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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句中錯誤的是……”“少數民族人口超越四百萬的是……”本來就是一個又一個清晰分明的黑體字,看著看著,總會變得模糊。這些題,總覺得與它似曾相識,卻遠隔千里。
一個晚上的碾轉反側后,懷著一顆忐忑不安的心來到學校。自己的心已經感覺到了不安,在一個上午的等待后,我進入了辦公室,在不經意間很注意的問了一句:“成績是多少?”“你的?還不如我呢!李浩天得意的強烈打擊了我的自尊心之后,又告訴了我一個晴天霹靂——94分!在做物理的時候,我曾覺得那么簡單啊!怎么……我的腿顫抖著,一下子變得軟軟的,挪一步也變得十分困難。
接下來,我就像行尸走肉般過著我的生活,接受著一個又一個的打擊。雖說在此之前,我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抗打擊準備,擔當一切真正到來之前,卻是那么手足無措。
關鍵詞:招生規模教學質量多媒體遠程教育
近幾年,我國高等教育的規模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高等教育升學錄取率大大提高,有效地緩解了高等教育“供求”的矛盾和壓力;充分發揮了高等學校的辦學潛力,辦學效益得到進一步提高,改革促進了發展,發展也推動了各項教育改革的深化,高師音樂教育也同樣,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初步形成一個基本適合中國國情的高師音樂教育體系,在學科建設、師資培養、招生規模、器材設備、科學研究、教材建設、課程改革、教學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高師音樂實際教學中,也面臨著不少困難和矛盾,其中,最突出是由于擴大招生而使教學質量難以保證,究其原因:
一.生源質量的下降,導致教學質量滑坡。
由于教學改革的推進,招生規模的擴大,學生人數大大提增,一些專業素質和文化素質較差的學生混入高等音樂專業隊伍,學生對音樂的敏感度較差,學習音樂的能力、音樂感覺、音樂理解力等方面相當欠缺,給音樂教學(特別是技能教學)帶來極大的困難。
以往的藝術類專業,由于專業上要求較高,而一些學生在專業上花的時間較多、下的功夫較深,專業好的學生往往文化課成績較差些,考慮到這一點,國家教委降低了藝術類的分數線,目的是能讓專業水平較高的考生有機會進入藝術類高校。如今,高師音樂專業也同其它藝術類高校一樣,擴大了招生規模,考生的進校幾率大大增加,藝術類的分數線下降就意味著藝術類學生文化水平低于其它專業學生的文化水平,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高師音樂院校成為“低分考生的收容所”,一些文化成績較差的考生,經過幾個月的突擊,就能輕而易舉地考上高師音樂院校。而這些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習自覺性、音樂知識接受能力和悟性往往都比較差,很難完成學業。
二.師資的缺乏、教師壓力過重,嚴重影響教學質量。
隨著辦學層次的提高,時代要求高師音樂教師不僅具有過硬的專業技術水準和教學水平,還要有較深的理論研究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一些高校先后進行體制改革,對教師進行教學和科研的量化考核,音樂教師也不列外,高師音樂教師(特別是技能專業教師)不同于其它專業教師,他們的專業除了其他專業教師所共有的知識性部分以外,還有技能性部分,而技能性部分是靠不斷的學習和訓練,才能使專業水平得到保持和提高。因此,高師音樂教師在此情況下出現一系列問題:1.由于擴大教育規模,造成師資力量的嚴重缺乏,一些水平較差的新手加入到高師音樂教師隊伍中來,于是出現了教學質量下降的趨勢;2.一部分教師由于課時量大大增加,忙于教學,無暇顧及科研,長此以往,音樂教師的科研意識與行為嚴重缺乏,出現音樂專業教師科研成果匱乏的滯后現象。而科研的提高直接影響著教學的質量;3.另一部分教師為了保證搞科研、寫論文的時間,在教學上馬馬虎虎,應付教學,對學生的學習漠不關心,把精力放在看書、寫論文上,影響了教學質量。有的科研和論文即使出來了,也像空中樓閣,紙上談兵,離教學實際越來越遠。
三.教學設施和設備跟不上教學實際的需要。
音樂是一門特殊的學科,音樂教育不僅要有足夠數量、水平和能力的專業教師,而且還必須具備一定的教學設施與設備,才能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
隨著教學形勢的不斷發展,一些院校的教學設施和設備已有了極大的改善。由于擴大了招生,現有的教學設施和設備遠遠滿足不了教學的實際需要。多媒體設備、學生教室、琴房、樂器等設備遠遠不夠,直接影響教學的質量。
四.高師音樂教育改革與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要求不相符合。
從八十年代開始,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國音樂教育的發展,高師音樂教育不斷地進行改革,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的中小學音樂教師,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近幾年招生規模的擴大,師生比例的調整,現代化教學的需要,高師音樂教育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這些改革正在具體實施中,還未見成效。主要目的是研究在擴大教學規模的基礎上如何運用現代化的手段進行課堂教學,以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教學效果。而中小學音樂教育根據音樂課程標準所實施的種種教育教學改革層出不窮,這給高師音樂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許多中小學教師呼吁高師音樂教育改革要傾聽來自中小學的聲音。事實上,這兩種改革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
縱上情況在一些高師音樂院校普遍存在。在知識經濟時代,倡導人文教育,特別是加強高等師范院校的人文教育,培養高層次、全面發展的復合型師資人才。為了改變目前的狀況,保證教學質量,必須采取一些合理的、符合實際的改革措施:
一.提高藝術類文化科分數線,以提高生源質量。
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應著眼長遠,根據自身的實際條件和能力,確定擴大招生規模,提高生源質量。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未來的音樂教師,未來的音樂教師不僅應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還應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廣闊的知識面,而后者對一個人
