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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工程;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建設條件復雜多樣、建設周期長、產品單件性等特征,其造價受設計方案、建設條件、環境、水文氣象、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諸多因素影響,其投資控制亦很復雜,且貫穿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與參建各方的能力、水平和管理有非常直接的聯系。因此,必須抓好項目決策階段的投資控制,實施過程中,充分發揮各方作用,提高動態管理水平,才能達到降低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1 項目前期的造價管理和控制
1.1 項目建議書階段
設計單位需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 根據可利用的水資源、流域規劃(或河流規劃)、市場需要及發展前景等因素,經過經濟效益分析,合理確定建設目標和規模。編制投資估算時,要充分考慮建設條件、工程建設地點可供利用的資源等,投資要適度充裕,才能發揮其控制作用。
1.2 項目初步設計概算
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建設條件、環境、資源,堅持經濟合理、實施可行的原則,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分析論證,選定適宜的方案,合理確定工程造價。這一階段的重點主要是設計方案的科學性,要對工程選址、結構設計、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進行技術分析,保證方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效益顯著。但這個階段投資編制要體現精和細。精就是要求設計工程量要精確,概算編制的基礎單價要準確,造價編制人員要有相應資格;細就是要求考慮問題要全面,要清楚建設條件對造價的影響,投資要符合實際。這個階段確定的投資額一般不能突破,是控制投資的最高限額。
1.3進行標準設計
水利行業已經根據大量的經驗編訂了設計標準,實踐證明,符合設計標準的水利工程安全度較高,項目質量有保證,項目費用容易控制。因此,要緊抓設計環節,按照設計標準進行標準設計。
1.4推行便于控制的限額設計
在設計過程中,要嚴格控制設計的變更,促進設計的優化,將初步設計造價嚴格的控制在限額以內,以此來推行限額設計。
2 項目決策階段投資控制管理
2.1 設計單位投資控制
項目決策階段設計單位投資控制的下面兩個關鍵環節:
要進行充分的勘測工作, 保證基礎工作扎實。地質勘探資料,對工程選址起著決定性作用,測量工作精度直接影響建筑物的形體尺寸和工程量。因此,可研、初設階段,項目業主單位要有前期投入,保證勘察測量工作量達到規程規范要求,為設計提供可靠的基礎參數。
確保設計周期,保證工作充分。這就要求設計單位工作要有超前性和預見性,時間要有保證。
人員投入相當,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經驗、資歷要和項目要求相符,設計人員結構、數量與項目需要匹配。
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出現重大設計變更時,按合同、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決策階段,設計是投資控制的關鍵,建設規模、設計方案直接影響工程投資。設計工作達不到相應精度,增加了設計變更、索賠發生的幾率,給投資管理和控制帶來困難, 此階段投資管理控制的手段主要有推行設計招標、開展限額設計等。
2.2發揮咨詢、審查的作用
一是審查前期工作是否滿足要求, 二是審查規模、方案是否合理,三是審查造價是否準確。
2.3 招標投標階段
招投標階段是項目前期投資管理控制的最后環節,因此要做好兩項工作: (1)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方案,完善招標設計,減少因招標設計不完善而導致實施階段過多的設計變更或增項。
(2)規范招標過程,包括①編制嚴密的招標文件,詳細的工程量清單,盡量減少因招標文件不嚴密導致的索賠;②標底編制應保密,編制標底的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熟悉工程情況,保證標底的合理性,標底應進行審查;③評標要體現公平、公正、科學、擇優原則,對投標報價中的取費、單價合理性進行評價,確定綜合條件最優的中標候選人。
3項目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
嚴格合同管理是項目實施階段投資管理與控制的主要手段。
3.1 嚴格設計變更程序和審查
設計變更控制一是審查設計變更的原因;
設計變更是否履行了規定程序;
審查變更投資。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減少設計變更。必須發生設計變更時,必須履行規定程序,重大設計變更須由原初步設計審查單位審批。設計變更投資確定要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投標合同的約定。設計變更一般可能由設計單位、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
3.2現場簽證和施工預算
監理人的現場簽證和對承包人預算審查是項目實施階段投資管理和控制的經常性工作,也是最為重要和關鍵的工作。監理簽證對工程價款結算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監理人必須根據規程規范和監理合同的要求,加強現場管理;進行必要的旁站監理;進行必要的質量檢查和抽檢;進行必要的實測、實量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證、計量工作的嚴肅性和準確性,以保證質量、控制投資。同時要對承包人的預算進行審查,審查其是否和施工方案一致,是否存在多算、重復計算,切實發揮監理人的投資控制作用。
3.3 嚴格索賠管理
索賠管理也是項目實施階段投資管理和控制的一個關鍵環節,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旦會出現與招標文件、原設計條件不一致的情況,必定出現索賠問題。隨著招標投標的發展,競爭越來越激烈,承包人把索賠作為獲利的手段之一。
3.4 工程結算階段
對按合同完成并驗收合格的工程才能進行工程結算,按照國家規定的結算方法對工程結算進行審核。設計變更事項應履行必要的手續,經設計人員校審人員、審批部門等簽字證明之后才列入結算。
3.5 工程竣工階段的控制與管理
工程竣工后,要進行竣工決算,計算出整個工程所實際的建設費用。依照實際情況建立經濟檔案,并進行分析,通過工程概算、預算與竣工決算之間的對比,考核成效,總結并積累經驗,為提高以后的工程質量和效率做準備。在這個階段,容易發生施工單位虛報開支的情況,將一些莫須有的開支,甚至沒有開支的項目加入到結算當中來,以賺取更大的利益。因此,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辦事,做好本階段的控制與管理。
4 結 語
總而言之,工程造價的控制與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水利工程造價的控制與管理應貫穿于項目從決策到竣工的全過程之中,在工程項目的各個階段,造價的控制與管理的重點不同,責任者不同,因此要充分發揮各方作用,共同努力,提高動態管理水平,盡量減少工程造價,達到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推進我國水利事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賀偉良.論水利工程造價“三控制”[J]水利建設與管理,2007(9).
當前城市水價問題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各地水價改革進程快慢不一、總體緩慢。二是水資源費征收的范圍小、標準低。三是城市供水價格調整還沒有到位,價格總水平較低。四是水價結構不盡合理,各種用水價格的差價較小。不同用水行業、不同用水量的消費群體的用水差價還不突出,價格差異對節約用水和限制高耗水產業的調節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五是污水處理費的開征時間較短,標準較低。六是水費的實收率低,征收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七是水務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緩慢,特別是城市供水行業引入市場機制的改革滯后。
二、深化城市水價改革的對策思考
(一)提高各地對水價改革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宣傳力度
要充分認識水價改革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系,充分認識水價改革與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關系,充分認識水價改革與建設節水型社會的關系,充分認識水價改革與公用事業體制改革的關系等重要問題。
(二)明確當前水價改革的重點任務
1.建立綜合水價改革的目標調控機制。水價改革要明確階段性的總體目標。要按照國家有關水價改革精神,加大城市供水價格改革步伐,制定切實可行的調價計劃,逐步將供水價格調整到位,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各地區應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到2010年各地綜合水價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制定分階段分項目調節實施計劃的目標調控機制。
2.全面推進各項水價改革,優先推動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調整。
(1)適度提高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準,拉大地表水與地下水的水資源費的比價。大幅度提高城市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井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城市供水公共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的,自備取水的水資源費標準要按照高于自來水價格的原則來確定。
(2)逐步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到十一五末期,對非農業用水價格調整到補償供水成本的水平,條件較好的地區可實現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結合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合理計價,促進水利工程的發展,逐步實行計量收費。
(3)盡快將城市供水價格調整到位。要積極創造條件,按區域供水行業平均供水成本制定供水價格;明確城市供水價格中的利潤按凈資產利潤率核定,并規定利潤率水平;進一步規范城市供水價格的分類;取消二次加壓供水費用,實行城市供水終端水價制,十一五期間基本實現一戶一表、抄表到戶;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改革;制定措施促進一戶一表的改造,可以建立水表改造專項資金。
(4)進一步理順各類水價的比價關系,加快推進階梯式水價。對群眾基本生活影響不大、用水量多的特種行業用水要大幅度提高價格,拉開與其他各類水價的差價。對綠化、消防、環衛等公共用水要實行計量計價,同時明確落實公共用水的政府責任。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行峰谷水價,在水資源緊張和夏季用水高峰時期,執行不同的水價體系。建立鼓勵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來水的價格機制,促進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建設。
(5)全面開征水資源費,嚴格執行污水處理有關政策法規,繼續加大對各市污水處理費的開征力度。在“十一五”期間,所有城市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明確現階段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逐步調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管力度,加強對污水處理費資金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6)制定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的價格扶持政策。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大力推廣中水回用。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的城市要抓緊規劃,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盡早開工建設,完成國家和省確定的污水處理目標。對使用中水的用戶在政策和價格上要給予扶持。城市居住小區達到一定建筑規模、居住人口和用水量的,應積極采用居住小區中水回用技術,用于沖廁、保潔、洗車、綠化用水等。
3.加強對供水企業的成本監測和成本約束,進一步完善水價形成機制。
建立供水成本及相關資料的定期報告制度,對影響成本的重點指標進行嚴格控制。供水企業每年向物價和水務主管部門上報影響水價變動的主要因素,經政府委托的中介機構審查后作為下一次水價調整的依據。將城市供水成本監審作為調整水價的必備制度。實行供水企業成本預審制度。物價部門通過對供水企業成本定期進行全方位稽核審查,實現價格調控的“關口前移”。嚴格區分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與非主營業務成本。
4.建立供水行業的定額標準和指導信息。組織編制全國的供水行業人員標準和物質消耗定額,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供水行業的各項費用標準的指導值;推動供水企業標準成本模型的建立,引入標桿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供水企業的成本參照系。
5.完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提高征收管理水平。合理配置水價調整的管理權限,做好水價調整后水費的使用監管。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供水中涉及用戶的帶有壟斷性質的營業的管理。已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要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征收污水處理費,并按規定做到足額征收,專項用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6.加快引入市場機制促進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產業發展。鼓勵各類經濟組織參與污水處理廠的投資、建設和運營,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投融資及運營管理體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營管理市場化,形成開放式、競爭性的建設運營格局,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步伐。打破壟斷,強化競爭機制。
(三)制定科學合理的調價方式積極穩妥推進水價改革
1.確定合理的水價調整周期。價格調整的幅度要考慮百姓的承受能力和相關改革的推進程度,避免引起社會震蕩和不滿情緒。要注意充分把握好改革的力度與社會可承受能力的關系,確定科學合理的水價調整周期。
