫療領域引入了市場機制,政府也要進行嚴格監管。發達國家的政府對所有引入市場機制的醫療領域,其監管極為細致和嚴格。我們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要遵循“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而不是只顧效率而不顧公平。為了保證公眾獲得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政府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藥價虛高,讓廣大公眾看得起病,也有責任為貧困人群設立平民醫院,以解決弱勢群體看病難的問題。
二、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
在公平優先的理念指導下,為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提供制度安排,需要調整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的關系,鑒于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價值目標的差異,通過調整利益關系來整合主體價值目標,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原則。筆者認為,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醫療機構是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即使在適度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也是無可非議的。醫患也就是病人,必然追求高質量的、充分的醫療保障,而不是“基本醫療保障”,更不會主動考慮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問題。醫藥企業,由于處在完全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十分明確。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并確保收支平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就是要在以上四個利益主體的不同價值目標之間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首先,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立足于調動各個利益主體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個主體利益。從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來看,醫療機構與醫患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供需關系、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3].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需要通過醫療機構有效的工作來實現。這就是說,醫療機構作為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一個主體要素與醫患之間基本目標是一致的,即一方的工作是為了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另一方的目標是得到基本醫療保障。醫藥企業則需要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施順利的前題下,才能獲得穩定的藥品市場和穩定的利潤來源。醫保機構管理也只有在醫療、醫患、醫藥的價值目標都基本實現的前提下,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實現醫療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做到兼顧各個方面的利益是可能的。
其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能夠發揮制約各個利益主體行為的作用。我國改革的市場化取向,不可避免地會誘導逐利行為,醫患想獲得良好的醫療服務,醫療服務行業想獲得更大的效益,醫療保障管理機構想投入經濟。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供方誘導需求成為一個普遍現象。誘導需求是指醫療服務提供者為了自身利益,利用掌握的知識和信息影響(誘導,甚至強制)患者進行不必要的消費。供方過度服務的表現形式有大處方、抗生素濫用、大檢查和手術濫用等。越來越多的衛生資源用于購買費用昂貴的城市醫院服務,用于購買低廉社區醫療服務的經費很少,同時,也擠占了用于購買成本效益較優的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嚴重危害了我國的醫療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因此,優先保證基本的醫療保障的投入,同時采用低成本的醫療技術,從而使我國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條件下大體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需求。
再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體現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的主導作用。在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障方面,政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目前,我國城鎮醫療保障采取個人、企業、政府三方面承擔責任,通過個人自負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中,政府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如果地方政府面臨財政困難,就會利用公共權力縮小自己的責任,加大個人和企業的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不利于醫療保障事業中各個利益主體關系的調整,政府只有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確保穩定的財政投入,承擔無限責任,才能維持利益主體對社會保障事業的信心。當然,醫療保障領域實施適度的市場化改革,對于調動各利益主體積極性是有效的。但是這不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對于基本醫療服務以外的醫療衛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統一的保障,由社會成員自己承擔經濟責任。政府鼓勵發展自愿性質的商業醫療保險,推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保”;鼓勵企業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礎上,為職工購買補充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參加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在這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應當體現在通過制度安排,提供激勵措施,如提供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醫療保險事業健康發展。因此,政府應當以基本醫療保障為核心,通過制度安排,建立起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
三、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推動誠信體系的建立
誠信缺失是我國醫療保障體制運行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也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需要重點規范的問題。由于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中,誠信管理體制建設相對滯后,失信成本過低,以至醫療保障事業中的利益主體誠信缺失行為泛濫且屢禁不止。因此,強化誠信管理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價值理念基礎。
第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平等公正地調整不同利益主體間的相互關系,醫療保障的具體政策應體現平等公正的道義精神,并運用多種調節手段,通過利益補償和對弱勢群體的援助,在公平優先的前提下,維持公平與效率的動態平衡。在保護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各利益主體合法權益的同時,統籌兼顧,抓住各方利益的契合點,擴展共同利益,推動共同利益的整合。醫療保障政策應體現“一碗水端平”的平等公正精神,加強政策導向力度,遏制醫療保障關系中強勢方侵害弱勢方合法權益的非誠信行為,要確保醫療保障關系的誠信互動性質,避免行為主體間,因權利義務分配顯失公平而蛻變為各方以非誠信手段相互報復的爾虞我詐。政策愈能體現平等公正的價值取向,便愈能為醫療保障誠信體系的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建立穩定的醫療保障誠信管理制度。管理體制上,建立公共信用誠信管理數據庫,失信行為一旦被數據庫記錄,就會留下污點,并要為此付出十分沉重的代價。建立針對誠信活動的約束監控機制、防患糾錯機制、評估獎懲機制和導向模塑機制,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性力量,以法律法規形式賦予上述要求以權威性的普遍效力。在運行機制上,應該細化對各種不講誠信行為的處理規定,加大對醫療保障事業中誠信缺失行為的懲罰性打擊力度,讓“失信成本”遠遠高于“守信成本”,讓失信者得不償失,不敢冒失信的風險。醫療保障誠信缺失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體是否選擇違約,關鍵在于違約成本的高低,當違約的預期效益超過守信活動所帶來的收益時,主體便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選擇違約。目前,我們對不誠信的行為處罰只是補償損失,顯然起不到有效約束毀信者行為的作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建立鼓勵守信者、處罰毀信者的機制,讓不講誠信的個人和醫療服務機構付出沉重的代價,這樣,有利于我國醫療保障體制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j].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