專業的發展和提高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隨著音樂教育的普及和提高,音樂專業考生中歷屆生的比例逐漸減少,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考生的文化素質在不斷提高,這給提高文化科分數線,提高生源質量提供了可能。
文化水平能確立一個人的學習能力和對知識的接受能力。學生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學習的能力、學習的自覺性、學習的習慣以及接受知識的能力等方面就會加強,要培養高素質的音樂教育人才,首先要具備這些能力。貧乏的文化知識,必定會扼制學生藝術教育才能的發展。
二.加快多媒體遠程教育的步伐,擴大繼續教育。
加大教學投資,實行多媒體遠程教育,即利用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等現代信息手段開展的新型教育形式,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是擴大教育規模,建立終身教育體系,辦好大教育的重大戰略措施。
1.遠程教育的發展,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師資缺乏的問題,減輕了教師的教學負擔,教師能從緊張的教學工作中解脫出來,在教學之余,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進行教學總結和教學研究,提高教師的自身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
2.加強成人繼續教育,為普通中小學音樂教師提供進一步的培訓。多媒體遠程教育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音樂教育的機會,提供更好的學習條件。成人繼續教育主要為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成年人提供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教育與培訓。繼續教育能夠進一步提高廣大中小學音樂教師的水平,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能夠充分挖掘學校的教學資源為社會培養人才。同時也達到了擴大教學的目的。
3.擴大了教學,同時也提高了教學效益,學校就有能力進一步地增加教學投資,增添教學設施和設備,保證教學用房、教學用琴和其他一些樂器、多媒體設備等,以達到保證教學質量的目的。
4.遠程教育能提供廣泛的學習資源,增大教學信息量,教學形式多樣化,教學范圍廣,大大地提高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能力和應用能力,從而提高教育質量和教學效果。
有了良好的學習環境、學習條件和教學基礎,再進行一些教學范圍內的改革。如:(1)在教學中進行“雙向選擇”;“公開授課”形式和“講座”形式等,把一系列競爭機制引入高師音樂教學中,使教師間產生積極、向上的動力,在競爭中不斷提高教師教學水平。(2)把中小學音樂教學新的課程標準作為高師音樂教學中學習的內容,采取一些教育實習以外的“實習課”,讓學生討論,教師點評,師生共同探討音樂教學法
。使高師音樂教育培養的人才能勝任中小學音樂教學。相信不久的將來高師音樂教育能真正起到推動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確實提高音樂教學質量,達到音樂教學的目的。
參考文獻:
本次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題型分:選擇題,非選擇題。試題簡單,但是涵蓋了第一單元幾乎所有重點內容。
二、試卷分析
本份試卷共30分,選擇題10個共20分,非選擇題1個共10分。考試時間25分。
試卷有選擇題、材料分析題。從這次考試中反映出學生學習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考生失分較多的題目為選擇題的第2、4、5、6題;學生對時間和事件的把握不夠準確。材料分析題主要考的是唐太宗,學生沒有讀清題意,導致后面的幾問都答錯。從總的來說,本份試卷難度適中,很好地體現了對學生學習的階段評價。
關于答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具體閱卷中,我們也發現了如下一些問題:
首先還是基礎知識問題。盡管是階段總結性考試,還是有不少學生表現出對歷史基本知識掌握的薄弱、混亂甚至是無知。如第5題考的是科舉制正式誕生在哪位皇帝在位時期,有一部分同學會選錯。
其次是審題不清,答題不規范。不少學生不注意審題,或審題馬虎,細心不夠,甚至混淆了時間概念,盡管答得有條有理,但不能得分,實在可惜。如11題第三問歷史上這位皇帝的統治被稱為什么?很多學生答成開元盛世。
最后,不少學生的歷史思維和實際運用能力較低,以及語言表達能力不強,突出表現在材料題的解答方面。有的學生不明題意,或思維模糊,當然無從答起。
三、關于對今后教學的啟示
(1)知識是能力之源。要加大學生做題力度,把講練相結合。強化基礎知識教學,講授新課時注意細化知識點,復習時則要突出重難點,加強對學生記憶能力的訓練。
(2)初中歷史教學在注重歷史基本知識的傳授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學生初步的歷史概念。在這過程中,必須注意到并注重培養學生可貴的創新意識。但有一個誤區必須要避免:即由開卷考試可能帶來的輕視歷史基本知識、片面重視能力的問題。
(3)注重培養學生的歷史思維,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除了完成對課本知識的講解,要創造各種機會培養學生正確的歷史觀,對史料的分析能力,答題時分析歸納,組織語言的能力。
關鍵詞:概率;“華約”;自主招生
連續三年的“華約”聯盟考試AAA測試,都是由相關部門出題和閱卷,根據前幾年的考試形式,我們預測2013年的考試形式會進一步向全國高中數學聯賽靠攏,并且考試的題型、風格、難度都不會有太大變化. 連續三年,“華約”的選擇題依舊是10道,涉及的也是和以前一樣的知識點:三角函數、函數、數列、復數、立體幾何、解析幾何、平面幾何、組合問題. 這些題目都比較全面地考查了學生的知識能力、解題方法以及思維深度,有利于高校選拔人才,同時,概率問題也成為“華約”考試中的常客,而且三年的三道概率解答題都有一定的難度.
預測2013年“華約”考試中,概率問題應該會繼續受到自主招生命題的青睞,所以有針對性地對概率問題進行備考復習,應該會收到很好的效果. 下面我們就對三年考試的概率試題做深度的分析,以便考生在以后的自主招生備考中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真題解析
真題1 ?搖(2012年“華約”試題)系統內有2k-1個元件,每個元件正常工作的概率為p,若有超過一半的元件正常工作,則系統正常工作,求系統正常工作的概率Pk,并討論Pk的單調性.
分析與解
解法一:通過組合數C的變形,尋找出Pk+1與Pk的關系.
顯然Pk=C(1-p)np2k-1-n.