2.落實完善水價聽證制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召開由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的價格調整聽證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加強對改革情況的宣傳和引導,以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相關利益者了解水價構成、計價方式、不同水資源間的比價和差價,以及水價調整的原因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做好水價調整的信息溝通,增強群眾的監督。
3.建立主要成本價格聯動機制。對自來水運營成本構成中需外購的物質(如原水費和電費),其價格波動對自來水運營成本的影響很大,在今后的水價中可采取聯動政策,即水價隨原水價格、電價調整而進行相應波動。有條件的城市,可以推行枯水期水價政策。
4.在水價調整時要充分制定落實對低收入群體的扶持政策措施。在水價調整過程中,要研究落實弱勢群體的安全用水政策。水價調整要與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財政補貼機制相銜接,實行優惠價格政策等措施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實際生活水平不過多地受價格改革的影響。
(四)加快制定落實水價改革的配套措施
1.運用價格政策促進“一表一戶、水表出戶”改造工作。當前,要促進科學計價方式的改革,有計量且計量準確,按用水戶的實際用水量繳費。在調整或制定城市供水價格時,不僅要考慮供水價格的調整,同時要將用水計量設施的安裝、更新、改造,實現抄表收費到戶的比例,推行階梯式水價的可能等作為價格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考慮。
2.科學制定各類用水定額和非居民用水計劃。為促進城市供水計價方式的改革,國家有關部門應制定統一的各類用水定額。要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實施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對高檔洗浴、洗車、純凈水生產等特殊行業的用水價格提高收費標準,限制用水,促進節約用水;對水資源消耗量大的工業項目,要通過拉開差價促進高耗水產業結構調整。為此,要抓緊制定供水企業的行業定額、各類用水定額。
3.改進計價方式和征收方式,提高征收效率。加快兩部制、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抄表到戶工作;科學制定工業等行業用水定額和非居民用水計劃,落實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加大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力度,引入多種水費一家代征、銀行委托收款、IC卡式智能水表等有效征收手段,提高收繳率,確保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切實用于水資源的節約、保護、治污和合理開發。
4.制定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5.切實降低產銷差率。地方政府要按照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城〔2003〕118號文件《關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意見》的精神要求,加大對供水企業超期服役管網的更新改造投入力度,或者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申請國家投資,切實降低管網漏失率,促進城市節約用水。加大水表的安裝、更新力度,逐步取消大鍋水。加大水費收繳力度,杜絕人情水。應逐步減少園林、綠化、消防等減免水費的范圍和比例,做到應收盡收。
6.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改革水務行政管理體制。要積極研究和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行業的體制改革。解決公共事業國有企業改革的許多關鍵問題,要靠政府,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政府部門的職能轉變,改革現行管理體制,徹底實現政企分開,進一步加快和推進城市供水企業的改革。
7.加快城市供水企業經營體制改革。供水企業和污水處理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真正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機制,以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為突破口,促進供水單位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8.加強水價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
(五)加強對各地水價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
1.加強城市供水價格成本約束和監督管理。要加強對城市供水的成本核算問題進行研究,建立統一有效的城市供水價格成本約束機制。建立成本定期監審制度。進一步規范水價決策機制,嚴格成本審核制度,約束成本不合理上漲,真正做到科學定價、合理、公開、公正,使社會能夠理解和支持價格改革。
2.加強對供水企業的服務監管。水價調整的目的不是增加收入,而是促進節約用水。水價調整對服務質量提出更高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對供水企業的改制和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提高服務才能提高用水戶的滿意程度,增強社會對水價改革的認可程度。
3.做好水費收取資金的監管。加強收費的監督和檢查,嚴防截留和挪用。
一、加強和改進價格調控監管
1、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分析。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制度,擴大價格實時監測試點范圍,擴大價格監測調查巡視工作,在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價格信息;深入開展價格形勢調研分析,及時提出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政策建議,提高價格調控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2、認真落實價格調控手段。按照市局部署,力爭盡快建立起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發揮其扶持生產、促進流通、穩定市場、平抑物價、普惠群眾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價格異常波動工作預案,適時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調控市場價格。
3、積極引導市場預期。密切關注國內外重要商品價格變動,加強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成本信息,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注重對網絡輿情的分析和引導,穩定社會各界對價格的心理預期。
4、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加強農資價格監督。繼續落實化肥生產流通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強對農藥、農膜等價格監管,以化肥價格檢查為重點,加強對農藥、農水、農電、農膜、種子等農資價格的檢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降低農業生產成本,確保農民增產增收。加強藥品價格監督,規范價格行為。宣傳執行好藥品價格政策,監督醫療單位執行新的醫療藥品價格標準;配合對實行政府定價的中成藥價格進行清理整頓,降低價格偏高的中成藥零售價格。監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落實到位。
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5、促進經濟協調發展。搶抓建設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一系列重大發展戰略的機遇,圍繞堅定不移決戰東區這一全區中心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從國際國內、當前長遠、經濟運行規律、價格的市場核心作用、激勵競爭作用等方面,研究實施配套的價格政策,認真落實“名、優、新、特”產品價格政策,運用價格杠桿促進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6、保持糧食價格基本穩定,促進“三農”發展。繼續實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政策,配合相關部門抓好糧食直補工作,加強對糧食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預測分析,完善應急工作預案,保持糧食價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完善和落實生豬市場調控預案,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
7、促進服務業發展。繼續落實工業用水、電、氣價格與服務業同價政策,強化促進服務業發展的價格政策措施;規范游覽參觀點門票及景點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管理。
三、著力整頓價費秩序
8、抓好重點行業收費專項治理。加強涉農收費管理工作,清理和完善農民生產、生活中的收費和價格政策;促進農民增產增收;加大治理涉企收費力度,整頓收費秩序,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強房地產價格管理,加強對房地產交易、物業服務費和廉租房租金的監督;按照上級規定,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重點檢查醫療單位收費項目、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價格執行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項目中的其它亂加價、亂收費行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理順比價關系。加強教育收費監管,檢查各學校“一費制”收費情況及關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檢查義務教育中代管費結算情況。
9、加強涉農涉企涉民等價費檢查。開展涉企、涉農價格和收費檢查。重點對畜牧、林業、民政、環保、工商、技術監督、國土、建設、稅務等涉農、涉企收費部門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開展涉民價格和收費檢查。重點抓好公路客運票價、汽車客運服務收費執行情況檢查,抓好水、電、氣價格和安裝配套收費執法檢查,抓好人力資源管理、培訓、房地產和物業管理價格和收費等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價格和收費執行中的違法行為。
四、深入推進價格改革
10、深化價格改革。根據價格管理權限,搞好調查研究,落實中央、省、市公路客運、電力價格、天然氣價格、藥品價格、公益服務價格改革政策,疏導價格矛盾。
11、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抓好城市供水成本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城市供水“一戶一表”的改造工作,為實行階梯水價制度打下基礎;逐步確定、規范鄉鎮農村供水價格,促進農村、城鎮供水管理正常營運。
五、深化價格公共服務
12、完善和加大價格收費公示面,擴大群眾的知情權。一方面分類進行涉農、城區、涉企、社區等價格和收費公示更新。另一方面,以經營和收費單位為主體,按規定在經營場所對經營的商品全部實行明碼標價,在收費場所對收費項目、標準等進行全面公示,把價格、收費行為置于消費者的監督之下。
13、暢通價格違法舉報渠道,擴大群眾的表達權。以“12358”價格舉報電話為載體,構建全天候暢通、快速辦理的價格舉報受理系統,做到有報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14、積極為價格管理相對人服務。把價格檢查與引導教育、幫扶整改有機結合起來,寓檢查于服務之中。主動為有關單位培訓內部價格管理人員,幫助建立價格管理規章制度,開展價格誠信單位創建和評選活動。同時鞏固價格服務企業和服務農戶活動成果,把價格服務實實在在的做到企業和廣大群眾的身邊。
六、加強物價基礎工作
15、強化價格依法行政。規范價格行政執法。繼續鞏固創建省級規范化檢查所和認證中心成果,進一步落實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把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加強價格行政執法監督考核。完善價格執法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考核制度,增強價格執法行為自我約束力。完善價格執法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16、加強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進一步做好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堅持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工作,重點抓好民辦教育收費、中小學收費的成本調查工作。認真開展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配合做好電力行業價格成本的監審工作,著力開展對城市供水價格成本監審,主要監審城市供水企業的制水、輸水成本、管理費用,為城市供水價格的改革提供準確依據。
17、提升價格認證工作水平。價格認證涉及的財物種類繁多,領域廣泛,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特別是涉案財物的價格認證時效性強,責任性大,要不斷規范認證程序,完善認證中心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拓展認證業務,加強價格認證規范化建設,開展價格鑒證案卷評審工作;研究開展重大工程建設、農村土地征用、應稅物等領域的價格認證工作;扎實做好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開展價格糾紛、爭議調處認證工作。積極探索開展價格信用認證工作,使我區價格認證工作更上一個新臺級。
【關鍵詞】 水價; 問題; 對策
一、太原市供水狀況
太原市城市供水水源由地下水和地表水組成。城市公共供水地下水源,由蘭村水源、棗溝水源、西張水源和三給地壘水水源組成,總供水能力46.3萬立方米/日,現狀供水量為25萬立方米/日。地表水水源由黃河水源和汾河水源組成。黃河水源建設規模為日供水能力40萬立方米,現狀供水量為21萬立方米/日。汾河水主要用于太原市一電廠、太原化工廠、太原鋼鐵公司等工業企業,日供水量為9萬立方米。
二、太原市自來水價格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太原市近年水價調整情況
為了建設引黃入晉工程及其配套的黃河水源城市給水工程,自1994年以來,太原市自來水價格的調整主要是為工程項目建設籌措資金。1994年水價由0.30元/立方米調整為0.70元/立方米,其中0.15元用于供水企業簡單再生產,0.25元/立方米以水資源補償費形式上繳省財政,以后逐年遞減0.05元/立方米。