因為C=C+C=(C+C)+(C+C)=C+2C+C,所以Pk+1=C(1-p)np2k+1-n=(C+2C+C)(1-p)np2k+1-n=C(1-p)np2k+1-n+2C(1-p)np2k+1-n+C(1-p)np2k+1-n
=C(1-p)np2k+1-n+2C(1-p)n+1p2k-n+C(1-p)n+2p2k-1-n
=C(1-p)np2k-1-n[p2+2(1-p)p+(1-p)2]+C(1-p)kpk+1-C(1-p)k+1pk=C(1-p)np2k-1-n+C(1-p)kpk[p-(1-p)]
=Pk+C(1-p)kpk(2p-1),
因此當p>時,{Pk}遞增;當p
解法二:通過事件發生的過程,尋找出Pk+1與Pk的關系.
顯然Pk=C(1-p)np2k-1-n,注意到前2k+1次的概率是前2k-1次成功k+1次的概率加上前2k-1次成功k次而后兩次有且只有一次成功的概率以及2k-1次成功k-1次后兩次都成功的概率,于是有
Pk+1=Pk-Cpk(1-p)k-1+Cpk(1-p)k-1[1-(1-p)2]+Cpk-1·(1-p)kp2
=Pk-Cpk(1-p)k+1+Cpk+1(1-p)k
=Pk+Cpk(1-p)k(2p-1).
因此當p>時,{Pk}遞增;當p
試題點評
本題是二項分布概率模型,主要考查了二項分布概率求解公式以及公式的變形應用.本題還重點結合了組合數的拆分,這也是本題的難點所在.解法一中,C=C+2C+C的變形,主要是為了尋找Pk+1與Pk的關系,進而比較它們的大小. 解法二主要是利用事件發生過程的內部關系,尋找前2k+1次的概率Pk+1與前2k-1次成功k+1次的概率Pk之間的遞推關系,達到解題的目的,這也是解決概率問題的常見方法.
因此本題比較全面地考查了學生對組合數、組合恒等式以及概率遞推關系等知識的掌握水平,比較全面、深刻地考查了學生對概率的認識,是一道不錯的概率題.
真題2 (2011年“華約”試題)將一枚均勻的硬幣連續拋擲n次,以Pn表示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
(1)求P1,P2,P3,P4;
(2)探究數列{Pn}的遞推公式,并給出證明;
(3)討論數列{Pn}的單調性及其極限P,并闡述該極限的概率意義.
分析與解
本題有一定的難度,要求考生有較強的推理能力,但利用第一問的結果,可以找到求P遞推公式的方法.
(1)P1=1,P2=1,P3=1-··=,當連續拋擲4次時,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可能情況是(正正正反)、(反正正正)、(正正正正),因此P4=1-3·4=.
(2)可以借助前n-1次、前n-2次、前n-3次,以及前n-4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推導出前n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Pn.
解法一,記前n-1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為Pn-1,
(ⅰ)若第n次為反面,則前n次一定沒有連續3次正面,滿足題意.
(ⅱ)若第n次為正面,則考慮前n-2次的情況,記前n-2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為Pn-2.
①若第n-1次為反面,又第n次為正面,則前n次一定沒有連續3次正面,滿足題意;
②若第n-1次為正面,則考慮前n-3次的情況:記前n-3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為Pn-3,(a)若第n-2次為反面,又第n-1次為正面,第n次為正面,則前n次一定沒有連續3次正面,滿足題意;(b)若第n-2次為正面,又第n-1次為正面,第n次為正面,則不滿足題意.
除上述之外,再無其他情況. 綜上所述,Pn=Pn-1+Pn-2+Pn-3.
解法二,記前n-1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為Pn-1,前n-4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概率為Pn-4,則前n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情況是前n-1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情況下,減掉第n次后可能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情況. 而在前n-1次未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情況下,第n次后出現連續3次正面的情況為第n次、第n-1次和第n-2次均為正,且第n-3次為反面. 所以,Pn=Pn-1-Pn-4.(其實利用法一的結論Pn=Pn-1+Pn-2+Pn-3,也可以很方便地推出Pn=Pn-1-Pn-4)
(3)由Pn=Pn-1-Pn-4知,PnPn-1,所以Pn=Pn-1-Pn-4
試題點評
本題的難點在于數列{Pn}遞推公式的探究和證明,兩種解法都從事件發生的內部過程給出了Pn的遞推關系,和真題1的解法二有異曲同工之妙,另外本題的兩種解法,也比較深刻地考查了分類討論思想,對學生解決綜合知識綜合能力有較高的要求.
真題3 (2010年“華約”試題)假定親本總體中三種基因型式:AA,Aa,aa的比例分別為u∶2v∶w(u+2v+w=1),且數量充分多,參與的親本是該總體中隨機的兩個.
(1)子一代中AA,Aa,aa所占比例分別為多少?
(2)子二代的三種基因型式的比例與子一代的三種基因型式的比例相同嗎?并說明理由.
分析與解?搖
?搖(1)父親的基因有AA,Aa,aa三種情況,母親的基因也有AA,Aa,aa三種情況,故搭配起來共有9種情況,列表如表1.
把每行數據相加可得AA∶Aa∶aa=(u2+2uv+v2)∶(2uv+2uw+2v2+2wv)∶(v2+2vw+w2)=(u+v)2∶2(u+v)(v+w)∶(v+w)2,這就是子一代三種基因型的比例.
(2)設u+v=x,v+w=y,上式即為x2∶2xy∶y2,且x+y=1,由于x2+2xy+y2=1,將x2,xy,y2分別看成u,v,w,則由(1)的結論可知子二代為AA,Aa,aa的比例為
(x2+xy)2∶2(x2+xy)(xy+y2)∶(xy+y2)2=x2(x+y)2∶2xy(x+y)(x+y)∶y2(x+y)2=x2∶2xy∶y2. 故子二代與子一代比例相同.
試題點評
本題考查的概率問題與生物學有密切關系,凸顯了自主招生考試注重數學知識和其他學科的整合,考查學生應用數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另外,列表法是學習和解決概率問題的原始方法,在這里通過列舉將搭配情況逐一枚舉,可以讓我們清晰地獲知子一代的三種基因的數據,從而求得要求的比例關系.
本題第二問是生物學中的一個重要規律,現在用數學的方法加以證明,也體現了數學作為基礎學科,在生物學等其他學科中解決問題的重要工具的作用.
“華約”概率試題綜合分析
從2010年到2012年三年“華約”概率試題的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到“華約”概率試題的考試題型逐漸成熟,基本趨于穩定,而且具備以下特點:
1. 注重數學知識和其他學科的整合
2010年的題目注重和生物學的整合,2006年的清華自主招生中出現了概率和物理的綜合題目,近幾年各高校的自主招生題目都很注重這方面的綜合考查,這也成為概率題出題的一個基本方向和基本模式,預計今后還將延續這一思想.
2. 注重概率問題和其他數學知識的綜合
上述試題中體現了和二項式系數、組合恒等式以及遞推數列的綜合,基于遞推數列背景的概率問題近年來一直受到自主招生考試的青睞,能更準確、更全面地考查學生對這些問題的掌握情況;基于二項式定理、組合恒等式的概率問題也是這些年自主招生和高考的重點之一,其實,排列組合和二項式定理一直是概率問題中的重點知識,這些內容的綜合對學生的能力均有較高要求.
3. 注重對概率問題發生過程以及處理概率問題的基本方法的考查
一、測試的目的:
9年級第一輪復習結束,為檢查復習情況,在4月26日進行了4月份月考,通過測試查漏補缺。以便進行第二輪復習。
二、試卷結構
⑴。試卷內容比例:中國近代史占45%左右,現代史占55%左右。
⑵。試卷題型比例:客觀性試題占40%,主觀性試題占 60 %.
⑶。試卷難易程度比例:
試卷容易題、中等難度題、較難題的比例6:3:1.下面我對9
三、數據統計分析
1.成績分析:
參考人數:11、 最高分: 55、 最低分:10、優秀率:27% 、 良好率:9% 及格率:46% 、平均分:37.2
2.試題難易程度分析
本試卷題量適中,難易程度適中,所用時間適中,符合歷史科考試標準,教材中的圖、表知識和探研性問題,滲透到選擇、材料分析和問答題中進行了考查。在注重考察歷史知識點的同時,也注重考察了學生的綜合能力。
四、試卷分析
第一題選擇題。本題的得分率為80%左右,出錯較多的是第2小題,出錯的原因是分析能力差。第5小題和第9小題。出錯的原因學生對于歷史知識的記憶能力差。
非選題中的識圖題的得分率約為75%,出錯較多的是第14題。此題出錯的原因是學生缺乏思維拓展能力差。
第三題是材料解析題,本題得分率較低,約為50%左右,造成失分的重要原因是學生表達能力差。對于題目的理解存在問題。從答題情況看,多數同學都不能正確**誤的回答,或是回答比較片面。以后應該加強學生這方面能力的培養。
五、改進措施
1、優秀學生的復習方法。
優秀學生的復習方法就是要讓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自主復習,形成自覺復習、主動復習、有效復習的習慣。在復習過程中,以教材為基礎,以基礎訓練及自主復習資料為復習陣地,進行系統地復習,同時要求學生按照課程標準的重點進行復習,提高復習效率。
2、強化學生的考試意識。強化學生考試意識目的在于讓學生養成良好的考試習慣。讓學生形成審題、作答、檢查的考試模試,消除考試緊張心理,充分利用好每一分鐘。
3、作好考前心理輔導。考試前,上一堂考試輔導課,講清考試的一般要求、消除緊張的一般方法、應試的一般方法、復習的一般方法等。
公布時間
2020年考研成績查詢時間公布了~~
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公布的《黑龍江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順利結束》了解到,黑龍江省碩士研究生評卷工作將于元旦后開始,2月11日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對社會成績,屆時,考生可上網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
從廣西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廣西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共5.38萬余人參加》了解到,2020年2月10日起,考生可通過招生單位公布的方式查詢考試成績。
從寧夏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寧夏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的封信》了解到,寧夏2020年考研成績由招生單位在2020年2月中旬公布。
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廣東2020年考研結束 17.4萬人參加》了解到,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評卷工作將于2020年春節前后完成,預計2020年2月中旬公布成績。
有的小伙伴可能要說,那這是黑龍江、廣西、寧夏、廣東的公布時間呀!
別著急,跟著
查詢方式
2020年山西臨汾考研成績查詢入口開通后,考生可以通過山西招生考試網(sxkszx.cn/)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碩士初試成績查詢系統輸入姓名、證件號碼、準考證號、驗證碼、等相關報考信息后點擊查詢即可獲取考研分數信息。
查分網站1:山西招生考試網
提示:如果在查分過程中網頁出現緩慢或者打不開的情況,請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山西臨汾考研成績查詢網址:sxkszx.cn/
查分網站2: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提示:姓名、證件號碼必填,準考證號和報考單位至少填一項。
2020年山西臨汾考研成績查詢網址:yz.chsi.com.cn/apply/cjcx/
歷年復試分數線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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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性質,現在學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1,通過救助由于犯罪侵害而導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被害人或者其供養人,最大限度地擺脫因遭受犯罪行為侵害而陷入的經濟困境,使其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狀態。2,只有當犯罪被害人無法從犯罪人處獲得賠償或者不能從犯罪人處獲得全額的賠償,生活上存在困難,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之時,國家才給予其一定的經濟補償。3,通過對犯罪被害人進行補償,回復由于發生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及國民對刑事司法的信賴,由此而安定社會秩序。
上述三種觀點對于建立國家被害人補償制度的目的的論證,立足點有所不同。第一種觀點在闡述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宗旨時,將國家提供補償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擺脫因遭受犯罪侵犯而陷入的經濟困境,恢復正常生活狀態”,似乎將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與“恢復(被害人)的正常生活狀態”相聯系,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恢復正常生活狀態”的表述存在過于模糊及擴大國家責任之嫌。與之不同,第二種觀點的側重點在于,國家提供補償的目的在于解救那些因遭受犯罪侵犯而達到生活困難的被害人,國家似乎僅僅扮演著救急者的角色,這樣又把國家的作用推向另一個極端。綜合前兩種觀點看來,其共通之處在于,使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成為“擺脫因遭受犯罪行為侵害而陷入的經濟困境”和“生活上存在困難”的生活保護型制度,這種救急性的國家福利實質上是被害人國家救助而非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它體現的是國家的一種關懷與撫慰,救助所強調的是“應急”或“濟難”,并不是為了彌補犯罪被害人所遭受的損害,而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真正宗旨所強調的是對犯罪被害人所遭受損害的彌補,即在得不到犯罪分子充分賠償時國家進行的彌補,因此將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僅僅簡單化為“一種國家的經濟救助”恐怕有失偏頗。
相對而言,第三種觀點則更多地從犯罪造成的法治序的侵害角度看待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設立目的,這種不同角度的分析為我們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式。眾所周之,犯罪的本質是違倫理規范的法益侵害行為,是對社會秩序的侵犯,因此將國家補償制度界定為恢復因犯罪而造成傷害的法秩序以及被害人對司法的信賴,其中的道理不言而喻。不過恢復犯罪而造成的法秩序及被害人的信賴態度,通過司法機關對犯罪人進行刑事懲罰也能夠達到,那么,通過對被害人進行國家補償的方式與對犯罪人執行刑罰的方式兩者之間,在恢復法秩序及被害人信賴的本質上,二者處于怎樣的地位或者關系呢?是否可以做如下理解:如果從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出發,失衡的法秩序的恢復利用刑法懲罰犯罪已經足夠,就無需進行國家補償的必要;若國家懲罰犯罪不力,則有必要對犯罪被害人進行國家補償以恢復對法秩序的信賴?