1996年、1998年、2001年三次調價共計0.527元/立方米以引黃配套費的形式上繳省、市財政。2003年調價增收的0.872元/立方米全部用于引黃水價補貼。
(二)供水企業近年經營情況
引黃入并以前,太原市自來水公司是太原市的利稅大戶。2002年在上繳各種稅費后,盈利2 100.32萬元。2003年11月,引黃入并工程正式投產,為確保引黃水并網的順利運行,按期接納黃河水,自來水公司率先對內部的水源井實施了等量停運。2003年銷水量為12 356.03萬立方米,實現銷售收入19 636.17萬元,產生利潤267.30萬元。
2004年11月,黃河水供水量由10.5萬立方米/日增至18.5萬立方米/日。2004年銷水量為13 760.77萬立方米,實現銷售收入32 450.41萬元,產生政策性虧損3 337.38萬元。
2005年黃河水供水量增為21萬立方米/日,2005年銷水量14 921.57萬立方米,實現銷售收入35 375.40萬元,政策性虧損6 492.28萬元。
(三)水價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1.水價偏低,造成一系列不良影響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需水量加大,但現行水價較低,供水企業不能保本經營,而且水資源浪費極其嚴重,用水效率極低。
由于水價偏低,用戶沒有真正體驗到水資源的緊缺,用水量遠遠大于實際需水量。有資料顯示,我國的萬元工業產值用水量為發達國家的5―10倍,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約50%,遠低于發達國家75%―80%的水平,不同程度存在著水資源短缺和水資源浪費嚴重并存的局面。
2.水價形成機制不合理
多年來,城市居民用水價格帶有極強的福利性及公益色彩,運作方式則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定價模式基本上是政府行政定價。忽視制水成本,價格背離價值現象嚴重,導致供水企業處于虧損狀態。近幾年隨著水價制度的改革,逐漸引入了市場機制。目前水價形成的方式和過程,一般都是由供水企業依據其實際制水成本費用,就水價調整及其幅度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再由物價等部門審核測算,形成意見后,召開聽證會,最終由政府作出決策。這樣的定價機制表面上似乎完整、嚴密,也符合市場化原則,但從本質上說,仍是政府主導型的機制,不能很好地發揮引導資源配置,調節供求的作用。
3.水價構成不合理
太原市現行平均水價為2.50元/立方米,供水企業除上繳0.16元的稅外,每銷售1立方米地下水還需上繳財政0.527元/立方米的引黃配套費和0.872元/立方米的引黃水價補貼,留給供水企業的僅有0.94元/立方米。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近年來電費及各種原材料價格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但水價調整卻一直未考慮供水企業成本上升因素。
供水企業一方面嚴重虧損;另一方面又承擔著巨額的上繳財政稅費的任務。水價構成的不合理,導致供水企業簡單再生產難以為繼。這一現象的持續會嚴重影響城市供水安全。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價體系,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的發展
科學、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運行機制,能理順水價及其關系,形成合理的水價體系,使水價能夠起到合理配置水資源、節約和高效使用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實現水資源持續發展的作用。
(一)建立科學的水價形成機制
科學的水價形成機制內涵包括:
1.水價形成基礎必須合理
即水的價值決定要反映水資源的稀缺情況,要體現“誰使用、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將水資源費納入最終水價中,由最終消費者負擔。
2.水價構成必須合理
即水價必須反映供水的全部機會成本;必須解決現行水價構成中的成本不實問題,建立必要的成本約束機制,促使企業嚴格執行成本核算制度,使成本真正做到真實、合理;水價中還必須包含合理的利潤。
3.制定水價,必須吸收相關利益者參與,實行民主協商制度
(二)建立合理的水價體系
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價體系,需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實行不同的水價形式。即根據供水的社會公益性、有償服務性和生產經營性三種類型,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價三種價格形式。二是實行不同的計價辦法。包括階梯式累進水價;兩部制水價;實行浮動定價;對地下水實行保護性高價。三是區分不同類用水實行政策水價。
(三)改革水價管理體制,實行靈活管理水價的模式
1.建立科學的水價調控制度
水價管理的目標是支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的水價秩序,有效發揮水價機制對水資源的合理配置作用。為了特定的社會發展目標和社會保障目標,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期,針對不同的水資源稀缺程度,不同級別的政府往往需要通過相應的價格補貼、投融資政策、財稅信貸優惠等多種形式,對供水進行合理補償或者強制用供水壟斷經營的利潤來調控水價。
2.改進地方水價政策
具體包括:下放水價審批權,按照供水區域,將地、縣范圍的水價審批權下放給地、縣,由當地的物價主管部門具體審定;實行按單個工程定價,使供水價格真實反映單個工程的實際成本;保證新供水工程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為了吸引投資者對新的水利工程投資,應允許對規定的利潤率有所突破;放寬小水利工程水價。
(四)實行相應的配套改革
一是加快水資源管理法制化建設。對水資源開發、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資源規劃、水使用權轉讓、水市場建設、水災防治、水質保護等,都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做到以法治水、以法管水。二是水價改革要與水管單位企業改革配套進行。要政企分開,使供水企業成為獨立的法人,實現經營機制的根本轉變;轉換政府職能,把管理集中到對供水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供水水質和服務質量、供水價格等方面的監控上。三是改革現行的多頭管水的管理體制,建立依靠法律法規統一的對水資源的管理體制,實行水資源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建立城市水源與供水、供水與排水、用水與節水、治污與回用一體化管理的城鄉水務統一管理體制。
【參考文獻】
[1] 太原市水務局. 太原市第二次水資源評價.2005年6月.
《21世紀中國城市水管理》項目(CPR/96/302)實施過程正逢中國政府和部委的機構作重大調整,國家有關方面特別重視水問題的時期。在過去兩年內,全國政協組織了“淡水資源與可持續發展”的專題調研,中國工程院組織了“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研究”的咨詢項目,國家計委和建設部聯合頒布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規定》,建設部以67號部長令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筆者在參加上述研究和咨詢活動中,深感本技援項目的咨詢工作和石家莊市的水管理改革試點應與國家的相關研究成果及新出臺的法規、政策相銜接。
2.城市水資源狀況
中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淡水資源總量為28000億立方米,人均只有2300立方米,扣除難以利用的洪水徑流和散布在偏遠地區的地下水資源后,現實可利用的淡水資源量則更少,僅為11000億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的水資源量約為900立方米,并且其時空分布極不均衡。
例如,北方地區人口占全國的43.2%,耕地占全國的58.3%,而水資源量卻只有全國的14.7%。再如,以單位水量相比,南方的人均水量約為北方的4.4倍,南方的畝均水量為北方的確良9.1倍。以西南諸河流域與海河灤河地區的情況相比。前者的人均水量、畝均水量分別是后者的89倍、87倍。因此在充分認識中國水資源分布南北不平衡、東西差異大和隨季節變化顯著的同時,更應注意到中國可利用的淡水資源總量不足和人均占有量極低的基本水情以及城市地區水資源形勢的嚴竣性。
城市是一定地域內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自然環境和水資源條件相對較好,但因人口密集、工業發達,用水需求過度集中,人均擁有的可利淡水資源量卻很少,遠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例如,北京市水資源總量高達40.8億立方米,按單位國土面積水資源占有量計算大約相當于河北省的兩倍,但人均可利用水資源量1997年僅為373立方米,遠遠低于全國900立方米的人均水平。上海和天津則更少,人均擁有量僅分別為199和161立方米(未含調入的水資源量)。
中國雖然早已把水資源保護列為國策之一,但20年來水環境質量在總體上非膽沒有改善,反而持續惡化。50%的城市水源客受到污染,已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并制約城市經濟的發展,使原本緊缺的城市水資源更雪上加霜。由于水資源的質量和數量也會因城市的發展而改變,如果不倍加珍惜和保護,這種變化的總趨勢將是水質的持續下降和可用水量的不斷減少。
3.城市水問題概述
中國的水問題很多,除了大的洪災、旱災外,在城市地區表現突出的是城市缺水和水污染。據初步分析,全國約有333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其中有100多個城市嚴重缺水。
缺水是中國許多城市普遍面臨的嚴重問題,這已成為共識,但對導致城市缺水的原因卻有許多不同的認識觀點,因而在如何解決城市缺水的問題上便出現了許多分岐,甚至是南轅北轍。
城市缺水的含義是城市供水量滿足不城市的用水需求。事實上導致城市缺水的原因常常是復雜的,有供給和需求兩方面的原因,不同城市不能一概而論。只有對具體城市具體分析,才能“對癥下藥”,尋求出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用水需求的不合理增長是導致城市缺水的重要原因,但從供給方面分析,中國的城市缺水有三種類型,即設備型缺水、污染型缺水和資源型缺水。
供水設施能力不足是導致城市缺水的直接原因。據1995年建設部《城市缺水問題研究》課題組調查結果,截止到1993年,中國共有建制市570個,在職統計資料的548個城市中有333個城市缺水,其中由于供水設施能力不足造成缺水的城市就多達260個,占缺水城市總數的78%。由于供水設施能力不足,在用水高峰期日城市缺水總量高達1508萬立方米,占當年日均實際供水量的24.6%,4090萬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響。這種現象在大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中表現的最為突出,全國32個特大型城市中有31個城市存在供水設施能力不足問題。雖然,近年來城市供水設施的建設有了長足發展,但許多城市的水供需矛盾尚未得到明顯緩解。
水源污染是導致城市缺水的主要原因。由于大量城市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域,全國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環境普遍惡化,近50%重點城鎮的集中飲用水水源不符合取水標準,其中水源受污染比較嚴重的城市有98個,主要分布在“三河三湖”流域。水源污染的直接后果是一些水源被迫停止使用,從而導致或加劇城市缺水,而尋找和建設新水源又需要耗費巨額投資;水源污染的間接后果是影響供水水質,進而損害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這一點尚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由于傳統凈水工藝和經濟條件的限制,中國目前執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很低的,法定檢測項目只有35項,而發達國家均在88項以上,美國的控制性檢測項目已高達272項。然而,即便是采用35項的低標準,由于水源污染,供水水質有時也難以達標。面對原水中存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現有水廠的傳統凈水工藝設施更無能為力。
水資源短缺是導致城市缺水的重要原因。這是中國水資源空間分布不平衡的狀況造成的,但在目前情況下,就全國范圍來看,水資源短缺尚未不是城市缺水的主要矛盾。在被統計的333個缺水城市中只有33個城市的缺水是由缺乏水資源引起的,僅占缺水城市總數的10%。在被調查的“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方案”供水區京津冀豫四省市的18個缺水城市中,資源型缺水的城市只有河北省定州和涿州兩市,而河南鄭州、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漯河、南陽等城市基本上不缺水資源,河北保定、邯鄲和滄州三市的缺水是由水源短缺和水源污染共同引起的,北京、天津、石家莊、衡水、邢臺等城市的缺水原因是多方面的。調查表明,純粹由于水資源短缺造成缺水的只是少數城市。
綜上所述,在現狀條件下,我國城市缺水在供給方面固然有水資源短缺的原因,但主要是供水設施不足和水源污染所致。其實,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水污染是城市的最大隱患。它不僅惡化城市生態環境,還毀壞城市水源,使本已緊張的城市供水“雪上加霜”,進一步加劇了城市水危機。
4.城市水需求分析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用水需求也急劇增長。1978年,全國城市日供水能力只有2530萬立方米,到了1997年,日供水能力已增加到2億多立方米,增長了近7倍,但城市用水需求的增長并不是線性的。
近年來,在保持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和經濟不斷提高和經濟高速發展的態勢下,全國和城市用水需求的增長有呈是趨勢的跡象。如1950~1980年全國用水量年均增長率為5.2%。1980~1993年已降至1.3%;而城市用水量的年均增長率就降到了0.8%,其中工業用水增長率基本上處于零增長或負增長狀態,而同期(1980~1996年)城市生活用水量卻一直保持著4.5%左右的高增長。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也表明,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高速發展的初期,城市用水需求會持續一段時期的高增長,此后,需求增長率會逐漸接近或低于人口增長率,直至出現零增長,甚至是負增長。
然而,長期以來中國在水需求的預測上一直是過于“超前”,無論是對全國,還是對某一地區,或是對城市而言,許多部門的預測結果都已經或即將被證明是明顯偏大了。對于全國的用水需求總量,80年代初,規劃部門預測2000年為7046億立方米,國土部門預測2030年為10000億立方米;1994年,《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預測2000年為6000億立方米,按2%的年增長進一步預測2010年為7200億立方米。
就某一地區而言,如山西省,早在“七五”期間,有關部門就曾多次預測1990年的需水量為72億至76億立方米,2000年的需水量為90億至100億立方米,而1990年和1994年的實際用水量僅分別為54億和63億立方米;又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論證報告》(1998.6)中指出,在京津冀豫鄂5省市供水區范圍內,總的可用水資源約300億立方米,1993年總的需水量是370億立方米,缺水70億立方米,并預測2010年的需水量將達到522億立方米,缺水220余億立方米,由此作出了通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向京津華北城市調水145億立方米的論證結論。而實際情況是,1993年京津冀豫四省市的城市總用水量僅為51.17億立方米,1996年為59.53億立方米,加上電力工業用水量也不會超過100億立方米,與《論證》報告中所提供和所預測的情況相差甚遠。