在筆者看來,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應當是綜合國家社會利益及被害人利益衡平基礎上,合理保護犯罪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制度。“補償是對遭受損害所作的補救,是一種有效的回復方式。”
詳而言之,犯罪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為侵害后,一方面希望國家通過刑法懲罰犯罪分子,另外一方面希望得到犯罪分子賠償,從而恢復到犯罪前的狀態。對犯罪分子的刑法懲罰能給被害人的心靈帶來一定的撫慰,在心理上達到了一定程度的平衡,但是“懲罰犯罪本身不是刑法的目的,而是保護法益的手段”,國家希望通過懲罰犯罪來保護法益,使社會公民對法秩序產生信賴,在國家懲罰犯罪不完全的情況下(如未能破案的刑事案件、不捕不訴案件、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犯罪分子給予賠償但無能力賠償等),被害人已經失去的合法權益和受到的損害(包括生命、健康或者財產等)并沒有因此而得到彌補。
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考察視角集中在國家通過對犯罪人進行懲罰以及國家對被害人進行有效的賠償,是否已經恢復了被侵害的法秩序及被害人的信賴態度,而與犯罪人對被害人的補償力度或者被害人自身的經濟狀況關系不大。當然,用于補償的費用最好取于罪犯的財產,這樣的補償手段具有補償兼懲罰的雙重實用功能。但是,“假如罪犯沒有財產,被害人就不能得到補償?回答是否定的。補償總是同懲罰一樣必要,因為補償是公益的目的之一,維系著社會安寧。”因為,對刑事被害人而言,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首先應該成為犯罪被害人法益的保護措施,對被害人進行國家補償應該是不分貧富不分地位,不論受害人的財產多寡和是否陷入經濟困難來決定的。即,只要犯罪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損失達到一定程度,在得不到犯罪分子充分賠償的前提下,國家就有責任進行補償。
二、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構建之法理論證
(一)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之理論基礎聚訟
關于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理論基礎,國內外學者主要有國家責任說、社會福利說、社會保險說等提法。
1,國家責任說
國家責任說基于社會契約論,認為國家補償被害人是國家應當負有的法律義務,獲得被害補償是被害人的法律權利。該說認為,人們為了保護自己,將個人防衛的權利轉讓給了國家,并通過納稅的方式維持國家的正常運轉。犯罪的發生是國家沒有盡到保護責任的結果,作為懲罰。國家應該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作為現代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最早的倡導人之一的馬杰里·弗萊(MargeryFry)女士就持該觀點。
2,社會福利說
該說主張,國家對被害人的補償是基于人道主義的一種福利,被害人受到犯罪行為的侵害后,其身體受到損害、財產受到損失致使其處于不利的社會地位,也是訴訟程序中的弱勢群體,因此,出于社會福利及人道正義考慮,國家“應該”對被害人進行補償或救濟。這是一種道德上的責任,不是法律義務,補償僅僅是“應該”的,而不是“必須”的。國家對被害人進行一些有限的援助,是出于憐憫、人道的動機和慈善的目的。對被害人進行補償并非國家在承擔責任或者承擔的只是一種道義上的責任,它并非一種法律責任而是在行善,被害人沒有先驗的要求國家補償的權利。
3,社會保險說
該學說認為,犯罪在社會中的發生不可避免,因此,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犯罪行為潛在的被害人。被害人之所以被害實際上是由于他被適當機會選擇出來的不幸者,對被害人的不幸,理應由社會全體成員來承擔。國家對刑事被害人的補償是一種附加的社會保險。公民一旦遭受犯罪侵害,在被害人符合保險協議規定的條件下,被害人享有從國家獲取一定補償的權利,國家則負有依據保險協議給付一定金額的義務。所有社會保險的費用都源自于國家的稅收,人們在平時以納稅的方式繳納一定的費用,在公民作為納稅人受到侵害后不能從其他渠道獲得賠償的情況下應由國家予以補償。正如英國刑事古典學派代表人物邊沁所育,“這種公費補償責任建立在一條公理之上:一筆錢款分攤在眾人中,與在一個人或者少數人身上相比,對每個捐獻者而言,實在微不足道。”
(二)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之法理分析
社會福利說將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看做“國家對被害人進行一些有限的援助,是出于憐憫、人道的動機和慈善的目的。”從立法者的角度來說,這種理論很容易被接受,因為補償與否、補償范圍大小等都可以由國家自由裁量。在性質上,由于補償與否的決定無法通過復議和訴訟進行救濟,因此這種援助只是被害人的一種合理“期望”,而不是“權利”。
但是,如果認為國家對刑事被害人的補償是一種對處于不利社會地位者的公共援助,那么對于那些雖遭刑事案件傷害,但物質生活水平依然優越的人來說就不應進行補償,這似乎有失公平。而且,如果將國家對刑事被害人的補償看作一項公共援助的話,那也沒必要通過設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來進行。因為國家的民政部門已經對孤寡病殘等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極其貧困的人提供了援助,而沒有必要再根據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貧困的原因進行分類,針對每一類人專門設立一項制度。也有觀點認為,“社會福利說”使公民從社會契約論中的“契約當事人”淪落為“臣民”,從主張權利到乞求恩惠,有導致被害人人格貶損的危險。這種地位轉變的觀點雖有失偏頗,但也有其合理之處。畢竟,法律權利較之相對不穩定的“道義”而言要更為可靠。
對于社會保險說而言,該說建立在犯罪被害的宿命論和被害風險的社會化分配的基礎之上。只要被害人符合保險契約中的約定條件,國家就以保險人的身份給予金錢補償。但是,如果認為國家對刑事被害人的補償是一種附加的社會保險,倒不如設立一個新的險種——刑事被害險。因為每個人既然都有成為刑事被害人的可能,每個人就都有因此得不到完全賠償的可能,我們不如投個保險就解決問題了,讓保險公司成為意外事故的承擔者不失為社會發展的趨勢。而完全沒有必要專門設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
歸根結底,國家責任說的主張在于,國家壟斷了懲罰犯罪的權力,如果不能盡到預防和制止犯罪的職責,又不允許公民個人進行私力救濟,那么,公民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國家理應對公民進行補償。現在一般認為,國家責任說以社會契約理論為立足點。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所提出的社會契約理論認為,人類在自然狀態中是自由的、平等的,但是,在這種自然狀態中,如果誰也不擁有實施自然法,從而保護無辜者和制裁違法者的權力,那么,這個自然法就會像其他一切涉及這個世界的人們的法一樣變成無用之法。而如果由每個人行使懲罰權,則勢必會導致人們之間的戰爭狀態。因此,正是違法和懲處兩方面不能完全保證避免過火的情況下,使人們意識到社會契約的必要性。為了使社會由一種自然狀態過渡到另一種文明狀態,人們就必須“尋找到一種結合形式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護衛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因此,每個人都讓渡出自己的自然權利,將所有人讓渡出的自然權利集中起來形成公權力,以應對共同的災難和危機。人們在讓渡出自己的自然權利之前,作了這樣一個功利判斷:自己讓渡的自然權利與集合而成的公權力所能為自己帶來的利益孰多孰少。如果公權力通過克服災難而為個人帶來的利益多于個人讓渡的自然權利,人們就會心甘情愿地讓渡自然權利;如果公權力不足以為公民個人帶來合理的利益或保障,那么“每個人就立刻恢復了他原來的權利,并在喪失約定的自由時,重新獲得他為了得到約定的自由而放棄的天然的自由”。這種結合的形式即為國家。
“盡管這些條款也許從來不曾為人所默認成公認的。這一公約一旦遭到破壞,每個人就立刻恢復了他原來的權利并在喪失約定的自由時,就又重新獲得了他為約定的自由而放棄了自己的天然自由。”公民個人依契約將自己的權利交給國家來行使,并形成對國家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預期,國家應保證這種預期不受破壞,政府對每個公民的命運有一視同仁的抽象責任。國家必須切實保護人民的信賴利益和保證公民權利不受侵犯,如未盡到職責,則國家要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郎公民如果被侵權得不到補償時,國家基于契約義務應予以補償。
換句話而言,契約論思想認為國家有義務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生存權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權,在任何時候國家首要保護的就是公民的生存權。如果國家沒有盡到防范并打擊犯罪的義務,被害人因而受到犯罪行為的侵害蒙受損失,又不能從罪犯那里獲得賠償時,國家依其職責負有相關的預防性義務,應及時對被害人進行救濟,以避免犯罪的再度發生。
同時,從犯罪學和被害人學的角度看,每個人都是潛在的被害人,國家有義務為公民提供保護。當被害人不能從罪犯那里獲得賠償而導致生活困難時,國家就有義務對他們所遭受的損害予以適當補償。被害人作為一個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分散群體,分布在各行業和各階層,牽涉到無數的家庭。被害人由于受到犯罪行為的侵害,承受著犯罪所造成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邱興華案中的11名被害人的境況發人深省。犯罪被害人學的研究結論已經證實。被害人與犯罪人之間可以發生角色轉換。如果犯罪被害人身體、精神及經濟的損失無法得到恢復,必定會喪失對國家刑事司法的信賴、喪失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任,甚至可能走向報復犯罪、抵抗社會的道路。因此,由國家對犯罪被害人進行必要的補償,可以修復犯罪被害人遭受犯罪的創傷,恢復其對國家法秩序的信賴。
此外,對被害人補償是現代法治國家義務觀的體現。國家對被害人進行適當補償,有助于盡快地化解社會矛盾與沖突,恢復業已被破壞的、原有相對穩定的社會關系,有利于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對國家司法權的信賴感,有利于調動廣大公民與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同時,以筆者之見,構建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不僅能補償被害人受損權益,而且能更加有效地預防犯罪。老子日:“天之道,損有余而益不足。”正如英國著名法學家邊沁所言:“補償能夠使事物恢復到犯罪之前的狀態。如果發生犯罪,應當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就制止第一層次惡而言,這顯然是必要的。補償對制止第二層次惡更為必要。僅僅是懲罰不足以實現這一目的。毫無疑問,雖然懲罰趨于減少犯罪的數量,但是數量雖有減少,可是絕不會消亡。作為犯罪總會刺激人的欲望,這種事實或多或少為人所知。人們總是在觀察承擔痛苦能夠換取什么。如果為了消除恐懼的情緒,補償應當和懲罰一樣,與犯罪形影相隨。如果對犯罪只適用懲罰,而不采用補償措施,那么,盡管許多犯罪受到懲罰,但很多證據表明,懲罰的效力甚微。并且,必然給社會增加大量的令人吃驚的負擔。”