對于城市水需求,尤其是工業用水需求來講,以往的許多預測也是明顯偏大的。如建設部《城市缺水問題研究》報告中以1993年為預測基準年,預測到2000年全國城市的工業需水量將達到406億立方米,年均增長率為4.9%,而實際情況是,從1993年到1997年,我國城市的工業用水量不但沒有增長,反而由291.5億立方米降至260多億立方米。又如北京市,曾預測1995~2000年市區工業需水量將以6%的速度遞增,而實際上從1991年至今,北京市區的工業用水已接近于零增長,基本穩定在5.8~6.0億立方米之間。
造成用水需求,特別是工業用水需求量預測值偏高,除了預測者主觀上缺乏水需求控制意識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通常采用的萬元產值需水量定額法有其局限性。因為不同行業或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或同一企業的不同產品,或同類產品的不同生產工藝之間的萬元產值耗水量都是不相同的,它們之間可以相差幾倍、幾十倍,甚至是幾百倍,而這些具體數據又難以系統、完整地獲得。因此,對此定額的簡化處理是非常困難的,更何況“產值”的概念及其“含金量”具有不確定性,不便于橫向和縱向的比較,因而也難以反映用水效率的水平。相比之下,美國、加拿大等北美國家采用的按行業分類預測需水的方法更具針對性,更能體現不同行業的用水效率水平,但目前國內對此所做的基礎工作不多。需要指出是,柯禮冉先生1987年在主持制訂“北方缺水七省市水長期供求計劃”時,曾按人均綜合需水量結合用水趨勢微調的方法預測2000年全國需水量為5500億立方米,即將證明,此預測結果將與實際用水量非常接近,值得借鑒。
基于上述討論,同時考慮到下世紀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主要特點是:中小型城市將大量掘起,而大型和特大型城市的發展將受到控制;城市中第三產業和知識經濟的比重將逐漸加大,傳統的耗水型工業將向節水型工業轉型,工業用水在城市用水中的比例將明顯下降;大量農業人口在轉入城市過程中,也將一部分農業用水轉變為城市用水。因此,在本次的城市水需求預測中,主要采用人均綜合需水量定額法,并根據近年來城市用水增長相對平穩的實際情況,輔以趨勢分析,同時參照國家有關的政策法規,如《中國21世紀議程》等,并參與國外先進國家的用水情況確定有關的參數,預測結果見表2。
表2中國城市需水量近遠期預測
項目規劃基準年
年份19972000201020302050
全國總人口(億)12.3612.614.015.016
城市化率(%)29.9235405056
城市人口3.704.45.67.59.0
人均綜合需水量(m3/a)231235255290300
人均生活需水量(l/d)175190230240250
生活需水量(億m3)250300470660820
工業需水量(億m3)60873096015201880
城市需水總量(億m3)8581030143021802700
5.城市水管理策略
鑒于中國人均水資源量少、社會用水需求量大、水環境污染嚴重的基本水情和國情,中國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必須建立“節流為先,治污為本,多渠道開源”的新戰略,并以此指導城市水管理政策、規劃和方案的制定。“節流”是由我國貧水的基本水情決定的,必須放到優先位置;“治污”具有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環境,增加供水量的多重效益,是解決城市水問題的根本出路;“多渠道開源”的內涵除合理適度開發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外,還包括雨水利用、海水代用、海水淡化和污水資源再生利用等,并且污水資源的再生利用應當逐步成為“開源”的主要途徑。實施城市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新戰略,必須依靠對水量、水質和水價的科學控制和管理。
5.1水量管理
人類對水的需求首先表現在對水量的需求上,人們通常所說的“缺水”,就是缺乏足夠的水量。因此,水量管理是城市水管理的基礎。
5.1.1水需求控制
以有限的水資源來滿足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最根本的途徑便是通過節約用水,控制用水需求。這是實施“節流為先”戰略的基本要求。
據測算,我國的可用水資源總量為11000億立方米,而目前的實際用水量已接近5500億立方米,可用水資源僅剩余一半。也就是說,國民經濟要持續發展,用水量卻不可能也不允許持續增加。按照中國政府制定的發展計劃,到2010年,中國的GNP將分別增長5倍和10倍,而用水量只要翻一番,便逼近可用水資源量的極限。立足于我國水資源存量不多的客觀現實,面對“水資源極限”的“家底”,全社會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社會經濟的發展決不能建立在水需求持續增加的基礎上,而應當著眼于提高水的利用率,堅決抑制水需求的不合理增長。特別是對于那些現狀已是資源型缺水的城市,更應該以當地的水資源條件和水環境的承受能力的約束,嚴格控制用水需求的盲目增長,切不可耗盡“家底”,更不能透支“未來”,斷子孫的“水路”。因為,無節制增長的用水需求與水資源的有限性是格格不入的,如果各地為了滿足過于膨脹的用水需求,在沒有合理利用好當地水資源,有效控制當地水污染并充分利用當地水再生資源的情況下,都爭相從富水地區調水,那么到頭來,長江也分同黃河一樣,最終將無水可引,而水資源的調入區卻可能陷入調水越多、浪費越大、水污染越嚴重的惡性循環。
關于用水需求控制,國外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如日本,1975年GNP為33.55萬億日元,1992年為465萬億日元,增長了近14倍,而同期年總用水量一直維持在810~890億立方米之間,并沒有明顯增加;東京市由于發展了“中水系統”,1974年到1984年的十年間,人均用水減少了12%,工業用水減少了63%。美國,1975年至1990年間的經濟也有發展,但年總用水量一直沒有增加,其中工業取水量從60年代未便開始呈下降趨勢,人均生活用水量也由70年代的174升降至79升。加拿大是世界上水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但安大略省仍然要求在20年內把城市用水控制在“零增長”狀態,其目的便是為了降低用水費用。歐洲15個國家中,德國、英國、瑞典和挪威等9個國家,1991年與1980相比,工業用水量都有所下降;其余6國,11年來的用水平均增長率也僅為1.13%。以色列,多年平均降雨量不足北京的五分之三,人均擁有的水量與北京相近,地均擁有的水量只有北京的五分之二,而國民生產總值卻是北京的兩倍多,以色列在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同時,總用水量并沒有增加,水資源還略有盈余。
中國也有類似的經驗,如北京的工業用水量,經過建國初、和等幾個時期的快速增長,于1976年開始下降,1976~1983年期間,平均年遞減率為1.2%,1983年~1991年期間平均年遞減率為3.9%,1991年至今,基本穩定在5.8~6.0億立方米之間,已接近于“零”增長,而同期北京市工業產值卻增長了1.6倍的情況下,工業取水量不僅沒有增加,反而還有所下降。山西省,早在“七五”期間,就曾多次預測1990年的需水量為72億~76億立方米,2000年的需水量為90億~100億立方米,但1990年和1994年的實際用水量僅分別為54億和63億立方米。
國內外的經驗表明:用水需求不僅必須控制,而且是能夠控制的,有限的水資源可以支持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充分認識并加強用水需求控制,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缺水國家來說尤為重要。
5.1.2用水結構調整
調整產業結構及用水結構,是實現用水需求有效控制的重要措施。我國的一些缺水城市,在制訂城市發展規劃時不考慮或者較少考慮水資源的承受能力,仍在發展高耗水的產業,這種作法與飲鳩止渴無異。因此必須首先限制與國計民生關系不在原一些重化工業等到高耗水型工業的發展,適時地調整城市造紙、食品等耗水多、污染大的輕工業的布局或者壓縮其規模,優先發展機械、電子、高新技術等附加值高、耗水量低、污染小的產業。
改變用水結構也應是城市水量管理的戰略重點之一。我國農業灌溉用水和農村其它用水占全國用水總量的80%左右,城市用水僅占20%,而城市工業產值卻占全國的80%。而就農業用水而言,其灌溉效率低、浪費嚴重的現象十分普遍,1997年全國約有4000億立方米的淡水用于農田灌溉,利用系數大多只有0.3~0.4,農業用水中的相當大一部分被白白浪費了。而具有巨大經濟效益的城市供水卻在低效益的農業用水擠壓之下日益嚴重地陷入水源匱乏、發展后勁不足的困境。國外許多發達國家通過廣泛采用科學的節水灌溉技術,已使灌溉用水利用系數達到了0.7~0.8.如果加大農業節水投資,調整北方干旱地區和城市郊區的種植業結構,使我為的農業節水效率到下世紀中葉接近現在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即農灌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0~0.60,便可調劑出800億立方米的淡水資源供城市使用。
水用途的變更和供水方向的這種轉移是伴隨城市化進程中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然選擇,在實踐中也是可行的。因為,幾乎所有城市或全部或部分都處于農村或農田的包圍之中,老城市的向外擴展,新城市的平地掘起都將經歷改變土地使用功能的過程,大批農田將被城市占用,家村變為城市,被占區的農業用水自然轉化為城市用水,其它未占用的農田省下來的水可就近調入城市使用。同時,把經過處理的城市污水調出城市供農業灌溉。這“一進一出”將意味著中國向水資源優化配置、實行分質供水和優水優用的目標邁開了一大步。
另據國家科委估計,農業用水的經濟效益不一城市和工業用水的10%,為獲得較高經濟利益,適當減少城市近郊區的灌溉面積以保證城市和工業用水也是水資源價值取向的必然選擇。
5.1.3水資源綜合利用
對水資源開發利用概念,一直存在著某些片面的理解,錯誤理論指導下的生產實踐活動的非理性的表現之一,便是長期以來人們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僅限于天然淡水資源。事實上,水資源的合理的開發利用還應包括水環境保護、廢水的回收與利用、海水的替代和海水淡化等許多方面。國外的許多成功經驗表明,污水資源的再生利用,是解決城市缺水的又一有效、經濟而又便捷的途徑。
根據建設部《建設事業“九五”計劃和2020年規劃綱要》,參照建設部《城市缺水問題研究》成果預測,到2010年,我國城市的集中污水處理率將達到40%,2020年處理率為60%,按保守估計,到205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可達到70%以上,回用率(回用量與污水總量之比)只要達到35%,污水回用量便高達700億立方米,其余700億立方米處理后的污水可作為環境用水的必要補充。
800億立方米回用水的主要用途是污水灌溉和工業回用。國外已有許多成熟經驗可供借鑒,如以色列已建有一百多個供農業利用的污水儲存庫,預計2025年農業用水的65%將來自城市污水。污水回用的另一重要途徑是回用于城市工業冷卻用水和其它低質用水。如日本的“中水道”供水系統已在許多國家中推廣應用;東京的“21世紀城市污水工程”被稱為城市污水大循環;美國洛杉磯市已制定了2010年和2050年的城市污水回用計劃,屆時的污水回用量將分別占污水總量的39%和69%,相當于該市需水總量的23.4%和41.2%。也就是說,到下世紀中葉,洛杉磯市近一半的用水需求將要靠污水回用來滿足。顯而易見,城市污水回用具有顯著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的綜合效益,中國城市污水回用的巨大潛力還遠遠沒有被認識。
另外,中國有漫長的海岸線,海水資源相當豐富,盡可能地利用海水替代一部分工業生產中冷卻用水所消耗的淡水資源,不但具有技術上的可行性,而且在很多情況下還會是一種更加經濟的選擇,由此也將會替代大量的淡水資源。沿海地帶歷來是各國對外聯系、進行經濟和文化交流的前沿陣地,也是經濟開發的重點區域。我國改革開發以來,許多沿海城市的經濟都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隨之而來的缺水問題也日益顯現,有些城市的缺水問題還非常嚴重,如果這些地區的火電、鋼鐵、化工、石油等工業用水的大部分用海水替代,每年將可替代數百億立方米的淡水資源。對于海水利用的技術經濟上的可行性,有關調查資料給出了令人滿意的結論,對各主要工業部門海水可替代比例的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在火電、鋼鐵、化工、石油工業中,海水可替代比例分別高達90~95%,60%~70%和70%以上。調查結論還表明,海水的供水成本遠低于自來水價格。一般海水的取水費用為每立方米零點幾到幾分錢,其預測的處理費用也僅為每立方米幾分錢。就中國大連、塘沽、青島等沿海城市工業用水的實際情況來看,利用海水作為工業冷卻水,其供水成本僅相當于城市供水水價的幾分之一,這對于企業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而是企業樂于接受的。因此無論從經濟效益上講,還是從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上講,利用海水資源是沿海城市科學用水規劃戰略中非常重要并應予以高度重視的問題。
5.2水質管理
城市供水,作為一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其水質應能滿足不同類型用戶的使用需要;作為一種商品,其水質應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這是城市供水水質管理的核心問題,也是需求管理的重要方面。供水水質的優劣不僅取決于供水設施條件。還取決于水源的水質狀況。因此城市污水處理、供水水源的保護、供水水質的控制、應是水質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5.2.1污水處理
就在我們認識到中國缺水問題的嚴重性的同時,還有一個水污染的現象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由于80%以上的污水未經有效處理就直接排入水域,已造成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污染,近50%的重點城鎮水源因遭受污染而不能符合飲用水取水水源標準,全國有監測系統的1200多條河流中已有850余條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3以上河段受到污染,湖泊污染和富營養化也相當嚴重。水域污染、水環境惡化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一些供水水源被迫停用,從而導致或者進一步加劇了城市的缺水。另一個后果,則是供水水質受到影響,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受到威脅。污水問題正在“蠶食”我們本已有限的水資源,正在損害我們的身體健康,正在成為一大環境公害。更為嚴重的是,隨著用水量的大幅度增加,城市排放的污水總量還將在一定時期內持續增加,預計到2010年將由現在的500多億立方米增加到1000多億立方米,2050年將到達2000多億立方米。如此巨量的污水,如果不加以有效治理,城市地區勢必陷入用水越多,水污染越嚴重,水源、水質越差的惡性循環,其后果不堪設想。
然而,用水量的增加并非注定要導致污水排放量的增加,用水需求與污染之間并無必然的聯系,城市污水不加有效治理的隨意排放才是造成水環境污染的根本原因。因此,防治水污染的關健是加強對城市污水管理,增加污水的有效處理率和回用率,嚴格執行污水達標排放制度和實行水環境污染物總量控制。根據國外的成熟經驗和中國的實際情況,對城市污水進行有效處理并回用于工業冷卻、農田灌溉等低質用水,將是治理城市污水的必然的出路,也是防治水污染、實現城市節約用水和合理配置水資源的有效手段。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均水資源量不足40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三十分之一,人均擁有水資源量在全世界120個國家的大都市中居百位以后,缺水程度可想而知。根據預測,北京市2010年水資源預計虧欠達10億立方米。目前,北京市每年排放污水量約12億立方米,其中約有80%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既污染了環境,又浪費了寶貴的水資源。北京市總體規劃中確定的16個污水處理廠的設計處理能力達11.86億立方米,有關資料測算通惠河水系、涼水河水系、清河水系、壩河水系的四個農灌區在采取補充淡水、增施磷肥的措施后,可接納5.22億立方米的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農灌用水。另外,官廳水庫的上游河流——洋河,平均每年約有多達1.38億立方米的逕流量匯入官廳水庫,在北京水資源總量已經顯現不足的情況下,這部分水量本應構成北京市水資源很寶貴的一部分,但非常可惜的是,洋河水污染嚴重,主要污染指標高猛酸鹽指數、BOD5、總磷、氨氮均超過國家地面水V類標準。如果北京市能夠與相關地區就洋河水環境的治理問題達成共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在張家口設立兩個污水處理廠),通過綜合治理,使洋河的水質符合地面III類標準,則能使北京市得到1.38億立方米的優質水資源。通過以上分析,北京市僅通過污水處理,就可替代和得到優質水資源6.6億立方米。預計到2010年,北京市的污水再生利用量可達到10億立方米。如果再加上其他措施,(如通過萬家寨水利樞紐工程將黃河水沿桑干河引入官廳水庫)北京的缺水問題將無憂可慮。
5.2.2水源保護
水源的水質,直接關系到供水水質。各級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非常重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設置和污染防治均納入了各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水污染防治規劃。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般劃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增設準保護區。
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GB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II型標準,并應符合國家規定的《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二級保護區的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GB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III類標準,并應保證一級保護區的水質能能夠滿足規定的標準;準保護區的水質應保證二級保護區的水質能滿足規定的標準。飲用水地下水源各級保護區內的水質均應符合《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國家的有關法律還規定,在飲用水源的各級保護區內設立明顯的標志和禁止事項告示牌。違反飲用水源保護規定的有關個人和單位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管理部門有環境保護部門、水利部門、地下部門、衛生部門、建設部門,這些部門負責保護區的共同劃定并分別結合各自的職責實施對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就我國水源保護的有關規定來看,條文不可謂不細致、管理部門不可謂不齊全。但是從其實際成效來看,現行的管理體制確有改革的必要。由于工業廢料和生活垃圾的隨意傾倒,由于工業廢水的無序排放,由于農藥、化肥的亂施,中國水環境惡化嚴重,約半數重點城鎮的飲用水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許多地方的飲用水中混入了“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就連水量豐沛的廣州,也曾一度發生了水源短缺的危機,而其原因竟然是條條河流垃圾充盈,供水水源受到嚴重污染。這些現象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思考:在眾多的管理部門中究竟哪些部門或者哪個部門是真正的負責部門?在環境遭到破壞、居民的身體健康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究竟哪一家政府部門或者經濟實體應為此承擔法律責任?這是管理體制問題,這是一個付出了多年慘痛代價之后的痛苦抉擇。
與水源保護有著最大的利害關系的是城市供水企業,因為水源能否持續使用直接關系到水源地建設項目的使用期,水源地的原水水質直接關系到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能否達到法定的標準、原水水質還直接關系到凈水成本。如果能依據利害關系最大原則并借鑒國外的管理經驗,把水源地的保護管理權交由城市供水企業行使是比較恰當的,而國家的責任則是加強水源保護的立法,并以國家的強制力作為后盾使水源地的各項保護措施得以貫徹執行。這種管理體制既能保證國家的統一管理,又體現了“誰受益誰維護管理”的一般原則,能夠使水源的保護法制化、經常化和準確及時化。
5.2.3水質控制
水質控制是指,通過建立一種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使城市供水水質達到與其使用目的相適應的水質標準。就世界范圍內看,水質標準可依照國家行政管理的原則由政府部門制定,也可以按照行業自律的原則由行業協會組織來制定,水質標準還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情況和經濟技術條件適時地加以修訂,亦即水質標準應同社會文明發展的進程相適應。我國目前執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很低的,法定檢測項目僅有35項,而發達國家執行的標準要高得多,檢測項目均在88項以上,美國的控制性檢測項目更是高達272項。
中國目前的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狀況,固然與所采用的傳統凈水工藝的局限性和我國供水企業的經濟條件有著直接的關系,但同時也與我國水環境污染以及城市供水水質管理體制關系甚大。按水的種類分,水質可分為原水水質、出廠水質和管網水質以及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按水的使用用途分,水質分為生活用水水質、工業用水水質、農灌用水水質、消防用水水質等等。不同種類和不同用途的水應具有不同的水質標準,使之成為一個易于操作的水質標準體系。供水企業的責任是維護原水水質,保證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統一調度自來水和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按用戶的不同使用要求和相應的水質標準實行分質供水。但在現狀條件下,實行分質供水還有許多具體困難,而供水企業在水質控制中的作用僅僅是生產管理。如同實現任何一項控制都必須在管理體系中設立制約機制一樣,水質的有效控制也必須依賴監督管理。為此,建設部于199年1月7日頒布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強化了監督管理機制。根據該規章的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實行了企業自檢、行業監測和行政監督相結合的制度。國家成立“國家水質中心”,并以此中心為“網頭”組成由國家和地方兩級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絡構成的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行業監測體系,定期或隨機抽檢城市供水水質并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國家水質中心、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受城市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城市供水水質管理的監督檢查職能。該規章還對供水企業、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和監督部門的法律責任作了明確的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很好地體現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中供水企業與行業監測和行政監督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的科學性,體現了管理機構精簡的原則,是城市供水水質能夠得以控制的基本保障。
綜上所述,我國在水質管理工作中,必須堅持以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為中心、以污染治理為重點的原則,切實做好污水處理和水源保護工作;必須堅持精簡機構和以法治水的原則,調動企業、行業和政府主管部門的主動性,充分發揮國家水質中心、國家站、地方站在供水水質管理中的行業監測和行政監督作用。
5.3水價改革
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和“供給制”的影響,我國的供水價格一直偏離其自身的價值,供水價格普遍低于供水成本,這種現象制約著我國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順利開展,造成了水資源的極大浪費和低效率的使用。事實上,不合理的水價對城市缺水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種作用,一方面表現在售水價格低于制水成本,造成企業政策性虧損,致使供水企業沒有擴大再生產的能力,使得投資建設完全依賴于政府的投入,而政府財力有限,投入不足,又使缺水的形勢更加嚴竣。據統計,在全國300多個缺水城市中,就有260個城市是由于供水設施能力不足造成的。水價不合理的另一個負面作用是,過低的水價助長了人們浪費用水的潛在意識,進而使城市缺水的局面雪上加霜。水價水合理的再一個負面效應是造成多用水、大排放的惡果,加大了污水處理的負擔,使城市水環境進一步惡化。由此看來,在我國進行水價改革,建立一種科學的水價管理體系已經勢在必行。
5.3.1指導思想
水價的改革,應當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有利于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發展、促進節約用水、促進水商品化的供水價格體系,充分發揮水價格的經濟杠桿作用,實現水資源的優化配置,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5.3.2改革目標
水價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起供水企業良性發展的機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最終實現企業經營機制的根本轉換,使企業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在獨立經營的前提下,自負盈虧,擴大再生產不需要由政府投入,政府只在供水設施的規劃和建設、供水水質和服務質量、供水價格等方面進行監控,使企業能夠保證水的供應,滿足城市用水需求。
5.3.3改革內容
水價的改革首要內容是規范水價格的構成。城市供水價格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水廠的制水成本。水價改革,近期限應以減虧為主,從減虧到保本,再到合理盈利,使企業的經營逐步走向良性循環軌道。水價改革的第二項重要內容是給企業確定合理的利潤水平,使企業能夠逐步實現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水價改革的第三項內容就是要逐步形成一種合理的水價體系,對工業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都應當實行規范化的計劃用水、分類定價和超用加價的計價方式,建立和健全水價制定的聽證會制度,完善水價的監審制度。
5.3.4改革措施
進行水價改革,首先應當制定有關規定和辦法,使水價的改革工作有章可循,減少改革的風險和失誤。其次,要在不斷總結、不斷創新的基礎上,建立起一種科學的水價管理制度。第三,選擇一些典型城市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和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進行廣泛的推廣。第四,根據各地經濟和社會的實際情況,有計劃分步驟地安排好各地的水價調整工作。總之,改革調整水價要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切不可急于求成。
目前,我國的水價改革工作已拉開帷幕,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已召開過多次關于城市供水價格方面的研討會,并在認真分析研究論證的基礎上,于1999年9月頒布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對城市供水價格的概念、組成、制定原則、制定程序及主管部門等都做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的出臺,使城市供水價格的制定與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將為完善和規范我國的城市供水價格體系、促進我國供水企業順利走向市場經濟、實現經營機制的徹底轉變,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也是石家莊市水價改革應當遵循的原則。
5.4機構改革
現行的條塊分割,政企、政事不分的城市水管理機構體系,已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為加強對水量、水質和水價的統一管理,應當對城市水管理機構體系進行重大改革。
5.4.1改革目標
根據國家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主體走向,城市水管理機構改革的總體目標擬定為:逐步建立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管理體系,加強機構的能力建設,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確保城市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以滿足因城市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而增長的全理用水需求,并產生最大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5.4.2改革原則
要堅持一完善“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按“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政府水管理機構,減少管水部門的機構層次,提高機構的辦事效率。
政企政事分開,轉變政府職能,按現代企業制度改組企業,把水經營管理的權力和責任全部歸還給企業,使企業逐步走向市場。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制定行業政策與法規,并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管理的重點應是水量管理,水質檢查和水價調控。
各級政府城市水管理機構的職能應各有側重。中央政府市水管理機構側重于水行業政策、法規、標準和規劃的制定,并進行宏觀的行業指導和監督;省級政府城市水管理機構是中央政府與城市政府對口部門之間的橋梁,側重于地方政策、法規和規劃的制定,并直轄市和監督實施。城市政府水管理機構析職能重點應是政策、法規、規劃的具體組織實施。總之,一句話:中央政府管方針政策,省級政府協調監督,城市政府管組織實施。
5.4.3建立一體化的城市水管理機構
大家知道,城市水管理的對象是城市“水系統”