更進一步講,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能夠更好地體現利益權衡理論。利益權衡是指當兩種以上的利益不能兼得或相對立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國家或特定的人員依據一定的原則和標準,確定某一或某些方面更為優越而放棄另外的方面。利益權衡的核心是均衡價值觀,即在發生沖突時所進行的選擇,應當符合實現更高層次的目的的要求,努力追求各方利益的均衡。因此在正確處理被害人權利保障時,確定利益權衡所依據的原則和標準十分重要,如果沒有具有規范性質的一般標準,何種利益被視為是值得保護的利益,對該種利益的保護程度,以及對各種要求安排何種相應的等級及次序等,就往往取決于或然性或者偶然性,極易導致社會秩序的破壞。依照均衡價值觀,在發生利益沖突時,應當在最大程度上追求相互沖突的各方面利益的有機統一,追求它們之間利益的均衡。
刑事訴訟的過程往往涉及三方利益:國家利益(或社會利益)、被告人的利益、被害人利益。如何在國家利益、被告人及被害人利益之間達到合理的均衡,是現代刑事訴訟法應該追求的目標。而在我國的刑事訴訟立法與司法實踐中,既存在國家追訴機關與被告人之間公權與私權的失衡,也存在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私權與私權的失衡。如果加上國家追訴機關與被害人之間公權與私權的失衡的話,則是一種三重失衡的狀態。這其中,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私權與私權的失衡則是更容易被忽視的。在我國刑事訴訟活動中,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司法實踐,都十分重視對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在刑事訴訟法修改問題上,人們關注更多的是如何進一步增強對被告人保護的力度,有人甚至認為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僅僅指對被告人權益的保障。相對而言,被害人的人權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由于國家壟斷了偵查和追究犯罪的權力,被害人的訴訟主體地位沒有得到充分體現。由此導致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缺乏應有的話語權,以至成為“被刑事司法遺忘的人”。他們因犯罪行為受到的種種痛苦只能由自己或其家人默默承受,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雖然努力爭取,但往往缺乏法律強有力的保障,其身心有可能再次遭受傷害,形成所謂的“第二次被害”。這種利益失衡的格局違背了正義價值,背離了均衡的價值觀。因此,在刑事訴訟中,要求國家對被害方的利益予以充分的重視是具有充分的正當性的。國家應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建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加強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在對被告人保護和被害人保護上趨向平衡,實現司法文明與司法和諧。
三、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之數額力度分析
當然,不容否定的是,被害人所遭受的犯罪侵害的程度以及國家相應的提供補償的力度是我們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即每個犯罪被害人所能容忍的最大被害損失是多少以及需要補償多大的程度才能恢復受侵犯的法秩序以及國民的信賴?在此,我們認為:“從情感出發,重心總是向利益傾斜,對貪婪者永無滿足;報復的欲望決然不會顧及對方的順眼。必須從公正的觀察者的眼光去審視和評價,以補償與遭受罪惡所造成的損害相等價為滿足。”
犯罪被害人所被侵犯的利益主要有兩種表現形態:一是物質形態表現形式,如公民的財產,這種形態的利益受損害后可以被恢復或者能得到彌補;二是非物質形態表現,如人的生命、健康、自由等,這種形態的利益一旦遭受損害就無法得到恢復,或者根本就不能彌補到原來的程度。這樣我們只能要求達到一種相對的、有實踐意義的平等,這就是黑格爾所闡釋的“等值”范疇。黑格爾通過邏輯闡述說明:刑罰的等價意味著刑罰與侵害行為的等同不是在特種性狀方面,而是“侵害行為自在地存在的性狀的等同”刑罰作為一種否定這種侵害的侵害,就是要尋求和犯罪這種價值上的等同。當然,由于人的主觀對客觀的認識問題,認識的有限性決定了人們對這種犯罪與刑罰等同關系的認識以及對現實中犯罪與刑罰界限的設定,只能是永遠接近滿足,而不可能真正滿足。
因此,以黑格爾的犯罪與刑罰的等價性論證為基礎,我們可以根據犯罪的不同種類,確定相應的補償數額。例如。在諸如盜竊、詐騙、敲詐勒索等財產性犯罪中,被害人的損失與罪犯所獲得的益處,都具有相同的財產性質。那么,補償的標準就應該嚴格按照被害人的損失的大小衡量,刑罰的標準嚴格按照犯罪人獲益的大小衡量。但是,在侵害名譽等的犯罪類型中,既不可能以金錢計算對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害,也不可能以金錢計算罪犯所獲得的利益。在這樣的案件中,補償也難以確定。在這種難以確定賠償額的情況下,天平的砝碼應當向被害人傾斜,而不能向罪犯傾斜。“各種補償寧多勿少。如果補償額大,可以發揮防止犯罪的功效,其超過標準數額的部分具有懲罰的性質;如果補償額不足,必將引起某種恐慌。就懲罰犯罪而言,補償額不足意味著罪惡獲得了勝利。”
在確定了犯罪被害人應該獲得等價的賠償數額基礎上,又一個引起我們深思的問題是:這種賠償數額該由誰支付?這一問題看似非常簡單。我們當然很自然地想到。刑事被害人的損失是由犯罪人所造成的,根據刑法的罪責自負原則,當然由犯罪人支付才是合理的。這一點無可厚非,用于補償的費用當然最好取于罪犯的財產,正如我們所論述的,這樣可以發揮懲罰罪犯及補償被害人的雙重功效。然而,實際的問題是,并非每一個罪犯都具有能夠支付賠償數額的經濟實力。因此,如果罪犯沒有財產,或者罪犯所支付的賠償數額不能恢復被害人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不能使被害人回復對法秩序的合理信賴,我們就應該以國庫開支進行補償。