該系統由城市水源、城市供水、城市用水和城市排水等四個子系統組成,每個子系統又可分為若干個次一級的子系統,各子系統之間既相對獨立,又相互影響,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因此,城市水管理是一項涉及城市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要用系統的觀點、理論與方法去解決水管理問題,還應按“系統”的原則去構架城市水管理的組織結構。擬建立的一體化城市水管理機構是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性于城市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必須緊緊圍繞城市建設與管理這個核心。所謂的“一體化管理機構”,并不是說城市水管理必須只能由一個機構秋行使,而是強調管水的政府職能應盡可能集中在城市政府的某一個機構中,暫不能集中的城市應通過地方立法或政府授權,強化某一個機構的協調能力,機構的管理對象應是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節水和污水處理的整個“城市水系統”,也就是城市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全過程。
5.4.4組建城市水務(集團)公司
為使城市水企業能真正成為獨立法人,擬分步組建城市水務(集團)公司,統一規劃、建設和經營水源、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等工程設施,為城市社會提供全面的服務。集團公司的組成模式要根據城市的具體情況而定,既可由供水公司和排水公司組成,也可由原水公司、制水公司、售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公司和中水公司組成,還可能會有其它的組成形式。其實,集團公司采用什么組成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發揮集團公司的整體優勢,力爭做到資源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盡管對水企業是否仍保留“公用事業”的屬性尚未可討論,但水的特殊性和社會對水的依賴程度決定了水企業的投資和經營管理行業尚不能完全市場化,適當的政府支持和指導是必要的,問題是如何掌握這個度,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明確產權關系,產權和經營權分離可能是問題的關鍵。在集團公司的組建過程中,要以“供水公司”為核心,把“供水”作為水產業發展的經濟增長點,只有在提高供水公司財務能力的基礎上,才可能有經濟實力去帶動其它水企業的發展。因此,城市水務(集團)公司的發展擬分步進行,首先應通過供水價格的初步調整,使供水企業扭虧增盈,政府的財政補貼主要用于水設施的基本建設和污水廠的運行管理而不能用于凈水廠的運行。然后,通過供水公司的內部挖潛和供水價格的進一小調整,提高成本回收能力,使供水公司不僅能收回建設投資,還有擴大再生產的能力。與此同時,污水公司的運行管理也應做到收支平衡。在這種情況下,才基本具備組建城市水務(集團)公司的條件。即便如此,政府對城市水基礎設施的投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尚不能取消,但可逐步減少。城市水務(集團)公司的主要職責是高效地經營管理國有水企業資產,為城市社會提供滿意的水服務。
當然,在發展城市水務(集團)公司時,要注意競爭機制和多種經濟成分的引入,這是一個既迫切又具相當難度的課題,需要作進一步的探討。
5.4.5發展城市水務中介機構
隨著政企、政事分開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從政府中分解出來的職能一部分下放到企業,一部分將向事業單位轉移,但現行靠政府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體制也將面臨重大改革,因此,發展城市水務中介機構,也許是事業單位改革可供選擇的一條出路。
一、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節能減排有關問題的思考
(一)制定促進節約的價格政策
1、制定和完善節水的價格政策。在水資源費方面,根據水資源緊缺程度逐步提高水資源費標準;將水資源費征收范圍覆蓋全市,對未開征水資源費的地區限期開征,并做到足額征收。在水利供水計價方面,完善水利工程供水環節計費方法,合理確定農業供水價格,逐步將農業用水價格提高到保本水平;對非農業用水價格,逐步調整到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在城市供水價格方面,結合磨盤山水庫供水的實施,逐步將城市供水價格調整到合理利潤水平上;加快推進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加快推進抄表到戶。合理制定直供飲用水價格,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城市直供飲用管網和直供飲用水生產。對城市特殊行業用水實施價格抑制政策。對限制發展和淘汰行業、產品用水實施高水價政策。
2、制定和完善節電價格政策。一是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對高耗能行業中淘汰類、限制類項目實施加價政策,以抑制高耗能行業發展。二是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一步擴大峰谷電價比實施范圍,研究制定季節性電價、尖峰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高可靠性電價等政策,為用戶科學、合理利用電能創造條件。三是積極落實煤電價格聯動和油電價格聯動政策,積極爭取合理確定電力外送價格,緩解電力生產運營中的突出矛盾。
3、制定和完善節油節氣價格政策。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建立與國際市場油價掛鉤的靈敏反應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其他能源產品的比價關系,建立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機制。完善燃氣價格政策,在條件具備時對居民使用管道燃氣實行超定額加價政策。按照國家的部署,適時推進燃油費改稅工作。
4、制定和完善節地價格政策。完善土地出讓競拍制度和土地出讓價格管理制度,規范土地出讓價格行為,嚴格執行土地最低保護價政策,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制止招商引資中競相降低地價的行為。充分利用收費政策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控制新增用地。完善土地閑置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城市配套費的征收辦法,適當提高耕地開墾費,促進土地節約和集約使用。
(二)制定促進環保的價格政策
1、完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收費制度。全面實施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產業化、市場化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按照“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則,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制定有關加強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全額用于規定治污范圍。進一步推進和完善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處理收費制度,積極促進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處理的產業化發展。
2、完善排污費的收費政策。按照國家部署健全和完善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噪聲超標等排污費收費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建立“誰污染、誰治理”、“污染者付費”的收費機制,運用價格杠桿鼓勵企業主動治污和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3、制定鼓勵清潔能源生產消費的價格政策。逐步按照脫硫實際運營成本和“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脫硫加價標準;同時落實脫硫排污費補貼政策,制定脫硫副產品綜合利用的價格政策,促進電廠脫硫工程建設。完善清潔汽油優質優價政策,促進清潔汽油的普及使用。合理確定乙醇汽油等清潔能源價格,加大清潔能源使用比例。
4、完善綠色環保產品認證和檢驗檢測的收費政策。合理制定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環保產品的認證和檢驗檢測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促進綠色環保產品的開發和生產。
5、完善環境監測的收費政策。適當調整環境監測服務收費標準,促進環境評估、環境背景值調查、環境評價監測、治理工程項目環境效益評價監測等環保工作的開展。
(三)制定促進再循環的價格政策
1、制定鼓勵減少一次性用品、抑制過度包裝的價格管理辦法。制定一次性用品價格行為規則,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產和使用。制定包裝成本在產品成本中的構成比例,促使包裝行業壓縮無實用性材料消耗,抑制產品的過度包裝。
2、規范維修行業的價格行為。研究制定維修行業價格行為規則,整治維修行業價格秩序,做好維修行業明碼標價工作,促進維修行業健康發展,進而促進產品的修復、翻新的重復使用,延長產品使用周期。
3、建立廢棄物資源化的收費制度。制定大宗廢舊資源回收收費管理辦法,鼓勵企業回收利用廢品廢物生產,促進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廢舊機電產品、包裝廢棄物等的回收和循環利用。
4、制定鼓勵使用再生水的價格政策。合理制定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與原水、供水之間的比價關系,建立鼓勵企業使用再生水代替原水、供水的價格機制,既為污水處理行業提供后續發展動力,又為使用再生水的企業降低成本提供條件。
(四)制定促進能源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
1、制定鼓勵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價格政策。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項目實行還本付息、合理回報的價格政策,按相當于現行電力行業的利潤水平,制定核電、垃圾焚燒發電、風電、水電、太陽能電、地熱能電、沼氣發電等環保電能的價格。大力吸引各方投資,促進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2、制定礦產資源保護的價格政策。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規范涉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各種收費,研究制定以資源量為基礎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辦法,運用收費政策抑制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制止礦產資源浪費行為。
3、制定促進森林資源保護和可持續開發利用的收費政策。全面規范整頓涉及木材生產經營包括造林、育林、采伐、加工、銷售、運輸過程中的各種收費。研究制定保障森林防火的收費政策。充分發揮公益生態林建設補償金、育林基金的作用,促進森林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二、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必須充分考慮到對價格總水平穩定的影響
資源性產品價格位居整個產品價格的上游,對其他產業價格特別是下游產業價格是有很強的傳導效應。調整和提高資源環境價格,必須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程度、下游企業的消化幅度和消費者的負擔限度,統籌兼顧,循序漸進,分步到位,將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傳導壓力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確保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二)制定資源環境價格改革方案,必須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資源環境價格改革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從成品油價、天然氣價、煤價、電價、水價,到排污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公共交通票價等的改革,幾乎覆蓋了老百姓的全部生活資料價格。為了爭取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必須大力宣傳,加強溝通,提高改革的透明度。要改進和利用聽證會等形式,客觀評估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正確把握改革方案的出臺時機、提價幅度、實施步驟、預期目標,增強改革的科學性、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實施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必須建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機制
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將增加群眾生活支出。在推進價格改革的同時,要著手建立低收入群體利益保護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建立健全各項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資和失業養老保險等標準。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對城鎮低收入群體和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補貼,妥善安排好城鄉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對因資源稀缺引發的價格上漲和環保收費提高而增加的收入,要收歸國庫,真正用于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并對低收入群體和公共公益服務行業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必須與打破行業壟斷、推動市場競爭相結合
從粗放型、低效型轉向集約型、高效型增長方式,不僅要調高偏低的資源性產品價格,而且還要明晰國有企業產權機制,走出政策性價格保護的“怪圈”。國有壟斷企業如果定位于以提供公共服務為主,國家就應當對其政策性虧損予以彌補;反之,如果定位于以盈利為目的,國家就應當放開市場,允許私人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參與競爭。尤其要加大對那些投資回報率高的細分產業進行開放,由市場競爭決定價格走勢,推動資源環境使用良性循環。
12月7日,深圳市轄區內同時舉行了三場聽證會,寶安區、光明新區、龍崗區以及坪山新區的自來水價格調整齊亮相。這是深圳特區擴容后首次在原特區外進行的大規模水價調整活動。
除了深圳在上調水價上的“一日三發”,各地關于水價調整的聽證會也是風起云涌。來自中國水網的信息顯示,今年10月以來,包括福建廈門、浙江義烏、湖南郴州等不下20個城市,已召開過上調水價的聽證會;另外,廣東臺山、東莞、順德等多地也明確表示,將在今年年底前舉行類似的聽證。
囿于通脹壓力,今年前三季度各地鮮有上調水價者,但進入四季度以來,通脹壓力緩解,不少城市便蠢蠢欲動。
公司虧損水價就能上漲嗎?
水企虧損,無疑是漲價的首要理由。
深圳市龍崗區、坪山新區自來水價格調整聽證方案顯示,由于原水價格上漲,原水成本增加9772萬元/年;新增住房公積金成本1365萬元/年;2011年新增固定資產21222萬元,新增折舊成本1061萬元/年;銀行貸款利率提高導致財務費用增加478萬元/年。
由于各種成本增加,近三年供水業務處于虧損經營狀態,需要合理補償供水企業的成本費用支出。
不過,記者查詢18家水務上市公司2010年年報發現,我國水務上市公司全部實現盈利,無一虧損,各公司平均凈資產收益率15.78%。
我國《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規定,供水企業“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應該是凈資產利潤率的8%~10%”,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資的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業投資的(包括外資)不得高于12%。
即便真的虧損,漲價也并非就是天經地義。
自來水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供水理當具有公益的一面。記者電話采訪深圳的一位市民時,他就對漲價的理由提出質疑。他說,現在各個城市的公交大多很便宜,多數是虧損的,但很少有政府謀求漲價解決的;供水其實一樣,即使是提倡節約用水,也不能一味依靠漲價。
水價上調要看CPI臉色
水價調整聽證并不意味著自來水一定會漲價。不過不漲價的情況,往往出現在CPI較高的時候。現在,通脹壓力有所緩和,政府對上調水價的容忍度已大為提高。這從最近湖南長沙、岳陽、郴州三城市上調水價獲物價部門批準可以窺見端倪。
據湖南省發改委網站消息,11月4日,湖南省物價局批復長沙市上調水價,居民生活用水價將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調至2.58元/立方米,漲幅近四成;僅9天過后,郴州、岳陽兩市城區水價調整方案也獲湖南省物價局批復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長沙調整水價的聽證會,在去年12月10日就舉行了,隨即也上報到了湖南省物價局。但直到今年11月才獲批復。同時獲批的還有岳陽、郴州的調價方案。記者了解到,其聽證會日期分別為2011年1月18日和10月18日。
對此,湖南省物價局的解釋是,其實水價早就要調整,但是因為前段時間物價漲幅過快,所以調價暫緩出臺。進入第四季度之后,湖南CPI與全國一樣開始有所下調,這被政府部門認為是一個適合調整水價的窗口時期。
水價上調看CPI臉色,并非虛言。早些時候,東莞市物價局曾經表示,鑒于當前物價指數仍然高企,經濟運行形勢不容樂觀,綜合考慮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水價調整的意見和建議,市物價局研究決定,原定于今年10月出臺的東深沿線水價調整方案暫緩執行,年內不實施。此外,原定于10月底召開的大市區水價聽證會延期召開。
據了解,目前水價主要由水資源費、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組成。上述業內人士稱,年底國家發改委或將推出水價改革方案,重點是制定合理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全面推行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資源產品提價或進入爆發期
自國家統計局公布10月CPI數據為5.5%以來,幾乎所有的預測都認為,11月CPI漲幅將回落到5%以下。通脹形勢的好轉,不僅令水價上漲窗口打開,也令議論頗久的能源、資源品價格調整開始呈現出加速跡象。
發改委宣布,從12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未來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將試行階梯電價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開價格聽證會后確定。
而呼吁了多年的資源稅改革也進入實質啟動階段。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按照新資源稅,從價計征之后,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由原來的每噸原油資源稅30元、天然氣每立方米7~9元,一律調整為按產品銷售額的5%計征。
關鍵詞:“一戶一表”改造工程 新型水表 改造室內給水系統
城市供水,是城市發展的命脈,也是經濟發展的基礎。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供水企業原有的抄收方式已不適應當前社會和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頒發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關于“城市供水應實行裝表到戶、一戶一表、計量收費”的具體要求以及河南省供水協會撰寫的《河南省供水行業一戶一表工程指導性意見》,我們結合開封市供水狀況和企業實際,積極推進實施“一戶一表”工程。通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總結了現階段適合本市“一戶一表”改造工程的幾種方案,望能與業界同行共同探討交流。
1 “一戶一表”改造工程必要性、緊迫性。
供水企業的水費抄收方式直接影響供水企業服務水平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由于歷史原因,目前開封市的水費抄收方式是只對供水企業安裝的樓房單元表和院落總表進行抄收結算,總表內的分表由居民自行抄表代收。弊端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總表與分表計量有誤差導致內部居民分攤水費現象十分普遍,使鄰里以及用戶和供水企業之間產生矛盾,甚至引起糾紛。其二、入戶查表,分表水費代收工作給居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和負擔,還增加了社會治安隱患。其三,總表后的管道產權不明晰,爆管后管道的維修不及時,造成水資源的極大浪費,漏失水量費用的責任劃分也很棘手。綜上所述,原有的抄收方式已不適應于當今社會,而且給供水企業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帶來負面影響,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使居民明明白白消費,進行“一戶一表”改造已是大勢所趨。
目前我國南水北調、三峽、小浪底等大型水利工程紛紛建設,水資源費調高,制水成本也因水源污染,電力緊缺等因素增加,按照國家要求,各地都在不斷調高水價,因此用戶間、用戶和供水企業間矛盾日益突出。另外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頒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城市居民用水將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而進行“一戶一表”改造是落實這一要求的前提條件和基礎。為提高群眾的節水意識,有效利用我國日益緊缺的水資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進行“一戶一表”改造已迫在眉睫。
2 “一戶一表”改造工程方案選擇。
“一戶一表”工程包括新建樓房、已建舊樓和院落。新建樓房可通過建設部出臺有關規定或設計規范,設計給水管廊或水表外裝的建筑構造來解決。院落的改造也可以因地制宜,方法多樣,按照方便抄收、減少擾民的原則進行。工程的難點在于已建樓房 “一戶一表”的改造。開封市已建樓房多為多層建筑(六層及以下住宅),絕大多是為單元總表,各戶分表都安裝于私人室內。牽涉到產權、住戶配合、施工場地狹窄等問題,改造難度極大。針對問題各水司想了許多辦法,作了許多嘗試,方案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采用新型水表對已建舊樓原有水表進行改造;另一類是在已建舊樓內部進行給水系統改造,將每戶水表移出室外安裝在住宅的公共部位。
2.1 采用新型水表
2.1.1采用IC卡水表
IC卡水表以IC卡等智能卡作為媒體,由它將各種信息輸入表中控制系統,水表能按用戶預付費購得的水量自動開閥供水,水量低于報警值或用盡時可自動關閥停止供水。這樣“先買水,后用水”可有效解決以往水費拖欠和入戶抄表效率低的問題。
2.1.2采用遠傳水表
該系統由戶內遠傳水表和戶外顯示儀組成,遠傳水表采集傳統計量數據,并將其轉化為讀數信號由通訊線傳送至室外液晶顯示屏顯示,抄表員只需在戶外就可抄到當月用水量,提高了抄表效率,但無法及時處理拖欠水費的問題。
采用新型水表改造的方式不必進行樓房內部給水系統改造,安裝方便、形式美觀、不受建筑形式、室內管道安裝方式的影響。但新型水表在使用中不乏存在一定的缺陷,總的來看仍不成熟:首先價格昂貴,幾乎是普通水表的十倍,且品種繁多,互不兼容;其次,水表的精確度、穩定性都有待提高,傳感信號線路過長易受外界影響,如人為破壞,電氣干擾等都能導致計量不準;再次,電源若并在單元電表內,其所發生的費用又給用戶增加了負擔,若用UPS電源,其備電時間不可能很長;另外防盜功能不完善,在電源故障或停電情況下水表不能正常工作或計量不準,用戶仍照常用水,有些還需要人工入戶對水表重新設置初始值;因此目前不推薦采用。
2.2 改造室內給水系統,實現一戶一表。
該方案通過改造樓房內部管線,將各戶分表遷出室外,出戶計量。原則是盡量不破壞建筑體,并使水表便于抄收和維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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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集中立管,室外安裝。
該形式采用樓梯間集中立管進水,可視具體情況設一或兩根立管,分層配水給用戶,水表、管道明裝在各樓層樓梯間內,管道及水表箱室外明敷。這種方式適合于用水單元靠近樓梯間的套型,可減少對用戶室內建筑和裝修的破壞,室內管線改動小,但室外工程量、施工難度都較大,管道和水表需作保溫處理。由于表箱分散且多數單元樓下設有防盜門,無疑加大了抄收工作量和難度。(以一梯2戶6層為例,如圖示1、2)
2.2.2采用單獨立管,室外安裝。
該形式每戶采用單獨的進水管,分戶配水,管道沿建筑外墻明敷,水表集中安裝在樓下表井內。這種方式適合于用水單元靠近建筑外墻的套型,對用戶室內墻體和管線破壞較小,由于不需穿越樓板,故施工難度、工程量都較小,只需對室外管道作保溫處理,水表易于管理,抄收方便。但沿樓房建筑外墻敷設管線,不僅影響樓房建筑外觀,也使用戶缺乏安全感,故也不宜大力推廣。(以一梯2戶6層為例,如圖示3)
由于處于北方地區,解決防凍問題成為選擇改造方式的關鍵。目前多采用聚胺脂原液現場發泡并外纏玻璃絲布、涂刷玻璃鋼液的保溫方法,但原液使用量會因溫度的降低而增加,因此這種方式在冬季施工起來較為困難,且造價較高,隨著技術發展,保溫效果更好、價格低廉的材料出現后,以上兩種方式可推廣應用。