在現代法治理念下,我們更應該關注被害人的個人利益,“給予被害人的公款補償應當優先于國家所獲得的罰金。這并非世俗法律的規定,而是理性的選擇。個人的損害是能夠感受到的惡,而國家的這筆收入是沒有人感受到的利益。對罪犯的罰金只是一種懲罰,別無其他的效用。由罪犯交納補償費用,則既是一種更為嚴厲的懲罰,又是對被害人的補償。”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確立實際上就是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犯罪人與被害人不平衡保護的部分糾正。
概言之,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宗旨應該是通過國家立法來保護犯罪被害人合法權益,當犯罪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犯罪侵害達到一定的程度,在犯罪被害人不能得到加害人充分賠償時,國家就有責任對犯罪被害人進行補償,犯罪被害人不但獲得形式上的平等和形式上的公正,更重要的是獲得實質上的平等和實質上的公正,心理上達到的真正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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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新課程標準中對閱讀作了如下要求:在通讀課文的基礎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內容,體味和推敲重要詞句在語言環境中的意義和作用。對課文的內容和表達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欣賞文學作品,有自己的情感體驗,初步領悟作品的內涵,從中獲得對自然、社會、人生的有益啟示。對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說出自己的體驗;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現力的語言。了解常用的修辭方法,體會它們在課文中的表達效果。
筆者就自己對新課程標準中閱讀板塊的解讀,并結合2011年各地中考試卷的典型題型,對記敘文閱讀的常見題型及解題思路作以下簡單介紹。
一、文章標題類
此類題型大致可分兩類:
A、體會文章標題的含義
示例:1.選文標題有哪兩層意思?(4分)(2011撫順市中考卷《母親,我是你兒子》)
2.選文的標題有什么含義?(4分)(2011沈陽市《光明行》
解題思路:
這類題目一般可從兩方面來考慮,一是淺層含義,二是深層含義。淺層含義往往是具體可感的事物,而深層含義往往需結合文章主題得出答案。
答案:
1.表明人物之間的關系(或交代兩個主要人物),2分;表達兒子要成為母親依靠的強烈責任感和決心,2分。(若回答:表達母子間的深情,可給1分。)。
2.既指劉天華的二胡曲《光明行》,也指女孩對“我”的幫助讓“我”堅強自信,重新獲得光明,“我”也由此感到人間真情如陽光般光明美好。
B、談文章標題的作用或好處。
示例:本文以“目送”為標題,好在哪里?(2分)(北京市西城區·2011《目送》)
解題思路:
作用通常可以從內容和結構兩方面來考慮,從內容上講往往是借物傳情來表達作者的情感或者反映人物的精神品質等,從結構上說往往是標題起到貫穿全文的線索作用。
答案:
表明敘事線索,表現了母親在兒子成長過程中對兒子的關注和由此生發的對人生的感悟。”
二、內容歸納類
示例:請用簡潔的語言概括文章內容。(2分)(雞西市·2011《拔下鑰匙》)
解題思路:
做這類題型,首先應注意找出文章的主要人物、主要事件,然后再來概括,要求語言簡潔,既準又精,存主舍次。答題模式一般可以是“什么人,干什么,結果怎樣”。
答案:
文章記敘了上海公交車司機陳樂平在突發腦溢血、生命垂危的時刻,用盡生命的余力,拔下鑰匙,確保乘客安全的故事。
三、品味語言類
品味語言類題型一般有以下幾種:
1.品味修辭之美
示例:閱讀,這個美麗的嗜好,就像種子,在我們四兄弟婦妹的心田里萌芽、茁長,一直長呀長的,迄今,已長成了根深葉茂的巨樹了,絲毫撼動不得。(品味句子的表達效果)(潛江市·2011《追尋書籍的味道》
解題思路:
此類題型應先明確該句運用了什么修辭手法,再具體分析該修辭手法,效果如何地表現了/表達了/抒發了什么。即共性+個性的答題形式。
答案:運用比喻的修辭手法,生動形象地(共性)寫出了閱讀在人成長過程中的作用,對人終生的積極影響(個性)。
2.品味句式之美
示例:請賞析第⑤段中的畫線句子。(3分)
童話是一條河,點點浪花跳動著智慧與真情;童話是一幅畫,色彩光影調和著繽紛的詩趣與美麗;童話是一首詩,字里行間寄托著人類的未來與希望。(曲靖市·2011《我現在也是童年》)
解題思路:
根據句式特點品味其妙處。如排比句句式整齊,氣勢磅礴,層層深入。
答案:
這句話運用了比喻和排比的修辭手法(1分),生動形象地寫出了童話給人們帶來精神上的愉悅,喚起了人們對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1分)。句式整齊美觀,節奏鮮明,富有感染力(1分)。
3.品味哲理之美
示例:說說文章(11)段中劃線句子的含義。(4分)(潼南縣·2011《母愛的溫度》)
解題思路:
這些句子往往形象而含蓄,具有言外之意,給人以啟迪教育作用,所以答題時要聯系文章的主題回答。
答案:含義:(1)愛是兩顆心的相互溫暖,而不是用一顆心去焐熱另一顆心。(2)以心換心才會得到真愛。(3)母愛雖然無私,但也需要愛的溫暖。(答對二點即可)
四、體驗啟示類
示例:陳樂平的事跡給了你什么樣的啟示?選擇一點,結合本文內容或聯系生活實際,談談你的看法。(50字以內)(6分)(宿遷市·2011《拔下鑰匙》)
解題思路:
解答這類問題要注意觀點正確,健康,注意言之有理,一定要用典型事例證明。即提出、分析、解決問題。按總分總的順序答題:A.指出本文蘊含著的思想意義以及你從中得到的收獲、體會,明白的道理,可找出文中能表現作者情感的句子和文章主題的句子回答。B.結合文中和生活具體的事例材料加以舉例說明,闡明理由。C.所以我們應該怎樣做。
答案:
啟示示例一:要有愛心。陳樂平愛家人、愛乘客、愛生活,才能在危急時刻舍己為人。愛,是陳樂平不平凡舉措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