2.2.3采用單獨立管,室內安裝。
該形式每戶采用單獨的進水管,管線通過用戶廚房或衛生間排敷在合適位置,與用戶室內管道一一對應碰接,每一梯單側6戶水表為一組,安裝在樓下表井內集中管理。這種方式便于水表維修管理,易于抄收,戶外露出地面的管道很少,解決了管線和水表的防凍問題。但工程量較大,施工較為復雜,尤其對于用水單元距離建筑外墻較遠的套型,而且管道穿樓板處須做好防水處理。
3 “一戶一表”改造工程應注意的問題
3.1政府支持和用戶配合
“一戶一表”工程作為供水行業的重點工程,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必須統籌兼顧、多方動員才能徹底的解決問題。首先政府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和法規,不僅堅持從源頭抓起,杜絕前邊建后邊改的情況,同時對改造工程要給與傾斜和扶持。其次供水企業要大力宣傳實施“一戶一表”工程的重要意義,對促進城市發展、服務居民的重要作用,使“抄表到戶”工程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和肯定,促使用戶積極配合,創造條件,使“一戶一表”工程得以順利實施。
3.2因地制宜的選擇最佳方案
在目前開封市的已建樓房改造中,多采用2.2.3形式。該形式一則可避免冬季氣溫低給管道及水表帶來的麻煩,二則方便抄收和維修管理。由于大部分工程量在用戶室內,且需穿越用戶室內樓板,用戶及鄰里間的配合相當重要,所以只對樓房各單元整體進行改造,不接受單個用戶申請。當樓房建筑結構特殊時,如每套住宅內有雙衛生間,或者陽臺設有給排水系統時,采用這種形式施工難度大,可考慮靈活運用其他形式。另外,還有一些目前技術上難以徹底改造的住宅樓,可把一塊單元總表按給水立管分為兩塊總表,盡可能縮小抄收水表的戶數,以減少跑冒滴漏和總、分表計量不準的問題。待水表制造業加快科技改革步伐,研制、生產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價格低廉的新型水表,以徹底解決“一戶一表”改造工作中的各種難題。
3.3多方籌集改造資金
資金的來源如何解決是“一戶一表”改造工程的根本。只有政府支持、群眾的積極配合、多方籌資才能解決。方法很多如:1、供水企業、政府、和個人共同負擔;2、政府出臺相關政策,撥專款專用或轉嫁在水價中收繳;3、由用戶自己承擔等等。目前開封市現有居民生活用頭表2.7萬多戶,每塊頭表估計平均帶有十塊分表,改造資金缺口很大。為了順利開展這項工作,開封市采取供水公司和用戶共同負擔改造費用的方式,目前經物價部門審批后,用戶每戶負擔“一戶一表”改造費用為750元,申請改造的用戶大幅增加,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總的改造進程仍很緩慢。
3.4 選擇合適的管材
關鍵詞:高校;用水現狀;分析;節水技術;研究
引言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緊缺的國家,淡水資源總量為28000億立方米,人均占有量僅為2200M3,約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于世界第121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厲行節約用水,大力推行節約用水措施,推廣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發展節水型工業、農業和服務業,建立節水型社會。”節水型社會建設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水平改善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近幾年各高校紛紛響應建設節能型校園,高校的學生公寓是學生集中居住的地方,也是用水最集中的地方,在這種人員集中、耗水量大的地方實施節水效果最好。
一、當前我國面臨嚴重的缺水形勢,各大媒體先有報道
2006年6月14日齊魯晚報《山東階梯水價:用水超一倍價格加兩倍 》稱從山東省建設廳獲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建設廳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具備條件的城市根據“每人每月用水2.55-3.6立方米”居民基本用水量標準實行階梯式水價,第一級水量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戶綜合水價,第二級水量加價50%,第三級水量加價200%。
2009年02月08新華網發表評論:《山東農田受旱面積超過三千萬畝》,受去年冬季以來降雨持續偏少的影響,山東省農田受旱面積超過3000萬畝,遭遇了30年一遇的大旱,而且旱情仍在發展中。
2009年02月9日中國新聞網發表評論《耕地受旱2.99億畝 8省冬麥區受旱1.52億畝》,截至2月7日統計,全國耕地受旱面積2.99億畝,比常年同期多1.10億畝,其中作物受旱面積1.53億畝,重旱4996萬畝,干枯394萬畝,有442萬人、222萬頭大牲畜因旱發生飲水困難。河北、山西、安徽、江蘇、河南、山東、陜西、甘肅等8省冬麥區受旱面積總計1.52億畝。
2009年02月15日生活日報消息:《全國每年缺水400億立方米》,我國將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域與區域相結合、城市與農村相統籌、開發利用與節約保護相協調的水資源管理體制。
2009年02月16日東方網消息:《水利部部長陳雷:將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2月14日召開的全國水資源工作會議上,水利部部長陳雷針對中國水資源緊缺、浪費嚴重等問題明確表示:“水價是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的重要杠桿,要以國家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二、多省市水價漲聲一片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之后,廣州市自來水全面漲價;4月1日,南京自來水價格由2.5元/立方米,上調到2.8元/立方米;4月27日,上海市發改委舉行居民用戶水價調整聽證會;5月6日沈陽市物價局召開調整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聽證會;5月10日,北京市水務局透露,將采取調整綜合水價、出臺節水獎勵辦法等措施緩解用水危機;5月20日,昆明市發改委公告,自6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單價從2.8元/噸提高到3.45元/噸;6月30日,銀川召開污水處理費調整聽證會;7月11日,河南洛陽公告將于31日召開城市供水價格改革調整聽證會。總的來說,水價上調在全國大部分城市已成定局。
面對水價上調和干旱缺水的現狀,我們應該清醒,節約用水對我們的生活多么重要,
三、高校用水浪費現象仍然存在
高等學校集教學、科研和生活于一體,是水資源消耗大戶,生均耗水2至3立方/月,特別是學生公寓的盥洗間、衛生間,是學生生活用水的主要地點,浪費水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
場景一:盥洗間有刷牙的、洗臉的,水龍頭打開,任水流在牙缸、臉盆內洶涌。
場景二:沖澡的同學,自來水嘩嘩而下,看著一盆水將滿,便端起往身上一到,水花飛濺,涼爽幾何。
場景三:洗衣服的,人在一邊搓肥皂,水龍頭在噴涌,衣服在洗衣盆中沖浪,盆里的水飛溢而出。
場景四:洗一次腳也需滿滿的兩盆清水,地面早已變成“湖面”。
場景五:大通道廁所沖廁水箱一年四季不斷的流,流滿一箱嘩啦沖下,不分白晝與冬夏。
面對此情此景,有些人可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更多的人也許心跳在加快,然而他們的行動卻令人遺憾、痛惜。這些場景只是高校學生浪費學現象的縮影,分析原因,一方面是學生的節水意識不強,怎么痛快怎么用,另一方面是學校節水意識不強,節水措施跟不上,任其使用和浪費。
四、拓寬節水渠道,改進節水措施
高校的學生公寓是學生集中居住的地方,也是用水最集中的地方,加強高校學生公寓的節水,不僅可以有效地節約用水、降低經費開支,更重要的是通過學校的示范表率作用,提高學生乃至全社會的節水意識,實現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目的。在這種特定環境中,節約用水的途徑主要是技術節約、思想節約和管理節約。
技術節約是利用先進的技術設備進行節水,是強制節約,主要包括:推廣使用節水龍頭,從上游控制出水;下游采取中水處理技術,二次回用中水進行沖廁和綠化灌溉,減少自來水的使用量,以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
(一)、上游推廣使用節水龍頭
在人員居住最集中的地方,推廣節約用水效果更好,要想節水,最根本的辦法還是從源頭抓起,只有從水管里少流水,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節水。科學合理的節水龍頭至關重要,能夠強制節約用水,節約用水也不是限制用水,而是在滿足使用的前提下減少浪費,做到該用的用、該節的節。
(二)、下游采取中水處理技術,二次回用
下游采取中水處理技術,二次回用,雖然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辦法,但也是一種強制節約用水的辦法。自來水用量過大,污水排放都是問題,通過中水技術處理污水,實現污水資源化,用中水進行沖廁和綠化灌溉以及衛生保潔,最大限度的反復使用,達到一水多用、循環使用的節水效果。
(三)對學生進行節水方面的思想教育
在人員居住最集中的地方,宣傳節約用水效果更好,高校擴招,大學生人數的急劇增加,用水量迅速上升,在眾多節能措施中,“節水”仍然是個薄弱環節,因此高校不僅要加強宣傳教育,開展各種節約用水公益活動,加強對學生節水意識的宣傳教育,培養學生樹立節水觀念,強化學生的節水意識,形成良好的節水氛圍。
(四)樹立全員節水意識,加強用水管理
學生公寓管理人員要首先樹立節約意識,增強節水責任感,并不斷對學生進行不同形式的節水教育。每天要進行一次供水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巡視,發現浪費水的行為要及時制止,發現供水設施的損壞,跑、冒、滴、漏情況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維修。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方面的群眾性組織,負責監督、檢查學生公寓節水方面的各項工作。
總結我們面臨的缺水形勢,分析我們目前的用水現狀,研究我們當前的節水技術與措施,認為節約用水的途徑主要概括為四句話:“兩頭抓技術,中間抓思想,管理再加強,節水有希望。”讓我們廣大師生乃至全社會攜起手來全面推廣節水器具、引導科學用水、宣傳節水知識、樹立節水觀念、創造節水氛圍、強化節水意識、促進節約用水,形成人人節水、處處節水的良好社會風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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